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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ChinaVenture调查,2009年7月创投市场共披露投资案例26起,投资金额为2.08亿美元。虽然较上月相比,投资案例数量与金额略有下降(见图1-1),但整体规模仍保持较高水准,投资者信心的回升以及对于未来市场的良好预期,使得机构投资者不断增加投资。
图1-1 2009年1月- 2009年7月中国创投市场月度投资规模
随着中资基金的盛行,募资渠道的扩宽,使得中资逐渐取代外资成为活跃在中国创投市场的主要力量(图1-2)。从投资数量上来看,中资披露17起,大幅超过外资基金数量;但就投资金额来讲,外资为1.21亿美元,中资仅8959万美元(见表1-1),仍落后于外资基金。
2009年7月中国创投市场中外资投资规模
表1-1 2009年7月中国创投市场中外资投资规模
TMT行业投资持续升温,医疗信息化企业获关注
本月TMT行业披露案例16起,投资金额1.15亿美元。投资案例数量和金额分别占总体61.5%和55.3%。其中IT行业披露案例9起,在各行业中案例数量最多(见表2-1)。IT行业投资案例中,软件行业占据主导地位。随着医疗信息化行业迅速发展,医疗信息化研发企业正逐步纳入机构投资视线。2008年医疗信息化华海医信获得投资;时隔1年,邦泰科技再次获得投资机构关注。
根据CMP咨询的分析与预测,预计2007~2011年,来自政府和医院方面的医疗信息化投资年复合增长率有望达到17.7%,2011年投资规模有望达到130亿元。从投资结构看,预计未来5年,IT硬件投资比重将进一步下降,软件与服务的投资比重将逐年上升。伴随着医疗行业的迅速发展,医疗信息化将逐步成长为软件行业的重要细分。
2009年7月中国创投市场TMT细分行业投资规模
表2-1 2009年7月中国创投市场TMT细分行业投资规模
2009年7月中国创投市场行业投资规模
关键词:创业板;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中图分类号:F038.1 文献标识码:A
众所周知,风险投资是培育高新技术的主力。风险投资的目的不是为了拥有投资企业,也不是为了获得股息和红利,而是为了通过投资管理帮助企业实现潜在价值进而获得超额的资本增值回报。
风险资本只有能在适当的时机成功退出,才能真正实现资本的增值,才能将风险资本继续流向具有更高收益率的下一个投资活动,让风险资本不断地循环周转,实现风险资本的高效利用。现行的风险资本退出的主要方式是什么?创业板的推出又是如何为风险资本的退出拓宽了道路?对风险资本而言,创业板市场的推出发挥了怎样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些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风险投资的特点
根据美国风险投资协会(NVCA)的定义,所谓风险投资是指专业提供的投资于极具增长潜力的创业企业并参与其管理的权益资本。
从投资行为的角度来讲,风险投资是把资本投向蕴藏着失败风险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领域,旨在促使高新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产业化,以取得高资本收益的一种投资过程。
从动作方式来看,是指由专业化人才管理下的投资中介向特别具有潜能的高新技术企业投入风险资本的过程,也是协调风险投资家、技术专家、投资者的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一种投资方式。概括地说,风险投资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风险投资是一种权益资本,而不是借贷资本
风险投资机制与银行贷款完全不同,其差别在于:
首先,银行贷款讲安全性,回避风险;而风险投资却偏好高风险项目,追逐高风险后隐藏的高收益,意在管理风险,驾驭风险。
其次,银行贷款以流动性为本;而风险投资却以不流动性为特点,在相对不流动中寻求增长。
第三,银行贷款关注企业的现状、企业目前的资金周转和偿还能力;而风险投资放眼未来的收益和高成长性。
第四,银行贷款考核的是实物指标;而风险投资考核的是被投资企业的管理队伍是否具有管理水平和创业精神,考核的是高科技的未来市场。
最后,银行贷款需要抵押、担保,它一般投向成长和成熟阶段的企业,而风险投资不要抵押,不要担保,它投资到新兴的、有高速成长性的企业和项目。
(二)风险投资家既是投资者又是经营者
风险资本为新产品或服务的开发提供支持并通过积极的参与为所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风险投资家在向风险企业投资后,便加入企业的经营管理。
也就是说,风险投资家为风险企业提供的不仅仅是资金,更重要的是专业特长和管理经验。风险投资家不仅参与企业的长期或短期的发展规划、企业生产目标的测定、企业营销方案的建立,还要参与企业的资本运营过程,为企业追加或创造资金渠道,甚至参与企业重要人员的雇佣、解聘。
(三)风险投资倾向于长期投资
风险投资是一种长期的、流动性差的权益资本,投资期限至少3-5年以上。
一般情况下,风险投资家不会将风险资本一次全部投入风险企业,而是随着企业的成长不断地分期分批地注入资金。
(四)风险投资最终将退出风险企业
风险投资虽然投入的是权益资本,但他们的目的不是获得企业所有权,而是盈利,是得到丰厚利润和显赫功绩从风险企业退出。退出是风险投资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以何种方式退出,在一定程度上是风险投资成功与否的标志。
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风险投资家就制定了具体的退出策略。退出决策就是利润分配决策,以什么方式和什么时间退出可以使风险投资收益最大化为最佳退出决策。
二、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
从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来看,目前,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IPO,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IPO是指将风险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风险投资的股份通过资本市场第一次向公众发行,从而实现投资回报和资本增值。
上市一般分为主板上市和二板上市,主板上市又称为一板上市,是指风险投资公司协助创业企业在股票市场上挂牌上市,从而使资金变现退出。
创业板市场即二板市场,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股票市场,其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上市的条件比较宽松,门槛相对较低,比较适合新兴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具有增长潜力的高科技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获得的收益远超过以并购方式退出风险企业所能获得的收益率。因此IPO被认为是最受欢迎的风险资本退出方式。
(二)兼并与收购
兼并与收购是风险资本退出的比较常见的一种方式,是风险投资商在时机成熟的时候,通过并购的方式将自己在风险企业中的股份卖出,从而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
其中兼并是指由一家实力较强的公司与其他一家或几家独立的公司合并组成的新公司,由实力较强的公司占主导地位;收购则是指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或者购买目标公司的产权从而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行为。风险资本采用并购退出可以立即收回投资,使得风险投资家能够快速、完全地从风险企业中退出。
(三)管理层回购
回购是指通过风险企业家或风险企业的管理层购回风险资本家手中的股份,使风险资本退出。就其实质来说,回购退出方式也属于并购的一种,只不过收购的行为人是风险企业的内部人员。回购的最大优点是风险企业被完整的保存了下来,风险企业家可以掌握更多的主动权和决策权。管理层回购对于大多数风险投资家来说,是一个备用的退出方法。当风险企业不是很成功时,为了保证已投入资本的安全,便可采用此种方式退出。
(四)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在风险投资不成功或风险企业成长缓慢、未来收益前景不佳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退出方式。虽然以清算方式退出一般会带来部分损失,但也是明智之举的,因为投在不良企业中的资金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与其被套牢而不能发挥作用,倒不如及时收回资金投入到下一个更有希望的项目中去。
