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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环境污染的行政法防治概述
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又叫做“农村环境污染综合防治”,是指在通过对农村环境问题进行调研、事后对调研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后,制定可以在全国农村地区环境防治进行适用的综合方案,并加上事前对其预防、事中进行监督和事后加以整治的措施。具体来说,要两个点进行共同防治,一个是源污染,一个是点污染,治理的对象也不仅仅是根据某一个因素,而是要对土壤、水资源、大气等各个因素所共同构成的整个农村环境进行防治,且防治的手段需要多种手段进行结合。
2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规制现状
从立法角度来看,我国颁布的第一部综合性环境保护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然后国家就相继出台或者修改了一系列规定,来完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从执法角度来看,我国加大了对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也完善了相应的执法手段,所以也提升了农村环境执法工作的水平。
3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存在的行政法制问题
3.1整体立法思想存在偏见
首先,我国主要是“城乡二元制”,整体的立法模式就是更加重视城市,而对于农村立法就更加轻视。这种思想在我国法律条文中就能很清晰的体现出来,例如《环境保护法》中,在城市环境保护方面和城市中工业的生产标准就比农村的规定更多,且更加细致。对于农村环境污染如何防治问题,法律条文中不存在针对性的规定,在发生大规模的环境污染时,很难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追责,所以农村环境污染的状况日益严重。
其次,我国环境污染一般分为突发性的环境污染和累积性环境污染,这种分类一般是根据污染源的时间间隔来划分的。在我国农村主要是累积性的环境污染,但是累积性的环境污染很难找到直接的责任人,因为其时间间隔过长,但是我国立法就比较重视突发性的环境污染,其法律条文就是根据其特征进行制定的,对于较为普遍的累积性环境污染却没有针对性的规定。
3.2農村环境污染防治执法者意识不强
法治政府所实施的一切行为都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但是,在我国农村存在一些基层的环境污染执法者缺乏相应的环保意识,认为环境保护工作只是一项任务,而不是将环境保护视为政府的服务职能,所以没有按照有效的手段进行处理。这种想法在基层执法者中间非常普遍,但是这种思想所导致的后果就是农村环境一天比一天严重。而且在我国农村还存在执法措施设置的不够完善,执法力度不足以大道震慑效果的问题。首先,在我国法律中,对农业活动造成的农村环境污染没有针对性的、明确的处罚手段,仅有乡镇企业有相关的处罚规定,对于农民农业生产导致的污染没有明确的处罚手段,只能通过教育引导的方式进行管理。
3.3农业环境污染防治机构存在缺陷
首先是主管部门过多,权限过于分散。拥有环境执法权的机构非常多,各个机构之间的职责没有明确的界限,分工上也存在重叠的部分。我国是多部门联动的环境保护管理机制。这种机构设置导致执法部门都属于平级,不存在一个主管部门,而平级部门之间沟通很少,导致管理难度大大增加。其次是,在实践中,多数地区并未设置专职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强。最后,环保部门不独立,附属于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直接领导,而地方政府在地方经济和环境之间需要进行抉择。
4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行政法律对策研究
4.1加强地方性农村环境立法
我国有很多地区,各个地区之间相隔较远,各地的发展和习惯也不同,所以当地政府的做事习惯以及各种设施也存在不同。在这种情况下,要制定全国统一的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可能只能从原则上进行规定,对于各地如何进行具体实施,这种全国进行统一规定可能就不能满足各地的需求。这种具体的规定需要各地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立法,因地制宜,才能具有针对性的解决相应的问题,但是这种立法必须要遵循上位法的規定,同时也要根据本地区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定,这种规定可以有一定的超前,以防在出现一些情况时,无法可依。另外,乡规民约的作用在我国农村地区非常重要,乡规民约更符合农村生活习惯和历史传统,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应重视其作用,发挥其存在的价值。以防在出现一些情况时,无法可依。另外,乡规民约的作用在我国农村地区非常重要,乡规民约更符合农村生活习惯和历史传统,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应重视其作用,发挥其存在的价值。
4.2提高民间组织在法律上的地位
民间环保组织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属于社会团体,在开展活动是可以较为迅速,管理事务更为高效,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筹集到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所以在行政机关在环保组织的设立条件上可以进行适度的降低,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提供一些资金支持或者出台一些政策优待。
4.3加强执法力度
农村环境执法者的执法力度对于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来说非常重要,执法力度不强,效果就不会明显。虽然新《环境保护法》对于环境违法的法律条文设置的较为严苛,对于他的处罚额度没有进行上限规定,而是按照实际违反法律法规的天数来进行处罚,甚至严重的违法情形,可以进行一些行政强制措施,但是在实际中,政府各项的审批程序十分复杂,实施起来较为困难,获得的效果并没有规章规定的那样美好。所以,加大执法力度十分关键,并且对于法律规定的一系列条文应对明确执行,这样可以震慑一些造成严重污染的排污企业。最后应当颁布《环境保护法》的立法解释,将环境执法问题细致的规定在立法解释中,让执法者更加明确。
一、畜禽养殖“三模式”
1. 水禽岸养,减少水环境污染
水禽是以水面为生活环境的禽类,包括鸭、鹅、野鸭、天鹅等。象山县水禽饲养规模较大,且集中饲养于水网地区,排泄物处理设施落后,粪便、污水直接冲入河道,水环境污染严重。
水禽岸养新技术,是将水禽养殖从自然水面转移到陆地,利用人工提供饮用水和少量梳理羽毛或嬉戏用水(小水池、喷淋)进行养殖,并建立粪污处理系统,避免养殖粪污对水域水质造成污染的养殖方式。按照象山县“家禽养殖场污染整治技术方案”要求:水禽岸养必须建相应的粪便堆积发酵棚、戏水池、三格式沉淀池和净化塘(湿地),同时建设雨污分流渠道,配套相应的农田。采用粪便干清,污水沉淀和净化处理后进入农田生态消纳。水禽岸养不仅有效地降低饲料消耗,减少水禽发病、死亡,获得稳定高产的生产性能,而且可极大地减少河道、池塘、水库等水质的污染,改善水生态环境。目前,象山县主要推广白鹅岸养和蛋鸭岸养。
2.海水养鹅,扩大白鹅发展空间
象山县是我国优良地方品种浙东白鹅的主要生产区。2013年,象山全县白鹅饲养量达到220.3万只,种鹅存栏超过20万只,年产种苗400万只以上,种苗覆盖十几个省市,浙东白鹅已成为象山农业的主导产业。但随着城乡经济的发展,水资源缺乏和水环境污染的加重以及“五水共治”(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的要求,象山发展浙东白鹅的空间不断缩小,如果不寻求新的发展空间,浙东白鹅产业将逐渐萎缩。为探索浙东白鹅发展空间,2013年10月象山县畜牧兽医总站技术人员开展浙东白鹅海水养殖试验研究。经过1年的饲养对比试验,浙东白鹅海水养殖获得成功,肉鹅成活率、生长速度和耗料量与淡水养殖基本一致;种鹅海水养殖试验进入产蛋孵化阶段。浙东白鹅海水养殖成功,养殖空间有望扩大,浙东白鹅产业将会持续发展。
3.清洁养殖,减少生猪排放
生猪产业是象山县畜牧业的重要支柱产业,猪场废弃物已成为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污染因子,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也成为生猪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2014年以来,象山县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拆除低、小、散、乱、差的生猪养殖场,对规模较大、有能力整改的场(户)严格按照畜禽养殖场整治技术指导方案进行治污整改。
整治技术方案要求整改养殖场(户)必须按照“两分离”(雨污分离、干湿分离)、“两配套”(配套相应生产规模的沼气池、沉淀池、氧化塘等治污设施,配套无害化处理设备)和“一结合”(种养结合)方式进行整改。在进行传统治污的同时,象山县畜牧兽医总站研究在生猪饲料中添加替抗素、益生菌等微生态制剂,以提高动物机体对不易吸收的非淀粉多糖、蛋白质等的消化吸收,大幅降低排泄物中氨气、硫化氢等有害物质的产生,同时杀死粪便中的虫卵,避免了蚊蝇的骚扰,既改善了养殖环境,又提高了饲料利用率。
二、体会
1.畜禽养殖必须健康有序发展
畜牧业是现代农业的支柱产业,也是保障肉品消费、增加农民收入的民生产业。畜禽养殖,是农民的增收项目,关系到农村家庭收入和“三农”建设。如何通过整治,既解决畜禽养殖对环境的污染问题,又能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其中最重要的是不能搞“一刀切”式的粗暴整治、过头整治,关键是要把畜禽养殖导入健康有序发展轨道。“五水共治”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主要是对一些严重影响环境的低、小、散、乱、差的养殖场(户)进行拆除。因此,畜禽养殖绝对不能为了“五水共治”,都“一禁了之,连根拔起”,要给畜禽养殖留有空间,毕竟市场需要畜禽产品,农民也需要靠畜禽养殖发家致富。
2.创新养殖方式是整治的前提
畜禽整治不是单一的“堵”,也不是简单的“退”,必须“堵与疏、进与退”相结合,才能促使养殖户转产转业、畜牧业转型升级。创新养殖方式是畜牧业转型升级的活水之源,如“水禽岸养”“白鹅海养”“减排养殖”等技术均打破了传统的思维框架,让象山县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且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找到新途径,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效益“双赢”。
3.保留场(户)必须落实整改措施
对于保留的畜禽养殖场(户),要督促其严格落实具体整改措施,才能确保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要按照畜禽养殖指导方案建设与养殖品种、规模相配套的沼气池、排污暗沟、氧化塘、干粪堆积棚等治污设施;二是要加大日常巡查和指导力度,督促畜禽养殖场(户)维护好、使用好已建成的治污设施;三是建立农牧结合、资源利用的长效治理机制;四是引导散养户和部分中小型养殖场对污染物就近还田利用。
4.把好补助资金发放关是关键
“不患寡而患不均”是老百姓的普遍心理。畜禽整治补助资金发放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是政府赢得养殖户信任、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因此,要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把握好畜禽整治补助政策界限,严格做到应补的补,不应补的绝不能补,对恶意套取、骗取补助资金的要进行严肃查处。
一、优化服务,着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为切实做好我区的环境保护工作,更好的为我区经济快速发展服好务,在工作中我们本着“服务中体现管理,管理中注重服务”这一原则,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很好的实效。一是环保政策宣传到位。在招商过程中积极向企业宣传环保相关政策,在筛选项目过程中环保局积极参与,提出节能减排建议。二是环保服务落实到位。积极协调市环保部门,为企业做好项目审批及环保“三同时”验收工作;主动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解决了企业后顾之忧。2011年至今有15家企业顺利通过了“三同时”竣工验收。三是环保技术保障到位。通过对企业进行技术支持,保障了企业有序建设。
二、专项整治,着力促进治污工作落实
通过开展对园区企业的烟尘及污水管网等专项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促进了难点、重点问题的快速整改。一是加大对污水管网的对接力度,园区污水管网建成使用,有效解决了水环境污染的问题,在入管过程中,我们坚决做到严格准入制度,对有生产废水的企业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水质达到入管标准方可入管。二是加强对烟尘的专项整治,最大程度的减少和控制烟尘的排放,同时,对新上项目强力推行使用清洁能源。
