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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的方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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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的方法

第1篇:社区治理的方法范文

[关键字]全球定位系统GPS;矿井地面控制测量;控制网精度

全球定位系统GPS是美国20世纪70年代研制用于军事部门的新一代卫星导航与定位系统,它具有全能性、全球性、全天候、连续性和实时性的精密三维导航与定位功能,而且具有良好的抗干扰性和保密性。GPS技术率先在大地测量、工程测量等测绘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已成为矿山地面控制测量的主要方法

1.测区概况

古城矿区位于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县李高乡,行政区划隶属屯留县和长子县共同管辖,地理位置:东经112°47′54″~112°59′34″,北纬为36°10′10″~36°18′07″,测区面积约为157平方公里。

测区地形属高原盆地内的河谷平原,地势较为平坦,特征为丘陵地带,总体地势北高南低,西高东低。该区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年平均气温为8.9℃,年平均降雨量为583.9mm。风向多为西北风,最大风速14-16m/s。冻土期为每年十月至次年四月,最大冻土深度为75cm。

测区分布有数十个大小村庄、厂矿、养殖厂等,大部分为农作物耕地,场区道路四通八达,多数为年久失修的沥青、沙石、大车路等,208国道由北向南从测区东部通过,通行较为便利。另外移动电话通讯覆盖整个测区,异常发达。

2.GPS矿井地面控制测量

2.1GPS控制测量方案

采用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技术对古城矿区进行地面控制测量网的布设和测量,根据矿区地形特点,分两级建立测量控制网。首级控制网为GPS D级,控制点均匀地分布在矿井井田附近,点位选在视野开阔、易于扩展、土地坚实的制高点上,同时要考虑埋石后易于长久保存与使用方便;二级控制网以满足矿井建设和生产需要,参照《煤矿测量规范》,按照近井点的要求布设,等级为GPS E级。

2.2GPS接收机的选择

按照《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要求,古城矿井建立了矿区D级、E级GPS控制网,根据矿区实际情况,GPS测量的接收机可选用南方测绘公司9600型单频静态GPS接收机,该设备静态测量标称精度:水平方向5mm+1ppmXD,垂直方向10mm+2ppmXD,D为基线长度,以公里计,满足GPS D级、E级测量要求。

2.3GPS选点原则

由于GPS测量观测站之间无需相互通视,而且控制网的图形结构比较灵活,为保证观测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可靠地保证测量成果精度,在选点工作开始之前,需要充分收集和了解有关测区的地理情况以及原有测量控制点的分布及保持情况,再确定适宜的观测站位置。GPS点的选点原则是:观测站远离大功率无线电发射源(如微波站、高压线等);视野开阔,点的周围便于操作和安置接收设备;地面基础稳定,易于点的保存;观测站选在交通方便的地方,并且便于用其它测量手段联测和扩展;充分利用符合要求的旧有控制点;点位选定后,按规定绘制点之记,内容包括点位及略图、交通等情况。为保证GPS点能在地面或建筑物顶部长期保存,必须埋设稳定、坚固和耐久的标石,标石尺寸规格严格执行规程要求,标石的顶部中央嵌一金属标志且要注记GPS点的等级、时间及完成单位。按照古城矿井生产和建设需要,依据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进行,各GPS点布设于生产矿井附近或长远规划建设的地方,以直接满足煤炭生产和建设的需要。

2.4GPS网观测方法

GPS测量采用相对定位方法,即在多个点上设置接收机,作同步观测,确定各点的相对位置,在满足可靠性、精度、效率的前提下,将同步图形有机地连成一个整体。为了保证矿区GPS控制网的精度和可靠性采用静态定位模式,同步图形的连接采用边连接方式构网,以进行同步图形闭合条件、异步图形闭合条件以及复测边检验,这样的构网方式具有良好的几何强度、可靠性指标及效益指标。

2.5GPS数据处理

GPS数据处理包括:基线向量的解算及GPS网的平差两个方面,基线解算前,对外业资料进行检查和验收,检验项目包括:测站数据;观测数据文件;基线简表;同步环闭合差检验;异步环闭合差检验;重复基线较差检验等,对不合格数据及时组织返工补测,以确保外业成果准确无误。基线解算模式采用多基线解算模式,解算成果采用双差固定解。

外业观测数据检验合格后应对GPS控制网的观测精度进行评定,即控制网的测量中误差应满足相应等级控制网的基线精度要求。GPS控制网按自由网进行平差,先在WGS-84坐标系中进行三维无约束平差,处理由于多余观测误差而引起的网内不符值,以反映GPS网的内部符合精度,提供各点在WGS-84坐标系中的三维坐标、各基线向量三个坐标差观测值的改正数、基线长度、基线方位及相关的精度信息等。在无约束平差确定的有效观测量的基础上,进行1954年北京坐标系二维约束平差和三维约束平差,联测的已知控制点数5个,平差结果输出在相应坐标系中的三维或二维坐标、基线向量改正数、基线长度、方位、转换参数及其相应的精度信息,控制网约束平差的最弱边边长相对中误差,应满足规范中相应等级的规定。

3.控制网精度指标统计

古城矿首级控制网(GPS D级)根据规范要求与高等级控制网点联测,点数不少于3个的要求,利用古城矿区已有的1:1万地形图,对已有控制点的等级和分布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研究,同时结合实地踏勘情况,确定以:连家庄(I等)、招圪堆(GPS C级)、东史(GPS C级)、李高(GPS C级)、北郜(GPS C级),五个点为平面坐标起算点。新选GPS D级点7个,加上原有国家四等点“航校”,共8个,此次D级观测点共13个,平均边长5-10公里。二级控制网采用在首级控制网GPS D级网点的基础上,布设独立观测边构成三角形网,共布点11个,均为埋石点,其中古城矿区主斜井工业场地4个,副井工业场地4个,桃园风井场地3个。点位的选、埋,根据古城煤矿建设管理处的生产和建设需要,依据《煤矿测量规程》的要求进行,布设于生产矿井附近,以便于生产建设使用。

第2篇:社区治理的方法范文

关键词 设施蔬菜;病虫害;防治措施;伊犁河谷地区

中图分类号 S436.3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5)14-0121-01

设施农业作为一项高效农业,在伊犁已有20余年的发展历程。从过去一家一户分散种植发展到连户连片成区、成基地发展。但随着设施农业的快速发展,也为病虫害的发生和危害提供了有利条件,发生种类不断增加,危害逐年加重,霜霉病、白粉病、叶霉病、灰霉病、疫病、菜蚜、斑潜蝇、叶螨、小菜蛾、菜青虫等常年维持在中等发生水平。

1 病虫害发生情况

通过多年的调查,伊犁河谷早春设施农业病虫害主要有番茄叶霉病、番茄早疫病、番茄脐腐病、番茄灰霉病、黄瓜白粉病、黄瓜霜霉病、黄瓜细菌性角斑病、黄瓜炭疽病、茄子黄萎病、辣椒疫病、豆角灰霉病、斑潜蝇、蚜虫、叶螨、白粉虱等,发生最重的是番茄叶霉病,病棚率100%,发病株率30%以上,重病田发病株率可达90%。

