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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银行理财方式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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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银行理财方式

第1篇:传统银行理财方式范文

“空中理财师是一种独特的服务模式,既保证了服务的快捷性,又能够以互动交流的方式给客户带来更舒适的服务体验。”深圳发展银行零售银行部副总经理、客户服务中心主管苏敏如是道来。

深发展以电话银行为平台所打造的“空中理财师”项目正在试点之中,本刊记者近日针对这一新业务进行了专访。

打造“空中理财师”

《理财周刊》:“空中理财师”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您能谈一谈“空中理财师”的服务模式吗?

苏敏:“空中理财师”是深发展去年开始进行的一次新型服务试点,我们的主要模式是:利用深发展的电话银行平台,为尚未达到贵宾客户级别的客户提供“一对一”的电话理财服务。“空中理财师”项目实际上是对传统银行柜面理财业务的拓展和延伸。一般来说,受到银行理财经理数量的限制,贵宾理财业务主要向具备一定资产金额的客户提供,如深发展“天玑财富”贵宾理财业务主要向资产高于50万元的客户提供服务。“空中理财师”则是以差异化定位,弥补深发展理财业务的缺口。我们通过在全国范围内8家分行的试点,以“电话理财”的模式向尚未达到这一业务门槛的客户提供理财服务。

在服务内容上,“空中理财师”一方面通过与客户的沟通,了解他们的理财需求,了解他们关注哪些方面的服务与产品;另外一方面,利用客服中心的服务渠道,以多种方式将最新的理财信息传达给客户,并帮助客户与分行建立沟通和联系。

《理财周刊》:我们很关心的是,“空中理财师”项目实际达到的效果如何?如何避免“主动外呼”的方式给客户造成不愉悦的使用感受?

苏敏:事实证明,“空中理财师”的服务拥有较大的市场空间。可以透露的一个数据是,全国8个分行试点中,通过“空中理财师”服务的普通客户中,有将近1/4升级成为了我们的贵宾理财客户。这就说明,这个服务模式受到了很大一部分客户的认可,市场空间是非常可观的。

我认为“空中理财师”项目与目前银行客户的理财需求旺盛有着密切的关系。电话银行其实是提供了一个纽带,为客户们带来充分、及时的信息。与此同时,我们也致力于提高客户的服务体验,让他们感受到电话银行的细致与周到。比如“空中理财师”的第一流程是通过电话来“认识客户”,只有客户表示愿意接受“空中理财师”的服务后,客户经理才会继续提供更多的服务与信息。同时,就和柜面理财的“一对一”服务一样,我们通过定向服务的方式,为客户提供固定的“空中理财师”。在我们的系统中,通过人性化设置,当客户呼叫电话银行时,也会由日常跟进自己的电话银行客户经理进行电话的接听。这些细微之处,都使客户们获得了更佳的使用体验。

以技术手段提高热线质量

《理财周刊》:电话银行的基本职能在于为客户提供24×7的全天候咨询服务。前不久媒体针对“国内银行热线存在的六大问题”进行了一系列报道,六大问题包括接通率、菜单的设置、插播广告、持线时间、客服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客服人员解决问题的正确率。深发展是如何解决与统筹这些问题的?

苏敏:一直以来,深发展客服中心都是把“客户体验”放在了第一位。在一项对深发展95501客户服务热线的第三方调查结果显示,95501接通所用时间最短、人工服务最好找、挂失业务放在一级菜单,为客户提供最便捷的服务。

我们也一直坚持以技术手段提高电话银行的服务质量。例如我们每年都会对电话银行服务的菜单进行一次梳理,根据客户调查的结果、员工的自我体验、电话银行统计的流量等判断出不符合客户习惯的环节并予以改进和调整。

在提高客服人员解决问题的正确率方面,深发展也建立起了多重机制。一是加强客服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二是以“知识库”的方式将相关要点进行提炼和总结以供客服人员随时查询,同时我们还强化了“质检”的环节,通过抽样的方式检查客服解决问题的正确率。对于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客服中心还将迅速与相关业务部门取得联系,获得他们的支持。

《理财周刊》:作为一家股份制银行,深发展采用的是全国统一客服中心的方式,那么对服务中各地分行业务差异如何进行区分?

苏敏:相对来说,深发展所采用的业务模式是以总行开发为主,再推广到各地的分行,因此绝大部分业务在各地的差异并不大,全国统一客服中心的工作也是顺应这一业务模式而展开。而针对具有差异化的部分业务,我们的做法是加强信息沟通、制定标准化流程并定期与分行举办服务交流会议。另外,我们对服务“知识库”的内容也加以地区性差异的标志,配合来电信息识别的技术手段为全国各地客户提供准确信息。

电话银行发挥双重优势

《理财周刊》:这几年网上银行经历了迅猛发展的过程,提供的功能越来越多。您觉得与之相比电话银行的优势体现在哪些方面?

苏敏:银行不同的服务渠道有着各自的优势。比如网点柜面服务的优势在于通过面对面交流,让客户感到很强的互动沟通性;网上银行的优势在于它的便利和快捷。电话银行则身兼两者的优势:一方面,电话银行以24×7的全天候服务方式保证了客户随时随地与银行的便捷沟通,不像网点柜面服务受到时间和空间限制,更不用长时间排队等候,省时省心;另一方面,相对于网上银行系统化、规范化的操作,电话银行通过客服人员与客户互动交流,使客户一些十分个性化的问题也能得到迅速有效的沟通和解决。

《理财周刊》:很多电话银行中心都开始实施“服务变营销”的业务转型,深发展在拓展电话银行服务上有哪些计划?

第2篇:传统银行理财方式范文

监管层发力

回顾近两年来的监管动作,从2013年8号文对非标资产的规范,到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试点,再到独立的理财事业部制改革,最近是商业银行法的启动修订,都为银行理财业务指向了一个关键发展方向――回归资产管理本质。虽然银行理财市场已经发展了十年之久,但法律关系一直未被厘清,到底是委托关系、资产负债关系还是信托关系一直都是市场争议的焦点。以上一系列的监管动作以及市场对打破刚性兑付的呼声,无疑都表明了银行理财产品应该是信托性质。信托关系从法理和制度安排上帮助银行理财产品确立长久缺失的法律地位,从而促进银行理财业务逐步回归资产管理本质。

只有回归资产管理本质,银行理财产品才有可能打破刚性兑付文化。回归资产管理本质后,银行与投资者之间为受托人与委托人的关系,从而打破目前类存款产品下的资产负债关系,风险和收益都应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在承担风险的情况下理应获得更高的风险溢价。参照国内外较为成熟的模式,基金化运作、结构性投资将是银行理财产品回归资产管理本质的出路。从基金化运作模式来看,产品所投资的资产可定期估值,产品净值随资产的估值而定期波动,投资者以净值为标准进行申购与赎回,银行在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后的投资回报均归投资者所有。从结构性投资模式来看,银行将债券、存款等低风险投资品种以及股票、期货、期权等高风险投资品种相互组合,使得产品风险处于高低之间,帮助风险承受能力适中的投资者获得适中的投资收益。

