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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增长的秘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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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增长的秘密

第1篇:经济增长的秘密范文

“现代化”在经济发展研究中被赋予目标函数和价值尺度的意义。尽昔对这一概念的界定和理解远未统一,但其主要内涵要素却几乎都是根据西方的社会经济变迁过程抽象出来的[1]。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中华民族的祖先创造了灿烂的文化,在许多个世纪中雄视着世界;但在近代,当西方列强乘坐轮船不断探寻新的世界时,却步履蹄珊,迅速落后了。这一引人注目的巨大反差构成学术界的中心课题,中国未能现代化的原因被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探寻着,思考着,见仁见智,众说纷纭。

中国史学界在认识历史发展过程时存在着将理论教条化的倾向,西方学者则几乎本能地受他们生活于其中的文化经验的影响,两者都试图用根据西方社会发展过程概括出来的理论模式阐释中国历史。而在西方从事中国问题研究的华裔学者,大概是因为两种文化背景和学术传统交融撞击产生的影响,对理论模式的适用性比较敏感。近些年考古学家张光直先生发表了一系列论著,力主中国早期文明的演变道路与作为西方文明源头的苏末文明截然异趣,前者是“连续性”的,后者是“破裂性”的,并呼吁以中国经验为基础总结一套阐释历史进程的新历史哲学[2]。黄宗智先生则根据自己研究明清以来中国经济史的经验,深刻指出西方现代化理论与中国实际之间的矛盾现象,与张光直先生一样,他也呼吁建立中国研究自己的理论体系[3]。两位先生的见解令人颇有醍醐灌顶之感。

现代化的核心是经济变迁问题。关于经济变迁,在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中间存有不同理解。笔者倾向于这样一种观点:经济变迁是指经济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生成变化的过程,也就是说,经济变迁实质上就是经济结构的变迁,只涉及经济诸要素之间的关系及其构成方式的重大变化,而不是经济领域或大或小的所有变化都可称为‘变迁”。

就明清时期的中国经济而言,未能实现变迁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学者们的争论主要围绕着是否出现了结构变迁的最初迹象、什么因素阻碍了变迁的发生或完成等向题而展开。这就意味着必须对明清经济的发展程度作出评价,而评价必须有标准,这一标准主要通过比较而得,除纵向的历史比较外,更重要的是与其他经济模式比较。在进行比较时,存在一些主观性的看法或臆断是不可避免的,除非我们对历史持相对主义观点,否则就必须承认历史是可比较的并且具有一定客观性存在。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在比较中西经济时将西方发展模式作为标准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合理的,因为西方率先成功地实现了现代化经济变迁。近些年来学术研究中的“西方中心主义”受到诸多批判,学者们极力避免把“现代化”等同于“西化”,但在试图重新概括现代化的特征时,其实无论如何也不能摆脱西方经验的影响。如果我们说,倘若中国与西方没有任何接触,中国历史发展的自然进程不被打断,中国将永远不会出现资本主义而会在一条极为独特的道路上达到高度发达,或者认为中国经过或长或短的时间也会内生出类似西方那样的资本主义,这或许是有道理的,但也是没有任何实际的和理论的意义的,因为对没有发生且永远也不会再发生的事既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实际上,不同民族的相互接触和影响是人类发展的必然产物,不应把外来影响简单地视为它变量。如果排除外来影响,西方资本主义的兴起恐怕也很难出现。现代化具有F·A·哈耶克所谓的“扩展秩序”,一旦产生,必将向外扩张,正如M·J·列维总结的:第一,随着时光流逝,拥有现代化和缺少现代化的民族之间会彼此交往;第二,一旦建立了这种交往,不论是否施加外力,现代化的模式都会被非现代化社会吸收;第三,当现代化模式被吸收,原有的模式就会在新旧交替中分离出去;第四,随着交往的产生,现代化模式会在其发展方向上起一定的变化[4]。因而,即使我们强调中国历史发展的独特性(笔者认为清代中叶以前的确如此,套用西方的分析概念无法真正理解达一独特模式),也应看到,以后,西方已经取得的现代化成就逐步被中国作为目标加以接受。立足于这一基础之上,历史学的任务只能是解释由旧经济结构向新经济结构的变迁以及遭遇的障碍,而不是构拟旧经济结构在孤立状态下的发展趋向。以此衡量,“资本主义萌芽论”和“近化早期论”的学术取向是无可非议的,但它们过度夸大了西方冲击前后的经济变迁的连贯性和同质性,用并非由旧模式内生的新模式的条件要素判断旧模式中一些类似要素的性质,因而缺乏说服力。毫无疑问,中国的现代化是两种异质文化交流的结果。在异质文化的交流中,一种文化完全同化另一种是极端困难的,中国不可能亦步亦趋地走西方的路,必将通过独特的模式完成自己的经济变迁过程;另一方面,也应承认,这种独特模式的许多基本原则是来自西方的现代化模式。

黄宗智先生使用“过密型增长”与“过密型商品化”等概念描述明清以来中国经济的发展特征,是十分恰当的,为欠发达农业发展经济学提供了有力的中国方面的证据,是对发展经济学和农业经济学的重大贡献。“过密化”概念是克利福德·吉尔茨本世纪60年代在阐释爪哇水稻农作时提出的[5],黄先生加以运用和丰富,成为他把握中国经济特征的中心概念。所谓“过密型增长”,是指以单位劳动日边际报酬递减为代价换取劳动力投人的增加,从而达到总产量的增长;“过密型商品化”则是指与过密化相伴生的商品化进程。事实上,不论用何种概念加以指称,农业生产集约化到边际报酬收缩的现象在欠发达农业模式中是普遍存在的,久已引起有关学者注意。

长期以来,许多经济学家试图建立理论模型,对上述特征及其演变进行阐释。60年代乔根森将新古典增长理论运用到欠发达国家,建立了“乔根森模型”。他认为,由于欠发达农业就劳动变化而言的产出弹性是相当稳定的,因而要想显著地改变贫穷和不发达状况,就需要或加速技术进步率,或减少人口增长率,如果有条件,两方面齐头并进更好。只要技术进步率大于人口增长率,人均产出就会呈正增长,但当技术进步率等于人口增长率时,整个经挤就将停滞于低水平的均衡陷井中。[6]马克·埃尔文提出的“高水平均衡陷阱”假说,可以说是类似理论模式在中国经济史研究中的具体运用。该理论认为,19世纪末期以前,中国农业依靠自身的调节功能,达到了比较高的产出水平,并能以不变的,但高于仅是维持生存所需的人均消费水平来养活比较多的人口。到19世纪末期,在技术和耕地面积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中国农业已无法使产量增加跟上人口增加的步伐。西方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和冲击,使中国与世界市场联系起来,吸收西方的科学技术,为中国脱出陷井提供了刺激力量和机会。至于中国并未能如他所预期的那样出现经济起飞,实现工业化,他主要归因于高密度人口的阻碍作用。[7]埃尔文的这一假说影响很大,后来邓伯格、唐宗明、赵冈和其他一些学者又陆续对他作了进一步阐述[8]。黄宗智先生的中国经济史研究,显然也是依循上述学术思路展开的,但做了许多重要修正。表面上看,“过密型增长”论与“高水平均衡陷阱”论十分相似,但前者不像后者那样过分强调传统农业结构的稳定和均衡,而是更加重视在人口压力、政治体制和商业化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传统经济结构内部的变化,并着力辩析这种变化与西欧模式的重大差异。按照经典理论的预测,小农经济的分化和演变趋向应是与西方类似的资本主义模式,但中国的事实却并非如此,小农经济的变化没有超出自身容许的范围而向新生产方式演进。面对理论与事实不合的“悖论”,黄先生对经典理论的普适性产生怀疑,提出“规范认识危机”问题,颇有启发性,必将有助于中国经济史研究的观念转变和深化。

对于过密型增长的原因和过程,发展经济学家们已进行了大量探索,黄宗智先生在《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与《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和乡村发展》两部巨著中也进行了深入分析,这里不再论。笔者想提出的问题是:过密型增长的极限在哪里?打破过密型增长的契机是什么?

很显然,如果认为过密型增长可以无限期地持续下去,保持均衡状态,既不符合历史事实,也不符合黄宗智先生的原意。那么,在什么条件下,过密型增长模式可能被冲破呢?为了使问题比较清晰,以下从两方面加以分疏,一是农业本身变迁的可能性,二是农业社会转变为工业社会的可能性。

正如许多学者指出的,要实现农业生产的迅速增长,必须在技术进步或节制人口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节制人口在今天仍是欠发达国家面临的棘手问题,在社会结构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条件下,通过节制人口提高经济增长率将极为困难且十分缓慢。因此,技术方面的突破几乎是农业生产率大幅度提高的唯一出路。然而在这方面,也存在着巨大障碍。明代以前,中国在科学技术方面一直处于领先地位,但其后却逐渐落后于西方,差距越来越大。许多学者从技术需求不足的角度着眼,认为过高的人地比例降低了对劳动替代型技术的需求。农业剩余不足抑制了新技术的创造和采用,还有的学者归罪于农民的保守性格,这都是不科学的。林毅夫令人信服地说明,在前现代时期,技术的发明基本源自于实践经验,中国人口规模庞大,发现新技术的机率也相应较高;而在现代,技术发明主要是从科学和实验中得到的,西方成功地实现了从以经验为基础的发明方式到基于科学和实验的发明方式的转变,中国却未能实现这一转变,因而中国落后了。至于未能实现上述转变的原因,林毅夫认为与社会政治制度有关,特别是科举制度所形成的激励结构使知识分子无心投资于科学研究所必需的人力资本,大大减低了从原始科学跃升为现代科学的概率。[9]也就是说,中国科学技术未能转型的原因不是技术需求不足(比如对于土地替代型技术农民就很欢迎,豆饼在清代的广泛推广即是显例[10]),而是技术供给不足。造成技术供给不足的原因,主要是中国未能形成一套有效的社会政治制度、特别是所有权制度以使技术创新者获取收益,抑制了创新的动力和热情。

