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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制度是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而设立的制度。我国目前在实践中多侧重于创造、保护和管理。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高科技企业开始探索专利的运用,专利证券化即为探索的成果之一。
专利证券化的概念和案例
专利证券化是指发起人将其享有的专利许可收益权真实出售给一个以证券化为目的的特殊机构(sPV),由SPV对专利的收益和风险进行重组,构造资产池发行证券,同时,聘用相应的专业机构对发行的证券进行信用增级和信用评级,以专利许可收益产生的未来现金流偿付投资者的收益。
专利证券化是资产证券化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延伸,尤其是在专利领域的突破。相对于著作权而言,专利的现金流不够稳定,证券化的基础相对薄弱。但另一方面,专利技术含量高,市场价值大,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专利证券化已成为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知识产权开发模式的重要内容。
美国Royalty Pharma的药品专利证券化操作是历史上最为著名的专利证券化案例。2000年6月,Royalty Pharma以1亿美元收购了耶鲁大学授权Bristol-Myers Squibb生产的一种艾滋病治疗药物Zerit药品专利,通过设立BioPharma Royalty Trust(sPV)进行证券化处理发行债券,成功融资1.15亿美元。在日本,专利证券化同样得到政府和高科技企业的高度重视。日本经济产业省2002年4月开始对信息技术和生物领域等企业拥有的专利尝试证券化经营。首先,由政府策划设立特殊机构(sPV),然后,将专利权交给这个特殊机构经营,SPV以收取的专利使用费作为专利证券发行的原资,专利证券发行的部分盈利还留给专利权拥有者。早在2003年,日本Japan DigitalContents株式会社首次进行了专利证券化。
专利证券化的流程和风险
目前,我国专利证券化还处于探索阶段,缺少较为成功的案例。以美、日的经验,专利证券化的流程一般分为四个阶段:专利的出售阶段,即企业作为专利的拥有者,又称原始权利人,将专利未来一段时间许可使用费的收益以契约的形式出售给SPV,形成专利的真实出售;建立专利资产池阶段,即SPV对能够产生未来现金流的专利进行清算、评估,为降低单一专利证券化的风险,组建专利资产池;信用评级和增级阶段,在这一阶段,SPV聘请信用评级机构对专利进行内部信用评级,且采用破产隔离,划分优先证券与次级证券,金融担保等信用增级技术,提高证券信用级别以确保专利证券发行成功;证券销售阶段,在进行专利证券评级之后的销售过程中,证券承销商将发行收入转化给SPV,之后SPV按约定划拔给专利权人。
尽管专利证券化是一种可行而有效的融资方式,但其证券发行过程尤其是在选择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方面存在着一系列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单一专利证券化的危险。单一专利进行证券化相对来讲安全性较差,因为单一专利的抗风险能力差,且证券发行程序复杂,成本昂贵,单一专利发行若不成功,收益将不足以抵消发行费用,无论是SPV还是券商都会遭受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二)专利所面临的无效诉讼、侵权等法律风险可能会影响成功发行证券。如果在专利证券发行过程中专利被无效掉或是卷入侵权诉讼之中,专利证券发行就会流产。因此,在选择进行证券化的专利时,首先要了解专利的法律状态,专利是否已授权,年费的缴纳情况,是否涉诉,是否已进行质押融资。充分了解专利的法律状态是降低专利证券化风险的第一步。(三)不可预料的技术进步会降低专利的价值。在专利证券发行期间,如果出现技术含量更高的同类专利,正在进行证券化的专利就会贬值,直接导致证券发行的失败。这一情形在药品专利证券发行领域更为突出,新专利的出现曾直接导致正在发行证券的专利价值的减退甚至消失。(四)专利资产池组建时专利价值评估的风险。在证券发行过程中之所以组建资产池,是因为规模经济本身就会降低风险,节约成本。SPV在选择专利组建资产池时,应选择拥有良好市场前景的专利。只有专利拥有良好市场前景,才会带来可以预测的、稳定的、可控制的现金流。例如,在美国十三种药品专利证券化的案例中,有一种治疗淋巴瘤的专利药品Rituxan被引入资产池,因为根据美国癌瘤协会的估计,淋巴癌病人的人数将会上升,此药品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但是目前阶段,专利价值评估仍然是有待发展的领域,关于评估的方法也存在一定争议。
我国进行专利证券化的可行性和风险对策
我国是专利申请大国,但是专利利用率却非常低。从2006年开始,我国政府大力推动资产证券化,《关于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相关政策的出台,为我国开展专利证券化的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我国目前国情下,为加快专利证券化的推行速度,笔者认为,还有以下两方面工作需要完善。
资产证券化最早出现在60年代末美国的住宅抵押贷款市场。当时美国的储贷协会和储蓄银行承担了大部分住宅抵押贷款业务。在投资银行和共同基金的冲击下,这些机构的储蓄资金被大量提取,利差收入日益减少,经营状况恶化。针对上述情况,政府决定启动并搞活住宅抵押贷款二级市场,以缓解储蓄金融机构资产流动性不足的问题。1968年,美国政府国民抵押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过手证券”,开资产证券化之先河,此后资产证券化在全球迅猛发展。
通俗地讲,资产证券化是指将一组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包括贷款或其他债务工具)进行一系列的组合,使其能产生稳定而可预期的现金流收益,再配以相应的信用增级,将其预期现金流的收益权转变为可在金融市场上流动、信用等级较高的债券型证券的技术和过程。具体来说,资产证券化就是发起人把持有的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分类整理为一批批资产组合转移给特殊目的载体,再由特殊目的载体以该资产作为担保,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并收回购买资金的一个技术和过程。
二、资产证券化的收益分析
作为一项金融创新,资产证券化之所以能被广泛接受并取得迅猛发展,其根本原因在于它能给证券化的参与各方带来收益。下面从各相关参与者,即发起人、投资人和投资银行的角度来对资产证券化的收益进行分析。
1、发起人方面
资产证券化可以降低融资成本,增加资产流动性,提高资本充足率和资本使用效率,改善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结构,并提供多样化的资金来源和更好的资产负债管理,使得发起人能够更充分地利用现有条件,实现规模经济。
在传统的融资方式中,融资者获取资金的成本的高低取决于其本身的信用评级。与之相比,资产证券化可以降低发起人的融资成本。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具有稳定的、可预期的现金流,历史信用记录良好,真实出售隔离了原始权益人的破产风险,再通过信用增级等手段,证券的信用级别大大提高,这样融资成本就相应地降低了。此外,资产证券化的信息披露要求相对较低,只需对进行证券化的资产信息进行披露,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
2、投资人方面
资产证券化在市场中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高质量的投资选择机会。由于组成资产池的资产是优质资产,并且有完善的信用增级,多数能获得AA以上的评级,这使得这样发行的证券的风险通常很小,而收益却相对较高,在二级市场上也有很高的流动性。所以,资产支持证券越来越受到投资者,尤其是像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和货币市场基金这些投资品种受到限制的机构的欢迎。
资产证券化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的投资品种。现代证券化交易中的证券一般不是单一品种,而是通过对现金流的分割和组合而设计出的具有不同档级的证券,甚至可以把不同种类的证券组合在一起形成合成证券,以更好地满足不同投资者对期限、风险和利率的不同偏好。
3、投资银行方面
资产证券化为投资银行开辟了新的业务,为其带来了巨大的商机。作为证券化的过程中的融资顾问和承销商,投资银行参与了产品的设计、评价、承销以及二级市场交易等活动,持续稳定的资产证券化为其带来了可观而稳定的服务费收入。
三、我国开展资产证券化的重要意义
资产证券化对中国的发展具有诸多现实意义。从宏观方面看,银行资产证券化可以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降低金融风险,促进经济发展,还具有促进扩大消费、发展住宅产业的功效。从微观方面看,开展住房按揭等贷款的证券化可以增强商业银行的流动性,优化资产负债匹配结构,分散抵押贷款风险,有利于降低按揭贷款利率,减轻购房人的还款利息负担,也便于简化不动产转让手续,扩大不动产交易市场。
1、资产证券化对我国资本市场的推动作用
(1)资产证券化有利于分流储蓄资金,壮大资本市场规模。2005年1月,我国全部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25.84万亿元。与此相对应,证监会公布的资料显示,在2005年4月7日股市暴跌之前,沪深两市股票市价总值为52080亿元,股票市场只起到了部分分流资金的作用。数万亿信贷资产的证券化及其在二级市场的放大效应,将是分流储蓄的重要手段。
(2)资产证券化能提供新的金融市场产品,丰富资本市场结构。资产证券化将流动性较差的资产转变为信用风险较低、收益较稳定的可流通证券,丰富了证券市场中的证券品种,特别是丰富了固定收益证券的品种,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储蓄替代型投资工具。这无疑会丰富市场的金融工具结构,对优化我国的金融市场结构能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3)资产证券化降低融资成本,丰富了融资方式。资产证券化为筹资主体提供了一种融资成本相对较低的新型筹资工具,可以使筹资主体利用银行信用以外的证券信用筹集资金。