目前,园区正式运营企业中产生生产废水企业共6家,在我们的督促下,有4家(曦强乳业、康宏园食品、新惠康商贸、通用食品)建设了污水治理设施,已正式投入使用,有2家(浩大淀粉、徽香昱原)已拿出治理方案并签订协议。在我们的大力宣传和积极倡导下,新建企业已有3家购买了天然气锅炉,为我区的节能减排工作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严格监管,积极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我局坚持把加强环境执法作为保障区域环境优化、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的重要手段,多频率、大范围的开展各类环境执法检查,不断规范企业环境行为。一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按月、按季对企业进行巡查,全面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完成企业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二是严格执行“四关”制度,在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以及正式运营全过程,我们严把“初审关”、“落实关”、“验收关”、“监督检查关”。
四、资源化利用,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
畜禽养殖污染一直是农村面源污染的重要因素,为着力解决畜禽养殖业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我局加大了对我区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我区畜禽养殖业污染源126个,具有一定规模的7个,在加强对畜禽养殖业的环评和申报工作的同时,强化污染防治监管,推广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利用沼气池将畜禽粪污厌氧消化后,把沼液、沼渣作为有机肥还田利用,畜禽粪尿还田用作肥料是一种最经济有效的处理方法,可以使畜禽粪尿不排向外界环境,到达零排放。实现了种养区域平衡一体化,促进了畜禽养殖环境的清洁、卫生,也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消除了粪便污染。
五、专项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为解决城市规划区锅炉烟尘、餐饮业的油烟污染,区环保局在市区开展油烟整治专项行动,依法进行集中整治,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扰民问题。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区油烟污染整治实施方案》,采取“以奖促治”的形式,对于规模以上的餐饮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一年来,对城区规模以上饭店给予资金补助达5万元。以资金补助的形式大大提高了排污者治理油烟的积极性,同时也提高了辖区范围的环境质量。
通过油烟、烟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对市区范围内的餐饮、娱乐、洗浴、住宿等产生油烟的服务行业,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实现达标排放;对新、改、扩建饮食服务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同时我们积极宣传使用清洁能源,减少烟尘和油烟污染。近几年来,市区空气均达到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
六、抓好农村连片整治,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农村环境质量不容乐观。生活污染,农村基础设施相对落后,没有排水、排污等设施和垃圾收运清理系统,生活垃圾和废弃杂物乱堆、畜禽散养,形成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农村环保投入严重不足,生态保护能力薄弱的问题,解决农村环境问题刻不容缓。为此,我区领导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国家环保专项资金,制定《区农村连片整治设施计划》并成立农村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力举改善我区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综合整治
中图分类号:TU 43;O344 文献标识码:A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围绕“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能源”的建设目标,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为主要任务,大力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加快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力度,积极推进“生态乡镇(场)”、“环境优美乡镇(场)”、“园林镇(场)”“生态村”创建活动,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加大投入,促进农业资源综合利用,把农村环境保护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以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起来,切实抓好源头控制、过程管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着力推进环境友好型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促进农村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1 农村环境污染现状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宁夏永宁县建设发展迅速,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以及农业生产生活废水产生量逐年增加,加之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环保意识不强,农村环境脏、乱、差成因复杂等诸多因素,造成农村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同时也破坏了水源地的水质和结构,给无自来水,直接饮用地下水的居民带来极大的威胁。
1.1 饮用水水源地
受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和农田径流等方面的污染,农村地表水的水质大都呈恶化趋势,不能作为农村饮用水源。以打井方式使用浅层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较为普遍,由于受地表水水质的影响,浅层地下水水质不佳,简易自来水又基本无消毒处理,直接威胁了农民的饮水安全。特别是在春节前夕,处处杀猪宰牛、家家洗涤衣服的高峰期,村里的排水沟里血水、污水、牲畜的粪便处处可见,没有经过任何处理便大量排放到河流、渗入地下,严重地污染了地下水源。地下水源的污染,不仅影响到农产品的质量,而且会危害到农民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据调查,永宁县在胜利乡烽火村的第三水源地已遭受污染。
1.2 生活垃圾
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近年来,随着财政的投入和农民收入的增加,永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善,但是农村人居环境存在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例如杨和镇纳家户村和李俊镇丰登村生活垃圾污染严重:生活垃圾无收集清运设施,导致生活垃圾四溢,整体环境质量不高,严重影响到广大群众的身心健康,环境治理迫在眉睫。
1.3 生活污水
在新农村建设中,有限的财力主要集中于道路、房屋、供电等方面的建设,诸如排水和污水集中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多数没有起步,严重落后于村镇建设规模。随着农村人口集中和乡镇企业的增加,污染物排放量在迅速增加。调查发现,望远镇东位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进入地表水体后,造成十分严重的环境污染,污水排放区域蚊蝇滋生、臭气逸散、黑水横流,对当地地下水及下游村庄造成直接污染。垃圾乱倒,废物填塘,废水直接排入河渠,脏、乱、差现象普遍存在,正在走上“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1.4 畜禽养殖粪便污染
长期以来,由于受各方面条件的制约,农村环保工作较滞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投入严重不足,环保监管和环保执法能力也较薄弱。永宁县许多养殖场没有污染治理设施,畜禽粪污未经任何处理就地排放,使得居住区及周边环境状况恶化,环境“脏、乱、差”问题突出。畜禽养殖场排放的粪渣、污水及恶臭气将对水体、土壤、大气、动物与人体健康以及生态系统造成直接影响。
1.5 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大致可分为无机污染物和有机污染物两大类。永宁县农业生产使用化肥始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直至七十年代初,都是以施氮肥为主,且量较少。七十年代中期化肥施用量开始增加。在氮素过量供给下,土壤中的其他养分消耗必然增加,从而对土壤肥力和性状产生不良影响,进一步加剧了农业生产对化肥的依赖。农民为了增加产量,不得不大量施用化学肥料,形成了恶性循环。
2 农村环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导致农村环境污染的因素很多,但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共服务及环卫设施配套不全。农村环卫设施配套不全,居住区公共绿地面积偏少,传统街巷空间与满足现代生活需求存在一定的矛盾,治污、防污、截污、去污设施不完善甚至处于空白状态。二是居住区及周边环境污染整治投资不足。经费困难是制约新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因素。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战线长、对象分散、条件艰苦、费用大,而投资经费少对队伍的稳定、工作的有效开展影响很大。三是尚未形成全民环保氛围,群众环保意识相对滞后。由于人力和财力方面的投入不足,没有形成全民环保的舆论氛围与社会环境,群众的环保意识相对滞后,环境法制观念和环保依法维权意识不强,对生产及生活污染的环境危害认识不足,日常生产、生活行为缺乏必要的环保指导。 四是环保监管和环保执法能力不足。农村环保监管能力的基础薄弱,基层环保机构和队伍基本处于空白,农村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尚未开展。
3 综合整治措施
3.1 切实保护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
进一步深化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数据库,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对不适合继续作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逐步取代,对确定的水源地实施保护,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3.2 进一步提高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实施质量
按照《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九项制度》有关要求,监督指导永宁县各乡镇实施好2011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作到规范、高效管理,用好专项资金,建设成精品工程、示范工程,发挥示范作用。
3.3 狠抓目标责任考核,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
按照自治区政府与永宁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责任书》,组织实施好目标责任制各项工作,确保考核指标全面完成。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制定《2012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各乡镇签订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年度任务书,定期开展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
3.4 加快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
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与新农村建设结合,与特色小城镇建设结合、与中心村建设结合起来,继续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对已创建成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巩固创建成果,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3.5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册等载体,举办农村环境保护培训班,对永宁县乡镇村干部进行培训,提高社会各界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小康环保行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组织乡镇干部到外省、市进行观摩、调研,开阔眼界,学习先进经验,继续开展农村环保科普“三进”活动,鼓励和引导农民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农村环境保护。