监管层推动的银行理财管理计划采用的是基金化运作模式,该项试点工作发起于2013年10月,由10余家大中型银行首先开展业务。如今,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试点机构再次扩容,中信银行、杭州银行、宁波银行已经获批此项试点资格,试点银行数量提升至16家。此外,包括南京银行、大连银行、徽商银行等大型城商行,已向当地银监局上报或正在上报试点方案,正式获批指日可待,可见银行理财资产管理业务的开展主体已经从国有行、股份制银行逐步向城商行延伸。

城商行积极参与试点的原因,一方面是跟随理财产品向开放式、基金化转型之潮流;另一方面则是希望得到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这一标准化产品的发行资格。在原有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品种的基础上,新增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也成了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对应的投资资产之一,单个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对应单个企业的债权,这就相当于银行通过理财管理计划发行债权融资的“受益凭证”,同时向理财管理计划投资者募集资金,然后投向对应的融资企业。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一方面按照份额发行,使得理财产品基础资产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转变为标准化品种;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二级市场进行交易,使得市场能够对其价格充分发现,便于产品净值的估算。

四方面差异

银行理财管理计划与传统的银行理财产品之间主要存在四方面差异。

投资资产 为了便于产品估值,银行理财管理计划所投资的资产除原有的债券以及货币市场工具以外,增加了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且绝大部分计划用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替代了传统的银行理财产品中的各类非标准化债权资产。

投资期限 传统的银行理财产品以封闭式运作,存续期限多在1年之内,如1个月、3个月或6个月,而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存续期普遍超过1年,多为2年或3年,但其以开放式运作,两个相邻的开放日之间的间隔期一般为1个月或1个季度。

投资收益 传统的银行理财产品以预期收益率形式公布,绝大部分产品的到期收益率与预期收益率相等,而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剔除了预期收益率形式下的刚性兑付做法,转而对所投资资产进行定期估值形成产品净值,投资者于开放日以净值申购或赎回理财管理计划,由于净值存在波动性,因此投资者获得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第3篇:传统银行理财方式范文

一、西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现状

在西方国家,个人理财几乎深入到每一个家庭。个人理财业务已经成为西方商业银行业务领域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西方商业银行自20世纪七十年代以来,在金融创新浪潮的冲击下,个人理财业务获得了快速发展。如,在过去的几年里,美国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每年的平均利润率已高达35%,年平均盈利增长率12%~15%。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外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发展趋势。

(一)以客户为核心,突出人性化服务。比如在美国,个人理财的市场层次细分,服务对象范围十分广泛,特别强调将以前只能有少数人享受的部分私人银行业务推向大众,使更多的人在获取财富增值的同时享受生活的便利。个人理财方案侧重于个性化设计,重视人性化理念,认为个人理财就是要将金融产品从批发向零售方向转移。美国著名的个人理财专家苏茜・欧曼指出:在个人理财领域,人是第一位的,其次是金钱,然后才是事情本身;要关注人的精神和情感,这是理财观念的核心。因此,个人理财方案的设计必须以人为本,针对每一个人的人生阶段的特点,规划不同的财务目标,设计与此相适应的合理的储蓄计划、保险计划、投资计划、退休计划、置业计划、税务计划,帮助客户减少投资与消费的盲目性,规避财务风险,保证他们享有高品质的人生。

(二)多渠道、全能型的服务

1、多渠道零售银行业务的形成。随着银行服务方式的增加和客户需求的不断变化,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面临着由单纯“买卖”关系向服务关系的急剧转变。国外银行业为了应对这种改变及其所带来的挑战,重新整合原有的业务渠道,构建了一个多种形式、多种手段的客户服务体系――多渠道零售银行业务。这种多渠道零售银行业务主要通过三种渠道与客户接触:一是电子渠道,主要指网上银行;二是电话渠道;三是物理渠道,或者说网点。

2、服务内容全能化。除了银行传统的存取款与资金结算业务外,国外先进商业银行的业务可以说囊括了所有个人理财的业务领域,具体包括:第一,投资领域,无论是证券交易、外汇交易、黄金交易、彩票交易,还是保险业务、基金业务,只要客户有投资需求,银行都可以代办。在银行任何一个网点都可看到其提供的数十种全球证券投资基金任客户根据个人喜好选择,如北美投资基金、大陆投资基金、台湾投资基金、科技股投资基金、纳斯达克投资基金,等等;第二,领域。任何与个人理财有关的业务,银行都可代办,包括房产过户、双方交易、商业担保、缴纳费用、代收债务,等等;第三,顾问领域。国外商业银行把科技、知识作为为客户高质量、个性化服务的主要手段,通过客户经理、理财经理、基金经理、互联网、电话、CALL CENTER、理财杂志等打造一个全方位的私人顾问理财服务体系,任何一个银行的客户都可以获得专业理财服务。

(三)重视加强网点员工培训。为了更加便捷地为客户服务,国外商业银行在个人理财业务设计过程中,非常重视加强对网点的员工进行培训。我们知道,即使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如果用户不去使用它,这仍是一个失败。因此,作为与客户接触的窗口,网点员工的素质至关重要。为此,国外商业银行在员工的培训上花费了很多的时间。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不足

(一)“门槛”过高。我国个人理财定位于少数高端优质客户,服务门槛过高,造成客源稀少。如外资银行一般“门槛”在5万美元以上,国内四大银行一般“门槛”在20万元以上。而绝大多数股份制商业银行推出的1万元起步的人民币理财产品今后将可能提升至5万元。银监会正在制定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穴征求意见稿?雪》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穴征求意见稿?雪》已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稿里表明将要大幅上调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门槛,今后起点金额将设置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和外币5000美元以上。笔者认为中国仍是发展中国家,总体上高收入客户占比较低,从现有品牌看,门槛偏高,能满足这一条件的客户又相当有限,所以我们不能因为害怕风险而提高门槛,那样很有可能造成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瓶颈”。

(二)个人理财业务品种单一,创新缓慢,基本局限于传统业务范围内。(表1)国内商业银行开办的个人理财品种,其共同特点表现为银行的理财服务产品以结算类为主,层次低、品种少。只是在储蓄新产品上进行功能扩张,把存、贷产品组合起来,通过结算工具帮助客户保值、增值。而这对国外银行而言,仅是最基本的结算服务产品;理财服务也仅是为客户咨询,提供理财建议书。对于国际上主流的个人信托业务涉足少;侧重于推销银行现有产品,对客户的个性化服务不够;国内各银行所提供的理财产品基本上同质,缺乏品牌。

