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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现状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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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现状

第1篇:知识产权管理现状范文

(南通大学,江苏 南通 226007)

摘 要:随时社会发展逐渐进步,作为国家发展战略资源的高校知识产权成为发展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我们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越发重视,由于历史问题,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较弱,管理程度以相对较低,只有少部分院校实现了激励机制,大部分院校存在成果转化缺失的严重状况,本文从目前我国对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现状切入,分析存在的问题,最后从意识、制度、创新等角度找到对策作出建议,以期为相关领域的研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现状;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D9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60X(2015)01-0243-02

2014年,我国进入经济发展新纪元,曾经保护力度不够且争议颇多的高校知识产权问题进一步得到重视,我们已经意识到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既要通过高校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又要对人才创新的科研技术研究成果等做到有力保护与管理,实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进一步为国家发展献力.到目前为止我国针对知识产权问题逐步出台了系列文件,指导高校对知识产权成立管理机构,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对比国际标准或其他发达国家还是有一定差距,我国的知识产权流失率还是相对较高的,因此保护知识产权刻不容缓.

1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现状

1.1 专利申请现状

随着我国教育综合力的发展,知识产权越发受到重视,作为创新性的建设力量,申请专利的单位逐渐多起来.距离《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出台已经15年,高校专利申请已经有了质的飞跃,根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数据统计,截止2013年,清华大学以67020件有效专利申请成为专利榜龙头,浙江大学从十年前902件专利申请到十年后的26030件,进一步说明高校对专利申请的重视,对知识产权的力度加强.

1.2 管理工作现状

高等院校在发展建设中社会化不断增强,这对于知识产权的法律权力化有推动作用,众所周知,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有效的法律保护对知识产权效益产出有了以进一步保证.在我们的了解调查中,目前市场对知识产权的认识有很大的欠缺,盗版书籍、光盘等频出不绝,随着高校知识产权的管理机构发展建设,相关的管制规范制度逐步得到完善,管理人员也在有计划的增加,久而久之摸索出一套针对科研部门、教学领域及教育发展相对有效的管理办法,这些都能够有效推动知识产权向规范化、制度化迈进.

1.3 成果转化现状

目前随着国家对高校知识产权的重视,很多企业开始与高等院校建立合作关系,有建设产业园区、有建设校企科研、也有校企研发中心等,随着这些建设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出除了专利申请,专利转化也有了实际性的发展,高校可以通过校企合作实现技术转化、深度开发、合作开发等.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调查报告显示截止2013,37%以上的高等院校签订的有关技术开发合同中,22%以上与专利有关.

2 目前客观存在的问题

2.1 意识欠缺

高校知识产权不仅有利于社会更有利于高校自身的发展,很多高校建立专业的专利管理部门,利用统一的制度与规定对这一领域进行管理,但大部分院校对知识产权的意识太浅,没有全局战略统筹,部分高校存在忽视立项查新,对于重大科研成果,重发表轻申专,这种意识极大影响了知识产权的发展与高校建设.高校应根据国家的规定、社会发展、市场要求,积极将知识产权纳入发展战略中,发挥高校在地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高校也要制定目标,在一定时期内创造更多的核心专利,尤其在新兴产业,进一步将核心专利变成核心竞争力,以清华大学为例,清华的知识产权战略意识超强,学校自身建立战略纲要,做出目标规划、战略部署,集中指导学校在著作权、标识、商标等方面发展,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2.2 管理不到位

高校是人才基地,最直接的涉及知识产权的集中地,有效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规范管理体系是有必要的.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大部分院校没有做到这一点,缺乏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体系,没有基础的运作基础,首先从知识产权设施机构方面看,缺乏管理人才,无法科学系统的对知识产权做出保护,有些高校直接将知识产权管理合并到其他部门去,专利还停留在申请的起步阶段;其次从保护制度上看,高校缺乏严格的保密程序,有些实验室的管理都没有统一规范,高校的科研人员与合作单位之前缺乏制约,很难追责,这些都导致专利流失;再次从运作机制角度看,由于缺乏政策指导,没有激励机制,无法对专利做出科学评估,知识产权的价值被轻视,转化程度低,作用也就无从谈起了.

2.3 保护不足

专利流失是我们高校面临知识产权领域的重要问题,这也说明我们的保护措施不够,究其原因,会发现,管理人员与相关管理机制不协调不匹配,尽管大部分高校针对科技成果有专业的人员管理,但只是管理没有合理的推广,不管申请人的发展,这种管理脱节一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专利流失.综合角度看,高校在产业发展发面有混乱状况,大部分院校在校企合作方面采用放开管理的方式,这就导致部分活跃因素有缝进出,如人员携专利出走、私人与其他企业合作研发科技等,这些都会造成学校在经济效益与知识产权上的损失,再者随着市场经济的刺激,部分高校教师开始为了追求个人经济利益带着自己的专利跳槽或入股企业进入半脱产创业状态,这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是非常不利的.

3 管理对策建议

3.1 提高对知识产权的认知

2014年APEC会议在中国刚刚结束,更大的经济发展给我们提供了知识产权创造效益的空间,这就要求我们更加重视知识产权,提高认知.TRIPS中提到保护好知识产权有利于创新技术,提高生产力,这是社会的福利,高校自主创新的成果是目前高校服务经济的目标与方向,从战略角度看,要影响国家的号召,顺应市场趋势,提高教育行业地位.在强化知识产权认知与战略地方角度看,首先要给高校领导层做好观念灌输与管理培训,将保护知识产权归纳到战略地位上,一方面加强人才培养,一方面加强科技创新专利申请,最后实现以创新科技服务社会的目标,这样才能更好的对知识产权管理作出规划,其次强化学校的管理层的基础素质,让管理人员明确促进高校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是大家的责任,只有互相协调配合,才能为知识产权的运作打下坚实基础,再次针对科研人员,要持鼓励态度,且给予更好的福利,从思想上,经济上让科研人员提高对专利申请的重视,对专利的保护的重视.

