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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的原因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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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的原因

第1篇:污染环境的原因范文

[关键词]农村 环境污染 治理

中图分类号:Z822.3 文献标识码:Z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34044801

正文:农村在发展的进程中,不仅需要注重发展速度,同时也要考虑到环境的承受能力,经济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我国提倡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各地政府遵循这一政策,并将相关环境保护条例落实到工作中。目前我国的农村环境问题日渐突出,怎样对症下药,怎样将农村环境问题真正地解决是需要我们仔细研究和探讨的。

一、我国农村环境污染现状

农村的环境污染与农村的经济发展模式有关,由于我国是农业大国,同时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一直不太重视,因此农村环境问题比较突出且带有农村的特点。

首先,我国农村的环境污染大部分是由农业种植过程带来的农药等化学污染。农村的最基本的发展模式是经济作物以及粮食的种植,在进行作物耕种过程中,农民需要针对不同的作物品种,在不同的季节选择相应的农药来帮助杀虫或者施肥等,这些农药在喷洒过后,会随着雨水或者直接流入土壤里面,导致化学物污染。

其次,农村在进行农业发展的过程中,大量的使用到农业大棚,农业大棚的塑料薄膜逐渐成为农村环境污染中较为严重的污染源。农业大棚是农民用来培育一些经济作物的场所,而农业大棚中使用最多的是白色薄膜,这些白色薄膜能够控制大棚内的温度和湿度,从而确保作物在棚内的正常生长,但是由于农民环境保护意识的缺乏,另外,在处理这些薄膜时,农民没有固定的处理场所,因此,在农村随处可见这样的白色垃圾。

最后,农村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大量的养殖牲畜,牲畜养殖过程中会带来废水、粪便的污染。牲畜养殖是农民发展经济的一项举措,一方面,牲畜能够为农民带来额外的收入,另一方面,农民在进行牲畜养殖的过程中,能够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带动农村就业。但牲畜养殖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也较大,就笔者的研究结果来看,一头牛所能产生的废水量超过二十几个成年人排放废水的总量,另外,牲畜的粪便也是农村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与工业废弃物相比,牲畜粪便的年产量是工业废弃物的两倍还多。这些牲畜带来的污染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农村污染的严重性。

农村环境污染不仅仅来源于农业的发展,同时生活垃圾以及乡镇企业对农村环境污染的影响也相对较大。农村居民在环境保护方面,并没有形成一定的环保意识,因此,在日常的废弃物处理时,农村居民并未对垃圾进行分类,也没有建立相关的垃圾处理站,生活垃圾和乡镇企业的废弃物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的环境质量。

二、农村环境污染的原因分析

(一)政府对环境污染的治理不到位

政府在环境治理过程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一方面,政府制定相应的政策来引导地方进行环境治理,另一方面,政府能够加大对环境治理的投入,从而确保环境治理的顺利进行。但我国目前的现状是,政府对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并不重视,导致农村环境污染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理。

(二)农村经济发展模式的影响

我国农村在发展经济过程中,过于重视发展的速度以及所能收到的经济利益,对于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环境治理并没有过大的投入和重视。另外,我国农村的发展模式在近几年由过去的粗放型转到目前的集约式,同时,乡镇企业得到迅猛发展,但在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农村的环境问题却日渐突出,一方面,乡镇企业并没有对废水废弃物进行科学的处理,另一方面,多种经济发展模式的进行使环境的承受能力严重受创。

(三)城市的环境污染逐渐地向农村蔓延

城市的环境污染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农村的环境问题。首先,城市和农村的生态环境有很大的关联性,因此,城市废水等都会随着大气运动等直接影响到乡村,其次,城市在发展过程中不断的破坏乡村耕地,使农村的环境承受能力变差,从而导致后期农村环境治理的困难。

(四)农业发展过程中使用到的技术比较落后

农业发展过程中的应用技术对环境的影响也相对较大。我国目前的农村发展中,新技术的应用较少,因此,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相关的农业垃圾较多,同时,农业垃圾的处理也没有适当的技术来进行,导致农村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破坏。

三、治理农村环境污染的对策

治理农村的环境污染需要结合农村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第一,政府部门要制定出符合农村发展状况的环境治理政策。环境治理的进行需要有相应的政策的支持。从我国目前的农村环境状况来看,环境治理迫在眉睫。政府加大对环境问题的重视,能够带动乡镇部门相关工作措施的出台,并且在进行政策的落实时,工作人员能够依据有关政策对不合要求的企业进行整改并处以罚款。

第二,政府需要对农民进行环境保护意识的培训,促进农民增强对环境问题的重视。农村环境的保护需要农村居民发挥主体作用,环境污染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不合理的生产经营模式造成的,因此,加强对村民的环保意识的培训能够促使农村村民转变农业发展观念,同时,做好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

第三,政府要严格控制乡镇企业的废水废气等的排放。乡镇企业的发展虽然能够带动农村的经济发展,但是由乡镇企业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却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长期发展。控制乡镇企业废弃物的排放能够很大程度上减少农村的污染物的排放量。

第四,进行农业发展模式的转变,将新技术应用到农业发展中来。我国现阶段的农业发展模式对环境造成的压力较大,因此,进行农业发展模式的转变能够较好的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将新技术应用到农业发展中,不仅能够更好的处理农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些垃圾,更能够将农村环境压力适当的降低,另外,将新技术应用到农业发展中,对于农村经济模式的转变十分有利。

第五,政府需要结合农村环境的具体情况,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建立起完善的环保体系。体系的建立一方面能够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得到顺利开展,另一方面,能够有效地减少由环境污染带来的经济损失。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不仅需要相关机构建立起一支合格的管理队伍,更加需要相关机构能够结合农村的特点对环境污染的产生源头进行针对性的治理。

第六,政府需要建立起完善的法制措施。农村的环境污染不仅需要体系和相关政策的支持,更加离不开法律的监管。环境污染治理法和相应的保护法等都能够促进乡镇企业转变经营模式,加大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和投入,从而确保农村环境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结束语

我国的农村环境问题虽然没有城市环境污染那样严重,但是从具体的环境污染境况来看,加大对农村环境的保护力度是十分重要的。农村的发展需要遵循可持续原则,政府和相关工作人员要将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到实处,从而推动农村环境的治理进程,进而拉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秋.建立完善农村环境保护的激励机制研究[J].农村经济,2011(3)

