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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务目标
1、培训对象及人员范围:
镇级培训:各基地村负责人、技术服务员、监督管理员、水稻规模种植大户。
村级培训:至基地各户。
2、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镇村两级领导、相关管理人员、产业化对接经营主体的生产管理人员能够掌握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及相关知识,认识到发展绿色食品生产的重要性,熟悉绿色食品原料基地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及基地档案管理、各项管理制度的运用。使基地每个农户至少有一人能熟练掌握绿色食品生产技术。
二、培训内容
围绕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建设要求、绿色食品基本知识和生产技术、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及监督管理,重点开展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培训,兼顾政策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知识。
1、绿色食品水稻生产技术;
2、绿色食品基本知识;
3、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4、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
5、绿色食品基地体系建设;
6、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各项管理制度及管理办法;
7、相关政策法规和法律常识。
三、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并结合田间技术指导开展咨询服务活动。
四、培训时间安排
1、镇及村级培训:3-5月份完成;
2、田间生产管理档案及生产记录培训:7-8月份完成。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镇绿色食品原料基地管理办公室成立培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镇绿色食品办公室:
组长:
副组长:
一、培训目标
1、新招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的实现率达到100%以上;
2、企业全员接受安全培训达标率100%;
3、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5、广场工作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6、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达到90%以上,复培复审完成率100%。
二、培训内容
1、基本知识:安全生产的概念、方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依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员工作标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专业知识:各项应急预案,对应特种作业人员专业知识、安全达标规范等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培训计划
1.一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依据
春节期间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防盗、抢事件应急预案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2.二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加油站消防安全制度。对象:加油站员工
安全管理员工作标准。对象:管理人员
3.四月:消防安全学习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4.五月: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初起火灾的扑救与人员疏散逃生
消防设施种类及使用情况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5.七月:食品安全知识及应急预案。对象:餐厅、超市员工
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服务区。对象:全体员工
6.八月: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与义务
防雷击应急预案
山体滑坡及泥石流应急预案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7.十月:“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冬季道路安全保畅应急预案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8.十一月:冬季锅炉技能及防火培训。对象:锅炉工
除雪防滑应急预案
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与义务
纺织类(本科类)学制为4年,授工学学士学位。含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专业。
纺织工程专业主要课程设置:工程力学、电工电子学、机械制图、纺织化学、纺织材料学、纺纱学、织物组织学、长丝工艺学、机织学、针织学、纺织品设计学、企业经营与管理、纺织品CAD技术、质量管理工程、第二外语等。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纺织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纺织品生产技术; 3.具有纺织品设计和纺织工艺设计的基本技能; 4.熟悉与纺织工业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纺织科技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就业前景:在中外企业、科研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从事市场营销、纺织品贸易、产品研发、质量检验、生产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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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为满足社会用人单位对采矿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特别是对人才的工程实践能力培养要求,有必要对采矿工程专业本科教学过程中如何培养学生工程实践能力进行深入探讨。
一、工程实践性教学存在的问题
采矿工程专业本科工程实践性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是由许多原因造成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专业培养方案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对国内相关高等院校调查表明(全国高校采矿工程专业第21届年会)采矿工程专业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普遍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采矿工程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能在采矿工程领域从事设计、生产管理和研究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但是,由于各高校近几年来普遍秉承“厚基础,宽口径”的办学思想,采矿工程专业的专业教学学时越来越少。课堂教学中,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基础、专业课程各占总课堂教学学时1/2政治思想教育方面的实践教学占集中性实践环节2/5以上;专业集中实践性教学在专业总教学学分中占15%左右。因此,在专业培养方案中,工程实践性教学所占学时不足。
(二)专业教学经费严重不足