3.2 创新观念完善管理

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技术有利于经济发展,借鉴西方的发展史可以看到,科学化的社会生产、商品化的科技成果有利于社会经济的进步,从中我们也领悟到,知识产权、技术、市场三者是有密切联系的,这就要求我们院校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要有完善的管理观念,管理是母体,可以有效将产权、技术、市场融为一体,更大程度上在产学结合的角度强化专利的应用,同时三者结合中产生的成果、问题也对管理有指导作用,从中提取的新观念既能从实际上提高管理作用,又能为高校在管理模式创新上找到新思路,有利于完善管理增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3.3 创新制度构建全新的管理体系

首先从审批制度上看,高校立项通常会有从众现象,缺乏新颖、实用的高度,这样形成科技与人才上的浪费,因此在立项之前要完善审批制度,要求科研人员做好现状分析,文件检索,严格把关专利项目,避免重复工作,其次从合作监察角度看,对着校企合作的不断深入,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产生了专利流失的问题,为杜绝科研人员私自带走专利或专利入股等不良现象,相关管理部门要做好责任监督,做好整个合作过程的监管,再次从专利申报制度上看,为了保护高校的权益,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要完善制度,在科技人员完成科研项目后,规定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进行申报,为相关部门了解详情、研究专利申请条件等提供足够的时间,有利于对成果做更科学的评定,最后从收益分配制度上看,知识产权具备很高的应用价值,在一定的转让后,会有相应的经济收益,对于这部分价值,管理部门要坚持利认为本,兼顾学校、科研人员与相关单位的关系,保证科研人员的热情与积极性,促进更多专利的诞生与实际应用.

4 结束语

一位伟人曾说“未来的竞争是知识产权的竞争”,未来世界竞争加剧,高校一定要看清目前自身的状况,找准自身在知识产权领域存在的问题,提高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创新观念完善管理,构建全新的管理体系,提高知识产权的商业化应用,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献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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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李丹丹,王伟.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构与完善[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千邵学院学报,2011(11).

〔2〕黄亦鹏,李华军,吴凡.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中问题剖析及对策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2(4).

第2篇:知识产权管理现状范文

[关键词]国防知识产权;现状;体系;归属

[中图分类号]E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3)07 — 0046 — 02

近年来,我国对国防知识产权的管理和研究工作进入到一个快速发展阶段,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国外相比,还存在有很多不足,本文对国内外该领域的现状与发展情况进行比较分析,了解其发展的特点和差别,为今后相关领域的研究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我国国防知识产权发展现状

目前为止国内还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或法规明确界定或解释“国防知识产权”的定义,本文中出现的“国防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与国防和军队建设有关的知识产权,包括国家为国防和军队建设直接投入资金形成的并用于国防目的的知识产权,以及其他投入产生并专用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知识产权。

(一)国防知识产权工作现状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国防领域的知识产权工作开始起步,《国防专利条例》的施行则标志着国防知识产权工作进入全面发展阶段。本世纪以来,在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和总装备部的积极推动下,初步形成了知识产权配套的政策体系,明确了知识产权过程管理的环节和要求,使国防科研、生产及经营中的知识产权管理政策法制环境得到了改善。在“十一五”期间,国防科工局组织开展了中外专利数据平台建设,实现了国防知识产权的信息检索、分析、以及在线培训等多种功能。同时,知识产权信息报送制度逐步完善,定期报送、年度分析的信息报送机制基本形成,初步构建形成了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工作支撑体系,为这一领域的管理奠定了基础。同时,我国已初步形成国防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为国防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提供了有利的法律依据。

(二)国防知识产权工作体系

我国国防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主要由军队和地方两部分来负责。其中军队系统的管理工作归总装备部负责,由设在总装备部的国防专利局负责受理和审查国防专利,并履行国防专利综合管理职责。2009年专门成立的国防专利审查中心,具体承担国防专利的审查工作。地方系统的国防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由国防科工局负责,对经过国防专利审查,符合《国防专利条例》规定的申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国防专利权。

在知识产权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海、空、二炮依据自身工作的实际情况,均建立了独立于装备部门的负责国防专利管理和业务工作的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国防科技工业系统中的十大军工集团公司和七所委属高校也根据业务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分别设立了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或业务支撑机构,负责本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业务工作。

(三)国防知识产权权利归属问题

从目前我国财政性资金形成科研成果归属政策的发展来看,国家逐步加大激励创新力度,激励创新的趋势在增强,权利归属主体从投资者逐渐向项目承担者转移,知识产权归属向智力成果完成人倾斜。根据规定,科研项目研究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以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外,国家授予科研项目承担单位。

我国初步建立了合同优先的归属政策,通过合同约定归属主体以及投资方与项目承担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分配。根据有关规定,合同优先,并应按照相关办法签订合同。在不与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情况下,合同约定大大降低了权利归属的博弈成本。

与此同时,我国产权利益分配也逐渐多元化,突破了单一的按劳分配模式,出现了一次性转让、多次多头转让、股权出资、利益分配、合同约定等多种方式,适应了利益多元化的需求。

二、国外国防知识产权发展现状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国外没有“国防知识产权”这种提法。但大量与国防有关的知识产权实践所显示出其语言环境,符合本文对国防知识产权概念内涵条件和外延范围的界定,可以作为我们所描述的国防知识产权范畴进行研究。

(一)国防领域知识产权工作现状

由于各个国家政治、军事、经济体制的不同,因此在国防知识产权领域的管理工作也不尽相同,下面主要对有代表性的国家情况进行介绍。

美国注重建立完善国防知识产权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配套政策。以法律、条例和规章的形式,构建了层次分明、协调配套、操作性强的国防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将知识产权管理与国防科研、生产及经营管理融合衔接。在注重保护承包商的知识产权利益的同时,通过知识产权清单明确政府的权利。国防部还编制知识产权问题指南,指导合同官员处理政府与承包商之间的利益关系。

英国作为最早注重知识产权的国家,强调知识产权政策与国防部标准合同条款的对接。实施基于国防科研和装备采购合同的国防知识产权管理,并组建知识产权工作组,实现对武器装备采办过程的知识产权管理。

总体来看,知识产权管理与国防科研、生产及经营管理的有机融合在一起,已成为西方主要军事国家普遍推行的,运用知识产权政策成为促进国防科技发展和武器装备建设的重要手段。

(二)国防知识产权工作体系

从当前情况来看,国外的国防知识产权工作体系与武器装备采购组织体系紧密相关,且国防知识产权机构设置与武器装备采购组织体制有着密切的联系。各国依照各自的国情建立了与武器装备采购组织体制相适应的国防知识产权工作体系,使得国防知识产权工作能够深入到国防科技工业体系的每个角落、贯穿于武器装备管理的全过程。

以美国为例,依据国防知识产权工作的多样性的特点,形成多层级、多种类的机构。明确划分管理、业务和服务保障三类机构,并履行相应的职责。海、陆、空三军军部均设置了专门的知识产权机构处从事专门的知识产权业务工作,不但在武器装备采购合同时履行相应的业务职责,还要为本单位的研究所等机构提供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保证相关知识产权得到有力的法律保护。

