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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合同管理企业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十年是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全面向世界开放的十年。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带动法制环境同时发生重大而又深刻的变革,同时法制改革又进一步保证了市场经济的有序持续发展。特别是《物权法》《合同法》的颁布、修订为自然人,法人之间及其他组织的公平交易提供了合法依据。为此,合同作为各项交易活动开展的事前事中事后契约越发受到各个企业、公司决策层的重视。我将从以下两个方面浅谈一下合同在现代企业中的运用及管理。
一、现代大型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矛盾
(一)合同签订前期必要的签订依据与审批方法问题
合同签订后容易发生合同主体不当,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合同文字不严谨等问题,因此,如何建立前期审核程序与审批机制,使各部门在相应的权限及分工下审阅、处理合同也是当前大型企业所面对首要问题。
(二)合同审核签订的组织机构与审核效率的矛盾
大型企业部门多、人员多,权限职能体系较为庞杂,为了保证做好合同签署前资信、权属、立项依据等问题,必须先确定各个合同审核签订的组织机构权限与职能,但因参与人员多,仍存在如何加快合同速度,提高办事效率的矛盾。
(三)原有OA系统无法满足现阶段的企业发展要求
原有OA系统因权限及流程设置方面功能单一,无法适应合同审批的权限及流程变化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特别是无法根据合同类型或费用类型将要审批合同送至拥有该权限的工作人员岗位上去,因此,急需重新设立信息系统以管理相关工作人员权限和职能。
(四)合同履约结算阶段的控制问题往往不受重视
合同签订后的履约工作往往不受重视,这表现为:1.因合同履行外部情况发生变化,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及时变更或合同变更后因怕麻烦仅仅达成口头协议而未及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2.合同履行无牵头部门,导致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因各种原因无法及时实现,且未保留相应证据。
二、解决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我认为在面对合同管理的问题上需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控制:
(一)成立合同管理组织机构
各大型企业公司一般以部门为单位负责相应管理实务,当这种机构设置往往会因过于强调本部门利益而弱化部门间的协作关系,从而造成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必须使每项工作项目化运作,从建立纵向的合同组织结构入手,明确每项工作从立项、招投标、证件审核、合同文本的确立、授权书的下达、合同签订、合同履约到最终的合同关闭等环节的岗位人员配备,明确部门权责,有条不紊,实现合同管理流程化:
1.建立主办部门主办人负责制
要求主办部门主办人对合同项目的前期谈判及对合同他方资质、诚信调查的可靠性负责,对及时、完整的将本部门经审批且已签订完毕的合同,报备等工作负责,并有义务对合同履行中出现的任何问题上报公司,避免我方违约。
2.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
设立专人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事务。赋予其职责为:负责审核合同中的法律条款及整个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审核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机构人员的落实情况;负责监督合同全过程管理的运作情况;负责监督合同签约人负责制、重大合同履行报告制度的实施情况;负责检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资质审查情况。凡合同主体不合格,不具备履行能力及信誉较差的,合同内容和条款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否决;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登记履约台帐管理、审批手续、专用章保管及使用、合同备案以及保密工作等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情况;负责并将日常问题记录形成检查表,应用检查表法考核全公司范围合同管理工作。
(二)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通过建立以上主办部门主办人与合同管理部门相结合的二级合同办理监督机制可以实现合同的全过程管理,从而极大的降低合同履行风险,但仍需要建立一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来高效实现以上权限及职责。合同管理系统应至少实现以下几点:
1.界面简洁,操作方便。由于各级管理人员流动性较大,容易造成今天培训完毕,明天该工作人员调离原岗位的情况。必须保证合同上报的界面思路清晰,与其他上报单据存在共同性,以尽快让操作人员上手,不至于耽误工作。
2.较大的附件上传空间。合同不仅仅是合同文本的审核,其对方的相关经营证照及履约能力调查是制定合同文本的最佳参考依据,因此需要合同主办部门上传对方资信证件原件的扫描件,方可实现合同签署前期的尽职调查工作。
3.拥有合同管理台帐查询功能。合同管理系统必须实现合同管理台帐的查询功能,并保证系统台帐与手工台帐账账相符。
4.零活可编辑的流程制定。由于现阶段的合同类型无法实现完全符合标准文本的要求,容易造成事无人管的局面。因此,零活的权限流程设置是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但要注意权限调整工作与合同管理工作的操作不应由同一人担任。
【关键词】合同 企业 财务监管 管理
一、绪论
当前经济社会全面高度发展的形势下,企业经济往来大多通过经济合同来实现,经济合同的种类和数量也越来越多,企业必须加强对经济合同的管理。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利益,高水平高质量的合同管理势在必行。但在企业合同管理实际过程中,财务监管力度不够,财务人员主动参与意识不强,财务报表与真实经济业务脱节,合同管理效率低下,风险防范不足。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企业必须高度重视财务监管在合同管理中的重要性,加强财务部门在监管合同签订到执行等各环节的职能作用,从而把合同风险降低或进行有效规避,以便能有效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加强对经济合同中财务监管职能,是财务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能之一,有利于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有利于维护企业经济利益,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经济利益。
本文主要关注财务监管在合同管理中的重要性,通过对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分析,提出完善合同管理方面的一些建议。
二、从财务监管角度强化企业的合同管理
企业的经济业务和往来事项大部分都是通过不同的合同来实现的,可见合同在公司开展的对外经营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公司必须将“合同管理”作为公司最基本的管理制度之一,并围绕合同的一系列具体环节,展开对合同的风险预防和实时控制活动[1]。
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合同管理一般可划分为四个阶段:合同准备阶段,包括合同策划、调查、初步确定准合同对象、谈判、拟订合同文本、审核等程序;合同签署阶段,包括正式签署、将合同分送相关部门等程序;合同履行阶段,包括合同履行、变更或转让、终止、纠纷处理等程序;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包括合同归档保管、执行情况评价等程序[2]。
加强财务部门对合同的监管非常重要,不容忽视。一方面,财务部门进行业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表需要以企业签订的经济合同为依据,属于企业会计原始资料之一,加强合同的有效管理,充分发挥财务部门的监管作用,是财务管理工作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可以实现财务部门对合同涉及的经济事项的前、中、后不同阶段的管理。此外,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有效手段减少企业合同风险,提高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效率,明确合同的管理责任,有效控制合同发生的费用,降低各项成本,最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可见,合同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加强对合同的管理也是财务部门要履行的重要职能之一,有利于企业严格遵守内部控制规范,完成预期的经济效益目标。
三、防范企业合同管理中财务监管的缺位现象
在企业管理事务中,大部分企业都会专门设立相应的管理部门进行合同管理,但财务管理部门与合同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无法做到信息资源共享,使得财务部门的合同监管作用受到抑制和约束,合同管理的效率不高。财务部门出具的财务报表与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脱节,导致财务部门提供的各项数据难以为企业管理者和各级投资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
在整个合同管理过程中,财务部门的管理人员主动合同管理的积极性不高。在一系列的合同管理过程中,从合同前期谈判、到合同中期签订、合同过程履行,以及合同后期结算和合同保管等环节,财务人员往往没有主动对合同进行监管的意识,只是在合同履行后收到业务部门随时传来的结算单据,依据财务人员对合同结算单据的基本理解进行财务核算,简单发挥报销、结算、统计的作用,而不进行合同相关业务的学习和及时沟通。这种经济信息的传递过程是不准确的,也不及时,加上财务人员对有些经济业务性质不了解、对合同的具体执行情况不清楚,导致财务核算滞后、财务数据也不够真实,财务报表反应的情况与企业真实的经济业务缺乏关联性[3]。这种情况下,财务部分出具的数据不能给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提供有用的支持,也不能为投资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
