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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难点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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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难点

第1篇:基层社会治理难点范文

关键词:民生;社区建设;社会建设

近年来,在大力开展社会建设的背景下,改善民生已成为我国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重要话题。一定程度上说,改善民生不仅是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而且也是促进我国社会结构调整的题中之义。伴随着“单位人”向“社区人”的转变,在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总体要求下,改善民生的重点向基层倾斜有其一定的现实性与必然性。当下,基层社区已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空间,人们在社区里不仅有基本的温饱、安居等生活需求,而且也有社区医疗、社区教育、社区养老等现实需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改革的纵深发展,人民群众在社区里的社会需求将会越来越大、越来越多样化。可以说,改善基层民生,不仅要在社区层面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存需求,而且也要根据社会发展的实际不断地“与时俱进”,即通过综合创新的平台来满足社区居民不断增长的民生需求,而以增进社区居民幸福感为宗旨的“美丽社区”建设无疑是当下通过综合创新来保障和改善基层民生的有益尝试。

一、“美丽社区”建设体现了改善基层民生的现实要求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不断深入,社区在解决我国民生问题中的优势与潜力越来越凸显,可以说,伴随社区建设的大力开展,保障和改善基层民生已成为社会共识。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为保障和改善基层民生的有序践行不仅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而且也通过加大投入力度、增加人力保障等行动,使在社区里开展民生建设的物质基础得以明显改善。如在社区服务机构建设上,“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各类社区服务机构20.0万个,社区服务机构覆盖率29.5%;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站)覆盖率72.5%。城镇便民、利民服务网点39.7万个。”[1]总体来说,在和谐社区建设的推动下,通过实行诸如增加社区服务机构等一系列的具体举措和行动,保障和改善基层民生的整体质量得到了大幅提升。然而,随着社会发展“不确定性”因素的增加,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诸多挑战也在向社区转移,一定程度上说,改善基层民生面临着新经济社会发展因素的全面考量。特别是在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的背景下,随着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整体推进,改善基层民生必然要有新的要求与期待,而这种新的要求与期待恰又与“美丽社区”建设的内涵具有一致性。

“美丽社区”建设,既是美丽中国建设的结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下推进社区建设的有益探索。它着力于把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与实践贯穿于社区建设的全过程,以提升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幸福感为导向与宗旨,从积极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战略高度,全面、有序地改善基层民生的整体格局,努力在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的社会需求上有所作为。可以说,“美丽社区”建设是当下提升社区建设质量与效益的有效契合,更是当前着力保障和改善基层民生的鲜活实践。

民生涉及人的生活方方面面,既有基本的生存需求,也有保障和发展的现实需求,既有物质方面需求,也有精神方面需求,而且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民生需求也在不断变化。对于保障和改善基层民生而言,必须要结合当前社区居民所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及时地回应居民在社区生活中所面临的各种实际问题,特别在新的发展理念下,社区居民对于低碳生活、幸福生活的期待已成为当前改善基层民生的重要需求。

在社区生活中,随着生态文明意识的提高,在基层民生建设中要时刻注重生态元素,这不仅体现在人民群众对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热切期盼,也体现在人民群众对于环境优美、宜居生态的生活小区的良好期许,更体现在人民群众对于低碳生活方式的美好诉求。在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随着社会重心的下移,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尤为迫切,可以说,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与难点都在基层,这不仅体现在基层民生需求要通过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来保障和实现,而且也体现在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以此来有效改善基层民生是国家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从基层民生建设的内容和实际来看,保障和改善基层民生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多个维度,特别是在我国现阶段,民生问题呈现一定的复杂性,而且还存在着具有阶段特点的结构性矛盾,为此说,推进基层民生建设需要进行综合创新。面对我国民生问题的结构性矛盾,寻求在基层解决好民生问题,以此实现社会结构的有序调整是实践中的一种理性选择。

可以说,无论从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来看,还是从社区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来看,乃至从化解民生问题的结构性矛盾来看,“美丽社区”建设不仅体现了当下改善基层民生的现实要求,而且也体现了探求通过综合创新平台来改善基层民生的实践努力。也可以说,“美丽社区”建设既有对社区建设的生态追求意涵,也有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价值指向,更有通过综合创新解决基层民生问题的具体实践。

“美丽社区”建设的“美丽”具有丰富的内涵,它不仅有外在的“物质”之美,更有内在的“精神”之美,既有生态之美,又有心态之美。“美丽社区”建设就是要适应当下社区生活的实际,从社区居民的现实需求出发,通过综合创新平台和手段解决各种基层民生问题。进一步来说,“美丽社区”建设是新的发展理念下社区建设的生动写照,它赋予了社区建设新的内容与新的价值,它的实践集中体现了在社区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效益与生态文明效益的高度整合、体现了社区“生态”与社区人的“心态”的协调与统一,它通过各种改善基层民生的具体实践,让“美丽”常驻人心,让“美丽”充实现代人的生活方式。

二、改善基层民生是“美丽社区”建设的主线

“美丽社区”建设是一个内容广泛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层次和不同面向。仅就回应当前社区民众关心的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而言,它的实践着实地体现了在社区层面通过综合创新来集中推进基层民生建设的思路与举措。可以说,“美丽社区”建设的主线就在于努力改善基层民生、提升居民幸福指数。党的十报告指出:“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2](P.34)为此说,“美丽社区”建设的全部实践必然要围绕基层社区里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而积极行动,具体来说就是要从当前社会发展的重点与难点问题以及社区建设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出发,在保障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上,通过建立一个适应多样化社会需求的社区服务与管理的体制与机制来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基层民生建设。