从相关国家关于国防知识产权机构设置来看,军队系统对国防知识产权工作拥有较大的掌控权,在这些国家,武器装备的订购、政府投资中军队都起着主导性的作用。在武器装备的承研、承制商中私人企业居多,但军队仍然主导着国防知识产权在承研、承制单位中的应用情况。

(三)国防知识产权权利归属问题

在与国防有关的知识产权的法律实践中,国外利用多种模式结合的办法,形成相对系统有效的归属政策和利益分配政策。

首先,形成以国防安全利益优先的模式,以维护国防安全为根本判断标准,确定国防知识产权的归属。当国防知识产权涉及国防安全需要保密时,国防知识产权归属于政府;特殊情况下,当承包商保留国防知识产权更有效地保护国防利益时,国防知识产权归属于承包商。其次,在此模式下,国防知识产权归属于承包商。在不涉及国防安全利益时,国防知识产权优先配置给承包商,以此鼓励工业界积极参与采办合同工作。再次,形成促进应用模式。无论国防知识产权归属于政府或者承包商,政府都享有发展本国工业的优先权,承包商在获得国防知识产权式,应促进技术扩散、定期报告技术利用和转让情况。

与此同时,资助方式和出资比例也是决定国防知识产权归属的主要依据之一。资助方式不同,知识产权归属也不同,政府委托企业开发形成的知识产权大都归政府所有,企业拥有使用权;与企业合作研究开发的知识产权的归属往往根据出资多少来决定;无偿资助计划的知识产权大都归项目承担单位所有。

三、国内外现状比较

当前我国的国防知识产权管理和研究工作虽然已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还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整体工作开展不够全面

现阶段我国国防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尚未与国防科研、生产及经营等阶段有机结合,缺乏与之配套、层次分明的政策体系。国防科研行业中,仍然存在着“重成果轻保护”的现象,致使很多国防知识产权不能得到有效的转化。管理工作简单化,缺乏专业化人才和指导,国防知识产权发明人意识不强,容易出现产权纠纷且缺少正确处理纠纷的机制。

(二)机构建设不够健全

由于受观念、认识上的限制,我国国防知识产权机构建设未能得到足够的重视,相关机构配置不齐全,致使许多业务工作开展不力,知识产权工作与国防科技工业管理工作脱节。行政管理机关的设置与职能方面存在多元化、多层次和一体化的弊端,出现职责划分不清晰问题。设在各军兵种装备部门并开展与主要职责相关的有关机构,多承担的是业务职责,很难承担起国防知识产权的管理职责,致使各采购部门很难掌握所采购的武器装备的技术方案。

(三)权利归属制度不完善

长期以来,对国防知识产权内部权利结构以及外部权利配置缺乏统一的认知平台。同时激励创新不够充分,缺乏积极、有效、显著创新个体的权利归属制度和利益分配原则,在投资回报方面,我们更注重资金的投资,而忽视智力投资,强调国家利益,忽略保护智力创造者的利益,同时国防知识产权的创造主体缺乏权利意识,从而导致现实中对其激励的弱化。

四、措施与建议

针对当前我国国防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决:

一是将国防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与装备全寿命过程紧密结合起来。使知识产权的管理纳入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管理各个环节,并与装备预先研究、装备研制计划管理和项目管理结合起来,研究提出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国防科研、生产及经营管理的目标、内容、要求和措施,并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完善国防知识产权工作。

二是建立起从上之下的工作体系。着力解决当前管理机关设置分散、执法主体过多、相互职能交叉和权力冲突的局面,建立高层级的关于军队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管理职责的统一规定,为各有关单位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提供明确统一的法规政策支持。军队内部要根据各单位自身在知识产权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将有关管理工作赋予不同的职能部门,使国防知识产权工作体现到各类部门的主要工作中去。

三是制定科学合理的国防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和利益分配制度。坚持利益兼顾原则,通过法律的形式对权利归属、利益分配做出明确规定,形成统一的政策规定。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已有模式的基础上,贴近我国的现实情况,结合实践中实行效果好的运行模式,归纳总结出真正适合我国国情的权利归属和利益分配模式。

第3篇:知识产权管理现状范文

关键词:县域企业 知识产权工作 现状 对策

中图分类号:F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1(b)-0253-01

在这个新的时代,我们应当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中的重要作用,首先要做好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培养出精通知识产权的人才、培育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增强地区核心竞争力,才能使得知识产权成为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利器。

1 县域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之现状

(1)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强,企业专利申请量逐年递增

在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背景下,县域企业开始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专利申请量逐年递增,以如皋为例,企业专利申请由2011年的1794件到2013年的3112,增长幅度为73.5%。其中发明专利申请从575件增至1432件,增长幅度为149%。

(2)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工作得到重视

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企业越来越重视科技创新。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拥有核心技术专利的企业高度重视自主知识产权,正逐渐成为推动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的一面旗帜。以如皋神马为例,三次拿到江苏省重大成果转化项目,共获得资金资助4500万元。

(3)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不断完善,部分企业建立专利数据库

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是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保障,是知识产权从创造到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桥梁。优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在推动一个地区的知识产权工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县域专利机构良莠不齐,中介服务能力不足。以如皋为例,目前拥有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3家,整体实力偏弱,缺乏高端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部分企业建立了专利数据库,全市使用信息系统的能力有待加强。

2 县域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存在问题

(1)企业不重视知识产权运用及保护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生力军,也是专利申请的主体,企业申请专利应该热情高涨。但是通过对企业深度调研,发现一些企业不注重知识产权运用及保护。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知识产权拥有量低、知识产权管理弱化、知识产权流失严重。

(2)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缺乏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规章制度

随着知识产权竞争日益增强,外国企业都配备强大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然而县域企业在这方面的情况却差强人意。许多企业没有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和资金。大多数企业设置兼职机构和配备兼职人员管理知识产权事务。同时缺少严格的规章制度来指导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而且有些企业根本就没有建立知识产权档案。

(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缺乏战略规划

绝大数企业还没有认识到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性,他们关注的都是可见的资产,对知识产权还没有制定相关的制度。没有专利战略,就不能保证科研开发的各个环节,包括选项、立项、专利申请策略及专利产业化等顺利进行。许多企业由于缺乏战略规划,专利申请后利用率低,产业化程度低。此外,容易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如皋神马电力在被侵权之后,开始系统规范的管理企业,将知识产权与产业结构调整、新产品开发、市场营销紧密结合,将知识产权战略作为企业最重要的发展战略之一,充分发挥知识资源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4)缺乏知识产权管理与运作的人才

