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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专业化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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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专业化

第1篇:社区治理专业化范文

一、从罗山市民会馆到华爱社区管理中心

(一)“罗山模式”

罗山市民会馆是国内最早尝试政府委托、社团托管社区服务中心的结果。浦东新区成立以来,一直寻求“在社区建设中引入市场机制,营造一个突破部门分割的体制、从社区需要出发的新的综合性社区发展设施”,1996年罗山市民会馆应运而生。罗山会馆采用了由社会发展局(及罗山街道)出土地和房屋,并承担改建的土建费用,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运用社会捐款投资会馆的主要设施,青年会承担会馆管理的共建方式。会馆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260平方米,包括“999市民求助中心”、罗山敬老院和市民休闲中心等三大主要服务设施。自成立到2000年11月,参加活动或享受服务的市民已达71.4万人次。罗山模式的特点是“政府主导、各方协作、社团管理、市民参与”。会馆在政府所提供的场所、资金以及指导下开展服务,与社会发展局、街道、基金会等多方协作。市民参与会馆活动、享受会馆服务,并通过参志愿者活动、派代表进入管理委员会等方式参与会馆的制度建设。管理上则形成了管委会(由参与会馆共建的各方派代表成立)管大的决策、青年会管项目和财务监督、馆长(青年会委派会内骨干出任)负责日常事务的一套较为完整的运营管理模式。并且于2000年,依托罗山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创建了一个与母体有联系的、独立的新社会组织———罗山会馆。

(二)“华爱模式”

但是,“罗山模式”没有就此止步。2002年12月,青年会以“民办非企业”形式,在浦东注册成立了上海华爱社区服务管理中心,并在罗山市民会馆的基础上,将活动范围扩展到全市多个区县,先后管理了浦东新区潍坊科普中心、黄浦区人民广场街道公益组织服务总社、人民广场老年活动中心、卢湾区打浦桥街道家庭儿童服务指导中心、打浦桥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淮海社区活动中心、上海市青少年科技探索馆及天目西社区公共体育中心等十余个各具特色的社区中心。如果说“罗山模式”是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托管式服务的起点,那么“华爱模式”在以下两个方面向前推进:一是以购买服务为基础的政社合作的进一步深化;二是以社团托管为基础的社区托管服务的规模化和专业化

1.购买服务基础上的政社合作推进

第一,免费托管的“罗山模式”。“罗山模式”起步于社会组织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近乎无偿的托管服务。1996年,罗山市民会馆开张,政府以固定资产(馆舍及装修费用)投入和添置设备的形式占了大头,青年会投入47万元现金作为开办费用。根据双方协议,政府以“零租金”将馆舍提供给青年会使用,会馆运营后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等由青年会承担。1998年,罗山敬老院交由青年会管理,街道也仅对该公房免租,没有给予日常营运补贴,甚至青年会自1998年垫支的50万元开支至今,会馆财政支出的担子全压在了青年会身上。1996年,青年会投入启动资金40万元,1997年投入18万元,1998年投入10万元。1999年,在财政收支基本持平的基础上,青年会又支出10万元发展新项目。一个社区公共设施只是生产社区公共服务的一份资产,要产出公共服务,只有资产不行,而运用资产、获得服务过程中,无论服务效果如何都需要花费。这也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评估小组将罗山市民会馆经营过的公共服务项目进行分类,逐一认定其公共性和经济性,制定出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成本类型与盈亏测算一览表的缘起,以期在服务收费与政府补贴之间达到平衡。第二,有偿付费的“华爱模式”。后来华爱托管的社区服务中心,超越了这种无偿托管模式,向政府有偿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方向转变。2005年12月,黄浦区打浦桥街道办事处将打浦桥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委托给华爱管理。其中,物业管理通过外包方式由专业公司负责;社区文化服务则由华爱负责,包括对一幢社区中心大楼的管理以及相关活动的开展等。打浦桥街道除了前期投入设施建设费以外,全额支付华爱在打浦桥社区文化中心的人员工资、办公日常开销、活动经费等,每年购买服务费用达200多万元。华爱则根据不同的对象,分别提供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市场化服务。中心现在365天不关门,每天开班数和团队活动数均在15个以上,每年服务的市民达60余万人次,服务对象涵盖各年龄段人群。2008年,石门二路街道将位于康定东路85号(原为张爱玲故居)的3050平方米的大楼改造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并委托华爱管理,第一年就支付管理费约16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物业管理、活动开展,以及水、电、煤、房租等费用。从罗山会馆的无偿托管,到打浦桥和石门二路社区文化中心动辄上百万元的年度购买费用,说明政府对社会组织的劳动付出、托管服务过程发生的正常费用的认可及相应的支付,标志着在购买服务基础上政社合作关系的进一步深化。这背后则是政府购买服务生态的改变、社会组织地位的提升,以及社区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社会化的推进(如上海黄浦区包括打浦桥在内的10家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已基本实现社会化和专业化的管理运作)。

2.社会组织社区托管服务:规模化和专业化

目前,华爱托管经营15个社区服务中心,2005—2015年,华爱共服务1475万人次,年均达134万人次。截至2016年12月,该年度服务人次已达230多万,服务项目达30多项,同时华爱旗下有全职职工160余人,会员2117人,志愿者4000名。由此可见,华爱走上了专业化服务的道路。第一,服务领域的专业化。华爱托管的社区中心中,有2家是针对所有居民的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4家针对所有居民的社区文化服务中心,4家针对老人的养老院/日托,以及4家针对儿童、青年的科技、教育培训需求的服务中心,从而形成了教育、体育、科普、养老、文化等专业服务领域。第二,华爱的专业化服务体现在“六个一”特色上,即拥有一条明确的服务理念、一套完整的项目管理评估系统、一个专业的培训机制、一直成熟的工作团队、一群有效的志愿队伍、一个广阔的交流平台。尤其是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社区服务模式,该模式以居民需求为导向,运用专业化的运作方法,制定流畅的制度保障,打破地域概念,鼓励居民参与,志愿服务蔚然成风,并有完整的调查评估程序。“政府主导、各方协作、社团管理、市民参与”的“罗山模式”已经更新为“政府采购,委托管理,市民参与,运作精细,职能规范,科学评估”的华爱新模式。第三,服务平台化和中介化的细化定位。在托管众多社区公共设施的基础上,华爱将自己的服务目标进一步定位为:其一是培训和建立社区服务管理专业队伍与志愿人员队伍;其二是组织非营利机构学习交流,共同提高运作能力;其三是为社区提供社区设施管理的咨询服务;其四是评估社区管理设施的使用情况。这一定位显示,华爱正在从单纯的设施托管性组织朝着平台性和中介性组织方向发展,以期为同类组织的发展,专业人才的培养,以及社区设施托管活动的开展服务。

二、关于“华爱模式”的思考

第2篇:社区治理专业化范文

关键词:社区教育;基本特征;社区性;教育性;人本性;适度正规性

作者简介:陈乃林(1941-),男,江苏通州人,中国成人教育协会专家组成员,研究方向为社区教育、终身教育;赵瑶珍(1981-),浙江兰溪人,杭州市余杭区社区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课程与教学论。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5)15-0060-07

所谓特征,是指事物内在属性和外部表征的统一性状。关于社区教育的特征问题,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不同的论述。本世纪初,就有论者概括了“三性说”、“四性说”、“五性说”和“七性说”等①。随着社区教育实践的发展,人们认识逐步深化,关于社区教育“全员”、“全面”、“全程”特征的概括,逐步成为人们的共识。在此基础上,有的论者,把社区教育归结为全民终身教育在社区范围内的缩影。

当然,在实际工作中,社区教育工作者仍然存在一些困惑,说到社区教育具有“三全”特征,社区教育似乎是一个无所不包的容器、无所不能的工具,因其缺乏确定内涵和明晰边界,难以把握其本质属性,凸显其独特价值。这就需要我们直面问题与困惑,深入反思与凝炼,不能仅仅停留在或满足于对特征的一般性阐释。经过十多年的实验实践,现在社区教育已经在全国范围逐步推广普及,比过去较多地具备了深入研究社区教育本质的现实可能性。本文尝试就社区教育的基本特征,作进一步的反思与探索,就教于诸君。