(4)资产证券化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投资选择。资产证券化产品具有风险低、标准化和流动性高的特点,其市场前景广阔。资产证券化还可以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品种,可以通过对现金流的分割组合而设计出一系列证券投资组合,以满足投资者不同的投资偏好。
(5)资产证券化能促进贸易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协调发展。资产证券化通过巧妙的结构设计和独特的运作方式,犹如一道桥梁,在多个层面上将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有机联系起来。资产证券化一方面为银行信贷风险“减压”,另一方面,在为资本市场增添交易品种的同时,也为市场输送源源不断的资金“血液”,进而促进资本市场和银行体系的协调发展。
2、资产证券化对商业银行的意义
(1)资产证券化有利于商业银行的资本管理,提高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是资本净额除以总的风险资产之后得出的,即:资本充足率=(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与操作风险所需资本)。其中,风险加权资产是由银行的各项资产乘以它们各自的风险权重而得。根据银监会对银行资产的风险权重的规定,住房贷款的风险权重为50%,而证券化之后回收的现金的风险权重为0,这样计算出来的分母变小,资本充足率自然会提高。银行可以将信贷资产进行证券化而非持有到期,主动灵活地调险资产规模,以最小的成本增强资产流动性,提高资本充足率。
(2)资产证券化有助于商业银行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资产证券化为资产负债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手段,通过证券化的真实出售和破产隔离功能,商业银行可以将不具有流动性的中长期贷款剥离于资产负债表之外,及时获取高流动性的现金资产,从而有效缓解流动性风险压力。
(3)资产证券化有利于化解不良资产,降低不良贷款率。通过资产证券化将不良资产成批量、快速地转换为可转让的资本市场产品,重新盘活部分资产的流动性,将银行资产潜在的风险转移、分散,是化解不良资产的有效途径。
(4)资产证券化有利于商业银行增强赢利能力,改善收入结构。资产证券化的推出将为给商业银行扩大收益、调整收入结构提供机会。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原贷款银行在出售基础资产的同时可以获得手续费、管理费等收入,还可以为其他银行资产证券化提供担保及发行服务赚取收益。
(5)资产证券化有助于国内银行适应金融对外开放,提高整体竞争力。实施资产证券化,可以使国内银行通过具体的证券化实践来发展机构,积累经验,培养人才,缩小同发达国家金融机构在资产证券化业务方面的差距。这样,国内银行就会在证券化业务方面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从而提高同外资金融机构竞争的能力,不至于在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后处于被动状态。
3、资产证券化对其他方面的意义
(1)资产证券化有利于推进我国住房按揭市场的发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领域中的一项重要创新,其运作方式已经十分成熟。在中国开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不仅能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促进中国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而且对于丰富中国的债券产品,推动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也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城市基础设施融资 资产证券化
一、城市基础设施证券化的社会需求
城市基础设施的资产证券化(Securitization)就是将原始权益人(城市基础设施的拥有者)不流通的存量资产或在建资产以其可预见的未来现金流构造和转变成为可销售和流通的金融产品的过程。资产支撑证券在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已经有些实际应用,由于种种原因还未有大面积推广,但现实经济界却存在巨大的潜在需求。
由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周期长,占用资金规模巨大,出于资金流动性的考虑,无论财政资金还是银行贷款资金都会急于寻求资金退出渠道,通过城市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回收部分资金正是他们求之不得的。而对于筹建、在建项目来说,而且,城市基础设施属于国家重点支持项目,政府一般会为项目提供各种形式的支持,可以相当程度地降低SPV的运作风险。在低风险、高收益的利益驱动下,SPV会积极参与到城市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的运作中来。再次,从投资者方面来看,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中一般都具有政府公开或隐形支持的成分,因此以此为支撑的证券较之普通债券更为可靠,从风险收益配比的原则出发,该种证券预计应受到投资者的欢迎。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中引入城市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具有可行性,并且预计会有一个较好的市场前景。
二、城市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运作
1、参与方法
城市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是一项专业分工细致非常复杂的融资技术,它的发行涉及参与方很多,主要包括:发起人、服务人、发行人、投资银行、信用增级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和受托管理人。
2、运行
城市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的运行是个许多参与主体相互联系的融资过程,比较复杂,简单的说,其基本运作程序如下:第一,发起人确定城市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目标,进行资产整合构造资产池,一般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较大一个项目就可作为一个资产池,寻找特设载体SPV,发起人向其出售城市基础设施资产(实际为该项资产未来现金流)。第二,SPV获取该项资产使其与原始发起人其他资产隔离,达到风险隔离的目的,SPV再利用信用增级手段对该项资产进行信用增级,进行证券发行评级,设计证券发行、安排证券销售,向发起人支付购买价格。第三,发起人实施资产管理,累积现金流。受托人负责监督管理现金流按期对投资人还本付息。第四,投资人购买ABS获取本息或出售使ABS进入二级市场流通。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金融创新产品,由于涉及到诸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原始资产的发起人、发行机构、中介机构、以及各类投资人等相关主体,因此必将对社会的各个层面影响巨大。从对资产证券化的要求来看,首先,证券化的资产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宜进行证券化的资产最关键或者说最基本的条件是该资产能够带来可预测的相对稳定的现金流,否则,投资者难以得到预期的收益,则购买的动机就会不强。其次,由于资产证券化应用起来非常复杂,因此应该具有一个较为完善的市场条件,不仅需要相对发达的金融市场和强烈的投资需求,而且还需要一个完备的法律环境及制度环境。再次,对资产证券化操作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要求具备较高的素质。由于资产证券化涉及诸如担保、评级、定价、税收、会计制度等问题,因此对资产证券化方案设计、运营和处理,需要相当的技巧。
城市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的三个核心工作分别是构造资产池、风险隔离和信用增级。构造资产池:资产的原始权益人在分析自身融资需求的基础上,根据需求确定城市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目标,然后对自己所拥有的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根据资产重组进行组合,形成能够证券化的资产。风险隔离:所谓的“风险隔离”,即这些卖出去的证券化资产,由于所有权不再属于资产持有者所有,同时也不属于为实现这些资产证券化而参与的中介机构,包括为受托资产证券化处理的信托机构、保管这些资产所带来的现金流的银行、托管这些资产支持证券的证券登记托管机构等等,因此即使这些机构破产,也不影响其资产的收益,从而把这类风险与证券化的资产收益分离开来以起到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目的。信用增级: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并降低发行成本,SPV必须对整个城市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交易进行信用增级,以提高所发行证券的信用级别。通过信用增级,可以缩小发行人限制与投资者需求之间的差异,使证券的信用质量和现金流的时间性与确定性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要,同时满足发行人在会计、监管和融资目标方面的需求。
3、运作工具
城市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向投资者提供的证券产品在期限、利息、偿付方式等方面的组合方式很多,按照对现金流的重组与否来分,常见的运作工具有转递证券(Pass-Through Securities)和担保抵押债券(Collateral Mortgage Obligations,CMO)。
