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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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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治理方式

第1篇: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范文

论文摘要:20世纪中叶以来,临床心理学家的处方权问题引起了美国学术界的极大关注;成为了一个热点问题。对于这场处方权运动从战争对社会产生的巨大影响、精神药物学的飞速发展、现代社会健康服务模式的变化以及卫生保健行业处方权的发展等4个方面进行了知识社会学意义上的分析。

“职业心理学中的处方权运动发生在人们对精神药物治疗心理障碍已有成熟认识的时候,20世纪80年生的职业和社会事件伴随并深刻影响了心理学界追求处方权的努力。以美国心理学会为主的学术组织和以Fox; R:E.,Deleon, PH.等为代表的心理学家坚持处方权是临床心理学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从理论论证、教育培训、立法游说等方面积极促成临床心理学家拥有处方权。

但同时,以美国精神病学会、美国医学会为代表的学术组织和以DeNels冲,G.Y , Moyer, D.M.等为代表的专家学者对临床心理学的处方权诉求予以坚决的反对与抨击。认为赋予临床心理学处方权将会造成临床心理学家培训成本的上升以及内部不必要的矛盾与分裂,导致与精神病学的严重对立与冲突等等。

1心理学家处方权诉求的历程

理解心理学家的处方权首先需要清楚心理学家追求的是何种意义上的“处方权”。澄清这个问题需要简单回顾一下美国处方权的历史。1906年,美国国会通过《纯净食品和药品法》,该法没有限制消费者自选用药,即任何药品没有处方也可以销售。1938年美国国会修订了((纯净食品和药品法)),并改名为《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1951年((处方药修正案》将医药市场上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作了严格区分,规定处方药必须由获得执照、具备处方权的从业人员开出,而非处方药品,消费者可以任意选购。

美国联邦政府负责各种药物的法定分类,而各个州政府有权制定各类卫生行业的职业资质,决定哪些从业人员具有处方权资格。从公众利益和健康安全的角度出发,各个州对处方权的管理通常分为3种模式:非限制性独立处方权、限制性的独立处方权和限制性的非独立处方权。

一般而言,进行对抗疗法(allopathic)的医师具有非限制性的独立处方权资格,而其他卫生保健从业人员分为限制性的独立处方权和限制性的非独立处方权资格。牙科医生、验光师、足科医生等在实践中具有限制性的独立处方权资格,即尽管开具处方药物的种类有限,但并不需要接受医师的监督或指导。医师助手、药剂师、专业护理师等只是在部分州具有处方权资格,而且是限制性的非独立处方权资格,这种处方权受到许多约束,比如药物的种类、药物的使用等均有事先规定,而且需要接受主治医师的监督和指导。

20世纪70年代中期,美国加利福利亚州已经有一些培训项目,对非医学专业(包括心理学)的人员进行患者评估和开具处方的培训。

1984年,美国参议员Daniel K.Inouye在夏威夷心理学年会上明确指出在许多行业不同程度地获得处方权的情况下,心理学家也非常有必要获得官方认可的处方权。

1985年美国心理学会成立了一个委员会,专门研究心理学家有限处方权问题。

1989年夏威夷心理学会向夏威夷州参议院提交法案,提议允许经过恰当训练的心理学家具有精神药物的处方权。尽管该法案遭到否决,但在心理学家追求处方权的进程中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1990年,美国心理学会代表理事会以118票赞成、2票反对,通过成立了一个心理学家处方权特别工作小组,主要的目的就是论证和调研针对心理学家精神药物处方权而开设的课程内容、实践方式和考核认证。

1995年,美国心理学会通过其所属的代表委员会接受“心理学家拥有处方权”作为美国心理学会的官方政策,并相继采取了一些措施:发展了处方权法律的州立法示范模式;与教育事务部联合开发博士后心理学家获得处方权的精神药物学培训课程;发展出在读博士处方权培训的示范性课程,提供给那些为处方权州立法进行游说的心理学家:代表委员会投票授权美国心理学会职业心理学院在2000年之前完成对精神药物学的全国性考核方式的开发。

1998年年底美国关岛立法机关不顾政府的否决,通过了第一个允许临床心理学家在与医生的合作下使用、开具和配发处方药的法律。

1999年7月,路易斯安那州心理学会的35位心理学家完成了该州对博士后取得精神药物学硕士学位的培训。

2002年新墨西哥州成为美国第一个法律上允许心理学家有资格获得处方权的州,两年后即2004年路易斯安那州成为美国第二个法律上许可心理学家有资格获得处方权的州。一些州已经提出或者计划推行心理学家处方权立法,主要有阿拉斯加州、阿肯色州、加利福尼亚州、佛罗里达州、乔治亚州、夏威夷州、伊利诺斯州、印第安纳州、路易斯安那州、马里兰州、密苏里州、蒙大拿州、俄勒冈州、田纳西州、德克萨斯州和华盛顿特区。截止2005年,美国至少有20个州已经进行了心理学处方权的立法调查或者立法生效心理学家具有处方权资格。

2心理学处方权诉求的背景解析

2.1战争对社会产生的巨大影响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随着从心理学角度医治战争创伤的呼声不断增强,临床心理学成为精神病学之外的一个选择,因为心理学家能够在基于心理学理论和原则之上提出解决办法。”

二战夺走了无数人的生命,也给大量幸存者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创伤。仅仅依靠精神科医生无法满足社会对心理健康服务的需求,急需心理学家特别是临床心理学家参与到战争后心理救助的活动当中来。美国退伍军人局将临床心理学家的角色扩大到了许多基于实践经验的活动中,包括心理测验、诊断晤谈,并且最终延伸到精神治疗。·

另外,一些学者研究指出,仅仅有医学基础的从业医生们缺乏对心理健康的专业知识背景,并不能提供理想的卫生健康服务,不能很好地满足社会对心理健康服务的质量需求。

2.2精神药物学的飞速发展

战争给临床心理学创造了发展的机遇,同时也直接推动了精神药物学的兴起。与此相对应,推动心理学家处方权诉求运动的另一个因素,是制药公司不断增长的对扩大具有处方权资格的专业范围的兴趣。

2001年,美国药物销售量增长最显著的是精神药物类。根据艾美仕咨询公司的统计,影响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2002年12月的销量,比5月的453亿美元增长了16%。北美是精神类药物使用最多的地方,年增长率19%,值得注意的是,在欧洲这个比例下降到1%,而在非洲/亚洲/澳洲和拉丁美洲分别是4.5%和2.4%。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为什么心理学家处方权运动在美国的发展势头与其他国家相比更加强烈。

在心理学家追求处方权的推动力因素上,经济利益是一个重要方面。精神药物在全球市场占据越来越多的份额,每年有逾百种精神药物在研发中,2001年精神药物的研究与开发耗费高达860亿美元。出于商业利益,制药行业为那些坚持精神药物学取向的临床心理学家“慷慨”解囊,出资赞助他们进行学术讨论和各方游说,并为他们提供越来越多的研究和教育基金。