从实践上来看,如天津市按照“居民自治规范化、管理手段现代化、办事服务便捷化、人文环境宜居化、生活方式文明化、群众参与广泛化”的标准启动了“美丽社区”创建活动,并根据“美丽社区”的创建安排将实施六项工程,即居民民主自治工程、社区管理深化工程、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居住环境优化工程、社区文化繁荣工程、社会组织培育工程。[3]可以说,天津市提出的“美丽社区”建设以及所要实施的六项工程,既是对当前社区建设中的一些重点与难点问题的及时回应,也是对解决社区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与民生问题的积极尝试。如社区物业管理问题,当前城市社区里物业纠纷问题相当突出,物业纠纷及其后果不仅影响了社区整体的稳定,而且也影响了社区环境的改善。有的小区由于物业纠纷而造成了小区绿化无人养护、生活垃圾无人处理等等一些不良后果。物业纠纷的频发既影响了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也影响了物业公司的有序经营,可以说,面对当前社区物业管理的现状,建立多方参与的社区物业管理新机制就成为当前社区建设的一个重点,对此,“美丽社区”的创建给予了积极回应。又如社区环境问题,治理城市社区中的乱搭乱盖、乱贴小广告等问题已成为困扰社区管理工作的难点,而“美丽社区”建设的天津实践――“居住环境优化工程”对此也给予了积极探索。诸如此类的涉及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民生问题还有很多,如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等等。可以说,民生问题是“美丽社区”建设的重点,“美丽社区”建设的“美丽”之处恰在于它时刻以民生建设为根基,及时回应社区民众的现实需求。

当然,“美丽社区”建设不仅对民生问题的基本面给予了必要关照,而且还面对民生需求的变化,及时地调整思路、更新理念,时刻用“以人为本”的手段解决社区层面的民生问题。如社区信息化建设问题,随着网络社会的到来,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与手段,把高效便民的智慧服务带进社区生活已成为民众的重要需求。“美丽社区”建设通过建立社区管理信息平台,提升网格化社区管理的运行效率,让社区居民在网格化治理空间中获得最大限度的民生实惠。又如社区养老问题,面对新时期养老的新需求,传统的养老模式已无法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探求在社区层面回应养老问题已成为时代课题。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推进,老年人对在社区里进行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情感关怀、精神慰藉等方面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为此,必须要改变过去应对养老问题的思维方式,让社区养老成为我国养老服务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美丽社区”建设对此也进行了回应。

可以说,“美丽社区”建设的依据、思路均在于基层民生的保障和改善,而且它还随着民生需求变化的实际而不断调整。以“美丽社区”建设推动基层民生的有序改善,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从社区居民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出发,确保“美丽社区”建设的目标、任务等内容时刻体现基层民生的现实要求;必须坚持构建“幸福生活”的原则,以社区居民满意与否作为美丽社区评价的根本标准,让幸福指数成为改善基层民生的导向;必须坚持统筹规划,努力在社区建设的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上有所突破,争取在保障基层民生的体制机制、政策体系、财政保障等方面有所创新。诚然,通过“美丽社区”建设推进基层民生的全面改善,不仅要有新的思维、新的理念,更要有实实在在的美丽指标,如天津市提出的“美丽社区”建设已细化到了具体的美丽指标上,这些指标包括6个大项目,81个子项目,每一个为社区“量身定做”的评分项目都与提升居民幸福指数息息相关。[4]

总之,以“美丽社区”建设推动基层民生的有序改善,既体现了积极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现实要求,也体现了改善基层民生向“美丽”求索的实际需求。美丽社区是环境优美、卫生干净的宜居生态社区,同时也是和谐友善、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美丽社区”建设所提供的综合创新平台不仅拓展了改善基层民生的思路,而且也丰富了改善基层民生的内涵。

参考文献:

[1]民政部.2012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http:///article/tjbg/201306/20130600474746.shtml)

[2].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2.

第2篇:基层社会治理难点范文

时下,“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正如火如荼开展,各地纷纷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多渠道、多形式、多手段发现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成效颇丰,群众满意度大幅度提升。

办好群众身边的小事,事关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大事。党员干部要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亲力亲为,出谋划策,真正做到亲民、为民、服务于民,在办好群众身边小事中展现新时代党员干部担当风采。

正确认识“小事”。小事不小。党员干部要正确认识到群众身边“小事”的重要性,走出“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没注意”的政绩观误区,牢记公仆身份,坚守为人民谋福祉的初心,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口号践行到行动中,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从点滴入手、从小事做起,把事情做实做细。

用心发现“小事”。坐在舒服的办公区听不到群众的呼声,看不见群众疾苦。唯有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才能发现问题,进而有针对性地、有的放矢地解决好问题,让呼声得到回应。党员干部要带着对群众的感情走出去,摒弃“官念”、放下“架子”、迈开“步子”, 多到群众家中坐坐,用接地气的百姓话拉近彼此的距离,从群众的“唠嗑话”“吐槽语”“怒斥声”中发现群众反响强烈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让“小事”无所遁形。

用力解决“小事”。小事连着民生,民生连着民心。只有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医养教卫等都得到有力保障,才能真正维护群众的利益,赢得民心,激励广大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奋斗。

“两横一竖就是干”。党员干部要迈开步子、俯下身子、撒开膀子,以踏石留印之功,着力为群众疏堵点、解难点、除痛点,切实干好群众每一件实事,将蓝图变实景。时下,“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正如火如荼开展,各地纷纷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多渠道、多形式、多手段发现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成效颇丰,群众满意度大幅度提升。

办好群众身边的小事,事关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大事。党员干部要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亲力亲为,出谋划策,真正做到亲民、为民、服务于民,在办好群众身边小事中展现新时代党员干部担当风采。

正确认识“小事”。小事不小。党员干部要正确认识到群众身边“小事”的重要性,走出“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没注意”的政绩观误区,牢记公仆身份,坚守为人民谋福祉的初心,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口号践行到行动中,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从点滴入手、从小事做起,把事情做实做细。

