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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投资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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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投资报告

第1篇:风险投资投资报告范文

风险关不通过,其它一切都是免谈。

数据显示,2005年,我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69.2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8%;2006年,我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161.3亿美元,同比增长31.6%;截至2006年底,我国累计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733.3亿美元。 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连续三年上涨,涨幅也越来越大,对外投资发展速度也越来越快。因此,风险保障的需求就更大。

郑磊介绍说,对外直接投资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但是风险是一般企业在进行对外贸易时最先需要考虑的一大要素。只有风险在企业可接受范围之内,才有可能进一步考虑产品的开发、工厂的选址以及长远的规划等问题。但是,在对外直接投资中,也存在诸多风险是企业都难以捕捉,防不胜防的,因此,再成熟的风险评级报告也有难以预料的风险。比如说,按照评级显示,意大利是相当成熟的市场,风险级别很低,但是却也出现过企业货物被烧的风险。“对于一些人力不可预知的风险,解决的关键就不在于如何评级警示风险,而在于提供相应配套的保险保障。”郑磊认为。

据记者了解,在欧美等发达国家,针对对外投资风险防范和保障方面,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政府的防御措施都相当成熟。而我国由于起步较晚,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经验贫乏,政府方面在对外资贸易风险方面的工作也很薄弱。资料显示,由商务部提供的对外投资数据以及外部投资环境,在时间上以及内容上均相对分散,缺乏整体性和可观性。

“以前企业进行对外投资贸易,大部分风险警示都是由商务部或外资司不定期,随机性很强,而且基本上也都是能预料到常规风险。比如说,汇率的风险,战争的风险等。当一个企业在一个地方已经有巨大投资的时候,不定时的风险预警出现,企业也不能马上就撤资。这种风险预警方式存在很大的缺陷性。”郑磊说。

《报告》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我国惟一一家承办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业务主要是海外投资保险业务、来华投资保险业务和租赁保险业务。投资保险的产品种类包括,海外投资(股权)保险、海外投资(债权)保险、来华投资(股权)保险、来华投资(债权)保险、海外租赁保险和来华租赁保险。

“《国家风险分析报告》对企业开展跨国经营评估,规避海外政治性风险提供指导是十分必要的,有利于我国出口贸易、海外工程承包和海外投资平稳发展。”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梅新育博士说。

第2篇:风险投资投资报告范文

[关键词] 风险投资 资本 来源 结构

一、中国风险投资资本来源分析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风险投资逐渐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出现频率也日渐提高,中国的风险投资资本结构也努力向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包括政府风险投资资本、国内企业风险投资资本、外资机构风险投资资本、金融机构风险投资资本和其他类型风险投资资本。见表1。

注:国内企业资本指国内非国有独资公司资本。

资料来源:李爱民,2002,第52页;《2003中国创业投资发展报告》,第14页;《2005中国创业投资发展报告》,第8页。

由表1可以看出,我国的风险投资资本来源主要是政府资本、国内企业资本,以及外资资本。但随着我国加入WTO,更深入地参与世界贸易,企业对政府资本的依赖逐渐减小,但政府资本仍然起着主导作用;国内非国有独资公司资本跃升为第二大资本来源。并且由于国内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的建立,他们更频繁地参与金融市场的活动,使得我国对外资资本的依赖也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金融机构资本所占比重有了较大程度的提升。表1中的其他资本是指除以上类型的风险投资资本以外的来源,这一来源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到了2004年,其比重已接近于金融机构资本。

二、美国资本来源分析

风险投资是美国经济链条中很有特色和魅力的一个重要环节,为美国经济的运行做出了巨大的推动,像苹果、微软和英特尔公司都是借助于风险资金成长和发展起来的。表2列出了美国近十年风险投资资本结构的变化趋势。

从表2可以看出,美国的风险投资中养老金占的比重虽然整体有一个下降趋势,但相对于其他资本来源,仍然居于绝对优势。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作用除个别年份外都在不断加强,成为美国风险投资的一个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公司资本主要是指大型企业基金,它们在风险投资资本中所占的比重在1997年达到25%后就呈现出逐年下降,到了2003年只占到了2%,但它们对处于早期发展阶段的创业企业来说,仍然是获得风险投资资本的重要来源。20世纪80年代以后,由于养老金等机构投资者的介入,个人和家庭的投资比重逐渐下降,1993年~2003年期间基本稳定在10%左右。

注:1995年~2003年的数据统计中没有包括国外资本来源。

资料来源:1993年~1994年的数据来源于Paul.A.Gompers(1999);1995~2003年的数据来源于Venture Economics Investors Services 2006。

三、中美风险投资资本来源及结构对比

由于美国的风险投资业起步较早,且由于美国政府资本的强大支持,美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非常迅速。本世纪初,美国政府资本让位于民间资本,风险投资资本来源更具多元化。机构投资者成为主要的资本来源渠道,资本总量非常庞大,同时抗风险能力也很强,可以长期投资于需要长期资本的风险投资业和创业企业,与风险投资业的特征相符。

而中国的风险投资业只是最近几十年才开始发展起来,因此与美国成熟的风险投资市场相比,我国风险投资市场的发展历程显示出转轨经济时期独有的产业特点,其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风险投资资本来源比较单一。从表1中可以看出,中国的风险投资业属于政府主导型,政府资本和金融机构资本占到了40%以上,而外资资本所占比重不升反降,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限制了我国风险投资市场的活力。由于更多的采用直接投资的形式,民间资本没有被充分地吸引到这一领域,且中国目前尚未出现特定的天使投资者,风险投资资本来源渠道的单一严重影响了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

第3篇:风险投资投资报告范文

一、国内风险投资中介机构的构成和功能

风险投资中介机构是指通过运用各种法律、金融、投资工具和手段沟通和连接筹资者和投资者的专业服务机构,由熟悉法律、金融、理财、投资、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家构成,为客户提供高水平的财务、法律咨询与投资顾问等策略。一般包括有:行业协会、投资银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资产评估机构、信息、技术咨询机构、专业市场调查机构等中介机构。从功能上看,中介服务系统提供财务顾问、融资服务、技术评估、市场评估、产业产值评估、资信评估、法律咨询、信息咨询等服务,形成对风险投资的有效辅助。

美国等发达国家的风险投资能发展到今日水平,是与其众多高水平的以专门为风险投资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作用分不开的。风险投资中介机构之所以能够成功扮演其市场媒介的角色,是因为它们熟悉科技产业,并善于通过设计、创立和运用适合科技产业发展特点的金融工具和手段,在科技项目市场和资本市场间牵线搭桥,使企业能够获得足够、匹配的资金,同时使投资者能够在风险得到最大控制的前提下参与科技项目的发展,实现投资回报。具体而言,它们的作用如下。

1.行业协会

行业协会是由风险投资机构和风险企业自发组织起来的行业自律组织,在风险投资活动中充当重要角色。尤其是在风险投资发展的初期,行业协会对制定行业规范、培育市场、传播知识、交流经验、培养风险投资人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投资银行

投资银行是指经营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投资银行参与风险投资的范围逐年扩大,一方面是战略顾问、财务顾问,另一方面又是资金的供给者,主要包括作为机构投资者参与风险投资的发起,为风险投资提供资金;参与对风险企业的联合投资;作为风险投资合伙公司的委托人,负责管理风险投资基金,为风险资本提供投资项目、管理投资项目等;提供传统的词融资。风险投资的退出主要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购兼并、资产清算等方式,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与收购兼并这两种方式都是借助投资银行来实现的。投资银行在风险投资中采取收购兼并的退出时,主要从事以下业务:安排兼并、实施反兼并措施、确定兼并条件、提供融资安排;而在风险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退出时,投资银行一方面作为准备上市企业的财务顾问和保荐人,另一方面则作为股票发行的包销商。

3.律师及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职责在于提供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降低投资者使用会计信息进行投资决策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律师事务所为风险投资提供法律保障。律师事务所可以对企业进行审查,包括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产权归属、有无重大诉讼、债权债务状况,起草和修改公司章程与契约、参与谈判、审查各种法律文件、设计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对具体的法律事项提供咨询和出具法律意见书。在风险投资公司的成立、运营和退出时都需要律师作他们的法律顾问。会计师对风险资本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风险投资公司投资过程中的财务报表审计;二是风险企业财务报表的审计。