(1)转递证券。转递证券的设计思路是对具有相同和相似期限及利息的贷款项目重新组合成为一个资产池,再将这个资产池出售,这样这些贷款产生的现金流就可以被构造成好像是一笔贷款产生的。发起人继续服务贷款,将收取的本金和利息扣除服务费后“转递”给投资者。但转递证券存在借款人在到期之前提前偿还贷款的可能,这造成了转递证券现金流的不确定性。
(2)担保抵押债券。与转递证券不同,CMO不仅改变了债务债券人的关系,而且改变了债务债券的结构。CMO通过创造不同等级或不同形式的债券,从而分级分期限偿付本息,更加灵活和多样化更能适应不同投资者的需求。比较常见的一种CMO是将债券分为四类:A类、B类、C类、Z类。其中A类是期限最短的债券,B类、C类的期限依次较长,Z类债券是一种应计利息累计债券,在其他债券都被偿付以后才能获得利息。具体来讲,当CMO的受托人获得本金时,这些款项被用于支付A类债券的偿还,这时的B类、C类债券只能收到应得的利息,对于Z类债券来讲,利息是应计未付的,并加到本金之中。当全部A类债券被偿付后,所有获得偿还的本金就被用于偿还B类债券。当B类债券被全部偿清,获得的全部偿还本金就被用于支付C类债券。最后当A类、B类和C类债券都被偿付清以后,担保品所产生的现金流才被用于支付Z类债券。
三、风险分析
资产证券化业务涉及发起机构、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贷款服务机构、信用增级机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机构等众多市场主体,而且同一主体可能兼任多个角色,交易结构复杂,风险隐蔽性强。一般来说,城市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风险主要包括法律风险、税收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资产质量风险等。
法律风险:目前如设立特设机构、风险隔离措施等具体做法与我国的《公司法》、《破产法》、《担保法》、《信托法》、《商业银行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有关内容相违背,(譬如,资产证券化试点关于债权转移只要“公告”即可,但《合同法》、《民法通则》则要求通知债务人)。
税收风险:资产证券化必须有税收优惠,否则参与各方就因多重环节重复征税造成操作成本过大不能做。但在当前的试点阶段,关于资产证券化的税收问题尚未有明确说法。而从稳健性考虑,至少应由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正式通知。
经营管理风险:发起人通常保留对原有资产的服务,有时甚至还兼证券的承销人和保管人,但这种集各种功能于一体的做法,可能会导致管理风险的加大。另外,承销商和托管人的破产等也将影响履约的顺利进行。
财产风险:资产支持证券需一定的资产作为抵押,但由于市场变动、意外事故等原因,可能会导致用于抵押的资产的价值下降,从而影响投资者的权益。
资产质量风险:由于资产支持证券的期限都相对较长,因而证券定级后,评级机构还要进行跟踪监督,并根据资产信用质量的变化对己评出的资产证券级别进行升降调整。随着评级的变化,浮动利率的证券可能会随着评级的变化而变化,而固定利率的证券持有人就会遭受损失。
四、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在我国发展的对策
经济环境方面对策:完善和发展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我国的资本市场,改革债券发行制度,对债券品种进行创新,促进具有参考意义的基准利率市场的形成,对于我国利用ABS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将起着基础性的作用。
针对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一些城市基础设施领域也要允许外资和非民营经济参与竞争,提高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生产效率。同时中国机构投资者的数量和质量在这几年有迅猛发展,特别是集中在保险业和证券投资业的社会资本越来越多。在强化监管的前提下,应该放开不必要的准入约束,扩大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范围,允许保险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和养老保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扩大对证券化资产的需求。顺应拓宽融资渠道现实要求,修订有关分业管理的规定,同时也要注意到解决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的问题应该循序渐进,应该允许保险业投资于收益较为有保证的城市基础设施证券化融资项目中来,对于商业银行的投资限制也应该逐步放松。
对于投资者:应利用媒体等途径宣传ABS的基本知识,大力提高投资者的素质,并引导投资者进行理性投资,以逐步改善城市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的外部环境。
服务机构方面对策:针对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尚显不足的缺陷,应当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完善我国的资产评估和资信评级工作:首先,尽快统一资产评估管理尺度,建立一个以评估基本准则为纲、若干应用准则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体系,规范资产评估机构的行为;其次,借鉴国外资信评级机构的经验,对当前的证券评级行业进行改革,着重培养几家具有社会独立性、在国内具有权威性、在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资信评级机构。
针对目前的形式下信托机构的信用监管体系尚不健全,业务能力差别很大的状况。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信托机构进行分类管理、分级授权。根据信托机构的信用、资金、员工素质及以往的业绩记录给予不同的资金运作限度,实际额度超过限额时需申报批准。完善信托机构的监督机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尽快成立行业自律协会辅助监督机构工作,引导信托行业有序的发展。
法律规章制度方面对策: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法律风险的真正解决有赖于资产证券化的专门立法,其与《合同法》、《民法通则》应是“特殊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如此不仅能防范潜在诉讼风险,还能明确监管部门的协调问题,另外,修改《公司法》、《破产法》、《信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内容,促进信托业和城市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何小锋:资产证券化:中国的模式[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关键词】不良次产;债务重组;资产证券化;债转股。
我国银行不良资产并非一开始就存在于我国的经济系统中,它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过程。其原因是错综复杂的,本文试就我国银行不良资一产的成因、影响、处置方法等作些探讨:
一、我国银行不良资产的形成过程
银行不良资产在我国有一个产生、扩大的过程,从我国银行20世纪8o年代以后不良资产数量的变件可以看出我国国有商亚银行不良资产的形成与发展的阶段性很明显,大致经过了以下几个不同时期;
(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未发期.
1983年以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不关心不良资产问题,这个时期由国家统一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各政府主管部门制定企业生产计划,企业按照生产、原材料供应以及销售计划组织产、供、销,银行根据财政部门的安排,作为财政的出纳,向企业提供资金。国有企业所需流动资金由财政部门定额拨付,固定资产投资由政府下达包含一定资金额度的项目计划,企业只有在资金需求超出定额时才向银行申请货款。这一时期尽管只有国有银行独家经营,没有市场竞争,但银行没有贷款自,也无需对贷款效果负责,所以这段时期内银行的信贷规模比较小,1981年全国工业企业的贷款只有487亿元,1982年为527亿元,1983年597亿元,基本上没有形成不良贷款。
(二)不良资产产生期.
1984年一1988年,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开放开始涉及到金融体制,市场经济成分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步提高,银行体系开始分化,进人垄断竞争阶段,出现了纯市场化的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贷关系。这个时期的金融特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拨改贷”是不良资产的生成之门。1983年国务院决定由人民银行统管流动资金,企业资由财政、银行共同供应转为主要由银行负责,即“拨改贷”。该措施的初衷是改变财政拨款形成的国有企业预算软约束,但由此打开了银行不良资产的生产之门,国有企业的瞀软约束对象由财政转向银行。二是没有建立管理制度控制不良资产的产生。1984年,几大专业银行分设完毕,人民银行专司中央银行职能,1987年股份制的交通银行成立,金融市场体系初步形成。尽管产生了纯市场化的信贷关系,但该时期占言流的仍然是由政府主导的银行和企业处于被动地位的银企关系,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的投资、生产与销售计划仍是贷款的重要依据。各专业银行内部虽开始设置资产质量测算指标,但对下属分支行的考核力度不大。三是化身扩张过猛加速了不良资产的形成。1988年改革以来的我国化身化指标(M2/GNP)经过连续10年的上升后出现了首次下降,由上年的73.88%降为72.05%,并且当年的通货膨胀率也首次超过了GDP增长率。这表明货币化收益由递增转向递减,国家对金融的控制由主动转为被动,控制成本之呈现为上升趋势。这其中的一个主要表现就是银企之间的不良债务不断上升,由此带来的成本本也以递增的速度以上升。据业内人士估算,这段时期内大多数年份不良资产比率在10%以上,到1988年接近15%,不良资产总量接近2000亿元。
(三)不良资产急速扩张期.