而国外商业银行可提供的个人理财业务品种有?押货币兑换、贵重物品保管、传统信托、金融咨询、现金管理、出售保单、出售退休计划、人寿保险信托、住宅贷款、债券信托、证券经纪投资、共同基金等。其特点表现为:突出价值管理,技术含量高。计算机技术广泛应用,既简化业务处理程序,又可缩减人力成本,使信息及时传递成为可能;以信托业为主,银行信托是一种灵活的业务方式,信托财产管理、处理方式完全可以根据委托人的意愿设定。银行在技术和信息等方面拥有信托人自己管理财产所不具有的优势,信托能使财产得到合理、有效利用,为受益人带来更多的利益。因此,西方银行个人理财涉及证券保险等金融各业,其丰富多彩的形式主要是通过信托业务来实现;证券投资业务是发展最快的品种。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直接融资比重快速上升,资本市场规模日益扩大,证券投资占经济生活比重随之增大。同时,经济虚拟程度越来越高,投资风险控制专业化,使银行在证券经济和共同基金管理中的作用更为突出。

(三)相关人才匮乏。任何新业务的开展都离不开相关人才的支持。经办人员素质的高低更是理财业务能否拓展的关键。对一名合格、优秀的理财员不能要求他是各金融业务领域的专家,但最起码要熟悉银行业务和证券、保险等其他金融业务。但长期的分业经营使我国的银行人才没有在其他金融业务领域锻炼的机会。据了解,相当多的理财人员来自会计、储蓄、出纳等岗位,缺乏基本的证券、外汇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因而,我国银行普遍缺乏优秀的理财员,真所谓“专才易得,通才难觅。”

三、建议

通过以上中外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比较,我们不难发现,与国外相比,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还有很大差距,急需改进。

(一)面对市场,合理定位。由于各家银行所处的发展阶段和经济环境不同,应结合实际,合理进行定位。可采用差别化竞争策略,在特定的领域或区域,集中力量,形成优势。同时,要紧密结合当地市场,细分市场,锁定市场目标,针对目标客户提供更符合客户需求的、能凸显自身特色的金融服务。从目前情况看,商业银行的目标客户群可细分为高端和低端两种。对于高端客户,理财中心除根据客户收支情况量身定制理财方案外,还可利用银行专业优势,提供利率及汇市、股市等相关行业产品的信息资料和实时行情的咨询服务,部分业务可适当减免手续费或提供其他优惠,让客户真正体会到一对一、面对面、一站式的感受。对于低端客户,可以提供口头建议或咨询,树立平民化银行形象。这样做的目的是使客户群范围更大,更贴近普通群众。

第4篇:传统银行理财方式范文

【关键词】 理财产品 创新 产品创新 服务创新

引言

随着收入的提高,理财成为人们把剩余资金进行合理配置的一个去向,理财产品成为投资者的重要投资品种,它拓宽了投资者的投资渠道。另一方面,随着中国对外开放,尤其是银行业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越来越多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银行市场,外资银行的进入程度越来越大,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报》得知,2011年外资进入程度①已增长到2%。外资银行给中资银行造成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银行理财产品拓展了银行的业务模式,也为银行开辟了新的盈利渠道。从2004年我国商业银行发行第一款银行理财产品以来,我国的银行理财市场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将银行理财产品作为重要的投资品种[1]。对于银行而言,随着金融“脱媒”现象的加剧,传统资产负债业务的收益率持续下降,传统盈利模式的优势逐渐丧失,迫使商业银行寻找新的利润来源,转变盈利模式。理财业务由于资本消耗低、风险分散、盈利空间大,银行理财业务逐步成为商业银行优化收入结构、增加利润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途径。而增强理财产品的创新则是提高商业银行利润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之一。

理财通常包括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两方面含义,银行等金融中介是投资者与理财产品的纽带,投资者进行风险交易和管理,大大降低了投资者的参与成本。纵观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发展形势,虽然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发展迅速,但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暴露出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从开发到售后等环节存在的一些重要问题,比如理财产品种类较少、不丰富,产品与产品之间差异性较小、同质化问题较严重,跟外资银行相比创新力度不够,风险揭示不完整,理财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本文从理财产品本身创新和理财产品服务创新两方面出发,研究如何进行理财产品的创新,这对商业银行甚至监管者而言都是急需深入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对理财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1. 文献回顾

金融创新的定义在学术界目前有许多种,一直还没有唯一的界定。最早的一种定义来自经济学家熊彼特,他将金融创新界定为在金融领域内建立“新的生产函数”,从而实现金融领域各种要素,包括金融产品、交易方式、金融组织、金融市场的重新优化组合和金融资源的重新配置,进而达到金融风险规避和经济发展稳健的目的[1]。熊皮特的定义主要强调要素的重新组合和资源的重新配置。理财产品是金融创新的一种。周麟(2006)[2]认为,银行理财产品的创新是指运用新思维、新方式和新技术,进行理财产品或服务、交易方式、交易手段以及金融市场等方面的创造性活动,从而实现经营利润最大化与经营风险最小化的一系列经济行为和过程。金融创新按形式可分为金融理论创新、金融市场创新、金融业务创新、管理方式创新和服务手段创新;按功能可分为风险转移创新、增强流动性创新、信用创造创新和股权创造创新。

另外,学者们研究了银行进行理财产品创新的动因,发现主要有降低成本、追求利润,以及重视理财产品创新等方面原因。Greenbaum和Haywood(1973)[4]认为社会财富的增长直接导致人们对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金融机构只有通过金融创新活动才能满足市场的新需求,进而才能参与分享社会财富增长带来的好处,实现利润的持续增长。Niehans(1983)[5]认为利用新技术降低交易成本是金融创新的主要原因。王现增(2005)认为银行要注重产品的创新,全面增强经营能力[6]。魏敏和田蕾(2006)[7]通过实证分析,提出商业银行应提供差异化的产品、不同层次的服务水平和建立不同层次的客户关系。江华峰,姜志敏和李玉娥(2006)[8]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研究,也提出商业银行应提供差异化的理财服务。凌江怀(2004)[9]指出理财产品的创新重点是适应资本市场的发展。

2. 理财产品创新研究

2003年,各家商业银行基本都具备了理财中心,是理财产品问世的一个开端;2004年是试水阶段,各银行进军理财市场的尝试;2005年是理财产品真正发展壮大的一年,从那年开始,理财市场上的产品变得丰富多彩、琳琅满目。目前,有很多理财产品出现在理财市场,如中行的“汇市通”、“债市通”、“日积月累”,工行的“工银财富”、“灵通快线”,农行的“本利丰”、“汇利丰”、“安心快线”,建行的“利得盈”、“汇得盈”,交行的“得利宝”,招行的“金葵花”等多种理财品牌。我国银行理财产品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快、力量强,其主导地位已不可替代。但部分银行推出的产品实质上大同小异,互相效仿,产品同质化严重,产品整体技术含量较低,营销的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也基本一致,不能根据客户的需求有差别、有选择地进行产品设计和客户服务。

制约理财产品发展的有外部因素,比如分业经营的金融政策、人们理财意识薄弱、理财知识欠缺等外部因素;也有内部因素,比如缺乏优质的理财服务团队和营销团队、理财产品创新不足等内部因素。针对目前我国制约银行理财产品发展的因素,本文从理财产品本身的创新和理财服务的创新两方面出发,开展对理财产品创新的研究。