目前,中国高等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各级政府财政拨款和学生学费。总体而言,采矿工程专业本科教学经费严重不足,主要表现在各种实验设施设备陈旧,实习经费很少。因此,造成本科学生实验实习时间少、内容少、过程简单实验实习质量普遍较差。
(三)教师队伍建设滞后
目前,采矿工程专业教师队伍以中、青年教师为主,其中又以青年教师居多。随着时间推移,高学历、高职称教师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但是,具有丰富教学实践经验的教师较少,而在青年教师中,又普遍缺乏教学经验和工程实践经验。另外,教师的教学任务越来越重,科研压力也越来越大。据对国内13所高等院校采矿工程专业师资情况调查,总的生师比约为40I年级生师比约为10在本科教学以外,教师还必须将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用于成人教育、培训以及各种科研活动。因此,许多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负担过重,又缺少必要的进修和培训机会。
(四)矿山实习普遍流于形式
采矿工程专业本科学生矿山实习普遍流于形式,主要表现在2个方面:其一是如前所述受实习经费限制,学校不能合理地选择实习地点、实习内容和实习时间;其二是矿山企业限于安全管理考虑,不希望学生去矿山生产现场实习,这些原因导致学生到矿山生产现场的实习次数和持续时间严重不足。因此,限制了采矿工程专业本科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矿山企业对采矿工程技术人才的新要求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矿山企业对采矿工程技术人才的要求也更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产技术管理能力
采矿工程专业传统的教学目标是培养矿山的工程技术人才和矿山生产管理人才。学生除掌握基本的矿产资源开采理论与技术外,还必须具备矿山机械设备选型能力,因为有的学生到矿山工作以后,主要从事矿山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近几年来,中国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实施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战略,矿山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不断更新,因此,采矿工程专业的教学内容也要求不断更新。
(二)开采设计能力
对于采矿工程专业而言,矿山设计、建设和开采是该专业技术人员的本职工作,但由不同的单位和人员来完成。以前的行业技术政策规定,规模化矿山的开采方案设计、水平延深设计等是由专门的矿山设计单位来完成,矿山企业只完成矿山小范围的区域性设计采区、盘区、带区、矿块等设计以及单项采掘工程设计。目前,这种现状有被打破的趋势,即过去由专门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部分可由矿山企业的采矿工程技术人员来完成。
2.专业设计要求越来越高
中国正处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时期,对采矿工程专业设计要求也越来越高。对采矿工程专业本科教学而言,过去完成专业设计所要求的能力是:基本的、独立的专业知识学习—各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用—结合矿山地质资源条件的灵活应用。但是,当前进行矿山设计还要求结合市场、交通、投资、政策等方面的知识内容。因此,当前对矿山设计要求更高。
(三)科技创新和技术开发能力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高速发展,采矿工程专业人才还必须具备科技创新和技术开发能力。主要基于以下3方面的原因:一是矿山开采条件越来越复杂,主要表现在开采深度越来越深,地温越来越高,矿山压力越来越大,以及地质构造越来越复杂。因此采矿工程技术人员面对的工程技术问题也越来越复杂;二是采矿行业和其他行业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科技成果越来越多,如何根据矿山开采条件,利用他人成果解决本矿山实际的工程技术问题,也是现有采矿工程技术人员应该加以考虑的问题;三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要求对矿产资源进行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即増大矿山生产的安全可靠性,减少对矿山环境的不利影响,综合考虑资源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等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为顺应21世纪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采矿工程专业人才应该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和技术开发能力。
三、采矿专业工程实践教学探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的人才培养过程应是:基本知识学习—基本知识综合应用—结合矿山地质资源条件和开采条件基本知识的灵活应用—结合交通运输、市场、投资和国家政策的灵活应用。
(一)采矿工程专业人才的工程实践能力分析
具备矿山生产技术管理能力、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矿山工程设计能力以及科技创新和技术开发能力等。前三种能力是直接面对矿山设计、建设和生产的该专业工程技术人才必须具备的能力,后一种能力是对矿山设计、建设和生产管理工程技术人才更高的要求,或专门进行采矿科学技术研究人才必须具备的能力。这四种能力都包含了采矿工程实践能力,即作为矿山设计、建设、生产管理和科学研究的采矿工程技术人才,必须要有很强的对采矿工程基础知识综合应用的能力,熟悉矿山设计、建设和生产全过程,在矿山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能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因此,采矿工程专业本科工程实践教学应围绕这一培养目标进行教学。
(二)工程实践能力培养对策
1.完善专业培养方案
教学培养方案的制定,受教学条件、教学学时数、国家和社会要求等许多条件的限制。在采矿工程专业本科学生培养方案中,通过适当増加工程技术知识的课堂教学内容、专业实验教学内容以及増加矿山工程实践的时间和充实实践内容,是提高采矿工程专业本科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
2.加强实践性实习基地建设
改进采矿工程专业本科学生培养方式,加强专业工程实践性教学建设,可采取如下措施:针对矿山工程问题,利用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等形式加强本科学生工程实践性教学;通过加强专业实验基地建设,在专业实验教学中増加综合性、创新性实验内容;通过加强矿山设计训练基地建设,増加结合矿山生产需要的综合性工程设计内容;通过加强矿山实习基地建设,将学期内集中实习改为假期分矿山分组实习,増加实习内容,尽可能延长实习时间。
3.利用政策保障工程实践性教学
各级政府应该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对该类专业本科教学的资金投入,尤其是加大工程实践教学的专项资金投入。采矿工程专业属于艰苦专业,多数学生家庭经济条件差,而该专业综合性、工程实践性要求高,各级政府应该増加对该专业的教学拨款,并在学费减免、生活补贴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对采矿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的捐助;由于矿山实习现场条件艰苦,政府应出台政策强制矿山企业为采矿工程专业各类实习提供帮助,包括实习场所、实习经费补贴等。
4.师资队伍建设
在采矿工程专业本科工程实践性教学过程中师资队伍建设是很重要的。对于专业教师而言,既要有坚实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还要熟悉矿山设计、建设和生产全过程,把握采矿行业科技进步成果和发展趋势。因此,在教学过程中,采矿工程专业教师也应该有一个不断学习和提高的过程。通过进修、培训、学术交流以及到矿山进行短期的工程实践等多种形式,可以不断地丰富教师的专业知识,提高其教学能力。
实施专、兼职教师结合制度,对提高采矿工程专业本科工程实践教学质量是很重要的保障措施之一。很多矿山工程技术管理、设计和专职研究人员,具有非常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在采矿工程专业本科教学过程中,应聘请他们来兼职授课,他们在专业知识教学过程中能引入大量工程实例,可活跃教学环境,很大程度地改善和提高教学效果。
