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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监管措施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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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监管措施

第1篇:采购监管措施范文

今年以来,__县工商局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要求,细化八项措施,突出加强公务接待和机关日常管理,在全局营造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浓厚氛围。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召开会议、机关电子显示屏宣传典型等形式,引导大家从身边做起,从细节做起,以实际行动践行勤俭节约的良好作风,使勤俭节约成为全局工作人员的一种日常行为习惯。

二是严格公务接待。进一步完善机关接待工作制度,遵循节约、从简的原则,规范公务接待范围,简化接待程序,减少陪同人员,减少陪餐次数,严格用餐标准,不搞超标准接待。机关开设“廉政食堂”,及时做好就餐人数的准确统计,量人定餐,做到最大限度的节约。

三是精简会议活动。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严格会务管理,会场布置一律从简。尽量减少会议,控制会议规模,提倡开短会、讲短话,由局党组会“一事一议”,班子成员分头部署落实,提高会议的效率和质量。切实改进文风,减少发文数量,压缩文件篇幅。

四是强化车辆管理。认真落实车辆管理制度,“肃纪”活动领导小组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本单位公务用车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派车程序和驾驶员管理,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定期保养的“三定措施”,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实行节假日公车集中封存停驶机制,节假日调休期间,除值班车辆外,所有车辆必须按照规定时间集中停放在局机关院内,严禁公车私用。

五是倡导无纸化办公。充分利用oa局域网推行无纸化办公,实行公文网上流转,推进电子政务;严格控制印制资料、汇编等大宗印刷品;严格控制办公用品发放和使用,要求各部门办公用纸必须实行双面打印。

六是厉行节约用水用电。对办公楼用水管道进行全面检查检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防止水源浪费;非工作时间,必须关闭电脑、照明等电器电源;逐步淘汰高耗能灯具和设备,在楼道等公共场所安装自动控制开关等节电装置。

第2篇:采购监管措施范文

关键词:第三方理财机构 法律监管原则 监管措施

自诺亚财富在纽约交易所成功上市后,第三方理财机构开始闯进更多人的视野。据银行业监管部门统计,仅在北京,各类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就不少于300家。第三方理财最早出现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家,香港地区在10余年前起步,而中国大陆则还处在起步阶段。在美国,第三方理财机构拥有60%的市场,英国大约为55%,澳大利亚大约为50%,中国香港大约占30%。目前我国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占比仅为1%。然而,我国高净值人士数量急剧增加,理财需求也日趋强烈。可见,国内的第三方理财市场具有非常大的发展潜力。这也是各种资本聚集在第三方理财市场的原因。

一、中外第三方理财机构特点之比较

目前我国第三理财机构可粗略分为三个类型:诺亚类和展恒类及恒天类。分类依据是三者的产品结构有着明显的区别。诺亚财富产品结构中 PE要占到60%以上,固定收益信托类大概30%,阳光私募10%左右。展恒理财为客户配置的主要产品是公募基金和阳光私募基金。脱胎于中融信托北京第一财富中心的恒天财富,则是“信托系”的代表,其公然宣称主要专注做信托理财产品。但总体而言,我国80%以上的第三方理财机构推介的产品是信托。其原因主要是信托产品销售风控措施较为严格、客户接受度较高。

然而,如果我们把第三方理财机构进行具体的中外对比,可发现有如下不同:

第一、我国第三方非纯粹第三方,反而类似金融中介机构。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第三理财机构还处于艰难的成长期中,业务、市场、品牌、口碑等都是百废具兴,第三方为了生存只好在各大金融机构如银行、信托、证券等夹缝中求生存与发展。

第二、营利模式不相同。境外,向客户和机构收费并行;我国,主要是向是金融机构的佣金,向客户收费还“不太现实”, 也无法收取咨询费和会费。所以从“营销服务”模式,转向“私人理财管家”模式是中国第三方理想之路。

第三、市场经济法治化程度不同,影响中外第三方理财机构的不同发展与监管效果。境外的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相对发达,这种较高程度的法治化有利于监管。

第四、理财观念也有较大的差异。境外较成熟,国内较保守。成熟的理财观念使人培育着良好的权利意识,也能投资理财显得更为理性与理智。

第五、法律完善程度也不太均衡。境外如美澳都有较系统完备的法律规制方法,国内却几乎为零。这种法律法规的欠缺既不利于第三方理财的监察管理,也不利于其稳健发展。

针对上述不同,在对第三方理财机构进行监管时需注意以下相关的监管原则与监管措施,才能使我国第三方理财机构健康茁壮成长。

二、我国第三方理财机构的法律监管原则

1、法治原则

法治原则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精神所在。在对第三方理财机构监管中,需要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界定第三方理财机构的性质、模式、监管机构、业务范围、行业规章、法律责任等。而现在的问题正是我国第三方理财机构立法监管上缺失。对此,我国可充分借鉴境外一些第三方理财监管经验成熟的国家,如美国、澳大利亚等,适度与谨慎移植,加快构建我国第三理财机构的法律监管系统,从而促进其稳健合规的发展。

2、扶持原则

鉴于第三方理财市场的巨大的发展潜力,精英阶层随着财富的逐渐积累有着强烈的理财愿望,我国面对这一新兴的行业,要本着与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的原则对第三方理财进行政策上的扶持,以便使这新生儿能在国家政策与法律的扶持下稳步前行,沐浴在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的阳光之下。

3、引导原则

由于第三方理财有着巨大的利益诱惑,致使这一新生行业野蛮生长,无序竞争。这就得依靠国家在政策扶持中进行正确引导,才有利于第三方的正确繁荣与发展。比如,中国证监会在2010年10月推出了投资顾问制度,虽然基于简单荐股模式的狭义型投资顾问也在2011年市场的寒潮中遭遇了初推期的尴尬,但这毕竟是种有益的行业资格引导,有利于金融行业的发展。

4、公平原则

众所周知,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并称现代金融行业四大支柱。这些金融行业分别由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监管。而发展迅猛的第三理财却处境尴尬,一方面地位不明,至少目前还不是金融行业;另一方面也暂无人监管,这种放羊式的自由,其实使第三方理财机构游离在制度之外,一旦出事,则整个行业因为没有规范而面临重新洗牌的危险,这种不公平的地位和不明朗的未来,无疑给这一行业蒙上阴影,从某种意义上制约了它的发展。

三、我国第三方理财机构的法律监管措施

针对缺失监管的第三方,我们应在坚持法治、公平、引导、扶持等原则,合理构建与主动创新。具体而言,监管措施主要有:行业准入制度;职业准入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探寻技术支持制度,他律与自律相结合制度等。

1、行业准入制度

目前第三方理财机构销售的产品涵盖信托、阳光私募基金、PE产品,未来还有公募基金。这几个产品分别由银监会、发改委以及证监会监管。最可行的模式是每个销售牌照都拿一个,然后由三方的共同监管。但是这如九龙治水,监管成本也会非常高。可行有效的方法是建立第三理财机构的行业准入制度,规定相关的行业性质、业务范围、资金要求、监管内容、法律责任等。对符合行业准入制度的机构发放营业牌照,并通过年检及考核的方法对其时行跟踪鉴定与监管,优胜劣汰,从而保证第三方理财机构的品牌性与认证性。