一、社区性是社区教育的本源性特征

社区与社会,一字之差,既有联系也有区别。社会是指人类交往关系、生产关系的总和,是宏观的、抽象的概念;而社区则是指某一个地域范围,是具体的、特指的概念。“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目前城市社区的范围,一般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1]当然社区也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社区,就如上述“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这是区划的概念;广义的社区则涵盖城乡的居村、街道乡镇,这是社会学研究的范畴。

对于社区性的特征,在许多学者著文中,都已形成共识。例如,“社区教育是一种区域性的、有组织的教育社会一体化的教育活动。”这里的“区域性”当指“社区性”[2]。又如“社区教育是提高社区全体成员素质和生活质量以及实现社区发展的一种社区性的教育活动过程。”[3]这里的“社区”、“社区发展”所体现的“社区性”,也是显而易见的。

但是社区性究竟是一种什么层面、层次上的特征呢?有的论者把社区性界定为“社区教育外延上的范围规定性”,这是对的,但仅仅是外延上的特征吗?本文试从以下几方面,解读社区教育的社区性特征:

一是“社区”是社区教育的“外延”。我们赞同许多论者的观点:社区性首先是社区教育范围即外延的规定性,就是说,社区教育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一种教育活动,它有别于社会教育。这里还要注意的是,社区教育是社区范围内的教育,但不能反过来说,凡是社区范围内的教育都是社区教育。譬如说,社区范围内的学校教育、企事业的单位教育、机关及社会团体的教育等等,原则上都不是社区教育。只有当这些单位的成员回到社区,社区为其提供教育服务,或者社区范围内的单位和社区发生双向互动、参与,共同开展的教育活动,或社区提供了教育服务,才能称之为社区教育,如青少年校外教育等。

所以,还在世纪初,教育部有关领导曾经指出:社区教育的重点对象是成人,特别是离开学校、离开单位的成人,此话寓意深刻。也就是说,社区教育重点是为社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残障人员、外来务工人员、老年人、家庭妇女、(放学以后回到社区的)青少年提供各种教育服务。社区教育和社区内的学校教育、单位教育、机关教育虽有联系,但不是一回事,不能混为一谈。这和过去我们都很熟悉的以在职从业人员为主要对象的成人教育也有区别。所以,准确理解和科学把握社区教育的边界和重点对象,对搞好社区教育,推进社区教育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二是“社区”是社区教育的“本源”。对于社区教育的社区性,不仅仅要看到在教育前面加了一个限制词而已,或者只是一种范围或外延的限定,更要看到社区是社区教育的本源,没有社区,就没有社区教育。所以,“社区”既是指它的外部特征,更是这一类或这一块教育的“根”和“源”。

社区教育是应社区所需而生。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是任何一个事物产生、发展的潜在根源。社区教育的产生,同样是为了解决社区建设、社区发展的问题应运而生的。社区教育的兴起,不仅给社区居民传授并拓展知识、训练并学会技能的机会,而且还丰富了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特别是社区教育通过种种方法,化解社区矛盾,维护社区稳定,推进社区公平,构建社区和谐,幸福惠及百姓,发挥了很重要的社会人文功能。教育有诸多类型,唯独社区教育,是专门应社区所需、应居民所需而产生而发展的一种教育类型,这就是社区性之于社区教育的独特之处。

三是“社区与居民”是社区教育的“主体”,是社区教育的“依靠力量”。社区教育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但是,社区教育究竟依靠谁?社区教育的主体又是谁?实践证明,必须依靠社区,依靠社区居民,依靠社区的骨干力量,调动社区各个方面的积极因素,激发社区各个方面的社会活力。社区机构与居民是社区教育的主体,搞好社区教育,必须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依靠社区居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社区教育的可持续发展。社区是社会的细胞,是一个个具体的社会实体,不同的社区,有不同的问题,解决社区的问题,只能依靠本社区居民的力量,这也是社区教育的社区性独特之处。

三、人本性是社区教育的基因性特征

人本性兼有社区性和教育性两者的基因因子。中国近代著名的实业家、教育家张謇提出“父实业,母教育”的主张,意指实业教育由实业和教育有机结合的关系。同样社区教育也内在地包含着社区和教育的有机联系,社区教育也必然具有这两者的基因因子。从社区的角度,人本性的基因性特征非常明显,社区本来就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共同体,是人们生活起居、生生不息的地方,草根性、生活性则是社区教育题中应有之义。

关于教育,我国教育学界通常都从实证科学的角度界定教育的概念,按笔者理解,教育固然具有科学的特征,但教育的本旨更多地则表现为一种出于人类本性的爱。加拿大现象学大师马克思・范梅南在其著作《教学机智――教育智慧的意蕴》一书中指出:教育学不能从抽象的理论论文或分析系统中去寻找,而应该在生活的世界中去寻找,在母亲第一次凝视和拥抱新生儿时,在老师向学生眨眼睛对学生的工作表示赞赏时,教育学存在于情感的亲身体验中[7]。就是说,爱是教育关系发展的先决条件,教育是一种爱,爱也是一种教育。

康德认为“人唯有凭借教育才能成为人,人决非人所创造的教育以外的产物”[8]。人本主义教育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个性化发展。社区教育着眼点、归宿点都是为了居民,为了满足居民更加多样、更加适合、更高品质、更加个性的教育学习需求,教育对象没有年龄、性别、种族和身份的区别,特别注重为社会低层的特殊群体,如残疾人、外来务工者、服刑人员、孤寡老人提供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这就弥补了正规化、制度化教育层层筛选、优胜劣汰所带来的弊端,落实教育公平公正,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所以,社区教育是最能体现人本性质和人文关怀的一类教育,社区教育是一种“有教无类”(我国古代著名教育家孔子语)、“把一切知识教给一切人”(近代捷克民主主义教育家夸美纽斯语)的普惠教育。

上个世纪90年代,为了满足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学习需求,在全民教育基础上,又衍生出了全纳教育。全纳教育发端于特殊教育,却又超越特殊教育,它所指的对象除了残障学习者之外,还包括其它一些困难群体或弱势群体。全纳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理念,它承认人的差异性,包容差异,走向全纳。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社区教育倡导个性化学习,针对不同的人群创设不同的学习平台、开发不同课程,采用不同的学习方式,使学习者既掌握知识技能,又提升个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实现生命价值。社区教育教育对象的全纳性、教育内容的包容性和教育机会的公平性、教育价值的普惠性,与人本主义教育思想是一脉相承的。

人本性来自社区,又必然回归社区,创新提升社区品质。社区居民通过社区教育,学到了知识技能,提高了主体意识,他们在政府指导下,积极参与社区自治,参与社区管理服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信息沟通服务,实现居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在这里,居民真正成了社区主人,当家作主,主动参与,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构建和谐,创造自己的新生活。

社区发展的真正内涵是社会资本的积累和提升。社会资本以人际关系和社会网络资源为表征,传统的胡同、院落、街巷、社区等生活单位,是社会资本的制造基地,也是社会信任和社会交往的基础,是一个社会不可或缺的“粘合剂”。时下不少社区以公共治理理念创新管理制度,以基层民众日常生活为内容,共创共建和谐社区,提高组织凝聚力,增强组织和谐度,促成成员之间的信任与合作,将“陌生人社会”变成“熟人社会”,不断增进社区成员之间相互信任、合作、共识、集体认同和归属感[9]。

