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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县环境保护局,盐山061300)
摘要: 本文具体针对农村环境污染发生的分散性、广域性和随机性等特征,采取了清单分析法,并且集体核算了农村环境污染物COD、TN、TP的排放量及其排放速度。并以农村环境污染敏感性和污染类型的划分作为研究基础来探讨农村环境污染控制区划。对不同的地区实施不同的分类控制和分区管理,为农村环境污染控制提供有效的科学依据。
关键词 : 污染类型;农户类型划分;污染识别
中图分类号:X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03-0283-02
作者简介:张慧(1976-),女,河北沧州人,任盐山县环境保护局污控股股长,环境工程工程师,毕业于河北科技大学环境工程系。
0 引言
由于农村环境污染原因复杂,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导致农村环境的污染一直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为了尽快解决这一问题,本文提出应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农村环境污染控制区划,实行分类控制和分级管理,其目的是对农村环境污染有个更加细致的了解,并对以后的工作打好基础。
1 农村环境污染控制区划方法
1.1 农户类型的划分
为了有效的区划农村环境污染的整体状况,以农户为核心,将他们的地理位置、经济活动类型作为研究的基础,可以分为典型养殖户、典型种植户、城郊农户、种养结合户4大类。
1.2 不同类型农户的污染区划
1.2.1 典型养殖户 该类型农户污染研究主要是指对其生活、畜禽养殖等所产生污染的研究。
①污染源区分:家禽养殖产生的污染有畜禽粪便和养殖废水,不同的畜禽是不同的一种产物单元;水产养殖的污染还包括肥料、药剂、饲料等,不同养殖品种又是不同的产物单元。
②污染强度的划分:畜禽粪便的施用强度=畜禽粪便量/耕地面孔;
畜禽粪便的排放强度=每户禽类便尿阶段清运量/每户禽数/清运时间间隔;
饲料施用强度=饲料年用量/饲养水域的面积。
1.2.2 典型种植户 这种类型农户污染划分是对农户养殖污染、生活污染的类型进行划分。
①污染源区分:农户生活中所产生的污染源有生活污水、人类便尿等,因此,每个农村居民都是一个产污单元。此类产污单元为农村的长期居住人口。种植污染一般是由不合理使用农膜、农药、化肥以及乱置作物秸秆或焚烧等因素造成的。即最基本的污染源是农膜、农药、化肥、农作物秸秆。
②污染强度的划分:在区分出各类污染源的基本产污单元的基础上,我们需要进一步划分污染的强度。
生活污水排放强度=每户生活污水/每户居住人口;
化肥施用强度=年化肥施用折纯量/化肥使用面积;
农膜残留率=(农作物收获后农膜残留量-铺装农膜前地里农膜的残存量)/每年农膜使用总量。
1.2.3 城郊农户 此种类型的农户主要是对其生活、农业种植、畜禽养殖、乡村旅游进行污染区分。
①污染源区分:农家乐是目前乡村旅游的重要形式,其污染源包括污水、人类尿便等,乡村旅游污染和旅游人数之间有着直接的关系。所以,这一类污染的产污单元可以看做是每一位乡村游客。
②污染强度的划分:生活污水(包括垃圾、人类尿)排放强度=每户游客污水日排放量/每户游客数。
1.2.4 种养结合户 此种类型农户的污染源划分主要是根据农户种植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户生活污染等进行划分。其中,畜禽养殖污染源的划分同典型养殖户;农户生活、农户农业种植污染源识别同典型种植户。
2 农村环境污染物排放的核算
2.1 农村环境污染物具体排放量的计算
研究得知,各污染源污染实物的排放量多少是和流失系数、产污系数等密切相关的。而农村环境污染具有极其明显的地域性,所以我们计算中需要的参数值必须通过对某一地区内各种相关联的因素进行测定和综合分析才能得出。目前,得出这些参数的方法一般有两种,一是通过特定地区的污染发生学实验研究来得出,二是通过相关的文献进行筛选、调研。
2.2 农村环境污染敏感性的调研
这里提到的敏感性主要是指调研区域地表水环境对农村各种社会经济活动的反应的敏感程度。可以反映产生地表水水体富营养化的概率的大小,敏感性分为5级,即不敏感、轻度敏感、中度敏感、高度敏感、极敏感。根据相关的调查,对农村环境污染的敏感性评价可以采用污染物(COD、TN、TP)的排放浓度结合水质评价模型进行评定。具体可有以下3种方法。
①单向水质指数法。在确定各基本单元的基本指数后,用污染物(COD、TN、TP)的水质指数作为变量,进行全面的聚类分析,然后根据分析结果,划分敏感级别。
②加权指数法。运用加权指数法可以反映出污染物(COD、TN、TP)在不同地区对环境污染的影响。
首先要确定影响农村环境污染敏感性发热污染物(COD、TN、TP)的排放浓度,然后再依据加权指数法计算出各基本敏感单元的敏感性数值,其计算公式可以参照下面的公式(1)
式(1)中,SSj为j空间单元农村污染敏感性指数;Ci中的i因素为敏感性等级值,而Wi则是影响农村污染敏感性的感性因子的权重。
表1则为农村环境污染敏感性等级划分的具体表格。
③内梅罗综合指数法。如果单项水质指数的数值变化很大,为了更加有效的突出各个高值的影响,就可以采用内梅罗平均值法。该方法的公式如下:
(2)
同样,在确定了各基本单元的内梅罗指数后,以其指数为变量。进行综合的聚类分析,然后根据分析结果划分敏感性等级。
3 污染程度的区分
首先确定环境污染中的主要污染物、总污染负荷,然后与区域相结合确定重点污染区域,进而确定其污染程度。
3.1 水质系数和排放浓度
要想全面的反映出区域污染的状况,要从排污总量和排污浓度两方面上来进行考虑,水质系数反映评价标准和污染物浓度之间的关系,其中:污染物水质指数=该污染物排放浓度/该地环境质量标准
3.2 聚类分析
进行聚类分析要运用spss软件,采用Q型聚类,通过对农村环境污染源等标污染的负荷率进行综合的聚类分析,然后来区分不同区域的主要污染类型,比如种植污染型、养殖污染型、综合污染型、生活污染型等。
4 结语
本文提供的区划结果对农村环境保护的分级管理和分类管理很有参考的价值,希望这些研究可以大大提高农村环境污染控制的治理成效,为我国农村污染的治理作出一点贡献。
参考文献:
[1]张维理,武淑霞,冀宏杰,等.中国农业面源污染形势估计及控制对策I.21世纪初期中国农业面源污染的形势估计[J].中国农业科学.