4.各种评估认证机构

随着风险投资业的兴起,我国不少传统中介机构如技术咨询服务、资产评估、资信论证等中介机构纷纷涉足风险投资领域,并对风险投资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总体而言,仍存在着机构体系不健全、服务质量不高、信用环境极差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风险投资的发展。风险企业往往高估技术项目的价值,对市场前景持过于乐观的预期,与此相反,风险投资公司往往持较为谨慎的价值评价,由于缺乏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价值认定,一些颇有前途的技术项目也不能达成投资协定。风险投资领域的中介业务对原来从事其他领域中介服务的机构来讲属于新业务,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学习和摸索。如资产评估主要依据的是对未来前景的良好预期,这和我国传统的资产定价模式不同,因此在评估中容易产生较大偏差。同时,社会上已经建立起来的中介机构,由于缺乏足够的职业约束机制,存在为金钱驱动而提供虚假评估报告的现象,使现有中介机构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从目前的情况看,国内的中介机构显然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目前中国国内的风险投资机构与项目企业之间的业务联系主要是通过“点对点”式的随机“碰撞”形成的偶然接触产生的,一方面是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经理通过自己的个人资源到散布在全国各地的企业中去寻找投资目标;另一方面是需要融资的项目企业漫无目标地通过各种渠道寻找具有投资实力的风险投资机构,中介机构的作用不是很大。

另外还有由具有投资银行或投资机构工作经历的人创办的民营中介机构。这类中介机构比较了解风险投资机构所关心的主要问题,但是,由于他们的财务顾问费是根据他们帮助企业融资数量来计算的,所以,一般对企业的估值很高,过分“包装”的痕迹较重。而一些地区风险投资协会通过举办“风险投资峰会/年会”等形式加强风险投资机构与风险企业之间的联系,在目前看来虽然较为可行和有效,但是从长远看,它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第一,这种峰会或年会往往在一个地区一年只有一两次,而且时间也比较短,它的作用与专业性风险投资中介机构相比显得非常有限;第二,各地区风险投资举办风险投资峰会/年会的目的是为了吸引资金在本地区的投资,因而往往会含有一些误导风险投资机构的成分;第三,这种风险投资协会在风险投资中扮演中介机构的角色往往容易诱发“拉郎配”的现象。

风险投资领域内的中介机构多带有“客串”的味道,这也是由国内中介机构的现状决定的,如果单就风险投资中介机构的现状来看,客观地讲它们仍处于襁褓之中。

二、风险投资中介机构存在的问题

1.风险投资中介市场发展不平衡

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数量虽然比较多,而且在近几年来的国内风险投资活动中也频繁出现,但它们基本上都是以兼职身份出现。在风险投资领域,只要有上述事务所的执照,谁都可以开展风险投资业务,但谁也不专门从事风险投资业务,这容易造成一种权责不对称的现象。

2.风险投资中介机构人员素质不高

风险投资是一项充满风险与技巧的工作,它对从业人员的要求非常高。例如,在风险企业无形资产的评估、会计核算、风险投资合约设计与安排等方面都需要很强的专业技巧。而在目前国内从事风险投资工作的人员基本上都是兼职的,他们中大部分缺乏与风险投资相关的专业技能,很难在风险投资中发表独立的建议和意见,往往处于配角的地位,而他们出具的财务报告、评估报告等重要文件的真实性也相应地大打折扣。

3.风险投资专业中介相对空白

风险投资机构进行尽职调查时,要对一个企业的资料、现场、人员进行反复的考察,因为这些机构投入了大量资金。目前,我国能代替风险投资机构做这项工作的人和机构几乎没有。如何使中介机构能持续健康的发展,除对目前的中介市场加以规范整顿外,还应适当地对公司法人制度进行合理的创新,让合伙制中介机构和部分有从业资格的自然人进入风险投资领域,让他们承担起风险企业和风险投资人的职责,发挥其低成本的优势,使其充当起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企业的桥梁与纽带。而在风险投资专业中介机构尚未形成一个行业前,在全国各地已经开始出现专门为企业融资充当财务顾问的中介机构也是一种较好的形式。

4.风险投资中介机构的监督考核机制不完善

中介机构为风险投资负责高技术认证、资产评估、投资协议起草。提供退出模式设计等,但风险投资中介机构自身的评估无人负责,造成一些中介机构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进行的资产评估的可靠性、可信性差。对中介机构缺乏监督,缺乏考核中介机构的各种措施,以及各类中介机构不够完善,信用水平不高,都严重影响了风险投资的发展。

三、构建风险投资中介机构应遵循的法律原则

中介机构与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融资人的一个主要区别是,中介机构既不代表投资者参与企业管理,也不进行投资和融资,只提供各类专业服务,以促成风险投资和融资行为的完成,它们的报酬则来自于事先约定的酬金。投资银行可能是融资方聘请的,也可能是投资方聘请的,主要的职能是为聘请方提供整个投融资项目过程的整体策划。可以说投资银行在一个风险投资项目的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其他的中介机构则偏重于各自专业领域内的专业服务,如律师事务所主要为聘请方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审查各种法律资料,起草投资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应当说,这些专业机构的工作基本上围绕投资银行来进行,一般情况下,投资银行是全部中介机构的重心。中介机构应当遵循以下的法律原则:(1)诚实信用原则。即风险投资的中介机构必须本着诚信的原则向聘请方提供相关的中介服务,不得存在任何欺诈和故意损害另一方的行为。(2)勤勉审慎的法律原则。即中介机构在提供专业服务的时候,必须尽到合理谨慎的法律义务,如不能夸大风险企业或风险项目的牟利能力,不能出具虚假的专业报告,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依据法律相关的规定和与聘用方约定的原则。即中介方提供的专业服务必须符合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如有)和与聘请方的约定。(4)各中介机构必须遵循其本身的行业和专业守则的原则。

四、完善中介机构的思路

中介机构是风险投资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风险投资活动的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信息的全面性和真实可靠性。在风险投资的出资者与资本管理者之间,风险投资机构与风险企业之间,风险投资的各类参与者与市场之间都需要中介机构的存在,并发挥作用,这是知识经济时代专业化分工的结果。各类中介机构的服务将风险投资的各个部分紧密联系在一起,使门类复杂的投资对象和多层次、细分割的风险投资过程成为一个顺畅的资本循环和增值过程。可以说,没有中介机构,风险投资的运动链条就会中断。

1.完善风险投资中介机构

要充分利用、挖掘和发挥现有社会资源的潜力和积极性,改造、新增一些风险投资中介机构。当前主要是健全三类机构,一是标准认证机构。针对高科技领域门类繁多、情况复杂而设立的,对企业是否属于高科技范畴以及它所开发的技术水平进行鉴别。二是知识产权评估机构。依据市场机制对高科技企业中知识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为该类企业中科技成果或无形资产所占股权比例提供参考依据。三是科技项目评价机构。专门接受风险投资机构或证券市场监管部门以及其他机构的委托,对某些专业领域中的高科技项目进行客观的市场前景的评价。

2.加大对中介机构的扶植

放宽对组建某些中介机构如咨询、顾问机构等的限制,使更多社会资源投入中介服务业。支持风险投资行业协会的发展。成立风险投资同业工会,充分发挥其行业组织协调的作用,支持其与国际同类组织建立联系,开展民间合作,为会员企业提供信息服务,促进行业内的相互交流。

3.不断提高社会信用水平

社会信用水平是指包括政府信用、商业信用,集体信用、民间信用等的全社会总体信用的发展程度。高度发达的社会信用水平是发展风险投资事业的基础性环境要素。要加大依法惩戒失信者的力度,制定政府规章来规范个人、企业的信用征信及评级,加强对风险投资中介机构的规范和监督,剔除违规行为。

4.建立全国性的风险投资行业协会

这是一个行业性自律组织,是联结政府与风险投资机构、国内风险投资家与外商和外国金融机构,沟通业内信息、规范同业经营行为的全国性行业组织。目前,全国已经有地方性风险投资行业协会13家,组建全国性风险投资行业协会的条件已经成熟。风险投资行业协会的功能是,信息共享、资源共享、相互交流;负责与各个风险投资公司联系,共同投资大的风险投资项目;行业自律,开办各种培训班,培训人才。

5.加强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在美国,行业协会的主要功能在于联系本行业或本分支的从业者,进行行业自律方面的建设,同时为同业者提供交流的机会和场所;进行政府公共或议会的院外活动,替本行业争取利益。行业协会还提供信用管理的专业教育,举办从业执照的培训和考试,举办会员大会和各种学术交流会议,发行出版物,募集资金支持信用管理研究课题等。我国信用服务行业在逐步发展过程中,也应适时成立行业协会,主要是进行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规划和从业标准以及行业的各种规章制度;开展信用管理与应用研究;提出立法建议或接受委托研究和提出有关信用管理法律草案;协调行业与政府及各方面的关系;进行国际交流活动等。

6.加强中介机构方面的法规建设

我国的中介机构,在项目评价、市场分析、投融资中介等方面提供的服务与风险投资需要还有很大差距。为此,需要努力推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建设,积极引进优秀人才、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专业化运作模式,鼓励国外中介进入国内科技中介服务市场,为项目市场与资本市场的沟通提供良好的服务。

7.建立并逐步完善政府的监督和管理体系

政府应积极建立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并监督中介机构行业的规范发展。政府有必要大力扶植和监督中介服务行业的发展,积极推动这方面的立法,并保证政府各部门的公共信息向社会开放,让大家平等地取得和使用,同时监督市场经济主体间依法公平、公正地披露信息和取得使用信息的义务和权利得以实现,保护公平竞争。对于相关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和律师等专业服务领域的人员也必须加强监督管理。从我国风险投资市场的发育来看,风险企业的经营和信用状况的真实披露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证券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这些中介机构的虚假信息会导致风险投资的混乱。因此,必须加强管理,维护风险投资的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

为确保我国风险投资事业持续健康地发展,远期来讲必须建立起以多元风险投资主体为依托,以适当的政策扶持、完善的中介服务体系和通畅的退出渠道为基础,以完善的法律制度为保障的风险投资体制。

「参考文献

[1]盛立军。风险投资操作机制与策略[M].上海:远东出版社,1999.