[2] 苏玉,蔡佳亮,汪杰,李国富.黄艺中国农业污染优先控制区的划分方法初探[J].环境污染与防治,2009(10)

[3] 吴晓磊,余晓泓.论新农村建设中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J].农业环境与发展,2009(4)

[4] 肖勤.农村水环境污染现状及其治理对策[J].畜牧与饲料科学,2009(1)

[5] 牛春生.浅析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问题[J].中国科技博览,2010(19)

第2篇:污染环境的原因范文

关键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供给 需求 对策

一、从供给角度分析环责险存在问题

(一)保险产品设计存在缺陷,产品定价经验数据不足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保险公司经营时间较短,缺乏相应的经验积累,对于相关产品的经营技术比较落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相较之其他险种的产品设计难度更高,技术更加复杂,需考虑的因素更多。导致保险产品设计难度较高。加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保险公司中开展时间较短,缺乏事故发生的历史数据,精算师产品定价难度较高。此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本身也有着保险可保性不足,保险责任风险差别较大等内在缺陷。

(二)保险公司承保意愿薄弱,缺乏政府财政资金支持

环境污染责任险自身具有公益性的特征,保险公司在产品经营过程中,其提供的社会成本会高于给保险公司带来的经济成本。此外,在我国进行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对于绿色经济的关注力度不断加大,对于绿色经济的投入不断加大,但是对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关注力度较为欠缺,缺乏相应的财政政策的支持。

(三)风险赔偿责任较大,缺少完善再保险支持

再保险对于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分散具有重要的意义,尤其是对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这样具有巨额赔偿责任的保险产品,只有通过再保险的合理风险分散,分担巨额赔偿责任,才能维持保险公司的持续稳健经营。而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经营仍处于起步阶段,再保险市场不完善,因此,导致原保险公司自身风险较大,导致对于风险的承保意愿较小。

(四)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多方面沟通机制

环境污染责任事件的评定涉及多方面的沟通协调,环保部门对于环境污染责任事件的处理,保监会对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监管评定,保险公司对于环境污染事件的理赔处理,以及对污染事件的评定,需要涉及较多机构与企业。但与此同时,缺乏相应的多方沟通机制,多方对于相应的责任评定沟通不畅,没有形成良好的沟通机制,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开展带来了相应的困难。

二、从需求角度分析环责险存在问题

(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广缺乏法律基础

我国现有法律分布较为分散,以倡导性条款为主,缺乏严格的法律赔偿的规定,缺乏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的专门性立法。新《环境保护法》涉及到环责险的仅有第52条的鼓励性投保条款,另外,过多使用行政手段强制投保不是长久之计,推动环责险还需运用市场机制形成内在动力。

(二)宣传力度不足,企业投保意识薄弱

推动企业积极主动投保形成内在激励是环责险长效发展之关键。就我国环责险试点开展情况来看,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约束力与宣传力度,部分企业存在侥幸心理尚未形成“污染者承担”的意识。而一些支付能力欠缺的企业更愿意压缩包括保费在内的经营成本而放弃投保。面对较窄的承保范围、较高保费、严苛的条款、以及未推行强制投保模式,致使企业主动投保意愿较低。

(三)公民损失追偿意识淡薄,法律观念缺失

西方发达国家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必要基础是有完善的经济追偿制度,而我国长期以来由于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公民对环境污染问题习以为常,当受到环境污染侵害时,很少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正是公民维护环境权意识淡薄,对于环境污染企业难以形成环境治理压力,排污企业免于承担经济赔偿与环境恢复责任,因而环责险需求不足。

三、环责险发展对策分析

(一)规范相应法律体系,完善强制投保法律基础

我国应尽快建立相对完善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体系,使制度运行有法可依。第一,可参考国外立法先进经验,增加明确细致的规定条款,以列举方式明确涉及到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二,完善强制投保法律基础,政府提供环境污染企业强制投保名录与相应处罚规定,增强法律约束力。第三,以《环保法》为基础,逐步完善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内的配套法律设置。在时机成熟时,可另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专门法律,以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二)健全政策扶持制度,帮扶环责险市场成长

对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开展过程中,对于产品自身公益性的特点,应对保险公司进行一定程度的补贴,以提高保险公司对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承保意愿。对承保的保险公司进行财政补贴,从供给端提高产品的提供。当保险公司在产品经营稳定时,相应的政策扶持可以逐步退出,从而起到对于整个保险承保产业线的扶持,促进保险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

(三)完善产品设计,进行差别化费率定价机制

在当前对于被保险企业统一定价,有一定程度的不合理性,既降低了投保企业的投保积极性,也降低了保险公司的承保意愿。因此,需要对产品设计进行逐步完善,对于投保企业进行风险差异化定价。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面对不同企业的风险进行量化评估,确定相应的保险费率与保险保额,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产品设计更加合理可靠,提高产品整体的合理性与科学性。

(四)提倡绿色经济,提高企业投保意识

在调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向的背景下,提倡绿色经济循环经济成为国家倡导的重点。2015年下半年出台的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方案中,强调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因此,需要加大对于相关企业绿色经济的宣传力度,从需求端提高企业的投保意愿。

参考文献:

第3篇:污染环境的原因范文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不断深化,城镇化速度越来越快,人们对城市环境空气的污染状况越来越关注,在信息交流高速发展的今天,环境空气质量成了影响人们日常生活活动的一项重要考量因素,直接关乎广大人民的幸福与健康,本文重点介绍现阶段城市环境空气污染现状产生的原因,并简要分析其解决措施,希望通过本文能让人们对所处的城市环境空气污染现状有较为清楚的认识,并寻求问题的解决之道。

 

一、城镇化进程中城市环境空气污染现状及原因

 

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经济繁荣的今天,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大,城市的环境空气污染既有老问题又有新状况。

 

(一)城镇人口密集,绿地面积不足。绿地是城市呼吸的中枢,是“城市之肺”,绿地与树木可以净化空气,美化环境,在城市环境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绿地面积的相对不足,不仅降低人们的生活质量,而且易导致北方多风干燥地区的风沙扬尘现象。

 

(二)楼房过度密集,空气流通不畅。城镇化的进程直接导致房地产行业的迅猛发展,楼房林立,高楼大厦成为其显著特色,地面硬化面积不断扩大,城市热岛效应更加凸显,空气污染物扩散不及时,导致污染相对集中且持久。