第一条为了提高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水平,规范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市场秩序,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是指专门从事污染物处理、处置的社会化有偿服务或者以营利为目的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承担他人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对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实行运营资质许可制度。
第四条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的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获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按照资质证书的规定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
未获得资质证书的单位,不得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
第五条资质证书按照运营业务范围和污染物处理处置规模分为《甲级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以下简称甲级资质证书)、《乙级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以下简称乙级资质证书),甲、乙级资质证书各分为正式证书和临时证书两种。
甲级资质证书和乙级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临时甲级资质证书和临时乙级资质证书有效期为1年。
各级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为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除尘脱硫、工业废气、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除外)、生活垃圾、自动连续监测等专业类别。
资质证书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按照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级分类标准统一编号、印制。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级分类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
第六条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
(二)运营类别与级别;
(三)有效期限;
(四)发证日期和证书编号。
第七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资质证书实施管理。
第二章申请
第八条申请甲级资质证书或者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具有维护设施正常运转的专职运营人员;申请甲级资质的单位应具备不少于10名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5名;申请乙级资质的单位应具备不少于6名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3名。设施运营现场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取得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
(三)具有一年以上连续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的实践,且运营的污染处理设施排放污染物稳定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环境标准;
(四)具备与其运营活动相适应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分级分类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具备本办法第八条所列条件,但无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实践或者连续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实践少于一年的,可以申请临时资质证书。
第十条申请资质证书的单位,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向本单位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资质证书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其他资信证明;
(三)技术人员专业资格证书、操作人员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和聘用合同复印件;
(四)实验或者检验场所证明;
(五)预防和处理污染事故的方案;
(六)规范化运营质量保证体系有关管理制度;
(七)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实例,包括运营项目简介、运营合同、用户意见、环境保护监测机构出具的设施运行监测报告,但申请临时资质证书的除外;
(八)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分级分类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处理、处置本单位产生的污染物或者运行本单位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不需要领取资质证书,但应当具备下列维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技术条件:
(一)专职运营人员(环境保护工艺、环境保护机械、管理、化验等)配置合理,辅助工种齐全,设施运营现场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取得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
(二)有固定的化验室,配备能满足日常监测需要的监测化验设备;
(三)建立规范化运营质量保证体系,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和预防、处理污染事故的方案。
第三章审批
第十二条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提出预审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在预审过程中,应当组织专家或者委托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对申请单位及其运营设施进行现场核查。
第十三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自收到预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颁发资质证书,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理由。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同时将审批决定通知省级环境保护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审查过程中根据需要可对申请单位和运营设施进行现场核查。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证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重新申请领取资质证书:
(一)需要增加新的运营专业类别的;
(二)临时资质证书需要转为正式资质证书;
(三)乙级资质证书需要升级为甲级资质证书;
(四)甲级资质证书或者乙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的。
申请前款第(二)项所列事项的,持证单位只需提供其300日以上连续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的实践、且污染治理设施排放污染物达标情况良好的证明材料。
临时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不得重新申请临时资质证书。
第十五条持证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30日内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一)单位发生分立、合并的;
(二)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住所变更的。
第十六条持证单位办理变更手续,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持证单位变更申请;
(二)技术人员专业资格证书、操作人员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和聘用合同复印件;
(三)单位变更后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资质证书原件;
(五)持证单位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的审核意见。
第十七条持证单位撤消或不再从事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持证单位可以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类别和级别,在全国范围内承接运营业务。
持证单位的运营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排放的污染物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要求。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应当通过书面核查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持证单位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存档。
公众有权查阅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检查记录。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发现持证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有不符合原发证条件情形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二十条持证单位在其单位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域以外承接项目的,其运营活动应当接受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检查。
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不得要求持证单位重复申领资质证书或者其他类似的运营许可资质。
第二十一条持证单位应当在与委托单位签署委托运营合同后30日内,向项目设施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部门填报《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委托运营项目备案表》。
第二十二条持证单位应当在每年1月底前,向本单位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情况年度报告表》。负责运营的项目不在本单位所在省的持证单位,应同时将该项目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情况年度报告表》抄报项目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部门。
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根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情况年度报告表》和日常检查情况对持证单位提出考核意见,应于每年3月底前将本行政区域持证单位上一年度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情况和考核情况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三条禁止伪造、变造、转让资质证书。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单位颁发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的;
(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运营活动不予查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