4 综合整治成效评价
4.1 项目示范效应评价
4.1.1 在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上起到了示范作用 项目建设选取了范围适当、受益人口集中、能够发挥示范效应的村庄,以突出环境问题为整治内容,在项目组织、项目管理、资金管理、整治技术、长效机制等关键环节上,对同类地区起到了示范效应。
4.1.2 在创新农村环保体制机制上起到了示范作用 此次评估的永宁县四个项目区,能积极探索环境综合整治的有效模式,加强农村基层环保机构队伍建设,落实乡镇党委、政府环保职责,明确专人分片分管,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农村环保长效机制,为同类地区创新长效机制起到了示范作用。
4.1.3 在建设农村生态文明上起到了示范作用 项目的实施已初见成效,设施已经产生了良好的环境成效,为促进生态、文明、和谐的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环境基础。
4.2 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初见成效
在实施生活垃圾整治的项目区,从没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到建成方便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对于村民而言,其效益是长期的、可持续的。在实施生活污水整治的项目区,根本上改变了农村污水横流、脏乱差的现象,有效降低了生活污水向黄河的排放量,并使项目区域内水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在实施水源地保护的项目区,水源地得到了有效的保护,群众饮用水水质得到保障。
在实地走访调研过程中,受益群众的反馈信息十分集中,即,都对项目实施感到满意,饮用水水质得到保证,而且以前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的现象几乎见不到了,村庄干净整洁、空气清新,垃圾随风飘扬的现象不复存在,虽然个别地方也存在卫生死角,但从整体情况看,项目的实施已初见成效,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设施已经产生了良好的环境成效。为促进生态、文明、和谐的新农村建设奠定了有利的环境基础。此外,更重要的是,通过项目实施,在广大群众中形成了人人爱护环境、人人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和卫生习惯,群众的环保意识普遍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得到了提高,农民群众身心健康得到了保障,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
4.3 初步形成了一定的污染物减排能力
永宁县杨和镇纳家户村、胜利乡烽火村、李俊镇丰登村、望远镇东位村4个村庄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设施运行以来,每年共形成40970吨生活垃圾的处理能力,即每年减少40970吨生活垃圾进入环境。其中四个村每年收集处理生活垃圾情况如下表:
此外,胜利乡烽火村的水源地保护项目,使得永宁县22万人口受益。因本次评估未采用农村面源污染检测手段进行实地监测,但从同类地区近年来的研究成果估算,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置,可避免氨氮、重金属、有机物、有毒物质等垃圾中的污染物进入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体,其综合环境效益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
实施生活污水整治工程的望远镇东位村, 污水管道接入望远镇污水处理系统,可纳入污染物减排核算中,每年可减少33960吨生活污水进入环境,预期每年削减CODcr约7.8吨、氨氮约0.8吨、总磷约0.2吨。
4.4 项目实施改善了村庄环境,推动了新农村全面建设
经过综合治理的村庄初步改变了污水横流、臭气熏天、垃圾遍地的“脏、乱、差”现象,村容村貌发生了明显变化,村庄变得整洁卫生,村民的生活环境得到改善,生活质量有了显著提高。提升了农村精神风貌,推动了生态文明的建设。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公共卫生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显著提高,村民的集体荣誉感、自豪感明显增强,群众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农村生态文明之风在不断传播和发扬。
5 结论
农村环境保护,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的和谐稳定。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思路,准确把握国家、自治区支持的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我们一定要提防环保问题上的“运动式”现象,要摒弃“一劳永逸”观念。农村环保问题需要我们长期坚持不懈地努力,需要我们把它当作经常性任务来抓,以确保新农村建设成果不至于被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所消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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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环境“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按照区委“建新城、冠三、创示范”要求,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集中资金、整村推进、连片整治,解决我区重点流域和区域最为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通过连片整治示范,在农村环保体制建设、政策机制创新、农村环保实用技术推广等方面形成典型示范经验,实现我区农村环境显著改善。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通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建设,用1年左右时间建设示范区2镇15村(社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镇环境监督与管理机构,完善农村环境监督与管理制度和机制,有效解决示范区2镇15村(社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以及禽畜粪便等污染环境问题,使示范区2镇15村(社区)农村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稳步推进我区城乡环境一体化。
(二)具体指标。根据《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关于申报我省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的通知》(财建[2012]26号)等有关指标要求,从连片整治、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农村环保宣传教育等五个方面确定示范区2镇15村(社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指标体系,作为综合整治成效评估指标,详见表一。
三、整治范围
以我区河和河流域沿岸村镇为我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域。其中镇包括社区、云盖村、东塘村、五丰村、云友村、集贤村、金凤村、军营村、桐木村等9个村(社区);含浦镇包括含村等6个村(社区),整治面积约100平方公里,农户14007户,总人口45850人。
四、整治内容
(一)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通过实施“清洁水源”工程,完善饮用水源保护设施和分散式饮用水源地截污设施,修建隔离栏2公里、拆除饮用水水源地排污口5座、设置标志牌和宣传牌90处、设置交通警示牌30处、修建排水沟1公里。
(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通过实施“清洁家园”工程,采用“户分类、村收集、镇中转”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进行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等建设,使示范区内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按省环保厅要求,在整治范围内增设2569个垃圾堆肥池,新增900套垃圾分类桶;新增14辆从村到镇垃圾运输车和16辆三轮收集车;补充15名保洁员。示范区2镇各新建1座镇垃圾中转站,共计2座镇垃圾中转站,新配置2辆垃圾转运车。
(三)农村生活污水工程
通过实施“清洁家园”工程,建设一批符合农村特点、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污水处理系统,使示范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得到妥善处理,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整治范围内共需建四池净化系统4455套;示范区内公共场所主要是小学和村部,共需建四池净化系统26套。
(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程
通过实施“清洁田园”工程,通过修建沼气池和利用生物发酵床养殖技术改造栏舍等,对养殖废弃物做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对于20头以下规模较小的养殖户,采用户用沼气池及配套四格净化池作为污染治理措施,共建803座沼气池。对于存栏在20-500头的养殖户采用生物发酵床养殖技术对其猪舍进行改造,共改造猪舍面积17141平方米。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一是全面动员。2012年11月上旬至11月底,召开全区农村连片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整治工作下达目标责任书,明确整治完成时限及要求,确保整治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二是宣传培训。11月中旬至月底,由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集中培训等方式进行宣传和培训。三是指导连片整治示范区所在镇、村成立农村环保协会和农村环保合作社,引导村民自主参与连片环境综合整治。
(二)开展专项整治。2012年12月——2012年4月,具体落实整治项目建设
1、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2012年12月至2012年1月,示范区所在镇、村组织完成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包括拆除饮用水水源地排污口、建设截污及隔离设施、设置标志牌、宣传牌和交通警示牌。
2、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012年12月上旬至月底,区政府统一采购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转运设备,包括垃圾分类桶、垃圾运输车、三轮收集车和垃圾转运车等,新建镇垃圾中转站。镇、村组织实施新建垃圾堆肥池。
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程。由专业公司负责整治工作。2012年12月上旬,由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招标,确定建设单位。12月中旬由中标单位制定项目设计方案,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技术评审。2012年12月底至2012年4月由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各施工单位与各行政村签订合同,与镇上签订目标责任书,约定竣工时限,及时跟进,加强现场监督,保证建设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三)验收总结(2012年4月——2012年6月)
按照《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成效验收细则》对建设的整治项目逐个进行自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整治项目质量,形成长效机制。准备验收材料,迎接中央、省市的检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立,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农业林业畜牧局、区环卫公司、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区爱卫办、含浦镇、镇等单位行政正职为成员的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由区环保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日常工作。
(二)责任分工
实行区政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筹安排,区直部门抓点促面、督促检查、协调指导,镇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工作模式。
