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道路交通工程规范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年11月底前龙岗、棠香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达到D类城市优秀管理(二等)水平。交通管理部门参与城市交通规划、建设;龙岗、棠香城区平均车速增加15%;龙中路、南北街北环中路等严管路段建成城区“交通文明示范路”,行人、非机动车遵章率分别达到93%、95%,其他路段达到90%。全县实施畅通工程总体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大足县道路交通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廷剑任组长,县长助理、公安局长宋伟,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光德,县建委主任颜强,县财政局副局长邓超,县市政园林局局长杨武胜,县交通局局长胡可任副组长;县纪委常委监察执法室主任薛千勇、县人武部副部长罗华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姚培华、县建委副主任黎俊、县公安局副局长雷兵、县市政园林局副局长胡建伟、县交通局副局长邓仁高、县水务局副局长郭庆能、县环保局副局长胡弘、县工商局副局长魏红斌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雷兵兼任办公室主任,黎俊、胡建伟、邓仁高兼任副主任,欧光兵、余锐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畅通工程的日常工作。
县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在县道路交通管理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工作联系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布置下一阶段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城市交通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
完善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城市交通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进行长远规划,制订阶段发展目标;编制、调整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交通管理规划、交通安全规划、停车场专项规划和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确保城市交通有序、可持续发展。
(二)提高交通供给质量,改善现有道路交通条件
1.在改、扩建城市交通主干道的同时,加大对次干道、支路、小街小巷的改造力度,打通“断头路”、“瓶颈路”,优化道路网络。
2.重视城市交通主干道的港湾式公交停车港建设,完善公交站点的候车设施和其对应的人行过街系统建设,加强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的建设,建立安全、连续、舒适、畅通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系统。加大停车设施有效供给,缓解供需矛盾。
(三)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
1.把道路标志标线纳入城市交通管理规划。规范城市道路限速、指路标志设置,对城郊结合部道路和城市次干道、支路的交通标志标线进行排查、清理、完善,重点解决城市道路指路标志的大范围、方向性、连续性的指路问题,实现道路标志标线设计和设置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2.把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作为深化实施“畅通工程”的重点,加大对城区、周边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力度,特别是大邮路和到宝顶北山、龙水湖等旅游区道路的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要安装防撞护栏和警示标志,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3.进一步落实维护中小学校园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完善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四)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县”
1.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2005〕46号)精神,加大公交发展政策扶持力度和资金投入,逐步实现票价优惠、线路优化、车辆优质的目标。
2.建立健全公共交通法规和标准,健全场站建设、车辆配备与更新、设施装备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技术标准体系。从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逐步建立确保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公交网络、交通换乘枢纽建设,优化调整城市公交线网,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资源利用效率。
3.确保公交车辆的优先通行权,使公交运行速度平均提高15%以上。引导公交服务向居民社区、周边地区以及农村延伸,不断提高公共交通的吸引力和分担率,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广公共交通职能调度系统,进一步完善公交车站信息系统。
4.加强对城市客运市场的监管,加大对城市公交线路实行挂靠、个体承包、转包等经营形式的清理整顿力度,进一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安全运营责任制度。
5.落实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开展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活动的通知》(建城〔2003〕169号)要求,建设有利于生态和环境保护多元化的绿色城市交通系统。
(五)大力推进城市交通“三规范”,提高城市交通文明水平
把龙岗、棠香城区主干道作为“三规范”的示范点,通过推进城市“三规范”创建“交通文明示范路”、“交通文明示范路口”。发动全社会广泛参与,推动各单位认领示范点,落实示范点的责任人、责任单位、协助单位,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六)建立城市综合交通信息采集、平台,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
在交警大队内建立交通监控指挥中心,在城区主干道各路口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对交通流量、流速等交通信息进行采集,及时向交通参与者道路交通流量、行驶车速、路段堵塞程度、交通事故、道路施工、交通管制等交通信息。切实提高交通指挥控制中心指挥、调度、控制、诱导能力,提升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突发事件的指挥处置能力。
(七)结合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积极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把预防城郊结合部、周边城镇道路交通事故作为深化实施“畅通工程”的切入点,加大对周边乡镇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整治力度,争取实现城市道路交通事故“零死亡”。根据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对夜间超速、闯红灯、酒后驾车等容易引发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增强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八)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动畅通工程工作的开展
