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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江汉平原;杂交早稻;安全播种育秧;气温指标
中图分类号:S511;S16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3)14-3264-04
一般而言,10 ℃是农业气象上常用的界限温度,春季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10 ℃的日期是春季开始,乃喜温作物开始播种与生长的重要物候期。研究表明,10 ℃初日的早迟对江南地区双季早稻的生产有着重要的影响[1]。在全球变暖背景下,近年来关于10 ℃界限温度变化的研究逐渐增多,并取得一定的成果[1-5]。长江中游地区(包括湖南、湖北、江西、安徽4省,境内有著名的江汉平原、洞庭湖平原和鄱阳湖平原)温、光、水资源丰富,是中国的双季稻主要种植区域[6,7]。其中,江汉平原农业湿地双季稻种植区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春季(3、4月)冷空气活动频繁,天气多变,热量条件不稳定,在早稻育苗期间烂种烂秧现象屡有发生,出现长期阴雨低温天气,不仅危害直播稻,同样也危害移栽稻和抛秧稻[8-11]。为了不影响晚稻生产,长江中游双季早稻的生育期一般要求在110 d以内甚至更短,生产中存在一些不利气候因素,要在有限的生育期内实现超高产难度很大[6]。因此,热量条件是该区双季稻生产的一个障碍因子,合理利用早春有利天气条件适时早播、发挥早春抗灾减灾技术成了夺取双季稻丰产丰收的潜力所在[8]。此次研究基于杂交早稻品种对低温的抗性不及常规稻,参照早稻育苗期的生理特性、生长特点及其对气候的生态适应性分析[12],采用分期播种和植物培养箱控制试验两种处理方式,对杂交早稻安全播种育秧气温指标(薄膜水育秧移栽)进行验证,以期为目前广泛开展的早稻生产集中育秧模式确定适时早播临界期和培育壮秧提供依据。
1 材料与方法
1.1 材料及处理
试验设在湖北省荆州市郊荆州农业气象试验站(30°21′N,112°09′E,海拔32.2 m)。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6.5 ℃,年≥10 ℃积温5 095~5 204 ℃,年均降水量1 095 mm,年均日照时间1 718 h。采用分期播种和植物培养箱控制试验两种处理方式。秧田采用薄膜育秧,2009年供试品种为两优25,属中熟杂交籼型早稻,于3月29日播种;2011、2012年供试品种为淦鑫203,属迟熟杂交籼型早稻,分3期播种,2011年分别于3月6日、3月25日、4月6日播种;2012年分别于3月11日、3月25日、4月5日播种。
2012年盆栽控制试验(植物培养箱型号:武汉瑞华HP-1500GS-D)低温水平设置为5、6、7、8、9、10 ℃和对照,5、6、7 ℃处理时间为1~3 d,8、9、10 ℃处理时间为1~5 d。其温度设置按平均温度进行,其他气候因子各处理保持统一。每处理3次重复,即3个盆钵,每个处理达到设定低温控制时间后将盆钵移出培养箱,放进苗田薄膜内,后期同苗田管理,并每天跟踪观测出苗率及生育期。低温盆栽控制试验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处理温度为5、6、7 ℃,于2012年3月11日播种;第二批处理温度为8、9、10 ℃,于2012年3月25日播种。播期不同,各自设置对照样本,对照样本在秧田下生长(薄膜水育秧)。
同时进行相应的气象要素平行观测,包括秧田薄膜内逐时气温(温度记录仪放置在防辐射罩内,避免太阳辐射的影响,型号HOBO,UA-001-64)、5 cm泥温,地面观测场百叶箱观测逐时气温、逐时降水量、逐日日照时间、逐时辐射量等,采用中国气象局地面气象观测规范方法进行。
1.2 早稻适宜播种期气温指标确定方法
利用荆州农业气象试验站2009、2011、2012年杂交早稻分期播种试验资料,统计早稻播种至出苗间隔时间、期间日平均气温、日最低气温。点绘间隔时间与平均气温及平均最低气温散点图,分别用线性方程、一元二次曲线、对数曲线、幂函数曲线、指数曲线等多种回归方法拟合方程,选取其中复相关系数最高的拟合方程,并进行显著性检验。以早稻播种至出苗间隔3~8 d 为标准计算出杂交早稻适宜播种期平均气温、平均最低气温指标,用2012年盆栽控制试验数据进行适宜播种期气温指标及灾害指标验证。
1.3 气温稳定通过10 ℃初日变化分析
气候资料自1954~2011年,来源于荆州市气象局。10 ℃初日的计算采用5日滑动平均法[1,2],即1年任意连续5 d的日平均气温≥10 ℃的最长一段时期内,在第一个5 d中,挑取最先一个日平均气温≥10 ℃的日期,作为10 ℃初日,为便于日期的统计,以1月1日为起点,1月1日记为1,2月1日计为32,依次转换成日序资料。年际变化特征采用线性回归和趋势分析法,即用线性回归拟合判别10 ℃初日的年际变化趋势,用拟合后的倾向率(即斜率)反映其年际变化程度[13]。年代变化采用80%保证率日期的变化和方差进行分析。早稻安全播种育秧(薄膜育秧移栽)一般要求10 ℃初日有80%的保证率,因此用80%保证率日期的变化反映各年代10 ℃初日的变化趋势。
各种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在SPSS 17.0上进行。
2 结果与分析
2.1 杂交早稻适宜播种期气温指标
由图1可知,早稻从播种到出苗的间隔时间与期间平均气温、平均最低气温有密切的关系,其关系可用幂函数来表达,当期间平均气温、平均最低气温越高,间隔时间越短,反之期间平均气温、平均最低气温越低,间隔时间越长。以播种至出苗间隔时间3~8 d为标准计算得出双季杂交早稻适宜播种期平均气温指标为10.7~16.5 ℃,平均最低气温指标为6.8~11.7 ℃, 这与籼稻地膜水育秧最早播种期膜外平均气温为10.41 ℃基本吻合[12]。
2.2 低温对杂交早稻出苗率及生育期的影响
由表1、表2可知,2012年3月11日播期的样本遭遇了3月19~22日连续4 d日平均气温≤8 ℃低温阴雨过程,盆钵对照从播种到出苗历时11 d,期间薄膜外平均气温8.5 ℃,平均最低气温5.0 ℃(薄膜内平均气温11.8 ℃,平均最低气温8.7 ℃)。播种后经5、6、7 ℃低温控制处理1、2、3 d的样本从播种到出苗历时分别比盆钵对照延长2、3、5 d;盆钵对照播种到三叶期历时22 d,5 ℃低温控制处理1、2、3 d样本播种到三叶期历时分别比盆钵对照延长0、1~2、3 d。低温处理还影响出苗率,由表2可知,5、6、7 ℃温度处理之间对出苗率影响差异未达显著水平,但低温处理持续天数对出苗率的影响达极显著水平。5、6、7 ℃温度分别持续1、2、3 d,与对照相比出苗率分别降低24、32、41个百分点。
