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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舒艳(1980-),女(苗族),湖南怀化人,硕士研究生。
摘要:本文结合目前小型旅游景区的建设管理现状,以昭山旅游景区为例提出在景区建设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并初步探讨如何加强再开发景区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合理开发旅游景区及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关键词:小型旅游景区;建设;管理;对策;昭山
中图分类号:F590.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07)02-0059-03
1 序言
目前我国旅游行业处于蒸蒸日上的阶段,旅游业、娱乐业和服务业逐渐成为我国重要的支柱产业。对于达到一定程度的大中城市,为旅游业而进行的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服务活动成为推动经济发展与繁荣的重要因素。而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和规范管理是旅游业的重心工作,即便拥有丰富的旅游风景资源如果不能实施规范的管理和进行合理地开发与再开发,那么该旅游景区的旅游业将会面临重创。
旅游景区的类型多种多样,分类方法也很多。如按景观的基本成因和属性可分为自然景观类和人文景观类;如按旅游景区等级可分国际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景区和省级旅游景区;如按旅游景区的建设和发展规模又可分为大型旅游景区、中型旅游景区、小型旅游景区。本文主要探讨小型旅游景区。
小型旅游景区一般具备如下特点:其一占地规模较小;其二具备一定旅游开发价值的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但精品景源缺乏同时现有景源等级较低;其三景区的景观环境水平、利用水平和规模范围等建设不够,开发潜力较大;其四旅游景区基本形成一定范围的旅游客源市场,但因知名度不高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其五旅游景区的整体管理存在较多的空白与矛盾,如经济效益与人才引进的矛盾,缺乏配套的基础设施等。
随着旅游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需求,同时带来比较明显的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旅游景区的热度越来越高。近些年,国内出现不少新型的小型旅游机关那曲,有的是新开发的旅游景区,有的是未开发完全开发有待深开发型的旅游景区,例如昭山旅游景区就属于后者。
2 昭山旅游景区的简介
作为湘潭城市总体规划中的昭山旅游经贸区是一个以休闲、度假、旅游业为龙头,以商贸为基础的综合发展的开发区,而昭山旅游景区(省级风景名胜区)地处昭山旅游经贸区并占有重要地位,它是长株潭三市的生态“绿化”和交通枢纽,也是湘潭市区九个功能区之一,即长株潭郊野休闲度假区,发展山水观光旅游、休闲娱乐、体育竞技等以及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的功能区。
昭山旅游景区由山、江、湖泊、动植物、文化古迹、名人胜迹及革命纪念遗址等组成。景区内有昭山、玉屏峰、龙骨岭、凤形山等山体,海波高度为150-300m,其森林覆盖率为92%左右,拥有金桂树、银杏树、杉树、兰花等主要的花草树木品种,其中的千年银杏属于国家保护植物,同时景区内还有野鸡、野兔和山蛇等20多种动物。
昭山是昭山旅游景区的中心景区,它是一座有着两千多年的人文历史名山,因昭王南巡至此而得此名。因昭山的秀丽景色和传奇历史,吸引不少文人雅士前来游玩,特别是宋朝著名书画家米芾登山观景后所画的《山市晴岚图》,被列为“潇湘八景”之一。昭阳古寺位于昭山顶处,该寺始建于唐朝初年,其内有关圣殿、玉皇阁、玄帝殿和观音堂,另外还建有千手观音寺。同时景区内有北宋抗金名将太尉刘铸的故居,有曾驻留过的伟人亭,司令逃难经过的将军渡,以及大弟弟彭金华等八烈士蒙难的烈士坡等革命民族和名人的胜迹。
3 小型旅游景区在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旅游景区的指导思想不明确
目前许多小型旅游景区因一时“旅游热”过急过快的开发或再开发,没有以精致的景观资源、优美的环境和丰富的景区内涵来提升景区的品位,吸引广泛的游客前来观光,也没有从长远目标思考,而是注重短期的经济利益,使得景区的指导思想不明确甚至是靠主观意识来开发或再开发景区。例如昭山旅游景区位于景区内的一部分即长株潭大市场的建设开发,没有从整体考虑到与其周边的景观特色和内涵,侧重追求短期的市场经济利润和市场开发而忽视景区的景观建设及旅游服务建设等可持续发展,因此建设和开发昭山旅游景区的指导思想不够明确,无针对性开发,定位不够清晰,导致目前景区经济效益不高,建设和开发的力度偏小。
3.2旅游景区缺乏规划依据,建设开发的力度偏小
建设规划管理对风景名胜区来说无论是开发还是建设发展均起到指导、推进和实现计划与发展目标。因此组织和实施建设规划是搞好风景名胜区长远发展与保护管理工作的依据和手段,也是确保景区合理开发利用与协调发展的统一。然而目前小型旅游景区的建设与营运阶段缺乏必要的规划和手段,例如目前昭山旅游景区就存在三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其一是景区内的环境品位不高,如何统一协调景区环境与经济效益值得深思;其二是长期以来景区的核心风景点一直局限于昭阳古寺和山市晴岚,没有充分挖掘文化古迹、名人胜迹及革命纪念遗址等名胜古迹,其三是缺乏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虽然昭山旅游景区已经编制了《昭山旅游景区总体规划纲要》,但目前在该景区内的旅游设施及其他必备的设施如给、排水、供电设施等较为简陋,同时在景区内外还暂时无法给广大的游客提供良好的吃、住、休息等场所以及丰富的娱乐项目,尤其给计划短期旅行的游客造成诸多不便。同时在《昭山旅游景区总体规划纲要》编制前该景区的道路网布局不清,游线和路线随意,景区的出入口较为隐蔽,难以吸引旅客注意,甚至有的游客未经指引难以找到人口。
同时大多数小型旅游景区内增设项目不多,缺乏基础的设施和旅游管理,所以旅游景区应在规划依据上加快编制,在经营管理上注重从深层次的开发和建设,提高经济效益,加快景区的建设和发展。
3.3管理机制有待建全,行政管理尚需统一
由于小型景区内因缺乏精品景观资源而其他增设休闲、娱乐项目不多,配套设施严重缺乏,使得景区的建设与发展缓慢,而景区周遍的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不够,随意占用景区边缘土地修建筑或是砍伐树木,例如。在近些年,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内共发生了挖山毁林、毁绿案件20多起,毁坏山林面积达到了2.25万m2,并造成山体滑坡1500m2。尤其是该景区内天马山整个山头不到134hm2,而山上的坟墓却不少于3000座,再如昭山旅游景区的范围界限不清,对景区的管理随意性较大,出现了乡、村、组多层管理,加上没有统一的行政管理以及具体的管理实施办法,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景区管理混乱、执法不严等现象,严重影响了景区的建设与发展。因此加强有相应效能的管理体制和
相应权威的政策法规配套尤为迫切。
3.4景区内人才储备不足,人才结构急需改善
对于小型旅游景区的建设与管理阶段中,明显存在着严重的人才瓶颈现象。由于景区的建设与发展缓慢,其经济效益相应不高,出现人才流失或是人才引进困难等尴尬局面,例如昭山旅游景区内设有管理处,属于事业单位,没有人、财、物的管理支配权。下设办公室、财务、护林防火、治安、售票、宗教事务管理等科室,现有职工26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占四分之一。显而易见,昭山旅游景区在经营管理中对人力资源的投入不高,人才结构需要调整,人才层次有待提升。因此缺乏了优秀的管理和经营人才,在很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小型景区的建设与发展。
3.5旅游景区缺乏宣传,其知名度和美誉度不高
许多小型旅游景区虽然在当地小有名气,从景区内的景观资源到知名度和美誉度等方面,比起临近空间区域的几个风景名胜区较为逊色。例如昭山旅游景区(湖南湘潭)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比起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湖南长沙)和南岳风景名胜区(湖南衡阳)来说差得较远。大多数小型旅游景区市场开拓力度小,几乎没有宣传手段和途径及策划活动或新闻报道来增强景区的影响力,加之缺乏优秀的导游等旅游组织者,未能对景区内有优势的景观资源给予介绍和宣传,对游客和市民的吸引不够,直接影响景区的经济收入,反过来使得宣传经费陷入瓶颈的尴尬局面。
4 小型旅游景区再开发建设管理对策
因此为做好小型旅游景区的事业,增强良好形象,创建特色品牌,解决景区在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现象,本人就关于加强建设发展小型旅游景区的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4.1明确小型旅游景区的指导思想,为景区的建设与发展指引正确的方向
可持续性建设与发展景区是开发景区的一个很重要的指标。建设开发一个有影响力的景区不仅要提升其经济效益更要兼顾好环境保护,只有环境与效益达到协调才能更好地建设与发展景区。因此,小型旅游景区的指导思想基于“资源保护高于一切”的观点,坚持“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方针政策,从有利于综合效益的创造、强调保护与开发相结合、突出旅游景区的特性、重视市场需求和实行统一规划、分期建设以及协调旅游景区与城镇的发展等六大主题思路对旅游景区进行有度、有序、有节律地可持续建设与发展。
4.2按照规划依据加快规划的编制,促进小型旅游景区的环境与效益的统一协调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正确的规划依据和编制,势必在深层次影响到景区的建设开发和可持续行发展。小型旅游景区必须依照诸多规划依据进行实施建设,如《旅游景区暂行条例》、《旅游景区规划规范》、及《××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等。基于众多规范的规划依据,利用已有的资料数据和特定的营销手段制定科学的市场调研方案,从而在此基础上加快景区的规划编制,科学、规范地建设开发小型旅游景区,突出景区的重点资源,充分挖掘潜力资源,因地制宜地开发新的项目,按规划的标准和要求合理建设景区内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提升景区服务质量,为吸引众多游客提供保障。
4.3进一步健全管理机构,实施规范的行政管理
针对景区内范围界限不清,对景区的管理随意性较大以及没有明确统一的行政管理和具体管理实施办法等多方面存在的问题,首先按照要求划定景区的范围与界限,实行规范的行政管理,分清所属各处的行政机构,做到责任明确,落到实处,避免管理随意、各自为政的不良现象,并加大管理部门的执法力度,切实加强景区内各项管理工作,按照《××××旅游景区总体规划》、《××××旅游景区详细规划》以及《××××旅游景区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有了规范的行政管理和相应的管理制度,要达到效果,本人认为必须狠抓内部主要管理,一抓安全管理,二抓经营管理,三抓建设开发管理,四抓资源与环保管理。
4.4积极改善条件拓宽引进人才渠道,不断合理地完善人才结构
人才是21世纪重要的资源,任何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人的主观能动力的发挥。高效率的人才无疑会给景区的建设与发展带来无穷的力量源泉。积极改善条件加快引进人才的步伐,将需要多专业的人才发挥专长,改善景区的人才梯队建设,从人才效应提高经济效益。由于景区经济效益与人才引进困难的矛盾,相关政府部门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帮助景区积极引进优秀人才;同时景区应对工作人员进行不定期的培训与学习,提高管理水平。
