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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理财产品 会计处理 影响 风险
一、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业务资金管理主体、管理方式不同,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分为个人理财顾问服务和个人理财综合委托投资服务,其中个人理财综合委托投资服务又分为私人银行服务和理财计划服务。本文所指的个人理财产品即为上述定义中的个人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通过理财计划向客户提供的投资和资产管理操作的综合委托投资服务。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购买力量为个人客户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第二条所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以下简称理财产品)销售是指商业银行将本行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向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以下统称客户)宣传推介、销售、办理申购、赎回等行为。根据《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半年度报告(2014上半年)》,2014年上半年发行的各类理财产品中,一般个人客户产品募集金额最多,共募集资金34.33万亿元,占整个市场募集资金总量的69.48%;其次为机构客户专属产品,募集资金11.44万亿元,占比为23.16%;私人银行客户专属产品和银行同业专属产品募集资金量相对较小,分别为2.63万亿元、1.01万亿元,占比分别为5.32%和2.04%。
(二)个人理财产品的投资类型和风险等级
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信贷类理财产品成为市场主流,债券类、票据类理财产品开始展现其潜力,三者合计占比达73%以上。2011年,监管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信贷类理财产品的措施,旨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在这一环境下,各家银行将发行重点集中在票据债券类产品上。2010年,这类产品累计发行超过6 000支,市场占比为67.4%。与此同时,组合投资类理财产品的市场份额也逐渐扩大,占比由2010年的17.14%扩大至2012年的39.12%。
根据产品风险特性,一般银行将理财产品风险由低到高分为R1(谨慎型)、R2(稳健型)、R3(平衡型)、R4(进取型)、R5(激进型)五个级别。2014年上半年,发行的一般个人客户产品中,风险等级为三级(中)(含)以下的产品募集金额为34.26万亿元,占所有一般个人客户产品募集金额的99.79%。其中风险等级为二级(中低)的理财产品募集金额为22.26万亿元,占全部一般个人客户产品募集金额的64.83%。
二、个人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
从产品管理和风险报酬分担角度来看,个人理财产品可以分为保本理财产品、非保本理财产品和结构性理财产品三种。根据理财产品的经济实质和风险报酬是否完全转移给客户,银行将保本理财产品和结构性理财产品纳入表内核算,非保本理财产品则在表外核算。
对保本理财产品,由于银行对客户本金承诺保证,因此产品经营的主要风险没有转移,应纳入表内核算,例如短期理财产品。银行将所募集资金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其他负债”,投资资产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其他资产”,相关损益按约定收益率计入“利息支出”或“应付利息”。不管银行采用哪种核算方式,本质区别在于是以公允价值计量还是以摊余成本计量。
对发行的非保本理财产品,银行作为受托方,按照合同约定为委托人进行投资,所有委托业务的风险、损益和责任由委托人承担,银行只是担任中介角色,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和佣金,并不向客户保证本金的安全性,例如信贷类理财产品和资产池类理财产品。因此非保本理财产品所募集资金、投资资产全部在表外核算。
结构性理财产品本身属于由主合同及嵌入的衍生金融工具组成的混合金融工具,大致可以分为外汇挂钩类、指数挂钩类、股票挂钩类和商品挂钩类等。在会计实务中主要有三种处理方式,一是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在初始确认时将该工具作为一项合同处理,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二是根据《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将混合工具分拆,主合同按照储蓄存款业务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嵌入衍生工具按照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以公允价值计量。三是考虑在监管统计指标中将结构性理财产品归类为存款,应缴纳存款准备金,并纳入“贷存比”计算口径,银行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吸收存款”。
三、个人理财产品会计处理的影响分析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在提高银行盈利能力、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推动利率市场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部分业务发展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充分、规避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等问题。个人理财产品表内表外核算对监管指标以及盈余管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发售短期理财产品,缓解存贷比压力
短期理财产品具有期限短、流动性强、风险低等特点,大部分属于保本理财产品,因此银行将其纳入表内核算。
季末年末银行大规模发行短期理财产品,为下年争夺更多的存贷款规模指标和客户资源“抢得先机”。短期理财产品到期后直接转化为客户存款,并且由于理财产品终止确认与实际兑付日期不一致,在此期间,资金还是为银行所占用,成为银行的现金资产;到期日终账务处理时理财本息自动返回到客户储蓄账户,自然沉淀为银行存款,同时也就可以计入季末或年末存款数据。
(二)信贷类理财产品表外核算,提高核心资本充足率
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日趋严格,约束了银行资产规模的扩张。在利润驱动和市场竞争的压力下,银行运用信托原理大规模发行理财产品是实现资产扩张的有效途径,同时通过一些制度安排将表内资产转移到表外,从而间接提高核心资本充足率。
2011年,我国银行监管机构下发《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七条规定银行应对本行资金所投资的理财产品中包含的信贷资产(包括贷款和票据融资)纳入表内核算,信托受益权的快速发展实质上就成为信贷类理财产品的替代品,其操作原理是在信托公司和银行之间引入一个“过桥”企业或“过桥”银行,从而将信托收益权移出表外或转化为同业资产,大幅降低信托收益权的风险资产权重。
(三)集合运作资产池理财产品,给盈余管理留下空间
资产池理财产品是指多个理财计划的募集资金投向由多个类型资产(如债券、票据、货币市场工具、信贷资产项目、存款等)所组成的集合性资产包,具有“滚动发售、集合运作、期限错配、分离定价”的特点。在会计实务中,经常会出现理财产品的期限与投资资产期限不匹配的现象,银行不仅降低了资金运作成本,赚取期限溢价,而且可以规避银信理财合作业务表外资产转入表内的规定。
(四)推出结构性理财产品,规避存款利率上限,吸收存款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通过发行短期和超短期、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变相高息揽储。结构性存款的推出不仅可以吸收存款,还可以根据监管指标调节当期存款规模。以光大银行为例,季末年末,将结构性存款从“交易性金融负债”重分类至“吸收存款”,同时为合理反映存款成本,调整存款利率结构,将公允价值变动部分转回存款成本,有利于商业银行规避存款利率上限的管制,拓宽和稳定资金来源渠道。
四、个人理财产品会计处理的风险分析
商业银行发售理财产品的资金投向领域众多,资产标的复杂,而并没有向客户明确披露资金管理方式以及影响投资者收益的重大事件,资产池类理财产品暗含金融风险漏洞,主要表现为流动性风险、信息披露风险和违规操作风险。
(一)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虽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
资产池类理财产品所募集资金统一运用于同一个集合性资产包,由于风险和期限错配客观存在,银行需要不断通过发售新产品来兑现收益,一旦宏观经济形势逆转,银行就会面临流动性风险。
银行为了降低资金成本,赚取期限溢价,用滚动的短期理财资金去对接长期投资项目,但是当短期利率大幅上行或流动性紧张时,就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出现产品无法兑付、投资项目难以为继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风险
《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个人理财业务的性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适宜的会计核算和税务管理方法。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商业银行应当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并就所采用的会计核算和税务管理方法,制定专门的说明性文件,以备有关部门检查。然而,目前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在个人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和理财计划终止时,并没有及时、全面地向投资者提供有关理财产品的财务报表,说明投资收益的详细情况;年度财务报告中也没有充分披露所采用的有关个人理财产品的会计核算方法及其对商业银行净损益的影响程度。信息披露的缺失不仅阻碍监管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还会损害投资者权益,让投资者做出偏离其风险承受力的错误决策,一旦信用链条断裂,银行的信誉、形象就会受损。
(三)违规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实现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标的物)的对应,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理财产品会计处理的违规操作风险主要体现在:(1)银行缺乏个人理财业务方面的专业人才,对客户资格以及理财产品风险评估的操作流程和业务规范并不完善,缺乏相应的风险应急预案;(2)银行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及其他相关规定,将不符合转移标准的理财资金所投资的资产纳入表外核算,以规避审慎监管政策;(3)银行未对每一个理财计划建立专门账户,实现对投资资产组合的单独管理。
五、对策建议
相对保本理财产品和结构性理财产品,非保本理财产品资金投向多元化,多采用“资金池-资产池”运作模式,难以实现单一理财产品单独核算,信息披露不规范,存在较高风险。因此,笔者从会计管理的角度针对非保本资产池类理财产品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表外理财产品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要求进行核算
银行发售非保本理财产品,风险和报酬完全转移给投资者,所募集资金和投资资产不符合资产负债的确认条件,因而可以参照或有事项准则的要求进行列报。银行发行理财产品所募集的资金形成或有负债应注意与其他种类的或有负债相区别,并充分披露理财资金的投资方向、具体投资品种以及投资比例等有关投资管理信息,并及时向客户披露对投资者权益或者投资收益等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理财产品所投资的资产组合作为一种潜在资产,不符合资产确认的条件,因而不予确认。但或有事项准则当或有资产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应当披露其形成的原因、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等。由于银行可以利用资金与资产的期限错配赚取无风险的流动性溢价,因此银行应该在附注中披露资产组合中各项资产情况,包括融资客户和项目名称、剩余融资期限、到期收益分配、交易结构等。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所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发生变更或风险状况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在5日内向投资人披露。
(二)探索发行资产证券化类理财产品,盘活资产存量