据统计,美国由创业资本所支持的企业,有20%-30%完全失败,约60%受到挫折,只有5%-10%的创业企业可以获得成功。当某一项目面临失败或缺少足够的成长性时,风险投资家应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果断地抽出资金,转向投入预期回报更高的标的之中,寻求更好的获利机会。在很多时候采用清算公司的方法虽是迫不得已,却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选择。
三、创业板在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中的作用
根据前面的分析可知,IPO方式以其最高的退出收益而成为最受欢迎的风险资本退出方式。IPO又分为主板市场IPO和二板市场IPO。主板市场对上市公司的规模、运营情况有严格而且较高的标准,所以对于处于发展时期的新兴企业而言,在主板市场实现IPO困难重重。
创业板市场与主板市场并没有主次之分,只是功能上各有侧重的市场,且在上市规则上远远低于主板市场的标准。创业板市场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融资平台,同时也为风险资本提供套现的机会。
在国内创业板没有开板之前,我国尚没有建立完善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一些优秀的高新技术企业(如搜狐、网易等)都选择远赴重洋到海外的二板市场发行上市,并取得了巨大成功。如今中国的创业板正式拉开大幕,为具备上市条件的优秀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最佳的融资渠道,同时也为投资于这些企业的风险资本的退出拓宽了道路。
风险资本能否及时有效地实现退出,是风险投资介入风险企业时所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之一。没有退出的风险投资无法顺利循环,从而也就无法持续地为优秀的企业提供支持。退出成本的增加,无形中也减缓了风险资本自身的扩张速度,减少了资本供给。因此,创业板的设立将刺激风险投资一定程度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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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投资收益率 投资价值 影响因素
深市创业板推出的目的,就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获得资金的便利,所以对上市公司的审核标准会有所降低,这导致上市公司的质量层次不一,对投资者来说有很大不利。但2009年10月30日开板以来的“三高”现象,显示创业板背后蕴含着很高的泡沫风险。高度的投机性不仅会使投资者遭受到一定的损失,而且会使证券市场的资源流向出现异动,同时股票得不到正确的定价,更严重的是会给投资者的心理造成错误的引导,最终还会影响到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与繁荣。为此,我们应该对创业板股票的投资价值进行正确的评估,以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正确的决策方向,同时也为创业板市场是否按正常轨迹运行提供新的评价基础。
一、深市创业板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分析指标
在对股票投资价值进行分析时,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依据对某上市公司的一系列财务比率数据来进行分析,如流动比率、产权比率、总资产周转率、资产净利率等指标分析股票投资价值的大小,但这种方式并未反映出股票价格波动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也没有体现出公司分发股利等行为,同时若是将这些指标单独使用,往往会出现判断误差。另一种是用股票内在价值模型来进行分析。这种方式的缺陷是,只考虑了股利一个因素,而且无论是零增长模型还是不变增长模型,都是理论上的股利界定,而且持股期限是无限的,也不涉及股价变动,严重脱离现实。
笔者认为,投资者投资股票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持有期间的增值部分,为了方便比较,我们用投资收益率这一指标来对其进行判断,计算出的投资收益率是一段时间内的平均收益率。在计算过程中考虑到了股价变动、股利派发、增发股、时间价值等因素。
二、股票长期投资价值评估模型的构建
(一)股票长期投资价值模型建立的前提条件
首先,在即将建立的模型中,持有期是可衡量的。因为本文中的长期是指三年及三年以上,所以股票的起始时间段规定为2009年10月23日到2010年4月30日,终止时间规定为2013年5月1日。
其次,对于某一支股票的投资价值,其起始价格是指首发购买价,终止价格为2013年5月1日的收盘价格。且投资者在持有期间可以完全行使购买配发股份,获得送增股以及现金分红的权利;同时假设股利收到的时间均为当期期末。
再次,在模型建立和运用的过程中,无论所使用的信息是否为真实的,都假定所能采纳的信息是非常可信的。因为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所能获得的信息一般都是可以作为依据的;此外,模型中所使用的仅仅是单位股票的收益率,因而交易费用的影响微乎其微,因此在计算过程中这一部分成本可忽略不计。
最后,在计算过程中所用到的比率都是年平均比率。原因有三:一是符合长期这一时间要求;二是避免了在成本计算过程中出现偏差;三是避免了在进行比较时标准不一致的情形出现。
(二)股票长期投资价值模型的建立
一般投资收益率可以用股票收益和投资支出作比得出,表达公式如下所示:
(三)评估模型的应用
为了能够对深市创业板股票长期投资价值有更直观的感受,本文选取了2009年10月23日到2010年4月30日时间段内,在深市创业板公开上市发行的前78只股票作为样本来进行计算。买入价格为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卖出价格为2013年5月1日的收盘价格。根据本文创建的模型和搜集到的实际数据得出结果,将其绘制成折线图图1,其中X轴上标示的1-78分别代表股票序号。
根据结果,在这78只股票中,有39只股票的投资收益率是小于零的,占所选样本股票的50%。其余均为正,其中投资收益率超过100%的只有1只,超过35%的有12只,所占比重为15.38%,26只股票的投资收益率在0至35%之间,比例为33.33%。
由上面的结果可知,虽然深市创业板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不是很乐观,但是客观来讲,也并不像我们通常所想,进股市就会被套牢,一部分股票还是存在投资价值的。所以广大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应在对深市创业板股票进行全面分析的情况下理性投资,这样不仅可以避免自身受损,也会有助于上市公司本身的发展。
三、影响深市创业板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因素分析
(一)宏观经济因素分析
对于任何证券市场而言,宏观经济环境是其正常运行不可或缺的。从总体来看,如果宏观经济处于繁荣状态,股市行情一般会呈乐观走向,反之,股市将处于低迷状态。
1.当前国际经济形势。自2008年经济出现下滑以来,世界经济一直处于非乐观状态。即使进入2013年,世界经济仍很难实现以往的正常增长,目前国际经济形势对提高我国深市创业板股票投资价值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即不利于深市创业板股票投资价值的提高。由于受自身债务负担和各种政策的影响,主要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仍受到很大的限制,以后的经济状态仍不乐观。新型经济体受国内紧缩的宏观经济政策以及外部经济下滑的影响,其增长也出现了减速,拉动经济增长将会是一个难题。在财政政策受到约束的情况下,美国等国家将会继续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这极有可能加剧整个世界经济的动荡,到时会有大量的热钱异动,股市价格的大幅波动将不可避免。综合上面的因素,可以想到处于这样的大环境中,多米诺骨牌效应是不可忽略的,世界股市的低迷,必然会连累我国的证券市场,进一步而言对深市创业板股票投资价值的提高是非常不利的。
2.国内宏观经济运行。国内宏观经济运行不甚乐观,不利于深市创业板股票投资价值的提高。作为国际经济环境中的一员,不受全球经济的影响是不可能的,不可否认我国的经济运行仍然面对很大压力,主因是内外需求都处于降低的状态。国内投资的增速减缓也使得内需增速缓慢,对国内总体经济有所影响,其影响在2012年最明显(具体情况见上页图2)。