4.5扩大宣传面,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旅游景区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鉴于小型旅游景区知名度不高和宣传不到位的现状,本人建议通过以下两个方面来不断改善。其一是在管理机构增设一个营销部或根据实际情况聘请资深人员通过策划活动来达到景区的宣传。目前自驾游、短期休闲旅游等不断兴起,通过营销部或专业人士进行敏锐的市场调研、周全的宣传战略作为制定营销方案的依据,举办多种活动大力宣传旅游景区,提高其知名度。其二是招聘全职或兼职的导游,通过劳动合同规定双方履行义务并对导游进行培训,熟悉景区的优势景观资源和景点,向广大游客介绍、宣传旅游景区,扩大其影响力。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的经营和管理,合理有效地开发旅游资源,提高旅游景区的服务质量和水平,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单位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旅游景区以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定义为准。
第三条汉台辖区旅游景区的规划、开发、经营、服务、管理以及进行旅游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旅游景区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区旅游局负责全区旅游景区的管理工作。区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旅游景区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旅游景区可以依法成立行业协会。旅游景区协会应当制定行业服务规范,加强行业自律,按照协会章程开展活动。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六条旅游景区规划建设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加强保护、持续发展和面向市场的原则,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突出地方特色。
第七条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景区进行资源评估,制定旅游景区发展规划,按相关程序进行评审和报批后公布实施。
旅游规划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变更的,必须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景区旅游规划,应当与市、区旅游发展规划相衔接,并遵循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
第八条新建、改建和扩建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及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要符合旅游发展规划,其建筑规模和风格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不得破坏旅游环境。
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及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有关部门在论证时,要征求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
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第九条增加政府对旅游景区开发建设的导向性投入。区政府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的景区开发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景区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旅游项目建设和旅游环境保护等。
区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对旅游景区配套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供水供电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给予政策、资金支持。
第十条鼓励境内外有实力的企业、组织和个人采取多种形式投资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一条积极推行旅游景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旅游资源经营权转让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信原则,通过拍卖、招标等方式进行。
第三章管理与经营
第十二条区政府可以在景区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
第十三条旅游景区内的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登记,明确产权归属,由区人民政府设置界标,保护产权者的利益。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旅游资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旅游景区及规划范围内从事损害生态环境的采石、采矿、挖砂、取土、伐木、烧荒等活动,不得向旅游景区及规划范围内排放污染物。
第十五条旅游景区内污染环境、破坏景观、妨碍游览的建筑与设施,由区政府或相关部门限期治理或拆迁。
在旅游景区内施工的单位和个人,要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环境和资源,维护景物完好,保障游客安全。
第十六条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或者调整旅游景区的门票价格前,应当与区旅游局衔接沟通,并召开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第十七条旅游景区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进行规划、经营和管理,积极参与等级评定,创品牌效益。
配合上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标准,对景区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并颁发证书和标志牌。
未取得质量等级的旅游景区,不得使用质量等级标志和称谓进行广告宣传或者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旅游景区要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设施;对旅游景区有可能给旅游者造成危险的路段、游览设施等,设立明显警示标志,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同时,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和救护措施。
要加强旅游景区的治安、防火等安全工作,旅游高峰期间要制定游客安全疏导工作方案、确定安全人员、救护人员,确保旅游者的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区旅游局、旅游景区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景区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遵守职业道德。
旅游景区内从事收费导游的讲解员必须取得国家旅游局或相关部门颁发的导游(讲解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条旅游景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统一管理、分散经营、方便游客的原则,对旅游服务经营点进行统一规划和建设。
旅游经营者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和项目范围内经营,经营项目、旅游商品必须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得擅自摆摊、圈地、占点,妨碍旅游观光、摄影;不得纠缠、诱骗或者胁迫旅游者购买商品、接受有偿服务。
第二十一条旅游景区设置的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景物介绍牌、标识牌)、公共图形符号等,要美观醒目,制作规范,其材质、造型、色彩要与环境相协调。
第二十二条各旅游景区应公布旅游投诉电话,健全投诉处理制度,及时有效处理各类投诉,并完整保存记录档案。
第二十三条各旅游景区应当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管理的规定,健全卫生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并保证完好有效。
第二十四条旅游景区周边环境与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由所辖镇乡办事处负责,景区内的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由旅游景区管理机构负责。
公安汉台分局、工商汉台分局、卫生、物价、交通、旅游、质监汉台分局、林业、水利、建设、文化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加大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力度,净化旅游市场环境。区旅游局做好旅游联合执法检查的组织工作。
第二十五条旅游景区管理机构依法执行旅游统计制度,按时向区旅游局报送统计报表。区旅游局要按时向市旅游局报送统计报表。
第二十六条旅游景区管理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对现役军人、新闻记者、老年人、在校学生等特殊游人给予门票减免。
第二十七条对在旅游景区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资源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章法律责任
一、引言
民俗旅游的兴起是我国旅游业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时代进步的体现。民俗文化旅游景区的开发不仅给我国带来经济效益,也给我国民俗文化提供传播渠道,大力弘扬中国民俗特色。因此,民俗景区的开发不仅有利于传统文化的保护,形成独特的文化特色,树立独特的文化形象,而且有利于丰富文化内涵,培育文化,树立良好的主体形象。由此可见,民俗旅游景区的开发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民俗旅游概述
(一)民俗旅游的含义
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发展与完善,民俗旅游已经成为我国旅游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凭借其自身的特点,为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增添了许多丰富多彩的因素,同时对我国旅游文化也有着深远的影响,那么什么是民俗旅游呢?
