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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吉林市 智慧社区 建设典型培树 问题研究 探索
中图分类号:D66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6)11-0001-02
现阶段,“智慧城市”的概念已经在国内逐步得到关注和重视,未来城市建设与智慧电子网络等结合将更为突出,智慧城市建设将是重点体现。智慧社区建设是城市智慧化的重要环节,随着新技术、新的管理方式以及先进经验的引进,其已经成为社区发展的重要选择。基于当前吉林市社区管理薄弱,社区服务不够深入,社区参与意识不强等状况,综合国内外智慧社区典型培树经验的基础,有的放矢地针对存在问题进行对策探索。在借鉴国内外智慧社区典型经验的基础上,进行典型培树分析,建设有针对性的智慧服务平台。提出植于政府宏观调控下,构建新型管理方式,发展智慧服务理念;同时结合社区社会层面,通过建设社区信息服务中心等多功能服务系统,整合社区资源,切实调动社区的积极性;从社区自身来说,社区内智慧平台建设应结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智慧服务体系,创建智能服务系统。
目前,我国智慧社区建设以及其治理模式还处于探索时期,成功运行的只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的部分社区,智慧社区建设促进了现代基层社会治理结构的转变,也创新了社会治理观念、手段乃至内容,终将为提升社会公共服务能力提供契机。
一、智慧社区建设典型培树研究现状
(一)智慧社区信息化建设内涵
智慧社区信息化建设,其定义是基于街道、镇、村等地理区域范围内,利用信息技术整合社区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高效、便捷和智慧的服务,提升社区居民对智慧城市的体验度和感受度。因此,智慧社区建设首先要以社区居民的需求为导向,突出为民、便民、惠民的基本要求,通过智慧化的社区管理与服务,打造安全、便捷、宜居的社区;其次要统筹考虑、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智慧社区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因地制宜,扎实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工作,并做好与市级层面社会事业、公共服务项目的衔接工作,减少重复建设;最后探索智慧社区的建设模式和运维模式,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积极利用社会各方资源,合力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二)智慧社区建设典型培树基本概况
智慧城市综合了资源多样化、信息交互无障碍化以及信息程序的自动运行化等特点,以实现城市便捷、高效发展和运行为目标。我国从2012年12月开始国家层面的智慧城市工作,主要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等一线城市,以及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省份进行试点开展。2014年12月底,在试点的基础上,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已达90多个,涉及了全国大部分省份,同时越来越多的城市和地区加入到智慧城市建设中来。智慧社区是智慧城市的重要环节,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它密切联系智慧建设的受众――社区和社区居民。智慧社区建设,在我国尚处于初级阶段,经验借鉴有限,有必要进行必要的探索与研究。
社区是城市组合的基本单元,也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更是党和政府加强智慧城市建设注重的基础。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已经提出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要率先从社区入手,基层社区的创新管理与建设事关我国发展的根本,随着社区的拓展以及新要求的提出,社区管理模式改革迫在眉睫,结合新时代下新型信息技术以及电子商务技术的发展与融合,社区管理职能要不断提高,管理模式要进行创新,服务平台也应拓展和创新建设。基于这样的基础下,将“智慧化、数字化和网络化”作为社区建设的发展目标,并在全市部分社区启动了智慧社区建设,是吉林市进行智慧城市和智慧社区建设深入研究的根本所在,一方面可以为智慧社区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另一方面对推动社区治理创新研究,具有必要性与重要性。
(三)智慧社区建设典型培树研究的内容
1.智慧社区的信息化建设
在基于物联网、下一代互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基础上进行应用、整合和再造,通过主动感知和网络互连的方式,建立吉林市智慧社区生态化服务和运行平台。
2.智慧社区的系统化建设
智慧社区强调信息的采集、互通、处理和应用的系统化,通过建立一套符合智慧社区要求的现代化、精细化和标准化的社区公共服务系统。
3.智慧社区的治理化建设
主要是把社区中各主体,即政府公共部门、社区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围绕社区公共事务充分协商的互动过程,综合建构智慧社区基层社会治理结构和基层共同体的发展方向,转变到以社会为中心的治理结构,培育社区共同体,重构社区共同体。
二、吉林市智慧社区建设典型培树培养措施
根据发改委、工信部、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吉林市现阶段要结合社区智慧型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情况,开展智慧社区建设典型培树网格化策略探索。
(一)信息基础设施“树”的网络化
吉林市要基于规划引导、集约建设、资源共享、规范管理、满足需求的原则,依托通信运营商全面开展智慧社区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信息网络综合承载能力和信息通信集聚辐射能力,提升信息基础设施的服务水平和普遍服务能力,满足居民对通信质量和服务的要求。
当前,吉林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从光纤宽带网、无线局域网、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以及应用终端等五个方面着手开展,为社区居民提供高速、安全、优质的上网服务,保障通信质量,为广大社区提供高清电视、高速数据接入和语音等三网融合业务的能力,并借助电脑屏、手机屏、电视屏、社区屏等多种载体,面向不同群体和推送具有针对性的公共服务信息。
(二) 生活服务“树”的便利化
吉林市要以社区居民生活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建立完善的服务网络,推进社区生活服务建设。
吉林市的生活服务树主要从生活信息、便捷服务开展,汇聚社区周边生活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地提供给社区居民,积极创新为居民服务的方式、方法,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 社区管理与公共服务“树”的信息化
吉林市要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完善社区管理与公共服务功能,推进广覆盖、易使用的社区管理与公共服务信息化应用,提高社区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