 

(三)城市规划不合理,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新兴城市大多是在老城镇基础上扩建的,缺乏合理的规划方案,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特别是存在大企业的城市,依厂建城,企业存在不合理但又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例如部分城市电厂就在其城市包围中,随着城市的发展,这种格局既不利于城市的发展也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但因为多方利益的牵连且政策的转变,企业重新选址不易,但是如果一旦出现污染事故,对城市环境空气影响较大。

 

(四)机动车数量增加,开车人群增多。城镇化的发展带来经济的繁荣,机动车数量不断增长,在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数量也在攀增,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不可小觑,在特殊的气候条件下,甚至成为城市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且加之城市对车流量的检测存在落后性,道路规划及红绿灯的安设及时长设置存在滞后性,间接导致道路车辆废气排放的增加。

 

(五)盲目追求经济发展,环保力度不强。部分城市借助发展政策的鼓励,大力发展经济,在环保执法上用力不足,有的为了财政的收入,对污染企业实行先落户再治理的方法,后续措施不够周全,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出现环保问题,不仅增加了后续环保治理成本,而且对城镇环境空气造成很大的影响。

 

(六)企业环保意识不强,环境监测受限。目前,我国对于企业排污有严格的排放标准,但现实中部分企业环保意识不强,抱着降低排污成本的想法,减少废气治理的投入,甚至只是在被监测时才启动治污设施,对环境空气的危害较大。环境监测部门对排污信息掌握不及时,不能及时取证,且环境空气污染有即时性,而检测方法落后,检测设备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对环境空气污染的监督存在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实际情况。

 

二、解决措施

 

导致城市环境空气污染的因素有很多,城市是一个很脆弱的生态,在城镇化的进程中会遭受很多问题的困扰,不妥善解决,不提前预知,就会对环境空气造成很严重的影响,对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降低人们的幸福感。

 

(一)提升环保意识,做好城市绿化工作。科学的进行城市绿化工作,不仅需要完善政府部门对公共用地的绿化工作,还要加强开发商对小区内的绿化措施,制定标准政策,落实好绿化率。

 

(二)合理规划城市 确保城市生态稳定。以城市生态稳定为前提,合理规划城市发展,城市在城镇化的进程中不断扩大,若无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决胜千里的谋划,很难保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只有对污染型的企业勇敢的说不,对制约城市发展的各项污染事项保持高警觉和零容忍的姿态,才能让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们有信心在这个城市生活下去,从而建设更加美好的城市环境。

 

(三)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城市在引导企业时,要充分考量环保因素,大力鼓励环境友好性企业的发展,对已存在的企业,要强化产业结构优化,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在工艺燃料上下功夫,推进先进工艺的使用,鼓励利用清洁能源。提高治污工艺与水平,引入市场机制,引导企业加大污染治理资金投入,将可能产生的污染处理到最大限度排放,减少对环境空气的污染程度。

 

(四)合理规划道路,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根据车流量情况,合理规划道路及道路设施建设,合理解决拥堵问题,减少机动尾气排放量,鼓励使用清洁燃料,严格机动车的绿色环保检测,鼓励乘坐公共交通设施。

 

(五)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加强环境监测力度。通过相关政策法规的讲解及相关事例的警示作用,企业要清醒认识自己在环保中担任的职责与义务,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提高环保意识,争取降低污染总量;加大环境监测力度,通过软、硬件两手抓的强力措施,大力提高环境监测水平,确保环境质量安全。

 

三、结语

 

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大,城市环境空气污染的新情况还会出现,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任重而道远,只有认清污染现状,找出原因,才能解决问题,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通盘考虑、与时俱进,这不仅需要政府企业的参与,还需要每个人的参与。

第4篇:污染环境的原因范文

关键词:污染环境;主客观形态;归责理论

随着社会经济结构调整加速,科学技术不断进步,环境污染问题也越加严重。革开放以后,国家各方面迅速发展,人们将注意力集中于经济利益而忽视了环境问题,出现了先污染后治理的观念,导致环境问题越来越多,环境问题反过来对人类和社会发展产生了诸多负面影响。97《刑法》规定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对保护环境、完善刑事立法、惩治相应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该罪从理论到实践都存在诸多争议,例如,主观上应是故意还是过失;犯罪主体到底应该是单位还是个人等。历时十几载的研讨,《修八》将此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且将法条内容进行了修改。降低了入罪门槛,有利于保护环境,但其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

一、污染环境罪法条简析

《刑法》第338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处……”对于“严重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等量化字句,两高司法解释有了说明和列举,但这些解释仅仅是停留在浅层次面:

第一,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中的“土地、水体、大气”删除。这一修订说明立法者有扩大该罪名适用范围的意向,污染环境已不局限于向土地、水体和大气中排放、倾倒易致环境污染的物质。这样的规定扩大了环境保护的范围,更具有科学性,有利于更好地遏制污染环境的行为。

第二,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修改为“严重污染环境”。即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中保护的法益侧重于人类自身的利益,即以保护公私财产和人身为要点,对该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便成立该罪。而污染环境罪要求的是“严重污染环境”,未提及公私财产与人身概念,其实立法者在此已经将该罪的法益转变成了环境本身。说到底,“自然本位主义从根本上来看,也只不过是为了更好的保护人类利益”,①这存在合理之处。

该法条的修改具有进步性,对于保护当今社会急速发展中的环境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其仍然存在问题。例如,修订以前该法条是典型的结果犯,改过的污染环境罪中虽然定义为“严重污染环境”,但是仍然没有完全摆脱结果犯的“阴影”,仍然要求造成重大损失、污染严重才给予归罪处罚。

二、污染环境罪主观罪过形态

过失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通说,“行为人应当预见其行为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②很多学者均采用这一观点。对于污染环境罪,同样存在争议,有学者认为应该是故意特别是间接故意。行为人对于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等行为是否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是有所认识的,但对于严重危害结果的发生往往是不希望的,因为结果严重、危害了社会很可能要承担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但是为了利益的最大化追求,通常持一种放任的态度。另一观点则认为是过失,认为污染环境罪在罪名的结构上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无本质区别,只是在用词上有一定区别,所以污染环境罪的主观要件特征应该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相同,也为过失。③有人认为应视情况而定,修订后将“事故”一词去掉,该罪的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在理论界的研究中,污染环境罪作为类罪的角度来说,也存在以上类似不同观点,例如,赵秉志教授认为,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付立忠教授则认为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那么,作为具体的个罪,有如上观念的争议也理在其中。