由此可以看出,人本性并不完全是一个形而上的问题,也是一个很接地气、非常务实的社会实践问题。社区教育人本性特征,通过个体与群体、理论与实践互相影响、互相促进,盘活社会资源,形成社会资本,不断推动社区的发展与进步,并且不断升华到更高的境界。如果说人本性深藏于内,那么,精神家园就是这种人本性显露于外的社会实践结晶。现在不少地方,居民心手相牵,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下,共建自己的精神家园,涌现了一批诸如村组家园、睦邻点、新市民之家等社会组织,一方面以学习为中心,以学习为动力,以学习为纽带,另一方面又和精神文明与社会文明建设、生态文明与美丽家乡建设结合起来,活动的内容和动机、活动的目的和宗旨,超出了教育与学习的范围,深刻地蕴含了社区教育的精神内涵和文化价值,以文化人,立德育人,促进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提升社区精神和家园意识,推动着社区由社会生活共同体,经由教育学习共同体,向构建和谐共同体、建设精神家园的新境界发展提升。

实践证明,随着社区教育的深入发展,经过教育学习实践的积累和积淀,推动着知识的教育态不断地向个体生命态转化与内化,并由个体生命态向群体生命态扩展与升华,推动着精神文化层面和社会实践层面相互融合,千万个理想、梦想和心智聚焦到一点:社区居民齐心协力共同创建自己的精神家园,成为越来越多的地方发展社区教育必然的价值选择和实然的目标追求。社区教育发展目标是多重的,但归根结底,构建和谐,教育惠民,建设精神家园,则是最核心的目标。

四、适度正规性是社区教育的制度性特征

从教育制体系的类型(形式)上,社区教育属于非正规教育范畴。所谓非正规教育,美国著名教育学家菲利普・库姆斯(Philip H. Coombs)于1973年所作的定义是:“在已建立的正规系统之外的任何有组织的教育活动――无论是独立进行的或是作为一些更大的活动的一个重要特征――目的在于服务于明确的对象和学习目标”。[10]这里要纠正以往的两种误读和误导:一是为了强调社区教育的地位作用,一味到正规教育那里找定位、争地位,殊不知这是两种不同范畴、不同类型的教育形式和教育形态,不可简单类比和攀比;二是一提到非正规教育,似乎没有规范可言,可以随心所欲,这就必须强调非正规教育,决非是教学无目的、办学无计划、质量无标准的教育,它只是和传统的普通学校教育具有相对区别。

我们认为,从制度类型上,社区教育定位于非正规教育,但非正规不等于不正规,探寻非正规教育中的正规性,也就是探索并揭示非正规教育的规律与特点,正是当今社区教育工作者必须着力研究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当下探讨这个深层理论和实践问题,既有研究的必要性,也有现实可能性,关系到我国社区教育的内涵发展、品质发展和按规律发展、可持续发展。我们初步研究的结论是:适度正规性是社区教育的制度性特征。

(一)推进治理创新,着力探索社区教育体制机制建设新架构

经过多年改革创新和实践探索,我国社区教育已经基本形成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基本框架: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主管,部门协同,社会支持,社区实施,居民参与;实行规划目标导向机制、建立条件保障机制、激励制约机制、目标责任考核机制、评估督导机制。与此同时,许多地方建立了以县市区社区学院为龙头、街镇社区学校为骨干、居村社区学习点(室)为基础,实体性教育学习与信息网络学习相结合,教育机构学习与民间社团学习相结合的社区教育支持服务体系。这些体制机制和服务体系成果,凝结了各级党政领导和教育部门、广大社区干群的实践创新创造的智慧,是探索社区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建设规律性的总结,为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持续发展和制度创新完善奠定了坚实基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教育部提出要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完善科学规范的教育治理体系,形成高水平的教育治理能力。结合社区教育实际,应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构建社区教育治理体系,即以积极推进政府职能改革为关键,以培育社会组织激发社会活力为重点,以积极搭建社区教育平台和支持服务体系为支撑,以积极探索市场运行机制为突破,以加强法制建设推进治理体系法制化为核心,以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机制为新的维度,[11]逐步形成治理体系的结构框架。目前,要以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为重点,形成政府主导、社区自治、社团主角、居民主体、协同治理的新格局;政府转变职能,强化服务,通过购买服务、项目招标或承包、委托授权等方式,引进市场机制,提高服务效能,改善公共服务,满足公众需求。

(二)深化内涵建设,构建以素质标准为引领的课程建设新体系

课程是社区教育的核心领域,课程具有传承、传播、发展、创新人类文化的独特功能,是教育的基本载体,也是社区教育区别于社区文化、社区体育、社区卫生、社区服务之处。社区教育作为一种带有地域色彩的教育,其课程也呈现区域特点。华东师范大学黄健教授认为,“由于社区教育是一种有着不同于普通学校教育、职业教育等功能的一种新型教育,因此,社区教育课程的内涵,应该体现社区教育的这种独特性。基于社区教育本质上是一种面向普通民众,满足他们在学校、在职场难以获得的、与日常生活结合更加紧密的学习需求,因此,应该以‘经验观’来诠释社区教育课程的内涵。”[12]全国各地基于当地社区教育发展需求,开发了内涵丰富、特色明显、乡土味浓的课程,满足了当地居民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

历经十多年的实践探索,社区教育课程建设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进入本世纪以来,2006年,全国社区教育专业委员会在新疆克拉玛依市召开了第一次社区教育课程建设研讨会,旨在解决社区教育作为一类非正规教育,同样具有正规教育共同的质的规定性;教育活动尽管是社区教育的常项与强项,但是社区教育决不是简单的唱唱跳跳的事情,社区教育需要从表层的活动型向深层的内涵型转化提升,课程则是社区教育的核心领域与基本载体。此后进入第二阶段,全国先后开展了四次社区教育特色课程的评审选优,旨在解决社区教育需要什么样课程的问题。社区教育所需要的课程,是以需求为导向、以学习者为中心、具有社区教育自身特色的课程,是居民喜闻乐见、通俗易懂、适用实用的课程,决不是简单地照搬正规学校教育的课程,不是学历教育的学科体系性课程,也不是一味追求高精尖的课程。到2013年,在总结上海、北京朝阳区、大连金州新区等地课程建设经验基础上,全国社区教育实验课程建设步入了第三阶段,开始建立分人群的素质教育标准,开始实行课程分类,开始建设课程体系,制定课程实施指导纲要。以上社区教育课程建设的历史轨迹充分说明,加强非正规教育的正规性建设,既是社区教育发展的内在要求,又是社区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建立健全课程建设与实施体系,则是一个核心环节和关键表征。

(三)以专业化建设为抓手,强化队伍建设新安排

师资队伍是教育可持续发展的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撑,决定着教育的质量和教育绩效。发展和提升教育事业,必须加强社区教育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教师队伍专业化是一个世界性、长期性的重要问题。1955年,世界教师专业组织会议第一次讨论了教师专业化的问题。196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劳工组织提出的《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首次以官方文件确认了教师专业化。到20世纪80年代,教师专业化成为世界发展的潮流,也是21世纪国际教育的核心问题。我国于1993年颁布的《教师法》中的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从1995年起,我国实施教师资格证书制,这在教师专业化道路上迈开了第一步。

如果说加强正规教育的教师专业化建设早已见诸实践,那么,在社区教育这一类非正规教育中,要不要加强教师专业化建设?答案是肯定的。这不仅是按照非正规教育规律特点,推进非正规教育科学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而且也是加强非正规教育正规性建设,对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出的必然要求。当然,可能在某些方面与正规教育有所区别,以体现其特色。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于2013年3月印发关于《社区教育工作者岗位基本要求》的通知中明确指出,社区教育工作者是指社区教育的管理人员和专职教学人员,并且分别就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作了明确规定。这是加强社区教育队伍专业化建设的重要标志。此后,全国社区教育专业委员会会同北京市朝阳区,对社区教育工作者开展了相对比较正规的继续教育培训试点,自此揭开了全国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建设的序幕。其实全国各地也陆续开展了一些类似培训,表明了社区教育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全国社区教育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提供了先导性经验。