在发牌照时有两种方式。一是分类式,二是综合式。分类式是指第三方理财机构销售不同的产品,就由相关的鉴管部门发给相关的销售牌照。发行信托产品,必须要有信托牌照。目前的基金销售和保险销售都有专门的资格认证。二是由有权机构发给第三方理财机构综合的能销售市场上应有的产品的牌照。这一设想有一定难度,譬如:在我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监管模式下,由谁牵头作为有权机构使行颁发牌照就目前的形势而言暂时不得而知。

在第三方支付牌照正式发放之后,笔者希望尽快明确第三理财机构的性质:是不是金融机构?如何对第三方理财机构进行定性定位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首要问题。

2、职业准入制度

如同要获得律师证才能从事法律职业一样,我国需要规范第三方理财机构的从业人员资格,规范理财规划师的认证体系,提升理财人员的专业素养。

第一、要制定第三理财从业人员的职业标准。投资理财需要综合性的素质与能力才能真正做好高端客户的财富管家。首先,理财顾问应具备一定的专业资质。如良好的教育背景、金融业从业经历、所获各种殊荣,都能作为初步判断理财顾问资质的标尺。其次,理财顾问应具有理财资格或水平证书,比如CFP(注册金融规划师)、RFC(注册财务顾问)、RFP(注册财务规划师)等。最后,能否制定好的理财规划的方案。好的方案的评介标准总体原则是为客户谋求投资理财利益的最大化,理财方案风险可控度是否合理。

第二、要重视理财人才培养。美国的理财队伍大多是经验丰富、信用优良、有金融或法律从业经历成功人士,而我国合格优秀的理财人员很是缺乏。这需要我们加强理财人才的培养,尽快建立一支职业道德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理财队伍。与此同时,高素质的执法监管人才的培育也是不能忽视的问题。

3、风险控制制度

第三方理财存在着不同的风险。可借鉴其他金融法律法规,强调第三方理财在法律责任、社会责任、经济责任等风险防范与控制。具体可在第三方理财机构的资本要求、产品风控、责任认定、法律途径等方面进行相关的风控制度的明确与落实。也可借鉴其他金融行业进行风险控制较成功的制度,例如信托公司在发行信托理财产品前进行的各种风控措施与要求都可合理地适用于第三理财机构的风险控制制度建设。

4、技术支持制度

应研发及完善第三方支付平台。尽管可能作用不会很大,但从长远看,第三方支付平台确实为第三方销售的发展提供了一个物理支持,将来第三方机构销售可能就不再会出现开车带客户去银行买基金的现象了。无论是第三方支付的获批还是更多的第三方销售机构面世,都为改变理财销售市场所迫切需要的。证监会在发展基金第三方销售业务上一直持鼓励态度,民生银行与汇付天下以及天相投顾的合作都是在其鼓励之下。

5、行业自律制度

应尽快成立行业自律组织——第三方理财机构协会。一个行业除了需求国家法律法规的引导与监管外,自己形成一种自律的组织也显得极为重要,因为这种行业自律组织能充分调动集体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能形成良好的职业行规与职业道德。如同律师有律师协会一样,第三方理财机构也应成立相关的行业自律组织,诸如第三方理财机构协会等,名称并不重要,重要是建立相应的协会规章,督促行业内的公司企业及从业人员能共同遵守,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四、我国第三理财机构监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众所周知,法律的有效实施要依赖许多法律外的东西,因为“徒法不足以自行”。为了更好对第三方理财机构进行监管,我们还应注重从经济、文化、政策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综合治理,才能取得良好的法律监管效果。

1、培育健全的法治市场经济

纵观境外第三方理财机构较为成熟的法律监管经验,我们会发现这些国家或地区都是市场经济较为发达,而且社会信用体系相对完善。正是这种健全的市场经济滋生了理财机构的健康成长。良好的市场经济孕育着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反观作为建设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的我国的当今国情,如果要从经济的考量第三方理财机构的法律监管,我们应重视信用体系的创建,在从事工商活动时要时时落实诚实信用原则,把相关的经济活动纳入法制的正确轨道上,所以培育健全的法治化市场经济势在必行,好在我国已在路上,假以时日,我们有理由看到这是一个富有希望的锦绣前程。

2、重视培养理性的理财观念

法律是文化的一种,而理财主要是经济行为。这两者看似关系不大,其实两者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境外第三方理财机构的蓬勃发展的一个原因是这些国家或地区有着正确的理财观念。特别是信托法原理在这些国家或地区有着重要的影响,人们会相信独立理财机构的理财规划或资产配置建议有利他们财产的保值增值,加上出于避税等原因,极大的刺激了理财机构的兴盛与发展。而中国素来有藏富丰富的文化传统,没有像西方有着要财富管家的习惯,加上社会诚信体系的缺位,诸多高净值精英人士无法真正做信托法上所说的“正信任而托付”进行理财行为。这种传统文化无疑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我国第三理财机构的发展,当然也不利于对这些理财公司的监管。

3、发挥政策的积极导向作用

从长远的角度看,一种制度的良好建立与实施,国家政策的扶持与引导是必需的。很难想象,如果没有国家政府的支持,美国等国家或地区的第三方理财机构不可能发展如此蓬勃兴旺。第三方理财机构相对于银行、券商来说,还处于弱势,而且实力强者不多。我国现如今正在建设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为人民服务是法治政府的根本要求,当我们把“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私人财产”庄严地写入宪法后,现对我国高净值的财富人越来越多的资产配置及理财规划,第三方理财机构如雨后春笋般适时而起时,我国政府应顺应民意,本着藏富于民,以人为本的原则,对这类机构进行政策上的扶持与引导,从而使第三方理财机构这个野蛮生长的新生物能在国家与政府的正确的扶持与引导下走上规范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从而有利于我国经济金融稳健茁壮的成长。

五、结语

第三方理财公司稳健发展需要内外两方面支持。首先、第三方理财机构自身需要加强管理资金的安全性和品牌影响力、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强化理财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建立诚信体系信誉、从而扩大客户规模提升业绩和服务。更重要的是,在宏观管理方面,尽早弥补第三方理财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管理政策的空白。缺乏行业执业标准、囿于国内金融分业经营的模式、没有法律法规的监督与管理,势必会影响我国经济金融市场的迅速成长。因此,尽快把我国第三理财机构纳入法治轨道促其安稳发展已迫在眉睫。当务之急就是及时落实我国第三方理财机构的法律监管原则与相关的鉴管措施。

可以预见,未来的第三方理财市场定是海阔天空大有可为的市场,谁能满足客户的需求,谁就能在这个日益发展的大市场中分得一块蛋糕。而健全完善的法律监管无疑会使分蛋糕过程更加公正公开,力求结果公平。

参考文献:

[1]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2] 王喜荣,李丽荣. 我国第三方理财发展探讨[J]. 金融会计,2008(1).

[3] 郑文.第三方理财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探析[J].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 (10 ).