为了改变上文描述的现状,财务部门的管理人员要积极寻求各种方式方法,积极参与到企业的合同管理中来,确保财务管理部门在企业经济正常运行过程中的知情权,发挥财务部门的监管职能。财务管理人员要凭借自身对合同风险敏感的专业判断力,准确而又及时的发现和评估潜在的合同风险,还要熟练运用各项会计制度和准则,利用相应的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把企业合同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因此企业的合同管理需要财务管理人员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管,将财务监管从企业合同协商、合同起草的初始环节就开始渗透进去,在合同的起草环节做好财务控制,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还要求财务人员全面更新经营管理观念,努力改变财务工作环境,同时提升财务人员的自身综合素质。
四、加强企业合同管理中财务监管的关键职能
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合同管理,并且合同管理也是财务管理的一部分内容,财务管理的主要目标包括下面三项,一是优化合同管理的流程、二是降低合同管理的风险、三是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财务部门如何才能够在企业经济合同的管理中发挥监管的重要作用值得深入剖析探讨,本文就从合同管理的四个阶段进行分析探讨。
(一)合同订立前重点做好风险防范
风险预测和风险辨析工作要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其要由财务部门配合相关部门来完成。财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分析即将进行的合同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保持积极沟通[4]。在风险分析过程中财务管理人员要认真严谨,仔细调查合同签订关联方的资信情况、财务情况、业务水平和履约能力,把可能涉及到的风险进行逐一的分析研判,确定可能发生风险的类型,制定有效的风险防范对策。合同本身就是合同风险一个重要的来源,财务部门需要注重相应细节,对合同中涉及财务的条款给予适当的意见。财务人员要重点关注合同标的是否符合企业业务范围;合同中提及的经济事项和相关数据是否符合企业的预算和利益;合同的格式和合同类型是否规范;合同内容和条款是否合理齐备。如合同价款的确定和支付结算方式、金额大小写、产品和服务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履约期限和地点、违约责任的归属、争议的解决等。
(二)合同签署阶段重点监管合同签署权限及备案程序
强化财务管理部门对合同签定阶段的监管,包括两部分,一是合同正式签署环节的管控,二是分送合同到相关部门环节的管控。财务人员应重点关注签署的合同是否属于经过审核管理程序同意签订的合同;是否超越合同签署权限,严格执行企业的授权审批制度,做到重大事项审批签字有效,严禁未经授权擅自签订;签署加盖的合同印章是否与财务备案表中的印章一致。如存在授权委托的情况,财务部门还应该审查是否存在委托备案书,合同受托签字人是否与委托备案书中受托人一致,是否超出委托事项范围以及委托期限等细节。
完整合同需要专门编号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管理部门应当第一时间将一份完整合同的原件或副本送财务管理部门备案。财务部门应履行同签收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对合同的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合同发生任何变更或达成解除协议的时候应该重新走审批流程并及时报送财务部门签收登记备案。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时结算并设定索赔工作流程
企业财务部门对合同签订部门送存备案的合同应关注履行过程的各种情况,依据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审核执行结算业务,按照合同内容的要求,严格清理债权债务,做好合同款项的催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及时评估。凡是没有按照合同条款履约的,或者验收未能通过的业务,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拨款。
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密切关注对合同生效后涉及的税收政策、收入情况、费用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合同执行情况,执行严格的合同管理及审核流程。二是,在资金管理方面要遵循集中管理、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和优化投向的原则。资金管理需要由财务部负责和具体实施。对照合同履约的实际情况,把握好资金的使用和费用的结算等方面。对于合同款项的支付,要做到各项合同支出都必须履行计划申报程序,并严格以批准的付款计划为依据。
在企业合同有任何形式的变更或任何金额的索赔过程中,财务管理人员应发挥监督检查的重要职能。重点的监督包括:第一,合同变更必须符合相应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第二,变更应通过协商达成书面协议,作为原始合同的补充,做好原始记录、原始资料的保管;最后,严格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和条款对相关费用进行审查,及时进行财务核算。需要强调的是,财务管理人员要提高合同变更后的索赔意识,明确合同变更和合同索赔职责,把合同监管工作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财务监管还要制定合同变更以及索赔的操作流程和需要注意的事项,尤其是合同中重要条款的变更,要按照内控要求,履行企业内部的领导会签和各级审批程序,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
(四)建立合同管理在履行后的保密及评价制度
送存财务部门备案的经济合同要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对合同进行编号、统计、分类和归档登记,以实现重要文档的管理,同时还要注意财务人员职业道德,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此外,财务部门要制定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价制度,按照兼顾全面和突出重点的原则,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并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做好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的财务管控。
五、健全涵盖财务监管的企业合同管理体系
经济合同的管理需要有内控和政策的支持,才能减少风险,达到合同管理的目的。同时一个健全的合同管理体系也离不开专业人才队伍的参与。
(一)完善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架构
企业管理本身就是一个相互关联的系统工程,各部门应保证充分沟通,密切配合,单纯强调某一方面往往使管理失衡,进而影响全盘。企业应建立起由企业高层管理者主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统管、业务部门分管、合同管理人员专管、财务部门监管的企业经济合同管理风险评估和预防体系,并建立囊括企业合同审查制度、企业合同文档管理制度、合同变更事项管理制度等在内的全面的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从结构和制度层面进行规范,每个环节相互协调,如果企业签订合同的部门、执行合同的部门、审批合同的人员,对合同的管理的流程没有调整好,那么财务的监管就会孤立无援,也就失去了财务监管的基础和存在的必要性。只有在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和严密的合同管理内控体系的支撑下,对经济合同进行动态化管理,各部门相互协调配合,财务部门对合同管理的监管作用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二)建设合同管理的专业化队伍
企业合同管理部门中人员素质的高低会直接影响管理效率和质量。所以财务部门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企业必须要高度重视包括财务人员在内的合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可以采取的途径有讲座、培训、技术交流会等。培训内容涉及很多方面,例如,可以是强化与经济合同有关的法律知识的培训,如《合同法》等,通过培训强化经济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观念和意识;也可以是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知识面的培养,提高其处理经济合同中各种事务的能力,让其进一步掌握专业知识,熟悉合同处理手段,以此强化其专业能力。总之,采取多项举措加强队伍建设至关重要,建立一支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切实保障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和高效执行。
六、小结
合同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加强合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合同管理离不开财务监管,加强财务管理部门对合同的监管是财务部门的职能之一,这就需要企业的财务部门主动参与到合同管理中来,充分发挥财务的监管职能作用,降低或规避合同风险,维护企业利益。在合同订立前,财务部门要做好风险预测、风险辨析工作;在合同签署阶段,财务部门应对签订合同权限、合同印章使用管理、分送合同给相关部门等方面进行监管;在合同履行阶段,财务部门应严密P注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及时结算并清理债权债务,制定合同变更索赔工作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在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财务应做好合同的归档保管工作,建立合同管理及保密制度。加强财务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能,除了在合同管理的四个阶段进行监管外,还需要企业依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企业合同的管理体系,做好包括财务人员在内的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相信有了财务部门的监管,企业会更好的实现合同风险管理,避免企业合同执行的潜在风险,并提高合同执行水平,从而更好的维护企业的利益。
参考文献
[1]杨林萍.关于会计人员对经济合同的审计监督之我见[J].财税纵横,2012,27:448-449.
[2]张桂祖.企业经济合同内部控制管理初探[J].现代经济信息,2014,(1):67-69.
[3]李卫花.工程财务管理如何加强合同管理[J].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19):50-52.