对于这个问题,笔者认为:第一,从认识因素来说,赞成故意罪过观点的学者主要指的是间接故意,所以我们需要区分间接故意和过失的界线。不难想到,如果说既然明知可能发生结果还放任其发生,那么就是一种故意的心态,但是,没有人是愿意犯罪的,行为人向环境倾倒、排放污染物质时是有预见危害结果的义务或可能的,但是他更可能多的是侥幸地相信可以避免,而且,“过失犯罪一般只有在造成刑法所规定的严重后果时才能构成”。④“修八”之所以将原条文改为“严重污染环境”,颇有不要求结果一定要发生才处以刑法之嫌。第二,从意志因素来说,行为人污染环境通常是建立在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基础上的,获取利益也成了最主要的原因。行为人实施污染环境客观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有可能是建立在明知或者故意的基础上,但是对于严重危害结果的发生必是持否定态度的。如果适用故意,即便是间接故意,在现有的刑法框架下,大可按照相应法条规定的罪名给予定罪惩处,而不再是污染环境罪。所以笔者认为采用过失的主观心理态度更为适宜。

三、污染环境罪的归责理论

关于这个问题,学者们都进行了长久而宽泛的研究,但是当前污染环境罪的归责上任然有分歧。例如,赵秉志教授认为,根据当前发展现状,仅以过错为依据已经不足以严格控制由于现代化生产高速发展所引起的对环境空前加剧的严重危害;相反观点则认为:“在司法实践中,容易造成刑事责任扩大化的趋势,不利于司法人员在审理危害环境罪案件时准确划分罪与非罪”。笔者认为,在污染环境罪中适用严格责任至少存在以下弊端:

1.我国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采用的是主客观相统一的归罪原则,而严格责任更多的是一种考虑结果而不过问行为人主观态度的归责原则,这显然与当前的刑法体系是相背离的。2.刑法具有惩罚和预防犯罪的功效,要达此作用,其必然要具有人权保障性、社会道德性等内涵,如果采用严格责任,是否太过于严苛,阻碍了刑法功能的发挥。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于行为人的权利保障具有重要作用,犯多大的罪承担多大的责任、承担相应的刑罚。之前,我们提及环境污染危害的滞后性,所以危害很可能是长期或者多个行为累积的结果,短期内未得以凸显。所以,在污染环境犯罪中采用严格责任很可能导致罪责不相匹配的状况,这显然是与刑法的原则相背离的。

总之,当前中国现代城镇工业、科技、经济、化工等都处于高速发展期,污染环境的现象日趋严重,其从城市到农村的蔓延加剧,跨区域污染的情况不在少数,不管是从立法、行政监督、还是企事业发展理念上都应该引起重视,切勿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道路,否则环境对人类的报复作用将是不可估量的,正如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所说:“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⑤着实在所经历过的自然灾害面前,我们得到了很多血与泪的深刻教训。为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为了人类自身能生活在一个健康的自然环境中,我们必然要对环境污染方面的犯罪给予更多的关注和重视,切勿重蹈“自毁前程”的覆辙。(作者单位: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2013J067)

注解:

① 何宏福:《污染环境罪研究》,西南政法大学,2005年,第6页。

② 付卓:《污染环境罪研究》,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11年。

③ 同②。

第5篇:污染环境的原因范文

1、据环保部《2015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显示,2015年,244个大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16816.1万吨,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最大的是上海,产生量为742.7万吨,产生主要原因是大量塑料袋及废金属有毒物质;

2、据环保部《2016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显示,2016年,246个大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18564.0万吨,处置量18069.5万吨,处置率达百分之九十七,主要原因由于土地退化,荒漠化现象非常严重,以及大量塑料袋及废金属等有毒物质直接填埋或遗留土壤中;

3、据环保部《2017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显示,2017年我国垃圾以年均百分之十的速度增长,垃圾产量已达1.3亿吨,主要原因是由于难以降解严重腐蚀土地,致使土质硬化使得土壤保水保肥能力下降。

(来源:文章屋网 )

第6篇:污染环境的原因范文

【关键词】 施工污染 城市建设 环境保护

科技的日益进步使现代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也使对社会价值观也转变了,这更使人民对于环境的态度也得到了转变,保护环境的意识在不断的加强,这也促使我国环保事业的发展,对其有着积极的影响,但是由于施工行业自身的性质,避免不了的就得污染环境,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应当在现代化施工中对施工单位进一步管理,对施工污染加强看管,针对各种出现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处理和重视,使建筑行业健康的发展,保护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

1 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1.1 废水污染

工业废水的主要来源是桩基中产生的泥浆和清洗混凝土水还有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施工用水还存在着浪费现象,因为施工过程中的很多供水都是临时搭建的,具有临时性,所以很大程度上都不受到重视,所以很多都存在滴漏现象,积少成多,在施工场地上就会出现漫流的现象,因为污水处理会需要花费大量的金钱,所以很多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减少对污水处理,直接让污水和泥浆的混合物进入下水道,进行下水道的污染,使环境污染更加严重。

1.2 固体废物污染

固体废物污染,大多都是建筑施工过程中所用材料的包装袋,以及装修留下来的废料所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在施工过程中,工程所用到的材料因为怕在运输过程中因碰撞而破损,所以都被包裹上很厚的外包装,一旦运输到目的地外包装就会被拆开而没有用了,这就会造成垃圾,而这种垃圾一般都是高分子材料制作而成,如果被随意丢弃的话不易被分解,这对社会环境危害是非常大的。

1.3 粉尘污染

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灰尘的产生是不可避免的,不仅仅是对空气质量造成严重污染,空气污染如果大的话会对人民的健康造成影响,给人民的生活造成很大困扰,粉尘污染是目前施工建筑中最严重的问题,建筑施工中的粉尘垃圾主要是来自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材料,石灰和沙土等,这些材料在运输过程中,都会使很多的灰尘进入空气中,并融入到周围的空气中,使空气质量得到影响,从根本上说造成粉尘污染的原因是人为的,因为在运输和施工过程中没有有效的使用防尘措施,没有采取有效的施工工艺,这才是造成粉尘的根本原因。