第3篇:采购监管措施范文

一、围绕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对采购项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全过程监管

1、严格预算采购和方式管理,公开采购

信息,做好采购项目实施的事前监管。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对预算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经费来源、实施步骤等全面进行审核,对采购计划的申报、审批、实施全过程监控,从源头上规范采购行为。严格采购方式变更审批,对于采购人因特殊情况申请变更采购方式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依据,或召开专家论证会对特殊需求进行论证,依法从严审批。规范采购信息披露,建立了××市政府采购网,将所有政府采购方面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以及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标结果等信息在指定的媒体上,提高采购透明度。2、加强评审专家的管理,重大项目现场监管,对采购执行过程实时监控。政府采购评审对整个采购活动起着决定性作用,而作用的发挥必须依靠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为此市财政局建立和使用评审专家库,实施对政府采购评审过程的间接监管。通过自主开发专家管理软件实现了专家资源共享和随机抽取。通过扩充专家数量、实施动态管理,提高专家的“数量”和“质量”。加强政府采购现场监管,对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人员进行内部分工,各自负责对口单位采购项目的政策咨询、采购指导和项目现场监督,及时发现采购过程中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3、加大国库集中支付力度,加强资金监管,建立政府采购合同鉴证备案制度,完善采购项目事后监管。进一步增强国库集中支付的力度,将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给供应商,减少支付环节。加强资金审核,对采购人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发生的支出拒绝支付。通过对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数据的分析,对年度内政府采购支出发生极少或违规采购项目较多的采购人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合同签订环节可能出现的擅自变更合同等行为,市财政局制定了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必备条款,同时要求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合同内容、价格进行鉴证,并在合同签订后送财政部门备案。

二、大力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努力提高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绩效

1.强化服务、加强监管,构建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系统。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的特点是按照采购项目的流程和步骤,围绕资金全过程流转进行管理和监控,并着力体现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原则:采购人网上报送计划、委托,财政部门网上审批,采购中心网上分解计划,采购实施后及时将采购结构录入系统。此系统的实施,不仅省去了采购人过去纸质传输的程序,而且监管部门可以查询相关单位的采购信息和采购执行情况,使采购过程更加高效、透明。2.公开透明、规范高效,开发政府采购电子化操作系统。在采购的操作环节,××市政府采购中心积极尝试网上采购,一是网上询价系统。将规格型号标准、市场货源充足的货物如汽车、计算机等,通过网站采购信息,供应商网上报价,计算机自动确认最低价供应商成交。二是网上公开招标系统,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网上在线招标、供应商网上远程投标、评标专家网上评标。该系统通过了科技成果鉴定,并取得了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三、建立履约验收制度,高度重视供应商质疑投诉工作,强化政府采购质量监管

1.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履约验收。市财政局将政府采购质量监管作为一项专项工作,建立与工商、质监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共同加强对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质量验收管理工作,制定了《××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管理办法》、《××市政府采购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对采购人验收、付款进行了规范和指导;建立财政和质监部门对政府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联动制度,共同构筑政府采购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网络。市政府采购中心也出台了《加强政府采购货物抽查验收措施》,设有专门的部门负责接受质量和服务方面的反映,对违规违约供应商进行处理。2.通过投诉处理,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违规采购行为的监管。我们十分重视政府采购供应的投诉处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处理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过程中做到讲程序、重事实、依法律。几年来共协调处理各类纠纷三十多起、投诉7件,保护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政府采购活动规范有序进行。同时,通过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并对薄弱环节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促进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发挥以点促面的作用。

第4篇:采购监管措施范文

关键词:市场采购商品;检验监管模式;有效;创新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6-0095-03

1 义乌市场采购商品出口的特点

义乌市场采购商品出口经过多年培育,逐渐形成了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市场发展国际化、商品输出趋向全球化。义乌市场商品已经出口到215个国家和地区,市场外向度达60%以上。同时,义乌市场对外延伸对接功能不断加强,与市场对接的国际小商品集散地已扩大至巴拿马的科隆、阿联酋的迪拜、智利等地,与义乌对接的境外小商品市场有柬埔寨的“中国商城”、俄罗斯的“海宁楼”、巴西“中华商城”、意大利的“中国城”、中东阿联酋的“中国产品城”等10多个。

二是外贸出口主体持续扩大。目前有来自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360多家外国企业常驻义乌代表机构、10000多名外商常驻义乌采购小商品。联合国难民署采购中心、家乐福亚洲采购总部义乌办事处等一批高端商业资源集聚义乌。随着市场国际化程度的日益增强,对外贸易形式得到不断创新和丰富,出现了一些有义乌特色的外贸形态。如:一头在义乌采货,一头在国外市场销货、供货、结算一条龙的跨国外销方式;国外商务机构与华侨商组成的外贸组织方式;培植虚拟品牌接轨国际商业买家的外贸方式等。

三是出口商品多元化。近年来,工艺品、饰品、花类、玩具、化妆品、文体用品、小五金等市场优势行业持续保持外贸出口主力军的地位。自营出口额比重逐年增加,服装及附件、袜子、工艺品、毛毯、拉链、饰品、化妆品、厨具、鞋帽伞、文化用品等成为义乌市场出口的主要商品。其中服装、袜子、工艺品等行业的自营出口额占全市自营出口总额的70%左右。

1 义乌检验检疫局对市场采购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监管的做法

多年来,义乌检验检疫局在市场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工作操作依据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在上级领导机构的大力支持下,以义乌小商品市场为基础,遵循“严格管理、管而不死、适度放宽、放而不乱、方法灵活、操作规范”的原则,不断研究市场采购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措施,确保对市场采购出口商品实施有效的检验检疫监管。

2.1 建章立制,完善检验检疫监管制度

根据市场采购商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特点,义乌检验检疫局一系列规定、反感及相关大宗出口商品检验作业指导书,初步建立了市场采购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和执法稽查”三位一体的工作制度。

2.2 强化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

为保证执法效果,把好出口商品质量关,义乌检验检疫局对义乌市场采购出口报检商品按20%的比例进行自验,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将自检批比例从原来的20%提高至40%,同时,加强批次管理,确保每批报检货物都加贴检验检疫批号。

2.3 加大对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等商品的实验室抽样检测力度

在专项整治前,针对义乌市场的特殊性,义乌检验检疫局在确保履行检验检疫职责的前提下,以实验室检测的方法来代替凭证报检制度,解决涉及质量许可证类商品的报检瓶颈问题。积极与浙江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合作,对市场采购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等敏感性商品,一律实行实验室检测,以实验室的检测结果作为合格判定的重要依据。对实验室检测不合格的商品作为监管的重点,实行加严检验。

2.4 加大执法稽查力度,引导外贸经营单位守法经营

面对市场采购商品出口逃漏检现象较为严重的现状,组建专门的执法稽查队伍,配备相应设备,制定周密计划,强化执法手段。对市场采购的出口货物开展不定期的检验检疫稽查工作,并不断扩大稽查覆盖面,增强稽查工作的威慑力,提高执法水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5 严格口岸查验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及监管工作,义乌检验检疫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出境货物口岸查验规定》,结合义乌市场货物出口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出境货物口岸查验细则,规范口岸查验的检验检疫行为和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监管工作。专项整治期间,对在义乌口岸通关的货物,实施100%开箱检查,强化口岸执法把关。

3 市场采购商品出口监管中仍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通过多年的努力,虽然在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检验检疫监管工作还是存在较多的问题与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 市场采购商品检验监管依据不充分,对市场采购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效果不理想

由于缺乏相应法律法规与规章的有力支撑,市场采购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难以出台相应有效的措施与方案,且执行力度大打折扣。对报检人的管理、实施许可制度商品的报检要求、检验依据与进口国实际要求脱节等情况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工作依据不明确等问题的存在,导致检验检疫政策多变,基层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管工作受限;对有关外贸经营单位的检验检疫管理力度无法加强,限制着市场采购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实现新突破。