《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对理财产品投资非银行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上市的标准化资产进行了规模上的限制。探索发行资产证券化类理财产品,正是非标准化债权寻求标准化的途径。银行在理财产品中引入证券化,是将其信贷资产转移给特定目的信托,之后由信托以受让的信贷资产为基础发行证券,出售给相关投资者,投资者的回报将通过信贷资产形成的现金流入支付。资产证券化类理财产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实质上我国已经存在一些类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产品,例如前文所述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银行不仅可以将收益率低、资本占用高的信贷资产移出资产负债表,腾挪出新的贷款额度,还可以调节资产久期与负债相匹配,实现单一理财产品单独核算,降低期限错配风险。此外,信贷资产证券不同于非标转化债权资产,其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和发行,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有效降低市场风险。
(三)建立健全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个人理财业务的管理部门,针对个人理财服务的风险,制定个人理财服务的管理规章制度,覆盖资金募集、投资过程、各类标的资产的明细、到期清算的全过程。个人理财产品募集期和起始期的主要风险是过高估计客户的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当产品无法按合同约定兑付时,发生信用风险。商业银行向客户推介理财产品时,应充分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的,以及对相关风险的认知和承受能力,评估客户是否适合购买所推介的产品;宣传材料中应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提供必要的举例说明,并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将需要报告的材料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个人理财产品存续期的主要风险是期限错配导致的流动性风险以及会计核算不规范导致的操作风险。商业银行除对理财计划进行正常会计核算外,还应当为每一个理财计划建立一个专门账户,进行独立的明细核算。此外,商业银行各相关部门都应当在规定的流动性限额内进行交易,任何突破限额的交易都应当按照有关内部管理规定事先审批。
个人理财产品清算期的主要风险是未能按期偿还客户本金和收益。商业银行应当在理财计划终止时,或理财机会投资收益分配时,向客户提供理财计划投资、收益的详细情况报告,并且保存完备的个人理财业务服务记录。
(四)借鉴国外个人理财产品会计核算方法,推进理财业务向资产管理业务转型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计划、投资范围和投资方式,客户进行有关投资和资产管理操作的综合委托投资服务,常用的衡量指标为资产管理规模(Assets Under Management)。个人理财业务的核心就是资产管理。发达国家的个人理财业务发展较为成熟,产品类型更为丰富,会计核算方法也比较健全。借鉴国外个人理财业务会计处理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资产管理业务的实际,银行发行个人理财产品,可以进行如下会计处理:将募集资金计入“业务负债”,投资资产计入“业务资产”;存续期按照投资资产的类别采用公允价值或摊余成本对管理的资产及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期末编制资产负债表时,经营受托管理资产形成的资产和负债在附表“受托业务表”中单独反映,可以不纳入资产负债表;理财产品到期结算时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计算客户收益或损失,同时对冲资产和负债,差额计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支出)”。Z
参考文献:
1.陈恪.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市场竞争行为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1.
关键词:个人理财;理财业务;风险防范;风险规避
前言
个人理财是指个人资产通过银行专家的理财服务实现保值增值的过程。具体的讲,我国当前个人理财业务,就是专家根据客户的资产状况和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个人投资建议,帮助客户合理而科学地将资产投资到股票、债券、保险和储蓄等金融品种中,以实现个人资产的保值增值,从而满足客户对投资回报与风险的不同需求。我国理财业务正处于发展初期,因此还存在很多问题,下面我就个人理财业务风险一问题有如下见解:
一、当前个人理财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业分业经营制约个人理财业务发展
由于目前国内金融业尚处于分业经营阶段,银行、证券、保险三大市场相互割裂,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空间受到制约,导致个人理财业务过程中的个性化服务只能在较低的层面操作,银行无法利用证券和保险这两个市场实现增值,因而,目前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基本上还是停留在咨询、建议或投资方案设计等层面上,还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理财。
(二)缺乏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保障
个人理财业务是体现“以客户为中心”理念、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的一种新型综合性业务,因此它的顺利开展必须依赖于前后台业务的整合,而在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的组织机构设置中,个人理财业务工作通常都归口在个人银行业务部。但由于个人理财业务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几乎涵盖了银行资产、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而上述业务当前又是分别由个人银行部、中间业务部、房贷部等多个部门管理,造成前台业务条块分割,无法实现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缺乏高素质的理财人员
由于理财业务是一项综合性的业务,它要求理财人员不仅必须全面了解个人银行业务的各项产品和功能,还应掌握证券、保险、房地产等相关知识,并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因此对从事理财业务的客户经理要求极高。目前,培养和选拔高素质的理财客户经理已成为开展理财业务亟待解决的困难之一。
(四)资金持有者风险保留过少或者过多
这种现象存在比较普遍,有些客户将大部分现金保留,以防应急,这样就会无形的损失资金的创造价值;有些把全部资产投资到股票或者房地产中,家中没有闲置应急资金,或者很少,这样也很大的增加了风险。这两种极端的现象都是不可取的,在风险所导致的损失较大或者无法预测的时候,要考虑个人家庭需要,每个家庭需建立家庭应急基金,有备无患。
(五)缺少系统支持
建立和运用客户资料库分析系统是银行个人理财的基础,以客户而不是以账户为基础的客户资料库在个人理财业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银行可以通过整理和分析客户资料,如客户资金增减、资金流动趋势、客户对银行服务的不同选择等等,及时了解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筛选优质客户,确定理财目标群体,并以此为基础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理财建议,实施理财服务。
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
受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限制,人民币理财产品都是以投资收益稳定的央行票据、金融债等为“卖点”,央行票据与国债一样,虽然有国家信用作为支撑,但并不是没有市场风险的,债券的供给量、物价指数、利率和汇率变动等都可能导致风险的产生。人民币理财产品所提到的收益率基本上都是预期收益率,若金融机构缺乏相应的理财和管理经验,市场风险就会相应增加。
(二)流动性风险
传统银行理财产品多为储蓄型产品。储蓄型理财产品最大的风险常常被投资者忽略,那就是流动性风险。储蓄型理财产品往往不允许投资者提前终止合同,银行理财产品要求的金额也较大,在投资者急需用钱,产品又没到期时,一旦投资者提出“提前支取”,就可能面临更大的经济损失。若遇人民币储蓄存款利率大幅度提高,那么,投资理财产品的客户将损失提高利率的机会收益。如果银行利息再次提高,储蓄存款客户可立即取款进行转存,选择人民币理财的投资者却不能取款,加息后高于理财产品收益的部分就不能得到。
(三)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善或失误,或外部事件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由此可以看出“人”是操作风险管理的核心,包括对人的道德、能力和一个良好的激励相容框架的实施等。按照一般的理解,银行应该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客户的资金量来“量身定做”确定客户的资产组合。但在很多情况下,理财业务从属于日常营销,银行基层网点“理财师”往往由一线营销人员兼任。在现行的考核体系下,为客户理财时,首先想到的是推销自己机构的产品,其次才是客户财产的增值,难以坚持投资人利益优先的基本准则。
(四)法律风险
受我国金融法律制度和管理体制的制约,银行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十分突出。我国混业经营的政策才刚刚松动,法律还禁止商业银行直接开展证券、信托业务,同时商业银行无权调整存款利率,加上金融衍生产品和场外市场发育程度很低,商业银行理财资金的对象还十分狭窄,品种主要是国债、金融债和央行票据。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面临的法律风险较大。
(五)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虽然不是直接的、有形的损失,但是它会给交易组织机构及交易主体的公众形象带来很大损害,使人们对交易组织机构和交易主体失去信任,势必对其业务拓展和交易规模的扩大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声誉风险这种无形损失,经过一段时间后一定会转化为有形损失。
三、个人理财业务风险防范的建议
(一)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未来,银行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应从两个层面进行调整:首先是要适应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变化,逐步建立董事会管理下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其次,在风险管理的执行层面,要改变行政管理模式,逐步实现风险管理横向延伸、纵向管理,在矩阵式管理的基础上实现管理过程的扁平化。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应针对理财产品的特点,采用切实有效的风险计量、监测、控制和处理方法,建立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并将理财业务风险纳入全行的整体风险管理体系之中,形成风险管理部门、个人金融部门和理财中心各有侧重、分工明确、相互支撑的风险管理架构。
(二)提高风险规避和转移的技术手段:
在理财产品的研发阶段,商业银行应根据潜在客户分布,对相关理财产品的销售规模和资金成本进行测算。商业银行不得销售风险加权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为零或负值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投资组合如果只限于固定利率债券(票据),或者虽不是固定利率但可以准确测算出到期收益率的投资工具(如零息债券、外汇理财资金的打包销售等),商业银行应当对可能产生的期限错配风险进行测算与评估。在缺乏充分的期限错配风险对冲手段或转移工具的情况下,相关理财产品应当与相应的投资组合在规模、期限和流动性等方面相匹配。
(三)建立银行内部监督审核机制
商业银行应建立个人理财业务管理部门内部调查和审计部门独立审计两个层面的内部监督机制,并要求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独立的风险评估报告,定期召集相关人员对个人理财顾问服务的风险状况进行分析评估。个人理财业务管理部门的内部调查监督,应在审查个人理财顾问服务的相关记录、合同和其他材料等基础上,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错误销售和不当销售情况。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部门对个人理财顾问服务的业务审计,应制定审计规范,并保证审计活动的独立性。
(四)建立理财业务分析报告制度
商业银行应当对其所开展的理财业务,尤其是理财产品,建立相关信息的统计与监测制度和机制,就理财业务的总体情况、理财产品的销售情况、投资组合设计及投资情况、理财产品的终止和收益分配等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分析。理财业务的管理部门应及时将有关统计报告或报表,以及相关法律诉讼情况和其他重大事项,报告银行高级管理层。同时,商业银行也应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报表、资料。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控制