社区管理与公共服务“树”主要从社区管理、医疗卫生、社区文化、关爱救助、教育体育以及交通出行六方面着手实施。结合家庭医生制度,创新社区居民就医模式,为家庭医生提供随访、诊疗服务的信息化支撑,并建立完善的预约挂号服务流程,实现实时查看联网医院挂号就诊情况,同时为社区居民建立涵盖个人基本信息和主要卫生服务记录的电子健康档案,以及提供远程医疗服务,实现远程医疗会诊、远程健康监护等,构建社区远程医疗服务模式。充分发挥社区文化中心的公益文化服务功能,丰富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加强关爱救助信息管理,助力社区帮扶救助和养老助老工作的开展。关注社区学生教育和居民体质,营造社区和谐教育、健康环境,同时为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公共交通出行服务,创建有序、便利的出行环境。
(四)小区管理智能“树”的建设
吉林市可以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运用多种技术手段,打造安全、舒适、高效的智能化小区,主要做好居住区周界、重点部位和住户室内的安全防范,提高居住区整体安全防范水平,可以通过访客对讲、周界防越报警、闭路电视监控、电子巡更、管理与监控(物业运营管理、公共设备监控和小区门禁管理)、车辆出入与停车来进行管控。
(五)家居生活智能“树”的建设
吉林市可以引用先进技术,实现家居生活设备设施和家庭生活环境的智能化管理和监控,使居家生活更加舒适、安全、低碳,主要从家庭设备监控、家庭安全防范入手,利用各种探测工具和手段,对居家环境进行监控,保障人身和家庭财产安全,提升居家生活品质和安全。
三、吉林市智慧社区建设典型培树问题探索的意义
智慧社区是一种全新的社区生态模式,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体现,它需要结合到社区民生服务、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和社区管理等一系列基层社会治理,进行创新建设。吉林市通过智慧社区的建设来重构社区新型管理和发展建设,结合存在的背景和发展的时代性,吉林市智慧社区建设典型培树问题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智慧社区建设研究的理论意义
智慧社区在吉林市来说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和视角,纵然有理论研究和学术分析基础,但
真正的因地制宜的研究依然处于初级摸索阶段,原有的部分理论概念不能适应新型信息时代背景下社区管理。因此,吉林市智慧社区建设需要通过网络背景下,结合网络管理理论,依靠多元治理理论进行合作和自我契合。通俗来说,就是结合时代和信息发展要求,进行新型治理拓展,以更便捷、高效服务和管理为目标。
2.现实意义
智慧社区是社区的高级阶段,在信息化手段的基础上,重构“线下”现实社区和“线上”虚拟社区的结合体。把政府公共部门、私人部门、第三部门和个人等都囊括进智慧社区平台上进行互动和协商,共同参与治理社区公共事务。
首先是,政府通过信息化平台技术,建设一系列的智慧服务平台,更加高效地提供了社区服务,可以更全面地把握整个社区的服务建设,及时提供社区的必要服务,通过技术化手段进行监控和分析。
其次是,通过智慧社区建设,把社区资源全面整合,把社区的卫生、人文、教育、信息化搜索以及电子商务都进行互联共享,促进了社区的网络化和服务化。
最后是,通过智慧社区建设,激发了市场和社会活力,形成社区治理合力。通过打造现代化社区“智慧综合体”,创造社区成员之间的沟通空间和平台,从而为拉近社区成员之间的距离,提供了技术上的可行性。
通过此课题研究,分析吉林市智慧社区建设的典型培树的优势和未来对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意义,最终目的是实现信息化时代基层社区的科学管理。
参考文献:
[1]张永民. 智慧城市总体方案[J].中国信息, 2014,05:145-156.
[关键词]城中村治理;政府协同;社会网络分析
[中图分类号]C936;D630 [文献标志码]A
中国社会的转型是整体性、综合性和系统性的结构型社会变迁,其实质是覆盖政治制度、经济生产、社会生活与文化习俗领域的全面社会变革与社会大转变。在这个社会全面变革与社会大转变的过程中,城中村无疑是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发展进阶的热络地带。城中村见证并直接推动了中国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由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转变,由乡村社会向城市社会的转变。正因如此,城中村成了社会各种矛盾的交汇区,是社会矛盾与社会冲突频发的地区之一,同时也是城市政权组织和农村政权组织利益博弈的集聚点。城中村具有流动人口急剧膨胀、违章建筑四处泛滥、基础设施破败落后、安全隐患层出不穷、社会矛盾日益集中、社会冲突此起彼伏、健康风险规避困难等特征,是我国稳步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必须解决的痼疾。由于城中村问题多、治理难,加上受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以区、街道办(部门)为代表的城市政权组织与以县、乡镇政府(部门)为代表的农村政权组织对其均存在某种程度的排他性,影响了城中村治理的健康发展。德国著名物理学家H.哈肯认为:“组成社会环境的各个元素存在相互影响又协调一致的关系,通过协同会使社会环境从混沌变为有序。”同理,组成城中村治理大环境的城市政权组织和农村政权组织两大元素之间,存在既相互影响又协调一致的关系。找出并解决影响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协同的关键要素,推动城市政权组织和农村政权组织的协同契合,是完善和加强城中村治理的重要途径。
国内外学界对城中村治理进行了大量的研究。H.Canter第一次把城中村理论引入城市地理学中;J.W.R.Whitehand认为城中村是介于城市与乡村之间的特殊区域,具有不同于城市和乡村的特征;加拿大学者麦基用Desakota来概括城中村这一空间模式;希腊学者瓦西利斯・斯古塔斯认为应把重心转移到城市边缘正面的潜力上来,指出土地是核心问题,必须加大城市边缘的规划和政策扶持,运用“适宜技术”维护城市边缘秩序;J.W.R.Whitehand还认为应注重对城市边缘区人口和社会的城乡过渡性等方面的研究。国内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城中村治理的理论与内涵、体制与制度、问题与对策等方面,针对城中村治理中之政府协同作用的研究仍比较薄弱。本文拟从政府协同这一新视角,对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协同的要素进行调查和分析,以推进城中村治理中城乡政权组织协同行动,形成优势资源最优化利用的协同治理格局。这对推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基层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扩大基层民主,激发基层社会活力,增加基层和谐因素,减少基层不和谐因素,营造和谐社会环境等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有着重要理论意义与应用价值。
一、研究方法
