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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is an important means of environment awareness, environment assessment and mastering environmental quality, and is the premise and basis for environmental control. Urban environmental control includes air pollution control, water pollution control, solid waste pollution control and noise pollution control. For different characteristics of different types of pollution and harmness, different measures should be taken. The article present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urban environment pollution, and analyzes the urban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and control technology in controlling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Key words: urban environment;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pollution control; environment
中图分类号:X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通常环境监测是运用各种分析、测试手段,对影响环境质量的因素值进行测定,取得反映环境质量或环境污染程度的各项数据的过程。其目的是运用监测数据来表示环境质量受损程度,进而来探讨污染的起因和变化趋势,结合环境治理技术从而更快速、准确地控制和解决环境的核心问题。
一、环境监测和治理技术的发展现状
1、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环境监测已初具规模体系基本完善,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到三级站环境监测站(县级站)的能力建设,无论是环境监测能力、监测管理或是物质基础等方面,都有了质的飞跃。就技术方面而言,也取得了较大的发展。首先,环境监测技术已发展有生物监测、物理监测、遥感、卫星监测等多种监测技术的监测体系。其次,环境监测仪器的生产也达到了一定的水平。
我国的环境监测仪器的生产技术与水平也日益提高,如油份测定仪、电磁波监测仪器等。我国重点开发的仪器主要有空气和废气监测仪器、污染源和环境水质监测仪器与便携式现场应急监测仪器等。此外,我国的环境监测也逐渐向自动连续性的监测系统发展,提高了环境监测的效率。
2、环境治理技术的发展现状
针对于各种不同的污染指标,到目前已经发明产生了相对应的治理新技术、工艺及仪器。清洁的大气环保技术;固体废物处理技术;水净化技术等近年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对于大气治理,各种除尘技术,脱硫、脱氮技术等以及工业废气的净化都取得一定效果;对于污水处理和净化技术也在不断地完善和发展;对于固体废物处理,废物的减量化明显且回收率高。近年来,我国的环境污染治理技术有了较大的发展,人们从仅注意少数几种污染物的单项治理发展到用先进的设备和投术进行综合治理,用物理化学及生物化学方法治理环境污染已取得较明显的效果。
二、城市环境污染的监测
1、环境监测对象
城市环境污染监测主要围绕水质环境监测、大气污染监测、噪音污染监测、生物指标监测。就城市监测技术手段而言主要围绕在实验室通用分析仪器、专用环境监测仪器和便携式现场应急监测仪器等。
2、环境监测技术及应用
环境监测技术在不同的使用条件下有不同的技术方法。
在实验室通用分析仪器中,主要使用一些原子吸收光谱法、紫外一可见分光光度计、红外吸收光谱法、ICP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等。
在专用环境检测时所使用的仪器主要有空气和废气监测仪器、污染源和环境水质在线监测仪器。常用的COD测定仪在测定方法上有滴定法、库仑法、分光光度法等,这些方法均有各自的特点,可以满足不同的需求。氰化物测定仪中,国外已有可以测定不同形态氰化物的仪器。测油仪中,主要以红外法为主,其准确性、可靠性较好。
便携式现场应急监测仪器:体积小、重量轻、分析速度快、操作简便。国外环境常规污染物如CO、NO、COD等的便携式仪器早已成熟,便携式气相色谱(GC)作为现场分析仪器也已使用多年。这些都是应急监测中不可缺少的工具。随着国家十二五规划对环境保护的加强,能力建设投入的加大,监测应用技术和手段必将上一个新的台阶。
自动在线监测系统主要有空气和废气自动监测系统、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噪声自动监测仪器、3S技术等。其简便及其长效的监测平台也必将在我国十二五发展规划发展中有更大的空间发展及应用。3.我国城市环境监测技术存在的问题
我国城市环境监测技术目前尚存在不足之处:首先,监测系统整体能力不强,自动在线监测仪器产品技术含量偏低,无法与国外产品进行竞争。其次,监测技术配套性差,可测项目不多;太精仪器、自动监测系统大多依靠进口。第三,总体技术水平低,缺乏自己的核心技术。最后,在监测分析技术上,一些污染物缺乏一些标准的分析方法,一些监测技术尚不规范,应进一步提高应用监测分析技术。
三、城市环境污染的治理
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主要包括大气污染物治理、废水治理、噪音污染治理以及固体废弃物治理等。
1、城市环境治理技术及应用
大气污染物治理技术主要有颗粒污染物治理技术和气态污染物治理技术。颗粒污染物治理技术包括机械除尘装置、过滤除尘装置、静电除尘装置。气态污染物治理技术包括吸收法、吸附法、催化法、燃烧法、冷凝法、生物法、膜分离法等。
废水处理技术可分为物理法、化学法、物理化学法和生物处理法,生物技术逐渐运用到污水处理上来了,且得到了很好的处理效果。这些方法运用于废水处理的三大类别:分离处理、转化处理和稀释处理。
噪音污染治理包括吸声降噪、隔声降噪、消声降噪、减振降噪。
固体废弃物治理是通过一定的技术处理和分离手段,来改变废弃物的结构和特性,已达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的、主要的处理技术包括压实、粉碎、分选、脱水干燥、化学处理、生物转化处理和固化处理。
2、我国城市环境治理技术存在的问题
我国城市环境治理技术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中小城市的环境治理的设备的落后,环境污染处理效率、质量低;关键治理设备还得需要进口,国内没有相关的设备支持;综合治理的能力较薄弱;我国制定的污染指标比较宽松;污泥没有真正达到无害化,没有最终处置的途径;新兴技术(像生物治理技术)的发展比较缓慢;对于废弃物治理的回收再利用率低。这些问题都在技术上限制了实践过程中环境治理的实施与发展。
四、我国城市环境污染监测及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
1、城市环境污染监测技术的发展方向
城市环境污染监测技术发展方向应落着在以下几个方面:大力推广实验室管理系统(LIMS),并加以广泛应用;创建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监测技术体系,组建完善国家级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对突发污染事故预警监测系统的研究。另外,在环境污染物的分析项目上,以监测有机污染物为主;在监测分析的精度上,向痕量乃至超痕量分析的方向发展。其次,连续广泛使用自动化和现场快速分析技术,监测分析仪器趋于小型化和复合化,操作简便化。
2、城市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发展方向
城市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发展方向应落着在以下几个方面: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系统修复技术;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减少烟气污染排放;加大综合治理设备的发展;加大对特殊材料的研发;对新兴技术的研究,像生物治理方面的研究,也是一个重要的方向。
五、结语
我国在环境监测方面还处于发展阶段,很多测试仪器、测试系统及数据分析仪器还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阶段,要大力推进环境测试技术的发展,鼓励测试仪器及系统的研发,并在制度和管理上完善我国环境测试技术的落实和基本普及。对于城市环境的治理技术,也要大力发展配套设备的研制和完善,发展新兴污染处理技术和处理方法,同时将治理放在污染之前,做好预防,防患未然。
参考文献:
Abstract: In this thesis, the influencing factors in the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ontrol are analyzed with the specific examples in the different areas and cities in Shaanxi province. There are two approaches of analysis involved here. First, a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value is obtained after the variables which can reflect the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ontrol in cities have been analyzed with factors. And then a further analysis is followed by Panel Data pattern with the above mentioned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value used as a dependent variable, and meanwhile the other influencing factors as an independent variable. A final conclusion is drawn that it is obvious that the industrial structure has greatly influenced the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ontrol and a suggestion to rapidly develop the third industry is presented based on the further improvement to the production capacity of the second industry in the different areas and cities in Shaanxi province.