2.3现代社会健康服务模式的变化

现有的卫生服务系统中,临床心理学占据的市场份额有限,要避免被边缘化就必须革新,向社会公众、政府部门、学术界等充分展示临床心理学能够为社会提供的贡献。而临床心理学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在职业手段和模式上进行变革。处方权资格的诉求是心理学面对这种时代特点和职业需求之下应运而生的。

从整个心理疾病的治疗领域看,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传统作用不可否认。但另一方面,心理学的传统取向和重要性确实受到冲击和挑战。临床心理学家的职业作用呈现弱化趋势,Olfson, Marcus和P~在1999年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1985年来心理健康服务机构88.7%的患者是针对心理治疗,到1995年这个数字下降至78.7%,来访者时间也从平均50分钟减少至15分钟。”

心理疾病的生物病原学模式日益突出,精神药物治疗心理疾病的比重增长迅速。这种状况实质上反映了在心理疾病“身心观”的重大转变,身心二元论取向从强调非物质的心灵转向物质的身体。而这背后更关键的问题是,处方权问题并不是简单地只是把生物学取向评估及处理手段引进心理学,而极有可能因为坚持生物医学模式,而忽视心理学模式,使得心理学形象发生改变,否定甚至推翻心理学传统的理论基础。

2.4卫生保健行业处方权的发展

“非常明显的是,非医生的卫生健康服务提供者(nonphysician health~provider)的处方权实践是一个全新的,并且快速扩展的领域。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心理学家已经在全美50个州获得了自主执业资格。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临床心理学职业以外的其他卫生健康行业如验光师、药剂师、专业护理师等都在一些州不同程度地获得了不同类型的处方权资格,而此时心理学家还没有在一个州获得处方权资格。1999年验光师正致力于扩大他们眼部激光外科手术的州范围。他们己经被许可在美国50个州开具处方药,而在40年以前,他们还不得不努力获取对隐形眼镜的服务资格。药剂师在8个州具有处方权,他们致力于扩大法定处方权的州范围。

在其他卫生服务行业不断追求处方权的过程中,我们能找到心理学家处方权诉求的先例和示范,但更多的是呈现在心理学执业者们面前的竞争压力和巨大考验。心理学家处方权诉求遭到了美国精神病学会、美国医学会的强烈反对,这个现象从侧面反映出临床心理学从业者所面临的巨大竞争压力。

心理学与精神病学、护理学等医学学科有着相似的目标,即保障人的健康、促进人的幸福。但在为实现这些目标而依托的理论基础、概念范畴、核心原则和技术程序等方面,心理学与它们存在较大的区别。精神病学、护理学的历史传统、东口识体系、教育模式、职业实践等为处方权提供了充分的基础。而这点心理学与精神病学、护理学有着重大的差异。不可否认,精神药物学是当代应对心理疾病的一支重要力量,但是安全、有效地掌握药物的使用需要经过严格的科学训练,需要掌握全面的人体生理学、药理学等多方面医学知识,临床心理学的知识体系尚难以满足这种要求。

第2篇: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范文

社会管理强调政府行政管理,社会治理则强调居民自治和社会共治。是由多元主体共同进行的以法律为依据的综合治理。对社会体育而言,应该进行如下管理模式的革新。一是居民体育自治模式的建立。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行政主导的工作模式,忽略群众的自主、自治能力,有时甚至害怕群众自发开展活动,怕给政府带来麻烦。建立居民体育自治模式就是要充分发挥居民自主开展体育活动的积极性,为居民的自发性体育活动保驾护航。同时,通过制度性安排,使居民体育逐步形成自律和互助的活动形态,达到居民体育自治的理想状态。二是要在社区及以上层面实现政府与社会体育组织共治的新型管理模式。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是政府职能转移,也就是说,政府应该将社会体育管理改为与社会体育组织共治的管理模式。由于社区体育已经出现部分自治管理形式,有一定的共治基础,因此,可率先在社区层面推行体育共治模式,由社区体育组织走到前台,协助政府实施社区体育治理。然后再县、地、省层面实施共治管理模式。在社会体育组织参与共治的过程中,要解决好政府部门与社会体育组织的关系,发挥社会体育组织的治理积极性。

2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主要是转变社会治理方式,社会体育也需要转变体育治理方式

2.1坚持系统治理,把社会管理从政府单向管理向政府与社会多元主体共同治理转变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是要把社会管理从政府单向管理向政府与社会多元主体共同治理转变,因此,如何共同治理将成为今后社会治理的新课题。在由政府与社会多元主体构成的治理体系中,政府部门应该建立与其他主体的合作伙伴关系,分工负责,共同实施社会治理。政府在整个社会治理过程中起主导作用,但不是领导作用,政府作为治理主体之一与其他主体是平等关系,而不是其他主体的主管领导。从社会体育系统治理看,首先要建立多元主体共同治理体系。这里的多元主体是指包括政府主管部门在内的相关利益群体。如社区体育治理应该由社区行政与社区体育服务组织共同进行治理;老年人体育治理就应该由政府主管部门与老年人体育协会共同进行治理;区域社会体育应该由地方政府与地区体育服务组织共同进行治理。其次,系统治理要有明确分工,政府与多元主体各司其责,互相配合,实施共治。政府部门尽可能退到后台,发挥调控和协调作用。比如,不同利益群体间产生矛盾时,政府部门可以进行调解,但要避免政府部门过多干预的情况再现。再次,系统治理过程中,要体现民主协商的运作机制特征。即在多元主体的共同协商下确定治理方式,产生分歧时通过民主的方式做出决定。要避免行政决定、其他组织执行的传统管理模式再现。

2.2坚持依法治理,把社会管理从行政管理向法治保障转变

坚持依法治理,就是要加强法律规制在社会活动中的作用,用法律来约束人们的社会行为,用法律来监督管理者的治理行为。依法治理还要把社会管理从行政管控向服务保障转变,鼓励人们依法开展各种社会活动。过去,政府用行政管理手段进行社会管理,管了很多不该管的事,也引起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因此,社会体育的依法治理就是要改行政管理为法制管理;改一方管一方为法律管双方;改行政管控为服务保障。由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首先,要求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法律法规体系,这是依法治理的基础。其次,要学会以法律为准绳,以法规为标准进行社会体育治理,要减少对社会体育活动的行政干预,实施法制化管理。要充分信任人民群众,在法律的框架内,放手由民众自主地开展体育健身活动,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蓬勃发展。由一方管一方向法律管双方转变,就是要改变政府与民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把双方都纳入依法治理的体系中去,又都在法制的监督之下。双方既是合作方,又是监督方,各自都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又通过互相合作,促进社会体育的发展。由行政管控向服务保障转变,是要改变以控制为手段的管理方式,减少对社会体育活动的限制。通过提供服务保障等方式,为社会体育活动保驾护航。过去,社会体育发展中存在“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现象,其原因与简单管控方式有很大关系,即要么不许乱说乱动,要么放任不管。其根源还与行政思维模式有关,即管理就是控制。因此,由行政管控向服务保障转变,不仅是转变方式,更是转变思维。