在探讨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间题时,学者们罗列了许多障碍,从具体的制度、技术因素到社会组织和意识形态都涉及到了。费维恺曾将中国近代工业发展的内部障碍归结为四项:政府的软弱和缺乏积极性;储备不足以提供大盈积累;技术落后以及传统的文化和社会制度所造成的缺乏活力[11]。事实上,正如资本主义的发生和发展是诸多条件造成的特殊的综合结果[12]。现代化的阻碍力量也来自社会所有因素的相互作用。但是,对这众多的因素绝不能等量齐观,有一些是更为根本性的。在近代,尽管存在诸多阻碍,还是有许多民族工商业兴起了,只是这种趋势没有能够得到充分扩展。技术落后、资金不足等不是妨碍工商业充分成长的主要因素,关键是缺乏一个有效的保护制度。黄仁宇先生将资本主义的技术性格归结为资金的广泛流通(wideextensionofcredit)、超越个人关系的经营方式和雇佣关系(impersonalmanagement)、技术上的支持因素通盘使用(poolingofservicefacibities)三项,它们能够继续展开,全靠信用,而信用不可能没有法律维持。私人财产所有权必须得到牢固确立,从而社会低层组织内各类经济因素才能公平而自由的交换,生产与分配则从契约关系为主,个人的获利欲望在自由竞争中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杠杆。[13]中国不是缺乏发展出那些技术性格的可能性(上述几项在近代中国都已被使用),而是因不能依靠法律完全有效地保护信用和私人财产所有权,抑制了上述技术性格的充分展开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通过对农业本身以及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的可能性问题的分析,我们认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根本问题不应仅在经济领域寻找,而更应在制度方面着眼。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和经济史家道格拉斯·C·诺思构筑的新经济史学理论体系是富于解释力的。他认为,个人必然会受刺激的驱使去从事合乎社会需要的活动,如果社会上个人没有刺激去从事能引起经济增长的那些活动,便会导致停滞状态,因而,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这样的组织能够在制度上作出安排和确立所有权以便造成一种刺激,将个人的经济努力变成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的活动。在制度因素中,所有权结构尤为重要,一项专为包括新思想、发明和创新在内的知识所有权而制定的法律就可以提供经常的刺激。在历史上,创新可能并确曾在没有所有权保护创新者的社会里发生过,但发生的只是成本(或损失的风险)小得使个人收益率超过了它的那种创新,成本太大(或大损失的可能性)的创新则很难发生。[14]中国在明清时代未实现经济起飞,是在多种因索的综合作用下,特别是由于中国早就建立了一个在世界上无与伦比的、极为强大的官僚制社会政治结构,抑制了有效的私人所有权(包括人身、财产和知识等)的建立和完善,未能提供技术创新和个人经营的刺激力量。后,中国在工业化的道路上步履维艰,最关键的因家仍是过分强调资本、技术等较为实在的东西,而未能建立起合理的所有权结构,终使资本、技术的能量不能像预期的那样释放。黄宗智先生所分析的中国经济的过密化,依靠自身的调节和变化是极难突破的,但又不可能保持永恒的均衡稳定,其突破的契机在于政治的而非经济自身的因素。作为过密型增长的必然趋势,在小农经济内推动了一个延续不断的社会分化过程,且过密化与社会分化呈正相关而不断加速,造成越来越多的小农半无产化,社会矛盾日趋激烈,这样,过密型增长也就达到了它自身所能维持的极限,必将导致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发生,为新所有权结构的形成创造条件。设想中国是否会自发演变出有利于现代化的所有权结构是没有多少意义的,历史在以后赋予中国的任务只能是通过长期的革命和改革,借鉴现代化先行者的经验,一步步建立和完善有刺激性的、有效率的、富于活力的所有权结构,使私人收益率和社会收益率尽量达到一致,从而达到经济稳定而迅速的增长。

从这种意义上看,农业商品化程度的提高虽不一定导致家庭化农业生产的瓦解和以雇工作为主要形式的企业化农业生产的发展,但对私人财产权和市场体系的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也就是说,通过一些中间环节,会对经济结构的转型起到积极作用。黄宗智先生否认农业商品化与经济结构的质性变迁之间的关系,虽然有助于纠正以往大多数学者在这个问题上的偏见,但似也过于绝对化了。在研究中国这样的政治力量绝对强大的杜会的经济间题时,把以人均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总量作为判断经济能否实现起飞的主要的甚至绝对的指标容易造成误解,制度因素的变化更应受到充分重视。

总之,我们认为,尽管以前中国社会经济内部尚无衍生新的结构的迹象,但在西方模式介人以后,传统制度适应现代功能成为主要的发展向题,因此,必须把明清以来的中国社会视为一个趋向现代化的变化的连续系列:一方面,它是一个独立的实体,内部传统制度既制约着现代化,又不断适应现代化;另一方面,它又处在许多外部力量的强大影响之下。换句话说,中国逐步接受的现代化目标和模式在很大程度上是源于外部社会的,但中国在实现从一目标的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却是内在的。黄宗智先生揭示的中国经挤史研究的“悖沦”和“规范认识危机”,提醒我们要特别注意中国发展的独特性,不要用源于其他国家经验的现代化模式强行规范和阐释中国模式;同时,我们也应注意不要走向另一极端,过分强调中国的独特性而忽略现代化过程中具有共同性的那些经验和特征。

[1] 学术界对“现代化”的含义有各种不同的解释,就经济方面而言,多数学者将现代化等同于工业化,即指人类社会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的历史过程。参见罗荣渠:《现代化理论与历史研究》,载《历史研究》1986年第3期。亦请参见C·E·布莱克:《现代化的动力——一个比较史的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中的有着论述,特别是第一章。

[2]张光直:《考古学专题六讲》(文物出版社,1986年)第一讲;《美术、神话与祭祀》(辽宁教育出版社,1989年)后记。

[3]黄宗智:《中国经济史中的悖论现象与当前的规范认识危机》,载《史学理论研究》1993年第1期。

[4] M·J·列维:《现代化的后来者与幸存者》,知识出版社,1990年,第2页。

[5] 吉尔茨:《农业过密化:印尼的生态变化过程》(Clifford Geertz, Agricultural Involution:the Process of Ecological Change in Indonesia,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63年。

[6] 乔根森:《二重经济的发展》(D·Jorgenson, "The Development of a Dual Economy",载《经济杂志》(Economic Journal),1961年第11期;《剩余农业劳动和二重经济的发展》("Surplus Agricultural Labour and the Development of Dual Economy"),载《牛津经济报告》(Oxford Economic Paper)第19卷,第3期(1967年)。引自苏布拉塔·加塔克、肯·英格森特:《农业与经济发展》,华夏出版社,1987年,第113-114页。

[7] 埃尔文:《中国历史的类型》(Mark Elvin, The Pattern of the Chinese Past,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73年。

[8] 邓伯格:《外国人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1840-1949》 (Robert Dernberger, "The Role of the Foreigner in 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 1840-1949",载拍金斯编:《从历史发展看中国近代经济》( in D·H· Peikins ed . China’ s Modern Economy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 1975年;唐宗明:《中国的农业遗产》(Anthong M·Tang, China’s Agricultural Legacy,载《经济发展与文化变化》(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Change),第28卷1979年10月;赵冈:((中国历史中的人和土地》(Kang Chao, Man and Land in Chinese History: An Economic Analysis,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 1986年。

[9] 林毅夫:《李约瑟之谜:工业革命为什么没有发源于中国》,载《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上海三联书店,1992年。

[10] 足立启二:《豆饼流通与清代的商业性农业》,载《东洋史研究》第37卷3号(1978年)。

[11]费维恺:《中国的早期工业化》(Albert Feuerwerker, China’s Early Industrialization: Sheng Hsuan-huai (1844-1916) and Mardarin Enterprise, Cambridge. 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 1958年,第245页。

[12] sity Press,)1958年,第245页.

④注重资本主义精神的作用的马克斯·韦伯就这样认为。在他看来,新教伦理只是诸多条件中的一个。参见斯梅尔策:《社会科学中的比较方法》(N·J·Smelser, Comparative Methods in the Social Science,Englewood Cliffs:N.J.Prentice-Hall),1976年,第142页。

第2篇:经济增长的秘密范文

中国经济增长的大走势在放缓,放缓的第一位因素是全球外需收缩。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主要靠的是出口驱动,所以一旦外需收缩,中国当然首当其冲,最显著的就是成本优势的变化。

问题是,劳动力成本、土地、能源等要素价格,都随高速增长而高速变化。但中国经济之所以能够发展起来,严格推敲并不是仅仅因为穷所以人工成本很低。在没有开放以前,我们的劳动力成本更低,但那时候并没有出现高速增长的中国奇迹。所以,并不能说劳动力成本低就一定能够变成竞争力。要素变成竞争力首先需要变成产品,而要素要变成产品需要经过组织,需要在一个体系中运行。

中国奇迹的真正秘密是,把穷的封闭性变成开放性,并在开放中推动体制革新。如果不,农民就不可能解放出来。农村劳动力解放出来了,又成新的问题:怎么就业?国有企业哪里能招几亿农民啊?结果就出了民营经济。两条腿一起走,尤其是劳动密集型的民营企业得到长足发展。一开始,大家看不起民营经济,以为除了当补充,不可能有大戏。后来发现,民间包括农民的学习曲线(在一定时间内获得技能或知识的速率)也很了不起。在开放的情形下,中国制造就发展起来了。

制造产能形成了,市场在哪里?仅国内市场是不够的,因为人均购买力太低。从上世纪80年代沿海开放到2001年加入世贸,中国终于打开全球市场的大门。一开始觉得出口重要,但又怕中国企业自己互相杀价,肥水流入外人田。后来发现,充分竞争更有助于中国企业打进全球市场,因为竞争才能激发生产者、企业家的潜能,才知道全球市场究竟有多大多深。