2 防治措施

对于设施蔬菜病虫害的防治,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绿色植保方针,以农业措施为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为辅的综合防治措施,把病害发生控制在初始阶段,大棚内要及时通风换气,严格控制棚内温湿度,防止高温高湿。同时,要选用抗病品种,实行轮作,避免重茬种植,病株、病叶及时清除烧毁,减少菌源[1]。喷药时可推广应用烟雾机进行喷雾,降低温棚的湿度,以缓解病害的发生。

2.1 农业和生态防治

2.1.1 选用抗(耐)病虫良种。选择适合本区域栽培条件的国内外优良品种,增强作物自身的抗逆性和抗病性,实现高产高效目标。

2.1.2 合理轮作、科学施肥、水分管理。合理轮作倒茬,增施有机肥,增强植株抗病能力,减少病虫害发生。采用覆膜起垄或搭架栽培,提高垄间通风透光,采用微灌、膜下滴灌,避免大水漫灌,降低田间湿度,加强通风、透光、降湿,以减轻病害的发生。

2.1.3 及时清洁田园。在播种或定植前,结合深翻整地,及时清除残枝败叶及病残体,清除棚内和棚间杂草,减少病虫传播的中间寄主,减少病虫危害。

2.2 物理防治

2.2.1 频振式杀虫灯诱杀。利用害虫的趋光、趋波等特性,将光的波段、波的频率设在特定的范围之内,近距离用光,远距离用波诱集害虫,灯外设频振式高压电网触杀,使害虫落入接虫袋内杀死害虫。通过杀灭成虫降低田间落卵量,进一步控制害虫田间发生量,实现安全控害。

2.2.2 黄板、蓝板诱杀。利用害虫对一些光谱的趋性和负趋性诱杀趋避害虫。如利用黄板诱杀斑潜蝇、茶黄螨 粉虱、蚜虫等害虫;利用蓝板诱杀蓟马、种蝇等害虫;利用银色地膜趋避蚜虫等。在田间悬挂黄板或蓝板,高度略高于植株顶部,放置密度300~450块/hm2,色板一般选20 cm×30 cm大小,当色板粘满虫子时,可涂机油继续使用。在害虫发生高峰期,1块黄板每天可诱集有翅蚜150头、蓟马成虫200头左右、烟粉虱及白粉虱220头左右。

2.2.3 防虫网诱杀。防虫网的防虫原理是以人工构建隔离屏障,将害虫拒之网外。在保护地应用防虫网进行蔬菜栽培,能达到较好的防虫保菜效果,特别在夏秋季蔬菜害虫旺阶段应用防虫网全程覆盖,能有效隔离小菜蛾、菜青虫、蚜虫等主要蔬菜害虫,大大降低防治这些害虫的农药用量,而且可减轻蚜虫传播病毒病的危害,使栽培成功率大幅度提高。

2.2.4 高温闷棚。在黄瓜霜霉病发生初期进行,在准备闷棚的前1 d灌足水,并适当提高夜温。闷棚在晴天进行,当温度上升到45 ℃时开始记时,连续2 h保持在45 ℃,最高不得超过47 ℃,温度过高可回苫遮光降温。闷棚2 h后,从棚顶部慢慢加大放风口,使室温缓慢下降。高温闷棚1次,可控制黄瓜霜霉病,同时还可闷死部分白粉虱。

2.3 生物防治

使用生物农药阿维菌素、农抗120和多抗霉素等进行防治。用阿维菌素防治蚜虫、白粉虱、红蜘蛛;用多抗霉素防治灰霉病、霜霉病、白粉病;用农抗120防治叶霉病、苗期病害[2-3]。

2.4 化学防治

2.4.1 生理性病害防治。生理性病害主要由温度肥水的管理不当而引起。蔬菜施肥要注意营养平衡,增加有机肥料和中、微量元素的施用量,预防缺素症发生。如西红柿果实生长需要较多的钙,土壤供钙不足时,果实容易发生脐腐病。因此,在西红柿结果期要喷施一些氯化钙、过磷酸钙、氨基酸钙等钙肥以满足西红柿对钙素的需要。

2.4.2 叶霉病、早疫病、霜霉病和灰霉病防治。前期要用保护性的杀菌剂进行预防,如用80%大生―M45、天达2116预防,治疗性杀菌剂可选用72.2%普力克水剂、金雷多米尔、稀酰玛琳、甲霜灵、阿米西达、霉多克、世高、好力克等,也可选用6.5%甲霉灵粉尘剂、5%百菌清粉尘剂喷粉或用10%百菌清、10%速克灵烟剂熏烟进行防治。

2.4.3 白粉病防治。可用25%粉锈宁可湿性粉剂2 000倍液、75%百菌清可湿性粉剂500~800倍液、50%多硫胶悬剂300~400倍液、敌力康2 500~3 000倍液喷雾防治。

2.4.4 黄萎病防治。种籽用福尔马林150倍液浸泡60 min或50%多菌灵500倍液浸泡60 min。与粮食作物轮作5~6年,定植前用50%多菌灵500倍液浸根,缓苗后用同样药剂灌根2~3次,每隔7~10 d灌根1次。也可用松酯酸铜、施特灵等进行防治[4]。

2.4.5 疫霉病防治。育苗时用0.3%瑞毒霉(25%可湿性粉剂)或瑞毒铜喷洒苗床;定植时用上述药剂蘸根;辣椒盛花初果期,当5 cm地温达到25 ℃时,每隔7~10 d或每次灌水前1~2 d,用25%瑞毒霉可湿性粉剂或58%瑞毒锰锌1 000倍液灌根,每株药液用量50~80 mL,共防治3~4次。

2.4.6 病毒病防治。病毒病可通过蚜虫传毒,也可通过抹芽、打杈等田间作业时接触传播。一是及时用10%吡虫啉或50%抗蚜威等药剂防治蚜虫,减少蚜虫传毒机会;二是注意在田间先对健康植株实施抹芽、打杈等作业,然后再对病株实施作业,减少接触传播机会;三是在蔬菜生长过程中用植病灵1 000倍液,或病毒A 500倍液,或病毒必克800倍液进行交替喷雾防治,必要时与防治蚜虫的药剂混合喷雾防治,7~10 d喷防1次,控制病害流行。

2.4.7 斑潜蝇、蚜虫和白粉虱防治。利用其趋黄性诱杀成虫,用硬纸板做25 cm×40 cm的黄色板块,上涂10号机油(加少许黄油)挂入棚内,悬挂密度450块/hm2以上,机油每7~10 d涂1次。也可用低毒低残留的杀虫剂如阿维菌素、苦参碱、菜喜、催杀、艾美乐、阿维毒死蜱等进行喷雾防治。

3 参考文献

[1] 田坤发.设施蔬菜病虫害的发生特点与防治对策[J].湖北植保,2000(5):16-17.