用心发现“小事”。坐在舒服的办公区听不到群众的呼声,看不见群众疾苦。唯有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才能发现问题,进而有针对性地、有的放矢地解决好问题,让呼声得到回应。党员干部要带着对群众的感情走出去,摒弃“官念”、放下“架子”、迈开“步子”, 多到群众家中坐坐,用接地气的百姓话拉近彼此的距离,从群众的“唠嗑话”“吐槽语”“怒斥声”中发现群众反响强烈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让“小事”无所遁形。

第3篇:基层社会治理难点范文

一、“全响应”机制的建构

自2010年年底开始,西城区委社会工委牵头,组织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聘请专业咨询研究机构,开展了“全响应”社会服务管理可行性研究和实践探索。目前,在西城区的绝大部分街道都已搭建了“全响应”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并建立了区级“全响应”社会服务管理指挥中枢。通过统一的数据中心、调度平台、服务渠道以及多个业务系统,实现了民生服务、城市管理、应急处理、绩效考评等功能。

西城“全响应”机制强调以社会为本位,以多元参与为核心,以构建全方位响应链为手段,以优化社会治理结构、社会管理良性运转为目标,是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服务管理的制度体现。该机制的主要功能包括:

一是整合管理资源。以社会为本位,注重整合政府和社会两种管理资源。“全响应”社会服务管理把社会作为一个整体,不仅限于政府的社会服务管理资源,同时重视其他主体和社会自身的管理资源,尊重了社会的运行规律,从根源上提升社会服务管理的能力。

二是建立响应链。以感知、传递、响应三大环节为核心,建立响应链。动员社会各种力量,建立社会服务管理的感知系统、传导系统和响应机制:全面感知社会需求;通畅服务管理的网络,快速传递社会需求和动态信息至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成员;建立分工明确、合作协同的工作机制,全面、快速、合理地响应社会服务管理诉求。

三是创建管理网络。即政府管理、社会协作、居民参与三大网络。政府管理网络,及时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安全,为居民、特别是弱势群体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重视社情民意,主动回应民众需求。社会协作网络,扶持社会组织和便民服务商的发展,规范、调控、激励社会服务创新行为,形成多样的社会化服务力量。公众参与网络,搭建社区居民诉求表达和相互服务的沟通平台,鼓励居民的自我服务与交流。

为实现上述功能目标,构建了两大支持系统:一是政府主导的社会服务管理系统。主要通过区街两级城市社会服务管理指挥中心、社区楼门(院)长信息系统,建立起集应急处置、城市管理、综治维稳、民生服务为一体的精细化、全覆盖的城市社会服务管理系统。二是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服务与自治管理系统。主要通过区街两级社会服务中心、社区网(楼宇网),建立起集社会组织培育、基层民主自治、民意诉求表达于一体的全参与、多联动的社会参与系统。两个层面的系统平台相互贯通,构成了“全响应”机制的支持系统。

西城“全响应”机制,是北京市西城区委、区政府敏锐地感知社会转型带来的社会利益结构变化,意识到公民需求出现的新趋势,针对现行行政管理体制的缺陷所做的努力,亦即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的大胆尝试。这个机制以洞察和响应民众需求为起点,以回应和解决民众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为落脚点,依托信息化技术平台,整合联动组织资源,构建感知、传递、回应、解决民众需求问题的组织体系,形成了集社会服务管理理念、组织、工具整合的“三位一体”工作模式,为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制度的变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二、“全响应”机制的三大要素

西城“全响应”机制的建立,源自于对计划经济遗留的基层行政管理观念与方式的深刻反思,体现了基层政府在现有体制框架下积极回应民意,改进传统管理模式的巨大努力;同时回答了基层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与方式问题,提供了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经验学习的范例。按照西城区委、区政府自己的总结,“全响应”机制力求探索“响应谁”、“谁响应”和“怎么响应”三个核心问题,目的是“实现社会服务管理全覆盖、全感知、全时空、全参与、全联动,促进社会健康、持续、和谐发展。”我们可以用社会服务管理理念、组织、工具整合的“三位一体”框架来解析西城“全响应”机制的三大要素。

(一)理念要素:民本立场与民生关怀

西城“全响应”机制是根据北京市西城区发展状况,在了解、分析、判断主要社会问题的基础上,以全面回应区域内居民需求为突破口,力求解决百姓重点关注和遇到困难的问题。从设立邻里居民生活便利项目,如买菜和解决居民停车难到完善养老服务方式等,下沉公共服务职能;再到快速反应社区各类突发性问题等,西城“全响应”机制所采取的行动,均立足于一个明确的观念,即以民众为本,反映民意和关注民生。

西城“全响应”机制在两个基本问题上下了大工夫:一是解决如何知晓和获得民情民意的问题,即获知民众意愿“是什么”,从而保证了政府公共服务项目与民众真实需求之间的有效衔接,实现从民众诉求到政府回应的对接,为政府工作确立了方向和目标。二是解决如何有效回应民情民意,解决现实需求问题,即实现民众意愿“怎么办”,从而保证政府执行力支持预设的服务目标实现,完成政府内部以及政府与社会力量,多元参与主体之间的对接与整合,为预设目标达成建立了基本的组织制度保证。

实现前一对接,获知民意表达是关键。西城“全响应”机制构建的民众利益感知、传导、响应系统,打造了民意表达、利益传导的途径。在社区层面,“全响应”实施了“一本,一会,一单”的民生工作法。建立健全这项制度,采取了多项措施。社区民情日记制度:按照服务管理网格,要求社区党组、社区居委会成员按照一事一记、一日反馈的原则,对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反馈,社区服务站设立社情民意收集窗口,负责登记居民的需求和意见。社区议事会制度:建立由居民代表、辖区单位代表、社会组织代表、驻社区科站队所组成的社区议事决策平台,定期共同商议,每月召开一次,处理解决社区民生工作遇到的问题,整合社区资源,解决居民日常生活中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社情民意转交督办制度:社区通过民情日记收集汇总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求责任人进社区解决并反馈居民;不能解决的,可以通过社情民意转交督办单,将问题转给街道相关科室或驻街站队所予以解决。