3.2 市场采购出口商品质量良莠不齐,检验检疫监管风险较大

目前出口小商品质量良莠不齐,按不同进口国家提供不同档次的商品,产品档次虽然近几年有了较大提升,但总体仍以中低档商品为主,从事出口小商品的企业规模大小不一,管理和技术水平参差不齐,致使部分小商品质量不能满足国外技术要求,严重影响了我国产品质量的整体形象,其质量现状使得出口贸易存在较大的风险。2005年8月,国家质检总局分别向我国驻非洲的四十五个国家大使馆开展了出口产品质量情况调查专项活动,从反馈的情况来看,涉及到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很大部分来自于全国最大的小商品集散地浙江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因此小商品出口存在较大风险。

3.3 市场采购出口商品贸易主体复杂,诚信及守法意识差,外贸仓库管理混乱,监管难度大

在义乌,市场主体最大的一个特点是多:经营户多,外贸中介人员多,中介机构多,外商多。这些市场主体集聚了义乌市场的人气,对市场的发展、壮大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如此多的市场主体,由于缺少准入机制,监管职能不明确,给市场的有序发展带来了很多隐患,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广大供货商素质良莠不齐,风险防范意识不高,外贸专业知识缺乏。二是中介人员和中介机构约束少。此类机构和人员多以盈利为目的,商品质量意识淡薄,同时也缺少相应的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约束。三是外商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主体资格依然没有解决,以办事处这一非正规方式进入义乌的涉外机构的存在也是导致商户贷款被骗无法追回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仓储运输环节,采购商或组货单位将货物暂存在外贸仓库中,货备齐后用集装箱出运,而目前义乌外贸仓库遍布于市区各个角落,许多小区内一楼的房间就是外贸仓库,这种不集中、不固定的仓库无法实施有效监管。

3.4 法检商品逃漏检现象较为严重

义乌检验检疫局业务统计数据表明:2007年1-8月份,义乌检验检疫局受理市场采购商品报检22460批,平均每月2807批。但自9月开展市场采购出口商品专项整治起,由于查验力度和要求的加强,报检批就出现了明显的下降趋势,9月份,共受理市场采购商品报检2149批,下降了23.44%;10月为1190批,下降了57.6%,但从海关的数据来看义乌市场的出口量却未降反升。

3.5 检验检疫技术支撑满足不了监管需要

由于相应的实验室建设起步较晚,相应的检测条件和技术能力缺乏,而小商品具有货物来源杂、商品品种多、出货时间紧等特点,这些因素都制约着义乌小商品的快速通关。多年来,对需要实施实验室检测的出口商品,尤其是市场采购商品,义乌检验检疫局均外送检测,不仅增加了工作时间和费用,而且还会延误小商品的出口时间,特别是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来,送检商品批量猛增,检测周期更为长久,外贸经营者对此反应强烈。

4 提高市场采购商品检验检疫监管有效性的建议

通过调查研究,我们认为要长效做好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监管工作,必须要明确检验检疫监管主体,维护检验检疫秩序,扩大检验检疫覆盖面,确保市场商品出得去把得住,创新检验监管模式,建立准入机制,按照“两个链条、一个体系、一个网络”的要求,从工厂供货、经营户索证、外商外贸采购下单、验货、仓储、定舱、拖柜、装箱、出口这一市场采购商品的出口链条,建立起追溯体系,确保从源头抓质量监管,加强与海关以及政府部门的配合,切实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市场采购商品出口把关网络。

4.1 明确检验监管主体与行为,规范检验检疫秩序

明确对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的检验监管主体是规范检验检疫秩序的首要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产品检验制度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对市场采购商品的检验监管主体未作明确规定,无论哪个检验检疫机构都可以实施检验检疫,致使少数检验检疫机构以市场采购商品名义盲目扩大检验检疫业务,造成了检验检疫内部的规定不一、做法不一,严重影响了检验检疫的形象、声誉及威严。建议相关机构尽早明确监管主体,对市场采购出口商品实行采购地报检、报关制度,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市场采购出口商品全部实施检验检疫。同时,应尽快统一并明确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的检验监管办法,不断规范市场采购的检验检疫秩序和检验检疫行为。此外,积极密切关检合作,将相关共识切实落到实处,对市场采购出口商品实施有效的检验检疫监管。

4.2 建立市场采购出口商品链条控制机制,对市场采购出口商品实施综合监管

出口商品质量涉及国家形象和信誉,涉及产业发展,更涉及出口和经济增长。按照“抓紧完善质量监管长效机制,要按照建立两个链条、一个体系、一个网络、核心是可追溯”的要求,针对市场采购商品出口诸多环节,切实建立起有效的链条控制机制,以实现对市场采购商品出口的进一步规范。

在市场采购出口商品从商品生产企业供货,市场经营户销售,外商或外贸公司等采购商在市场采购并委托组货单位办理出口业务,组货单位开展验货、仓储、定舱、报检、报关业务,市场采购出口商品在外贸仓库装箱后报关出口这一链条中,每一个环节都显得十分重要。但由于生产企业、市场经营户所经营的商品存在内销与外销两种可能,检验检疫机构开展监管工作有一定难度,报关后的商品检验检疫局无法实施管理,所以组货单位与外贸仓库应该是检验检疫机构监管的重点,并将对组货单位的管理延伸至对供货生产企业与市场经营户的管理。要求组货单位建立仓库管理和货物验收制度,配备专职质量监督人员与检测设备,控制市场采购出口商品质量,通过建立经营户、供货生产企业名录,加强对供货生产企业、经营户和货代公司等的管理,确保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的可追溯性。对外贸仓库实施集中监管,推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市场采购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有效开展。

4.3 扩大市场采购商品检验检疫覆盖面,注重提升商品质量,切实把住市场商品出口关

参照出口食品注册登记与工业品质量许可管理工作,对市场采购出口商品验收与仓储的组货单位实施许可注册登记管理,从而解决实施许可注册登记管理商品的报检问题,不断扩大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覆盖面。对市场采购实施许可注册登记管理的出口商品实施严格检验,加严检测,要求票据证明齐全,对供货生产企业与市场经营户实施目录管理,确保可追溯,认真开展实施许可注册登记管理商品的委托检测,做好商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宣传工作,教育并提升商品生产企业、市场经营户、组货单位、采购商的质量安全意识。

准入的条件可结合许可证管理办法与出口食品“公司+基地+标准化”的生产管理模式,对市场采购出口商品采取“组货单位+经营户+工厂”的管理模式,对组货单位的检测设备、仓储条件、质量管理人员、单位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提出考核要求。将出口商品的供货企业、市场经营户纳入可供出口采购目录,要求其提供质量许可证,卫生注册登记证、市场经营证明、供货企业与销售企业的协议等证明资料,对目录内的市场经营户所经营的商品实施定期抽样送实验室检测,根据检测情况对目录进行管理。

在检验检疫过程中,加大实验室检测力度与现场检验批次等手段来控制出口商品质量,检测结果符合进口国标准的商品予以放行。具体做法有:(1)报检时凭证报检,并提供生产企业与市场经营户的有关证明以便追溯;(2)对商品目录内生产企业首次出口的商品抽样送实验室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后予以放行;(3)实验室目前无法检测的商品要求提供厂家的相关检测报告,并核对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及与实际货物的一致性;(4)对无法准确掌握商品情况的,考虑实施现场监装;(5)检验后要保留样品以便追溯;(6)出口单位提供保证措施,一旦出现问题保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7)加大实验室的建设力度,提高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为检验检疫提供技术支撑。