中国是一步步改革、一步步释放竞争优势的。如果离开了改革开放,生产成本再低也不能形成竞争力。改革急剧降低了中国的体制成本,开放使中国大步迈入全球竞争。改革开放把原本奇高无比的体制成本曲线大幅度降低了。

第3篇:经济增长的秘密范文

[关键词] 竞争情报 经济增长 协整 因果关系

1 引 言

竞争情报(competitive intelligence, CI),是美国著名产业竞争力研究专家、美国哈佛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迈克尔•波特教授通过近20年的分析研究而形成的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竞争情报的崛起预示了人类由信息化向智能化的发展,顺应了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已经对世界经济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根据美国竞争情报从业人员协会( SCIP)的权威定义,竞争情报是指对整体竞争环境和竞争对手的一个全面监测过程,即通过合法手段收集和分析商业竞争中有关商业行为的优势、劣势和机会的信息。我国于1994年1月由中国科技情报学会、北京市科技情报学会、上海科技情报学会和中国兵工情报学会四家单位联合发起,成立了“中国科技情报学会情报研究暨竞争情报专业委员会”。 该专业委员会在1995年5月更名为“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竞争情报分会”,对外称为竞争情报专业人员协会中国分会(简称SCIC)。从此,我国的竞争情报研究工作开始与国际竞争情报研究接轨,并且走上了有组织的道路。中国科技情报学会竞争情报分会理事长包昌火(1998)[1]认为,技术跟踪、市场研究、环境监视、对手分析、策略制定和工商秘密保护等方面都包含在竞争情报活动中。竞争情报首先来自于经济活动中的市场竞争,是关于竞争环境、竞争对手、竞争态势和竞争策略的信息和研究。因此,积极开展竞争情报工作,可以创造出巨大的情报增值,促进经济增长。竞争情报与经济增长成为一个热门的话题,吸引着人们不断对其进行探索。在一个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又长期处在复杂的国际战略环境中的国家来说,如何正确评估竞争情报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是我国在经济发展中需要面对的一个重要课题。

国内学者对竞争情报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做过一些研究。如彭靖里和马敏象(2000)[2]、窦伟(2008)[3]、王知津和贺婷婷(2007)[4]等。研究的结果一般都在理论上支持竞争情报促进了经济增长的观点,但尚无学者通过实证研究来支持这一观点。因此,本文选择1989-2010年的相关研究数据作为基本样本空间,采用时间序列分析方法对竞争情报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做实证研究,以验证中国的竞争情报与经济增长之间是否存在互相促进的双向因果关系。

2 样本数据选取和模型介绍

2.1样本数据的选取

本文分析经济增长所使用的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网站(stats.省略/),该网站又名中国统计信息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的官方网站,是国家统计局对外信息、服务社会公众的唯一网络窗口。本文用国内生产总值GDP来衡量经济增长,如表1所示:

本文选择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作为年度竞争情报数量统计数据源。该库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连续动态更新的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收录国内9100多种重要期刊,以学术、技术、政策指导、高等科普及教育类为主,同时收录部分基础教育、大众科普、大众文化和文艺作品类刊物,学科覆盖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农业、哲学、医学、人文社会科学等各个领域。本文以该数据库收录的1989-2010年的竞争情报文献作为研究数据, 检索途径:“ 题名或关键词”, 检索词:“竞争情报”,分年度进行检索,对1989-2010年共22年的年度竞争情报数量进行统计,如表2所示:

从表2可以看出,有关研究论文呈现明显的增长趋势。1989-1993年,我国进行竞争情报研究的文章非常少,主要是因为当时“竞争情报”这个概念刚引入国内时间不长,人们的竞争情报意识普遍不强,还未形成竞争情报研究的气氛,但到2010年相关研究文章已达到324篇之多。

2.2模型介绍

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Granger test of causality)一般用于检验一个变量的变化是否是另一个变量变化的原因。易会文(2006)[5]认为作为一种计量经济分析工具,格兰杰因果检验模型可以从统计意义上检验变量之间的因果性。但是,随机变量必须是平稳序列才可以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所以,格兰杰因果检验包含时间序列的单位根检验、变量之间的协整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2.2.1单位根检验(unit root test) 单位根检验是比较常用的检验变量是否稳定的过程(Gujarati, 2000)[6]。在任何时候检测,平稳序列的均值、方差和自协方差都保持不变。可能由于均值发生变化,所以非平稳过程不具有这个性质。迪基―富勒(DF)检验是比较常用的单位根检验方法。由于方程中的残差项有可能是白噪音(white noise),所以Dickey和Fuller对DF检验法进行了扩充,使得方程式包含有足够的滞后项,以使得误差项是序列上独立的,形成扩充迪基―富勒(Augented Dickey-Fuller,简记ADF)检验,Gujarati(2000)[6]认为ADF检验是较为普遍应用的单整检验方法 。具体方法是估计回归方程式:

其中t是时间或趋势变量,m为滞后阶数,εt为残差项。该检验的零假设 H0:δ=0,即Y有一个单位根,是非平稳序列;备择假设 H1:δ≠0,即Y是平稳序列。如果δ的ADF值小于临界值则拒绝原假设H0,说明Yt是I(0),即Y是平稳序列。否则Y存在单位根,即它是非平稳的,需要进一步检验,直至确认它是d阶单整,即I(d)序列。加入m个滞后项是为了使残差项εt为白噪音。

2.2.2 协整检验(cointegration test) 然而,大部分整体经济时间序列都可以看作是随机过程产生的结果,通常都有一个随机趋势,是非平稳的。在进行时间系列分析时,当用于平稳时间序列的统计方法运用于非平稳的数据分析时,我们可以对它进行差分,把它变平稳,然而差分可能导致两个序列之间关系的信息损失,以此做出的结论很可能是错误的。Gujarati(2000)[6]认为凡涉及时间序列数据的回归中,都含有一个常见的问题就是谬误回归(spurious regression)问题。所以,动态计量经济理论要求在进行宏观经济实证的分析时,首先必须进行变量的平稳性检验,避免分析时出现谬误回归现象,所以 Engle和 Granger提出了协整理论(Engle-Granger, 1987)[7]。其基本思想在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非平稳变量序列可能存在某种呈现稳定性的线性组合,则这两个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检验两变量之间协整关系通常使用Engle-Granger(1987)[7]两步法,而对于多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的检验则使用Johansen检验。Johansen检验是Johansen和Juselius提出的一种用极大似然法进行检验的方法。该方法是在多变量向量自回归(VAR)系统回归构造两个残差的积矩阵,通过计算求得矩阵的有序本征值,然后根据求得的本征值得到一系列的统计量,以此,判断协整关系是否存在以及协整关系存在的个数。Johansen检验也是本文采用的方法。

2.2.3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Granger test of causality) 根据协整检验结果,我们可以判断出变量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但是这种关系是否构成因果关系,还需要利用因果分析进一步验证。

本研究采用如下的因果分析模型,作为基于向量自回归(VAR)进行格兰杰因果分析的基础:

其中: 分别指t 时刻的经济增长率和相关论文年度数量增长; 指代相关变量的系数。

3 实证分析与估计结果

因为本文各变量的时间序列可能是非平稳序列,所以,笔者首先对各变量进行单位根平稳性检验。如果变量具有非平稳性,则采用协整检验分析各变量之间的关系。最后,对变量之间的关系进行因果分析。

3.1单位根检验结果

为了保证模型的有效性,首先应用Dicker-Fuller标准的单位根检验(ADF)对经济增长率(gt)竞争情报论文年度发表数量(nt)时间序列数据的稳定性进行检验。如果变量gt、nt存在单位根,本文将对变量的一阶差分序列D(gt)、D(nt)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

对于1989-2010年区间时间序列,在原假设 H0:δ=0下,变量gt、nt单位根的t检验统计量的值都大于相应的DW临界值,从而都接受 H0,表明我国1989-2010年度经济增长率gt序列和相关论文年度数量增长(nt)序列都存在单位根,是非平稳序列。所以,本文继续对gt和nt的一阶差分序列D(gt)和D(nt)进行ADF单位根检验。在原假设 H0:δ=0下,变量D(gt)单位根的t检验统计量的值大于相应的DW临界值,所以接受 H0,表明D(gt)仍然是不平稳的。D(nt)单位根的t检验统计量的值小于相应的DW临界值,所以拒绝H0,表明D(nt)是平稳的,nt为一阶单整I(1)过程。

对于1994-2010年区间时间序列,在原假设 H0:δ=0下,变量gt、nt单位根的t检验统计量的值分别为 1.964857和-2.633378,都大于相应的DW临界值,从而都接受 H0,表明我国1994-2010年度经济增长率gt序列和相关论文年度数量增长nt序列都存在单位根,是非平稳序列。所以,本文继续对gt的一阶差分序列D(gt)和相关论文年度数量增长nt的一阶差分序列D(nt)进行ADF单位根检验。在原假设 H0:δ=0下,变量D(gt)单位根的t检验统计量的值为-3.466719小与10%显著性水平下单位根检验的临界值,D(nt)单位根的t检验统计量的值小于1%、5%、10%三个显著性水平下单位根检验的临界值,所以均拒绝H0,表明D(gt)和D(nt)是平稳的。因此,gt和nt均为一阶单整I(1)过程,是同阶单整的。

3.2 协整分析结果

对于1989-2010年区间时间序列无法进行协整分析,GDP(gt)和相关论文年度数量增长(nt)两个变量之间不具长期均衡关系。对于1994-2010年区间时间序列,考虑时间趋势,由于经济增长指标GDP(gt)与相关论文年度数量增长(nt)均为I(1)过程,可以对其进行协整分析。这里采用Johansen协整法检验相关论文年度数量增长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协整关系。由于使用的是两变量系统,因此零假设为无协整关系H0:r=0,H1:r=1,拒绝零假设则表明存在协整关系。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