由表3可知,2012年3月25日播期的盆栽对照,从3月25日播种到出苗历时4 d,期间薄膜外平均气温16.5 ℃,平均最低气温12.2 ℃(薄膜内平均气温19.8 ℃,平均最低气温14.7 ℃)。播种后经8、9、10 ℃低温处理1、2、3、4、5 d,播种到出苗历时比对照样本增加。盆钵对照从3月25日播种到三叶期历时15 d,播种后低温处理2、3、4、5 d的样本播种到三叶期历时比盆钵对照延长。从出苗率来看,8、9、10 ℃温度处理之间对出苗率影响未达显著水平,但低温处理持续时间对出苗率的影响达极显著水平。播种后8~10 ℃低温处理持续3、4、5 d,与对照相比出苗率分别降低10、13、31个百分点,处理1~2 d对出苗率影响不大。
2.3 10 ℃初日变化趋势分析
2.3.1 年际变化 根据荆州站1954-2011年气温稳定通过10 ℃初日绘制了58 a 10 ℃初日演变趋势图(图2)。由图2可见,10 ℃初日存在明显的年际变化特征,日期最早的为2月24日,出现在1977年;最迟的为4月21日,出现在1955年,早、迟年极差达56 d。各年份10 ℃初日与历年平均日期(3月24日)相比,1954-1972年基本为早、迟交替出现,1973-1979年早,1980-1992年多数年份迟,1993-2008年多数年份早,2009-2011年偏迟。
总体上,整个分析期内10 ℃初日的线性变化趋势不明显,但有阶段变化特征,其中1993-2008年10℃初日呈提前的趋势。
2.3.2 年代际变化 统计各年代气温稳定通过10 ℃初日80%保证率日期结果表明,20世纪50~90年代80%保证率的10 ℃初日分别为3月30日、4月9日、3月26日、3月29日、3月28日;2000-2008年为3月24日。可见,10 ℃初日的80%保证率日期在20世纪50、60年代偏迟,70~90年代较为平稳,2000-2008年呈提前的趋势, 2009-2011年推迟至4月4日之后。
3 小结与讨论
在目前各地双季早稻大都采用杂交水稻的情况下,基于杂交稻对低温的抗性不及常规稻,对杂交稻安全播种育秧起点的适宜平均气温指标为10.7~16.5 ℃,平均最低气温指标为6.8~11.7 ℃。江汉平原稳定通过10 ℃初日历年平均日期为3月24日,达80%保证率初日为3月30日,从下一茬杂交晚稻安全齐穗考虑,其现行中熟偏迟杂交籼型早稻播种期宜安排在3月下旬中后期(由于受冷空气影响,常有低温阴雨过程),可根据天气预报在冷头泡种,冷中催芽,冷尾暖头播种薄膜秧。秧苗期间如遇持续低温阴雨寡照,应注意密封薄膜,但厢面保持湿润通气管理;膜已掀开的应适当灌水保温。若天气陡晴,气温猛升,湿度陡降,尤其是三叶断乳期,会因秧苗叶面蒸腾过速,根系对水分的吸收功能尚未恢复,导致植株生理水分失调,叶片失水卷叶,引起 “青枯死苗”。故在天气转晴时对地膜秧田切忌过早放水,也不可揭膜过快,没有水的田块,在揭膜前还应先上水后揭膜。由于天气转晴的早上气温很低,可在9∶00~10∶00由两人到秧田先让厢面地膜两头轻轻露出缝隙,缓慢通气,然后在两头轻轻抖动,使膜上的水珠如同露水落到秧上,接着再缓慢揭膜,使秧苗有一个慢慢适应外界环境的过程,这样就不至于出现“青枯死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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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安全教育知识系统化。纺织实验中心安全教育的内容涵盖纺织实验室安全教育、轻化实验室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三部分。纺织实验室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纺织企业常见的安全事故和高等学校常见的安全事故、纺织工程实验室中的危险设备、仪器设备的危险指数、典型的不规范操作方法和正确的操作方法、不规范操作引起的严重后果、实验室安全守则和道德守则等。轻化实验室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室事故危害及发生原因、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分类管理及其标识、实验室常见危险化学品及其分类、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实验室安全防护(包括防中毒、防火、防爆、防灼伤、安全用电、使用高压容器的安全防护)、实验室常见事故应急处理办法等。
1.2安全教育手册标准化。国内不少高校都有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这些材料虽然覆盖面广,但基本以通用型为主,并没有纺织工程领域方面的具体安全问题,因此对纺织实验中心的安全教育指导意义不大。另外,如果照搬纺织生产企业的安全教育资料,虽然基本内容对口,但纺织生产企业和高校纺织实验室差异较大,生搬硬套并不符合高校纺织实验室仪器设备种类多、数量少、小样机多、设备更新快的情况。因此,纺织工程实验室没有可以直接借鉴的安全教育材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系统实用的安全教育指导手册,方便学生自行查阅。
1.3安全教育标识规范化。在仪器设备的显著位置,摆放统一规范的安全标识牌。安全标识牌正面的内容主要包括仪器设备的名称、用途、价值等基本信息。反面的内容则分为两部分,上半部分是基于仪器设备安全进行的提示,避免不规范的操作损害仪器设备;下半部分是基于人身安全进行的警示,避免不规范的操作对人体造成危害。
1.4安全教育内容可视化。对于每台仪器设备,录制正确、规范、安全的操作演示;另外,为真实地反映纺织工程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对人体可能造成的伤害,以及不规范的操作导致的各种事故,在仪器设备运转的过程中,使用辅助道具如人台、假发等再现各种危险动作,录制视频,从一正一反两方面开展安全教育。视频经系统编排放在网站上,方便学生自行学习。