针对重点拥堵路口、路段,逐个分析查找原因,制定针对性对策,逐个整改。通过单行线、可变车道、交通诱导、停车诱导、信号配时优化等手段合理组织交通,提高路口通行能力。加强施工项目的交通组织,降低对城区路网正常交通的影响。增加城郊结合部道路信号灯、隔离护栏、减速带、减速道钉、振荡标线、路口警示灯等安全设施数量,尽可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推行轻微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按简易程序快速处理的制度,减小交通事故对道路通行的影响。
关键词:城市道路;交通分析;交通工程;设计技术;交叉口设计;交通景观设计
近年来,我国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大城市不断扩张与完善,中小城市也处速发展的状态中,从而导致了城市的结构与规模随之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对城市道路交通分析与交通工程设计方面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此外,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人民对生活质量、出行要求、城市的生态环境与空间景观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市功能也在日趋完善。在此背景下,交通安全、低公害、步行友好、满足出行等城市道路交通的可持续发展观念应运而生,进而使交通的人、车、路等更加和谐。
1道路交通设计的局限
虽然我国在20世纪70年代就已经引入了交通工程学,现今已有40多年的历史,不管在理论上还是实际应用方面都取得了令人满意的进步与发展。然而道路交通设计的应用主要是在交通规划方面,在交通管理方面也有一定涉及。在城市道路交通分析与交通工程设计方面,虽然说我们引用国外较为先进的实例,但是在系统上还远远没有达到系统化、规范化、普及化,现阶段仍然存在着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城市道路交通分析与交通工程设计仅仅局限在了道路工程设计方面,而相应的交通工程设计理念与要求比较匮乏,从而导致了我国道路交通工程设计中横断面设计、交叉口设计等不具有科学合理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缺乏对道路功能及其服务的交通流的深入分析;(2)没有深入探索车道数与宽度、行车速度等之间的关系,简单地套用相关规范;(3)缺乏定性与定量地分析道路交通流组织、行车速度与延误等方面的研究;(4)忽略了城市道路中交叉口渠化、市政管线布置及绿化景观方面的影响。由以上原因而引发的道路功能紊乱、道路交通使用率低下、道路景观不尽人意等众多方面的问题,因而需要加大力度探索城市道路交通分析与交通工程设计技术方面的研究,科学合理地设计,更好地利用有限的空间,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性、舒适性、高效性等。
2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
2.1明确不同道路等级服务对象与优先级
由于各类道路的功能性不同,进而其主要的服务对象也随之不同。针对机动车,应当优先考虑运输效率高的车辆,例如公交车、单位班车等,必须严格限制运输效率低的小汽车的使用。
2.2公共利益优先原则
社会公平体现在公共利益里,其必须要保障社会上绝大多数人的交通需求,而道路交通体系中的公共利益主要是指公交优先。公交优先有多层涵义:政府相关部门要在政策上对公交给予更多的优惠,积极提供财政方面的支持,提高公共交通的地位;在城市交通规划里边,要明确公共交通的优先发展地位;在交通资源的分享方面,要确定公共交通的优先地位。
2.3“以人为本”的原则
“以人为本”的原则深刻地反映了城市广大民众的利益,其预示着人民是城市交通规划的基础。交通设计理念要及时地从“车本位”过渡到“以人为本”,从而使设计产品更好地满足人民的需求。道路交通系统的四大要素主要是指“人、车、路、环境”,其中的人主要是指人、骑自行车者、各类驾驶员等所有的交通参与者。从安全的角度考虑,必须要保护交通系统中弱势群体——人,尤其是老弱病残孕等。公交优先应当在城市道路横断面的设计中体现出来,必须要设置公交专用道。城市道路交通设计中的“以人为本”主要体现在盲道设计、自行车系统等方面的设计。
2.4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可持续发展战略近年来在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都有所体现,其主要含义为在满足当代需求,又不损害后展的前提下的发展。现阶段城市交通工程中各类的矛盾日益突出,交通污染逐渐成为较为关注且严重的社会问题。城市道路交通可持续发展主要涵盖:加强引导交通需求与供给;控制与减少交通污染,改善交通环境;加大政策调控,进而对城市结构进行优化。
3城市道路交通工程设计
3.1横断面的形式与选择
从国内外道路交通工程设计的经验来看,首先要明确道路的各个功能,这是确保道路交通良好秩序,发挥道路网,保障城市交通与土地协调发展的必经之路。道路系统功能分级的基本要求为:(1)城市道路主要分为四类,即支路、次干路、主干路、快速路。次干路、主干路、快速路又分为两级,1级主要针对新区,2级主要针对旧城区;二支路分为三级,1级主要为服务型道路,2级主要针对自行车,3级主要针对机非混行道路;(2)必须严格按照道路功能分级要求的主要有以下要求:断面分配及形式要求、交叉口节点要求、路边停车要求、路网规划设计技术指标、分隔设施要求等。科学合理的断面形式必须要尽可能减少物理上的分隔,从而在交通流发生改变时,可以简单有效地利用,而一块板与两块板为推荐的道路横断面形式。行人与非机动车应当尽量在一个平面上进行处理,分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一般采用高差的方式,而并不是利用分隔带进行分离。
3.2交叉口设计
一般而言,交叉口的设计原则与要求为:(1)符合并能适应交通流的特性;(2)道路设施空间的合理性;(3)尽量避免不同交通流的干扰;(4)确定不同交通流的形式轨迹;(5)均衡饱和度。
3.3路段交通设计
路段交通设计原则为:设置行人过街的通行与通行空间设计,从而提高行人过街的便捷性与安全性,进而降低行人过街对其他交通流的干扰等。其设置的位置应当优先选择整条道路上,一般情况下交叉路口应当设置行人过街横道,再依据道路的实际情况,确定路段中间增加行人过街横道的必要性。行人过街横道应当控制宽度,宽度不应小于3m。再结合行人过街横道设计与行人过街需求适当地增加同行能力,增加幅度应当以1m为单位。我国的行人过街间隔针对不同区域进行设计,针对城市中心商业区,行人过街横道的间距应当尽可能地减小;针对城市一般区域,因人流量一般不会很大,也应当严格限制行人过街横道的间距。
3.4交通景观设计
为了对交通道路进行美化,同时考虑夏天对行人遮阳等作用,必须要对道路进行绿化设计,主要包括的形式有:基础绿带、人行道绿化、街头休息绿化等。城市绿化宽度遵循一定科学标准,一般选择在道路红线宽度的13%~28%之间,而针对具有特殊美化要求的道路,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提高绿化的比例。
4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不断加快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速度,城市内部机动车的数量也在飞速的增长,人们对道路交通的要求越来越高,现阶段的道路交通已经无法满足实际工作的需求,因而必须要对道路交通工程进行完善与改进。国家各个相关研究机构与建筑工程公司要结合工程实例不断地总结经验,改进现有的技术方法,进而增强城市的功能,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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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志强,王建强.浅议城市道路交叉口摩托车管理[J].城市交通,2004,2(1).