[2]孔淑红。风险投资与融资[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

第4篇:风险投资投资报告范文

关键词:风险投资发展变迁

一、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历程

最早的风险投资活动出现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当时美国与欧洲的一些财团以铁路、钢铁、石油以及玻璃工业为投资对象,进行风险投资,但不是现代意义上的风险投资活动。真正风险投资开始于二战以后,而风险投资业的长足发展则是1971年美国成立了NASDAQ证券交易系统以后,经过20世纪80年代的迅猛发展,风险投资业进入了黄金时期,在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取得了骄人的成绩,风险投资的规模和支持风险投资的企业数量都在不断增加。据2001年美国《总统经济报告》显示,1980年美国风险投资总额为7.19亿美元,到2000年风险投资总额已经达到1000亿美元,美国的风险资本投资在20世纪80年代年均增长17%,进入90年代后增长速度提高了一倍。

风险投资极大促进了美国经济的发展。首先,风险投资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据调查,风险投资企业近年来提供的就业机会以每年34%的速度增长,与此同时,美国幸福500家(Fortune500)公司每年以4%的速度在减少工作职位。美国全国风险资本协会2001年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说,过去30年中,风险资本投资为美国创造了760万个就业岗位和每年1.3万亿美元的公司销售收入;其次,受风险资本支持的公司在稳固美国技术的领先地位上起了主要作用。有调查显示,这些公司在前5年中投入新技术和产品开发的资金平均高达1220万美元,R&D预算的增长率是幸福500家公司的3倍,二者在R&D上的人均投入额之比为3∶1;另外,创业投资企业在GDP增长作出了贡献。自克林顿执政以来,美国经济进入了最长的增长时期,这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新经济”在美国经济发展的推动。据调查,创业投资企业销售收入年增长率大约为38%,同一时期幸福500家公司的销售增长率仅为3.5%.

风险投资基于其对新技术企业的发现和培育,使后者成为经济持续增长的支柱,这给各国政府带来了一个普遍的观念,即风险投资基金能够弥补金融市场对小企业融资的不足,因而要形成持久的新技术企业的资金供给源,必须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和创业板市场。在各国政府的大力扶持下,风险投资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它所支持的产业同样跨越了地域限制并进入世界市场。正如欧洲的风险投资公司正用日本有限合伙人的资金资助着美国企业;日本成了全球范围内的一家主要投资人;韩国、中国台湾和其他泛太平洋国家的经济实力也在增强,风险投资业现在已成为一个国际化产业。

二、风险投资的制度演进

考察国际风险投资发展历史,风险投资的投资行为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这种变化主要表现在投资阶段和融资功能上。根据这种变化,风险投资分为古典风险投资和现代风险投资。古典风险投资主要对早期阶段的新兴企业进行投资,它更多具有产业资本的性质,而现代风险投资则具有更多商人资本的性质。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风险投资在全球范围内飞速增长。除了美国之外,古典风险投资方式几乎没有得到发展,取而代之的是商业投资主义。

据统计,1995年欧洲风险资本为55.4亿欧元(美国同期为57.4亿欧元),其中投入技术创新项目启动阶段的资金仅为5.7%(美国为26%)。日本的风险投资也多投资于企业的后期成长阶段至股票上市这段期间。不难理解,风险资本来源和组织形式的不同决定了其投资行为的差异。

20世纪80年代以后,美国风险投资业在扩展阶段融资、杠杆收购和并购融资上的总数量和案例持续增长并表现出一定的周期效应。

近年来,随着网络热的兴起,风险投资家又将大量资金投入到初创企业,仅在2000年第一季度,就有227亿美元冲入新兴高技术公司,而上一年同期数额为62亿美元,并且不包括各大型企业、公司内部的风险投资基金所投向公司附属风险投资公司的资金额。2000年4月,纳斯达克股指发生大震荡后,美国风险资金的投向发生了重大变化,75%的美国风险资金投向了比较稳定的公司,而不是新上市筹资的公司。过去风险资金趋之若鹜的因特网销售和服务公司已经排除在风险投资的投资偏好之外。

三、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动因

美国风险投资投向的变化说明,仅仅从静态层面来理解风险投资基金行为和效率是不够的。风险投资业的不断变化,欧洲、日本等地区风险投资与美国风险投资存在的巨大差异,根本原因在于风险投资的利益驱动。

为了能不断筹集到新基金,风险投资家必须向潜在投资者展示其投资理念和期望的投资回报。在商业性的私有权益资本市场上,只有预期收益率高于其他投资方式的基金才可能获得投资者的青睐。反过来,投资经理人为了迎合投资者的需要,便会对基金的投资理念和战略进行调整。从根本意义上讲,投资经理人在投资时并不是根据自己的判断,而是要体现资本的意志。如果原来的投资战略达不到要求,那么投资者必然要求风险投资者调整投资组合。因此,通过比较美国和欧洲资本市场的回报率,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美国的风险投资机构比较熟衷于对初创创新企业投资,而欧洲的投资机构则多偏重于并购业务。

从美国不同类型基金的业绩表现来看,投资于早期阶段企业的风险投资回报率平均并不低于后期阶段投资和并购业务回报率,然而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风险投资基金似乎也更偏爱于成长后期企业的融资。

1.早期阶段投资的风险巨大。由于大多数初创企业可能几乎没有什么利润,更有一些新技术行业的公司赢利的前景也十分渺茫,对于风险投资公司而言,实现收益的途径主要是通过股权转让获取的资本利得,而这对投资者而言充满了不确定性。这种高风险可能带来的高收益也许会吸引了大量的投资者,但前提是投资者必须对获利的方式有一个清晰的判断和计划。例如,早期由于人们对网络技术的发展前景普遍看好,而对于开发和应用网络技术的企业的盈利能力并不是很清楚,当资本市场采用了被称之为“市梦率”的评价方式来判断网络企业的价值,并降低了企业上市的门槛时,风险投资家对初创的互联网企业青睐有加,其原因在于风险投资家相信一个企业只要有好的创意和商业构思,便可以获得资本市场的认同,从而实现投资回报。事实也是如此,网络泡沫破灭后,互联网相关行业投资的一年期内部收益率仅为-27.7%,但三年期的内部收益率仍然高达35.7%.这也就是说,早期投资于该行业的投资者获得了丰厚的回报。然而,当一贯强劲支持风险投资公司股票的纳斯达克股市出现风吹草动,不再支持这种“虚拟经济”时,风险投资家就要考虑投资战略的调整。创新公司只有在具有明晰的企业经营模型、良好的市场前景和严格管理的条件下,才有望获得风险投资。因为风险投资家可以确保这类投资对象即使不能上市,也可以通过并购方式退出。因此,在风险投资过程中,风险投资家在选择项目时首先想到的不是被投资企业的获利方式,而是其自身的获利方式。

2.风险投资家筹集资金的需要。有限合伙制下,作为普通合作人的风险投资家需要每隔两到三年筹集新的基金。为了吸引新投资者,风险投资家必须要显示其过去的业绩,这对风险投资家而言是一种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但是,由于风险投资的特点,风险投资企业的短期回报与长期回报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这在早期阶段投资表现尤为明显。因此,风险投资家必须有意识地对投资组合做相应的调整,以满足融资的需要,即使这并不符合现有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第5篇:风险投资投资报告范文