2.3坚持综合治理,治理手段从单一行政手段向多种手段综合运用转变

坚持综合治理,就是要改变过去单一采用行政手段进行社会管理的简单管理模式,采用“多管齐下”和“多策并举”的综合治理手段进行社会管理,以期获得最佳治理效果。由于行政管理手段多为强制性手段,不适合用于作为生活方式的社会活动管理,而社会治理由于采用综合治理手段,效果和感觉会更好。从社会体育治理角度看,除了行政手段外,还有法制、道德、规范、文化、教育等多种管道可以规范体育行为。这样,不仅可以在制度上约束人们的行为,也可以在思想上引导人们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还可以在舆论环境、文化习俗以及教育培训等方面齐抓共管,使人们从内心认同社会治理模式,接受外部环境压力,达到自觉、自律的社会效果。社会体育治理还应该采用多策并举的方式进行管理。如调整社会体育政策,并通过优惠政策引导社会朝有利的方向发展。再如制定发展策略来推动社会体育的进步,像扶持体育创新、支持有组织体育活动等,一定会带动社会体育的发展。还有改变行政主导的活动开展方式,放手让相关体育协会自主开展活动,政府对符合法律规定的体育组织活动给予经费、资源等方面的支持。再有通过构建、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来推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总之,要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与时俱进,通过有效的方式方法完善社会体育治理。

2.4坚持源头治理,把治理关口从事后处置向事前和事中延伸转变

坚持源头治理,就是要把治理关口从事后处置向事前和事中延伸转变,因为“亡羊补牢”式的事后处置方式对已经造成的损失无能为力,采用前置治理和事中治理可以避免或减少损失。前置治理主要指决策前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经过充分论证和必要听证,确保决策符合客观实际,符合群众需求,符合国情、国力等。事中治理主要指均衡各种利益诉求,及时解决利益冲突与矛盾,增强社会和谐,激发社会的活力等。源头治理讲究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从社会体育的前置治理看,就是要把与群众联系的窗口设到老百姓身边去,方便群众反映情况,方便政府了解情况,方便各方的沟通和互动。具体讲,就是要在社区层面设置公共体育服务平台,倾听百姓的呼声与需求,有针对性地服务。源头治理还应该建立智库机构,为政府提供决策咨询,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政府部门在决策前,要请科研机构开展决策咨询研究,提出可行性报告,在有把握的情况下再去召开听证会,征求民众的意见。从社会体育的事中治理看,就是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民众利益为重,均衡各方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在社会体育活动中产生的冲突与矛盾,大都为人民内部矛盾,可以通过调解和深化服务得到解决。在调解群众体育矛盾时,可以通过群众体育组织进行劝解,也可以通过组织间的谈判获得和解。总之群众利益矛盾在自治组织的范畴内解决比较有利。坚持源头治理,还要做好激发社会体育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以及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工作,实现社会治理体制的创新。

3创新社会体育治理体制的几点建议

3.1转变社会体育管理观念

从传统管理到社会治理,意味着治理主体、治理的目标、方法等方面都要发生转变。因此,政府主管部门及社会体育服务组织首先要转变思想观念。一是要学习“社会治理”理论和方法,明确社会治理的目标、内容、方法及组织运作模式等,为创新社会体育治理奠定基础。二是要明确政府职能转变方向,建立多元共治及群众自治的社会治理理念,积极推行社会体育领域的治理。三是要建立综合治理的基本观念,改变单一行政和行政主导的管理方式,实现社会体育综合治理的新格局。

3.2改革社会体育体制

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不仅是理念的更新,也是管理体制的创新。从社会体育共治的要求看,社会体育组织全面参与体育治理是社会体育体制改革的第一步。政府部门必须尽快做好职能转移的安排,在社区层面实现基本自治,即可以让群众自治的部分,交给群众进行自我管理,如健身团队、基层体育组织管理等,暂时有困难的,交给社区体育服务组织进行管理。在县及以上地区实现基本共治,即由政府主管部门与相关体育组织共同进行社会体育治理,并在治理过程中,逐步放手让社会体育组织独立承担体育活动的开展与维护,政府部门把精力更多地用于政策与规划的制定与体育发展的宏观调控方面,通过协作共治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促进社会体育的和谐发展。

3.3调整社会体育机制

要调整纵向等级管理机制,采用扁平化运作机制,使各个层级都有根据自身条件自主开展体育活动的权利,充分调动各个层级的积极性,实现群众体育自治的良好局面。要调整社会体育的信息沟通机制,建立包括自下而上渠道的双向型体育信息通道及信息处理机制。要调整按规定办事的固定程序管理机制,实行目标管理机制。要减少程序约束,改革评价方式。要调整行动激励机制,比如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体育创新等。推行调研活动,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要完善绩效考核、群众评议和反馈等机制,促进社会体育的良性发展。3.4培育社会体育服务组织长期单一行政管理模式造成我国社会组织的弱化,对社会体育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形成一定的困难。要提高社会体育组织的社会治理能力,必须有一个培育过程。首先,可以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把公共体育服务项目交给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并通过建立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与监督制度,确保社会体育服务组织为群众提供优质体育服务。其次,可以采用委托管理的方式将若干社会体育治理项目交给社会体育服务组织,政府主管部门通过业务指导帮助社会体育服务组织提高社会体育治理能力,并逐步放手让其独立开展工作。再次,可以发挥社会体育服务组织的中介作用,即政府通过其传达政策法规及其他社会治理信息,群众通过其转达对社会体育治理的意见与建议,使其成为政府与群众联系的纽带。

4结论

4.1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对社会体育发展与改革具有重要影响,社会体育管理必须尽快向社会体育治理转变。社会体育治理须从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

4.2社会体育转变治理方式要坚持系统治理、坚持依法治理、坚持综合治理、坚持源头治理。

第3篇: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范文

关键词:服务型政府建设;社会管理格局;创新。

Abstract:At present, to accelerate the construction of service-oriented government, innovation and social management pattern has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o do this, you must do: firmly establish the concept of governance of a people-centered government and its staff, effective transformation of government functions, build a new pattern of government-led diversification of social management, and improve the network of basic services and improv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functional departments of the government service system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ivil service of government agencies.

Key words: service-oriented government building; social management pattern; innovation.