1.4 光污染

作为施工过程中常见的污染之一光污染,也是对人民生活影响较大的污染,因为光污染严重的影响了人民的睡眠,也会使人们的眼睛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光污染的主要形成原因是在夜晚工地施工,工地的强光所造成的,以及电弧等都是造成污染的主要原因。

2 施工污染防护措施

2.1 污水处理

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应该对其进行严格的净化处理,使其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然后在对其进行排放,在施工过程中对废水的处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步,为混凝土搅拌机增加相应的废水沉淀池,这样也能使废水经过净化后重新被利用,第二步,在建筑工人的生活区添加污水排放管或者添加污水沉淀池,保证生活所产生的废水能够得到净化的处理,最后一步,在是施工过程中所用到的供水管道要严加检查,保证其不漏水,完善施工场地的供水设施,较少或者避免不必要的水流失。

2.2 固体废料处理

在面对建设施工中的固体废弃料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进行防护处理,第一步,对施工过程和工人生活中所产生的废弃料集中投放到指定的位置,进行垃圾集中处理,但是要保证这个垃圾投放地点有可以处理这些垃圾的能力,第二步,在施工现场拆卸下来的废弃污染物应该及时的处理掉,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保护施工的环境。

2.3 粉尘处理与防治

建筑工地上的粉尘污染,不仅对是施工地区的空气有很大的影响,对该地区的空气质量也有着很大的影响,所以施工的同时一定要保证对粉尘的防治 要有充足的准备,第一步,建筑施工单位应该配备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时的洒水清扫,保证施工粉尘得到有效控制;第二步,在对各楼层建筑垃圾进行清理过程中应该严格执行“洒水、清扫、垃圾装袋”程序,再按照相关规定将垃圾运输到指定地点,严格禁止在楼上直接进行垃圾抛洒,一旦发现此项行为应该对工作人员施以严厉批评教育和惩罚。最后,为了降低建筑粉尘污染,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还应该尽量选用半成品建筑材料。

2.4 光污染防止

光污染主要是以夜晚的施工强光污染为主,因此,在实际的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合理的对工期进行安排,并且合理的对施工时间进行调节,应该严格的遵循国家的相关施工标准22:00~06:00尽可能的降低施工的光污染产生。如必要需要在夜间进行施工,需要合理的对灯光的方向进行调整,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总的来说在施工过程中应该在施工之前,必须砌筑好墙,仔细勘察地形,对现场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布置,进行作业时,应该尽可能的选择噪音较低或者是安装有消声设备的机器在城区施工的建筑施工队伍必须向环保部门进行申清,需要延长施工或昼夜施工的时候必须是通过主管部门向环保部提前申请而且经过公示后才可以施工,同时要做好和附近居民的沟通协调工作。

3 结语

综上所述,造成建筑施工现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因素有很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筑施工项目不断增加。建筑施工中不可避免的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影响生态环境的质量,与绿色经济和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需要加强对建筑工程中的施工污染环境问题进行分析,结合施工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防治措施,相关施工单位应该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施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环境污染问题,最大限度的在施工建设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有效的降低施工对环境的污染,并重视节能、节水、节地等绿色技术的应用,从而促进建筑施工的顺利完成,实现建筑施工项目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李红,苑金芳.郭淑真.住宅建筑给排水设计中节能和节水技术的应用[J].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2010年学术大会论文集,2012(12).

第7篇:污染环境的原因范文

关键词:畜禽养殖 环境污染 防治对策 法律研究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5(a)-0111-02

Analysis of Status Quo of Domestic Livestock & Poultry Breeding Pollution and Research on Legal Issues Regarding Pollution Control

Yao Lihua

(Rudong County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ureau, Rudong,Jiangsu226400,China)

Abstract:With the rapid increase in people’s living standards andfast development of the livestock & poultry breeding industry, the pol-lution from livestock & poultry breeding is becoming increasingly prom-inent. The discharge of substantial waste and sewage brought by breedi-ng has seriously damaged and affected the rur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led to the unceasing occurrence of cases concerning masses’enviro-nmental complaints and pollution disputes. Although China has introduc-ed a range of laws & regulations, policies and standards regarding con-trol of livestock & poultry breeding pollution, in face of the increas-ingly severe situation of livestock & poultry breeding pollution nowad-ays, some problems and drawbacks which need to be improved and solved

desperately can still be found in these laws & regulations and policies. This article introduc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arising from livestock & poultry breeding, main reasons for the p-ollution, and legal factors for inadequate control of livestock & poul-try breeding pollution,and puts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as to solving the pollution under the rule of law.

Key words:Livestock & poultry breeding;environmental pollution;countermeasures;legal research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畜禽养殖业的迅猛发展,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养殖所带来的大量废物和污水的排放,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和影响,并导致群众环境投诉和污染纠纷案件不断上升。因此,如何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利用各种手段促进畜禽养殖业规范、可持续的发展已成为各级政府亟需解决的一个社会问题。

1 我国农村畜禽养殖业所带来的环境污染

在我国传统历史上,农村畜禽养殖业大多数以家庭分散养殖为主,畜禽排放的废弃物主要用于农田施肥,形成以“养殖-肥料-种植”良性循环为主的生产模式,对生态环境基本不造成污染。但是,随着养殖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和化肥施用量的增加,养殖业与种植业相分离,养殖产生的粪便类废弃物不能及时合理地利用于土地,直接导致了畜禽排放的废弃物被四处堆放或随意排放到河流、沟渠等水体中,对农村水、大气、土壤环境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与破坏。

1.1 水环境污染

畜禽粪尿、圈舍冲洗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氮、磷、钾等化学物质,这些污染物质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地表水体中,引起水体富营养化,造成水生动植物缺氧死亡,水体发黑发臭,河流或鱼塘丧失其原有的灌溉、渔业功能。此外,畜禽粪便的有毒有害成分还会通过地表径流渗入地下水循环系统,一旦影响地下水体水质,将很难治理和恢复,往往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才会得到净化。

1.2 大气环境污染

畜禽粪便在微生物的作用下,经过发酵后会产生大量的氨气、硫化氢、粪臭素、甲烷等具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有害气体。这些有毒、恶臭气体进入大气层后会不断扩散,破坏空气质量,在通过呼吸道系统进入人体后,还会引起各种呼吸道疾病,危害周边居民身体健康,影响其正常生活。