关键词: 环境污染;污染治理;因子分析;陕西省
Key words: environmental pollution;pollution control;factor analysis;Shaanxi Province
中图分类号:X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08-0305-02
0 引言
近年来,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受到全世界各国的重视,我国也不例外,特别是“节能减排”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各省级政府也将减少环境污染作为其“十二五”期间的重要任务之一。陕西省作为西部大开发重点省份的能源大省,近十年来经济保持了快速增长,从1999年西部大开发以来,陕西GDP翻了两番多,目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经突破了3000美元。但近年来陕西省的能源消耗、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陕西省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治理环境污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2011年6月的《关于“十一五”各地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公告》,“十一五”期间,陕西省单位GDP能耗指标比2005年下降了20.25%,排在全国第15位。而陕西省内各地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等方面的不完全相同,那么具体到各个地市来说,不同地市环境污染治理的情况如何,以及环境污染治理要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这将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研究话题,但目前还没有见到相关研究。本文以陕西省为例,分析各地市环境污染治理情况及相关的影响因素,以期为政府部门的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1 文献综述
国内现有的关于环境污染方面的研究,大多是以省级区域作为研究对象的,这些文献的思路一方面是对各省域的环境状况进行评价,另一方面对其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环境污染要涉及许多指标,这就要涉及到对不同的指标如何进行综合的问题,有一些文献对这些指标的综合方法进行了研究,有的文献采用了专家打分的方法(沈锋,2008),有的文献用了熵值法(沈能,2010)。杨万平(2010)认为这些综合的方法都有不足之处,并提出一种方法对固体污染物、液体污染物和气体污染物的排放建立了污染排放综合指标,实际上这种方法用的是主成分分析的思想。李国志和李宗植(2010)则将各省域的能源消费折算为二氧化碳排放量进行区域比较,在影响因素方面,将各省的总人口、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能源强度作为自变量,同时为了验证库兹涅兹曲线,还将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平方作为自变量。王群伟等(2010)则用Malmquist指数计算了各省域二氧化碳排放绩效指标,并从能源强度、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对外开放和所有制结构五个方面来考察对二氧化碳排放绩效的影响,这五个方面分别选取了能源消费总量/GDP总量、GDP总量/总人口、第三产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贸易总额/GDP、国有企业职工数/总就业人数。魏巍贤和杨芳(2010)则研究了技术进步对中国二氧化碳排放的影响,其中将技术进步分解为自主研发和技术引进两个部分。杨万平(2010)在环境污染的影响因素中,则考虑了经济规模、产业结构、产权结构、贸易开放度、能源效率、能源消费结构以及能源价格。而关于省内各地市的环境污染状况及影响因素,我们目前还没有见到有关文献。根据现有文献的研究结论,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除了工业生产外,居民的生活消费也会给环境带来一定的污染,从而加大环境污染治理的难度。李国志和李宗植(2010)的研究中,考虑了各省的总人口。我们认为总人口是一个绝对量指标,而用人口密度则更合适,该指标用某地区的总人口除以地理面积得到。因此本文中用各城市的人口密度来代替各个城市的居民消费。本文提出第一个研究假设:
假设1:居民消费会对环境污染治理带来负面的影响。
理论和实证文献已经证实,环境污染及治理要受到产业结构的影响,而且大多数文献认为工业生产会带来环境污染,而第三产业的发展则会减轻环境污染。大多数文献在分析产业结构的影响时,都用的是某一产业的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来表示。我们认为除了增加值以外,还要考虑工业生产的具体情况,由于陕西省各地市数据的可得性,本文中,我们用各城市的工业企业个数来表示第二产业的情况。本文提出第二个研究假设:
假设2:城市第二产业发展会对环境污染治理带来负的影响,而城市第三产业发展会对环境污染治理带来正的影响。
一个地区的经济增长,既可能会带来经济效率的提高,从而降低环境污染,同时,也可能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会造成环境的污染。因此本文提出第三个研究假设:
假设3:经济增长既可能对环境污染治理带来正的影响,也可能带来负的影响。
2 实证分析
本文中,我们选择陕西省各地市的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烟尘去除量、生活污水处理率、生产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来表示环境污染治理的变量,时间跨度为2003年至2009年,数据来源于国研网数据库。对这六个变化运用因子分析,得到的主要结果如下表1所示。
从上表可以看出,对上述六个变量,我们可以提取两个公因子,我们对这两个因子得分按照分别取权重34.151%和27.658%,得到每个地市在各年的综合因子得分,如下表2所示。
从表2中可以看出,从2003年到2009年,各地市环境污染治理程度不断提高,特别是2004年到2005年。从各市的平均值来看,西安市的环境污染治理最好,其次是渭南,而最差的是商洛,这可能是和商洛市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较低,而生活污水处理率、生产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基本为0有关。
为了进一步检验本文中提出的各个假设,我们对每个假设提出相应的代替变量,如前文所述,我们用人口密度(X1)作为生活消费的代替变量,人口密度越大,表明生活消费越多。在产业结构中,我们用第二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X2)、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X3)、以及工业企业个数(X4)作为产业结构的代替变量。在经济增长中,我们分别用经济增长率(X5)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X6)作为经济增长的代替变量。在此基础上,我们建立如下的Panel Data模型:
Yit=?琢+?茁1X1it+?茁2X2it+…?茁6X6it+?啄it
用Eviews6.0软件,经检验固定效应模型最适合本文的数据,而且其判定系数R2最大,为83.88%,估计结果显示只有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X3)、工业企业个数(X4)、人均国内生产总值(X6)三个变量显著,得到的方程如下:Yit=0.0676X3it-0.0010X4it-0.6568X6it
从这个方程可以看出,X3对污染治理程度的影响是正的,而X4和X6是负的。这说明城市的第三产业越发达,则污染治理程度越高,而工业企业个数越多、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越大,则污染治理程度越低。而其他的变量对陕西省各城市的污染治理程度的影响不显著。
3 结论
从本文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陕西省各地市的环境污染治理程度差异较大,而且不同年份的差异也较大。如果各地市的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越大,则该地市的环境污染治理程度就越好,而第二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和工业企业个数的值越大,则该地市的环境污染治理程度就越差。这个结论可以看出,各地市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当然第三产业的发展,必须有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发展的支持。只有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才会对第三产业的发展提供各方面的基础和条件。因此,各地市要加强对第二产业生产能力的改进,提高生产效率,减少污染排放,在此基础上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参考文献:
[1]沈锋.上海市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关系的研究―基于环境库兹涅茨理论的实证分析[J].财经研究,2008,34,(9):81-901.