1989年——1994年,是国内金融秩序较为混乱的时期,一方面产生了大量的各种各样的金融机构,在利益最大化的驱使下,金融机构开发出一些前所未有的业务,令人眼花缭乱;另一方面监管乏力,监管机构组织不健全,仅由一些粗线条的监管规范,监管手段落后,主要采取非市场化的行政手段,使各个主体难以形成具有内在稳定性的预期,致使银行机构出现无序扩张、恶性竞争、急性收缩等现象,因此导致了大量的不良资产。该时期末的不良资产总额达到了1万亿元,“大金融”逐渐转变为“虚金融”。也就是在这个期间的1992年,国家控制金融的成本首次超过收益,迫使我国启动更深层次的金融体制改革。
(四)不良资产增长减速期.
1989年至今,市场化金融体系加速形成,银行不良资产虽仍在增长但已有减缓迹象。1995年是金融法制建设成绩突出的一年,我国先后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票据法》、《担保法》及《贷款通则》等法律规章,禁止中国人民银行对中央及省级政府透支和直接贷款,要求国有银行必须持有相当于风险调整资产总额8%的资本;确立了中央银行地位和国有商业银行的定位;实行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相分离、政策性贷款和经营性贷款相分离的原则。19%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强化对金融风险的控制和防范成为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开始形成以信贷经营责任制为主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制,建立并逐步完善资产质量和营运效益等目标考核体系,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1998年试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法,将贷款按照风险程度分为五大类,使我国不良贷款的统计和预警体系逐渐向国际标准靠拢。与此同时,中央强调严格控制不良贷款的增长,银行的“惜贷”现象更为严重。1999年4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之后东方、华融、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也先后成立,并于同年启动债转股,开始化解国有商业银行系统的不良贷款,至2000年底这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已从国有商业银行收购不良资产1.4万亿元。
二、我国银行不良资产处置要有新思路
国际上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方法一般有销售、重组、证券化、债转股等。这些方法是否适合我国,如果适合又如何结合我国国情来运用这些方法,以使我国不良资产处置方法多样化,值得探讨。
(一)资产债务重组:手段要多样化.
对债务企业进行资产债务重组是债权人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重要方法之一,有些债务企业,由于产品缺乏竞争力,经营管理不善等,经营陷人困境,但这些企业尚存在许多可利用的资源,可以成为其他企业兼并的对象,如果债权人能从中“做媒”,向优质企业售让债权,再由企业之间进行“债转股”,优质企业就能够以控股股东身份向原企业注入优质资产,进行资产重组,盘活原来的不良资产。在目前条件下,资产债务重组的手段应该多样化、包括兼并、破产、证券市场的收购、企业托管,还包括企业出售、股份制改造、企业租赁、承包等,债权人要积极地提供公司理财服务,向债务人提供管理咨询、收购、兼并、分立重组、包装上市等方面服务;通过资产重组,解决企业存量资产缺乏流动性的问题。对于已确认经营恶化、资不抵债需要关闭破产的企业,依法申请企业破产清算,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二)不良资产证券化:只适合市场前景好的债务人.
我国资本市场的发育和全社会巨额的金融资产(现在居民手里大约有10万亿元存款),为债权人
以资本运作的方式处置银行不良资产创造了条件。不良资产证券化已成为债权人盘活不良债权的突破口之一。资产证券化是将一组资产放入某种特殊目的的载体中,在这些资产的现金流量支持下发行债券,以上市证券的形式出售给投资者。应当说,资产证券化是目前债权人处理不良资产的一种较佳方法,特别是对有市场、前景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更是如此。国家对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持十分积极的态度,从各方面给予优惠政策,而且这些企业的整体素质相对较高。债权人应对这些不良债权进行科学的包装,与企业一道,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使其上市,借助证券市场筹集资金,以收回不良资产。
按照国际经验,资产证券化使以某些能带来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量的资产为依托的,而不良资产的最大特点就是目前失去了创造效益的活力,或者是创造效益的能力较为低下。因而,若依托的资产是不良贷款,在操作上就要设法将证券化中发行的证券从单纯债券拓展为债券与股票并举,以及对具有非稳定现金流的不良贷款的证券化作更大程度的信用增级。
(三)销售:要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
销售是清理不良资产存量的有效方法,包括个别销售、招标销售、折价销售依法偿债资产和逾期偿债资产等。目前我国应尽快建立不良资产交易市场,以实现不良资产销售过程的市场化。一是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不良资产很难估价,易将资产以低于其真实价值的价格出售而蒙受损失。因此,债权人在销售不良资产时,应充分运用市场竞争机制,采用竞标的形式出售不良资产。债权人作为大卖家,有必要也有能力提供每项债权的详细信息,发标前制作一个标底作为市场指导价格,由有意购实的投资者投标竞价。在这种竞争中,债权人可以选择投资者,使不良资产取得公平市场价格,将销售不良资产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二是利用市场实现损失的合理分配。债权人在销售银行的不良资产时,受着银行原有负债(居民储蓄存款)的刚性约束;郎销售银行不良资产的收人不足以偿付债务时,损失必须由债权人承担。债权人所追求的目标就是要将这一损失减少到最低,而投资者在从债权人处购买不良资产时,是为了盈利。这样,失的承担对象就很明确。而且,这样一种损失分配机制也为销售不良资产调动了买卖双方的积极性。
(四)新增不良资产:银行不应再剥离.