所谓民俗旅游就是指人们离开惯常住地,到异地去体验当地民俗的文化旅游行程。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民俗旅游属于高层次的旅游,因为,民俗文化作为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悠久历史文化发展的结晶,蕴含着极其丰富的社会内容,由于地方特色和民俗特色是旅游资源开发的灵魂,具有独特性与不可替代性。因而,旅游者通过开展民俗旅游活动,亲身体验当地民众生活事项,实现自我完善的旅游目的,从而达到良好的游玩境界。目前民俗旅游的内容主要包括生活文化、婚姻家庭和人生礼仪文化、口头传承文化、民间歌舞娱乐文化、节日文化、信仰文化等等。由此可见,民俗旅游的内容是丰富多彩的,也是独具特色的,它涵盖了当地的风俗习惯,贯穿了整个地区的风土人情,将民俗文化体现的淋漓尽致,与此同时,它的发展不仅仅可以增添当地的民俗文化气息,同时也可以完善我国旅游业的文化发展,对我国旅游业有着潜移默化的积极影响。
(二)民俗旅游景区的类别
提到民俗旅游景区,它也有其自身不同的类别,旅游景区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成为旅游资源,它主要分为两个类型,第一是自然旅游资源,另一个则是人文旅游资源。
首先,对于民俗旅游景区的类别而言,自然旅游资源是其最基本的类型,它主要包括:地质地貌旅游资源、水体景观旅游资源、气象气候旅游资源、生物旅游资源等等,这些自然旅游资源与当地的地理位置以及原本的生态环境有着必然的联系,同时也受到其一定的限制与影响。除此之外,另一方面就是人文旅游资源,它主要包括:文物古迹、古典园林、文学艺术、宗教文化、城乡风貌、现代设施、当地的民俗风情以及饮食购物类等等,这些方面主要是由于当地民俗地区文化设施的改善与风土人情的具体体现。
(三)民俗旅游景区开发的特点
对于每一个民俗旅游景区来说,它的开发都具有一定的特点,其中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文化性与生态性。这也是民俗旅游景区最根本的两大特点,以下就对这两个特点进行详细的分析。
首先,对于民俗文化旅游景区的开发来说,文化性是其自身最主要的特点。所谓民俗文化,不言而喻,在民俗旅游景区的开发中,文化是明显的,突出的,而恰恰是因为这种民俗文化的突出,民俗旅游才同其他形式的旅游有所区别。民俗旅游不仅仅单方面的指农村旅游,它们二者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本质性的区别。因为农村旅游指的只是农业活动,而反过来说,农业活动也不能简单的概括成民俗旅游。因为与农村旅游相比,民俗旅游的文化风俗习惯会更加突出,旅游景区当地的风土人情会更加明显,民俗旅游的范围较广,文化性较强;其次,民俗旅游景区开发的另一个特点就是生态性,它的生态性又包括自然生态与社会生态。自然生态无非就是指在开发民俗旅游景区的过程中要坚持保护原有的生态环境,减少当地自然资源的滥用,而社会生态就是指保持当地的风土人情、生活习惯等等。所以说,在对民俗旅游景区进行开发的时候,就要发挥其自身的文化性也要保留其原有的生态性,这对于民俗旅游景区的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
三、当前我国民俗旅游景区开发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整体性,存在地方政府监管与指导缺位的问题
目前来说,我国民俗旅游景区在开发的过程中必然会存在许多问题,首先,民俗旅游景区的开发缺乏整体性,也就是说缺乏整体的全面的规划,存在地方政府监管与指导缺位的问题,这也是影响我国民俗地区旅游业发展的根本问题。
对于我国民俗旅游景区发展来说,它的旅游管理体制还尚未形成一个统一保护、整体开发、合理利用资源的管理格局。这主要是两个方面问题导致的:一方面,在开发过程中缺乏整体的、全面的规划,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等相关部门管理层工作重心的偏离,再加上我国的旅游业起步较晚,就会导致民俗旅游景区在开发的过程中出现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恶化、环境污染、资源匮乏等一系列的生态问题。而且,相关部门指导的缺位会使旅游景区的开发失去控制,就会导致对民俗地区的盲目开发,这不仅仅失去了民俗文化旅游景区原本的生态价值,对于整个民俗地区的经济发展来说也是一种巨大的损失。与此同时,更加失去了政府监管等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性与合作关系,不言而喻,在我国民俗文化旅游景区的开发过程中,整体的、全面的规划,以及政府的监管与指导对于民俗文化旅游景区的发展来说有多么重要的意义。
(二)创新性不足,存在模仿之风盛行的问题
在我国许多行业中,都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模仿跟风的现象,即后进入行业的企业或商家总是选择复制、模仿前者的竞争策略来打开市场。同样,在我国民俗文化旅游景区的开发过程中,也同样存在着创新性不足,模仿之风盛行的问题,对于这一问题而言,创新性的缺乏体现在了许多方面。例如:景区主题方面、品牌塑造方面、旅游产品方面以及公共基础设施方面等等,这些综合因素创新性的缺乏不仅仅会导致自身发展的滞后,还会使其降低市场竞争力,逐渐失去消费者,失去市场,无法实现经济效益。除此之外,模仿之风已经成为旅游景区开发的关键性问题,大量的效仿不仅仅会是民俗地区失去自身的特色,失去民俗旅游业发展的意义与价值,与此同时,也无法使自身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还会随时面临着优胜劣汰的危机,所以民俗文化旅游景区的发展要进行大胆的创新,打造出真正属于自己的品牌。
(三)参与性不强烈,存在项目内容过于简单的问题
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说,消费者的参与对其自身的发展有着一定程度上的决定作用,然而,参与性不强烈,存在项目内容过于简单也是我国民俗文化旅游景区在开发中存在的问题,旅游景区的项目内容的缺乏不仅仅无法吸引到旅游消费者,同时也不能够集中体现出民俗旅游景区的内在价值,所以就进一步导致了参与性的缺乏,这样的恶性循环对于旅游景区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四)持续性不长久,存在重开发、轻保护的问题
在我国民俗文化旅游景区的发展中,对于旅游资源的重开发、轻保护,也是目前存在的一个较严重的问题。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某些企业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将民俗文化旅游景区的生态价值转化成了商业价值,不顾盲目开发的后果,破坏生态,再加上相关部门缺乏对旅游环境的重视与保护,大大缩短了旅游资源以及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这对于民俗文化旅游景区的开发来说是一种巨大的资源损失。
(五)真实性不高,存在生造景观或虚假民俗的问题
除了上述存在的问题之外,在我国民俗文化旅游景区发展中还有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就是民俗旅游景区真实性不高,即在实际的情况中,某些旅游景区出现了生造的现象,这不仅仅会导致民俗旅游景区失去其自身的价值,还容易导致民俗文化的混乱,除此之外,对于旅游景观的虚假生造也是对当地民俗文化的一种不尊重,所以说,提高旅游景区的真实性对于民俗文化旅游景区的发展来说都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四、进一步加强民俗旅游景区开发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强化监管指导工作
在文章上部分集中阐述了我国民俗文化旅游景区在开发中存在的问题,所以,为了解决旅游景区开发缺乏整体性,以及地方政府监管与指导缺位的问题,这就要求在对民俗文化旅游景区的开发过程中强化监管指导工作。
强化监管指导工作,首先就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对民俗文化旅游景区开发的整体规划,也可以通过加强对民俗地区具体情况的了解与掌握来进行调整,制定出一套完备的、有利于民俗文化旅游景区开发的方案,以此来为其自身更好地服务、运用。除此之外,政府也要加强对旅游景区创新管理的引导作用,避免指导位置的缺席与工作的怠慢,同时也需要各个管理部门相互交流与沟通,加强彼此之间的协调性,达成一致的目标,并围绕这个目标分配好工作,提高监管效率,真正为我国民俗文化旅游景区的开发所服务。
(二)强化主题设计工作
为了促进我国民俗旅游景区开发的更好发展,解决创新性不足,模仿之风盛行的问题,就要求我国民俗文化景区在开发的过程中要强化主体设计工作,主题对于一个旅游景区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它带给旅游消费者的是第一印象,也是其旅游景区民俗特点的集中体现。
在我国民俗文化旅游景区的开发过程中,强化主题设计工作,首先就要避免对其他地区主题的模仿,要打破陈规,进行大胆的创新,具体来说,就是主题形象概括要客观、准确、全面地表现出当地民俗地区的特征,体现出当地的风土人情与民俗气息。其次,主题的打造还要充分考虑目标市场也就是消费者真正的心理需求,因为旅游目的地的主题形象是要吸引人前去旅游的,因此,还必须考虑主要目标市场的状况及需求偏好。再次,民俗旅游景区的主题还要受到各个方面的认可,无论是消费者还是当地地区的居民,只有这个主题获得了全方面的支持,才会有它存在的价值,最后,主题形象一定要有特色和新意,这也就是所谓的创新,而创新的最终目标就是能够吸引消费者,能够在大众面前脱颖而出,最后,民俗文化旅游景区主题的打造必然离不开对其主题的大力宣传,所以主题形象的文字表述一定要有美感并能够产生美好的联想,要注意用词的感彩,这是实现旅游消费者心理对民俗文化旅游景区产生认同感、归属感的必然要求。
(三)强化品牌塑造工作