[2]沈能.能源投入、污染排放与我国能源经济效率的区域空间分析研究[J].财贸经济,2010,(1):107-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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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国志,李宗植.中国二氧化碳排放的区域差异和影响因素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0,20(5):22-27.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农村环境污染;治理
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的核心是统筹城市农村的发展,改革土地制度、健全农村经营制度,让城市帮助农村、工业辅助农业并实现农村现代化发展,让城乡公共设施和服务更加均衡化,进而推动城乡间的发展。目前城乡一体化进程逐步加快,而城乡间存在的差距和问题也引起了社会和人民的重视,其中城市整洁的环境与农村脏乱的环境形成鲜明对比,必须强化对农村环境的治理,以避免污染的进一步扩大。分析当前农村环境污染出现的问题、原因,以便具有针对性的提出治理环境污染的策略。
一、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出现的问题
(一)农村生活污水造成的污染。
我国农村旱厕居多,人们没有养成淋浴的生活习惯,洗涤、厨房用水大部分是直接排放,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的污水流入湖泊、河流中,污染水体质量。例如辽宁省大伙房水源保护范围内,就包括恒仁镇、永陵镇、新宾镇、南杂木镇等乡镇,人口总数超过49万,每天产生50000吨生活污水,并直接排放到苏子河和浑河中,每年排放931吨氨氮,7898吨COD。
(二)农村生活垃圾造成的污染。
近些年农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购买能力逐步增加,生活垃圾的数量快速提高,但应该有的基础性公共服务体系却不完善,经常看见很多垃圾堆占用土地,导致疾病的传播。另外农村建设很多城市填埋垃圾设施,当这些垃圾没有得到妥善处理时,其中有害物质就会因雨水的浸泡及冲刷而进入地下水体系,既污染环境、威胁农民身体健康,也通过肉类、蔬菜、粮食等农产品再度回归城市,造成更大程度的危害。对污染农村环境的因素进行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其一是有害、有毒、难降解的垃圾危及人们身体健康。目前农村垃圾的各类也具有城镇化趋势,一次性用品、电子垃圾的数量逐步增加,电池、泡沫、塑料瓶、塑料袋、卫生用品、尿不湿等,还有农村企业垃圾、残留化肥和农药的容器等都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其二乱倒、乱堆垃圾的情况比较普遍。因为农村缺乏基础设施,没有完善的处置、运输、收集、堆放垃圾的治理体系,所以在路埂、河塘、桥下等地方随处可以见到垃圾,甚至出现垃圾阻塞河道、占用农田的情况。
(三)农村畜禽养殖造成的污染。
我国农村大力发展畜禽养殖业,动物排泄物对环境造成污染。虽然动物的尿液和粪便能够成为有机肥料进行再利用,但因为市场波动、农村经济水平、养殖产业分布等关键性因素,大部分粪便难以得到妥善的处理,进入环境体系中变成了有害的污染物。例如辽宁省每年禽畜养殖中有4.5万吨的氨氮、120万吨COD等污染物质进入环境中。畜禽养殖污染通常包括畜禽尸体、粪便、养殖废水等几种污染。
(四)农村种植农产品造成的污染。
很多农村每年使用化肥的数量都高于国家规定的生态区建设标准。化肥施用方式以措施和条施为主,存在很明显的不规范施肥情况,在淋溶的作用下造成残留化肥的大量流失,进而污染环境,这是导致水体污染的重要原因。农村农作物秸秆,直接当作柴燃烧的占70%,用于喂养牲畜的占18%,其余大部分随意丢弃或在地里焚烧,造成空气和土壤的污染。农村大量使用地膜,而残留地膜率高达22%,既影响耕作、污染环境,也改变了土壤的原有结构,破坏土壤通透性,影响水肥的正常输导,进而威胁到农业种植。
二、造成农村环境污染的原因
(一)二元经济结构造成农村环境污染。
我国长时间运行二元经济结构,造成城乡间明显的差异,国家在资金、政策等方面对农民、农业的扶持力度较小。大城市的飞跃式发展,使其周边农村具有城镇化特征,只能以消耗资源为代价进行发展。农村为城市供应服务及产品的同时,也造成了损害生物多样性、破坏森林、土地退化等多种环境问题。在二元结构框架下,农村产业单一、小规模生产加重环境污染。而城市将重污染企业迁到农村,加剧农村的环境污染程度。
(二)农村治理环境污染缺少完善的法律体系。
我国农村治理环境污染没有操作性、针对性强的法律,只是将其体现在地方法规及单行法中。专家学者认为《环境保护法》比较重视对城市与工业污染的治理,而忽视对农业、农村治理污染进行规范。在农膜污染方面还有一些法律漏洞。部分法律条款过于抽象化与条款化,没有制定相关的保障程序,所以缺少操作性。
(三)农村经济较差,政府忽视环境治理。
政府对于城市和工业污染的重视程度较高,投入的资金较多,没有实现城乡一体化。城市改善、提高环境通常会损害农村环境,使其受到严重的破坏,而农村也没有获得应有的生态补偿。我国农村地方政府重视经济发展而轻视环境保护,很多政府在促进经济发展时,没有妥善协调好保护农村环境与发展城乡经济的关系,没有将保护农村环境提升到议事日程中,同时政府各个部门间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协作、分工机制。城镇化建设与新农村发展进程中,没有重视对环境保护的规划,环境基础设施较少,农村乡村、村镇的规模小、布局不集中、服务功能差,大部分村镇没有垃圾收集箱、公厕等设施,处理设施更是无从谈起。
(四)农村人口众多,保护环境意识薄弱。
农村人口数量快速增加,农民还没有建立起较强的合理运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意识,也没有维护自身权利的思想理念。随着农村与农业逐步改变传统生产与生活方式,为了运用最少的劳动得到最大的经济效益,增加农药、化肥的使用量,进而导致环境污染程度的不断加深。农村重视开发却忽视对环境的保护,让环境体系变得更加脆弱。只重视经济效益而破坏环境效益,没有在农村社会中形成“绿色消费”的氛围。另外对于农村治理农村环境污染的理论研究较少,出现理念体系不健全,研究尺度不标准,轻视限制因素,没有建立起多领域、多学科、多层次的研究体系,对我国治理农村污染的成效有巨大影响。
三、城乡一体化导向下的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策略
(一)以城乡一体化趋势为治理农村环境污染的前提。
20世纪80年代后我国制定并实施一系列建设新农村、城乡统筹发展政策,各个地区的政府更加重视城乡一体化建设,并获得巨大的成就。但我国长时间运行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政府在政策与法规方面明显向城市倾斜,农业和农村逐步成为发展工业及城市的牺牲品,农村环境保护方面存在显著的“三重欠帐”问题。现在,农村对环境进行防控与治理要以“城市帮助农村”、“工业支持农业”为理念,城市应该在政策、人才、技术、资金等环节上对农村进行支持与投入,运用国民相同待遇、城乡产业相互促进等措施,让农民获得和城镇居民一致的文明与环境,让城乡实现持续、协调、稳定、全面发展。
(二)健全保护农村环境的立法。
《环境保护法》要根据农村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进行修定,如规定各级政府要大力推动环境保护技术的研发与使用,重视检测农业污染源情况;在使用化肥农药时要降低或防止重金属对土壤、水体的污染;防治水产、禽畜养殖带来的污染。此修订方案应尽管提高保护农村环境的力度,但保护农村环境方面的立法仍迫切的需要健全与完善。首先要细化《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则,明确此法律中和农村环保相关的、比较抽象的规则与原则,提高法律法规的操作性与实施性。其次以单行法律的形式,对农村塑料薄膜污染、噪声污染、农业和生活污染、养殖业污染、保护饮用水等方面进行规范。再次在行政程序法基础上制定出环保程序法,提高实用性并对职权行为予以规范。最后对不同部门和层次间不规范、不协调的法律法规进行清理,提高立法的统一性,建立起系统、全面的农村环保法律系统。
(三)完善农民参与机制,重视对污染的监督。
面对我国目前环保机构存在明显的先天性不足,我国要建立起包括地方、中央在内的,系统、完整保护农村环境的规划与工作体系,以便体现出其重要的作用。根据农村环境污染所呈现的不确定性、随机性、隐蔽性、分散性等特点,环保部门要适当提高监督力度,在物力、人力方面增加监管投入。要逐步健全目前拥有的管理部门,建立起环境管理部门监督、管理环保问题的机制。农村环保协管是农村地区可以使用的新型监管手段。环保部门要按照农村具体情况,和政府部门进行积极协调,设立数量不同的农村环保协管员,以协助县级、区级环保部门进行农村污染调查,并实施取证和采样的工作为主。因为协管员对农村环境比较熟悉,可以准确掌握环境动态并将其上报给相关部门。另外也能够协助、指导农村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接待环保的与投诉,并做好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
(四)运用激励策略治理农村环境污染