关键词:集体企业 合同 管理
一、集体企业合同管理的概况
合同管理是对企业自身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变更、解除、转让、履行、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
作为市场经济为主体的集体企业,在具体的经营管理中要以《合同法》为依据,在法治环境制度下不断更新企业合同管理的观念和意识,实现合同管理机制与运行机制的创新,做到"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运用科学理论和现代科学技术依法经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其经济效益,服务于集体企业的建设和发展。
合同管理是集体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集体企业管理观念和管理方式相结合的管理,而且集体企业的合同管理是自我管理。
合同管理是预防、控制、协调、制约的有机结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积极治理,既要发挥集经处指导约束力,又要注重集体企业中的合同管理特点,务实地做好集体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在具体的合同管理实践中,集体企业合同管理一般应坚持适三个原则:一是适应发展、与时俱进,二是依法管理,保护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三是协同管理,预防违法行为。
二、集体企业合同管理的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集体企业也在不断开拓新的市场领域,合同应用也更加广泛。为此,企业在经营中的合同管理有着它显著的重要性。
(一)合同管理与集体企业经营
1.合同管理是集体企业进行经营决策的关键环节。 企业经营管理的决策依赖于市场信息,而合同则是反映市场需求、价格导向的重要途径。随着集体企业走向市场,对不同领域的开发,合同成为其获得信息最广泛、最直接、最迅速的信息渠道,成为经营管理者提供经营决策的主要信息源。
2.合同管理是集体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必不可少的条件。企业经营离不开市场,走向市场所进行的多元化经济业务往来与合同的签订是密不可分的,社会经济的承诺依据就是合同。在物的流转中要签订买卖合同;工程施工要签订工程承揽合同;企业资金不足会与银行发生借贷关系,随后的经济往来中还要产生相关的抵押和担保合同。经营生产活动都以合同为依据,为此,只有遵循合同订立的原则,才能有效的参与市场竞争,只有善于利用合同和有效管理合同,才能适时地适应市场变化,满足市场需求,更好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在竞争中始终处于主动地位。
3.合同管理是集体企业生产经营市场化的重要手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集体企业必须面向市场,向市场要效益,紧紧围绕市场需求,适时地调整经营方向。为强化企业运行机能,集体企业只有加强合同管理才能协调好与社会主体间的经济组织关系,发挥以合同为纽带的桥梁作用,实现集体企业做大做强的发展目标。
(二)合同管理与集体企业的效益
集体企业走向市场并开拓新的市场领域,扩展经济活动规模离不开合同的签订。
1.集体企业的发展有赖于合同的管理。增加企业活力;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减少耗费,这些都与合同管理息息相关。所以,加强和改善合同管理可以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推动集体企业的发展。
2.集体企业依法护企有赖于合同管理。各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当事人需要进行资信审查;对于合同条款更需要反复推敲,深思熟虑后方可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可互相监督履行责任和义务;发生合同争议或发现有欺诈行为时,及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
3.集体企业良好形象有赖于合同管理。信守合同,认真履行合同赋予的责任和义务,是集体企业依法治企的主要表现。随着经济腾飞,已将原本单一的经济制度带入了契约时代,合同信誉是企业的生存之本。
三、集体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当前,各集体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大都建立并逐步完善,但是在合同管理上,还不完全适应集体企业深化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不重视资信调查
有些企业在签订合同前,为了急于成交而忽略了对对方的资信调查,对合同签订对方的企业性质、注册资金、资产状况及信誉,包括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工商年检记录、合同签订资格……没有详尽地核审,盲目地签订了合同,这样极易给日后的合同履行中带来不必要的困难,甚至会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二)合同签订不规范
有些单位在使用合同文本中缺少应用性的知识,补充条款也不作具体的约定,缺少合同的主要条款,甚至连十分重要的项目条款也不作约定填写,诸如交货时间、付款时间、违约责任的承担及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等,还有的单位在合同的签订上,条款内容过于简单,使合同难于达到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目的。
(三)不全面履行合同
一些企业自身没有完全履行合同,尤其是具有一定行业优势的企业,淡化合同履行意识,其结果发生纠纷不仅会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关键还影响企业的经营形象。
(四)不重视合同管辖
协议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纠纷发生之前或之后,以书面方式约定诉讼的管辖法院。法律规定的可供当事人选择的法院有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所在地、标的物所在地。为避免延误纠纷,及时解决经营中的合同纠纷,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对外签订合同时,应当有意识的争取与对方达成发生纠纷利于本企业所在地的法院管辖的协议条款,以利减少诉讼的基础上节约诉讼成本。
(五)合同发生纠纷和债权不及时妥善清理
目前,集体企业合同纠纷增加而主动少的问题比较突出,其原因之一是有部分企业领导不习惯依法解决合同纠纷;之二是怕影响双方合作的关系;之三是费用多,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对案子本身吃不准怕有败诉风险。于是部分企业领导以放弃企业财产利益为代价,回避正常的诉讼活动。有的单位不采用合理的法律手段清理债权,长久多次派人催要,结果耗费大量的人工费和差旅费,加大了成本支出,最终给企业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六)基础性合同管理不到位
一是合同管理制度不落实。有的单位各部门分头签订合同,各自保管互不沟通,合同管理人员不能全过程参与所有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无法审查合同的内容,使合同管理工作流于形式,起不到预防损失的作用。
二是企业相关部门缺乏对合同实施有效的监督控制,虽然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但合同不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合同资料不存档,不建立合同台帐等问题十分普遍和突出,有的甚至将合同存件丢失。
三是合同报审报批制度不落实。目前,呼铁局集经处也明确要求各集体企业进行合同报审制度,但仍有一些企业使该制度流于形式,这将给企业在日后的经营中留下风险隐患。
四、集体企业合同管理的加强与完善
(一)普及合同法律知识,增强签订合同的观念和意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企业的经营活动离不开合同的签订。这就需要企业的相关人员,不仅要知道和懂得与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应掌握法律的操作技能,应知道如何签订合同,明白履行合同应当注意什么问题,避免遭到合同诈骗,全力维护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把合同管理纳入企业管理的重要日程,使其日常化、规范化、科学化
各集体企业都要把合同管理作为一项工作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工作的议事日程,特别是对涉及数额较大或者关系企业重大经济利益的合同,要举办专门的会议进行审议,由主要领导把关,保证合同签订的正确性,符合法律的规定。
(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合同管理人员
在现有的集体企业中大都配备了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其职责是对签订合同进行法律性的审查,建立合同台帐,对合同进行保管、统计、检查督促合同的履行。
(四)应用科学理论和现代技术管理合同
在合同管理中,应用各种科学理论、现代管理方法和先进技术手段,是集体企业合同管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集体企业合同管理现代化、科学化的必然趋势。
近年来,项目承包工程主要采取招投标方式进行,因此招投标活动的成败,直接决定了项目工程的好坏,签订的合同是整个项目工程实施的法律依据,是整个项目工程能否顺利进行的保障,所以重视招投标的合同管理,对推进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企业的合同管理
目前,对于合同管理的定义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所谓狭义的合同管理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对于合同的监督管理。而广义的合同管理不仅包括行政部门对合同的监督管理,还包括企业、个人对合同的管理。
企业的合同管理又被称为企业的合同自律,指的是企业对于本单位所签订的合同及履行情况进行的自我规范、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等活动。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主要用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实行科学的管理方法来达到预期的合同管理目标。