一是理财产品的创新。现有理财产品设计上更多的是把现有的业务进行重新整合,较少针对客户需求来进行真正意义上的个性化设计,各家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逐渐趋同,仅在期限、收益率上略有差异。怎样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创新设计呢?一方面,商业银行要加强持续创新能力的建设。由于金融产品复制能力很强,真正考验银行创新能力往往是其创新产品推出的频率。只有高频率、高效率地推出有创新的理财产品,才能真正吸引住客户。如果能做到第一个高频率地推出一系列有吸引力的理财产品,即使某些款产品进入市场后很快被竞争者模仿了,他会因为快速推出新产品而吸引到更多的客户。另一方面,要做到高频率推出新的理财产品,银行应加强产品创新的开发设计能力,银行内部应该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培养一批技术过硬、创新能力强的开发人员,还要培养一批对市场需求高度敏感的市场人员,提高对市场的敏感度。将市场人员的市场洞察力融入到理财产品中,开发出投资者喜好的、迎合市场的理财产品,从而使创新产品能真正反映市场的需求。

理财产品开发出来后,推向市场时,要注意信息披露的完整和方式,避免使用过于笼统、概括的语言,尽量避免使用复杂条款、过于专业化的术语,使披露的信息简洁、简单、通俗易懂、完整,加强投资者对理财产品的理解,同样这将有助于提高投资者的理财意识和理财知识,也是完善理财市场的一部分。

二是理财服务的创新。加大银行理财人员的业务培训,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理财意识。

理财产品本身的吸引力对于投资者而言很重要,同样优秀的服务不仅会吸引投资者,更能留住投资者。目前,很多银行网点的理财人员是一线营销人员,他们面临考核指标的压力,面临激烈的竞争,面对客户,首先想到的是推销对自己利益最大的产品,而并非一定是投资者真正需要或者适合投资者的产品,从而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另外,部分理财人员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不能正确解读与投资相关的经济指标,不能或者较难独立为投资者制定个性化理财规划和遴选恰当的理财产品,难以适应日益专业化、复杂化理财市场发展的需要。银行应加大理财人员的培养,一方面加大人才的引进,另一方面对营销队伍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及考核,提高业务水平。另外,在新产品推向市场前,银行应组织专项培训,对新产品进行突击,使营销人员熟悉产品的各种信息,尤其是资金投向、风险大小、收益大小等重要要素。最后,培养营销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其服务水平。

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的普及,网上银行发展迅速,除了银行网点销售理财产品外,通过网站销售理财产品已成为银行的重要营销手段。由于在银行官方网站购买,没有营销人员的参与,网站的信息是投资者加强对产品了解的唯一来源。首先是信息的展示,展示一定要醒目,展示的内容一定是投资者最为关心的几个要素;其次,信息披露的完整性更尤为重要,除罗列各种信息、协议之外,也可通过字体、颜色的差异等个性化的方式对重点信息进行提示;最后,网上认购,一是要注意操作的简洁,二是要注意网络安全,防止密码被盗取。

除了加强对银行营销队伍的建设之外,提高投资者理财意识也至关重要。银行或相关机构应开展理财讲座或在网站设置理财知识专栏,普及理财知识,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理财意识。

结论

纵观我国银行理财产品发展历程,制约其发展的因素不仅有外部因素,也有内部因素。本文从内部因素出发,从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两方面对银行理财产品的创新进行了研究。一是产品创新,银行应加强产品开发人员和营销人员队伍建设,加强两类人马的整合,以便开发出适应市场、适合投资者口味的有创新性的理财产品。二是服务创新,银行应加强营销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的培养,重视网站营销,提高营销、服务水平;另外,开展理财讲座或网站设置理财知识专栏,普及理财知识,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理财意识。

注释:

① 采用Claessens(2001)[3]以外资银行资产占金融机构总资产的比例作为衡量外资银行进入程度的方式。

参考文献:

[1] 徐志高.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影响因素研究: [硕士学位论文]. 成都: 西南财经大学, 2009.

[2] 周麟.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创新有效性研究: [硕士学位论文]. 成都: 西南财经大学, 2006.

[3] Christian E.Weller, Mark J. Scher. Multinational banks and development finance. ZEI Working paper, 1999.

[4] S.I.Greenbaum,C.F.Haywood.Secular

change in the financial services industry. Journal of Money, Credit & Banking, 1973, 3(2):571-589.

[5] J.Niehans.Financial innovation, multinational banking, and monetary policy. 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 1983, 7(4):537-551.

[6] 王现增.人民币理财产品创新的影响与启示, 金融理论与实践. 2005, (5): 34-35.

[7] 魏敏, 田蕾.个人理财市场细分及客户群差异性分析. 金融论坛, 2006, (10): 42-47.

第5篇:传统银行理财方式范文

摘要:本文通过对不同类型理财产品的具体分析,提出了商业银行综合理财产品具有储蓄、信托和委托三类不同的性质,而不仅仅是银监会所定义的委托一种性质;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因理财性质不同所形成的商业银行对客户相互矛盾的理财行为、双方风险与收益的博弈关系以及产生的问题。

关键词: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理财性质;理财行为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06)09-0072-03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性质分析

(一)银监会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性质的界定

银监会在所颁布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做出如下界定:

关于个人理财业务,《办法》第二条中规定:“本办法所称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关于个人理财业务的类型与性质,《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分别规定:“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按照管理运作方式不同,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理财顾问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综合理财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

但上述界定并未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性质做出明确说明,而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就《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答记者问时,却有如下说明:《办法》和《指引》明确界定了个人理财业务是建立在委托关系基础之上的银行服务。而银监会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性质的这一界定是否准确,现实中的商业银行各类理财产品能否归属于“委托”性质,是值得商榷的。

(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储蓄性质

人民币理财的现行模式一般为:商业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人民币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其实质是以基础资产未来现金流为基础,在资金市场上发行理财产品进行融资的过程。商业银行人民币理财的基础资产主要为银行间市场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央行票据等。商业银行扣除相应费用后以高于存款利率和略低于基础资产原价格的价格分拆转手,把本金和收益让渡给投资者,使投资者得到较高收益。

这类产品虽然名义上是委托理财产品,但实际上理财收益均按发售时公布的预期收益率支付,投资者在几乎不承担任何投资理财风险情况下获得固定收益,这与储蓄存款产品没有本质区别,是商业银行变相的高息揽储竞争手段。

实际上,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中,已明确“商业银行销售的理财计划中包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其结构性存款产品应将基础资产与衍生交易部分相分离,基础资产应按照储蓄存款业务管理”。即具有结构性存款特征的理财计划产品,如保证收益理财计划、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等,是以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为基础的理财产品。债权债务类产品保证了本金不受损失,或保证了一定的收益率,因此,在提供债权债务类理财产品时,形成了事实上的表内负债。因而商业银行通过个人理财产品募集到的资金属于银行负债的一部分,其资金的操作属于资产运用,从整个银行层次上看,个人理财业务的资金资产与其他资金来源与运用一样,计入资产负债表,成为资产负债表内业务。

