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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的认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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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的认识

第1篇:社会治理的认识范文

在《“气”与抗争政治》这本书中作者把气具体化以及社会学化了,认为气在中国乡土传统中既不是一种纯生理的冲动,也不是一种纯利益的反应。它是一种融合了本能与理性、道义与利益的激情,是中国人在人情社会中摆脱生活困境、追求社会尊严和实现道德人格的社会行动的根本促动力。它具体的含义应星将其解释为:“现实性社会冲突与非现实性社会冲突融合在一起的一种状态,是人对最初所遭受的权利和利益侵害,而后这种侵害又上升为人格侵害时进行反击的驱动力,是人抗拒蔑视和羞辱、赢得承认和尊严的一种人格价值展现方式。”

作者采用“气”这个概念,含着克服当前国内学者研究中的两种趋向(一是不加反思地移用国外的概念和方法,二是不带任何理论地去做天眼调查,然后炮制各种概念)的努力。因为“究其实,人本身就是理性与情感兼备、时而为利益所驱动时而为道义所激的复杂动物,更何况,群体行动更增加了事情的复杂性”。这样就可以“克服学界在抗争政治研究中理性与情感、权利与道义之间的对立,克服在中国农村研究中存在的移植派与乡土派的对立,从而推进抗争政治理论和乡村社会的研究”。

该书通过几个案例的深入比较分析,研究了中国乡村农民群体抗争行动(主要体现为上访)的根源机制,分析了各级政府在维稳技术和策略上的转变,并探讨了这些变化所带来的复杂的社会和政治后果。

因为“气”而引发的上访与集体行动,在不同的人看来,可能有着不同的镜像。在北大教授孙东东看来,“那些老上访专业户不说100%,至少99%以上精神有问题,都是偏执型精神障碍。”其实这句荒谬话的背后,倒是也能反映出应星所说的“气”,正是因为咽不下那一口“气”,才屡屡上访,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消气即解决了问题)。但是,我们不能把分析停止在这个上面,而是应该更进一步,即问“这口气”是谁给予他们的?他们又是如何让气闷在心头,不惜代价地艰难上访呢?

第2篇:社会治理的认识范文

关键词: 知识型社会 人力资源开发 再生资源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人类逐渐迈入了知识型社会。社会组织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对于人才需求也有了更高的标准,人力资源已经成为各个组织战略经营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正如《大趋势》的作者奈斯比特和阿布尔丹指出:当前,信息社会的人力资本已逐步取代工业社会里的金融资本成为战略资源。在信息社会里,人才资源是任何一个组织进行竞争的优势所在;最精明能干的人总是向那些愿意培养人才的公司流动,具有培养人才的最佳环境的公司才能吸引最多的能人。而人力资源开发的任务,就是在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基础上,满足国家、组织发展变革对于人才的需求。

一、知识型社会

知识型社会是由于技术进步而导致的一种社会现象,或是说一种社会的变革。这个变革已经开始还将很长一段时间内持续。计算机技术及通讯技术所带来的技术进步,正如工业时代带的蒸汽机和发电机一样,引起整个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进而导致对文化、科学技术进步甚至人类伦理道德方面的深刻影响。由此而产生的组织结构、生产方式和教育结构的变化已经开始并且正在深化。在这样一个剧烈的社会演化进步的过程中,人在社会组织中的重要性和关键性比任何一个时候都要突出。

知识社会的主要特征是知识成为人类社会进步的主要推动力量。它导致了科研、生产的全球化。其表现为跨国公司将在世界范畴内的知识基础上进行技术创新,产品生产将选在最适宜的地区进行,贸易及投资规模逐渐国际化。决策者首先考虑的是效率,而不是地点,哪里的科研、设计、生产或是采购最有效率就在哪里进行。市场竞争的加剧和相对优势的存在将带来越来越细化的国际分工和国际合作。

二、人力资源的特征

(一)人力资源的共性

1.人力资源具有主观能动性。人力资源的主观能动性,使得劳动者不仅能够认识世界,而且能够改变世界。调动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人力资源开发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2.人力资源具有社会性。人是社会人,不可避免要收到社会文化的影响;同时,人从属于一定的社会群体,有复杂的心理和感情活动。这就是人那里资源比其他资源有更大的潜力,一旦人的责任心、积极性、主动性调动起来,就可以创造巨大的价值。

3.人力资源是再生资源。人那里资源和其他资源一样存在着消耗磨损的问题。但不同之处在于,人可以通过良好的休息和饮食,不断地学习和接受新的信息来更新自我,继续发挥效用。

4.人力资源具有两重性。人力资源既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其维持和更新也需要消耗一定的物质财富。人的两重性要求我们既要重视对人口数量的控制,更要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和人才的培养。

5.人力资源具有实效性。人力资源的形成、开发和利用都要受到时间方面的限制。从个体角度看,作为生物有机体的人,在其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带动能力各不相同;从社会角度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也有培养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老化期。因此,人们资源开发必须尊重其内在的规律性,使人力资源的形成、开发、分配和使用处于一种动态平衡之中。(二)知识型社会人力资源的特点

1.流动性。知识员工忠于他的职业甚于忠于他的企业。知识员工深知他们的专业能力对于职业的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一旦他们有了更高的追求而公司又忽视或不能满足这些需求时,他们就有可能选择离开。

2.不确定性。知识员工由于在选择上具有主动性,他们可能会不断变换更好的工作环境,或者更好的发展机会。这就使得知识员工实际上很少依赖管理层领导,相反地,员工之间如果存在技术或者能力上的互补的话,倒会让员工产生一种依赖感。在知识员工团队中,领导与被领导的界限模糊了,而是一种活动关系。

3.自主创新性。知识员工具有自己的专业特长,或者是某一领域内的专家,他们的自主性很强,在工作中强调自我,不喜欢被遥控指挥。员工能将自己的个人目标和组织的目标结合起来,工作的顺利进行有赖于知识员工发挥自主性和创新性。

4.复杂性。复杂性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劳动过程的复杂。知识员工的工作主要是脑力活动而非体力劳动,劳动么有固定的工作形态和工作流程。二是劳动考核的复杂。在知识型组织中,员工的工作多由团队的形式出现,通过组织界限的跨越以便获得知识的综合优势。因此,劳动成果也将以团队结晶的是形式呈现,这使得个人的绩效评估单独较大。

三、我国知识社会的人力资源开发

知识型人力资源开发的目的,是要依据知识型人力资源的特质,最大限度地为把知识型人力资源的创造潜力发挥出来。通过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政策环境和物质条件,大力发展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鼓励和保护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实现人才向知识型转化。要做好我国的知识型人力资源开发,具体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1.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和实施知识型人力资源开发计划。在贫困和欠发达地区,重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逐步普及高中教育和加快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将主要的精力放在将一般人力资源提升为知识型人力资源上;在文化、科技和经济较发达的地区,要扩大高等教育,瞄准世界先进水平,加强科学研究,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促进知识型人力资源向人才的转化,并使用好国内国外两方面的知识型人力资源,为我国的现代化事业服务。

2.大力推行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根据有关预测到2010年,高等教育入学率也只能从现在的9%提高到15%,还是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目前30%-50%的水平。因此,推行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在我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3.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承认知识和智力劳动的价值,保护知识产权,并尽快建立包含按知或按智分配的公正、公平的分配制度。

4.加大对科研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投入。大力开展科学研究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让知识型人才的才能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给知识型人才的自我发展和价值的时间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平台。

参考文献:

[1]路甬祥.知识经济、创新体系与大学教育改革.科技导报,1998,(3).

第3篇:社会治理的认识范文

论文摘要:个人知识管理有利于培养良好的知识收集、整理、应用习惯,有利于提高个人的工作绩效。个人知识管理的方法有信息技术检索、评估、组织、分析等。架构于个人知识三维情报网和个人知识管理体系,以实施个人知识管理。

个人知识管理是一种新型的知识管理理念和方法,它把个人拥有的各种信息资源以科学方法进行有效的系统规划和组织,有计划地建立起个人专业知识体系,从而可以持续地学习、更新、提高个人专业知识和工作竞争力。

一、个人知识管理及其重要意义

个人知识管理是知识管理理念、方法论在个体中的应用。它需要收集、分类、存储、检索个人知识,是一种对个人知识进行有效管理的科学方法。

Dorsey认为,“个人知识管理应该被看做既有逻辑概念层面又有实际操作层面的一套解决问题的技巧与方法。Frand和Hixon认为:“它是一种概念框架,指个人组织和集中自己认为重要的信息,使其成为我们知识基础的一部分。它还提供某种将散乱的信息片段转化为可以系统性应用的东西的(个人)战略,并以此扩展我们的个人知识。Skyixne认为:明确自己的信息需求;制定一个(知识)获取战略;设定信息的优先级,确定哪些信息可以丢弃,哪些信息可以收取;确定如何和何时处理信息;为需要归档和保存的知识建立规范;创建个人的文件系统,可以兼顾(管理)自己的工作、生活和其他知识活动;为不同用途建立信息目录(书签)和索引;经常评估/评价所存储信息和目录的价值。

综上所述,个人知识管理是用计算机、通讯和网络技术帮助个人有效地管理信息,是把个人认为最重要的且将成为个人知识库的信息进行整合的框架,它那些零散的、随机的信息转换成可系统利用的和可扩展的个人知识提供了一种策略。它注重知识能力和创新能力,是知识的识别、获取、开发、共享、利用和评价的过程。

个人知识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1.有利于培养良好的知识收集、整理、应用习惯

随着所需管理知识资源内容的增多和类型的复杂,有计划地建立个人专业知识体系,系统地收集、加工、整理相关的专业知识资源,选取改变物质世界的知识,挖掘因做某事来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技术、技巧和能力方面的知识,可以养成收集、分类、整理、加工和应用知识的良好习惯,使个人知识网络更加科学化、条理化。

2.有利于提高个人工作绩效

充分利用信息资料库,快速搜索专家、专业机构、服务机构和资讯网站等个人知识网络,“知道谁能做的知识”和“知道哪里有的知识”,让思维得到最大的连续性,有效地提取、组织、利用所需专业知识资源,可以提高实际工作技能,提高个人实际工作的绩效。

3.有利于提升个人专业知识和竞争力

通过建立个人专业知识体系,有针对性地吸收和补充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源,对个人知识经验进行总结,并对自己的重要知识行为、活动进行记录,有利于个人更好地认识、运用事物的规律、原理等知识,掌握“是什么的知识”和“为什么的知识”,帮助个人有效地运用个人拥有的经验知识实现可持续性地学习、更新,提高个人专业知识水平,从而提升自己个人价值和竞争力。

二、个人知识管理的方法

在个人知识管理过程中,会涉及个人知识的获取、组织、加工、交流、评估、创新等。

以下几种个人知识管理方法的运用可以帮助学习者高效率地整合自己的知识,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1.检索信息的方法

检索信息时,首先要确定个人的信息需求和信息来源,选择合适的信息检索技巧。在个人知识管理中,检索信息的技巧既包括技术要求很低的提问和倾听回答的技巧,也包括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搜索引擎、电子图书馆的数据库和其他相关数据库查找信息的技巧。为充分掌握检索信息的技巧,个人有必要掌握搜索的概念、布尔逻辑等搜索的技能。

2.评佑信息的方法

这种方法不仅指个人可以判断信息的质量,而且指个人必须能判断这种信息与自己遇到问题的相关程度。评估主要从可信度、准确度、合理性及相关支持等方面来进行。可信度一般根据作者的可信度、质量保证依据、元信息等来判定。准确度可从时间界限、综合全面性、信息面向的对象及其使用目的、合理性等方面来确定。相关支持则是指信息文本的索引目录、参考文献等。

3.组织信息的方法

组织信息需要过滤无用和相关度不大的信息资源,有效地存储信息,建立信息之间的联系,方便以后的查找和使用。有效组织信息的原则是:无论环境怎样,组织起来的信息应该便于有效的利用。这种方法会牵涉使用不同的工具把各种信息组织起来。在手工操作的环境中,可用文件夹、抽屉和其他方法来组织信息。在现代高科技环境中,可用电子文档、数据库和网页,或者用专门的知识管理软件来组织信息。