二、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招投标属于合同的谈判和订立阶段,是合同管理的上一步。招投标的结果更注重于竞争性条款的形成,作为招标一方想通过最小的运作成本,来满足投标一方的要求,而投标方则希望满足要求的同时获得最大利润,招投标双方的最终目的都是为取得利益最大化。但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双方呈现出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未构成合同关系,在时间上提前于合同管理,但招投标所达成的结果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换句话说,合同是招投标双方以法律形式落实的承诺。只有双方签订了合同,招投标的交易行为便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保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招投标的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招投标和合同管理不同步。企业对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认识不到位,出现多头管理现象。招投标管理人员和合同管理人员只关注于自己的工作,两者缺乏必要的沟通,致使招投标管理人员只负责前期的审查和招投标工作,而合同管理人员只负责合同签订和履行,工作无交集,影响下一步工作开展。例如招投标人员在招投标期间可能会对内容进行更改,由于缺乏合同管理人员的指导,更改的内容不规范,就会导致后期实施过程中出现违约现象,给企业带来损失。
(二)合同管理体系不完善。谈判前期未认真审查对方的履约能力,谈判过程中没有充分的掌握和分析当前市场行情和技术标准等情况,易出现忽略核心内容或关键细节的问题。对于已签订的合同,没有及时的送达相关单位,进行必要的交接手续,使得有些单位对于合同内容不了解,或者对合同不重视,未及时采取措施履行或监督单位履行合同。部分承办单位具有依赖心理,缺少主动履行或督促履行合同的意识。由于欠缺有效的合同督查,未能及时发现违约现象,造成企业的损失。
(三)招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够规范。目前,大部分招投标文件的撰写工作由招投标机构承担,招投标机构熟悉招投标流程可以大大减少企业的工作量。但招投标机构对于项目的内容和技术要求了解甚微,致使编写的招投标文件内容过于简单,深度及广度都不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合同的后续操作。招投标机构的工作人员擅于编写招投标文件,但未必具有相应法律和合同管理知识,因此编写出来的招投标文件存在不准确、不完善等缺点,也给合同的后续操作带来了隐患。
(四)招投标机制不完善。现行的招投标工作已形成较完善有效的管理制度,例如在主体的资格审查、招标文件的审查和招投标监控方面已经较为完善,形成了相应的制度。这些制度在实践中对于规范招投标行为,制止和制约合同的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不能忽视的是招投标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竞争,例如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评标过程的不公正不科学等等。这些不规范的行为和想象都将后期的合同履行带来危害,甚至引起法律纠纷,损害企业利益。
四、加强招投标的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招投标和合同管理同步。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参与招投标过程,与招投标人员共同审查招标文件,便于第一时间掌握招投标情况,在招投标人员进行内容调整的时候,及时给予可行性意见,避免一些不规范不合法的条款出现,保障企业权益,使合同更具可操作性,履行过程更顺畅。招投标人员在招投标过程中及时向合同管理人员解释招投标文件的内容,便于合同管理人员的理解。两者相互促进,相互作用,促使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合同管理体系。谈判前期招投标部门认真审查对方的履约能力,避免在谈判过程中忽略核心内容或关键细节的问题。对已签订的合同,及时的送达相关单位,合同承办单位要按月或按季度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报告。设立职能部门,定期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检查,确定内容、标准及工作重点、细化考核标准,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定期对合同履行内容进行汇总,形成系统完善的管理体系。
(三)规范招投标文件内容。提高对招投标文件的重视程度,由于招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水平直接关系到招投标双方的利益及投标的效果,要全面提高招投标机构编写招投标文件的能力。招投标的企业可以根据招投标方式的不同,制定示范文本,涵盖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对重要的投标文件采取会议审查的方式,由单位领导带头,各部门人员共同参加, 必要时邀请专家对文件内容进行审查。招投标机构加强撰写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相关法律和专业知识,提高综合技能,保障招投标企业的利益。
(四)完善招投标制度体系。整合现有的相关招投标法律规范性文件,形成完善体系,推进招投标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健全配套的法律法规,明确实施细则,增加招投标工作的可操作性,使其科学化和具体化,避免出现歧义。严格资格审查,防范恶意招投标现象,建立招投标监督机制,监督招投标的整个操作过程和后续履行实施过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投诉处理机制,维护招投标企业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 合同管理 建议
中图分类号:F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1)09(a)-0178-01
合同管理对于企业和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来说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每一个项目的承接,都要经过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在履行过程中要进行合同管理,在项目完成后还要进行项目后评价。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它同时也是建筑施工企业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一个项目的成败,也直接关系到一个企业的未来。
1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国内的工程建设领域,合同管理意识淡薄、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低,合同履行存在缺陷等现象在施工企业都普遍存在,主要表现如下几方面。
(1)对于合同管理,企业的管理者不能全面看待,合同认识上存在片面性。有的人认为合同的订立、履行、审查等行为就是合同管理;有的人认为合同管理是以合同为管理对象,以避免合同纠纷的行为。
(2)合同管理缺乏程序化、制度化。合同管理制度不仅涉及企业内部管理层面,而且涉及法律、法规等各项制度,是针对企业现状和特征制定的关于合同管理人员、职责、方式、流程、实施细则等的管理规定,如:合同审查分析制度、合同过程管理制度、合同交底与定期报告制度、合同总结评价制度等。很多施工企业由于人员管理水平偏低,往往忽略了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合同管理过于随意性,具体表现通常有如下几种:制度制定不完善、制度履行不彻底、管理流程不合理、职责划分不明确。
(3)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合同管理保管多于管理。有些施工企业不愿聘用专业人员进行专业化合同管理,即使设立了合同管理部门,相关部门人员也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知识和能力。这些企业中的合同管理人员事实上为合同文件保管员,将合同管理工作误解为合同内容的登记和合同文件的保管。他们不能对合同内容提出有建设性意见,不能对合同的签订进行监管,更不能及时对合同履行情况跟踪监控。
(4)合同管理数据化程度不高。许多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手工处理占据了很大一部分。由于合同涉及的部门较多,需要的合同信息也各不相同,实时性不强,导致各部门协作,监控执行方面效率不高,具体表现在:首先,文档管理困难。合同文档管理仍然以传统的纸质合同为主,电子版合同为辅,合同管理信息化程度低。其次,信息汇总困难。数据格式不统一,采集也不能够及时进行,汇总工作耗时多、准确性低。再次,缺少预警机制。缺少对合同进度、结款等关键节点的预警,不能准确地预测近期可能的收支项目。
(5)合同管理问题处理滞后。很多企业不愿花过多的精力致力于合同管理的事前控制,总是等到发生合同纠纷或出现损失后才重视起来。而合同纠纷发生后或索赔事件发生后不能及时处理或提出索赔,致使合同风险损失因管理不及时而扩大,或错失合同索赔的时机,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2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2.1 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施工企业的经营运作还不规范,企业法律意识不强,尤其是缺乏强烈、敏锐的合同法律意识。有时不根据工程项目和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来订立相应的合同条款,往往将订立合同流于形式。对合同条款不作仔细推敲,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等不作具体明确的约定。订立的合同非常简单,内容缺乏、条款不全、责、权和利不明,为工程合同纠纷、合同损失和经济风险留下了隐患。
2.2 合同管理职能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
很多施工企业的管理层,不能从战略高度分析和认识合同管理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意义。缺乏对合同管理职能的重视对多年来积累的有关合同管理的经验教训,缺乏系统的搜集、整理和分析,已有的经验教训不能指导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常常为同样失误重复地交“学费”。这类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执行的深度和质量往往依赖于具体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和本身所具有的经验。项目现场合同文件管理混乱,大量无效、错杂的合同文件既干扰了合同管理人员的分析和判断,又不能为合同管理提供有力的合同依据,特别是由于难以保证合同管理中关键性环节的全面实行。发生遗漏或工作失误则会导致重大合同失误,形成合同风险。
2.3 合同文本存在众多缺陷