中图分类号:D523.1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从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城乡结构、就业结构、社会阶层随着改革的深入发生了重大变化,许多“单位人”逐渐变成了“社会人”,原来有的单位管理机制适应范围也随之变小,而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却尚未健全。处在社会转型期的我国,影响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不断凸现,各种社会矛盾更趋频繁,对抗性冲突也在增强,处理难度也相应加大,但政府加强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变化、新要求,也没有建立起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广覆盖的社会管理新体系。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格局,对于构建和谐有序、公平正义、服务百姓、改善民生的社会管理体系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格局的现实意义

世界各国的实践证明,进一步转变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和创新,对建设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格局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期,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以及人们的思想观念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处于弱势的广大社会群体,急需政府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有效渠道来表达与维护其自身利益。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能使政府承担起解决社会公正、公平问题,建设以民为本、促进社会公平为目的的公共服务型政府,缓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格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二,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格局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要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使政府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目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将其职能由“管理型”转变为“服务型”,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化投资环境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服务。

第三,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格局有利于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建设。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转变政府职能,能够使政府将更多的精力集在解决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基本民生问题,着重解决好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生态环境、食品安全、收入分配、教育卫生、居民住房、社会治安和司法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不断提高公共产品供给和公共服务能力。

二、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格局的对策建议

创新社会管理格局要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站在转型发展与现代化建设的高度,高度重视社会与经济的协调发展,解决好当前社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社会和公众需求为导向,建立中国特色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模式。为此,必须做到: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社会管理新格局,完善基层服务网络,健全并落实政府职能部门服务制度,加强政府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

第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强化服务和责任意识,由“权力本位”转向“责任本位”,从偏重行政控制转向科学化的公共治理,注重解决好民生问题,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首先,在社会与政府的关系上,要确立有限政府的新观念。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权威不是权力的张扬,而是权力制约基础之上的社会认可,是一种有限权威。其次,要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实践有效政府理念。政府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环境,以社会和市场需求为导向,有针对性地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高效率提供最优质的服务。第三,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服务政府”的管理理念。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必须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树立重服务、轻管理,重事后监督、轻过程干预的服务型政府管理理念,建设一个公开、透明廉洁、阳光的公共服务型政府。[[1]阎新平.创新社会管理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N]长治日报, 2011-11-7][1]

第二,切实转变政府职能。面对新阶段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挑战新问题,以及社会需求对社会管理提出了新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已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迫切需要与必然要求。创新社会管理格局,转变政府职能,在管理理念上要实现从重经济建设轻社会管理向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在管理主体上要实现从重政府作用轻多方参与向政府主导型的社会共同治理转变,在管理方式上要实现从重管制控制轻协商协调向更加重视沟通协商转变,在管理环节上要实现从重事后处置轻源头治理向更加重视源头治理转变,在管理手段上要实现从重行政手段轻法律道德向多种综合手段运用转变,进一步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改革城乡社会管理体制,加强社会管理方式创新,提高依法实施社会管理水平,完善社会管理领导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2]容.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温商网,2011-07-05][2]

第三、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社会管理新格局。当前,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管理格局,学习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在“新公共管理”中引入的各种制度、机制,形成以各级政府为主导,私营部门和第三部门等社会组织协同配合,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的多种方式并存的中国特色管理格局,从而实现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要围绕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重点推进以下十个方面的改革与发展: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加快事业单位改革,改革户籍制度,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和管理,畅通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培养和使用好社会工作人才,严格依法实施社会管理。[[3]龚维斌.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社会管理新格局.中国广播网,2010-04-09][3]

第四,完善基层服务网络。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格局必须把社会管理创新的重心放在基层,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完善基层服务网络。城乡社区、村委会是社会构成的基本单元,是城乡居民依法行使民利,参与公共事务,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重要平台。各基层组织要利用好这个平台,以构建和谐社区、平安社区为切入点,建立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新格局。还要引导和推进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委会开展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核心的群众自治,充分发挥社区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和谐服务的作用,将社区建设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和谐的现代化新型社区,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优质周到的服务。

第4篇: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范文

志愿者组织的“金名片”

G20产生的杭州新名片中,“武林大妈”是一张珍贵的社会名片。

今年3月,杭州下城区武林街道借鉴北京“西城大妈”“朝阳群众”的做法,推出了“武林大妈”,负责平安宣传、文明劝导、情报信息上报、隐患排查、矛盾调解、治安维护工作。在志愿者蔚然成风的杭州,“武林大妈”一下子吸引了不少粉丝,全市50万大妈服务了G20,参与了社会的治理。

据悉,G20期间,“武林大妈”们为路人提供旅游咨询、免费续水等便民服务,这些细小而随处可见的服务,让杭州变得更加暖人。

其实,早在G20前,“武林大妈”们就温暖了周围的人,为促进基层社会善治贡献力量。杭州武林街道有一位老奶奶,喜欢捡垃圾,在家里和公共区域推满了各种废品,邻居多次投诉未果,“武林大妈”罗睿绮知道后,与她反复沟通,老人最终同意搬走垃圾。“武林大妈”们的工作,让街道社区日常的纠纷消于无形。

记者在实地访谈中发现,杭州鲍大妈聊天室作为志愿者组织的典型,截至2016年10月,已经服务社区居民33562人次,而这仅仅是室内服务的人次。

成立于2005年的鲍大妈聊天室,是社区志愿者服务的项目,刚开始的功能是与社区居民聊天,说心事,解决问题。随着志愿者的不断加入,鲍大妈聊天室的功能也不断扩大,最终发展成为具有专项咨询服务、特色服务、和谐幸福大讲堂、聊天小分队、入楼道主题座谈会、社区文化屋、美化社区小卫士等多项功能的志愿者组织。

成立于2008年的杭州下城区文晖街道的和事佬协会,同样是民间志愿者组织,处理社区楼道里的各种麻烦纠纷,管理社区街道大大小小的“闲事”,其成员是扎根于社区的调解员。

在浙江,这样服务于居民的志愿者组织,不胜枚举。志愿者组织其实已经成为提供公共产品、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志愿服务是因为人际关系稠密化而引发的自主行为。志愿者及其志愿服务已经构成了社会治理的一项内容。因而,我们需要在社会治理变革的意义上来认识志愿者及其志愿服务。”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张康之这样说道。

集约式发挥社群功能

“尽管现代社会分化为公共领域、私人领域和日常生活领域,但是,在它们之间,存在着宽阔的中间地带,有大量的社会构成要素以及行动方式。”张康之谈道,“在社会分化中,各个领域又有融合的需要,而志愿者的出现,为我们提供了消除所有这些冲突的路径。”

正因为社会发展的复杂性和广阔性,使得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的功能和作用都在不断调整和深化。政府作为单一的治理主体无法处理社会细微的事件,社会力量的参与就显得尤为重要。事实上,志愿者组织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政府处理社会的公共事务的力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了基层稳定。

专家指出,民间志愿者组织往往规模小、力量相对分散,而这恰成为其优势,因为这意味着民间志愿者组织能够深入社会的最底层,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增加地方公共产品的供给,创新社会治理的形式。

“鲍大妈聊天室刚成立的时候,有好几位居民向聊天室反映,社区一部分地方没安路灯,大家出入很不方便;还有几幢楼的居民给主持人鲍倩打来电话反映:晚上,社区几扇铁门老是被来往的自行车撞得‘咣咣’响,住在铁门边的居民被刺耳的噪音骚扰。”鲍大妈聊天室的负责人鲍倩向记者讲述作为志愿者在社区服务的经历。据她介绍,这些事情反映到聊天室后,聊天室的负责人就会把情况反馈给社区负责人,社区负责人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会采取相应的措施。