4.分析信息的方法

常用的分析信息的方法是建立和应用模型,通过大量的数据分析从而得出信息间的关系。电子表格、统计软件、数据挖掘软件等提供了分析信息的方法,但在建立各种分析软件模型的工作中,人的因素是最重要的。

5.表达信息的方法

通过表达信息,可以实现隐性知识向显性知识的转化。个人知识在交流、共享中得到升华。信息的表达,无论是通过PowerPoint、网站还是通过文本,大部分工作应该围绕如何让他人理解、记忆、能与自己互动等来进行。

6.保证信息的安全

保证信息的安全涉及开发与应用各种保证信息的秘密、质量和安全存储的方法和技巧。常用的密码管理、备份、档案管理都是保证信息安全常用的方法。

7.信息协同的方法

信息技术的发展为组织的协同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如通过小组或团队的形式组织学生进行学习,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在讨论与交流的基础上对一些要解决的问题进行协同工作,交流和共享彼此的观点和知识。有效地利用这种技术不仅要求会使用这种工具,而且要求充分理解协同工作的各种原则及其内容川。

三、个人知识管理的运用

个人知识管理的目的在于帮助个人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利用网络资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应变和创新的能力。要让个人拥有的各种资料、随手可得的信息变成更多有价值的知识,能够利用信息更好地进行决策,发掘个人潜力,实施个人知识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1.架构个人知识三维情报网

(1)人际网络

这是一种无形的网络,是一种人脉资源。它可分为3个层面:专家—汲取知识;同水平—共享知识,相互交流学习;帮助的对象—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不断反思学习。人们是在不同层面的人际网络中获得大量知识,而这样的知识往往可以获得最直接最深入知识的来源。

(2)媒体情报网

这是一种实时与广度相结合的情报来源。通过纸介媒体和网络媒体,可以收到各种信息和新闻,将经常提供生活与工作上有用的媒体信息作有系统的安排,让这些数据自动汇集在一起,这种信息收集是有系统的,不是随机性的。

(3)领域系统知识网

对这类知识要不断向纵深方向积累。构建这样的知识体系,最简单的方法可能是对邮件及地址通讯录的管理维护,其次是用工具软件收藏夹来管理,使其更易于分类分层。用blog/wiki可将领域系统知识逐步推向前进。

2.建立个人知识管理体系

(1)分析个人对专业知识资源的需求

这是个人知识管理的起点。在人们日常工作和学习过程中,需要对个人在学习中所需要掌握和应用的专业知识资源进行具体分析,以确定相关知识的专业分类、每个知识类别下的知识要素类型以及知识观念的转变,从而做到正确快速定位合适的知识。

(2)选择个人知识管理系统

个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个人知识管理的软件平台。其一,建立知识文件夹来收藏资料。它适合于管理个人不希望共享的特定知识。这种模式完全是个性化设置,仅跟随个人,独立于机构。功能较为简单,仅能满足个人知识管理的初级需要。其二,使用机构知识管理系统的个性化平台。知识分类体系由机构设置,无法满足个性化需求,机构外部知识内容不够丰富,个人无法拥有,离职后无法使用。其三,使用第三方知识管理平台。知识共享和交流平台需上网付费在线使用,但知识资源主要是通用的,缺乏特定专题内容。

(3)建立个人知识管理准则

为了保证个人知识管理长期有序的实施,需要建立起个人的知识命名及编码准则(书面文件),以便知识资源在分类存储和提取使用时均有章可循,从而规范知识内容的更新、删除、共享交流等。在日常工作难以预测时,配合使用现有的个人知识管理技能,学会在学习和实践之间转换,以期解决问题。

(4)建立个人专业知识体系

需要不断地把获得的知识存放到细分的文件夹里,在选择好个人知识管理软件平台后,初始化设置相关的软件系统,然后将所拥有的知识资源分类纳人个人知识管理体系,以便在实际工作和学习中使用。

(5)维护和提高个人专业知识体系

要长期有序地执行既定个人知识管理“准则”,就需要维护和不断提高个人专业知识体系,添加新的知识资源(包括知识类别);更新、修改或删除部分知识资源;调整共享设置;与他人进行互动知识资源交流;不断完善个人知识管理专业知识资源和各项准则。

3.个人知识管理的工具

(1)文档资源管理软件—Mybase

这是一个功能强大且可随心所欲自定义格式及层次关系的通用资料管理软件,可用于管理各种信息,其数据组织能力足够灵活,可自定义更多的适合具体情况的各种用途。

(2)邮件管理之炫—IncrediMail

这是一个与众不同的E-mail软件,具有个性化的多媒体视窗界面、寄信动画效果和收件信差,还有很多动态的信签、动画、音效、卡片等,能组合成出非常炫的电子邮件,使得收发电子邮件变成新鲜的体验。

(3)网文快捕—CyberArticle

Cybertlrticle网文快捕是一个保存/管理网页的工具,主要功能有:可以在Ila里保存网页,包括文字、图片、Flash动画等。也可以保存选中的文字、图片和链接等;在一个树形孔建里管理保存下来的网页。可以通过拖放来分类网页;在一个可视的编辑器里编辑网页;把网页里的所有元素保存在一个单一文件里面,保持磁盘清洁;可以把保存的网页导成CHM文件,实现共享。

(4)个人知识王—iSpace Desktop

第4篇:社会治理的认识范文

论文关键词:社会支持理论;残疾人;贫困;资源

从社会工作专业的角度来看,残疾人作为社会的一种弱势群体,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是社会工作的主要服务对象,也是现代社会中“最值得帮助的人群”。由于其自身的生理缺陷和心理障碍,导致他们丧失了同健全人一样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条件,在现今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而其中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陷入贫困的泥潭。根据相关调查显示,我国残疾人口家庭人均收入还不到非残疾人口家庭的一半,他们的生活主要还是依靠低保、临时性救助、邻里接济等,还有相当一部分残疾人口家庭处于极度贫困状态。就目前而言,残疾人仍然是我国最困难的群体,而他们自身又缺乏满足需要的能力与途径,因而需要帮助他们建立一个强大的社会支持网络体系,来应对各种来自环境的挑战,尽早摆脱贫困。

一、社会支持的内涵及其理论

有关社会支持的研究起始于上世纪六十年代末,如今社会支持理论已成为社会工作的一个重要理论。它同其他社会工作实务理论及其实践理论一样,在社会工作实践中协助工作者分析相关社会问题的性质与原因,指导工作者科学、合理地设定社会工作过程及制定相应的工作手法与介入模式。

(一)社会支持的内涵

社会支持是与弱势群体的存在相伴随的社会行为,由于研究视角和目的的不同,研究者们对社会支持的定义也就不尽相同。一般而言,社会支持是指来自个人之外的各种支持的总称,包括正式的社会资源和非正式的社会资源。正式支持是指来自政府、社会正式组织的各种制度性支持,主要是由政府行政部门,如各级社会保障和民政部门,以及准行政部门的社会团体,如工会、妇联等实施。非正式的支持主要指来自家庭、亲友、邻里和非正式组织的支持。

(二)社会支持理论的主要观点

社会支持理论认为个人问题的产生并非个人之过,而是社会大环境的问题,要解决问题,也必须针对其整个问题系统,利用各种资源帮助其解决,具体的策略和方法可利用“社会支持网络”。社会支持网络作为一种方法和策略被重视并应用于社会工作实务之中,它指的是一组个人之间的接触,通过这些接触,个人得以维持社会身份并且获得情绪支持、物质援助和服务、信息并与新的社会接触。社会支持网络这一方法和策略有许多优势,社会支持网络的建立有助于资源的多效利用和资源共享。因为弱势群体一般是一个在社会资源拥有和分配权力上极度匮乏的特殊社会群体,非常容易遭受社会风险,因此他们需要一个强大的社会支持网络,并充分利用这个网络所能提供的各种资源,以此来应对社会对他们造成的各种挑战与冲击。

二、贫困残疾人的致贫因素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和全球化两大变数的交织冲击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不够完善,许多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贫困问题仍然是我国比较突出的一个社会问题。而残疾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它既是一个社会性弱势群体,又是一个生理性弱势群体。因此,导致残疾人贫困的原因既有社会层面的因素,也有其自身的个人因素。

(一)社会因素

1.残疾人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限于我国社会转型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大环境,我国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机制还不是很健全,残疾人扶贫救助还未形成统一的运行机制,城市和农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还处于较低水平。社会救助作为残疾人一种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内容应包括医疗救助、辅助器具、康复救助、生活、就业、教育费用补或减免助和法律救助等多个方面。而目前,我国社会救助的主要缺口仍然集中在辅助器具、贫困救助、生活服务、康复与医疗救助方面。这就意味着我国大部分残疾人赖以维持基本生活的最低层次的需求仍未得到有效的满足。

2.无障碍环境建设滞后,社会参与度低。残疾人不仅具有一般健全人的普遍需要,还具有作为残疾人的特殊需要,比如出行的需要。限于身体上障碍的,他们在出行、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需要借助一定的无障碍辅助设施,这是他们参与社会、摆脱贫困的前提与基础。我国的无障碍建设起步较晚,虽然经过二十几年的快速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仍存在许多的不足之处。目前我国法规对无障碍建设与管理缺乏有力的管制与监督,导致许多无障碍设施缺乏系统性、规范性,现有的一些无障碍设施使用率较低,被废止、挤占、损坏的情况较为普遍。且发达城市与欠发达城市、城市中心地区与郊区之间、城市和农村之间的无障碍设施存在较大差距。现有的无障碍设施还远远不能满足残疾人融入、参与社会的需求。

3.残疾人社区服务发展缓慢。从某种意义上说,社区是残疾人在空间地域上的沉积点,也就是说,残疾人生活时间最长的空间是社区,社区也是可以为残疾人提供最直接、最方便社会服务的场所。随着我国经济与政治体制的深刻变革,社区建设还处于不断摸索阶段,社区居委会下的社区残疾人协会作用不明显,社区内的民办非营利组织又发展迟缓,社区残疾人服务工作总体上还比较滞后,难以满足残疾人社区救助、康复、教育、就业培训、生活服务等基本需求。

(二)个人因素

1.缺乏劳动技能,就业渠道狭窄。我国大部分残疾人由于其自身的生理和心理障碍,接受教育的机会很少,学历都很低,相当一部分还是文盲。由于缺少教育和培训,他们总体文化水平低,接受新事物、新技能比较困难,缺少一项赖以维持生活的劳动技能。受残疾人自身劳动技能和生理、心理障碍的限制,社会上适合残疾人的工作岗位不多,使得残疾人的就业渠道非常狭窄,靠自己创业致富更是难上加难。

2.主动脱贫意识差。身体上的缺陷往往容易造成残疾人自卑、消极、封闭的心理,不愿正视自身的客观现实,自强自立意识差,缺乏主动脱贫意识。此外,由于社会上缺乏良好的残疾人就业的支持性环境,导致那些原本试图努力改变自己窘迫生活的残疾人,在碰壁之后开始滋生失败主义依赖心理,从此一蹶不振,不思进取。

3.家庭负担重。残疾人家庭较常人其家庭负担更重,它除了正常的生活开支外,还需要额外的经济支出,如康复治疗的费用,这对于残疾人及其家庭来说是笔不小的负担。此外,对于那些又病又残或重度残疾人来说,其本人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自理能力,不仅给家人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还将导致其家庭成员中那些有劳动能力的成员不得不放弃就业,在家照顾其生活起居。这对原本就举步维艰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三、建构贫困残疾人社会支持的实践模式

社会支持已然成为现代社会扶助残疾人的一种日益重要的方式,在解决贫困残疾人问题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与意义。透过社会支持理论,我们可以认为,人尤其是残疾人之所以陷入贫困,是因为他们对整个社会的种种不适应,导致其极度缺乏所需满足自身各种需求的资源而引起的。这就要求我们要努力帮助他们建立一个庞大的社会支持网络体系,为他们尽可能的争取各种正式与非正式的资源,从而切实满足他们的需求,摆脱贫困,实现自我发展。从社会工作的三大工作手法的角度看来,贫困残疾人社会支持网络的介入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即个人社会支持网络工作、自助群体和小组的社会支持网络工作和社区支持网络工作。