1.5安全教育讲座定期化。结合新生的专业导论课,安排2—4个学时的安全教育讲座,由纺织实验中心安全员通过多媒体课件讲解安全知识、规章制度、重点案例等,初步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第二次安全教育讲座安排在第五个学期,学生们即将开展各种纺织专业的实习实验任务,还包括各类纺织品设计大赛和毕业设计,导致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率非常高,尤其是一些常用的仪器设备,此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非常有必要在他们即将进入实验室开展实习实验之前,对他们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1.6安全教育资源网络化。纺织实验中心网站上的安全教育版块涵盖完整的安全教育资料,包括安全指导手册、仪器设备操作安全教育视频、纺织工程实验室安全教育课件、消防安全教育课件、安全教育讲座视频等,学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查看相关安全教育知识。
1.7安全教育测评制度化。在学生学习纺织工程实验室安全教育体系的同时,建设相应的测评制度,规定每届学生进入纺织工程实验室之前必须在网上自行学习相关的安全教育资源,并进入相应的考试系统完成网上考核部分,只有通过测评考试才能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1.8安全教育监督全面化。在各实验室覆盖监控系统,可以在控制人员进出实验室、管理仪器设备的预约使用、纠正仪器设备的不规范操作、追查物品丢失、监测实验室卫生状况等各方面发挥很大的作用。尤其对非工作时间、夜间、周末和节假日等以往实验室管理的时间盲区,通过监控系统的回放,使实验室管理人员可以掌握完整详细的视频信息,捕捉到各种直接的和潜在的安全隐患因素,便于做出纠正和防范。同时,纺织实验中心还开通了“安全举报信箱”,对违反实验室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加强相互监督。
1.9安全教育宣传普及化。每学期由三年级学生参加完第二次的安全教育讲座后,负责开展全院的安全宣传日活动,以实验室安全教育为主题进行板报宣传,让学生自发组织、高度参与。另外,纺织实验中心还开展了安全知识问卷调查和意见征求活动,调查安全教育的效果,征集学生对安全标识、安全教育讲座、安全指导手册、安全教育视频、安全学习与考试系统的修改意见、合理化建议等。
1.10安全教育意识日常化。通过以上系统化的安全教育与考核监督,使学生不仅要“知”,熟悉并掌握预防事故的基本常识,而且要“会”,在“知”的基础上,逐渐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技能和方法,最终使大学生从思想上重视,提高执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提高安全防范的主动性,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形成了有效的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
2安全教育效果评价
通过实践发现,“十化”安全教育法具有如下特点:安全教育内容系统简洁,安全教育形式多种多样,安全教育各个环节相互促进,安全教育保障全面有效,安全教育意识深入人心。
3结束语
生命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家庭的共同职责,是帮助学生认识生命、理解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提高生存技能、提升生命质量、实现生命价值的一种全新的教育活动。为此,我校以“生命教育”为突破口,以“生命绿灯工程”为抓手,以“敬畏生命我安全、尊重生命我健康、珍爱生命我快乐”为切入点,以“横向抓覆盖、纵向抓安全”为思路,在全面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及实用技能方面进行了探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安全港湾”提升实用技能
安全责任重如泰山!为了切实做好安全教育,我校于2015年3月成立“生命绿灯”工程领导小组,启动并建成了“安全港湾”生命教育实训室,由“家庭生活区、消防安全区和医疗救护区”三部分组成。区域里设施设备完善,贴近学生生活实际、便于师生操作。
“安全港湾”里最引人瞩目的是――全身“心肺复苏模拟人”。安全指导员结合校本教材,现场指导和教会学生掌握简单的急救知识和日常生活中由于心脏骤停(如触电、溺水、中毒、高空作业、交通事故、旅游意外、心脏疾病、心肌梗塞、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需要救助的按照“心肺复苏模拟人”四步法(气道放开、胸外按压、人工口鼻呼吸、体外除颤)强化训练,让学生切实掌握了当生命受到危险时的应急处理方法。“肢体三脚架固定”、“煤气阀门关开”正确使用方法、家庭灭火操作流程等实际操作能力的掌握,更是学生喜闻乐见、乐此不疲的。
“实训成为技能,安全提升意识,宣讲变为操作。”分层次、分阶段,适时、适量、适度将安全教育进入课堂,让学生更加灵动,使生命教育“入心入脑入行”。
二、《生命之光》完善教材体系
2015年4月,我校组织编排了安全教育校本教材――《生命之光》。它的诞生,为我校形成科学、规范的安全体系,为学生搭建了知安全、懂安全的教育平台。《生命之光》共分低、中、高三册,共计18篇。它紧密结合国家教育部安全教育平台相关内容,重点以学生实用操作为主打方向。色彩绚丽的封面设计,极大的激发了学生“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
三、“模拟红绿灯”提高安全意识
在我校校门正前方的甬道上,设置了模拟红绿灯和斑马线,校门口地面安全网格图,形象的再现了交通标志,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绿灯指引着他们按照正确的交通规则通行。“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不再是一句口号。
四、“宣传橱窗”增强氛围营造
“细节决定成败,习惯成就未来。”安全氛围营造如涓涓细流在五一路小学的各个角落呈现,用有形的传递着无形的。利用墙壁专栏、橱窗、板报、楼梯标识、安全专栏、班级文化无不渗透着学校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的重视程度。让墙壁说话,让标识传情,让行为熏陶,让心灵洗涤。通过安装监控、绿色通道指示灯、应急照明灯、消防通道、安全疏散指示图、逃生指示标识、灭火器和消防栓配备、温馨提示语,用看得见摸得着的显性安全文化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五、“安全文化”浸润师生心灵