如今,鲍大妈聊天室成为了社区和居民之间的纽带,社区居民的很多想法和意见,都能通过聊天室得到传达。

在鲍大妈聊天室参与志愿者服务的小陈看来,聊天室这类的志愿者组织发挥了服务居民、化解矛盾、传递信息、团结社区、净化风气的功能。

据悉,鲍大妈聊天室创立初期是一人“作战”,后来吸引了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加入,目前专职志愿者有19人,还在临安和城西成立了分部。这些志愿者来自社会各个领域,有医生、律师、教师、公务员、居委会退休人员等等,在志愿者组织里分工合作,群策群力。

“将志愿者群体组织起来,组织化管理和运作,能将分散的社会资源集中化,集约式发挥社会群体的力量。”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师、行政管理博士后范虹珏认为,志愿者组织作为公民社会中的重要部分,它们的存在和活动体现着一定量的社会资本,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多方面的积极作用。

“志愿者组织的活动既可促进经济发展,又可以发展民间交流和自主管理的方法和技能,培养社会成员之间的平等互惠精神,促进相互信任和理解。”范虹珏说道。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名认为:“作为积极影响社会的重要的组织制度创新形式,志愿者组织具有动员社会资源、提供公益服务、政策倡导与影响的主要社会功能。正因如此,志愿者组织是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展的“瓶颈”

“其实,我一直在找接班人。我已经到这个年纪了,虽然身体还好,但仍然逃不过自然规律,想找个同样热心的人,全身心投入到志愿者服务当中。”鲍大妈聊天室83岁的鲍大妈为找接班人,已经苦恼了好多年。

鲍大妈式的“烦恼”其实是民间志愿者组织所面临的共同问题。在我国,志愿者组织分为两类:一类是官方的志愿者组织,例如志愿者协会、红十字协会等;另一类是自发的,没有官方背景的志愿者组织。

然而,与官方的志愿者组织相比,民间的志愿者组织面临更大的困难和挑战,集中表现在资源获取上。

范虹珏认为,志愿者组织最关心的是生存。为了生存,组织需要资源,而志愿者组织自身通常不能生产这些资源,那么就必须从它所依赖的环境中寻找。其中,最为典型的是组织合法性问题。

记者了解到,当前,民间志愿者组织的成立和运行,要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而该条例要求,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才能到同级的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由此可见,民间志愿者组织在取得合法性之前必须找到相应的挂靠单位,即“婆家”。“这样的双重管理不仅在程序上增加了审查的重复性,影响了行政效率,而且增加了民间组织设立的难度,特别是限制了自下而上民间组织的发展。”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邓国胜说道。

据悉,在2014年之前,杭州滴水公益是具有近千名义工的民间组织,作为志愿者组织,企业无法通过正规渠道对他们进行赞助,因为其无法为企业提供相关的发票。由于没有发票,民间组织也难以与官方合作。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滴水公益的负责人曾经想找挂靠单位,但面临两个问题:第一是这样的主管单位很难找,第二是这些单位也害怕出了问题需要担责任。由此,挂靠事项无疾而终。

民间组织发展的另一块短板是资金问题。如今闻名全国的小小鸟打工互助热线组织,其发展初期的办公场所是一间郊区的平房,用的是旧货市场淘来的二手办公桌椅,尽管如此,这样的办公场所也只维持了79天,因为第二个月组织者就没钱付房租了。

此外,记者也了解到,曾经在地方或全国小有影响的许多志愿者组织、公益组织,因组织合法性、资源或人才问题,要么解散,要么暂停服务。

“在多重管理的体制安排下,民间的志愿者组织发展面临着资金短缺、社会人才匮乏、社会合作与认同少的窘境。”浙江工商大学副教授张丙宣说道,除了官方的志愿者组织参加社会治理外,来自民间的志愿者组织,也应纳入到社会治理的体系中,推进社会的善治。

打开制度阀门,释放社会能量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中,志愿者组织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专家指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需要完善志愿者组织培育的制度建设,为志愿者组织提供发展的资源,以志愿者组织为依托,释放社会能量。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伍治良认为,“建构科学完备的志愿者组织法律体系,是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本质要求。我国志愿者组织立法应遵循组织培育与规制并重、立法传统继承与适度创新及法律制度体系和谐等原则。”

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政治研究所的李庆智进一步指出:“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更重要的是将体制外的社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以此为基础将其纳入到体制中来,在法治约束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基础上建立起公共权力与公民之间制度化、 规范化与法治化的良性互动关系。”

改变,已经在一步步发生。

2013年9月,杭州市民政局下属的民间组织管理局正式开放没有主管单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注册。在地方试点后,2016年,民政部公布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对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体制采取了分类处理的办法,对原有双重管理体制进行了完善。对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服务机构实行直接登记,但对于设立其他类型的社会服务机构,仍采取原有的双重管理体制。”邓国胜教授指出,“这种分类管理的策略,既顺应了历史潮流与发展趋势,又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

同样,民政部在公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也降低了服务类的社会团体的准入门槛,在社区内活动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团体,可以直接进行登记,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第5篇: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范文

一、工作目标

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实施社会组织进驻基层工程,加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推进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让社会组织在惠及百姓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家园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二、思路举措

(一)建立社会组织智库,推动基层治理专家把脉会诊

设立社会组织首席专家制,通过认定一批参与社会治理方面的专家、行家,建立社会组织专家库,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作用。

1、评选一批社会组织首席专家。成立由政府相关部门领导或管理人员,社会工作师、教师,优秀社区干部、社会组织专业人士等构成的社会组织专家库,专家库成员由各业务主管单位、全县性社会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等推荐,县委政法委、民政局等单位进行审核,并名单。

2、加强对首席专家的动态认定管理。严格社会组织专家考评,并根据个人表现、工作需要等,对专家库人员进行适时调整。

(二)引导社会组织进驻基层,推动社会服务专业化

通过引导社会组织进驻基层一线,深入社区家庭,参与社会服务,承接服务项目,推进政府和社会协同治理,预防和降低社会风险,防止发生极端事件。

1、安排场所入驻。在县、乡镇、社区三级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及各类便民服务中心,动员有关社会组织入驻,通过建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站)等服务平台,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专业社会工作者,及时有效参与社会心理服务、矛盾纠纷调解、弱势群体救助等工作。

2、开发服务项目。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开发适合社会组织参与的社会服务项目,并及时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积极参与、主动承接、发挥作用。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者扎根社区,联合爱心企业、社区工作者、群众组织、志愿组织及其它社会力量主动开发项目,精准对接群众需求、精细运作服务项目,不断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人才“三社”联动工作水平。

3、开展宣传培训。推进社区心理知识普及,组织相关专业人才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对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进行心理学、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其沟通交流、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化解矛盾的能力。