现在全球各国降低环境污染通常采取四种模式,分别是环境补贴、排污许可证、征收环境税、环境者付费。按照我国实际情况,可以运用环境补贴的模式来处理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现在我国是世贸组织成员,与组织体系制度、农村环境补贴关系最密切的协定是《补贴与反补贴方案》、《农业协定》。我国必须以上述协定为框架来制定的环境补贴的相关制度。《农业协定》中明确规定,WTO成员国可以实施农业环境补贴,既要健全农业污染补贴,可以在建设沼气池、低残留化肥农药、可降解农膜、增强土壤机制等方面进行补贴;也要对建设新能源、生产绿色产品的行为进行补贴。第一,要严格根据发放条件进行补贴,并量化相关指标。第二,要制定出操作性、科学性强的补贴监督制度,以保证每笔补贴金都应用在环境保护上。最后,仅仅单纯的补贴难以全面促进我国农业稳定发展,必要时可以采取一些调控措施。如以产业政策对有机农业进行扶持,构建起种子、化肥、农药的标准等。总而言之,在当前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需要大力推动城乡一体化的建设。但目前城乡经济发展和环境污染治理等方面具有较大差异性,农村面临着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种植农产品等造成的污染。究其原因,是在治理过程中还存在政府投入较少、相关法律不健全、农村经济较差、农村人口环保意识弱等问题。为此,需要以城乡一体化趋势为治理农村环境污染的前提,健全立法、完善农民参与机制,运用激励措施等策略来治理农村环境污染,以推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促进城乡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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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景龙.基于城乡一体化的环境保护政策问题研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5,(04).
开办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可行性分析
(一)有关法律基础1国内环境责任立法的相关规定在我国,虽然有关于环境污染治理的法律法规,但其中涉及环境污染保险的数量不多,较早的是1982年制定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凡载运2000吨以上的散装货油的船舶,应持有有效的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2]。1999年12月《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后,则对此做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即:“国家完善并实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赔偿责任制度;按照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责任由船东和货主共同承担风险的原则,建立船舶油污保险、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3]”。2国际环境公约的规定在国际环境公约方面,《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要求在缔约国登记的载运2000吨以上散装货油的船舶所有人必须进行保险或者做出其他财务保证。此后,我国1999年加入的《控制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越境转移巴塞尔公约的责任和赔偿议定书》也做出了“对危险废物越境转移造成的环境污染,责任人应当在责任期限内,持有保险或者其他财务保证”[4]的规定。(二)我国关于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规划2008年,《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的制定标志着我国迈出了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关键一步。同时,“场所污染责任保险”及“场所污染责任保险(突发及意外保障)”的推出,既保障了事故企业和受害人的利益,又消除了政府不必要的损失。按照环境保护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计划,双方将在2008年对容易发生污染事故的企业进行试点,推动“环境责任保险”专门法规的制定,力争到2015年绿色保险制度在我国得到广泛运用。
开办淮河流域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建议
【关键词】连云港市;农村环境污染;面源污染
随着连云港市现代化进程速度的加快,农村环境质量下降与经济社会发展已形成了强烈反差,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对农村社会发展和农民福利改善的阻碍也将日趋明显[1]。农村生态环境、农产品安全问题以及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已成为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中新的重点和难点[2]。
1.农村环境保护概念及意义
农村环境是指以农村居民为中心的乡村区域范围内各种天然的和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农村环境是农业环境的中心,因此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是保护农村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的需要,也对提高农村环境质量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2.农村环境污染现状及类型
2.1农村环境污染现状
目前,农药、化肥和除草剂在农业生产上的使用,农业废弃物的任意排放,乡镇企业粗放型生产经营方式是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污染源点[3],造成水质变坏、土壤污染,直接影响农业产品的品质,危害农业生产,且易传染疾病,影响居民健康。
⑴畜禽养殖污染面广量大,污染严重。农村畜禽养殖多为无序分散状况,且数量多,畜禽粪尿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造成当地环境(特别是地下水)污染,已成为农村一大新的污染源[4]。
⑵化肥、农药施用强度高,流失量大。化肥、农药的使用,使耕地和地下水受到了大面积污染。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已制约农产品质量的提高[4]。连云港市是农业市,化肥和农药的施用量较高。经农业普查,2007年全市化肥施用量为83236t/a,按播种面积计算,化肥施用量达26t/km2,已超过发达国家设置的25t/km2的安全上限。化肥利用率低,流失率高,不仅导致农田土壤污染,还通过农田径流造成了对水体的有机污染和富营养化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和空气污染[5]。2007年全市农药使用量约403t/a,只有约1/3能被作物吸收利用,大部分进入了水体、土壤及农产品中。
⑶农村生活污水污染严重,生活垃圾处置系统亟待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大多不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或沉积在村边沟渠和村庄地面,最终对饮用水源造成污染。另外,全市有60%以上的农作物秸秆未被有效利用,成为污染农村生态环境的主要因素。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每年产生的约为70万t的农村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使农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
⑷塑料农膜使用增加,污染加剧。2007年全市地膜使用量为14.54吨,单位面积施用强度为0.09千克/亩,残留量7.09吨,残留率达48.8%,地膜残留危害正在不断加剧,造成减产损失达到产值的1/5左右。
⑸乡镇企业布局不当,工业“三废”污染严重。受乡村自然经济的影响,农村工业化实际上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反积聚效应的工业化,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不仅污染治理困难,还导致农村环境和农业环境污染。由于乡镇企业布局不合理,污染物处理率也显著低于工业污染物平均处理率。
2.2农村环境污染的类型
综上,根据农村环境污染现状,农村环境污染类型主要分为三类:①现代化农业生产使用化肥、农药、地膜等造成的各类污染,简称农业污染型(面源污染);②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滞后产生的生活污染,简称生活污染型;③乡镇企业布局不当、治理不够产生的工业污染,简称工业污染型(点源污染)。