与此同时,在区委、区政府层面,建立区级民生统筹督导制度:由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社情民意调查分析机制,每个季度对全区社情民意进行收集、汇总、梳理、分析、形成报告,对共性问题加强调研,为领导部门决策提供参考;完善“全响应”工作联系会议,协调解决共性问题,分解任务,具体落实;建立“访听解”工作督导机制,由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每个季度对各个部门联系街道、社区情况进行督查;建立区领导和职能部门联系街道、社区制度,各级领导定期定点深入街道和社区举行座谈会。推行区级职能部门社区调研制度,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开展机关干部融入社区活动,帮助社区解决困难,并将此项实绩作为年终干部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组织要素:“三级联动”与动员式协同

西城“全响应”机制的运行依托于一整套组织体系来支撑,而政府内组织的资源整合,政府与驻区各类组织协同、互动,特别是政府对社会各种资源广泛的动员,为“全响应”机制运转搭建了组织平台。其组织基础可以用“三级联动”与动员式协同来概括。

“三级联动”是运用信息化技术将政府组织系统自上而下整合起来,围绕着民生诉求事务,协同聚合政府的资源,处置问题。在这个框架下,运用高科技手段,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和社区三个层面分别承担“全响应”链条上的统分责任。区级层面,作为“全响应”指挥中枢,承担着统筹全区社会管理服务网格化工作,掌握并汇总各类数据和基本情况为决策提供支持;对上报的问题进行审核、派发,并对街道、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指挥重要事件以及需要其协调解决的问题的处置。街道层面,统一设计基本功能模块,规范技术标准,将多个业务系统进行整合,建立“全响应”社会管理服务指挥中心,实现民生服务、城市管理、应急处理、绩效评分、分析研判、统筹协调等功能。社区层面,通过楼门(院)长信息系统,为社情民意的感知、传递、处理提供技术支撑。

值得注意的是,在西城“全响应”机制中,公共服务事项处于下沉态势,显示了服务提供前移的目标,以提高服务对于居民的便利性和可及程度。组织体系的跟进很明显。2012年5月,西城区出台文件,进一步明确提出加强街道统辖辖区发展的作用,指出强化街道在社会服务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强化街道公共服务能力、强化街道统筹辖区发展能力,从而推动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精细化、标准化、日常化。据此规定,规范街道与职能部门派驻机构的关系,街道对专业管理部门的日常服务负有监督之责;建立职能部门工作事项下街道社区准入制度,街道负责统筹、组织、协调辖区内各组织和单位,对促进地区发展和需要跨部门协作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协商;行政和专业管理部门单位的负责人需参加所在街道的地区管理委员会,共同参与地区管理,并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这凸显了西城区社会服务管理机制充实基层、权力下放,属地为主的管理意图。

与此同时,围绕“全响应”机制,西城区委、区政府寻求社会资源的支持和协作。在政府主导下,“全响应”机制在部门协作响应链之外,动员和融通社会力量共享资源、共享发展,以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全响应”机制拓展了与驻区单位资源共享“响应链”,通过共建互助将驻区优质资源向社区群众开放,缓解居民停车困难、活动场地不足、老年人就餐资源缺少的问题;通过社会组织公益服务的“响应链”,完善孵化社会公益组织的机制,支持“枢纽型”社会组织与街道培育服务性、公益性和互组织,实现政社共治;通过专业社会服务资源的“响应链”,开发专业社工人力资源,增强社工专业应用能力,等等。

(三)工具要素:搭建信息化平台、改进工作流程与实施覆盖

搭建信息化平台。这在汇集社情民意、整合资源、建立联动的社会服务管理组织体系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通过建立社会服务管理基础信息库,实现社会服务管理事项的统计分析,有效发现薄弱环节和重点方向。搭建基础信息库及其采集与更新机制,实现人、地、事、物、组织等基础信息的精细管理与综合查询,支撑区街两级基础数据共享、社会服务管理的响应调度。建立社会服务管理决策支持系统,为基层的辅助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改进工作流程。响应民众需求,优化公共服务,以流程再造为民众提供高效“无缝隙”的服务。“全响应”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平台,以街道为单位,同时区里设立一个总平台,老百姓在家里通过“一键通”,以及登录网站等方式,可以享受到各种生活服务。不仅能够为居民提供政务、便民、商业、公益等服务,还可以根据需求变化,更新服务项目。

实施网格全覆盖。将服务管理延伸,不留管理的缺位和死角,能够最大限度地感知、传递和响应来自民众的诉求。西城区委、区政府积极构建基层全感知网格,强化城市化网格管理;全面推广楼门(院)长信息系统(全响应基层数据采集终端),充分利用楼门(院)长、社会工作者组织,实现楼门(院)长网格管理。城市管理网格和社区楼门(院)长网格相结合,构建了完善的基层全感知网格,实现了全覆盖的精细化管理。

三、“全响应”机制度可持续发展的设想

“全响应”机制通过汇集民意、整合资源,广泛社会动员与组织联动,以信息平台支持与网格全面覆盖的设计来运行。它致力于探索、解决社会服务管理中“响应谁”、“谁响应”和“怎么响应”的问题,但是它依然有两个问题值得进一步深思,这关系到这项制度的发展及其可持续能力的开发。笔者认为,这两个相互关联的问题是“回应什么”以及维持并促进“全响应”机制发展的条件是什么。