(三)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推动社会组织能力提升

1、开展公益创投活动。扎实推进“福彩慈善•助力社区”公益创投活动,以百姓知晓、百姓参与、百姓监督为目标,在前期动员、项目征集、项目评审、项目实施等多个阶段和环节寻求创新突破,全力打造一批特色品牌和标杆项目。

2、实施政府扶持项目。深入基层,广泛征集群众服务需求,年内实施民政理论研究、养老托老服务、困境儿童关爱、助力精准救助、矛盾纠纷调处等6个左右政府扶持项目。通过财政支持,推动一批成长型社会组织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培育壮大专业人才队伍,提升服务能力。

(四)开展社会组织公益采购,推动政府购买服务与职能转移

1、帮扶困境儿童。对困境儿童进行分类帮扶,为孤儿、重病重残儿童、贫困家庭儿童提供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保障;为服刑或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子女提供监护支持、精神关爱、法律援助等;为心理缺陷儿童、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有违法犯罪倾向青少年等对象进行心理疏导、行为干预、法制教育等,促进他们更好地回归和融入社会。

3、参与防灾减灾。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全方位参与常态减灾、应急救援、过渡安置、恢复重建等工作。积极参与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编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防灾减灾救灾课题研究和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推广应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灾害风险评估和必要的中小型应急救援和生活安置演练等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体系。将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放到全面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创新社会治理大局中谋划推进,作为平安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狠抓落实。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切实加大力量投入,确保有人办事、有钱办事。

第6篇: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范文

【关键词】社会管理;法制保障;创新

一、什么是社会管理

社会管理,从狭义上说,它作为政府的一项职能,与政治管理、经济管理相对,即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中排除掉政治统治事务和经济管理事务的那部分事务的管理和治理,其所涉及的范围包括社会政策所作用的领域。广义上,社会管理就是政府和社会组织对社会生活、社会结构、社会制度、社会事业和社会观念等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过程。

社会管理是以维系社会秩序为核心,通过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认同、秉持社会公正、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治安、应对社会风险,为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创造既有秩序又有活力的基础运行条件和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的活动。

我国的法律中对社会管理概念确实存在不足,进而指出,“社会管理立法是社会管理的依据与实现社会管理法治化的前提。加之社会管理法治化是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必然选择,它呼吁要认真对待作为法律概念的社会管理。”

二、我国现存的“社会管理”的不足

社会管理是一个老问题,但是创新社会管理是一个新问题,因为在当前这个社会飞速发展的时期,旧的理念和方法已经无法完善应对层出不穷的新情况。自我国改革开放直到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带来社会变革,给我国的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

面对社会领域复杂的矛盾和新的问题,现存的社会管理模式沿袭计划经济下的行政管理模式,在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等诸多方面存在难以完全适应,缺乏自下而上的权利管理。

三、我国关于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和路径

选择是基于现实的需要和社会经济阶段性的要求,需要根据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形式,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科学总结和认识并遵循社会自身运行规律,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技术、方法和机制等,构建新的社会管理模式,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产生理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社会管理创新和法治的关系

法律具有明确性、稳定性,立法程序更严格,且立法主要是对过去经验的固化与对现实问题的回应,而不是主要针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因此法律在一定意义上还具有保守性、守旧性。创新显然是对既有规则和方法的突破与变革。

在法治社会的应用角度看:社会管理不应脱离法治的轨道,社会管理创新不是要去法治化,社会管理法治化也不是要摈弃、扼杀社会管理的创新。

然而,比照上述要求,检讨我国各地各级机关在轰轰烈烈开展的创新社会管理实践中的具体做法。生活实例里往往存在着脱离法治轨道和损害法律权威的情况发生,有学者将这些做法概括为三个不好的倾向,也就是“行为方式的模仿性、内容选择的随意性和主题内涵的扩张性”。

五、当前如何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实现法治保障

(一)创新社会管理要坚持法治的“三公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相关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的任务相当繁重。而且,法律实施的任务更加紧迫。社会管理千丝万缕,而处在当下转型期的现实社会管理工作更是纷繁复杂。特别是社会大众的法治观念、权利意识、平等意识大大增强,对社会管理立法以及社会管理执法与司法的要求更高,必须适应这一新形势。

(二)创新社会管理要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着力点

依法治国的重点和难点在依法治权、依法治官。且我国行政权有一权独大的历史传统。因此,我国的法治建设重点在行政法治,难点也在行政法治。如何按照法治要求,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体制事关政治改革成败。具体到社会管理领域。改变由政府垄断社会管理权利的局面,建立起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制度成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内容。

(三)创新社会管理要大力加强行政程序法治建设

程序与实体相对应,互为表里,不可或缺。程序对于实体而言,不只具有工具意义,其本身具有独立价值。

我国的程序法在整体上比较落后,行政程序法尤其如此。迄今没有全国性的统一行政程序法。按照十要求,社会管理创新就是要通过法治保障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制度体系,在实体的职能权限方面划定了政府“管理什么,不管什么”问题后,首要的就是政府怎么管理这个程序问题,即是要拓展人民的有序参与渠道,顺应公民主体意识。其次,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契机与动力,加快社会管理程序建设,尽早完成国家层面的《行政程序法》立法工作。

(四)社会管理创新要坚持以民生建设为突破口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实施以市场化为主导的经济社会变革,利益分配格局严重分化,短短的时间内就进入了“矛盾的多发期”形成的以失地农民、进城民工、下岗职工等为代表的社会底层弱势群体。社会贫富差距加大。而媒体不断爆出的“拼爹”事件从另一端反映了我国社会阶层的结构化、碎片化现象严重。利益分配失衡导致民生问题突出,这已成为当前社会矛盾易发多发性背后的深层次原因。

社会服务的主题是民生保障。要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社会建设目标,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社会福利制度与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畅通完善个人权益保护机制、个人诉求表达机制、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听民声,顺民意,排民忧,解民难,消民怨,无不需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而每一项改革均涉及复杂的利益和交织的矛盾,会遇到很多困难和阻力。但这些改革和创新又具有最广泛的民意基础,能凝聚最宽泛的改革共识,能获得最深厚的改革推动力,是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最佳突破口。

参考文献:

[1]湛少伟,黄应中.论法治保障下的社会管理创新.检察风云.2013(1)

[2]张有亮.赵龙.创新社会管理:参与式社会管理新论.长白学刊 .2011. (4)

[3]郑长忠.社会管理创新背景下的共青团发展――党的青年群众工作的新命题.中国青年研究.2012(1)