[2] 杨月.设施蔬菜病虫害发生特点及综合防治措施[J].现代农村科技,2015(4):23-24.

第3篇:社区治理的方法范文

关键词:利益协调机制;城乡社区治理;公共服务利益

一、城乡社区治理与利益协调之间存在的关系

“利益”指人们对客观事物存在价值的认同,或者说此客观事物满足人们的某种需求,所以利益的内容客观,形式则反映的是主体的需求这样的主观要素。因此,城乡社区的管理其实就是不断的处理利益与矛盾,只有这样,各个管理的主体才会合作来治理公共事物,进而达到最大的共同利益。

城乡社区治理的方式本源是利益协调机制,基础是各治理理论在治理中的应用。“为了可以贴近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公共物品和服务,社区治理的时代到来了”。在治理中,为达到最优的共同利益,就要用各种机制来协调各方利益,这个过程叫做善治,其中这些利益包括工作方法,构造、功能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关系等:而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利益的构架、利益的协调原则、运用协调手段的方法,还有与别的协调系统间存在的关系。当很多主体的需求得到了很高程度的满足,或当个体之间的利益趋于平衡,这时就比较接近最优的资源配置,而各个主体的自觉性、协同性、有序性都将提高。

当今社会距离城乡与社区的善治还有一定距离,因为现实的社会情况是政府在社会治理中扮演主要角色,而其他社会群体的功能还是很薄弱,人们的管理意识模糊,管理结构和机制也不完备。但也要了解到,我们国家的社会建设与治理所接触的新领域日益增多,协调多方利益的难度也在加大。因此,仅用利益来激发各个主体的积极性是不行的,因为当利益的分化越过了某个程度,将会使冲突进一步激化,所以要创立科学的利益协调的机制,以协调矛盾、规避冲突,促进社会公平,达到善治,这也是治理与建设过程中所面临的一个重点课题。

二、善治的利益协调机制

城乡社区治理中的利益协调是政府和社会各界力量一起参与各项公共事务,使公共资源得到最大的整合,这其中有关乎很多成员自身利益的领域。所以利益协调机制的建立,要遵循科学发展观,也要为人们的切身利益考虑,统筹兼顾。

建立整个协调机制要考虑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如各方主体加入管理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与行动力、各种规则的制定等。它的权力实施是多维度的,即凭借商讨、协作等民主的方式来确认管理办法,它的执行与权威性的建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认可度,所以它的治理也算是一种自我治理,治理参考的是各个参与者的意见,但只是参考,并不一定被采纳。只有这样的自主治理民主管理才可以使城乡社区治理有序、科学、文明。

三、优化各利益主体的内部结构

(一)加强基层政府在城乡社区治理管理中的各项能力

要考虑到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和他们的切身利益:优化政府职能,做好建设中的各项规划、决策、执行、监督工作,为城乡社区的发展提供可行的帮助与支持;规范各项公共服务,明确职能权限:在可能的情况下要行政透明、阳光,吸引社会与政府合作。

(二)要发展政府与社区非营利组织之间的合作

社区非营利组织不管是在社会资源上还是在服务上都可以对政府的治理提供帮助,党的政策也鼓励发展社区自治组织、社会团体等。政府可以在这些组织刚成立时给予一定的支持帮助。

(三)要提升人民群众的自治力

人民群众的自治力也是人民群众权力的一部分,人民的自治可以提升人民的自觉性与积极性。提升人民群众自治力的重点是健全相关的各种机制规定等。此外还要有目的对人们群众开展一系列的培训与教育,完善他们的知识体系,提高他们的执行能力以及对现代治理理念的认识。

在做到了以上几点之后,还要兼顾以上这些方面之间的相互联系,使他们之间的合作性与互动性得以体现。

四、完善与创新城乡社区利益协调机制

首先最重要的是要从本质上调和各方的利益矛盾,在社会生产要素分配不均、贫富差距较大的现实中,要多考虑低收入群体的利益。此外,还应完善冲突应对机制,以便及时应对各种冲突矛盾。尽可能做到预防为主、应对高效。

第4篇:社区治理的方法范文

社区治理遇到的问题

社区主体法律地位不明。社区各个组织之间不仅缺乏有效的配合和联系,而且各个组织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位。社区自治组织在社区管理中的的核心地位并不突出。《居委会组织法》中的居委会的自治地位也只是笼统的规定,少有涉及居委会的性质、职责、任务、产生程序、运行机制等配套规定,这样一来,居委会只是服从上级的行政命令,自治权无从体现。除居委会外,社区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法律地位也不确定,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也缺乏明文规定。自治主体在实践运行中依然被作为政府的执行者,重塑自治组织并没有得到法律的有效支持。

社区自治机构不完善。第一,社区自治组织主要有居委会和业主大会,居委会主要负责社区事务的监督,而业主大会作为社区民意机构主要以会议形式决定社区重大事务的决定,但实践中这些机构设置的随意性比较大,功能错乱,直接影响到治理结构的稳定。第二,行政主体参与形式不明。由于行政体制改革相对滞后,街道办事处定位不清晰,政府服务职能与方式尚不能适应社区治理结构。第三,社区党建组织缺乏法律化和制度化。执政党的地位在社区重大事务决定上体现不出来。

社区自治缺少物力、财力的支撑。我国居委会一级没有财政收入,日常工作经费全部由国家财政支出,依赖街道拨付。财政不独立导致事权不独立。居委会人员年龄偏高,文化水平偏低,不能适应新的时展的要求。

立法及法治理念滞后。社区中的“居民”有别于户籍概念下的居民和居地概念下的居民,其公共领域如何形成,需要法律和理念上进一步明确。办理区域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节纠纷,维护治安,协助政府及其派驻机构做好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在传统理念和体制下难以兼顾。而且,社区服务处于社会管理一线基层,机构不健全、机制不完善、责任不明确、工作条件差、待遇无保证、措施不得力等问题,严重影响社区法治进程。

社区治理的改革与完善

(1)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政府向服务性政府的转变主要是在公共服务职能上,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必须随着全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变化。政府只是单纯的作为掌舵人,注重大方向的把握而不是事无巨细的参与社区的具体行政事物。政府服务职能的实现,并不要求政府充当生产者和提供者的角色,政府完全可以购买服务而不是亲自提供,也不能包办一切福利。政府提供的服务只在社区福利与秩序方面,包括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和教育服务。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是政府内部自身职能的改革与完善,改革的程度也取决于政府的自身,这就需要通过立法,在制度上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服务职能、程序、编制及责任。对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符合上位法和政策的提升为地方法规。街道办事处作为基层政府的派出机关,一方面连接着政府,是政府权力的末梢,另一方面联系着基层社会,是一个在基层社会中起关键作用的社会主体,所以要理顺行政关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政府监督、指导、统筹、协调、考核街道办事处工作,以及街道办事处与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关的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②社区行政事务经费统一由政府财政统一拨划。明确社区居委会和公共组织专职提供社区公共服务、居民事务管理方面的职能,做好居民教育、医疗救济和维持秩序工作。进一步明确社区居委会和社区自治组织的关系,通过立法让二者有权、有责、有分工,避免事权交叉。