个人理财业务是随着经济水平的改善与快速发展才兴起的。到目前为止,已发展有17年,逐渐上升为商业银行的主要经济来源,不可争议地成为各大银行的竞争点。所以,在理财的同时常伴有风险,如何更好的规避风险,是目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难点与重点。
一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
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是法律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与声誉风险,本章主要对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进行探讨。
(一)法律风险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方面的相关法律风险问题日益凸显。商业银行在理财产品的性质界定方面,一旦弄混淆,则与储蓄存款、信托等其他业务界限模糊,如有法律纠纷的情况出现,随时都面临着诉讼的威胁,情节严重还会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惩治。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在签订相关法律文件时,只能是法人和委托方签约,这样法律的风险就会扩大,理财业务将存在更大的法律漏洞。
最近几年,个人理财业务的相关法律问题不断被放大,客户对理财产品的投诉也愈来愈频繁,这说明商业银行的法律风险问题迫在眉睫。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尚有待完善,法律机制的不成熟阻碍了居民个人理财业务的深入与发展。2006年的《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居民境外理财颁布了新条例,为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减少了一部分法律风险。但是,在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方面,尽管相关的法律法规颁布的还算及时,随着理财业务的深入发展,必将出现更多的法律问题,这就需要国家采取相关的法律手段,以更好的规避法律风险。
(二)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是指由利率、汇率、股票等相关因素造成银行损失的风险。下面对利率风险与汇率风险进行分析与探讨。
1、利率风险
商业银行的理财很多都与利率挂钩,是理财产品面临的不可规避的风险之一。由于银行间的竞争日益激烈,理财产品在对外开放时,银行承诺居民较高的回报率,一旦国家对利率进行调整,如果对银行产生不利,将会使银行的利益遭受损失。2011年6月,人民银行在市场通货彭胀的压迫下,3次将人民币存款基准率进行调整,对存款准备率进行多达6次的调整。金融市场改革不断,利率不断进行变化与调整,利率的不稳定性是造成银行理财业务风险的主要因素之一。
2、汇率风险
我国汇率制度的不断改革,导致汇率变化波动幅度较大,给理财业务带来了不可预料的风险,造成人民币升值,理财产品的收益下降,给商业银行带来了一笔损失。客户在人民币升值之前购买理财产品,相对来说收益率会下降。因此,在汇率政策进行调整之后,短期内银行的外汇结算业务将会骤然提升。总体上,
在金融市场上,外汇的持有率在逐渐减少,从一方面来讲,对个人理财业务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对人民币升值的期望目前还是比较高的,这就导致人们对购买理财产品产生了顾虑,从而影响商业银行的收益,
(三)操作风险
银行内部因素是导致操作风险形成的主要原因,如银行内部操作人员从事超越职业道德、越权、操作高风险的业务都会给银行带来损失。个人理财在银行各项业务中属于高知识型密集工作,是一项综合业务,这就要求银行人员不仅要对产品知识进行详细的了解,还要熟知其他各个相关领域的知识,如信托业务、保险业务、储蓄存款业务等。商业银行应多招揽复合型人才,如缺乏这方面的人才会导致在理财过程中操作人员对业务的准确性与科学性带有偏差,给商业银行带来隐患。除此之外,银行相关业务机制逐渐完善,内部相关业务操作人员还没有跟上变动的步伐,同样会加大银行的隐患。
(四)声誉风险
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一直以来都是以国家的信誉为支持的,投资者对银行的信任程度比较高,远在其他金融机构之上,这就为市场上的低风险投资者带来了机会,但是银行在开发理财产品时的盲目保证,一旦不能满足投资者的利益,则会使银行的信誉大幅度下降。因此,商业银行虽然占据优势,但是不能只强调银行收益,一味鼓励投资者购买自己的理财产品,并保证其利益,这样就为银行带来了隐患。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防范的对策
(一)完善风险监管体系,健全风险监管制度
1、完善监管机制,统一监管标准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个人理财业务不断完善,商业银行大力开发理财产品,如基金型理财产品、债券型理财产品、期货型理财产品、外汇型理财产品等。商业银行各个监管机构要互相配合与协助,因为我国银行的理财业务比较混杂,这是商业银行的发展特点与发展趋势。所以我国要统一监管标准,完善监管的相关体制,减少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
2、强化约束机制,加强执法力度
商业银行要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建立风险防范系统的相关分析方法,进行事前控制与分析,可对不同风险进行间接预防与及时控制。制定全面的风险防范与应对计划,最大程度地减少风险给银行带来的损失。同时,风险转移系统也要事前处理好,并完善规避风险的机制与手段。除此之外,商业银行应建立充分的信息披露制度,将理财产品、理财计划等相关理财资料充分、完善的提供给客户,加强商业银行理财制度的监督体制。监管机构应加强对商业银行的执法力度,一旦发现任何违规行为,监管机构要按照法律法规及时进行惩处,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惩”,树立法律的权威性。随着金融高科技的发展,对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提出了挑战,商业银行要不断适应这种趋势的发展,逐步完善理财业务以满足金融也的快速发展。另外,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的资金流动情况、经营效益等信息要进行全面的监控,通过电子监控系统,建立完善、全面的监督机制,并成立企业、个人相关的信用记录与信用档案,对整个银行人员进行信用记录监督,以此实现监管机构对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的约束与监督。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银行提供保障
随着理财产品的不断改革与创新发展,商业银行的相关制度难免跟不上步伐,因此,政府要及时填补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漏洞,加快银行方面的立法进程,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这样才能保证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另一方面,银监会也要针对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情况建立相关的体系与制度,颁布相关的投资法律制度,及时更改投资交易的法规,统一投资、基金、理财等金融市场的标准制度,使金融市场进行自由、良性竞争,金融产品的种类全面化。随着金融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化,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要积极拓宽新渠道,开发新产品,加大投资力度,以适应金融市场的变化。
(二)增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培养理财专业化人才
国家相关机构不能适时、有效的出台个人理财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理财业务的多变性与复杂性,银行内部的不确定性因素以及法律法规实施的阻碍因素,所以增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是发展的需要。商业银行要确立内部监督机制,保证银行各项理财业务规范、安全操作。商业银行还需建立独立的审计部门,以实现对理财业务部门的监督。内部审计部门主要是对理财风险、操作的规范化进行审计,并提交审计报告,实现审计部门在银行的实时监督。
人力资源是现代企业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专业、综合性人才也是银行理财业务的重要资源,理财业务操作人员的素质与专业水平对整个理财金融市场具有很大的影响力。一是理财业务人员除了具备专业的理财知识外,还必须具备证券、投资等其他金融方面的知识,才能很好的对银行风险进行防范,并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与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二是无论业务人员的水平高低,应针对所有理财人员进行不同层次的、系统的、专业培训,以提高银行理财业务人员的应对能力与法律意识。银行高层管理人员更英爱依法管理,把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重在治本”的防范意识,确保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安全性、效益性,使理财市场健康、有序的进行。三是理财人员的考核、评价。对银行理财业务人员进行专业的训练之后,对他们进行一个长期的资格考核与评定,对业务人员的每项业务进行跟踪评定,针对被考核人员的表现,及时提出指导性的意见,以提升业务人员的专业性水平与综合素质。
(三)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个人客户信息系统
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主要是要建立全社会的信用文化,加强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的相关信息的建设,并且要将这种信用模式建成一个信息网络覆盖全国各地,要使信息共享。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有助于提高客户信息的透明度,可以有效的规避信息的不对策。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主要可以通过以下三点措施:(1)政府要加强信用建设,相关的司法部门要根据相关制度建立失信惩罚制度,严厉打击各种金融犯罪。(2)要加强社会征信机构的专业化和科学化,要建立科学的信用指标对社会信用进行评估,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评估体系。(3)相关的社会信用协会要加强自身的自律作用;要建立相关的金融保障机制和安全协调,促进社会各相关部门的互相联动与支持。
个人客户信息系统的建立需要对个人客户进行全方位的了解和分析,首先,要对客户的投资兴趣和现实需求进行了解分析。然后,要对充分了解个人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对金融风险的敏感度。最后,要充分挖掘个人客户的潜在金融需求。最后,要对不同的个人客户进行目标分类,针对不同的目标客户群进行有效的理财规划和差异。建立个人客户系统能有效的规避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法律风险,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企业信誉和客户的信赖度,提高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效率。
(四)宣传个人理财知识,提高居民风险意识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财富的逐步提高,使得居民的理财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已经逐渐从传统保守的理财观念中解放出来。在一定程度上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机会,但是目前广大居民严重缺乏投资经验,对个人理财方面的业务知识和市场风险也不了解,这些都严重的影响到了商业银行个人业务的发展和拓展。因此,商业银行和相关的部门应加强个人理财方面相关知识的宣传,让广大居民加深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了解和认识,以此为基础尽可能的做出有效的投资决策。
三、结束语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相当迅速,国家在相关法律法规方面难以跟上银行的发展速度,以致造成法律的滞后。在理财业务中,商业银行难以完全消除风险,在政府、银行、投资者、理财管理者等的共同监管下,才能最大限度的减少理财业务风险,实现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的持续、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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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蕾.浅析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商场现代化,2011(3).
