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快递行业的问题范文

快递行业的问题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快递行业的问题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快递行业的问题

第1篇:快递行业的问题范文

一、抵债资产的定义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定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而抵债资产无非是商业银行收回的用于抵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本文以后所提到的抵债资产均指非现金资产)。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资产的定义,并结合抵债资产形成的具体特点,我们可以将抵债资产做如下说明:抵债资产是一种非现金资产,它是商业银行遵循债权债务协议,依照法定程序行使债权和担保物权而拥有所有权的资产,或者虽未拥有资产的所有权但已被债权银行实际控制而且有未来预期使用收益的资产。

根据上述,抵债资产主要分为以下两大类:

1.银行拥有的抵债资产。该类抵债资产主要是指,因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受让债务企业的资产,导致抵债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受让资产的银行。这类资产主要包括:通过资产抵债协议获得的资产、通过法院裁定获得的资产等。

2.银行控制的抵债资产。该类抵债资产主要是指,因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控制债务企业的资产,并获得该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但该资产的所有权并没有归属于控制该资产的债权银行。这类资产主要包括:商业银行因其逾期债权而通过法院查封控制但并未处置的抵押资产和质押资产,通过有关协议而使银行债权转化为使用权的资产等。

二、抵债资产入账价值的确认

截止到目前,我国对抵债资产入账价值的确认问题,有以下三种规定:

1.财政部《关于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监督若干问题的通知》(财债字[1999]217号)规定:“金融企业按照法定程序取得的抵债资产,要按法院裁决的价值或借贷双方协商议定的价值(扣除法定抵债资产接收、管理和处理变现费用)入账”。但是,在实务操作过程中,由于受地方政府行政干预、评估机构按评估标的收费等因素的影响,法院裁定的抵债资产的价格往往远高于市场价格,而银行方面不得不被迫接受,使得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远高于其未来变现价值,缺乏科学性。

2.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财政部财金[2000]17号文)规定:“待处置资产应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计价”。此处的待处置资产亦即本文的抵债资产。我们知道:公允价值只是一个理论上的概念,其在企业的推广尚缺乏足够的理论基础及实践经验。因此,在一个因不成熟的市场经济而存在的非完全竞争市场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要寻求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是非常困难的,缺乏可操作性。

3.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财会[2001]49号)规定:“金融企业取得抵债资产时,按实际抵债部分的贷款本金和已确认的利息作为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回收资产抵偿银行的债务,属于债务重组的范畴,因此,按照新颁布的《债务重组会计准则》的规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权人应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从上面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债务重组会计准则》的规定可以看出:对于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问题,制度和准则的规定是一致的,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规定相比,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同时,制度和准则的规定考虑了:抵债资产的取得和处置不属于以盈利为目的的交易行为,而是以保全银行资产为目的,因此在确认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时,基本上只按照银行债权的账面本金数额确认(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逾期贷款利息要冲回),尽量不确认收入,降低了银行的税收负担,这比财政部《关于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监督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更加科学。但是,制度和准则的规定只是针对商业银行已拥有的抵债资产,亦即只规范了第一类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问题;而对于商业银行实际控制的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问题并没有规定,缺乏完整性。值得注意的是,从严格意义上讲,银行控制的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问题应该是其派生的无形资产——资产使用权的入账价值问题。

鉴于以上三种规定的分析及其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按照商业银行抵债资产的分类标准将抵债资产分为两类,并参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债务重组会计准则》的规定,在不考虑相关税费的情况下(在下面的论述中皆不考虑相关税费),对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分别作出如下规定:

(1)银行拥有的抵债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以实际抵债部分的贷款本金和已确认的利息作为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

(2)银行控制的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的确定:以使用该抵债资产而产生的未来预期收益作为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关于对抵债资产入账价值的规定比较原则;而在实务操作过程中,很可能具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债务人与债权银行达成协议,以债务人的非现金资产抵偿其在银行的全部债务,可按照银行债权账面本息数额确定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

(2)债务人与债权银行达成协议,以债务人的非现金资产抵偿其在银行的部分债务,而且所抵偿的债务数额在协议中已确定;债权银行可以按照协议金额确定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

(3)债务人与债权银行没有达成还款协议,银行先行回收部分非现金资产,剩余债权数额继续清收。对于这种情况,如果债务人能够协助提供有关抵债资产的原始入账凭证,那么可按抵债资产的原始人账价值入账;否则,可以对该抵债资产暂估入账。

(4)债务人与债权银行达成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债权银行拥有抵债资产一段时间内的使用权,并获得预期收益,则抵债资产入账价值根据协议规定的抵债数额确定,或者是根据该资产使用权的市场行情并考虑预计使用时间而计算的预期收益确定。

第2篇:快递行业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快递行业;安全体系;建设研究

中图分类号:F618 文献标识码:A

1 我国快递行业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快递行业是一种集多种产业和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产业,快递业作为物流服务业的朝阳产业板块,它与经济的发展有密切的影响关系,快递行业具有高密度、长链条、拉动力大的特点,对地方的经济有着快速和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快递行业是吸纳就业的重要产业,能较好地解决当地的就业问题,发展快递业是调整经济结构、服务百姓的重要途径,由此可见,快递业的健康发展对于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及消费群体的年轻化致使传统消费理念发生改观,快递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和壮大,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快递业的业务量以每两年翻一倍的态势在增长变化中,随着业务量放大和市场的不断变化,快递业从一个不起眼的物流运输及现代服务于一身的小板块,成长为现代物流业的支撑板块,形成了相对独立的物流服务运营体系。2009年国家邮政管理局出台了《邮政法》以此来进行对快递业的管理,但通过目前的市场运营来看,因各从业公司的内部营运体系及网路市场管理模式管理的差异化,个别细节方面出现了不少问题,对行业的发展形成众多安全隐患。而快递安全问题是关乎快递业健康发展最重要的一环,如果快递安全出现问题,必然会导致整个快递行业的震荡和行业的信任度问题产生,对整个行业带来致命性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把快递安全问题做为行业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来看待。

但是随着客户需求量的快速发展,引起了自律性差的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服务质量不达标,快递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不是很高,道德观念不强,为了一己私利而损害客户的利益,物流基础设施和快递专业设备存在着不足,严重危害快递行业的安全健康发展,快递安全已经不仅仅影响到客户的满意度,甚至危及到国家经济安全。快递市场不够规范,安全事故不断出现,因此规范快递市场,加快快递行业安全体系建设刻不容缓。

2 我国快递行业安全体系建设概况及面临主要问题

我国出台的《快递服务》标准是邮政行业关于快递服务组织、服务环节、服务改进的行业标准,这个标准是对从业企业和员工的基本要求,从目前我国快递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运营行为来看,能够遵守这项标准的为大多数,但《快递服务》标准只是具备了服务的资格,与高效运营安全管理距离还有很大的差距。结合当前的市场运营体系及《邮政法》的管理内容来看,现阶段的快递业的安全体系的问题存在内外两个方面,内部因素主要有从业人员素质与道德问题、运营模式规范问题、财务风险问题、快件的自身安全寄递的问题等;外部因素主要有快递行业空运环节失盗、损坏问题、地面运输仓储的失盗、损坏问题、交通事故及生产安全事故、收寄件人的信息安全问题等。这种安全性意义重大,而且牵扯到社会责任。所以,必须加强行业自律和强制性相统一的行业安全体系建设,安全性没有保障,整个行业的发展也就没有了价值。

目前,我国快递行业安全体系的主要问题如下:

(1)人员安全—从业人员的素质筛选与征信管理

快递行业的特殊性使得个别公司处于招人补缺的观念去进行人员的补充,不能做到正本清源,导致个别不法分子利用招工途径进入了快递公司,通过工作便利进行不法行为,给行业的发展带来了隐患。行业监管不够,不能形成污点人员信息的共享。个别在大型机制健全的快递公司工作时做了不法行为被开除后,竟然成为了其他小型快递公司的千里马,导致恶性循环的发生,致使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性得不到保证,形成了安全引患。交通事故及不规范的安全生产事故增多导致出现各类各样的影响快递行业人员安全及消费者快件安全的事故发生。