大多数企业还没有认识到设置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配置专业人员的重要性,缺少能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企业业务紧密结合的专业人才,导致许多专利申请后无人管理,无法体现出他的价值。一些企业研发能力薄弱。而许多高校、研究所科研成果不能产业化、商品化。缺少精通知识产权管理与运作人才将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系起来。

(5)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大多停留在保护层面,尚未进入资本化运作

企业对知识产权价值认识还不够,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大多停留在保护层面,还没进入资本化运作。大多数企业没有认识到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对吸引投资的巨大作用。如皋九鼎在上市的过程中,才意识到专利的重要性,从而更加注重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及运用。

3 县域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对策

(1)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培养

知识产权意识的培养是做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前提。培养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可以降低企业营运过程的风险。知识产权意识可以通过培训解决。企业要将知识产权作为员工入职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增强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2)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建立

知识产权制度是企业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保障。企业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体系。大中型企业应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配备专职的人员。中小型企业可以聘请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帮助企业开展工作。企业要制订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善的制度将为企业创新提供保证。

(3)企业引进专业知识产权管理人才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人才尤其重要。人才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发展的高度,企业要充分认识到人才的作用,引进知识产权高端专业人才,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作用,避免法律纠纷,保护企业自身。

(4)企业利用专利文献,推动技术创新

企业要建立专利信息利用机制,充分利用专利文献,制定好企业专利战略,消化吸收国内外的先进技术,预测和把握技术发展的趋势和潜在的技术市场,监视竞争对手,规避侵权风险,从而为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掌握主动权发挥参谋作用。

(5)企业构筑知识产权战略优势

企业要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提高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将专利与标准结合,构筑多层次、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将知识产权战略融合到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经营管理中去,真正将知识产权优势转化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快速发展,使知识产权真正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4 结语

只有通过全面构建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健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体制机制、加快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县域知识产权工作才能得到加强,从而为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参考文献

第4篇:知识产权管理现状范文

[论文关键词]知识产权 犯罪 现状分析

作为人类智力和创造力综合结合的产物——知识产品,其创造者依法对其享有知识产权。在利益最大化的市场经济的体制下,我国的知识产权犯罪在很短的一个时期呈现迅速发展的态势。在这种情况下对我国知识产权犯罪进行严厉的打击和控制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有着重要的作用。我国对知识产权犯罪进行了长期的控制,但是在其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阻碍了我国对知识产权犯罪的有效控制。本文将从知识产权犯罪现状出发,对我国的知识产权犯罪控制现状进行分析。

一、我国知识产权犯罪现状

(一)著作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犯罪迅速上升

在我国知识产权犯罪的众多特征中,有三个特征是比较明显的。第一,在我国的众多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涉及著作权的知识产权侵犯案件占犯罪案件的一半。第二,在知识产权侵犯案件中,商标权侵犯案件的发案率是最高的,同时商标侵权案件的比例也比较高。第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涉及商业性的知识侵权案件发案率较高。在商业行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商业秘密的侵权案件较为突出,对企业造成的影响也是比较严重的。

(二)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总量逐年上升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是在我国产权法颁布并逐渐完善后逐渐显现的。知识侵权案件虽然在我国出现的比较晚,但是案件数量却逐年增长。在我国的司法案件受理统计中,从2000年到2010年短短的十年中,全国司法机关受理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共125632件,是所有种类的案件中数量增长最快的。而且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涉及范围越来越广,从原来的著作权到后来的专利权,从教育行业到商业,几乎涉及到现在的各行各业。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发案率逐年提高,案件涉及范围越来越广是现在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一个重要特征。

(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具有地区性

知识产权犯罪是一种较新型的犯罪行为,其犯罪的特点是技术性明显。我国幅员辽阔,由于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水平不等,基本上是东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发展程度较高,西北地区相对比较落后,这就造成了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在东南地区较多,在西北地区相对较少。东南地区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主要集中在北京、浙江、上海、江苏等城市,并逐渐形成以这些大城市为中心向周边城市扩散的发展态势。在我国2011年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统计中,东南地区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数量是西北地区的6倍左右。知识产权的犯罪案件地域性发生是我国知识产权犯罪的一大现状。

(四)知识产权犯罪人员集中

在我国的知识产权犯罪中,掌握一定高新技术的人员和企业中的主要技术管理者是现在知识产权犯罪的主要人员。知识产权大多数都是一种具有很强专业知识的技术产权,很多人都难以接触这样的技术,所以我国的知识产权犯罪人员主要集中在企业白领和高科技人才。在我国的司法案件统计当中,高科技人和企业技术管理人员在知识产权犯罪者中占85%以上。特别是在一些技术监管相对薄弱的企业,技术管理者知识产权犯罪更为突出。犯罪人员层次相对集中是我国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另一大现状。

二、知识产权犯罪控制现状

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增多,国家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和控制力度,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发生,有效地遏制了知识产权犯罪的发展势头。但是从全国的知识产权犯罪现状来看,我国在知识产权犯罪控制当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大大降低了我国对知识产权犯罪控制的效果。

(一)对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和控制意识淡薄

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和创造力结合而产生的一种价值巨大但是相对比较虚拟的事物,所以在现实生活当中,公民对知识产权的内容还不了解,对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了解较少;另一方面由于知识产权犯罪是一种相对比较隐形的犯罪,其犯罪当时造成的影响远没有像盗窃等其它犯罪行为那样严重,所以许多公民对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没有足够的认识,这就造成了知识产权犯罪在全国大范围迅速发展。同时由于知识产权犯罪对大众造成的影响相对比较隐蔽而且涉及人员相对较少,所以部分执法人员对指使犯罪行为缺乏足够的重视,在执法中对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相对较小,在对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审理当中,审理过于缓慢。这些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实质上纵容了知识产权犯罪,给知识产权犯罪留下了发展的空间。从全国司法机关的法律调查中可以看出公民和执法部门对知识产权重要性和知识产权犯罪造成的危害认识不足是造成我国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我国知识产权犯罪控制的一个现状就是执法部门认识薄弱、执法力度不足。

(二)对一般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缺乏有效的治理方法

我国在知识产权犯罪的治理当中,对一些严重、影响范围较大的案件进行了及时的司法审理,但是对一些影响较小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却没有有效的治理方法。这就造成了在我国像贩卖盗版光碟和书籍在城市中到处可见,但是缺乏有效治理的现象。这些都说明了我国在知识产权犯罪控制当中对一般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缺乏有效的惩治方法。对一般知识产权犯罪行为进行有效的惩治是我国知识产权犯罪控制的重要内容。