示范区所在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整治工程具体负责,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实施方案编制,落实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并组织实施。
区发改局结合统筹城乡工作,配合各部门整合资源,合力打造示范亮点。
区环保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区财政局负责落实环保配套资金,负责制定全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指导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业污染防治、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等工作;指导生态创建、环保组织建设、环保知识培训和环保宣传等工作。
区财政局牵头落实区级配套资金,统筹中央和省市级配套资金的安排使用,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参与项目管理和竣工验收,财务报帐审核,及时、足额支付报账资金。
区水务局指导推动“清洁水源”示范工程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工程,负责对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片区的筛选、配套资金的落实和安排、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指导推动“清洁家园”示范工程,负责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中转站建设工作的质量监督。
区农业林业畜牧局指导推动“清洁田园”示范工程,负责做好畜禽养殖场(户)退出和治理工作;推广沼气技术,做好沼气池建设服务;做好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指导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区环卫公司负责农村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指导,负责垃圾转运处置和保洁员队伍培训等工作。
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非法搭建的猪栏、猪舍等违章建筑开展执法行动。
区爱卫办负责做好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对乡村垃圾处理及村容村貌进行整治。
其他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按照区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整治任务的全面完成并达到连片整治的预期效果和目标要求。
(三)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由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示范区所在镇、含浦镇人民政府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的组织落实,并把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为示范工作的组织实施提供各项保障条件;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
2、健全队伍,抓好落实。列入示范区所在的镇、含浦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有专人管理、推动和落实。
3、科学规划,认真实施。按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科学制定整治规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程项目,制订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4、全力整合,保障资金。由区财政统一整合涉农资金,加大对示范区15个村环境建设投入,进一步保障示范区项目治理良好效果。
5、加强管理,监督考核。加强对项目进度、工程质量和项目经费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两镇人民政府每月向区整治领导小组报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相关问题困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示范工程进展、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6、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邀请新闻媒体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制作宣传片,将农村环境整治前后的情况进行对比,广泛宣传农村环境整治的目的重大现实意义,推动当地百姓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动员全社会力量,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一、过去两年以来工作进展情况
20**年以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决议》,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全力推进了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工作,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减排目标超额完成,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领生态建设实践。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两年来,市政府始终坚持将宣传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内容,全面加强了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中青年后备干部教育;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为载体,以新闻媒体宣传为主阵地,围绕污染减排、“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生态市建设和“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等工作开展大力宣传,并在市各中小学全面开设环境教育课程,进一步加强了对公众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实行了“重点排污企业法定代表人向社会公开承诺制、违法排污企业公开曝光制和作出公开检讨”的“三公开”制度。对群众关心的环境质量进行公告,不断扩大公众对环境保护与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引导市民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高了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同度和满意度,使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具备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二)以落实决议为牵引,深化组织推动实施。20**年,市政府以《决议》为依据,以生态市规划为基础,结合市政府五年主要工作安排,编制并下发了《慈溪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五年规划(20**-2011年)》。两年来,市政府将实施《慈溪生态市建设规划》、《慈溪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五年规划(20**—2011年)》和各年度的《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全面整合,通过每年层层签订《生态建设任务书》,切实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通过把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列入了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和《效益和谐新慈溪评价指标体系》,制定了慈溪市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任务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及各年度的《慈溪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考核意见与考核评分标准》,有效开展了对各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年度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情况的跟踪督查,并就督查情况及时通报,进一步加大了考核力度,有力地推进了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稳步、有序开展,
(三)以循环经济为核心,调整产业布局结构。为从源头上加强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工作,20**年,市政府实施“管理工程”,不断加强产业引导,持续优化三产结构。引导工业结构逐步从低加工度、低级化转向高加工度、高级化,产品结构从低技术、低附加值为主向高技术、高附加值转变,提高产业层次、产品档次和国际竞争力,资源利用从低效、污染向高效、环保转变。重视节能降耗,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新建项目准入,制定了《慈溪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若干规定》,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1认证,20**年新增清洁生产审核企业4家,新增ISO14001环境管理认证企业17家,走资源节约化、生产清洁化之路,提高产业的竞争力。2008年,市政府进一步深化推进污染减排工作。通过实施“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监管减排”、“源头减排”,全面落实减排指标,2008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净削减219.89吨,比上年削减4.29%,二氧化硫净削减394吨,比上年削减5.86%,超额完成年度目标(最终数据以上级减排办核定为准)。在“结构减排”方面,慈溪杭州湾沿海49.5MW风电场建成投用,33台风力发电机并网试发电,预计可满足我市近四分之一居民的生活用电;在“工程减排”方面,实施燃煤锅炉脱硫改造工程,25家企业完成脱硫设施改造,废水中水回用率提高到80%以上;完成宁波众茂杭州湾热电有限公司、金轮热电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外脱硫改造。在“监管减排”方面,35家重点排污企业接入污染物在线监监控系统,其中21家实现省、宁波、慈溪三级联网。四是以严格环保准入门槛为抓手;在“源头减排”方面,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和环保审批前置制度,坚决否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布局不合理的项目,全年共否决重污染或选址不合理项目110件。