一项基于加利福尼亚州阿拉梅达县6 928名居民为期9年的随机抽样调查显示,“缺乏社会联系及社区联系的人,与那些有着广泛接触面的人相比,死亡率更高”。同时,“保有一个广泛的联系网络,会使患普通感冒的概率大大降低”。另一项研究显示,若与组织中的不同群体的人保持网络联结,会产生或获得更高的绩效评分。以上关于网络联结的探讨给我们的启示是:个人或组织嵌入到关系网络,会对其开展的活动产生积极影响,甚至会对活动的成败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社会学理论认为,社会是由网络构成的,网络中包含结点(行动者)以及结点之间的关系(关系纽带)。社会网络分析方法(简称SNA)是通过分析网络中的关系来探讨网络的属性和结构,并在此基础上来探究网络改进策略的一种社会科学研究方法。B.韦尔曼(BarryWellman)指出:“网络分析探究的是深层结构――隐藏在复杂的社会系统表面之下的一定的网络模式。”SNA具有通过用不断丰富和发展的运算方案、法则、程序等来分析网络关系的特色,通过对构成社会网络的多个结点和各结点间连线关系的状况进行简单分析,然后运用Ucinet、Pajek等软件进行计算,对各种关系进行精确的量化分析,以探究出网络组织的深层结构。本文拟运用SNA中的网络中心性分析法,以影响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协同的要素为网络结点,以各个要素之间的关联为关系纽带来分析各要素之间的关联,从中找出影响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协同的关键要素,进而找出改善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协同的对策。
二、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协同现状调查
为了对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协同的基本状况有更真实全面的认知,本文采取立意抽样的形式,从湘潭市雨湖区选取了300个调查对象,向雨湖区政府、雨湖路街道、羊牯塘街道、中山路街道、窑湾街道5个城市政权组织部门,鹤岭镇、楠竹山镇、昭潭乡、护潭乡、响水乡5个农村政权组织部门以及雨湖区城中村的基层群众,共发放调查问卷300份,其中有效问卷263份,有效回收率为87.67%(见表1)。将问卷进行编码之后,运用SPSS 18.0社会统计调查软件进行分析。调查问卷主要涉及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协同的满意度、重要性及基本现状等。
从雨湖区城中村治理的现状来看,认为城中村治理非常好的只有4.6%,认为差和非常差的却占到了38.0%(见表2)。不难看出,雨湖区城中村治理现状堪忧。在调研过程中,我们看到雨湖区城中村的道路交通设施、环境卫生、生活服务设施以及社会治安状况等存在很多问题。可见,当前亟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城中村的治理,而加强政府协同是改善城中村治理的重要路径。
事实上,城乡政权组织间的协同契合对城中村治理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调查发现,有53.6%的调查对象认为加强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协同非常重要,认为重要的占到了35.7%,认为不重要的只占3.1%(见表3)。加强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协同可以实现城市政权组织与农村政权组织的资源共享,为城中村的治理提供更多保障,从而不断提升城中村治理的效率及质量。但是,另一项调查数据显示,当前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协同的群众满意度较低,感到非常满意的只占11.8%,基本满意的也只有28.1%,而不太满意和很不满意的却占到了60.1%(见表4)。
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协同的满意度较低,表明其重要作用并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因此,找出并解决影响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协同的关键要素,推进城市政权组织和农村政权组织之间的协同行动,对完善和加强城中村治理非常重要。
三、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协同的关键要素分析
根据社会网络分析方法,运用网络中心性分析,通过要素分析、关联分析、矩阵分析来逐步确立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协同的关键影响要素。首先,对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协同的各项要素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一套反映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协同要素类别的指标体系。根据调查结果、文献探究和规范分类原则可以构建起基础设施建设、基本结构划分、基本发展现状、组织基本构成、各种相关保障5个一级要素指标类别,每类一级要素指标中包括多个二级要素指标,二级要素指标由具备不同主体、内容、视角等属性的具体要素指标构成。其次,对已经确定和识别下来的各要素之间的关系进行系统分析,确立起各要素间的关系网络,构建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协同要素的邻接矩阵。因为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强弱不同,所以必须根据各要素之间影响程度的不同来判断关联值(0代表无联系,1代表弱联系,2代表中等联系,3代表强联系)。通过关联分析和专家论证,最终构建起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协同要素的邻接矩阵。最后,通过对已构建的邻接矩阵进行分析,识别出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协同的关键要素。要识别关键要素需要借助网络中心性分析法中的度数中心性分析方法,运用ucinet软件来测算邻接矩阵的内接中心度和外接中心度,而关键要素的基本特征是“具备较低的内接中心度和较高的外接中心度”。
邻接矩阵构建的科学性和可靠性是识别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协同关键要素的先决条件,也是重中之重。为了对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协同的要素进行科学的关联分析,本课题组对邻接矩阵的每一个关系结点的关联值进行了多次论证,并形成了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协同要素的邻接矩阵设计初样;之后,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学者、城乡政府部门代表、社会公众等参与邻接矩阵设计初样的认证讨论会,后经课题组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协同要素的邻接矩阵模型(见表5)。
根据已构建的邻接矩阵,借鉴美国弗里曼教授运用内接近中心度和外接近中心度测量企业智力资本核心要素的方法,对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协同的关键要素进行识别。通过运用ucinet软件进行计算,将那些具有较高外接中心度(90
四、结论与不足
通过对湘潭市雨湖区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协同的现状调查,可以看出当前城中村治理的现状不容乐观,人们对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协同的现状感到不太满意。运用社会网络分析法,我们构建了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协同要素的邻接矩阵,识别出了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协同的关键要素。