(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查处难度加大

知识产权犯罪有着高科技的特点,而且知识产权犯罪涉及的内容专业性强、范围广泛,这些都造成了办案人员对知识产权犯罪的调查取证相当困难。在我国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有许多都是由于缺乏足够的证据而使调查难以进行,从而案件调查进行缓慢,最终被搁置。同时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不完善,在不同的地区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而造成许多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没有统一的审查惩处方法,从而造成了许多案件在审判中的不规范。除此之外,被侵权人对执法机关的调查不配合,许多受害人只是想以最简单、最快速的方法使侵权行终止并取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所以许多被侵权人不希望进入长期的调查审判中,这就使警方的调查取证相当困难。知识产权犯罪案查处难度的增大是现在我国知识产权犯罪控制的一个难题。

第5篇:知识产权管理现状范文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农机产业;现状;措施 

    农机产业是我国传统而又成熟的技术行业,已经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科研开发模式、竞争体系、战略架构和服务机制。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逐渐增强,知识产权新竞争模式在整体的经济竞争模式中逐渐占据较大份额,同时世界范围的知识产权竞争在农机行业也初现端倪。但与世界经济强国相比,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保护水平、保护手段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为此,探讨我国农机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研究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应对策,对增强我国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1、我国农机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

    近几年来,农业机械化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显著,发展形势越来越好。以后,我国政府进一步转变观念,努力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通过20多年的发展,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但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的农机生产公司运用专利战略不断占领和控制我国同类行业市场,使得我国农机企业专利战略的滞后性日渐显露。目前国内的农机企业似乎没有受到涉外知识产权利器突袭的重创,但国内企业间专利纠纷及侵权官司却屡见不鲜。针对现实情况,我国各级政府专利管理机构采取各种措施,旨在促进农机企业专利战略实施主体从战略高度有效地运用专利权、专利信息,积极适应专利制度等法律制度保护下的国内外市场竞争,使我国的农机企业在专利战略研究、运用和管理方面有一个大的发展。

    农机企业管理者专利意识不断提高。当新产品、新技术即将问世,及时申请专利已经成为这些企业首先考虑的问题。我国实行专利制度己经25年了,全国专利申请量己达600万件。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信息网提供的信息,截至2006年8月,北汽福田(含福田重工)的专利授权量已达209项,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专利申请量己达110余项,专利授权量已达99项,还有江苏常发,山东时风等国内知名农机企业也都把专利申请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之一。不过令人遗憾的是,尚有许多农机企业为零专利。在农机产品的专利中,技术含量高的发明专利极少,绝大部分为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2、我国农机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农机产业的知识产权制度走过了一些国家一二百年才走完的路。但是,在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

    a.知识产权保护立法与执法水平有待改善。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符合国际规则、比较适合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并且颁布了一系列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但是依然没有形成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尤其在农业机械领域,在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依然存在保护盲区或者相冲突的地方,很难保障农业机械科技人员的应有权益,无法激励农业机械技术持续创新和实现农业机械科技资源的有效配置,不能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也不能以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参与国内和国际市场竞争。

 b.企业对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仍缺乏足够的重视。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它是创造智力劳动取得的成果,不仅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还包括不正当竞争权、文化遗产等智慧成果权。这些权利都应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但是,目前我国依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意识薄弱,容易使自己陷人知识产权的尴尬局面之中。多数国内企业还没有建立专业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工作机制,对国际规则了解得还不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市场竞争尤其是国际市场竞争的准备和经验不足,结果使自己的先进技术被他人低价收购并申请专利,辛苦创造和积累的无形资产付诸流水。据统计,在过去的十几年里,中国企业已经将13万项发明“奉献”给了外国企业。

3、加强我国农机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

    a.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完善修订知识产权专门法律及相关规定。有效地运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保护农机科研成果。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专利、商标、版权为三大支柱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框架。农业科研单位、涉农企业及农业专家应充分利用这些法律法规,有效地保护自己的科研成果。

    b.扩大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加强农业高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研究。农机科技管理部门应注意跟踪和研究农机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及其相关制度,加强国际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基础设施建设与利用的交流合作,提高农机技术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第6篇:知识产权管理现状范文

关键词:煤炭企业 知识产权保护 现状 对策

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对于煤炭企业而言,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型产业,重视和保护知识产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不仅可以维护企业正当权益,推进煤炭企业产业升级;而且可以将知识产权优势转化成市场优势,利用知识产权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但纵观我国煤炭企业知识产权发展现状,虽然其经济实力、科研能力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与其它高新技术企业相比相差甚远。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哪些?本文认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知识产权管理相对滞后是其重要影响因素。

一、煤炭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

回顾煤炭企业近年来的知识产权工作,可以看出煤炭企业的知识产权建设已经有了长足发展

1、及时出台相关规定,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煤炭管理相关部门及时制订知识产权保护暂行规定、技术市场管理规定、商标管理规定及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等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这些管理办法的实施,使知识产权工作走上了程序化、规范化道路,提高了煤炭企业专利管理水平。

2、专利申请量稳步增长,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迅速。随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煤炭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随之迅速开展起来,据不完全统计,每年煤炭企业申请专利都保持在1000项以上,项目包含了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除了申请专利外,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本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调查统计、分析研究工作,建立知识产权台帐,设立试点,进行知识产权的管理研究的探讨和实践。

二、煤炭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问题

尽管煤炭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较以前已有所进步,但与世界发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相比,还有很长的要走路。

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我国不少煤炭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作用还缺乏足够的认识,保护意识不强。特别是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禁锢、法制宣传缺位以及中国人固有的道德习俗、思维意识的影响,好大喜功、炫耀等性格特点造成了很多企业在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中认识不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科研成果研究出来后,不是去申请专利,不把知识产权当作企业发展的"命根子",而是热衷于成果鉴定,,不仅造成新颖性的丧失,进而也丧失了申请专利的权利。

2、知识产权管理相对滞后。一方面对相关科研人员监管不到位,造成本企业的关键技术或商业秘密外泄,导致知识产权流失。另一方面企业对知识产权管理相对弱化,目前,虽然许多煤炭企业设有专门负责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机构,但管理人员相对较少,素质相对不高,保护意识相对不强,与其他行业还有很大差距。

三、煤炭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煤炭企业有效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既要提高保护意识,做好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又要重视知识产权的管理,建立有效、严密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一是提高煤炭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煤炭企业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主要是企业的专利权和商标权。煤炭企业要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最重要的就是必须提高认识,尤其是企业的管理者,有必要系统学习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了解国际上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条约和协定的内容,适应新时期国内、国际市场经济、科技工作复杂的需要,真正学会运用这种法律手段在企业竞争中争取优势、维护优势、发展优势。