(三)对依法取得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在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渎职行为的。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获得资质证书的单位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申请资质证书的单位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责令改正,并可吊销已获得的资质证书。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按照资质证书的规定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吊销资质证书。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持证单位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超标排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在一年内发现两次以上超标排放的,可以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吊销资质证书,予以公告。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持证单位提交《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情况年度报告表》时弄虚作假的,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吊销资质证书。
关键词:海洋环境污染;环境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X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66-0057-01
海洋是生命的起源,是各种生物赖以生存的基础,也为人类提供各种资源。而人类在索取的同时却忘了海洋也需要保护,尽管海洋是具有最强的自我净化功能,但因为各国生产力的提高、人口的密集化,海洋环境的污染也日益严重。
1 海洋环境污染的现状
海洋环境污染通常是指人类改变了海洋原来的状态,使海洋生态系统遭到破坏。有害物质进入海洋环境而造成的污染,会损害生物资源,危害人类健康,妨碍捕鱼和人类在海上的其他活动,损坏海水质量和环境质量等。海洋环境污染现阶段明显表现为石油污染、赤潮、有毒物质累积、塑料污染和核污染等。
人类的海洋活动、日益增多的海上船舶、油轮事故是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人类的海洋活动主要是航海、捕鱼和海底石油开发,据统计,目前全世界各国有近8万艘远洋商船穿梭于全球各港口,总吨位达5亿吨,它们在航行期间都要向海洋排出含有油性的机舱污水,仅这项估计向海洋排放的油污染每年可达百万吨以上。而一次的油轮突发事故会使海水大面积被油所覆盖,不但范围广而且危害时间很长,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
目前海洋环境污染以陆源污染物为主的来源则包括工业废水和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大型化工厂、造纸厂的增多直接导致大量的废水和废物排入河道,最终通过河水归入海洋,而工业废水其中则包括工业冷却水在流入海洋后会提高海洋的局部水温,使含氧量降低,影响海洋生物的繁衍生息;而工业固体废物严重的则会影响海洋生物的居住环境,直接导致生物灭绝。人口居住的密集致使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排放的难度加大,尤其是滨海城市,于是海洋便成了他们倾倒生活垃圾及污水的最好去处。有英国媒体披露,在太平洋上发现“第陆”—巨型垃圾岛,。这一巨型垃圾岛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和夏威夷之间。这里是世界上五大海洋涡旋之一,能将数千英里以外的垃圾逐渐“吸”过来。过去60年间,这个垃圾带的面积一直在逐渐扩大。据报道,这里的垃圾多达1 000万吨。它们种类繁多,有塑料袋、装沐浴露的塑料瓶、拖鞋、儿童玩具、轮胎、饮料罐甚至塑料泳池。
2 海洋环境污染的管理措施
海洋环境污染的严重引起了国际组织及各国政府的极大关注,保护海洋环境已经刻不容缓,国际社会对海洋环境污染制订了一系列国际公约,沿海各国政府也针对本国国情出台了相应的措施来有效制止海洋环境的进一步恶化。
首先对海上作业船舶进行有效管理,我国于2011年1月28日最新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对作业船舶明确规定作业船舶的污染物必须有相应的接收单位,做到集中回收船舶污染物,上岸处理净化达标后再排放。对海洋石油开采在开发过程中要禁止溢油事件发生并制定相应的溢油应急方案,在作业过程中还要配备如排油监控装置、油水分离设备、含油污水等处理设施,才能更好处理油污水和生活污水并做到达标排放。
其次要加强沿海工业企业对海洋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严厉控制企业的排污指标,有效整治或如有必要则关闭污染严重的排污出口,对于固体废物的倾倒则要有具体的限定和管制区域。而企业自身通过提高生产技术和生产设备,对于生产工艺和流程进行改良做到有效减少和控制废物的产生,尽可能对产生的废物进行净化再利用。对于沿海城市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也要采取有效措施来防止海洋环境污染的恶化,现在很多城市已经实行垃圾分类处理,对分类的垃圾进行填埋或者焚化,将污染减少到最低。从多角度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倡导循环使用比如对包装物、塑料、家用电器能够回收再利用,最低限度地减少废物的排放,而生活污水的处理净化设备也在不断提高。
最后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各国对核的要求不断增多而造成核辐射致使海洋环境达到一定浓度,造成污染已经不容忽视。之前日本的核电站泄漏导致放射性物质大量排入海洋从而使海洋环境严重污染就是给各国在对核的问题上敲响警
3 结论
地球是我们的家园,而海洋是家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所以守护海洋环境不被污染更是责无旁贷。如今对于海洋环境污染的管理是一个浩大的工程,除了国家出台相应措施进行有效管理和对海洋环境制定统一、规范的监测标准,有效、积极地掌握海洋环境污染情况,及时做出预防措施,并在合理利用海洋资源、开发海洋资源的同时也要提高个人的海洋环境保护意识,只有个人认识到海洋污染的严重性,才能对保护海洋环境起到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蓝锦毅.港口建设对广西海洋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对策[J].广西科学院学报,2011,2(6):3521-3522.
关键词:环境规制;对外开放
中图分类号:F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00-01
一、引言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对污染企业有较高依赖。地方政府为避免经济损失,有很大动力降低环境规制的执行标准,削弱环境规制的有效性。同时,对外开放对环境的影响一直倍受关注。一方面,对外开放可能会吸引高污染企业进行投资,产生“污染天堂”效应。另一方面,外资的进入会带来先进的生产技术,促进环境质量的提高。
本文试图检验中国环境政策的有效性,以及对外开放对环境质量及政策效果的影响,选取2004~2011年30个省市自治区的面板数据进行回归分析。
二、模型描述
本文考虑如下基本模型:
(1)
因变量:环境污染情况( )。本文分别采用各地区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各地区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各地区固体废物处理利用情况表示某省市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程度,并依此为依据对各省市进行排序并编号,污染越重,编号越大,如废气排放量在全国最低,故该项编号为1。将三个指标进行平均,便得到本文环境污染指数。
自变量:环境规制程度(Reg)。本文选取污染治理项目完成投资作为衡量指标。完成投资额优于总投资额,可剔除非环境治理带来的额外投资,更好地表示实际环境规制力度。
控制变量:
人口(Pop):过多的人口会给环境带来不利影响,消耗大量资源,同时给监管带来困难。
创新能力(Ino):创新能力对其环境质量有积极影响,带来新的清洁生产技术,节约成本的同时减少了环境污染。
污染品成本(PRi):考虑到工业产品会产生较高污染,故本文选取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分类指数衡量污染品价格。
对外开放程度(Ope):本文以2004~2011年各地区外商投资企业货物进出口总额为依据,取排名前十位的省作为对外开放程度高的省设置虚拟变量,以上十个城市取值1,剩余城市取值0。
本文数据均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
三、回归结果
基于以上分析,用stata对(1)式进行回归,结果如下:
环境规制力度、人口、创新能力指标的参数均十分显著。其中,环境规制力度系数为正,严格的环境规制反而会引起环境恶化,与实际不符。但是,该系数绝对值非常小,可以忽略不计,可见,环境规制力度即使对污染有影响,也是十分有限的。人口指标系数为负,与预期一致,过多的人口会对环境带来不利影响。每增加一千万人口,该省污染排名就会上升1.9个名次。创新指标的系数为负,说明创新确实会减少环境污染,但和环境规制指标类似,该系数过小,影响可忽略。污染品生产成本系数不显著,即污染品生产成本对环境污染没有影响,表明企业存在额外手段弥补成本,抵消相关影响。
加入虚拟变量后,观察可知各结果没有显著变化。虚拟变量系数并不显著,说明相比于其他省市,对外开放程度高的省市并没有因此恶化或提高环境质量。另一方面,环境规制力度指标的系数减小,说明这些城市环境规制效果相较更差,当地政府为吸引投资而放松环境监管,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促进发展;创新指标系数增大,对环境污染的抑制作用增强,这与实际相符。当环境规制的作用减弱,当地政府职能通过提高创新能力来弥补损害,这从另一方面说明创新对环境污染的巨大作用。
根据以上分析,本文可得出如下结论:
1.我国环境规制有效性不足。原因可能在于我国对制造业、高污染产业仍有较大依赖,若切实执行严格的环境规制,会造成经济增长速度减缓,发展目标无法达成。
2.人口对环境污染影响较大。过多的人口要求额外的公共设施服务,如公共交通,造成更多污染。
3.创新可有效降低环境污染。创新带来新的生产技术,在保证生产力的前提下,降低污染程度。
参考文献:
[1]中国环保民间组织发展状况报告.
[2]Claire Brunel, and Arik Levinson,2013, Measuring Environmental Regulatory Stringency.
一、中学化学教学中培养环境保护意识的重要性、必要性与紧迫性
1.环保意识的定义
从根本上讲,环境意识是一个哲学的概念。是人们对环境和环境保护的一个认识水平和认识程度,又是人们为保护环境而不断调整自身经济活动和社会行为,协调人与环境、人与自然互相关系的实践活动的自觉性。也就是说,环境意识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是人们对环境的认识水平,即环境价值观念,包含有心理、感受、感知、思维和情感等因素;其二是指人们保护环境行为的自觉程度。这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2.培养中学校环境保护意识的重要性、必要性及紧迫性
环境教育是全民教育、终生教育和全程教育,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重视环保意识的培养是社会赋予教育的责任,目前环保已成为全球人类关注的问题。教育影响着一代人思想,所以我们责无旁贷。近年来中国工业迅速发展,人们在享受它带来的巨大利益的同时,也遭受着污染的严重危害。有人说环境污染都是化学惹的祸,这话虽有点偏激,但也有一定的道理,因为许多导致空气、水体被污染而对人体形成危害的污染物的形成都与化学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化学学科对环境污染的预防与治理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已成国家的议事日程。而中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与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向中学生渗透和强化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学生运用化学知识解决环保问题的能力。对学生环保意识和环保行为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以致对中国经济的发展与环境保护都将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培养学生环保意识是一件事关未来,影响深远的事情。
二、环境及环境污染的定义和环境污染的分类和危害
1.环境的定义
环境是指以人类为主体的外部世界的总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综合体。
2.环境污染的定义及分类
环境污染是指由于人类的各种社会活动而引起的环境质量下降,进而有害于人类和其他生物的生存和发展的现象。
环境污染一般可以分为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土壤污染;按污染源的性质可以分为生物污染、化学污染和物理污染;按污染源的形态则可以分为废气污染、废水污染和固体物污染及噪声污染、辐射污染等.