理论分析

(一)认证理论企业融资的两种传统方式是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这两种融资方式主要发生在企业发展的中、晚期阶段。风险投资的出现将社会的融资功能扩展到企业发展的早期阶段。由于风险投资不仅可以改善企业的融资问题,还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从而降低投资者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4〕。IPo是风险投资退出的重要渠道,由于风险投资是IPO市场的经常参与者,而且十分关注自己的声誉,因此风险投资参与的IPO公司的发行价非常接近发行公司的内在价值,从而发挥了对IPO公司的认证作用。公司IPO的过程伴随着信息不对称,发行公司拥有比外部投资者更多的信息。为了避免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市场崩溃,就需要第三方的认证来保证发行的成功。风险投资比证券承销商、审计机构等金融机构相比能更好地发挥认证作用,原因在于其持有股份、占有董事会地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等,因此与其他金融中介相比,风险投资与风险企业的管理层之间会建立更密切的关系,而且这种密切关系持续的时间更长;此外由于多数风险投资以有固定存续期限的有限合伙制存在的,若要未来成功地筹集资金以继续存活,则过去的业绩表现以及所建立的声誉就是极端重要的,因此风险投资会控制可能出现的认证错误。总之,风险投资必须要具有下列的条件才能发挥认证作用:具备认证资本、认证资本大于其虚假认证所能获得的最大收益以及企业取得认证服务要支付较高的成本这三项条件。风险投资的认证作用是梅吉森和韦斯(Me骊nson&weiss)等学者提出t’〕,并得到了广泛的认同。认证理论认为,质量好的公司会吸引风险投资的参与,当市场中缺乏传达公司真实价值的有效途径时,风险投资对发行公司的持股将被认为是发行公司的认证,被投资者视为公司具有良好前途的信号。此外,风险投资也会通过持股参与公司的决策,全程监控持股公司的运作,为其提供增值服务。梅吉森和韦斯(Me骊nson&Weiss)之后,有很多学者也开始研究风险投资的认证问题,然而得出的结论却不尽相同。有些学者的研究表明风险投资具有.认证作用,如贾因和基尼(Jainand瓦ni)认为风险投资参与的IP0公司具有更好的运行效率,说明此类公司具有.更好的投资价值,从而认为风险投资具有认证功能〔”〕。王(W恤唱)等对新加坡市场的研究发现有风险投资支持的企业脚股票抑价程度更低,因此在新加坡市场上风险投资业存在认证作用[s]。查欣(Cha响hine)等人基于英国和法国进行了类似研究,同样表明风险投资在IpO中具有认证功能困。唐运舒等(么l粥)经过实证分析发现,香港创业板市场有风险投资持股公司的发行价格要高于无风险投资持股的公司,其结论支持风险投资在香港创业板市场已初步具有西方发达证券市场那样的“认证,’功能,有风险投资持股是被市场认为公司具有.良好前途的信号[7]。而有些学者的研究却表明风险投资没有认证作用,如巴里(Ban了)等基于1盯8一1卿年美国市场的IPO数据进行研究,发现风险投资的参与对叨抑价并没有显著影响〔’‘};布雷夫和贡拍茨(B~andGol叫姆玲)及李和瓦哈(硫andwa-ha)也获得类似的研究结果[17,18];林德曼(凡nde~)对德国Neuer市场、法国N~市场及英国Tech市场的1姚-1朔年的IPo所开展的研究,同样没有发现风险投资的参与可以降低IPo抑价[’0};基于日本市场和中国中小企业板的研究也得到类似的答案仁19,明。综上所述,学术界虽然认为风险投资可能会对IPO公司发挥认证作用,但学者们的实证研究并没有得出统一的结论。本文认为目前所开展的关于风险投资认证作用的研究,主要考虑是否有风险投资参与,并没有考虑风险投资本身的差异性,如美国的风险投资一般是独立机构,而德国的风险投资大多是银行的附属机构,日本的风险投资一般是大保险公司的附属机构,这也许是基于这三个国家的研究结果存在差异性的原因之一。而中国的风险投资的资本来源中政府资金一直以来占据着较大比例,因此有必要对政府背景风险投资对理O的影响进行研究。

(二)政府背景风险投资对认证作用的影响根据《中国创业风险投资发展报告》对风险投资类型的划分,并结合国内外学者对风险投资的分类〔”,瓦川,本文把目前活跃于中国风险资本市场的风险投资分为政府背景风险投资(包括各级政府及国有独资企业对风险投资的直接资金支持)和民营风险投资(包括国内股份有限公司,含上市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资金,非金融机构风险资本如证券机构和信托投资机构等提供的资金以及自然人组建的风险投资),下文将分析这两类风险投资的差异。1.具备认证资本政府背景风险投资的资金大多来自于各级政府或国有独资企业,政府之所以投资于风险投资,主要原因在于风险投资不仅是高新技术公司早期资金的重要来源,而且其产生的社会效益不仅带给投资者收益,还会扩散到厂商、消费者乃至整个社会[22]。正是由于风险投资具有强烈的外部性,对本国或本地区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有巨大贡献,因此才会形成了政府背景的风险投资。政府背景风险投资的主要目的并不是未来获取巨额投资回报,而且后续融资的压力较小,因此政府背景风险投资的认证资本较弱。民营风险投资大多受到风险投资巨大投资回报的诱惑而出现。民营风险投资若要生存下去,则后续融资的压力会一直存在,因此要求民营风险投资在市场中具有良好的信誉,从而说明民营风险投资具有较强的认证资本。2.虚假认证的负收益风险投资不仅仅只是一种融资渠道,更重要的是为风险企业在经营和管理方面提供咨询帮助和信息,这也是风险投资区别于其他融资方式的一个重要特征川。由于政府背景风险投资的高层管理人员多为政府委派,不熟悉专业技术,缺乏经营和管理企业的经验,对市场反应不敏锐,且投资万一失败,还将可能要承担较多的非经济责任,从而影响其在仕途上的晋升,因此政府背景风险投资的虚假认证带来的负收益较高。民营风险投资往往在专业技术、业务知识、市场渠道、人脉资源、相关的技术创新等方面为风险企业提供帮助,还利用自身在行业中的地位为风险企业背书〔23],因此民营风险投资的参与程度较深;而且民营风险投资的投资目标是期望获取巨额投资回报,因此会尽量避免虚假认证。3.企业取得认证服务要支付的成本政府背景风险投资的出现就是为了帮助当地中小型企业的发展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因此企业要取得政府背景风险投资的认证服务要付出的成本较少;而民营风险投资在投资之前要对企业进行“审慎调查”以保证投资的成功率,因此企业获取民营风险投资的认证服务要支持的成本较高。风险投资发挥认证作用的基础是其对企业的识别、管理以及监督等行为的综合结果,这些行为使其作为第三方降低了投资者与风险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由于政府背景风险投资和民营风险投资在所具有的认证资本、虚假认证获取的负收益以及企业为获取认证服务要支付的成本方面都存在显著差异,因此证明风险企业价值真实性的可信度会有差异,从而导致其影响认证作用的效果。

实证分析

(一)研究假设1.风险投资的差异性与抑价抑价是研究公司IP0的重要指标,它是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克服“赢家诅咒”的一种方法,因此风险投资可以通过改变信息不对称从而影响正0抑价,但不同的风险投资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能力并不相同。IP0抑价是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股票市场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在中小企业板抑价问题同样存在,它是研究风险投资参与对IPO影响的重要指标[9]。已有研究表明Ipo抑价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一级市场外部投资者对公司真实价值认识的不确定,这种不确定性越高,公司的IPO抑价率就会越大上24j。由于风险投资在投资企业之前进行了尽职调查,在投资企业之后可以深人到风险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因此风险投资可以改善投资者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改变信息不对称影响抑价。风险投资的差异性导致其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能力并不相同,因此在中小企业板,不同类型风险投资的参与会导致所投资公司的抑价程度不同。根据上文的分析,本文提出第一个假设:假设Hl:风险投资的差异性会影响IPo抑价。由于中小企业板的设立较早,当时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不成熟,尤其政府背景风险投资在资本数量上较大,但管理机制落后,从而政府背景风险投资在投资目的、管理人员的投资水平及对风险企业的管理能力等方面相对较弱,因此改善信息不对称的能力不如民营风险投资,导致投资者对政府背景风险投资参与的企业要求的折价程度要高。因此本文推断政府背景风险投资参与的公司将会具有较高的抑价;Hla:政府背景风险投资对风险企业的抑价影响程度较低。与政府背景风险投资相比,民营背景的风险投资则是典型的活跃、长期投资者口几在以退出为导向,股权投资一获得资本增值一退出的风险投资的投资程序中,民营风险投资在进行投资之前和投资之后,会深人企业的调查和管理之中,所以民营风险投资比政府背景风险投资能更好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此外,民营风险投资特别关注其声誉,因为声誉对其能否获得资金组建下一个风险投资基金有重要影响,而声誉和其以往的投资收益率密切相关,因此市场可以通过民营风险投资的声誉来判断其所投资公司,从而降低信息不对称问题。因此,本文推测在中小企业板,民营风险投资能更好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进而能产生较低的抑价。Hlb:相比较政府背景的风险投资,民营风险投资对风险企业的抑价的影响程度要高。2.风险投资的差异性与IPO后收益由于资金来源、投资目的、投资经验以及管理经验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将导致风险投资对其所投资的IPO公司的长期收益产生影响。民营风险投资通常专注于某些特定行业,并且会建立社会网络[25],在增加企业价值方面表现在能够帮助受资企业开发战略、获取其他融资、招募经理人等[26]。一般认为高度的专业化和良好的社会网络能增加所投资公司的长期价值〔川,即IPo后收益表现较好。政府参与风险投资的目的是为了使那些寻求资金的企业顺利获得风险资金(而非挤出私人风险资本),以及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的机会使其更好地发展[28];由于高技术产业具有极高的成长性和效益性,而且对国民经济具有极强的带动性和渗透性,是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而风险投资与高科技发展之间存在紧密联系,因此政府背景风险投资希望催生本国或本地区高技术产业的发展。虽然政府背景风险投资也发挥了价值增加作用,但由于其投资目标、管理人员的能力等多方面原因,因此对风险企业的价值增加程度较小。综上所述,这两类风险投资对风险企业的价值增加作用存在差异,因此风险投资参与的公司在IPo后收益上应该有显著差异。基于上文的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假设:H2:风险投资的差异性会影响风险企业IPO后收益。HZa:民营风险投资参与的上市公司IPO后收益较高。HZb:政府背景风险投资参与的上市公司IPO后收益较低。