关键词:中小企业集合债;集合贷款;信贷资产证券化;信贷工厂
近年来,为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我国中央银行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各商业银行改进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对解决中小企业有效贷款需求产生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中小企业逐渐摆脱了完全依赖国家投资、银行贷款的单一局面,逐步建立起了较为独立、渠道多元的融资体系,为企业灵活运用资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我国的中小企业存在着融资难的问题。
一、造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造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有很多,既有企业自身方面的原因:中小企业自由资金不足,担保和抵押物较少;中小企业规模较小,技术水平比较落后;中小企业管理部规范,财务状况缺乏透明度;中小企业融资形式单一,主要是银行融资;中小企业借贷行为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导致的中小企业信用状况不佳;中小企业产品往往单一,业绩不稳定,抗风险能力较差。又有外部融资环境、金融制度和政府方面的原因:我国的资本市场不完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不畅。目前我国已经正式试点创业板市场,但我国创业板市场尚不成熟,存在很多风险和问题,多数中小企业依然不能解决融资问题;缺乏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同时没有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和银行授信成本,从而造成了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另外,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在政府支持方面,我国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缺乏相应的扶持制度。
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一)理论建议
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企业自身要提高自身素质和信誉度,提高企业经营水平,规范企业财务制度、与大公司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寻找资金支持等。我国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设立专门服务与中小企业的中小银行和信用担保机构,建立全社会的信用担保体系对与解决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有一定的意义。我国政府要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法律法规体系,健全我国中小企业管理体系,着重加强和扶持中小企业力度。
(二)融资新思路
1、中小企业集合债券
第一,集合债券概念。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是通过牵头人组织,以多个中小企业所构成的集合为发债主体,若干个中小企业各自确定债券发行额度,采用集合债券的形式,使用统一的债券名称,形成一个总发行额度而向投资人发行的约定到期还本付息的一种企业债券形式,它是以银行或证券机构作为承销商,需由担保机构担保,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参与的新型企业债券方式。
这种“捆绑发债”行为,不仅能解决中小企业的资信评级低,融资成本高等难题,还开创了中小企业新的融资模式和中长期融资工具,解决了中小企业多年来短贷长用的问题,降低了融资成本。所以在中国大面积实行中小企业集合债,鼓励中小企业从资金上做长期的规划进行合理的投资建设,是时下解决中小企业各个难题的有效方法。
第二,中小企业集合债的成功案例。目前,我国已经有三只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成功上市,包括2007年国家开发银行担保发行的“07中关村(5.30、0.11、2.12%)债”、“07深中小债”和大连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其中2007年末深圳20家企业捆绑发行的“07深中小债”和中关村4家企业联合发行的“07中关村债”两只中小企业集合债均获得AAA评级。国家开发银行担保,加上利率处于当时市场环境下的较高水平,“07深中小债”和“07中关村债”得到机构投资者的踊跃认购。说明中小企业集合债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种可行的融资方法和手段。
第三,集合债发行的优势。首先,集合债的发行,可以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不再局限于银行贷款和中小板IPO融资渠道。由于存在信用、规模等约束,单个的中小企业发债根本不太可能,而集合债券运用了信用增级的原理使中小企业发债变得相对容易,可以为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中小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机会,拓展新的融资渠道。其次,债券融资是综合成本最低的外源融资方式,企业债券发行利率低于同期限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节约了企业财务成本。与银行贷款相比,比如贷款1亿元,如果采用债券融资,其资金成本要比同期银行贷款每年节约35%左右;与股权融资(上市)相比,发行企业债券不会影响到企业所有权结构,不会摊薄每股收益,而且综合成本低于上市。
此外债券融资还有“税盾”优势,债券利息可在税前支付计入成本,而且设计灵活,符合不同投资项目需求,投资群体广泛,具有明显的广告效应,还可以优化企业财务结构,为企业开拓其他市场化融资方式打下基础。
由于中小企业渴望的中长期资金很难从商业银行获得,上市融资门槛相对又高,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对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困难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个有效途径。
2、集合贷款――中小企业融资新思路
第一,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仍在蔓延和深化,中小企业受到极大冲击,其融资难的问题进一步加深。创新贷款方式,加快推进集合贷款,是解决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新思路。
中小企业集合贷款,是指在同一行业、同一领域或同一地域,由一个龙头企业牵头,多个中小企业联合,由担保中心作为中介,采取“统一管理,统一授信,统一和银行谈判”的方式,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一种贷款形式。
中小企业集合贷款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强大的生命力。这种融资模式以产业链为纽带,以龙头企业为核心,打通了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带动了全行业的发展,从而促进地区经济的快速增长。通过政府与担保中心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使银行、担保、企业三方实现共赢。这种“捆绑贷款”的方式,对支持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提高中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第二,集合贷款的创新之处。中小企业集合贷款的创新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从企业角度来看,中小企业集合贷款是由一个龙头企业作为牵头人,由多家中小企业联合起来申请贷款,能有效解决单个中小企业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困难。同时,中小企业集合贷款融资成本要远低于单个企业从银行贷款的成本。据测算,通过集合贷款,中小企业综合利率将从12%-18%降到8%。此外,中小企业利用财务杠杆的原理进行债务融资不会影响其所有权结构和日常经营管理,拓宽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从银行角度来看,一方面,中小企业集合贷款变“零售贷款”为“批发贷款”,降低了贷款信息收集成本,发挥了贷款规模成本和规模收益的优势,提高了贷款效率,为银行重回中小企业信贷市场找到了利器。另一方面,降低了银行的信贷风险。中小企业集合贷款,使得贷款企业相互关联,各个企业的决策行为直接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因而,单个企业逃债的概率较小。此外,中小企业集合贷款重点考察的是整个关联企业的系统性风险,由于系统性风险有很强的发展规律,银行在事前就可以预测与规避,将贷款风险化整为零。
从担保机构角度来看,中小企业集合贷款突破了以往单一的担保方式,在具体实践中,可以慢慢探索形成一个环环相扣的担保体系:由符合条件的机构为中小企业集合贷款提供统一担保(即统一担保人),促进中小企业集合贷款的成功发放;由多家担保机构分别就各自所担保的企业,向统一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各家贷款企业向各自的担保机构提供抵押、质押等反担保措施。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
3、中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
2008年,浙商银行“浙元一期”的推出,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融资思路――中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
第一,资产证券化的概念。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测现金收入的资产或资产组合,转化成由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作担保、可自由流通的证券,销售给资本市场投资者的一种融资方式。
第二,中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成功试点。浙商银行发行的2008年“浙元1期”中小企业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资产池全部由该行发放的中小企业贷款构成。浙江省率先试点中小企业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主要目的是借助创新性金融服务产品、手段来有效扩大银行资金来源,着重解决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第三,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好处。信贷资产证券化对银行和中小企业都有一定的好处,能够实现银行和企业的双赢。