“敬畏生命我安全、尊重生命我健康、珍爱生命我快乐”的安全口号,“谦、和、儒、雅”的校风,“美、学、玩、做”的学风紧密相融,贯穿一线。教学楼内的宣传大屏,24个教学班里的智能一体机为宣传工具,通过主题班会、安全课堂展示。每周一次的防火、防震、防踩踏疏散演练,真正体现了人人管安全、处处有安全、事事有安全的全员安全第一的思想。
六、“护校安园”促进网格管理
学校常年以“护校安园”为主题,以网格化管理为框架,实行安全员“双岗制”,加强教师白天值日、夜晚值班和学生值岗力度。针对学校校门及周边交通拥堵、商铺繁杂等实际问题,学校配足值日值周领导、校护卫队在校门口、马路上,协助公安交警维持上下学人流高峰期的秩序,并定期对校园周边进行安全检查巡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定期与公安、司法、社区等部门,通过“交警、消防员进校园”、“法制副校长进课堂”、关工委“五老人员”上讲台等活动、“平安校园我有责”主题班队会、安全教育手抄报评比、家长学校授课、《告学生家长书》等活动,将学生紧紧锁定在安全网格内,形成对学生的安全大包围。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以保障学生交通安全为目标,强化中小学生乘车安全,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二、工作步骤
(一)登记排查阶段(9月5日??9月15日)
由各个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对全县中小学生校车进行登记、造册,按要求摸清底数、情况,汇总后一式三份,一份由学校留存,另两份于9月20日前交县局安全科备案。
(二)宣传发动阶段(9月5日??15日)
由学校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乘车学生和家长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乘车学生及家长认清交通安全的形势,珍惜生命,禁止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报废、无校车标识的车辆,并督促车主和家长签订乘车安全责任书,学校留存一份备案。
(二)审核阶段(9月16日??9月30日)
由县局安全科会同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对学校排查、登记的校车进行审核,确定该车辆是否合格,根据县交通运管部门营运手续,发放学生专用校车标识或标牌,并对接送学生校车外观标识统一喷涂,按车辆属性分为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明确校车类型、驾驶员、行驶路线、时间、乘员数和学生极其照管人员,规范校车行为。
(三)查处阶段(10月1日??12月30日)
由县局联合公安交警、运管部门对接送中小学生幼儿校车上路情况进行检查,学校要认真配合,对没有标识、登记备案的非法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车辆坚决予以取缔,保证全县中小学生幼儿交通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履行职责。接送学生幼儿校车是关系到学生幼儿生命安全的一件大事,任务繁重而紧迫,各校一定要提高工作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履行职责。要对低年段学生乘坐的校车确定跟车教师,保证一车有一名教师负责接送,上下车时清点人数,责任落实,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五个一”包括: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课、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布置一份暑假消防作业、开展一次灭火逃生疏散演练、观看一次消防知识光碟。开展此次活动旨在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学习消防知识、增强消防意识、掌握逃生自救技能,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综合社会效应。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全区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本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各直属学校(幼儿园)负责人。
三、活动时间
2014年6月初至9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学校教学楼、实验室、微机室、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礼堂、会议室、锅炉房等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应急疏散标识等消防器材、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并完好有效;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安全、畅通;学生宿舍是否存在私接乱拉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情况;电线电路是否完好,建筑物室内是否有堆放、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情况。
(二)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题教育。暑假放假前,各学校要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安排不少于2课时的消防知识教育课。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分类开展,小学侧重对火灾危险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逃生自救常识等方面的教育,中学侧重对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灭火器材使用方法、火灾自救互救知识和火灾案例等方面的教育。要重点加强暑假期间用火用电、参加节庆聚会及公众聚集场所活动中的消防安全教育,切实增强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意识。各学校要主动联系消防部门,组织中小学生及学生家长参观消防队站和消防教育场馆,开展学习体验活动。