部分施工合同文件对履约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显失公平,如过多地强调了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相对较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不明确,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凡此种种,施工合同的有失公平和公正,履约双方的责权严重不对称,是当前工程款屡屡拖欠的主要原因。另外大多施工合同文本中缺少对工程保险责任、索赔计算原则的具体约定。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是保证施工合同履行的有力手段,施工企业对这一点却往往认识不足。
2.4 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综合素质偏低
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强、知识面宽、法律法规意识要求高、需要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工作。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目前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已成为影响施工企业管理和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
3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综上所述,要想解决上述问题是一个综合性很强而又十分复杂的问题,既有法律政策制定层次的问题,又有市场层面的客观因素,还有企业管理内部的问题,以下对建筑施工企业提升合同管理水平提出几点建议。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统。
近年来,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为管理流程的改进提供了很大的动力。企业建立基于管理流程的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统,可以对企业的所签订的各类合同的基本信息进行管理;对合同状态进行跟踪。通过信息平台实现合同评审的网络化。依据历史工程索赔事件建立索赔事件库为项目获取索赔机会提供信息支持。
(2)提高索赔管理能力。
对每个成员进行索赔基础知识的培训,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索赔意识。领导要充分认识到索赔的重要性,总结索赔管理经验及教训,不断督促相关人员进行该方面的交流和学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设置专人负责索赔管理工作。将索赔贯穿于项目全过程、工程实施的各个环节和各个阶段。
(3)提高合同三大目标控制能力。
合同三大目标也是项目管理的主要控制目标,企业应重视成本、进度、质量控制方法。严格按照合同操作进行各项控制工作。
(4)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及工作能力。
企业需聘请熟悉国外法律、国际惯例,懂外语,有创造力和管理能力的复合型高级人才。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一方面可通过培训班、学习、听讲座,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考试等形式,不断提高公司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另一方面要结合公司以往在合同管理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总结。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施工 企业 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更是契约经济,企业对外开展各类业务活动的基本载体就是合同,换句话说,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中之重。合同管理,对于规范企业合同行为、减少合同失误、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决定着企业经营管理的胜负成败。笔者结合自身在建筑施工企业多年从事合同管理工作的经验,从从思想观念、管理制度、组织机构、管理手段、人员素质等方面就建筑施工企业做好合同管理进行分析研究。
一、转变思想观念,重视合同管理
当今的建筑施工企业,受到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影响,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往往把注意力集中在如何开拓市场、承揽更多的工程项目上,甚至为了拿到工程项目不惜迁就发包人苛刻的合同条件,草率签订施工合同,为日后生产施工、经营管理埋下隐患。施工项目到手后,又将合同束之高阁,对合同的履行过程漠不关心,最后带给企业的可能是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转变建筑施工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思想观念,加强对合同管理工作作用及重要性的认识,是开展一切合同管理工作的首要条件。
二、制定管理制度,保证落实到位
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就要从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入手,依据《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建筑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一)合同管理制度的层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次都应有各自的合同管理制度。总部要从
整体管控的角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项目经理部则应根据自身具体工作的需要补充更为详细的合同管理制度。
(二)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
在实际工作中,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制度;合同资信调查制度;合同评审、审批、会签制度;法人授权委托制度;合同资料管理制度;合同印章管理制度;合同履行情况登记、上报制度;履约风险排查制度;合同纠纷处理制度;合同定期考核检查制度;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合同管理奖惩制度等。
通过明确合同管理制度的层次,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能够建立一整套规范、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同时,还应抓好落实,保证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做到合同管理层次清楚、内容完善、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三、健全组织机构,明确管理任务
建筑施工企业要自上而下地健全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各机构的合同管理任务,使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在合同管理中,应建立分级管理与归口管理纵横交错的立体组织机构,将合同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与各业务部门、各项目经理部分口管理有机的结合起来。
分级管理,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总部应设合同管理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负责签约主体资信调查、合同评审、出具法律意见书、履约监督检查、法律咨询、纠纷处理等整体合同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应设合同管理负责人,由项目经营经理或商务经理担任,负责履约过程管理、履约情况的登记上报、履约风险排查等具体合同管理工作。
归口管理,是指各业务部门(主要有材料管理、人力资源、设备管理、技术质量等部门)作为建筑施工企业一级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评审部门及二级合同(主要包括施工材料采购合同、劳务分包及专业分包合同、设备采购及租赁合同、技术质量检测合同等)的主控部门,与合同管理部门共同审查、监督合同签订和履行。
成功的企业合同管理,是把合同的权利义务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门,由各业务部门和基层部门去履行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义务。只有这样,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可以说,企业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子系统、分系统共同配合。
四、强化过程管控,完善管理手段
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是对合同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的、全方位的管理。根据合同的订立、履行、结束的时间顺序,合同管理可以分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应对三个阶段,并且是以合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应对为辅的合同管理方式,真正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一)事前防范
1、大力推行合同规范文本,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二级合同规范文本。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具有全面、准确、严谨的特点,有很强的操作性,是一份很好的合同文本,因此,建筑施工企业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尽可能采用示范文本。
二级合同主要包括材料采购合同、劳务分包及专业分包合同、设备采购及租赁合同、技术质量检测合同等,建筑施工企业可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分类制定本企业的合同规范文本,合同规范文本对于规范合同条款,降低履约风险大有裨益。
2、详细调查签约主体的资信情况
签约前,对签约主体的资信调查非常重要,了解签约主体的从业资格、商业信用、经营情况、资本结构和偿债能力等,是事前防范的一项重要工作。资信调查应对签约主体提供的各类执照、资格证、许可证、债权债务状况、涉诉状况及财务报表等进行仔细的审查,有条件还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查核实该企业的年检注册和历年的奖罚情况,到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屋管理部门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不动产的抵押担保,到税务局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拖延缴纳税费或者是否还有税费没有及时上缴情况等。资信调查尽可能采取实地考察,或者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对其资信情况进行调查。