3.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思想认识不到位,环境意识不强
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大多数农民不能根据作物生长规律、土壤养分状况进行测土配法施肥,只是一味地加大剂量滥施农药,盲目施肥,不仅造成化肥农药利用率不高,而且对环境污染严重。
3.2农业生产方式改变,加重环境污染
传统农业格局被打破,养殖业与种植业日益分离。畜禽养殖业正向集约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不仅污染总量大幅增加,而且污染呈相对集中趋势,出现了一些较大的“污染源”。水产养殖因在养殖过程中投放大量的饵料和肥料,造成河道水体污染。
3.3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导致污染治理不力
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农业生产资料的产品结构不能适应发展现代生态农业的需要。农村从财政渠道却几乎得不到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资金,也难以申请到用于专项治理的排污费。
3.4监管体系不健全,管理人员素质有待于提高
目前环保部门还没有健全农业环境监测的专门机构、专职人员素质低、监测仪器和业务经费短缺,对农业环境还没有常规监测。大多数农产品既无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也无产品质量检测标准,更缺乏必要的检测监督手段。
4.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对策与措施
4.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关键是要把广大农民发动起来,利用各种媒体,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环保宣传和科普教育,在农村营造出一个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宣传环境保护政策、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气氛。
4.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把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环境保护部门切实加强对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化处理等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技术研究与试点,探索农村治污的新途径和新方法,研究制订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规划。
4.3完善环保法律体系,加强环境规范管理
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必须进入有法可依、依法治理的新阶段。最关键的还是要完善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加速对农业环保的环境立法,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4.4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包括:畜禽养殖及集镇生活污水的污染治理,生活垃圾的统一收集填埋,河道“三清”(清淤、清障、清水面漂浮物)以及控制水土流失。开展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重点抓好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固体废弃物治理、人畜粪便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
4.5加强科技支撑力度,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业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必须发展生态农业,发展生态农业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充分发挥科技、农业、环保等部门的技术优势,联合和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积极开展生态农业研究与建设。
4.6推广清洁生产,加速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处理
在农村推广清洁生产,将农业废弃物、畜禽粪便、作物秸秆等通过资源化途径加以综合利用,这是治理农业污染的最佳途径。
4.7强化监督和管理,建立农业污染监测体系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赋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灌溉污水水质、土壤、农产品及基本农田环境污染进行监测的法定职责。同时,农业部门还应承担突发性农业污染事件的调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开展农业环境整治的技术研究等。根据《环保法》,制订各地各村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把保护环境纳入全民环保行动中。引导农民形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引用先进的生产技术,通过“绿色”的生产经营方式,使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互协调,达到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目的。
参考文献:
[1]苏杨. 中国农村环境污染调查[N]. 经济参考报,2006-01-161(12).
[2]国家环保总局. 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N]. 中国环境报,2007-05-211(2).
[3]张笑归,刘树庆,窦铁岭,等. 白洋淀水环境污染防治对策[J]. 中国生态农业学报,2006,14(2):27-311.
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繁衍和发展的空间依托和基本条件,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资源基础。当前,环境治理问题随着严重污染恶果的普遍呈现,已经成为危及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社会问题。因此,有必要对经济生活中的环境治理效率进行研究,从而提高环境治理的效果。环境治理效率,又称为环保投资效率,是指以污染治理的效果来衡量环境投资的有效利用情况。在城市化水平快速提高的同时,环境治理能力越来越受到重视。因此各个城市对环境进行治理后,如何对治理的效率进行评价,从而分析各个投入-产出指标的效率,进而对投人产出的力度进行调整就显得非常重要。鉴于DEA方法有可以规避不同地区、不同年份上外部因素差异的优势,文章将运用DEA方法,在数据可靠可得的基础上,客观、有针对性地选取输入输出指标,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并以山东省为例。对山东省2005~2010年六年间在废水治理、废气治理以及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效率方面做出动态分析,同时对这三方面的治理效率进行整体、分地区的综合评价,以期为区域环境治理效率的改进及环境治理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1研究方法、模型
数据包络分析(DEA)能够规避不同地区、不同年份上的外部因素的差异。正是由于DEA具有这种独特的优势,DEA方法现已成为环境治理效率评价领域中常用的重要分析工具和研究手段。本文拟使用DEA的基本模型-C2R模型对山东省整体、分地区的效率进行评价分析。但由于利用C2R模型进行分地区效率计算时,得到的有效单元较多,并无法对这些单元进行进一步的评价。基于此,本文在对分地区的效率进行计算时,将采用DEA的扩展模型-超效率(SuperEf-ficiency)DEA模型。超效率DEA模型克服了基本模型的缺陷,能对众多的DMU单元进行充分排序与评价,并且通过去除一些无效DMU使得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技术效率。
2评价指标及数据来源
2.1评价指标体系