【关键词】银行;风险;措施
因此,确保个人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和保护银行的信誉,妥善处理理财市场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提高银行员工业务水平,加强对银行理财产品的监管十分重要的。
一、理财产品概述
根据《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风险管理指引》的有关规定,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找出特定目标客户群的需求,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在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
理财产品分为种类很多,本文中有两种方式,即按标价货币分类和按收益类型分类。
(一)按标价货币分类
这种分类方式的依据是银行理财产品的标价货币,即允许用于购买相应银行理财产品或支付收益的货币类型。如只能用美元、港币等外币购买称为外币理财产品,只能用人民币购买的理财产品称为人民币理财产品,而双币理财产品则同时涉及人民币和外币。
(二)按收益类型分类
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即相应银行理财产品是否保证或承诺收益分为保证收益类理财产品和非保证收益类理财产品两种。
二、理财产品风险概述
风险是指由于将来情况的不确定性而使决策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可能性。
作为特许产品理财产品在具体操作中存在法律风险、声誉风险、市场风险与操作风险等无法估量的风险。
(一)法律风险
商业银行办理理财产品业务,第一步面临的就是市场准入相关的法律法规问题。从这个地步到最后完成一个操作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如后面连续遇到的是理财资金投向的合法合规、理财产品法律关系定位、风险提示、客户知情权保护、理财产品宣传和销售中的问题、知识产权保护、银行收费的合法合规、理财产品收益的税收等多种问题,需求准确界定理财产品所包含的各种法律关系,明确可能涉及的法律和政策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切实防范法律风险。
(二)声誉风险
所谓声誉风险,是指由于员工操作失误,违反相关规章制度、不按时履约,给交易中的一方的声誉带来的不良影响。从定义来看,声誉风险虽然不直接给商业银行造成损失,但是它对商业银行交易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拓展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从而会损害银行形象。
声誉和形象是一个商业银行的无形资产,如果商业银行在开展理财产品时盲目保证收益率,意味着商业银行自我种下了声誉风险的隐患。
(三)市场风险
近年来,因为受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的限制,理财产品市场风险较低,但并非零风险。我国商业银行在市场竞争中的劣势主要表现在是否具备优质、全方位的服务能力,对客户服务理论进行的研究是否肤浅,服务措施短不短缺,客户关系管理制度键不健全等几个方面。如果一个商业银行在这些方面得不到客户的认可,那就意味着这个商业银行所遇到的是常常风险是理财产品管理面临的重要风险之一。
(四)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从字的含义上来看是由于系统、工作人员、内部程序的失误或不完善,操作人员越权、不道德行为、或者外部事件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此种风险在银行的所有业务环节几乎普遍存在的,可说银行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发生这种风险。
三、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目前各商业银行已经对理财产品给予了足够重视。从产品设计到服务体系完善、同业合作、理财顾问队伍建设、理财产品宣传、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有了一定的设计、规划和投入。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商业银行不存在问题。当前银行理财产品存在问题如下:
(一)产品设计管理机制不健全
理财产品商业银行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在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因此,产品设计是整个理财产品操作的源头,也可以说是理财产品的生命。目前部分商业银行未能按照各种风险承受能力的实用性原则和客户利益倾向设计理财产品,没有科学的,合理合法的测算理财,没有设置有效的市场风险识别、监测、计量和控制体系和监测各种风险的指标。没有明确界定银行与客户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二)未能建立完整的信息披露机制
信息对每一个理财产品投资者来说十分重要的。客户有完全的知情权。但是在具体操作中部分商业银行未及时通过有效方式和渠道向客户告知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尤其是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未能向客户提供及时、方便、准确、合理的资产变动等重要信息。
(三)缺乏完善的预防理财产品风险的法律保障
理财产品风险发生之前的预防工作,理财产品风险爆发时的处理方式及理财产品风险发生之后的重建工作都需要各商业银行以及各级政府利用法律、法规的手段来加以控防。虽然已颁布并实行《商业银行法》、《信托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永远满足不了理财产品风险在这方面的需求。
如果再缺乏法律的有效保障,在理财产品操作中出现风险时,会出现无法可依的现象,也可能会出现过度运行行政权力或者是权力运用不合适的现象。对社会来说可能会导致上下左右协调不一,而对广大客户来说导致无章可盾的现象。这不仅会加重风险对客户的损害,同时也会降低客户对个商业银行的的公信力。
(四)部分商业银行控制理财产品风险能力较弱
理财产品的自身特性决定理财产品涉及的产品和交易是多层面的,隐藏着多种形式的潜在风险。日益增长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对我国银行提出了新的要求,内部员工道德风险和外部市场风险的控制失控,或者一旦出现违规现象,风险已成为损失的时候,采取的补救措施这都是各家银行要慎重考虑的问题。
四、预防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的相关法律、法规
将《商业银行法》、《信托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管理暂行办法》与《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其他部门法相结合,制定完善的惩戒措施,明确规定风险责任者所需承担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等,因而避免出现无法可依的现象。
(二)建立物质保障机制和物资保障制度
预防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是否取得顺利进展,充足的资金和物资的及时投入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或物资储备做后盾,再先进的技术设备和最完善的法律体系也无法发挥其在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风险预防中的功用,更不用提有效预控和战胜如其来的各种风险,有效的预防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是建立在充足的资金基础上的。作为理财产品管理主体的商业银行有必要在制定财政预算上,设立专项基金,专门用于理财产品风险的预防工作,保障理财产品风险预防工作的资金需要。另外还规范预防理财产品风险资金的用途、监督机制,加强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对于此项资金的使用效果的评估和监督工作。因而保证此项资金得到合理、正确、有效地利用。
(三)重视培育高素质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管理人才
人才是预防理财产品风险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高效、科学的理财产品管理工作离不开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因此,各商业银行一方面要加强管理理财产品专门人才的培养,另一方面还要重视对客户的培养,尽量使他们成为预防理财产品风险工作中的重要力量。
(四)完善理财产品传播的新闻制度
大众传播向社会公众提供各种理财产品的信息,大众传播具有很强的公共性、权威性,因而媒介部门对社会和公众应当承担一定的义务和责任,在银行与客户之中起着桥梁作用
媒介的新闻报道,新闻传播应该符合真实性、公正性、客观性的专业标准;在应对和处理理财产品风险中,媒介机构与银行不是对手而是伙伴,因此媒介从维护银行和客户利益出发,鼓舞银行与客户战胜突发性风险,恢复正常的金融秩序。因此,有效发挥新闻媒介在这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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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理财;风险;内部控制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1
一、主要风险环节
(一)研发设计
研发设计阶段,主要存在合规风险:新产品是否经过本行创新委员会或相似机构的审批;是否向监管机构报备;产品的拟定投资范围、交易结构、目标客户、产品销售文本是否符合监管规定。
(二)销售阶段
1.法律风险。理财产品品种多,创新发展比较快,与客户之间签订的文本有产品说明书、协议书、风险提示书和权益告知书等,条款表达用语专业,涉及投资运作约定、风险承担、收益计算等内容,较为复杂。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一是理财计划法律文书相关条款约定不清晰、不全面,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文书签署没有获得合法授权等原因形成的法律文书瑕疵;二是在产品到期时出现没有实现预期收益、延期兑付等情况;三是业务人员、法律文书审核人员因专业素养、尽职尽责不到位而没有维护客户或本行利益。
2.声誉风险。理财营销过程中为了吸引客户购买理财计划,往往风险揭示过于简单,导致一般投资者不能充分认识理财产品风险。一旦产品无法实现预期收益或导致本金损失,投资者往往与银行之间产生纠纷,被媒体关注的话对银行的公众形象带来很大损害。