3、认真做好合同评审及会签
建筑施工企业可建立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以及重大二级合同进行合同评审的相应制度。合同评审应由企业主管工程项目的领导主持,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部门或法律事务部、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参加,以会议形式进行,要形成书面的评审材料,经过参会的各部门会签,相应领导签批认可。
在投标阶段,由合同管理部门或法律事务部会同市场投标、工程管理、物资设备、安全监管、技术质量、人力资源、财务等各业务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全面评审,以决定是否投标,分析中标后的合同风险和难点,防止为中标而掩盖真实情况,留下隐患。
在合同签署阶段,由合同管理部门或法律事务部会同上述各部门,再次对合同文本进行评审。重点是围绕合同文本反复推敲,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论证,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全面衡量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权利义务是否均衡;合同是否显失公平;发包人是否隐瞒了与合同有关的重要事项;企业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能否达到合同目的。
在合同履行阶段,由合同管理部门或法律事务部会同工程管理、安全监管、技术质量、物资设备、财务等部门,根据施工进展或单位、单元工程、节点工期,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进行评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保证全面履行合同。
4、加强企业公章及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根据我国当前对企业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规定,企业的公章和合同专章具有法定的效力。在合同中,即便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的签字,只要加盖了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该合同对企业也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对于企业公章及合同专用章的管理要特别重视,一方面应安排专人专柜管理;另一方面加盖印章应履行严格的用印审批制度。
(二)事中控制
1、建立合同台账,跟踪履约情况
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可以根据合同标的不同,建立总台账和分类台账。对合同号、对方名称、标的物、数量、计价方式、价款或酬金、已支付情况、未支付情况等与合同有关的信息进行登记汇总,做到准确、及时、完整,以便随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掌控。
2、落实评审意见
在投标、合同签署、合同履行三个阶段提出的合同评审意见,应分别视情况予以落实,需要在投标、合同签署前澄清的问题,应与招标人、合同对方及时沟通澄清,避免因理解的偏差造成不利后果;需要在投标、合同签署前修改的合同条款,应积极与招标人、合同对方进行磋商,最大限度争取对企业有利的合同条件;需要在合同履行中予以注意的问题,应对项目经理部及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做好交底工作,履约过程中随时予以关注。
3、合同变更及时调整
发生合同条款变更,如价格条款、计价条款、支付条款、质量条款、工期条款、违约责任等条款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如补充协议、备忘录、会议纪要等,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及程序,及时履行洽商、变更、索赔手续,避免因为手续不齐全、办理不及时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定期履约风险排查
定期的履约风险排查工作,是合同履约阶段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手段,也是合同管理事中控制的关键,具体可分为债权、债务、洽商变更情况的风险排查。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制定风险排查报表,由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定期上报总部合同管理部门,上报内容应是在合同台账的基础上重点反映债权、债务、洽商变更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总部合同管理部门可对风险的防范提出指导意见,协助项目及时化解风险,避免纠纷的发生。
5、履约资料的整理、保管
妥善保管合同的原件以及双方履约中往来的全部书面记录是至关重要的,这不但是合同的履行的必要条件,更是索赔的最直接最有力的原始证据。企业应设立专人整理、保管履约资料,一份合同一个编号,不要重复或遗露。合同正本、副本、附件,以及双方变更、修改合同的协议或往来传真函件,都要妥善保管,一旦发生纠纷,这些都是最有力的原始证据。合同订立再好,如果这些原始证据保管不善,也会陷企业于被动。
6、定期考核检查,奖惩与考核挂钩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应对履约情况定期组织考核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项目整改。项目经理部是合同管理的基层单位,定期考核检查,可以帮助项目严把履约的第一道关,真正做到合同管理重心下移。此外,企业可以建立奖惩制度,将奖惩与考核检查的结果挂钩,最大限度地激发合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更好地完成合同管理工作。
(三)事后应对
合同管理的事后应对主要是合同履行出现问题、发生纠纷的应对处理,可视情况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事后应对处理是在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没有奏效的情况下,为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得已的措施之一,也是合同管理的最后保障。因此,合同管理的重点不应放在事后应对,而应放在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做到关口前移,合同过程管控才能达到最佳效果。
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可采用自己培养、外部聘用或与专业合同管理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等方式,如组织企业中高层领导和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管理轮训、定期组织合同管理经验交流会、邀请合同管理专家讲学、定向培养合同管理专业人员、从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才市场引入合同管理人才、与咨询单位合作进行合同管理的研究和并指导实践。同时,选拔具有一定合同管理素质的管理人员进入领导层,在企业范围内营造重视合同管理、尊重合同管理人才的氛围,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育提供良好的环境。
总之,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的核心,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 合同管理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综合性的科学管理,因此,建筑施工企业要在高度重视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归纳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促使签约主体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张文显. 法理学[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2]王利明. 合同法(第四版) [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关键词:企业法律顾问 合同管理 预防性合同 救济性合同
“企业法律顾问”本既可包括身为企业雇员、担当法律顾问职责的工作人员,又包括依法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受托从事企业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工作的社会律师,但进一步考察1997年国家经贸委《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国资委近年来的一系列规章,可以发现,“企业法律顾问”似乎专指“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其次,律师受聘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并不对律师的身份有任何影响或产生一种新的律师种类。因此,本文就将所要探讨的问题——“企业内部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径直表述为“企业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应该不会造成管理主体上的误解。
一、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与分类
(一)合同管理:一项重要的管理内容与管理方法
和国外相似,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同样具有广泛的职能,可归纳为:(1)决策参与;(2)合同管理;(3)公司设立和运行中的法律事务管理;(4)企业知识产权保护;(5)诉讼管理,即运用诉讼、仲裁、调解等手段解决已产生的涉及企业利益的争议,维护企业合法权益;(6)聘请社会律师为企业服务,并代表企业参与工作,行使联络、协助以及监督职责。
合同管理无疑是上述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而此外的(3)至(6)项工作中,起草、审查、管理、监督合同不仅不可避免,而且还是企业重要的管理手段或管理成果。因此,企业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既是企业法律顾问本身的工作职责,还是贯穿于企业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生产、销售、财务、人事、权利救济等)的管理方法,在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分类及内容