(1)大气污染的定义及对人类的危害
大气污染通常是指由于人类活动和自然过程引起某些物质进入大气中,达到一定的浓度并危害人体健康、生物生存或环境污染的现象。
大自然曾经山清水秀、美丽如画,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化工厂及机动车数量的增加,废气的任意排放,使得我们的生存环境发生了改变,尤为重要的是我们的空气变得污浊最近引起人们恐慌的事件是雾霾现象,冬雾有“冬季杀手”之称,加上工业废气、车尾气、空气中的灰尘、细菌和病毒等污染物,附着在水滴上,人们在日常生活和出行中,这些物质会对人体的呼吸道产生影响,引起急性呼吸道感染(感冒)、急性气管炎、肺炎、哮喘、鼻炎、眼结膜炎及过敏性疾病的发生,对幼儿、青少年的生长发育和体质均有一定的影响。雾霾天气不仅对人类引起各种疾病、还影响人的心情甚至引起交通阻塞,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等。这些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2)水体污染的定义及其对人类的危害
水体污染是指由于某些物质进入水体而使水体发生物理或化学的变化,且超过其自净能力范围的现象,并对人类及生物生存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水体污染主要是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污染物造成的,它包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任意排放以及农业上的农药不合理使用而引起水体污染,水污染是对人类健康危害最严重的污染。因为人在生活中摄入的水很多,人体中的污染物经过代谢富集起来,从而造成各种严重的危害并导致疾病。如1953年的水俣病事件,主要是含甲基汞的毒水排入水中,甲基汞被鱼吃后,人又吃了甲基汞的毒鱼,由于食物链的富集,而使人类摄入过量的甲基汞,从而使患者大脑受损,导致患者口齿不清、步态不稳、面部痴呆、耳聋目瞎,非常痛苦。造成180多人死亡,水体污染对对鱼类也造成很大的危害,造成大量的鱼类死亡。
(3)土壤污染的定义及对人类的危害 土壤污染是指人类生产和生活中排出的有害物质进入土壤直接或间接的危害人畜健康的现象,如铅、镉等重金属引起严重的土染污染。
土壤污染主要是由于农药残留、化肥滥施以及使用工业污染过的水体灌溉造成的。1992年全国有不少地区已经发展到生产“镉米”的程度,每年生产的“镉米”多达数亿公斤。仅沈阳被污染的灌溉区已达2500公顷土地受到严重的镉污染。粮食产量遭到严重的损失。一旦人们吃了含镉浓度达到0.4~1.0mg/kg就会引起疼痛病,而我们所说的水俣病和癌症都与土壤污染有着一定的联系。当土壤污染严重时会造成土地板结。 可见,环境污染给我们人类健康和社会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危害,为了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我们需要加强环保知识的大力宣传,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
二、在中学化学教学中,进行环境教育的方法及措施
1.在化学课堂教学中,进行环境保护教育。
在化学教学中要充分利用教材的,充分挖掘教材中环保素材对学生进行环保知识的教育。在教学过程中,当讲到涉及环保知识的内容,应及时向学生进行环保教育。如介绍,大气污染物的头号“杀手”二氧化硫,其产生途径主要是煤、石油等化石燃料的燃烧及工厂排放的废气。二氧化硫进入空气中会形成酸雨,酸雨的危害性很大,当酸雨进入河流会污染水源,导致鱼类死亡,影响水生生物的繁殖;进入土壤会使土壤酸化,植物枯死,影响作物生长;酸雨还能腐蚀建筑物酸雨更会危害人体健康。要防治大气污染应从源头入手,化学科学家正在研制开发替代化石燃料的新型能源、化石燃料的脱硫方法、廉价回收二氧化硫的技术、尾气处理技术等,为减少以至消除大气污染而做出贡献。再如水资源,地球虽有“水球”之称,但可供给人类使用的淡水资源却十分有限,而水体的污染又加剧了水资源危机,应用化学原理可以防止水体污染,如研究反应条件实现产品无污染生产、研制无污染的化肥农药、研制无磷洗涤剂、研制高效低耗污水处理技术等。通过这类实例的学习,都能提高学生对环境污染的重视程度。
2.结合化学实验教学,强化环境教育
(1)收集有毒气体时,要进行尾气处理,强化环保教育
中学教育的目的之一是为社会培养合格的后备劳动者,中学化学教育对环境科学的学习将起着重要作用。同时,化学又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需要进行各种各样的实验来巩固和深化学科知识。在教学实践中,要在有限的实验中融入更多环保方面的东西。众所周知,在化学实验中,会使用或产生一些有害的物质,如果这些物质进入环境,就会对环境产生污染和破坏。
化学实验,特别是制备硫化氢、二氧化硫、氯气等气体,做铜与硝酸,浓硫酸的反应实验等,往往会污染教室、实验室的空气,直接影响师生健康。我们可将制备过程中多余的气体或反应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气体,通过导管,通过三角形的导管,进入相应的吸收液,进入相应进行尾气处理。(如图6所示是实验室制取氯气的装置图)制取氯气的反应原理:2MnO2+8HCl(浓)3Cl2↑+2MnCl+4H2O
尾气处理反应原理:(Cl2与NaOH 溶液的反应方程式)Cl2+2NaOHNaCl+NaClO+H2O
(2)对实验后的废液、废物应放入指定地点,来加强环保教育
教师可以把环境污染物作为试验样品,进行观察分析与研究。例如测定大气飘尘的浓度、测定雨水的PH值、用SO2生成硫酸、硝酸的过程,化学老师在自己做或指导学生做实验时,也可以进行环境教育。对实验结束后的试验废液、废物应放入指定地点,这样既可减少污染物污染,又可教育学生环境保护要身体力行,从自身做起。只有这样,才能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
3.在化学课外活动中,加强环境保护教育的方法及措施
(1)参观水泥厂、化工厂等课外活动时、加强环境保护教育
我们通过组织学生参观考察和社会调查(如参观造纸厂、水泥厂、化工厂,调查周边的水环境)等活动,并通过测定大气污染物浓度,附近河、湖水的酸碱度,从而使学生了解周围环境污染原因及对策,在进行环境保护教育的同时,增强了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或利用节假日到野外收集废电池等,让学生亲身体验环境污染的程度及其危害性,增强环境观念。
(2)通过办展览和出黑板报,加强环境保护教育
通过学生小组合作交流,根据我国环境的现状问题,提出一些具有宣传意义的寄语。如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请爱护我们的环境。还有如1998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为了地坏上的生命-拯救我们的海洋等等。让学生通过这些寄语的渲染来提高自身的环境保护意识。如2002年6月5日的世界环境日主题的宣传语:生命如歌,让绿色渲染这美丽的旋律。
(3)聘请环保专家来校作讲座的形式、加强环保教育
通过聘请环保专家讲座的多种形式和途径,让学生对环境污染的来源、危害以及对其的治理方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并让学生通过收集身边环境污染的事例,让学生亲身体验环境污染的程度及其危害性,增强环境观念。还要教育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从自身做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时刻牢记环保使命,充分利用节约能源(如节水、节电、充分燃烧煤气、石油液化气等),并开发使用新能源(如图9所示风能),合理分类存放生活垃圾(如电池回收、不乱到污水等),不使用污染环境的物品(如含磷洗衣粉、喷发胶等),敢于同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行为做斗争,努力将环境污染降到最低程度,保护好我们的家园。
通过课外活动,并结合现有法律法规的宣传,加深学生对环保意义的认识,组织学生参加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3月12日植树节、5月31日世界无烟日、 6月5日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日,让学生在宣传中了解我国有关这方面的规定和常识,提高学生在环境管理环境文化方面的认识。并利用节假日、夏令营,组织学生对当地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水土保护区和环境污染区等进行实地考察,使他们认识到人与气温、气候、空气、谷物增产、水土流失、森林砍伐,以及环境保护等都存在着密切关系。通过现场对比,丰富学生环境方面的知识,结合已学的知识,开展有关环境污染与保护知识的问答活动等。