关键词:道路因素;交通安全。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 A
前言:虽然我国交通基础设施日益完善,道路规划、道路设计、交通管理理论日趋成熟,但是仍有许多不合理的道路因素对道路的交通安全造成影响。道路因素系指道路交通规划、建设者为交通参与者提供的、可供交通参与者利用的交通条件,是通过人的行为对自然环境进行改造、为交通参与者营造的适宜交通的“小环境”。
一、道路因素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分析
1、道路规划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我国城市道路设计一般在城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市政专项规划等前期规划的基础上进行设计。笔者在多年从事道路勘察设计工作中发现,我国现阶段大多数城市前期规划未能对规划路网、道路线形、道路交叉型式、交通场站等的交通安全性做出准确的评估,在规划阶段就留下许多交通安全隐患。
设计单位往往在设计阶段就发现规划道路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但因为受限于规划调整手续冗繁、已批土地回购困难等原因,只能通过强卡规范下限、降低设计标准、增设安全设施等措施以达到既能满足规范要求又无需对规划进行调整或回购已批用地的目的。
以下是道路交通规划中可能留下安全隐患的几个方面:
(1)道路线形
城市前期路网规划时为了避开现状建筑、古树、迁就现状地貌等原因,往往出现一些平曲线半径太小、长坡、陡坡、路口视距被遮挡等情况,这些地方往往成为交通事故的多发地点。
(2)异型交叉口
异型交叉口主要指错位交叉口、多路交叉口、X型交叉口、Y型交叉口等。这些异型交叉口往往成为城市道路交通网络中的交通瓶颈,交通事故的多发地点。
2、道路几何要素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道路几何要素的不合理也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过长的直线段,易使驾驶者感到单调、疲乏、难以准确目测车间间距,增加夜间行车车灯炫目的危险,还容易导致出现超速行驶。过短的直线段则使得驾驶员转弯操作频繁,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容易措手不及。平曲线半径过小,车辆在弯道上行驶时容易因离心力大于轮胎与地面的摩阻力而导致横向失稳。凸形竖曲线顶部、凹形竖曲线上方设有跨线构造物、平曲线内侧有挖方边坡或人工构造物等情况容易因视距不足而导致交通事故。
此外,平纵线形的一些不合理组合,也会导致交通事故。
(1)长直线与陡坡的组合。
(2)长直线与小半径竖曲线的组合。
(3)长的平曲线内包含多个短的竖曲线。
(4)短的平曲线与短的竖曲线的组合。
(5)在长下坡尽头、凹形竖曲线底部、凸形竖曲线顶部设置小半径平曲线。
3、标志标线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是引导道路使用者有秩序地使用道路,以促进交通安全、提高道路运行效率的基础设施,用于告知道路使用者道路通行权利,明示道路交通禁止、限制、遵行状况,告示道路状况和交通状况等信息。
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缺失或不清晰、交通标志设置位置不合理、交通标志内容繁多、交通标志与标线信息冲突、多个交通标志并设等现象,对驾驶者造成交通误导甚至导致交通事故。
4、交通管理与控制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交通管理与控制系指利用交通工程技术、交通法规、教育等手段。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中人、车、道之间的关系,使交通尽可能安全、通畅、公害小和能耗少。生活中信号灯、单向交通、潮汐交通、禁左、限速、公交专用道等,均属于交通管理与控制的措施。
无规矩不成方圆,缺少了道路交通管理与控制措施对驾驶人的行为规范,车辆随意行驶,交通必将混乱、拥堵、事故频发,甚至城市瘫痪。
二、改善道路因素,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措施
总的来说,道路交通系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我们需要从整体上统筹规划,做好城市道路的研究分析,切实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我们需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城市前期规划审查
城市前期规划的合理与否与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息息相关。城市建设过程中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地区主要领导可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将可能会出现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消除于萌芽。
(1)加强对城市前期规划的审查。审查中应重点对规划路网、道路线形、道路交叉型式、道路竖向等可能产生交通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审核排查。
(2)加大对必要的规划调整的支持。当发现规划道路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时,有关部门和领导应给予充分的重视,简化手续,加大对必要的规划调整的支持力度。
(3)加强土地报批和土地招拍挂的预审。规划部门应加强土地报批和土地招拍挂的预审,核查可能超越报批地块的地铁、轻轨、铁路、道路等,预留立交、渠化展宽等道路用地。
2、注重道路几何要素的设计
科学、合理、协调的道路几何设计是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手段。各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审查机构应改变以往强套规范的工作习惯,在设计过程中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考量。道路几何设计中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道路视距的检查与验算。两侧纵坡较大的凸形竖曲线、凹形竖曲线上方设有跨线构造物等情况应对视距进行检查与验算。道路平曲线内侧、交叉口范围应根据视距要求绘制视距包络图。视距三角形内部的挖方边坡、建筑物、树木等可能遮挡视线的东西应予清楚,不可新建人工构造物,绿化树种不应选择灌木和乔木。
(2)合理确定超高横坡和超高缓和段长度
设计中应结合运行速度分析、地区横向力系数实测值或经验值,合理确定超高横坡和超高缓和段长度,避免出现超高横坡过大或过小、超高渐变率过大等情况,有条件时可采用软件进行仿真分析。
(3)注意道路平纵线形的组合
设计中应注意道路平纵线形的组合,严格避免前文中提高的不利组合情况,并通过路线透视图进行检查,有条件时可进行三维动态漫游软件进行行车模拟。
(4)进行公路运行速度测算并进行协调性分析。设计中应协调各路段平纵设计指标,同一道路宜保持基本一致的运行速度,速度协调性|V85|宜小于10Km/h,速度梯度G宜小于0.1。
(5)进行道路安全性评价。我国要求高等级公路中应进行公路安全性评价,但是低等级公路、市政道路均不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性评价。建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推广道路安全性评价的范围,同时设计单位在设计中应加强道路安全性评价。
3、完善道路标志标线
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设计单位应注重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确定合理的交通组织方式,合理设置交通标志标线。
(2)施工图审查机构和交警部门应在道路建设前对拟建道路交通组织方案进行设计审查。
(3)交警部门和道路养护部门应加强对现状道路标志标线设施的检修,及时更换标志标线设施。
(4)当公路改线或者新建城市主道路后,应及时对既有道路的指路标志内容进行更换,充分发挥新建道路的功能,避免出现交通误导。
4、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完善的科学管理体系是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条件。总的来说,我国道路交通管理水平还停留在传统的依靠经验型和行政管理型的方式,达不到时代的要求,缺乏先进技术的科学、系统化管理。
(1)注重智能交通系统的研发和建设
通过完善交通监控、电子警察、卡口、交通信号控制、智能公共交通、交通信息采集和诱导,智能公共交通、停车诱导等智能交通系统,规范驾驶员的驾驶行为,提供优质的交通信息服务,提高城市路网的交通承载能力,减少交通安全事故。
(2)搭建综合交通信息与指挥平台
综合交通信息与指挥平台可以及时了解道路交通、气象、水文、地质等可能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因素,并及时指挥交通调度、进行交通救援,将可能出现的交通风险降到最低。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道路因素与道路交通安全息息相关。我们可以通过合理设计与改善以上道路因素来改善交通出行条件、规范交通行为、提供交通信息服务、提高交通服务水平、及时进行交通救援以达到保障交通安全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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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道路交通;管理规划中图分类号:C913.32文献标识码:A
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道路交通也处速发展时期。目前,我国很多大中城市面临着由于道路建设滞后于城市人口和车辆增长带来的交通拥挤问题,交通供需矛盾的长期性和城市空间的有限性决定了不仅要规划建设好交通基础设施,而且还要使现有设施发挥最大效益。这就需要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通过采取各种有效的管理措施,保证城市交通安全、畅通。
一、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内容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应对道路交通和管理的发展做出系统总结,并对城市交通现状进行合理分析,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科学预测规划年份道路交通发展趋势,研究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发展的基本方略,提出今后交通管理工作的具体发展规划。主要内容有:
(1)城市道路交通现状分析
通过社会经济和相关交通调查,获得大量的城市交通基础资料和信息,并对道路系统、 动态交通、静态交通和交通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2)城市经济和交通发展预测
包括对城市发展、社会经济发展、道路交通发展分别进行预测,道路交通发展预测应具有道路发展、公共交通发展,包括机动车、私人小汽车和非机动车在内的车辆发展以及交通状况的预测。
(3)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具体规划
其内容应涵括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主要有:
①道路交通组织规划
通过制定合理的交通发展政策和有效的技术手段,科学合理地组织道路交通,优化和调节交通结构及出行方式,形成快速、 畅通、 有序的道路交通网络。
②交通管理科技发展规划