四、结语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监督本行业安全培训工作,并按照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监督检查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实施。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必须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实施。
第十二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合格,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发给安全资格证书。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第三章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十三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六条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第十七条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八条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九条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四章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指导和监督中央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总公司(集团公司、总厂)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指导和监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和监督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及所辖区域内中央管理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分公司、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指导和监督所辖区域内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除中央企业、省属生产经营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的情况;
(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持证上岗的情况;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情况;
(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的情况;
(四)建立安全培训档案的情况;
(五)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定严格考核和颁发安全资格证书。考核不得收费。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责考核、发证的有关人员不得和。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
(二)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
(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本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
(三)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发现煤矿未按照本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吊销安全资格证书,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编造安全培训记录、档案的;
(二)骗取安全资格证书的。
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有关人员在考核、发证工作中、的,由上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一、完善安全生产领导管理网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今年以来,开发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重新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成员,明确党委分工职责,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 ,抓发展的同时更加重视生产安全,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今年与园区各企业签订20__年安全生产责任书110余份,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任务,分解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在此基础上,督促各企业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每一位员工,全区已形成较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强化宣传教育培训,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安全生产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要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就必须在观念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在实际工作中处处注重安全生产。我们主要从二个方面着手,努力提高各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升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一是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着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使“安全第一”的观念深入人心,在全区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烈氛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在园区共悬挂横幅条18条。二是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今年6月,开发区将举办一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取证培训班”,增强各企业主的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并已统计上报园区需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为以后分批组织培训奠定基础,从而不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水平。
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开展危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落实整改隐患
20__年是“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根据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我区也制定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转发相关文件10余个。开发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管:一、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检查80多家、发现隐患400多个,下发整改指令书70多份,督促企业整改隐患380多处,整改率95%以上。通过不断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了一些事故隐患,不断提升开发区安全生产环境。二、督促危化品生产企业落实整改,其中6家危化品生产企业(根据衢州市安监局安全标准化验收提出的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督促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进展情况(我委10家在建项目),已做好部分企业的建档工作。四、根据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年的要求,组织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参加安全生产会议两次,部署09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年的相关要求及工作任务。