4.4 强化源头监管,大力推广规范化外贸仓库管理考核工作

对外贸仓库实施准入后,要提升外贸仓库的质量管理水平,推行规范化管理,不断完善市场采购商品的检验监管工作。检验检疫机构应建立健全规范化外贸仓库相关档案,及时收集组货单位的经营情况、质量验收情况、退货情况及是否有违规或嘉奖情况,按周期进行监管。要求相关单位在货物进入仓库后做到先验收、建立入库台账,设置堆放标识,出库须登记,具有可追溯性。对仓库的监管内容主要有:仓库内货物的质量及质量监督员验收货物工作的质量;周期内有无逃漏检情况;仓库管理情况。同时以规范化外贸仓库建设为契机,加强组货单位质量监督员的队伍建设,通过各种指导与培训,不断增强质量监督员的质量意识和业务素质,帮助企业按照ISO9000的要求建立起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组货单位自身的质量把关水平。

积极开发监管软件、建立健全并推行红黑名单制度等来提高监管水平,方便外贸经营企业,扶持一批管理规范的企业,进一步加强检企的沟通协作,对不规范企业加强监管,加大对非规范化外贸仓库的监管力度,凸显规范化外贸仓库的优势,增强组货单位参与规范化外贸仓库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支持地方建设国际物流中心,为集中监管打好基础。义乌遍地是外贸仓库,仓库很分散,不仅给出口质量监管带来难度,而且产生诸如交通、安全等一系列问题,只有外贸仓库集中了,管理才容易规范,措施也才容易出台。

4.5 加强宣传与咨询,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及质量意识

第5篇:采购监管措施范文

关键词:电力设备采购;监管体系;质量控制;成本控制

中图分类号:F25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4(a)-0000-00

电力设备采购,指的是电力部门通过市场化操作对自己需要的电力设备实施采购的过程。因为参与主体良莠不齐,我国现阶段的电力设备采购体系非常不健全,存在着不少的常规问题。

1电力设备采购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

1.1缺乏健全的采购监管体系

电力设备采购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也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如果缺乏科学高效的监管体系,很容易出现各种问题。首先,缺少监督的采购主体较易滋生腐败,电力设备采购过程中出现疏漏和过失的概率会增加。其次, 我国目前大部分电力部门进行电力设备采购时,对于各个环节缺乏监督,细节问题不处理,日积月累就会导致电力设备滞后,影响电力系统的运营,降低效益。

1.1.1电力设备采购过程缺乏科学指导,没有建立系统的监察制度。

制度化建设的落后势必会让电力设备采购过程出现复杂化、混乱化的问题,前期不监察,后期监察的难度也会随之增加。部分电力部门没有建立专业化的采购监督体制,不知道可否建立新部门,还是赋予原有某些部门进行监察管理的新权力。监察制度不建立就开始进行电力设备采购,自然无法保证采购的质量。采购之前,应当构建合理科学的监察制度,并有效地实施到位,在制度上确保有人负责,有人监察。

1.1.2采购负责人缺乏科学管理供应商的能力。

电力企业或电力部门因为业务量的增加需要大力采购电力设备,在挑选供应商时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也可能因为供应商数量太多,供应电力设备的范围在逐渐增加,没有统一供应商,而是采用在不同地域使用不同供应商的原则,导致了供应商群体过分零散。另外,因为电力企业事关国计民生,这种特性会导致某些电力部门在市场中处于垄断地位,对新兴供应商的限制要求较多,进而在挑选供应商的过程不可能实施平等招投标,招标流程形同虚设。

1.1.3追求低价招标,缺乏质量监控。

目前,电力企业或电力部门采用的大都是依赖于价格体系的招投标模式,对技术和质量方面的管理不够。过份的追求低价招标,短时期内可能会节约成本,但长远看来会致使一些高质量的电力设备供应商无法进入招标流程。低质量的电力设备会影响产品质量,使用寿命短暂,同样会造成资源浪费。一些引进了国外先进技术的供应商在设备造价上或许较高,但后期投入少,设备维修费用少,其实更符合市场需求。

1.2电力设备采购招投标过程不公正,评标体系不健全

市场化的招标制度会将众多供应商集中在一个竞争领域,往往涉及到许多利益集团的利益冲突,导致电力企业或电力部门的招投标过程和评标过程不透明,缺乏公平公正的原则。要解决这些问题,关键要改善和健全评标体系,参与评标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要提高职业素质。暗箱操作必须要杜绝发生,尤其在评标的关键时期,评标人员是否依照科学地评标标准完成工作,事后可以通过公示相关文件,由上级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和处罚。

现行的电力设备采购评标方法不完善。我国现行的评标指标存在着“有定性,但定量不足”的缺点。许多评标人,没有根据相关标准对评定指标进行量化处理,仅仅以自己的主观意识来做出判断,容易实现暗箱操作,缺乏公平与公正。指标设置的不合理则造成某些指标比重偏大,却又削弱了诸如“财务报表完整性”这类可靠指标所占的比重。

1.3无法提高电力设备的质量,却提高了采购过程的成本

电力企业或电力部门要确定采购电力设备的标准,保质第一,保量第二,降低采购成本第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电力设备的质量和使用效能。如果单方面地降低采购成本,却忽视了电力设备的质量和使用效能,即便以低成本低价格购买到设备,也只会增加电力企业或电力部门的后期投入和重复性工作。过去一些采购人员为了谋取私利习惯于虚抬成本,虚构各环节用项,这样的蛀虫如果长期留存,势必影响恶劣。

2改善的措施和具体方案

2.1强化对电力设备采购整个流程的监管

有效地监管能预防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要做到对电力设备采购进行合理监管并不简单,要在实际工作中掌握好各个环节。具体来说,可以从这几个方面实施:第一,在采购的前期做好准备,对供应商进行多层次了解;第二,采购的过程中工作人员相互监督,可对上级管理层对有问题的人员提出举报;第三,在采购的后期要注意核查供应商提供的设备资料和数据,多测试多检验。总之,这是一个长期的监管过程,要使用人员监督、后期审核、评价反馈等多种方法,让监管真正落到实处。

2.2对采购招投标和评标过程实施细致化管理

针对目前电力设备采购招投标和评价过程出现的问题,我们可以根据国家相关规范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评标体系,这个体系依托于法律法规,同时也要从企业本身的特点出发,确立评标标准。评标标准一旦建立,就要严格按照这个标准进行评标,不应再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评标时,评标人需要对投标单位展开严格、系统、细致的多方面审耍结合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反复验证,挑选出真正优秀的供应商或投标单位。

2.3保障电力设备采购的质量,降低虚高成本

通过有效的措施保障和提升电力设备的质量是十分必要的。在面对供应商报价单时,应当核查设备的原料价格,评估技术价值,并从整体资金运转方面进行预算。对待不同的供应商要区别对方是技术含量较高的企业,还是低成本企业,只要质量和技术过关,设备能够在较长时间内稳定运行,就不要单从价格上来筛选供应商。

另外,采购过程的成本控制也非常重要,要降低采购过程的成本,要遵循这样几点原则:1、不走不必要的流程,验货、检测、试运行是不可减少的基本流程,其他的环节能简则简;2、对设备质量的检验不能马虎,每一步都要实施到位;3、设备质量和采购成本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不可疏忽任何一方。

3结束语

要解决目前我国电力设备采购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最重要的是健全监管体制,强化对于采购流程的管理,并且控制采购成本。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的时间较长,电力企业或电力部门要有打持久战心理准备。

参考文献

[1]谯丛辉.电力设备采购质量控制研究[J].科技与企业,2014,17:23.