(2)快件安全—快件的安全检查与关键信息缺失

快递行业的速度追求导致快递公司对于相关安全运营寄递规范执行不力,导致假钞、、危化品等禁寄品在营运的过程中不能做到前置安全检查,社会不法分子,专门偷盗快递的犯罪团伙借助快递公司来成为生财之道,给整个邮路流程带来了重大安全隐患。同时部分快递公司内部操作流程标准缺失导致快件内部遗失、人为损坏现象频发,公司的内部缺乏安全管控措施,未建立安全管控体系,对取送双端的客户信息识别也未能有效管控,带来安全的重大隐患。

(3)资金结算—资金结算环节与结算时间的管理

快递业务增加的代收货款等业务面临着一定的风险,业内人员侵占及上下游公司结算环节增多,结算时间拖延的现象时有发生,高端及奢侈品成为快递的标的,财务结算成了影响快递安全的重要问题之一。

(4)信息安全—信息内控与客户资料的丢失

目前在个别快递企业存在着内部及外部人员勾结,倒卖客户信息的情况发生,在快件处理的任何一个环节,很多不相关人员可以翻阅快件信息,私自抄录或向他人泄露收、寄件人的相关信息。快递企业的信息系统安全是基于运营安全基础上的又一重点安全管控点。

3 我国快递行业安全体系建设的方法与对策

第3篇:快递行业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网购时代;快递行业;法律法规

一、网购、电商迅猛发展给传统快递带来的影响

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数据,2013年我国快递行业业务增量连续28个月超过50%,仅2013年上半年全国快递业务累计量38.4亿件,其中网购快递业务已经占据了快递业业务范围的一半以上。随着网络时代快递行业的迅猛发展,传统快递已经无法满足供求需要。传统快递主要由EMS邮政系统为客户提供货物航空、铁路、陆运的货物运输服务,客户需要主动到营业网点进行发货,邮政人员对货物进行检查,确认可以运输后为其发货。但是,随着淘宝网、京东商城、亚马逊等电商的兴起,传统快递的滞后管理方式已经逐渐被一种新兴的、民营的快递公司所取代。快递公司由客户电话、网络下单,上门取件,上门送件,方便快捷的物流方式,加速了电子商务在我国近5年内的快速兴起。但是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由于我国针对于快递行业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导致客户投诉率极速上升,因快递原因产生的法律事件频频发生。

二、网络时代的快递业与传统快递业相比存在的法律问题

网络时代,快递行业已经成为了我国行业发展速度中最快的行业之一。但是与其发展速度向匹配的法律法规却没有跟上快递行业的发展速度,目前我国针对于快递行业的法规《邮政法》还仅局限于传统快递业的制约,对于新兴的网络时代快递行业中出现的新问题仍存在一些空白区。

1.网购时代快递行业遇到的主要纠纷

随着网络购物成为人们消费的主要渠道,快递行业在我国迅速发展,大大小小的快递企业犹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崛起。但是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伴随而来的快递纠纷也日益增多,主要纠纷主要体现在货物的丢失与破损、快递速度不快、快递行业的霸王条款等。

(1)货物丢失与破损

在传统快递运输中,货物丢失与破损现象极其少见。因为传统快递是由邮政系统统一运输,邮政系统运营正规、管理严格,能够确保消费者权益。但是随着网购的兴起,大大小小的民营快递公司迅速增多,对于人员的管理及货品的管理都不严格,这就导致快件丢失、破损问题非常的多。根据统计因快件丢失、破损的法律纠纷占据快递业纠纷的40%-50%。

(2)快递速度不快

快递运输速度一直没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定,这主要是因为货品在运输过程中遇到的突发事件较多,譬如航空快件因天气原因不能快速运输、因为交通问题不能快速运输等,这就导致快递运输速度慢的投诉成为了快递行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3)快递行业霸王规则层出不穷

由于快递行业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行业标准,各个快递企业都根据自身利益在快递运输中制定了规避企业风险的霸王条款。主要包括货物丢失赔偿条款,如果消费者对货品不保价只能够按照快递运费得2-3倍赔偿;先签单再验货条款,快递人员要求消费者在收到货物后先签单据收货后才能验货,这就规避了货物损坏快递赔偿责任等。

2.网购时代快递业相比传统快递业存在的法律问题

(1)“先签字后验货”的规定

“先签字后验货”已经成为了快递行业不成文的规定,一些快递企业网购服务标准中也将“先签字后验货”进行了解释。然而,传统快递行业根据我国邮政《快递业服务标准》规定的快递服务人员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主动义务告知收货人当面验收,确定无异议后确认签收。现实情况下,网购时代下的各个民营快递企业只要求消费者对包装情况进行验收,对货物内容不做管理,这已经严重的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2)“快递延误不赔”的条款

网购时代快递企业之所以能够迅速兴起主要是因为其发货速度快,主动上门取件、送件。快递企业为了迅速抢占市场,同时减少运营成本,因此大部分快递企业采用加盟合作的方式拓展快递业务。由于人员的管理和快件的管理都是由加盟商自行处理,导致了快递管理不规范,快件延误送件问题成为快递行业的主要问题之一。根据邮政行业消费者投诉受理中心统计,针对快递延误的投诉占所有投诉的87.1%。传统快递业根据《快递业服务标准》规定,遇到快件延误的情况,“快递企业应免除延误件的本次服务运费。如果因延误导致所发商品失去价值造成损失,快递企业应按照快递丢失或者损害进行赔偿”。而目前民营快递公司提供的快递单为格式合同。快递公司通常以“顾客须知”的方式,利用消费者容易疏忽的心理,或者在服务中未做相应的限制内容的提示,或是利用较小的字体让消费者难以注意而接受某些隐形的霸王条款。

(3)关于未保价赔偿的霸王条款

在快递公司快递单背面的条款中关于未保价赔偿通常都会有快递公司的单方面培养规定:“未保价运输,出现货损,货失时最多按货物运费的10倍赔偿”。经过调查目前多家快递企业进行对比,最高的一家快递公司的标准为20倍。快递公司一般未对消费者主动提醒、询问是否保价,只是在快递托运单上注明了此项。然而,了解保价内容属于消费者的知情权,快递企业应当自觉履行告知义务。此外,快递公司规定,走航空路线的不得保价。那么对于任何交付快递且走航空快运路线的托运人来说,都面临着巨大的风险:不管货物是不可抗力非人为因素的毁损灭失,或者是人为因素的故意占有,托运人都只能拿到百余元的赔偿款,这显然是不合理的规定。

三、网购时代快递业存在问题的解决之道

1.市场调节和政府监管

建立有利于我国快递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快递业政策法规应具有前瞻性,清理和修订已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市场调节方面,对现有的快递产业政策进行调整,对违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业垄断、市场分割政策逐步废除,努力建设统一开发、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现代快递市场体系。规范快递业市场行为,建设快递服务质量标准及行业规范。加强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力度,对快递企业进行考评,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交通部等对快递业市场、物资集散地、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进行统筹规划,重视快递业信息体系的建设,搭建公共信息平台,及时跟踪快递业各个环节的执行效果,有效控制和全程管理。

2.建立行业协会,完善行业管理

发挥快递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尽快培育出完善的、职能健全的快递行业协会,促进商业、、物资、运输、外贸等行业协会中各物流专业委员会之间的合作,以尽快形成全国性的快递行业组织;赋予快递协会一些职责和权利,在制定和推广快递行业标准、快递教育规范、快递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等方面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3.整合民营企业资源,促进良性竞争