因而,我国商业银行目前所发行的固定收益理财产品,并非属于“委托”的性质,而是具有以下性质:(1)在银行经营行为的性质上,是银行为争夺储蓄存款市场份额而对客户进行的“高息揽存”的让利行为;(2)在商业银行经营业务的性质上,这类理财产品仍属于资产负债业务,而非中间业务;(3)在银行与客户法律关系的性质上,双方仍属于债权债务关系而非委托理财的委托关系。

(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信托性质

在金融市场中,信托业务、委托业务以及种类逐渐繁多的资产委托理财业务实际难以区别。但在名目繁多的委托理财服务中,尽管形式不尽相同,就其财产关系的法律性质而言,实际均属信托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按照这一定义,只要在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形成明确的委托契约关系,各种机构从事的委托理财业务均属信托行为,其信托关系不因受托人的变化而变化。不同金融部门推出的委托理财业务,区别仅在于这些。

因此,银行、证券、信托、基金、保险各类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其实质均基于信托原理所形成的信托法律关系。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既有委托业务的性质,也具有信托业务性质,而不仅仅是委托关系。

由此而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所称的个人理财业务实质上也是信托原理运用的一种方式,应该遵循《信托法》的相关规定。但该《办法》在指出其制定依据时,只提到《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而这两个法中并没有对银行可以开展个人理财业务作任何规定。恰恰相反,现有上述金融法规明确禁止商业银行从事证券业务、信托业务。

上述分析表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性质并非是单一的、同一的,而是多样的、多元的。导致这种多样、多元的深层次根源则在于:在金融体制不断变革、金融市场不断变化的环境下,商业银行为生存和发展竞争所采取的金融竞争策略和金融创新手段――既有对资金来源市场份额争夺的当前竞争策略,又有对银行未来多元混业经营探路的长期竞争策略;既有对传统储蓄业务创新的新型存款型理财产品,又有属于银行新兴创新业务的中间业务产品。

然而,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性质的多样化必然体现为银行经营理财业务目标的多元化;而银行理财目标的不同则会带来银行理财行为的矛盾现象,这种矛盾可能导致双方收益与风险博弈的不同格局。

二、商业银行理财行为矛盾分析

(一)保证收益理财产品中的银行行为

保证收益理财计划产品,是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固定收益,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或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最低收益并承担相关风险。

商业银行发售此类理财产品通常的做法是:在理财产品尚未推出之时,商业银行已经在市场上持有了所谓理财资产(如国债、金融债和央行票据等),然后再根据这种资产的期限和预期收益情况,确定所发行理财产品的期限和预期收益率,最后再向客户募集理财资金,向客户出售理财产品。然后银行将所筹集的理财资金用于购买自己持有的债券、票据或从银行间债券市场、央行公开市场买入原定的债券或票据,以锁定理财产品的期限和收益率。理财产品到期前,银行可将这些债券和票据兑付或卖出,以实现收益并收回资金。在这一模式下,银行将原本属于自己的利差收益让利于客户,并承担市场资金利率下降的风险;而客户即有高于一般存款的收益,又几乎不承担任何风险。

在这类保证收益理财产品中,商业银行的行为显然是让利于客户,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客户风险。这也是理财产品热销的根本性原因。但却由此产生了诸多问题:(1)一些商业银行将这类产品转化为准储蓄存款产品,变成高息揽储和规模扩张的一种工具,混淆了储蓄存款和理财业务的性质;(2)一方面变相突破国家利率管制,另一方面引致了金融市场的不公平竞争;(3)造成金融市场的混乱。

(二)非保证收益理财产品中的银行行为

商业银行非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实际上可分为两类: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产品是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并依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客户实际收益的理财计划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是商业银行根据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客户支付收益,并不保证客户本金安全的理财计划。

非保证收益类理财产品实质上是商业银行和理财客户利益――风险与收益的博弈。但在这一博弈中,商业银行和理财客户的地位是极其不平等的。

1.博弈双方在专业、信息上的不平等关系。

商业银行理财人员都是金融专业人士,有强大的研究团队,又享有金融信息上的优势,更重要的,银行是理财产品的设计者。所以当商业银行与客户处于理财产品的某种利益博弈状态时,客户即投资者将处于不利地位。

2.博弈双方在“提前终止权”设置中的不平等。

在许多银行理财产品中,都设置有“提前终止权”。目前,我国各银行对于提前终止权的设定主要有两种形式:(1)银行在支付收益时可以提前终止该产品,客户没有提前终止产品协议的权利。如果想要提前终止产品协议需交纳一定的违约金;(2)客户拥有提前赎回的权利。但目前银行在发行理财产品时,几乎都是银行有权提前终止,而客户无权。理财产品收益率基本上是以年收益率来衡量,一旦银行提前终止,则理财产品的实际年收益率必然减少。

银行发行附带提前终止权产品的目的,在于规避利率下跌的风险。一旦利率下跌,银行可提前终止原有产品,转而发行融资成本更低的新产品。对客户而言,一旦产品被提前终止,则只能在更低利率环境下投资,承受再投资风险。一般而言,银行在产品设计推出时制订的价格越优惠,该产品就越容易被提前终止。

3.银行设置的区间触发条件苛刻。

区间触发就是指各行在设计理财产品时会对参照物设定一定幅度的区间,如果在观测期内,参照物的价格从未触及该区间的上、下限,则投资者会获得理财产品合约中所预期的最大收益,否则,将按合约规定只获得一部分的投资收益。

商业银行在理财业务中之所以产生这一相反的行为模式,实质上决定于其开拓理财市场目的的二重性。在商业银行之间、特别是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日趋激烈的竞争中,商业银行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一方面,必须千方百计地保住传统的资金来源市场,尽可能减少其他竞争对手的分割和侵入;另一方面,银行也必须开拓新的市场领域,谋求新的盈利模式。因此,为了前一个目的,银行不得不即让利于客户、又尽可能免除客户的投资风险,以最大限度地竞争储蓄市场资金份额;为了后一个目的,银行又尽可能地转嫁风险,从客户理财资金的运作中获取更多的收益。

三、结论

1.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性质并非仅仅是银监会所定义的委托。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既有对传统储蓄业务创新的新型存款,又有属于新兴业务创新的中间业务产品,因而商业银行不同类型理财产品,相对地具有不同的储蓄存款性质、委托性质和信托业务性质。

2.不同性质的理财产品形成了商业银行和客户的不同关系。在保证收益类理财产品中,是银行让利于客户,而在风险收益类理财产品中,商业银行却在与客户争夺利益、转嫁风险。这一问题的实质是商业银行和理财客户利益――风险与收益的博弈。但是,在这一博弈中,商业银行和理财客户的地位是极其不平等的。

3.商业银行在理财业务中之所以产生这一相反的行为模式,决定于其开拓理财市场目的的二重性;不同的目的导致不同的行为,而不同的行为模式也导致各自不同的诸多问题。但这看似相互矛盾的行为,实质上是商业银行在国内外各类金融机构日趋激烈的金融市场竞争环境中,为其生存和发展所作出的选择和反映。

参考文献:

[1]李姝婉.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J].四川经济管理学院学报,2006,(1):18-20

[2]孔晓红.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性质、风险与监管探析[J].金融纵横,2005,(9):40-43