通过已有研究可知,进行效率评价最为关键的步骤之一是指标的选择。用不准确的指标体系来评价系统必然导致评价结果偏离实际。另外,DEA方法对指标的数量也有限制。因此,如何客观、有针对性地选取DEA的输入输出指标是本文的难点之一。文章在其他学者观点的基础上总结了指标选择时应注意的几点事项:能够全面反映评价目的;指标数量应精而简;指标之间的相关性。输入与输出指标之间要有逻辑相关而非数值相关的关系。输入指标之间,输出指标之间不能有较强的线性关系。基于此,文章在评价目标的指导下,先搜集一组全面性的指标。输入指标:X1:环境污染治理项目投资总额,单位为亿元;X2:废水治理设施运行费用,单位为亿元;X3:废水治理设施套数,单位为套;X4:废气治理设施运行费用,单位为亿元;X5:废气治理设施套数,单位为套;X6:固体废物治理投入,单位为亿元。输出指标:Y1: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单位为万吨;Y2:S02去除量,单位为吨;Y3: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单位为万元;Y4:三废综合利用产值,单位为万元。根据实际情况,由于固体废物治理投入、三废综合利用产值数据不可得,故本文将固体废物指标及三废综合利用产值指标从指标体系中剔除。为了更好地确定评价目的,并了解DEA的结果随指标体系的变化情况,本文把指标体系进一步分组:废水治理效率以X2、X3为输入指标,Y1为输出指标;废气治理效率以X4、X5为输入指标,Y2为输出指标;环境污染整体治理效率以X1、X2、X3、X4、X5为输入指标,Y1、Y2为输出指标。通过Eviews软件,得到2005-2010年山东省输入指标与输出指标之间的相关系数,如表1所示:从表2的数据可以看出,选用这些指标所构造的指标体系是比较理想的,输入与输出指标之间的相关性较强,输入指标之间、输出指标之间的相关性较低,符合指标的选取原则。
2.2数据来源
分析2005~2010年山东省在废水、废气和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方面的效率时,选用《山东省统计年鉴2006-2011》的数据。
3评价结果及其分析
3.1对山东省2005~2010年环境治理效率的整体评价分析
本文首先运用数据包络分析(DEA)方法,通过DEAP软件计算山东省2005~2010年在废水治理、废气治理和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方面的效率,计算结果如表2。由表2可以看出:(1)2005~2010年,废水治理大部分年份为规模报酬递减;废气治理大部分年份为规模报酬递增;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则基本为规模报酬不变。(2)污染治理的技术效率整体上是有效的,只有废水治理的技术效率值在2006年最低,为0.455,但其余年份均接近于1或为1。(3)规模效率方面存在的差距较大,并呈现出一定的变化趋势。废水治理的规模效率从2005年起一直下降,2010年时技术效率降到了最低值,为0.552,总体水平不高;废气治理的规模效率先有略微的起伏,后逐渐上升,最后达到规模效率有效(值为1);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具有有效的规模效率,除2006年外,规模效率值均为l。只有2006年呈现出规模效率略减的态势,但是很快得到了改善。(4)综合来看,废水治理的综合效率波动性较大,2005~2010年间两起三落,并由综合效率有效退变为效率无效,总体效率水平不高;废气治理的综合效率只有2007年有略降的趋势,但很快得到了改善,总体趋势是上升的,最终达到综合效率有效;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综合效率的情况与其规模效率情况相同。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山东省环境治理效果总体上是趋好的,环境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废水治理效率不稳定,治理效率不高,综合效率相对略低,废气治理规模效率、综合效率波动性较大等问题,需要给予高度关注。
3.2对2005~2010年山东省17个地级市环境治理效率的分地区评价分析
从六年来各地区2005~2010年相对效率的计算结果来看,各个城市的环境治理效率波动性较大,没有明显的规律性。但可以看出有些城市经济的发展与环保治理效率不成正比,部分经济尚欠发达的地区(如聊城等)相对效率反而较高,工业GDP较高的城市(如济南等),其环境治理效率反而偏低。究其原因,可能是因为经济尚欠发达地区企业较少,污染并不严重,因而环境治理工作成果显著;而工业GDP较高城市企业众多,尤其是中度、重度污染企业较多,污染物排放量大,为其环境治理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难度。另外,有些公众心目中的旅游胜地,如威海、青岛等,有些年份治理效率并不高。主要是因为其本身污染物排放量并不高,但本地政府对本地污染的治理比较重视,所以在此方面投入的资金较多,因而导致了该地区的环境治理效率反而很低。据表3,从废水治理效率来看,青岛、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滨州这些沿海城市的超效率DEA值均大于1.0,说明这些地区的废水治理投资利用效率比较高。这些城市均临近海湾,渔业发达,政府对废水污染重视,对废水处理投资的有效利用使这些地区的废水得到了有效控制。济宁、临沂、聊城、菏泽四个内陆地区的超效率DEA值也大于1.0,可以认为,就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而言,这些地区在废水节能减排工作方面做得很到位。济南、淄博、枣庄、泰安、莱芜、德州6个地区超效率DEA值均不到1.0,说明这些地区的废水治理投入产出效率较低,存在一定的问题。处理效率最差的是济南、淄博。从废气治理效率来看,潍坊超效率DEA评价值最高。潍坊作为全国的风筝之都,对空气质量情况重视,多次开展空气质量整治工作,因而保证了当地良好的空气质量。青岛等12个地区DEA评价值均在1.0以上,说明山东省大多数城市废气治理投入产出效率较高。从环境污染整体治理效率来看,只有淄博、济南、临沂超效率DEA值小于1,其他地区超效率DEA值都大于1。济南作为山东省的省会,虽然经济上可以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但由于企业众多,因而污染物的排放量较大,为其环境治理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难度,要注意在注重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兼顾环境;淄博市化工企业众多,化工企业大都为重度污染企业,导致其整体治理效率偏低;临沂市作为中国第二大小商品批发市场,中小企业密集,它们有时为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乱排乱放,导致环境污染严重,其在污染效率控制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可见总体而言,山东省部分地级市的环境治理效率还比较低,环境污染治理效率存在一定的地区差异。
【关键词】家居治理;甲醛;氨;监测分析
0 概述
甲醛和氨等有害物质都伴随建筑施工和家庭的装饰进入人居环境,影响人们的生活,危及人体健康。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要求对某新建居民楼某家居室装修后、治理当天、治理后20天进行三次监测。
1 测量仪器和检测方法
1.1 测量仪器
本次测量采用分光光度法,现场使用双向恒流大气采样器采样,利用可见分光光度计(722G型 测量范围:〈330-1000〉nm)进行室内分析。
1.2 检测方法
氨的检测按照《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测定方法》(GB/T 18204.25-2000)用内装10ml吸收液的大型气泡吸收管,以0.5L/min流量,采气5L,并记录采样点的温度及气压;
甲醛的检测按照《公共场所空气中甲醛测定方法》(GB/T 18204.26-2000)用内装5ml吸收液的大型气泡吸收管,以0.5L/min流量,采气10L,并记录采样点的温度及气压。采样后保存在室温环境,并于24小时内完成分析。
1.2.1 标准曲线的绘制
2 监测结果及监测结果分析
2.1 测量结果
2.2 监测结果分析
装修后7天甲醛含量平均值0.19mg/m3明显高于标准中I类民用建筑0.08 mg/m3标准值,氨含量平均值0.11mg/m3低于标准中I类民用建筑0.20 mg/m3标准值,属甲醛超标,需要防治。此次治理时使用工业铵盐和尿素与居室中装饰材料的甲醛缩聚,导致甲醛含量迅速下降,而铵盐和尿素的使用导致氨含量升高,致使居室空气受到氨的污染。氨具有快速释放的特性,致使室内氨浓度迅速下降,又回归到治理前水平,而甲醛在室温25℃以上时快速溢出;同时,空气中相对湿度增大时,室内甲醛释放量会增加,因此,治理后由于温度、湿度、气压等因素影响,当氨的浓度不至于抑制甲醛浓度时,室内空气中甲醛回归到治理前水平。
3 危害与建议
3.1 危害
3.2 建议
由于室内空气污染会给家居环境造成危害,为尽可能降低其危害;提出以下建议:
①控制室内装修污染要选用绿色环保材料,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增加空气的流动,将有害气体排到室外;
②尽量避免使用水、醋、红茶泡水来去除甲醛和用橘子、菠萝等水果吸附甲醛误区;
③装修后尽量相隔一段时间入住,如需防治,应采用科学、合理的防治方法,避免二次污染。
【参考文献】
[1]王喜元,编.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1,1.