(四)以污染整治为突破口,遏制环境污染势头。20**年,市政府组织开展了“百日环境污染整治行动”,一是全面排摸了辖区内的污染源;二是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打击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各镇(街道)向社会公开工作目标、主要对策及重点任务,依靠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20个镇、街道建立了共计3763人的“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志愿者队伍,并组织开展活动53次;四是加大了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和镇级污水管网配套建设的力度;五是积极探索了农村环境污染整治长效机制,确保了农村环境持续有效的改善。此次行动,为掀起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打下良好的基础。2008年,组织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无证无照专项治理工作。共检查企业3100余家次,作出行政处罚233件,罚款567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257件,受法院委托对204家未履行环保处罚决定的单位实行强制执行,6名当事人被司法拘留,切实维护了环保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重污染行业整治实现了跨越式突破,杭州湾漂印染基地和电镀园区已建成投入运行,分散于全市各地的36家漂印染企业已进入漂印染基地,实现了集中供热和污水集中处理。13家集中整治的电镀企业已整合成5家,并全部完成搬迁,做到废水分质汇集、集中处理。宗汉、新浦铜熔炼污染整治工作已于2008年9月通过宁波市污染整治办的“摘帽”验收。开展了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污染整治。启动了横河镇相士地轴承企业油污染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推广以水代油等技术开展油污染治理,基本完成全市51家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轴承企业的油污染专项整治。分批对全市小印花加工业进行有序取缔,全市共取缔小印花39家。继续加大了对废塑料行业的规范与打击力度,全市42家废塑料加工企业(户)被责令限期整改,14家污染严重的加工户被立案查处,全市五个重点镇(街道)的废塑料加工户己从3264户减少到2047户,减少了37.3%,案件由20**年的247件同比下降到152件,下降了38.5%。已编制完成《慈溪市废塑料再生利用行业环境整治方案》,对废塑料行业的进一步治理作出了部署。目前,桥头镇废塑料再生利用产业基地一期工程已启动实施,完成了原废塑料交易市场的规范化整治任务。饮用水源地上游污染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启动梅湖水库上游污染综合整治,开展饮用水源上游5个村、5个单位生活污水治理,实施了12个村不同模式进行生活污水治理的试点项目。观海卫镇开展了保护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试点工作,匡堰镇、桥头镇已全面取缔上滩头片区内的餐饮业,基本完成了梅湖水库清淤工程,并启动了梅湖水库上游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市民喝上“放心水”。加强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整治,完成了5家镇级以上医疗单位的医疗废水整治工作,全市746家医疗单位均与宁波市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签订了定点回收合同,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全面完成污染源普查任务,通过全市1000余名污染源普查员的共同努力,完成了全市17290家污染源普查任务。环境调处能力全面提升。市环保局针对环境案件连年高发的严峻态势,努力改进和加强环境工作,积极畅通渠道、规范工作行为、创新调处方法,倡导环境查处“四不准”工作标准,即不准把矛盾上交、不准袖手旁观、不准督办不力、不准查而无果,努力化解集体和越级上访,全年共受理调处群众环境1983件,调处率达100%。
(五)以水环境保护等重点项目为支撑,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从20**年开始,市政府全力实施了“碧水”、“蓝天”、“绿色”、“清静”“四大工程”,取得了明显效果。继续推进市域污水治理工程。北部污水处理厂工程进入设备调试阶段,东部污水处理厂工程累计完成90%工程量,东部、北部污水处理厂工程湿地进入招标程序;东部、西部地区集污干管及主干线泵站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乡镇管网工程C6包累计完成73%工程量,C7、C8包累计完成25%工程量。大力推进引水工程。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慈溪段全线贯通并具备通水条件,拓疏面宽80米的八塘横江17.6公里,完成投资9800万元,市域内形成较为完整的南北引水通道,具备接纳外来水条件;姚江引水配套工程已基本完成并通过试运行。扎实开展骨干河网建设。东部三塘横江、潮塘横江二期等拓疏工程有序推进,新二江、周家路江疏浚工程和周家路江至长岭江贯通工程全面完成。圆满完成镇村河道整治五年规划目标。2008年完成镇级河道整治及重点村三类河道整治102条、长178公里,累计完成镇级主干和二类河道整治335条、长684公里,完成重点村河道整治村297个;累计建成生态河道86条(段)、长222公里,宁波市级水环境整治示范村5个,新增沿河绿化60余万平方米。继续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市环卫作业中心和粪便处理中心建成投用,镇级粪便沼气处理中心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加快建设,东、中部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基本完成,管线铺设工程全面完成。
同时,有效开展了新一轮城河治理。20**年,按照“治理整体化、截污彻底化、两岸景观化、沿岸生态化、项目公司化、管理制度化”的总体要求,全面实施水体生态修复工程,力保城河水质不出现富营养化。湖里头江、纤绳路江综合治理工程正有序推进,中江河道疏浚工程通过竣工验收。2008年启动实施引水环通、城区河道疏浚、城区污水管网铺设、污染源整治、河道两岸违章整治等五大工程。引水环通工程方面,抓紧开展前期调研及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下姚江引水冲释城河引水调度》课题调研,制订城河河网水系引水配置环通工程方案,编制完成《慈溪市河道水体流动规划》;城区河道疏浚工程方面,周家路江北段及华陀殿江、三灶江等河道疏浚基本完成,宗汉街道范围内的西六灶江等三条Ш类河道疏浚全面完成,白沙路街道范围内Ⅱ、Ш类河道疏浚有序推进。中心城区集污管网工程全面完成,日处理能力3万吨/日的教场山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污染源整治工程方面,全面实施小印花、横河轴承油污染、漾山路江污染源、城区“五小”行业和原经济开发区二、三产业等“六大”整治工程。河道两岸违章整治工程方面,对虞波江-六灶江、华陀殿江-三灶江河道两岸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共完成拆违109户、面积15490平方米。
(六)以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改善农村环境面貌。继续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出台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与管理办法以及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对禁养、限养、非禁养区的管理与治理力度,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52家,完成限养区和非禁养区内15个畜禽养殖场生态化改造,新建畜牧小区5个,实施排泄物治理工程的慈龙畜业有限公司养猪场成为污染治理示范场。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程。启动农户标准三格式化粪池和污水的规范收集改造。建成公厕粪便集中处理中心10座,在建9座,总处理能力达到415吨/日,城区粪便处理中心建成投用。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关闭或搬迁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取缔保护区内餐饮经营点,完成梅湖水库清淤工程,开展饮用水源上游5个村、5个单位生活污水治理,启动梅湖水库上游污染综合整治。实施12个以整村或自然村推进并以不同模式进行生活污水治理的试点项目。扎实推进联镇带村建设新农村。在沿山线、中横线成片连线推进环境整治,新增宁波市级全面小康村6个,326个庭院整治示范村完成复评工作,预计新增环境整治村35个。全市新增造林绿化面积4397亩;大力推进绿色产业基地建设。20**年,新建了3个万亩以上的大型绿色产业基地和万亩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大力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启动了绿色畜牧小区建设,基本完成了列入省“811”环境污染整治的11家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的粪便无害化治理任务,。
(七)以生态创建为抓手,夯实全社会创建基础。20**年,申报全国环境优美镇2个、省级生态镇2个、宁波市级生态镇3个、宁波市级生态村34个、宁波环保模范(绿色)单位44个、省级绿色社区2个。2008年,有4个镇创建申报省级生态镇,有3个镇、56个村申报创建宁波市级生态镇、村,配合上级部门对32家宁波市环保模范(绿色)创建单位和8所学校创建省级绿色学校,10个村编制了国家级生态村创建规划。慈溪国际大酒店和慈吉小学力争创建国家级绿色饭店和绿色学校,杭州湾大酒店荣获国家级绿色饭店。2009年,稳步推进了“两创工作”,有效开展了“两创”指南手册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宣传手册的编写工作,并继续开展了抓“两创”工作生态建设典型示范项目工作,对“两创”典型示范项目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广泛收集项目,现已完成初稿。
(八)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建立完善各项保障措施。一是把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实施“审批”和“评优”中的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环境治理保护管理网络,完善环保机构内部配置,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素质和技能。建立在线监测系统,提高监控自动化率,21家省控企业与省监控联网,与宁波市监控联网企业已达64家。分解落实总量控制目标责任,按时完成总量控制目标。二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建立了环保部门牵头,工商、卫生、公安、供电、司法、监察等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环境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切实提高了环境执法效率。三是着力延伸经济手段,全面实施“绿色信贷”机制,将企业环境信用等级作为贷款发放的重要依据,从资金链上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做到企业不环保银行不放贷,充分发挥了金融杠杆对环境保护的调控作用,在实践绿色信贷中谋求社会和谐与科学发展。
三、主要问题及剖析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对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要求和全市人民的期望,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的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尚未解决。突出表现在:一是生态宣传和环境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干部较狭隘地把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等同于环境卫生和环境整治,造成在工作上缺乏高度和全局整体意识,个别职能部门、镇街道参与力度不够、主动性不强、工作不到位,造成本系统、本单位无生态建设亮点工程的支撑。二是局部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不容乐观。废弃矿山生态治理进展较缓、治理率低,废塑料回收加工污染、鞋业边角废料焚烧、部分河道水发黄、发黑等问题仍十分突出,市域水环境质量尚未得到根本改善,杭州湾新区和慈东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不配套现象突出,生态环境治理面临发展与保护的双重压力。三是慈溪经济快速发展给污染减排带来较大压力。考虑到经济发展产生的新增污染排放量,需要削减的污染物数量较大,污染物减排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四是农业面源污染严重。超标使用农药、化肥现象较为普遍,水环境质量潜在的危害较为突出。农村生活污水直排现象普遍,公厕“二次”污染严重,建筑垃圾随处倾倒现象突出。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和污染整治不到位现象依然存在,严重影响了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五是环保队伍力量有待加强。市镇两级环保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环境执法力量、监管力量明显不足等等,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须加以解决。
四、下步计划与措施