第6篇:传统银行理财方式范文

在过去的十年里,互联网技术已经深刻影响到各个领域,近两年金融领域也形成了新的金融模式。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其产品和业务也越来越丰富,不仅使个人客户越来越便利,而且也深刻影响着传统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有数据表明,人们在办理金融业务时,越来越倾向通过互联网来进行,2015年国内互联网上的个人理财交易规模达到1235.6万亿元,较上年增长了23.8%,其增长速度相比于银行柜面业务交易规模的增长速度要快很多。从各种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若各商业银行想在未来有更加良好的发展前景,就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竞争策略,努力争夺金融市场。

二、互联网金融下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

自我国加入WTO后,影响最大的已不是外国资本,而是创新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和服务方式。与国外的理财市场相比,我国具有起步较晚,发展相对缓慢的特点。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我国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才刚刚起步,随着银行越来越剧烈化的竞争以及金融市场的逐渐打开,个人理财业务也渐渐地融入发展。目前虽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如雨后春笋般兴起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个人理财金融产品使得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想要在激烈和残酷的竞争之下立于不败之地变成一大难题。

三、互联网金融给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带来的挑战

2013年互联网金融平台陆续出现了“余额宝”“活期宝”“现金宝”等理财产品,给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互联网金融凭借其“致力于界面友好,充分关注用户体验”的设计理念、以及它独特的经营运作模式和价值创造方式,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传统的经营模式形成了直接而猛烈的冲击。互联网金融平台不仅提供了更高效率、更低成本的金融理财服务而且还借助于对大数据技术的运用,使其充分的掌握金融领域的信息资源。这种互联网平台使交易能够实现客户与产品的自行对比与匹配,为交易者提供更为合理的理财产品,所以比起传统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得到更多客户的好评和青睐。此外,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提供的理财产品趋于同质化,而且起点高。而互联网金融下理财产品投资起点低、申购时间更为灵活、申购费用更为优惠,因此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产生了一定的挤占效应。客户更偏向于选择可以做到“货比三家”的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这种选择使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与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之间的竞争日益加剧。

四、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弊端分析

(一)欠缺高素质的专业理财人员

不同层次的客户往往需要不同层级的理财产品和投资策略,这就要求理财人员不仅要全面的了解个人银行业务的每一项产品,还应该掌握证券,房地产等等相关的知识。可是目前的商业银行高水平的理财规划师甚是缺少,而且我国目前的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周期短,职业认证体系也不够完善,大部分理财人员都是从银行其他职位上调转过来的。虽然经过一些培训,但是这些专员对理财的掌握仍十分片面,缺乏综合性技能,甚至更多的只能够充当产品推销员的角色。

(二)个人理财产品趋于同质化,创新力度不够

虽然在金融市场上存有数量颇多的理财产品,但大多理财产品是由于银行间的相互模仿、基于原有理财产品的重新组合得来的,并没有实质上根据投资者的需求进行创新。这种只为一时短期利益的行为最终将导致大量客户的流失。市面上每家银行为了自己的利益,推出不同种类的网上理财产品。据资料显示2015年四大商业银行针对个人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数量达65252款,理财产品看似种类繁多,实则这种理财产品的堆积,一环套一环,一个加一个组合而成的衍生金融理财产品,对个人承诺高收益的理财产品背后,可想而知银行背负着极大的风险。

(三)新理财产品缺乏强劲的技术支撑

当前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使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金融机构拥有强大的技术支持,而我国的商业银行的技术支持能力则比较落后。互联网金融以大数据技术、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作为支持手段,不仅仅掌握先进的技术处理与运用能力,同时还拥有着巨大的信息资源。这就从本质上解决了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运营效率低下难题。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在技术支持方面与应用互联网技术的互联网金融相比则相差甚远。此外,商业银行由于其设置复杂而繁多的机构也导致信息比较分散,这更使得在数据的综合运用上面商业银行落后于互联网金融机构。

五、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竞争对策研究

(一)创新金融理财产品,扩宽理财产品融资渠道

商业银行应该时刻谨记“规范与发展并重,创新与完善并举”这个原则,随着互联网金融环境下社会各经济主体对待金融服务多样化的需求和银行间激烈的竞争,商业银行也步入了创新发展浪潮之下。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大力创新个人理财业务,同时也要加快相应的IT系统的建设,以提供更便捷方便的服务来满足客户的要求。近年来,商业银行的电子化进程越来越快,网络银行,电话银行都发展可观。但是在这初期发展阶段,商业银行的服务内容还是有待拓展。要努力扩展个人理财的业务范围,增加一些外汇、基金、保险等类似的个人理财业务,构建多方位全面的网络理财业务平台。

(二)注重专业人员培养,建设高质量的个人理财业务团队

首先要建立内部培训机构,以此来向理财人员提供理财的前沿知识和发展动向。商业银行可以与各大高校合作进行专业理财人事的培养,这样这些人员就可以直接在学校中接受理财人员所需的金融、证券等相关的专业知识教育。此外,职业培训也是必要的,银行应该鼓励员工参加类似金融理财师的课程培训,还可以与证券业、保险业等行业实行联合的培训。让培养的专业人员对新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大数据信息进行整理及分析,设计出满足客户需要满足市场的个人理财产品。

(三)推进个人理财与互联网的融合以促进共赢

在互联网金融这个大时代背景下,商业银行应该充分利用好互联网+金融这一大好发展势头,积极推进银行业务的发展。发展个人理财业务应该与互联网金融相互融合,协同发展,各自做各自专业的事。互联网公司提供完善的运营平台和专业的运营人才,商业银行发挥其注重风险控制、理财产品种类繁多的优势,以此实现跨界的共赢。商业银行要做的就是满足客户需求,一定要把网络和科技应用到理财业务的发展中去,把代客理财作为必经途径,让智能银行、远程银行和直销银行都成为现实,同时以客户的体验、互动、反馈为导向。

(四)加强技术开发,加快银行自身转型优化

商业银行无论在理财产品设计、运营操作管理还是管理决策等多个方面都需要大数据技术的支持。商业银行可以以信息和数据作为基础内容,在原系统技术上进行升级和更新,推进基于大数据技术的新一代基础设施建设。此外,还应该建立大数据构建和战略目标,运用大数据技术对理财客户进行精而准的定位,然后据此开发合适的理财产品来实现有针对性的营销,最终创造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不可逆转,商业银行要顺应互联网时代多方面的要求,适时调整其运营模式,加快商业银行的转型与升级优化,着重培养有互联网特色的新型业务。

六、结语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虽然改变了传统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的垄断地位,但是商业银行不会完全被互联网金融取代。商业银行要想在新环境下长盛不衰,应该力争规避当下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消极影响,同时借力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对个人理财业务的积极影响,转变思维方式以一种全新的发展模式制定和完善新金融环境下的竞争策略,使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在激烈的金融社会中更具有竞争力。在蛋糕做大的同时也做到更好,让消费者享受到更加优质的理财服务,对我国商业银行有着重要意义。