由图2可明显看出,从2008以来,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总基数在不断增加,但是在增长率方面却是不容乐观的。总体经济的下滑,会给大众一个经济形势不好的心理暗示,这会影响广大散户投资者的投资信心。而且由奥尔定律可知:国内生产总值下降2%,一国的失业率将上升1%。失业率的上升,虽然会使得一批失业者进入证券市场,但是无论失业者作何选择,都会面临可支配收入减少的困境,所以仍会有资金的抽出。这对于提高创业板股票的投资价值是没有好处的。
3.国内宏观经济政策。一般而言,宏观政策包括两个方面: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的作用主要是通过税收来体现,货币政策则是借助于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来实现政策目的。由2012年年报得知,创业板股票在2011年年底的涨势回升,这背后的原因不乏政策的支持。
宽松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有助于提高深市创业板股票的投资价值。首先可以明确一点,国家政策不仅会影响股市中的资金,而且也会影响投资者投资信心。2012年我国为了防止经济出现严重的衰退现象,继续增加财政赤字,减少税收规模,并且在2013年8月份,央行已经两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这一系列的政策对于散户投资者来说手中的可支配收入增加,对于企业来说,债务负担减少,可以进行企业规模的扩大,增加业务经营。不仅如此,政策导向传出的信息是目前国家的经济发展需要不断繁荣,人们会得到支持投资的心理暗示,将会把资金投资市场之中。
资金进入深市创业板市场,必然伴随着股票交易,这对于活跃市场、提高对市场的关注度都有好处,被关注就会伴随着更多的投入,无论是对在深市创业板上市的企业还是对已经流通股票,对其价值的提高毋庸置疑;企业负担的降低,可以促使深市创业板中的公司有更多的资金用于企业经营,如此一来有助于增加企业的价值,随之深市创业板股票投资价值也会提高。
此外,一系列制度的改革无疑也将影响深市创业板股票的投资价值。2012年,证监会对新股发行制度、退市制度等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旨在改变资源配置流向不合理的局面。这些改革措施的出台,虽然不能将股市中的弊端快速铲除,但是会使股市的运行越来越规范,同时对创业板市场具有一定的冲击,会引起股市的波动,这种不稳定因素对深市创业板股票投资价值的影响也是不能忽视的。
(二)微观因素分析
微观因素分析主要是对上市公司本身的分析,包括两部分:公司基本素质分析和公司财务分析。
公司的基本素质包括公司的治理结构、经营管理能力、科技创新能力、产品竞争力等方面,对于这些方面我们可以从公司的官方网站查到,或者从大众对公司的评价中做出判断。但是基本素质的分析大多是定性分析,难以找出评判标准。为了更有说服力,使分析更加直观,我们以300058(蓝色光标)和300061(康耐特)两只股票为例,用财务数据来进行分析。
表1表示的是两只股票的发行价格、收盘价格以及分红融资状况。由上述数据分别得出这两只股票的年平均投资收益率为106.57%和-38.83%,相差悬殊。从表中可以得出主要原因在于分红融资状况不同。虽然康耐特的发行价并不高,但是其后期的收盘价过低,这并不完全是由转增股稀释引起的,说明该公司可能初期发行存在泡沫,而后期经营并未能将其消除并弥补,由此可见其经营状况存在一定的问题。而蓝色光标从表面上进行分析即可以得出其具有一定的的成长潜力,由其分红融资情况也可以得出盈利水平很可观,值得进行投资。
以上只是针对两只股票的分红融资情况进行了分析,下面我们可以再看一下两家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27日,见表2)。
由表2可知,蓝色光标公司的盈利水平很可观,每股的投资收益与同类相比也很不错。而康耐特的净利润却为负,每股收益也在零收益以下。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这两家公司在业务经营状况上有很大差异,前者的业务经营状况良好,其发展前景也很不错;后者的现状不是很乐观,其在经营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但不可否认该公司在未来仍有可观的效益。
之所以把财务指标也作为影响深市创业板股票投资价值的一个因素,是因为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首先要了解的就是财务指标,这是最基本层次的了解,基础打好了,才有可能做出投资的决策。通过财务指标对深市创业板的股票进行分析,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运行背景和状况,不能笼统地简单阅读一系列指标后就进行判断,在进行指标判断时还要考虑判断的背景。
综上,对影响深市创业板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时,单一因素的分析只是分析的一部分,不能只看部分影响因素,应进行全面分析,唯有如此才能对深市创业板股票长期投资价值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无论是广大散户还是机构投资者,只有在对企业进行充分、全面了解的基础上,才能做出理智的投资决策,从而获得收益。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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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国创业投资开展多年,但整体发展却是比较缓慢的,创业投资退出问题仍是制约我国创业投资发展的重要一环。由于增值退出的难度普遍要高于初期进入,创业投资者将创业资本投入到创业企业时,就应该对投资退出的时机与方式有一个初步的规划。在创业投资的退出过程中,退出时机的抉择不仅影响到退出的可行性和收益水平,还直接影响创业投资项目退出方式的选择;不仅需要创业投资业自身进行退出策略规划,更需有其它社会条件的支持;不仅是创业投资内部各组成因素的相互联动过程,而且与其外部环境也是一个相互联动的过程。
一、国家创业投资政策对创业投资资本退出时机的影响
创业投资的目的不是为了从创业企业获取短期红利分配,而是选择在适当的时机进入企业,并在最适当的时机退出投资,以获取长期的资本增值。鉴于创业投资企业往往成立时间短、资本量小、风险高的特点,迫切要求政府在政策上进行扶持,既要有“进入”的激励机制,又要有灵活的“退出”机制。在美国,国会制定和通过的《小企业投资法》、《公众创业投资法》、《小企业投资刺激法》;英国政府实施的“信托投资法”、“政府贷款担保计划”、“企业开业计划基金”;韩国的《中小企业创业支持法案》、《新技术财政资助条例》等都对本国、本地区的创业投资机制建立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从美国的情况看,仅有约30%-40%的创业投资是通过企业在纳斯达克上市退出的,其余60%-70%的创业投资则是通过兼并、出售,或通过创业者、职工回购的方式退资。因此,创业企业通过把握收购兼并(M&A)时机的数量远远超过选择首次公开上市(IPO)时机的数量。这也意味着出售部分股权或公司整体出让是创业资本退出的另一通道。但是对于很多高科技企业而言,在最初建立的几年里,没有利润来源或获取利润很少,无形中大大减小了创业企业的吸引力。同时由于许多优惠政策是对创业企业设定的,而不是针对有愿意购买它的大公司、大企业,这使大公司、大企业没有足够的动力去收购创业企业,导致了创业企业出售这一退资渠道又难以扩展。
当创业企业收益商机逐渐显露时,有的创业资本家还想进一步把握所谓“最好的”商机,然而,发生了突如其来的政策改变或技术的日新月异而使部分资产和优势消失殆尽,所开发产品的无形磨损开始出现,企业资产陷入了极度危险的境地。
二、资本市场的发育程度对创业投资资本退出时机的影响
一个完善的资本市场应该满足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融资者的需要。以美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为例,全国性的证券市场包括: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全美证券交易所(AMEX)、纳斯达克股市(NASDAQ)和招示板市场(OTCBB);区域性的证券市场包括:费城证券交易所(PHSE)、太平洋证券交易所(PASE)、辛辛那提证券交易所(CISE)、中西部证券交易所(MWSE)以及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HICAGOBOARDOPTIONSEXCHANGE)等。这几个板块的市场功能明确,分别服务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创业企业,而且具有明显的层次性。各层次互相衔接,略有重叠。我国目前还没有建成真正意义上的二板市场,国内的创业资本即使条件成熟时,也很难实现股份上市公开发行(IPO)。虽有一些创业企业通过“买壳”、“借壳”进了主板市场,但毕竟是少数。而且我国的产权交易市场不发达,产权交易成本过高,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没有形成,使跨行业跨地区的产权交易难以实现。欧洲很多成功的退出案例是在准备IPO过程中,发现了更为有利的出售机会,从而抓住时机以出售方式实现退出。从全球已经设立的二板市场来看,上市基准普遍较低。借鉴国外创业投资的成功经验及教训,在我国设立较低上市基准的二板市场对创业投资的退出是有必要的。国外二板上市条件比较见表1。