品牌对于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形象宣传工具,是企业文化和企业理念的体现,并且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我国民俗文化旅游景区来说,其自身的开发和建设必然也离不开对品牌的塑造,因为品牌是一个企业的灵魂与其自身价值的外在体现,只有将品牌创造好,它自身的发展才能够长远。
强化民俗文化旅游景区的品牌,就要打造品牌专业化,可以将民俗地区当地的旅游产品的特征,以及当地的民俗习惯作为品牌的导向,集中于一个品牌的发展,着力于旅游品牌的精与细。与此同时,还要将当地民俗旅游景区的优点在这一品牌中集中体现出来,以独特、原真的民俗文化内涵塑造旅游景区的形象,通过品牌来提高景区的知名度以及对消费者的吸引力,从而形成旅游市场的民俗文化唯一性品牌。
(四)强化设施建设工作
我国民俗文化旅游景区的开发离不开完善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民俗文化旅游景区的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首先就要加大对其的投资,进而对旅游景区中的各种硬件设施,以及软件设施进行全面的完善与发展,除此之外,为了更好地满足旅游消费者在民俗旅游景区中的心理需求,还可以在民俗文化旅游景区建立各种娱乐设施、健身设施,以此来促进当地游客的休闲娱乐。除此之外,加强基础设施更要涉及到文化方面,例如可以针对当地特有的风俗文化来促进文化纪念馆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因为完善的文化设施、浓郁的民俗文化氛围可以为当地招揽更多的游客,以此带动旅游消费者的积极性,从而增强旅游者对当地地区的认同感与归属感,拉动当地民俗文化旅游景区的消费,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国民俗文化旅游景区的更好地开发。
(五)强化资源保护工作
要解决我国民俗文化景区在开发中的问题,还应该强化资源保护工作,因为旅游资源是旅游景区得以长期发展的根本动力,加强对民俗文化旅游景区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的保护,不去盲目开发,不以商业利益为借口去破坏当地的旅游资源。除此之外,旅游景区开发的相关部门还要加强对旅游资源的管理,坚持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做到旅游资源的循环利用,做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这对于我国民俗文化旅游景区的长远发展来说有着非常大的促进作用。
一、引言
近年来,古村落旅游日益兴起,古村落旅游吸引力不断提升,古村落旅游景区接待的游客量日益增长。然而,一方面古村落景区本身的容量有限,另一方面古村落景区与社区叠置、既是遗产又是生活场所的特殊属性决定了古村落旅游发展路径的复杂性。在凤凰古城进城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一系列风波、香格里拉独克宗古城大火和丽江束河古镇大火事件之后,更凸显了古村落旅游景区开发管理的复杂性。“智慧旅游”概念的提出适应了古村落旅游发展新形势的要求。基于此,本文希望在智慧旅游背景下,通过构建古村落旅游智慧管理系统为实现古村落旅游景区开发管理提供有效的借鉴,从而为古村落旅游发展增添新的活力。
二、古村落旅游景区智慧管理的必要性
由于古村落旅游景区不同于一般的旅游景区,而随着古村落旅游的不断发展,古村落景区开发管理所面临的问题更加凸显,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旅游服务设施滞后
就大多数古村落旅游服务设施而言,难以满足旅游者旅游活动的基本需求。一方面,由于历史、地理等原因,保存较为完好的古村落环境大多较为封闭。这种封闭性使得古村落的现代化进程较慢,现有基础实施落后且不完善;另一方面,由于古村落旅游发展起步晚、投资不足等方面的原因,使得一些古村落旅游景区没能根据市场的发展及时的更新旅游设施。
(二)景区重开发轻保护
关于如何处理古村落旅游景区开发过程中的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寻找二者之间的折点,一直是学者比较关心的问题。景区的开发得到了较多的关注,相反关于村落遗产,包括古建、民居、街区、村落风貌乃至非物质文化如民俗、节庆等,如防火、方针、洪涝等设施不足或者管理不善。
(三)针对景区内社区居民管理不善
在不少实行全封闭式的古村落旅游景区,当地居民往往假借亲戚拜访把一些游客带入景区,并在自家院落开展以农家乐为主题的旅游。这无疑是钻了古村落旅游景区管理的空子,对于景区门票收入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即使是在一些实行半封闭式的古村落旅游景区,在实地调查中,一些古村落的居民会对地板、门窗、屋顶等处作令人痛心的翻修工作,严重破坏了古村落的原真性。
三、古村落旅游景区智慧管理系统
古村落旅游景区智慧管理系统主要是通过一定系统的构建,使得古村落旅游景区能够满足社区与景区互动、实现遗产保护着发展和发展中传承,从而古村落旅游景区的管理更加智慧,这些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景区指挥调度中心
景区指挥调度中心就是要借助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下一代通讯网络等技术,通过一定软件系统的应用,协调古村落旅游景区的资源、环境、客流量、交通、安全等方面,从而实现古村落旅游景区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社区居民数据中心
社区居民数据中心就是建立和完善以古村落原住民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成员、照片等基本信息为主的数据中心,并实行一卡通的管理。避免了社区居民假借亲戚拜访而将游客带入景区等情况,从而对古村落社区居民的生活与出入行使有效地控制。
(三)商业化程度监测系统
商业化程度监测系统就是对古村落旅游景区内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旅游企业数量(主要表现为旅游纪念用品、传统手工艺品等旅游商店数量)和可供参观和体验的吸引性事物数量建立完备的档案,对二者之间的比例关系实施动态监测,并借助于景区门户网站、景区游览客户端软件和书面等形式对来访游客进行抽样问卷调查,洞察、分析游客对于该古村落旅游景区的商业化程度感知,以便旅游景区管理部门作出相应调整。
(四)公安消防系统
公安消防系统就是借助人民公安系统、景区的电子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实现古村落旅游景区的安保和消防全方位监测和一体化管理,使景区内出现的突发事件和火灾等得到公正和快速的处理。
(五)景区电子监控系统
景区电子监控管理系统就是针对古村落景区内的重要景点、人流拥挤的路段、重要的文物等地区实行全面的智能视频覆盖,并对监控视频信息实施有效的储存。
(六)景区交通管理系统
景区交通管理系统具体而言就是借助于GPS定位系统等技术对景区内游览车实施集中调度和统一管理;完善景区停车场内的私家车和旅游大巴的停车管理,实现停车一卡通自动化管理,避免旅游高峰期旅游停车位难等的问题。
(七)景区资源管理系统
景区的管理部门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资源管理系统,加强技术措施、宣传保护以及制度规范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对于重要的文物古迹、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完备的电子档案,借助于景区的电子监控系统,落实的监管人员定期检查来实施实时的监管。
(八)游客服务系统
游客服务系统就是借助于景区电子门票、游客服务中心、电子导览系统、游客投诉互动平台、景区自助导购等平台,为旅游者提供更加便捷和全面的服务,使得旅游服务更加的人性化和个性化,减少古村落旅游景区因设施不便而带给旅游者的不适感。
(九)景区营销推广系统
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管理是对门票这一凭证进行可行性的管理,只有在大的社会背景下,遵循价格规律,科学定价,才能保证旅游景区市场的扩大,才能为景区吸引游客和合理化的管理做好调控。
一、我国目前景区门票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旅游景区定价缺乏灵活性
目前我国大部分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普遍没有根据市场需求量资源变化量和旅客实际需求来进行定价。而是在市场经济价格利益的推动下盲目一味的最求高价来提高旅游景区门票价格,通过恶意竞争的手段来提高旅游景区的收入。忽视了对旅游景区门票管理规划的科学性。对于旅游景区来说,他们出售核心产品应是集景区观赏娱乐及相关旅游服务为一体的产品,不宜采用成本导向定价法,而应从游客的角度出发,采取需求导向定价的方法来制定。陈芸、黄远水(2011)认为我国旅游景区门票定价总体而言是不够灵活的,许多景区在季节段、游览时间段上没有价格变化;门票形式的多样化和不同游客群体的差异化更为少见。同样曹三强、潘秋玲(2011)也指出许多景区旅游环境容量超载,不是整个旅游景区的超载,而是景区内部某些旅游点超载,或是一天之中某一时间段景区旅游环境容量超载,需要运用灵活多样的价格杠杆有效调控旅游客流。例如在五一和十一的黄金周期间实行差别定价,以灵活的定价来吸引不同群体的游客。可以实行淡旺季门票价格调整,推出学生票,团体票,老人票等多种形式的门票。同时也可以利用网络来销售门票,并给予一定的优惠。这样既给旅游景区带来了收益,也发挥了旅游景区门票的灵活性起到调节客流的作用。
(二)国家对景点涨价从制度上缺陷,听证会制度有待完善