检验结果显示,对于相关论文年度数量增长与经济增长,在零假设H0:r=0下,统计量值大于5%显著性水平下的临界值,接受备择假设H1:r=1,同时在H0:r≤1下,统计量值小于5%显著性水平下的临界值,接受H0:r≤1,说明相关论文年度数量增长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1个协整关系。这表示在1994-2010时间区间以内,中国的竞争情报论文年度数量增长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一种长期均衡,而如果把时间序列扩展到1989-2010年,则无这种长期均衡。

3.3 因果分析结果

在协整检验的基础上,本文对1994-2010年竞争情报论文年度数量增长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检验结果如表5所示:

1994-2010年区间数据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结果:在5%显著水平下,竞争情报论文年度数量增长nt与经济增长gt 之间没有格兰杰因果关系,nt不是gt的原因,gt也不是nt的原因。从检验结果看,竞争情报论文年度数量增长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不明显,经济增长对竞争情报论文年度数量增长的影响也不显著,没有单向因果关系,也不存在互为因果的反馈性联系。

4 结 论

本文利用因果分析方法对中国1989-2010年样本区间内的数据进行了实证研究。首先进行了数据的平稳性分析,单位根检验表明,1989-2010年区间内考虑时间趋势竞争情报论文年度数量增长的一阶差分具平稳性,但经济增长具非平稳性。1994-2010年区间内考虑时间趋势竞争情报论文年度数量增长与经济增长的一阶差分均具平稳性;通过协整检验发现,1994-2010年区间内,中国的竞争情报论文年度数量增长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一种长期均衡,而如果把时间序列扩展到1989-2010年则无这种长期均衡。因果关系分析发现,竞争情报论文年度数量增长与经济增长之间没有单向因果关系,也不存在互为因果的反馈性联系。实证研究的结果是1989-2010年区间内中国竞争情报论文年度数量增长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综合评价,结果表明,竞争情报论文年度数量增长并不是经济增长的一个强的外生变量。

参考文献:

[1] 包昌火.加强竞争情报工作,提高我国企业竞争能力.中国信息导报,1998(11):33-35.

[2] 彭靖里,马敏象.论竞争情报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及其研究特点.情报杂志,2000,19(4):31-35.

[3] 窦伟.试论竞争情报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21(2):44-45.

[4] 王知津,贺婷婷.论竞争情报观.情报资料工作,2007(1):12-15.

[5] 易会文.格兰杰因果检验用法探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06(5):34-36.

[6] Gujarati D N. Basic Econometrics, New York: McDraw-Hill Co.,2000:713-724.

第4篇:经济增长的秘密范文

但是,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改革的深化,一些潜在的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原来促进我们发展的因素开始阻碍我们前进的步伐。曾几何时,我们陶醉于自己“世界工厂”的地位,满足于我们的“比较优势”,但如今,这些因素反而造成了我们现在的经济困境。

全球化时代,获取竞争优势的办法大致有两种,一种是加大经济活动中的科技、教育投入,在增加劳动者福利的情况下,提高经济活动的生产率,而另外一种办法则是,以降低劳动者的各种劳动保障,人为压低他们的工资,放任自然环境的损害为代价,从而赢得竞争中的价格优势。后一种办法被形象地称之为竞次,即打到底线的竞争。

曾经,中国超低的劳动力价格,是中国作为“世界工厂”的基石,也是外界津津乐道的所谓比较优势。

与美国和日本相比,中国的劳动力成本大约相当于它们的4%。日本的工资追上美国用了30年;而中国经济也高速增长了将近30年,工资却只有美国的4%。在制造业,中国的劳动力价格甚至比上世纪90年代才开始快速增长的印度还要低10%。这不但与中国独步全球的经济增长构成某种不协调性,也确证了中国工资增长的某种不自然性。

如今,这种工资与经济增长反向运动的现象,已经开始从中国最下层的民工那里蔓延到所谓的知识阶层。这几年,在中国经济过热的同时,中国大学毕业生的工资出现了明显的下降。将经济不断增长、工资却停滞不前(甚至不断降低)的现象简单归咎于中国劳动力的无限供给禀赋,是没有道理的。为什么人口密度远大于中国,内部市场潜力远小于中国的日本没有出现这种现象呢?

事实上,劳动力价格从来就不是单纯的市场供求关系所决定的,而是政治、经济、社会、自然禀赋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所以,中国超低的劳动力价格也并不是由什么自然禀赋所决定的,而是由一种人为的因素在起作用。

在这种人为因素作用之下,劳动力被当做一种自然资源在使用,既没有集体谈判工资的权利,更谈不上在发达国家已经成为常规的各种社会权利(福利、保障等等)。甚至这种极不正常的价格,还会被视为不容亵渎的市场均衡价格。但掀去覆盖在这个均衡价格上的人为重压,我们就将发现,这个均衡价格实际上一点都不均衡。在企业主和地方政府那里,工资是一种必须尽量予以压缩的成本,而在劳动者那里,工资则是一种必须尽量扩张的福利,工资最终的价格水平其实就是两种力量最后博弈的结果。

我们已经很清楚,在中国经济全速增长的整个过程中,这场博弈的最终结果,是中国劳动者大多处于需要保护的弱势群体地位。而在21世纪的最初几年中,当有人突然发现中国在全球竞争中的这个秘密,并将这个秘密当做中国的某种天然禀赋的时候,我们应当坦率承认,有人已在公众意识中成功地塑造了一个神话,使我们误认为――我们面临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如果我们的劳动者不延长工作时间、不降低工资要求、不降低保障水平,他们就会面临失业的危险。而实际情况是,中国的低工资更多的是分配严重不均衡的一个结果,它既非国际竞争的结果,也非自然禀赋所致。

人力作为一个民族国家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实际上是一个国家竞争力的根本。它纵然可以创造短期超常的产出,但决不可能成为最后的赢家。

值得一提的还有我们的引进外资战略。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改革开放、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是基本国策,但地方部门为发展GDP、解决就业,在引进外资的具体实践中相互竞争,重速度轻效率,重规模轻质量。对地方政府官员个人来说,不惜一切引进外资是风险最小、收益最大的――这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FDI快速增长的一个重要背景。

引资之风刮得最为炽热的地区,地方政府甩卖式的竞争达到了非常惨烈的程度。吸引外资最为成功并将此战略发挥到极致的城市成为榜样,获得了一系列的赞誉和政治上的奖励,但为此付出的代价却很少有人提及。为了引进外资,地价甚至压至开发成本的75%。恶性竞争的驱使下,周边地区纷纷将地价压至超低水平。如此,出现了GDP不断增长,但招商用地价格不断下滑的怪现象。不降价,就意味着失去竞争力。而这种竞相压价的行为,将中国各地FDI竞争中的竞次逻辑暴露得相当彻底。

FDI上的竞次虽首先表现在土地的甩卖上,但决不仅表现在土地上。多数情况下,地方政府为了吸引外资,采取的都是组合性的竞次策略,意味不仅在土地上让利,还要在财政,甚至金融上补贴。同样是那个引进外资最为炽热的地区,零地价、送厂房、政府指定银行配套贷款(比例为1:1甚至 1:2)、五免十减半等政策倾销已经成为这个地区常见的引资组合,有人形象地将此称之为地方政府的割肉比赛。当然,政府本身是无肉可割的,这些所谓的肉其实都是劳动者的福利。以牺牲劳动者的福利换取FDI的观赏性指标,对政府官员及FDI的投资者来说都是净收益,但对劳动者来说,则是纯粹的赔本买卖。

正如我们在低工资中所发现的秘密一样,中国傲视全球的FDI 之中也同样隐藏着巨大的代价。除了低工资的吸引之外,全球FDI蜂拥而至的另外一个原因是,中国各地方政府以竞次方式对自然资源、环境、市场,甚至是政府税收的甩卖。

资本总是流向那些劳动力价格最低廉、剥削力度最高的地方(包括对自然环境的剥削)。毫无疑问,闻利起早的国际资本乐于用最廉价的赞扬满足对方炽烈的虚荣心。中国各地政府在全球化竞争中的竞次手段,远不止于人为压低的工资价格,也远不止于土地收益、财政收益的赠送。在各地政府争相提高FDI指标,宣扬自己的政绩背后,对环境破坏的容忍,对自然资源的消耗性开发,对市场的让渡,对本地民营经济的忽视等等,都是这种竞次方式的体现。而这,正是世界工厂得以奠定的基础。

如果仅仅是地方好像具有了某种竞争力,而地方民营企业变得衰弱,当地百姓变得贫困,那么这种所谓竞争力就只能是一种昙花一现的假相。

经济发展的本来目的是让人变得昂贵起来,而伴随着经济高速增长,由于外资、合资企业享受超国民待遇,享有资源、土地、税率等方面优惠,引资方面成效卓著,对国民经济发展做出很大贡献,但同时使具有本土优势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却因不公平待遇而受到抑制。这也是为什么号称拥有巨大市场潜力的中国,在长达26年的时间中却没有成长出一家国际巨头的重要原因之一。

国家近年来才重视并采取措施来改变这一不合理现象,如同统一内外资税赋、在资金上支持中国中小企业发展。

在中国苏州,这个与全球化融合得最为彻底的中国东部沿海城市,四家曾经在上世纪80年代中国市场上非常知名的本土家电企业 (被称为四小名旦),如今已经悉数销声匿迹,其中最为知名的一家如今在靠门面房出租苦苦度日。中国企业的相对竞争力不仅没有随着经济的增长而上升,而是在不断下降。

以跨国公司为标志的全球化力量对中国转轨的深度卷入,在中国塑造了一种新的经济格局。一方面,跨国资本利用品牌和文化影响力占据中国少数富人和中产阶级的绝大部分消费能力。富人和中产阶级是中国最具有消费能力的一个群体,而跨国资本的产品中所包含的某种文化内容,是最能够满足他们的品牌追求以及身份确认要求的。作为全球化的核心意识形态,消费主义首先是从意识上,然后才是从经济上将中产阶级分离出去,从而成为世界的中产阶级。所以,跨国资本一旦占据了他们的消费能力,实际上就将中国的市场从国家的内部转移出去,变成了世界市场的一部分。另一方面,本土技术简单、生产率低下的制造业,由于全球性的生产过剩所导致的激烈竞争被跨国资本成功地纳入全球生产体系,为跨国公司的全球生产体系提供简单的组装、加工、零部件生产等。于是,中国的底层劳动者实际上也就变成了世界经济体系的底层。