结合智能运输系统(ITS)的不断发展,加大高、 新技术在道路交通管理中的研究应用,逐步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③道路交通宣传教育规划
以形成社会化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络为目标,寓宣传教育于执法管理之中,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整体素质。
④车辆管理发展规则
加强车辆管理工作,以先进、规范、 有序、合理、 便捷的手段进行车辆管理。
⑤勤务管理发展规划
提高交通执法的整体水平,强化交通职工执勤的管理、 服务职能,提高交通队伍形象。
交通法制建设发展规划
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健全道路交通法规,提高交通队伍的整体法制意识,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纠。
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工作规划
建立完善的交通安全监测分析系统,针对涉及交通安全的关键问题制定相应策略,以减少交通事故,提高道路交通安全。
(4)道路交通管理规划方案的评价
规划方案的评价是指通过对备选方案进行交通流分配预测、 效益分析,阐明其达成预期规划目标的可行性。 同时还可发现方案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有助于及时解决问题或重新选择方案。
(5)道路交通管理规划方案的实施
第 1、 2 项工作主要由交通规划部门完成,交通管理部门协助进行并可采用相关资料用于交通管理规划。道路交通管理规划按阶段分年度安排,在实施过程中形成滚动发展机制,定期进行充实调整,不断推进。
二、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层次和原则
(1)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层次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在规划时间上可以和道路规划建设周期保持一致,一般可分为三个层次:
①宏观交通管理战略发展规划
规划年限一般为 5)10 年, 主要是确定道路交通管理发展的基本方略。如完善交通政策、 制定相关法规、 实现公共交通占主导地位、 建成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统(ITMS)等战略性目标。
②中期交通管理发展规划
规划年限一般为 1)3 年,主要工作是在宏观交通管理战略发展规划的指导下,提出具体的分年度工作方案。如道路交通组织的中期规划可以是结合道路网建设状况,规划、 确定切实可行的交通流组织管理方案和措施,具体措施可以是均衡路网的交通流量、 规划单行线和专用线、 信号灯控制实现线控等。
③近期交通管理计划
近期交通管理计划的工作年限为 1 年左右,主要是重点交叉口、 路段的交通管理方案设计与论证,以完善交通管理设施、合理组织和渠化交通为主。如对重点交叉口渠化、 信号灯配时优化设计、 转向控制等;路段机非分离、 车道划分、 停车管理等。
(2)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原则
道路交通管理规划应遵循 / 当前服从长远,局部服从整体,治标服从治本 0 的原则:
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交通管理政策、 法规、 标准和规范。
立足当前,以缓解交通拥堵为起点,治理混乱的交通秩序,提高交通安全性。
规划长远,具备战略高度。以发展的眼光考虑所制定的规划与城市发展战略相适应,与城市的总体规划相协调,明确交通管理的发展方向。规划的具体目标要做到远期可行,近期可操作。
满足科学化、 智能化交通管理的需求。充分体现公共交通优先、 交通可持续发展和以人为本的原则。
所制定的方案应不断充实、 完善和调整,实现滚动发展。
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内容涉及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不同规模的城市需要解决的问题和侧重点不尽相同,制定道路交通管理规划时应根据各城市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规划要点。道路交通组织规划是道路交通管理规划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下面本文从交通工程的技术角度简述道路交通组织规划的内
容。
三、道路交通组织规划
其具体内容是运用交通工程技术和行政手段,对区域内道路进行系统、 全面的交通分析,根据道路功能合理科学地实施交通管理措施和增加适当的工程手段,组织、 协调、 疏导交通流,平衡道路交通流量,挖掘通行能力,最终达到充分发挥城市道路网的综合效能、 改善交通秩序、 缓解交通拥挤堵塞的目的。
(1)道路交通组织规划的过程
道路交通组织规划的过程是:确定交通组织规划目标、设计初始管理方案、 对初始管理方案进行分析评价、如果管理方案不能达到管理目标则需对管理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直到符合要求,最后是正式实施管理方案。
道路交通组织规划的过程也是一个 / 滚动 0 的过程,即在实施管理规划方案的过程中应定期根据交通流的变化情况修订管理方案,以适应不断出现的新情况、 新问题。
(2)道路交通组织规划的内容
道路交通组织规划实际上是近期交通规划与交通综合治理的结合。交通组织规划的主要内容有:
①交通基础资料调查以及交通分析评价
现状调查的内容主要有:城市社会经济及土地利用等基础资料调查;道路网结构及道路条件调查;车辆拥有量、车辆类型的调查;城市停车调查;交通流量流向、 过境交通、 车辆运行速度、 信号交叉口延误调查;主要交通管理措施、 交通管理设施调查;公交运营及线路客流调查;市区交通事故调查;市区警力分布调查;交通环境调查等。获取调查资料后应对其进行相关分析和评价。
②制定规划目标
交通组织规划定量目标的制定主要包括: 主要道路饱和度交通量与通行能力的比值,用 V/C 表示)、 交通秩序改善目标(如行程车速的提高、 交叉口冲突点的减少等)和交通安全目标。 特别是饱和度指标(V/C)必须合理,过高则难以形成可行方案,影响整个规划的实施;过低则不能达到预期目标。
③制定城市交通发展政策、 宏观的交通组织及管理措施(交通需求管理 TDM)
城市交通发展政策城市交通发展政策是城市交通管理的基础,交通管理部门应参与城市交通发展政策的制定工作。城市交通发展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城市用地政策、 道路建设政策和城市结构布局;各种交通方式的发展政策(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限制摩托车总量等);城市停车及管理政策;交通科技政策等。
宏观的交通组织优化
如单行线、 公交专用线、 地区禁行及通行证制度、 单双号及尾号制度、 货车交通控制及夜间货运制度、 错时上下班制度、 过境交通绕行等。
概括起来也就是实行 TDM 的四大策略:即优先策略、 限制策略、 禁止出行策略和经济杠杆策略。
④制定微观的交通工程设计和交通管理措施(交通系统管理TSM)
如主要交叉口的渠化设计、 信号配时优化;主要路段上标志、标线、 隔离设施等设计;交通管理措施包括交叉口转弯限制、 路段上禁止停车、 禁止驶入、 禁止超车等;局部地区的交通整治。详细确定设施地点位置的分布、设施类别、 型式、 数量和经费概算等。
⑤优化、 评估规划方案
运用计算机及仿真技术,对宏观、微观交通管理措施一旦实施后路网上可能变化了的交通流量进行重新分配,通过目标值评价重新分配后的道路服务水平。如果评估结果满足目标要求或比现状有明显改善,则规划调整的方案是可行的。 否则应对宏观、微观措施再作调整和重新评价,直到满足要求为止。同时应对规划方案进行评估,包括方案的比较、 方案实施后交通状况可能发生的改善以及经济效益评估等。
⑥方案实施后的验证
方案经专家论证或上级领导批准后实施,实施后的一段时间里最好能组织相关的交通调查,比较分析方案实施效果,为今后管理工作及其他城市提供经验。
参考文献
为认真贯彻落实《2008年河东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精神,加强和深化我区畅通工程工作,全面提高我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有效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结合建设平安河东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出发点,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中心,以率先实现现代化为奋斗目标,更新思想观念,改革管理模式,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管理效率,充分发挥交通综合协调部门职能作用和公安建设部门的主力军作用,重点解决城市交通的堵点、乱点、事故黑点等突出问题,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群众交通文明素质,为我区招商引资、加快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二、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
2008年河东区确定在全区普遍开展畅通工程活动。总体工作目标是:构筑起社会化的城市交通文明建设和实施畅通工程的工作框架。进一步加大交通管理软、硬件投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提高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改革城市交通勤务工作,建立科学、高效、文明的交通管理勤务模式,提高城市交通组织、指挥、疏导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水平;全方位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构建畅通、快捷、安全、环保的绿色交通系统。达到B类城市三等管理水平。
三、评价项目
2008年评价围绕交通有序畅通,管理科学高效,执法严格文明,设施齐全有效等方面的要求,以《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08年版)为主要依据。评价指标分为基本指标与附加指标两大部分,基本指标适用于所有城市,附加指标适用于对应类城市。评价结果同时考虑工作进展和效果。
四、实施步骤
(一)实施阶段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具体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和创建目标,要按照畅通工程评价体系标准及畅通工程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工作,完善城区各类交通设施,搞好城市综合执法活动,共同整治维护城区交通秩序,达到预定的创建目标。
(二)初评阶段
各部门根据畅通工程评价体系标准做好自评工作,自评结果和自评的文字材料于2008年7月5日前报送到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迎接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初评和省级评价验收。
(三)总结阶段(2008年10月-12月底)
根据检查结果和各单位全年的创建活动,对实施畅通工程效果显著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研究工作措施,解决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机构。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把畅通工程作为形象工程、系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打破行业部门界限,形成公安、建设、宣传、规划、教育、交通、环保、工商、广电、安全等多个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共同抓好畅通工程。