首先,“回应什么”。问题的提出基于两个前提:第一,政府的资源是有限的,政府公共服务的供给是有选择性的;第二,政府职能活动的范围是有限的和有边界的。确立政府职能边界和范围除了社会需求、可控资源能力之外,还需要明示政府决策行动的价值导向。两个前提的设问,实质上是期待决策者回答,在一定的城市发展阶段上,城市政府对一些公共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所需调配资源的排位顺序是怎么样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体现着政府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认知、理解角度和侧重点。为此,一方面,考量着政府对战略性、长期性发展问题的选择与把握;另一方面,则关系到确立短期意义上的资源配置目标和方向,以及完善社会共治,提升多元合作治理能力的制度基础、规则设计和方式途径等问题。

其次,维持和发展“全响应”机制的条件。如果将“全响应”机制作为创新基层社会建设和管理的组织制度,就会期待这一制度能够维持并增量发展,产生更大的管理绩效。“全响应”机制搭建了基础信息化系统平台,将信息自下而上采集和汇集,将服务和管理指令自上而下地传达执行。这奠定了整合、联动、快速反应的良好基础,为处在问题高发期的政府提供了信息来源通道。要维持“全响应”机制还需要四个关键条件:一是大规模数据信息平台的维持以及后台管理部门的融通,将合理的职能分工与统筹协调有机联系起来,防范彼此间信息孤岛、信息屏障和围绕信息化平台建设的部门利益驱动。二是“全响应”机制延伸了政府行政管理的长度,使管理的触角伸展到更加微观的空间,信息化问题汲纳的后面需要人去解决问题。这需要政府调动并增加大规模的人力支持,响应并处置不断提出的问题,而且随着问题的专业化水准提高,政府动员人力的专业化水准也要不断提高。政府还需要考虑这些人的职业生涯发展问题。三是随着不断增加的人员或组织进入公共事务管理,为形成良性的政社合作关系,调集社会资源支持,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角色以及行为方式需要改变,彼此信任的重建尤其关键。四是需要强大而有力的财政资金支持整个制度系统的运行。

这样,围绕“全响应”机制的发展与可持续能力提升,应该对以下问题予以进一步思考,这包含了短期和中短期的排序:

一是对“全响应”机制运行以来的管理绩效以及公众满意度进行评估,了解“全响应”机制运行的客观情况,把握现实,整合问题清单,为下一步制度改进和确定行动方向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

二是进一步明确所关注问题的排序,以及排序的标准和依据。这样做有四重意义:能够识别问题或需求的不同层次(例如战略性、策略性,长期性、短期性,全局性、区域性),明确工作的着力点和位置;能够为不同层级政府和部门的责任划分提供依据;科学合理安排和分配财政资金的轻重缓急;选择多样化或组合的管理方式或公共服务供给途径。

三是进一步理清地方政府及部门间在主要管理领域集分权的原则、事权与财权匹配类型和管理事项范围。只有完善政府行政管理的基本制度,才能解决社会服务管理制度设计无法实施的状况。

第4篇:基层社会治理难点范文

组织广大理事和会员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系列讲话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增强大局意识,发动广大理事和会员积极参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多做让党委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事情。紧密联系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治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重点难点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发挥好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立足群团优势,创新计划生育社会治理模式,深化计生协各方面改革,承担好政府职能转移的相关工作。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努力在参与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促进百姓健康中积极作为。

二、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创新计划生育社会治理模式

1、坚持“公众参与”理念指导,顺应育龄群众日益增长的公众参与需求,将自治工作与诚信计生、阳光计生结合起来,按照新调整完善的生育政策,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深化维权和服务,促进基层群众自治与政府管理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推动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加强对“双示范”村居、企的动态管理,充分发挥示范村居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2、积极融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模式。加强计生协与网格的对接,做到每个网格有若干会员,每个会员在本网格内有若干个联系户,并依托网格平台,积极开展“生育文化进网格”、“生育关怀入网格”、“群众自治在网格”等活动,在宣传教育、信息收集、志愿服务、民主监督、矛盾调处等方面发挥独特作用。

三、推进生育关怀行动,增进计生家庭福祉

1、积极推进“两进”和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根据“增强家庭发展能力、提高家庭生活质量、提升家庭幸福指数、促进家庭和谐幸福”的“两进”总体要求,围绕“文明倡导、健康促进、优生优育、致富发展、奉献社会”五个方面内容,创新载体,培育典型,打造品牌,提高群众的参与度。要通过少生快富项目、青春健康教育、幸福家庭促进活动等载体,着力提高计生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的和谐。

2、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帮扶力度。积极探索计生特殊家庭帮扶长效机制,广泛开展紧急救助、结对帮扶、心理疏导等多种形式活动,在生活、养老、健康、精神和生育等方面关怀计生特殊困难家庭。重点做好失独家庭、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以及其他弱势人群的关怀工作,打造独具特色的“生育关怀行动”公益慈善平台,有效承接更多的社会资源,为困难计生家庭和弱势群体提供帮扶救助,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者队伍和志愿者服务队伍的能力。

3、深化青春健康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青春健康教育服务阵地建设,继续深化青春健康教育“三进(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三送(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活动。着重加强对流动人口青少年、留守儿童和家长为重点对象的教育活动,扩大青春健康教育服务目标人群的覆盖面。

四、加强宣传倡导工作,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1、组织开展单独两孩政策宣传活动。按照国家和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部署,开展面对面、通俗易懂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宣传计划生育成就和新形势下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要意义,有序引导符合条件“单独”夫妻合理安排再生育时间。参与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治理工作,倡导健康、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生活方式,促进优生优育、男女平等和家庭幸福。

2、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2014年“5·29会员活动日”的主题是“生育关怀你我他、宣传服务进万家”。县计生协、县人口计生局将与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等单位联合开展以“和谐计生、田园、幸福家庭”为主题的广场文艺演出、摄影比赛、书法大赛、“最美乡村计生人”评选等系列活动。各乡镇、街道要横向联合、上下联动,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活动。