首先,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协同受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人才、制度、信息技术等关键要素的影响。从表6可以看出,经济发展水平、人才保障、制度保障、信息技术保障等是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协同的关键要素。因此,要不断加快城中村的经济发展步伐,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特色经济的创新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才、技术、信息、制度等相关保障。
其次,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协同受社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城乡区域划分等关键要素的影响。城乡区域划分一直是影响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协同的重要要素,受区域划分的影响,城中村承受着不同于城市和农村的文教体卫、治安管理、社会保障以及生产生活方式等压力。社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是推进城中村治理中政府协同的重要保障,包括社会福利设施、文化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商业服务设施等。
关键词:多元谐治;农民志愿者;乡贤动员;新型乡土公共性
中图分类号: G615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5.01.025
1对现阶段农村治理模式的反思
农村社会治理是指坚持党的领导,在党和政府既定的体制、制度的框架下,运用农村公共权力对农村地区进行领导、调控、管理和共治以实现农村社会有序发展所形成的一种范式。自改革开放以来,完全依靠行政命令,政府对基层全权统治模式被“村民自治”的治理模式所取代。“村政”是指依靠国家制度的强制力,以依法民选为基础组织自治机构,通过民主集中制而形成内生的行政效力。“民治”是指村民依据意愿行使民主选举的权力,强调村民自己处理社会公共事务,享有高度的自治。但随着城镇化、利益主体多元化等多重挑战,其模式的局限性也逐渐暴露。一方面,村民自治日益行政化,扮演了国家行政体系“末梢”的角色。当村委会运行由自愿动员转变为行政命令,有些地方甚至是行政摊派,极大损害村民的自身利益,村委会遭遇信任危机。另一方面,农村社会治理主体单一,难以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在乡村社会利益格局多元化、问题复杂化的背景下,基层村委以完成上级政府的指令为主,缺乏对话与协商。农村社会治理模式急需满足农民多元化需求的多元化治理新模式。
2扶余市农民志愿者参与乡村治理的案例剖析
在传统“村政民治”模式出现问题之时,扶余市的农民志愿者参与乡村治理的新模式值得借鉴。受传播文化和乡贤文化影响,该市活跃着一支以村容建设和农村德育为主要内容的农民自发建立的“精神文明志愿者”组织,由张利和刘佩文发起,并通过道德宣讲、发展志愿服务带头人等手段不断发展壮大。经过近30年的发展,2011年5月,扶余市委宣传部牵头成立“扶余市精神文明志愿者协会”,至今已形成了分布60多个村屯,规模达到3000余人的志愿者队伍,逐渐成为除了村委会、合作社之外的农村社会治理新主体。据不完全统计,从2010年1月到2014年7月末,志愿者们共植松树16435棵,安路灯2639盏,制作宣传牌1727块,立迎宾门78个,用红砖硬化路面10200延长米,农村的社会环境与社会风气有了根本性的转变。概言之,此类农民志愿者组织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内生性。与外在于受助者的志愿者提供服务不同,农民志愿者都是本村村民,自愿为本村建设出钱出力,体现出强烈的内生性。本土志愿者模式为基层农村的公共服务提供坚实的人力基础,同时保证志愿服务的延续性与持久性。
二是基层文化性。不仅参与村容建设,该志愿者组织强调将精神文明传播作为志愿服务的重要内容。志愿者们利用村里人结婚或老人过生日等人多的机会,以“三句半”、“道德讲演”、“道德小品”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主动开展传统美德等道德宣讲,以激活传统文化道德资源的形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农民自身对传统伦理道德的内化和认可,解决了乡村思想教育分散较难组织的“沙滩流水不到头”的难题,最终实现农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三是成为农村治理的新主体。除了村委会、合作社等农村社会管理的载体之外,村民志愿者组织成为农村和谐治理的新型主体,发挥村民自身的积极性,不仅投身于合作社的互助劳动与村务管理之中,还对积极推动农村公共文化建设起到重要作用。例如,在张利的带领下,王家村的志愿者们自愿捐款,耗资近70万元,兴建了近300平米的文化大院,为村民提供文体活动以及学习文化的场所。
四是乡贤动员性。村民志愿者组织充分发挥了以乡村医生、乡村教师、乡村技人等为代表的德才兼备的乡贤在动员村民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扶余市农民志愿者首先是在乡贤张利和刘佩文两人大力宣传传统文化和倡导村民德育的基础上发展而起,志愿者们也都对其高度赞誉,认为正是由于乡村贤人的教化,才促使当地农民践行了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积极参与到乡村志愿服务中来。
五是长期性。当地的村民志愿者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就开始进行志愿服务活动,已经持续了近30年的时间。这种新型志愿者形式克服了当下一些志愿服务时间短、盲目性、流于形式、服务与需求难以对接等弊端。
3农村社会治理模式的新构想
基于对扶余市农民志愿者的经验的借鉴,政府应转变农村社会治理思路,重视农民内生力量,推动建立多元谐治的农村社会治理模式。所谓“多元谐治”是指“政治、经济、德育、善为”和谐治理的农村社会治理模式,也对应着农村社会中四个治理主体,即政治―村委会、经济―合作社、德育―乡贤、善为―志愿者组织。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政府转变农村社会治理思路,重视农民内生力量
农村基层社会的治理过程中出现了过度行政化的问题。政府应在顶层制度设计的高度上转变过去单一式的行政化控制的治理思路,应给予乡贤、农民志愿者等农民内生力量以充分的肯定与支持,利用农村自身资源实现自我发展,着重开发农民自身潜力,激活农村社会活力,实现自我长效稳定发展,这是多元谐治模式得以实现的政治前提。
3.2充分发挥“村政”的作用
村委会在部分地区存在国家行政体系的“末梢”发展的趋势,不妨换个角度来看,重视村级自治机构现有的作用,充分利用农村社会资源,发挥村委会在行政体系中的作用,作为一个上传下达的机构。村委会作为村民经过选举产生的自治组织,有责任和义务将村民的建议和意见向上进行反馈,以保护村民利益。同时,村委会可以利用自身村民代表的地位为村级建设争取到更多的行政资源,例如政策支持和财政拨款等。
3.3“乡贤”和“志愿者”成为农村治理的新主体之一
在村委会进行行政管理,合作社发展农业规模经济的基础之上,乡贤和志愿者作为新主体参与农村治理的作用不可小觑。乡贤是指在本地有一定声望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和才能的地方性人才,而从未离乡离土的乡村能人的作用更是应该激活的乡村治理资源。与强调乡贤返乡建设家乡的浙江上虞模式不同的是,扶余市更为重视挖掘守土守乡的本土乡贤资源,使其发挥社会声望高的优势,开展道德教育,建立村民志愿者组织,参与村貌建设和村级公共事务管理,培育新型农村公共性。
3.4“德育”与“善为”成为建构新型乡土公共性的重要手段