作者:贾凤涛 单位: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顾乡支行

参考文献:

[1]王若璇.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创新思考[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5(13):63-64

[2]钟芳清.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研究[J].财政金融,2015(9)

第7篇:传统银行理财方式范文

[关键词]银行 个人理财业务 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809(2010)-08-0229-01

近年来,随着我国商业银行改革的稳步推进和居民理财意识的日渐增强,个人理财业务逐步兴起,成为了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逐步成为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

一、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个人理财业务是指银行将客户关系管理、资金管理和投资组合管理等融合在一起,向个人客户提供的综合化、个性化服务的一类金融产品。

近年来我国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迅速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一)原有金融产品组合创新阶段。上世纪80年代末,我国银行几乎都采取了整合原有金融产品的方式,将自身内部原有的产品和服务按功能分类组合,使客户办理金融结算服务更加方便快捷,也使银行从传统的存贷业务发展到以理财业务带动传统存贷业务,扩大了收入来源。(二)理财模式和服务创新阶段。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正式兴起。1995 年招商银行首先在国内推出集本外币、定活期存款集中管理及收付功能为一体的―――“一卡通”,成为国内第一家拥有个人理财产品的银行。之后,国内其他银行也相继推出了个人理财产品。90年代中期央行出台鼓励金融创新的相关政策后,促使各金融系统广泛开展跨领域的业务交叉和合作,银保合作、银券合作、银券保合作、期证合作等全新的理财模式蔚然兴起。保险、基金、债券金融产品也逐步进入银行柜台。(三)金融工具、融资技术和综合理财服务创新阶段。2005年11月1日,《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进入了大幅扩张期。在此阶段,银行注重产品种类上的横向组合和结构上的纵向深入,借助金融衍生产品来开发个人理财产品,对传统的金融工具进行重新组合、调换、改造以开发新型的金融工具,从而提升银行的服务层次和服务能力。(四)包括私人银行在内的全方位理财咨询服务阶段。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和外资银行的进入,私人银行在我国逐步兴起,银行除为客户提供传统理财业务外,还提供包括资产管理、税务规划、子女教育规划和养老规划等全方位的咨询服务。从以上发展历程可以看出,个人理财业务虽然在我国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目前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主要包括四类:一是通存通兑、自动转账等储蓄服务;二是住房、汽车贷款等个人融资服务;三是使用理财户头进行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交易的投资服务;四是理财规划服务。

二、当前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

1. 银行对个人理财业务在思想上、理论上缺乏全面的认识,观念滞后,缺乏科学、理性的战略规划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目前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市场竞争激烈,各银行为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纷纷开展此项业务,但总的来说普遍缺乏科学、合理的战略规划。此外,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也相对落后。

2. 银行创新力度不足,个人理财业务没有鲜明的特色。由于历史形成的管理体制原因以及宏观经济环境和市场行为尚不成熟,目前各银行开展的个人理财业务大多只是将原有传统的存贷款业务按照不同期限作简单的某种组合,或在服务上作一些提升,在观念上和内容上有实质性突破的很少。尽管也推出了花样翻新的理财产品,却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同质化缺陷,难以形成自己的特色和拳头产品,竞争优势也不明显。

3.银行理财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理财人才匮乏。近年来,各银行均建立了个人客户经理队伍,大部分客户经理的理财技能仍以银行类业务为主。这与现财涉及税收、财务、会计、法律、投资、银行、保险等各领域,大至人生目标,小到日常生活的现状极不相称。理财专业知识、金融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等方面都亟待提高。

三、我国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对策

1.银行应从战略的高度科学、合理定位,建立全面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银行要站在业务发展战略的高度,充分考虑自身的整体发展战略,充分认识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可能给银行带来的各种风险隐患,制定科学、合理的战略规划,确保理财业务符合银行的长远发展战略。要树立“大理财观”,理财不仅限于投资增值,还应涵盖个人风险管理、保险规划、投资规划、职业生涯规划、子女养育及教育规划、退休规划、税务筹划和遗产规划等多个方面。

2.加大理财产品的创新,要凸显自身特色。银行要建立个人理财产品的持久创新机制,以满足客户多样化且日趋变化的理财需求,保持和扩大对客户的吸引力,推动理财业务专业营销的持续发展。一方面,可以在产品自主化方面创新,商业银行应利用先进的技术给客户设计出更多的自产品,让客户不用到银行网点随时随地就可以自助获取银行所提供的各类产品。另一方面,要在产品复合化方面创新。理财产品只有从单一功能满足客户单一目标,向带有高附加值和综合金融服务模式转变,才有可能获得更长久的生命力。银行只有形成自己独特的个人理财品牌,才能以品牌赢得客户的忠诚,赢得长期、持续的客户关系。

3.健全客户关系管理体制和营销策略,培养高素质的客户经理队伍。在客户关系管理上变账户管理为客户管理,实行客户经理制。每个重要客户都有专职的客户经理,为其提供“一对一”的服务。银行还应进行合理的市场细分和有效的产品定位,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层次的客户提供适合他们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使银行服务由统一化、大众化向层次化、个性化转变。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高技术、高智能的知识密集型业务,需要有数量充足的高素质人才作为后盾。银行应加强个人理财客户经理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支视野开阔、知识丰富,熟悉理财产品的设计方法和风险特征,具有较强的市场敏感度的优秀客户经理队伍。

参考文献:

[1]刘毓,2008:《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模式变迁、发展瓶颈与突破之路》,《金融与保险》,2008年第9期。

第8篇:传统银行理财方式范文

低风险投资更讲究资产配置

资产配置简单来讲就是透过“分散投资”,将资金分别投资到各种不同资产类别;经由“长期持有”及“持续投资”降低难以预测的非预期性风险,以增加达成预期报酬机率的一种投资组合策略。其基本要旨是“在高风险资产与低风险资产之间求取平衡”。

资产配置是一项纷繁复杂的工程,以资产配置的影响因素来确定个人或家庭的理财目标是第一步,投资收益、投资期限、资金规模、风险偏好程度和年龄等都是需要提前考虑的影响因素。不同的人群对资产配置会有不同的要求,对于低风险投资人群而言,其风险承受能力较低、而又期待分享投资产生的稳定收益,此类投资对象多为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中老年投资者;或者是未来确定时间有资金需求、对本金安全要求较高的投资者。

在目前的理财市场上,一方面,是股市、债市、汇市、楼市前景不明,造成相关的基金、衍生品理财市场也产生不确定性;另一方面,银行存款的利息过低,无法抵御不断上涨的消费价格指数(CPI)。

在这样的背景下,许多投资者需要用一种全新的理财方式来替代传统的存款,他们既没有时间照看高风险的投资组合,同时也并不期望通过较高的投资回报作为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只是需要一些低风险的能够基本保障本金安全、又能获取高于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的理财产品来进行资产配置。对于这样的低风险投资者而言,各银行推出的不同期限的人民币理财产品是其不错的选择之一。