4.透视社会热点,增强学生环保意识
作为化学教育工作者,关注化学生活也是成功教学的一个标志,经常关注与化学有关的热点话题,如雾霾、苏丹红事件、塑化剂、三聚氰胺、低碳生活和绿色生活等。以上都是化学物质与人体健康的话题,不妨在课堂上和大家一起交流、分享,在教给学生化学知识的同时,引导学生做一个热爱生活和关注社会的公民。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指导学生做到不乱扔脏物,不随意丢弃废旧电池,不使用含磷洗衣粉、捡塑料袋、督促父母不焚烧秸杆、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等活动。同时,也可指导每个人都应从防止家庭污染,保护环境通过这些信息的介绍,使学生切实感到环保要从自身做起,节约用水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少用化学用品,以减少污染,为保护环境而改变生活习惯。
5.借助多媒体丰富环保知识
0 引言
农村环境是农村居民生活和发展的基础,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并且污染源比以前更为广泛,污染速度已经成地毯式迅速起来,所以不得不对其进行研究治理方案。各种农村环境污染已经开始威胁农村居民的健康,甚至通过其他方式间接影响到城市居民的健康。更加应该引起重视的是人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还不够强烈,应加强人民的环保意识,以次为主展开防污染,治理污染开展排污环保等一系列工作。
1 有关农村环境污染现状
1.1 居民生活产生的污染加剧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原本城市中的主要生活垃圾在农村中也大量出现[1]。如装饰材料、废旧电器等,农村垃圾回收体系不完备,使得垃圾不能全部分类回收。这些垃圾随意堆放,通过雨水淋溶,使垃圾中含有的重金属、有机物等进入环境中,造成环境污染。此外,农村环保投资较少,农村居民生活污水统一收集比较困难,加之经济实惠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短缺,使得大部分生活污水直接排放,直接造成了农村水环境的污染,污染物在水体及其他环境中的直接或间接转换也造成了其他农村环境的污染。这些排放污水中所含的有毒有害物质严重影响附近居住人民的健康问题。另外,部分排放污水直接被农民用来浇灌蔬菜、瓜果、庄稼、这些农作物大量污染并直接损伤了居民的身体健康。但由于农村人民环保意识较为淡薄,这也是污染加剧的原因之一。
1.2 农业面源污染严重
为了提高农业产出,增大经济效益,我国在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化肥、农家肥、农药和农用塑料,导致我国农业面源污染越来越严重。化肥和农家肥的大量使用,使得很多污染物质(如有机类污染物质、含磷物质和含氮物质)随地表径流进入水域,造成水体污染;农药的不合理使用,是造成我国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要原因,农药施用后,部分被农作物吸收,其余部分通过各种途径进入水体,土壤和空气中,造成水体、土壤和空气环境污染,另外,残留在农作物中的农药会直接影响到人类的健康;近年来,我国农用塑料使用量和覆盖面积已居世界首位,农用塑料很难降解,农用塑料的大量使用严重影响土壤的通气性能和水肥传导能力,长期使用会造成粮食减产。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是造成我国农村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
1.3 工业生产污染
随着乡镇工业企业的快速发展,乡镇工业企业排放的污染物也越来越多。污染物的大量排放,使得农村环境质量日趋恶化。周边居民健康受到严重威胁,短短几年时间,可以从清澈见底的河水变成受纳污水的恶臭水体,污染的速度可想而知。同时乡镇企业资源利用率低,污染治理能力相对较弱,污染物超标排放情况严重,也加剧了农村生态环境的破坏。因此,国家应在环保方面的宣传要做到位,强调要更具体。
1.4 畜禽养殖的污染不可小视
畜禽养殖业正在成为我国农村经济中最活跃的增长点和主要的支柱产业,但是畜禽养殖业在带来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环境污染问题[2]。农村畜禽养殖企业大多缺乏统一合理规划,很多畜禽养殖场所布局不合理。首先,很多畜禽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废水中含有氮、磷以及一些微量元素,这些物质进入水体后会造成水体污染,影响水体的使用功能,产生黑臭水体,甚至造成水体富营养化。其次,畜禽养殖场所会产生氨气、硫化氢和粉尘等,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造成影响,甚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再次,随意排放的畜禽养殖废物会超过土壤环境的承载能力,引起土壤环境的污染,土壤环境的破坏慢慢会造成粮食减产,污染的农田产出的农作物也会直接影响人体健康。另外,畜禽养殖饲料中含有抗生素和激素等,这些物质随着畜禽养殖废水和废物的排放也进入到了环境中,长期积累也会造成水体、土壤和空气的污染。畜禽养殖场所的不合理布局,使得农村很多地区人畜混居,农村环境卫生条件较差,同时,畜禽养殖场的病原微生物也会影响居民身体健康。因此,畜禽养殖的污染也不可小视。
2 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及其对策
2.1 完善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加大治理投资
政府方面应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也应加大农村环境治理资金投入。农村环境治理需要相应的法律保障和制度供给[3]。要改善农村环境治理困难的现状,就必须完善我国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优化各种环境管理制度。更要加大农村环境治理资金投入,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支持与鼓励各种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保障各项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2.2 加大农村环境监管和监测力度
要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加大对我国农村环境的监管力度。强化对农村工业项目的监督检查,严防污染物超标排放;严格落实各项环保制度,对破坏农村环境的单位、行为人和事要加大处罚力度。农村环境质量的监测可以让我们了解农村环境的污染情况,从而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理方案,因此,我们要增加乡镇环保机构人员和设备的配备,加大农村环境质量的监测力度。一旦监管力度和惩处力度不够就很容易松懈,从而纵容了一些环境质量监测人员的惰性,使得工作难以开展,寸步难行。所以,加大处罚力度,奖罚明确也起到重要作用。
2.3 培养污染治理人才,加强宣传教育
人才是强国之本,农村环境治理同样需要人才的参与。培养污染治理人才,有利于我们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环境治理方案,积极推进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农村环境治理要以村为单元,以民众为主体,这就要求政府要加强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使民众树立起环境保护意识、调动民众的积极性,使民众自觉参与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同时,也要加强基层领导干部环保培训,使领导干部真正重视农村环境治理工作。
3 加强法律意识,认识环保的重要性
为何环境污染愈加严重,农村环境得不到妥善治理,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人们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环保意识不够强,或者说了解甚少,缺少对环境保护的意识与责任。法律宣传不到位,人们只有在身体出现严重问题时才稍微重视起水污染、土壤污染、空气污染,甚至农作物的污染。导致很多地区出现地方病,地区癌症患者增多,所以要从法律开始重视,宣传要做到位,环保知识要普及到位,让每一位居民从心中都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身作则。这样,才能有效的把环保工作做好。