对银行来讲,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最大作用在于改善了流动性,有利于解决资本金有限带来的信贷紧张问题,而中小企业也将借以获得更多贷款。同时,商业银行将信贷资产证券化,可以实现表外处理,起到分散风险的作用,这将会鼓励银行在中小企业贷款上的投入。
对企业来讲,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业务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对中小企业的组合信用风险进行管理的功能,从而在总量风险不变的情况下有效满足中小企业个体的融资需求,同时使其与资本市场建立直接联系,增加中小企业的债务融资和外源融资比重。
4、商业银行兴办信贷工厂
第一,信贷工厂的定义。“信贷工厂”是以价值最大化为目标,构建专业化的小企业业务经营管理体系,建立专门的业务运作机制,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实行差别化的风险管理政策,打造“流程银行”,建立标准化的信贷业务流程,提高运作效率,以满足客户融资需求和银行控制风险的双重需要。
第二,信贷工厂的成功案例。我国建设银行已在全行建立了120多家“信贷工厂”模式的小企业经营中心,小企业信贷服务效率和水平有了显著提升。除建设银行外,另外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也在陆续设立信贷专营机构为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占比逐渐提升。
我国商业银行设立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信贷机构,为我国的中小企业提供了很好的融资平台,有效地解决了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个问题。我国政府应该鼓励其他商业银行设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信贷机构,解决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特别是金融危机以来,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商业银行设立的“信贷工厂”解决了中小企业的燃眉之急。
三、总结
根据以上分析和总结,造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很多,中小企业应该提高自身的素质,我国政府应该设立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制度以外,本文提出了有效、可行的中小企业融资方案,即中小企业集合信贷,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中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商业银行制定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信贷工厂”,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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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谢小梅.中小企业融资38种方式与实操技巧[M].中国纺织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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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明义.论融资方式与中小企业成长[J].现代管理科学,2007(3).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生命周期各阶段的融资需求分析
优序融资理论(PeckingOrderTheory)认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筹集长期性金融资金时,优先使用对企业的发展以及企业的股本结构、资本结构最有利的金融资金,当该资金被使用完结后,再决定使用稍次的金融资金来源。
1.种子期:风险大,资金需求小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特点,在企业发展初期,即企业发展种子期,所面临的困难巨大,所经历的风险也是最大的。处在种子期的企业极有可能还没有一个比较完善的企业组织形式,没有完整的生产线以及发展所需的资金,甚至可能没有必需的人力资源,拥有的仅仅是技术、发明、创新等科技资源,抑或只是企业创建的计划。而这些科技资源能否转化成产品,某种产品能否被行业认可并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是完全未知的。但往往这个时候,企业创始人迫切需要资金以用于新产品的生产和再次研发,以此来证明自己掌握的技术是否可以被市场所接受,同时评价技术与产品的商业价值。因此,种子期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困难期,但也是发展创意和开发研究的关键期,企业恰恰是根据这一阶段的研究成果生产初始产品。满足种子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需求的资金一般应具有投资无直接回报性、资金投资期长、需求量不一定很大、投资风险高的特点。
2.初创期:盈利较低,资金缺口大增科技型中小企业经过种子期的发展,有了一定的发展基础,进入到企业发展的初创期阶段。由于各项工作的安排以及实施已具体到细节上,所以该阶段企业对于资金的需求量剧增。与种子期的企业相比,初创期的企业对于资金的需求量有着近十倍的差距,致使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缺口大增。由于此时期的企业需要尽快拓展市场并向市场推广产品,需要巨大的资金支持。这个阶段的资金需求主要来源于购买用于生产的机械设备,以满足市场对于产品的需求。与此同时,由于受到自身资源的限制产能有限,企业获得的经营性利润相对较低。因此,处于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巨大的资金缺口,需要采取不同的融资方式组合来缓解资金缺乏对企业发展造成的影响。企业将主要考虑面向风险投资的股本融资,或者政府的支持性资金和企业自有资金。
3.成长期:内部积累较少,融资需求迫切处于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需要扩大其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因此,在这一阶段,企业需要筹集资金来集中提高生产力和购买生产研发设备,以扩大其产品的生产规模。在这一需求的作用下,企业对资金的需求量比初创期只增不减,有可能远远高于初创期。在这一阶段企业内部可以积累的资金较少,必须通过外部融资来填补资金的空缺。因此,企业应通过多渠道的融资方式筹集充足的资金,以保障企业的发展运营。
4.成熟期:资金需求额最大,融资方式多样进入到成熟期的中小企业,会有一段快速成长的过程。此时期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资本结构越来越合理,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大大降低。但是,由于这一阶段企业的资产扩张,加上企业可能会有产品质量上的改变或提升,使得企业对资金的需求额更大了。这一阶段也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最为容易的时期[6]。在成熟期,企业仅仅依靠银行的贷款或股权融资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其发展需求,因此需要选择其他的融资方式。科技型中小企业经过种子期、初创期和成长期的发展,产品研发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产品市场规模也得到了急速扩大。这个时期,企业需要更多的资金扩大生产规模,以满足市场的需求。在成熟期,企业的资金缺口将达到最大,而且是其生命周期的最高水平。由于这一时期的企业发展良好,企业的经营效率很高,故可以选择的融资方式也很多。
5.衰退期:资金回收,内源融资处于衰退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逐步下降,对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能力越来越弱,整个企业的实力处在衰退的状态,再加上行业间竞争加剧,企业在这一阶段很难获得外部资金支持。因此,企业采取收缩型融资策略是比较合适的,这样企业不会有大量的资金流入,更多的是将企业的资金回收,以投入新的产业或者项目。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生命周期各阶段的融资策略选择
1.种子期的策略选择一般来说,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种子期尤其是其创始阶段,一般选择自筹资金,主要依靠企业所有者的资本投入,或基于亲朋好友的民间借贷来获得资金。对于企业的决策者来讲,个人的资本投入会更具有优势,因为这类资本的使用相对更加自由,由于并没有参与到其他的金融组织或市场交易中去,也就不会受到外界环境的制约和影响。有关经济发展的权威数据显示,处于种子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其资金的70%来源于个人储蓄。但是由于个人储蓄能力有限,资金数量必然较少,通常不能维持企业的持续运营,这就需要继续筹集资金。此时,最大的资金来源一般是向亲朋好友进行借贷,这部分资金在创业投资总额中约占15%。另外一种方式是天使投资,这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外源性融资策略选择的第一步,一般是指投资者个人出资帮助具有创意或者技术的项目团队的初创型企业而进行的一种高风险的前期投资。这种筹资方式大致占到企业这一阶段资金来源总额的5%。除上述融资方式之外,近年来,辽宁省政府也开始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关注并给予相应的支持,其中,选择企业孵化器是处于种子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非常明智的选择。因此,这个阶段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采取自筹资金、天使投资、政府扶持相结合的基本融资策略。