3.操作风险。销售人员内部欺诈或内外勾结,挪用客户理财资金,尤其在没有IT系统控制和明确的销售资金管理规范情况下容易出现操作风险;销售人员没有遵守客户签约、风险评估、充分揭示风险等,出现不当销售;IT系统软件或硬件出现故障或错误,导致理财资金归集或兑付错误。
4.声誉风险。不能及时和合理处理投诉和批评;信息披露不充分。
(三)资金管理运用
1.信用风险。主要体现在:一是基础资产债务人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债务带来的违约风险;二是担保人、流动性支持机构等对理财产品提供增信服务的机构不能按时履行承诺带来的信用风险;三是合作机构对基础资产管理缺位形成基础资产价值贬损或债务人偿还的本息不能足额按时支付本行带来的信用风险。
2.市场风险。理财产品是投行业务、结算工具、金融衍生工具的综合应用,涉及到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和信贷业务等,还可能使用利率、汇率避险工具。因此,理财业务必然涉及金融市场利率、汇率风险。在市场价格、利率、汇率发生不利于商业银行投资的变化时,理财产品将会出现亏损风险。
3.操作风险。没有及时完成或准确完成资产交易,或完成资金调拨。
二、内部控制措施
(一)建立完整的理财业务规章制度。内部控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规章制度的监管,明确权利和职责。商业银行可以根据银监会颁布的监管文件,制定适合本行的理财业务管理办法、销售办法和相应的操作规程,以及风险管理办法。
(二)合理设置职能部门。明确划分相关业务部门职责,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格局,,避免利益冲突可能给客户造成的损害。理财计划风险分析部门、研究部门应当与理财计划的销售部门、交易部门分开,保证有关风险评估分析、市场研究等的客观性。销售部门职责,建立健全理财业务人员资格考核与认定、继续培训、跟踪评价、处罚和退出机制等管理制度;严格进行客户评估,妥善保管理财业务相关记录;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减少投诉事件的发生;采取有效方式及时告知客户重要信息;防止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销售材料中理财产品(计划)的名称应恰当反映产品属性,避免使用带有诱惑性、误导性和承诺性的称谓;理财产品(计划)的风险揭示应充分、清晰和准确。以醒目、通俗的文字进行表达,提供必要的举例说明。
(三)风险防范控制。风险管理部门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通过风险预警、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报告等措施,对理财业务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控制。理财计划涉及的有关交易工具的风险限额,同时应纳入相应的交易工具的总体风险限额管理。信用风险纳入统一授信,信用额度和交易对手额度双额度管理。
(四)授权审批控制。新产品研发、产品设计、销售、投资运作等关键环节,明确审批人对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规定经办人办理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商业银行研发新的投资产品,应当制定产品开发审批程序与规范,在进行任何新的投资产品开发之前,都应当就产品开发的背景、可行性、拟销售的潜在目标客户群等进行分析,并报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批准。新产品的开发应当编制产品开发报告,并经各相关部门审核签字。产品开发报告应详细说明新产品的定义、性质与特征,目标客户及销售方式,主要风险及其测算和控制方法,风险限额,风险控制部门对相关风险的管理权力与责任,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方法,后续服务,应急计划等。
(五)岗位分离控制。充分考虑不兼容职务和相互分离的制衡要求,做到自营与理财分离、交易管理与风险管理分离、交易与销售分离等。商业银行应当将负责理财计划或产品相关交易工具的交易人员,与负责银行自营交易的交易人员相分离,并定期检查、比较两类交易人员的交易状况。银行资产与客户资产分开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调整客户资产方面的授权。
(六)会计控制。制定适合本单位的理财业务会计核算规则,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
(七)系统自动控制。理财业务开展良好的商业银行,大多数都有自己的信息系统,尽量使用系统实现销售和投资等主要工作的管理。有技术支持系统和后台保障能力,以及其他必要的资源保证。统一信息技术系统和平台,确保客户信息的有效管理和客户资金安全。
(八)内部报告控制。内部审计监督部门都应按照有效的监督程序,审计理财业务活动,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理财计划的内部监督部门和审计部门应当独立于理财计划的运营部门,适时对理财计划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并直接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对理财计划的研发、定价、风险管理、销售、资金管理运用、账务处理、收益分配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和内部审核程序,严格内部审计检查和稽核监督管理。
参考文献:
从目前的情况看,各家银行逐步形成了较新、较务实的经营理念。在经营中明确提出账户收费、定位于高端客户等一系列新的经营措施,并借助新的科技平台,推出了系列化、组合化的理财产品。最为常见的是将上百种银行产品分系列整合后推介。尽管曾一度引起争议,但客户细分、区别对待、提高客户回报的趋势不可逆转。同时,新产品推出的周期不断缩短,产品科技含量不断提高。同业新产品的模仿周期也缩短到半年以内,个别产品甚至在一个月左右。新产品逐渐由外汇理财、人民币理财向综合化方向发展,逐渐由对私理财向对公理财发展,客户可选择余地不断扩大。产品中越来越多地综合采用金融衍生工具,更多地借助金融工程学,产品复杂化程度不断提高。
经过近两年的激烈竞争,各银行基本都锁定了一批较为稳定的高端客户群体,高端客户群体对银行盈利的贡献不断体现。在竞争中,一些银行凭借强大的实力,打造了知名品牌,并提出品牌化、差异化的竞争策略。如招商银行“金葵花理财”、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和光大银行“阳光理财”等。部分全国性商业银行以理财业务为突破口,在中间业务发展方面取得了不俗的业绩。以银监会颁布的、将于2005年1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为标志,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将逐步走向成熟和理性,银行理财业务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国内银行理财业务发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在银行的基层网点,理财业务首先体现为那些名目繁多的广告,单独设立的、颇显尊贵的场地,以及员工热情的推荐与服务。然而,除了形式之外,说我国银行业在理财业务上取得了多么大的进步还为时过早,在业务发展中也暴露出了不成熟的一面,并突出地表现为以下几点。
以自己银行的产品推销为中心,银行现有产品的种类和数量决定了客户的理财组合。按照一般的理解,银行应该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客户的资金量来“量身定做”(营业网点营销的时候常常这么说)确定客户的资产组合。但在很多情况下,理财业务从属于日常营销,银行基层网点“理财师”往往由一线营销人员兼任。在现行的考核体系下,为客户理财时,首先想到的是推销自己机构的产品,其次才是客户财产的增值,难以坚持投资人利益优先的基本准则。因此,常给客户造成银行不过是变了个营销方式的印象,购买愿望并不强烈。在业务指标的压力下,甚至将不适当的产品推销给客户。这样的营销模式在短期内、在一些低端市场有一定的空间,但对于创立品牌、打造精品银行的高端市场既不适用,也留不住客户。
控制风险能力较弱。个别商业银行在推出理财产品的时候,或是对自身的风险管理和收益能力过于自信,给顾客承诺了过高的收益;或是有意将一些条款写得很含糊,使客户将预期收益误解为到期固定的收益,甚至将其理解为一种储蓄存款品种,对其中的风险一无所知。银行中的道德风险也助长了此类理财风险,引发不少纠纷。如果说,银行内部的道德风险相对好控制,但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等于出借了银行信用,风险的不确定性因素大大增加。近两年,国内多家银行因与证券公司合作开展集合理财业务、委托理财业务而官司频生,不少最终以银行垫付了事。得不偿失。
普遍存在打政策球的倾向。以外汇理财业务为例。银监会2004年2月4日颁布《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之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早已陆续推出了很多衍生金融产品,如建设银行早于2003年就推出“汇得盈”、“汇如意”等包含利率期权交易的外汇理财产品。新规定出台后,各金融机构有向银监会申请衍生业务的6个月过渡期。其后无资格的银行衍生业务一律取消。在这种典型的“创新”与“监管”的博弈过程中,先试先行的银行最多可以获得长达1年半的先发优势。因此,用“衍生”产品或“眼生”产品打球的往往能获得额外的好处,如短期内市场份额的有效增加,获得明显的宣传效应等。但在这条道路上走得过远,将使业务畸形发展,甚至产生新的风险。
大多数银行短期内难以从理财业务中获得收益。当一家银行推出高收益的理财产品时,短期内可以起到增加存款的效果,吸收了部分民间沉淀资金,并使其他银行的存款向本行流动。但在目前银行间产品模仿速度已在半年以内的条件下,其他银行也将迅速推出同类理财产品,并承诺更高的收益率。于是,承诺收益率便不断在银行间的对比中攀升,银行理财业务竞争蜕化为一场“价格大战”。经过这样的反复,一段时间后,各银行的市场份额并没有大的变化,但吸收存款的成本已经较高了。在“理财”暖风的感召下,无论是对公还是个人高端客户,办理业务时更加主动地向银行提出让利的要求,大客户更容易要挟银行,大大压缩了银行的盈利空间。在同业和客户的双重压迫下,理财业务稳定客户的功能已经大于拓展新客户的功能。一些银行基层网点向客户支付“揽存费用”已是公开的事实,这将危害我国银行业的健康发展。一味迎合客户趋利的心理,竞相提高理财承诺的收益率,最终将客户承担的风险转移给银行自身。由于我国的银行很少能够按照产品或产品线核算成本和收益,缺乏这方面的统计数据,但可以肯定,许多银行间或地区内的理财业务竞争支大于收。为了防止这种状况越演越烈,部分地区的少数起主导作用的银行私下订立业务同盟,建立理财产品的定价协商机制,以控制资金成本,将银行间的“价格竞争”重新拉回服务质量竞争的正常轨道。银监会新的理财业务管理办法不但提高了保底理财产品收益的准入门槛,而且确定了附加条件保底的规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这样的倾向。