我国合同法学上对合同有各种理论分类,如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等,这些分类在法学研究层面当然各具理论价值,但从企业实务层面来说,主要考虑将合同管理中所涉各种合同进行如下三类划分:
1.业务合同、劳动合同及其他合同
视企业所在行业或经营范围的差异,合同涉及本企业商品或服务正常生产与销售的,则为“业务合同”。
“劳动合同”为本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以劳动用工内容为核心的各种合同。
除了上述两类合同以外,以本企业作为合同当事人的任何合同均可划入“其他合同”之列。最常见的“其他合同”有银行借款合同、保险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运输合同、仓储合同等等,其范围十分广泛,难以也不必逐一罗列。
2.涉外合同与非涉外合同
以本企业作为合同当事人的合同中,如果合同含有“涉外因素”,如对方当事人为境外主体、合同客体在境外,或者合同内容与境外有关的,则为“涉外合同”。它们同样可以纳入上述涉外业务合同、涉外劳动合同及其他涉外合同三项分类当中。
与涉外合同相对应,不含涉外因素的合同,无论是业务合同、劳务合同还是其他合同,均为“非涉外合同”。
3.防范性合同与救济性合同
从订立合同的根本原因来看,企业的各种合同仅为两类,一类是为了便于事后有约可循、操作规范、减少或避免争议、防范合同风险而订立的,另一类则是争议已经发生、为解决争议而达成的各类协议。前者称之为“防范性(或规范性)合同”,后者则为“救济性合同”。
二、企业法律顾问在防范性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工作
(一)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与制定常用格式合同,发挥制度的作用与“批发性管理”的效率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合同管理也应重在防范,即企业法律顾问应该担当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防火员”,而不该只在风险已经产生后充当“灭火员”。不过,企业涉及的合同份数众多、种类复杂,法律顾问人手有限,往往又难以事事参与、件件过问、款款亲为、字字把关。
为了解决这一管理效率上的矛盾,首先必须从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与制定格式合同开始,为企业建立或完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发挥制度的作用与“批发性管理”的效率。相关管理制度包括:(1)交易对象审查制度。从合同相对主体究竟如何开始,弄清交易相对方的身份、状况、资信等基本信息,做到不谈、不订连交易对象基本状况都没有搞清楚的糊涂合同;(2)高水准格式合同使用制度。对于常用、非重大的书面业务合同,区别其性质与种类,由企业法律顾问会同外聘社会律师制定比较规范的合同格式,供业务、劳资管理等人员在工作中经常使用;(3)合同条款及法律讲解、培训制度。定期为业务、劳资管理人员讲解条款、研读法律,让他们在提高合同法律及风险意识的同时,能够真正理解有关条款的具体含义及利害关系,避免不知其所以然的机械套用;(4)合同签订前的最终把关制度;(5)已签合同的企业法律顾问留存备案制度;(6)履行过程中风险出现或极有可能出现时,对企业法律顾问的第一时间报告或通报制度。
(二)对于重大、复杂的业务合同,企业法律顾问必须从各个环节真正参与其中,必要时与单位外聘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律师协同管理
标的较大、法务复杂、事关企业重大利益的合同,从一开始洽谈时就应该有企业法律顾问的全程参与,以便在交易对象、交易标的、结算方式、品质保证、合同担保、争议解决方式、诉讼管辖乃至于适用法律、合同文本等方面从严把关,在合同签订、履行、协商等各个环节,为企业争取进了能多的合法权益。
考虑到专业知识、执业经验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局限,可会同单位外聘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律师进行合同协同管理,以真正帮助企业避免法律风险,维护企业最大的合法权益。
(三)注意合同签订、履行、协商、联络等环节证据的留存与收集工作
对于与合同相关的票据、文书、往来业务资料认真收集,妥善保管;对于未能顺利履行、可能发生纠纷的合同,相关往来文书必须由企业法律顾问起草与经企业法律顾问修改发出,避免业务人员因不谙法律而可能造成的被动局面;同时,又为其后的救济性合同管理留下证据、打好基础。
三、企业法律顾问在救济性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工作
一、如何与上级沟通
作为一名中层领导,要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必须要及时和上级保持密切联系,把握沟通时机和交流技巧,了解上面的目的和意图,但若时机把握不好或说法不当,也容易引起领导的反感。因此,与上级沟通一定要掌握沟通原则和沟通技巧。
根据乔哈里的沟通视窗理论,沟通分为开放区、盲目区、隐秘区(又称隐藏区)和未知区(也称封闭区),开放区指我知道别人也知道,盲目区指我不知道但别人知道,隐秘区指我知道但别人不知道,未知区指我不知道别人也不知道。有效沟通是这四个区域的有机结合。但要做到有机融合,首先,中层领导应尽量多与上级沟通和交流,多沟通交流才能建立了解和信任,才能得到更准确的信息。真实、准确而又充分的信息是上级领导进行决策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在如今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中,上级领导更需要及时掌握大量的信息,特别是那些与自己关注的决策问题息息相关的信息,这些信息往往关系着决策的成败,有时甚至是事业的成败。
上级领导感兴趣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即上司把这一问题明确提出,交由下属去办理。如果这时你尚不清楚领导的意图,就说明你在思维上已比上司晚了一步,在行动上就会比较被动。因此,中层领导应时刻关注上级领导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并给上级领导提供更多的有用信息。比如,上司在文件批阅中做过哪些删节、改动和批示;上司最近喜欢阅读哪些方面的书籍报刊、对哪些部门的活动比较留意等等。这些信息都可以帮助你了解到上级感兴趣的问题和焦点。
因此,要想实现与上级的有效沟通,必须做到换位思考,想上司之所想、急上司之所急,达到频率一致,才能够切实领会上级意图,实现最终目标。
二、如何与同级沟通
在企业管理工作中,同级之间存在着强烈的竞争性,但具体工作中又需要相互协作,部门之间虽然各司其职,但重大决策势必存在着交叉点,如何沟通合作,就成为了检验中层领导是否合格的试金石。
同级之间由于朝着统一的大目标奋斗,因此,只要以诚相待,就会实现有效沟通。当然,这其中还需要一些策略和技巧。
1、减少争论,以理服人
同级之间在沟通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许多争论,面对沟通中出现的争论,有的人喜欢争辩,有理没理也要争三分;有的人见对方有破绽,就死死抓住不放;有的人对本来就争不清的问题,也想争个水落石出。这些都是不合理、不合情的做法。美国著名心理学家、人际关系学家、成功学大师戴尔?卡耐基认为:同事间的争论,结果只会让自己相信自己比以前更正确,谁也赢不了谁。如若输了,你就输了;如若赢了,其实你还是输了。因为你的胜利,使同事的观点被攻击得一无是处,你在洋洋自得,你使他自惭形秽。但你伤了他的自尊,他会怨恨你的胜利。如果心服口不服,那么在以后的沟通交流中就会带来非常大的障碍,进而会影响工作。
因此,同级之间,尽量减少争论,要能够将心比心,站在对方的立场考虑,常言说:横看成岭侧成峰。换个角度,用事实说话,以理服人,以德服人,才能令对方心服口服,对你刮目相看。
2、谦虚谨慎,合作共赢
法国哲学家罗西法古说过:“如果你要得到仇人,你就要表现的比你的仇人更优越;如果你要得到朋友,就要表现的你的朋友比你更优越”,因为,在我们的朋友表现更优越时,他们才能感觉获得了肯定,继而会产生对你的信任,而信任是沟通的前提和基础。因此,与同级沟通时,要能够克服锋芒毕露的毛病。对自己要轻描淡写,学会谦虚谨慎,才能受到别人的欢迎。受到欢迎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对方的信任,从而能够更好地沟通。
沟通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合作共赢。只有沟通到位,取得相互理解,相互信任,才能奠定合作的基础,实现共赢。
三、如何与下属沟通
在与下属沟通的过程中,也要讲求沟通技巧。可以按照以下几个步骤进行:首先,倾听是基础。沟通要从心开始,要能够认真听、听得进对方的观点和想法,交流各自的主张看法,消除隔阂,。其次,理解是关键。倾听和交流之后要能够理解,要将心比心,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对方说的对不对、合不合适,他为什么会这么想,要理解。再次,认同是核心。理解了之后,要能够认同,做到思想统一。最后,执行是目的。达成一致之后就要行动,要落实、要推进。
同时,在与下属沟通的过程中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做到换位思考
作为中层领导,要善于换位思考、将心比心,指出对方想法中合乎情理的一面并表示理解,这样既体现了对他人观点的尊重,拉近了双方之间的距离,又避免了两种观点的正面冲突。例如,下属犯错误是因为对个人或小集体利益考虑太多,而对他人利益和全局利益考虑欠周到,那么遇到这种情况就可以说:“适当考虑个人利益、小集体利益是很正常的,也是合乎情理的。但是我们不能只考虑个人利益、小集体利益,更不能因个人利益、小集体利益而损害他人利益和全局利益。”这样的沟通,不仅客观公正、考虑周全,而且合情合理、有血有肉,能够使下属产生共鸣和共识,使双方在思想上达到一致,这时就可以将自己的想法和观点顺利地传达给对方,达到沟通的目的。
2、做到因人而异
沟通主体有差异,但沟通客体也是千差万别的。在沟通时,要根据沟通对象不同的文化素养、性格特点、习惯爱好运用不同的沟通方式。对内向型的对象,使用的语言要柔和一些,使道理像春风化雨那样点滴入土;对直爽开朗的,要善于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对文化层次高一点的,语言可以文雅一些;对文化层次低的,语言可以平实一些;对工龄长、资历深的员工,谈心时哲理可以深一点,引用的例子可以广一些,以理明事;对年轻识浅、思想单纯的员工可以多用朴实、通俗的语言,深入浅出,可以讲一些浅显的道理,多举一些直接经历过的事例,以事悟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价值观和心态,要达到有效沟通,必须要找到沟通对象的这些性格特点,根据性格特点因地制宜、因材施教,才能有效切入沟通。
3、做到积极期望
根据皮革马利翁效应我们知道,如果你期望什么,那么你就会得到什么,你得到的不是你想要的,而是你期待的。
【关键词】 建筑企业 施工合同 合同管理
建筑施工合同对建筑工程有着非常重要的约束作用,而对建筑施工合同的有效管理才能更好地使得建筑双方履行合同义务,才能更好地确保双方利益,也确保工程建筑的进度和质量。
一、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管理的定义