(二)强化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交通法制观念。充分发挥新闻宣传部门的作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和实施,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及时报道实施畅通工程的情况及效果,要针对不同对象,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宣传活动,使交通法规家喻户晓,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的意识。
(三)实行目标责任制,任务再分解,加强量化考核。结合本单位的职能作用,认真分析城市交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的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畅通工程要达到的目标进行再分解,逐一落实。要精心部署,量化考核,抓好落实,及时纠正、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四)加大科技投入,加快交通管理现代化进程。各单位要把交通管理科技化工作作为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要以提高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中心,以交通管理示范城镇建设为突破口,更新思想观念,改革管理模式,加大科技和设施投入,科学调整交通流量,提高管理效率。要将近期的工作措施同长远的工作目标有机结合起来,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加快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步伐。要认真抓好驾驶员信息卡发放工作,确保公安部《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的落实。
(五)坚持建管并重的方针,完善城市道路网络,全面实施公交优先战略。要集中力量打通一些卡口和瓶颈,使城市交通局部路段拥阻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要进一步加大对城市道路交通建设和公交设施建设的投入。要加强对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管理,认真落实公交优先的各项具体政策措施。要发挥城建监察队伍的作用,加强执法检查。要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要求,重点整治小商小贩占道经营、在城市道路或沿线乱搭乱建广告牌、不按规定挖掘和占用城市道路以及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车辆的规范营运等问题。
(六)强化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确保畅通工程顺利进行。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活动,强化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努力减少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的整体水平,推动实施畅通工程,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六、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宣传、公安、交警、交通、公路、财政、建设、规划、教育、工商、安监、综治办、文明办、人保公司、人寿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东交警大队,大队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工作。
《意见》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举措:
一、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明确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以及相关部门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健全预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时协调解决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落实乡(镇)、村委会专人监管,并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及其成效纳入相关单位绩效管理。各地要及时聘用交通协管员,将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能延伸到农村道路。有条件设立交警中队的乡(镇),要强化其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未设立的要加快推进乡(镇)派出所协管工作步伐,依法委托乡(镇)派出所行使交通安全执法权。
二、切实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意见》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安监、建设、农业、工商、经贸、国税、地税等部门及乡(镇)政府,联合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每年不少于两次。并明确整治重点内容为:对无(假、套)牌、无(假)证、挪用号牌及报废、拼装、自行改装的机动车、拖拉机(含变型、多功能拖拉机,下同)要依法予以查扣,对其驾驶人、所有人要依法处理,特别是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要当场予以查扣并进行整改,直至符合安全标准(其中驾驶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要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暂扣半年以上不来认领的机动车、拖拉机按无主废旧车辆移交当地财政部门,依法公开进行销毁处理;对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机动车和拖拉机违规装载等违法违章行为要依法予以查纠;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要依法对驾驶当事人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及相应的罚款;对未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而驾驶运输经营车辆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从严处罚;对未投保“交通事故强制险”的机动车辆要予以当场查扣,并依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其所有人予以处罚;对客运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要责令其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对在农村道路占道设摊、堆放杂物和晒粮打谷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以及人为破坏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予以查纠;对外挂机动车、拖拉机要全面清理,严格执行检验规定,引导其回迁落户(经贸、质监、农业等部门要及时修订适合我省实际情况的变型拖拉机地方技术标准),对不符合我省注册登记规定的外挂拖拉机要开展联合整治,促使其回原籍地使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农村未上牌摩托车(特别是未列入国家发改委上牌目录的摩托车)、拖拉机补办注册登记的处理意见和引导政策,简化办牌办证程序,方便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摩托车、拖拉机办理牌证;简化农村地区新增车辆办理注册登记程序,适当减免注册登记费用,推行购车缴税、注册登记、检测检验“一站式”服务,确保新增摩托车、拖拉机手续完备,切实提高农村地区摩托车、拖拉机注册登记率和检验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共同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各职能部门、乡(镇)、村委会和有关单位落实农村道路预防交通事故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行业部门路面管控和交通稽查等监管工作情况,交通安全监管人员履职情况,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件办理情况,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情况,上级有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等。各级政府要定期组织召开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联席会议,强化部门间沟通协调,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建立相应信息报送、事故通报、工作报告等制度,积极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制度的落实,有效减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四、逐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意见》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大安全投入,逐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物理隔离设施等安全防护设置,提高农村道路的通行条件。对新列入农村道路硬化计划的公路,应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农村公路技术规范及《福建省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进行建设,交通安全设施、安保项目必须落实“三同时”制度,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设计审核关和竣工验收关。对已建成通车的农村公路(含桥梁)安全防护设施,各级政府要组织全面普查,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未达到农村公路等级要求的要参照或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区分轻重缓急,逐步设置到位;对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交通和公安交警部门要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抓紧整改,短期内不能根治的路段,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控制和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对重要路段出入口及节点位置,要设置限宽限高设施,防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有效保障农村道路建设成果。