公共性是指在维护私人权益的基础上,公共权力机构公正分配公共资源,同时激活私人的公共意识,共同参与到资源的合理分配中来。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公共性曾出现危机,村委会的公共服务功能一度衰退,农民的公共意识难以被激发。扶余模式中的“德育”和“善为”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成为建构新型乡土公共性的重要手段。农民志愿者在农民认知方面重视“德育”的重要性。乡贤开展传统美德宣讲,通过道德讲堂、文化论坛等多种形式,将中国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并将其逐渐内化于每个村民心中。在农民的行为方面重视“善为”的重要性。乡贤通过身体力行、互助帮扶等方式,利用自己在当地的社会声望,动员村民通过义务劳动、捐款捐物等方式开展志愿服务,不仅积极参与农村风貌建设,还引导村民摒弃赌博等不良恶习,转变社会风气。
3.5“谐治”成为农村新型治理模式的核心框架
所谓谐治,就是治理主体各方形成一种目标明确、权责合理、交叉互动、互为依托的关系,成为一种完整和谐的治理架构。目标明确。不论农村社会中存在多少治理主体,但是共同的目标只有一个,即建设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美好的农村社会环境。目标明确能促进各方合力,力量集中,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权责合理。村委会、合作社、乡贤、农民志愿者等村级治理的四大主体都有各自的分工职责。村委会负责政策与资源的上传下达,位于村民自治层面,合作社为农村建设提供经济基础,乡贤在开展德育教育、动员村民方面作用突出,农民志愿者则是其中最活跃的力量,是道德教育的践行者和村屯各项事业建设的重要力量;交叉互动、互为依托。“谐治”并非分治,而是一种互动式的和谐治理。以乡贤开展的德育教育为整合核心,村委会负责村中行政事务,同时给予农民志愿者大力支持;农民志愿者带动普通村民开展道德文化建设,提升村民文化素质,使村委会的管理更加方便;合作社在受到农民志愿者的帮助和支持的同时,村委会可以为合作社争取资源。各方在相互支持中得以发展,形成一个和谐良性的农村治理系统。
4结论与进一步构想
“政治、经济、德育、善为”和谐治理的农村社会治理模式是在扶余市农民志愿者经验的基础上,经过提炼与总结而提出的农村社会治理的新构想。实践证明,中国农民具有巨大的创造性,农村社会是制度创新与新模式探析的广阔土壤,只有立足农村社会,充分调动农民自身的积极性,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村民自治,依靠农村内生力量,才能打破农村社会治理的困境,才能促进农村社会进步。当然,依靠内部力量发展自身的同时,也可以借助外部资源助推发展。例如建立高校资源与农村志愿服务对接机制。高校可以组织志愿者或社会工作的专业团队以暑期活动或专业实习的形式进驻村屯,在其中扮演协调联络与鼓励支持的角色。利用大学生的活力与创新意识辅助乡贤进行道德宣传。社会工作专业团队可以利用个案心理辅导、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专业知识帮助农民志愿者队伍朝专业化、高效化、体系化的方向发展。这些方面的建设需要在未来的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其可行性,农村社会未来的新型发展模式的建立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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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贺雪峰.新乡土中国[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7).
[3]王一.农村社区建设与基层秩序重建――关于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探索[J].山东社会科学,2013,(11).
[4]田毅鹏.村落过疏化与乡土公共性的重建 [J].社会科学战线,2014,(6).
民政工作,直面广大人民群众,它的根基在基层。
基层民政组织,是各项民政方针、政策和任务的落脚点,是党和政府服务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与纽带。
长期以来,基层民政组织所承担和从事的民政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较大的贡献,这是有目共睹的。但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惯性思维下,由于民政工作“只花钱,不挣钱”,无法直接体现经济效益和财税收入增长,GDP政绩“出不了彩”的影响,致使基层民政部门的地位始终不高,尚还存在既重视又忽视,既需要又忽略,既有为又无位的双重价值观念,造成基层民政组织机构建设和事业发展难以加强。
当前,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管理方式的创新,以及“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执政理念的形成,为思考和研究进一步加强与改进基层民政工作提供了机遇,在政府行政机构改革的强势下,从研究和抓好基层社会救助机构建设为切入点,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不失为一个有效途径和最佳捷径。下面,就我县基层民政工作运转情况,谈谈对加强乡(镇)民政队伍建设的意见与思考。
一、我县乡(镇)民政队伍现状与主要问题
1、全县乡镇与村居情况。全县现有26个乡镇,269个行政村,17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全县辖区面积3182平方公里,总人口82.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1.5万人。我县山大人稀,土地贫瘠,生活环境差,又集老、少、边、穷于一体。具有城乡反差大,城市贫富悬殊大,农村贫困程度深,城乡困难人口多的明显特点。古蔺的县情决定了民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特殊性,决定了人民群众对“民政”的强烈期盼性和需求性。
2、乡(镇)机构与人员配置情况。乡镇机构改革前,我县各乡镇普遍设置有民政办公室或民政所,乡级专职从事民政工作干部有59人,平均每个乡镇2人多。机构改革后,各乡镇按照国家规定,普遍撤并了民政机构,将民政职能划归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统一管理(一般每个办公室2-4人,负责卫生、劳动、民政、综治等多项工作),仅有一名干部专职从事民政工作的现象较为普遍,具初步统计,全县59名民政干部中,50岁以上的民政干部18名,35~50岁的23名,35岁以下的18名,80%以上的人员不懂电脑操作。从近几年工作运转情况看,这种定位方式至少存在三个不足:
一是撤销原有专事民政机构削弱了基层民政组织,使很多民政工作在基层难以得到很好的落实;
二是乡镇民政由于人手不够,服务区域大、范围广,只好应付差事、马虎从事,导致政策落实不到位,群众逐年增多;
三是基层从事民政工作的干部很难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新任务,由于兼职,思想不专,业务不精,工作不细,无法也无力把各项民政具体工作一件一件的落实到社会群众中;
四是电脑操作技能差,出现业务上报不规范,不及时的现象。
主观上讲,基层各级党委政府是关注、需要民政工作的,认为是个不可或缺的桥梁,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在客观上又往往被忽视,认为只要能保持工作就可以了,对全局工作影响不大。这种矛盾心态导致了基层民政组织的弱势。
3、基层民政组织的职责与任务。民政部门的职能职责有四个大的方面30多项,每项独立运转,几乎项项工作的落实都要在人民群众中体现和实现,都要通过基层民政组织去操作、去兑现。就我县而言,民政直接服务的对象就达83万人,其中城乡社会救助对象就近9.6万人,约占城乡人口的12%,且绝大多数分散在乡村,比例更高,服务半径更大。每个乡镇民政干部承担着直接服务10000人的工作量,还不包括大量的接待和婚姻登记、殡葬改革、民间组织等专项事务管理服务任务,其工作量、工作压力可想而知。同时还存在着“三无”的突出困难:
(1)无专门办公服务场地。2005年乡镇机构改革后,原乡镇民政所(办)全部撤销,统一并入社会事务办,造成目前“无牌子、无专人”的状况,社会救助等民政工作疲于应付。
(2)无必要的工作经费。社会救助等各项民政工作,如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大病救助、临时救助等调查摸底、建档立卡、公示栏牌、材料报表、交通通讯等都离不开财力支持。而目前,全县100%的乡镇都没有为民政工作预算专门的工作经费。
(3)无交通工具,通讯不畅。县基层干部开展工作,条件好一点的自购摩托车,大量的还是借车、租车或以步代车。加之我县大部分乡镇山大人稀,群众贫困程度深,通讯“死角”多,在开展农村低保入户核查等工作时,困难重重,工作十分不便。
这些因素,更加剧了基层民政组织直面民政对象、服务民政对象、宣传民政政策、落实民政任务的难度。
二、基层的愿望与期盼
近期,我们对基层民政机构和工作运转情况进行了统计调查,从调查的情况看,基层政府和干部普遍认为,民政工作千头万绪,任务面大,把政策兑现落实到群众中难度大、困难多。迫切需要健全的体制机构、充分的人力资源和服务工作的平台,期待着基层民政组织能够进一步加强。归纳起来反映较为强烈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完善基层民政组织机构,解决乡镇民政机构空缺和人员配备不适应任务需要的问题。如我县丹桂、观文、椒园、白泥、马嘶、马蹄、德跃、土城等乡镇,2005年机构改革前,专设有民政办机构,有专职工作人员,专事民政工作。改革后民政办并入社事办,共同承担着文化、教育、卫生、科技、社区发展、综合治理、民政等7项工作,乡镇民政除负责农村低保、城市低保、五保、大病救助、临时救助、安居工程建设等常规性工作而外,还负责残联、民综等工作。加之,政策咨询、接待、举报核查、定期核查等工作,可以说工作任务相当繁重。这还不包括婚姻登记、社区服务、社会组织管理等专项民政事务工作。与此同时,民政干部在履行民政本职工作职责的同时,还要承担社会服务办的其它工作任务,这样就造成了精力无法保障,工作质量更无从保障。完善基层民政机构,加强工作人员力量,已迫在眉睫。
2、建设乡级民政服务工作平台,解决服务工作无场地无手段的问题。全县乡镇民政部门并入社事办后,全部是合并办公,大部分仅有一间办公室,且办公室设施和办公条件简陋,同时交通通讯也存在困难。交通方面以步代车为主、租借摩托次之。通讯以手机为主,话费支出相当大。车费、电话费用没有着落。从目前民政事业工作手段现代化、电子化、数据化、规范化发展的要求看,乡镇远远不能适应。
3、理顺工作运行管理体制,解决上下一致协调发展的问题。民政工作尤其是社会救助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直接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要真正使党和政府的惠民、爱民政策落到实处,那么建立为民、便民、上下协调一致、运行通畅、管理规范的高效工作机制便尤为关键和重要。目前,由于基层民政组织不健全,人员不够,经费不足,工作机制不完善,造成很多问题。如城乡低保工作程序繁琐,权力分散,责任主体不明;实施救助不便民、不及时、效率不高等等。为此,在完善机构的前提下,一是建立健全统一的标准化民政业务流程,简化和健全操作程序;二是提高工作绩效,理顺上下工作关系,强化乡镇一级基层政府的主体责任,对乡镇一级民政机构职能、工作人员职责、岗位职责等,建立严格的完善的制度,用健全和可操作性制度,确保执行力的提升;三是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和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四是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培训,有组织有计划的加大对乡镇基层民政干部的培训力度,着力建设一支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民政干部队伍。
三、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势在必行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政府执政理念的转变,民政工作的社会性、群众性、基础性作用在不断增强,其任务不是减轻了而是增加了,其职能不是削弱了而是增强了。这就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基层民政组织。
1、践行民政工作宗旨的需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决定了民政工作与人民群众密不可分的关系。乡镇民政组织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是全部民政工作的重心和基础,也是反应党和政府执政形象的前沿和窗口。项项涉民的民政各项任务、法规政策都要靠乡镇民政组织去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对广大民政对象的关怀和温暖,也只有通过乡镇民政组织才能送到千家万户。乡镇民政组织是否巩固和健全,直接关乎民政宗旨的实践。
2、落实民政工作任务的需要。民政部门肩负着大量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四个方面30项工作,结构特殊,程序各异,关联度低,政策知识可融性差,那种互借人员、兼职备岗的办法,根本无法满足落实工作任务的需要。加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民政职能不断扩大,任务不断增多,服务群体扩大,具体工作更加繁重,更加需要专业的基层民政干部队伍。
3、发展民政事业巩固执政基础的需要。“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民政工作的服务对象是全体社会公众,人民群众的疾苦、呼声需要通过基层民政组织反映到上层建筑进行研究解决,可以说基层民政组织是党和国家与人民群众之间的“中转站”,是落实党的惠民政策、贯彻党的利民方针、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的桥梁与纽带,只有充分发挥“中转站”承上启下的作用和桥梁与纽带的沟通与关联作用,才能更好地巩固基础维护稳定。然而,新时期艰巨而又神圣的民政工作任务,与亟待进一步加强和发展的基层民政组织之间有很多不协调的问题,一方面艰巨的民政工作任务需要基层民政组织去贯彻落实,而另一方面脆弱的基层民政组织难以承担繁重的工作任务,这种“蚂蚁背大象”的现象如不及时予以解决,将会严重制约民政事业的发展。
四、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的途径和办法
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是民政工作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和规范基层社会救助工作机构,首要的是进一步加强民政基层组织。但在基层组织法定的前提下,通过建设基层社会救助组织或服务平台,从而达到巩固基层民政组织的目的,也不失为一个有效途径和办法。
【关键词】社工;人才建设;现状;路径
社会工作旨在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社工人员”是负责社区服务工作开展、落实的执行人,重要性不言而喻。积极构建一支素质优良的社工队伍有益于提高社会工作质量,扩大我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以及挑战
1.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