(2)社区居民自治权利的制度化。社区居民自治权利的发展构成社会全面转型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社区居民自治,是我国公民资格实现的一个途径,通过对公民的、政治的和社会的三个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的组合,实现基层民主目标。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的建设与治理依赖于建立完善的居民参与机制。居民参与机制要具体规定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居民参与领域涵盖社区事务的各个方面,包括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

第5篇:社区治理的方法范文

在县城居民法制、绿化意识淡薄的背景下,社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出现的侵占绿地、踩压草坪等问题不可避免。在解决这些矛盾的过程中,社区参与式治理模式显示了其独特的优势。通过采用“社区法制宣讲会”“居民面对面”“选举社区绿化管理监督员”等公开、公平的形式,搭建一个沟通、交流、对话的平台,营造出和谐、民主协商的氛围,让有利益冲突的相关方聚在一起,面对面充分陈述各自的想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通过倾听和沟通促进理解、达成共识,共同制定园林绿化管理目标和方案。

2通过参与式治理可逐步实现园林绿化管理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居民参与式治理通过政府搭台、百姓唱戏,动员组织群众自愿、依法、有序参与园林绿化事务的管理,把居民能干、想干、应该干的事情放权给居民,充分开发利用社区资源,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社会环境,让居民在自助和助人中体会自身价值,提升自我管理组织能力。参与式治理过程中政府起引导、支持、协调作用,这种引导、支持、服务,不仅体现在最初阶段,更是贯穿于发展的全过程,运用科学的方式、方法,引导发动广大社区居民,自己组织起来,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

3参与式治理方式在实践应用中的障碍

3.1园林主管部门参与式管理思想不强

参与式方法的应用,实质上是以人为本理念在实际工作上的体现,是政府职能的重大转变,也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有效途径[2]。参与式方法作为一种新的思维方法和理念,需要接受者必须彻底摈弃习以为常的行政管理和干预的传统观念,树立“居民是参与的主体”的思想观点,尊重参与者的意愿,引导居民自愿参与园林绿化管护工作。长期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思想影响仍然根深蒂固,部门在制定政策时限制性政策远远多于发展性政策,政策制定过程中对百姓的实际需求考虑不全面,参与式管理思想淡薄。

3.2县城居民的参与意识淡薄

参与者的自身素质直接关系到对于参与式方法和理念的理解和应用。相比较大城市居民而言,县城居民思想封闭,观念保守,主人翁意识、自我维权意识淡薄,对于提供公共服务,认为是政府的职能,对于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也认为是管理部门未尽到应有职责而抱有“事不关己”的态度,培养普通居民的参与意识和绿化环保精神是一个长期工程。

3.3参与式管理的人才队伍匮乏

参与者的参与能力是参与式管理的关键,参与式方法的应用需要相应的知识和技能,需要了解有关的政策和法规,需要大量工作人员作为参与性思想的传播者、实践者和指导者[3]。居民从不知情到知情,从不自愿到主动参与,需要管理人员的引导、培训。县城园林绿化管理部门人员专业方向五花八门,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参与式管理的相关知识更是知之甚少,严重制约了参与式管理的实施。因此,对于基层干部队伍及技术人员来说,树立参与式思想、具备参与式知识和能力进行参与式方法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基层人员运用参与式方法的能力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4县城园林绿化参与式治理实践意见和建议

4.1广泛开展参与式园林绿化管理的宣传

根据参与式治理方法的要求,由园林绿化管理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分别召开社区会议,向居民宣传和解释园林绿化管护的政策、实施细节,介绍园林绿化管护工作的技术方法以及参与管护工作的权力和义务等。利用发放公开信、政策汇编手册、年历宣传画以及电视讲话、电视新闻、报刊、简报、板报等形式将园林绿化管护的目的、意义、原则、管护方式及管护目标等宣传到户,让参与式管护思想、方法和政策家喻户晓,加强群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认识,充分调动全体群众参与园林绿化活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减少任意破坏绿化的恶劣行为,做到城市园林绿化人人参与,人人有责,树立全民绿化的意识。

4.2加强对园林绿化管理人员参与式理论和方法的培训

在开展参与式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之前,要加强对园林管理人员的参与式方法的培训,并通过实地的调查评估,强化技术人员对参与式方法的理解,并熟悉工具的使用技巧。培养规划设计人员自觉地用自下而上的工作方式和参与式的工具制订规划。同时要对社区干部进行参与式概念和基本方法的培训。真正懂得了“自下而上”工作方法的社区干部,才能够在做动员工作时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利益和需求,也才能够保证把参与式园林绿化的政策落到实处。

4.3深入社区开展意愿调查

在调研阶段,调研人员要深入社区,召开居民座谈会、社区干部会、社区商户座谈会,充分了解情况、征询意见和建议。采用开放式的社区居民访谈方式,了解农户参与园林绿化管护的意愿,并与居民共同讨论管护方案。建立起居民有效参与社区园林绿化管护的商议式民主机制,为公众参与园林绿化管护提供支持商议合作型治理模式,让商议性民主与公众参与园林绿化管理联接起来。这样有助于重构政府与居民的信任关系,让居民实现从客人到主人的角色转变,让人人都愿意为社区做贡献。

4.4建立高效的园林绿化管护队伍机制

第6篇:社区治理的方法范文

关键词:社区治理;社区自治;居民参与;社区服务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社区治理内涵与我国社区发展的三个阶段

内涵

社区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社区治理成效如何将直接关系着一个社会的稳定程度。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社区治理的实效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作为城市治理的微观体现,城市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首先应当从社区治理开始。

“治理”与“统治”相对而言,社会治理理论兴起于上世纪90年代,是社会管理领域的一个重要理论,对我国的社区建设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借鉴意义。它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政府不是唯一的治理主体。治理是一个社会层面上所有行动者参与的结果。在这种模式下,政府以及各种社会机构或私人机构都不是独自解决复杂、动态和多样的社会问题。因为他们不可能各自拥有解决问题的所有资源。因此,只要在这个社会层面上得到公众的认可,他们都有可能成为治理主体。第二,多元治理主体之间有一定的互动。治理理论认为社会问题的解决过程中,多元主体之间存在着界限的模糊性,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治理主体的参与结构往往具有多样性,可以是一种契约性合作,也可以是政府让渡部分管理权限给其他的社会组织,不再坚持政府职能的排他性和专属性,而是更加强调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互动与合作。第三,强调参与的主动性。按照治理理论进行社会管理时,强调参与者的自愿主动,而不是强制的被动行为。治理理论期望达到的最佳状态是在整个治理系统内部形成一个自组织网络,加强系统内部的主动性和自主性。第四,注重管理手段和方法的创新。强调社会问题的解决不再囿于传统政府社会治理模式的束缚,主张采用新的管理方式和技术,以提高社会管理的绩效。