有效开展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关键在于对症下药,要针对企业的实际,利用丰富的载体,灵活多样地开展工作。对于职工人数较多、素质偏低的煤炭企业的普通职工应采用集中培训、岗位培训、现场培训和经常化培训的方式,进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等培训,切实增强职工法律意识,提高其法律素质;对人数相对较少、素质相对较高的企业经营管理层和决策层采取案例研讨和专家讲座的方法,定期召开案例分析会,邀请教授和资深法律工作者层作法制专题讲座。要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工作途径,积极谋求工作内容与方法新鲜深刻、运作形式新颖独到和运作方式别具一格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将法律知识更好地融入企业各个层面和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中,把宣传教育工作"虚功"做实、"实功"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依靠现代化科技发展,特别是计算技术的网络技术的发展,真正把高科技引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域。通过企业内部网站及手机短信平台,实时先进的最新法律动态和企业法制教育工作各阶段的安排,实现企业的每个员工有目的、有步骤地学习。进而实现通过计算机网络与手机短信平台实现了法制教育工作的全渗入。

二是重视知识产权的管理,建立有效、严密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煤炭企业应该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树立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意识。应建立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体制中去,使知识产权贯穿于技术开发、技术改造、生产经营和市场开拓等各个环节之中。

1、细化知识产权机构的职责,作到专项工作专人负责。企业的内部除了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外,要制定专门的责任制度表,明确机构内每个成员的分工和职责,由专人负责专利的申请、商标注册、计算机软件登记、科技成果登记、保密、技术资料的加密归档、处理知识产权的侵权、纠纷等工作。

2、掌握知识产权法律基本理论。知识产权理论性和专业性很强,在知识产权业务中,同一主体拥有多项权利、多个主体拥有共同权力、同一智慧成果可以选择多个法律保护途径、同一侵权案件可能涉及侵犯多项知识产权。特别是权利的权属、权利的确定、知识产权各项权利的交叉与界定、知识产权与相关物权、债权、人身权、劳动权的交叉与界定、侵权行为的认定、损害赔偿额的计算等,都是企业经常遇到的问题。面对这些复杂的法律问题,企业应当熟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和相关的实体法程序法,在制定专利战略、商标战略、权利归属与分享协议、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合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保密协议时,在进行知识产权诉讼时,要熟悉运用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特点,有效利用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采取各种手段和有效措施依法维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3、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通过激励机制,完善知识和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对为企业知识产权建设作出贡献的人,企业要落实国家的有关奖励政策,从物质上和精神上给知识产权创造者予奖励,特别是对于为企业的发展作出了显著贡献的科技人员及管理人员予重奖,可采取一次性重奖、效益提成、技术作价入股等多种形式,给他们在工作待遇、生活待遇上予以回报,真正做到多劳、多贡献多得,从而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者的积极性,使他们自觉保护本单位的知识产权,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

总之,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煤炭企业在发展创新的同时,必须做好知识产权的保护、建设,只有长抓不懈,从战略的高度上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才能真正的实现知识产权对煤炭企业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 刘洪勇 王苹《国际商务与知识产权保护》人民出版社,2005

第7篇:知识产权管理现状范文

关键词:江苏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现状;任务;对策

中小企业已成为拉动江苏经济增长的主力军,在全省国民经济中占据更加突出的地位。80%以上的新产品是由中小企业开发,75%以上的技术创新由中小企业完成,60%~65%的专利由中小企业发明。但总体来说,江苏中小企业无论其规模水平、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还不高,特别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配套技术还很少,普遍缺乏对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了解,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单打独斗的被动地位,很少从长远发展战略高度来规范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很难适应我国入世后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民营科技企业应如何构建知识产权战略,如何提高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增加中国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与质量,已经成为决定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因素。

一、 江苏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现状

1.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之实践。我国建立知识产权制度二十多年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伟大成就。江苏和全国一样,特别在“十五”以来,知识产权事业步入快速发展期,截止2006年底,江苏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累计已达214 873件和106 062件,均居全国第三位;全省注册商标累计达14.75万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46件,省“著名商标”817件,列全国第二位和第三位;各类作品自愿登记量累计达47 740件,位居全国第二位。江苏具有较好的科技优势和经济基础,在企业技术创新中专利不断增长,截止2005年底,申请和授权量累计分别52 052件和32 525件,居全国第三位。“十五”期间,江苏企业申请专利达38 259件,为前十五年专利申请量的2倍多。中小企业面广量大,对于经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自1985年至2006年的22年来,在全省企业申请的71 830件专利中,中小企业约申请了约43 000件。

就专利而言,江苏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有如下特点:(1)专利拥有和分布上,股份制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集中拥有专利的大户,民营科技企业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高于全省平均知识产权拥有量。(2)机构建设上,中小企业与规模以上企业有相当差距,设立专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企业较少,很多企业没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分管领导,配备专职人员的企业所占比例也很低。有近五成的企业没有建立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未能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化。其中,年销售3 000万以上的大中企业建章立制较好,年销售3 000万以下的小企业未能足够重视。机械、电子行业知识产权制度相对其他行业建制较好。(3)纠纷发生与解决上,企业所遇到的知识产权纠纷主要是专利、商标的问题较多,有限责任公司、中型企业、机械、电子行业是知识产权纠纷多发企业。发现被别人仿造后,82%企业选择以通过法律手段加以制止,18%的企业表示没有办法。被他人警告或起诉后,多数企业选择积极应诉,约有三分之一的企业表示要据理力争,这表明企业在面临知识产权纠纷具有一定维权意识。大多选择以法律途径加以解决,选择了一条成本较高、收益较大同时也是风险较大的途径。对于研发成功的技术成果,三分之二的企业采用申请专利加以保护;三分之一的企业选择作为商业秘密或其他保护方式加以保护,多数企业认为通过法律手段防止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最为有效,比如注册商标、申请专利等。法律手段仍是民营企业防范知识产权侵权的首选。(4)知识产权的运用上,企业规模小的、私营等其他企业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明显不足,知识产权管理与运用能力比较弱。对专利信息的应用上,约半数直接使用过专利信息,有部分企业间接使用过专利信息,而有些企业从未使用过专利信息。