很清楚,中国的阶层分化已经与世界性的阶层分化更加紧密地融合在一起。借助于本国政治体制和国际资本的双重力量,中国庞大劳动者的底层地位也将更加稳固。这样,单一国家的经济体系由于全球化力量的嵌入而遭到了裂解。中产阶级的消费需求对应的是国际资本的供给,而本土制造业却由于无法掌握最终的销售渠道被变成了跨国资本的组装车间。当本土最大的消费需求无法转变为本土产业的合理利润的时候,产业的竞争力的升级是根本无法想象的。换言之,他们可能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并被固定在世界经济体系价值链的低端而无法向上游移动半步。

然而,这并不是这种格局最为严重的后果。更加严重的后果在于,这些为中国提供了最多就业机会的本土制造业(也包括其他产业),由于生存艰难、利润微薄而无法提升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从而使他们陷入贫困陷阱。这是中国宏观经济经常表现为内需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内需不足就必须扩大外需,增加外需就必须和其他穷国竞争,这种竞争又导致不断压低工资以及其他成本,而这反过来会进一步导致内需的萎靡。这显然是一个难以自拔的需求陷阱。

从社会结构上看,全球化力量的涉入,在二元结构上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剧了中国社会结构的断裂,中国已经无法通过本土产业结构转型的传导作用推动社会结构的整合和转型。一个消费不能渐次向下层移动的断裂社会,其经济的长期增长潜力是非常值得怀疑的。一个合理的推断是,蜂拥而至的全球化力量可能促进了中国的短期经济增长,但却阻断了中国的长期发展之路。

改革开放的绝大部分时间中,在无法平等分享金融、土地等要素资源的情况下,中国大量的本土企业不可能形成长期的企业竞争力。

在中国本土企业由于缺乏竞争力而逐渐被逼至了附加值极低的世界价值链低端的同时,外资却占据了中国附加值极高的价值链的出口高端。1993年之后10年中,工业机械的出口总额增长了20倍,而其中外资企业的出口比例从35%跃升到接近80%。同时,在最能体现附加值的计算机及设备的出口中,外资企业占据的比例更是达到92%的绝对比例。其他高新技术的情况也基本如此。中国已经出现了外资替代效应。即正规制造业被外资取代的情况。如此看来,中国不过是一个为外资提供廉价劳动力、廉价土地、有着超低环保标准、超低社会责任标准的生产基地。

总之,上世纪90年代之后,由于在全球化浪潮中选择了激进的竞次战略,中国已经成为国际资本正在构建的全球经济体系中一个最廉价、最庞大的中转站。这大概就是中国作为一个大陆型经济体但外贸依存度却奇高无比的背后原因。

第5篇:经济增长的秘密范文

安倍经济学由三支“箭”组成。第一支箭是宽松的货币政策。日本央行行长黑田东彦(Haruhiko Kuroda)形容该货币政策是“远远超出了理性范围”。第二支箭是财政刺激,增加了总额为13万亿日元(超过1400亿美元)的财政预算。这两支箭的确在股票价格上产生了出乎意料的效果,但是对实体经济变量的影响还不明确。第三支箭是实施增长战略或结构性改革。5月23日日本股市发生动荡后出现一种观点,认为安倍经济学需要再增加第四支箭,以恢复市场对日本国债务持续性的信心。

为了弄清楚安倍经济学的性质,我们需要回顾一下日本的通胀紧缩为何持续了15年之久。我们并不清楚具体的原因。克鲁格曼(Krugman)(1998)、埃格特松(Eggertson)和伍德福德(Woodford)(2003)、奥尔巴赫(Auerbach)和奥波斯特菲尔德(Obstfeld)(2005)等经济学家认为,通货紧缩是由需求受到短暂性冲击引起的。但是事实与他们的理论相反,日本通货紧缩持续的时间远远超出了他们的预期。他们认为,一个非同寻常的货币宽松政策可以有效地避免通货紧缩,前提是该紧缩是暂时的,但事实上,日本的通货紧缩并非暂时性的。这些经济学家的逻辑是,在短暂性冲击结束后,如果日本央行致力实行高通胀率,那么经济预期会改变今天的实际变量,即便在流动性陷阱的条件下。这种逻辑严重依赖于这样的假设,即不论现在采取何种政策,暂时性冲击总将会在某个时间点消失的。这个假设似乎并不符合日本旷日持久的通货紧缩这一现实。

一些其他的经济学家认为,日本的通货紧缩是一个可以长久持续的平衡现象。但是,这个观点并不符合日本的现实,即日本银行提供的基础货币一直在持续增长,并且预计在未来还会继续增长。(用经济术语表示,跟不断增长的货币相关的,长久的通货紧缩这一观点违反了横截性条件。)总之,我们并不清楚日本通货紧缩的结构,也不知道摆脱紧缩的具体办法。这是“安倍经济学”之前并没有得以实施的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是担心实施过于激进的货币政策可能会导致通货膨胀不可控,因为考虑到日本公共债务会继续像滚雪球般增长,市场对日本国债价值和货币价值的信心会丧失。我们会认为,这种担忧与安倍经济学的前景有很大关系。

安倍经济学的前景

安倍经济学可能会振兴日本经济一年或两年,但是到2015年,对日本财政可持续性的信心可能会逐渐减弱,并且经济情况会变得不确定。安倍经济学的关键节点在于,安倍政府能否在2013-2014年间展示出日本有坚定的毅力和能力恢复财政的可持续性。如果市场丧失了对日本公共债务可持续性的信心,那么安倍经济学将会以不稳定的利率和不可控的膨胀而告终,导致日本经济严重崩溃。另一方面,如果市场维持对财政稳定的信心,那么安倍经济学可能会引发与稳定的膨胀相关的稳定增长。然而,由于若干原因,安倍经济学的效应仍然是不确定的。

第一支箭的不确定性:过度的货币宽松政策“远远超出了理性范围”。

过度的货币宽松政策能否实现2%的通胀目标,目前尚不确定。因为我们不能清楚地理解,在当下紧缩持续、名义利率为零的情况下,货币政策如何发挥作用,因为这种情况在日本已经持续了15年之久。日元会继续贬值吗?我认为,安倍经济学的公开秘密是,该政策的一个主要目标是日元贬值。货币汇率的前景也是不明确的,因为汇率主要取决于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包括国内外的投机者。如果日元继续贬值,我们将会有更大的机率成功,即取得更高的经济增长。从短期看,日元贬值会损坏区域经济体发展,因为日本会增加净出口。但是,从长期看,日本的持续增长会扩大日本的国内市场,而区域经济体,比如中国和韩国,将会在日本国内市场发现众多的商业机会。

第二支箭的不确定性:短期内的财政扩张

安倍经济学现在取得的效果是一种宣布效应。股票价格上涨,响应了13万亿日元的财政预算刺激方案的宣布,但是支付尚未实现。财政扩张可以暂时性地振兴日本经济,正如它在过去20年里一样,但是我们的经验让我们怀疑,它能否激发日本持续性的经济增长。

第三支箭存在着一个更大的不确定性:实施增长战略,或者结构性改革以增强持续性增长。

自从4月份以来,日本政府已经三次公布了该政策的内容,主要是女性劳动力、农业和投资方面的管理改革。然而,到目前为止,这些方案并没有受到市场参与者的欢迎。

鉴于这些不确定性,日本经济增长和膨胀的前景并不明确。

最严重的问题在于安倍经济学的退出:到最后,我们能恢复财政可持续性吗?这种对未来的担忧情绪使得今天的市场变得脆弱和不稳定。如果财政的可持续性并没有恢复,那么日本的经济增长将会是自毁型的,正如我们下面描述的情形:如果随着安倍经济学的进行,膨胀率和经济增长不断上升,那么,利率自然也会上升。如果公共债务的可持续性并没有问题,那么利率的上升不会引发任何问题。但是因为日本有着庞大的公共债务,其债务超过了国内生产总值的200%,所以利率的小幅增长会使得政府的债务负担大幅增加。如同滚雪球般增长的债务增加了日本公共债务的信用风险,加快了利率的进一步增长。如此一来,庞大的债务会引发利率增长和债务增加之间的恶性循环。为了阻止这种恶性循环,日本中央银行将会被迫购买数量无限增长的政府债券。换言之,日本央行将被迫无限地增加基础货币的供给。这种情况下,日本央行不可能阻止膨胀的加速发展。

最后,日本的最终结果会是利率的上涨,或者不可控的膨胀,而这将导致经济增长的恶化。这就是安倍经济学自毁的可能性。

对世界经济的影响

日本经济将会快速增长若干年,然后由于公共债务危机,恶化的可能性较大。因此,日本对世界经济构成了一个最大的不确定性。

日元的贬值在短期内仍将持续,这导致日本净出口的增长,并且对区域经济体产生负面影响。而另一方面,日元贬值引发的经济增长将会增加国内需求,而这将对其他国家产生良好影响,因为日本进口将增加。因此,短期内,安倍经济学的净效应对世界经济而言,是正面的。

但是,日本国债的长期不稳定性必将严重影响世界经济发展。由于膨胀的不稳定,日元将大幅贬值,也将会引发真正的货币战争,或者实行以邻为壑的政策:在即将到来的财政危机中,日本的国内需求将大幅缩减,日元将大幅贬值,这会导致日本对邻国,以及美国和欧洲等国家的出口激增。在这种情况下,在出口市场上,日本将会成为中国、韩国以及其他亚洲国家的强劲对手。

应该采取的应对措施

为了避免日本经济不稳定对世界产生的不良影响,恢复日本公共债务的可持续性是重中之重。国际社会应该清楚日本经济前景的“不容忽视的事实”,并且应该要求在未来几年里实施严格的财政稳定和持续增长。