目前,社区教育队伍建设中存在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比例失衡、管理缺失、评职不畅等问题。为了建构数量足够、素质良好、结构合理、胜任岗位职责的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必须加强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一是要加深对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意义的认识。社区教育工作不仅是一份职业,也是一份专业,社区教育工作者既是一个工作者,也是一个学习者、研究者、专业工作者。正如华东师范大学的叶澜教授在其著作《教师角色与教师发展新探》一书中的导言中说:“我们坚信,没有教师的生命质量的提升,就很难有高的教育质量;没有教师精神的解放,就很难有学生精神的解放;没有教师的主动发展,就很难有学生的主动发展;没有教师的教育创造,就很难有学生的创造精神”[13]。二是建立社区教育工作者管理制度。按照教育部职成司关于《社区教育工作者岗位基本要求》,对照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专职工作者建设,明确目标,逐步到位。建立和规范社区教育专职教师的职称评审制度,要像上海市一样,为社区教育工作者的职务晋升创设条件。同时,加强兼职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逐步做到多元化、多样化、优质化,满足社区教育发展和居民学习需求。三是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培训。制定规划计划,创设平台条件,坚持开展社区教育队伍培训交流活动,帮助其提高文化科学和综合素质,掌握社区教育基本理论和业务技能,掌握社区教育最新发展动态和先进经验,提高教育服务能力,提高居民满意度。四是制定工作激励机制和评价制度。科学的激励和评价制度,有利于推动教师队伍良性流动、结构趋于合理。社区教育效果好不好,关键看居民学习反馈,可以通过随机访谈、调查问卷、社会反响等渠道,评价考量教育成效和社会满意度。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对社区教育的基本特征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反思与探索,意在对认识社区教育“是什么”这个基本理论问题,提供一种视角和认识,和广大的社区教育工作者一起切磋。而认识事物“是什么”的问题,又有两种方法:一是静态描述,二是动态观察。本文在静态描述和理性思考的基础上,更多地采用了过程追踪和总结反思的方法,力求与时俱进地总结、慨括社区教育实践创新成果,以利比较完整、深刻地把握当下社区教育的基本特征,为社区教育可持续发展、并升华到更高境界提供理论支撑,就教于诸君同仁。

注释:

①转引自吴遵民.关于对我国社区教育本质特征的若干研究和思考――试从国际比较的视野出发[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3(9)(“三性说”指的是自发性、自主性和自下而上性;“四性说”指的是全员性、终身性、综合性、地区特色性之说;“五性说”指的是地缘性、整合性、开放性、互补性及广延性;“七性说”指的是全员性、地域性、广参性、即需性、多样性、组织性和共管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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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社区治理专业化范文

论文关键词:社区治理;民间组织:社区服务

我国的社区服务是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兴起的,是在党和政府的主导和扶持下,依托政府相关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民间组织、群众自治组织等多元主体,动员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直接为各类社区成员(包括社区居民和社区内单位等)提供福利性、公益和便民利民的生活服务,以不断满足社区成员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过程。我国社区服务发展十分迅速,覆盖的领域越来越广,涵盖的内容越来越多,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需求日益多样化和专业化,目前的社区服务已难以满足社区居民不同层次的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需要,问题和矛盾也逐步显现。

一、我国社区服务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越位与缺位现象并存

1.政府包揽了过多本应由民间组织承担的职能,对社区服务的行政干预依然严重

在我国,政府的力量是极其强大的,而社会组织的力量还很弱小,这就形成了一个典型的“强政府弱社会”的二元动力格局。政府通过街道这一派出机构,用行政命令和行政指标自上而下推进社区服务,甚至包揽了许多本应由民间组织承担的工作。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社区服务模式的影响,一些地方政府在开展社区服务时,没有深入细致地了解居民的实际需求和社区的现实情况,在服务项目的设置上追求“小而全”,力图在社区实现服务的全能化。这种做法造成了很多无效供给,使社区背上了沉重的负担,不利于社区服务的健康发展。同时,政府过多的资源投人,虽然可以快速推进社区服务的发展,但不利于社区资源的开发,不利于社区参与源动力的形成,容易造成社区对政府的高度依赖,一旦政府资源投入不足,社区服务也就失去了内在的发展动力。此外,政府在社区服务中行政化、政治化的动员方式,不利于培养居民的自发参与意识,不利于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志愿精神的形成。

2.政府越位使社区服务机构的运营缺乏效率

实际上,我国很多社区服务中心是被当作基层政府的一个部门来对待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中心的负责人几乎都曾经是基层政府的官员,由上级任命到社区服务中心任职,并仍保留事业单位编制身份,有的甚至是公务员编制身份,享受着相应的行政级别的待遇。其他主要员工的使用也基本上是由上级主管部门定夺的。这样一来,机构的行为显然主要是对政府负责而不是对社区居民负责,因而缺乏根据居民实际需求合理设置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设施利用率、提高服务机构运营效率的动力。

3.政府在社区服务政策的制定、民间组织的培育扶持、社区资源的整合等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首先,社区服务政策分类指导还缺乏应有的力度。由于缺乏分类指导政策,有些地方一谈社区服务,就笼统地认为是政府的事,把应由市场和社会提供的社区服务也包揽过来;也有些地方~谈社区服务就认为是社会和市场的事,与政府无关,把应由政府承担的职能也推了出去;其次,政府对民间组织等社区服务的供给主体培育扶持不到位。第三,政府在社区服务中的统筹协调力度不够。

这样,政府在社区服务中就出现了越位与缺位并存的现象:一方面,政府通过其派出机构——街道提供社区服务,承担了一些本应由民间组织承担的职能,结果“吃力不讨好”,服务成本高,有时还不能满足居民的多样化需求。居民将社区服务中的矛盾和问题归咎于政府,政府成为了矛盾聚集的焦点。另一方面,政府将本该承担的职能,推给市场,导致社区服务出现营利化倾向,其福利性与公益性的本质属性受到了削弱。

(二)非营利性社区服务供给滞后

1993年民政部协同十三个部委联合颁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意见》,提出把社区服务和发展我国第三产业结合起来,以进一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自此,社区服务的产业化、实体化发展方向逐步确立,同时,社区服务供给模式也随之发生转型,社区服务走出了政府包办式供给模式,市场化、社会化进程明显加快,表现出了一些新的特征,社区服务的形式走向了多样化,为居民提供了专业化、个性化的社区服务,但同时也带来了社区服务过度市场化的问题,在实践中社区服务开始出现营利化倾向,一些社区服务机构过多地追求服务利润而忽视了社区服务的福利性与公益性。造成非营利性社区服务供给滞后。

(三)社区服务的专业化程度不够,服务项目缺乏多样性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虽然建立了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以兼职人员为主体、以志愿者为基础的社区服务工作者队伍,但总体上,这支队伍仍处于追求数量扩张的外延型发展阶段。目前直接从事社区服务工作的人员主要由家庭妇女、离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组成,他们大都没有接受过比较系统的社区服务工作的专业训练,不能很好的根据居民的实际需求设置服务项目以及采用专业化的服务方式。而社区服务的项目涉及老年人服务、心理咨询、法律服务、家政服务、青少年教育以及其他便民利民服务等诸多领域,其中很多服务项目对服务人员的专业知识要求较高,因此在实际生活中,开展得比较普及、能形成一定规模和影响的只是一些专业性不强的社区服务,如老人生活服务、家政服务和一些便民利民服务。许多社区服务中心把服务项目写在纸上,挂在墙上,但却没有能力为社区居民提供其中的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服务,只能停留在纸上谈兵。

二、社区服务中我国民间组织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泛政治化”思维方式的制约

现在,我们的一些政府官员仍习惯于用“泛政治化”的思维方式看待民间组织,过于强调政治乃至完全从政治角度考虑我国民问组织的培育和发展问题。由于民间组织具有“两面性”,因而“发挥其积极作用,限制其消极作用”成为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政策取向的基本准则,但在实践和操作层面上的管理难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结果常常发生“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恶性循环。政府在政策选择上也经常处于“抓”和“放”的两难境地,造成对民间组织的政策缺乏连贯性,时紧时松。这些都极大地制约了我国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及其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发挥。