首先,从全局角度看来,现阶段我国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让人可喜的成绩,与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相关的制度不断完善,社工人才队伍已经初具规模。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起步时间较晚,发展时间较短,相关的评价、管理、激励机制还不够健全,而这无疑会给我国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带来阻碍。其次,从社工人才年龄、性别、组成等角度看来,社工人员中女性数量居多,青年数量居多,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可占70%左右,然而很少有社工清楚自身的岗位职责,而这无疑会影响社工工作的实际效果、影响社工能力的有效提升。
2.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挑战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社会环境日益复杂,我国社区治理问题不断暴露。由于社区服务质量未能契合人民群众的需求,以至于百姓对公共服务产品不满问题日益严重,百姓对于公共服务事业的重视度有所下滑,而@无疑影响了社工人才队伍的建设,降低了社会组织的活力。对于新城街道而言,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挑战主要有三:第一,社区内人员结构不断复杂。拆迁征地以及新居民的不断涌入以及老龄人口数量的增加使得社工服务工作的内容不断增加,为保证服务质量,社工人才必须拥有更为全面的素质才能够承担起相应的责任。第二,社工服务的需求不断多样化。社会的不断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人们对公共服务事业的要求,尤其是居民养老、公益创投、环境治理等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这恰巧是现阶段我国社区服务治理之中普遍匮乏的。第三,社区服务管理行政化发展问题严重。由于社区服务管理扁平化发展不到位,行政化管理问题依旧严峻,居委会工作形式主义问题严重,硬性指派任务居多,却鲜有能够在服务社会群众方面发挥巨大作用的项目。
二、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路径
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在具体落实时需要充分的考虑实际情况、科学构建。对于新城街道而言,建设社工人才队伍可以从如下四点出发:
1.强化社工人才的培养力度
首先,充分考虑社工队伍的年龄、文化等情况,为之设计科学合理的培训内容,如新城街道开设了“社区干部夜校”,此举不断加大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社工人员的素质。其次,努力构建学习型社工培养氛围,为社工提供深造的机会,鼓励社工深造提高自身学历、素质,如2015年推行的新城街道“三年社工行动计划”,鼓励45周岁以下社工人员积极参加全国社工考试。再次,善用高校教育资源培养优秀社工人才,在充分考虑街道、区社会组织培育中心资源的基础上,邀请相关专家、学者进行经验传授,开阔社工人员的眼界,丰富社工人员的经验。最后,充分发挥“社工互监”作用,帮助社工人员及时发现自身问题,在积极改正问题的同时有效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
2.合理的安置社工人才岗位
首先,充分调查社工人员的专业特长、兴趣爱好,尽可能为社工配置最适宜的岗位,在发挥社工优势的同时尽可能地调动社工服务的积极性,全面提高社工服务质量以及社工服务的主动性。其次,构建科学的跨界训练机制,努力将社工人员培养成各项全能的综合型人才,以确保社工在进入社区之后能够快速的进入角色,快速的完成相关的管理服务工作。最后,积极构建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三社联动”机制,以社区为基点开展大面积的社会服务工作,在提高社会对社工服务认可度的同时,为社工事业发展、社工队伍壮大创造良好条件。
3.科学的评价社工人才素质
首先,完善人才晋升机制,拟颁布《新城街道社区设置专职专业社工岗位的实施方案》,为社工人员发展、晋升提供明确的制度指标,以鼓励社工人员进步,提高社工队伍整体素质。其次,建立科学的社工人员评价机制,结合街道社区干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以及开展社会组织培育及公益项目创投比赛等,从社工服务工作质量、社工服务工作态度、社工服务技能等角度出发全面评价社工人员,帮助社工人员掌握自身的缺点与不足,进而针对性地提高自身素质。
4.构建良好的人才激励机制
首先,构建社工人才发展职业规划设计,引领社工准确认识自身的职务,进而能够在提高自身的同时为建设社会主义事业贡献绵薄之力。其次,大力推广“价值计酬”理念,完善制定了《新城街道社工技术职务考核工作办法》,合理化社工的薪资待遇,构建良好的薪酬保障机制,从精神鼓励、经济鼓励两个层面出发帮助社工人员感知归属感,进而使之能够无后顾之忧的全身心投入社区服务。最后,在人才聘用方面,优先录取高学历、实践经验丰富的基层社工专业人才,并为之提供丰厚的薪资待遇,以招聘录用为契机激励社工人员进取。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社工人才队伍的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性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需要相关者不懈努力才能够实现的。在具体落实时,相关人员一定要充分的考虑社工人才队伍的现状,要善于利用现有的资源优势,从加大社工人才培养力度、合理安置社工人才岗位、科学评价社工人才、构建良好的社工人才激励机制出发,以全面提高社工人才素质、打造优质的社工人才队伍,进而为社工事业的良性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参考文献:
[1]董淑玲,王冉,丹红. 社工人才建设的现状与路径[J]. 教育观察(上半月),2017,01:8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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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元治理;政府主导;社区自组织
一、元治理理论与政府主导型社区治理
元治理理论的提出是基于如何克服治理的失效、如何使治理更加有效的问题上而提出的。治理理论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对于“治理”的概念有很多界定,治理理论的创始人之一罗西瑙指出:“治理指的是一种由共同的目标支持的活动,这些活动的主体未必是政府,也无须依靠国家的强制力量来实现。”治理理论向人们提出了一种新的公共管理理论视角:即在国家和市场之外,政府可以将原先由它独自承担的责任转移给公民社会,政府不再是唯一的主体,而是提倡“多中心”的治理模式。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治理也出现了失效的情况,公民社会没有很好的发挥其作用,或是在某些方面显得力不从心。于是,许多学者致力于完善治理理论的缺陷,比较有名的是英国政治理论家鲍勃·杰索普提出的“元治理”理论。对于“元治理”,杰普索指出:“它承担的是设计机构制度、提出远景设想,它们不仅促进各个领域的自组织,而且还能使各式各样自组织安排的不同目标、空间和时间尺度、行动以及后果等相协调。”
元治理认为,在多元的治理体系中,国家要承担起协调不同组织和力量的责任。在制度上提供各种机制,促使各有关组织和力量达成相互依存的关系。在战略上,促使他们达成共同的目标。因此,元治理的本质是在政府的良好安排和指导下,形成良好的社会管理机制。在元治理理论中,国家发挥着多方面的重要作用:(1)作为组织各方利益进行谈判的组织者。(2)保证社会自组织实现某种程度团结的机构。(3)作为社会治理规则的制定者,并保证各组织遵循各项规章制度,(4)在社会自组织出现失效的情况下,进行有效的补救措施。