1.3 土壤污染

畜禽粪便直接堆放在农田上,畜禽污水渗入土壤表层,会导致原本疏松的土壤空隙堵塞发生板结,土壤透气、透水性下降,影响土壤质量,影响农作物生长。另外,畜禽喂养所用的饲料添加剂中含有的一些重金属物质,若随着畜禽粪便渗入土壤中,还会造成重金属的富集使得土壤无法吸收和消解,导致土壤功能变差。

1.4 传播病菌

畜禽废弃物的污染物中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寄生虫卵以及滋生的蚊蝇等,会使环境中病原菌种种类增多,造成人、畜传染病的蔓延。当发生猪流感等人、畜共患病疫情时,还有可能给人、畜带来灾难性危害,对人的健康造成威胁。

2 我国农村畜禽养殖业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分析

造成我国农村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的原因很多,因各地情况不同,主要影响因素也不同,分析可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2.1 畜禽养殖方式转变

过去畜禽业多为分散经营,畜禽饲养头数少、规模小,畜禽废弃物一般可及时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但最近一二十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畜禽养殖业迅猛发展起来,养殖模式逐渐由原来的家庭分散经营向规模化、集约化养殖方式转变,各地城市近郊和农村纷纷兴建了大量的畜禽养殖场,导致产生污染物往往集中在某一区域,超过了当地的环境承载能力,造成环境污染。与此同时,分散的个体养殖模式也并未消失,仍呈扩张趋势,区域畜禽总数不断扩大。

2.2 养殖技术比较落后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养殖场、养殖户普遍采用清水冲刷圈舍、清理畜禽产生的粪便类废弃物,这种干湿不分的养殖和污染物处理方式,导致了大量的污水、废物产生,不利于粪便的收集与综合利用,从源头控制污染。

2.3 选址布局不尽合理

由于我国畜禽养殖业发展缺乏必要的引导和规划,更多地是自发地、单纯地面向市场需求自由发展,导致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在行情见好时投入到畜禽养殖中。他们通常利用自留地及宅基地周边建设圈舍进行畜禽养殖,并不考虑场所选址是否符合用地规划和环保要求,其中一部分甚至没有达到远离饮用水源、远离居民和敏感目标等基本环保要求。

2.4 环境意识比较薄弱

农村畜禽养殖污染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的污染及损害不仅是眼前的,更是长远的。大批畜禽养殖者只注重当前经济效益,并不重视畜禽养殖废弃物的污染防治工作,使得大量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到环境中。而且作为农村工作的主力军,一些镇村干部也存在着重发展、重富民、轻环保的思想,致使环境监管不到位,畜禽养殖污染日趋严重。

2.5 防污制度不够完善

尽管国家环保部于2001年颁布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生猪存栏500头以上、鸡3万羽以上、牛100头以上及同类别的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要求,国务院也于2013年11月11日颁发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但这两部法律法规也仅是针对畜禽规模化养殖场所制定的法律法规,目前大量存在的非规模化养殖场、养殖户还是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导致现在大量的非规模化养殖场、养殖户的畜禽养殖环境污染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2.6 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

当前,大量的非规模化的家庭式畜禽养殖户基本都未建设合格的污染防治设施,绝大多数只有一个简陋的粪便、废水收集池,产生的粪便、废水经简单贮存后就直接排入沟塘或河流,对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而言,虽然建有污染防治设施,但为了节约成本,往往也仅限于建设收集池、沼气池等简单的处理设施,防治措施并不能满足环保达标排放的要求。

2.7 环境监管不到位

长期以来,农村畜禽养殖污染的环境执法一直是环境监管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存在环境监管不力或不到位的情况。主要原因是现在畜禽养殖污染面广量大,各执法单位还存在法难以责众的心理,而且基本面对的都是普通老百姓,各单位在执法时更会慎之又慎。

3 我国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不到位的法律成因分析

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日益严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环境监管不到位、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农民环保意识薄弱、农村环境法律制度不健全等,下面主要对我国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不到位的法律成因进行简单分析。

3.1 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法律体系不健全

目前,关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面的主要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两部专门法律法规和其它零散分布在其他法律中的条款,这些是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开展执法监管的最主要的依据。虽然新《环保法》对畜禽养殖场的选址、建设和管理提出了相关规定和要求,但主要针对的是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对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却无专门的技术规范和法律规定,导致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环境问题发生时,执法人员准备执法处罚时却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的尴尬。

3.2 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环境执法薄弱

当前,国家在对城市和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对农村环境保护的环境执法监管投入却非常不足,执法力量和资金、技术投入均非常有限。目前,我国现行的环境监管体制一般是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设有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但在与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接触最直接的乡镇,却一般只有一至两名人员负责环保工作,根本无法做到对农村大量的畜禽养殖户进行全面、及时的环境监管。

3.3 农村畜禽养殖污染环境侵权追究不足

近几年来,畜禽养殖污染对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渔业养殖、农田种植造成损害的情况越来越多。目前,我国多部法律对环境污染的侵权责任已有规定,比如《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因水污染受到损害的当事人,有权要求排污方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侵权责任法》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些法律条文对农民维护其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支撑,但是在损害赔偿数额方面却没有明确的规定,当农民在追究人身健康、财产损失的同时想进一步追究精神损失、自然生态破坏损失时,却无法得到明确的法律保障。正因为法律制度上的缺陷,环境污染损害范围和赔偿范围的不明确,造成近年来虽畜禽养殖污染纠纷频发,却很少有人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环境权益,这在一定程度上间接放任了污染环境行为的发生。

4 法制化解决畜禽养殖污染的对策与建议

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已到了迫切需要解决的地步。目前,国家环保部也正在全国积极开展农村面源污染的专项整治工作,投入大量资金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问题。除此之外,该研究者认为可能还需要在法制层面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4.1 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立法

新修订的《环保法》规定,从事畜禽养殖和屠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对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止污染环境。该条款规定,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只要从事畜禽养殖就应当承担对畜禽粪便进行科学处置、防止污染环境的责任。目前,我国已对畜禽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防治有了比较全面的法律规定,但对非规模化畜禽养殖还缺乏详细的法律规定,应尽快出台相关规定,将达不到规模养殖标准,但已达到一定养殖规模的养殖户也列入法律监管的范围,使得农村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有法可依。另外,国务院颁布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畜禽养殖场的具体规模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很多省份至今还未明确具体规模标准,环保部门与农业部门就规模划定标准意见还没能达成一致,政府应做好协调牵头工作,在结合本地养殖规模与污染状况的基础上明确规模标准并颁布实施。