(一)个人社会支持网络工作

个人网络,它是指一个人通过亲戚关系及其他正式或非正式的渠道,与他人发展相互的接触,而这些人际关系形成了一个社会支持系统,保护个人免受失调。从关系的基础、互动关系的强弱来看,贫困残疾人的个人网络大致可以分为家庭、亲戚、朋友、邻里、同事及其他援助者等,他们从不同程度、范围及方式上对贫困残疾人提供了支持与扶助。其中,作为最重要的自然网络,家庭在残疾人社会支持系统中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它向残疾人提供了几乎全部的情感性支持、物质性支持、工具性支持和抚育性支持。

社会工作者在介入过程中应以残疾人家庭为依托,以社会工作者为纽带,充分带动其亲戚、朋友、邻里及其他援助者,通过最合适的形式将他们联结起来,形成一个强大而有效的个人网络,提供持续而稳定的物质和精神上的扶助。从而减轻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帮助贫困残疾人摆脱从前自卑、消极的心态,树立自强自立意识,发掘其自身的潜能,实现自我发展。

(二)自助群体和小组的网络工作

残疾人自助群体网络是指社会中一些有着共同的特征、利益或目标的社会群体,他们或是残疾人或是健全人,出于改变残疾人现有的不利状况而自发组织的一些自助团体,如福建省同人助残志愿者服务中心。小组工作网络则不仅包括自助的群体,还包括为这些群体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如社会工作者。无论是残疾人自助群体网络还是小组网络,都对贫困残疾人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社会工作者在实务过程中应充分利用自助群体网络的资源,并通过专业手法将这些资源进行整合,以更合理、有效的方式与途径传递到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从而使资源的获取和使用实现最大化。此外,社会工作者还应发挥小组工作的功能,根据不同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不同层次的需求,建立各种兴趣小组、康复小组、支持小组、成长小组等,在小组互动中协助他们消除心理困扰,增强自信、提高表达与应对能力、获得个人成长等。

(三)社区网络工作

第5篇:社会治理的认识范文

论文摘要指导社会工作实务的理论可以说是一种“拿来主”即,只要能到达到社会工作助人目的的理论都可以为社会工作实务服务,在社会工作理论中没有哪种理论可以一统天下.本文主要以作者之前做的个案以及小组工作案例为基础,分析了认知行为理论在社会工作实务中的应用以及社工对该理论的理解、发展。

一、对认知行为理论的认识

(一)行为理论(Behavior theory )

行为主义认为,人的行为都是经过学习而获得,也能通过学习而更改、增加或者消失。促使个体学习的动机为强化,举例说明,若一个人的行为受到奖励,或者该行为得到意料之外的好评,这种行为则很容易被学习而且也比较会持续维持;相反,若一个人的行为受到惩罚,或者该行为得到不希望的结果,这种行为将会很难以持续维持。例如,在小学的学习中,助人为乐、好人好事是会受到老师学生表扬的行为,就有学生不断从事这样的行为并且持续维持,然而,当一个学生做了好人好事没有得到表扬反而被误解、被指责,那么他以后就极少有可能再从事这样的行为。在行为主义这里,人的行为是可以被控制的,行为理论常用的干预技巧为,系统脱敏疗法、厌恶疗法、冲击疗法等等。

(二)社会认知理论(social cognition theory)

对于社会认知的定义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意见,David Shaffer认为社会认知是人们关于自我和他人的思维、情感动机和行为的认知加工:方富熹认为社会认知是人对自己和他人的认识等等。认知治疗的主要目标就是帮助案主找出不合理的信念,与之辩论,进而以更实际的认知。

一般说来,社会认知是个体关于社会现象、社会关系等方面事件的认知。方富熹在《儿童社会认识发展研究简介》中提到,在内容上认知涉及三个不同的层次:第一,关于人自身的认知,包括对自己和他人的各种心理活动(如感知、注意、记忆、思维、动机、情感等等)及思想观点、个性品质等的认知;第二,关于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双边关系的认知,如对权威、友谊、冲突、合作等关系的认知:第三,关于社团内部及社团之间各种社会关系的认知。

(三)认知行为理论(Cognition and Behavior Theory )

认知行为理论是一组通过改变思维或信念和行为的方法来改变不良认知,它是认知理论和行为理论的整合,是对认知和行为理论所存在缺陷的一种批评和发展,但是却不是简单的相加,或者拼凑。

具有代表性的有艾利斯的合理情绪行为疗法(REBT),贝克和Meichenbaum梅肯鲍姆的认知行为矫正技术等。认识行为强调认知活动在心理或行为问题中的发生作用,在社会工作的实务中既采用各种认知矫正技术,又采用行为治疗技术,从这种意义上理解,认知理论只是认知行为理论的狭义理解。

二、认知行为理论在社会工作中的理解和运用

社会工作者应该将认知和行为治疗结合起来,在经典的行为治疗中加入认知矫正和引导。例如,对于有多动症和侵犯行为的儿童的冲动行为,可以采用梅钦伯姆的“自我指导性训练”,教会儿童在行动之前仔细的思考以达到对行为的自我控制,这种训练中所包痣的技术,有示范法、反馈、社会强化、公开的和内心的言语复述等等。为了改变这些儿童的行为,训练中要求特别强调利用语言教会儿童解决问题和决策技巧。

社会认知行为理论在社会工作中的运用的过程为:接案期间,对案主的情景进行分析,分析案主的生态环境;中间期,认知重建:后期运用认知行为理论的相关技巧对案主的行为进行干预。

(一)接案期:情境分析—将事件放里于个体所处的生活环境中

社会认知理论是从“三方互惠交互作用”的视角来解释人类的行为和机能的,在这一模式中,认知、个体因素、行为和环境是相互影响的③。在认知活动中,认知情境影响人的心理和行为,人们在不同的情境中会有不同的心理和行为表现。具体的解释就是,考察案主的行为是必须将其行为放在案主成长生活的环境,只有结合案主生活的环境才能清晰地看到案主的成长空间,以及在此空间下案主的行为是怎么样产生的,案主对自己行为的看法,以及案主家庭成员、案主同辈群体、案主生活的社区等人是如何看待案主的行为,同时,分析这些人的看法是否对案主有影响,如果有影响,那么影响到底表现的是什么样的功能,在此基础上再分析,案主是如何回应别人的看法的,用图表表示如下:

任何社会认知活动,都是在一定的情境中进行的,认知情境可以为社工理解案主行为提供相关信息和线索。在小组社会工作中经常采用的活动方案设计之一就是“情景再现”,通过当事人对所发生事件的叙述,或者角色扮演等形式重塑当时的情景,了解案主对事件的反应、认识、理解。“当……时,我怎么处理?”,案主通过回忆、联想等方法解释在当时情景下,自己为何采取那样的行动。通过案主的描述,社工首先要辨认出案主所存在的特定的认知,社工、及其他组员对案主事件进行阐述,给案主以多维的角度再次认识自己的行为,通过与组员之间的讨论、辨析,社工帮助案主重新对该事件进行阐述,帮助案主重建认知。

(二)中间期:认知重建—了解案主的认知过程

要改变一个人的态度和行为,首先必须改变其认知.社会工作者的任务是帮助案主分析自己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形成正确的社会认知,在此基础上学习新的行为。社会工作者在实务工作中,首先要帮助案主正确分析自己,形成正确的自我认知;其次,要帮助案主分析社会环境,正确认识自己与环境的关系;第三,要梳理案主的思想,应用艾利斯的理性情绪法帮助案主清晰认识自己的认知状况,以Beck的六种认知错误为指南,寻找案主可能存在的负面、不正确的认知,形成正确的社会认知。改变认知是社工进行行为干预的重要步骤。以作者曾经做过的一小组工作—大学生人际交往小组为例。

“强强”,是一名大一男生,自进入大学开始,他就变成一个孤单的人,经常自己一个人,他不信任其他的男生,认为别人不值得信任、交流,别人是否理解自己根本不重要,与宿舍、班级其他男生的关系都比较清淡。经过前几次的交流沟通,我们不断了解到有关强强的信息,他在高中的时候有很多关系很好的朋友,现在的宿舍同学都是来自五湖四海,没有相似的成长、生活背景,而且彼此之间差异较大,他从最开始不参与舍友的聊天慢慢地脱离了宿舍,其他的人经常是结伴而行,他就自己独行,与班级同学的交流也在逐渐减少。

在小组中我们设计了情景再现、回应他人的四种态度、信任跌倒等游戏,鼓励强强参与,表达想法,帮助他寻求对他人的信任。随着小组活动的不断推进,强强与其他组员的关系呈正向发展态势,交流的深度、广度均有所增进。他愿意将自己尴尬的事情、粮事公布于众,喜欢嬉戏、逗乐,愿意紧靠着坐,能够真诚的敞开心扉与他人交流,通过合作性游戏活动减少组员过去的负面情绪。活动中他深深地观察到其他组员真诚、友善,放松心情并降低了防御心理认识到朋友在大学校园生活中的重要性,终于放弃成见,主动去理解他人。

〔三)后期:行为干预—以农民工子女重获友谊为例

郭某,男,就读于某农民工子女专属学校六年级一班,他是令全校师生都讨厌的角色,一提到坏事大家一定会想到他,学习成绩差,没有什么人缘,是被边缘化的同学,捣蛋难以管教的喜欢用暴力解决问题。对于学习很差他认为是老师水平太低,老师讲的他都听不懂,许多同学都不明白,又不是他一个差;对于他经常打架他认为只是其他同学欠打,只有打他们才听话,这没有什么不好的;他极力否认人缘不好,只是不受某些女生的欢迎罢了。

郭某之所以被老师讨厌的原因还在于:一方面与家庭的教育方式有关,二是案主自己的社会交往不健康,与同学的交往以物的交换为基础,与父母没有正向的亲子互动,与老师的交往远远达不到老师的期望,因此挫败了学习的积极性,破坛子破摔。

经过进一步的与案主交流,案主发展到现在这么令人讨厌的地步,转折点在于一次校长查自习纪律。他在自习课堂不安分,与纪律委员发生冲突被校长撞个正着,校长决定对学校的纪律进行,以他的不良行为做典范,抓出每个班级最捣蛋的三名同学,他就是第一号人物,于是,广播批评,班会批评、所有人都批评,一时间他就是风云人物,郭某的不良行为很大的原因还在于环境。

社工引导案主正视自己自己的偏差行为给老师和学生带来的尴尬。通过对案主当前情形的分析,案主意识到自己的困境,同时,流露出他还是很愿.和同学保持亲密的友谊关系,也希望得到老师的关注。

1.生气日记

生气日记可以帮助案主正视生气,明确生气的价值,自己采取生气应对措施对他人的影响,郭某决定尝试记录两个星期的生气日记,真实记录,当生气程度低于2级时社工则给案主以奖励—物质奖励和口头奖励。

2.认知重组

分析生气暴力的原因,郭认为暴力是为了证明自己,分析以及修正不恰当的想法,训练其形成正确的信念,使暴力行为减少发生以至不再发生,具体的做法是,找出不和里的应对问题的思路,并分析形成合理的应对思路,自我学习,尝试采取非暴力手段解决问题。

3.自我概念—通过同学的讨论,培养其自信心,形成积极的自我概念

全班同学围绕以下几点进行讨论:认识暴力;郭同学的优点(转变不利的班级环境为有利的优势视角);郭同学表达自己暴力后的真实想法。

老师应该去刻板印象,摒弃“唯学习好者优秀”的价值观,老师要积极的无条件关注,针对于农民工子女普遍学习效率低现象,社工招募大学生志愿者在中南民族大学社会工作实验室开展一对一的学习辅导活动。

4给家长的一封信,涉及到关于教育孩子合理方法的建议(省略)

三、总结:认知行为理论下的杜会工作者

认知行为治疗着眼于情绪问题,认为情绪紊乱是不良认知加工的产物。人们并非对生活事件产生直接的情绪或行为反应,而是通过他人的介入与评估的方式对之加以反应。认知行为治疗旨在改变案主的认知、观点、信念和思维方式,借以行为主义的干预方法,帮助案主在改变认知的基础上通过新行为的学习来强化认知,以帮助案主克服情绪障碍和行为问题。社会工作者在面对案主时,除了具备尊重、接纳、积极无条件关注、同理心等基本素质外,在认知行为理论的指导下还必须具各以下素质:

首先最重要的是明确的洞察力。社工在与案主交流中要能敏感于案主特别的认知,只有在准确把握认知的基础上才能准确运用行为技巧进行干预,认知的把握是运用认知行为理论的前提。认知理论认为人的情绪来自人对所遭遇的事情的态度、评价、解释、影响等,而非来自事情本身。情绪和行为受认知影响,有什么样的认知就有就可能采取与之相适应的情绪,情绪的表现情况直接导致行为的演变结果.因此,社会工作者非常有必要了解案主的认知过程。改变案主的认知过程就是改变案主在形成此过程中中所产生的观念,以此来干预案主的行为。

其次,在案主的生态环境中重建案主的认知结构。社工在运用认知理论干预案主的行为时,要立足于案主所生活的环境系统,在帮案主改变认知时,要与案主一起分析其产生不良认知的原因,并分析不同的因素影响案主的程度,让案主清楚地看到自己对事件的态度、看法与行为之间的关系,提高案主分析问题的能力。干预和治疗的目标不仅仅是针对行为、情绪这些外在表现,重要的是帮助案主分析个人与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分析自我认知及社会认知状况,找出错误的认知并加以纠正。

第6篇:社会治理的认识范文

[关键词]互惠理论;企业社会责任;组织公民行为;员工信任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12)11-0024-10

一、问题的提出

企业社会责任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普遍关注,无论是在企业实践还是理论研究中都形成了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广泛共识,甚至有学者还将企业社会责任视为道德价值角度下的企业目的[1]。基于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的重要作用,大量学者从不同研究视角研究了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发展之间的内在机制,比较有代表性的有:竞争优势论[2]、资源依赖论[3]、企业声誉论[4][5][6][7]和管理效用论[8][9]等。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有价值的研究中对企业社会责任在企业与企业员工关系的之间亦做了广泛而有意义的探讨:如,在企业声誉论的相关研究中,学者Turban,Greening提出了捐赠招聘机制,认为企业捐赠能够提升企业声誉,可以向社会传递积极信号,从而吸引大量优秀人才,使其成为企业员工;此外,有研究还证实了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员工与企业之间的组织认同具有正向的影响[10][11]。换言之,现有研究表明,企业社会责任不仅可以促使企业获得外部的合法性,还会收获对企业内部员工的积极影响。并且,作为企业的员工,其是企业直接、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企业的所履行的尤其是对员工的社会责任将会得到员工的工作回报[12],因此,如何获得员工的认同和信任不仅是企业实践发展中面临的重要问题,同时,也成为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热点。

另一方面,知识经济的来临使人力资本的重要性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而如何有效激励企业员工、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从而实现更高绩效,已经成为企业人力资源领域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13]。企业组织公民行为是企业员工积极从事相关、甚至“无关”个人本质工作的一种积极的行为,正逐渐得到学者们的注意。企业组织公民行为作为企业员工工作态度和工作积极性的重要表现,企业组织公民行为的实现则被视为企业有效激励的重要标志,并且,企业履行对员工的社会责任不仅能够对员工感知组织支持产生影响,而且也会积极促进员工产生组织公民行为[14]。因此,有必要积极发掘和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对员工组织公民行为产生影响的内在机制。然而,现有研究将过多的注意力放在了探索企业社会责任与员工吸引之间的重要联系,而对于员工进入企业之后的员工与企业的深层次关系并未给出很好的解释。

因此,本文将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从互惠理论出发,考察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与员工工作态度和工作行为,即组织公民行为的深层次关系。本文旨在解决两个主要问题:①企业履行的社会责任各维度对员工组织公民行为的促进 关系;②员工信任对企业社会责任和组织公民行为的调节效应。这两个问题的解决,一方面可以为企业通过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方式影响和促进组织公民行为提供一个有益的思路;另一方面,通过深入考察员工信任对企业社会责任与组织公民行为产生作用的内在机制,对基于员工信任视角在理论上拓展和完善组织公民行为研究的理论框架具有重要意义。

二、理论背景及研究假设

(一)研究变量的界定及研究框架的构建

1.研究变量的界定

(1)企业社会责任及维度。20世纪60年代以来,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逐渐增多,学者们普遍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持支持态度[15]。但迄今为止,学者们就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仍未达成普遍共识,但归结起来主要可以划分为狭义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和广义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狭义企业社会责任认为企业唯一的责任就是充分使用其资源实现利润最大化[16];而广义的企业社会责任则涵盖经济、法律、道德和伦理责任[17]。由以上的研究可知,若要准确界定企业社会责任,必须准确划分其维度。具有代表性的有两维论,三维论和四维论。两维论主要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内部和外部社会责任[18][19]、强制性社会责任和自愿性社会责任[20]、法律责任和道义责任[21]等;三维论则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经济、法律和道德责任[22],市场、员工和公共责任[23]等;四维论则主要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经济、法律、伦理和慈善责任[17]。企业社会责任的表现因文化和社会背景的不同而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1][24],所以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和维度要充分考虑我国企业的情景因素。我国学者尹钰林[23]从我国情景出发,使用因子分析将16个条目的企业社会责任表现划分为三个维度。鉴于此,本文将采用这一分类,从市场责任、员工责任和公共责任三个维度考察我国情景下的企业社会责任表现。并进一步将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企业在创造利润的同时,所承担的对市场、员工和公共的责任。

(2)员工信任。Robinson[25]将信任定义为指期望、假定或相信他人的行动将会有利于、或至少不会有损自己的利益。作为心理学的重要概念,目前被广泛应用于企业组织领域的研究。企业组织内的信任不仅可以降低员工离职率,提高员工满意水平[26][27],还对企业的绩效产生正向的促进作用[28][29]。员工信任按照其信任的对象不同可以进行进一步的分类。Nyhan和Marlowe[30]将员工信任细分为两个主要种类:一种是指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组织内部的人际信任,是建立在组织内各员工彼此的认识和了解的认知和体验的基础上的,也常被称为关系信任[31];另外一种是指组织内员工对于组织整体的信任关系——系统信任,是组织内员工对组织的一种整体性的信任感知,这一信任建立在员工对于管理层的决策和行动以及组织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整体信赖体验的基础之上。除此之外,员工信任还可以划分为水平信任和垂直信任[32]以及分为对高管的信任、同事的信任和对直接上级的信任[29][33]三个维度等种类。本研究将采用我国学者李宁等[29]借鉴Mayer[33]的做法,将员工信任界定为员工对组织内的信任,主要包括三个维度:即对高管的信任、对同事的信任以及对直接上级的信任。而近年来,随着企业社会责任被企业实践和理论研究的重视,员工信任也被广泛应用于这一领域内的研究[29] [34]。

(3)组织公民行为。Organ[35]的研究认为,组织公民行为(organizational citizenship behavior,OCB)思想的精髓起源于合作意愿和非正式组织[36],并将其定义为在组织正式的薪酬体系中未得到直接确认,但就整体而言利于提高组织效能的行为。这一概念认为组织公民行为必须是组织成员自觉自愿表现出来的行为,而不是由正式的奖惩系统来评定的角色外行为。组织公民行为对企业的重要性得到了广泛地认可,只依靠员工的角色内行为,很难有效地达成组织目标。于是,Kats和Kahn[37]提出一个组织的有效运作取决于员工的三种行为:①员工必须参与并且留任在组织中;②员工的行为必须符合组织的特定角色要求;③员工在获得超越角色要求的组织目标时,必须具有创新及自。但鉴于最先定义的组织公民行为和职务要求行为之间的重合,Organ[38]重新将组织公民行为定义为有助于保持和改善支持任务绩效完成的社会和心理行为。但是,学者们组织公民行为的维度尚未达成共识。如Organ[35]将组织公民行为分为利他主义、运动员精神、责任意识、礼节和公民道德5个维度;Podsakoff和Mackezie[39]则进一步划分为帮助行为、运动员精神、组织忠诚、组织遵从、个人首创、公民道德和自我发展7个维度;除此之外,还有两维论[40][41]、三维论[42]等。由于以上的维度都是在西方背景下划分的,而要研究我国的组织公民行为,则必须要考虑我国特定的文化背景。因此,我们将采用我国学者王彦斌[43]修正后的组织公民行为,主要包括两个维度,即热心组织事务和对组织事务负责。

2.互惠理论视角下的理论框架

互惠理论起源于社会交换理论,被广泛应用于生物学、哲学、心理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等多门学科中,而其在管理学中的应用主要集中在组织理论领域,对于组织内员工激励的重要性也被广泛认同[44][45]。互惠性的概念和类型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一般而言互惠指的是“人们对觉察到的友善回报以友善、不友善回报以不友善的交互行为”,前者称为正互惠,后者称为负互惠[46]。除此之外,还有内在互惠和帮互惠[47]、强互惠[48]等分类方法。而最为广泛认同的是Sparrowe和Liden[49]在广义交换、平衡交换和负交换三种交换行为[50]基础上提出的三种互惠类型:广义互惠(generalized reciprocity)、平衡互惠(balanced reciprocity)和负互惠(negative reciprocity)。其中,广义互惠反映的是利他的行为方式,即在付出的同时,并不要求对方给予相应的回报;平衡互惠反映的是及时进行均等的相关回报,即当一方为对方付出努力时,对方给予相同的回报;而负互惠反映的是自私性利益,完全从个人的利益出发,而不惜损害别人的利益来增加自己的利益,在对方付出的同时,不注重给对方回报。恰是因为互惠是决定人类行为中一个有力的因素[51],在组织研究中,互惠不仅能提高集体行动的一致性、加强社会行为准则,而且互惠本身构成一种强有力的激励源[52]。

此外,有一种观点认为,虽然组织公民行为作为一种组织外形为,并未与既定的薪酬相连,但是在员工考核时,组织公民行为也常被认为是重要的评价指标[53][54]。所以员工在面临奖励行为和升职机会时,会考虑组织公民行为[13][55]。我们认为,这可能并不是员工产生其组织公民行为的主要动因,真正促使企业员工产生组织公民行为原因决定于其内在心理机制:一是出于与企业行为的互惠;二是基于对企业的信任。具体而言:一方面,企业员工的组织公民行为同样起源于社会交换理论,与互惠理论具有同样的理论基础,因此二者的联系也较为紧密。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对员工、市场、公共主体等利益相关者负责任的过程。因此,如果使员工能够感知到组织的努力,这不仅将有利于企业树立“负责任”的雇主品牌,还有助于影响员工的工作表现,促进其表现出更多超越工作本身、有利于组织绩效的角色外行为[56]。另一方面,员工信任作为员工对组织的同事、领导和组织本身的整体态度,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员工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感知。并且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可以让员工信任组织及组织中的员工,减少员工对不确定环境的不信任,更多感受到组织的安全,提高对组织的信任[34],从而进一步激励员工发挥自身特长和创造性提高组织绩效。此外,企业社会责任与员工组织公民行为之间的关系意味着对员工组织公民行为影响的因素除企业社会责任的员工责任外,其他维度的责任同样会对员工组织公民行为产生促进作用,且其内在影响机理相对于员工责任而言,可能更为复杂,而这值得做进一步的探究。

基于此,本研究从互惠理论出发,试图引入员工信任变量,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各维度与企业员工的组织公民行为之间相关关系的理论模型。如图1所示,本研究旨在考察企业社会责任对员工组织公民行为的内在作用机制,同时还将考察员工信任的调节效应。