民营快递企业作为快递行业新型崛起的力量,仅仅经历了短短十几年,就从良性竞争进入过度竞争甚至到恶性竞争。此种现象的产生,源于快递行业准入门槛不高,无序竞争及缺乏有效政策指引所致。行业过度竞争和恶性竞争集中表现在:一是市场多集中于供大于求的市内快递和城际间的快递,而对占快递业务比重较大的国际快递渗透较少,造成行业竞争结构的不平衡;二是由于行业壁垒低,投资少,从业人员素质要求不高,新增企业大量涌现,导致供过于求;三是无序价格竞争经营上的短期行为以及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的淡薄,导致整个行业存在过度的低水平竞争。因此,利用法律约束整合民营快递企业资源,构建诚信服务体系,降低快递纠纷投诉门槛,促进快递业良性竞争。

4.保险业和快递业互利共赢

我国快递延迟纠纷的问题解决借鉴航空企业的航空延误险,设立快递延迟保险。航空延误险规定:航班晚点4小时以上,安排休息场所,在原预定航班离站时间后4-8小时(含8小时)内成行,还要向旅客提供价值30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人民币200元;在8小时以后成行的,向旅客提供价值450元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人民币300元。另外在购买机票保险时,若买了航班延误险,则可获得300元(延误4-8小时)或600元(延误8小时以上)的现金补偿。快递延误虽然不能像航空企业那样有详细的赔付标准准则,但是如果客户在发货前购买了快递延迟险,可以根据客户的保价金额进行相应的赔付。当然这需要快递企业与保险公司进行详细的沟通与合作确定详细的执行准则。

由于快递企业数量远远超过我国航空企业,在快递企业的管理中除了要加强行业的自律性之外,还要增强行业协会的监管力度,行业协会要制定统一的行业管理细则。我国目前已经于2013年3月1日执行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该办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其中企业应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快件(邮件)的投递,执行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执行。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时,快递企业应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赔偿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参考文献:

[1]许巍.快递服务质量有法可依[J].中国质量报,2008(8)

[2]颜梅生.遭遇快递纠纷,消费者怎样维权[J].经济参考报,2011(2)

[3]丁海防.对快递法规与标准教材编写体系的解读[D].新课程研究?高等教育,2009年第4期

第4篇:快递行业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法社会学;快递;规范化。

一、快递行业的兴起。

(一)快递的定义。

世界贸易组织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第一次指出“快递服务”是一种有别于国家邮政的提取、运输、投递服务,并将其划为通信服务行业。①我国2012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则将“快递”这一概念简化为“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服务”。②。

(1)快递与物流的关系。

物流,是指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际流动过程,即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装卸、搬运、储存、盘点、包装、配送、流通加工、订单管理、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的运输方式。据此定义,可以分析得出:快递产业是物流的一个子行业,确切地说,快递属于“精品物流”。从本质上来说,快件(包裹和文件)的传递,就是实物流通的一种形式。快递与物流之间是一种“从属”的关系,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依存。

(2)快递与邮政的关系。

快递与邮政是两个不同的业种,但两者之间存在着业务上的交叉。快递与邮政存在一定差别。首先,两者服务的业务性质不同,国家给予的财政保障和各种优惠措施也存在差异。其次,两者在业务上提供的服务范围也有所不同。但是,由于快递领域存在着客观的市场需求和相应的利润空间,各国邮政部门纷纷将业务延伸到快递产业,将快递作为拓展新业务的领域。在快递服务领域,邮政企业是以市场竞争者的身份进入市场的,遵循的是市场经济原则而不是邮政普遍服务原则。

(二)快递行业在我国。

快递产业最早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初的美国。20世纪后半期跨国公司的大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世界经济的运行方式,形成了一种与全球化经济相对应的企业组织形式。经济全球化推动了产业地域分工,国际贸易增长迅速,提高了快递产业的需求,对快递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快递行业得以在这一时期开始了它蓬勃发展之路。到20世纪末,DHL、UPS、FedEx、TNT这四大跨国快递公司的业务网络已建立得比较完整、健全,网络覆盖了水路、公路、铁路、空运等全部的运输方式。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对外运输公司与日本株式会社联合在中国创建了第一家快递服务企业,实现了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快递行业从无到有的转折。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发展,我国的快递行业已然成为第三产业中相当重要的服务产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快递行业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企业投资火热,市场竞争激烈,为我国快递行业的转型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一些大型的电商企业或纷纷与物流企业加强战略合作,或加快开发物流平台,带动了快递业的发展壮大。但随之而来的肯定背后也同样裹挟着非议,快递行业也开始步入它迷茫、徘徊的时期。

(一)服务品质之惑——以“双十一”爆仓现象下的快递服务为例。

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平台和依托于电子商务模式所建立起来的电子商务企业已经不再是几年前的几支独秀,而是呈现出了一种“井喷式”的发展和激烈竞争。

这种商业上的竞争促使许多电子商务大鳄开始着手实施新的营销模式来吸引更多的稳定消费者和实际成交量,在这些新营销模式之中最为成功的案例无疑是阿里巴巴旗下淘宝网和天猫平台在2011年11月11日展开的“双十一对折促销活动”,并后续被其他电子商务企业于2012年多个时间段成功复制。

像“双十一”促销活动这种新营销措施对快递行业带来的直接影响便是突然间的快件数激增,超过了快递服务平时可承载服务的限额,从而使大量快件滞留在始发站或者中转站之中。这也使许多在平日里并不凸显、屡屡成为漏网之鱼的服务问题在这种极端的服务条件之下瞬间放大,申诉和纠纷数量大增,消费者对快递服务质量的要求和快递企业愿意付出的服务质量之间矛盾丛生,差距渐大。

(二)快件安全之惑——以圆通快递为例。

“11月19日,中国航空运输协会(简称中国航协)开出了近年来最大的‘罚单’。中国航协在其官网上贴出了一份《关于对上海圆通速递有限公司的处理通告》,称10月22日南航CZ6524航班在大连落地后发生货物燃烧事件,其中圆通未对其托运的两宗含锂电池的货物按照操作规程验货、分类,导致谎报为普通货物的危险品交运航空公司,严重影响飞行安全,性质十分严重。 按《中国民用航空运输销售资格认可办法》,航协注销了圆通速递有限公司的二类货运资质,并要求各航空公司终止与其货运销售企业合作,不承运其揽收货物。”这不禁使我们发问,我们的快件到底安全不安全?

维护快件安全是全球快递企业都普遍面临的一个问题。相比较而言,UPS、联邦快递等国外快递企业在快递揽收中均较为严格,比如发货人自报货品、快递员验货、快递公司自检等;对于违反规定的客户、企业,都将记入诚信“黑名单”。与之相反的是,国内绝大多数的快递企业在收件和中转之时并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检验措施,即使快递企业内部章程中有所要求,但大多数企业在实际操作之中却仅仅选择“抽检”甚至选择“视而不见”。

(三)快递监管之惑——以《快递服务》国家标准的实施情况为例。

2012年5月1日刚刚实施的《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对许多容易发生快递纠纷的问题予以了明确。标准首先明确快递服务时限以及彻底延误时限问题,标准规定了同城快递、省内异地快递、港澳台及国际快递的服务时限,如同城快递24小时、国内异地快递72小时等;同时还规定了彻底延误时限。其次,对于快递服务环节之一的分拣,增加了其操作细则,如分拣时,工作人员应分区作业,文明分拣。此外,对于检验和签收的先后顺序,此次标准也做出了具体化规定:对一般快件,规定若外包装完好,收件人应先签字确认;若外包装出现破损,则可以先检视内件再签收。

但从调查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总体而言,不管是消费者还是快递企业对新实施的国家标准都知之甚少,在使用和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之中依旧是遵从旧规为多。

 

 