向荣(2011)认为部分景区调高门票价格的程序和过程没有充分体现出公平性。表现在:地方政府既是门票涨价的受益者,又是门票涨价的裁判;参加各景区价格听证会的代表主要是本地人,外地消费者几乎没有或者比例很低,但门票价格上涨主要与外地人利益相关。国内多数景区尚未完全成为独立的经营主体,景区市场竞争相对并不激烈,很多景区仍然依靠原有的知名度,景区经营主体在经营思想上存在靠资源的理念,市场意识不强,经营存在短期行为,景区长期的发展考虑不多,生产效率低下,在管理方式、产品项目的更新、形象营销等方面努力不够,却积极找各种理由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提高门票价格。
(三)景区收入来源过于单一
我国旅游景区经营尚未形成有效的社会参与模式和景区多样化经营体系。在地方财力匮乏的前提下,旅游景区未能主动寻求和获得企业的赞助;我国尚未形成以社会捐助、社会基金等方式支持率由景区维持低廉门票价格的氛围;旅游景区投资经营的单一性明显,未能调整经营理念,想方设法从游客的购物、食宿、娱乐等方面获得经济效益。目前我国旅游产品结构不合理,旅游产品链尚未建立,景区门票之外的旅游综合收入少。旅游产品开发长期停留在观光旅游产品层次上,休闲度假产品较少,旅游娱乐、旅游购物不发达,在旅游营业收入中,商品性收入所占比重很低。例如,在我国最早发展旅游业且把城市定位为旅游城市的桂林市,传统观光产品占整个旅游市场份额的78%,而度假、商务、会展、体育、养生等旅游产品所占的市场份额却不足25%,其产品结构现状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旅游产品结构失衡的严重状况。由于观光旅游产品缺乏体验性、创收性项目,因此使得景区经营者选择上涨门票价格的方式来增加效益。
二、关于旅游景区门票调控的若干建议
(一)国家对景点涨价从制度上制约,听证会制度有待完善
着重完善旅游景区门票听证会制度,将民主制原则切实运用到实际的定价机制中。建立定期价格审核和申报制度。景区门票改革和价格调整不得少于两年,限制重大接待和必要的公务以外的免票。坚决禁止景区自身进行的违规实行价格折扣,压价竞争等不正当行为。那些不可替代的、特殊的、稀缺的景区资源,应该将其定价权收归中央,是否涨价,应该由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来组织听证会,在全国范围内征集听证代表,管理旅游资源的地方政府只能派代表参加听证会陈述涨价理由,最终是否涨价,应由全体代表作出决定。
(二)旅游景区应该形成产业经济的发展道路
当前,我国的旅游业的发展阶段从初级阶段上升到高速发展的阶段,呈现出产业转型,产业升级以产业融合的三大发展趋势,这样的发展趋势下,旅游景区应该放弃门票涨价获得的短期的经济效益,应该把眼光放远,关注旅游景区的发展。将关注点转移到旅游景区的资源保护,放弃原有的门票经济策略。走产业化经济发展道路,不断加强完善设施和服务,为旅客提供高质量的旅游景区产品,努力优化旅游景区产品结构才能满足旅客的不同需要,加速旅游业的发展。
(三)加大政府的财政投资,争强旅游景区的供给能力
我国旅游景区门票上涨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我国旅游市场的供求关系,也反映出我国旅游景区在数量和质量上不能满足旅客的需求。从支撑我国旅游景区的产品体系来看,我国旅游景区的核心组成仍然是传统的风景名胜,长期缺乏投入。长期接待旅游比较频繁,使得我国旅游景区发展已经不能适应新的旅游市场需求。因此,为了促进我国旅游业的持续发展必须要对传统的旅游景区进行改造提升。并要规划建设新的旅游景区,加快各类旅游景区休闲产品的规划和建设。旅游经济要打破门票经济的误区,开发相关产业,增加旅游收入。不要只看景点门票收入,要看综合效益,综合开发,科学规划。增加旅游收入除着眼开发新的旅游景点外,还应增加非基本旅游产品的供给,继续加强那些吸引力大的旅游产品,开发有潜力的新产品,转换一些缺乏活力的产品。要以旅游景点的开发为中心,向特色产品开发、旅游商品开发、风土文化开发等多项目开发转变,由单一景点开发带动相关产业的开发,做到有看的、有买的、有玩的,突出地方特色。国内旅游黄金周“旺季、旺丁、不旺财”,也就是说除基本旅游消费外,游客在其他方面的消费不多。世界旅游发达国家旅游购物收入的比重一般高达50%以上,如新加坡,旅游购物收入占旅游总收入的60%以上。我国的旅游购物创汇仅占总收入的20%左右,可见开发新的旅游商品,增加非基本旅游产品的消费潜力很大。
(四)鼓励我国旅游景区门票体制的改革创新
实行旅游景区门票管理体制改革,有利于资源整合,实现旅游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国家相关政策为依据,并将其量化,统一全国景点门票定价评估体系;以景区价值等级、知名度、观赏价值、历史文化价值、科学价值、环境容量、环境质量、管理水平、游乐设施等为项,在充分的调查研究基层上,从下而上实行“打分评估定价”制度,每年重新评估一次,不合格的降级或取消营业资格证。同时,建立起定期价格审核和逐级呈报制度,明确门票价格合理调整幅度和调价间隔时间。实行“打分评估定价”制度必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首先,必须将“打分评估定价”草案向社会公布,广泛搜集群众意见,并将反馈上来的意见逐条归纳,及时对“打分评估定价”制度内容予以调整。其次,实行景区门票定价的维权监督员制度,即消费者代表合法介入门票价格决策听证过程。维权监督员的选定必须要走规范、严谨的程序,并向社会公布,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得当选,确保维权监督员纯洁性、广泛性和代表性。维权监督员不得与地方政府和相关经营方、管理方沾亲带故,以杜绝表决会上“装聋作哑”或“同流合污”现象出现,致使维权监督员制度失去存在意义。在举行门票价格听证会前,应通过新闻媒体、网络或其他公开方式向社会公布。建议国家相关管理部门联合组成“景点门票价格管理排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严明制度,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和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的高度,深入地方景点,每年定期两次排查、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问题景点予以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对各景点不定期实行“回头看”,并实行暗访制度,确保排查工作质量。地方政府应予以配合建立旅游市场的自我约束机制和促进发展机制,以规则的完善和配套来约束和引导景区门票价格的合理形成。
三、结论
关键词:旅游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弊端;对策
1旅游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
旅游业是资源依附性很强的产业,生态资源是旅游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自然生态环境的优美与人文环境的质量是吸引游客的最基本条件,一个整体自然风光美好、生态环境优美的旅游区,会给带来游客种种美好感受。但近些年来,许多地方政府为了尽可能快地发展当地经济,想方设法进行招商引资,却不能对当地的旅游进行很好的规划,更没有考虑怎样保护旅游资源,甚至热衷于在保护区内大兴土木,筑路修桥,架设缆车索道,兴建娱乐设施,甚至引入房地产等等,这种过度开发旅游资源的行径导致不可再生资源和生态环境发生日益恶化趋势,严重影响旅游区的可持续发展,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导致甚生态环境失衡,毁灭祖辈留下的灿烂历史文化遗产。
环境保护与旅游资源的开发关系密切,而又相互冲突,相互矛盾。旅游业的生存与发展是以环境保护的为前提,旅游区景观被精心保护,让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形成良性循环状态,才能吸引更多的游客,促进持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旅游景区的持续发展,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开发旅游资源,因此,旅游开发必须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推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旅游、绿色旅游和环保旅游,才能追求人与自然、人与环境和谐发展。
2 旅游资源开发容易破坏的生态环境
2.1水体容易遭到破坏
在自然资源景区,水体是最容易受到污染的。旅游区的兴建、旅游区日常经营产生的废水、某些游客向水中乱扔垃圾以及毁林开荒导致水流失等情况,都能对旅游区的水生态系统的平衡造成严重破坏。
2.2 土地容易遭到破坏
旅游区的植被破坏是导致土地污染最主要的因素,譬如肆意乱砍伐景区的原始森林、景区修建任意就地取材以及游客乱攀乱折树木等等,都会对景区的植被造成破坏,导致景区的水土流失。
2.3 空气与噪声遭到污染
游客去景区旅游,必须要乘坐相关的交通工具,景区势必要来往大量的车辆,各种车辆的尾气排向景区的上空,造成污染,甚至形成酸雨降落,对景区的植被带来极大的危害。同时,车辆的鸣笛噪声、景区内商贩的高声叫卖、一些大型文娱活动也给景区带来噪声污染。
2.4 人为破坏旅游资源
人为破环旅游资源具体表现两点,一是类似旅游者、旅游建设等旅游本身对景区的的破坏,譬如游客的超负荷活动、游客故意破环旅游资源、景区的一些破坏性建设等。二是景区周边的经济对旅游资源的污染与破坏,譬如景区急功近利的乱开发行径、一些文化艺术生产活动。景区周边兴建的污染性大的工厂排放的废弃物等等。
2.5 景区文化遭到破坏
人文旅游资源景区最大的看点就是文化特色,人文旅游资源景区的开发不可避免的会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给景区特色的人文资源带来消极的影响。
3 我国旅游环境保护存在的弊端