4.2 完善畜禽养殖污染执法与监督机制

目前,我国畜禽养殖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究其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村环境执法力量薄弱和监督机制的不完善。为加强农村环境执法力量,可在乡镇一级设置由环保部门直接领导的环保执法机构,配备环境监管设备和专门执法人员,在村一级设置一至两名专职或兼职的环保监察员,并保障他们执法经费,安排他们定期对镇村的各类农业污染源进行监督与管理。一旦发现畜禽养殖污染行为时,要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县级环保部门报告,及时处理。另外,还应建立畜禽养殖污染联合执法机制,由农委牵头环保、国土、畜牧兽医站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定期对畜禽养殖场进行执法检查。此外,还需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境执法监督机制,除加大对各级政府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考核力度外,还可以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环境执法监督,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与维权意识,达到监督农村环境执法的执行力与效率的目的。

4.3 完善农村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

当前,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中一般只对直接损失进行赔偿,对潜在的、间接的经济损失,比如精神损失等却赔偿很少或不予赔偿。显然,这一局面不利于公民环境权益的维护。为了使环境污染受害者或民间组织能够通过法律的途径去维护个人环境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促使环境污染者在无法逃避赔偿责任的同时能够积极主动地防止环境污染,应进一步完善现有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明确农村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范围、赔偿数额等,这不仅会使受害人的损失得到公平、合理的赔偿,还会促使养殖者在巨大的赔偿数额震慑下积极采取措施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减少环境污染行为的发生。此外,还可以尝试建立农村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基金,一旦发生畜禽养殖污染损害,在未查明责任之前,可以先由该基金补偿环境受害人,使受害者的损失得到及时赔偿。

4.4 进一步明确政府、企业及个人的环境责任

农村畜禽环境污染防治需要政府、企业、农民各方面的广泛参与与推动,三者缺一不可。首先,要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保护环境的主导责任,促使其积极履行防治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职责,切实提高环境执法监管水平和环境公共服务能力。其次,明确农村畜禽养殖企业履行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要求其在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同时要加强废弃物污染防治,对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并承担其因养殖活动对农村环境造成污染与破坏的责任。再次,要进一步明确农民保护环境的责任与义务。农民环境维权意识的高低间接影响到畜禽养殖者防治污染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为此就需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刊杂志、镇村广播等多种途径向农民宣传农村环境保护知识、环保法律法规、环境维权方式与途径等,达到督促畜禽养殖者自觉防治污染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华春雨,唐尚军.浅析我国农村畜牧业污染现状与防治对策[J].法治与社会, 2009(4):287-288.

第8篇:污染环境的原因范文

目前,我国的大部分城市受到过严重的雾霾影响。雾霾已成为严重影响我国人民生活的一项重大环境问题。而目前针对雾霾治理和改善的种种措施并未十分有效。环境雾霾问题的法律完善十分必要。本文试根据雾霾问题的特点,探讨雾霾的环境法律责任中民事、行政、刑事方面法律责任的完善方法。

【关键词】

雾霾;特点;法律责任

由于长时间、大范围的雾霾的发生,环境雾霾问题已成为一大主要问题被人们所关注,由于雾霾,美国《纽约时报》甚至将北京城形容为“机场里的吸烟区”。雾霾问题的解决已经刻不容缓。以下根据雾霾问题的特点,尝试探讨雾霾的环境法律责任中民事、行政、刑事方面法律责任的完善方法。

一、雾霾问题的特点

雾霾是一种大量极细微的干尘粒子均匀的浮游在空中,使空气浑浊,视野模糊并导致能见度恶化的环境污染现象。雾霾的天气与发展方式粗放、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不尽合理造成有着密切的关系。2013年9月10日国务院已经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采取严厉的措施治理大气污染,但截至2014年初,雾霾问题依然严重。

雾霾问题法律治理方面的特点主要表现在:第一,综合性强。由于雾霾产生的原因的多方性,治理雾霾问题也必须综合考虑,从各个方面出发,综合进行治理。第二,污染与雾霾的因果关系不易确定。同样由于雾霾产生原因的多方性,在雾霾产生时,往往难以将雾霾这一结果归为某些行为不当的环境污染人。由于行为人产生的法律后果和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往往难以证明,导致法律责任承担时产生问题。

二、雾霾问题的民事法律责任完善

基于公民的环境权,公民应享有环境诉权。美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使(美国联邦政府之外)任何个人和法律实体都有资格对任何个人、法律实体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但有关公益诉讼的制度是不完善的,具体应进一步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予以明确。并且只规定了“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个人却无权提起公益诉讼,但环境问题如雾霾,实际上却对每个公民都产生了一定程度不利的影响,应该有权提讼。实践中还存在很多存在问题,如果某一组织以雾霾严重,以一排放大气污染物超标的企业为被告,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时,如何确定该原告享有合适的诉讼主体资格,以及被告对雾霾发生的影响力的大小,以及赔偿所得的分配问题,都存在一定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由于雾霾的特点中污染与雾霾的因果关系不易确定,很难将雾霾具体归为某企业或个人方面的原因,但如果但一个企业不合理不合法的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时,其对雾霾的产生实质上就会产生影响。因此,任何公民或组织在发现有助于产生雾霾的因素时,法律应该规定其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对有直接损害的,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害不明显或无法证明损害与不法行为有因果关系的,由于其对环境确实产生了不利影响,则应该根据其危害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给予相应的惩罚,如罚款等。而此资金不应直接给予原告。而此项资金应交予一个专门的环保组织,在原告和公众的监督下,资金必须专门应用于环境雾霾的的相关治理。由于雾霾的综合性,应考虑相关的各个因素,综合治理。以解决在民事赔偿后,环境雾霾问题仍无相关解决措施的问题。但此种公益诉讼应注意,在一个企业受到来自公民或组织的公益诉讼后,其他公民和组织在一定时期内,就相同原因提起的诉讼,法院应不再受理,在企业对其不合法的行为承担责任的同时,也不至阻碍企业的发展。