四、快递行业规范化构想的提出。

(一)规范化的具体含义。

在普遍概念中,规范化是指在政府或者其授权者的主导之下将某项原本相对自由、松散、无规则的事物用强制力加以保证、规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过程,具有统一、普遍、严谨的特征。但我们同时必须注意到,“规范化”改革的构想在这里是具有一个体系的,也是基于快递行业的逻辑组成从快递市场准入、快递运行流程、快递监督管理三个层面组成的“快递行业规范化体系”。在这里提出“快递行业规范化”改革的构想是指希望通过相对科学、统一、规范和强制力的具体标准化改革建议,起到在低成本、高效率、简单易行的完善理念下对快递行业的未来发展带来明示作用、矫正作用、预防作用以及最终维护秩序的作用。

(二)法社会学的视角。

法社会学是一门法学与社会学的交叉学科。其相对于法学而言,主要强调的是对社会关系中的法律现象和法律关系进行研究,以合法性为标准,看人们的社会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现行的法律规则为天枰对社会关系进行衡量、规范与调整。对社会学而言,法社会学更倾向于把人们实际生活中的法律现象进行调查分析和归纳,把重点放在法律在社会中的运行规律。快递行业的规范化问题正符合法社会学调查的基本规律,从法社会学的视角出发,也能更全面清晰地分析这个问题。

五、快递行业规范化体系构想。

(一)快递市场准入。

快递企业的服务资格作为迈入快递服务的第一步,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对于拥有不同实力的企业,对其业务范围与经营模式做出一定的限制,设置一定的行业标准和资格评价标准来对快递企业进行审核,只有具有一定服务条件的快递企业才能提供某项具体的快递服务,并对拥有不同资质的快递企业做出精准的业务范围区分,这将有利于促进整个行业更趋合理化的运营。据此,我们提出了快递企业分层规划的建议。快递企业分层规划主要由企业实力评定和服务评定两部分组成。企业实力评定从企业的经营收入、资金投入数、自营网络范围、硬件设施匹配等方面对参评企业进行评定;服务评定主要从企业年投诉量、投递准时率、信息服务、员工素质等方面对参评企业进行评定。分为甲类和乙类两大类。甲类快递企业和乙类快递企业的具体划分标准选用思路可参考以下几点:

(1)年总投入/收入比例。

(2)网点分布数量。

(3)基础设施方面:快递业务员合格率;各网点仓库平均占地面积。

(4)服务质量要求:年度快递投诉率;投递准时率;快递信息服务提供情况。

(二)快递运行流程。

从法律意义上讲,快递单是明确消费者和快递企业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文本,其内容条款直接影响到合同属性和发生纠纷时的责任归属等问题。但是当前不同快递企业提供给消费者的快递单虽然看起来大同小异,但合同条款内容却大相径庭。所以我们建议设立“规范化快递单”制度,所有快递单均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监制,针对“代签”、“快件保险”、“违约责任”、“证据保全”等问题予以明确,以便有效避免纠纷和争议。

此外,我们建议设立“快递交寄密封标识”制度,这种方式从法学的角度来看即是对快递服务双方主体的一种交付完成,也是快递运输过程的起始,明确了快递企业在接受货物之后对货物品质的认可和对快件安全合约的承诺。收件人在签收快递时,如发现密封标签存在破损,可以拒收并进行证据固定。

同时,配合引入“特殊快件注意标识”,要求交寄特殊快件时,在快递单指定位置粘贴不同种类的“注意标识”,一方面能够让快递工作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最快最正确的操作,通过标识的提示确保在快递分拣、运输过程之中能够使快件在一个相对理想的安全环境之中最后顺利到达收件人手里,提高快递服务流程的顺畅度和快递服务流程中的安全性;另一方面,每一个快件标识都代表着一条特定的快递服务协议,都意味着快递企业在服务过程之中承担了特定义务,从而进一步明确在服务领域的快递法律关系。

(三)快递监督管理。

针对因快递业务引发的纠纷调处问题,在结合快递行业现状和规范化改革思路的同时,创新提出了“先行赔付及保障金制度”与“网上仲裁”两种解决方案来监督管理并保障快递行业的有序发展。

所谓快递行业先行赔付制度,是鉴于快递纠纷发生之时,消费者请求赔偿难以实现,并且在规定时限内仍旧得不到企业合理解决与赔付时,消费者可以直接向快递行业协会提出损失赔偿,然后再由快递行业协会对快递企业进行追偿的一种救济监督方式。而这一先行赔付制度的改革建议也相应地要求快递行业协会能够在邮政主管部门的授权下,架构出一种“赔付保障基金”的模式,推行快递企业严格会员制,具体操作即是由各会员快递公司向快递行业协会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资金,建立先行赔付基金。一旦快递行业协会受理消费者合理申诉后,该保证金可作为快递行业协会组织调查组或者专家组进行调查、评估、问责和代快递公司先行赔付的资金,最后又归结由快递行业协会与快递公司结算清偿。

在除却传统一般意义上的仲裁庭仲裁之外,一种新的仲裁模式也在试图影响和便利仲裁程序,扩大仲裁范围,即目前我国已在电子商务领域开展网上仲裁模式。

网上仲裁的优势在于其本身的出现就顺应了电子商务和网络购物平台的发展,而电子商务和网络购物的服务流程又与快递行业密切相关,这种先天的优势使网上仲裁在超越电子商务领域之外可以对快递行业中发生的纠纷提供途径上的多元化和在协议磋商时的便利性。网上仲裁使快递纠纷能够在较短时间、有限成本的前提下得到最为公正、合理、有针对性的明确裁决,促进快递行业在监督保障方面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成果反馈。

六、结语。

在社会之中没有一个行业是孤立存在和发展的,快递行业同样也是如此。不管从发展起步还是未来的转型改革,快递行业的一举一动都将注定牵动着无数相关行产业观察业。快递行业规范化体系的提出,为快递业的发展与延续创造了一个新的方向,对新的快递服务模式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一种可行性的规划。利用标准规范对快递业的正确引导将促进其在我国长足健康的发展。

注释:

①《服务贸易总协定》中对快递服务(CPC7512)的定义如下:“除国家邮政当局提供的服务以外,由非邮政快递公司利用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提供的服务,包括提取、运输和递送信函和大小包裹的服务,无论目的地在国内或国外。这些服务可利用自有或公共运输工具来提供。”

②参见《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GB/T 27917.1—2011),基本概念2.1。

参考文献:

[1]李力谋,乔桑。快递实务[M].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05.

[2]国家邮政局快递职业教材编写委员会。快递服务法规解析[M].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12.

[3]徐希燕主编。中国快递产业发展研究报告[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4]国家邮政局标准制修订项目组。征求意见稿<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编制说明,2010年1月。

[5]国家邮政局标准制修订项目组。<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批准,2011年12月。

[6]李乾坤,张婷,窦曼曼。我国快递市场行业规范分析[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2(8)。

[8]史泉。快递服务中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律问题研究[J].

济宁学院学报,2012(2)。

第5篇:快递行业的问题范文

每天,快递车辆穿梭于城市的各个角落,加速了邮件的送达,但他们可能是“客货混装”的非法车辆,可能是打着“中国邮政”招牌的邮政速递物流(EMS)车辆;

每天,数以万计的网络购物快件投递到千家万户,便利了大众的生活,但收寄验视制度却往往被忽视……

快递行业忙碌的每一天,可能牵动着整个上海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伴随着信息化时代脚步的加快,人们的生活、生产愈来愈离不开快递行业;快递行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支柱产业之一,也正成为推动上海总部经济形成的新抓手。而与此同时,快递行业也面临着种种问题,如何通过立法手段,使其健康有序发展,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为此,市邮政管理局委托市立法研究所,共同成立“上海市邮政业立法若干问题研究”课题组,开展了立法前期调研。今年,《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办法》已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正式项目,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立法体例,本市地方性法规也将同时把邮政普遍服务和快递行业纳入其中予以规范。对于如何规范快递行业的发展,社会各界声音各不相同,对一些焦点问题存在不少争论。

焦点一:如何解决快递车辆进城难问题?