2.初创期的策略选择处于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选择融资方式时,主要依据是企业未来发展过程中偿还债务的能力。初创期企业再融资时面临的最大困难是资金来源渠道相对比较狭窄。由于该阶段企业获取外源性的融资相对比较困难,一般会采取经营性的收益来填补资金缺口,根据自身的资金结构,使用内部经营性资金以满足自身发展的需求。这种利用自身的资金进行投资的行为称之为内源性融资。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内源性融资方式选择得越好,内源性资金越雄厚,则发展前景相对也会越好。内源性融资是企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筹集资金的模式。另外,企业在这一阶段开始逐渐将抽象的技术、创新资源转化为产品,并且具有了初步的生产规模。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自身的资产(如无形资产等),以质押等方式从金融机构获取贷款融资。对于长期性融资,企业还可以选择向私人股东发行更多的股票或者向银行贷款。但是,如果企业的利润没有达到一定的水平,企业就很难通过这些方式获得资金支持,或即使能够获得资金成本也会比较高。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选择风险投资,由风险投资公司将资金投入企业并作为普通合伙人管理企业投资运作,规范企业经营,以此获得相应报酬。因此,这个阶段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采取内源性融资与风险投资相结合的基本融资策略。
3.成长期的策略选择企业进入成长阶段后,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来提高生产力,购买更多的生产设备和研发器材,以扩大产品生产规模。如此一来,无疑进一步扩大了企业资金需求和供给的缺口。如何在金融市场上另辟途径进行融资,正是这一阶段企业需要思考的问题。这一阶段,企业发展更加迅速,产品也已经顺利投产,生产技术愈发成熟,市场前景逐渐明朗,可以采取负债的方式直接或是间接筹集更多的资金。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这一阶段的企业技术风险降低,未来可期,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由于企业此时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在有资产担保的条件下,可以抵押厂房或大型机器设备,通过银行贷款来筹集资金,进行债务融资。融资租赁作为另一种债务融资方式也可以缓解企业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企业如果无力购置某些昂贵且必需的生产设备,可以向租赁公司租入这些必需品,以满足生产经营上的需要。作为科技型的企业,可以利用的又一融资方式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不同于传统的以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的融资方式,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融资是以企业拥有的专利发明和商标中的财产权,经评估后作为质押物进行的融资。科技型中小企业经历了种子期和初创期后,在成长期的发展速度是最快的。此时企业的融资能力逐步增长,由于前期积累了很多融资的经验,融资渠道也逐渐拓展开来。处在这一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不但可以充分利用各金融机构的贷款融资,还会因为企业本身发展到高成长性阶段而被更多的风投金融机构关注,可以得到更多更高质量的投资。由此,风险投资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其成长期主要考虑的融资模式选择之一。所以,这个阶段采取债券融资、知识产权融资、风险投资相结合的基本融资策略。
4.成熟期的策略选择在经过成长期的发展之后,科技型中小企业应该已经在市场上有了一定的竞争能力。企业的经营发展、技术水平日趋成熟,产品也已经有了稳定的销售市场。由于成熟期企业的各项经济指标已经达到最优状态,企业的投资风险低,企业的发展已达到最稳定的状态,融资能力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融资渠道也出现了多样化的发展趋势,企业可以继续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以获得丰厚的经营收益。该阶段企业的资产规模较大,产品的收益相对较高,企业由于拥有了许多可以抵押的资产,可以选择长期融资方式或是激进型融资策略。实际操作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则可以通过增加外源性融资,即加大债务融资比例筹集资金,如发行债券等。上市融资是比较适合这个阶段企业的融资方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成功上市并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向成熟的标志之一。这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如果可以顺利完成扩张,就有机会跻身于大中型企业的行列。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在经历了种子期、初创期和成长期之后,如果能够通过股权收购借壳上市,是最成功的融资方式,是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今后发展经营或者重新面临风险时非常好的支持方式。这一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并购或回购的方式实现资产重组。因此,这个阶段采取激进的组合融资的基本融资策略。
5.衰退期的策略选择一方面,此时期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占有了一定的市场份额,经营利润累积,自有资金增加,为了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稳住脚跟,必须开始新一轮的技术创新,此时可以利用企业自身积累的资金。另一方面,在衰退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又面临着市场份额逐渐减少、盈利能力逐渐减弱、债务偿还能力下降等诸多问题。因此,此时企业应该及时调整原有的资本结构以及核心业务。处于衰退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采取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方式来改善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和现金流状况,使企业获得再一次腾飞的机会。资产证券化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企业的资产收益证券化,主要是以企业未来的收益为依托,通过提高信用等级发行债券进行融资;另一类是企业的资产支持证券化,以目前企业所拥有的全部资产为基础,用预期收益作为保障,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进行融资。采用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方式不仅可以获得相应的资金支持,而且可以提高企业经营性的资金收益,使企业步入良性循环的经营轨道。因此,这个阶段采取自有资金与资产证券化相结合的基本融资策略。科技型中小企业生命周期各阶段融资模式的选择如图3所示。
三、结论
央行正在考虑对国内的房地产基金放行
据了解,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联华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列为房地产基金的试点单位。目前。这两家机构已经上报相关房地产基金试点方案的材料。“如果方案最终获得人民银行的认可,那么试点就有可能在年内成行。”熟悉情况的有关人士推测。
这位人士称,为改变国内房地产业可能蕴涵的金融风险积聚于银行的现状,中国人民银行一直都在考虑开辟房地产基金等直接融资渠道,但受制于产业投资基金法没有出台而无法成行。房价波动开始加剧,越来越大的市场风险正在累积,这些促使了央行去拓展直接融资渠道。
信托公司VS证券公司
上报方案的两家机构――中信证券与联华信托分别是所在行业的龙头。
目前,这两家机构都处于比较紧张的状态。央行目前只是确定允许这两家公司上报方案,并未明确表示两家是否都可以成为试点。可能的情况是,对这两家机构进行比较,谁的方案获得认可,谁就成为试点机构。
在具体的操作中,由于中国目前在这方面的法律制度包括资产管理制度、税收制度、证券监管体制并不完善,因此,试点不会采用在美国普遍存在的公司制REITS,而会参考香港和新加坡经验发展信托型封闭式房地产基金,该基金最终在银行间市场发行。
“这种模式的特点就是以受托人、投资管理人、托管人资格管理为核心,特别关注房地产基金投资行为中的风险管控。监管者希望通过试点为今后房地产基金立法提供基础。”信托业人士称。
目前,能够操作信托型封闭式房地产基金的机构只有信托公司和证券公司。因此,对于联华信托与中信证券而言,谁能成为试点者,不只涉及这两家企业的各自业务拓展,更涉及到其所处的行业谁能更早地进入这一领域。
房地产直接融资
业内人士分析,央行金融市场司积极推进房地产基金的试点主要出发点源于对房地产市场波动引发金融风险的担忧。
在2006年10月30日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06)》中,中国人民银行发出警告指出,当前房地产市场前景尚不明朗。房地产市场的调整将分别影响到投资和消费,进而对经济增长和金融稳定产生负面影响。
该报告进一步假设,如果房价出现较大幅度下跌,银行自身持有的房地产抵押价值将会降低,冲抵银行自有资本,银行资本的下降会使银行减少对房地产的信贷投放,推动房价更大幅度地下降。“这种银行与房价的连锁反应引起了监管层的担忧。”信托专家孙立认为。
目前,个别地区出现的房价增速下跌的情况正在传递出这样一个信号,发展能够自主承担风险的房地产直接融资渠道成为亟待考虑的问题。
但对这样的一种尝试,有业内人士分析,央行的试点不大可能在短时间内成行。
一方面,央行将房地产基金放到银行间市场上,此举固然有利于为银行间市场增加更多投资品种,但却不大可能很好实现将风险带离银行体系的目的。
此外,主导权也有可能成为试点的制约。毕竟,《产业投资基金试点管理办法》未能出台,谁将成为产业投资基金的监管者还是未知数,目前,包括央行、证监会、银监会、国家发改委等机构都与其相关。
2006年的最后一天,由发改委主导社保基金、中国人寿等多家大机构参与的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揭牌。
而证监会官员也多次公开表态支持券商未来开展类似商业物业租赁等相关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并逐步开拓交易所上市的通道。
地产业务亏损 稀土概念是浮云
传闻:津滨发展(000897)已停产的稀土项目股东大会后即将再启。
记者连线:津滨发展证券部工作人员称,没有这回事,公司此前已经做过澄清,不存在任何稀土业务,相关项目07年就停产了,公司的主业只有房地产。我们不可能因为一时的亏损就去发展其他的副业,再说,公司既没稀土方面的技术,也没有设备,开展稀土业务不现实。
津滨发展主营房地产业务,但公司拥有稀土资产的传闻由来已久。津滨发展2010年年报显示,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高新技术产品,而高新技术产品就包括稀土材料。同时,津滨发展控股子公司天津市津滨新材料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营业务磁性材料、稀土金属、建筑材料的提炼、开发、生产和销售,为天津高科技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有券商把津滨发展作为稀土永磁概念股来看待,有研报称,津滨发展的稀土概念隐藏得很深,一开始并没有引起市场关注,等到被发现之后,股价有望出现强势拉升。