(二)研究样本与变t本文选取2011年n月n日前在中小板上市的631家企业为研究样本,其中有风险投资持股的上市公司有149家。本文以公司十大股东是否包含风险投资公司判断其是否具有风险投资参与。若十大股东的名称中有“风险投资”、“创业资本投资”、“创业投资”等“投资”字样的公司,则进一步根据《创业风险投资发展报告》中的风险投资公司名录,若被名录收录,则认定为风险投资;或者查询该公司主营业务,若其主营业务包括“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则认定其为风险投资公司。①本文采用横截面回归方法研究风险投资背景差异对中国中小企业板IPO抑价及IPO后收益的影响,涉及风险投资背景、市场收益率、市场热度、账面市值比等研究变量,各研究变量的具体定义如表2所示。各项指标的数据来源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个企业的招股说明书,股价信息来源于通达信软件。

(三)实证分析研究上市公司IPO后收益一般有四种方法,其一是通过比较新上市公司的收益与市场指数的比较进行研究,其缺点在于隐含着在同一时段,所有公司具有相同的平均系统风险;其二是采用配对方法进行研究风险投资参与的公司的IPo收益,如基于公司规模,或规模及行业,或规模和账面市值比等,采用这种方法需要有足够的样本数量才不至于产生偏斜;其三是采用时间序列三因素模型;其四是基于市场收益,对不同的控制变量进行回归分析。

结论

第6篇:风险投资投资报告范文

关键词:风险投资;上市公司;并购绩效;影响机制

一、风险投资支持的上市公司并购绩效研究背景

在研究风险投资支持的上市公司并购绩效之前,要对风险投资有明确的认知。风险投资是有效资助创业型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能实现企业创新进步以及顺应经济转型。尤其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推动下,风险投资的作用逐渐增大,相关企业和学者都在研究风险投资企业的价值增值方面的意义,从而推动经济的全面发展。相关企业和学者结合企业定价效率(Comperseral.2009)、投融资效率(吴超鹏等2012)以及研发创新能力(张学勇等2016)等参数对其展开深度解读和阐释,并且从并购绩效的层面对影响因素予以判定[1]。在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创业型企业要想实现上市,就表示企业自身的生命周期已经迈入新的发展阶段,能实现经济和社会效应的双赢。在企业成功上市后,就要开展一系列有效的并购操作。结合我国2014年上市公司调研报告显示,在360家上市公司中,有350家在上市后完成了并购事件。也就是说,被风险投资企业成功上市,风险投资也只是从账面上实现收益,并不能立即退出;加之股票解禁期的限制,风险投资的持股数量和储值在短期内并不会出现太大的波动,风险投资者们也不会集中卖出相应的持股,呈现出逐步退出的特征。一般而言,风险投资企业在公司上市退出的比例在一年内约为6.8%,三年内约为42%,在这段期间,风险投资仍将作为重要股东参与被投企业的管理,会在被投企业中发挥其相应的作用[2]。。除此之外,在对相关问题的研究方面,要多方面权衡不同的因素和要求。要想全面了解其研究背景和时代意义,就要对风险投资支持的上市公司进行整合,不仅仅要对创业板上市企业进行分析,也要对主板上市公司以及大型企业并购展开多元化解读,从而进一步全面定位其研究效果。目前,也有部分学者在对风险投资支持企业的IPO溢价率予以分析,从投融资效率和技术创新结构方面进行增值作用分析,有效探索并购方、目标方以及并购双方之间的关系,一定程度上契合相关理论。在风险投资价值增值机制以及并购方股东效益分析方面,都要对增量结构予以全面解读,才能实现并购机制的整合。

二、风险投资支持的上市公司并购绩效的影响机制

在对风险投资支持上市公司并购绩效关系进行研究和分析的过程中,要从以下三方面因素进行全面分析。第一,在企业并购过程中,风险投资的监督作用十分重要,能对相关信息和发展结构产生相应的影响。一方面,风险投资的监督作用能有效降低并购中产生的信息成本。由于目标公司对自身经济效益的充分考量,要从根本上了解并购方的支付能力以及真实目的,从而有效地向目标企业传递出良性发展的意向,某种程度上能有效减少被并购方的抵触情绪和猜疑心理,也能一定程度上降低信息搜索成本。专业的风险投资机构有着非常敏锐的行业观察力,能对收购资产的市场前景以及市场定位有十分专业的判定。在专业的风险投资领域内,风险投资股东具备较强财务水平和尽职调查能力,对被投资方的市场资产、行业利润、基本现金流以及中长期税务情况等予以全面分析,减少并购陷阱的出现几率。另一方面,风险投资的监督作用能有效降低并购过程中产生的成本、谈判成本以及并购支付成本。并购行为是收购方管理层的决定,若是收购方股东存在风险投资股东,则风险投资股东就会对其过度扩大企业规模或者是现金流过度消耗等操作予以制止,保证公司战略体系更加理性,一定程度上减少成本的浪费,确保资源得以全面整合。第二,风险投资参与度能对并购绩效产生直接的影响,其对企业的影响可结合并购方持股的风险投资机构的数量以及持股比例两个参数来分析[4]。其一,若是风险投资机构数量多,则能借助多方讨论和分析,有效协助上市公司完成并购目标,并且确保调查的完整性,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并购估价中不实数据产生的财务风险,降低并购溢价。

其二,若是风险投资机构数量多,则能从根本上提升目标企业对并购团队的信心,实现自身潜力的有效发挥。其三,若是风险投资机构数量多,则不同的风险投资企业能建立优势互补的关系,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建立相互监督的管控模式,确保增值功能的完善和落实,更加提升资源整合效率。另外,持股比例也会对风险投资上市公司并购绩效产生影响,从风险投资的角度分析,在持股比例增加后,风险投资企业具备更加多的动力参与并购活动。而从被投资的目标方来看,风险投资企业在并购方持股比例增加,则能传递出更加优越的信号,有效减少了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不良效果。第三,风险投资方的声誉和社会影响力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高声誉的风险投资机构能具备更加丰富的并购经验,能结合市场发展需求和变化对行业予以解读,其自身的行业洞察力十分敏锐,在对并购方实力进行全面甄别后,为其提供更加专业化且权威性高的服务。除此之外,信誉度高风险投资参与的并购企业能利用在风险投资股东在增值服务管理方面具有自身优势,应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监督并协同治理被投资企业,增强被并购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优化并购后的资源整合,为并购绩效的全面提升起到关键性作用。在研究风险投资支持的上市公司的并购绩效结果后发现:第一,相较于没有风险投资支持的企业,有风险投资支持的企业在并购操作后,企业无论是短期效益还是中长期效益,提升的幅度较高,且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第二,伴随着风险投资持股数量以及比例的增加,其支持的上市公司在并购短期绩效方面成绩也较为突出,长期绩效也会有明显的提升。第三,若是风险投资企业的信誉度以及声誉较高,则其支持的企业在并购操作后短期绩效要明显高于一些声誉度不足的风险投资者支持的企业,且长期效益更加明显。结合相关信息,风险投资上市公司中,风险投资对其的监督作用较为明显,能有效减少并购溢价问题的出现。并且,能提升并购操作后内部控制效果,确保被投企业在并购后更加合理化的应用相关资金和可用资源。

三、案例统计

本文以150个被投资样本观测值为例,对并购事件后其财务信息、风险投资参与度等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研究报告展开变量分析。在对150家企业进行数据统计后,48%的企业具有风险投资背景,其中将数据进行比较,尤其是对以下三个要素进行对比分析:1)有无风险投资企业背景。2)风险投资参与度对绩效影响效果。3)风险投资信誉度高低对企业并购绩效影响效果。通过对比分析,和文章中提到的结论一致,证明相关影响因素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和可参考性。

四、结束与启示

总之,为了进一步推动被投资企业经济效益的进步,风险投资背景下上市公司要结合市场需求,充分发挥风险投资股东的正面作用,建立健全完善的并购绩效管理机制,引导上市企业的并购绩效实现全面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李永平,苟成娟.风险投资对上市企业IPO后绩效的影响———基于创业板的经验证据[J].会计之友,2017,15(05):73-77.

[2]孔令艺,肖慧娟,任颋等.股权结构、上市地点选择与IPO绩效———以中国创业企业为例[J].当代经济科学,2014,36(04):58-68.