第6篇:经济增长的秘密范文

英国《自然》杂志 2007年4月19日

在数十年的探索之后,人类对于地球的内部仍然知之甚少。

以地壳的形成为例,虽然都认同它是由下面的地幔演变而来,但整个过程到底是怎么发生的,仍存在很大争议。

有人认为地壳形成于地球早期,之后就不再增长;但也有观点认为,地壳一直在稳步增长,并持续至今;第三种观点则认为,地壳的形成既非一劳永逸,也不是稳步的,而是“脉冲式”的,即在一些特定时期,曾经出现过惊人的大增长。

英国科学家通过对大洋海岛玄武岩的研究,初步揭示了地壳形成的秘密,并为“脉冲式增长”模型提供了新证据。

之前,科学家就发现,大洋海岛玄武岩中氦的两种同位素组成――氦4与氦3之比,要远低于大洋中脊玄武岩。氦3是在地球早期形成的,之后就保持稳定;氦4则可以由铀、钍这样的放射性物质衰变产生。在地幔部分熔化形成地壳的过程中,氦气很可能会通过火山喷发等排出,但由于氦4会不断重新产生,因此就会导致氦4与氦3之比不断升高。

最新的可能解释,是大洋海岛玄武岩形成于上地幔生成地壳的过程中。处于消耗区的地幔不仅通过熔化和排气过程,排出了大量的氦气,同时也排出了更多的铀,实验室中已初步证明了这一机制存在的可能性。消耗区地幔中铀偏少,会导致氦4的生成速度低于一般地幔,从而使得氦4与氦3之比偏低。

研究人员发现,大洋海岛玄武岩中氦同位素组成的分布峰值,在时间上与锆石分布记录下来的陆壳成长史存在非常强的相关性。锆石作为一种矿物质,是在陆壳形成过程中产生的,并且很难被其它过程所改变。

这就意味着,在地球漫长的历史上,曾经多次发生大规模、全球性的地幔熔化事件,才形成目前的陆壳分布。当然,这种大规模熔化事件的终极原因目前仍不十分清楚,科学家们怀疑,很可能与地幔热对流的不稳定性有关。

“绿色之路”

美国《科学》杂志 2007年4月27日

2006年7月正式通车的青藏铁路,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铁路。中国政府为了把这条铁路建成“绿色之路”,在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方面进行了前所未有的投资。

从目前情况看,这条铁路已初步显示出环境友好型的一面,并刺激了当地经济增长和生态旅游业的蓬勃。但在未来,仍有需要关注其另一面。

最新的研究显示,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青藏高原的温度显著上升。预计到2050年,还将继续上升一到二摄氏度。这种升温可能导致永久冻土带融化,从而危及路基的安全。因此,应采取必要措施,来稳定因升温可能带来的影响。

铁路带来的最为严重的环境问题,可能还是垃圾处理、水处理和生态旅游等。虽然这些影响所造成的后果,可能会在很长时间后才能显现出来,但政府必须明确责任,这些问题才能及时得到妥善处理。而要保护当地脆弱的生态环境免受直接或间接的人类行为影响,控制生态旅游的规模和经济增长的速度,仍相当关键。

第7篇:经济增长的秘密范文

    一、关于知识产权犯罪的概念

    知识产权犯罪的概念是研究该类罪的逻辑起点和基础,对于划定知识产权犯罪的研究范围、把握本类犯罪的本质和特征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在我国刑法学界,对于知识产权犯罪的定义众说纷纭,但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知识产权犯罪,是指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2](P.3)[3](P.693)。

    2.知识产权犯罪,是指行为人以营利或其他非法利益为目的,违反知识产权管理法规,故意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销售金额、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1](P.12)。

    3.知识产权犯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法的规定,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3].

    4.知识产权犯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他人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4](P.11)。

    5.知识产权犯罪,是指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违反知识产权管理法规,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销售金额或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6](P.749)。

    6.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行为人违反知识产权法的规定,侵犯他人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行为[7](P.381)。

    在对上述观点进行评述并提出我们的观点之前,有必要就知识产权犯罪概念的界定提出相关依据。我们认为,给知识产权犯罪下定义既要依据犯罪的一般概念,也要考虑到本类罪的特性,即区别于其他类罪的特征。首先,即使是就犯罪的一般概念而言,刑法理论上也存在争议。例如“二特征说”、“三特征说”、“四特征说”从不同的角度给犯罪下定义。我们赞成“二特征说”,即犯罪的本质特征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程度的社会危害性,法律特征是刑事违法性[8](P.156)。“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从其形成结构来说,是主客观统一的,即只有一定的人在罪过心理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才可能具有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程度的社会危害性。换言之,社会危害性的主客观统一性是指危害行为对合法权益的客观侵犯性与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形成了社会危害性的内容。”[9](P.82)应该说,危害行为对合法权益的客观侵犯性最集中地反映在犯罪客体上;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程度”通常表现在犯罪情节和犯罪数额等描述性要件上。刑事违法性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必然要求,是司法机关定罪量刑的首要参照。故此,从犯罪的本质特征社会危害性的角度而言,犯罪客体、犯罪人的主观罪过、犯罪情节等描述性要件及刑事违法性应成为犯罪概念的具体要素。其次,就知识产权犯罪的特性而言,显著地体现在其行政从属性上。行政从属性是指某类犯罪的成立对行政法规及行政命令的依附性;知识产权犯罪的行政从属性是指该类犯罪的成立取决于知识产权行政法规的具体规定。换言之,侵权行为的行政违法通常是构成知识产权犯罪的基础或前提。例如,假冒专利罪的成立依赖于专利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专利的保护期限的规定;如果上述专利不在法定保护期限内,专利权就不存在,假冒专利的违法行为乃至犯罪行为无从成立。

    基于以上依据对前述知识产权犯罪的六种定义进行考察,可以发现:这些定义从不同的角度描述和揭示了知识产权犯罪的内涵,具有一定的正确性,但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第一种定义具有犯罪客体的不充足性,没有表明知识产权犯罪是复杂客体,除了侵害知识产权外,还侵害了市场经济秩序、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国家的经济增长。第二种定义则欠缺刑事违法性的表述。第三种定义和第六种定义实际上不是界定知识产权犯罪的概念,而是对知识产权的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进行区分,其逻辑思路是:“情节严重的违法侵权行为是犯罪”,这种定义方法是不可取的。第四种定义也具有第一种定义犯罪客体不充足的缺陷,且同时缺乏主观罪过的描述。第五种观点缺乏刑事违法性的表述,对于主观罪过的归纳阐释也是值得商榷的。

    据此,我们认为,知识产权犯罪的概念可作如下表述:我国刑法所规定的,违反知识产权法,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破坏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损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经济增长,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关于知识产权犯罪的客体

    “犯罪客体是刑法所规定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权益。……其中的‘权’主要指权利,包括国家权利、法人等单位的权利与公民个人的权利,也包括国家机关的权力。其中的”益“是指利益。……包括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包括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9](P.115)。从“权利”和“利益”两个角度来理解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目的,不难看到:“其一是把目光投向法律保护的权利人,保障权利人的利益,以便提供一种制度环境,使他们的聪明才智能够得到私人回报,有取得经济利益的可能,从而促使他们生产更多的知识资产并将它提供给社会,从而使社会也同时取得利益,其二是从一个国家的角度来理解,经济增长取决于知识的增长,科技和文化(知识)的进步将会提高一个国家的生产率,促进一个国家生产的物品的总量和人均值的增长,知识产权法对知识资产的生产和利用提供了一种法律制度,从而也就将促进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10](P.6)。因此,可以把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对象,即知识产权犯罪的客体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二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管理制度、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经济增长。可见,知识产权犯罪是复杂客体,下面我们对之展开论述。

    (一)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

    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用权利[11](P.1)。知识产权这一概念是从西方引入的,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德文(Geistiges Eigentum)都是“智慧财产权”、“智力财产权”的意思,产生于18世纪的德国。在中国的大陆地区,自本世纪70年代以来被译为“知识产权”,并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知识产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一切人类智力创作的成果。狭义的或传统的知识产权则包括工业产权与版权(著作权)两部分,其中,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禁止不正当竞争权等,版权中则包括作者权与传播权(即邻接权)等。

    知识产权具有明显不同于人格权、健康权等人身权利和物权、债权等财产权利的性质和特征,这使知识产权犯罪有别于传统的人身犯罪和财产犯罪,成为一种新类型犯罪。知识产权的特征及其刑法意义表现在:

    1.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财产所有权的客体是动产、不动产,即有形财产;知识产权的客体则是基于智力活动形成的创新成果即无形财产,而这种创新性智力成果的物化产品或物质载体并非知识产权的客体。

    知识产权的这种特性决定了权利人对其“占有”不能通过实在具体的控制来实现;侵权人的侵占方式也不是通过侵夺或毁损,而是剽窃、假冒、篡改、擅自使用等没有法律根据地占有和使用他人的精神成果的方式。与之相应,权利人只有在发生侵权,从而通过诉讼等方式主张权利时,才能体现出权利人对知识产权行使占有、控制和进行管理的权利。正因为如此,西方法学界有人把知识产权称为“诉讼中的物权”(Things in Action)。

    2.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二重性。知识产权具有财产和人身的双重属性,知识产权的人身权与原始取得知识产权的主体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只能由原始创新主体享有,但其财产权却可以进行转让。

    知识产权的二重性表明了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特殊危害性,这类犯罪通常不仅侵害了权利人的财产权,还侵害了人身权,这对于刑事立法上确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犯罪化的依据和刑事司法过程中确定定罪量刑的标准均具有重要意义。

    3.有效期限的时间性。知识产权的时间性一般是指其财产权利的时间性,而非人身权利的时间性。时间性是指知识产权法所确认的某项智力成果权利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有效,超过时效的则不再受法律保护。而财产所有权则与其不同,只要该所有物客观存在,法律就给予保护,不受时效限制。

    知识产权保护期限的时间性说明: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知识产权人才享有独占权等权利;一旦保护期届满,相关智力成果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可见,知识产权犯罪的成立前提之一是该项智力成果必须在法定有效保护期限以内,否则不能据以追究犯罪。