不过,据了解,由于津滨发展在磁性材料、稀土金属技术研发、产品销售等环节缺乏经验,导致该业务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津滨发展已于2007年7月完成对磁电公司的清算;新材料公司虽未进行注销,但已于2007年进行了停产处理。
记者从津滨发展方面得到的反馈是,公司除了房地产主业外,尚无参与其他行业投资的计划。今年3月17日,津滨发展公告称,公司拟以每股1元的价格对天津金建益利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单方增资6000万元,并取得该公司的控股权。截至2010年12月31日,金建益利公司总资产1.6亿元,净资产985.71万元。
津滨发展表示,受公司目前房产项目开工及竣工时间的影响,导致公司全年可竣工结算项目较少,公司在今年一季度内可确认的收入与去年相比有较大下降。预计一季度亏损额约为1500万-2000万元。
凌云股份:
兵器集团最优质资产有望注入
传闻:凌云股份(600480)所属集团拟将开开特车锁注入。
记者连线:凌云股份证券部工作人员称,没有听说这方面的消息,我们也没有接到大股东通知。
凌云股份目前主业是汽车车门框、玻璃导轨等辊压件冲压件,现正致力于打造成为车门整体供应商,因此收购开开特星光锁系统公司的预期强烈。按照凌云股份打造车门总成供应商的目标,增加车锁业务已是大势所趋。目前,汽车门锁技术将向机电一体化集中控制和智能控制方向发展,能体现智能化、人性化的汽车锁电子控制系统将受到客户的青睐,机电一体的智能型中央集控门锁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业内人士预测,在实际控制人兵器工业集团的鼎力支持下,凌云股份大股东凌云集团极有可能并购全球最大的车锁企业德国开开特(Kiekert)集团100%股权,未来注入上市公司是大概率事件。
关键字 体育产业 风险投资
风险投资对于中国人来说,已经不是一个新鲜事物。众多的创业者利用风险资本开创出了自己的一片广阔天空。例如我们众所周知的新浪网、阿里巴巴网站的成功。风险投资无疑为力图创业者或者小规模企业提供了一条便捷有效的融资渠道。然而,在许多次的创业大赛中,鲜有体育投资项目中的。个中原因,除了体育投资项目选取了其他的融资方式外,在争取风险投资的进入时忽视了应该注意的事项也是其中原因之一。体育产业投入水平较低,存在资金短缺问题; 体育领域内存在许多具有发展潜力的好项目,迫于资金压力而无法上马。风险投资是企业融资的渠道之一,在我国存在大量的资金沉淀,资金短缺的体育投资项目可以向风险投资寻求融资机会。
1 体育产业投入水平低
1.1 体育产业在经济结构中比重小
据有关统计数据表明,1997年,我国体育产业的增加值为156.37亿元,1998年为183.56亿元,占gdp比重的0.2%,而发达国家同时期的这一比例在1%~3%之间。从这一角度看,我国的体育产业在经济结构中的比重偏低。
1.2 相对于不断增长的体育消费需求水平而言,体育产业的投入水平低
依据配第一克拉克定律,一个经济地区的经济将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顺次发展。我国目前整体国民经济处于工业化的中期阶段。由于地区的不均衡发展,有的地区如京津唐、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已经步入工业化的后期阶段。随着经济的日趋发展,人们对体育消费的需求也将增加。从目前的状况看,体育投入的规模远远满足不了人们对体育消费的需求。
1.3 在竞技体育举国体制下,相对于重点项目而言,非重点项目和群众体育投入水平低
举国体制是以国家利益为最高目标,动员和调配全国有关的力量,攻克某一项世界尖端领域或国家级特别重大项目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举国体制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但是对于一些非重点项目、偏冷项目、观赏性不强的项目,资金不足现象尤为突出。群众体育是体育事业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政府主导的投资体制中,群众体育相对于体育行政部门而言,则是不属于本部门份内该管的事。体育行政部门在精神上支持群众体育的发展,但是要把本已紧张的资金投入到跨部门、跨系统、收效慢的群众体育上,是不大可能的。所以,资金短缺对群众体育投资而言是任何时候都存在的。
随着体育改革的深入和体育市场的逐步完善,一些体育投资项目应抨弃“等靠要”这种计划经济下的残留思想,主动到资本市场中寻求机会,以缓解资金短缺问题。
2 体育投资项目通过风险投资进行融资的作用
2.1 风险投资存在大量的资金沉淀
风险投资是指专业资产管理组织将筹集到的资金投入到创建时间不长、但成长很快,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企业,以期获得高额投资收益,或对未上市的具有潜在增值机会的中小型企业的一种中长期投资。
目前,我国风险资本在总量上已经达到100亿元人民币,但真正发挥作用的资金仅有12亿左右。在100亿的风险资本中,具有政府背景的风险投资资金占90%,私人资金占2%,外来风险投资资金占8%,所以,大量的私人资金(如居民存款)、基金(如养老保险基金)未能加入到风险投资行列中来。
在我国,对于风险投资的认识上存在一个误区:认为风险投资是从属于高新技术产业的,是只为高新技术产业化服务的。如风险投资公司的业务主要集中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内,有89%的风险投资公司选投了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创业服务中心的高新技术项目。这种认识背离了风险投资的本性。诚然,高新技术企业的产品通常具有较高的产品附加值,利润空间较大,理所当然,高新技术产业是风险投资活动的主舞台。然而,风险投资的最终目的是以其富裕的资金和专业化的管理参股被投企业,通过被投企业的培育成功,获取高额资本回报(而不是稳定获取成长利润),然后功成身退。所以,应该说,哪里有发展空间,哪里就有风险投资的影子。
目前,风险投资在我国存在着大量的资金沉淀。
2.2 引入风险投资对体育产业的影响
2.2.1 风险投资的进入可以加速体育资产证券化步伐
体育产业资产的证券化有利于增加我国体育产业资本市场融资工具的可选择性,可以使筹资者通过资本市场直接筹资而无须向银行贷款和透支,同时降低了筹资成本,有利于提高我国体育产业资本市场的运作效率。
如果风险投资进驻体育产业,必定会迫使体育产业走资产证券化的道路并加快其步伐。
2.2.2 风险投资的进入有利于体育产业内部理顺产权关系
我国体育产业尚处于由计划向市场转变的阶段,产权不明晰是处于这一阶段中的企业的通病。
风险投资以其提供的资金入股,被投资企业以其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入股。这种无形资产包括范围极广,可以是专利、技术诀窍,也可以是一个创新的点子,甚至包括创业者的个人能力。风险投资在一开始就要求被投资企业有清晰的产权关系,否则,后面的合作将难以为继。
2.2.3 风险投资的进入有利于加强体育产业内部管理的科学化
市场机制下现代化企业的基本特点之一是管理科学。体育要走产业化的道路,必须坚持科学管理的原则。
风险投资给被投资企业带来的附加价值之一是参与管理。风险投资基金管理者(也称为风险投资家)都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据调查,有2/3的风险投资家有大型企业高层管理背景,另有1/3的风险投资家有金融背景。被投资企业可以利用风险投资的直接参与管理来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还可以有效利用风险投资家的专长、经验和网络关系来克服不同阶段的困难而不断顺利发展。
3 体育投资项目赢得风险投资应注意的事项
体育投资项目是指通过向体育领域投资获取利润回报的项目,如体育休闲项目、体育竞赛项目。
成功获得风险投资并能使项目顺利实施的注意事项可以从三个阶段来分析,即策划阶段、撰写商业计划书阶段和签约阶段。
3.1 策划阶段,注意理顺产权关系
体育投资产权是指进行体育投资的投资者对投资对象拥有的各种权利,包括所有权、行为权、索取权。在产权结构当中,所有权、行为权、索取权存在着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互动关系,它们最终共同决定了产权的运行效率,其中任何一方存在着不科学、不合理、不公正的一面,就会伤害产权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而损害产权的运行效率。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体育投资项目从选项到投资,全部由政府统一包办,投资项目无论盈利还是亏损,均由政府独家承担,体育事业所需资金全部来自国家财政支出。所以体育投资主体单一。随着国家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各方面改革的逐步深入,体育改革也迈开了步伐。体育投资主体从一元化向国家和社会二元化转变。所以,现有体育资产很多为国有产权,在委托关系中,存在出资人缺位现象和很高的人风险。
3.2 撰写商业计划书阶段,注意设计一份出色的商业计划书
商业计划书是对投资项目的背景、基本状况、盈利能力、发展前景等方面的真实表述和客观预测。经过商业计划书的筛选,一般只有5%的项目能进入风险投资家的调查阶段。所以商业计划书的设计是赢得风险投资的至关重要的环节。
一份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包括以下内容:
摘要: 简要阐述产品理念。
产品及经营理念:让读者清晰地看到你要进入的领域、所经营的产品,以及在整个商业背景下该产品的定位。
市场机会:回答产品有什么市场机会。
竞争分析:让读者知道此商业计划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之上,它表明了计划成功的阻碍,并设计出克服它的方法。
个人经历与技能:告诉读者项目发起人或者创业者是否有能力使该业务获得成功。
市场导入策略:说明如何启动新计划。
市场发展措施:所需技术及其他设施。
市场增长计划:将表现如何使该业务持续发展。
市场退出策略:万一我们的计划失败,出现了我们不愿看到的局面以致于需要退出市场,我们也会尽量减少损失,不至于血本无归或名声扫地。
法律法规:新业务是否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我们的产品是否合法、在这个领域是否存在相关的规定等等,
资源(人力及技术)配备:我们在资源配备上要有多大的投入,如何得到这些资源。
资金计划:这部分将说明新业务所需要的资金投入。
近期规划:获得投资后,近期工作安排。
体育投资项目其产品多为服务性产品,在设计商业计划书时,一定要把盈利模式和成长途径交代清楚,避免给人留下空洞虚无的印象而被淘汰掉。
3.3 签约阶段,注意管理权限的分配
风险投资的最大特点是参与管理。在合同设计时,风险投资家一般会要求在企业处于不同的境遇下管理权限要发生变动:当企业运行状态良好时,风险投资家的管理权限较小;当企业处于危机状态时,风险投资家的管理权限变大,甚至会抛开创业者,接管企业。作为项目设计人或者创业者当然不愿意将自己辛苦培育的企业双手奉送他人。所以,在设计合同时,应注意巧妙避开管理权限的变动条款。
风险投资为规避风险,一般选择分阶段注入企业。如果在第一阶段,投资项目业绩较差、或者市场前景黯淡、或者技术已经落后,那么风险投资将会终止后续投资,并进入清算程序。如果是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投资项目表现较差,那么风险投资家将会接管企业,同时,股价换算比例也将向有利于风险投资家的方向发展。所以,体育投资项目争取风险投资不是一锤子买卖,而是一个多阶段的动态过程。项目发起人应抨弃“临阵磨枪”的思想以及“只要把钱拿到手就好办”的想法,而应该努力把项目做好,以赢得后续投资,获得最后的双赢结局。
参考文献
1 盛立军.风险投资———操作、机制与策略[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