五、加强对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意见》强调,各地要按照《福建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目标责任和检查、考核、奖惩机制,促进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的落实。要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村民自筹为辅,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集机制。各级政府和交通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农村道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
案》([2005]49号)和《福建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的要求,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道路建、养、管各环节科学的工作机制。除国家和省级补助的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外,市、县(市、区)政府要依据本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实际需要,统筹本级财政预算内外资金,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财政性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支出。
六、切实加快农村客运交通事业的发展。《意见》提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扶持农村地区客运交通事业的发展,认真规划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逐步把公交线路延伸到符合通行标准的乡(镇)、村,清理、规范农村客运收费的优惠政策,适当减免农村客运车辆附加费、运管费、养路费等相关费用,切实减轻农村客运经营者的负担。各级交通部门要进一步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实行公司化、公交化经营,要调整运力结构,合理搭配不同客流量班线的开行线路、班次,扩大客运班车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客车通达深度。对客流量小的线路,可采取灵活的片区经营、滚动发车、循环运营方式,提高车辆实载率;对新开行的客运线路,可视情开行隔日班、周末班、赶集班车。依法打击农村道路低速载客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的非法载客行为。鼓励发展适合农村客运特点及市场需求的高效低耗型客车,逐步提高车辆档次,增强车辆的安全性和舒适性。对农村客运站和候车亭建设,规划、交通、国土、建设等部门要简化立项、建设、用地等审批程序,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保障其建设用地需要,交通部门要提高其建设补助标准,加快农村客运站和候车亭建设步伐。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增长促发展、保民生促和谐为中心,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和实施城市畅通工程为载体,按照市政府、市安委会的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科学管理、政策指导、综合治理,全面强化执法、管理、教育措施的落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四分之三以上的县区达到平安畅通县区优秀以上等级;二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建设明显改善,落实路长制的道路达到100%,机动车办牌办证和检审率分别达到85%以上;三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以上;四是进一步扩大交通安全示范路效应,创建的示范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以上;五是专业运输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以上;六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和危险品运输车严重泄漏事故。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充分发挥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主导作用,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扩大“经验”的示范带动效应,全面推广“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全面推行由县、乡、村领导负责的路长责任制。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广泛开展创建交通安全示范乡镇、示范学校、示范企业和示范公路等四项示范活动,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建设。年内,每个县区都要新建1个示范乡镇、2个示范学校、3个示范企业和2条示范公路。
(二)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组织体系,建立农村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或者联席会议制度,发展农村专职协管员、兼职协管员、义务协管员和交通安全志愿者四支队伍。公安部门要完善公路中队、乡镇中队、派出所交通警务室三位一体的交通管理网络,全面整合管理力量,协调地方政府增加一批农村地区专(兼)职交通协管员。
(三)切实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以政府或者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文件形式下发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的意见,加大公路危险路段治理投入和分级挂牌督办力度。5月底前,各地各部门要对高速公路、国省道交通标志、标线设置进行一次排查,并上报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排查出高速公路安全隐患,公安、交通、安监部门要督促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对排查出的国省道安全隐患,交通、公安部门要结合公路安保工程和交通事故综合预防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积极采取人防、技防、设施防等多种措施,大力整改安全隐患,全力压降交通事故。
(四)发改部门要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加大对农村道路安全设施的投入。交通部门要制定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建设方案,逐步减少重点路段无标志、沿河危险路段无护栏的农村道路,要研究扶持发展农村客运市场、解决农民出行问题的工作意见,积极争取政府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优化客运班线。年内,市政府根据检查考核情况推出1个较好解决农民出行安全问题的示范县。
(五)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等部门〈关于安装使用汽车行驶安全监控系统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政办发〔〕142号),由交通部门牵头,公安、安监、质监等部门配合,在实现营运客车、危险品运输车100%安装的基础上,逐步推行在城市公交、农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运输车辆上安装GPS动态安全监控装置,并督促移动危险源监控站严格落实专人值班监控制度,强化对车辆的动态安全监管。
(六)结合道路客运、危化品运输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活动,推动企业、车主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实施企业交通安全工作。把交通安全宣传作为企业安全管理一项日常性工作,切实提高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同时,严格客运、危险品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准入关。所有新增营运客车,在注册登记时应当安装汽车行驶安全监控装置。对不符合营运驾驶资质、身体患有疾病影响安全驾驶和记满12分的驾驶人,不准驾驶车辆。对安全性能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和有3次以上违法记录未处理的客运驾驶人,一律停驶、停运。严格落实客车、危险品车、校车驾驶人每年定期体检制度。
(七)交通、安监部门要对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内部教育管理、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的情况加强检查考核,总结表彰先进典型。公安、交通部门要推广应用重点车辆安全源头监管信息系统,规范重点车辆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依法从严治理驾驶人队伍,进一步完善“荣誉驾驶人”、“黑名单”和“重点单位”制度。对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事故的,坚决按责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把驾驶人考试和机动车检验关,每季度对驾校学员考试合格率及驾驶人违法、事故率进行统计排名并向社会公布。
(八)公安部门要认真做好《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第三号修改单相关标准的贯彻执行工作,在机动车注册登记、定期检验等环节对货车安装侧后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进行把关,凡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确保年内应当安装侧后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车辆安装率达到100%。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车辆安全隐患特别是营运客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提高车辆安全性能。质监、公安、交通部门要联合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车辆检测质量进行考核,开展检测项目比对,重点检查是否具备检测资格和条件、是否按标准和规范检验、是否按规定出具检测报告。对不具备检测资质条件、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以及违法违规的机构予以曝光,问题严重的取消检验资格。