①过去30年,科技的快速发展大大提高了世界各国的医疗水平和应对各类疾病的能力;然而,伴随着各类药品的广泛使用,不少人_始意识到,人类社会在21世纪面临一个不容忽视的新型环境污染问题即药品环境污染。
②药品环境污染是个全球性问题。《环境毒理学与化学》杂志新近了一份德国IWW水研究中心的研究报告,名为《环境中的药品――全球现状与视角》。该报告中提到,通过对世界范围内搜集的1016篇药品环境污染原始研究文献和150篇综述文章进行分析,在覆盖联合国五大区域的71个国家的水、土壤等环境介质中,发现了631种药品及其转化物。其中16种药品残留在上述所有区域的地表水、饮用水和地下水中,包括多种抗生素、止痛药和激素。在收集的检测数据中,关于地表水和废水中的药品含量的数据分别占了总数的47%和40%,地下水和饮用水占了8%。
③之所以可能发生药品环境污染问题,与药品的设计及其在生物体内的作用原理不无关系,药品在进入人体或动物体内,其活性成分有一部分在性质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被排出体外,这些物质可能直接或通过废水系统等进入环境。
④另外,不仅仅是_______这一途径,在药品的生产和废弃过程中也可能会有部分药品成分被排放到环境中。这些废弃药品中的活性成分可能会进入饮水系统,在蔬菜和水产品中蓄积,最终影响环境和人类健康。
⑤在环境残留的各种药品中,抗生素类药物可能具有更为严重的影响。对于公共卫生来说,尤其需要关注日益严重的抗药性病原体问题,如果不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估计到2050年,耐药性问题将可能导致每年有约1000万人过早死亡。
⑥残留药品还会对生态系统造成破坏。1999~2007年间,印度的秃鹰数量急剧下降,减少95%以上,人们调查后发现,导致秃鹰死亡的原因是秃鹰食用的家畜尸体中含有止痛药双氯芬酸。在印度政府对这种兽药下了禁令后,秃鹰数量有所回升。
⑦目前,国际社会已经认识到了药品环境污染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并呼吁展开全球行动。解决药品环境污染问题,环境监测和污染治理固然重要,但更有效的方式是加强药品生产、使用和废弃的管理,减少药品向环境中的排放,这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等多方参与,包括执行严格的药品生产经营注册和许可制度,合理适当开处方,改善药品包装设计和减少畜牧业用药等。此外,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合理用药意识,及时回收废弃药品,可以有效控制这一药品环境污染渠道,比如在社区卫生机构设置回收设施,收集来自居民的过期及多余药品,在居民购买药品时向其发放废弃药品污染环境的宣传单等都是有效措施。
阅读回答:
1.选文第①段引出文章的说明对象即___________,本文的说明顺序是___________顺序。
2.选文第②段中两处加点的句子主要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有什么作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根据上下文,在④段横线上填上合适的句子,使该段语意连贯完整。把所填的内容写在下面的横线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废弃药品给人类和环境带来了哪些严重影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下列对原文内容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到2050年,耐药性问题会导致每年有约1000万人过早死亡。
B、在环境残留的各种药品中,抗生素类药物可能具有更为严重的影响。
C、环境监测和污染治理是预防和治理药品环境污染问题的必要手段。
D、要解决药品环境污染应及时回收废弃药品,有必要在社区卫生机构设置回收设施。
(命题人:岳海民 内蒙赤峰市宁城县教育教学指导中心)
参考答案及考点解析:
1.药品环境污染;逻辑顺序。此题主要考查“理清思路”。“理清思路”是各种文体考查的重点。说明文理清思路关注的重点是要明晰说明对象是什么,作者是从哪几个方面进行说明的,说明顺序如何等等。本文的说明思路是先指出本文要说明对象是“药品环境污染”,接下来依次介绍了“药品环境污染是一个全球性问题”“药品污染环境的途径”“药品对环境的影响”“防治药品环境污染的措施”等内容,所以是逻辑顺序。
2.列数字。此题主要考查“说明方法及作用”。常考查的说明方法有举例子、分类别、列数字、作比较、打比方、引用、列图表、摹状貌、下定义、作诠释等。列数字的主要作用是让说明更准确。分析说明方法的作用要结合具体的语言环境。
3.经由体内排出。此题主要考查对第③段内容的概括。第③段主要介绍了废弃药品进入自然环境途径是“经由体内排出”。
关键词:环境成本;会计核算;发展趋势
目前世界各国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虽然近几年我国以能源消耗翻一番为支撑,实现了GDP翻两番的目标,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但资源和环境却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因此,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就必须对环境成本进行研究。
一、环境成本的定义与主要分类
ISAR(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在《环境会计和报告的立场公告》中,将环境成本定义为:本着对环境负责的原则,为管理企业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而采取或被要求采取措施的成本,以及因企业执行环境目标和要求所付出的其他成本。
1.环境成本按照不同功能具体可分为:环境污染补偿成本、环境损失成本、环境治理成本、环境保护维持成本和环境保护发展成本。
环境污染补偿成本指企业由于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应予补偿的费用;环境损失成本指企业对生态环境污染或破坏而造成的损失以及由于环境保护需要而勒令某些企业停产或减产而造成的损失;环境治理成本指企业为治理被污染和破坏的环境而发生的各项支出;环境保护维持成本指为预防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而支出的日常维持费用;环境保护发展成本指为进一步发展环境保护产业而投入的各项开支。
2.环境成本按照是否由企业承担分类,可分为:
内部环境成本和外部环境成本。内部环境成本是指应当由企业承担的环境成本,包括由于环境方面因素而引致发生并且已经明确是由企业承担和支付的费用;外部环境成本是指由企业经济活动所导致的但不能明确计量,并由于各种原因而未由企业承担的不良循环后果。
二、环境成本的会计核算
对环境成本的核算,笔者建议应采用分摊计入成本费用的方法。凡是与产品生产有关并能分清成本对象的,直接记入“生产成本”科目,然后分配转入产品成本中去。与产品生产无关的,可计入“管理费用”项下“污染费用”二级科目。
1.对向环境排放废气、废水等有害物质或超标热量、噪音等应收取排污费,应收排污费=排污量×排污收费的标准单价。根据排污量与生产量的关系,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作会计处理:
(1)生产量与排污量成正比或近似成正比,这时的排污成本是一种直接费用,应该与企业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一起归入“污染费用”成本项目,计入产品的制造成本。核算时,在产品生产完工后,借记“生产成本-污染费用”科目,贷记“应付环保费-排污费”科目;实际支付时,借记“应付环保费-排污费”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
(2)当生产量与污染量不成正比、排污量小、不易确定排污主体,或者排污主体发生在产品固定成本范围之内时,可将其归入“制造费用”科目,然后采取适当的方法在各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发生时,借记“制造费用-排污费”科目,贷记“应付环保费-排污费”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应付环保费-排污费”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分配结转时,借记“生产成本-污染费用”科目,贷记“制造费用-排污费”科目。
2.对于固体废弃物应收取的环保费,按照其有害程度来确定,应收取某种固体废弃物污染费=固体废弃物的重量(或体积)×该种固体废弃物收费标准。