    4.国家机构的确认性。知识产权的取得一般需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并由行政主管机关予以确认。法律往往要求希望取得知识产权的智力成果要经过审查或登记程序,只对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才由国家行政主管机关授予相应权利。

    由于对知识产权进行审查、登记、注册,这就把大批不符合创新性等法定标准的智力成果排除于法律保护范围之外,这些智力成果也就不会成为知识产权犯罪的对象,从而限定了知识产权犯罪惩治的范围。

    5.法律保护的地域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按照一国法律获得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具有法律效力,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的情况外,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其他国家没有对一国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义务。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在刑法上的意义主要体现在对他国在我国的知识资产进行刑法保护的问题。侵犯外国商品知识产权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取决于我国参加有关国际条约、双边条约等协议的情况及国内法律的认可。目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扩大,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水平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这将不断扩大知识产权犯罪的惩治范围;同时,一些新的问题,诸如知识产权犯罪的跨国、跨地区犯罪等也随之出现。

    (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经济增长

    1.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经济增长作为知识产权犯罪客体的合理化根据。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知识资产是公共的,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法律毋需保护知识创造者的利益,人们缺乏知识产权的权利意识。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并修改了一系列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条例;建立了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加强了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合作;知识产权的权利意识逐渐深入人心。尽管如此,社会上仍有人对制定知识产权法律持有异议,认为保护知识资产将会赋予权利人一种垄断地位,是对社会利益的损害,将会减少知识资产的运用,不利于经济技术的推广和发展。在执法上,问题也同样存在。有的执法人员对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存有模糊认识,更有少数地方官员出于经济利益上的地方保护主义等原因,对知识产权的侵权和犯罪行为持纵容、包庇态度,对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惩治横加干扰,导致大量犯罪“黑数”的产生,放纵了犯罪。因此,认清知识产权犯罪的侵害客体,明确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的经济增长作为知识产权犯罪客体的合法化根据非常重要,有利于完善立法和改善执法环境。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中“制度安排在先,意识形态滞后”状况的存在有其深刻的历史文化根源和经济原因。“中国传统法观念的基本精神是整体本位而非个人本位的。……这种法律观是落后的自然经济、宗法社会和专制政体的反映,它压抑了个人的热情智慧和创造力,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12](P.238)在这种传统的以集体为本位,以义务为本位的法文化精神的观照下,个人的人格、个人的智力劳动得不到尊重,个人的智力成果得不到社会的认可和法律的保护是很自然的事。另一方面,我国长期推行的计划经济体制也压抑了知识产权的权利意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对资源实行统分统配,知识资产在“利益一致”的主体间无偿转让,不承认个人利益和智力成果的私有化。随着民主法制建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权利观念的滞后状况有望得到改变。

    知识产权权利观念的滞后还导源于对经济规律的错误认识。应该看到,知识资产的公有化固然在短期内能扩大知识资产的利用,提高经济效益,但从长期来看却是不利于经济增长的。这是因为:首先,在经济学上,每个个体都具有自利性,其作出经济行为通常要考虑到投入与产出的比例。智力成果无偿进入公有领域,必然会压抑人们创造的积极性,不利于更多、更先进的技术成果产生。其次,智力成果如果不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将难以公开转让,以至成为技术秘密,阻碍了推广应用。再次,从国际技术交流来看,一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低,将不利于外国先进技术进口,这不利于本国的经济增长和参与国际竞争。从根本上来说,正是由于知识产权的侵权和犯罪行为,损害了国家的经济增长,立法者才颁布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实行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维护知识产权转让的市场秩序。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理解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经济增长作为知识产权犯罪客体的合理化根据。

    2.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市场经济秩序与国家经济增长作为知识产权犯罪客体在我国刑法中的地位。

    对于知识产权犯罪侵害客体的认识,刑法学界有不同意见。早在刑法典颁布实施以前,有学者认为,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客体是他人享有的知识产权[13](P.458)。这种主张简单地把本类犯罪的客体局限于某种权利,没有认识到知识产权刑事立法的目的和知识产权犯罪的内在本质。我国刑法将知识产权犯罪设专节规定于刑法分则第3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这表明,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经济增长作为知识产权犯罪的客体已得到立法者的肯定和高度重视;而且,依据我国刑法分则以犯罪的同类客体为分类标准,以国家保护的法益的重轻程度为先后次序排列的立法原则,本客体是知识产权犯罪的主要客体。当前,关于知识产权犯罪在分则体系中的地位在刑法理论界还有不同的看法。我们认为,考虑到经济增长在社会生活中的中心地位和我国发展市场经济的现实,刑法典这样排列是合理的。

    三、关于知识产权犯罪的主观罪过

    刑法学界一般认为,知识产权犯罪的罪过形式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类罪。这是因为:第一,从刑法理论上看,知识产权犯罪可归入法定犯。法定犯作为一定的社会现象,其本身并不一定蕴含着法律所禁止的性质或为社会所责难的性质,国家之所以认为这种行为是犯罪行为,完全是出于某种行政的社会政策的需要。法定犯由于其伦理道德上的可谴责性较弱,不宜对其主观犯意过于苛责,行为人只有在出于故意的情况下,才宜作为犯罪对待。过失行为则通常作为一般违法行为处理。这是刑法人道和刑法谦抑的价值取向的必然要求。第二,从刑事立法来看,考虑到刑事立法以惩罚故意为原则、过失为例外和犯罪故意一般不作规定,过失则明确规定的立法原则,本类犯罪应属故意犯罪无疑。

    知识产权犯罪的故意就认识因素而言,要求:1.行为人必须对犯罪对象的性质有认识,即明知是注册商标,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明知是他人注册商标的标识,明知是专利,明知是著作权,明知是侵权复制品,明知是商业秘密。2.行为人还必须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有认识,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明知是销售侵权复制品,明知是侵犯商业秘密,明知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明知是非法制造、销售注册商标标识,明知是假冒专利,明知是侵犯著作权。就意志因素而言,多数行为人表现为积极的追求,即追求违法所得利益,追求作品声誉、信誉等的丧失;同时,也不排除少数情况下的放任,对他人作品、注册商标、专利等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漠不关心,听之任之。即是说,知识产权犯罪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直接故意犯罪,少数情况下是间接故意犯罪。那种认为知识产权犯罪仅限于直接故意犯罪的观点不符合刑法的规定,也不能反映实际情况,是笔者不能苟同的。

    我国刑法学界对于知识产权犯罪的主观故意的要素和内容还有不同的认识,尤其表现在对于违法性认识和犯罪目的的看法上。

    第一,关于违法性认识。对于违法性认识是否为故意的要素,各国刑法有不同的规定,刑法学界争议较大,实际部门也有不同的认识和做法。在此问题上持何种立场和态度对于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例如,对于知识产权犯罪这样的法定犯,有人认为对违法性的认识对犯罪的动机和目的有影响,反映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不同,在定罪量刑时有判断性价值。可见,违法性认识问题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对之应有清醒的认识。我们认为,任何一项法律制度的构建不能脱离该国的国情,即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条件。由于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变动剧烈;公民法律意识较弱;犯罪形势严峻,因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持稳定仍然是刑法的首要任务。在刑法上将违法性认识作为犯罪故意,进而作为犯罪的成立条件,将不适应剧烈变动的社会生活,也难于实现刑法的目的。因此,我们主张,违法性认识不应作为犯罪故意的要素。

    第二,关于犯罪目的。对于知识产权犯罪的目的内容,尤其是是否“以营利为目的”,目前,在刑法学界争议甚大。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种认为:知识产权犯罪在主观上,行为人须是出于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以营利为目的是这类犯罪的共同主观特征,同时也是构成犯罪的主观要件[14](P.460~461)。

    第二种认为: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的犯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基于故意;侵犯著作权的犯罪,在主观方面除了是基于故意之外,还必须是以营利为目的;侵犯商业秘密权的犯罪也不需以营利为目的[4](P.17)。

第8篇:经济增长的秘密范文

内在矛盾与悖论■■■■■■■■■■■

胡鞍钢在《天津社会科学》2005年第4期撰文认为,发展在解决原有矛盾的同时又可能产生新的矛盾,发展在推动社会进步时又可能形成社会不稳定的因素。没有发展便没有历史进步,但是发展并不总是带来社会和谐,不平衡的发展、不协调的发展、不对称的发展反而容易产生社会不和谐。发展总是有代价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不过不同的发展模式或策略所付出的社会代价会有不同,社会的收益与代价的比较权衡会有所不同。中国的发展模式并不是单一的模式,而是多种模式并存、竞争、此消彼长、相互借鉴。发展的成功与失败既是难以理解的秘密,又是十分简单明了的道理。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之一就是所有的经济主体都会对激励做出反应。因此,激励可以改变一个国家。不同的激励会产生不同的国家命运。错误的激励使富国变为穷国,从强大走向衰落;正确的激励使穷国变为富国,从贫弱走向强盛。这也是1840年以来现代中国的历史写照与历史结论。中国崛起速度太快,崛起规模太大,崛起环境太复杂,崛起方式太不平衡。不仅我们中国自己没有来得及准备好,世界各国也没有预想到,更没有对此做好准备。中国发展的成功就是世界发展的成功;反之,中国发展的失败就是世界发展的失败。中国只能成功不能失败,不仅我们自己而且全世界都不能允许中国发展失败。在这样的情势下,研究中国崛起就是研究如何成功崛起和如何避免失败。中国发展模式是一个崭新的发展模式,也是一个不断被创新的模式。迄今为止,我们对它的认识才刚刚开始,还没有真正理解,更需要认真思考和总结。