四、开展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分级评估,实现分级管理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实施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等。
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
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第四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必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具体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统一管理,并负责组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企业以及直属施工企业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考核合格证书加盖水利部印章及“水利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用章”钢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以及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施工企业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考核合格证书加盖发证机关公章及专用钢印。
考核合格证书采用建设部规定样式并统一印制的证书。
第六条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两方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简称《考核要点》)见附件。水利部负责根据《考核要点》统一制定考核命题。
第七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施工活动相应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经历,并经企业年度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相关资料。
第八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取考核费用,不得组织强制培训。
第九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在20日内核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对不合格的,应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限期重新考核。
第十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变更姓名、所在法人单位等,应在一个月内到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遗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在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在一个月内到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发证机关办理补证手续。
第十二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第十三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所管辖职责范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时,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同意,不再考核,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延期3年。
第十四条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情况。
第十五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其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发生死亡事故,情节严重的,应当收回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限期改正,重新考核。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转让、冒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十八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发证、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企业和个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要点
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一)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2.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3.水利水电工程重、特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
4.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和制定方法;
5.国内外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水利水电工程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
1.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2.能够有效组织和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能够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能够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5.能够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能够组织制定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度汛措施;
7.能够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正确组织、指挥本单位事故救援;
8.能够及时、如实报告水利水电工程生产安全事故;
9.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业绩。
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一)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2.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3.水利水电工程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
4.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和制定方法;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6.国内外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7.水利水电工程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