单位体制、单位人作为中国的重要政治社会遗产,上世纪40年代开始萌芽,50年代逐渐形成,六七十年代得到进一步的强化巩固,改革开放以后才开始弱化。在这个过程当中,社区中的街道职能慢慢的被强化,形成了多元化利益主体、动态化的资源配置结构。根据西方理论视野下的治理观点和我国目前的城市治理实际,我们可以把社区治理定义为:以社区为基础,政府与社会组织、社区居民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的活动;在管理过程中,具体表现为不用的治理主体依托各自资源而进行的相互作用模式。

社区发展的三个阶段

社区治理作为社区发展的一个目标,其治理模式也是随着社区发展的不同阶段而有所调整变化。目前看来,我国社区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可以概括为三种类型:行政型社区、合作型社区和自治型社区。

1.行政型社区。主要是政府主导,政府实际上处于社区治理的核心地位。虽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居委会是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是实际操作当中,都是把居委会纳入到政府管理体系当中,与街道办一样变成政府的派出机构。而居委会作为最底层的一级,直接听命于其所在辖区的街道办,平时办公经费来源以及工作内容的决定都要根据街道办的安排,因此,时常受到政府下派的各种行政事务的困扰,其最主要的功能,即自治功能难以得到充分的发挥。

在这种治理模式下,不仅仅是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居委会功能发挥受到限制,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活动和建设的积极性无疑都会大打折扣。行政型社区是目前社会管理格局中最活跃的一种存在模式,它的形成受我国政治社会发展中人治思想的影响深厚。究其根源,单位制作为上世纪我国计划经济的重要特征,在当时环境下,对社会资源配置、满足社会成员需求以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产生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在当时的城市管理制度下,发挥了巨大的功能。然而,随着改革开放以来,街道职能的不断强化,人民权利意识的不断觉醒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这种单位制的治理格局已不能适应当下的社会治理需求,其功能和地位必定不断弱化,最终退出历史舞台。就当代中国社会整体转型变迁的进程而言,“单位社会的终结实际上是中国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中不可逆转的必然趋势。”

2.合作型社区。政府通过授权,把原来由政府承担的部分社会管理职能权限转交给社会组织来承担。实际上是政府放权,通过找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利用其自身丰富的资源,达到更好的社会管理效果。

在这种治理模式下,对社区的资源投入仍然是以政府部门为主,政府的职能转变和社会组织的职能加强同步进行。这种模式是在上世纪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单位制逐渐弱化的背景下逐渐形成的。这种“非单位制”型的社会格局改变了我国传统的政府管理的微观基础,政府无法再通过对其直接控制的单位将社会成员纳入到整个社会管理体系当中,所以政府需要整合社会资源,通过调动社会组织,借助社会组织的力量将自主但分散的社会成员重新组织起来,进行社区治理。对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来说,这其实是一种双赢的过程。至此,我国的社区治理应当说取得了巨大的进展,然而,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这种模式必然会遇到其发展瓶颈期,居委会,业委会,社会组织,和街道,政府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这种多元社区治理主体的博弈势必会影响到社区治理的长期效果。

3.自治型社区。由社区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对社区的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和决策,政府从法律上、制度上为这些组织提供的发展提供保障,并进行监督。根据目前学术界围绕社区自治的各种观点来看,主要有两种取向,一是居民自治取向的自治,二是地方取向的自治。不论哪一种取向,对社区自治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政府与社区之间的简单割裂,也不能理解为社区完全自组织的自我治理,而是与社区治理相关的各方利益相关者通过社区内的决策中心对社区的公共事务进行共同治理,尽管实现这种真正意义上的“社区自治”还有很长的路,但它是城市基层社会管理发展的最终归宿。

二、社区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法律缺位

进行社区治理并最终实现社区自治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支持和保障。然而,我国的《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虽然对居委会的地位、性质、任务、工作制度等作了规定,但是明显过于原则化,实际操作性不强,像对社区的界定,社区自治的性质,管理运行方式等都处在无法可依的状态,给居委会的工作内容带来了很大的模糊性,也为各级政府把居委会当做一些行政事务的落实层和最终操作层留下了空间。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作为居民自治依据的唯一一部法律,已经有20多年的时间,其内容已经不适应当前社区建设的新形势,存在明显的滞后性。比如,第六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一般在一百户至七百户的范围内设立。 而在许多大城市,像上海,武汉等地,一些住宅小区规模明显扩大,这项规定明显已不符合现实情况。这些问题都迫切需要从立法层面予以解决。

居民参与度不高

首先,居民对社区事务的参与热情不高,从观念层面上分析,旧有的“单位参与意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阻碍了社区居民社区自治参与意识的形成与塑造。其次,参与社区事务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对社会生活的行政化管理模式在目前还大量存在,社区居民某种程度上也习惯并认同了政府行为,被动接受安排的多,主动参与管理的少。即便参与到社区事务中,大部分情况下也是参与具体实施过程,民主决策等方面的参与则普遍不多。另外,社区志愿者和社会组织的发育不够成熟,没有形成全社会都来参与社区建设的氛围和环境,影响了社区管理工作的深入展开。

公共配套不完善

目前一些城市社区功能主要体现在社区服务上,如在上海,主要是为老年人、残疾人、少儿提供社会福利服务,为居民提供家务劳动、文体活动等便民利民服务,服务对象相对固定,服务内容比较单一。另外,从总体上看,发展社区服务,完善公共配套设施的主要困难是资金不足,缺乏资金保障的长效机制

职能异位

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承担着越来越多的政府工作职能,而这些街道承担的行政事务,其中大部分又摊派给了下面的居委会来承担。目前,居委会的成员组成中,年龄多在40岁以上,以中老年群体为主,每天疲于应付街道交派的各项任务,本应面向社区居民服务的居委会,在大多数时间却为政府和社区其他职能部门做许多份外的或与社区居民联系不大的工作,使得居委会的工作内容和服务对象都发生了异位,居委会服务基层群众自治的功能难以发挥。

三、进一步完善社区治理的几点建议

实现社区治理形态从政府主导到公民自治的变革,其实质就是实现国家权力向社会的回归。尽管目前,实现完全的居民自治困境很多,但仍可以从理论层面进行一些可行性的探讨。

加强法制建设,确保有法可依

修订完善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社区治理有法可依。随着城市进程的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不少的新问题新情况,流动人口的迁移、人口老龄化、动拆迁的转移安置等问题,使居委会在管理上力不从心。因此要通过立法或对现有法律的修订,廓清居委会的职能,权限以及与各方面的关系,从而使政府更好地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社区治理有法律的保障。