三、金融体系对创业投资资本退出时机的影响
发达的股票市场和并购市场为创业投资退出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美国是典型的证券市场主导的金融体系的国家,机构投资者不长期持有股票,持股的短期性质使股票交易十分频繁。美国创业投资主要寻找时机推动IPO这一最具吸引力的方式退出。以德国和日本为代表的银行主导型的金融体系,做市商、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持股的目的在于股东稳定化,投资人把握时机选择兼并收购。
普华财经咨询公司对欧洲创业资本基金投资的退出情况进行过一项调查,结果发现,大量的创业投资家等着退出他们的投资,那些难以退出投资的创业投资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创业投资家视IPO为理想的退出,因而对其它方式未能予以足够的关注。尽管收购退出与IPO退出相比,要以企业的管理权的丧失为代价。但是在资本市场以银行为中心的国家里,在证券市场尚未成熟之前,兼并收购仍然是一个具有吸引力的可行的退出方式。当风险权益能够在产权市场上顺利流通,创业投资家就能够有效地出售自己的股份。布莱克(Black)和吉尔森(Gilson)认为,一些国家受美国创业风险投资成功的启示,学习美国的创业资本产业但不是很成功的原因,就在于这些国家的资本市场是以银行为中心的体制。因此建立以证券市场为中心的金融体制,可以为创业投资开辟方便的资本退出渠道。
四、创业投资资金背景对创业投资资本退出时机的影响
创业投资(Venture Capital)对社会的贡献不仅是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企业自身的效益,也包括对国家的创新能力、竞争能力以及国民经济发展所产生的一系列促进和带动作用。创业投资企业的存在目的与作用,绝非仅为买卖创业企业的股权以赚取资本利得而已,证券交易只是创业投资活动的形式,参与并培育创业企业才是其宗旨和目的。只有创业企业不断茁壮发展,产业经济、就业市场及资本金融市场才有源源不绝的发展活力。由于国家间的竞争已逐渐演变为以高新技术与经济实力为主要标准的综合国力竞争,创业投资作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催化剂功能也越发受到重视,因而许多国家将创业投资视为重要的产业发展的工具(Kortum & Lerner,2000)。
创业投资的特殊性在于它对所在国家的资本、人才、法律法规、市场机制等环境都有相当高的要求,而政府在满足这些条件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是因为作为经济组织的政府和其他经济组织相比有很多不同之处,尤其是政府拥有其他经济组织所不具备的政治强制力或市场仲裁权,能够通过颁布各种扶持政策干预市场。因此,政策扶持研究对创业投资行业发展促进机制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政府扶持在不同阶段的目标和作用不同,所采用的扶持手段也存在差异。政府扶持大体可以划分为政策扶持与制度供给两种,前者多为直接的、临时性的非市场化干预,而后者一般为间接的、长期的市场化手段。直接性扶持多见于创业投资发展起步阶段以及快速发展阶段,该阶段一般是政府主导行业的发展,各种直接性的政策优惠不断吸引私人资本进入该领域,政府的作用在于推动创业投资市场的形成;间接性扶持一般是在稳步发展阶段,该阶段私人资本是创业资本的主力军,而且创业投资法律法规体系也相对完善,政府的作用在于维持创业投资市场规范、有序的发展。本文所研究的财政补贴即属于政策扶持范畴。
一般来说,在创业投资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理论研究重点侧重于间接扶持手段,如创业投资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完善、创业投资组织形式以及双重委托问题的克服等。而创业投资欠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研究重心在直接扶持手段的作用机制和效率等方面,而我国经济长期以来就表现出明显的政府主导特征,结合我国创业投资发展现状的需要,对间接政府扶持政策,特别是财政补贴的作用机制的研究就显得十分有必要。但遗憾的是,我国学术界对此研究较少,文献主要集中在了税收政策以及其他间接扶持手段上。特别地,关于政策扶持的分析也多数局限于完全信息情形。但在不对称信息下政府采取直接补贴方式是否仍然有效,此时财政补贴的作用机制又是如何,这些问题还鲜有人涉及。鉴于此,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开展研究,以期填补这方面研究的不足,同时加强对现实政策的理解并提高政府扶持,特别是财政补贴政策的定位精度。
2 文献述评
国外学者对创业投资的政策扶持研究主要包括税收政策、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及财政补贴等。一方面,学术界对于税收政策的讨论相对较早,内容丰富,也相对成熟(Abbott & Zuckert,1941;Poterba,1989;Cumming,2005),多数研究表明,税收政策调整对创业投资的影响因具体税种不同而有差异。另一方面,随着创业投资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理论焦点转移到制度层面,学者们对于补贴政策的关注比较少,只见Keuschnigg & Nielsen(2002)构建起一个包含创业投资人部门的一般均衡分析框架,并在该框架下研究了投资补贴以及产出补贴对创业投资人部门的作用,发现投资补贴与产出补贴能够激励创业企业家的努力程度,这与此前Keuschnigg & Nielsen(2001)的研究结论相似。之后,Keuschnigg & Nielsen(2004)转向创业投资机制的微观研究,构建了一个双重道德风险模型,在该模型中创业资本家与创业投资人的努力都不可观测,此时无法用财政补贴方式量化纠正资源的无效配置。
我国创业投资发展起步较晚,虽然当前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的重点在于直接扶持手段,但关于财政补贴研究基本停留于宏观分析,甚至直接纳入在笼统的政策扶持定性讨论中(王关义、陈裕,2000;申金升等,2001),很少有单独的定量分析。王彦等(2001)在分析我国创业投资存在的问题时,指出发展创业投资除了拓展风险资金来源、培育多元化的创业投资主体以及完善退出机制外,还应该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为创业投资者和创业企业提供政府补助、建立政府担保机制等。最近,李吉栋(2011)基于配置决策模型的定量研究指出,政策扶持不仅能够增加创业资本供给,还能提高创业投资人的努力程度。但上述分析是在完全信息情形下进行的,缺乏对现实中的信息不对称性的考虑。此外,模型直接假定政策扶持会提高创业投资项目的期望收益率并降低收益率的标准差,这就默认了政府扶持的有效性,否定了可能的“政府失灵”问题。
纵观国内外研究文献,不难发现财政补贴对创业投资发展的作用机制研究相对缺乏,尤其是我国在其量化分析方面基本空白。这一方面可能是由于其定性分析结论比较明确和成熟,难以引起学者的研究兴趣和关注;另一方面或许是因为我国目前理论研究的模型数量分析技术还不够成熟,加之国外政策扶持领域的研究也不够充分,使得定量分析的开展受到一定局限。
3 财政补贴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机制研究
3.1 经济学分析:外部性
传统经济理论分析通常把政府对创业投资的参与和支持看作是对“市场失灵”(Market Failure)的纠正(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1998;戴志敏,2002;李万寿,2006;Rin et al.,2006)。“市场失灵”是指,指在自由放任的基础上,市场经济在其自身的运行中自发产生的缺陷或弊病。“市场失灵”是西方自由市场经济在几百年运行过程中逐渐暴露出来的问题。西方资本主义经济是建立在个人本位和私有经济的基础上的市场经济,这个“市场”在古典经济学家眼中几乎是“无所不能,完美无缺”的,它具有自我调节、自动均衡的强大能力,从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理论,到萨伊“供给自动创造需求”的定律,再到马歇尔“市场自动趋于充分就业均衡的假设”,使西方社会对市场效率充满了信心。但是这个无比“有效”的市场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一个个“失灵”面前终于失去了它“万能的光环”。市场失效的出现使人们对市场的认识更深刻了。