(二)研究假设的提出

1.企业社会责任对组织公民行为的影响机制

企业社会责任可以通过组织支持与员工的互惠关系进而促进员工组织公民行为的出现。企业社会责任是影响组织公民行为动因之一,其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互利平等的社会换模式,而企业员工将会选择组织公民行为作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回报[14]。企业对员工支持的很重的一个方面是体现在企业对员工的精神激励上。其实,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互惠关系并不仅仅建立在物质资源交换的基础上,个体还会在社会生活中进行诸如情感、赞赏、信息、声誉、地位和服务等非物质资源的交换[57]。企业所提供的非物质资源主要是指企业对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可以使企业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特征,如社会责任形象、社会责任文化、社会责任氛围和社会责任表现等。企业在这些方面的努力同样会对员工的组织公民行为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现有研究表明,企业社会责任形象与组织公民行为存在显著的正向相关关系,员工对企业社会责任形象、社会责任氛围的评价愈高,组织公民行为水平愈强[58][59],并且,这与本研究所界定的企业社会责任维度中的企业对市场和广义公众所履行的责任比较吻合,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非物质资源,利于激发员工的互惠行为。此外,本研究所指企业所履行的市场责任直接与顾客满意相关[23],而顾客企业的评价也是基于企业市场责任履行情况所给出的,这一评价最终反映为企业社会责任形象和企业声誉的改变,而企业声誉可以向社会传递积极信号[4],进而为企业吸引大量优秀人才,这也从侧面印证了企业履行市场责任的正效应。因此,我们可以合理推断,企业对于市场责任的履行会提升企业声誉和企业社会责任形象等,并进一步促进员工的组织公民行为。鉴于此,我们提出假设:

H1:市场责任正向影响组织公民行为

此外,研究表明,企业对员工支持的另一面则是一些直接相关利益的体现,如包括晋升、高额薪酬、绩效奖励、培训、长期工作保障、职业发展以及人事支持等[60],同时,企业对员工的责任也被认为是影响组织公民行为发生的重要前因变量之一[58]。企业对员工的支持和责任如果真实的反映到企业所履行的社会责任行为中,则恰好与企业社会责任维度中的员工责任维度相互重合,即“重视安全的工作环境”、“为员工提供了运用宝贵技能和才能的工作机会”、“维护员工权益”和“重视员工的工作安全感”[23]。因此,根据互惠理论,一方面,企业为员工提供的这些资源会使其期望通过提高组织公民行为来寻求与组织之间互惠关系[61](Gerstner,Day,1997);另一方面,企业良好的人力资源实践,如薪酬、培训、工作安全等会对员工形成人力资源知觉[62],从而出现对组织公民行为有很好的预测作用。换言之,企业可以通过对员工责任的认真履行促进员工的组织公民行为的发生。此外,可合理推知,基于互惠理论,如果员工所感知到企业对其社会责任付出较少时,则会打击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14],反之,当员工感知到企业对其负责任的行为时将会产生回馈心理,则会提升其工作行为表现,进而产生积极组织公民行为。据此,我们提出如下假设:

H2:企业员工责任正向影响组织公民行为

企业社会责任中的公共责任主要是指企业履行的对社会广义上的责任,包括“遵守法律”、“促进社会正义”、“支持社会及文化活动”和“不会令环境恶化”等几方面内容[23]。随着社会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愈发重视,企业一举一动都会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暴露于公众的视野之中。新闻媒体一直以独立的监督者身份存在,它们是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重要压力之一,企业出现任何不光彩的事情都会被曝光,而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也会得到大力宣扬和褒奖[63]。并且,良好公共责任的履行是展示企业良好社会责任形象的有效途径,而员工对企业社会责任形象的评价愈高, 其工作满意度和组织公民行为水平愈强[59]。以我国为例,汶川地震后,诸如王老吉等企业的捐赠行为在社会公众中产生强烈反响,极大地提高了企业声誉。并且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所形成的社会责任文化和社会责任氛围,这些都会对员工起到激励作用,即可能激发员工的组织公民行为。鉴于此,我们提出如下假设: H3:公共责任正向影响组织公民行为

2.员工信任对企业社会责任与组织公民行为之间的关系的调节效应

员工信任的主要作用是促进经济交换与社会交换关系,尤其是社会交换[64]。已有研究中,学者们对于员工信任和员工组织公民行为之间关系的研究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将员工信任作为影响员工组织公民行为的直接影响变量。如,Podsakoff[65]等的研究发现信任是组织成员致力于表现出组织公民行为的重要影响变量;McAllister[66]的研究则认为基于情感的人际信任对于员工的人际间组织公民行为有显著正相关;而Dirks和Ferrin[67]则实证验证了对领导的信任与组织公民行为显著正相关;我国学者万涛也验证了这一关系。另一方面是将员工信任视为多种前置变量与组织公民行为的中介变量,这些变量包括心理所有权[68]、组织公平[64]和变革型领导风格[65][69]等。而值得一提的是,在企业社会责任与员工组织公民行为的研究中,仍鲜有研究将员工信任纳入其分析框架。其实,在企业组织中,员工对同事、领导和组织的信任程度越高,他们就越有可能采取合作行为。换言之,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对员工的激励效果会受到员工信任的影响。具体而言,基于互惠理论,员工对企业内的信任程度越高,其对于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的互惠行为的回应也越明显,即企业社会责任对组织公民行为的促进作用越强;反之,员工信任程度越低,员工对于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感知认知度越低,从而互惠行为回应则会越不明显,即企业社会责任对组织公民行为的促进作用越弱。鉴于此,我们提出如下假设:

H4:员工信任对企业社会责任与组织公民行为之间的关系起调节效应

H4a:员工信任对市场责任与组织公民行为之间的关系起调节效应

H4b:员工信任对员工责任与组织公民行为之间的关系起调节效应

H4c:员工信任对公共责任与组织公民行为之间的关系起调节效应

三、数据收集及分析

(一)样本收集及描述

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在北京、天津地区的10家企业(其中大型企业2家、中小型企业各4家)中的600名企业员工(大型企业每家发放100份、中小型企业每家发放50份)。问卷共回收,502份,剔除掉填写不全、明显乱填等无效问卷之后,有效问卷344份,有效回收率为68.5%。样本总体结构为:男性员工为218人,占63.4%;女性员工为126人,占36.6% ;年龄18岁至25岁76人,占22.1%,26岁至35岁139人,占40.4%,35岁以上129人,占37.5%;受教育程度在大专以下的36人,占10.4%,大专学历者占97人,占28.2%,本科学历者155人,占45.05%,硕士及以上的占56人,16.2%;月收入2000元以下者72人,占20.9%,2001元至3,000元者85人,占24.7%,3001元至5,000元者127人,占36.9%,5,000元以上者60人,占17.4%。

(二)变量测量

本研究所用测量量表均来自成熟问卷,所有量表均采用Likert 5点量表来测量被试对每个问项同意的程度,其中,“1”表示完全不同意,“3”表示不能确定,“5”表示完全同意)。其中,企业社会责任来自尹钰林[23]的测量量表,共16个问项,三个维度,其中,市场责任8个问项,员工责任和公共责任各4个问项;员工信任来自李宁等[29]对组织内员工信任的测量量表,共9个问项,三个维度,其中,对于高层管理者的信任、同事的信任和直接领导的信任的测量均保留3个问项;组织公民行为采用王彦斌[43]基于中国国情开发的量表,共8个问项,两个维度,其中,热心组织事务3个问项,对组织事务负责5个问项;控制变量包括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收入,其中,性别:男性为“1”,女性为“0”;年龄:年龄18岁至25岁为“1”,26岁至35岁为“2”,35岁以上为“3”;受教育程度:大专以下为“1”,大专学历为“2”,本科学历为“3”,硕士及以上为“4”;月收入2000元以下为“1”,2001元至3000元为“2”,3001元至5000元为“3”,5000元以上为“4”。此外,本研究中,我们采用SPSS15.0、Lisrel8.5统计软件做相关数据分析。

(三)信度、效度分析

1.问卷信度检验

在对研究假设进行实证分析之前,需要对问卷的内部一致性信度及其效度(包括收敛效度和区分效度)进行检验,以保证后续数据分析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利用SPSS15.0软件对数据进行初步分析发现,企业社会责任三个维度内部一致性信度的Cronbach α系数分别为0.812、0.828、0.794;员工信任三个维度内部一致性信度的Cronbach α系数分别为0.837、0.844、0.869;组织公民行为两个个维度内部一致性信度的Cronbach α系数分别为0.803、0.822。综上,根据学界要求信度一般要高于0.7的通行标准,本研究各变量均具有良好的信度。

2.验证性因子分析及效度检验

因为本研究采用的皆为成熟型问卷,故仅对问卷进行验证性因子分析。本研究的验证性因子分析结果表明,各个变量中的因子载荷均在0.65以上,完全符合因子载荷不小于0.5的要求[70]。并且,从测量模型的结果来看(如表1所示):企业社会责任一阶因子(RMSEA=0.064

/df=2.84

/df=2.78

四、 假设检验及分析

(一)企业社会责任对组织公民行为的影响

由表1中各变量的相关系数可知,本研究所涉及的五个潜变量之间具有显著的相关性,这为本研究深入分析社会责任各维度对组织公民行为的关系提供了初步证据。更进一步地,为了验证企业社会责任各变量对组织公民行为的影响,我们利用逐步回归分析(Stepwise Regression)分别各个假设模型进行实证检验。为了保证实证结果的科学性和严谨性,在回归之前,我们对自变量进行了多重共线性和序列相关检验。回归结果表明:其一,本研究中的回归方程的容忍度介于0.589与1.055之间,VIF1.016至1.697介于1与2之间,由此表明本研究不存在多重共线性;其二,DW值均接近2,故本研究也不存在序列相关问题,比较适合进行回归分析。如表3所示,模型M2的检验结果表明,在模型M1(仅有控制变量)的基础上引入市场责任后,模型M2对组织公民行为的解释力显著增强(ΔR2=0.028,p

此外,由M5可知,员工信任不仅对组织公民行为的具有较强的解释力(ΔR2=0.018,p

(二)员工信任对企业社会责任与组织公民行为之间关系的调节作用

为了有效消除交互项与控制变量、自变量之间的多重共线性问题,在测算交互项之前,我们分别对调节变量和自变量进行了中心化后再相乘得到交互项。此外,由于本研究需要检验多个交互项的调节效应,所以仍有可能会出现各交互项之间的多重共线性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本研究采用Ahuja[71]推荐的方法,将交互项逐个放入主效应模型,利用M6、M7、M8三个模型对各调节效应分别进行检验。如表3所示,模型M6的结果表明,在主效应模型M5的基础上增加市场责任与员工信任的交互项,模型M6的解释力显著提高(ΔR2=0.011,p

五、 结论与讨论

(一)研究结论

本研究基于互惠理论探讨了企业社会责任影响组织公民行为的内在机制,并利用354个有效样本实证分析了企业社会责任对组织公民行为的影响程度以及员工信任对两种作用关系的调节效应。基于理论分析和实证结果,我们得出如下研究结论:

第一,企业社会责任各个维度对组织公民行为均会产生不同程度的正向影响。大量研究表明,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树立社会形象以及回报社会的重要途径[10][17][56][59],而本研究的结果则表明,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更是促进员工产生组织公民行为的重要方式之一。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支持,但是,更需要企业员工的努力工作,员工是企业长足发展的根本和主要源泉。本研究结果还发现,虽然企业社会责任各个维度对组织公民行为均会产生正向影响,但其影响程度并不相同,市场责任影响程度最大、公共责任次之、员工责任最小。此外,与以往学者研究观点不同的是[13][55],各个维度对组织公民影响程度的不同在一定程度上再次印证了本研究的核心观点,即员工在考虑组织公民行为时,并没有将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员工责任)放在首位,而更多影响其组织公民行为的确实企业履行的市场责任和公共责任。

第二,员工信任对企业社会责任影响组织公民行为的关系具有正向的调节作用。首先,我们研究发现,员工信任对市场责任与组织公民行为之间的关系具有正向的调节作用(β=0.071,p

(二)研究贡献与管理启示

本研究的主要贡献有:其一,基于互惠理论的视角重新构建了反映员工进入企业之后的员工(员工信任、组织公民行为)与企业行为(企业社会责任)之间深层次关系的理论模型,该模型对于完善和拓展现有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理论框架具有一定的理论启发;其二,不仅深入分析了企业社会责任各个维度对员工组织公民行为的具体影响机制,而且,与以往研究不同的是,本研究证实员工在考虑组织公民行为时,并一定总是会将企业履行员工责任放在首位,企业履行的市场责任和公共责任会产生更加重要的影响,对此,本研究从互惠理论及我国特有的国情两个方面给出了解释。