2.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存在之困惑。江苏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对推动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起到了功不可没的作用,但以知识产权为主的无形资产管理现状仍存在较大问题:(1)成果多专利偏少,产权保护意识淡薄。企业领导意识缺位,不懂得运用知识产权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和市场,导致知识产权拥有量不多,特别是专利申请量较少。许多中小企业专利意识淡薄,对发明创造不愿申请专利。不少研发人员有了发明创造,首先想到的是发表文章、成果鉴定、申请评奖,误认为这样做就可最先拥有发明创造的所有权,造成了知识产权的大量流失。许多中小企业基本上还处于知识产权意识启蒙阶段,对知识产权制度意义认识不足。(2)专利结构不合理,信息的运用能力差。中小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较少,和全省企业总体水平比,中小企业的发明专利所占比重明显偏低。发明专利量少反映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企业产品技术含量低,市场竞争力弱。大部分中小企业,在开发前期都没有作相关的专利搜索。专利信息尚未得到充分利用。(3)工作发展不平衡,企业之间差别悬殊。拥有专利的企业极不平衡。前十强企业申请总量为3 524件,占58.3%。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知识产权为零,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状况不容乐观。国外专利申请明显滞后。经济发达县(市、区)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较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较好,而经济欠发达地区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较为薄弱。(4)专利获权维权难,企业缺乏专门人才。企业的知识产权被侵权而得不到及时保护,成为广大民营企业集中反映的焦点。专利行政执法力量不够,遇到跨省侵权等就更显得无能为力。通过法院维权,一个案件往往要几年,有时一案未结多案又发,即使赢了,也是赢了官司赔了钱,久而久之,企业由于 被侵权而得不到及时保护,影响了积极性,许多企业干脆放弃了维权要求,有的企业只能靠不断推出新产品,产品被人仿制了就淘汰的办法来对付侵权行为。企业维权步履艰难。企业普遍缺乏既懂技术又善于运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复合型人才。企业要找适合企业需要,能胜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事务的人才十分困难。(5)内部管理制度缺乏,专利难以有效运营。企业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方面有相当差距。这说明一部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内部规章制度建设仍不健全,没有把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化。奖酬政策只在一部分企业得到落实,大部分企业没有全部兑现和没有兑现奖酬政策。企业这种知识产权管理的内部规章制度建设不健全及奖酬激励机制严重缺位的状况,已经严重地挫伤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 江苏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之迫切任务

1. 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树立“知识产权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命根子”的观点,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关键是企业领导。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全面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坚持把发现、培养、使用、凝聚优秀科技人才作为科技发展的重要任务,进一步营造有利于科技进步激励创新和人才辈出的政策与制度环境,坚持培养人才与引进人才相结合。

2.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信息,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和水平。科技创新可分为原始创新、引进消化吸收的二次创新和集成创新。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要结合企业的实际,因地制宜,更多的情况下主要是二次创新和集成创新。企业必须建立适合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机制。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应逐步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信息平台系统。

3. 努力推动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规模化。企业技术创新的成果(知识产权)只有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才是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根本目的所在。中小企业应努力寻求实现本企业成果商品化、规模化的道路。规范本企业成果许可转让,同时吸收和引进他人知识产权成果。

4. 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中小企业应当将知识产权纳入到企业的战略管理中,针对本企业的产品定位、生产能力、核心竞争力以及市场形式、市场发展趋势等多种因素,制定适合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利用知识产权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增强企业的实力,获得和保持竞争优势。科学规范现代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以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重造企业技术创新流程。

5. 建章立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企业要做好各种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的检查、落实工作,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防止知识产权的流失;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档案,明确专人负责知识产权日常维护工作,及时办理各种知识产权维持手续,防止权利丧失。要积极应对企业有关知识产权方面法律纠纷或争端,注意搜集保存有关知识产权研发过程、投入、实施情况等方面的原始记录和基础数据,以备作为主张权利或应诉时的证据材料。在本企业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及时主张有关权利。在强调保护好本企业知识产权的同时,应掌握相关领域的知识产权状况,防止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三、 江苏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发展之对策

1. 宏观指导层面上,加强领导,加大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引导和指导力度。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训与教育的投入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提高知识产权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造就一批高素质的知识产权管理队伍。区别情况、分类提供指导服务。一是激励知识产权创造。二是加强在企业技术创新中的引导作用。三是扶持企业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根据不同区域的特点和各区域的“十一五”发展规划,采取不同的工作重点和服务方式。点面结合、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在企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抓好一批“知识产权优势民营企业”,选择重点行业的骨干民营企业进行试点示范,以此辐射带动行业内的企业。通过树立典型、示范推广,全面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协作分工,加强知识产权执法。

2. 中观措施层面,加快制定扶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运用的政策措施。知识产权工作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性工作,仅仅依靠企业自身的力量是完成不了的,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配合,需要各级政府的支持和协助。强化政府角色,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政府为企业搭好知识产权政策的平台。好的政策是企业知识产权发展的重要支撑。目前,就我国知识产权工作来看,需要明确有力的知识产权政策导向,需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政策。加快制定《江苏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运用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实施办法》,认真贯彻《关于推进全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和《江苏省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推荐实施办法》。加强鼓励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的政策导向,用好现有的支持政策,落实必要的管理规定和措施,引导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3. 微观技术层面,加速建设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开设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渠道。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加强对中介市场管理和指导,并逐渐放开。通过行业自律和市场化运作,促进知识产权中介市场的完善。以省知识产权局为依托,建立专利信息利用综合数据库和技术创新专利信息服务支撑平台,加强专利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财政对公共服务的支持。建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网站,开展信息、检索查询、专利技术转让、法律咨询等多项服务,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努力满足中小企业对知识产权信息的需求,重点支持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信息平台的建设。组建知识产权专家顾问团为企业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创新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

4. 社会层面,努力营造适合中小企业的经济社会运行机制。提供政府财政支持。应逐步增加对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产业的扶持资金的投入。提供税收优惠政策。应加大优惠政策的力度,将更多的资金吸引到风险投资领域。可以考虑进一步降低高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税率。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虽建立较晚,但20多年来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我们已经建立起一整套完备的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正在逐步提高,知识产权各方面的工作正在运行和发展之中。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五年来,在经济快速发展同时,加快知识产权保护,认真履行国际承诺,受到世人注目。

江苏省中小企业面广量大,充满活力,占全省经济总量和工业增加值的三分之二以上。但总体来说,江苏中小企业技术水平不高,创新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配套技术还很少,所以江苏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任重而道远。面对严酷形势,我们必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提高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和管理水平,增加我国知识产权总量、提高原创性知识产权质量,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提升我国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参考文献:

1.于涛.国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分析.电子知识产权,2003,(6):18-22.

2.范德成,贾爱梅.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商业研究,2004,(5):74-76.