(二)双重管理体制的制约

目前我国对民间组织采取的是“双重管理”体制,即民间组织从筹备到成立、开展活动、变更、注销等都要由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审查和批准。这一规定除了申请手续繁复,审批条件苛刻外,还使得相当数量的民间组织由于找不到合适的“业务主管单位”而无法获得“准生证”。有的不得不改头换面,以工商登记的形式寻求合法注册,以营利性企业的名义开展非营利性的慈善事业和公益活动。而工商注册必须按企业的标准纳税,这就加重了运作成本,严重打击了民间组织的积极性,许多民间组织不得不关门歇业;还有的民间组织由于找不到合适的“业务主管单位”,不能合法登记注册,只能成为“黑人黑户”,从而成为管理的盲区。

(三)政府部门权力与既得利益的制约

“中国目前民间组织给人印象最深的一个特征,就是它们的‘半官方性”’。”“半官方性”也可以表述为“亦官亦民”、“官民二重性”或“准政府组织”。目前,我国一些“民间组织”其实是政府组建的,实际上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这些组织在运作网络、资金来源、公众信任度等方面,都依赖于政府,实质上是作为政府的附属机构在发挥作用,严重偏离了民间组织的本质属性。经常可以看到的现象是:一些民间组织把政府部门作为“资源提供者”,并主要为政府部门或某些工作人员“打工”,俨然成为了“二政府”;一些政府部门把民间组织看成是附属物而不是平等的法律主体,指挥民间组织办事,安排富余人员和退休人员去民间组织工作,决定民间组织内部事务。在这样一种依赖——控制的关系中,一方面,民间组织丧失了民间性、独立性、自治性,失去自身活力和在社会管理中的独特作用,逐渐演变为“准政府组织”;另一方面,政府职能转变进程也因此而滞缓,政府形象也因一些“准政府组织”的不当行为而受到损害。

(四)资金、人才、能力及社会捐赠的制约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民间组织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目前我国民间组织发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经费紧张、人才缺乏、能力不足、社会支持欠缺。此外,由于民间组织还存在着内部管理不规范、自律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内部议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员录用和考核奖罚制度、自我评估和监督机制等尚不完善,导致无章可循、有章不循等问题时有发生。显然,如何有效加强对民间组织的培育并推进其健康发展,已经成为现阶段时展提出的重要课题之一。

三、对策及建议

(一)转变观念,从提升社区服务的高度认识发展民间组织的重要性

1.要改变用“泛政治化”的观念看待民间组织的思维方式。目前我国的民间组织绝大多数不是政治组织,其主要在经济、文化和社会领域发挥作用,它们在促进经济发展、解决就业问题、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质量、推动政府行政体制改革、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和能量。即使是属于“政治类”的民间组织,多数也在党和政府的有效领导和管理下进行活动,其作用主要也是积极和正面的。民间组织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制度安排和政府管理的不到位,而不是民间组织自身发展的必然倾向。

2.要正确认识权力部门与民间组织的关系。要真正将民间组织视为“第三部门”,割断民间组织与政府权力部门的“天然纽带”。要树立尊重公众意志、重视公共权利的观念,重视民间组织的社会代表性,在平等的基础上建立政府权力部门与民间组织的沟通、理解和协商关系。

(二)明确政府与民间组织在社区服务中的各自定位

1.明确各自的职能分工。政府的责任主要是规范市场和支持、培育民间组织等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并对这些组织的运行过程实施有效的监控和评估,最大限度地保护公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与公正。而民间组织由于具有民间性、公益性、志愿性等特点,因此在社区治理中的职能主要是及时了解并向政府如实反映社区居民的需求、充分动员和开发社区内资源为社区居民谋利益、提供专业化的社区服务、通过民问途径协调公众利益、推动社区民主自治、丰富社区文化等。

2.协同治理,良性互动。在社区治理的实际工作中经常会出现政府与民间组织职能分工交叉的领域,很难划清彼此的权力边界,尤其是在目前民间组织能力薄弱、运行不规范的情况下更是如此。这就需要政府与民间组织协调合作,共同承担起社区治理的责任。比如有些社区公共事务虽然在民间组织的职能范畴,但如果由政府出面可能更容易解决,那么当民间组织寻求政府的帮助时,政府应该大力支持;反之,政府的一些行政事务如果能得到民间组织的支持和配合,通过民间非正式途径将会十分有利于工作的落实,社区居民也可能更容易接受。

(三)完善政策法规,为民间组织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1.健全法律法规。当政府和民间组织之间建立了特定的关系时,就需要一套法律制度为民间组织及其与政府的互动建立一个框架。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很多政策法规,对保障民间组织健康发展和确保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有法可依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民间组织的快速发展,一些法律条款已经滞后于形势的变化。因此,必须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现有的民间组织法规。同时,针对我国民间组织涉外活动、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网上社团、社区群众文化团队等也要尽快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

2.加大政策倾斜。政府要通过优先注册、资金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倾斜措施,突出培育发展公益性、救、维权性、协调性的民间组织,重点支持为社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服务的民间组织,并以此带动民间组织的整体发展。

3.完善运作机制。政府要通过制度措施为民间组织开辟参与社区事务的渠道,建立民间组织参与基层民主建设的机制,形成民间组织发展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促进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格局。同时,政府要建立民间捐赠和筹款的自我循环机制,这是民间组织可持续发展和自力更生的关键所在。正确引导政府拨款和社会捐赠,集中社会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4.建立公益产权制度。要明确公益产权的概念,建立公益产权运作监督机制、破产转移机制和民间组织退出机制。

(四)改革双重管理体制,重新定位民间组织管理部门

1.重新定位登记管理机关。加强登记管理机关在执法、监督、投诉受理等方面的职能,并依靠社会力量逐步建立起广泛的社会监督体系,在条件成熟之后可尝试建立类似英国慈善委员会那样的立法监督机关。社会监督的主体包括社会公众——尤其是相关权益者、民间组织本身和媒体,他们最终需要归口到民间组织管理部门统一实现执法要求。“社会投诉制度+政府受理部门+政府部门向社会公开其掌握的信息”也许是一个综合模式,这不仅促使政府从全面的干预中退出,而且有效的监督也能减少人们对民间组织的过分担心,减少它们成立时的障碍。

2.改革业务主管单位。业务主管单位的存在已越来越不适应民间组织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但如果断然取消又会忽视我国处于转型期的国情。因此,可以允许具备一定条件或一定领域的民间组织试点向单一监督管理体制过渡。比如:对于那些业务范围难以在现有政府职能部门或社区范围内涵盖并且难以找到合适的业务主管单位的民间组织,可试行单一登记主管制,即取消业务主管单位;对于那些在社区活动的草根民间组织可试行单一社区管理制,仅由管理部门备案即可。

(五)推动民间组织的能力建设,扶助民间组织发育与发展

1.坚持“民办”。民间组织的发展壮大应该是政府扶助下的、以民间组织为主体的自我成长过程。它不是造就一个政府管理职能的者或“准政府组织”,政府不能“包办”甚至“垄断”民间组织的工作,而是要使民间组织保持自身的自治性与相对独立性,坚持民间化方向,做到负责人由群众选举产生,活动由自己决定,事务由自己管理。

第4篇:社区治理专业化范文

关键词:美丽中国;生态文明;农村社区治理

党的十报告中明确提出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强调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重点突出生态文明理念,美丽中国观念逐渐深入每一位中国人心中。而农村社区治理是建设美丽中国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全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才是真正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美丽中国建设的深刻内涵。