【关键词】化工污染;污染物;防治对策
1前言
传统工业是建立在掠夺自然、统治自然、征服自然的基础上,造成了人类和自然日益激化的矛盾,导致了两极分化、生态破坏、环境污染、资源锐减等严重的全球危机。尤其是传统化工行业,一度被称为最大的污染源。而我国化工行业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尤其严重,不仅面广、量大,而且极其复杂的组成导致治理过程中难度非常大,远远超出其他产业。一项2000年的统计资料显示,化工行业产生的废水是全国总量的20-23%;废气占5-7%;废渣占8-10%。不仅如此,化工废水中数量较多的铅、砷、铬、镉、汞等重金属;还有严重危害生态环境的有机毒物,包括:硫化物、医药中间体、PCB、POPs、挥发酚等;还有很多废弃物不能被环境亲和,包括:粘胶、树脂、塑料等,导致资源生产能力的严重破坏。
化工行业起步较晚,但是在解决社会劳动力以及财政方面都做了非常大的贡献。自从改革开放,经济建设进一步扩展,化工行业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张。但是,随着化工行业的快速发展,环境受到了极大的影响,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工业化的发展导致不合理利用资源、增加污染物排放的问题给城市的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压力。为了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必须推进建设生态城市。为了提高生态环境的质量,必须整治环境污染问题,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加大治理污染的力度、加强监管环境问题发生、完善管理体系、建设生态城市。这有这有才能真正使化工行业处于健康快速的发展状况,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经济的发展,确保化工行业稳步前进。本文针对化工行业造成的污染问题,分析污染现状、成因以及环境的主要问题等,并根据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有效的整治措施。
2污染物的来源、种类、特点
在化工行业的生产过程中,生产到使用的过程,原料成为产品的过程,所有的阶段都有造成环境污染的可能,因此,生产和使用共同作用下导致了化工污染物的产生,换句话说,不仅生产化工产品能够导致化工污染,使用化工产品也是造成环境污染的原因。但是,通常所说的化工污染,多指生产过程中导致的环境污染。
生产化工产品的过程中,很多途径都能导致污染物的产生,例如:冷却过程产生的冷却废水、管道和设备的泄露、燃烧所排放的废气、发生副反应的生成物、不完全反应导致出现的废料等等,如果没有妥善处理这些物质也没有进行回收,这将有可能造成环境的污染。使用化工产品导致的环境污染主要因为不恰当使用化工产品,或使用过度。现阶段,人们已经重视生产化工产品的过程可能导致的污染,但是使用化工产品中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还没有引起人们的关注。
人类能够生存的基本物质是土壤、水、空气,这三种基本物质都受到了化工生产的极大影响,其中,化工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水通常都具有高温、油覆盖性、富营养性、酸碱性、耗氧性、有害性,这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都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危及到人类和自然界其他生物的生存和生活;化工生产过程排放的废气则具有含尘、腐蚀性、刺激性、有毒性、易燃易爆性等特点,严重威胁到工农生产以及人类的健康;化工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渣虽然不像废水、废气那样造成明显的环境污染,但是很多资料表明工业废料很难在土壤中降解,其积累性和三致作用都严重危害这生态系统和人类的安全健康。所以说,化工生产过程中的“三废”严重影响着环境和人类的健康,这种影响具有立体性、全面性,必须认真对待,认真治理。同时,在治理化工污染时要注意标本兼治。
3化工污染防治对策
防治化学污染最原始的方法是治理化工生产过程中导致的污染,世界各国的政府及相关机构、企业等都投入数量巨大的人力物力研究治理环境污染的技术和方法,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研发了很多治理噪声污染的技术、处理固体废弃物的技术、治理大气污染技术和污水处理技术等用来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对保护生态环境功绩显著。但是,人类社会发展速度不断提高,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治理环境污染的速度已经不能跟上造成环境污染的速度,同时,用来治理污染的费用急剧上升。所以,传统的“先生产后治理”的方法已经不能满足需要,必须通过布局的合理规划以及生产技术推广清洁化,同时运用一些经济手段,在市场机制中引入化工污染治理的方法才能更好的治理环境污染、减少环境污染。
3.1合理规划布局
合理规划化工行业和化工区域的布局,并对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宏观决策中提前引入环境保护方案,改变过去消极的、事后补救的方法,采用积极的、事前预防的方法。经调查发现,过去很多环境问题都是由于布局不合理所积累而成的。目前,我国正面对着经济高速发展的新阶段,化工行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关键行业,合理规划化工行业和化工区域的布局能够在根本上预防并治理化工污染问题。
3.2绿色化学和清洁生产技术
根据化学原理从根本上消除污染的产生就是绿色化学的核心,即综合利用计算机、环境、材料、生物、物理、化学等学科的技术和理论,实现无废物排放,同时不适用催化剂、有害原料等,生产绿色产品。绿色化学的目的就是对生态环境不影响、不污染。清洁生产包括生产过程的清洁、产品的清洁以及能源的清洁利用等。其中有效的措施有以下几种:开发替代原料、开发替代溶剂、开发新型催化剂、开发新工艺等。化工行业应该以清洁生产为目的,推进绿色化工生产战略,实现生态、人类、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3防治化工污染的市场和经济手段
传统的管制手段不能解决现代复杂的环境问题,缺乏降低污染的动力,在环境污染的控制过程中表现的能力不足,这种种局限性催发了排污权交易的方法控制环境污染。不同于依靠命令进行控制,排污权交易是以市场为基础的政策手段,能够提高费用的有效性,降低管理成本,刺激开发新技术,使资源配置优化,同时有利于宏观调控和实施总量控制。在环境的治理过程中,排污权交易制度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是未来治理环境问题的方向。
“污染者负担”原则的接受和确认,在我国环境立法中呈渐进深化过程:在197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中规定是“谁污染,谁治理”原则,198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则修改为“污染者治理”原则,1996年《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发展为“污染者付费”原则(亦称“污染者负担”原则)。相应地,理论界也就有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为“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污染者治理”原则和“污染者负担”原则的不同提法。
“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是将治理责任限制在污染者只对其已经产生的现有污染负责,并且只对污染治理负责。这完全是一种消极的事后补救原则,在很大程度上并不能贯穿于环境管理的全过程,从而也就失去了其作为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应有价值和功能。“污染者治理”原则扩大了责任范围,将其扩展为污染者不仅对已产生的现有污染的治理负责,而且要对可能产生的污染的治理负责,对污染的长期影响负责。这两个原则都着重强调污染的个体责任和个体利益,反映的是点源控制的思想,且极易给人以污染者只负有治理环境污染的义务而不负有对他人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承担责任之虞。并且,上述两原则尽管强调了治理的责任,但对于客观存在的不能治理或不愿治理等问题,因为污染者能做的只能是“治理”,于是就没有切实可行的有效替代形式来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所以国家和社会就极易成为污染治理责任的被转嫁者。