第5篇:基层社会治理难点范文

夯实社会治安第一道防线

沂司法

人民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和法律制度,在解决民间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具有重要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纠纷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司法行政机关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快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与发展,使其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一、加快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发展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通过人民调解工作,使当事人在互谅互让、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既可以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能为当事人节省大量的人力、财力和时间,体现了“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同时,在调解活动中,通过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可以有效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道德水平。其次,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发展是解决预防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手段。在我国社会转型期,社会经济成分、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调整,必然带来大量的利益冲突。在城区,因工人下岗、劳动合同、城建开发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越来越多,在农村,因干群关系、土地补偿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了基层社会稳定。人民调解可及时化解和消除这些矛盾纠纷,有助于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有利于实现社会长治久安。再者,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发展是加强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客观要求。当前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组织形式单一、调解队伍素质偏低、调解范围狭窄、工作不够规范等问题,影响了调解工作的法律效力和社会公信力。要尽快改变上述状况,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必须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改革与发展,建立新型人民调解制度。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发展

一要不断巩固、完善、发展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尽快在县和乡镇成立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在乡镇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配齐配强调解人员;以“五有”、“四落实”为标准,对全县现有的村、居调委会和其他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全面调整充实,达到组织健全、人员齐备、工作有力;巩固完善和恢复重建企事业单位的人民调解组织,推动在非公有制组织中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稳妥地发展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在一些新兴行业、特殊地区,如集贸市场、国家重点工程工地、流动人口聚居区等探索建立专门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覆盖面。二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严格人民调解员选任制度,不断优化调解员队伍的年龄和知识结构;积极开展首席调解员、持证上岗、等级管理等制度的试点工作,并逐步在全县推开;进一步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尽快提高广大调解员的政策水平、法律素质和工作能力。三要大力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围绕保障和促进全县“实现新跨越、建设新沂水”目标的实现,注意研究掌握新时期民间纠纷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扩大调解领域,及时有效地调解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常见性纠纷,妥善调处由土地承包、企业改制、拆迁补偿等热点、难点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夯实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四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司法部和省厅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统一部署,尽快实现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方式、工作内容、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树立“法德结合,文明调解”的工作理念,以规范调解协议书制作为突破口,在提高调解工作质量上下功夫,推进人民调解制度与民事诉讼制度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调处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妥善调处各类矛盾纠纷,避免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切实加强指导和管理,为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第6篇:基层社会治理难点范文

一、基层矛盾纠纷新动向

近年来,__县的矛盾纠纷呈现如下几个明显特点:

(一)类型增多,诱因复杂。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结构变动而引发的利益调整、观念冲突等原因,导致现阶段社会矛盾更加多样和复杂。过去山林、宅基地、邻里纠纷等矛盾纠纷居多。近年,由安全隐患、征地、污染、企改等因素引发的纠纷大幅度增加。在矛盾纠纷的类型中,争夺山林、水土权益、债权债务、环境污染、企业改制以及征地拆迁安置等方面,占全县矛盾纠纷总数的近一半。

(二)矛盾主体多元化,群体性纠纷突出。过去基层矛盾纠纷主体多为个人。现在则以群体居多。表现为职工与企业之间、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经济合作组织之间乃至与政府之间的纠纷。在拆迁安置、征地补偿、企业改制、山林、水土纠纷中,极易由一般性矛盾演变为群体性纠纷。

(三)矛盾不断反复,调处难度加大。由于群众自身素质和一些历史因素,常使矛盾纠纷不能按照调处协议办理而再起纷争,进而导致纠纷调处难度加大。

二、基层矛盾纠纷的成因

笔者认为,基层矛盾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利益之争是导致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无论是百姓之间还是单位之间或者个人与集体之间产生矛盾,由“利”引起的居多。在__,由山林、水土权益、债权债务、环境污染、企业改制以及征地拆迁安置等涉及经济利益方面的矛盾纠纷,是影响当前基层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

2、改革中社会保障措施不到位是导致基层矛盾纠纷产生的重要原因。企业改制前,拖欠职工工资、股金、医疗费等,改制后,职工下岗,无经济来源,而许多职工又年龄较大,没有技术,再就业困难,易产生矛盾纠纷。

3、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到位,出现纠纷后不愿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打官司不仅费时、费力,还要花钱,因此,发生矛盾纠纷时,往往不愿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再加上一些群众对党和政府不信任,出现纠纷便通过串联、聚众、集体上访,甚至采取违法犯罪手段解决问题。

三、对策与措施

(一)完善机制,把握矛盾调处工作的主动权

在新的转型时期,基层矛盾纠纷构成因素复杂,要从队伍建设、排查、调处等方面着手,完善长效机制,才能搞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1、夯实“四级网络”。通过建立健全乡(镇)、村(街)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民组调解小组,形成上下成线,左右成片的县、乡、村、组四级基层矛盾纠纷调处网络。

2、推行“四个结合”。即集中排查与经常性排查相结合,随机抽查与地毯式排查相结合,排查与调处相结合,排查与解决问题相结合。通过层层梳理辖区内的纠纷苗头和隐患,掌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人员发生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规律。定期对各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重点分析预测可能引发、群众性械斗、非法宗教活动、重大治安事件等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应对措施,把疏导和预防工作做在前头,掌握排查工作主动权,做到心中有数,遇事不乱,防患于未然,确保问题能提前发现,矛盾能妥善疏导,纠纷能及时化解。

3、坚持“四早原则”。一是坚持早处理原则。矛盾纠纷变化发展过程有成因—潜在—呈现—激化—对抗等阶段。呈现阶段是矛盾变化的关键时期,在矛盾呈现前期,重视矛盾的疏导工作,将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坚持早分解责任原则。矛盾纠纷出现后,要把处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身上,同时,根据案情的难易程度,实行办事限时制度。三是坚持早整治原则。要集中时间和力量,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常见的、多发的、带有倾向性的纠纷,尤其是那些可能激化的纠纷进行专项治理,做到小矛盾不出村级,大纠纷不出乡镇。四是坚持早防范原则。要切实防止排查调处与解决问题“两张皮”现象。对于一时难以解决或仅靠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移送,提请上级协调解决;对于已经激化或酿成事端的矛盾纠纷,也要具体矛盾具体分析、具体解决,坚持“宜疏不宜阻、宜解不宜结、宜散不宜聚”的原则,防止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