(三)布置一份暑假消防作业。各学校要布置一份消防主题的暑假家庭作业,组织学生与家长共同制作一份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制定一份家庭火灾逃生预案、绘制一张家庭逃生路线图,实现“会自查家庭消防隐患、会制作家庭应急逃生疏散图、会操作消防器材、懂逃生自救知识”的目标。要充分利用“中国消防在线”网站提供的各类消防知识、逃生宝典等内容,组织学生和家长广泛参与,并对学生完成的消防家庭作业进行汇总展评。
(四)开展一次灭火逃生疏散演练。各学校要在暑假前或开学初,主动邀请消防官兵进学校,指导开展一次灭火逃生疏散演练活动,在教学楼、宿舍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食堂等不同场所组织进行疏散演练。通过开展疏散逃生演练,使广大师生熟悉疏散逃生路线、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基本的自防自救技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紧急避险的能力。
(五)观看一次消防知识光碟。各学校要组织师生集中观看一次消防常识DVD光碟,并安排专人根据实际情况对视频内容进行讲解,确保每位师生都能够掌握消防知识,从而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安排部署,切实抓好落实。要结合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丰富活动形式,动员广大学生家长共同参与,增强活动实效。
第一条本暂行规定所称校车,是指中小学校(含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有关单位自备、社会力量购置或者长期承租专业运输企业(一年以上)的专门用于接送学生、幼儿的载客汽车。严禁租用个人车辆作为校车。校车的车型为客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其他车型以及拼装车、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不得用作校车。
第二条校车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管理、部门协作、各负其责的原则,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牵头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县安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机局等职能部门配合,共同履行教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三条学校新增校车或原校车使用性质发生变化,应及时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及县教育局办理相关登记、专用校车标识发放手续。学校自备的校车,应当专车专用,不得从事营业性运输。
第四条校车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专用校车应当是7座以上载客汽车(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学生),车身颜色、外观标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4315—),租用车辆参照专用校车要求。
(二)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标准,校车门窗玻璃、座椅座垫必须配备齐全(接送幼儿的校车还必须配备约束装置),并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保持车辆整洁。校车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校车应当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登记,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审核确认,纳入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并发放专用校车标识。
(四)校车必须购买“交强险”、“乘客座位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第五条校车驾驶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
(二)最近3年内未发生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三)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无累积记分满12分记录;
(四)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无精神病史;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
第六条县教育局负责确认车辆是否属学校自备、学校法人代表自有或者长期租用专业运输企业的车辆。凡属学校自备、学校法人代表自有的作为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由县教育局登记造册。其中符合条件的,填写《校车标识申请表》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查验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核对车辆登记信息和驾驶人违法记分、事故责任等情况。查验合格后,按照国标有关规定发放校车标识,统一车身颜色。