(一)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生态建设氛围。切实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视角、全方位的宣传,扎实开展生态理念教育和环境警示教育,力求生态建设宣传教育渗透到社会各领域,努力提高全体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意识,形成全市上下人人关注、支持和参与生态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努力改善生态环境。一是继续推进“蓝天工程”。坚持从构建长效管理制度着手,加强对重点大气污染企业的整治,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抓好重点企业的脱硫治理工作。积极推进油烟净化治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城市道路二次扬尘治理和废弃物焚烧整治等工作,有效防治废气、恶臭污染,确保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大于300天。二是继续推进“碧水工程”。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更换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标志牌及警示标牌,按照“一规范、二取缔、三整治”部署要求,全面取缔保护区内排污口和污染源。继续推行以总量控制为基础的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水环境污染企业监管,确保废水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环保基础设施,扎实推进污水管网建设。着力推进城河治理,按计划推进曹娥江引水工程,做好引水通道大塘江入口等相关引水通道的整治工作,启动实施虞波江、漾山路江流域综合治理,有序轮疏清淤中心城区7条Ⅰ、Ⅱ河道,清淤整治15条Ш类河道,继续抓好引水环通流动和村级河道清淤疏浚及小流域治理工程,续建华胜路等10条污水管网铺设工程。三是继续推进“宁静工程”。重点对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和交通噪声进行集中整治和控制,着力改善区域声环境质量,交通干线噪声同比降低0.5分贝,为广大市民营造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四是继续推进“洁净工程”。加快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推广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分类收集和密闭运输,加强建筑垃圾中转站监管和餐厨垃圾管理,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力争使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8%以上,确保危险废物零排放。五是继续推进青山绿地工程与绿色生态工程。加大废弃矿山生态治理和“青山白化”治理力度,加强对生态市建设基础工程的统筹安排,力争在人均公绿、森林覆盖率、主要农(水)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等指标上有所突破,着力将一些重点项目建成生态精品亮点工程,提升区域环境质量,为2010年创建省级生态市打下良好基础。
六是扎实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城市的工作。切实抓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到组织、规划、目标、任务、资金、机制“六到位”。开展农村环境保护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力争在以点成线、多点成面上出成果。继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作,完成饮用水源上游黄杨岙等8个村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抓好生态系列创建镇、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公厕粪便处理中心服务范围外的村庄公厕生态化改造,努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保增长促转型、抓改革促发展、重民生促和谐”的工作主线和省、*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建设生态市的要求,整合资源,齐抓共管,推进节能减排,开展重点整治,打击不法排污,努力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总体目标和要求
总体目标: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实现比上年削减3.5%和3.6%的目标。全市8个市控断面和出境水断面的水质、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比20*年有明显提高;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天数达到90%,城市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年均和日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声环境按功能区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60%以上;企业飞行监测达标排放率保持在95%以上。
总体要求:坚持对环境违法行为“三铁”方针,确保实现“三大目标”:生态环境质量主要指标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圆满完成、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环境腐败案件;着力突出“三个重点”:加强环境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整治突出环境问题;不断强化“三项举措”:推进制度创新、营造环保氛围、提升队伍素质,努力实现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工作
(一)污染减排工作
1.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实现比上年削减3.5%、3.6%的目标。
2.完成第一次污染源普查任务,确保数据质量。
3.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统计、监测、核查、预警、考核和公告等制度建设,按要求建立污染源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污染物增量、减量、变量等“三量”台账。
4.鼓励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加快推进印染、造纸、化工、制革等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5.加快拆除链条炉、抛煤炉和集中供热区域内的分散小锅炉。热电企业年度用煤量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用煤指标范围内。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
1.合理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防止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有机污染物监测和防治,加大定期监测密度。
2.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机制,完善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按照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快建设饮用水第二水源或备用水源。
3.深入实施《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和《浙江省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太湖流域“十一五”治理任务。
(三)工业污染防治工作
1.推动今年56个二级管网范围内污水排放企业的集污支管网建设和入网工作,确保市级飞行监测达标率达到95%以上。
2.进一步推进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环境整治工作。按照上级整治办的要求,全市二个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在2009年底完成环境整治任务。
3.基本完成高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不达标、龙翔化工园区废气和废水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制革行业重金属污染、污水处理厂及所有排放氮磷企业废水超标、植绒行业废气污染等问题。高桥屠甸蔬菜加工废水污染问题提出整治方案。
4.切实加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完成省、*市下达的规划环评任务,把规划环评作为环保部门参与宏观决策的重要切入点,加强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与主体功能区的衔接,增强其约束力。
5.严格实施建设项目总量削减替代制度,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加强房地产业开工许可等关键环节的环保审查,实现关口前移,加强房地产业“三同时”验收工作。
6.加强监测力量,提高监测能力,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系统,进一步推进企业污水排放总量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对超浓度、超总量排放的企业,一律实施限期整改。
7.加强全省环境统计重点调查企业的环境监管,全面建成治污设施,建立规范的环境管理制度。
8.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排污单位无证或超标、超总量排污。对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单位,实施限期治理,不能限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予以停业、关闭。对超总量排污的单位,依法实施限产、停产。
9.开展浙江晟钛科技工业有限公司、*市恒越纺织后整理有限公司及*市汉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省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成*市钢铁有限公司、*市新光明印染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市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10.及时安全收贮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
(四)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1.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推进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城镇污水截污纳管集中处置率。
2.全面完成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改造和在线监测装置建设。新建污水处理厂必须同步配套脱氮除磷设施。
3.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限期治理,逾期仍未实现达标排放的,对其规划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实行区域限批。
4.健全固体废弃物环境监管体系。加快建设分类收集系统,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综合性和专业性处置机构有机结合的固体废弃物处置体系。
5.大力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妥善处置历史遗留的危险废物。研究出台污泥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启动污泥处理项目建设。
6.出台市区大气污染整治三年规划和市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三年整治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工业企业锅炉升级改造,限期淘汰燃煤锅炉。
7.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及入网企业执法检查,提高入网水质达标率,以确保全市污水处理厂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对城市生活污水入网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对未入网小区提出整改意见,落实责任主体。
(五)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
1.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制度,控制散养密集区饲养量。积极推进畜牧业布局调整,加快畜牧生产方式转变,大力推广农牧结合、循环利用的生态养殖模式。实行规模化养殖场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2.加快推进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完成省级督办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
3.组织开展水产养殖污染调查,依据水体承载能力,科学确定水产养殖方式。加强水产养殖污染监管,禁止在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围栏养殖。
4.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临近镇和行政村的截污纳管建设,实现城乡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不具备截污纳管条件的镇和行政村,要因地制宜,采取建设独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物技术处置和沼气工程等多种方式,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加快实施“百万农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