一、美丽中国与农村社区治理的关系

美丽中国是党的十报告首次提出的一个概念,这一概念的提出也是向全世界正式表明了中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立场。党的报告明确提出,中国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一定会做好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同时也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国社会发展最重要的一项任务。在中国面临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自然环境严重污染的情况下,美丽中国概念的提出意味着中国在未来发展过程中需要建设出一个“天蓝、地绿、水净”的良好生态发展环境。美丽中国指的是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人与社会的协调,需要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以及社会建设等各个方面中充分融入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在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不断加速的过程中,农村社区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此必须从理念和发展模式上来推动乡村治理的改变,在此过程中产生了协同治理、简约治理、为民服务的合作治理等多种治理理念和治理模式,这些理念为新时代下我国农村社区治理提供了新的启发。而农村社区治理并不是仅仅将关注的重点放在生态保护方面,农村社区治理不能牺牲农村经济发展机遇,而是要从根本上推动农村经济、文化、基础设施等建设的全面发展,以此来确保实现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真正有效兼顾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发展。

二、基于美丽中国视域下农村治理面临的问题

(一)生态环境严重破坏。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进一步推动了农村人口规模的扩大,农村经济、乡镇工业也随之兴起,导致资源出现过度利用。而农村地区生态环境本身比较脆弱,资源相对比较紧缺,在这种形势下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而极低的资源利用率也加剧了环境污染。例如土地过度利用使得农业用地急剧缩减,土质变差,农村用地出现了严重退化。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使得工业化逐渐转移向农村地区,农村用地被大量占用,耕地面积急剧减少,各种森林资源的乱砍滥伐使得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另外,我国农村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工业化程度在不断提高,环境污染程度也日益严峻;而农业经济本身发展也会因为农药、化肥、地膜等的大量使用造成自然环境污染。广大农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感都处在低点,这也是美丽乡村建设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二)村民参与程度低。基于美丽中国视域下的农村社区治理需要农民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其中,能够发挥出自身的力量为农村社区建设提出更加有意义的建议,同时还要对农村社区建设提供监督,这样才能推动农村社区34农村•农业•农民2021.4BShehuizhili社会治理治理实现可持续发展。但是从当前农村社区治理的现状来看,村民在参与深度和广度方面都相对较低,这直接会影响农村社区治理成效。究其主要原因,一是制度层面的缺失,农村社区治理过程中对于村民参与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利益表达制度等方面的建设比较落后,直接影响了农村的参与;二是作为农村治理主体的农民,本身文化素质偏低,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限制其参与到农村治理中。(三)专业治理人才缺乏。基于美丽中国视域下的农村社会治理需要各专业领域专业人才发挥出带头作用,但农村社区相对比较复杂。近年来,我国大力鼓励毕业大学生参与到农村建设中,可新毕业大学生由于缺乏社会经验,且很多大学生将农村工作作为日后发展跳板,并不能真正扎根农村来作出贡献。这就导致了农村社区治理缺乏人才的支撑。

三、基于美丽中国视域下的农村社区治理路径

(一)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对于农村社区治理来说全面推动经济发展、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提升农民收入是其核心问题所在。首先,在农业经济发展方面应该因地制宜,全面推动符合市场需求发展的经济作物。充分发挥出资源优势以及农业技术优势,强化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科技投入,让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科学技术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其次,农村各地全面推出特色农业经济产业,以当地特色农产品为主,推出农产品深加工、旅游农业、绿色餐饮等产业发展模式。最后,要彻底扭转农村传统模式下粗放式的生产方式,逐步向着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产业链方向发展。(二)健全法律法规。农村社区治理必须不断健全法律法规。首先,需要结合农村治理中凸显出的关键问题针对农村社区治理中所需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进行逐步完善。其次,要保障法律法规建设的有效性以及法律法规的执行。最后,政府职能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农村建设治理监管,将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严格落实,对村民的环保行为进行积极引导,最大限度避免工业生产对农业用地以及农村水资源造成污染,彻底扭转传统农村发展过程中所造成的脏乱差现象,同时也要对工业化城镇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进行严格控制。另外,相关法律法规在保障农村发展的同时也要具有一定的预见性。(三)强化农民主体意识。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仍然是农民,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需要充分调动起农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真正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农村生活和农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政府部门应该将农村建设过程中的主导角色逐步转变为引导,通过不断强化农村日常管理工作来为村民创造更多的参与机会,并通过强化宣传来积极培育农民的参与主体意识;同时还要通过充分确保农民的参与权、监督权以及表达权来进一步拓展村民的民主参与渠道。(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是农村社区建设面临的一个重点和难点,在当前的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仍然存在难留住人才的问题。因此,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逐步强化农村地区的人才队伍建设。一是逐步强化高效培养,可以在各大高校设置相关专业,有针对性地为农村地区输送高素质专业化人才。二是针对农村地区加强实践性人才培养。在农村地区除设置村干部和基层管理人员选拔制度外,还应该进一步增设相关管理服务岗位,全面提升农村地区的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政府部门也应该逐步加大财政方面补贴,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为农村地区人才发展建立起更加公平的发展机制,这样才能为农村吸引更多人才。

四、结语

综上所述,基于美丽中国视域下的农村社区治理要从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健全法律法规、强化农民主体意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几个方面进行逐步强化,以此来促进农村社区治理实现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陈亚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程中农村社区治理现代化路径研究[J].文化产业,2021(03):95-98.

[2]顾宇琦,韩芳.民族地区农村社区治理现状调查分析——以新疆克拉玛依小拐村为例[J].农业与技术,2021,41(02):145-150.

[3]傅李玲.社会工作介入农村养老服务研究——以浙江省丽水市为例[J].农村经济与科技,2021,32(01):198-199.

[4]丁红玲,张境芳.农村社区教育融入社区治理:价值逻辑与策略构建[J].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20,22(04):10-17.

第5篇:社区治理专业化范文

大家下午好!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在金秋收获的季节里,很高兴大家能一同见证社区公益创新园的揭牌仪式,并参加我们的游园会活动。我谨代表组织者欢迎大家的到来。

近年来,我们深入贯彻学习市委创新社会治理“1+6”文件精神,在探索“家门口”服务建设的过程中,不断拓展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空间,培育了一批接地气、有人气的社会组织,也引入了一批专业化、有影响的社会组织,共同参与浦兴的基层治理和社区服务。

今年七月,我们秉承“公益扎根社区、公益助力社区”的使命,立足“党建引领、公益先行”,开展各项服务活动。如今,我们这里已经成为社区居民享有社区服务的重要阵地,社会组织传播公益理念的重要试验田,社区融合与社区发展的重要延伸点。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接下去,我们欢迎更多的社会组织、公益伙伴能够来到这里,共同参与社区的建设。我们也真心期待,各类社会组织与居民自治团队,立足社区、脚踏实地,创造价值、合作多赢。

第6篇:社区治理专业化范文

[关键词]社区工作;队伍构建;乌鲁木齐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06.156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06-0-01

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及社会保障日渐完善的过程中,人们日常的生活需求不断提升,社区工作逐渐被人们广泛关注。社区工作者可以帮助社区残障人士、关爱空巢老人、引导教育青少年,在社会运行及发展过程中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与此同时,在现阶段社区工作者工作的过程中,应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构建互利互惠的工作关系,建立社区信息传达的上下纽带,并有效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矛盾,提高社区工作的有效性,为社会工作及社区服务的优化提供充分保证。

1 乌鲁木齐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现状调查

1.1 社区工作者队伍整体素质偏低

通过对乌鲁木齐社区人员工作状况的分析可以发现,社区工作者的素质相对较低,而在社区工作建立的过程中,要想促使社区工作有效开展,就要引进专业性的人才队伍。但是,在现阶段我国社区工作队伍构建的过程中,由于社区工作的起步相对较晚,专业性人才队伍素质有待提升,而且,人们对社区工作的地位认知也存在一定偏差,制约了社区工作的开展。

1.2 男女比例失衡

在现阶段社区工作构建及发展的过程中,由于人们对社区工作的认知存在一定差异,男女比例失衡现象较为严重。因此,在现阶段社区工作内容构建的过程中,应该站在协调全局的角度,实现男女资源的均衡发展,为社区工作的构建提供有效保证。

1.3 社区工作的职业化程度有待提高

在现阶段职业化社区工作开展及构建的过程中,社区职业化的制度标准并没有得到全面普及,一些社区中的工作人员是在短时间内上岗培训的,因此,其工作专业性受到了严重限制。社区工作者应该认识到这些因素,构建资源化的工作需求,考察、分析社区的运行状况,结合专业知识,构建科学化的社区管理工作。