基于本研究结论,可以得到如下管理启示:

其一,通过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促进员工产生更多组织公民行为。企业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不仅能够为企业赢得社会尊重和消费者的支持,而且,对于促进企业内部员工产生积极组织公民行为具有重要的影响。企业的长足、持续发展同时需要外部社会支持取得良好的企业社会形象,并且,也需要来自内部员工的积极工作,两种互为补充,不可或缺,而本研究表明,通过积极履行市场责任、员工责任和公共责任恰好可以同时实现企业两方面的目标。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本研究还发现,员工组织公民行为的产生更多的会受到企业对社会的贡献(即市场责任和公共责任)的影响,而企业对员工自身利益的投入(员工责任)则居于相对次要的地位。这给企业实践的一个重要启示是,企业如果想提高员工的组织公民行为,那么,其在履行社会责任时,不应将过多的精力放在员工责任上面,而是应该同时注重市场责任和公共责任的投入,将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真正达到提高组织公民行为,改善企业绩效的最终目标。其二,重视员工信任对企业社会责任与组织公民行为关系的影响。本研究实证结果表明,员工信任对企业社会责任与组织公民行为之间的作用关系具有显著的调节效应。也就是说,只有当企业取得员工更高的信任水平之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行为后才能更有效的激发员工的组织公民行为。员工信任是企业试图通过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员工积极性的关键因素,决定着企业社会责任发挥作用的大小。尤其是在我国情境下,培养员工对企业的信任则显得尤为重要,因为我国自古受儒家文化影响较大,“仁、义、礼、智、信”不仅是古人交流沟通的重要原则,同时也是当今人际沟通以及合作意愿的产生重要前提,即使是有互惠行为的双方也同样需建立在双方具有较高信任水平的情况之下[72],由此,在中国特有的情境下,企业要想获得员工积极的组织公民行为,必须首先采取有效的措施培养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信任感知。

(三)研究不足与展望

本研究存在以下不足:其一,本研究虽然基于互惠理论深入分析了社会责任各个维度对组织公民行为产生影响的内在机制,但是本文仅是在理论视角上有部分创新,其本质仍没有跳出现有社会责任理论框架的基本范畴,因此,后续研究有必要在本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的理论框架,以便为企业更好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提供智力支持;其二,本研究虽然基于员工信任和我国文化价值两个方面解释了企业社会责任中市场责任、公共责任比员工责任更能影响组织公民行为的原因,但是,由于员工组织行为的产生较为复杂多变,企业社会责任和员工信任可能仅是影响其产生组织公民行为的部分关键因素,所以,后续研究有必要沿着这条思路继续深入分析和探讨这种状况产生的影响因素及背后机理;其三,本研究仅是用我国特有国家价值观对员工信任的作用加以佐证,并没有深入分析国家文化、甚至企业文化层面的因素对员工组织公民行为的深层次影响,而这样的跨层次分析不失为今后继续研究组织公民行为的一个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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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ffect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n Organizational Citizenship Behavior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Reciprocity Theory

Wang Wenbin,Liu Fengjun,Li Hui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ng100872, China)

第7篇:社会治理的认识范文

关键词:认知理论;初中历史;情境教学

认知理论指的是研究因经验引发的变化是如何发生的一种理论,它是与S-R理论相对立的一个重要的学习理论。认知理论早期应用于心理学领域,近年来,西方国家开始将认知理论衍生到教育中,认知理论开始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初中历史与社会是一门人文学科,新课程标准更强调为学生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为步入社会并进一步适应社会做好准备,努力改变传统教育的过度侧重知识灌输、轻能力培养的问题,注重关注学生的学习观念、创新意识、质疑精神,关注历史、尊重历史、思考历史、解读历史,同时学会更多沟通、交往的知识与能力,帮助学生树立积极的价值观。

认知理论在初中历史与社会教学中得以应用,实际上是强调“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意义突出。只有在认知理论的思想指导下,初中历史与社会教师才能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创造力。如通过不同历史阶段的地图(包括地理位置、名称等要素)理解历史的变迁等。认知理论对知识的学习、消化、应用的观点强调将学生的知识“外化”,即在不同的情境下使学生对历史学习的观点予以应用,运用相应知识理解其他一些特殊背景下的事件等。认知理论会促进学生借助自身行动的反馈信息强化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形成实际问题中的具体解决方案。认知理论在初中历史与社会教学中的意义与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利用认知理论引导情境教学,有助于强化学生的首创意识或行动

认知理论关于学习的经验指出,学习与相应的社会文化背景息息相关,在特定的情境之中汲取知识,开展学习,能够让学生利用既有的认知结构中的经验来链接或者同化新学习的知识,并用特定意义赋予到新知识中;若新知识无法被原有的经验所同化,则会触发一个“冲撞或顺应过程”,这个过程可能会对原先的认知结构进行改造,使学生拥有更多首创精神。

以《不同角色的相互理解》教学为例,不少学生在家庭中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不懂得对父母、对同学如何尊重,总是出现对父母出言不逊、对同学不满自己时则横眉冷眼的状况。教师可以在课堂设计中让学生自行表演一个“角色互演”的小话剧,让学生分成几组,当他们扮演掌上明珠时似乎觉得一切理所当然;但当他们扮演“父母”或者“受到打击的同学”时,就会发现这种伤害是如此之大,连他们自己也承受不了,这时候可鼓励他们讲出自身的愧疚、不安。有同学甚至提出,为了表示对父母的尊重与感恩,建议同学们每个星期给父母洗一次脚,将温暖传递,让自己对父母的劳动有所回报。这时候全班同学都积极响应,提出更多对自己的要求。也有学生指出,应走上街头宣传等。这一认知理论指导下的情境创设,成为学生心灵转变的内在催化剂,让他们改变了原来养尊处优的观念,也更乐于去努力调整自身。

二、利用认知理论强化情境教学,有助于加深学生对“协作式学习”的理解度

认知理论还强调学习对象和环境彼此之间的交互作用,这一作用对于理解学习内容十分关键。学校教学中,学习对象并非孤立的个体,他们相互之间的交流、沟通与互动十分必要且重要。

互助学习、协作学习可以用如下模式进行: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对于某一理论、观点、思想进行共同讨论,或批判或赞同,先在小组内部进行争辩协商,达成一定的趋同性意见,接着相互之间就特定问题提出小组研究的成果,并指出这一成果的依据、依赖的材料等,最后再彼此协商,实现群体共享所有学生的智慧与思维的目标,实现共同协作学习,加深对内容的理解。

三、利用认知理论促进情境教学,有助于以学定教,激发学生的主动探究意识

认知理论是研究学习的相关理论,它强调学习的效率与效能,通过认知理论促进情境教学,进一步“以学定教”。教学过程中,各种工具都可以利用到教学中,为“学”服务,帮助学生开展自主学习。教师应做到将教学工具的演示权、讲解权交给学生,让他们掌握更多信息资源的获取方式、获取渠道,进一步激发他们的主动探究意识。

参考文献:

[1]张先华.先进的教育策略[M].四川大学出版社,2005.

第8篇:社会治理的认识范文

[关键词] 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法理考察;司法实践

[中图分类号] D917.3[文献标识码] A

一、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制度的法理考察

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制度(以下简称社会调查制度),又称为判决前调查制度或人格调查制度,是指在法院判决前,由专门机构对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家庭环境、犯罪背景等进行专门调查分析,并对其人身危险性进行系统评估后,将调查评估报告提交法院,供法院在量刑时参考的制度。社会调查制度因其有利于达成量刑的科学化、合理化和准确化,促进刑罚效益的最优实现,而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理中被赋予特殊的关注,目前已成为各国少年刑事法中的通行制度。

社会调查制度以刑罚个别化原则为理论基础,该理论由龙勃罗梭、菲利、李斯特等为代表的刑事实证学派提出。现代刑罚个别化原则的要义在于:刑罚轻重不仅取决于犯罪人所犯罪行的大小,而且应充分考虑其人身危险性。但一个人的人身危险性不像犯罪罪行那样易于把握,为避免量刑的偏颇,必须以一定的方式、手段准确地加以测定,而通过审判前社会调查所获得的犯罪人的人格特征正是其人身危险性的表征。因此,社会调查制度是获知犯罪人人身危险性,进而实现刑罚个别化的重要途径。

随着刑罚个别化观念的深入人心,社会调查制度日益受到各国重视。美国、德国、日本、比利时等国均已实行这一制度,尤其在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中,往往以对犯罪人进行社会调查作为审判的基础。未成年人身体处于迅速发展阶段,与此对应的是心理发展往往相对滞后,不能与生理发展完全同步。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得未成年人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相当脆弱,一旦在家庭破裂,教育不当,受到不良朋友或黄赌毒等外界因素影响下,容易做出游离于社会规范的出格行为,甚至违法犯罪。如果不考虑未成年人的人格因素,而机械地依据犯罪事实施以刑罚,将可能使某些因偶发因素而犯罪的青少年被司法的草率断送一生。因此,司法机关对待未成年犯罪人应尽可能通过社会调查方式,以广泛的视角审视区别不同的犯罪人格,在刑罚个别化原则的指引下,准确定罪量刑,从而实现刑罚的个别预防功能。

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无关于社会调查制度的规定,但这一做法却与现行刑事法所蕴含的某些法律精神相契合。我国刑法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有法学家认为,该条文虽被称为罪行相适应原则,但已与刑事古典学派所主张的罪刑相适应原则有着重大区别,其中已涵盖了刑罚个别化的内容。根据这一规定,刑罚的轻重不仅应当与所犯罪行,即已然的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程度相适应;而且应当与承担的刑事责任,即未然的犯罪的可能性(人身危险性)相适应。[1]因此,作为人身危险性表征的犯罪人个人情况及其人格特征,当然的包含于“犯罪分子所承担的刑事责任”之中。只是由于我国法律并未将相关调查程序作为刑罚适用的前置程序,造成法院量刑时往往囿于考察犯罪人罪行的轻重,而忽视对其个人情况及人格特征的了解与考量。1985年通过(我国于1991年加入)的《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简称《北京规则》)则为我国构建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制度提供了国际法层面的依据。《北京规则》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所有案件除涉及轻微违法行为的案件外,在主管当局作出判决前的最后处理之前,应对少年生活的背景和环境,或犯罪的案件进行适当的调查,以使主管当局对案件作出明智的判决。”而2001年4月1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开庭审理前,控辩双方可以分别就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书面材料提交合议庭。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就上述情况进行调查或者自行进行调查。”该规定为我国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中设立社会调查制度提供了直接的司法依据。

二、设立社会调查制度的意义

近年来,人民法院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指引下,针对未成年犯罪人主观恶性与人身危险性小,具有极强的可塑性特征,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的有效模式,推出一系列改革措施。在此背景下,社会调查制度的设立至少在以下方面显现出其积极意义:

(一)宣示司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主体性特征的关注以及教育、保护的刑事政策导向

对未成年被告人实行广泛的社会调查,既表明司法部门在处置未成年人犯罪时,从以犯罪行为为本位转化为以犯罪行为与主体特征并重,进而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征、成长环境与条件、犯罪诱因等因素着手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矫正和治疗的积极态度,同时也进一步向社会阐明司法机关以实事求是的原则处置、以诚恳的态度教育、以务实的措施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力求维护和体现司法公正的决心。

(二)有利于实现刑事司法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的目的

社会调查由熟悉社会工作和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社会组织成员担当,相对独立于各方当事人,其本身具有的工作经历和在刑事诉讼中独特的地位,造就其与众不同的亲合力,容易与未成年被告人沟通,获得他们的信任,进而在接触中潜移默化地对未成年人予以引导、教育、感化,达到挽救未成年被告人的目的。

(三)体现了刑罚个别化理念,是法治文明进步的标志

不同的犯罪人,由于其主观恶性不同,成长经历不同,其人身危险性也不相同,这直接影响到对其适用何种量度的刑罚才足以实现个别预防的效能。法治发达国家的司法经验表明,将对犯罪人个体情况的调查作为法官裁量刑罚的参考,为有区别地采取灵活的刑罚措施,实现刑罚目的奠定了基础。因此,这一制度不仅符合法治发展的非犯罪化、轻型化和非监禁化的趋势,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从更大范围、更长远角度解决未成年人犯罪上升的态势。