5.按照“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的要求,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建立健全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加快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6.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减少农田化肥氮磷流失。鼓励开发使用有机肥等新型高效肥料。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积极推进秸杆综合利用。
7.全面实施河道清淤、清障、保洁。努力恢复河道池塘自然功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严禁随意填埋或改变河道池塘用途。
8.深入开展绿化示范村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和庭院绿化,加强农田林网建设与改造,绿化美化村庄和村居周边环境。
(六)生态修复保护
1.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土壤污染调查建档、监测和修复制度。开展土壤生态修复综合试点。
2.加强对农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生态保护,强化农田土壤重点污染区的治理和修复。
3.科学规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并符合生态环保的要求。
4.继续开展主要骨干河道、河网生态护岸综合治理。科学调度水资源,修复改善河道自然生态。
5.地下水禁限采地区要加快地表水厂管网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城乡统筹的区域一体化供水。加强执法检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依法及时查处违法开挖新井的行为。
6.加强交通工程水土保持和弃土方治理。采取生态修复措施,推进绿色通道建设。
7.继续开展“三沿五区”坟墓专项治理,全面推行生态葬法。
8.全面推进生态公益林、生态保护林、生态经济林和防护林建设,加强湿地保护,促进城镇、平原绿化和水系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提高重点公益林林分质量。
(七)生态创建
1.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继续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开展保护母亲河系列活动,建立多层次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平台,不断扩大公众参与面。积极探索社会化的生态创建机制,充分发挥环保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2.推进环保模范城市、节水型城市建设,巩固提高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创建成果,营造优美的城市人居环境。
3.创建生态村、生态镇(街道)。注重生态创建实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把生态创建考核验收关。
(八)其它
1.扩大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面。加强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长期稳定运行。
2.按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环境监测机构和环境执法机构建设。
3.完善环境应急指挥体系,建立环境安全预警预测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决策系统和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及信息传输系统。
4.整合环保志愿者力量,扩大参与者的数量,提高骨干参与者的组织能力。搭建环保志愿者网上交流平台,促进环保活动的经常性沟通交流。
5.围绕“生态*”建设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大环境宣传投入,开辟生态文明宣传新途径,建立环境新闻宣传奖励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环境污染整治实行地方政府首长负责制。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市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分解落实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责任。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按照确定的任务和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对市政府确定的环境污染整治重点工作,要进一步细化,提出具体可操作的办法,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环保执法、推进协作监督
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环境污染整治监督机制。认真实施污染有奖举报制度,积极组织开展群众举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认真组织污染整治专项检查,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要予以曝光,并根据《浙江省环境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1、创建氛围不浓厚。有关部门对生态县创建的宣传力度不够,一些部门、乡镇对创建省级生态县的认识不够到位、思想不够统一、行动不够一致,存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思想,民众参与热情不够高、部门协同配合不够,合力创建的氛围尚未形成。如县城主要街道未悬挂宣传标语,创建氛围营造相对滞后;新闻媒体缺乏相关报道或栏目宣传,群众知晓度低;多数重要生态工程、乡镇未设立创建标牌、宣传橱窗等。少数成员单位对创建工作重视不够,职责不明确,主动配合、自觉参与意识不强,办事拖拉、责任推诿、相互扯皮现象屡有发生,部门之间、城乡之间创建工作不均衡,城区好于郊区、中心村好于一般村。群众发动不足,参与深入广度有限,单靠部门、乡镇干部的力量,难以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2、创建优势不明显。比较突出的有三个方面:一是省级生态乡镇比例偏低。按照省级生态县考核指标要求,全县80%的乡镇必须达到省级或省级以上生态乡镇考核标准。目前,我县省级生态乡镇仅3个,占全县乡镇的21.4%,需再创建成9个以上省级生态乡镇才能符合考核要求,创建的乡镇压力较大。二是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由于规划缺陷,我县县城道路排水管网总长达38公里,而实行雨污分流的比例较少,污水处理厂虽已投入运行,但因多数管网尚未接入主排污管道,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距60%以上的硬性指标仍有一定差距。三是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繁重。据要求,我县今年必须完成“十一五”期间减排任务的60%,而且我县当前的减排空间非常狭小,可完成COD和SO2减排任务的企业少,减排任务完成难度较大。
3、环境污染整治困难重重。一是工业园区环境污染整改任务较重。省市环保局曾对我县工业园区进行联合执法检查,要求我县今年必须完成园区内环境污染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的基本条件。就我县工业园区的实际情况而言,年内完成整改任务,达到省市环保局的要求,时间紧难度大。二是农村环境整治任务重。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农村环境状况的任务艰巨,特别是彻底根治城郊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脏、乱、差”现象,难度仍然较大。三是城市环境管理任务紧。全县医疗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尚未完成。城区乱占道、乱堆放、乱搭建等现象较为突出,污水横流、乱排放等现象时有发生,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机制有待优化,河面漂浮物、卫生死角需尽快消除,部分街道、小区的绿化工程建设滞后,影响市容市貌,城市立面规划未能充分体现地方特色,缺乏品位。保持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整治的长效机制和管理制度尚需完善,时常出现回潮和反弹现象。
4、支持力度有待加强。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内容多,牵涉领域广,标准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既要抓好县城和乡镇环保设施等硬件建设,又要做好省级生态乡镇的申报、验收准备,还要收集自2004年生态县创建后的各种资料,各项工作都需要各部门的支持与配合。特别是经费保障需进一步加强。
5、其它较为突出的问题。重点生态工程的示范带动作用还不够强,没有形成规模效益;部分环保基础设施滞后,一些涉污企业的污染处理设施不够完善;生态环境支持保障和管理能力还较为薄弱,生态补偿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乡镇公共设施闲置现象严重等。
二、基本情况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分管副县长为主要成员的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了《*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实施方案》。5月30日,组织召开了全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了工作任务。目前,省级生态县申报材料和各种证明材料的收集和编制工作基本完成,9个乡镇完成了生态建设规划、“五整治一提高”中长期实施方案和生态村建设计划的编制工作,生态村申报工作已办结。截止7月底,全县已申报市级生态村20个,县级生态村19个,全县县级以上生态村累计达到53个。乡镇政府所在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50%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投入试运行。大力开展工业园区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园内55家企业执行了环评审批手续、18家企业执行了环保“三同时”、40家企业进行了排污申报,征收排污费28万元。
三、对策建议
1、创新机制,扩大宣传,积极营造良好创建氛围。探索建立我县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搭建各类创建活动的组织、策划、宣传、实施、考核、测评基本框架,为今后的创建活动提供便利。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和相关部门要切实抓好省级生态县创建宣传工作,电视、报刊要设立专门的新闻栏目,定期对外创建信息。丰富内容、搞活形式,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厂、进乡村活动,正确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的生态理念和环保意识,主动参与省级生态县创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创建任务按时圆满完成。生态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决策、指导、协调、监督等各项职能,各成员单位和乡镇、社区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创建的良好局面。