2 社区工作者队伍构建的优化策略

2.1 明确社区工作者的身份

在现代社区工作内容构建的过程中,应该及时转变传统的工作思维,地方政府部门应该在法律角度规范社区工作的相关内容,明确社区工作人员的职业身份,并通过对国家职业标准的规划及分析,使社区工作的构建逐渐走向专业化及职业化的发展道路。政府部门应尽早制定与社区工作有关的法律规定,通过对员工职业生涯标准的分析,控制社区工作人员的准入标准,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整体地位,有效解决社区队伍中专业人员短缺的现象。

2.2 规范社区工作的职业标准

在现阶段的社区工作中,应规范其职业标准,通过规范管理使社区工作者得到职业化、专业化的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明确社区工作内容,在人才管理的过程中应该做到以下几点。第一,社区应构建合同用人制度,通过市场化管理及用人机制的构建,使社区从业者能进能出。第二,优化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待遇,通过构建市场化用人制度,使社区工作者积极参与岗位资格培训,提高资源储备,为社区工作的优化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第三,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应聘请专业管理者调整工作队伍,社区可采用淘汰制度,实现社区工作构建的职业化及标准化。

2.3 加大社区工作的经费投入

在现阶段社区工作构建的过程中,要想有效提升社区人员的专业素养,激发员工的社会责任意识,使其树立积极的工作态度,当地政府应加大社区工作中的经费投入,强化员工的绩效考核,实现优胜劣汰的人才培养机制。在加大经费投入的基础上,定期为员工提供教育培训的机会,实现政策、资金的支持及补贴,有效提高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化及专业化发展,使社区工作者信任社区工作。通过专家讲座、案例分析以及经验传授,邀请知名学者分析社区运行的现状,从而使社区工作的构建彰显出针对性和时效性。

3 结 语

在现阶段社区队伍工作内容构建的过程中,乌鲁木齐地区的地方政府应该认识到社区工作构建的核心含义,通过对社区实际状况的分析,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地位。与此同时,政府部门、社区社工者应共同认识到社区工作中的重要意义,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对社区工作的尊重与信任,为社区工作的优化及创新提供有效依据。

主要参考文献

[1]南红伟.我国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研究[D].曲阜:曲阜师范大学,2010.

第7篇:社区治理专业化范文

为了深入推进平安海门建设,努力提高平安建设现代化水平,近日,江苏省海门市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平安海门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平安建设目标和任务。

“六大体系”打造平安海门

《意见》指出,在平安海门建设中,要力争在构建“大平安”格局上、在提升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上、在完善综合治理工作体系上、在创新体制机制上、在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上、在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上、在夯实基层基础上、在提升平安建设绩效上这八个方面走在全省前列,实现蝉联“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全省平安县(市)”和争创“南通市平安建设示范县(市)”的最终目标。

针对这一目标,意见提出了六大重点任务,分别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健全平安建设法治保障体系、建立和健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体系、构筑以人文本为导向的人口管理服务体系、构筑牢固的基层基础体系。 专业化社工参与群防群治

在平安海门的建设中,社会的力量不容小觑,海门市将不断壮大、规范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提升他们的素质。

《意见》提出,到2016年底,海门市全市登记的社会组织将达到900个,拥有万人的社会组织超过9个。并不断推进社会专业人才建设、鼓励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等社会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优化社区工作队伍人才结构。届时,每个城市社区社工达3人以上,每个农村社区至少有1名社工,城市社区综治社工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达90%以上,农村社区达80010以上。

海门市还将进一步壮大平安志愿者的队伍,到2016年底,全市注册平安志愿者占实有人口比例城区不低于5%、农村不低于3%,群防群治力量总人数超过4万人。同时,将不断加强社工与志愿者联动机制建设,制定完善专业社工和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人员选拔、教育培训、持证上岗、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度,不断提升队伍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创新矛盾多元化调解机制

实现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调解,需要调解队伍加强排查、在源头防范,更需要机制的不断创新。

《意见》提出,要按照每月一次、区镇(乡)每半月一次、村(居)每周一次的要求,全面推进网格化排查工作,严格实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零报告”和定期分析研判、分级预警等制度,构筑全方位、动态化社会矛盾排查体系。要不断创新发展大调解工作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尤其是提升医患、交通事故、劳资、消费、环保等工作站运行的质效。

在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中,调解人员应急处置的能力至关重要。《意见》要求调解人员牢固树立“每一起纠纷处置不当都有可能引发过激反应”的理念,对重大群体性事件,党政领导要亲临一线,积极与群众对话沟通,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对少数人员打着维权旗号、以不合法方式维权引发的个别突发事件,既要协调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对其行为准确定性,依法打击各类歪风邪气。

立体化防控体系掌控全局

海门市还将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并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

第8篇:社区治理专业化范文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7.14.030

在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变革和政府职能转移的大背景下,社会组织以一个“积极的姿态”广泛的进入到社区来,期望秉承着自身专业优势为居民提供多样化、专业化的公共服务,同时承接居委会职能转移的行政性工作。居委会作为社区的实际管理主体,掌握着社会组织需要的信息、组织动员、场地、人力等资源。因此两者应该能够形成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已有大量研究发现居委会会出于种种原因对社会组织采取抵制、排斥、不合作态度。居委会和社会组织的互动关系究竟如何?什么是影响居委会与社会组织合作的主要因素?本文试图通过对已有文献中对两者关系的研究回答这些问题。

1 居委会和社会组织的互动关系

已有研究关于居委会和社会组织的互动关系进行了大量探讨,基本上围绕两者关系密切程度将其概括为不同类型。朱健刚、陈安娜(2013)按照嵌入程度将社会组织嵌入街区治理的方式分为三种类型:隔离型,在这种关系中,社会组织空降到社区,基本不与居委会发生关系,在工作上与居委会区隔开来,缺少相互配合;冲突型,在这种关系中,社会组织在项目运作中与当地政府或者权势集团的主张或利益相冲突,引发街区治理主体怀疑、排异、消极对待甚至驱逐;互惠型,在这种关系中,社会组织找到了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合作点,与原有街区治理主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合作。王义(2013)根据社会组织与居委会的合作范围、程度,将两者的合作关系划分为三个层次:松散型合作,这种关系中双方合作的范围和层次有限,关系维持依赖人际关系等非制度化方式,合作的项目化方式具有不可持续性;紧密型合作,这种关系下居委会与社会组织形成良性互动关系,社会组织能够提供周期较长且具有可持续性的专业化服务;全面型合作,在这一阶段社会组织成为社区营造的主力军参与到社区决策、治理个方面。

也有些研究通过个案描述从静态上探讨两者关系所处状态。赵秀梅(2008)通过对一个专门为打工者服务的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事例进行考察,发现居委会与社会组织之间形成了一种基于资源交换的互惠关系,但这其实是一种基于双方掌握资源的重要程度和稀缺程度不同的权力不对等关系。朱健刚、陈安娜(2013)揭示了专业社工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机制嵌入原有的行政社会工作之后,由于复杂的街区权力关系限制,在社区治理中逐渐被边缘化,影响式微。

还有大量研究将居委会和社会组织的关系看作是一个由不合作到合作的动态过程。尹阿雳(2014)通过考察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花果山模式”历史发展和演变进程,发现社会组织与居委会之间的关系呈现出从无自主性无合作一一依附性合作一一强自主性合作的演变过程。第一阶段在行政全能主义的社区管理体制下,居委会主导社区公共服务领域的一切事务,社会组织未能介入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第二阶段,准政府组织的居委会不再是社区服务的唯一提供主体,开始寻求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同时社会组织则为了实现自身发展,?取“依附”策略。第三阶段,居委会与社会组织之间是一种双方高度信任下的深度合作。宗丽(2013)还原和解释了一个社区服务中心与居委会及社区工作站所构成的社区行政力量之间合作关系的建构过程。社区服务中心在进驻社区初期,居委会在对社区权力和资源牢牢把握的情况下,对社区服务中心采取抵制、排斥、不合作态度,社区服务中心为了得到居委会的配合与支持,?取了“自我矮化”的行动策略,但这种方式是社会组织把自己放在一个下属、伙计帮忙干活的地位和角色上实现的“脆弱合作”。