(四)体现了司法民主的精神,有利于维护司法的公正

调查员以诉讼参与者的身份介入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是人民参与司法的具体体现,是司法民主的实现方式之一。这一制度不仅可以弥补人民法院因客观条件的制约所导致的审判视野的局限、社会监督不足等缺陷,更可在法院与未成年被告人及社会之间建立某种渠道,实现监督和反馈司法公正的效果,提升司法的公信力。

(五)体现了在追求司法公正的同时,兼顾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的精神

随着未成年人犯罪数量逐渐增多,人民法院本已较为紧张的司法资源更显捉襟见肘。法官有限的精力不仅要投入日渐繁重的案件审判,还要介入繁冗的社会调查当中,往往导致顾此失彼,难以实现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目的。社会调查制度引入专业人员调查,使法官得以从社会调查工作中解脱出来,专心于案件审判,实现了法官的中立公正,提高了司法效率。

三、社会调查制度的构想与江苏的实践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的《若干规定》为社会调查制度的设立提供了司法依据,但其仅是原则规定,在诉讼法层面并没有配套以具体的程序制度来贯彻和保障。所以实践中在社会调查开展与否,社会调查承担的主体、调查的内容、运作程序等具体操作问题上均带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需要建立配套制度加以规范。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吸收已有成熟经验,结合部分基层法院的试点实践,会同有关部门于2006年10月1日出台了《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审前调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社会调查的主体、职责、调查的内容、方法、程序等作出详细规定,经过一段时期的试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一)社会调查的主体

社会调查主体的确定是制度设计的核心问题。根据社会调查的性质,调查主体的确定应具备三项条件:一是必须中立。二是必须专业。三是必须敬业。

《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暗含了四类调查主体,即公诉人、辩护人、法院委托的社会团体组织的人员或其他社会工作者(如团委、工会、妇联、机关工委、基层司法助理员、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等)以及少年法庭的法官。以往江苏各地做法不一,四类主体均有尝试,有的基层法院还成立专门的社会调查员办公室,聘请固定的社会调查员专司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社会背景调查。公允地评价,上述调查主体确为人民法院正确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客观分析,各自又均有弊端:由于各自身份及思维习惯的不同,律师的调查可能更关注有利于未成年被告人的材料收集,而忽略对其不利的因素;公诉人的调查则可能偏重于收集不利于未成年被告人的材料,而忽略对其有利的因素;法官调查的视角比较中立、全面,但法官精力有限,且自查自判又有违法官中立超脱的地位,给人以“先入为主”之嫌;委托社会团体组织调查,可能会因承担调查任务的人员主业工作繁忙,经常换人等客观因素而无法保证调查的质量和时效;聘请专职社会调查员效果虽好,但需一定经费和办公场所作保障,使得大多数基层法院力有不逮。因此,我们在积极实施社会调查工作的同时,一直在探索寻找更为合适的调查主体。

(二)调查主体的地位及职责范围

从最高人民法院的《若干规定》来看,调查人员是接受法院委托,从事特定任务的主体。其由于受法院委托从事专项调查而介入诉讼,故有别于证人;而其从事事项与审判相关联,关涉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刑罚处置,故需要其参与庭审,接受质询。据此,我们将其作为一种较为特殊的诉讼参与人对待,赋予其类似于鉴定人的诉讼地位,并在法庭调查结束后设置独立的听审程序,由调查员出庭宣读调查评价报告,并接受控辩审各方的询问。此外从效果出发,还安排调查员参与合议庭组织的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庭审教育。

关于调查主体的职责范围,即接受人民法院委托,通过开展独立的调查,就其获取的未成年被告人家庭背景、个性特点、以往表现等关涉量刑的事实提出书面意见,作为法院量刑时的参考,并协助人民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具体包括:社会调查、制作书面报告、出庭宣读报告并接受质询、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庭审教育、对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进行监督教育挽救等延伸工作。

(三)社会调查的内容、对象和方式

与审理成年人犯罪案件相比,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更注重于对被告人个体情况的调查。即以未成年被告人为中心,对其身心状况及周围人员、环境等作全方位、多角度的调查评估,力求深入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真实的内心世界,全面、具体、客观反映其真实面貌。我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规定》的精神,结合以往工作经验,在《实施办法》中将以下六项内容列为基本调查项目:“家庭背景”项目、“个性特点”项目、“案件情况”项目、“自我认识”项目、“帮教条件”项目、“综合评价意见”项目。

基于社会调查的内容有别于查明犯罪事实是否存在的刑事侦查活动,其调查对象不能仅局限于与案件有直接关系的同伙、受害人及证人,而应将范围扩展到与其生活、学习、工作相关的人员,包括家长、老师、同学、同事、领导、邻居等。因此我们对调查对象尽可能广泛地加以罗列,具体包括未成年被告人及其监护人、就读学校(工作单位)、同学(同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社区组织、社区居民、被告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派出所等。由于调查内容多,涉及人员广,社会调查通常由调查人员直接到未成年被告人生活、学习、工作的场所以及其他关系地,针对不同的调查对象,采取谈话、观察、电话、书信、委托等多种方式进行,必要时各种方法可以交叉配合使用。调查的内容应当形成书面笔录,并加以整理分析,以使内容完整、准确、详实。

(四)社会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是社会调查内容的综合反映形式,是全部调查活动和调查结论的载体。它反映未成年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揭示犯罪的原因和条件,发现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的“感化点”,为人民法院准确适用刑罚提供依据。因此,对调查报告应有较为严格的要求。首先,调查报告应规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调查报告应固定为统一规范的格式,这不仅因为报告在性质上是一种法律文件,应以规范的形式彰显其法律效力,而且规范的报告形式利于调查人准确制作,避免疏漏,同时便于法院正确参考适用。调查报告的规范化包括形式与内容两方面,形式上可采用表格式或分段叙述式,内容上应将调查项目编列为数个较为统一的栏目,并保证其详略得当,遣词准确,分析合理,避免空泛或不恰当的描述。实践中,我们设计了统一格式的《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审前调查表》,并针对六项基本调查内容设计了21个项目116个选项供调查人员选用,避免了制度施行初期因调查人员经验不足或能力的差异而可能造成的报告内容混乱与疏漏。其次,调查报告应客观、真实。调查报告将在法庭宣读出示,其客观真实性受到未成年被告人、监护人、公诉人、辩护人、法官等多方质询,如果其中存在不实之处,不仅影响到法庭对未成年被告人刑罚裁量的公正性、准确性,而且会打击未成年被告人对司法制度和社会的信任,产生许多意想不到的后果。因此,要求调查人员以公允的态度,通过细致周到的工作,确保报告的客观真实。第三,调查报告的制作应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侧重。不同类型的案件,其犯罪诱因必然有所差异,与之相对应的法庭教育的切入点也就不同,所开展的社会调查及报告制作同样应具有针对性。以盗窃案件与案件为例,前者应侧重于未成年人消费、金钱观念的变化、交友情况等进行调查,后者则应侧重于未成年人行心理、家庭、学校性教育方面的调查。

(五)社会调查的工作程序及监督制约机制

1.启动程序。人民法院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后,应向承担社会调查的机构发出委托调查函,并提供书副本,调查机构应及时指定所属调查人员进行调查。根据目前江苏省社区矫正机构的人员配备情况,我们在《实施办法》中对受调查的未成年被告人范围作了限定:“未成年被告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本省各市辖区内,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具有管制、缓刑条件的”。

2.调查程序。调查人员应于收到委托调查函后的一定期限内通过走访未成年被告人的关系人,收集调查资料并制作完成调查报告提交法庭。《实施办法》针对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案件,分别规定了五个和七个工作日的调查时限。为了强化社区矫正机构的内部把关机制,《实施办法》规定调查人员完成报告后,应先提交所属县(市、区)级社区矫正机构,由其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再移交人民法院。此外,我们考虑到目前调查人员进入羁押场所对诉讼中的在押未成年被告人进行调查尚无法律依据,所以规定当调查人员不便到看守所调查时,调查报告中与案件有关的情况由法官及时提供。

3.审查程序。人民法院对调查报告进行质询的,调查人员应在法庭调查结束后出庭宣读调查报告,并接受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质询,最终由人民法院在依据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参考调查报告决定对未成年被告人的量刑。《实施办法》中关于此节的具体流程、环节,前文中已作介绍,不再赘述。

我们注意到,学者们在充分肯定社会调查制度积极意义的同时,也屡屡表达出对确保调查公正性,防范虚假报告的关注。为了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社会调查不公正,我们在《实施办法》中规定了一系列监督制约措施:(1)检察机关全程监督制度,明确检察机关应当对调查工作实施全程法律监督;(2)两人调查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必须指派二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以确保调查过程的公正;(3)两级把关制度,调查报告需经乡镇(街道)及县(市、区)两级社区矫正机构审核后方能提交人民法院;(4)回避制度,调查人员与未成年被告人之间存在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时,应自行回避;当其在庭审中被申请回避时,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决定是否采纳其调查报告;(5)法庭审查和复核制度,调查报告一般需经庭审质证后才能作为量刑的参考;各方对调查报告发生较大争议时,法庭有权作出复核的决定;(6)保密制度,调查人员不得泄露在开展调查、参与诉讼中获取的案情及未成年人隐私等信息。

四、完善社会调查制度的思考

社会调查制度作为我国在未成年人刑事司法领域中的一项有益探索,已为近年来的司法实践证明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它拓宽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视野,探索出一条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的新途径,体现了现代司法的人性化理念。但由于该项制度在我国还处于探索阶段,现行法律体系尚未为其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和准备,诸多问题还需通过立法加以明确。

(一)明确调查主体的法律地位

调查主体的法律地位关系到其在刑事诉讼中的身份、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涉及其履行职务时的职权保障,决定其制作的调查报告的属性,影响其调查职能的充分发挥。因此,应尽快从立法层面明确界定调查主体的法律地位,赋予调查人员等同于鉴定人的诉讼参与人身份,以使调查人员能以正当的名份参加庭审,独立自主地提出调查报告并接受各方质证。结合调查人员参与法庭教育的职能,还应为其在法庭上设立专门席位,以显现其特殊的地位,保障其更好地履行职责。

(二)确立调查报告的法律属性

调查报告在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审判中的积极价值得到了司法实践的充分验证,并获得学术界普遍认同,我们没有理由再让其因性质归属的争论而备受争议。立法上应在明确调查主体法律地位的基础上,尽快将调查报告纳入证据范畴,以彻底化解认识上的分歧,同时保证所有调查报告都能经历庭审质证过程的检验而确保客观公正。

(三)提前启动社会调查程序

我国刑事诉讼法给予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普通程序为一个半月、简易程序为二十日,因此各地规定社会调查的时限普遍不超过十天,而社会调查必须通过走访众多单位和人员,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分析,才能出具高质量的调查报告,如此短的时限难以保证调查质量。因此,有必要将社会调查的启动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这样不仅能为调查的质量提供时间上的保障,而且能为侦查机关是否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强制措施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

(四)扩大社会调查的案件范围

目前因客观条件所限,社会调查尚未普及到所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往往仅限于犯罪事实较轻,具备管制、缓刑条件的案件。这不仅大大限制了社会调查制度优越性的充分发挥,对于那些不具备管制、缓刑条件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告人无疑也是不公正的。因此,在条件成熟后应将社会调查的案件范围扩大到所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使这一制度的有益价值惠及所有未成年被告人,实现司法的公平。

(五)建立严格的制裁措施

根据目前我们掌握的情况,实践中对于调查人员在调查工作中的失职、违规行为尚无相应的制裁措施。应当看到社会调查主要在社区环境进行,调查人员往往是基层社会工作者,与社区群众交往密切,而调查对象又或多或少与被调查人存在某种关系,在没有严格约束的情况下,难以保证调查报告客观公正。应尽快在相关规定中设立严格的制裁措施,对于调查人员在调查中有不认真尽责、徇私枉法或者收受贿赂等情况,作出不实调查报告的,根据情形给予相应的惩罚。此外,对于故意向调查人员提供歪曲事实的人也应进行相应制裁。