风险厌恶者之蹊径

李先生和李太太都是白领一族,家庭月收入17000元左右,每月节余10000元,加上各种奖金,过去的几年积累了36万元的存款,分别在几个账户上,有的存了定期,到期后也没有时间管理,就自动转为了活期,目前大部分资金都在活期存款账面上,目前银行活期储蓄年利率是0.72,税后只有0.576。他们也觉得这样闲置太可惜,但与周围今年炒股投基的忍痛割肉同事相比,夫妇二人还是觉得放在银行比较安全,而且自己无论从专业还是时间的角度来说都没有精力进行投资。

李先生夫妇财务状况良好,属于保守型的投资性格,厌恶风险,属于典型的低风险承受能力人群,夫妇二人可以考虑银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来替代传统存款,进行“储蓄革命”。

李先生如果把资产中的6万作为应急准备的流动资金,30万用于投资人民币理财产品,折中的年收益应该不低于2.5%,且不用扣除利息税,则一年的回报约为:300000×2.5%=7500元;活期存款的利息收入仅为30 0 0 0 0×0.576=1728元。

人民币理财产品即银行将设定投资结构的理财产品出售给投资者,投资者到期获得相应收益的一种银行金融产品。

适宜的投资人群:此类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一样,针对的是不愿意承担证券、期货等投资风险,又希望获得比传统储蓄、国债更高收益的具有理性投资意识的投资者。

优势: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与其他产品相比,人民币理财具备独特的优势:其收益率一般高于银行利率1个百分点左右,而且一般都免手续费、认购费和利息税。

风险性:尽管银行不能承诺收益率,但人民币理财一般以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等为投资对象,市场风险低,资金的安全性较高。

风险最大的可能来源于:央行进一步加息或者发售银行提前终止此理财产品。

如何选择:选择人民币理财产品,投资者要从品种、期限、流动性和付息方式上综合考虑。由于银行将理财产品筹集的资金主要投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其收益一般都将高于同期的银行存款利率,但也有一个上限。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收益率大约在3%-3.5%,除去银行耗费的人工成本,一般目前一年期的理财产品收益率在2.7%-3.1%,3个月、半年的收益率分别在2.1%、2.4%左右。

目前由银行发行的人民币理财产品因政策限制及市场层面的诸多因素,在投资对象、市场运作等很多方面都具有趋同性。但是,仍有一些细节是值得投资者推敲的,比如结息方式和赎回条款。

在预期收益率相同的前提下,结息方式的不同也会给实际收益带来影响。结息方式包括了计息和付息两个环节。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一个产品的年收益为3%,采用按月计息,并且按月支付,利息可以转入下一个月的投资份额的话,其实际的年收益率约为3.04%;

当银行认为外汇理财产品运作结果远低于预期收益甚至威胁到了本金安全时,会提前终止产品,从而带来投资者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也就是一种付出机会成本的风险。所以,银行的提前终止权是非常值得关注、同时也是容易被投资者忽略的一个地方。

保本基金大有市场

除了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之外,在股票市场不景气时,低风险投资者还可以将目光转向既可保有本金又存在收益可能的保本基金上。例如,近期发行的国泰金鹿保本基金(二期)的销售规模在同期新发基金中遥遥领先,吸引了众多投资者的目光。目前,国内有四只保本基金,分别是南方避险增值、国泰金鹿保本、金元比联宝石动力和银华保本增值。投资者在购买保本基金时,应清楚了解保本基金的投资之道。

一般来讲,投资者只有在认购期购买并持有到期,才能享有保本基金条款中承诺的权利。如果投资者未能持有到期,则不能享受保本权益。即如果投资者在保本周期到期前赎回基金,只能按当时净值赎回,如有亏损则需自己承担亏损部分,而且还需支付赎回费。因为保本基金中债券的比例较高,其收益上升空间有一定限制。保本资产部分越大,积极投资部分比重越小,额外收益的空间也越小。

纵观目前国内的理财市场,资金贬值的风险不可小觑。用低风险理财产品替代传统存款的理念,将大有市场。

李玮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博士

国家理财规划师培训教程主要编写人员

资深理财培训讲师

广东理财研究会及东莞市行知职业学校专家组成员

任强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博士

广东理财研究会及东莞市行知职业学校专家组成员

国家理财规划师职业标准及培训教程主要编写人员

第9篇:传统银行理财方式范文

1互联网投资理财市场

从互联网投资理财产品的产生来看,它是互联网技术和金融两者相结合的结果,是一种新型的金融产业发展模式。近几年,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我国城镇居民的经济收入大幅度提高,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断上涨,在这种情况下,居民就会增强对个人资产保值和增值的需求,因此对于理财投资的需求也就越来越强烈。由于我国居民的认知情况较局限,尤其是中老年用户对互联网投资理财不是很了解,这类用户较为保守,主要是将积蓄存入银行账户,随之逐渐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再之后是基金。由此可见,普遍居民的理财投资方式还是以传统银行金融理财、股票投资为主。但是近年来互联网迅猛发展,年轻用户对于互联网理财投资的认知比较大,而且随着目前市场经济消费方式的多样化发展,微信、支付宝等已经进入居民的日常生活中,互联网投资已经成为目前较为新颖的理财投资方式之一。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居民在互联网投资中的资金投入的总值较低,所投入资金在1万-5万元之间最多,而投入资金量越大则参与人数越低。由于互联网理财产品的许多特点,互联网理财投资已经对传统线下金融模式产生了根本性的影响。目前互联网理财产品正以一种十分强劲的势头发展着,不仅互联网理财产品以移动支付、网络保险平台以及网络小额贷款等方式多样发展,依托于网络的新型业态理财更是抓住了这个机遇,快速抢占市场,多种形式令人应接不暇。

2银行理财投资市场

银行借助直接融资产品的开发,将客户投资与融资市场、直接融资与居民财富联系了起来,可以促使我国社会融资渠道得到改善,根据调查数据表明,我国社会融资规模中,有超过20%为银行理财产品。在金融服务市场需求总量不断扩张的同时,群众的金融服务需求层次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投资形式也从单一的银行存款储蓄利息发展到货币理财、债券投资等多种方式。高收入用户更需要银行机构为其提供全方位、专业化、个性化的资产管理服务,确保个人财产保值升值,这也为银行理财投资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前景。

3股票理财投资市场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国股票交易的规范化。我国的股票市场一步一步成长起来,在这个过程中,我国股市经历了重重困难,每一步都在见证历史。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我国股市的规模也逐步增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数量已经超过一千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数量也有近1700家。同样,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的上市公司从最初的几家实体企业逐步扩充,最终涵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各个行业,为大量的公司提供融资支持,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样,我国目前的股市行情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情况。伴随着股市的快速发展和高收益,股市的风险也警示着人们。2007年全球经济危机带来的余波仍未完全消除,而新一轮的股市周期也在我们身边上演。2014年5月到2015年4月这不到一年时间内,上海证券交易所综合指数从2027.35点一路上升至4527.40点,投资者也在飞速上涨的股市中获取了大量的收益,几乎整个社会都在关注股市的动态,然而在股指到达峰值之后的快速滑落又给股票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我国股票市场的波动性中蕴含着机会,也存在着重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