2 影响居委会与社会组织互动关系的原因

已有研究中关于居委会与社会组织缺乏合作或存在冲突的原因,存在多种解释。王义(2013)从制度层面出发,认为由于国家政策层面缺乏常态化合作机制导向,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不完善,居委会和社会组织在如何构建双方互动关系方面还没有经验、动力不足,因此双方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是正常的。汪华(2015)认为社会组织秉承上级政府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抱负进驻社区开展各项活动,在某种意义上可能对社区实际管理者在社区事务的传统支配权、话语权以及对资源掌控的能力等方面形成了挑战,是一个潜在的竞争者,这就导致了基层社区行政主体对社会组织的不合作甚至排斥,其背后隐含的是社区行政性力量在面对支配性格局遭受潜在挑战时作出的本能反应。王景晓(2010)认为由于社会组织管理经验较少,社工社会经验和工作经验不足,专业人才短缺、经费不足,扎根社区有心无力,同时居委会出于“怕麻烦”、“怕出事担责任”、“怕利益受损”顾虑也不愿与社会组织合作。韩蕴智(2014)认为社会组织在社区开展服务过程中,双方会因自身定位、服务理念、服务手段、活动方式的不同而产生冲突。

还有许多研究对于居委会与社会组织合作较好的原因进行了探讨。一些研究发现在中国这样注重人情的社会中,人际关系在基层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关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在公共购买服务领域中正式制度不起作用或正式制度还存在着缺位的情况下,关系甚至会成为与正式制度同样重要的解决问题的工具(吕纳,2013)。凭借社会组织负责人与居委会书记较好的个人?P系,居委会书记对其专业能力、水平和实力的信赖,居委会为社会组织提供了服务场所及配套设施,同时积极配合支持其筹备、开展活动,甚至主动为其向上级部门申请活动经费和硬件投资;而社会组织也通过主动定期汇报工作、活动成果共享、经常为居民开展专业服务等方式与居委会建立了良好合作。王玮(2015)通过对12家草根组织深度访谈和对30家草根组织的问卷调查发现,草根组织负责人与政府官员私人关系的密切程度与双方的合作关系成正比,私人关系越密切,越有利于与政府合作。他认为由于草根组织大多成立时间较短,发展还不成熟,政府官员在不了解草根组织的具体情况时,只能通过组织负责人来评判或选择与哪个社会组织合作。也有一些研究认为创新的服务与良好的服务品质是社会组织在环境间的生存优势,专业服务能力是该社会组织受地方政府委托多数方案的主因。胡文南(2014)认为正是凭借高校社工老师的专业优势、一线社工的专业表现、提供服务的专业显示度等专业性,社工机构才能最终进入到星火工业园区,并与园区建立了良好合作,获得了长久发展。

第9篇:社区治理专业化范文

改革创新、转型提质是企业永恒的主题。2010年,尧都农商银行在山西省率先启动股份制改革,成为全省首家成功改制的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三年来,围绕创建全国一流现代农村商业银行的奋斗目标,该行坚持不懈推进“体制转轨、机制转换、战略转向、模式转变、组织转体”,构建了公司治理运行架构和治理机制,在转型发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进入2014年,面对金融市场深化改革的严峻挑战,该行紧紧围绕省联社提出的“转型提质年”主题,以“十大变革”加速转型提质,为新形势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转型发展、提质增效进一步探索可行路径。

一是变“集权约束”为“科学授权”,推动管理机制转型提质。按照“优化资源配置,释放权责能量”的管理原则,下放信贷权和费用权。对支行权限内的贷款进行差异化授权:专营支行按产品性质、业务范围予以授权;普通支行根据支行规模、资产质量、审批人风控水平等核心要素予以授权。对支行基础权限外的贷款,区别存量与新增,存量从简,新增从严,实行客户经理与风险经理“平行作业制”。根据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工具,遵循“比例控制,多收多支,结余费用自主调配使用”的原则,科学核定费用比例。

二是变“存贷主导”为“效益主导”,推动考核机制转型提质。按照“利润导向、鼓励创效”的考核原则,经营管理目标考核实行“双向考核”:对支行以模拟利润为关键考核指标,关注到期贷款收回率、日均存款净增、新增客户等11项经营性指标,以及风险调整后的收益指标、综合管理指标予以考核。对支行员工运用平衡计分卡考核工具,通过效益类、规模类、营运风险控制类、素质提升类指标予以考核。

三是变“一品多户”为“一户多品”,推动金融服务转型提质。按照“产品打包,金融套餐”的研发原则,加强产品的研发设计、优化组合,实现“四开发三定制”:开发负债类、资产类、中间业务类、外汇类业务,前移客户营销端口。针对500万元以下小微客户、优质企业客户、优质客户定制“打包套餐”服务,实行产品批发、资源共享。

四是变“规模盈利”为“管理创效”,推动资本运作转型提质。按照“技术支撑、精准算账”的创效原则,推广应用“三项技术”,即建立FTP利率定价体系,对资本市场定价按天测算,挂牌公示,推广市场询价技术;优化资产负债管理,加强流动性压力测试,推广期限错配技术;将投行业务和财富管理业务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金融市场业务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推广资管金融技术。

五是变“信息保障”为“科技领航”,推动服务模式转型提质。按照“科技引领,渠道制胜”的创新原则,将互联网渠道建设作为2014年的首要创新工作,建设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移动银行、远程银行。通过 “微客服”“微营销”“微支付”,提高客户关注度和产品黏合度,实现手机支付、转账、查询、汇款、缴费、理财、贵金属交易、电子购物等功能。

六是变“小贷业务”为“微贷金融”,推动微贷品牌转型提质。按照“标准产品、批量营销”的孵化原则,提升微贷技术的复制力,突破营销瓶颈,搭建批量融资平台和供应链融资平台,实现从“一对一”的零售式营销向“一对多”的批量化营销转变;突破技术瓶颈,试水网络贷款申请平台,实现贷款全流程的在线服务;突破管理瓶颈,对全行客户经理进行“流程化、标准化、专业化”的孵化提升。

七是变“咨询宣传”为“体验推广”,推动社区金融转型提质。按照“提质扩容、便民亲民”的布设原则,依托“延芳社区金融服务站”的品牌优势,大力提升社区金融服务,做到“精确选址、精准管理、精细服务”,推动“自助服务”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使升级后的延芳社区金融服务站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八是变“同质竞争”为“特色专营”,推动市场营销转型提质。按照“塑建优势,错位竞争”的营销原则,在拓展客户市场上实现“营销管理专业化、支行办贷专业化、营销团队专业化”。引进理论素质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团队,对本行的信贷业务、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科技创新进行“落地式”的产品设计、系统建设、管理咨询、市场分析、政策研究等工作。在全行选择3~5家支行试点创办专营支行,集中办理汽贸、房产、商场、城建等专业化贷款。

九是变“求大求全”为“做精做细”,推动工作质效转型提质。按照“普惠民生,提质增效”的工作原则,实行“两优先”:优先支持“三农”项目,加大“安居、创业、消费”支持力度;优先助推地方经济,支持煤、焦、化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现代农业优先发展、商贸物流提速发展及新型城镇化建设。做到“三严格”:严格把控信贷准入关,切实从源头防范信贷风险;严格存量和新增贷款管理,限制类客户按每年20%的比例逐步压缩,支持类客户按每年40%的比例增加;严格不良贷款清理处置,将不良贷款听证问责工作纳入管理考核指标体系按月考核。推行“四精细”:客户服务精细化、网点管理精细化、风险管理精细化、后勤保障精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