培育社区居民自治参与意识,完善参与机制

社区治理理论的核心是参与、自治、共享。通过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实现共同的发展目标。居民能否有效参与社区事务,一方面取决于居民是否有成熟的社区理念;另一方面取决于是否有完善的参与机制。因此,一是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社区活动,为不同背景的居民提供交流场所,塑造共同的社区价值。二是以人为本,坚持社区需求,用共同需求来调动居民的积极性。三是完善居民参与机制,通过法定程序制定相关规章,形成一套健全的参与机制,以保证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增强服务意识

在社区建设的同时,要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推进配套设施建设。一是通过搭建自治平台,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自治作用。发展志愿者队伍,推动社区志愿服务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实现社区居民的自治服务与管理。二是优化社区软环境,打造特色服务,开展特色活动。三是利用电商打造社区服务平台,实现从对物的管理转向对人的服务。目前中国服务业产值仅占GDP的30%,而挖掘社区服务的商业潜力,在我国亦大有可为。

对政府职能进行科学定位,拓展社区自治空间

合理界定政府管理与社区自治的边界,进一步明确政府、街道和居委会的各自职责,政府职责有专门的部门来履行,不随意向居委会摊派。确需居委会协助的行政事务,要有明确的经费和人员,以减轻社区工作负担,创造必要的自治条件,使居委会真正的回归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定位。

参考文献:

第7篇:社区治理的方法范文

【关健词】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模式;治理绩效评价

一、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的特殊性

    古村落旅游公司,是经营以古村落旅游资源为吸引物的古村落文化体验型旅游产品的旅游企业。它具有般的旅游企业的特征,即旅游产品的综合性与生产、消费的同时性。此外,它同时也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旅游企业。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绩效评价是一般公司治理评价在古村落旅游公司的应用,同时还要考虑到古村落旅游公司作为旅游企业治理的特殊胜。自然型旅游景区可以脱离于社区,景区公司的治理可以较少考虑讨社区的影响。而古村落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关系到某一区域居民的生活环境、资源开发和保护等问题。其特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经营产品和经营目标的特殊性。古村落旅游公司经营的是文化体验型旅游产品,其经营目标为收益性与保护性并存。这意味誓占村落旅游公司既要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同时又要保证对.资源、环境的有效保护,最终实现社区经济、社会、环境利益的三者最大化。第二月拼t区的高度依赖性。由于古村落旅游景区与村民生活的社区高度叠合,它既要满足村民日常生活需要,又要满足游客对古村落文化旅游的体验需要。古村落村民实际上扮演着三重角色,一是古村落村民因为拥有古民居产权而成为古村落旅游公司的股东,二是由于旅游业较快发展而影响当地村民正常生活秩序等,使村民成为古村落旅游发展的重大利益相关者,三是古村落旅游紧密依托村民生活的社区而成为旅游产品的生产者。这三重身份决定一个当地村民在公司重大问题上应该拥有参与决策权、对公司管理人员的监督权和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等相关权力。因此,经营者应该建立起与居民代表对话协商机制,充分尊重当地居民的权益和意见。第三,委托一关系的复杂性。对于一般公司而言,信息不刘称主要表现在股东与公司之间,委托关系表现在股东与董事会、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一般公司的公司治理的主要治理对象是经营者与董事会,目的是消除股东与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古村落旅游公司的委托关系除了面临着内部治理中的信息不对称外,还表现在外部治理中的社区与旅游公司之间、政府与旅游公司之间,因此古村落旅游公司还需解决社区、政府与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政府是除了社区以外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在竞争性企业中,政府作为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的关系不很密切,对竞争性企业只做宏观上的经济指导。而在古村落旅游公司中,政府与企业有着密切的关系,表现在其既是旅游景区的管理者,旅游政策、法律法规的制订者,又是当地旅游对外宣传的推广者、促销者等。古村落旅游公司的这几方面的特殊胜使得公司在治理中,必须关注社区、政府、旅游者等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二、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与数据处理

    根据《

(一)指标体系的递阶层次结构模型

    一个完善的评价系统是完善的评价体系与科学的评价方法的完美结合。通过借鉴现有的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研究成果,结合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环境的特点,笔者试图构圣全一个能评价各种不同类型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模式的治理评价指标体系,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指标体系采用递阶层次结构模型。

第一层:即目标层,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绩效,用a表示。

    第二层:即准则层,将从股东(b1),董事会(b2)、监事会(b3)、经理层(b4)债权人(b5)、员工(b6 )、社区(b7)、政府}b8)与游客(b9)九个方面综合评价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绩效。

    第三层:即指标层,包括股东收益权(c1)等3s个具体的定性和定量指标构成设置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债权人、员工、社区、政府、游客九个方面的评价内容,每.评价内容由一系列的评价指标组成。

三、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绩评价

1、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确定指标权重的方法常用的有层次分析法、主成分分析法、因子分析法、专家打分法等。本文采用层次分析法,根据层次分析法计算得出各层次指标的权重值。

2、指标数据的收集与处理

    为了便于比较、减少主观性,指标体系尽星选取定量指标,经过计算处理且都为正指标,也即数值越大越好。为了消除各定量指标不同量纲对训算值的影响,对各指标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本文采取直线型标准化方法中的z-score法对数据进朽韦示准化处理。

3、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绩效综合评价

    由于指标层中的绝大部分指标值都难以从企业、政府相关部门直接收集到,因此,本文采用德尔菲法,首先选择从事古村落旅游经营、管理、研究的10名管理人员、研究人员,根据每个指标优劣程度赋予0——10分,即非常差1分、很差2分、差3分、较差4分、一般5分、稍好6分、较好7分、好8分、很好9分、非常好10分,分数越高说明指标值越优。把zg, lm, nx三个古村落旅游公司的背景资料、各指标评分标准、要求等资料发放给10位专家,请各位专家分别对zg, lm, nx三个古村落旅游公司的35个指标进行评分;第一轮评分后,经过统计处理汇总的专家评分以及评分要求再寄给各位专家,请专家再进行评分;第二轮评分后,经过统计处理汇总的专家评分以及评分要求再寄给各位专家,请专家进行第三次评分;通过三轮的评分,绝大多数指标的评分结果基本趋于一致。然后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zg, lm, nx三个古村落旅游公司35项指标的最后得分。

 

四、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绩效的比较分析

    现拟对zg, lm, nx三个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效的进行综合评价,各古村落旅游公司对应的治理评价指标见表。

    从评价结果可以清楚地看出,三个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综合得分均不高,分别为6.435, 6.162和5.335,说明三个古村落旅游公司在考虑主体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的时候,还不够充分,nx公司重点考虑了股东、董事会及经理层等利益相关者的主体利益要求,而忽视了员工、社区、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的主体利益要求;zg公司重点考虑了社区、经理层及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的主体利益要求,而忽视了董事会、监事会、员工等利益相关者的主体利益要求;lm公司则重点考虑的是政府、经理层及游客等利益相关者的主体利益要求,而忽视了员工、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主体利益要求。

    lm公司治理摸式是一种比较典型的政府主导型治理模式,古村落旅游公司与古村落旅游管理委员会只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政企不分,在古村落开发初期,成效显著,可以利用行政手段来协调旅游开发过程中各利益主体的利益矛盾,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能注重景区内外环境的改善、基础设施的建设、旅游市场的拓展和旅游形象的提升,因此lm公司的政府、经理层、游客等评价因子得分都比较高,分别为8.451,6.871和6.2800