近些年来,我国旅游高速发展,一些景区受人口众多、环境压力巨大等因素的影响,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矛盾十分突出,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环境保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同时旅游行政主管与实业部门、环保行政主管与实业部门在对旅游环境保护的实际工作中合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弊端。
3.1 旅游环境法规制度不完善
1985年我国国家旅游局才起草了旅游法草案,正式将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这部草案虽然经过十五次易稿,但仍然不属于专门的旅游环境保护法,在环境保护上,我国在立法上虽然进步很快,但在法律、法规的监督执行方面的管理上仍然不完善,譬如旅游景区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环境保护手续就大肆兴建众多基础建设项目、旅游区的一些重点项目建设得不相关部门的监督等等。
3.2 旅游景区过度看重产值而忽视环境
旅游景区要保护和改善环境,必定投入一定的人力、财力以及物力,但许多地区的旅游景区目光短浅,不顾中央反复强调环境的重要性,过度重视眼前利益,对景区的保护性投入很少,这种牺牲长期效益为代价来换取短期利益给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危害。
3.3旅游景区景点管理缺失
旅游景区是旅游活动的核心和载体,而当前我国很多旅游景区缺乏对旅游景区科学的综合规划及管理,其景区的开发与规划管理、市场营销管理、日常经营管理等方面管理有时不到位。譬如对景区内的商贩摊点缺乏有效管理、对一些游客在景区进行宿营、野炊等活动不能及时制止等等,这些都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3.4环保经费投入不足
当前,我国各级财政对旅游资源的开发投入的保环专项经费与业务费用不足,由于环保部门一些工作上开展不足,一些环保费不能按规定得以征收,同时大量存在治理污染上,欠帐较多的现状,这样就造成众多环保治理项目得不到资金保障,一些环保项目得不到实施,长期以往就形成了恶性循环。
3.5 旅游景区居民生态意识薄弱
我国大量的风景优美的旅游区都处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位置偏僻,经济不发达地区,当地的居民生活方式比较原始,其居住地成为旅游景区后,很多居民们生态意识很薄弱,没有生态环境保护观念,譬如猎杀景区以及周边的一些动物,当作旅游纪念品卖给游客来获得经济收入。
论文摘要:旅游业是当今世界最兴旺、发展速度最快的新兴产业,随着旅游人数的增加,旅游胜地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在景区旅游得到较好发展的同时,游客的过量涌入给景区发展也带来了负面的影响,甚至出现了超载的严重局面。使旅游景区可持续发展受到了严峻的考验,把握旅游景区承载力已成为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但目前就我国而言。各景区承载力控制的现状令人担忧,在一定程度上已限制了旅游景区的快速发展,因而对景区承载力进行怎样的管理与调控已经成为我们研究的重要课题。
旅游景区是旅游者产生旅游动机的直接因素,是旅游者的终端目标,更是旅游目的地形象的重要体现。无论从旅游的发展,还是地方的发展来看,旅游景区的发展都占据着重要的地位。然而,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旅游景区承载力出现了严重的饱和和超载,这就使我们不得不开始重视景区承载力的问题了。对景区承载力进行一个更好的把握,才能够使其环境保持可持续发展。
一、旅游景区承载力的概述
在19世纪后半叶,旅游的面貌发生了很大改变。随着全球旅游人数的显著增多,游客给旅游景区带来的正面和负面冲击也日益明显。游客面对的全部问题只是为周末或假期找一个“最佳目的地”。而对于旅游景区不论是名满天下的老景区或是新开发的旅游景区,其面临的挑战是:如何找到一个合理而又经济的方式来管理旅游景区的发展,使其收益能超过所带来的负担。旅游景区承载力规范了一个景区使用的数量和质量。为旅游景区经营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旅游承载力条件也称景区旅游容量,它是在一定时间条件下,一定旅游资源的空间范围内的旅游活动能力,即满足游人最低游览要求,包括心理感应气氛以及达到保护资源的环境标准,是旅游资源的物质和空间规模所能容纳的游客活动量。景区承载力强调了土地利用强度、旅游经济收益、游客密度等因素对旅游地承载力的影响,在内容上包括了资源空间承载量、环境生态承载量、理承载量、经济发展承载量、社会地域承载量等基本内容,一个旅游地的旅游承载力是这些承载力的综合能力,这些基本内容是景区开发和规划中所必须考虑到的问题。只有把握好旅游景区承载力的尺度才能为旅游的发展带来更大的空间。
二、把握旅游景区承载力的重要性
为了避免旅游景区因超量接纳外部的强制输入而导致景区生态系统失衡,旅游承载力指标对旅游景区接待地的旅游者活动和旅游产业活动,如接待人数、空间分布、旅游者行为等作出了一定的规定,把握旅游景区承载力的重要性是景区规划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问题。旅游承载力在内容上主要包括资源承载量、生态环境承载量、心理承载量、经济发展承载量、社会地域承载量等基本内容。从这五个基本内容来把握是体现景区承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
第一,资源承载力的确定是景区接待游客量的前提
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大大削弱了旅游景区资源所能容忍的旅游活动强度。有些旅游资源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重要资源,具有重要的保护价值。景区资源的保护必须作为生存与发展的头等要事,旅游活动的开展必须考虑资源保护的合理承载力要求。
第二,旅游心理容量是以服务旅游者的满意度为基础
旅游心理容量包括旅游者的直接旅游心理容量(感知容量)和旅游地居民的相关旅游心理容量,即游人的数量应限制在不破坏游兴和心理快适的范围之内,否则就达不到旅游的目的。
第三,景区生态承载力的把握是走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措施
旅游生态承载力是以在一定的旅游时间、地域内的生态环境不会导致恶化,在以此为前提的条件下所容纳的旅游活动强度。生态承载力是衡量景区生态环境能否保持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在江西流坑古村落旁有一个面积2公顷的龙湖,上游有活水流人、下游有乌江相连,古村落的生活污水通过排水沟流入龙湖,经湖泊的自净后排入乌江,是一个生态的污水处理设计。但是,随着村落人口的增加和游客的大量来访,污水的排放量大大超过湖泊自身净化能力。如今的龙湖已经成为臭湖、死湖。这种生态环境因为大量旅游者的到来和旅游设施的强制插入而遭到破坏。
第四,社会承载力是游客与景区居民增强交流的渠道
旅游社会承载力是指接待地的人口构成、宗教信仰、民族风俗、生活方式、社会开化程度等所决定的当地居民可以接纳和容忍的旅游活动强度。随着旅游业的不断成熟与发展,景区居民与有关多种文化背景人的接触与交流加强,增强了彼此的了解。旅游者的意识也在影响和改变着居民的各种观念,同时也给居民带来了经济上的繁荣和生活方式的巨大改变,这样就会使居民对旅游者的接纳能力在不断提高,承载力也在不断增加。
第五,经济承载力是提高景区效益的有力保证
旅游经济承载力涉及的范围比较宽泛,有设施承载量、投资旅游开发的能力、当地与旅游业相关的产业、投入旅游业的人力资源、发展旅游业对某些产业的限制等。一般以设施承载量作为旅游经济承载量的主要方面,它决定了接受游客的数量、旅游活动强度以及旅游经历的质量。旅游景区的设施应以满足游客的需求为基础,这样在旅游高峰期,景区其食宿设施和容量能够供求平衡,不会造成景区的困扰,限制景区的发展。
三、旅游景区承载力的现状分析
20世纪80年代,制约旅游业发展的饭店瓶颈、交通瓶颈,主要是数量上的制约。而进入90年代以后,随着旅游者意识与品位的提高,旅游业与国际的接轨,质量制约就显得越来越突出。质量制约主要表现在旅游景区上。旅游景区是旅游业的核心要素,是旅游产品的主体成分。但作为旅游产业链上中心环节的旅游景区,却是现阶段我国旅游产业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之一,其发展水平与旅游产业快速扩张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十分突出,而旅游景区承载力所面临的问题已不容忽视。
第一,经济水平较低、景区管理不善
当前,我国的旅游业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姿态高速发展,但由于现有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旅游业在开发中遇到的旅游容量饱和、超载的问题远比发达国家严峻得多。旅游景区容量的超载,会对旅游资源带来严重的破坏,降低旅游景区的质量,影响游客的出游积极性,不利于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黄金周政策的实施加重了景区负荷的压力
我国三大黄金周期政策的实施更始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各个热点的景区也随之出现负荷不了的局面,景区承载力也随之下降。旅游者的大规模转移,尤其是假日旅游的火暴更是加深了景区承载力的压力。
第三,旅游旺季热点景区人流过于集中