国内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前瞻
尽管存在上述不足,但主要是发展中的问题。随着新规定的出台,银监会为理财业务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监管环境,在各银行的努力下,我国银行的理财业务必将逐步走向成熟。中国的人均GDP在2003年已经超过了1000美元,国民财富的积累不断增加。预计到2005年底,中国有13%的城市家庭年收入将超过4万元。理财业务在未来仍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和巨大的盈利空间。
未来理财业务发展中的主要挑战
价格战难以避免并将长期化。如前所述,理财业务对银行的财务管理、成本控制、定价策略、定价能力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我国很多沿海城市,银行业的竞争处于白热化程度。由于金融产品的同质性,监管的非差异化,同业间产品模仿的速度不断加快,为在市场
全面开放前占据更加有利的位置,拥有更大的话语权,各银行都不会轻易放弃扩大规模的战略。各银行在未来一定时期内的价格战在所难免。市场与客户将不断要求银行让出更多的收益,将迫使银行更多地关注成本控制,更多地面向内部挖潜。因此,理财产品的竞争,还将是银行之间的成本与效率的竞争。银行需要显性成本控制与隐性成本控制并重,采取新的成本竞争战略。但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必须实现从片面强调收益率向综合服务水平提高方向转变。银行推出的产品还要按照银监会的规定,经过精细的核算,谨慎介入高风险的项目,避免重蹈证券公司理财业务覆辙。
利率市场化和汇率改革后风险管理难度增加。在理财业务产品推出之初的1996年,利率固定、汇率固定,国债采取认购额度、分配认购,产品设计相对简单,风险相对容易控制,银行风险很小。但随着汇率改革的步伐,利率市场化的步伐将继续加快,商业银行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管理风险将逐步成为银行主要业务和最为核心的竞争力。固定收益承诺理财产品,可能由于市场的变化为银行带来真实的亏损。部分中小金融机构被市场淘汰的概率大大增加。国家急于推出的存款保险制度,实际上在为金融机构的市场化退出做准备。因此,银行必须有能力控制利率和汇率风险,必须尽快建立有效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体系及具备起码的风险控制能力。
建立银行内部“防火墙”迫在眉睫。对照银监会的《办法》和《指引》,银行内部建立防火墙的工作已经刻不容缓。一是在具体的业务办理时,储蓄业务和理财业务要分开,一般咨询业务和理财业务要分开,结构性存款产品基础资产和衍生交易部分要分开,前者按照储蓄业务管理而后者则按照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二是在资产管理上,理财资产要单独管理;三是在内部管理分工上,风险分析部门、研究部门应当与理财计划的销售部门、交易部门分开;四是在监督上,制定并落实内部监督和独立审核措施,监督与经营相分开等等。理财业务内控已经上升到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战略管理的高度,是银行未来新一轮内控体系建设的重点,需要自上到下设计新的绩效考核体系。
亟需建立高水准的一线理财业务人员队伍。理财业务属于知识密集型业务,以服务,人员专业性投资技巧为基础,为此要不断提升一线客户经理的理财能力。如果一线客户经理能力欠缺,将很难实现理财业务的个性化。国内各行业的不断改革和银行金融创新业务的不断发展,金融产品体系纵横交错,客户经理在市场营销的过程中往往为日益繁杂的金融产品所困惑,短期内难以有效掌握,对经济行业信息和政策的把握缺乏准确性,不能快速回应市场变化,有时在与客户的谈判中处于尴尬的境地。银行合理调配内部理财人力资源,强化人员培训必须适应未来理财业务的发展。
对银行整体实力提出新的要求。理财业务看似简单,实际上是银行综合实力的体现。近两年来理财业务的激烈竞争,有效地揭示了各银行经营管理的真实水平,揭示了银行间风险及成本管理的真实差异。各银行已经认识到,一个成熟的产品背后必须有大量的、强有力的支撑。如一项外汇理财产品,包含着产品设计、科技系统支持、外汇交易、交易分析等等一系列的内容,以及与此相关的精细化的管理工作。其中既包括硬件上的基础条件,更包括银行竞争的软实力。如外汇市场动态的分析水平、外汇交易人员的实力等等。在市场瞬息万变的情况下,同样的资金由不同的人来运作,将会获得不同的结果。甚至,一项产品的最终成败,客户获得收益的高低,就维系于为数不多的几个交易人员。银行能够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强大的研发、分析及交易人员队伍迫在眉睫。流失关键的分析人员、交易人员的间接损失将非常巨大。因此必须纠正现阶段各银行将人才培养的主要精力放在营销人员、客户经理的误区,要从更高的层次上培养和准备人才。尤其要解决那些培养周期长、不可替代人才队伍的建设与稳定的问题。
未来银行赢得竞争的策略
针对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的基本态势及挑战,各银行要有针对性地弥补自身的不足。
一是不断增强风险控制能力,建立核心人才队伍。要一切从风险控制出发,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在利率市场化和汇率改革的条件下,外资银行的优势将逐步显现,本土银行在地方性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将进一步被削弱。国内银行对此必须要有足够的重视,提前在技术和人才上进行储备,提前开发利率和汇率风险管理的工具与新产品。开发出来的产品尽量多地申请专利,以迟滞其他银行的模仿,形成难以被超越的独特的理财优势和理财风格。
二是强化成本管理,采取新的战略成本控制、隐性成本控制等战略,为银行开拓理财业务争取更大的资源投入和发展空间。
三是在理财业务的宣传包装上,要有整体的规划和统一的设计,尽量与其他业务宣传统一起来,力求清晰、简洁、简单,过目不忘,逐步打造知名理财品牌。
四是要加强客户经理队伍的管理和职业操守教育。
五是切实加强客户资源的管理。银行要防止优秀的理财知识、技能和客户随人员的变动而一起离开,在日常工作中要实现理财知识和资源的共享,时刻注意培养后备人员;采取多种办法,增强客户对银行的忠诚度;采用不可替代的后台支持,将一笔业务分成两个互相制约的操作部分等方法,减少员工变动对银行的影响。
[关键词]工薪阶层;证券投资;投资策略
工薪阶层是以较为固定的劳动报酬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经济群体。随着收入的增加和金融市场发展的成熟,作为社会经济群体中最大一部分的工薪阶层有了投资证券的经济条件和现实需求。因此,基于各类证券品种的特点和证券投资的风险分析,研究工薪阶层的证券投资具体策略问题,对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和工薪阶层资产的增值都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一、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经济条件
(一)工薪阶层的收入现状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薪阶层的收入逐年增加。据统计,2005年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超过8%,工薪阶层缴纳个人所得税占个人所得税总额的65%。以北京市为例,2004年工薪收入在7.44万元以上的共有74.95万人,占到工薪项目纳税人数的10.5%。“工薪阶层都是低收入者”的观念已日益被淡化。收支相抵后盈余的增加使工薪阶层的抗风险能力同步增强,具备了进行证券投资的经济条件。
(二)工薪阶层的理财现状
2005年底,我国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高达28.72万亿元,增速为18.95%,远远超过国内生产总值9.9%的增速,其中城乡居民的储蓄余额也剧增到14.11万亿元。高储蓄的现状直观反映了当前工薪阶层仍以储蓄为理财的主要方式,但是储蓄的低利率使之无法为工薪阶层带来较高的收益。大量调查表明,工薪阶层已经不满足于单一储蓄的理财现状。然而,工薪阶层的特点使其无力进行大额的房产或实业投资,对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不熟悉、投资专业知识相对缺乏也将他们挡在证券投资的大门之外。
二、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主要产品
工薪阶层收入有限,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小,因此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在确保安全性的前提下获取一定的收益。毕业论文 目前,我国适宜于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工具主要有:债券、股票、基金。
(一)债券
债券是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债务凭证。按照发行主体的不同,分为政府债券(又称国债)、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在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上,公司债券的数量很少,金融债券多一些,最多的是国债。金融债券和国债的信用度都非常高,而金融债券主要是由机构投资者买进,因此适合于工薪阶层购买的主要是国债。国债是由国家发行偿付,因此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最安全的投资工具,但是收益也是各种债券中最低的。国债的发行价格和利息支付方式比较复杂,但是国债的利率也是根据银行利率制定的,其收益率一般都要比同期的定期存款利率稍高,并且国债的利息收入是免税的。因此国债作为个人投资的渠道,要优于定期存款。对于收入较低、抗风险能力差的工薪阶层,债券的收益比较稳定,变现能力也比较强,风险不高,是一种适合工薪阶层投资与储蓄双重目的很好的理财工具。
(二)股票
1990年l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开业,中国开始出现股票投资,股票投资者获利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利用价格差;二是红利。在现阶段中国股市,个人投资的获利渠道主要是类似赌博的利用价格差投机。按照经济学的观点,决定股票价格的最根本因素是市盈率,但是经常炒股的人都知道,价格和涨幅最高的股票往往和市盈率没什么关系。现阶段的中国股市还不规范,对于工薪阶层来说,由于多种因素使之投资股票存在许多劣势。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可用于研究股市的时间很少,因此,股票投资风险较大,很难把握。虽然股票投资是个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项目,但对于工薪阶层来说,投资股票必须谨慎,适合于有相当的闲置资金、风险承受能力较强者。不过参与股票投资,切忌不可将绝大部分资金投资股票。