(二)注重方法,发挥矛盾调处工作的能动性

矛盾纠纷都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基层干部要把握“敏锐性、主动性、针对性、导向性”,增强工作主观能动性。

1、思想上要有敏锐性。一方面,在形势好、情况熟的环境中,注意保持清醒头脑,防止对存在的问题熟视无睹,或听不进不同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在新情况、新矛盾不断出现的条件下,注意吃透情况,冷静分析,对事物的主流和本质作出正确判断。及时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及时分析和预测可能发生的问题和纠纷。保持对群众问题的敏锐性,做到及早发现苗头,准确掌握动向,及时将事态处置在萌芽状态。

2、工作上要有主动性。要建立工作预案,做到及时、主动、超前。在问题引发的初期,及时采取措施,及早化解,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方法上要有针对性。一是教育为先。加强对群众的思想宣传力度,突出教育引导机制,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处置手段要得体。对一些别有用心者和幕后操纵者,要采用合适的处理手段,增强化解的力度,通过打击和震慑,达到疏导和分化之目的。三是综合治理,进一步夯实基础,标本兼治。

第7篇:基层社会治理难点范文

大会认真总结了全省民政工作。2009年全省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成果显著。保民生实现新跨越。社会救助水平持续提高,城市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月保障146万人,比上年增加7万多人,月人均补差140元,比上年提高10元。农村低保初步实现了对因病、因残、因年老体弱等重点特困家庭的应保尽保,月保障262万人,比上年增加52.5万人,月人均补差49元,比上年提高7元。五保供养标准大幅提高,新建和改扩建乡镇敬老院240所、村级“五保之家”300所、新增集中供养五保对象1万人,集中供养率达20%。医疗救助开展顺利,全省已有60%的县市区建立资助救助、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临时医疗救助和慈善医疗援助“五位一体”的城乡医疗救助发展模式,全年共发放救助金5亿多元,救助340万人次。临时救助制度全面建制,全省全年救助19万多人次。救灾应急能力逐步提高,全年紧急转移安置灾民55万人次,下拨救灾资金5.34亿元,帮助3.98万户倒房灾民恢复重建了住房,并启动了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帮助2.3万户农村贫困居民新建和维修了住房。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到位,社会福利事业扎实开展,全年共实施“明天计划”手术110例、“重生行动”手术153例,手术康复有效率100%;为334名肢残困难群众无偿安装假肢矫形器。积极开展以居家养老为主要内容的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全省已建成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156个,开展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20多项养老服务,全省各级拨款近3000万元为贫困老人居家养老购买服务。全面开展农村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建设,省市县三级安排专款在600多个乡镇、村启动试点,全省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费按时足额发放,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保稳定取得新成效。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不断深入,全面完成第七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任务,推动全省98%以上的村开展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开展“难点村”治理,我省被评为全国“难点村”治理先进单位。认真开展城市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省有9个城区、10个街道、30个社区被民政部命名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农村社区建设试点进展顺利。社会组织建设健康发展,全年培育发展社会组织1500个,并积极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全国首创社会组织党建“登记申报、年检年报”制度,得到民政部肯定。加强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了67个违法违规社会组织。成立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委员会,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了社会组织自身建设。

保发展发挥新作用。加强民政设施建设,全年完成了240所敬老院、300所村级五保之家、25所福利院、33个殡仪馆、7所救助管理站、156个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建设。加强行业经济管理,认真履行政策引导、行业监管、市场培育等职责,促进了社区服务业、养老服务业、社会组织中介服务业、殡葬业、福彩业的健康发展。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民政行业经济实现收入40多亿元,缴纳税收3亿余元,其中福彩纳税达5000多万元。加强行政区划界线管理,开展湘渝线和省内5条市级、43条县级界线的联检工作,维护了边界稳定。

强基层呈现新面貌。全省有11个市州先后召开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党政主要领导听取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民政工作,有13个市以政府名义出台了加强民政工作的决定。绝大多数县市区党委或政府召开了研究民政工作的专题会议,并有40%左右的县市区出台了加强民政工作的文件。基层工作力量得到加强。全省乡镇民政干部增加一倍以上,社区(村)专(兼)职人员42776人。基层民政经费、办公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同时,抓廉政取得新成绩。在省纪委五次全会、全省作风建设特色工作推介会和省纪委派驻机构工作座谈会上,省厅均作了典型发言,并再获2009年度全省反腐倡廉先进单位称号。

会议安排部署了2010年全省民政工作。2010年我省民政工作着力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惠民生,着力提升“三个群体”保障水平。适当提高城乡低保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水平。城市低保巩固应保尽保,全省月人均补差标准达到150元以上(含物价补贴);农村低保根据困难家庭收入测算情况,加大救助力度,原则上不再扩面,主要在规范管理、提高标准上下功夫,力争全省月人均补差标准达到50元以上。提高优抚安置对象待遇,落实和完善优抚安置政策,积极推行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提高救灾应急水平。进一步健全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弱势群体福利水平,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努力改善城市“三无”老人、孤残人员的生活。提高五保供养水平,力争全省分散供养五保户年人均供养标准不低于1200元。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各县市区要全面建立“资助救助、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临时救助、慈善医疗救助”五位一体的新型城乡医疗救助模式,实现“一站式”结算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行五保户在乡镇、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医疗“零支付”的做法。提高临时救助水平。