旅游景区的核心区域著名的景点周围是人流最集中的地区,在旅游旺季往往形成人流过于集中,负荷过重的局面,给环境造成极大的压力。例如:“瑶琳仙境”溶洞高峰时日游客量达1.5万人,不但危及旅游环境,妨碍正常观赏游览,而且由于近几年洞内一直处于饱和状态,酸雾污染导致许多晶莹的石钟乳色泽变黑,亿万年造就的自然奇观面临着毁于一旦的危险境地。这些景区都是在没有以旅游承载力为依据可承受的情况下过度地接待游客而造成的后果。
四、旅游景区承载力的管理与调控
(一)旅游景区承载力的管理
每个景区都具有独特魅力,让当地居民引以自豪,同时也吸引着成千上万的游客蜂拥而至。然而随着旅游业蓬勃发展,游客过量涌入却破坏了其独特品质。旅游景区承载力作为衡量景区发展的一项重要考评体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旅游景区承载力的管理是旅游地达到既定的旅游承载力目标的管理决策过程。由于旅游需求者与旅游供给者是旅游活动系统的主体,也是影响旅游承载力的主要因素,所以,对旅游景区承载力的管理应着重于旅游供给者与需求者的管理。在其旅游规划中,旅游景区承载力的管理规划是首先考虑的重要因素。因此,旅游景区承载力的管理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
第一,依据景区承载力的特性,确定游客接待量
确定合理的游客接待量,要求我们把握景区承载力容纳量的尺度,强化旅游景区承载力在实践中的应用,做到景区承载力与景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相协调。游客过多超过景区负荷能力则势必对景区造成破坏,影响到游览质量,另外有些景区因自然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危险性,过多的游客涌入具有危险性的地段则会威胁到游客游览的安全。例如:桂林主要风景点芦笛岩长约500米,而高峰时的日游客则达到万人,这种超负荷接待如同赶庙会,游客量与景区的承载力已严重失调。这就必须在衡量景区的承受情况下才能准确地把握多少的游客量才是合理的接待。
第二,在管理组织规划中,应设立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
管委会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对旅游景区承载力进行监测和审计,以便于及时发现旅游活动中的饱和与超载的现象,避免在旅游开发中因景区承载力长期处于负荷状态而导致景区生态系统失衡的后果。
第三,在旅游景区人力资源开发规划中,应加强导游队伍的服务与责任
对导游队伍的建设提出了特殊的要求,即导游在做好导游服务的同时,必须担负起两方面的责任:一是对游客加强旅游生态观、旅游资源观和历史古迹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起到一个旅游宣传员的作用。同时也要制止和纠正旅游者不良的旅游方式和行为,起到监督员的作用;二是推出景区的新特色,通过导游的讲解,引导旅游者从传统的观光游览向体验旅游转移,让游客懂得怎样去赏析景区的前提下提高保护旅游资源的观念。
第四,在旅游景区经营规划管理中,从旅游投资管理体制入手
实行政府指导下的景区周围居民或村民的切身利益与景区长远发展利益联系起来,将居民或村民参与纳入到景区经营管理中,加强村民的文化素养、社会价值观念的培养,做好景区与旅游者、村民等各自利益保障的情况下,实现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二)旅游景区承载力的调控
对旅游景区承载力的饱和与超载的调控措施是防止景区承载力的负荷进一步加深的重要手段。对于景区承载力的调控有很多方面,其中主要考虑的有一下几方面:
第一,协调好旅游景区的供给关系,适当引流
针对整个景区承载力长期连续饱和或超载的,应适当地采取分流性措施:一是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告诉潜在游客由于超载给其带来的诸多不便与危害,所造成的景区环境破坏等后果,让游客改变景区的选择决策。二是允许或以法规的形式要求景区经营者和管理者采取浮动价格,如在旅游旺季提高门票、食宿、交通等费用,以使部分游客因经济原因而改变流向。三是替代性开辟新的旅游景区,选择景区总体的旅游效果近似,而在时间上,价格上更节省的旅游地以替代其他景区饱和或超载的旅游地。四是选择本身具有较高吸引力,区位远中,价格较低的邻近旅游地,通过强大的传媒促销吸引旅游者,从而减轻景区整个连续性饱和或超载的压力。
第二,淡季的休养生息与景区环境补给
对短期旅游饱和或超载的景区应充分重视旅游淡季的休养生息和环境补给。由于在旅游旺季,景区环境系统的物质、能量、信息等消耗过量,在旅游淡季时,就不能仅靠环境本身的调节能力去休养生息,还需要人工的补给大量物质,能量和信息等来促使景区环境尽快恢复保持其容纳能力。
第三,轮流开放景区,分区恢复
[论文摘要]度假旅游是旅游的一种高级形态,是适应现代旅游者寻求松弛身心、调节生活节奏、欢度周末和假期的一种情趣性康体休闲活动。本论文对目前我国度假旅游开发的五种模式进行了阐述,并同时指出在开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期能为我国度假旅游的开发提供参考。
1 我国度假旅游的开发模式
(1)整体租赁经营模式。是指在一个旅游度假景区内,将景区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由政府统一规划,授权一家企业较长时间地控制和,组织一方或多方,成片租赁开发,垄断性建设、经营、管理该旅游度假区,并按约定比例由景区所有者和出资经营者共同分享经营收益。这是一种由政府出资源,企业出资金,政企共同受益的旅游度假区治理模式,是一种化经营度假旅游资源的模式,体现公共性资源、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市场化发展的特点。
(2)股份制企业经营模式。是指旅游度假景区为了筹集开发建设资金,对景区经营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并由政府委托股份制企业独家经营旅游度假区,或者在景区经营企业的基础上新组建一家股份制公司,政府授权其独家经营景区资格的方式。这种模式构造了景区经营强大的市场能力,广泛吸纳了资本的注入,同时借助股份制企业的先进机制,依靠对旅游度假区的垄断经营,以投入高额资本、创造优质旅游产品、追求高额投资回报为目标。
(3)经营模式。是指旅游度假景区经营企业经过股份制上市以后,受景区管理机构的委托,经营包括景区门票在内的一切旅游业务,成为景区内唯一负责旅游经营的机构,对旅游度假区实行垄断性经营的方式。采用这种模式进行经营的旅游度假区,其所有权归属于景区管理机构,其经营权由景区管理机构委托给了上市公司;景区上市公司统一负责景区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而资源的保护工作由景区管理机构承担。这一模式是典型的景区管理权与经营权、开发权与保护权“四权”完全分离的度假旅游景区经营模式。
(4)整合开发经营模式。是指对于依托公共文物资源的旅游度假区,在保证国家完全拥有文物资源所有权和有效保护的前提下,由政府统一安排,对文物旅游度假区的文物类公共性资产和非文物类经营性资产进行统一整合,按照政企分开、事企分开、所有权主体与经营权主体分离的原则,将文物景区的文物事业发展职能和旅游市场经营职能分开,事业部分统一归文物部门,按照事业规律管理,企业部分组建经营开发实体,统一划归政府直属国有独资的旅游集团企业统一管理,科学开发,市场化经营。
(5)网络复合治理模式。是指一个度假旅游景区设立拥有政府管理权限的景区管理机构,同时行使同级旅游管理部门的职权,对旅游度假区实施一体化(只有一个管理主体)、封闭式、全方位管理的方式。景区的所有权与经营权都属于作为政府的景区管理机构,但景区经营由景区管理机构的独资企业采取部分直接经营,部分由与社会资本共同组建规范的股份公司经营的方式进行,景区的旅游业务开拓紧密依托旅游部门的市场网络开展,在这个模式中,旅游度假区的经营权绝大部分控制在景区所有者——景区管理机构手中,少部分控制在合资公司中;景区旅游资源的保护权主要在景区管理机构手中,景区经营企业主要负责旅游资源开发,但同时在开发过程中有保护资源的绝对责任,是一个所有权与经营权、开发权与保护权部分分离的度假旅游景区治理模式。
2 我国度假开发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旅游景区体制复杂、政出多门的宏观格局,加之普遍存在的区位制约、等基础设施薄弱、资金投入不足和人才匮乏,使得国内度假旅游景区在经营发展中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多头管理,多重目标。目前,我国度假旅游景区的宏观管理格局是政出多门,体制混乱。现行的的主要问题是多重目标与企业经营之间的矛盾,而随处可见的多重管理加剧了这种矛盾。
(2)秩序混乱,服务较差。度假旅游景区安全隐患较为严重,旅游者的权益得不到切实保证。这几年发生的大的旅游安全事故,相当一部分就是因此引起的。急功近利,内部机制不合理,不科学,管理混乱。有的景区层层转包,各行其是,秩序混乱。
(3)资源破坏,污染。我国度假旅游景区资源与环境保护的问题,表现在景区破坏性建设严重,自然景区城市化突出。有些素质不高的企业胡乱开发度假旅游资源,如酒店、别墅、停车场等,使景区建设庸俗化,对自然资源的破坏很大。许多度假旅游景区出现资源退化,不仅有客流量大造成的自然退化,更主要的是保护不力。景区的环境污染问题也很严重,由于生活垃圾处理不好,环保技术不过关,造成景区卫生不好,由此而引起污染问题普遍存在。
(4)条块分割,名实不符。在我国的度假旅游景区内,往往出现建设、文物、、、旅游等多个部门插手管理。在条块分割、各据一方的情况下,在地方、部门、单位、个人利益的驱动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貌似建设、实为破坏,名为保护、实为垄断的现象极为常见。
近 10 年来,我国旅游业发展日新月异,旅游价格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旅游价格是调整旅游市场供需关系与协调其它相关经济主体利益关系的重要经济杠杆, 是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全部消费价值的货币表现。 旅游价格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 主要包括旅游景点、旅行社、酒店、交通运输、餐饮、通讯等领域,同时始终贯穿于旅游商品的制造、传输与消费等各个环节。[1].