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可以引入雾霾责任保险。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和中国人保财险推出过雾霾险,后被保监会叫停。此处所指的雾霾责任险与雾霾险有所不同,不是针对公民在受雾霾影响身体受到损害而补偿的保险,而是针对企业在雾霾诉讼发生,需要承担发生责任时,保险公司承担一定赔偿责任的保险。这样不仅有利于企业规避风险,利于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在环境层面上,保险公司的加入会进一步监督和规范企业依环境法的规定运行企业。

三、雾霾问题的行政法律责任完善

本文认为,目前我国关于行政环境监管的各种规定,很多涉及环境监管权的法律授予及确定,行政相对人的义务,违法相关规定的行政处罚。但在具体的环境监管问题上,规定不够完善。行政法律责任多是在环境问题已经发生严重影响后,对相对人作出的行政处罚。从雾霾问题的综合性出发,就可能引起雾霾的各种因素综合考虑,应当建立合理有效的预防监督机制,真正意义上行使环境监管权,预防雾霾的发生。

四、雾霾问题的刑事法律责任完善

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环境犯罪要求达到“严重污染环境”,但如何具体鉴定严重污染环境则没有规范。而且其中“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也没有具体的规定。就雾霾而言,由于其产生原因多样,过量的排放粉尘等物质也对雾霾产生重大影响,达到严重污染环境。但粉尘等物质不属于刑法所规定的有害物质,不利于对雾霾产生有影响的行为加以规范,杜绝雾霾的产生。应进一步细化规范以利于防止雾霾的发生。

第9篇:污染环境的原因范文

【关键词】环保意识 环保信息 环保措施

中图分类号:G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809(2010)12-0129-01

环境问题是当今人类面临的三大问题之一,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化学污染物对环境、对人类健康、社会发展的危害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已成为人们的共同呼声。化学污染物对环境,对人类健康,对社会发展的危害,越来越受到全世界的普遍关注,保护环境已成为人类共同的呼声。化学与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某些情况下,环境污染主要是由化学污染物造成的,很多环境问题的解决要依靠化学的方法,中学化学教材中有不少与化学污染物有关的内容。因此.中学化学课堂是一个很好、很直接的环保教育基地。在化学教学过程中,要将环保教育渗透于平时的教学活动中,强调环境与人类生活的密切关系。使学生明白,为了不让环境污染威胁到人类自身的生存,就一定要保护环境,从而使学生深刻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树立起强烈的环境意识。环境的污染、治理和保护已列入我国的基本国策。它关系到人类的生存,关系到国计民生。环境问题在我国的形势是非常严峻的。许多污染物的成分、特性、形成过程、对人类生产、生活的危害以及如何防治等,都与化学教学内容有着密切的联系。为了教育学生,强化环保意识,可在以下四方面加以注意。

一、让学生深刻地认识化学与环境的关系,了解环境污染的原因

老师平时就留心收集、积累环保信息和先进科技成果,把收集到的材料自然渗透到教学中,使化学教学变为生动活泼,紧密联系实际。例如,在讲卤代烃时,告诉学生在大气上方有一臭氧层,臭氧层能吸收大量的紫外线,对地面生物起着保护作用。如果臭氧层减少,则透过大气层达到地面的紫外线增强,将引起皮肤癌、白内障的发病率增高。那么破坏臭氧层的污染源是什么?然后引出氟利昂,让学生明白使用无氟冰箱的好处,教育学生要保护臭氧层。在讲三大合成材料之一塑料时提出“白色污染”教育学生上街购物自备购物袋,每天少用几个塑料袋也可减少垃圾。尽量购买可再生或可生物分解包装材料包装的商品,减少包装所产生的垃圾。在讲电化学时,把“废旧电池的分类回收,使用可再充电的电池”等知识贯人其中。

二、结合化学实验进行环保

1.铜和浓硝酸的演示实验。教材中就没有顾及污染问题,老师可以把装置改进一下,利用注射器代替试管进行试验,取一支10毫升的注射器,抽出活塞,在针筒内装入0.04克铜屑,推上活塞并吸入0.1毫升的浓硝酸,观察现象,等反应完毕后将注射器中液体小心排人废液瓶中,无色气体针筒内再吸入空气,可见到无色气体变成红棕色。改进后的装置是封闭体系,易于对比观察,效果明显,药品用量比改进前少得多,同时能防止有毒气体二氧化氮的泄漏而污染空气。

2.验证S02漂白性。将S02气体通入装有品红溶液的试管里,观察品红溶液颜色的变化。给试管加热。观察溶液发生的变化。此实验的缺点是:加热试管时放出SO:对环境造成污染。改进方案:在装有品红溶液的试管口放一团用稀NaOH溶液湿润的棉花球吸收多余或生成的S02;或当品红液体溶液刚好褪色时,在试管口套上一个气球,再给试管加热,然后冷却,防止生成的S02排人大气污染环境。

3.验证氯气的性质。可以在一个点滴板上不同位置分别滴淀粉KI溶液、Na2S03溶液、FeCI2和KSCN的混合溶 液,别的位置放一小块湿润的蓝色石蕊试纸,最后一个位置放高锰酸钾并在其上面滴浓盐酸,立即加盖大小合适的表面皿:可以隔着表面皿观察现象。本实验由于是在封闭的体系中进行,氯气用量少,污染少,现象却很明显。

三、利用课外活动教育学生

带领学生到工厂去参观,如化肥厂、农药厂、造纸厂等。了解工业“三废”方面做了哪些具体的工作,用什么样的设备来转化“三废”还可以指出尚有哪些不足之处.让学生开动脑筋,设想对尾气的处理意见和废液的转化工作,如何变废为宝。还让学生亲自测定汶河水有没有被污染。到新装修的室内测定污染指数,开窗通风一个月,进行第二次测定。利用课余时间到野外收集废电池等,让学生亲身体验环境污染的程度及其危害性。在进行环境保护教育的同时,也增强和提高了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次’要教育学生在常生活中,时刻牢记环保使命,充分利用和节约能源,如节水、节电、充分燃烧煤气、石油液化气等,合理分类存放生活垃圾,不乱到污水等,不使用污染环境的物品,如含磷洗衣粉、喷发胶等,敢于同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行为作斗争,努力将环境污染降低到最低程度,保护好自己的家园。

四、结合生活实际,介绍环保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