(三)基金
基金产品主要有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保本型基金三种。
股票型基金是最主要的基金产品类型,以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作为主要投资对象,其股票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40%。股票型基金的主要功能是将大众投资者的小额资金集中起来,硕士论文 投资于不同的股票组合。这种以追求资本利得和长期资本增值为投资目标的特点决定其受股票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大。股票型基金在所有基金类型中风险最大,同时收益率最高,适合那些追求较高收益、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工薪阶层投资者。经常炒股的工薪阶层可以考虑将部分资金投向股票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是一种以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基金基本上属于收益型投资基金,一般会定期派息,具有低风险且收益稳定的特点,适合于想获得稳定收入的投资者。保本型基金是一种半开放式的基金产品,在存续期内一般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管理该类型基金的基金公司通过担保和稳健的投资风格,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为投资者提供本金安全的保证,同时通过其他的一些高收益金融工具的投资,为投资者提供额外回报。在市场波动较大或市场整体低迷的情况之下,保本型基金为风险承受能力较低、同时又期望获取高于银行存款利息回报的中长期投资者,提供了一种低风险同时又具有升值潜力的投资工具。由于保本基金的结构和运作原理的关系,保本基金在股票市场牛市中难以跑赢大市,但它却是熊市中的理想避险品种,适合于喜爱投资凭证式国债之类产品的投资者。
三、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风险与原则
(一)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风险
作为工薪阶层,绝大部分收入来源于薪金,且薪金增长幅度较低。对于工薪阶层来说.安全性是第一位的,只有在安全性和流动性都得到满足的前提下,投资才是明智的。投资有风险,个人理财的各个渠道也具有风险,医学论文 只是风险的特点与各种投资工具的类型有关。作为工薪阶层,投资于证券市场,必须首先了解各种风险的存在。虽然各种投资品种的风险不同,但是各种投资工具具有一些共性的风险特征,包括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和经济环境风险。
1.市场风险。任何市场中都存在风险,只是各种市场的风险特点不同。以股票市场为例,在1997年的香港金融危机中,如果没有国际炒家的投机活动,香港股市也不会有那么史无前例的波动。虽然香港最终战胜了国际炒家,但毕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2001年以来中国股市的低迷使无数股民损失惨重。
2.利率风险。利率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也是许多投资工具利率制定的依据,例如债券、股票、基金等。在利率较低时,债券、定期存款的利息也很低;当利率上浮后,原来那些固定利率的投资工具的利率可能低于现实利率,导致相当的损失。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指资产的变现能力。债券、定期存款的变现能力很强,利息损失很小;股票的变现比较随机,股价的波动比较频繁,变现的损失也不确定,但一般变现的损失比较大;至于其他的理财工具也同样具有一定的变现损失。
4.经济环境风险。经济景气的时候,投资的收益高涨,股票、基金、部分期货,甚至贵重金属都会升值,但是债券就要贬值。
(二)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原则
1.保障生活需要原则。日常生活需要支出的,如家里有小孩要准备上学费用,可以预留现金以备一段时期的生活支出,如果五年后有固定的支出,可以做五年期的长期投资,例如债券、基金等。理财的收入归根结底还要用于生活支出。
2.量力而行原则。工薪阶层投资要保证资产安全,须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来选择适宜的投资品种。对于一个高级管理人员来说,如果其家庭现时收入和长期收入预期很高,而且还有相当的一笔闲钱,那么可以考虑做投机性强风险大的项目。但对于一个普通员工来说,其家庭现时收入和长期收入都比较稳定,没有多少闲钱,节余的钱主要用于后段的子女教育和养老医疗,那么这个人就只能谋求安全性高、收益稳定的投资项目。
3.合理规划原则。每个人的收入是长期的,收入也是长期的。确定一段时期的财务目标可以使个人能够积累资金,满足将来的资金需求。
四、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策略
(一)抓住时机。低价买进策略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这句话在工薪阶层证券投资中尤为重要。职称论文 每一个时机的到来,都包含在政治形势的变化、经济发展趋势、收入水平的升降、消费心理的变化等信息之中。因此,时机的把握需要投资者具有多方面的知识并充分发挥个人的智慧,以及高度的投资敏感性。如果时机把握不准,就会给投资人带来很大的损失。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何时买进是关键的投资策略。就购进时机而言,不外乎于证券行市景气时进场或于证券行市低迷时进场两种情况。在证券行市景气期,此时是短线投资的良机。投资人若想抢短钱、赚差价,便可值此即时进场。不过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投资报酬率较高,但风险也较大,原因是上述景气指标反应到证券市场需有一段时间,况且投资人个个都会依此原则性的做法去操作,人人看涨,需求增加,可能最终落个“买高卖高”的结局。证券市场低迷时,人们深受“便宜没好货”价值观念的影响,常有“追涨不追跌”的投资习惯。其实,证券行市景气循环受周期影响,有繁荣一定有低迷,却可能是最好的时机,关键在于证券市场景气低迷时是否大胆进入,以逆向操作的方法运用时势。
(二)分散投资。一“石”多“鸟”策略
投资与投机最大的不同在于“戒贪”。它要求投资者把资金分散在股票、债券、基金或存于银行等多种投资渠道。对于同类型的投资品种,也要采取分期限、分产品等适当分散的策略。根据不同的变现情况,注重长短期品种的结合,在收益率有所保证的情况下,适当提高投资的流动性,进一步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变现能力。这可借鉴传统的投资“三分法”,虽然其收益不可能大,但可以减少风险并获得相应的经济收入。
(三)深入研究。领先一步策略
个人投资想盈多亏少,就必须在审时度势、捕捉商机上高人一筹。很多人风潮一起就很快跟随追涨,当然可能赚上一笔。但想大赚一笔,就必须主动先人一步寻找信息,挖掘商机,并对此作出科学合理的分析与判断,才有可能使自己在投资市场的搏杀中处于主动地位。
(四)高低组合。成本平均策略
工薪阶层投资者在将现金投资为有价证券时。通常总是按照预定的计划根据不同的价格分批地进行,以备不测时摊低成本,从而规避一次性投入可能带来的较大风险。如果在证券投资中投入了未来有既定用途的资金,则更应倾向于风险较小证券的投资,如国库券等。
(五)按需而变,时间分散化策略
根据投资有价证券的风险将随着投资期限的延长而提高的原理,建议工薪阶层在年轻时家庭收入较少、消费支出水平普遍高于经济收入水平时,由于风险承受能力也较强,可以考虑进攻型的理财策略,比如将其资产组合中的较大比重投资于股票;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将股票的投资比重逐步减少,主要购买各项平衡型基金或其他较为稳定型基金,并加重债券投资的比重;到老年阶段,应该以投资收益有底线保证的国债为主,尽量少选风险大的激进型证券,以避免养老费用的损失。
(六)委托理财。借“鸡”生“蛋策略
如果有比较可靠的富有投资经验的合资伙伴,也可以尝试将资金托付于其进行投资。现在全世界投资渠道、投资工具越来越多样化,多种信息收集做到准确、及时、全面将更加困难,收集成本也越来越高,因此个人投资在市场上很难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委托他人进行投资,或购买受益凭证,或给建共同基金,也是投资成功的一种策略。
(七)理性审视。风险转移策略
对风险大、收益高的项目,不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可向负责该项目的富有实力的投资方进行投资,让出部分收益,转移投资风险。工作总结 如通过申购投资基金的办法,可将部分投资风险转移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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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小微企业 信贷风险 评价体系
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有利于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小型、微型的各种所有制以及各种形式的企业。我国是小微企业的王国。截止2013年底,我国小微企业数超过3000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小微型企业的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分别占全国总量的60%、57%和40%。小微型企业以其灵活的运行机制和市场适应能力,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繁荣、促进增长、增加就业、扩大出口中的一支重要力量。近期,继一元注册公司办法实施后,国家工商总局决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营业执照年检。可以预见,工商注册登记改革正在不断降低企业成立门槛,小微企业增势将如雨后春笋。
一、小微企业风险管理现状
俗话说“船小好调头”,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讲,“小船经不起大浪头”。不可否认,小微企业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提高就业、充分竞争、增加税收、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有着重要的作用。但对于经营风险的银行业来说,由于小微企业与国有大中型企业相比较,无论是组织结构、管理水平还是经营规模等,都处于明显的劣势。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经营中面临着更多更高的风险,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小微贷款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仍需不断完善。截至2013年末,全国小微企业不良贷款余额3581亿元,比年初增加237.7亿元,不良贷款率达2.02%,高出各项贷款不良率0.53个百分点。其中,微型企业不良贷款率达到3.32%,大幅高于各项不良贷款率1.83个百分点。从不良资产结构来看,伴随近年经济增长减缓和部分行业的下滑,因小微企业风险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损失呈上升趋势。因此,加强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已成为一个重要且急迫的课题。