固体废弃物主要分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废弃物两种。工业废弃物中凡是能确定承担费用对象的,可直接计入其成本;凡是不易确定承担费用对象的,可先计入“制造费用”科目,然后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费用分摊。生活废弃物主要指居民在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目前主要是收取垃圾倾倒费。由于垃圾费与生产无关,故应计入交费单位的“管理费用”科目,即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环保费-废弃物污染费”科目。上述应付环保费实际支付时,借记“应付环保费-废弃物污染费”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
三、环境成本内部化是发展趋势
随着自然资源过度开采、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破坏日益严重,环境问题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目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制定了许多与保护环境有关的政策措施,如环境标准和法规、环境标志制度及其门槛的提高、加工和生产方法标准与绿色补贴、包装的环保要求等等。这些政策措施都已经并将继续给中国的出口造成严重影响。可见,环境成本内部化是一种必然趋势。
虽然,目前自然环境所遭受的污染物主要来自企业,但笔者认为,环境问题的解决不能完全依赖于企业自身,而是要靠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采取措施。
1.采取强制性措施迫使外部环境成本内部化。外部环境成本内部化势必加大企业的成本,降低企业的利益。所以,就目前而言,期望所有的企业主动将外部成本内部化是不现实的,必须首先依靠行政力量,由国家开征环保税,把环境污染的外部成本内化到企业的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中,再通过市场机制来分配环境资源。
2.引入激励机制,促使企业主动将外部环境成本内部化。如果国家只向企业开征环境保护税,而对企业生产的环保产品没有任何奖励,就不会调动企业将外部环境成本内部化的主动性,如企业一般不愿主动地为保护环境而增加环保设备的投资或改进现有设备和技术。因此,国家应当给予这些企业一定的奖励,使企业早期的利润水平有所提高,并在以后的经营中更加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将外部环境成本内部化,以减少或杜绝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作业成本法的应用。环境成本因其具有自身的特殊性,既不能完全将其作为直接费用,也不能一律作为期间费用来处理。环境成本中既有生产性费用也有非生产性费用,特别是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随着研发、设计、营销等非生产性活动作用的增强及非生产性费用的增加,以传统方法计算的产品成本已无法揭示环境成本与产品的联系,从而也不能提供对环境成本进行控制和考核的有效方法。因此,应当采用作业成本法对其进行归集和分配,也就是通过作业成本法下的计量系统,将产品设计、产品生产以及销售各个环节中的成本进行计算与分配。这种方法以作业或作业成本库为间接费用的归集对象,通过作业动因的确认、计量,把作业成本归集到产品服务和顾客中去,这是一种更精确的间接成本分配方法。
4.按照国际环境标准认证体系ISO14000系列标准组织生产。按照ISO14001的要求,企业必须建立环境管理系统(EMS)。这种认证并非强制性的规范,然而企业为了提高竞争力,必然会积极主动地实现其要求。一旦通过了这种认证,外部环境成本必然会降低,而为达到这种标准认证所发生的所有投入就是被内部化了的外部成本。由此我们相信,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开放和与国际接轨,企业外部成本内部化的动因将会不断增强。
参考文献:
〔1〕李玲环境成本的分类与会计核算试探〔J〕财会月刊,2004,(3)
〔2〕耿建新,曹光亮论生态会计概念〔J〕财会月刊,2007,(2)
摘 要 本文以海洋环境污染的刑罚处罚为视角,分析当下我国海洋污染事故的处罚手段对海洋污染力所不逮,并重点阐释我国新修改后的《刑法》仍然存在的环境污染犯罪刑罚处罚的具体不足,最后针对这些不足提出进一步拓展《刑法》中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行为范围、刑事责任体系设计、加大刑罚处罚力度等完善建议。
关键词 海洋环境污染 刑罚处罚 污染事故
作者简介:韩琦,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干部。
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8-081-02
一、海洋污染事故的刑罚适用
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地把物质或者能量引入海洋环境,产生损害海洋生物资源、危害人体健康、妨害渔业和海上其他合法活动、损害海水使用素质和减损环境质量等有害影响。从国家环保部每年在《中国环境公报》中公布来看,海洋污染事件呈上升趋势,现阶段仍处于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高发期。2011年发生的渤海湾溢油等事件,说明我国海洋环境急剧恶化的情况没有得到根本遏制,此次渤海湾溢油事故的处理,仅停留在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追究上,而该案就学理而言并不排除刑法的适用。在美国墨西哥湾石油泄漏一案中,bp公司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强大压力下,不但更换了公司总裁,同时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充分说明刑事责任的震慑作用不容小视。
当下我国海洋环境保护的刑事法律法规,《刑法》第338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以及《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都对海洋环境污染做出相关规定,但为何却对频发的海洋污染现象起不到很好的震慑效果,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力所不逮,这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
二、我国海洋环境的刑法保障机制的不足
(一)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行为范围过窄
我国刑法涉及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名包括污染环境罪等15项具体罪名,虽然《刑法修正案(八)》第46条对《刑法》第338条所规定的内容进行了修改,降低了犯罪成立条件,扩大了刑法对污染环境行为的调控范围。令人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我国刑法未将海洋污染纳入刑法调整的范围,只能以污染环境罪进行兜底。笔者以为,立法者当初希望通过规定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具体追诉范围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但社会在不断进步的同时进入刑法调整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范围越来越小,必然导致如海洋环境污染等严重损坏环境的行为游离于刑法控制之外。
从有关国际公约和国外立法来看,大都将环境污染以及环境污染的危险状态纳入刑法调控的范围。虽然我《刑法修正案(八)》取消“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表述,使污染环境罪的成立标准为“严重污染环境”,但这不意味着我国刑法环境污染罪中规定了危险犯。一方面,环境污染罪过形式是过失,过失犯罪一般只有在造成严重后果时才能构成,对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危险的行为不能以环境污染罪论处;另一方面,该罪成立的条件是污染环境行为达到“严重污染环境”程度,但实践中,污染环境既可以是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也可以是继发性或渐进性环境污染,对尚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行为显然不能定罪处罚。可见我国刑法缺乏环境污染危险犯的规定,势必对包括海洋环境污染在内的海洋环境保护不利。