第8篇:社区治理的方法范文

中医药学是中国古代先人数千年的实践智慧结晶,其产生的本源是天地万物一体、天人相应的东方哲学思想。万物同源,皆由道生,人是大自然的产物之一,人体内的变化规律必然符合自然界的基本规律,四时五行等自然变化对疾病有重要影响。天人合一的整体观;道法自然的宇宙观、自然观;重视正气、中和平衡的生命观、生活观、治疗观;燮理阴阳、身心共养、动静相宜、重视预防的顺势适时养生观等,对人的健康观念和健康行为有很好的指导和干预作用。[10]尤其是中医的“治未病”思想,是中医预防学术思想的高度概括,对社区健康管理中的防病、养生、保健等干预措施的实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未病”包括无疾之身、疾病隐而未发、发而未传三种状态,“治未病”相对包括“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瘥后防复”三种境界,以体质为依据、养生为基础,重点关注高危人群、发病先兆和干预亚健康状态。[11]中医药的疾病预防观、治疗观,机体保健、康复的养生观,应在社区群众中广泛传播,促进人们健康素养观念的提升,使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形成健康意识,培养良好健康行为,为社区健康管理的推进打下基础。

2中医简便验廉,适宜技术社区推广方便

中医是实践医学、经验医学,其简便验廉的诊疗方法及各种中医药特色非药物适宜技术,是中医药在社区健康管理中发挥作用的独特优势。首先,在自然观和整体观思维的指导下,辨证论治成为中医药诊治疾病的最大特色。通过望闻问切等方法,收集病史、症状、体征等临床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疾病的病因、病机、病位、病性以及疾病的发展趋势,从而根据病情个体的差异,因人因时因地制宜地给出个性化诊疗方案,较少依赖大型设备检查及开出大处方。其次,中医药特色适宜技术除大家耳熟能详的针灸、按摩、推拿、气功、熏、洗、敷、贴、刮痧、食疗药膳等,还有属于物理治疗范围的光疗、热疗、水疗等,属于精神情志治疗方法的以情制情法、文娱疗法等,以及太极拳、五禽戏、八段锦、弹琴、书写、绘画等保健干预疗法。[12]这些中医药适宜技术,具体操作简单,易于快速使用,临床疗效明显,群众喜闻乐见。医务人员稍加指导,社区采取各种形式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便可成为社区健康管理中十分适宜的指导和干预措施。以上论述,从医学手段的可行性上为中医药特色社区健康管理的建设提供了理论与技术支撑。但我国社区健康管理仍处于探索初期阶段,面临社区卫生资源相对不足、经验比较欠缺、群众需求难以满足等一系列困难和问题。融入中医药开展社区健康管理工作,不仅要借鉴国外社区健康管理的经验,还应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在参与建设的主体、具体开展形式等方面寻求合理的理论依据与路径依赖,建设持续、稳定的中医药特色社区健康管理模式,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需求。

3中医药特色社区健康管理提供的新机理:多中心治理机制

3.1社区健康管理服务的准公共品凝集

依据萨缪尔森的定义,公共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性。公共品又可分为纯公共品和准公共品,纯公共品因完全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投资不具经营性,应完全由政府提供,如典型的国防、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等。准公共品介于纯公共品与私人品之间,具有效益上的外溢性和消费过程的不完全排他性或竞争性等特征,兼具公共需求和私人需求的性质,具有一定的可经营性,教育、医疗等都属于准公共品的范畴。社区健康管理服务属于典型的准公共品,可完全由政府提供,而私人部门亦可根据特殊群体需要,开拓经营市场。

3.2多中心治理理论的启示

关于政府完全提供公共产品的“政府失灵”一直都是一个难以有效解决的问题,特别是上世纪70年代西方一些福利国家“福利危机”的出现,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无效、低效受到很大诟病。面对公共产品领域存在的“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传统的资源配置模式要么“市场”、要么“政府”的二分法模式已不能满足公共事务治理的需求。[13]基于此,制度学派的代表人物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和文森特•奥斯特罗姆夫妇提出了“多中心治理”理论,成为新公共管理理论诸多主张中的代表性理论。该理论的核心思想是,在市场和政府这两个极端之间,公共事务存在着其他多种可能的治理方式,由于各类主体在功能、结构、外部运行环境等方面的互补性,可以有效解决采用某种单一的公共产品供给方式而无法解决的问题,从而实现供给的优化配置。[14]显然,该理论强调公共物品供给结构的多元化,主张公共部门、私人部门、社区组织均可提供公共物品,把多元竞争机制引入到公共物品供给过程中来。[15]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和治理结构的网络化,超越了企业治理的局限,突破了单纯政府的范围。以公民为主体,私人部门、公共部门与公民之间的良性互动与精诚合作,可以提高治理效率、增加效益,缓解政府治理的压力。在我国当前基层卫生服务过程中,行政化色彩过浓、自治性缺乏,多以领导个人偏好提供服务内容,既加重了政府负担,亦不能充分满足不同层次群众的需求,调动不了群众及各方主体的积极性,效率低下。多中心治理理论为实施中医药特色社区健康管理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应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形成政府主导、公民主体、社会力量多方参与的局面,构建融合多中心决策机制、供应机制和监督评价机制在内的中医药特色社区健康管理模式。尤其要注重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培育社区健康管理自治组织。这不仅有利于减轻政府负担,有利于建立面向社区和群众、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而且有利于拓展服务形式,满足多元化的需求。

4中医药特色社区健康管理的路径创新

以社区健康管理基本要求为准则,以中医药特色理念和技术为手段,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政府、医疗机构、高校、社会团体、企业、民众共同参与治理,政府推动、市场补充,既有学术的建设,又有经济发展的激励,建立健全合理、长效的运行机制,是中医药特色社区健康管理可探求路径。

4.1政府领航实施中医药特色社区健康管理

政府权力的收缩和下放并不意味着政府责任的减弱。政府退出一些竞争性的领域,能更集中有限资源和精力投入到基础性的工作中。中医药特色社区健康管理,政府的主要任务在于:(1)发挥战略导向作用,制定中医药特色社区健康管理的发展方向、政策、规划、标准以及其他主体进入的准则等,发挥监督和考核功能,激励与规制各方行为,为各主体的参与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调动各方积极性。(2)政府发挥宣传和引导作用,向群众普及健康管理知识和中医药知识,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促进人们对中医药理念的领悟以及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技能的学习,提升群众的健康素养。(3)对群众基本健康管理需求的主导投入作用,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依托,保障和加大资金投入,建设社区卫生服务基本硬件设施,大力培养中医全科医生,同时做好社区群众健康信息的采集、监测、评价等基础性工作。