第8篇:知识产权管理现状范文

[关键词]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政府

【中图分类号】 D9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3)12-051-1

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概述

知识产权是指“关于保护文艺、美术和学术作品,演员表演、唱片和广播,人类一切活动范围内的发明、科学发现、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及其他一些商业标志制止不正当 竞争的权利,以及产业、学术、文艺和美术界知识活动所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是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通过行政手段对知识产权进行全面的保护。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范围相当广泛,而不是仅仅驻足在行政执法的层面,它包括政府管理机关对于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各个方面。现实中,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通过行政手段对知识产权纠纷,侵权行为等进行处理。行政保护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广泛采取的保护方式。

二、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

(一)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现状

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从自我保护到契约保护,最后发展的立法保护。在立法保护阶段国家公权力已经对知识产权进行管理,并且这种管理是不可或缺的。在这样的保护中,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进行有效的互补,对知识产权和当事人的利益进行有效的保护。其中,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对知识产权进行专职管理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执法活动,及时有效的对知识产权的侵权等行为进行管理,对知识产权权利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我国近年来,陆续对我国的知识产权法进行了修改,国务院也《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知识产权工作更好的完善开拓了广阔的空间,它是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的里程碑。同时2008年12月27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次修正案,修正案在加大专利权保护力度方面作出了许多新的规定.这样从立法上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作出了有力保障,同时行政机关也能作到有法可依。

(二)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的不足

在当前中国基本国情的前提下,虽然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符合当前的需要,它能够有效的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但是我国对知识产权进行行政保护的事件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的。第一,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行政主体规定的比较模糊,并且对其行政职权的划分也不明确,常常出现职权交叉的情况。从组织法的视角去看有些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主体是不合法的,合法机构的设置也是比较分散,互相之间的信息交流也比较匮乏。在行政职权的法律规定上,都是一些抽象性的规定,实施起来很是困难。第二,在现实中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缺少相关的战略和有效的行政指导。在西方的发达国家,面对新世纪的新挑战,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发展制定有效战略,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作为重要战略对象,同时制定行之有效的行政政策。知识产权的发展和保护涉及到多方面的因素,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相对还是比较完善,但是以知识产权保护为基础来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方面还是有所不足的。第三,缺乏行政指导也是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完善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的设想

第一,机构合法化,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只有主体合法了其行为才能够合法。因此我们在执法过程中要对知识产权进行有效的保护,首先要建立有法律依据的行政管理主体。在合法主体的前提下,其行为还要有及时有效性才能够有效的保护知识产权。当今时代,效率优先,这是很重要的。然而只有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才能够把次原则发挥的淋漓尽致,才能够更好的保护知识产权,更好的保护相对人的利益。

第二,把知识产权战略政策提高到国家层面。如果把知识产权战略政策提高到国家的层面上来,这样能够更好的促进知识产权的发展与保护。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方面仍然居于主导地位,如果把政府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方面的政策和战略自上而下的贯彻,那么,影响力是可想而知的。

第三,加强政府在知识产权方面的行政指导工作。有关行政机关要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指导,提高我国公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从而改善我国公民缺乏知识产权方面的知识这一薄弱环节。

四、结语

当今世界,越来越多的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逐年上升,开始注重对知识产权的管理,许多国家都制订了知识产权的发展与保护战略。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占据着主导者的地位,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社会的公共资源也需要政府介入对其进行管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这也是当今的一种趋势。

参考文献:

[1]郭禾.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2]邓建志.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特色制度的发展趋势研究[J].科技与管理,2008,(6).

[3]周佑勇.行政基本原则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

第9篇:知识产权管理现状范文

执业机构名称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团队成员人数 50人

团队建立时间 2007年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百年历史的啤酒制造企业,也是世界第六大啤酒制造商。公司拥有国内品牌价值最高和最具国际影响力的啤酒品牌“青岛啤酒”,“青岛啤酒”商标不仅早在1991年即被评选为驰名商标,还连续多年蝉联世界品牌500强。2014年,青岛啤酒更成为一家拥有千亿级品牌的公司。

青岛啤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由法律事务总部负责。目前,知识产权模块由三人组成,由法律事务总部副部长作为模块负责人,统筹知识产权管理的各项工作。

作为传统制造行业和竞争激烈的快消品行业,商标在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乃至发展战略中占据了至关重要的地位。特别是2004年以来,公司确立了“品牌带动下的发展战略”,并以“成为拥有全球影响力品牌的国际化大公司”作为公司愿景。在这一背景下,青岛啤酒的知识产权工作以商标为核心、以建立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目标展开。立足于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近年来知识产权管理团队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结合公司管理需要开发知识产权管理系统。青岛啤酒商标具有悠久的历史,经过多年的培育和经营,使得公司拥有了数量庞大的商标库。如何对数量如此庞大的商标进行有效管理,对于仅有三人的知识产权团队来说是一个严峻的课题。在模块负责人的带领下,团队与软件开发商合作并经过多轮讨论、沟通,历时一年多的时间,开发上线了一套适应公司实际情况和满足公司管理需要的知识产权管理系统。系统实现了对每一件商标及其他知识产权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并将与一件商标或知识产权有关的程序、案件、权属证明、使用证据等相关联的信息整合和串联起来,实现了信息的高效利用、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通过强大的统计分析功能实现了对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现状的数据集成和分析,有利于公司对知识产权现状的全面把握以及及时发现管理问题并加以改进。

2、完善管理制度、搭建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作为一家拥有众多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集团化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涉及的地域广、层次多;并且基于快消品市场的竞争态势,各个区域都呈现出个性化的需求,因而管理的难度也进一步加大。因此一项完善的管理制度对于搭建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至关重要的。青岛啤酒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由知识产权团队结合多年来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实际问题系统编写,主要解决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规范商标注册流程,将商标注册可行性论证提前到新产品命名阶段,最大限度的降低因注册风险给新产品研发上市计划带来的影响;积极倡导系列化的前瞻性储备注册,并引导业务部门使用公司现有的储备商标,以盘活公司无形资产。(2)加强商标使用管理,重点关注集团内单位与第三方之间的许可使用关系,严格前置审核程序,规范使用许可合同的签订,统一下发使用标准,并对使用情况进行过程监控,避免使用不当可能造成的侵权风险。(3)对侵权行为实施全方位、多角度的打击,除了采取传统的向工商部门举报、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之外,在商标注册前端密切监测,对近似商标提出异议;对侵犯公司在先权利的外观专利等提出撤销申请,通过多角度的打击有效遏制不法分子的侵权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