第七条更换校车驾驶人,应当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和县教育局备案。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查验驾驶人驾驶证、交通违法记分等情况。
第八条校车所有者和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校车定期保养维护制度,并确定专人做好校车管理、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做好记录,要建立健全校车台帐,并接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和县教育局的监督检查。租用校车的学校必须要求租赁单位参照本条规定对车辆及驾驶人进行管理。
每车档案中必须有以下资料:
1.校车标识申领表复印件;
2.校车行驶证复印件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座位险的保单复印件;
3.校车驾驶人的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
4.交通警察大队的“安全检查日志”;
5.学校与出租车辆单位签订的租车协议及安全责任书;
6.与校车驾驶人签订的安全责任书。如租用专业运输企业的车辆,还应提供出租车辆的单位与驾驶人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7.校车定期保养、检查、维护记录。
第九条校车接送学生、幼儿时,应当严格按照行驶证核定人数接送,严禁超员。校车所有者应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应当制止。校车运行过程中学校必须指定专门跟车人员进行看护,防止车辆运行时车内危险的发生。每趟车要有乘车学生名单,上下车认真清点人数,跟车人员和驾驶人离开车辆时,应确认无学生滞留车内。
校车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第十条学校组织师生外出等集体活动向专业客运单位包车时,须到县教育局审核备案,由县教育局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审核车辆、驾驶人情况。
第十一条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对校车超速超员、驾驶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坚决依法查处纠正。同时,应当定期将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违法情况抄送县教育局和学校。
第十二条县交通运输局应当依法对校园及其周边的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整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定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及报废车、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及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汇报有关报废车、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情况。
第十四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教育局应当与学校签订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学校应当与校车所有者或者校车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逐车逐人落实交通安全责任。
第十五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教育局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订学生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查找分析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和改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第十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要把校车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联合教育、交通运输、农机管理、公安交警、公安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加大学校周边道路的监控力度,严厉查处手续不全车辆和报废车、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等不符合要求车辆接送学生的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教育局、县安监局应当对学校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年度考核内容。对工作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的实行责任倒查,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八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依法扣留校车的,应当及时通知相关学校、幼儿园和校车所有者,并协助转运学生。
第十九条学校、幼儿园未将使用校车情况报县教育局备案或者未按规定查验校车的,由县教育局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条学校、幼儿园使用未经县教育局登记确认、未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检验的机动车运载学生的,由县教育局责令立即停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予处罚。