一、我国旅游价格管理基本现状.
(一)旅游业价格形成机制及价格管理机构职能发生了转变.
目前, 我国主要旅游景区门票价格仍然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模式,但旅游食、住、行、游、娱、购等环节的价格均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模式。因此,今后旅游价格管理工作重心将会放在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方面, 而不再涉及具体旅游产品价格制定。 旅游价格管理应主动顺应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化,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将自身定位为利益协调人与市场秩序维护人来管理旅游市场价格,促使市场在旅游价格形成中起到主导作用。[2]旅游价格管理机构职能与旅游价格形成机制的转变, 可以促使旅游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对经济体制改革也不无裨益。
(二)旅游价格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
旅游经营者和消费者主体变化会约束旅游价格的制定与调整, 旅游价格体系是否完善会反作用于旅游经营者与消费者行为,进而制约整个旅游行业发展。随着旅游价格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 旅游产品价格制定权限逐渐放开, 经营者得以结合市场供求状况制定灵活多样的旅游价格, 强化了旅游价格调整旅游市场供求关系的功能,使旅游市场愈加开放和繁荣。
(三)旅游景区一票制提升了景区旅游质量.
旅游景区的数量与品质对一个国家或地区旅游行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随着国内旅游业的迅猛发展,各旅游景区集中出现开发投资热潮, 但一哄而上的投资方式使各旅游景区在开发过程中产生诸多问题, 其中旅游景区收费管理混乱是一个主要问题。 为保证旅游景区持续健康发展,大多数旅游景区实施了一票制,确实需要独立设置门票的, 必须呈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旅游景区一票制的出台,有助于明确和协调景区各相关部门的利益,遏制乱收费行为;有助于维护旅游价格稳定,减少旅游景区管理成本;有助于提升旅游景区旅游质量,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建立了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听证制度.
近年来,我国许多旅游景区不断提高门票价格,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 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听证制度是一个由价格主管部门组织社会各相关机构, 对制定或调整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论证的制度。[3]1998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三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2013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三条更是明确指出: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价格听证制度使得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决策愈加公开、透明。
二、旅游景区价格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旅游景区管理法规建设滞后.
旅游景区管理法规是旅游法律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以管理和保护旅游景区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规范总和。 实施旅游景区管理的目的是调整旅游景区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但由于国家和地方对旅游景区管理法规建设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导致各旅游景区重开发利用,轻治理保护,旅游景区破坏性开发和无序开发现象严重。 2013 年 10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出台后,相信各地旅游景区和景区所在地政府会在《旅游法》的法律框架下,制定系统的旅游景区管理法规,高度重视旅游景区法制建设,切实保护好旅游景区的人文、历史与生态环境。
(二)过度价格竞争日渐普遍.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旅游业已经成为支柱产业,其发展速度也非常迅猛。但与此同时,旅游市场过度价格竞争现象日渐普遍, 成为困扰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障碍。 旅游市场无序、 恶性降价竞争主要表现为:一些旅游景区门票定价较高,而宾馆、饭店定价过低; 旅行社降价恶性竞争、零负团费 旅游现象较普遍;旅游娱乐与购物环节的产品价格不规范等。
(三)旅游市场价格混乱.
由于旅游景区价格监管体系不完善, 致使相关执法机构对旅游景区价格违犯行为打击不力, 导致我国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混乱, 部分经营者经营行为很不规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已经危及到我国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三、新时期完善我国旅游价格管理的政策建议.
(一)构建旅游价格管理各项有效机制.
强化政府价格部门和旅游管理部门职能, 深入分析旅游市场,研究适合旅游业发展、可以有效处理实际问题的机制,主要应当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制定国家或行业标准旅游合同文本, 替换当前旅行社自行制定的旅游合同,切实维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各地要在《旅游法》框架内,组织专家学者研究制定有地方特色的、可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办法。三是严格制定重要旅游景区旅游收费标准,科学确立其调价幅度。
四是提高旅游景区价格调整的信息透明度, 确保消费者知情权。
(二)转变政府职能,灵活运用价格杠杆.
对如何实施旅游价格管理, 当前有两个截然相反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大多数旅游价格应采取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全面放开旅游价格。[4]在这种情况下,价格主管部门和旅游管理部门更应当注重树立权威性,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同时有效运用价格杠杆,挖掘旅游资源,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竞争,实现旅游行业的稳定运行。
(三)加大对旅游景区的价格监督检查力度.
全面实行旅游产品明码标价、明码实价制度,杜绝哄骗、欺诈消费者行为。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不断优化政府机构协作机制,加强与价格、公安、交通、工商、监察、质检等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旅游市场综合治理。 不断强化旅游价格行政执法力度, 确保国家利益、公民利益和经营者利益不受损害。通过聘请旅游景区价格监督员方式,强化对景区的价格监督检查,构建有效的旅游行政监管体系与监督网络, 将行业管理行为与旅游执法行为置于有效的社会监督范围。
(四)有效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
政府应给予旅游行业协会相应价格管理职能,协助其构建同行业价格协议机制。[5]行业协会可以及时整理行业价格信息,制定相应价格浮动幅度,供行业内单位参考;还可以实施降价申报机制,即旅游企业降价应在行业协会准许后才可实施。此外,协会应定期价格信息,促进行业之间的联系,促成企业合作博弈,取得企业收益最大化。[6].
(五)强化对旅游行业价格管理人员的素质培养.
旅游行业系劳动型与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人力资源可谓旅游行业最为关键的资本, 素质较高的复合型旅游价格管理人才对旅游行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尤为重要。因此,要强化对旅游行业价格管理人员的素质培养。[7]各旅游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情,依托国家政策与旅游产业价格管理核心任务,有针对性地对旅游行业价格管理人员实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