第6篇:采购监管措施范文

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已经一年多了,为什么要出台《采购机制》?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惠及民生的重大制度创新,旨在保障群众基本用药。这项制度自去年启动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进展和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已超过50%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突出表现在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不规范,药品价格虚高问题没有得到有效合理解决,一些地区部分药品出现了断供、缺货等情况,影响到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效果和群众的受益程度。按照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的关键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积极借鉴国内外药品集中采购的成功经验,认真听取有关方面及国内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形成了《采购机制》初稿。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各地方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采购机制》送审稿,经国务院医改办公室全体会议讨论后,提交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1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采购机制》。

《采购机制》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配套文件,必将有力地推进各地尽快建立规范的基本药物省级集中采购机制,构建起比较完善的基层用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

问:此次《采购机制》出台的总体考虑是什么?有哪些创新性举措和亮点?

《采购机制》的总体思路是,实行以省(区、市)为单位的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发挥集中批量采购优势,招标和采购结合,量价挂钩、签定合同,一次完成采购全过程,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实现基本药物安全有效、品质良好、价格合理、供应及时,促进基本药物的生产和供应,使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采购机制》针对各地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基本药物的质量、价格和供应三个核心要素,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创新措施,主要包括:一是明确采购责任主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采购机构作为采购主体负责基本药物采购,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定授权或委托协议,与药品供应商签定购销合同并负责合同执行。二是坚持量价挂钩,通过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数量(暂无法确定数量的采用单一货源承诺方式),实现一次完成采购全过程,签订购销合同,并严格付款时间。充分发挥批量采购的优势。三是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坚持把质量放在首位,采取“双信封”招标方式,确保信誉高、质量好、供货能力强的企业参与竞争。同时,对基本药物市场实际购销价格进行全面调查,原则上集中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实际购销价格,确保采购价格合理。四是严格诚信记录和信息公开制度,对违反合同、出现质量不达标、不按时供货等违规企业一律记录在案,并向社会公布,实行严格的市场清退制度,逾期不改的,两年内不得参与全国任何药品招标采购。通过网上采购平台,提高交易透明度,基本药物采购价格、数量和中标企业等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从制度和机制上营造公开、公平和公正的采购环境。

问:中标价偏高是以往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一直没有很好解决的问题,这次出台的《采购机制》如何保证采购的药品价格合理?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出现价格偏高等现象,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招标和采购脱节,省级招标只确定企业名单,医疗机构普遍存在二次议价。对此《采购机制》提出了针对性措施,主要有:

一是量价挂钩,通过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的具体剂型、规格和质量要求,明确采购数量(或实行单一货源承诺);这样,药品供应企业在投标前就能比较准确地计算供货的数量及市场份额,便于计算成本并合理确定报价。

二是加强基本药物市场价格调查,要求详细调查和掌握基本药物近三年社会零售药店零售价格以及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进货价格,原则上集中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实际购销价格。这样,保障了集中采购的价格在合理范围内。

三是采取分类采购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合理确定价格。对价格较高且存在价格虚高的基本药物进行公开招标,通过双信封招标制度等方式,充分利用市场竞争形成合理采购价格。同时,对独家品种以及经多次采购价格已经比较稳定且供应充足的基本药物,则通过探索政府统一定价的方式合理确定价格。而对用量小的特殊用药、急救用药以及临床常用廉价药采用邀请招标、询价采购或定点生产的方式,合理确定采购价格,以保证供应。

四是招标结束后即签订购销合同,确保中标价即基层采购价,最大限度压缩流通环节,减少层层加价的空间。

五是严格基本药物采购付款制度,要求从交货验收合格后30天内付款,而目前药品回款时间通常在6个月左右甚至更长,占用了企业大量流动资金,而新措施实行统一付款,将大大降低企业占压流动资金成本,从而进一步降低了药品价格。

问:在降低药价的同时,《采购机制》如何保障药品的质量?

质量优先是《采购机制》始终坚持的原则,集中采购是在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有效、品质良好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基本药物的价格。

在采购环节中,实行“双信封”招标制度,经济技术标书不仅要对GMP(GSP)资质认证、药品质量抽验抽查历史情况、电子监管能力等体现药品质量的指标进行评审,还要评比企业生产规模、配送能力、销售额、行业排名、市场信誉等综合实力指标,只有经济技术标书评审合格的企业才能进入商务标书评审,淘汰质量和信誉不符合要求的企业。

在监管环节中,对采购的基本药物实行全过程质量监管,供货企业要将供货的药品样品送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质量的抽验,必要时将抽验样品与备案样品进行比对,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

在处罚措施中,建立“黑名单制度”,一旦出现恶意压低价格、供应质量不达标药品等行为的企业,采取清除出全国药品招标采购市场的处罚措施,通过严厉的监管措施有力保证药品质量安全。

同时,《采购机制》还提出要逐步提高基本药物质量标准,完善基本药物电子监管信息系统,既有效保障当前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的药品质量,又立足长远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药品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

问:如何实现基本药物及时配送到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断档、不缺货,《采购机制》有哪些考虑?

相对于大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布散、药品用量小、配送利润薄,在药品供应链中处于弱势地位,特别是一些地处偏僻、规模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难以有效保障。《采购机制》提出,由确定的基本药物供货企业自行委托经营企业进行配送或直接配送,并由供货企业对药品质量和供应一并负责。将药品配送环节让渡给市场,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和分工的作用来实现药品及时配送,这是《采购机制》的一个创新。这样设计并不意味着政府对配送环节放手不管,相反,政府将主要通过监管和服务来确保基本药物及时配送到位,方便可及。

在监管上,明确药品配送的责任主体,通过合同进行约束。采购机构在与供货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时,就在合同中明确供货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明确供货企业是配送的第一责任人。供货企业是自行配送还是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配送,由供货企业自主选择。基本药物一旦出现供应不及时等问题,由供货企业承担违约责任。这一举措,解决了目前药品配送环节中生产和配送企业责任难以划分的症结,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服务上,建立非营利性网上集中采购平台,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提供药品采购、配送、结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平台上发订单,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供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确认,采购机构按时付款。同时,有关部门利用集中采购平台对药品交易和供应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分析药品采购、使用和回款情况,一旦出现不及时供货情况,迅速协调处理,避免出现基本药物断供、缺货的情况。

通过新的制度设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需要在网上发订单,供货企业就会将需要的药品及时送到家门口,保障了基本药物方便可及。同时,《采购机制》还鼓励各地进一步拓展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的功能,以集中采购为基础,将现代物流的理念引入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中,建立基本药物从出厂到使用全过程实时更新的信息系统,进一步提高配送的效率。

问:《采购机制》实施以后,会对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产生哪些影响?