广义的“市场失灵”可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微观经济无效率,二是宏观经济不稳定,三是收入分配不公平。其中,创业资本市场的“市场失灵”问题可以归结到微观经济无效率下的外部性问题。外部性理论是市场失效理论的一个重要领域,它所揭示的矫正外部效应方法与资源配置效率密切相关。外部性(Externality)也被称为外部效应、外在性等,指的是一个经济主体的行为影响了他人,却没有为之承担应有的成本费用或没有获得应有的报酬的现象。或者说,外部性就是指未被市场交易价格反映的额外经济交易成本或收益。当市场交易导致了对第三方的影响,而价格机制又不能为之提供正确信号时,就必然导致资源配置的无效率。在这里价格机制的失灵导致了市场机制的失灵。
正外部性的产品或劳务,由于其价格只反映了其私人边际收益,而不能充分反映其社会边际收益,导致产出供给不足,从而给生产或消费者带来了额外的效益损失,根据“黄金规则”MC=MB=P,存在外部性下的资源配置亦是无效率的。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正外部效应的产品或劳务的生产与消费将呈现不足状态,而提高它,增加其供给,社会将因此而获得净效益。正外部效应产品或劳务的私人标准均衡和社会标准均衡对比情况可见下图:
■
在图1中,当不考虑额外收益的补偿时,自由竞争市场会使正外部性产品按照私人边际成本(Marginal Private Cost,MPC)和私人边际收益(Marginal Private Benefit,MPB)决定的均衡价格(P0)和均衡产量(Q0),来配置资源,它反映了私人的最佳资源配置,但却偏离了社会的最佳资源配置。这时,产量过少,价格偏低。
在图2中,当政府对额外收益进行补偿时,正外部性产品将会按照社会边际收益(Marginal Social Benefit,MSB)和社会边际成本(Marginal Social Cost,MSC)决定的均衡价格(PS)和均衡(QS)产量进行资源配置。这时,产量较Q0增加,价格提高。
由于政府拥有对全体社会成员的强制力,如征税权、禁止权、处罚权以及交易费用优势等,因而政府在纠正“市场失灵”方面具有某些明显优势,这也是由政府来纠正创业投资“市场失灵”的理论依据所在。
3.2 局部均衡模型分析:不对称信息
但是,“市场失灵”并不是政府干预的充分条件。政府干预经济的理论前提是:首先,必要条件。市场存在失灵,而政府又是为追求公共利益去弥补市场缺陷。其次,充分条件。政府的活动的确比私人的活动更成功、更优越。即政府的经济活动在取代私人活动后,能经受市场考验,表现出更高的效率。最后,优势条件。政府拥有政治强制力。这使得政府在纠正“市场失灵”方面具有某些明显的优势。如:征税权、禁止权、处罚权、命令权等。政府通常利用政治权力监管私人经济活动,并利用税收和补贴来影响资源使用的动机。对政府行为来说,“市场失灵”是必要的而不是充分的条件,“市场失灵”本身并不能构成政府部门干预创业投资市场的理由。因为政府干预本身也有可能造成扭曲从而缺乏效率,即政府行为不能增进效率或政府把收入再分配给那些不应当获得这种收入的人,由此导致政府失灵。事实上,政府机构确实不是完美的,也不是没有任何摩擦和成本就能运转的。低效率、决策失误、腐败等等,都确确实实地存在着。
基于以上理论分析,财政补贴能够促进创业投资的观点不能仅立足于创业投资“市场失灵”本身,而应该进一步深入分析财政补贴能否确实提高创业投资活动的经济资源配置效率。也正因为如此,下文基于局部均衡模型(Partial Equilibrium Model)对政府扶持的微观效率展开数理分析,特别地,该模型在不对称信息情形下论证了创业投资市场上的政府干预是否可以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
3.2.1 模型设定
基于前人的研究框架,本文将通过构建一个简化的局部均衡模型来研究政府设备投资补贴和产出补贴对创业投资的影响机制。假定在时间总量为1的情况下,创业企业家最基本工作时间为0<δ<1,δ是可观测的,而其余私人时间1-δ无法被创业投资人观测。如果创业企业家积极努力工作,则意味着他会私人时间1-δ里也从事于创业投资工作;如果创业企业家消极怠工,即意味着他在私人时间里会另寻私活。我们已经知道创业企业家的努力对创业投资的成功具有关键作用,假定创业企业家付出的努力程度为e,如果创业企业家全身心投入,即e=1-δ,创业企业的工作才有可能以P>0的概率实现创业投资最终成功(退出);如果创业企业家把私人时间用于兼职其他工作,即e=0,则创业企业成功的概率P=0。假定创业投资人通过提供内部增值服务a,如管理咨询、行业经验等可以提高创业投资的成功率p,而一些政府也会免费为创业项目提供外部增值服务g,如培训、信息服务以及行政管制解除等,从而也提高创业投资的成功率,体现在函数性质上即为:
p=p(a,g),■>0>■,■>0,p(0,0)=p0>0,■p(a,g)<1
据定义,记p′■,p″■。
假定:①创业投资人接私活,即e=0时,则创业投资人提供的增值服务也无益于提供创业投资成功率,p=0;②政府对创业企业的产出补贴率为?滓,设备投资补贴率为z,创业企业家的基本工资为b,初创时的固定设备投资为K,市场对产品的需求价格为Q,则创业企业的总收入为(1+?滓)Q,净利润为(1+?滓)Q-b-(1-z)K。但若创业失败,则血本无归。因此,创业企业的期望净利润为:pQ(1+?滓)Q-b-(1-z)K。
由于创业企业家只有创业项目,故创业资本需由创业投资人提供,其注入的成本投资为I=b+(1-z)K。作为对价,则创业企业总收入(1+?滓)Q中固定比例1-s的部分必须归创业投资人所有。假定创业投资人提供内部增值服务需要花费a个劳动单位,则机会工资成本为aw,因此创业投资人的期望收益为(1-s)pQ(1+?滓)-aw-I,即:
∏=(1-s)pQ(1+?滓)-aw-b-(1-z)K(1)
对应创业企业家的期望收益为:
c=spQ(1+?滓)+b(2)
把上式代入(1)式,记得创业投资人的期望收益的另一种表达式:
∏=pQ(1+?滓)-aw-(1-z)K-c(3)
而政府提供的产出补贴、设备投资补贴以及外部增值服务支出g,则政府在每个创业投资项目上的期望支出为:
G?滓pQ+zK+g(4)
综上所述,一个创业投资项目产生的净收益流出为:
∏+c+aw-?滓pQ-zK-g=pQ-K-g(5)
其中,创业企业家的期望收益c应为机会工资加上风险溢价补偿。
3.2.2 不对称信息下的契约激励
假定创业企业家面临收益风险时为风险规避型,而创业投资人由于拥有许多的创业投资项目因而可以完全规避非系统性风险①,基本工资加产出提成模式能够激励创业企业家全心投入创业投资工作(吕朝晖,2005)。在给定了基本工资b与产出提成比例s以及外生的政府外部增值服务支出g后,创业企业家选择努力程度e。以上三方面因素共同决定了创业成功的概率。则创业投资人的最优化问题分为两步:
第一步,在给定内部增值服务水平a和相应的创业投资成功率p时,确定创业企业家的基本工资b与产出提成比例s,以最小化其支付c。由模型设定部分知,如果创业成功,则创业企业家总收入为sQ(1+?滓)+b;而如果创业失败,则其创业工资仅为b,但可能从私活中获得其他收入(1-δ)w,这种情况下,创业企业家的总收入为b+(1-δ)w。
令?兹=sQ(1+?滓),创业企业家全心投入后的期望收入为c=p?兹+b。为了简化分析,假定相对风险规避系数为1,即创业企业家的效用函数为对数形式:
u(y)=In(y)(6)
由此,创业投资人面临的最优化问题为:
■c=pθ+b(7)
s.t.(PC):pIn(θ+b)+(1-p)In(b)≥In(w)
(IC):pIn(θ+b)+(1-p)In(b)≥In(b+(1-δ)w)
其中,参与约束(PC)表示,创业企业家从事创业投资工作产生的期望效用要大于其机会工资,而激励约束(IC)表示,创业企业家全心投入创业投资工作带来的期望效用要大于其接私活产生的效用。
在完全信息情况下,创业企业家的努力是可观测的,激励约束就可以剔除。成本最小化的解为:b=w,?兹=0。但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参与约束(PC)和激励约束(IC)束紧,故 In(b+(1-δ)w)=In(w),求解得b=δw,代入参与约束(PC)得:
?兹=b(δ-1/p-1)(8)
第二步,创业投资人最优化选择要求先确定创业投资成功率p如何影响激励相容契约的成本。创业失败时,创业企业家有固定工资b,这并不依赖于创业投资成功率p,但p的提高会改变创业企业家在项目收入中的收入份额:
■=-μ■<0,■=μ■(2+■)>0 (9)
其中,弹性μ=-■■,满足:
μ=■In(■)>1,■=■-■=■(■-1) (10)
给定市场需求价格Q与产出补贴比例?滓,(8)式的解决定了创业企业家的收益在项目收入中的占比,s=θ/[(1+?滓)Q]。由(9)式可以看到,?鄣?兹/?鄣p<0,即更高的创业投资成功率会降低其收入占比s,这是因为创业投资人通过降低来维持激励支付θ不变。对于创业企业家而言,创业投资成功率p提高可以降低收入风险,故可以接受s下降。此时,激励契约成本c=pθ+b所受创业投资成功率p的影响取决于:
①c′=θ+p■=θ(1-μ)(11)
②c″=(1-μ)■-?兹■=■(12)
上述①式和②式可以看出,p对c有两种相反的影响效应。一方面,更高的p会提高相应的支付成本?兹;另一方面,项目风险降低会使创业投资人以更低的风险溢价来保证参与约束。而当弹性μ>1时,后一种效应大于前一种效应,从而边际成本降低。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最基本工作时间比重δ的上升导致道德风险空间缩小,相应的风险溢价支付也会随之减少。
3.2.3 财政补贴对创业投资的影响
政府通过财政政策补贴设备投资与产出,降低了创业投资成本,促进创业投资市场的形成和创业企业的发展。财政补贴的作用机制可以分别从对创业投资人和创业企业家的影响来分析。
①财政补贴对创业投资人的影响
已由(3)式知,创业投资人的期望收益为:
∏=pQ(1+?滓)-aw-(1-z)K-c
即创业投资人在一个成功概率为p的创业投资项目上的先行投资成本c(p)+aw+(1-z)K。假定每个创业投资项目的成功率均为p,从统计平均意义上说,创业投资人要保证至少有一家创业企业取得成功,至少必须付出的先行投资总成本为:
m=■(13)
本文把m称为统计意义上的“创业成功成本”,下面本文要论述的是,政策扶持会通过降低“创业成功成本”来促进创业投资人进行创业投资,从而推动创业投资市场的形成。
由(7)式与(8)式可知,财政政策只能通过影响创业投资成功率提高创业企业家的期望收益,而没有直接的影响效应。在支付最小化问题中,由包络定理可得:
■=-■■<0,■=-■<0,■=0(14)
上式表明,由于优惠政策的目的就是要扶持创业企业发展,提高创业投资成功率,政府外部增值服务和设备投资补贴会降低“创业成功成本”,而在市场均衡(零利润)下,产出补贴不影响“创业成功成本”,而只反映在需求价格Q上。结合(14)式,由市场均衡下的零利润条件可得:
dQ=-■■dg-■dz-■d?滓(15)
财政补贴在降低“创业成功成本”后,创业投资产业发展使得需求价格不断降低,直至市场利润为零。最后,尽管产出补贴不影响“创业成功成本”,但会提高创业投资人的收入,从而激励创业投资活动,这符合Sobel(2006)的研究结论。
②财政补贴对创业企业家的影响
假定创业投资市场上有E个创业企业家,给定创业投资成功率为p,则市场上成功的创业企业数为pE。在每个创业企业产出为1的情况下,pE即为行业产出总量。
给定需求函数D(?),当且仅当下式成立时,市场出清:
D(Q)=p(a,g)E时,D(Q)>0(16)
由此,创业投资市场均衡要求的d(pE)=DdQ。需求弹性为η-QD′/D,结合(15)式,对(16)式求微分得:
■=(η■-■■)dz+η■+(η■■-■■-■■)dg(17)
由上式可以看到,设备投资补贴通过需求面和供给面促进创业企业家的供给,特别是在市场需求影响下,通过增加创业企业家来增加市场供给。而产出补贴由于市场价格降低,只通过需求面效应激励创业企业家的供给。
财政政策目的在于降低创业投资风险,鼓励创业企业发展。在创业投资行业产出pE一定的情况下,若创业投资成功率上升,则所需创业企业家减少。而(16)式最后一项是通过改变创业投资人增值服务而产生的间接供给效应。如果?鄣p′/?鄣g<0,政府扶持会“挤出”内部增值服务,而降低创业投资成功率。在创业投资行业产出pE不变的情况下,所需创业企业家增多。通过对(16)式提取公因式?鄣p′/?鄣g≤0可知,当需求弹性大于临界值,即η≥η*m/(m-c′)时,η*<1,净效应为正。如果进一步假定?鄣p′/?鄣g≤0,那么财政补贴对内部增值服务的效应为负,由上述分析知,财政补贴会促使创业企业家的供给数量增加,由此市场对创业企业家的需求价格降低。
综上所述,本模型在考虑了信息不对称下的契约激励后指出,财政补贴政策一方面通过降低“创业成功成本”并提高创业投资人的收入激励创业投资活动,另一方面在创业投资行业产出不变的情况下,“挤出”创业投资人的内部增值服务,从而增加提高创业企业家数量。在两种渠道共同作用下,财政扶持将推动创业投资活动的开展乃至创业投资市场的深化。
4 总体评价
本文回顾了国内外关于财政补贴对创业投资中影响与作用机制的文献,发现多数研究停留于定性讨论,缺乏量化分析,并且基本局限于完全信息情形。基于此,本文先就创业投资的外部性分析了财政补贴的必要性,进而基于局部均衡模型论证了财政补贴政策在扶持作用上的充分性及其作用渠道。本文认为,设备补贴能够降低“创业成功成本”,而产出补贴会提高创业投资人的收入激发创业投资积极性,同时设备投资补贴通过需求面和供给面促进了创业企业家的供给。
基于本文的研究成果,笔者认为,我国创业投资的财政补贴政策可以采取如下一些具体措施:①加大扶持力度,借鉴美国1982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技术革新促进法》,政府可以建立类似技术创新基金的机构,专门负责按较高比例对高新技术创业企业提供各种资助和发展经费,补偿创业投资可能的风险损失,从而最大程度地吸引风险资本进入高技术领域。特别地,考虑建立反向的补贴申请与审核制度,由创业投资企业根据企业实际发展需要和政策规定自行申请补贴,再由相关执行单位邀请专业人士进行评估、审核;②加强有关财政补贴政策宣传,扩大政策的普适性,并采取措施监督落实我国当前有关税费减免、小额贷款、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和资金补贴等各种优惠政策,提高政策的执行度。此外,必须建立一套相应的惩罚制度,对财政补贴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处罚;③尽快完善创业投资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支撑条件的建设。鉴于创业投资主要是以股权投资形式开展,为防止资本市场的投机与欺诈操纵行为,政府需制定有关法规以规范市场交易,保证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
考虑到我国正处于创业投资发展初期,财政补贴是重要的政策扶持手段,本文认为在具体执行财政补贴政策的实务操作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如下三个问题:首先,重视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影响,加大创业企业的认定资格审查,把财政补贴分配给最需要资金的、有发展潜力的创业企业,特别要避免某些企业伪装创业企业套取政策优惠,进而提高综合资源配置效率。其次,注意采取恰当的财政补贴方式对创业企业进行激励。与定额补贴相比,与产量等市场绩效指标挂钩的比例补贴可能激励效果会更明显,尤其是这个补贴比例是累进的。最后,建议进行定期的补贴效果审计以考核财政补贴绩效,并及时抽撤不良项目的补贴资金并转移到其他更有优势的投资项目上。
从本质上看,财政补贴政策是针对创业投资市场资本供给不足的非市场化纠正手段,正如Keuschnigg & Nielsen(2002)指出的,由于创业投资企业中的道德风险与成本问题是信息不对称引起的,这意味着政府的财政政策,包括财政补贴、税收政策等,并无法促进创业资本的有效配置,因为这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但尽管如此,财政补贴仍是创业投资发展初期在创业投资市场制度还不完善情况下的最优选择,这有利于直接推动创业投资市场的形成和发展。随着创业投资的发展不断规范和成熟,财政补贴等政策扶持将逐渐淡出,未来进一步研究的方向也会转向创业投资的制度供给。
一、财务筹资来源体系及其组织结构
在西方,创业投资机构的资金来源包括:第一,富有的个人资本;第二,机构投资者资金,包括养老准备金、大学后备基金以及各种非获利基金;第三,大公司资本,出于战略考虑,大公司通常投资于与自己战略利益有关的风险企业,以合资或联营方式向这些公司注资;第四,政府和金融机构。
我国目前的风险资本来源大多依靠政府和银行信贷支持,不能适应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资本经营”的本质要求,因此我们应积极倡导建立以政府资金引导的,社会资金多方参与的以权益性资金为主的。融资渠道体系。
以上所说的是资金来源。我们面临的另一问题是:这些资金以何种方式组织起来。通常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创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公司。
1、创业基金。从基金类型看,创业基金可以分为独立型创业基金(独立代表投资者系统管理基金),附属基金(附属于一些机构)和半附属基金。根据投资企业资产周期,创业基金又可分为种子基金(用于新产品开发),创立基金(用于新企业创立),成长基金(市场推广和技术完善)和美化基金(美化财务报表)等。创业基金可以私募和公募方式设立。其中公募设立的基金直接向社会公众发行而且可以上市,这类基金一般为封闭型的,可以自由转让。
2、创业投资公司。此类公司一般为有限合伙制。合伙人包括两种,即有限合伙人和主要合伙人。其中有限合伙人只提供资金不负责具体经营;主要合伙人在投入资金的同时,负责统管投资公司的业务,由于主要合伙人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将从有限合伙人的净收益中按一定比例提取报酬。