快递车辆进城难问题是目前限制快递行业发展的首要问题之一。究其原因,一是本市对货运车辆采取限制入城时间的方式;二是由于载货车想要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通行证比较困难。快递车辆为保证每天配送要求,不得不采用客车载货的方式,这样“客货混装”显然违反了交通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对此,交通管理部门也表示无可奈何,大量的“客货混装”现象不可能完全不管,但如果一一扣留肯定将导致快件大量囤积,影响市民工作和生活。

有关人士认为,与其让快递行业这样违法操作,让执法部门无可奈何,不如在地方性法规中将其规范下来,为快递服务车辆核发专用通行证,并加强监管。比如可在法条中规定:快递企业运输快件的车辆应当符合《快递服务车辆标准》的要求。经邮政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审核批准,可办理快递服务车辆专用通行证。《快递服务车辆标准》和快递服务车辆专用通行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邮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焦点二:收寄验视如何应对网络购物带来的新挑战?

交通部2008年颁布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对用户交寄的信件以外的快件,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当场验视内件,当面封装。用户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该规定中,对于不予收寄的快件,快递企业一般会退回给寄件人。但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网络购物的日益盛行,该《办法》所规定的收寄验视制度可能面临新的挑战。例如,传统的收寄验视制度应建立在寄件人与收件人不同一的情况下,而网络购物中大量存在着寄件人与收件人同一的情况,此时如果收件人不予验视,快递企业将面临难以处理的局面;又如,网络购物中经常碰到他人代收、代签快件的情况,此时验视制度就难以执行,若没有合同明确验收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旦出现货品不合格需退换,收件人和商家的争议将陷入窘境。

因此,有关专家认为,本市立法中对于网络购物的特殊快件,应当与普通快件相区分,作特殊规定。例如: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客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寄件人(商家)签订合同,明确快递企业与寄件人(商家)在快件投递时验收环节的权利义务关系,并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验收服务;寄件人(商家)应当将验收的具体程序等要求以适当的方式告知收件人,快递企业在投递时也可进行口头提示;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国家邮政管理部门对快件验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焦点三:是否应当规定快递实名制?

前不久,广东与浙江发生邮包爆炸事件,成为社会呼吁快递实名制的重要由头。本市制定邮政业地方性法规,出于对寄递安全的考虑,是否应当规定快递实名制,也成为立法中的焦点之一。但是,课题组经过调研发现,快递实名制知易行难,可能会流于形式。

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浙江绍兴已实行快递实名试点,虽然对弥补安全漏洞有一定成效,但是由于时间尚短,效果有限,涌现出合法性、效率等诸多棘手问题:首先是国家法律并没有赋予快递员查验身份证件的权利;其次,快递物品的安全是快递企业和政府的责任,如果以确保安全的名义,把责任转嫁到消费者的身上,难免有些牵强;更重要的是效率和企业利益的问题,快递员是以计件方式计算工资报酬的,增加收寄工作的程序将降低工作效率,难以被快递员接受。

尽管有传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将于201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或将规定快递实名制,但据了解,该标准将严格规定开箱验视制度,而非实名制。

对此,一些快递业内人士指出,保证安全还在于企业严格执行开箱验视制度,将不安全因素在源头上进行封堵。至于快递实名制,目前可能还不具备条件,但应当成为快递行业未来发展的方向。地方性法规中不宜对实名制规定得过于细致,采取由政府、企业逐步推进,社会舆论共同推动的方式,或许更为有效。

焦点四:如何实现快递行业“同业同策”?

“同业同策”是民营快递企业普遍关心的问题。为了实现邮政政企分开的改革目标,上海对邮政体制进行了相应的调整。2006年9月6日,上海市邮政管理局成立,由其作为政府部门监管整个邮政行业。2007年2月26日,上海市邮政公司正式成立。2008年1月18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分行成立。2010年6月29日,上海市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EMS)成立。这标志着上海邮政企业全面实现普遍服务和竞争性业务分业经营,邮政体制改革基本完成。但作为竞争性业务的邮政速递物流,由于历史沿革的关系,并没有与邮政公司完全区分开来,特别是在邮政车辆、邮政标识使用方面,邮政速递物流公司一直沿用“中国邮政”标识,并与邮政公司一样使用公众熟识的绿色运邮车。这使得民营快递企业在业务竞争上处于天然的劣势地位,“同业同策”的呼声不断高涨。

第6篇:快递行业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快递;委托;加盟式快递;行业规制

一、 引言

快递服务是指“快速收寄、运输、投递单独封装的、有名址的快件或其他不需储存的物品,按承诺时限递送到收件人或指定地点、并获得签收的寄递服务”。《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指出“快递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随着我国经济特别是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快递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增长。但是,快递业在高速成长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许多问题,比如配送服务水平低劣、包裹丢失、野蛮分拣等等。为此,国务院及各部委多次印发指导文件,但快递业的服务水平依然难以令消费者满意。

为了促进我国快递服务质量的提升,学者们对快递行业的治理问题开展了一些研究,这些研究可以分为快递企业内部治理(微观层面)和快递行业规制(宏观层面)两个层面。由于相关研究涉及的主题和采用的研究方法较多,为方便后续研究的开展,本文试图从以上两个层面(微观和宏观层面)对我国快递行业治理问题的相关研究进行梳理,并对未来研究进行展望。

二、 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

我国快递行业治理相关的研究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是总结我国快递业现存问题及应对策略,这类研究兼有定性和量化实证研究;二是委托理论在物流业或快递业的应用研究,该类研究使用委托理论寻找优化物流(或快递)企业与需求方或供应方之间的契约关系的途径,或是探讨如何优化物流(或快递)企业的内部契约,属于前面提到的微观层面的研究;三是如何规制和监管快递行业,属于宏观层面的研究。

1. 快递业现存问题及对策。根据现有文献,我国快递业存在的问题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一是大多数民营快递企业采用了特许加盟模式,而不是直营模式。而特许加盟模式劣于直营模式,会对我国民营快递服务质量带来负面影响;二是快递服务同质化,恶性竞争或者说价格竞争激烈;三是快递企业员工的素质较低;四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邮政专营范围界定过宽;五是监管不到位,多个部门(如邮政、交通、工商等)均可监管快递行业,但结果却造成了实际上的监管缺失;六是消费者网络购物信息泄露,这也是近期各界较为关注的问题。前三个问题都属于企业内部治理问题(微观),后三个问题属于行业规制问题(宏观)。如何克服或解决这些问题?相应的对策包括:一是改变现有的特许加盟模式,逐步转为直营,或者重构总部与加盟网点之间的利益分配规则(即优化总部与加盟网点之间的委托合约),现阶段要求快递企业放弃加盟模式不太现实,但可以优化其内部的委托合约来提升其服务质量;二是差异化快递服务,放弃简单的价格竞争,树立和强化品牌意识;三是加强人力资源管理,进行专业培训,从而提高相关人员的服务水平;四是加强行业治理,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行业的监管主体。

2. 委托理论在物流业或快递业的应用研究。委托理论是研究物流或快递业有关问题的一个重要方法,由于快递业从属于物流业,加之快递业的独特性还未引起广泛的重视,因此相关文献主要集中于对物流业的研究,特别是第三方物流。相关文献根据委托方和方的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研究物流需求方与物流公司(或快递)之间的委托关系;二是研究物流公司(或快递公司)与物流分包商之间的委托关系等。根据研究目的或要解决的具体问题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关于监督和激励机制的设计;建立合作与信任机制及其影响;引入新变量并考察其对委托关系的影响;委托风险的揭示与防范等。