[3]周建,王鹏飞,李文佳等.创新型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与绩效关系研究———基于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3,(04):106-115.

[4]宋芳秀,李晨晨.风险投资对创业板上市公司IPO前后绩效变动的影响[J].财经科学,2014,(05):44-54.

[5]杨希,王苏生,彭珂等.风险投资对中小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基于区分风险投资机构事前效应与事后效应的视角[J].运筹与管理,2016,25(06):144-154.

第7篇:风险投资投资报告范文

关键词: 风险投资 退出方式 退出机制

1 引言

风险投资一词来源于英文venture capital,又称创业投资、风险资本,是一种由专门的投资公司或专业投资人员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筛选,把资金投向有潜在发展前景的新创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产品,并以其长期积累的经验、知识信息网络辅助企业经营以获取资本增值的投资行为。

风险投资本质上是一种追逐高利润、高回报的金融资本。风险投资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获取股息而长期持有风险企业股份的投资行为,而是通过退出投资赚取与之承担的高风险相对应的高额利润,这就要求风险投资家要在一定时间以一定的方式结束对风险企业的投资与管理,收回现金或有流动性的证券,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利润。风险投资的循环方式是将回收的已经增值的资本再投入到新的风险企业中去,在不断的投资—退出—再投资的过程中实现增值,不断发展壮大,因此在投资的风险企业成功后将风险资本变现至关重要。 

退出机制正是风险投资变现的机制, 是风险资本的加速器和放大器,是为风险投资提供必要的流动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没有退出机制,风险投资就难以发展;退出机制不健全,风险投资的发展也就不迅速。因此,我们说退出策略是风险投资运作过程的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风险投资的成功与否体现在退出的成功与否。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否有效,风险投资能否达到最终目的的关键所在,并且退出机制与风险投资可以相互促进,互相强化,退出机制对于风险投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风险投资几种主要退出方式的分析与比较

从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来看,目前,风险投资的变现回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2.1 公开上市

公开上市(initial public offering,简称“ipo”),是指将风险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风险投资的股份通过资本市场第一次向公众发行,从而实现投资回收和资本增值。

上市一般分为主板上市和二板上市。主板上市又称为第一板上市,是指风险投资公司协助创业企业在股票市场上挂牌上市,从而使资金退出。二板上市又称为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股票市场,其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上市的条件比较宽松,企业进入的门槛较低,比较适合于新兴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具有增长潜力的高科技企业。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设立了二板市场,如美国的纳斯达克(nasdaq)市场、加拿大温哥华股票交易所的创业板市场、比利时的easdaq市场、英国的aim市场以及1999年第四季度开始正式运作的香港创业板市场等。其中以美国的nasdaq市场最为成功,约30%的美国风险投资都经由这一市场退出。风险投资企业发行股票上市,使得许许多多的风险投资家和创业家一夜暴富,成为亿万富翁。在二板市场最发达的美国,那斯纳克(nasdaq)市场使这种白手起家的创业神话一再上演:较早的有计算机硬软件公司如苹果公司、微软公司和英特尔公司等,较近的有电子商务类公司如雅虎公司、亚马逊公司等。这些成功典范也使股份上市成为风险投资家首选的资本退出方式。据美国风险投资业的统计,风险投资的各种退出方式的年平均投资回报率为:回购和并购为15%,而发行股票上市为30%~60%。

公开上市有其固有的优点,它不仅为风险投资者和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退出路径,而且还为风险企业筹集资金以增强其流动性开通了渠道。大多数的风险企业会选择在企业发展成熟阶段的后期上市。这个时期的风险企业正处于发展扩张的阶段,如果仅依靠企业自身的积累和风险资本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通过股票上市,风险企业可以在资本市场上筹集到大量的资金。同时,也有利于分担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提高风险企业的知名度和公司的形象。

俗话说有利就后有弊:上市公司经营透明度的不断提高使得企业自主性逐步下降;上市后的股价波动对公司的形象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开上市将耗费公司的大量精力和财力,不适合规模较小的公司采用。同时,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需要承担企业能否成功上市的风险。通常为了维护投资者的信心和维持市场的秩序,证券管理部门、证券市场都会规定创始人股权需按一定的条件并在一定的时限后才能出售,这就使得发起人的投资不可能立即收回,也就拖延了风险投资的退出时间。高科技企业作为小盘股,流动性差,其未来股价的波动较大,创业投资不能在股份上市的同时变现,无疑增加了投资风险。

在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开设完整的二板市场。虽然2004年5月,作为向创业板过渡的中国中小企业板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但是它并没有改变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现状,目前看来其所起的作用不大,仍处于在实践中摸索的阶段。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合适的二板市场能够让风险企业上市融资的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创业板市场,实现风险投资的退出。实际上,我国目前已有数家公司在海外上市,如1999年,搜狐、网易在nasdaq市场上市并取得了巨大成功,为中国风险企业在海外的上市提供了很好的借鉴。2003年底,纳斯达克(nasdaq)的大门再次向中国企业敞开。2004年通过发行股票上市的退出明显较2003年增多,中芯国际、盛大网络、掌上灵通、51job等十几个企业海外上市为其身后的创投机构实现获利退出创造了条件。

2.2 股份回购

如果风险企业在渡过了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已经成长为一个有发展潜力的中型企业后,仍然达不到公开上市的条件,它们一般会选择股权回购的方式实现退出。

股份回购一般包括两种回购方式:创业者回购风险投资者的股份和风险企业回购风险投资者的股份。前者是通过买股期权的形式来实现的,是在引入风险投资签订投资协议时,由创业家或风险企业给予风险投资家一项选择权,他可以在今后某一时间要求创业家或风险企业按照预先商定的形式和股票价格购买他手中的股票;后者则是通过卖股股权的形式来实现的,即是给予创业家或风险企业一项选择权,让其在今后某一时间以相同或类似的形式及股票价格购买风险投资家手中的股票。在股权回购时到底是采用买股期权或是卖股股权来进行,这主要看风险企业对风险投资吸引力的大小而定。如果风险企业是一家受到许多风险投资公司普遍看好的公司,则可能会采用买股期权;如果是风险企业急需引入风险投资,则可能会采用卖股期权。绝大多数股权回购是采用卖股期权进行回购的。一般而言,在风险投资投入时投资双方就已签订好关于股份回购的协议,包括回购条件、回购价格和回购时间等。

股份回购对于大多数风险投资者来说,是一个备用的退出方法。当风险企业不是很成功的时候,为了保证已投入资本的安全,便可采用此种方式退出。由于企业回购对投资双方来说都有一定的诱惑力,所以风险企业从风险投资家手中回购股权的方式发展得很快。在美国,从企业数目来看,风险企业回购已成为风险投资退出的最主要的途

径之一。虽然我国目前以此种方式退出的案例并不多,但是从发展趋势看,股份回购应该是未来我国风险投资基金退出的一种现实选择。

2.3 兼并与收购

兼并与收购(merge and acquisition, m&a)是风险资本退出的比较常用的一种方式,是风险投资商在时机成熟的时候,通过并购的方式将自己在风险企业中的股份卖出,从而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其中兼并是指由一家实力较强的公司与其他一家或几家独立的公司合并组成的新公司,而实力较强的公司占主导地位;收购则是指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或者购买目标公司的产权从而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行为。 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通常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一般收购和“二期收购”。一般收购,是指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将风险企业完全卖给另一家公司。这种方式通常是高科技创业者不愿意接受的,因为这意味着将完全丧失独立性。不过,对于困境中的中小高科技企业来说,卖断产权也不失为一条出路。如1998年鄂武商以350万元整体收购武汉顺太有限公司,解决了武汉顺太有限公司因缺乏资金无法对其专利产品进行规模生产的难题。而“二期收购”则是指风险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股份卖给另一家风险公司,由其继续对风险企业进行后续投资,创业者并不退出风险企业。据不完全统计,在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中,一般收购约占23%,二期收购约占9%,两项合计占31%,但收益率仅为ipo的1/5。

无论采用那种方式并购,时机选择非常重要。时机选择适宜,风险投资就能获得较大的收益。一般风险企业应该选择在企业未来投资收益的现值比企业的市场价值高时把公司出售。这时风险投资公司可以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由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编纂的《2003年中国风险投资行业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以股权转让为主。通过对风险投资退出项目的调查分析,在2003年190家样本公司中有38家风险投资机构的64个项目得到全部或部分的退出;62个提供了退出方式的信息,其中以股权转让方式退出的有51个项目,占到了82%;以其他退出方式退出的项目相对较少,比例都在10%以下。

2005年4月,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公布的《2004年度中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现状调查分析报告》表明,2004年中国风险投资延续了2003年以来的回暖趋势,投资更为活跃,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在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本次调查回收的有效问卷,有36份问卷提供了退出项目方式的信息,统计结果显示,调查范围的风险投资机构近3年共123个退出项目中,有49个项目以国内企业收购的方式退出,占退出项目比例的40%。由此可见,收购兼并依然是国内风险资本退出的主渠道。