建立规范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既要保障基本药物质量、价格和供应,也是为了促进基本药物的生产。只有生产企业愿意生产、配送企业愿意配送,基本药物才能从根本上保证质量和供应。目前,我国药品的生产和流通环节都存在着多、小、散、乱的问题,药品生产企业多达5257家,药品批发企业1.3万家,已经出现行业产能过剩、结构性供大于求的状况。长远来看,集中采购机制对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建立良性竞争机制,引导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优化结构、资源整合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当前来看,新的采购机制对于保障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合理利润也有许多利好措施。《采购机制》提出明确采购的数量和供货区域,批量采购,增加了企业的销售量,有效减少了广告和营销的费用,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效益。通过统一付款制度,由采购机构对药款进行统一支付,并将付款周期缩短到30天,企业不用再向各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催款,流通成本降低,资金流动率提高。特别要强调的是,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并不是单纯地降价,而是在保障企业合理利润的基础上,压缩不合理的流通环节费用,从而实现价格合理。

同时,新的采购机制是对现有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也需要围绕新的机制,积极适应、及时调整,拓展新的发展空间。新的采购模式下药品经营企业服务重心将逐步转移到配送功能上来。目前,一些经营企业已经开始转型或拓展服务,积极健全县级以下服务网点,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特点提供配送服务,探索药品库存管理等综合服务。

问:《采购机制》提出采购机构是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责任主体,这样设计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采购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什么关系?

《采购机制》提出,采购机构作为基本药物采购的责任主体。采购机构代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并负责合同执行,有利于真正实现量价挂钩,变分散采购为集中采购,变分散付款为集中付款,最大限度地压缩中间环节,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有利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根本上消除以药补医机制;明确采购机构的权利和责任,有利于责任部门对药品采购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采购机制》明确了采购机构的条件和性质,即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并具备独立法人及采购资格。为了确保基本药物采购的公益性,还规定采购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得向企业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取任何费用,所需必要的工作经费列入政府预算。

由采购机构作为责任主体开展基本药物采购,需要采购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密切合作。《采购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是本地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主管部门,负责搭建省级集中采购平台,并对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过程中采购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协调解决采购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采购机构签订授权或委托协议,采购机构定期汇总本地区基本药物采购需求,编制药品采购计划,实施基本药物采购,并与药品供应企业签定购销合同,负责付款等合同执行。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要按照协议的要求,定期向采购机构提出基本药物用药需求,并及时付款。

问: 《采购机制》提出的各项举措如何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第7篇:采购监管措施范文

关键词

集中采购 , 供应商管理 , 优化采购过程 , 信息平台

Abstract

With China's construction market competition becomes increasingly fierce, small and medium-sized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to increase profits should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centralized purchasing, digging out the enterprise itself invisible profits, the purpose of increasing effects can be achieved. This paper will focus on purchasing and supply management departments establish, personnel hiring, system formation, supplier management, procurement process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information platform,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problems, and proposes the measures. Based on how to strengthen supplier management and optimizing procurement process as the main research targets, and put forward the long-term friendship and cooperation with the supplier, in the enterprise to set up the supplier internal system and recommend fine purchase plan of conception. As long as the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to continuously standardization centralized purchasing process,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the centralized purchasing,, can reduce the cost and increase enterprise invisible profits, enhance the competitiveness of enterprises.

Key words

Centralized purchasing, supplier management, optimizing procurement process, information platform

中图分类号:C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近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各地区的建设项目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现状下,中小型建筑企业如何在竞争中生存下去并求得发展?成本控制成为了中小型建筑企业提高效益的不二选择。建筑企业的材料成本通常占工程总成本的60%左右,加强物资采购工作的管理,可以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有效提高经济效益。旧的由项目部采购物资的分散采购模式已不能满足要求,应运而生了物资集中采购的模式。本文将针对中小型建筑企业物资集中采购工作中的重点环节进行分析,并讨论其解决措施,为中小型建筑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1 集中采购工作的重要组成环节

1.1 采购部门的设立

1.1.1 采购部门的建立

中小型建筑企业以小型采购为主,需更加详细的分析工作内容,合理设置岗位。首先应设置部门主任一名,总管并协调部门各项事务,并对大宗物资采购工作严格审批,推行集中采购模式,配合项目部做好成本预算工作。下设采购人员若干,物资管理人员若干,视工作量而定。采购人员应分工明确,项目物资采购、设备采购与公司日常采购合理分工,大型项目派专人组织采购工作及物资出入库。

1.1.2 人员的选聘

人员的综合素质决定着一个部门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如何选择采购人员尤为重要。采购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并对市场价格动向有敏锐的感知能力。采购历来都被人们视为有油水的肥差,爱岗敬业,公正廉洁是采购人员最基本的准则。采购人员应具备工程管理或建筑类相关专业的学历,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项目管理工作3年以上。在采购的同时要懂得对价格、物流及质量的控制,而不是只要求数量和交货期,具备专业知识的采购人员才能出色的完成采购任务。

1.1.3 制度建立

制度就是规则、规范,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才能使整个采购工作协调、有序的运转。制度不在于多,而在于是否科学,是否有效,是否能够采取有效措施使之得到贯彻落实。在不断发展的工作中,往往陈旧的制度不能及时改正,使制度变成了一种障碍,久而久之人们会轻视制度,不按照制度办事的现象逐渐增多。

1.2 供应商管理

1.2.1 供应商名单建立

在长期的生产工作中,积累供应商资源是必须的。公司合格供应商主要来源于公司承包项目中已被证实合格的供货厂商和市场中具备相应资质的知名厂商。完善的合格供应商长名单可在工作中发挥巨大效用,能有效的减少招标的盲目性,使物资的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保证。详尽地搜集供应商资料,并对供应商业绩进行评价,便于针对公司承包项目建立短名单,更好的服务于项目采购工作。对于部分弄虚作假,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及质量不合格的供应商,有必要建立黑名单。

1.2.2 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大型建筑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一般规模比较大,物资材料的需求量亦比较大,以项目部为单位进行采购的时候也可得到较低的价格。但就中小型建筑企业而言,项目所在地比较分散,采购量较少,这就需要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如何建立这种稳定的合作关系还有待研究。

第8篇:采购监管措施范文

O备采购的招投标工作对于事业单位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因为招投标工作对设备的质量和资金的支出等有重要作用,所以事业单位对设备采购的招投标工作越来越重视。但是在设备招投标过程中依然存在一部分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事业单位的发展。

事业单位设备采购招投标问题和对策

Abstract:The bidding and bidding work of equipment procurement has an important influence on the development of public institutions, because the bidding work has an important effect on the quality of equipment and the expenditure of funds, so the institutions of the procurement of equipment procurement work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But there are still some problems in the bidding process of equipment, the existence of these problems restricting the development of public institutions.