第7篇: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范文

一、抓宣传,提高卫生意识

各级妇女组织充分利用“三八”节、母亲节、植树节等,开展绿化祖国、美化环境、洁净家庭等宣传活动,各镇妇联结合实际,组织巾帼督查组、巾帼劝导队,上街下乡,在集市发放传画,宣传资料,深入村组劝导一些意识薄弱的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以身作则保持家庭院落干净整洁,言传身教帮助更多人养成卫生习惯。主动参与公众卫生清扫。全县各级妇联组织,各级巾帼文明岗单位,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成立了15支巾帼志愿服务队,各镇充分利用巾帼文艺演出队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家庭活动。如:鄢家镇利用嫂子歌舞团编排小品,歌舞宣传“进家庭”活动,动员广大妇女积极主动作为;调元、慧觉、御营等镇的老年巾帼文艺队,万安镇的姐妹舞蹈队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进家庭”活动,她们在自编自演的文艺节目中不仅自己获得了快乐,也滋润着许多人的心灵家园。。

二、制定措施,狠抓落实

一是各级妇联组织结合本镇、本单位实际,制定了活动方案,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家庭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围绕党委、政府专项治理工作建立了评比表彰和长效奖惩机制,如:万安、蟠龙、白马关、调元等镇都开展了幸福家庭、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二是在妇联系统深入开展“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中,全县各级妇女干部和妇女群众积极行动,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主动参与家庭环境卫生和镇村组的公共卫生整治。为使活动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为中国幸福家园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县妇联组织了部分巾帼志愿者深入到新农村示范点的农户家中进行整治家庭卫生现场指导。县妇联领导还亲自对就如何收拾居室和周边环境进行现场示范指导,教育引导农户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断提升自己的文明素质。同时要求各镇选择1-2个示范点,组织一批训练有素的镇、村(社区)妇联干部,利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开展美化居住环境,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的各种公众参与活动,并在部分镇村开展群众现场培训活动,由镇、村妇女干部和群众担任培训活动主讲,以“进家庭”活动做得好的群众家庭现场指导周边妇女如何打扫居室卫生,如何清理“三堆”“六乱”,由群众影响群众,群众带动群众,群众监督群众,使活动深入人心,使民众真正从心里接受“进家庭”活动,改变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从而取得工作实效。三是以我县开展创建 “五十百千环境优美示范县城”为契机,号召和引导全县妇女特别是城市妇女、巾帼志愿者、环境治理女督导员、文明劝导员等从自己做起,从小家做起,为改变、美化县城容貌做贡献。县妇联还对本单位在县城的重点治理责任区域进行定期清扫和检查督促,对区域内的商贩、住户和过往行人等进行爱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宣传。

三、抓培训,提升公民素质

按照“强化组织、争创先进、提升素质、服务妇女”的基本要求,我会把触觉延伸到社区、家庭,以社区为服务平台,深入基层开展个人卫生、庭院、居室环境改善;公共场所社交礼仪等公民素质提升培训,切实把工作推动和活跃在基层,不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县妇联干部在主席冯永芳同志的带领下,深入到万安镇朝圣、富乐等社区,结合中国幸福家园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公共社交礼仪以及如何经营好家庭等,运用参与互动的授课方式,对社区居民进行了耐心细致、形象生动、风趣幽默的讲解。她希望广大社区居民积极参与“五好文明家庭”、“廉洁家庭”、“平安家庭”、“绿色家庭”创建活动。通过培训,进一步激发了社区广大妇女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热情和争创“洁美家庭示范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居民的参与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增强了该社区妇女“共创文明小区、共享美好生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四、加强交流学习 促活动深入开展

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家庭活动开展过程中,为了让我县的进家庭活动开展有特色、有亮点、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我会特别注重了与各方的交流学习,一是县内各镇、单位之间加强了进家庭活动开展情况相互交流学习。二是与绵竹市妇联等其他县市区之间加强了交流活动,绵竹市与我县妇联主席领导等深入到我县进家庭示范点进行了现场参观,并就我县如何发挥基层妇女组织积极作用,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和引导广大妇女主动参与外部环境改善、家庭卫生整治所采取的各项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和工作方式的创新等与等一起进行了相互交流和探讨。三是今年8月,省妇联宣传部部长周晓俊带领四川日报、精神文明报、中国商报、四川新闻网、四川广播电台的记者在市妇联主席尹艳、副主席殷代惠的陪同下,到我县就探索创新社会管理,大力服务社会建设进行了调研。我县就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家庭、建设生态__等工作中如何创新社会管理,找准切入点,发挥妇联的组织优势,为全域建设中国幸福家园服好务等情况作了介绍,调研组一行还分别参观、采访了白马关倒湾古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家庭、万安镇芒江村生态垃圾分类处理、御营镇响石村妇代会

第8篇: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范文

国家与社会社会治理模式转变创新

社会治理是对十中提出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观念的延续与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的历史关系。因此在目前的研究中,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从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管理在含义、参与主体与实现方式上都有着较大的变化。特别是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中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与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以来,对于社会管理的研究就开始出现了百花齐放的局面。从整个研究的历程来看,主要发展经历为从单纯的学习西方理论到有选择性地、批判性的借鉴与吸收,再到本土化的改造。

一、国家与社会视角下的社会治理模式

社会治理模式主要是“国家就各种社会管理主体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地位作用、相互关系及运行方式而做出的富有约束力的制度安排”。由于历史阶段的不同,社会治理模式也会存在着一些差异,这其中除了受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影响,也与国家内部的权力分配有着较大的管理。不难发现,以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为划分依据,社会治理模式可以分为国家控制社会模式、社会参与国家模式、国家与社会合作模式、社会自治模式。

1、国家控制社会的模式

这种模式主要是国家依靠自身的能力,将整个社会吸纳入自己的行政管理体系之中,其主要特点表现为政府统管一切事物,社会被国家完全的掌控,其实质就是国家以强权统治的形式来实现对社会的管理,国家权力高于一切权力,人民没有掌握任何的公共权力。这样就会培养出一个典型的全能型政府,政府成为治理社会的唯一主体,权力的运行表现为至上而下的模式。这样必然会压抑社会力量的生长,或者直接的内化与整个国家的行政体制内。使得国家权利的获取背离了公共选择的原理。

2、社会参与国家的模式

该模式主要是指随着公民参与意识的逐步增强,以及社会自组织的力量有所提升,部分的社会力量参与到社会治理以及国家的管理之中,但是其中的主体仍然是政府,仍然起着主导作用。公民参与的理论一类是以卢梭等人为代表早期理论基础;一类是以马克思为代表的人民参与理论。其中在马克思的人民参与理论中,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工人阶级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实现人民民主的必要途径就是直接参与国家与社会事务的管理。二是普通的公民对政治事务的参与才是广泛意义上的社会参与。同时我国的宪法也对公民参与作了相关的规定,这位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的治理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

3、国家与社会合作的模式

该模式的核心观点就是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式互补与合作的。该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包括米格代尔、、奥斯特罗姆等。这一模式中,基层社会由国家来控制,社会运行必要的政策与资金支持由国家来提供。社会按照相关的观点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国家与社会之间是相互独立,且能保持合作关系的。与社会参与国家的模式相比,该模式给予了社会更大的操作空间,大多数的公民可以参与其中,参与的方式也会显得更加的主动与多样化。