创业基金和创业投资公司有时往往混为一谈而不作区别,在私募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二、投资组合结构
投资组合包括投资方式的组合和投资量的组合。创业投资机构对创业企业投资通常是采取股权或债权投资及其两者兼有的投资方式,具体包括股票、债券、可转换投资等等。英国的3I集团在其投资组合中,往往包含了较高的债权式投资,而英国的小型企业资本基金则更强调长期的资本性收益。相比之下,债务式投资风险较小,收益也较小;权益式则反之。
由于创业企业的高风险性,只有权益性资本投入才能有效地把创业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拧成一股绳,形成“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有机整体,故权益性资本投入是投资方式中的最优选择。1996年世界经合组织在《创业投资与创新》研究报告中认为,创业投资是一种向极具发展潜力的新建企业或中小企业提供股权资本的投资行为。这一概念体现了股权资本在创业投资中的绝对地位。但从规避风险起见,适量利用债权式或混合式投资方式,又是必要的补充。
从投资量的组合看,创业投资机构不应把大部分资金或全部资金投资到一个创业企业,而应把资金分散投资到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创业企业,实行分散的投资组合原则来化解投资风险。现实的结果是,不同的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于不同的创业企业,形成了一个释放风险的良好网络或机制。
三、创业投资体系中经营方式的组台
在创业投资体系中,创业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均有生产经营和资本经营两种方式,而且达到了高度完美的结合。其中创业投资机构以资本经营为主,以辅助创业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为辅。而创业企业主要是通过生产经营来提高业绩,并配合创业投资机构搞好资本经营以达到上市筹资的目的。资本经营是创业投资机构存在的根本动力,创业投资的目的不在于从企业不断获得股息或红利,而在于当投资对方的市场评价较高时,通过股权转让等资本经营,获得高额的资本回报。创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是创业投资体系中真实的收益源泉,没有创业企业的生产经营业绩,创业投资机构和一般投资者的回报均难以得到保证。只有二者相互结合和渗透,才可能使创业投资体系的总体收益最大化。
四、收益实现和资本退出及其结构优化
创业投资的收益实现的具体途径有:(1)股息和红利;(2)股份转让;(3)公开上市;(4)清算企业。其中股份上市是收益实现和资本退出的最佳途径。股息和红利虽然能取得稳定的收益,但创业投资的根本目的在于取得资本利得。股份转让和公开上市是取得资本利得的最好选择。其中股份转让的形式包括:(1)股份回购,即将股份出售给创业企业或创业家本人;(2)出售给其他投资者。国外统计表明,由于通过股份上市的方法需要较长的周期,因而采取这种股份转让方式的数量要比公开上市的多。但在收益率上股份转让方式仅为公开上市的1/5。由于公开上市带来的高收益率,不仅为创业资本收益实现和资本退出创造了无与伦比的良好条件,而且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流向创业资本,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五、建立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和社会保护体系
(一)多元化、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
如前所述,公开上市是创业资本收益实现和退出的最佳选择。但依现有的市场环境,能够争取上市的创业企业是极为有限的。这有待于多元化、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培育和发展。
本文所讨论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是指与创业投资不同阶段要求相适应的以股票为主要对象的证券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按我国第一板市场的规定条件,只有创业活动进入第四(产业化)阶段中后期或第五(市场化)阶段以后才能达到。如果简单以第一板市场的条件来支持创业投资,将难以支持“创业”过程的最重要部分(第二至第四阶段)的展开,其结果将是金融支持的“创业”过程的最重要环节仍然虚置。较好的选择是,建立与第一板市场相对立的,主要为高新技术企业和创业投资服务第二板市场。它主要解决的是,创业过程中处于幼稚阶段中后期和产业化阶段初期的企业在筹集资本性资金方面的问题,以及这些企业的资产价值(包括知识产权)评价、风险分散和创业投资的股权交易问题。同时在二板市场之外逐步安排场外市场,它主要解决的是,创业过程中处于初创阶段后期和幼稚阶段初期的企业在筹集资本性资金方面的问题。
第二板市场与第一板市场共同构成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从上升阶梯看,经过场外市场“培育”一段时间后,在有关条件满足第二板市场规定的前提下,可转入第二板市场;同样第二板市场可依同样的程序转入第一板市场。从下降阶梯看,己进入第一板市场的上市公司,当经营状况下降或其他条件不能满足第一板市场要求时,可退入第二板市场;第二板市场的上市公司同样也可退入场外。
(二)继续优化政策保护和法律保护体系
1、政策保护体系的确立。
1.创业投资的政策风险在创业投资的政策方面,我国给予了强大支持,并且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保障企业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但是,一些政策却增加了创业投资的风险。首先是作为技术入股时,对技术成果的价值评估问题;在创业投资技术发展阶段,创业投资技术的应用性和价值性不能准确的进行评估其真正的价值,这势必极大影响创业投资企业对股权比例的认定。其次,我国法律在创业组织形式上认定存在障碍;目前我国法律规定,只有法律认定的合资企业、有限公司或合伙企业,并且具备实际运作资金,开展经营业务活动才会被认定为投资活动,在此基础上确定创业组织的法律地位及其义务和相应的权利,否则当事人的权益就无法得到保证。
2.创业投资的市场风险在主场中发挥作用的主要是创业投资项目,因此创业投资项目的风险因素会受到市场的竞争环境和市场的定位环境的双重影响,概括而言就是如下因素:(1)目标市场定位的准确性。不准确的市场定位,加大了市场进入的难度,提高了成本,不利于市场的开发,同时失去了进入其他市场的机会;(2)竞争对手的数量。在市场上同一技术被开发或者同一种产品的生产企业越多,则越发提高了竞争的风险程度;在进行创业投资时,我们不仅要评估市场上存在的对手,同时还要评估出潜在的竞争对手;(3)需求分析可靠性预测。目标市场的准确性需要我们准确的分析,一次影响企业的产品数量,随后影响开发新产品的研究方向,增加了我们在在重大决策中失败的风险;(4)竞争对手的实力。对竞争对手除了要考虑数量的多少,还要考虑某些实力巨大的企业,这些都会造成竞争的风险。
3.创业投资的管理人员风险在创业企业的内部环境中,管理人员的素质通常是创业投资机构在投资决策中所考虑的主要因素是如何促进与创业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构建合理的内部运行机制、设计公司发展的商业模式、拓展销售渠道等等都是和管理层的工作人员密切相关的要素。由这些原因很有可能会导致核心管理人员在投资企业陷入投资风险中后,离开投资企业。稳定管理层和风险企业的合作关系,是创业投资机构在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因此,在面对变幻莫测的市场下,创业投资机构把对项目的价值的看待部分移动到管理人员上。
4.创业投资的资本退出风险创业投资还有一种风险就是风险资本的退出风险。只有资本退出才能变现创业投资的收益,因此选择一条合适的退出渠道对于创业资本退出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优于创业资本的特点和创业投资的运作方式的独特性,使创业资本与创业企业的结合只是结合很短一段时间(一般3~7年)。在创业资本投入创新项目的时候,创业资本自身便要为其找到一条方便、安全而且能得到最大利润的退出方法。没有合理的退出渠道,创业资本就无法实现资本的增值和进一步的资本循环,这将会很大程度的影响创业投资者获得最大的报酬,也会影响到其他风险资金的流入。
时至今日,在监管日渐加强、投资回报逐渐减少、投资标的愈发难以寻觅的背景下,这种困惑与纠结显得更加强烈,越来越多的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者都想知道,行业的下一步到底应该怎么走?