(1)监督和激励机制的设计。Wei Shi Lim(2000)通过建立一个第三方物流委托模型(包括一个物流外包方和一个物流服务商),在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研究委托人(物流外包方)面临的激励机制设计问题。曹玉贵等(2007)也进行了类似的研究。田宇等(2005)采用二层规划方法,研究第三方物流如何选择最佳的激励机制以防范物流分包方的道德风险,同时又能激励其提高努力程度以实现共同利益最大化。王勇等(2006)研究第四方物流的努力程度给第三方物流绩效带来的激励影响,研究发现两者有正相关关系。杨福堂等(2006)针对非对称信息条件下第三方物流企业可能发生的道德风险,研究物流外包方如何制定最优的激励机制。

具体到快递配送服务领域,Candace和Alexandra(2007)分析了如何优化快递服务合同以实现帕累托改进。由于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过程中的委托问题的文献开始出现(夏向阳等,2006;郭军升,2012)。进一步深入企业内部,冯文财等(2011)深入探讨了如何激励物流企业内基层工作人员的问题。

(2)建立合作与信任机制及其影响。李新宇等(2008)构建了一个第四方物流(委托人)和第三方物流(人)组成的委托关系,研究第四方物流支付给第三方物流物质报酬和非物质报酬的情形下,双方共享知识(包括隐性和显性知识)的问题,结果表明报酬激励系数与共享知识呈正相关等。何丽红等(2008)研究了物流外包活动中影响各方彼此信任的因素,并为如何建立信任机制提供了相应对策。尤建新等(2012)假设一个信息共享同时需求随机的情形,研究由上游的供应方、第三方物流、分销方构成的供应链协调问题,结果表明收益分享机制能使供应链整体收益实现帕累托最优,并能激励第三方物流公司提高努力程度。

(3)引入新变量并考察其对委托关系的影响。谢天帅(2009)将定价方法与道德风险防范结合起来,参考第三方物流行业的平均服务质量和平均收费水平,设计了一个固定报酬外加奖惩的付费形式,从而解决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第三方物流企业的道德风险问题。唐志英(2013)在假设物流分包商“过度自信”的条件下,引入客户满意度这一变量,研究表明分包商的过度自信与客户满意度可促使分包商改进服务水平,并增加集体收益。卢安文等(2015)引入顾客对物流服务水平的满意度这一变量,考察其对物流服务集成商和分包商之间的委托关系的影响。

(4)委托风险的揭示与防范。刘志学等(2003)研究了信息不对称情形下物流外包方如何规避反向选择的途径。彭玉兰(2004)研究了企业外包物流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特别是因为委托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问题。王汝志(2008)分析了第三方物流企业与合作伙伴、物流需求方之间因为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等问题,建议通过建立第三方物流联盟、并购、纵向联盟、分享信息等策略来应对。

(5)其它。刘志学等(2003)分析了物流外包过程中外包方所面临的激励成本、风险成本、总成本等,相比于信息对称的情况,信息不对称情形下物流外包方所面临的成本将会更高。唐志英(2013)的博士论文系统研究了下面的几个主题,即如何激励第三方物流联盟的协同创新活动,针对物流分包商的过度自信设计激励机制,基于顾客满意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创新机制的设计,分包商承担外部业务时的激励机制设计等。

3. 行业规制的相关文献。新《邮政法》、《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我国快递行业的监管法律基础。刘倩(2012)指出快递行业监管应实现以下几个目标,统一规范的快递服务标准,保障以及促进提高快递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在有效维护快递市场秩序的同时促使快递市场开放以及公平竞争等,这一论述为研究快递行业规制问题提供了一个基本框架。

(1)快递行业的准入制度是许多研究者关注的焦点问题,因为有研究认为过低的行业准入标准是导致快递服务质量低劣的原因之一。贾玉平(2015)认为应坚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制度,不应对注册资本金进行宽松化改革。赵书亚(2015)认为应合理划定邮政专营权范围。(2)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一些研究围绕着快递服务格式合同(格式运单)展开,特别是格式合同中的保价条款、免责事由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李宝洪等(2012)提出建立听证制度,完善快递协会职能,评星定级制度,增设先行赔付、小额诉讼与公益诉讼程序等以达到规制快递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减少消费者维权成本的目的。(3)廖宇羿(2012)梳理和分析了适用于解决快递延误纠纷的法律条文,并详细介绍了自力救济和公力救济的具体形式。(4)快递服务质量缺乏一个明确的评定标准可能是造成纠纷的重要原因,现有的研究一般以SERVQUAL模型量表为基础构建快递服务质量指标体系,孙军华等(2010)设计了由24个指标构成的中国快递服务质量评价体系,通过调查研究和探索性因子分析,发现快递服务质量主要包括过程质量、结果质量和企业形象三个维度,在此基础上建立了服务质量的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另外还有研究者开发了物流服务质量指标体系。(5)国外快递业规制的经验也很值得借鉴,一些研究总结了美、英、德、日等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治理快递业的经验。当然,以上的部分研究的时间比2012年版的新《邮政法》还要早,不过仍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三、 研究展望

导致我国快递业服务质量低劣的原因既有微观层面的快递企业内部治理不当,也有宏观层面的快递行业规制欠缺。未来的研究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 继续总结我国快递行业服务质量低下的原因。虽然本文已经在这方面作了一些尝试,但还可以进一步深入挖掘。

2. 优化加盟式快递企业内部的委托合约。加盟式快递是快递行业的主流业态,且消费者对加盟式快递抱怨更多。加盟式快递企业对其派件和收件的激励缺失或不足,这是现有文献没有研究过的。可以在深入企业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构建相应的委托模型,分析模型现有的不足之处,提出优化方案。

3. 快递行业规制。宏观层面的快递行业规制涉及的主题较多,经过梳理,以下几个主题可以作为未来研究的对象:(1)快递行业的准入制度。这一领域的争议集中在应提高准入门槛还是降低准入门槛。(2)快递服务格式合同(格式运单),特别是格式合同中的保价条款、免责事由的合理性和合法性。(3)维权成本与二阶囚徒困境。要想快递企业不敢损害消费者a的权益,必须使消费者a有激励去维权,这意味着消费者a的维权成本要小于维权所得,这可以称之为求助于法律性质的第三方;还可以求助于非法律性质的第三方,就是说即便消费者a的维权成本很高,但如果其他消费者(如消费者b)有激励去抵制该快递企业,不再购买它的服务,则快递企业从长期重复博弈的角度来看,它也将不敢去损害消费者a的权益,即实现“联合抵制”。但是,快递市场较为特殊,难以形成联合抵制,从而导致二阶囚徒困境问题。(4)建立快递服务质量评价体系。从宏观监管层面来看,缺少一个简单易行的快递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可能是导致快递市场服务质量混乱的要因之一。

四、 结语

本文梳理了与快递业有关的政策法规,提出应从微观(企业内部治理)和宏观(行业管制)两个方面来对快递行业进行治理。目前国内外的相关研究主要可以分为三类,即归纳总结我国快递业现存问题及应对策略,委托理论在物流业或快递业的应用研究(微观),如何对快递业进行规制监管(宏观)等。显然,我国快递行业的重要性与日俱增,但其相对于物流业的独特性还未引起足够重视,比如其零售、分散的性质,以加盟制为主的模式从而导致管理的松散和服务质量的低劣(相比于国外的直营模式)等特点,这从委托理论在物流业或快递业中的应用研究中可以看出。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关于微观层面的快递企业内部治理的文献回顾只搜集了委托理论在物流业或快递业的应用研究,也就是说研究快递企业内部治理问题除了委托理论应该还有其它的理论或方法,希望后续的研究对其补充完善,以更全面地展现快递企业内部治理的研究现状。

参考文献:

[1] 侯丹.中国民营快递企业核心竞争力研究[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学位论文,2010.

[2] 李冠艺,徐从才.互联网时代的流通组织创新―基于演进趋势、结构优化和效率边界视角[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6,291(1):5-11.

[3] 殷青伟,朱永跃.基于人力资源管理视角的民营快递企业服务质量改进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1,(19):158-161.

[4] 陈修齐.基于长尾理论的民营快递业云物流模式研究[J].东南学术,2012,(6):79-87.