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未按规定对校车履行安全管理和保护职责,造成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予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县教育局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或未完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以至造成重、特大伤亡事故的,依法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县教育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及其工作人员在校车安全监督管理中、、的,以至造成重、特大伤亡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自觉遵守"规则",提高基本安全防范意识
教师应依据教材内容,如《学校里的规则》,根据学校环境,结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安全公约》等内容,注重抓好学生最基本的安全教育。
1.娱乐活动中遵守"规则"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小学生追逐打闹,不遵守活动规则,难免造成碰伤事件。轻则擦伤皮肤,重则造成身体伤害,更严重的,还会影响正常学习、生 活,甚至危及生命。因此,教师要时时留心、关注学生,随时渗透教育内容;引导学生课外观察、发现、制止不良行为;课内交流、反馈、评论其危险性。用鲜活事 例,使学生认识到玩乐活动时注意安全的重要性。做到:讲文明,有礼貌,守纪律;不摸电源插口,不玩火,不做危险动作,不玩有损身心健康的游戏等。通过小 品、相声、编课本剧等活动拓展安全教育内容,使学生懂得活动中应该相互尊重、谦让,举止文明,行为规范。
2.教育学生着装要遵循"规律"
小学生年龄小,身体免疫力差,穿衣要随自然规律――季节、天气变化而异。通过列举季节易发疾病引导学生着装上应该注意什么,进而得出保护身体的 重要性。如,春天易发感冒,要注意穿暖、防风,保护关节,着衣应"下厚上薄";夏天,要预防热感;秋季,腹部受凉会诱发感冒、腹泻,应保证睡眠充足,多进 行户外活动,增强机体免疫力;冬天寒冷、干燥,是流行性感冒蔓延的季节,重在全身保暖,积极预防。进而,使学生获得知识,增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 保护能力。
3.坚持锻炼,以强身健体
坚持锻炼数年如一日,才能提高身体免疫力。因此,教师要把课堂上的理论指导和课后的实际行动相结合,为人师表,引领学生积极参加课外活动。鼓励 学生乐于上好体育课,乐于参与学校各项活动,乐于每天坚持做好"三操":早晨跑操、课间操和眼保健操,做到标准、到位,真正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
二、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交通工具的日益增多造成交通事故频发。小学生过马路成了家长头疼、学校担忧、教师担心的大事。"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知道行人应走人行道, 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在马路上玩耍打闹。"这是品德与生活课程的教学要点。因此,结合教材《四通八达的交通》《生命只有一次》等学习,教师主要从两方面做 起,确实抓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1.明确交通"法规"要求,懂得"规则"重要性
按照《小学生守则》要求,"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珍爱生命,注意安全".形成小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 规,保护身体,珍爱生命的意识。教师首先应该使学生通过"查资料、搜图片(或照片)、做调查"等方式,结合"守则""规范"内容,加深理解,牢记交通安 全"法规""条例"要求,懂得从小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对生命的重要性。通过教师讲解,学生观看宣传图片、电视、"采访交警"等办法,明确我国《道路交 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懂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
2.熟记符号标识"规则",明理导行
教师要把教学内容和学习《交通规则》《交通安全教育手册》
《道路交通安全法》相结合,针对学生过马路时的实际表现,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生形成习惯。
(1)收集资料,积累安全知识
指导学生自学。搜集、识记交通安全符号标识: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查找交通安全常识:图片、儿歌、顺口溜等;动脑、动手筛选、编辑、制作《文明交通安全行》小报,以学习、积累交通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2)竞赛激励,巩固安全知识
如,让学生画一画、比一比,谁识记的交通安全符号标识多;说一说、听一听,谁分析的交通事例典型、有教育性;评一评,看看谁是班上最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孩子。
(3)以拍手歌强化记忆"交通安全儿歌"
"红灯亮了停一停,绿灯亮了往前行。一慢二看三通过,不与车辆来抢行。乘车安全要注意,遵守秩序要排队;手、头不能出车窗,扶紧把手不能忘。乘 车谦让有礼貌,交通安全靠大家。"采用教师护送路队检查,路队长管理、带头,人人监督,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办法,真正使学生从内心深处懂得珍惜生命的重 要性,切实做到"内化与心,外化与行",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三、了解"自然灾害"和"社会安全"知识,加强突发事件预防自救意识