二、小微企业信贷需求分析
要做好小微企业信贷风险体系建设,首先要了解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小微企业金融需求分为三大类:包括融资业务服务需求,含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含对公及个人贷款业务);负债业务服务需求,含对公及个人存款业务;其他业务需求,含理财、网上银行、工资等各类中间业务等。根据小微企业经营发展特点,以小微企业的不同生命周期剖析信贷需求,有利于实现差别化的服务和精细化的管理。
(一)初创期小微企业
初创期小微企业大多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外界环境变化对企业的影响巨大,企业资金来源以自有资金为主,直接融资的比例高于间接融资。对银行的金融服务以基础的账户服务、结算类业务等为主。
(二)成长期小微企业
成长期小微企业规模增长较为迅速,人员扩张,管理和组织架构开始复杂化,产品或技术的市场占有率提高,有了一定的资金积累,与银行的合作也逐渐加深。除信贷需求外,对账户管理、资金结算、企业或个人理财的需求提高。
(三)成熟期小微企业
成熟期小微企业大多发展均衡,企业经营情况较为稳定,企业产品具备一定的市场占有率,管理和组织架构更为完善。对于成熟期小微企业,除从银行融资外,还兼有债券融资、上市融资等需求,以及高端理财、企业年金等个性化需求。
三、目前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目前,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经过多年发展,在制度和流程方面日益完善,已形成一套固有的模式。但是,随着经济加快发展,小微企业灵活多变的特点要求银行必需的风险管理模式在具有通用性的同时,兼具适应性。受全球性经济下挫影响,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整体形势放缓,部分行业发展出现下滑,暴露出一些小微企业风险管理的漏洞。
第一,思想上,部分基层机构还存在偏重业务扩张、忽视风险控制、粗放授信等问题。
第二,制度上,信贷管理制度缺乏系统性,重操作轻风险分析和控制,未充分体现风险管理理念。同时,缺乏有效的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权责利不匹配。
第三,机制上,还没有形成兼具通用性和灵活性的适应小微企业特点的审贷、信用等级评定、风险定价等制度体系。信息收集和信贷退出等机制较滞后。
第四,执行上,部分基层机构存在信贷“三查”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贷前调查职责不清、贷款审查缺乏依据、贷后检查未落实到位等。
四、完善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评价体系建议
(一)推进社会信用征信系统的建设
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把健全信用制度、构造信用体系作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环节和实质性措施,综合现有的人行征信系统以及信用担保、信用调查、信用征集、信用评价等信用中介机构的实践经验来发展社会信用文化。
(二)推动建立和完善外部评级体系
我国由于信用制度还不完善,信用评级市场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中介性的信用评级机构还较少。外部评级体系不仅仅是新巴塞尔协议信用风险测量内部法的基础,也是基于VAR信用风险测量等模型的必备条件,而且建立完善外部评级体系对于整个金融体系的运行也是必不可少的。
(三)构建全国性的银行间数据库
为实现风险计量和分析,首先要积累足够的行业、客户、国别等方面的历史数据,还要就相关关系及损失关系建立相应的模型。只有建立全国性的银行间数据库,统一数据口径,才能实现银行间资源共享,增加获取信息的渠道。
(四)构建与法院、税务、工商、海关、建委等执法机构联网核查的风险管理体系
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小微企业的许多负面消息贷款人并不能第一时间获得,导致信贷决策失误而形成不良贷款。因此,加强与法院、税务、工商、海关、建委等执法机关的信息查询机制,将大大有助于小微贷款的风险核查。
(五)培育和建设社会担保体系,加强第三方合作,建设第三方风险防范体系
完善和加强担保体系建设,规范担保市场的发展。充分调动第三方视角,全面了解小微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尤其可利用担保方的灵活性,了解企业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个人的生活爱好、经营能力、社会信用等非财务因素,以衡量贷款投放的可靠性。
【关键词】金融工程;发展;应用;风险
在全球经济化的推动下,金融业的全球地位越来越高,并吸引了诸多金融家进入其中。金融工程是加入国际金融活动的基本通行证,它在社会经济中的应用范围也逐渐扩大,特别是在企业及个人的风险分析、理财管理方面发挥着极大的作用。
一、金融工程简述
(一)金融工程的基本概念
F阶段,金融工程具有多种定义方式,总的来说它其实是一种金融学、信息技术以及工程方法的结合。有关金融工程的最初定义包括金融工具的创新、金融方式的研发以及金融问题的改善,关注创新与创造两大要素,可以将其归纳为金融思想的创新以及对金融产品的重组。此外,金融工程所涉及的内容不仅仅体现在技术开发方面,产品设计以及风险管理也是金融工程的关注项目。
(二)金融工程的基本特征
金融工程具有应用交叉性。金融工程是通过工程方法来改善金融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具有很强的应用特性。它的理论基础为现代金融学,并在此基础上加入了一些工程分析技术,因此也可以说是一种应用交叉性学科。除了工程学,金融工程中还涉及了计算机仿真技术、统计技术等高新技术。
金融工程具有量化性。金融工程是一项非常复杂的长期工作,它可以通过定量分析方法来改善并优化实际金融业务中发生的问题,具有明显的量化特征。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通常是将问题或对象转换成为具有数字属性的单位,在此基础上展开一系列变量分析。其中需要建立科学的数学模型并对其分析、验证,最终形成一个具有逻辑性的规则模型,可以将各种不确定问题自动转化成为可量化单位,使问题解决过程变得更加严谨、可靠。
金融工程具有创新性。金融工程的定义中已经明确揭示了它的创新特性,金融工程的创新性不仅体现在它的技术方法上,同时也包含了各种金融工具的创新、各种金融要素分解重组的创新、满足市场及客户要求的创新等。
二、金融工程的发展现状及对策
金融工程这一概念最早是在1988年被提出的,至今为止仅经历了28年的发展,因此各方面还不够成熟,仍然处于应用初级阶段中。在金融工程发展的过程中,极易受到各种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导致资金流动不畅、金融服务开展不顺利,从而使发展受阻。此外,通过金融工程来实现风险规避这一目的,对于我国目前的金融工程发展现状来说还是具有一定难度的,我国必须制定改进对策实施进一步改善。
首先,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金融政策,通过理论规范来指导金融行业的运行;其次,应形成大规模的市场主体,打破理论的限制,通过反复的实践来积累金融技术的最优组合方式,针对一些特殊的对象采取相应的组合方式来实现风险规避的目的,确保效益的稳定性;最后,应积极培养金融工程优秀人才,不仅要熟透专业理论知识,还应懂得如何应用,通过自己不断的积累来推动金融行业的持续发展。
三、金融工程的具体应用方案
(一)套期保值
套期保值是指一个风险暴露的实体试图借助与原有风险头寸相反的套期保值工具来达到风险消除的目的。通常来说,一个完美的套期保值工具能够实现与原始风险之前的高度契合,从而实现有效的风险规避,这仅是一种理论结果,事实上并不存在完美的套期保值工具,任何设计合理的套期保值工具都能发挥一定程度的作用,区别主要体现在作用程度上。而设计不合理的套期保值工具,不仅不能发挥任何作用,反而会带来更高的风险。
(二)投机
投机是指通过对市场变化趋势的观察及分析来预测将来的走势,针对一种处于不确定状态下的因素进行投资,从而形成新的风险暴露。一般来说,投机模式分为“欲抑先扬”和“欲扬先抑”两大类,当然,若在投机过程合理应用一些衍生工具,将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具体体现为下面三点。
1.衍生工具能够依靠低资本来获取高头寸,虽然能够节省大量资金,并创造高额收益,但是相应的风险也在基础上翻了十几倍,是一种风险极高的投资方式。
2.金融工具在金融工程的作用下,可以组合形成各种不同的负债结构以及风险结构,用来满足各种客户的要求,其它方式则不具备这种优势。
3.金融工程在一些特殊的投资机会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例如,当投资者只能借助定顶定底的方式才可以把市场价格的波动幅度减低到一定水平时。
(三)保利
商品价格是按照相应的价值规律形成的,也就是说价格是由价值决定的,并在价值的一定范围内波动,但是受到市场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价格通常是不稳定的,因此在不同的市场中会存在以不同价格销售同一种商品的现象,但是通常来说它们之间的价格差异不会太大,但是为套利创造了一部分空间。在价格发生变化时,以低价买入,高价卖出,通过买卖价格差异来赚钱利润。
(四)构造组合
金融工程能够根据交易对象以及风险暴露的不同来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法,并重新组合原有的金融工具。例如,某公司收入货币与支出货币种类不同时,能够采取货币互换的方式来实现交易币种匹配的目的,从而预防因汇率变化而引起的金融风险。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金融工程在国际金融市场中所起到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它不仅能实现效率提升的效果,同时还可以对金融市场进行宏观性调控,它的应用领域正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扩大,并发挥着自己独特的优势,相信在未来几年也必将会保持这种发展势头持续前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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