以人为本:■■■■■■■■■■■■■■■■■

科学性与价值性的统一■■■■■■■■

葛恒云在《今日中国论坛》2005年第4期撰文指出,强调以人为本,就是在发展观的问题上,既遵循自然发展的客观规律,又满足人的发展的价值需要,追求规律性与价值性的统一。坚持以人为本,不仅在于承认和肯定人的主体地位,坚持以人为中心,而且要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作为社会进步的价值目标;既要做到一切依靠人,又要做到一切为了人。在确定发展目标时,既要有“物”的目标,更要有“人”的目标,不能“见物不见人”。社会的发展进步,是人与物的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没有先进的生产力,没有现今的社会制度,就没有人的全面发展;同样,没有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的进步也就失去了内在价值。因此,必须以人的发展为最高目标和终极价值。在现代化的进程中,由于人类片面地按照自己的主观意志或需求去改造自然,结果酿成了环境恶化、资源枯竭的恶果,受到了自然界的“报复”,但这并不能改变人在自己与自然关系中的主体地位。对于人类而言,尊重自然,本质上就是尊重人类本身;追求发展,关键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有效的经济组织是■■■■■■■■■■

经济增长的关键■■■■■■■■■■■■

李义平在《中国工业经济》2005年第6期著文指出,以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立场和分析方法来看,有效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而有效的经济组织的核心在于所有权的确立和切实保护。一个社会的产权,包括知识产权如果能够得到最大的个人收益,那么,这个社会就更富于创新精神,就会不断提升产业结构和经济增长质量。如果一个社会的产权不明确,或者说和产权相关的一系列权利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那就会增大创新活动的费用,减少发明者努力的个人收益,也会因此而遏制社会经济结构的提升。此外,产权不能得到有效的变化,还会使人们对未来缺少稳定预期,容易造成长期行为的缺失和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这对于经济的稳定发展和经济模式的提升是一个致命的缺陷。另外,过于强大的政府,意味着企业和个人的活动空间狭小,而创新本质上来源于企业和个人,取决于企业和个人的创新激情和活动空间。政府是由人组成的,过于强大从而缺少有效法律制约的政府随意性更大。这些都对创新和提升经济增长模式不利。

产权分化是■■■■■■■■■■■■■■■■

第9篇:经济增长的秘密范文

米哈伊尔・弗拉德科夫

俄联邦政府总理

今天,全国正在进行着重大的变革,进行大规模的行政机关改革,各部委及主管部门的作用在改变,制定它们行动的计划,从整体上评价国家机关工作效能的新方法正在形成。同时,正在探索经济增长的后备潜力,提高经济竞争的能力。

政府的作用是开发以多种经营为基础的经济增长潜力,加强俄公司在国内和国外市场的竞争地位,在促进投资、采纳新工艺和商业经营组织方式方面,改善企业家的支出情况。

政府现在非常需要明白我们在想什么,在做什么,并在计划开始实施阶段所需要的具体帮助。更何况我们想在支出原则上打破旧的管理模式,向以专项管理为基础的模式转变。

以预算程序为例子对这一点加以说明。税务改革是在于划清联邦中央和地方之间的权力界限:将部分税收上交到联邦,用以解决一系列迫切的社会问题和国防任务。由于收入基础缩减了,而国家财政开支需求甚至是增加了。在这样条件下需要让预算不成为资源再分配的工具,而是发展经济的因素,是实现战略目标的手段,但这当然不是靠破坏宏观经济平衡,也不是靠提高商业负担而支付这笔费用。

今天我们把预算程序的改革同国家管理制度改革结合起来,这关系到加快经济发展,到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加倍,以及实行减少通货膨胀战略任务的实现。

当然,今天政府最关心的就是――迫切需要解决国家公民的社会问题。包括他们的生活保障,接受教育和优质的医疗服务问题。生活保障的法律草案已首次通过国家杜马会议的初审,现正准备教育和医疗保健方面的问题的决定。

要解决政府所面临的任务,取决于社会方面的支持和企业家集团的支持,因为经济资源是存在于商业,而不是存在于国家,但国家不能成为经济秩序的旁观者,更何况几千万人民的生活关键取决于经济秩序,因此,国家必需要建立符合所有利益的商业配合系统,需要细心和耐心的工作,使之与商业连接,用它的经济、组织、智力的潜力解决摆在国家和社会面前的战略任务,此外别无他法。

俄罗斯经济的战略路线

联邦国家委员会主席

谢尔盖・米罗诺夫

全世界都知道俄罗斯是两大财富的拥有者,我并未把我们传统的财富――资源放在首位,而是把我们国家在整个历史上积累的科技、智力的潜能放在首位。值得庆幸的是,在俄罗斯至今保持着很高的科技和教育水平。我们的第二大财富――俄罗斯的矿藏。据专家测算,俄自然资源的总量超过“8大国”资源总量的2至3倍。

综合这两种潜力确定俄经济的战略路线――立足于本国的原料和新工艺,重建强大的现代化工业。因此,提高熟悉国内市场的企业实力成了关键的环节。

在合理使用矿物原料资源的范围内首要的任务是解决以下问题:矿物原料基地的再生产,创造高工艺的矿藏开采和加工产业,在开采区形成现代化的基础设施。

国家和商业团体的共同努力可以使矿原料总体的发展取得现实的突破。但在税收政策改变后,取消了对矿物原料基地再生产的税款征收,地质勘探工作失去了非常重要的财政预算来源。他们勘探开采的费用减少了,从而它们的规模也缩减了几倍。这样国家就将国土地质研究减少到最小限度。

矿藏使用人可以占有国家的地方,为了刺激使用人的积极性,相应的征税制度和相关的税率政策是必不可少的。但矿藏的地质研究和开采是紧密相关的,富有成效的私有企业还不能立即产生,所以在合理使用矿产资源方面,国家的作用是关键的。

必须提到的还有一个问题――划清联邦中央和各联邦主体的权力界限。一方面,在进行矿源开采的地区,从开采中获得相应的收入,但没有矿藏的联邦居民却得不到收入。要知道全国的公民都参加了国家的开发,我们拥有统一的经济空间,一样的人民需要有相当的生活水平。

我想,如果将遵循以下两个原则,这个问题是可以解决的。首先,进行开采的地区应该获得收入。第二,立法分配联邦和地方机关的权力,应该建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方法。

变革资源依赖型增长模式

安德烈・沙洛诺夫

俄联邦国家经济发展和贸易部副部长

经济增长速度过度依靠原料出口的模式,使得俄罗斯经济还不能保持稳定的经济增长速度。在这样条件下我们必须在政策上有新的突破。这个突破应该与国家预算政策和国库政策相结合,并与正在进行的体制改革相链接。

多元化经营是生产和出口体制的重大变革。

首先是公路和铁路、航空、海港、河港、管道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方案。这里主要的问题通常并非是财力不足,商业准备向基础设施投资,但国家必须要取消许多遗留下的行政壁垒。

在国家直接负责的范围内,首先是巩固加强国防和海关通关的现代设备。必须发展的还有管道运输,支持石油和天然气部门的发展是俄罗斯经济稳定增长的条件之一。

另一种类型的优先发展战略是,政府必须加强有高附加值的高科技部门发展。这些部门如航空制造业、汽车制造业。俄罗斯的飞机制造公司不能解决它们面临的问题。这里有政策的障碍,这并不是秘密。多数国家出于政治上的考虑都在航空制裁上进行这样或那样的限制,这是组织机构的问题。今天大多数部门的企业被分开,它们不能集中资源。

最后是财政资源的支持问题,当然并不是指财政的直接投入,我们的任务是帮助企业创造有利的生产条件。这也是对待汽车厂商和造船主的态度。

还有一个急剧变化的重要方面――基础设施的革新。我们将支持设立创业奖励基金,包括通过参与他们投资的办法,创立专门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科技园。

实现国家和商业共同发展的战略方案制度可以使俄经济增长速度达到每年6%-7%,这里,重要的不仅是速度,而首先是它的质量。

很遗憾的是,现在执行这样的战略方案很难。问题在于,俄联邦执政机关的工作计划和监督制度还是局限在传统的法律规范内,并受到预算程序的限制。

一方面,研究法律后,我们常常认为,解决了问题,但在很大范围内权利的使用没有受到监督。另一方面,预算程序的不灵活性不允许有效地建立国家投资计划。

经济联盟

阿尔卡季・ 沃尔斯基

俄罗斯工业家和企业家联盟主席

欧洲共同体的壮大并非出乎意料。他们早就作出了自己的选择,这是他们的自。这个权力不容置疑。

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乌克兰已经离建立统一的经济区很近,并且我相信,或早或晚,许多国家会联合起来,并创建出等价的地缘政治区域,这个区域是他们的自。并且这种经济区域的前景,如果不比欧洲联盟的多,但也不会少,特别是已经有9个前苏联成员在五年内恢复了平均年约7%的增长速度,在当时诸如欧洲经济共同体国家是-2%,而世界经济增长是-4、5%。

要让欧洲经济共同体和它的东部发展联盟不发生冲突,寻找相容的观点很重要。让我们真诚地说:无论是现在,还是在这一代生活可预见的将来,关于俄罗斯和独联体的其他国进入欧盟将不存在问题,而是将作为享有充分权利的成员,所以显而易见,不应该人为地创造“两难论”。我们有不少等着我们自己去解决的现实问题。现在首要的是,走出目前经贸关系中过分的政治化。

信息技术处于优先地位

列阿尼特 ・列伊曼

俄联邦信息技术和邮电部长

信息技术是未来经济的基石和社会成熟的必要条件。信息技术发展应该处于优先地位,国家采取措施刺激在信息技术领域的生产,提高投资的吸引力,以保障信息部门满足更强烈的增长。

首先,必须保证俄罗斯公司进入未来的世界市场。第二,我们为信息技术创建新的工作地,如技术园。为了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保持俄罗斯IT部门的对于国际的和国内的投资吸引力,毫无疑问需要良好的投资环境。

《邮电法》的通过明确地表达了我们在这个领域的想法。我们选择欧洲模式,并将坚决地执行其中的规定。在法律中包含政府行为标准,这个标准保障部门的透明度,取消在邮电和信息市场发展道路上的官僚政治壁垒。《邮电法》改善企业家的投资环境,促进市场进一步自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