4、社会自治模式

一般也将其称之为“社会主导、政府协助”模式,在这一模式中,社会自治要高于政府治理,社会由自发秩序主导,社会也将成为公共服务提供的主体,而政府只是做一些宏观方面的指导。当然,该模式的发展历程也并不顺利,经历了一次又一次被否定的过程,直至20世纪70年代末以后,伴随着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于模式,这种模式开始广为人们所接受。

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的途径选择

经过不断的市场化改革,我国的社会结构开始发生巨大的变化,社会关系也日益的复杂化。中国经过不断的重构,开始形成国家、社会、市场三者之间相互配合的社会治理结构,三者的联合使得治理的权力不断增强,这种模式的选择也是当前社会发展的一个必然选择。当然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还是要对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做一个较为清晰的了解。目前主要存在的观点有“国家权力弱化”,主要是指国家对于社会的实际控制能力正在减少;另一种是“国家权力强化”正在强化的观点,即国家对于社会的实际控制能力正在不断的延续。还有研究者也认为,国家与社会是一种相互“粘连”的关系,在基层管理上,国家仍有一定的控制能力,但是这种控制能力是受到多方面的因素影响的。另外还有学者认为。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中,在保持社会的自主性与独立性的同时,还要保证国家在整体层面上的协调功能。在我国从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社会管理创新开始成为正式的议题,直到十报告提出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管理体系,不断推进社会体制的改革。再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提出,社会治理的概念正式登上舞台,党的执政理念也开始逐步发生转换。

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体制发育并不健全,社会自治理念与机制也刚刚处于起步阶段,各方面的社会力量还十分薄弱。但是随着国家与社会合作机制的不断开展与频繁的互动,社会自治模式将成为解决社会自理难题的一个有效的条途径,也是社会治理转型中的必然选择。

三、结束语

在社会治理模式的改革与创新中,我们一方面要实现政府有全能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另一方面,还要注意给社会放权与分权,鼓励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管理,不断激发社会活力,不断形成“国家与社会都行动”的社会治理体制,实现社会治理主体的多元化。

参考文献:

[1]张梅.公共图书馆发展应该适应社会治理模式转变[J].图书馆论坛,2011,03,(1).

[2]夏金凤,王洪凯.论社会治理模式视角下的社会自治演变[J].常熟理工学院学报,2012,(11):57-60.

第9篇: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范文

关键词:社会管理 和谐社会 管理理念 思想认识

社会管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在科学发展观下的今天显得越来越重要。对社会管理的创新改革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提,也是维护广大人民利益的必然要求。所以这项创新改革已经是全党和全社会需要不断进行完善,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尤其对于是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公安机关。那么,新形势下又当如何实施对社会管理工作的加强和创新呢?

1.当前社会治安管理创新存在的问题

为了作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公安机关要认识到当前社会治安管理创新过程中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社会管理机制在管理创新工作中还不适应。有效的管理格局还没有真正形成,社会管理过程中的主体责任不够明晰,在各个部门与各个部门之间因为缺少科学有效和便捷的沟通渠道和相互之间的协调合作,所以就无法形成一种有效的管理格局,无法实现多管齐下,共同协作。其次,社会管理理念在管理创新工作中还不适应。特别是在对于一些实际的管理工作当中,往往由于缺乏对工作更多的学习和实际调研而导致解决方法少、创新能力不足的情况。此外,还有一些在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时对管理强调的多,而对服务提供的少、对待新情况新问题运用习惯性思路解决的多,而通过运用创新性的新办法解决问题的少。最后,社会管理手段在管理创新工作中还不适应。在社会转型期和经济发展全球化的今天,社会管理工作也在不断地面临新的挑战。

2.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为了更好地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的实行以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笔者通过“四加强”进行简单的讨论。

2.1加强管理服务工作的思想认识问题

要实现对公安管理服务工作的思想认识的加强和改进还需要对社会管理创新的再认识进行不断地深化。首先,社会管理工作要做好,必须能够清楚地认识到目前存在着哪些突出的问题需要尽快地进行解决的。比如,互联网作为一个信息平台,也给不良信息和舆论提供了合适的土壤,作为社会管理内容之一的互联网问题应该怎样去解决;对于社会上存在着一些不稳定群体,他们的存在很有可能就是犯罪违法事件的潜在群体,针对这样的群体公安机关又该怎样对他们实行有效地安抚,既帮助了他们又帮助了别人。所以在现实生活中还存在很多诸如这样的突出的社会问题,只有通过深入的调查和深刻的认识才能真正地解决这些问题。其次,社会管理创新的真正目的是实现公共治理的大格局,要做好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必须先认识到它的基本价值。所以说在创新理论和方法进行运用之时要以法治作为基本的底线进行创新后实施,以此提高社会管理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2.2加强管理服务的工作法宝问题

要加强和实现对公安管理服务的工作法宝问题的改进工作还需要对创新群众工作能够常抓不懈。评价社会管理工作的好坏以群众工作做的是否到位为标准一点也不为过。社会管理工作归根结底还是群众工作,要想做好社会管理工作还需要先把群众工作做好,这是基本的前提。

首先,社会管理工作的第一步先要改进群众工作。作为是执法者又是群众工作者的公安机关来说,他们与群众打交道的机会多,所以在实际工作中要充分利用好这一优势资源。不管是决策前还决策中,不论是明查还是暗访都离不开群众。以群众立场看问题想问题解决问题,以群众路线指导工作指导实践。其次,公安工作开展离不开群众工作。新形势下需要有创新性的群众工作新方法,但并不意味着要彻底摒弃原来所有的理念和手段。对于过去行之有效的群众管理方式和方法依然要遵行,在此基础上还要进行群众工作手段的理念的再创新工作。

2.3加强管理服务工作的机制保障问题

为了更好的解决和改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机制保障问题,应当考虑对社会管理过程中的制度机制创新。只有具备良好的运行机制才能更有效的做好社会管理服务工作。

首先,社会管理工作的重点是要做群众的服务工作,所以公安在工作职能上突出其服务性。公安机关要构建和谐的氛围需要以服务管理模式为重点。将对人民群众的服务始终贯穿于管理的过程当中,把每一件案件、每一个环节都当作是为人民群众的工作实践,真正做到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真正达到实现和谐。其次,公安机关要实现社会管理工作主要还是对工作执法方面的管理。尤其是结合对管理制度和管理行为的完善来实现执法规范化的建设。

2.4加强管理服务工作的素质保障

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抓好工作落实的关键在人。要以坚定的理想信念指引人,以高尚的职业道德约束人,以先进的公安文化激励人。为此要从抓教育、抓考核、抓养成三个方面从发挥民警的工作潜力入手,不断提高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工作水平。

3.结语

总而言之,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和谐社会发展工作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也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作为公安机关要做好在这个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的勇敢担当,通过工作中现实问题的把握不断地进行理念再创新以此不断提高公安机关管理服务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