股权并购在我国如此盛行,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两方面。一方面,由于股票上市及升值均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兼并收购的退出方式可以立即收回投资,使得风险投资者能够快速、完全地从风险企业中退出,因此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另一方面,由于并非所有企业都能符合上市的条件,而且风险投资本身具有高风险性,这就使得一些风险投资者在权衡各种利弊得失后毅然选择并购方式来实现其风险资本的退出。

2.4 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在风险投资不成功或风险企业成长缓慢、未来收益前景不佳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退出方式。虽然以清算方式退出一般会带来部分损失,但也是明智之举的,因为投在不良企业中的资金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与其被套牢而不能发挥作用,倒不如及时收回资金投入到下一个更有希望的项目中去。据统计,美国由创业资本所支持的企业,有20%~30%完全失败,约60%受到挫折,只有5%~10%的创业企业可以获得成功。当某一项目面临失败或缺少足够的成长性时,风险投资家应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果断地抽出资金,转向投入预期回报更高的标的之中,寻求更好的获利机会。在很多时候采用清算公司的方法虽是迫不得已,却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选择。

3 结语

从上文对每种退出渠道的分析可以看出,每一种退出渠道都各有其优劣:发行股票上市是投资回报率最高的方式,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是投资收回最迅速的方法,股份回购作为一种备用手段是风险投资能够收回的一个基本保障,而破产清算则是及时减小并停止投资损失的最有效的方法。因此,不能绝对地去评判某种退出渠道的适合与不适合。作为风险投资公司,在决定退出投资时,应根据风险企业的自身特点和当时的外部环境,灵活地选择退出方式。

目前,在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活动还不是十分活跃,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不完善和不畅通已成为制约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瓶颈。风险投资作为一个亚新生事物,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去发展去完善。同时,风险投资机构在考虑退出方案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自己的目标,结合中国的实际法律和监管环境,在专业机构的帮助下设计并执行相应的退出方案。

参考文献

1 邱艳.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研究[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2005(7)

2 刘曼红.风险投资: 创新与金融[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8

3 魏梦雪.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比较[j].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06(03)

4 王琳琳.我国创业投资退出机制的国际借鉴及其现实选择[j]北方经贸,2006(01)

5 吴唐青.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研究[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4)

第8篇:风险投资投资报告范文

关键词:风险投资 市场机制 问题 对策

一、风险投资的概念

风险投资是指由风险投资者提供风险资本,风险投资公司以风险企业为投资对象进行投资、管理、运作的一种融资过程与方式。风险投资是高科技产业的助推剂,它在高科技产业化的关键时刻切入,填补了高科技产业化过程中,研究与开发阶段的政府拨款或企业(个人)自筹与工业化大生产阶段的银行贷款之间的空白,使高科技产业化的各个环节由于有了资金的承诺而成为可能,在促进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风险投资自产生开始就与高新技术企业密不可分,二者的融合是源于彼此的内在需要、符合两者本质特性的自然结合,也正是这种互利的融合决定了两者之间的作用关系不仅仅是单向的,而是一种双赢的关系,所以完善和发展我国风险投资非常重要。

二、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

1.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我国目前缺乏专门以风险投资为调节对象的法律法规,风险投资处于一种法律保护相对薄弱的境地。与风险投资密切相关的《公司法》存在一些不利于建立风险投资体系的条款。如最新的《公司法》第143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权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等等。这一规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国内风险投资公司以股权回购方式退出资本。

2.缺乏适宜的文化环境

风险投资主要用于高新技术创业及其新产品开发,由其投资对象决定风险投资的高风险性,需要投资者具有冒险精神,但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及其所形成的惯性思维,阻碍了一个适合风险投资发展的文化环境的形成,从一般意义上的文化分析,不适宜性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传统文化中诚信观念的淡薄和企业道德的缺乏,对社会的各个层面都产生直接的影响,导致市场的严重失序;二是由于长期的计划安排方式,使许多科技人员产生了安于现状、依赖国家的思想,缺乏用于冒风险的创业精神;三是在国家创新体系的各个组成部分中,普遍存在着论资排辈、讲关系讲人情的现象,没有真正形成“以人为本”的文化气氛。

3.风险投资方面的优秀人才匮乏

现行从事风险投资的人才队伍,多为技术干部转业,他们虽具有技术专业知识,但缺乏金融知识,也缺经营管理和开拓市场的经验。而新引进的人才,虽有现代科技知识、金融知识,但对风险投资的基本过程没有实践经验,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历程也没有亲身的经历,往往以一般项目投资理论来指导风险投资运作,容易忽略风险控制而导致投资战略的失误。风险投资退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作,专业人才的缺乏将导致不合理的退出行为发生,最终影响到退出和价值增值的实现。

4.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不畅,各种退出方式所占比例不合理

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调查报告中指出,受金融危机影响和对经济前景的担忧,2008年全球股市暴跌,部分股市创下历史最大年度跌幅,市值大幅缩水,投资者蒙受惨重损失。股市的持续低迷,使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大减,新股发行频率降低直至停滞。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主要以股权转让为主,而其他退出方式仅占很少比例,各种退出方式不合理。

三、促进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策略

1.拓宽资金来源,实行风险投资主体多元化

我国应拓宽资金来源,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政府应逐渐淡出投资人的角色,鼓励更多的民营和个人资本参与到投资中,以规范市场运作。除了借鉴国外发展产业风险投资的经验,在控制金融风险的前提下,使从事养老基金、保险基金、住房基金等民间资本的这些机构、投资者以及一些具有良好市场业绩的上市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来介入风险投资领域,将为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直接融资来源与渠道,促进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

2.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由于风险资本存在着周期性特征,因此能否有效地兑现资本收益,即将其所投的资金由股权形态转化为资金形态即变现就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为了促进风险资本的顺利循环以及增量风险资本的进入,就必须考虑建立起有效的风险资本退出机制。我国风险投资最现实可能的退出方式为企业购并,其他几种较为现实可能的退出方式依次为创业板交易、风险企业回购和买壳上市。

       3.优化风险投资的投资环境,加快制定有关风险投资的法令法规

建立规范风险投资运营机制的法律制度,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表明,立法和监督是促进风险投资健康发展的保障。风险投资是为风险企业提供创业资本,通过管理上的参与将科技成果“孵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特殊投资,它不同于任何形式的传统投资。风险投资是一种法制化的市场行为,必须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因此,严格规范风险投资的运营机制,是保证我国风险投资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措施。

4.加快风险投资中介机构及项目评估机构的发展

风险投资中介机构是运用各种金融工具为筹集者和投资者服务的专业性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顾问、资信评估机构、技术信息咨询机构、专业市场调查机构等专业机构。建立具有高度权威性的投资项目评估专门机构,由有经验的评估专家对风险投资项目经行评估等专业服务,以指导投资者进行有效的投资。

总之,随着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日益紧密结合,风险投资也越来越显著地发挥出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作用,我们应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尽快完善法律、法规及制度建设,采取政策鼓励,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开拓风险投资资本来源,引进风险投资人才,提供最佳退出渠道及加强风险投资机制建设等措施,积极促进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健康发展,使风险投资更快的推动我国的科研成果商品化、技术产业化和高科技企业的成长和发展。

参考文献:

[1]胡海峰.风险投资学[m].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

第9篇:风险投资投资报告范文

风险投资本质上是一种追逐高利润、高回报的金融资本。风险投资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获取股息而长期持有风险企业股份的投资行为,而是通过退出投资赚取与之承担的高风险相对应的高额利润,这就要求风险投资家要在一定时间以一定的方式结束对风险企业的投资与管理,收回现金或有流动性的证券,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利润。风险投资的循环方式是将回收的已经增值的资本再投入到新的风险企业中去,在不断的投资—退出—再投资的过程中实现增值,不断发展壮大,因此在投资的风险企业成功后将风险资本变现至关重要。

退出机制正是风险投资变现的机制,是风险资本的加速器和放大器,是为风险投资提供必要的流动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没有退出机制,风险投资就难以发展;退出机制不健全,风险投资的发展也就不迅速。因此,我们说退出策略是风险投资运作过程的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风险投资的成功与否体现在退出的成功与否。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否有效,风险投资能否达到最终目的的关键所在,并且退出机制与风险投资可以相互促进,互相强化,退出机制对于风险投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风险投资几种主要退出方式的分析与比较

从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来看,目前,风险投资的变现回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2.1公开上市

公开上市(InitialPublicOffering,简称“IPO”),是指将风险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风险投资的股份通过资本市场第一次向公众发行,从而实现投资回收和资本增值。