[5] 曹光柱.从DDS快递倒闭看中国民营快递业的发展[J].科技管理研究,2011,(18):132-134.

[6] 杨永芳,王道平.民营快递企业的发展对策研究[J]. 预测,2011,30(2):71-76.

[7] 袁红清.网络购物与配送业务的成本与服务的权衡――基于民营快递公司的案例分析[J].工业技术经济,2010,29(4):14-17.

[8] 王道平,杨永芳.民营快递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研究[J].北京社会科学,2010,(4):37-42.

[9] Liu Xiaohong.China-based logistics research: a review of the literature and implications[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hysical Distribution & Logistics Management, 2014,44(5):392-411.

[10] 曹玉贵.不对称信息下第三方物流中的委托分析[J].管理工程学报,2007,21(2):74-77.

[11] 田宇,杨秀苔,熊中棺.基于二层决策的第三方物流分包合同设计[J].重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5,28(5):139-142.

[12] 王勇,罗富碧,林略.第四方物流努力水平影响的物流分包激励机制研究[J].中国管理科学,2006,14(2):136-140.

[13] 杨富堂,完世伟.委托――关系下第三方物流中的激励机制研究[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6(3):104-107.

[14] 夏向阳,王磊.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服务的委托问题[J].商业研究,2006,(12):161-163.

[15] 郭军升.零售电子商务第三方物流的激励模型[J].统计与决策,2012,(15):184-188.

[16] 冯文财,徐庆,夏青.委托理论的物流公司装卸工人激励机制[J].吉林大学学报(信息科学版), 2011,29(5):457-463.

[17] 李新宁.第三方物流与第四方物流知识共享激励机制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08,(1):184-186.

[18] 何丽红,李丹.基于委托理论的物流外包信任机制研究[J].统计与决策,2008,(18):182-184.

[19] 尤建新,劳水琴.涉及第三方物流服务质量的供应链协调[J].同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40(9):1422-1427.

[20] 谢天帅.第三方物流服务商道德风险的防范[J].系统管理学报,2009,18(2):137-141.

[21] 唐志英.基于委托理论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创新激励机制设计[D].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学位论文, 2013.

[22] 卢安文,荆文君.考虑客户对服务质量评价的物流服务供应链激励机制研究[J].商业研究,2015,(1):166-174.

[23] 刘志学,许泽勇.基于非对称信息理论的第三方物流合作博弈分析[J].中国管理科学,2003,(5):85-88.

[24] 彭玉兰.第三方物流及其风险分析[J].商业研究, 2004,(24):147-150

[25] 王汝志.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委托风险与应对策略[J].工业技术经济,2008,27(11):60-61.

第7篇:快递行业的问题范文

1.快递服务市场迅猛发展。随着电商务的快速发展加快了快递行业的发展,据2013年《中国统计年鉴》显示,快递总量为918674.89万件,其中同城快递达228736.31万件,异地快递量达663736.68万件,国际及港澳台快递量26201.90万件,快递业务收入达14416815.26万元,2012年分别为568547.99万件、131410.21万件、418894.95万件、10553324.22万元。2013年相比于2012年均有所增加。

2.快递业务量结构。自1979年引进快递服务业起,独特的快递市场结构基本形成,包括三大市场板块(国际快递、国内异地快递、同城快递)和三大市场主体(国有、民营、外资快递企业)。以2013年为例,快递三大板块中同城、异地、港澳台的快递服务业业务量分别占全部快递服务量的25%、72%、3%。相比于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快递业得到更好的发展。中国快递业最为发达的地区是广州、上海和北京,2013年快递业业务量达广州为8.05亿件,上海达9.5亿件,北京达8.02亿。

3.快递行业竞争日益激烈。近年快递行业竞争加剧,各民营快递纷纷崛起,与传统快递企业展开竞争。快递行业的竞争无疑将会促进其进一步发展,同时由于准入制度过严,传统快递降低了快递服务质量,束缚了快递行业发展。

二、农村快递市场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网点建设滞后:农村地区快递业务发展滞后已成不争事实,快递公司的布局策略可概括为“主攻大城市、捎带小地方”。 快递网点在大中城市遍地开的,而在偏远乡村快递网点却极为,乡村居民支付高额费用却享受低质量服务现象屡见不鲜。

2.信息技术发展不健全。快递发展与信息技术发展密切相关,基于信息技术为基础的电子商务的便捷与迅猛发展促进了快递行业发展,同时快递服务上门又吸引了更多人网购的欲望,二者相互促进。值得注意的是,信息闭塞的农村并不能享用这种便捷和经济增长的福音,农村快递发展相关的信息技术发展明显滞后。

3.交通运输条件差。交通作为民生发展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始终影响着农村发展程度,新的运输方式的革新如铁路高速化、高速公路网络化,对快递运输业务具有重要的影响。村道路大多崎岖,受自然环境影响较大等制约着快递运输,道路作为快递发展的基础设施,其维护问题始终贯穿快递行业的发展过程。恶劣的道路条件严重制约了网络信息化的发展,制约了快递行业的发展。

三、策略浅析

农村快递存在的上述问题严重制约了快递行业在农村市场的发展,严重阻碍了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农村快递的快速发展将会给政府、企业、农村都带来福音,笔者就相关问题提出相关建设性意见。

1.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促进网点建设。国家着手出台制定适合农村快递发展的相关政策,由相关部门布局农村快递网点建设,形成以市场为核心良性竞争,提高各快递服务质量,真正为农村带来优质方便的服务。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将极大促进农村快递行业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

2.加快农村网络化建设。信息技术作为农村快递行业发展的基础条件,需高度重视,为此相关部门应权力推进农村网络化建设,加大网络化知识宣传队村民进行教育,让村民们了解到网络化的方便与重要性,自觉支持网络化建设。普及网络建设将极大的促进农村快递行业的快速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发展。

3.农村道路建设及维护。道路是快递行业发展的核心载体,农村道路问题更是制约农村快递发展的主要原因,应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道路建设与道路维护应同步展开,为实现高效率的道路建设和道路维护,相应的奖惩制度及相关政策法规应尽快建立健全。有了较好的交通环境,乡村快递才能够快速发展。

4.完善派件设备投入。快递行业发展的基础服务设施是快递行业发展的必要条件,同时高素质、高技能的快递服务人员是快递行业发展的核心力量。农村快递行业发展势必要建立完善的基础设施,组建技能纯属、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的快递员工队伍,完备的基础设施和高质量的员工队伍是农村快递行业发展的必备因素。

四、农村快递行业发展思考

第8篇:快递行业的问题范文

一、电子商务下的快递行业及其派送环节

(一)电子商务下快递行业的现状

近年来,电子商务由于本身的便捷性、灵活性、经济性等的因素,使其一直保持着迅猛的发展势头。消费者已逐渐形成了网络购物的习惯。电子商务的发展仍呈现增长势头,所以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电子商务仍会是快递行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拉动快递行业的发展。

(二)快递服务过程中的派送环节

快递行业的服务过程大致可以分为:快件收寄、快件处理、快件运输、快件处理、快件派送,这五个步骤。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快递派送是电商企业唯一面对消费者的企业形象的体现环节。但是,快递行业服务水平普遍较低,严重影响了电子商务的购物体验。

二、龙洞高校快递派送的模式

龙洞区域内及其周围分布多所高校,形成龙洞内“高校多”的特点。为龙洞带来了大量与网上购物有关的业务,与网上购物直接相关的快递行业也就因此变得业务繁多。在销售旺季,广东工业大学、广东金融学院等几所学生规模较大的高校,一天的派件总量甚至超过一千件。主要快递公司有申通快递、圆通快递、中通快递、韵达快递、顺丰快递等。