1.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2.能够有效组织和督促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能够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4.能够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5.能够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水利水电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能够及时、如实报告水利水电工程生产安全事故;
7.能够组织制定并有效实施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度汛措施;
8.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业绩。
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2.水利水电工程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调查处理方法及防护救护措施;
3.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
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5.水利水电工程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
1.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2.能有效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3.能够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并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4.能够及时制止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
5.能够有效对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度汛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关键词:生产与运作管理;课程;模块化
《生产与运作管理》是国内大专院校企业管理类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此课程站位于企业经营的角度上,是研究制造业生产体系管理和服务业运作管理的一门应用型课程。由于它的强应用性和与实践的紧密联系,成为培养学生现代经营理念、实际动手能力和现代生产控制和管理方法的核心课程之一。经调研,国内大专院校在以往教学过程中,普遍出现教学内容脱离企业实际,学生对制造业不了解,缺少工科基础,计算和图表使学生失去兴趣等教学效果方面的问题亟待解决。本文着重解决基于工作过程重新构建课程模块体系。
一、课程模块化建设的思路
第一,开展校外专家座谈会,明确《生产与运作管理》课程在专业建设的重要性,并根据专家所在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进厂深入调研计划;
第二,课程组通过对制造业企业的深入调研,现有的生产相关的职业岗位具体有:生产统计员,班长,线/组长,生产工艺经理,生产改善经理,生产计划经理,调度员,质检员,库房管理员,维修组长,设备工程师,工装工程师,模具工程师,精益生产经理在,物料主任等;
第三,课程组对上述岗位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进行认真分析,结合企业管理类专业《生产与运作管理》课程开设的目的――使学生系统地理解企业生产运作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确立现代生产运作管理理念,掌握基本的生产运作管理的方法,培养和提高正确分析和解决企业生产运作管理中基本问题的能力,为将来的管理实践提供技能储备和理论指导。将《生产与运作管理》课程分为生产战略、生产设计、生产计划、现场管理等四个模块。
二、课程对应的职业工作任务分析
(一)典型工作任务
1.执行生产战略
2.优化工厂现有空间布局设计和生产时间调度
3.制定、优化生产计划
4.现场管理
(二)职业能力
1.符合企业组织结构要求,能够从职能层的角度制定生产战略、战术并执行。
2.根据企业选址,总平面布置,能够分析现有工厂空间布局中不足之处,优化工厂布置,车间布置和设备布置,实现“一个流”; 通过生产调度,能够按时完成订单。
3.依据企业愿景,竞争战略,结合企业硬件设施,通过项目计划法制定企业生产计划,确定工期,并能够解决工期优化、费用优化和环境优化等问题;计算出生产能力,为采购、接订单服务。
4.运用5s,定置管理、目视管理等方法,在车间里解决工艺、工装、设备等日常生产及突发生产状况;其中设备管理中制定设备维护制度,确定制度有效工作时间,保障交货期。研究运用先进生产管理技术,如精益生产,JIT优化生产管理工作。
三、课程模块化构建
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建设思路,《生产与运作管理》课程分为生产战略、生产设计、生产计划、现场管理等四个模块,14个项目,具体课程模块构建如下:
(一)模块一:生产战略
生产战略模块通过制造业和服务业实际案例,引导学生了解生产战略作为执行层战略在企业管理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及如何开展,认识到制造业和服务业的生产运作战略的区别,在一定程度上具备制定企业生产运作战略的能力。
生产战略模块有三个细分项目分别是:项目1生产与运作战略案例分析、项目2生产与运作管理及生产战略相关概念认知、项目3制定生产战略的要点。
(二)模块二:生产系统设计
生产系统设计模块主要讲授企业生产系统空间组织设计和时间组织设计的内容,培养学生运用数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知识辅助工程选址;能够优化现有工厂布置、车间布置和设备布置;能够计算期量标准。
生产系统设计模块有四个细分项目分别是:项目4选址案例分析、项目5生产系统及生产过程概念、项目6如何选址布置、项目7期量标准。
(三)模块三:生产计划
生产计划模块讲授企业生产计划的制定,培养学生能够编制成批生产作业计划,绘制网络图并优化。
生产计划模块有三个细分项目分别是:项目8什么是生产计划、项目9如何制定生产作业计划、项目10项目计划。
(四)模块四:现场管理
现场管理模块讲授生产系统运行和维护,使得学生熟知当前生产管理技术、会进行现场管理、学会精益生产的原理、掌握设备磨损和故障规律,并制定设备保养维修制度等。
现场管理模块有四个细分项目分别是:项目11当代先进生产管理技术概述、项目12现场管理及5S、项目13设备管理与TPM、项目14精益生产。
四、课程模块化构建后的教学效果评估
(一)基于工作过程构建课程模块
大学的教育的趋势是向就业导向,一门课程能够延伸出哪些岗位供学生就业抉择,是教师在进行课程设置时首先要想到的问题。本文针对《生产运作管理》课程贴切制造业的特点,课程组进行了深入企业调研,获得了一手资料,明确了企业在生产管理中的岗位设置之后,再进行了典型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分析,基于工作过程将《生产与运作管理》课程设置为:生产战略、生产系统设计、生产计划、现场管理等四个模块。
(二)做中学的教学方法贯穿其中
课程组在进行课程模块化构建时,细分了14个项目,项目的设置是对模块化的补充,且模块中的每个细分项目都符合能力素质的培养过程,每个模块都有案例开始,汇报作业结束,旨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开发学生学习兴趣,倡导做中学的教学方法。
(三)专业课讲座的形式新颖
课程组在进行模块构建时,安排现场管理模块聘请校外专家进行专业课讲座,学生们能够在课堂上看到生产现场的视频,了解当代先进生产管理技术。专业课的讲座的形式促进了学生们的学习积极性,并为未来择业提供参考。
(四)形成课程组,优化专业课
【关键词】山区县建筑;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0 前言
翁源县地处广东的偏东南部,东向与河源市连平县陂头镇交界,隔壁与江西大吉山交界,西向与清远及珠三角相邻,矿产资源丰富,旅游资源丰富。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步伐加快,翁源县建筑业也得到迅速发展,与此同时,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与安全监督问题复杂、难度增大的矛盾也日益突显。近年来,全县各有关部门及建筑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保持了全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本文结合自己多年来的工作实际,就当前山区县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现状及改进对策,谈谈粗浅的认识和看法。