这是关于新时期创业投资与股权投资策略的思考和探讨。
行业遭遇冰封
不得不承认,最近一年是创业投资与股权投资行业所经历的非常特殊的一年。无论是政策还是外部环境,整个市场都发生了重大改变。清科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1年1月至11月,VC机构的“资金池”蓄水264.56亿美元,较2010年全年翻番。其中,人民币基金表现出色,在创投领域是绝对的领头羊。从投资数据看,去年一年的投资案例数量呈跨越式增长,投资金额超过百亿美元,是2010年的两倍。PE领域同样亮点频现,中西部地区在整个2011年表现抢眼,市场投资活动异常活跃。但同时,问题也开始纷纷显现,在募资和投资均激增的情况下,机构在退出方面的表现却令人警醒。2011年1月至11月,共有123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被投企业中实现退出,较上年同期下滑10.9%,平均账面回报倍数逐步走低,这使得市场普遍担忧投资机构在境内及境外退出所面临的压力。
进入2012年后,创业投资与股权投资机构所面临的窘迫局面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清科集团研究中心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在全球经济持续低迷、欧债危机愈演愈烈、中国经济增幅有所降低的背景下,中国创业投资与股权投资市场双双降至冰点,所有相关行业数据尽显悲观,整个市场氛围十分低迷。
监管愈加严格
即便市场如此低迷,来自管理层的监管却并没有放松。自2011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下发了一系列关于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文件,并召开闭门会议解读相关规定。从管理层的监管行动中可以看出,未来行业监管要求一定会收紧,对投资机构的影响已成为必然。
在监管层政策的指引下,各地区也开始对区域内的创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进行整顿。从温州到天津,从天津到西部,行业内部正在悄无声息地发生改变,这种来自监管层面的力量,至今依然在影响着投资机构的呼吸命脉。很多机构开始意识到了形势的严峻,不少机构率先作出改变。
2012年上半年的中国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市场可以用岌岌可危来形容。LP表现悲观,GP更是在谨小慎微中度日如年。由于募资环境愈发困顿,投资活动锐减严重,因此,退出显得十分乏力,整个市场环境笼罩在一片悲观之中。
业内分析人士普遍认为,受内外部环境以及市场本身因素的影响,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市场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投资机构的退出渠道越来越窄,投资回报率越来越低,投资标的越来越难寻,这些都成了摆在各家投资机构面前的棘手难题。
在这种复杂的局势下,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策略的改变迫在眉睫。
洗牌在所难免
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单祥双曾这样评价,“中国股权投资行业将会面临大发展、大差距、大调整和大繁荣”。单祥双认为,目前,中国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产业虽然还没有发展完,没有大幅度缩小与国外成熟市场的差距,但调整的势头已经超越了其他特征。中国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市场发展至今,调整已经显得十分必要,于是便有了坊间热议的行业大洗牌。不过,毕竟中国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市场依然处于发展阶段,道路虽然曲折,但是前途依旧光明。
在单祥双看来,这个行业的未来10年一定是“大繁荣”时期。他曾在一次公开会议上分析,中国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行业很有可能成为仅次于银行业的第二大新型金融产业。这个行业在未来10年间一定会超过证券投资基金2万亿元的规模,一定会超过证券公司总资产2万亿元的规模,有望接近保险市场的6万亿元规模。
这一切并非不可能。如今,各商业银行开始深化与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行业之间的合作,整个银行体系都在积极参与,保险业同样也开始跃跃欲试。同时,大量民间资本在经受了民间借贷危机的考验后,也开始逐渐对股权投资有了成熟的认识,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群体愿意参与其中。所以,未来行业能够发展得更繁荣并不是一纸空谈。
不少分析人士表示,行业大洗牌势在必行,在大浪淘沙中,行业间的并购、重组一定会出现,未来的创业投资与股权投资市场一定会遵循优胜劣汰的法则,弱者淘汰,强者更强,投机者淹没在滚滚洪流之中。最终胜出的机构将会形成品牌,引领行业前行,与市场一道步入繁荣期。
如何困中求变
中国的创业投资与股权投资机构不是等闲之辈,来自内部与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政策的制约也并不是洪水猛兽。在新时期,创业投资与股权投资行业洗牌在所难免,改变行业投资策略也势在必行。
时在变,势在变,投资策略不得不变。在这个市场,没有一种投资策略可以以不变应万变。所幸,一些走在市场前端的机构已经意识到改变的重要性,很多业内人士纷纷表露自己对新时期行业投资策略的观点,也曾经就此展开过探讨。
去年年底,浦东发展银行总经理助理刘梅女士曾经表达自己对新时期股权和创业投资策略方面的建议。她认为:第一,行业大发展要与商业银行紧密合作和深度合作;第二,加快对被投企业投后的管理;第三,加强风险控制。
一些机构开始逐渐转变投资策略,并且付诸于实践。比如,在市场持续低迷、投资回报不断降低的情况下,机构开始涉足二级市场,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是比较典型的代表之一。投资机构的种种动作都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投资策略的转变。
无论行业怎样动荡,无论监管怎样严格,无论市场怎样变化,在投资行业的发展之路上,注定有人是主流,有人是支流,有人从主流变为支流,也有人从支流变为主流,而在这一系列变迁的背后,都有着机构对投资策略的思考。
在新形势下,投资策略已经成为各家机构上位的救命稻草。有人一招不慎,满盘皆输;也有人因策略选择得当,步步为营。在这场战役中,没有人愿意成为失败者,所以,对于新时期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策略的探讨就显得尤为重要。
推动北京产权交易市场发展成为全国性产权交易中心市场
继续完善产权交易功能,做好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吸引各类非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建立金融不良资产交易平台,研究开发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和技术产权交易品种。探索建立做市商制度,提高交易效率。大力发展跨区域产权交易,加强与其他省市产权交易机构的业务交流和合作,增强集聚和辐射功能。
推动和支持产权交易业务创新。争取开展非上市股份的场外交易,为非上市股权流动、投资退出特别是风险投资退出提供渠道,为资本流动和股权交易提供市场化的价格发现机制;争取国家支持,为国债、企业债以及风险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等其他 形式债券或股票提供柜台交易机制;积极推动非公开资本市场发展,为股权投资和股权融资提供对接机制。
大力发展产权交易中介服务。推动各类产权交易增值服务的发展,优先发展服务于企业并购重组的投融资中介业务,重点发展为资本进入退出和技术产权交易提供资讯和价格发现服务的相关中介业务,稳步发展信用管理等信用中介服务。
大力培育和发展创业资本市场
抓紧贯彻落实国家鼓励和规范创业投资发展的有关政策,从实际出发制定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系统政策和实施方案,协调各个部门和机构,形成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合力,努力营造适宜的政策和服务环境。
修改不利于创业投资发展的地方法规规章,尽快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推动风险投资基金等多种形式创业投资机构的设立和发展,提高创业投资机构的再融资能力,纠正创业投资机构偏离风险投资的行为,促进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机构的发展。
推动产权交易市场为创业投资提供退出渠道,完善企业贷款担保机制,加快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健全包括投资银行、法律、会计、资产评估和技术咨询等专业机构在内的创业投资中介服务支持体系。
推动创业投资机构实现从向被投资企业输出资本为主、输出管理为辅的运作风格转变为资本输出和管理输出并重,鼓励和支持创业投资机构尤其是本土创业投资机构突破中关村园区和北京行政区划的限制,在区域经济、全国经济甚至全球经济范围内参与高新技术产业链条的构建。
推动产业投资基金的建立和发展,加快首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