教师要结合课程《自然灾害中的威力》《自然灾害中的自救》等内容,通过看图片、查资料、听故事的 方法,使学生认识到大自然的威力(如地震、台风、火灾、水灾等)是巨大的,有时候人为的力量是无法抗拒的。人们只有尊重自然法则,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才尽 可能减少或避免大自然的惩罚。通过课内学习,课后扩展,使学生懂得遇到灾难时,自救、互救的办法。例如,在学习《灾难之中的救护》后,教师可以组织学生灵 活开展活动实践课:"火灾演练""地震避难""洪水来临"等实际演练,使学生身临其境地感受、体验、牢记自护自救方法。切实懂得:生命大于一切,有一线希 望就应该百分之二百地争取。如,住楼房遇到火灾,火势不大时,一定用湿毛巾或湿衣服捂住嘴,低着头,出门顺墙根下楼梯。火势凶猛,不能出门,且住在高楼 时,就要想办法扯下床单或衣服,并将其结成绳子,一头拴在楼房靠近窗户的栏杆或者窗框上,另一头苍谧约貉间,手抓绳子一点点顺着绳子滑下来。实在不行, 就想办法打电话或别的办法求救。还可让学生畅所欲言,还有哪些好的自护自救措施,以增强面对灾难临危不惧,设法自救,珍爱生命的意识和能力。
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查用火用电,禁违章操作,查通道出口,禁堵塞封闭,查设施器材,禁损坏挪用,点部位,禁失控漏管。
2、扑救初级火灾能力:发现火灾后,起火部位员工一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火灾确认后,单位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
3、组织疏散逃生能力:熟悉疏散通道,熟悉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掌握逃生技能。
策
【中图分类号】 G61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0463(2016)
02―0024―01
一、幼儿园实施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幼儿园是众多幼儿集体活动的生活场所,而且越是孩子频繁使用的游戏设施或游戏场地,发生事故的概率就越大,因为活泼好动是幼儿的天性,活动中总存在着许多不安全的因素。作为幼儿教师,不仅要教给幼儿安全知识,让他们知道哪里有危险,更应该让他们学会如何征服危险,如何有效保护自己。幼儿学会自护,就等于在生存中学会向前迈进了一大步,而生存是发展的重要保障。只有把安全教育渗透到幼儿教育的各个领域中,才能达到培养幼儿安全意识、提高幼儿自护能力的目的,才能让幼儿健康快乐地成长。
二、幼儿园实施安全教育的对策
1. 制定完善的安全制度。幼儿园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任组长,副园长或保教主任、后勤主任、班主任任成员,园长是幼儿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园长要与保教主任、后勤主任、教师、后勤人员签定层层《安全责任书》,要详细规定出每个人员的安全责任,使每名教职工明确自己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除此之外,还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如《交接班制度》《幼儿接送卡制度》《幼儿接送制度》《幼儿晨、午检制度》《饮食卫生安全制度》《保健卫生安全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等等,使每一名教职员工都知道并详细了解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并落实到实际行动去。
2. 加强保教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幼儿园园长要随时督促全园教职工注意安全检查。每次开会,都要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议题,做到会会讲安全,人人懂安全。利用教职工大会、班主任会议等等,向教职工宣传有关安全政策。加深保教人员对安全常识认识,让保教人员学会识别周围环境中的安全事故隐患。幼儿发生意外事故,常与环境中存在不安全隐患有关,保教人员要能识别这些因素。
3. 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定期安全检查,不仅是我们每一个教育者保证幼儿安全活动的职责,同时还能让我们更有效地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幼儿园应设后勤主任,后勤主任专门负责园舍各种设施及环境安全,和园长定期对室外大型玩具、房屋、电器、门、窗、桌、椅、床、暖气等进行检查,随时处理安全隐患。幼儿的一切设备要牢固、简单、安全、没有尖角和裂缝,器械放置的位置必须安全,如器械之间、器械与墙壁或树干之间应有一定距离,太近了易发生意外伤害。
4. 丰富幼儿生活知识,增强幼儿安全意识。安全意识是指幼儿对安全知识的掌握及保证自身安全的基本行为的认识。安全意识是幼儿自我保护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幼儿安全意识尤为重要。
幼儿活泼好动,好奇心强,什么都想去看一看、摸一摸。由于他们年龄小,动作的灵敏性和协调性差,同时又缺乏生活经验,在平时玩耍时,他们不知道什么地方能去,什么地方不能去,哪些东西能玩,哪些东西不能玩。因此,在日常活动及户外游戏中很容易发生一些事故。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应当引导幼儿正确认识世界,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教师与家长应有目的地给孩子讲解一些最基本的生活常识,让幼儿知道危险存在。比如:让幼儿知道自己身体部位的名称,哪里不舒服要及时告诉大人。让他们知道有些东西是危险的,会伤害身体,不能乱摸乱碰。如,玻璃会扎伤手、开水会烫着;不能到河边、井边玩,容易溺水;不能爬高,容易摔着等。同时,还应让幼儿知道生命是很珍贵的,懂得珍爱自己的生命。孩子掌握了这些基本的知识,就会逐步树立安全意识,从而渐渐做到遇事不慌,从容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