上市一般分为主板上市和二板上市。主板上市又称为第一板上市,是指风险投资公司协助创业企业在股票市场上挂牌上市,从而使资金退出。二板上市又称为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股票市场,其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上市的条件比较宽松,企业进入的门槛较低,比较适合于新兴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具有增长潜力的高科技企业。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设立了二板市场,如美国的纳斯达克(NASDAQ)市场、加拿大温哥华股票交易所的创业板市场、比利时的EASDAQ市场、英国的AIM市场以及1999年第四季度开始正式运作的香港创业板市场等。其中以美国的NASDAQ市场最为成功,约30%的美国风险投资都经由这一市场退出。风险投资企业发行股票上市,使得许许多多的风险投资家和创业家一夜暴富,成为亿万富翁。在二板市场最发达的美国,那斯纳克(NASDAQ)市场使这种白手起家的创业神话一再上演:较早的有计算机硬软件公司如苹果公司、微软公司和英特尔公司等,较近的有电子商务类公司如雅虎公司、亚马逊公司等。这些成功典范也使股份上市成为风险投资家首选的资本退出方式。据美国风险投资业的统计,风险投资的各种退出方式的年平均投资回报率为:回购和并购为15%,而发行股票上市为30%~60%。

公开上市有其固有的优点,它不仅为风险投资者和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退出路径,而且还为风险企业筹集资金以增强其流动性开通了渠道。大多数的风险企业会选择在企业发展成熟阶段的后期上市。这个时期的风险企业正处于发展扩张的阶段,如果仅依靠企业自身的积累和风险资本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通过股票上市,风险企业可以在资本市场上筹集到大量的资金。同时,也有利于分担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提高风险企业的知名度和公司的形象。

俗话说有利就后有弊:上市公司经营透明度的不断提高使得企业自主性逐步下降;上市后的股价波动对公司的形象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开上市将耗费公司的大量精力和财力,不适合规模较小的公司采用。同时,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需要承担企业能否成功上市的风险。通常为了维护投资者的信心和维持市场的秩序,证券管理部门、证券市场都会规定创始人股权需按一定的条件并在一定的时限后才能出售,这就使得发起人的投资不可能立即收回,也就拖延了风险投资的退出时间。高科技企业作为小盘股,流动性差,其未来股价的波动较大,创业投资不能在股份上市的同时变现,无疑增加了投资风险。

在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开设完整的二板市场。虽然2004年5月,作为向创业板过渡的中国中小企业板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但是它并没有改变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现状,目前看来其所起的作用不大,仍处于在实践中摸索的阶段。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合适的二板市场能够让风险企业上市融资的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创业板市场,实现风险投资的退出。实际上,我国目前已有数家公司在海外上市,如1999年,搜狐、网易在NASDAQ市场上市并取得了巨大成功,为中国风险企业在海外的上市提供了很好的借鉴。2003年底,纳斯达克(NASDAQ)的大门再次向中国企业敞开。2004年通过发行股票上市的退出明显较2003年增多,中芯国际、盛大网络、掌上灵通、51job等十几个企业海外上市为其身后的创投机构实现获利退出创造了条件。

2.2股份回购

如果风险企业在渡过了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已经成长为一个有发展潜力的中型企业后,仍然达不到公开上市的条件,它们一般会选择股权回购的方式实现退出。

股份回购一般包括两种回购方式:创业者回购风险投资者的股份和风险企业回购风险投资者的股份。前者是通过买股期权的形式来实现的,是在引入风险投资签订投资协议时,由创业家或风险企业给予风险投资家一项选择权,他可以在今后某一时间要求创业家或风险企业按照预先商定的形式和股票价格购买他手中的股票;后者则是通过卖股股权的形式来实现的,即是给予创业家或风险企业一项选择权,让其在今后某一时间以相同或类似的形式及股票价格购买风险投资家手中的股票。在股权回购时到底是采用买股期权或是卖股股权来进行,这主要看风险企业对风险投资吸引力的大小而定。如果风险企业是一家受到许多风险投资公司普遍看好的公司,则可能会采用买股期权;如果是风险企业急需引入风险投资,则可能会采用卖股期权。绝大多数股权回购是采用卖股期权进行回购的。一般而言,在风险投资投入时投资双方就已签订好关于股份回购的协议,包括回购条件、回购价格和回购时间等。

股份回购对于大多数风险投资者来说,是一个备用的退出方法。当风险企业不是很成功的时候,为了保证已投入资本的安全,便可采用此种方式退出。由于企业回购对投资双方来说都有一定的诱惑力,所以风险企业从风险投资家手中回购股权的方式发展得很快。在美国,从企业数目来看,风险企业回购已成为风险投资退出的最主要的途径之一。虽然我国目前以此种方式退出的案例并不多,但是从发展趋势看,股份回购应该是未来我国风险投资基金退出的一种现实选择。

2.3兼并与收购

兼并与收购(MergeandAcquisition,M&A)是风险资本退出的比较常用的一种方式,是风险投资商在时机成熟的时候,通过并购的方式将自己在风险企业中的股份卖出,从而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其中兼并是指由一家实力较强的公司与其他一家或几家独立的公司合并组成的新公司,而实力较强的公司占主导地位;收购则是指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或者购买目标公司的产权从而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行为。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通常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一般收购和“二期收购”。一般收购,是指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将风险企业完全卖给另一家公司。这种方式通常是高科技创业者不愿意接受的,因为这意味着将完全丧失独立性。不过,对于困境中的中小高科技企业来说,卖断产权也不失为一条出路。如1998年鄂武商以350万元整体收购武汉顺太有限公司,解决了武汉顺太有限公司因缺乏资金无法对其专利产品进行规模生产的难题。而“二期收购”则是指风险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股份卖给另一家风险公司,由其继续对风险企业进行后续投资,创业者并不退出风险企业。据不完全统计,在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中,一般收购约占23%,二期收购约占9%,两项合计占31%,但收益率仅为IPO的1/5。

无论采用那种方式并购,时机选择非常重要。时机选择适宜,风险投资就能获得较大的收益。一般风险企业应该选择在企业未来投资收益的现值比企业的市场价值高时把公司出售。这时风险投资公司可以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由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编纂的《2003年中国风险投资行业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以股权转让为主。通过对风险投资退出项目的调查分析,在2003年190家样本公司中有38家风险投资机构的64个项目得到全部或部分的退出;62个提供了退出方式的信息,其中以股权转让方式退出的有51个项目,占到了82%;以其他退出方式退出的项目相对较少,比例都在10%以下。

2005年4月,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公布的《2004年度中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现状调查分析报告》表明,2004年中国风险投资延续了2003年以来的回暖趋势,投资更为活跃,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在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本次调查回收的有效问卷,有36份问卷提供了退出项目方式的信息,统计结果显示,调查范围的风险投资机构近3年共123个退出项目中,有49个项目以国内企业收购的方式退出,占退出项目比例的40%。由此可见,收购兼并依然是国内风险资本退出的主渠道。

股权并购在我国如此盛行,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两方面。一方面,由于股票上市及升值均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兼并收购的退出方式可以立即收回投资,使得风险投资者能够快速、完全地从风险企业中退出,因此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另一方面,由于并非所有企业都能符合上市的条件,而且风险投资本身具有高风险性,这就使得一些风险投资者在权衡各种利弊得失后毅然选择并购方式来实现其风险资本的退出。

2.4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在风险投资不成功或风险企业成长缓慢、未来收益前景不佳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退出方式。虽然以清算方式退出一般会带来部分损失,但也是明智之举的,因为投在不良企业中的资金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与其被套牢而不能发挥作用,倒不如及时收回资金投入到下一个更有希望的项目中去。据统计,美国由创业资本所支持的企业,有20%~30%完全失败,约60%受到挫折,只有5%~10%的创业企业可以获得成功。当某一项目面临失败或缺少足够的成长性时,风险投资家应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果断地抽出资金,转向投入预期回报更高的标的之中,寻求更好的获利机会。在很多时候采用清算公司的方法虽是迫不得已,却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选择。

3结语

从上文对每种退出渠道的分析可以看出,每一种退出渠道都各有其优劣:发行股票上市是投资回报率最高的方式,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是投资收回最迅速的方法,股份回购作为一种备用手段是风险投资能够收回的一个基本保障,而破产清算则是及时减小并停止投资损失的最有效的方法。因此,不能绝对地去评判某种退出渠道的适合与不适合。作为风险投资公司,在决定退出投资时,应根据风险企业的自身特点和当时的外部环境,灵活地选择退出方式。

目前,在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活动还不是十分活跃,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不完善和不畅通已成为制约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瓶颈。风险投资作为一个亚新生事物,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去发展去完善。同时,风险投资机构在考虑退出方案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自己的目标,结合中国的实际法律和监管环境,在专业机构的帮助下设计并执行相应的退出方案。

参考文献

1邱艳.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研究[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5(7)

2刘曼红.风险投资:创新与金融[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3魏梦雪.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比较[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6(03)

4王琳琳.我国创业投资退出机制的国际借鉴及其现实选择[J]北方经贸,2006(01)

5吴唐青.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研究[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4)

6郑可、郑晓齐.风险投资退出渠道的比较及我国可采用的现实途径[J].财贸经济.2003(6)

7刘辉雄.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选择[J].经济师,2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