Keywords: institutions equipment procurement bidding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采购招标费用比较高,手续比较繁杂的问题,直接影响着设备采购资金的有效使用和设备的采购质量。所以事业单位必须加强对设备采购招投标阶段的认识,并积极进行优化和规范。

1事业单位设备采购招投标阶段的问题

1.1设备采购费用高

事业单位在进行招投标时都需要进行公开登报、并制定相应的招标文件,同时还要布置招标场所,这些工作都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尤其在出现中标无效的情况下,会导致费用增大。

1.2手续繁琐

在进行设备采购招投标过程中,从设计招标文件到承包商进行签约这一整个过程中都需要进行充分准备,无论是哪个阶段都需要对相关程序进行审查和办理,在所有的环节中必须遵循相关规范标准,如果其中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那么将会引起比较严重的纠纷。

1.3可能会出现串标和抢标情况

首先在进行比较大型的招投标项目时,投标者之间可能会出现串标的情况,在招投标过程中会出现报价不实或者提高报价的情况,给招投标工作带来困扰,同时增加投标者的损失。另外还有的报价者因为想要尽快获得一定经济效益,或者是迫于业务政策等带来的压力,在招投标过程中的会出现不合理低价现象,这一状况会直接引发恶性竞争的问题的出现,导致后期存在偷工减料,延期交货等不规范行为。

1.4招标信息存在缺陷

在设备采购招投标信息时出现不规范现象,主要表现为信息的透明度还不够,招投标信息只是在部分固定网站上,宣传渠道比较单一,参加招投标的人比较少,无法保证报投标工作的公平性。并且在对招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时,工作缺乏规范性,为后期中标不履行约定埋下隐患。

1.5招投标过程监管体系不够健全

完善的监管体系可以保证事业单位设备采购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且能够更好的稳定设备招投标市场的秩序。在进行招投标工作时,要对各个环节进行监控,不仅主要发挥监管部门的职能同时还需要是其他部门进行配合。但是当前招投标工作中,监管部门工作不到位,缺乏公平公正意识,监管部门监管不力造成招标文件中出现各种陷阱,采购合同中也存在这种的不合理之处。

2事业单位设备采购招投标过程中的优化措施

2.1积极控制采购招投标费用

首先通过网络广泛宣传设备采购招投标信息,加大信息的传播范围和速度。其次对开标场所布置上注重简单有效,降低采购招标费用。最后控制废标发生的概率,加强招标工作的计划性,将整个采购标准控制在合范围内。不随便取消采购任务,同时积极对新投标单位进行辅导,控制招标预算,在保证最低成本的基础上,使中标承包商获得应有利益。

2.2对招标程序进行简化

招投标过程目的是实现双赢,同时对市场进行规范,在当前新的发展阶段,招投标程序应当随着市场的变化而调整。简化招投标手续,使每个环节实现高效透明,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职能交叉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实现集中管理。同时设置专门的机构对工作的开展进行规划和管理,将管办进行分离,实现设备采购的科学性,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

2.3降低串标和抢标等行为的发生

首先规范设备采购人员的行为准则,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招投标人员行为。其次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采购招投标过程中协调价格与质量的关系,保证招投标过程的科学合理。最后加强对招投标人员的培训,提高招投标人员的专业素质,对参与者进行考核,坚持持证上岗的原则。

2.4完善招投标过程监管体系

首先完善相关的监督机制,严格监管设备采购招标环节中的不规范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对招投标现场和整个过程进行监管,对采购计划和采购行为等进行监督管理,对不遵守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其次加强招投标信息的透明度,实现信息公开,使更多的供应商参与到采购招投标工作中,节省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最后完善投诉渠道,设立专门的投诉信箱,积极利用网络等媒体,广泛吸收意见和建议,拓宽投诉渠道,积极解决招投标工作中的问题。

3结束语

设备采购招投标工作直接影响着事业单位的发展和建设,所以在招投标工作中,必须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通过对招投标过程的不断完善,实现设备采购资金的有效利用,同时保证设备的质量,使供应商获得足够的利益,最终实现双赢。通过对招投标过程的不断完善,保证市场的秩序性,促进事业单位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刘艳.浅谈事业单位设备采购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当代会计,2016(12).

第9篇:采购监管措施范文

关键词:部队建设;财务管理;采购舞弊

中图分类号:TN4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0-0000-02

近年来,随着消防部队所承担的社会功能逐步拓展,基层消防部队财务管理不仅涉及防火、灭火,还涉及火灾调查和抢险救援等方面。消防经费入项的增长和消防经费出项的复杂给基层消防部队的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问题。其中,采购业务的监督和管理的问题尤为突出。如何规范采购流程,如何解决财务舞弊和侵占资产问题,如何降低经费监管的成本,都是基层消防部队财务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采购业务舞弊的制度防范

消防经费一般是由中央配拨经费和地方财政经费组成。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当遵循职责分离原则。

(一)请购与审批职责相分离

各部门人员应按照实际需要填写请购单,写明请购物品品名数量等信息和请购缘由,在部门领导批准后送交副支队长(还是谁)统一审核。

(二)询价与确定供应商职责相分离

财务部门负责具体事项的参谋应寻找3家以上供应商询价,并将比较信息送交主管人员审核。

(三)采购与验收职责相分离

应在各大队、中队级别设置验收人员,对照请购单和发票上的品名和规格与实物核对,核对结果一致后方可交予请购人员。

严格落实财务管理的各项要求,牢牢把握职责分离原则,才能从制度上防止采购舞弊,但在财务监管过程中,不仅要检查制度是否合理并且执行,还应检查制度执行的一贯性和有效性。因此,财务监督与管理还应当结合实际,进行常态化、长效性监管,根据本单位、本时段的具体情况评价是否存在财务舞弊风险。

二、部队财务舞弊风险因素评价

(一)舞弊的动机

舞弊风险因素包括舞弊的动机、机会和借口。出现舞弊动机的迹象有:经费使用限额或限期对财务部门不利、财务部门个人利益受某项经费的影响、财务部门与供应商存在禁止的经济关系等。

(二)舞弊的机会

存在舞弊的机会是发生舞弊的必要条件。例如:领导班子组织结构不稳定或内部不团结、财务制度的设计存在缺陷、财务实操人员与审核人员存在密切关系等。

(三)舞弊的借口

舞弊的借口也是评价舞弊风险的因素之一。在部分单位存在着不利于财务制度有效执行的不良风气,例如财务部门内部未能树立适当的价值观或道德标准、非财务人员过度参与或过于关注采购业务、前任财务人员未能按照财务规定实施工作等。

三、采购业务舞弊的应对措施

(一)总体应对措施

第一,基层财务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有效地保障基层经费供应,对基层经费收支活动进行计划、控制、协调和监督。基层财务管理是基层后勤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财务监管的重要性,及时检查、严查严处,将财务管理问题上升到党性修养和道德素质的层面上,建立外部监督机制。

第二,务人员做为管理工作的主体,应当立足本职岗位,强化自身素质,认真做好财务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部队后勤保障的开展是财务人员肩负的重任,从人员选拔到定期评比,从当事当事到全期全责,切实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财务班底,打牢内部管理基础。

(二)具体应对方案

一是坚持账目公布制度。消防部队采购业务要坚持做到按日公布依次经费开支情况,按月公布伙食费管理情况,按季度公布一次农副业生产收支情况。

二是坚持定期查账制度。按期清查物资、现金,核对账目审查单据凭证,考核实物消耗与实际是否相符,是否合理,是否达到标准。

三是发挥经委会监督作用。经委会每天检查一次实物验收情况,每周分析一次财务管理情况。账目公布后,接受群众监督。在财务制度范围内,对于适合具体情况的合理化建议应当采纳,对于群众反映不称职的财务人员应当依法调查。

四是加强监管经验交流。各级后勤人员除按要求参与部队统一组织的培训教育之外,还应通过定期会谈、网络交流等方式及时沟通经验做法和困难挑战。

总之,后勤工作的水平直接关系到消防部队战斗力的提升。如何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如何规范部队的财务开支、如何提高部队的财务管理水平是消防部队应着力解决的现实问题。只有充分发挥财务部门的管理潜能,科学实施预算管理办法,加强财务外部监管,打造过硬的财务队伍,才能切实杜绝采购舞弊现象的发生,保证部队财务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杨俊平,企业财务管理现状和改进措施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6(24).

[2]瑞木宏, 关于加强部队财务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J].财经界,20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