4.2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竞争机制,提高效率

为充分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偏好人群的需求,市场应当发挥资源配置的优势,将一些资源配置到有偏好的人群手中,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企业可以针对特定目标人群的需求,依托自身力量提供设施、人力资源投入、创新的中医药产品和服务,以健康俱乐部的形式,设定合适的准入制度,以“选择性进入”使资源更体现价值和效率。企业发挥自身优势,以人为本设定具体服务内容,充分满足和尊重特定主体的选择性,既提升企业自身发展,又推动中医药知识和技术的传承传播,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3非政府部门的主动参与

中医药特色社区健康管理,除政府部门领航掌舵、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优势外,高校、医院、社会团体等非政府组织应当发挥各自优势,相互协作,提供科技公共服务,参与社会管理,实现自身的价值。高校,尤其是中医药类高等院校,是中医药知识和智慧的源泉之地。其功能不仅仅是教书育人,不能仅仅局限于自身范围内搞实验和学术研究。师生应当走出校园,深入社区群众,采取各种方式及活动,给社区提供实用知识和技术,普及中医药文化价值。如指导社区群众在自家种植一些中草药,不仅美化百姓生活环境,而且能够更好地让百姓认同中医药,在造福百姓的同时实现高校自身价值,促进高校的建设发展。医院同样是知识密集的地方,公立性医院应该采取短期或长期的多种措施,指导和支持社区中医药服务的开展。可开设社区中医服务门诊、举行各类义诊活动等,将中医药文化及技术传播到基层。各类社会团体亦应在健康社区建设中充分发挥公益性作用,以各种形式补充资源。

4.4民众为主体,在民

多元主体治理下实行中医药特色社区健康管理,核心就是实现供给与需求的相对吻合。以促进人的健康和社会和谐,让公民自主化参与,让群众有自主治理的机会,充分调动民众的积极性,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政府在进行一系列决策时,需充分征求群众的需要偏向。除企业俱乐部形式外,群众亦可自主建立中医药特色健康俱乐部。相同偏好者共同组建自主治理的中医药特色健康管理俱乐部,共同研习中医药对健康的促进作用,真正激发对中医药的喜爱。政府可提供人力、财力、物力的支持,高校、医院、社会团体等提供技术指导。

5结语

第9篇:社区治理的方法范文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社会发展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农村在向城市社区化管理方向发展。但是当前中国各地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地区条件差异较大,农村社区建设在范围、内容和模式上都需要不断探索与实践。

义乌作为一个县级市在城市急剧扩张中,对城区7个街道的社区管理作了规划与尝试,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果。但是,在义乌城区之外的一些街道及乡镇并没有实现社区化管理或者在农村社区化发展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因此,为了确实的让农村社区服务于民,研究义乌农村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找到相应的对策,具有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

二、义乌农村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未充分实现村民自治

社区村民自治的实质就是按照村民自己的心愿,选择大多数村民都认可的人来担任村干部,决策村民自治范围内的重大各类事务,规范各种行为。村民自治是农村社区治理的方向,也是推进农村社区民主自治的重要前提。但是义乌农村自治实施中发现很多问题。(1)村民自治发展不平衡。村民自治的改革实践滞后于立法,有法不依,村民法制概念薄弱,参政议政积极性不足造成如:竞选的条件、规则、选票的制作程序做没能做到完全公开公正;唱票和计票的规则、方法、方式么能做到公开、透明。对村委会选举中贿选、补选的处罚没有落到实处,对罢免缺乏可操作性的规范。(2)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也尚未理顺。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关系不明晰,乡镇政府行政控制与村委会自治权利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乡镇政府把村委误作为自己的行政下级或派出机构。村委会与村党支部关系不协调。村党支部过多干预村民自治。(3)农民政治意识薄弱。一方面农民对权利迷信、盲从。对政治生活缺乏责任心和关注度,不愿花时间和精力参与村里的政治活动中,对政治评价不倾向不抵制。另外,民主选举与民主决策程度低,理性弱,民主监督没有发挥该有的作用。

2、农村社区没能给村民带来认同感

改革开放以来,传统农村生活方式的解体,新的生活方式还未健全的前提下,乡民各顾各,乡村日益变得一盘散沙,农村社区认同感不强。农村不再是老树、黄昏、昏鸦,取而代之的是统一的设计风格 统一的建造经营理,村村专业街,到处是作坊的建造模式,人们过往的记忆都被“农村社区建设取而代之”。农民很难融入到新的乡村生活中,无法对乡村文化产生亲和力、归属感。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经济富裕了,人心却散了,失去了原有村落共同体赋予的安全保障。另外,义乌外来人口的价值观、、人生观、风俗习惯等都与本村农村存在或多或少的不同。.农村社区在传统文化和新进外来文化的双重作用下,原有的村约、规范对农民的约束和影响能力下降,农民集体意识和道德责任感不强下降,不关心社会公益事业,崇尚实用主义,顾“小家”忘“大家”,农村社区已经没有以前淳朴特质;反而人际关系资本化和利益化得到放大,大大降低了农村社区凝聚力和感染力。

3、未充分发挥社区功能

村民家庭住宅建设后,人们的住宅形式、生活方式发生了变化,但生活习惯仍保持着原来的作风。依靠农业收入也转变成了租金收入,闲余时间越来越多,社区管理人员没有充分发挥引导与指导作用,导致村民部分村庄改造后,村民仍然过着“耕地种菜”的纯农民生活,绿化带里种菜,车库里养鸡,耕具随处放等情况时有发生,不仅有碍于整体环境的保护,也不利于社区统一管理。另一方面,部分村民对于社区化管理存在观念偏差,不愿交物业管理费用,认为是不必要的支出,粗放的生活方式没有得到有效改变,这也制约了农村社区化管理的进一步深化落实。

4、农村社区自身的定位不明晰

通过走访、调查发现上级有关部门办一项活动,盲目下达农村社区治理任务,他们明确要求制度上墙,新成立的组织更是要“挂牌子”,似乎有了牌子一切事情就成了。为了迎合上级各部门的要求,部分社区也只能“热衷于”制度上墙、挂牌子等表面文章,钱花费不说,真正能起作用的并不多,大多数的治理只是形式而己。

通过调查发现,对于居民而言,有些居民认为农村社区治理是主要靠政府投入和上级管理为主,自己的主动参与很不适合时宜,对很多公共性事务采取不闻不问、也从不干涉。对于政府这边而言,如何治理社区认识还不够清楚。对于农村社区的建设和治理还没有成熟的理论和政策,都在摸着石子过河,没有固定的模式,要搞好搬经镇农村社区治理,首要问题是对社区进行了定性和定位。根据各社区的特点,发展自己有利的项目,来带动群众致富。

三、义乌农村社区治理对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