三、VRP模型与节约算法

(一)多回路运输问题及VRP模型

多回路运输问题是一种在现实中非常普遍的配送问题,其别对于有大量服务对象的实体。解决多回路问题的核心是对车辆进行合理的安排调度。关于这一问题,Dantzig和Ramser在1950年首次提出了一个相当成功的模型――VRP(Vehicle Routing Problem,车辆路径问题)模型。

(二)VRP模型的多种解决方法

1995年,Fisher将车辆路径问题的求解算法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60年到1970年的简单启发式算法;第二阶段是从1970年到1980年的以数学规划为主的启发式算法;第三阶段是从1990年至今的人工智能算法、智能优化算法等。

四、节约算法在龙洞高校派送的应用

(一)用节约算法计算龙洞高校快递派送的路线

在龙洞,快递公司对学校的派件量在一个范围内变化,可以近似的把快件派送量作为固定值。在符合节约算法的应用条件下,以圆通快递对龙洞部分学校的快递派送进行节约算法计算,作为模拟对象进行计算。

(二)节约算法的派送路线安排对比实际路线安排

龙洞快递派送的模式为分地点分任务,由于学校是快件派送量大、地点固定的派送点,所以快递公司实行分配固定任务的管理方式。只要求派送员完成规定派送点的工作,不同派送点间的工作不存在合作关系。

实际的路线安排方式,8所学校的快递派送任务至少需要8名派送员进行派送工作,而节约算法进行安排的派送路线至少只需4名派送员进行工作。这样可以提高了整个派送过程的经济效益,而且在应对某个派送点突发的派件量激增的情况,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下进行派送间的合作。

快递公司执行直接、简化的派送管理,但派送路径安排不合理,路线行径距离长。节约算法下的路线安排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的调整,但可以直接缩短派送路线的行径距离,提高派送员的工作效率。

(三)节约算法的改进和派送路线的安排

节约算法在计算上不允许派送量的分割,而在路线进行调整的判断条件则是在连接派送点后派送量之和是否超过派送的定额。这样可能会出现的情况是安排的路线派送量未超过额定派送量,但连接任何其它的派送点都会超过额定量,这会使路线安排的效率受到影响。

(四)改进节约算法的派送路线安排的实际应用

第9篇:快递行业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 快递业务 多元化 需求

中图分类号:F252 文献标识码:A

一、消费需求向多元化发展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分别是快递增值服务,品牌的选择和季节性的特殊需求。

(一)快递增值服务需求。

居民收入、消费水平提高,推动了对生活便利性的追求。在此背景下,快递也伴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而迅速发展。而目前网络购物对快递业的服务内容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快递与网络购物具有共生关系。

在去年和前年的双十一时,快递业内对于网商疯狂促销所带来的压力头痛不已,甚至发出了“网商发财、快递买单”的抱怨。但一些快递业者对此具有清醒的认识――中国快递业发展至今,网络购物功不可没。据数据统计,电商平台对快递的依存度达到100%,快递对电商的依存度在50%~70%之间;网购快件占到全国快件总量的58%左右,网购快件收入占到40%左右;85%的网购快件由特许加盟模式的民营快递企业承运。

2、网络购物对快递业的要求在提高。

网络购物的盈利点在于消费者的电商消费,因为为提高消费者的再次购买率。这就要求快递派送员作为电购过程中唯一面对面接触消费者的环节,能够更好地服务好客户,提升服务体验。于是,各种增值服务纷纷推出,例如代收货款、签单返回、到付、代收件、仓储、包装、二次送达、逆向物流等。当只适应传统标准服务的各家快递公司面对电商的这种层出不穷的要求时,往往显得力不从心。

(二)品牌的选择。

以往加盟制快递公司往往不注重品牌建设。对于各公司总部而言,更多地相信依靠产品本身、低价优势、网络广度等硬性特征来在客户之中建立品牌形象。虽然各公司对品牌建设也有一些专门软性的宣传,但通常没有上升到有意识、有目的的品牌营销高度。

然而随着利润率的下降、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快递公司逐渐意识到以往的“无为而治”正在变得不可持续,为扩展市场空间,必须采用一切手段来进行客户营销。这时,品牌营销以及品牌营销所需的市场研究、客户研究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

(三)季节性的特殊需求。

快递行业的订单量呈现出很强的季节性特征。这种季节性分为两种,一种是传统的节假日“五一”“十一”等的影响,另一种是电商对于民营快递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电商通过“店庆”,“双十一”“双十二”等营销活动,推动了网络购物量的暴增。

图(1)

因此很容易出现爆仓的现象,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不仅有电商自身的原因――没有考虑到快递行业的运营的能力,同时,也有快递行业自身在软硬件投入上不足的因素――如果投入速度不能跟上市场的增长,那么感受到的就不仅仅是市场的增长,而更多的是压力的增加。这对快递业的网点和总部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爆仓会导致快递的延迟发送或者延误送达,影响消费体验。行业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快递业申诉量比2010年大幅增加,仅9至11月三个月的申诉量就超过了2010年全年的总数。在申诉中,“快件延误”最为普遍。但是,申通快递副总裁陈向阳说,个别时段的超负荷,并不代表快递企业整体运能的不足。以申通为例,目前申通全国网点配置的快递派件能力是每天350万-380万件,而2011年的实际日均量是280万件,“企业的运能还有点吃不饱”。

二、消费需求的多元性与民营快递行业现状的矛盾

(一)现阶段加盟式条件下服务质量不统一、内容单一化。

加盟式的经营模式之下,快递公司和加盟商之间更多的是一种利润分配的关系,公司对于加盟商的管理程度较弱,因此无法统一服务质量,面临消费者的投诉往往集中在,快件延误,快递服务质量差,快件丢失,快递件的破损的协商解决机制不畅,暂时无人签收情况下快递件的处置问题等等。

同时,对于加盟商来说,改善服务存在潜在的阻力。在目前快递业务的边际利润普遍很低的情况下,对于加盟商来讲,面单数量的增长并不意味着利润的增长。而加盟商单方面改善服务的水平,虽然能够提高每单的利润率,但是因为每单的服务时间延长,可能会导致业务量的下降。这与快递公司“以单为纲”的宗旨是相矛盾的,因此快递公司会给加盟商施加压力,迫使加盟商降低服务水平,缩短每单服务的时间,以完成业务量,以保障公司的收支的平衡。

(二)最后一公里问题仍然存在。

快递业中一直存在着“揽收容易派送难”的问题。长期以来,最后一公里的服务质量一直拖累着整个服务达成的表现。从根本上说,这是由物流的集中规模效应与收货人需求分散的矛盾造成的。在人力成本日高、而利润率愈薄的现状下,维持大量终端配送人员,通过密集的人员运作去满足分散的客户需求显然越来越不现实。

随着快递业的投入,最后一公里问题越来越呈现出服务缺失的软问题。根据国家邮政局的统计,2012年的延误率占比依然在各种问题中位居第一,但与2011年相比有所下降;而投递服务则大幅上升,约占所有问题的三分之一。

图(2)

目前业者除了加大网点投入、增加派送频次之外,还推出了社区包裹、共同配送、24小时自助快递站等新型解决方案。但从目前的应用效果来看,各有各的问题,还做不到全面推广。

(三)涨价压力下提高服务更具挑战性。

民营快递行业的业务收入市场份额从2007年的17.5%增长到2011年的49.4%。其中,加盟式快递的迅速扩张得益于市场初期采取的低价策略,而低廉的价格正是影响消费者选择民营快递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

但目前这种格局正在发生变化,迫于国内燃油价格,人工等经营成本的上升,民营快递行业利润率应经非常低,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快递行业的利润率最高可达30%以上;而至2011年,平均利润率仅为5%到8%,因此普遍面临涨价的压力。

据快递物流资讯网2011年的统计分析,超过75%的快递企业认为未来涨价的幅度会超过10%,但是快递行业普遍认为,“不涨价是等死,涨价死得更快”。如何在涨价与提升服务适应消费需求多元化之间寻求平衡更具挑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