促改革,着力提升社会管理效能。进一步深化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实践。筹备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抓好821个“难点村”治理,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积极探索农村社区建设运行模式和体制机制。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探索建立特色的“社会管理社区化、社区管理社会化”社区管理模式。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发展的长效机制。研究解决制约社会组织发展的突出问题,发挥社会组织改革创新观察点作用,探索试行行业协会、基层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新办法。进一步推进民政管理机制创新。

强服务,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业。在农村要依托乡镇敬老院继续开展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使符合条件的乡镇敬老院逐步发展成为集院舍助养和社区照料、居家养老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深化和拓展城乡社区服务。着力发展城中村、新建小区、困难群众相对集中小区、流动人口聚集小区等社区服务,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尽快融入城镇生活提供必要的服务。加强和改进婚姻登记服务。推广结婚登记免费颁证制度,坚决杜绝借婚姻登记强行开展有偿婚姻服务等问题的发生。大力推进殡葬等公共服务。

夯基础,着力提升民政发展后劲。加强基层平台建设。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切实解决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和经费短缺问题,切实做到有人干事,有钱办事,促进基层民政工作全面提档升级。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今年省本级继续集中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150所乡镇敬老院、20所县(市)福利院(福利中心)、20所救助管理站、15所殡仪馆和50个农村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示范化建设,提高为民政对象服务的能力。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

抓规划,着力提升科学发展实力。做好执行“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收尾工作。研究编制“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为完成2010年民政工作,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民政干部,一要服务大局,争取支持。要多向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工作,促进他们对民政工作更加了解、更加支持,力争每年党委、政府听取1-2次民政工作专题汇报,争取每年出台1-2个加强民政工作的政策文件,逐步帮助民政部门解决制约事业发展、影响工作开展的资金、设施、编制、体制等问题。要善于争取优惠政策支持。要抓住长株潭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机遇,搞好调研,深入思考,拓宽视野,创新思路,谋划出一些好的点子、好的项目、好的载体,争取和吸引上级在民政领域进行投资、进行试验,从而获得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支持。要继续争取多方配合支持。

第8篇:基层社会治理难点范文

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将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平均上调40元和45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15元和12元。进一步完善了全区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和孤儿养育津贴制度。及时为全区60.6万城乡低保、重点优抚对象和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了物价、取暖、临时生活及节日补贴。积极争取民政部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资金1.6亿元,累计救助130万余人次,妥善解决了受灾群众生活困难问题。应对物价变动,银川市正式启动了低收入居民生活费用价格监测和指数编制工作。灵武市、青铜峡市积极推进社会救助一体化试点工作,为全区积累了经验。

关爱老年人生活

继续推进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投入福彩公益金5953万元,并多方筹集基金,启动老年产业园改造建设项目,宁夏老年福利服务中心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启动了天河湾老年产业园改造建设项目,改造面积约11000平方米,新建面积4200平方米,新增床位600张。目前已接收入住生态移民区“五保”老人300多人。开工建设了红寺堡区、大武口区、中宁县和隆德县4个中心敬老院,新增机构养老床位500张。开工建设了永宁县、灵武市和金凤区3个县级综合福利服务中心。启动了宁夏智能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新建110个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完成了红寺堡智障残疾人员生活照料中心。全区星级社区创建和星级敬老院创建迈出了新步伐,共创建五星级社区52个,五星级敬老院11个。

调整高龄老人津贴发放范围和发放标准,城市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由原来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无固定收入的80岁以上老年人调整为城市家庭中80岁以上无基本养老金收入的老年人,南部山区和中部干旱带高龄老人津贴统一提高到川区水平。认真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全区农村孤老优抚对象全部享受“五保”和“优抚”双重保障,优抚对象医疗费用报销“一站式”结算服务实现了全覆盖。在红寺堡区试点建立了重度残疾人津贴制度。中卫市在全区率先出台了《重度残疾人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创新了残疾人生活保障举措。

提升民生综合服务能力

第9篇:基层社会治理难点范文

一、领导重视、加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街工委和办事处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街的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群众自治及基层民主法治化建设、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冲突,社会矛盾纠纷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并且呈现主体多、范围广、原因复杂等特点,民间纠纷数呈上升趋势。许多纠纷如果不能及时疏导、化解,有可能发展成为,甚至激化为刑事犯罪等重大性案件,严重干扰街的中心工作,影响对地区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及改革发展的大局。我们街扩大人民调解组织,认请形势,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巩固和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努力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最坚实可靠的“第一道防线”,为维护我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抓住机遇,落实措施,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首先各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是广大人民群众民主自治的较好形式之一。真正做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就做到哪里”。今年,根据本街实际情况23个居委会都建立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今年6月份,我们对各社区居委会综治主任组织了培训受到了很好的效果。版权所有

其次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工作方法和工作程序。坚持依法调解、自愿调解、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积极开展调解活动,调解过程,必须符合人民调解的工作程序和规则。我们要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积极吸收一批政治素质好、专业素质和文化水平高、年富力强、热心于人民调解工作且群众威信较高的人员进入调解员队伍。聘请一定比例的热心公益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法律知识的离、退休干部等志愿者但任调解员。加大了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文化专业知识和调解业务的培训力度,重点是对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的规则性和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制作进行了培训。加强了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设施,为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尽快使人民调解工作走上“社会化、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三、以防激化为重点,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我街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工委、办事处和区司法局的指导下,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街工作大局,紧紧围绕防激化这个重点,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广泛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我街经过认真研究新时期民间纠纷的特点和规律,通过综合运用排查调处、专项治理等手段,认真调处涉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建立了“社区警务室”和健全了各项制度,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纠纷隐患和苗头,积极预防因拆迁、还迁、环境卫生、低保、就业、供热等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各类案件和群体性上访等重大社会事件。同时,还根据形势发展,在抓好传统的婚姻、邻里、家庭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调解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并根据各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指导,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培训,不断提高调解水平,增强调解效果。

四、改善和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