(二)刑事责任体系设计有待完善
我国对海洋环境污染的追究往往以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为主,忽视刑法保障机制的惩罚作用,在实践中,海洋环境污染行为往往都以行政处罚解决,但行政处罚远低于环境恢复的费用,手段在功能上显然无法与刑罚措施相提并论,而且造成环境污染结果多数由国家来买单。
从我国环境污染的刑事责任体系来看,一方面,当前刑罚体系缺乏非刑罚处理方法。刑法虽然规定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主刑和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附加刑,另外还规定了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行政处罚等非刑罚处罚措施。但在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只有自由刑和罚金。与国外发达国家的刑事立法相比,国外对环境污染犯罪刑事责任大都在刑罚处理外也进一步明确如民事补偿和环境恢复义务等非刑罚处理方法,可见我国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法定刑的种类略显单薄。另一方面,在刑事责任的刑罚实现问题上,由于环境污染犯罪大多发生在工业生产和经营领域,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是这类犯罪的重要动机,所以加大罚金刑的处罚力度具有重要的预防和惩治作用。但是,我国刑法没有予以充分的重视,仅仅规定“单处或并处罚金”等,与此同时并没有对罚金的数额做出相对明确的规定,从而导致实践中实际判处罚金刑的数额往往较低。
(三)刑罚处罚力度过轻
在追究渤海湾溢油事故责任方经济赔偿的时候,人们赫然发现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第73条,责任方最高罚金只有20万元,既难以起到震慑企业不犯类似错误的作用,也远难抵消给当地渔业、旅游业、海岸景观、生态环境等带来的损失。可见,我国刑法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处罚程度却明显过轻,这一结论我们可以从与不同罪名法定刑的比较中得出。例如,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是构成环境污染罪最低要求的情形之一,其最高法定刑是三年,最低法定刑是拘役。而根据《刑法》第233条的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通过对比可以看出,污染环境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若都造成一人死亡的结果,前者的适用的法定刑幅度是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后者的法定刑幅度是六个月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很显然,在危害程度一样甚至污染环境的危害程度更大的情况下,当下刑法对其所施予的刑事处罚明显轻于对过失致人死亡的处罚,而且环境污染罪危害结果不仅深远而且难以估量,不仅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的损害,而且包括海洋环境在内的环境资源破坏具有难以修复性,甚至不可逆性。因此过轻的刑罚只能使违法者更加有恃无恐,使刑罚的威慑力也将大打折扣。
三、海洋环境的刑法保障机制的完善建议
(一)拓展刑法处罚范围
根据刑法中关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规定的行为过窄,迫使我们必须扩大刑法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调控范围。一方面,应该将海洋环境因素都纳入刑法保护的范围,考虑到其独立特殊性和重大影响性,应增设独立的“污染海洋罪”,通过刑法规范的指引和规范功能,使社会公众普遍地确立
海洋环境保护意识。另一方面,应增设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危险犯。考虑到包括海洋污染在内的危害环境行为可能造成严重的危害结果,因此刑法将足以造成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的行为规定为犯罪,降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成立标准,将危险行为犯罪化,有利于通过刑罚适用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英美法系国家将某些环境犯罪的规定严格责任,要求那些从事环境相关活动的人负有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严加防范的特定义务,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引起危害环境结果的行为,就无须考察其主观上有无犯罪的故意或过失。因此,建议今后修改刑法时,对海洋石油污染等行为增设环境污染罪的危险犯,当污染行为造成了实际危害后果,则加重处罚。
(二)完善罪刑罚体系
刑法对污染海洋环境的犯罪的刑罚设计要受现有刑罚体系的制约,即在我国现有的刑罚种类条件下,事实上已经没有增设刑罚处罚方法的余地。借鉴英美法系国家的做法,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适用资格刑,由于环境资源污染犯罪的刑罚种类有限,建议将来通过修改刑法扩大刑罚种类的范围。
另外,由于石油溢油等所导致海洋污染犯罪多为多为贪利性犯罪,因此还要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罚金刑的规定加以完善。如通过判处罚金刑剥夺犯罪所得的经济利益,从而有效预防和惩治这类犯罪行为。虽然刑法已经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罚金刑做出了规定,但立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未明确具体的罚金数额和确定标准。根据《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该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对此,我们建议在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司法解释中加以明确,在考虑犯罪情节时除了应把握污染环境的行为人的过错程度、犯罪事实、性质及对环境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等因素外,还应当评估被污染环境的修复成本,判令犯罪分子为恢复被破坏的环境支付必要的费用;与此同时,根据《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还应把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考虑进来。只有综上因素纳入到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刑罚体系中,才能有效防止因罚金数额过低而不能发挥罚金刑所应有的作用或者因数额过高而致使判决难以维继的情况发生,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罚金刑的功能,也符合罪行平衡的刑法原则。
(三)加大刑罚处罚力度
如前文所述,当前我国刑法对环境污染刑罚的处罚力度显然不够。对比我国刑法的相关罪名的规定,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刑罚力度普遍轻于各类财产犯罪的刑罚力度,普通的侵权财产犯罪的最高法定刑可以达到无期徒刑甚至死刑,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处罚大都采3年以下有期徒刑,最严重的也只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由此可见环境污染犯罪法定刑设置明显轻于财产型犯罪。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加重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尤其是海洋环境污染犯罪的法定刑,使犯罪人所受的处罚与其对海洋环境的损害程度相当,从而才能有效地惩治和预防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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