(九)交通运管、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夜间公路客运交通安全工作,6月底前组织对辖区内客运班线特别是夜间客运班线设置情况以及沿途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台账,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隐患治理,对长途疲劳驾驶的驾驶人实行强制休息。对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含)以下公路客运班线,要严格落实公安部、交通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公通字〔〕83号)规定。
(十)围绕国庆周年安全保卫,由公安部门牵头组织,加强对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高速公路违停上下客、非客运车辆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农村机动车无牌无证、使用假牌(套牌)假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依法严格审核发放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严查无证运输、不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等违规行为。充分利用道路交通监控、高速公路进出口电子计票系统,进行固定、流动和全程测速,规范限速标志设置,严格查处高速公路、重点国省道超速违法行为,对超速50%以上的,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客车超员50%以上的,一律抄告车辆所属单位和交通运管部门;在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组织警力开展测酒行动,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坚决依法拘留,对公务员酒后驾车的抄告其所在单位;发现疲劳驾驶的,责令驾驶人离车休息;在高速公路重点路段,派出警力加强巡控,严厉查处、坚决取缔违停上下客;加强对农村集镇和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坚决取缔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进一步落实对农村地区机动车和驾驶人安全提示制度。
(十一)公安部门要针对辖区道路交通流量、流向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的变化特点,明确勤务管理的重点地区和重点路段,制定具体的勤务安排方案和考核办法,组织区域性专项整治活动。要进一步落实公路中队警务区承包责任制、定人定岗制和联勤制,全面提高公路警务效能,并依托警务信息平台加强勤务制度落实情况的考核和监督。
(十二)根据公安部《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程序规定》(公通字〔〕54号),由公安部门会同交通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对恶劣天气预测、预报、预警和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以及应急处置预案等进行一次自查自评,督促落实人员和应急装备、物资保障,9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预案演练。
(十三)加强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逐起召开事故评析会,查摆事故原因和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倒查事故责任,督促落实整改,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十四)深入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制定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年度计划,明确宣传教育的目标和重点,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扎实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进一步提升全民交通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
(十五)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户外阵地、教育基地、媒体阵地和公安交巡警部门窗口阵地建设。11月底前,全市所有县(区)都要建成“五个一”宣传阵地,做到县城区有一个交通安全主题公园(教育基地),重点乡镇有一条交通文明示范路,行政村有一个交通安全橱窗,中小学校有一个交通安全活动园地,公路客运站有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栏,构建多形式、立体化、覆盖全社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平台。年内,市县两级均要建立1个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宣传阵地建设达标率达到80%以上。
(十六)全面开展千万驾驶人再教育工程,精心组织、发动全体机动车驾驶人学习全省统一的交通安全知识读本,参加各种形式考试答题活动,并根据不同群体和对象编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读本、光盘等宣传资料,使全市驾驶人文明交通素质和自觉守法率得到全面提升。深化交通安全“五进”活动,将交通安全融入学校、企业、社区、乡村文化,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十七)新闻、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教育引导作用,共同办好“交通安全广播网”和“晓晓说交通”专题节目,通过剖析交通事故和肇事逃逸典型案例,进行交通安全警示和法制教育,形成人人关心、支持道路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
(十八)全力推进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科技行动计划示范工程的实施,统筹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科技应用。公安部门要会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开发应用高速公路超速违法拦截系统,年底前,所有公路执勤中队都要在辖区重点路段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和车辆自动查验比对系统。要力争实现京沪高速公路全程监控。公安交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交警队信息平台的应用,建立健全辖区机动车、驾驶人、道路基础设施以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基础工作台账,强化对重点路段、重点车型和重点人员的管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认真学习推广省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找准工作重点,提出年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措施,形成本级人民政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定或者意见。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的协调作用,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形成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合力。市县两级安监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
(二)加强对策研究。各地每月要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对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研究预判,及时发现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相关解决对策和措施。当前,各地要围绕保增长促发展、保民生促和谐,针对汽车摩托车下乡等拉动内需政策的出台实施,加强对道路交通结构变化以及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深层次问题的对策研究。
1.1 从交通运输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上看
就我国道路交通发展进程来看,道路交通规划已逐渐被规划至国民经济范畴之内。现如今,道路交通运输在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迎合了当前我国经济的发展,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国民经济的发展需求。就道路交通运输行业而言,稳定的发展可有效改善运输水平,提升运输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运输成本,进而实现以最低成本获取最高利益。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道路交通运输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并不能起到完全的影响作用,虽然通过改善道路交通运输可提升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态势,但对于不同的地理地域而言,其作用也会存在较大差异。对于交通便利的区域,在交通运输道路建设中增加人力及物力的投入,并不会明显增加经济及社会效益;而对于交通落后的区域,在交通运输道路建设中增加人力及物力的投入,能够有效提升当地的物流流动效率,提升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而促进地域发展。
1.2 从档案管理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上看
交通运输档案管理工作的实施是针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应运而生的。从某种角度而言,档案管理工作是对经济发展的文字描绘,可以说其是一种文字型缩影。对交通运输信息资源进行合理规划,充分发挥信息资源的价值,同时有效激发档案管理价值,进而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另外,交通运输档案管理信息能够将当前的经济发展态势明确清晰地反映出来,并作为今后经济发展的有效依据,通过为经济实践活动提供理论基础,进而获取更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二、利用各种资源,实现档案现代化管理
1、推进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根本目标就是要实现档案保管利用价值的最大化和案卷完整化、检索利用便捷化。建立“以本单位为主”的立卷归档工作则是解决问题、实现目标的关键性工作。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在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不归档文件销毁办法》的基础上,要注意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要准确把握文件立卷归档的时效性;二是明确立卷归档的重点和进行合理的立卷分工;三是在坚持贯彻“以本单位为主”归档原则的前提下,要注意有效地维护全宗的完整性。