1 当前山 区县施工安全管理现状
山区县普遍远离当地的中心城市,县级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与市级中心城市的管理比较,还有较大的差距,也与上级监管部门的要求不相适应,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监管人员少,又尚未建立专门的安全监管机构,而且安全监管任务重,除了正常监管县城的建筑施工现场外,还要监管 7个乡镇和经济开发区及矿山建筑,既要应付上级检查又要开展日常监管,监管人员特别是有经验的技术管理人员显得严重不足,同时监管设备陈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执法的正常开展。
(2)量大面广、分散在农村的老百姓自建房的安全监管基本上处于无人监管状态,只能凭农村工匠自身的工程实践经验,采取简易的安全保证措施。
(3)企业管理粗放,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偏低,劳务队伍实力不强,部分一线作业人员没有经过培训即上岗,缺乏基本的操作技能,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不强,存在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4)近年来随着高层建筑的增多,部分施工现场对重大危险源防控不到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或没有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脚手架等重大危险源仍然存在较多安全隐患。
(5)工程造价低,安全费用投入不足。虽然安全措施费在招标时规定为固定百分率单列,不允许竞争,但多数费用太少,加之中标价过低,施工企业要想维持正常经营,往往挤占安全费用。这种做法给安全生产带来隐患。同时企业推进标准化工作不力,安全防护设施工具化、标准化、定型化水平不高,保障安全生产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2 原因分析
(1)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相互压价,施工企业垫资,建设单位不按合同拨付工程款,人工费、材料费上涨等,都造成施工成本巨增,利润下降,使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严重不足。
(2)施工现场管理是动态的管理,虽然现场不安全因素在减少,但人的不安全行为却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建筑工人的流动性较大,没有相对稳定,造成管理上困难。
(3)安全教育水平和安全科技含量不高。目前建筑业安全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还不高,有些企业给民工的教育力度不够,使人的不安全行为逐步增加,同时施工企业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力度不大,导致施工现场安全科技水平不高。
(4)部分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责任不落实,行为不规范,质量安全管控能力不强,项目经理和总监不到岗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现象时常发生,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安全措施不落实,临边洞口、脚手架等部位安全防护不到位。
3 提高施工安全管理的对策措施
(1)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好省厅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一系列工作措施,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增加安全监管人员,创新监管方式,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巡查、整改、落实,督促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理职责,严格实施总监负责制;通过抓乡镇安全管理的示范建设,带动农民自建房的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建筑施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2)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建筑模板、外架及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源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要根据企业的每年新情况新要求,制定或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使企业安全管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3)引导企业实施科技兴安的基础支撑作用,舍得投入,不断完善施工现场技术方案、施工工艺、施工过程,使科技参与到施工及安全管理的整个过程,消除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隐患。积极参与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创建,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水平,力争每年有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4)结合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改进或创新教育方式,应用现代化的教育手段,以通俗易懂、形象的方法,结合管理人员的讲解,使农民工易于接受、乐于接受。同时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年活动等形式、措施、评选活动,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知识、操作规程等,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使建筑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5)强化动态监管,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切实履行建筑安全监管职责,加大层级督查和现场检查力度,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严格对违规责任主体的记分管理,并与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以及评先评优联动,促进责任主体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要求,严肃查处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发挥事故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4 结束语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关系到广大建筑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山区县远离中心城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比较薄弱,更须投入更多的人员,用心抓好施工安全管理,同时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必须依靠主管部门、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他单位的齐抓共管、群防群治,依靠建筑从业人员的全员参与、防微杜渐。只有形成人人讲安全、处处抓安全的良好氛围,才能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到实处,才能使山区县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更加稳定有序。
参考文献:
[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