所谓合同,就是人们在从事交易活动或其他活动之前,为了更加明确地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而制定的一种协议,具有公平严肃的特点。合同的作用就在于有效地节约交易成本和使交易市场的秩序更加规范。施工建筑合同比其他合同更加复杂的地方在于在整个工程施工的过程当中,由于牵涉的单位和各人较多,各单位和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所以施工建筑合同的种类也就比较繁多,如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和材料设备的供应合同等。这些合同都是针对特定的环节和步骤签订的,也从各个方面明确和规定了各个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所以对这些合同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管理好工程合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是工程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
二、工程管理合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1、部分合同签订时没有做到公平的原则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特别是在施工建筑合同文本中,存在着大量的双方利益和权利不对等的不公平现象。这些合同很多都只是针对承包方,制定了许多承包方应尽的义务,制定了许多的条款,而对业主的约束性条款就明显欠缺。这样的合同签订之后,实际上就失去了对业责的约束,而对于业主单位违约等情况的惩罚办法,也往往没有成为合同拟定的重要部分。这样一个不公平的合同往往成为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双方发生争执的焦点问题。而现在面对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的压力,许多建筑企业为了生存,也被迫接受着由业主占据主导地位的工程合同,业主为了降低自身的风险,而通过合同的形式转移给了承包商,对承包商提出各种苛刻的不公平的条件。承包商为了让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地获取,就会采用偷工减料等非法手段甚至转包工程项目,这样的恶性循环,势必会对工程建设带来极大的隐患。
2、合同的文本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
现在建筑市场上许多文本不规范的合同往往是因为想要回避业主义务,而采用了一些自制的文本进行签约。自制的文本由于不规范的原因,让业主可以对该担负的法律责任避而不谈,或者点到为止,文本内容往往避重就轻地将工程风险全部转移给承包商。有些工程甚至一开始只采用了口头委托或者政府命令等形式,等到工程完工以后,再补签工程合同,这样的做法是完全违法的,这样补签的合同根本就起不到约束作用。我国为了规范建筑市场合同管理,早就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但是合同文本不规范现象仍然非常严重,这样做不但不能为业主逃避工程风险提供便利,反而会在当工程出现问题时,加大双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3、扰乱建筑市场规范的两手合同
还是由于现在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原因,业主占据主导地位的关系,业主在制定合同时以种种原因要求承包商签订两手合同。一份正式合同提供给建筑行政部门备案审查。另一份合同则采用了极不公平的条款约束着承包商的行为。这种两手合同的现象,非常普遍。不仅违反了国家规定,更是严重地损害了承包商的利益。这样的合同为工程质量频发提供了温床,最后导致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恶果,最终必将给业主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4、履行合同意识不强,违约行为频繁
有些工程合同,虽然签约,但是形同虚设,签约双方都没有履行合同的意识,在工程建设中经常随意修改合同条款,甚至从根本上违反合同规定进行施工。这种情况往往导致双方利益得不到保障,目前建筑市场上拖欠工程款的严重问题往往就是由于合同意识不强而造成的。业主无故拖欠工程款,施工企业无故拖延施工或竣工等情况屡屡发生,都是由于在合同签订之初,签约双方就没有一个严肃的态度造成的。
5、违反合同索赔困难
规范的合同文本规定了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赋予了受损失方的索赔的权利。而目前建筑市场合同管理混乱,过度竞争造成的不平等的合同签订,在加上承包商的法律意识薄弱,往往造成合同损失方是承包商,而索赔权利的又不到保障的局面。
6、承包商资质审查不严,“借名承包”现象严重
由于很多工程项目在招标的时候对承包商的资质审查不够严格,造成一些非法承包商假借其他企业的名义或资质与招标方进行工程合同的签订。而市场上更有一些企业甚至明目张胆地从事资质证件的租赁活动,牟取非法利益,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的稳定。
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1、建立合同会签制度
施工企业的工程合同包含了众多的相关部门,合同的履行也需要各部门的配合才能完成,所以现代企业在正式签订工程合同之前,需要建立会签制度。所谓会签制度就是由合同办理部门与涉及合同条款的其他相关部门对合同进行研究,发现问题的地方及时提出修改意见,然后针对于本部门相关的那一部分内容,进行会签,会签完成以后,再进行合同的正式签订,这样就能保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各部门都明确自身的权利和责任,能够在工程实施工程中更加的协调,全包合同履行的准确性。
2、建立严格的合同审查和批准制度
工程合同是否具有切实的法律效应,是否真正合法,这都需要在合同签订之前对合同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批准制度。审查要由企业法律事务部门进行。批准要由企业管理者或是法人来进行。当涉及到影响比较重大的合同要进行审查的时候,应该在企业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对合同进行集体商议后决定是否批准。
3、建立严格的合同印章管理制度
合同最终生效要经过盖合同章认定的,一个企业拥有多种具有法律效应的印章,这些印章要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来对使用进行规范。在使用任何印章时都要做到严格的审查和批准程序,并且要对印章的用途和盖章次数做好登记工作。在印章管理方面,要设专人管理。切记不可在空白纸上随意印章,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特别是在工程合同签署的过程中,合同一定要经过会签、审查、批准之后才由总经理过目签字后盖上合同章。其他章也要由具有相应级别的人管理。公章由法人管理,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主管管理,在使用时也要注意每次盖章必须登记。
4、严格执行合同交底制度
在工程合同签订之后,企业的各部门负责人和项目建设的班子成员,都要认真地学习合同各个条款的内容,并进行分析和分解。公司管理合同事务的部门要向项目经理和主管经理进行合同的交底工作。在合同交底时,要特别对合同内容存在风险的部分进行特别的说明和解释。要让工程运作中各个环节的人员都了解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要了解作为承包商的责任以及权限范围等一系列重要内容。
5、建立严格的合同信息管理制度
在合同签订之后,就进入到了工程施工进行阶段,在这个阶段,要建立对相关合同信息的管理制度,要对相关信息的流通建立明确的流通制度和途径。要设专人管理相关的工程资料,并对工程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工作。要加强对工程监理、承包商等信息的管理,对的任何信息和内容问题等要有双方的签字,对新信息要进行及时地更新处理。
6、建立严格的合同检查和奖惩制度
合同检查是非常必要的,这有利于发现合同管理中所隐藏的问题,能够及时地提出和进行修改,能够促进企业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同时要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优劣行为进行奖罚。这样能增强对合同管理的意识,增强履行好合同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7、建立严格的合同履行跟踪制度
工程合同是对施工双方的行为进行约束的依据。但是在工程进行过程中,也会遇到因为实际情况而导致合同实施过程中偏离合同预定的情况。这就需要我们建立一套完整的跟踪制度,来不断找出有偏差的部分进行调整,以利于合同的实施。这样做不但能让工程的实际情况与合同目标相一致,也能让管理人员更加清楚地了解合同的实施情况,对现状和未来发展有一个正确的预测。合同履行跟踪制度应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对现场签证进行严格审查。对签证的审查关系到工程款项的发放工作是否准确有序进行,切记发放时间过早过量情况。特别是有补充协议签订的时候要格外注意。签证必须要和合同的相关条款相符合,这样才能起到真正的制约作用。设计签证变更只需要签变更或修正即可,不可重复发放签证。对已经购得的原材料,要详细登记品名、编号等信息。
第二,对各类记录和文件要进行及时的收集整理。对所有与工程相关的信息,如图样、计划、规范等,要进行及时的记录整理,特别是对合同的变更部分,要进行认真的审核分析。在施工过程中,对合同变更引起的索赔要及时进行。而且业主和承包商要在公平合理的情况下搭乘变更合同的协议。
第三,对停工损失要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原因,致使工程停工,这种情况下要进行停工的及时处理工作,其中也包括了由于非承包商责任而造成的停工情况。出现停工以后,双方要按照合同规定,以书面的正式形式签订停工的各个相关内容。
第四,对合同规定的单价要严格执行。合同中对有关价格和单价都有明确规定。对未执行合同单价的情况,应根据实际的工程情况或者参考市场上同类材料的单价情况做出相应的补偿。
8、建立严格的合同目标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的目标,是指对各项合同管理活动应该达到的预期结果的合理预测。施工单位通过对合同目标的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的计划性、组织性,对各部门起到指挥、协调的作用,让各部门相互配合,更好地完成合同管理目标。这样才能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的能力。
四、结束语
工程建筑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就是合同管理。工程管理的各个其他环节都是围绕这个核心来展开的,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是实现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也不能过于僵化,因为市场在变,合同管理也要发生相应的变化,在管理中要注意方式方法的运用。施工企业要深刻了解对于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和它的特殊地位。要在实践中寻求更加科学的管理方法,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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