2、设计好档案现代化管理总体方案
档案信息网络建设时网络发展的总纲,具有总体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相对稳定的要求。内容包括档案信息网络的功能设定、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基本内容、建设步骤的组网模式等直接关系档案网络未来发展和最终成效的重大决策。因此,制定总体方案是道路交通运输档案信息网络建设组织管理工作中最为重要的内容。
3、加快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常言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没有计算机,或者说有了计算机而没有进入网络,道路交通运输档案现代化管理只能是一句空话。随着档案信息量的剧增,人们需要采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实现道路交通运输档案全方位、多层次、多功能的现代化管理,尤其是使用多媒体技术,传统的纸质载体的档案材料转化为全文、全图、全声的光盘储存,并实现全屏幕自动检索。所以,计算机及其配套设施必须跟上,以满足道路交通运输档案管理现代化的起码要求。
4、建设系统工程,实现信息共享
道路交通运输档案现代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总体设计、设备选型、软件开发、档案整理、扫描录入、系统管理、光盘备份、查询管理、安全措施等一套硬件加软件的系统。由于各机关单位日常工作每天都要产生大量的文字档案,需要进行录入、保管,因此该系统应采用双服务器、磁盘阵列存储、高速扫描仪集中扫描、光盘和磁带双备份的解决方案。同时,为了提高利用率,还应设置适当的档案查询系统,通过触摸屏查询及文档网络上传输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此外,还应将电子档案管理类别细分为操作管理、系统环境管理、档案密级管理、卷内目录管理等,从而从机制上提高机关信息共享能力。
三、提高管理人员素质,构建全能管理队伍
第二条联席会议由镇政府召集,镇政府分管镇长为第一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
第三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各村委会,镇宣传部门、镇安监委、财政分局、交巡警中队、交管所、综治办、建管所、城管中队、工商分局、镇文教、农机站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交警中队,由中队长任办公室主任,镇安监委等部门领导任副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指定一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
第四条联席会议职能是分析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题研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长期规划;总结、交流、推广道路交通安全先进工作经验,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参与道路工程规划、改造项目的综合评价,制定和选择交通安全措施、方案,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决策;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实施监督、考核,并实施奖惩措施;在对事故多发区域、点、段潜在的危险因素和薄弱环节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综合性整治意见;协调落实各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通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情况;落实上级领导机关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
第五条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或应成员单位的要求,经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
第六条联席会议办公室可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收集成员单位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认真做好联席会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各类文件。
第七条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会议主持人审定后,印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按照会议要求结合部门职能分工,认真贯彻落实。
第八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涉及道路交通的安全问题,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承担工作责任,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年底,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政绩考核内容。工作职责如下:
(一)各村委会: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村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常性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积极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安全生产总体工作,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交巡警中队:负责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交通安全的源头管理,并在驾驶员的考试、发证、交通违法处罚、记分等环节加大管理力度,强化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五进”等工作;组织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取缔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的排查工作;科学分析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提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对策,向政府报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参与完善道路交通应急处置救援机制,依法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严惩交通肇事犯罪;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特大事故的查处和追究工作。
(三)交管所:负责对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加强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努力提高公路等级;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桥梁的排查治理力度;加快公共客运发展,加强客运管理,把好运输企业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强化客运站场安全监管;加强运输车辆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加强路政管理,整治和规范公路广告设置,对机动车超限超载运输进行整治,取缔公路占道经营和乱摆乱卖等行为;加强对化学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对化学危险品运输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对机动车维修项业加强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工作。与公安部门共同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等活动,创造良好的公路道路交通环境。
(四)建管所:负责镇级道路的规划、建设和养护工作,保持路面完好,及时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城市道路、桥梁,对事故多发点段采取工程防护措施;不断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五)文教部门:负责对在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加强学校校车和学生外出活动的交通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使用报废车、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协助交警中队共同做好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小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大纲,积极开展创建“交通安全学校”、建立交通安全知识场景教育基地等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习惯,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素质。
(六)工商分局:负责机动车生产、经营企业和交通运输单位或个人的注册登记;整治规范道路广告和取缔马路市场,净化道路环境;配合有关部门对因管理不善而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运输单位进行整顿;依法取缔非法生产、拼装、组装车辆以及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等违法行为。
(七)农机部门:接受公安部门的委托和监督,负责上道路行驶农机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核发牌证和农机驾驶员考核发证等工作,配合交警部门调查处理农机车辆交通事故和开展农机车辆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加强与公安部门的信息沟通,互相通报农机车辆交通事故、驾驶员违法及农机车辆驾驶证信息及保有量情况。
(八)城管中队:清理整顿城市道路违章占道行为,监督检查道路开挖的安全工作;负责规范道路广告和取缔马路市场;加强停车场(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规范镇区停车秩序;查处镇区道路运输的抛、洒、滴、漏违章行为等。
(九)财政分局:本着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坚持把道理交通安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体制,统筹安排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维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