“污染者负担”原则不同。其强调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失及防治污染的费用应当由排污者承担,而不应转嫁给国家和社会,明确了污染者不仅有承担治理污染的责任,而且具有防治区域污染的责任,有参与区域污染控制并承担相应费用的责任。这一原则并未将环境责任主体限于排放者,还包括了污染物的产生者;治理污染的责任范围不局限于主体自身,还扩展至区域的环境保护。这体现了污染者个体责任的扩大和保护公益权的法律要求,更符合环境保护的公益性质和环境资源的公共资源属性。
“污染者负担”原则与“污染者付费”具有许多共同点,但“污染者负担”不等于“污染者付费”。“污染者付费”的提法本身给人一种错觉,好象污染者只负有金钱义务,污染者所承担的环境责任形式只能是经济性补偿(“付费”)。事实上,“付费”只是污染者履行治理环境污染义务的重要方面,象环境影响评价、限期治理、“三同时”等制度并不是光靠“付费”就能解决的,其他诸如安装和管理污染处理设施、营造绿地等都需要污染者以非金钱方式进行。即使在受害者救济方面,污染者的责任也不只是损害赔偿,还包括停止或减轻污染、恢复原状、消除污染等形式。“污染者负担”原则涵盖了承担污染治理费用(“付费”)在内的诸多法定义务,更符合这一原则的宗旨和本意。因此,在环境立法中应确定的原则是“污染者负担”原则而非“污染者付费”原则。
2“污染者负担”原则的外化形式
“污染者负担”原则的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在环境法领域中一般表述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具体范围涉及污染防治责任、损害补偿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三种。
2.1污染防治责任
污染防治包含两层意义:第一是“治”,即要求污染者必须对自己所产生的环境污染积极主动负责治理。污染者是治理污染的责任主体。“污染者负担”原则不同于“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和“污染者治理”原则之处在于污染者可以不依靠自身的力量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比如,实行污染治理责任的责任主体和行为主体分离的作法,由污染者负担必需的处理费用和提供相关的资料等,交由专业化的污染治理公司负责治理环境污染,这既可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也为政府强化行政强制措施(如推行代履行治污)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实践条件,从而有利于更好发挥末端治理应有的效用和潜能。第二是“防”。“谁污染,谁治理”和“污染者治理”的重点是治理已有的污染源及其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体现的是“末端控制”的思想,其所涉及的预防为主问题也只是停留在末端治理思想和战略指导下的预防上。以“污染者负担”原则为指导的“防”,着重体现全过程控制和清洁生产的原则,将末端控制战略下的预防为主发展为源头控制战略下的预防为主。
2.2损害补偿责任
污染者的排污行为尽管具有相当程度的价值正当性或社会有用性,或其本身常常是各种创造社会财富、增进公众福利的活动在进行过程中的附带行为(即环境法学说中的“污染风险的不可避免性或不非难性”),但排污的结果却是使公众共享的环境资源遭受污染和破坏,并长期影响污染所在地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影响区域乃至整个国家的环境质量,损害更大范围的公共利益〔1〕。因此,污染者所必须承担的损害补偿责任就应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污染者应向作为公共环境资源代表者和管理者的国家缴纳一定税费作为对环境资源利用和所致损害的补偿,即对公益权的补偿。这在我国环境立法中主要表现为排污费制度。其二,污染者应承担向长年受污染地区的受害者提供损害救济和补偿的责任,即对受害者私益的补救。私益补救可以通过基金形式由政府出面加以协调处理,即环境受害的行政补救。关于环境受害的行政补救,各国大多数通过对所有排放污染物者收取污染费或排污税的办法筹集补偿基金,尔后用此基金向遭受污染物侵害的人提供补偿〔1〕。污染损害通常补偿数额巨大且污染者具有多元化特点,若由个别或现有的污染者承担历年来的污染损害,既不现实也不合理,至少应由所有的污染侵害者负担相应费用。当然,关于长年污染地区的补偿问题,如果完全由污染者负担,实难一一承受和自行承担,因而需要国家出资。关于国家出资额问题,我国台湾学者的看法值得重视和参考:“如果以国家补偿的方法来进行全面、悉数的损害填补不妥当,毕竟,这仍然是花人民的钱。理想的方法是:国家以人民的税收出资一部分,另外由现行的污染者与可得知的旧污染者负责一部分,如此共同来赔偿”〔2〕。因为一方面,为了经济发展的需要间接放任环境污染的形成,国家自应负有责任;另一方面,全体人民事实上也享受着经济发展的成果,从而也有义务偿还污染的债务,全体人民是间接污染者,因为人们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刺激了污染的产生和扩大。
2.3损害赔偿责任
污染者的排污行为除了给国家和社会的公共环境资源造成损失,使所在地成为长年污染地区外,还常发生一些偶然性、突发性事件,如有毒化学品泄漏、污水管道破裂等,势必造成当地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这就引发了对私益的侵权及侵权损害赔偿问题,污染者必须承担相应责任。我国民法将环境污染致人损害作为特殊侵权行为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各环境法规范均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此外,污染者往往不是单数加害者,存在共同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者必须对损害负连带责任。另外,如果存在共同致害行为的情节,应按照对损害发生的作用程度分割责任。
3“污染者负担”原则的确认与若干环境法基本制度的修正
“污染者负担”原则一旦在立法上被确认,依据“谁污染,谁治理”和“污染者治理”原则创立起来的现有环境法基本制度,如“三同时”、排污收费、限期治理等制度就需要予以相应调整。
3.1“三同时”制度
“三同时”制度要求污染者的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依据“污染者负担”原则,“三同时”制度可以突破污染者自建污染治理设施自行治理污染的局限,如污染者将产生的污染物交由专业性的污染治理公司治理,就没有必要要求污染者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污染治理设施。
3.2排污收费制度
我国的排污收费制度的征收主体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排污费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补助重点污染源治理及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和用排污费建立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确立“污染者负担”原则后,如果污染者有能力且自愿自行治理的,排污费仍适用以前的规定;如果污染者要求交由他人集中处理的,排污收费制度就应作相应修正:或征收主体仍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但排污费的使用应给集中处理单位保留一定的份额,即使仍实行专款专用,对具体补助对象也应向集中治理的倾斜;或污染者按比例分别向国家有关部门或集中处理单位缴纳排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