第9篇:社会治理的认识范文

关键词:社会认知理论;自我调节的学习;策略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2)12-0003-04

在自我调节的学习中,学生依靠自己的观念控制自己的学习活动,因此传统上把自我调节的学习主要视作学习者心理内部的活动,然而,从社会认知理论的角度看,在自我调节的学习中,学生不仅仅是自我调节、自我反思的,而且自我调节的过程、策略、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等都深受社会环境的影响。不深入研究制约自我调节能力的社会因素,就无法深刻理解自我调节学习的实质与规律。基于此,本文将从社会认知理论的视角来考察自我调节学习的性质、发展阶段与具体策略。

一、自我调节学习的内在规定性

自我调节的学习常常又称为自主学习,通常认为是学生心理的内部活动,是由学习者个人所决定的。然而,社会认知理论对自我调节的学习提出了完全不同的解释。社会认知理论的奠基者班杜拉(Bandura)认为,人的行为是环境、个体特征、行为自身相互影响的结果,这三者之间也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任何一个单一因素都不足以决定人的行为。个人的行为既受个体遗传因素、心理特征(特别是认知活动)的制约,也受到环境(包括物理环境与社会环境)的影响,同时,个体也会根据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来调整后续的行为。这就是社会认知理论的三维交互作用的观点。

社会认知理论对自我调节的学习做出了独具特色的解释,指出自我调节的学习作为一种重要的能力不是先天具有的,而是学习者个体在与社会的交互作用中逐渐形成的。自我调节的学习离不开学生的认识,但认知活动不是在真空中进行的,它必然会受到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制约。那么,究竟什么样的学习可以说是学生自我调节的?齐莫曼(Zimmerman)认为,当学生在动机、行为和元认知等方面都能够积极参与、且有明确的自我意识时,他们就能够自我调节自己的学习了。进一步地说,如果学生能够自己激发学习动机,能够对自己的学习行为主动地作出自我观察、判断与反应,能够依据对学习情况的判断灵活地运用或调整元认知策略,那么,这样的学习就是自我调节的学习[1]。他强调指出学习中的自我调节既包含学习者内部的心理活动,也会受到社会因素的制约。在不同的问题维度上,自我调节受外部社会因素影响的程度不同,自我调节的属性与过程也不一样。

二、自我调节学习的不同水平与影响因素

社会认知理论着重关注社会因素对个体认识活动的影响。依据社会认知理论,自我调节的学习是个体在与社会的互动中由低级到高级逐步发展起来的。这一过程,大致可以划分为如表1所示的四个阶段:

由上表可知,自我调节学习的发展过程始于观察。学生要有效地进行学习,需要观察榜样的学习行为,感知榜样的学习规则与策略,但还没有把这些规则与特征内化,还没有真正掌握榜样所示范的学习方法。在模仿阶段,学生把知觉到的学习策略与技能付诸实施,应用于自己的学习活动。在模仿阶段,学生对学习技能或策略还没有完全内化,使用时还需要外部的支持。无论是观察还是模仿,学生的学习都深受社会因素的制约,例如,在学生练习所感知到的学习策略时,如果榜样能够及时提供讲解、指导以及反馈的话,会大大提高学生模仿行为的精确性。

自我调节能力发展的第三级水平是自我控制。在这一阶段,学生已经能够独立地运用策略或技能去完成学习任务。这得益于学生已经内化了榜样所示范的学习技能或策略,意味着学生开始能利用自己内部的力量来调节学习了。最后,在自我调节能力发展的最高水平即自主水平上,学生已经完全内化、掌握了榜样所示范的学习策略或技能,并且能够依据不断变化的个人状况与学习环境而灵活调整学习的策略或方法,自主地、随意地调节自己的学习活动了。综观自我调节能力的发展过程,前两级水平主要受社会因素的影响,而后两级水平则主要由学生内部的心理活动控制,主要依靠学生自身的力量来调节学习了。

社会认知理论对影响自我调节学习的因素也提出了独特的见解。根据该理论,影响自我调节学习的因素包括内部因素、行为因素、环境因素在内的众多因素。就内部因素而言,主要包括自我效能感、学习策略、设置目标的策略、情感、归因等,其中自我效能感与学习策略是影响自我调节能力的关键因素。行为因素主要包括对学习活动的自我观察、自我判断、自我反应,行为因素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影响自我调节的学习的质量。环境因素包括榜样示范、他人的帮助等社会性因素以及学习发生的物理环境,这些因素为自我调节的学习提供了物质的或社会性的支持。依据班杜拉的观点,这三种因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决定了学生学习中自我调节的发生及其成效。

三、社会认知理论下自我调节的学习策略

学生要对学习进行有效的自我调节,就必须采用科学合理的策略。从社会认知理论的角度看,对于自我调节的策略,也应该关注其社会属性。自我调节的学习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设置目标。设立学习目标是自我调节学习的首要工作,学生要对自己的学习进行自我调节,就必须具有引导、调整学习行为的参照点,否则无法比较自己当前的学习行为与预设状态的差异。为了确定自我调节学习目标的个体属性与社会属性,宾特里奇(Pintrich)从四个维度剖析了自我调节学习的目标特点,如表2所示:

由上表可知,在自我调节的学习中,学生如果设立的是表现性目标,那么,目标就主要受环境因素的影响,即这种目标是社会性的而非内源性的。在这种目标控制下,学生主要在考察他人学习状况的基础上调整自己的学习动机与策略,以达到超越同伴的目标。所以,社会维度是表现性目标的主要特征,在这种情况下,自我调节的过程与策略和掌握性目标的调节过程存在很大的区别。

目标由学生自主设立,还是由他人指定或分配,对自我调节的进程也会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研究表明,当学生自己设立学习目标而不是被动接受他人指定的目标时,他们对实现学习目标的承诺的感受更强烈,而且对自己的能力更自信。因此,从社会认知理论的角度看,教师应鼓励学生自己设立适切的目标,从而增强他们的责任心与自信心,而不能越俎代庖,影响学生对学习活动自我调节的效果。

观察与模仿。社会认知理论认为,观察是一种重要的学习途径。如前所述,自我调节能力的发展就是个体把他人的学习技能内化为自己能力的过程,这一过程要先后经历观察、模仿、自我控制、自我调节四个阶段[3]。个体的自我调节能力起源于对榜样的观察和模仿,经过练习内化为自己的学习策略,从而实现对自己学习过程的调控。个体不仅可以观察他人的学习状况,也可以以自身的学习为观察对象,对自我榜样的认知与反思同样有助于发展自我调节能力。不论是观察、模仿他人的学习,还是自我榜样,都是发展自我调节能力的有效路径。

社会性比较。当评价一个人的能力时,社会性比较可以提供必要的规范与标准。为了说明社会性比较所提供的标准的重要性,申克(Schunk)进行了这样一个实验:在数学课的教学中,被试组在每一节课都会被告知教学目标,并且会被告知其他同学解决了多少数学问题。这是一种社会性比较,让被试意识到教学目标是可以实现的。对照组则每一节课都没有被告知学习目标,教师只是简单地鼓励他们好好学。结果显示,被试组的学习结果远远胜过对照组[4]。通过与他人的比较而获得行为的规范与标准,可以提升学生的自我效能感,促进其问题解决的进程,从而提高他们的数学成绩。社会性比较可以帮助学生设置有针对性的目标,并依据目标与标准不断自我调节学习的过程。

归因。归因是一个人对自己的成功或失败所作出的因果解释。韦纳(Weiner)归纳了学生对学习成败归因的四种类型,如表3所示:

当然,学生在对自己的学业成败进行归因时,这四项因素往往是结合在一起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例如,如果学生把自己的学习成功归结为能力强,把学习失败归结为努力不够,那么,这样的归因就有利于自我调节能力的发展;如果把学习成功归结为运气好,把学习失败归结为自己能力差,就会对自我调节能力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如果学生把学习失败归因于自己的能力不足,这是一种内部的稳定因素,学生会觉得难以改变,就会产生焦虑情绪,自尊心降低;如果学生把学习失败归因于可以弥补或纠正的原因,不论是内部的因素还是外部的因素,都有利于激发学生自我调节的行动。必须注意,从社会认知理论的角度看,外部提供的归因反馈对学生自我调节能力的运用也具有明显的影响。申克的研究证明了这一点。如果被试被告知其学习结果是由他的能力导致的,那么他解答的问题会更多;即使是被告知了其它的归因,能够接受到反馈信息总比没有接到任何反馈要好。如果他人告诉学生其取得的进步是自身努力的结果,那么,学生的学习会更加努力,对后续学习的效能感也会进一步增强[5]。

出声言语。自我出声言语策略也是促进学生自我调节学习的有效方法。在一项研究中,第一组学生在解决问题时一直大声地说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第二组学生在学习的前半段大声描述解决问题的方法与过程,后半段则不再言语,第三组学生则一直不对自己的学习方法与过程进行语言描述。结果表明,第一组学生的学习效果最好。让学生大声说出自己的学习方法与过程,一方面是为了提高他们对学习的自我意识,增强自我效能感,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使教师能够诊察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实施有针对性的帮助。

自我指导。自我指导可以引导学生设置既具有挑战性、又能够实现的目标,还能够督促学生把更多的时间用于学习。研究表明,与没有指导的状况相比,不论是自我指导,还是他人的指导,都能够加强学生的自我效能感,改善他们的学习结果。外部指导并不局限于课堂教学,谁是指导者也不是影响学生自我调节能力的关键因素,指导的方法与过程更重要,有条理的、详细而又有重点的指导能够帮助学生诊察其学习过程,并提高他们对后续学习的效能感。

外部奖励。合适的奖励无疑有益于学生自我调节的学习。为了提高学生的期待,在学习初始阶段,最好不要告知学生奖励什么。不能无原则地给予奖励。奖励可以与学生的学习目标结合在一起。研究表明,当学生实现所设立的目标时对他们给予奖励,能够最大限度地促使他们调控自己的学习进程与策略。

反馈与评价。班杜拉指出,人们的行为主要是经由自我评价来调节的。自我评价一方面为个体的行为提供导向,另一方面,自我评价还是行为的动力源,积极的自我评价比物质奖励更能促进学习。在自我调节的学习中,自我评价究竟能够发挥什么样的作用,还需要结合学习目标来考察。如果学生关注学习的过程,而且能够不断地得到反馈,那么,自我评价就能够较好地促使学生调整学习策略。如果学生仅仅关注学习的结果,而且所设立的目标宽泛、模糊,自我评价就难以发挥调节学习的作用。

要对学习过程进行连续的评价与反馈并不容易。为了促进学生的自我评价,教师可以采取这些措施:在每次学习开始前,督促学生设立具体的行为目标,在学习过程中让他们经常比照;教师也可以提供一些具体的标准,便于学生评判自己的表现;在适当的情况下,教师引导学生先对自己的学习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当学生自己的评价与教师的评价比较一致时,对学生给予表扬和强化。

参考文献:

[1]Zimmerman, B.J. & Kitsantas, A.: Development phases in self-regulation: Shifting from process goals to outcome goals[J]. Journal of Educational Psychology,1997(89).

[2]Elliot,A.J.& Church,M.A hierarchical model of approach and avoidance achievement motivation[J].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1997(72).

[3]Schunk,D.H.& Zimmerman, B.J. Self-regulation learning and performance: Issues and educational applications[M]. Lawrence Erllbaum Associates, Publishes,1994.219.

[4]Schunk, D.H.: Developing children’s self-efficacy and skills:The roles of social comparative information and goal setting[J]. Contemporary Educational Psychology,1983(8).

[5]Schunk, D.H.:Social cognitive theory and self-regulated learning[A]. In B. J. Zimmerman & D.H. Schunk (Eds). Self-regulated learning and academic achievement: Theory, research and practice[C]. Springer-Verlag, New York Inc. 1989.83-110.

Process of and Strategy for Self-Regulated Learning in the Social Cognitive Perspective

ZHAO Meng-cheng & LIU Lin

(Education School Suzhou University, Suzhou 215123,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