2、明确要求,攻坚克难,着力化解重点难点工作。一要以生态乡镇创建为契机,着力改善农村环境。依托“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新农村建设等工程,切实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城市公共环保设施对近郊乡镇的覆盖效应,按照生态乡镇的建设标准,优化村居条件、美化农村环境。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坚持“从小事抓起、从娃娃抓起”,改变农民群众根深蒂固的生活陋习恶习,倡导科学、生态、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把好生态乡镇创建台帐制作关,做好申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主管部门需给予充分的指导与帮助。明确符合区域特色的产业定位,鼓励乡镇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生态工业,提高生态经济比重,实现环境保护与持续增收双赢的局面。二要优化城区环保设施功能,提高污染处理能力。要科学编制城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高城市环保设施的使用率,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合理改造城市污水管网,将城市污水管道接入污水处理厂做集中处理。尽快建立全县医疗固体废物的处置设施,不断改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适度增加农村保洁经费投入,深化殡葬改革,有效遏制青山白化现象。三是加强政策引导,鼓励技术创新,进一步做好工业园区减排工作。确保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关于扶持企业节能减排的各项优惠政策有效落到实处,从人才帮扶、技术指导、资金支持等方面引导企业进行技术创新、设备改造。改善企业生产工艺、提高产品档次、加快新技术推广运用,减少能源消耗,降低污染物排放。同时,职能部门要建立环境质量监测、预警机制,健全监管措施,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今天,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全县环境保护暨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非常荣幸地邀请到了市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督查组组长陈元清同志到会指导,并对我县环保工作讲了非常明确的要求。刚才,欧昭同志作了工作总结和安排,各镇、各部门签订了环保目标责任书,我们还将组织与会同志到团结镇实地学习参观,请大家认真领会会议精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突出重点,全面提高环境综合质量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不动摇,国家生态示范区创建成果不断巩固,保证了成都市的饮用水源安全,顺利通过了成都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检查验收和省级卫生县城的复评迎检,成功创建了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县城乡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工作成绩值得肯定。前几天,全市召开推进“三个集中”工作会,我县作为第二圈层的参观和会议现场,与会领导高度评价我县所取得的工作成效,包括各方面的工作,春城书记对*发展深表赞赏,红林市长评价*是闷声不响干大事,应该说对我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创先进难,保先进更难,当前我县加快发展的压力依然较大,我们绝不能有半点松劲,绝不能躺在成绩上睡大觉,一定要乘势而上。
抓环保工作也一样,必须看到环保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作为成都市的上风上水和中心城区重要取水口,市上对我县环境保护的要求相当高。同时,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环境保护的压力将会更大,要实现“人居创业乐园”的目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县环保质量的高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讲了“还两江清水”和“还一片蓝天”的目标要求,专门成立了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督查组,纳入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按照市上的统一要求,必须在明年6月底前实现地表水出境断面达到三类水域标准,城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到全年的85%,这是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一项硬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地抓落实,绝不能有半点含糊。环境保护不仅关系环境质量、关系到区域形象,更关系到投资环境。当前,不管是房地产项目、生态旅游项目,还是工业项目,投资者都非常看重一个地方的环境质量,对环境指标要求更高。各镇、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命线、就是发展生产力的观念,在环境保护上头脑一定要清醒,眼光一定要放长远,态度一定要坚决,切实把环保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始终。今年,环保工作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内容:
一是要抓好水环境整治。加大对水污染企业的治理力度,严禁生活污水和粪便直接排放,确保全县各主要河道保持洁净,坚决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要重点做好徐堰河、柏条河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环保、卫生、建设等部门要配合成都市水六厂,做好水源水质状况监测和执法工作,切实保证中心城区的饮用水安全。
二是要抓好大气污染整治。大气污染主要是指大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增大,这些颗粒物分别来自煤烟粉尘、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等。要大力提倡和推广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电能等清洁能源,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和管理,加大对运输散漏的整治力度,逐步推进机动车尾气净化工程,确保空气质量明显提高。
三是要抓好城区油烟和噪声整治。油烟和噪声是城区环境污染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居民环境投诉的重点。环保、城管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大对油烟、噪声的监管力度,对城区主要地段和居民区内的餐饮店,必须强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要加强对商场和摊点使用超高功率音响的管理,加大对娱乐场所、建筑施工场地噪声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为广大居民提供一个宁静的生活环境。
四是要抓好工业污染整治。继续加大对不法排污企业的惩治力度,坚决取缔“十五小”和“新五小”,严防死灰复燃。环保、发改等部门要加大对排污企业治污设施建设的督促检查力度,对不按要求配套治污设施的,坚决责令停产整治,限期完成,否则不予复产。同时,环保部门要加大明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力度,有效杜绝偷排、漏排的行为发生。
五是要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要认真落实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精神,搞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实施“改水、改厕、改厨”工程,修建社区公共厕所,普及农村卫生户厕。抓好农村垃圾集中清运,确保集中清运率达到80%以上。加大农村落院和农村新型社区的管理,实现“村容整洁”目标。同时,要加强农业施肥用药管理,大力推广低毒高效农药,规范畜禽养殖,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二、强化措施,全面提高环境监管质量
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是提高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必须形成一套强有力的监管、执法机制,从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从源头上防止环境事件的发生。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形成群防群控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县环境综合质量。
一是严格把好项目审批关。在项目引进建设上,必须首先考虑环保问题,绝不能在环保问题上打球,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四个不办”: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办;不符合我县产业发展布局规划的项目不办,不具备污染处理能力的项目不办,污染负荷严重的项目不办。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凡是对环境有影响的,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讲防止污染和生态保护的措施。严禁先建设后评价、边建设边评价、只建设不评价。要加大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的监管力度,确保项目建成投产后,实现达标排放。
二是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环保部门作为全县环境保护的综合管理和执法部门,要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建立和完善先进的环境监测体系和完备的执法监督体系,加强在线监管和环境执法,提高环境管理能力。要重点打击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违反“三同时”制度、偷排或超标排放、污染饮用水源等环境违法行为。对治污设施不达标的企业,必须责令限期整改;对未报先建尤其是擅自建设污染项目的,该停的必须停,该关的必须关;对直排直放、屡教不改的,要从严处罚;对造成严重污染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要畅通“12369”环保热线,建立环境污染有偿举报制度,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三是健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环保部门要尽快制定城区雨污分流的实施方案,确保年底前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60%以上。加快推进海诺尔垃圾场二期工程建设,搞好与高新区的沟通合作,推进首期日处理5万吨规模的合作污水处理厂建设,达到工业港企业排污处理的要求。加快推进安德镇、友爱镇、唐昌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规划建设,抓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工程,搞好农村垃圾集中清运站点建设,确保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四是搞好社会宣传引导。做好环保工作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要让环境保护真正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必须深入持久地搞好环保宣传、教育和引导。教育部门要将环境教育纳入中小学素质教育内容,开展绿色环保学校的创建活动。宣传部门及各新闻单位要设立环保专题栏目,追踪报道全县环境状况和工作动态,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要予以公开曝光。各镇要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推动环境宣传教育社会化,形成社会共建环保的发展格局。
三、强化保障,建立明确的环保监管责任机制
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从领导决策、部门监管到环保管理对象都必须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效提高环境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环境保护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各镇、各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一定要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在做决策、抓管理上,务必把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进行统盘考虑、综合决策,确保可持续发展。今年,从市委、市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上看,加大对各地环境指标、消耗指标的考核考评力度,这也反映出市委、市政府对发展绿色GDP、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视程度。目督办要对照市上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考核办法,切实把环境指标落实到考核中去。今天,会上大家也签订了环保目标责任书,必须严格考核,对没有完成环保目标、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的,必须从严追究责任。
二是明确部门职责。各镇、各部门必须树立“一盘棋”思想,健全统筹协调机制,严把项目入口关,认真落实环保第一审批制度,所有新改、扩建项目都必须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未通过环评的,不得予以立项,不得办理规划、用地手续。建设、环保等部门要加大对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的查处力度;市容局、联合执法大队要加大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水务、林业、农发、国土等部门要实施好生态项目,形成合力,增强环境保护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