政府主导型社区治理是我国普遍应用的一种治理模式,这与我国的国情密不可分。自20世纪80年代以后,国有企业改制、政府机构改革、城市化进程开始加快等使街居制度开始解体和衰败。同时,流动人口的急剧膨胀给城市管理带来了许多问题。这对基层社区的管理、服务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妥善处理好这些问题,需要依靠社区治理的实现,依靠大家的力量共同建设自己生活的社区。当前,我国社区中存在着社区法律法规不完善、社区自组织发展不成熟、社区服务设施不完备,同时缺乏推动社区治理和自组织发展的相关理论研究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社区自身无法解决,故需要政府的推动。元治理理论中让政府成为“随着网络、合伙组织以及其它经济和政治治理模式的扩大,官方机构最好也不过是同辈中的长者”的观点值得我们借鉴思考。笔者认为,政府主导型社区治理并不是将政府放在首要的中心地位,而是宏观上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微观上鼓励社区自组织和居民参与到社区治理中去,政府要协调好社区自组织、居民之间的利益关系。
二、政府主导型社区治理的应用及困境
政府在社区中的工作主要体现在统筹规划、资金支持、法律保障、协调利益、参与宣传等方面。首先,社区资源的合理配置、社区经济文化的发展都离不开政府的统筹规划,只有政府,才能站在全局的角度长远的为社区发展谋求最大的利益。其次,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基层社区建设的力度并投入了许多资金,依靠政府的资金支持,社区配套设施不断完善,社区环境不断改善,社区建设稳步前进。第三,政府通过依靠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能够有效约束社区中违法乱纪的行为,保正社区内治安环境的良好。第四,在社区范围内,政府通过对各部门的管理,对社区自组织的引导,协调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最后,政府通过利用强有力的组织能力,有效鼓励居民参与社区生活。
社区的治理离不开政府的“掌舵”,更离不开社区自组织的“划桨”。在政府主导型社区中居民参与和社区自组织的发展也非常的重要。社区自组织包括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社区中介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是我国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建设的基层性群众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包括计划生育、福利民政、治安保卫、人民调解、社区公共卫生、青少年教育等。它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居民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的意愿。通过社区居委会居民可以充分的表达自己的诉求,政府也可以通过居委会倾听来自群众的意见。社区业主委员会是社区内居民为了维护自己的私人利益和不断提高社区的居住质量,自发的组织起来向社会各方反应业主的意见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运作的民间组织。通过业主委员会,居民有效的参与到了与自己息息相关的社区生活中去,更好的维护了自己切身的利益。在社区内,还存在着充当居民与居民之间、居民与政府之间、以及居民与社会之间的中介和桥梁的组织。包括一些行业协会,比如法律援助中心,环境保护协会等。也包括舞蹈队、读书会等一些没有专业技能的组织。这些组织不仅丰富了居民的日常生活,同时在居民遇到困难时能够提供专业的帮助。但同时,政府主导型社区治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在社区治理中权力过大,管理的事情过于宽泛,成为全能的“管家婆”
政府肩负过于沉重的责任,难免在工作中会或多或少的出现问题。比如在政府社区工作会强调了经济的发展、怎样更加完善社区的硬件设施,却忽略了社区内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发展。政府组织及其派出机构作为社区治理的唯一主体现象依然存在,社区治理方式还是以行政管理手段为主,这种管理方式从现在来看积极有效,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就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潮流了。
(二)社区自组织在社区生活中发挥的作用有限,在社区生活中缺乏活力
社区居委会原本是基层群众的自治组织,政府跟社区居委会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社区居委会的成立完全是在政府的运作下产生。政府掌握着居委会的经济来源、给居委会下派工作、并决定着居委会干部的任免。社区居委会的职能被扭曲,由为社区居民服务的组织成为政府组织伸出来的“腿”。由于居民对业主委员会的程序不熟悉,对其职责功能不了解,同时居民之间缺少沟通交流,所以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很难展开。社区中介组织规模小,力量薄弱,它们开展工作都是在居委会安排下,大部分都是被动参与。
(三)“街居制”虽然在我国已经逐步消失,但是人们的观念思想还没有完全转变
社区居民过多的依赖政府组织,与此同时,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化使得与居民参与的预期不相符合。有些时候,居民在参与社区事务中时会发现一些事情政府实际已经安排好了,从而严重影响了居民的参与热情。同时居民参与渠道较为单一。
三、元治理视域下完善政府主导型社区治理的策略
(一)转变政府职能,要“恰到好处”的行使政府手中的权力
转变政府职能并不意味着简单削弱政府在社区工作中的权力、缩小政府的管理范围。相反而是要求政府做到该管的管,不该管的不管,政府需要从繁琐的社区事务中解脱出来。除了承担一些非他承担不可的公共事务,比如社区治安、公民教育、计划生育等。在此之外应该将注意力放在从宏观上把握社区治理中去。这就要求政府从过去所有者、计划者的身份中退出来,加强对“公共物品”管理的供给。转变政府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强化社区居委会的自治能力。从以前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向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转变。将社区居委会去行政化,合理界定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性质以及应该承担的工作内容,居委会不应该承担由上级政府分派的任务,而是面向社区居民服务。完善社区居委会的选举和任免制度,居委会干部的选举与任免不是由上级政府决定而是做到真正由社区居民决定。社区居委会的工作首先要面向居民,而不是迎合政府,成为真正的向政府表达民意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二)完善社区居民参与机制
首先要培育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让居民从思想上消除传统“单位人”的观念,认识到社区居民参与的重要性,认识到维护自身权益和权利的必要性。政府要为社区居民参与提供广阔的平台,定期举办聊天会、宣讲会、听证会等。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比如,老年大学、合唱队、健身队、志愿者协会等。居民通过参加这些活动,既陶冶了情操也增进了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培养了居民之间相互信任的关系,增强社区凝聚力。二是加强社区内民主建设。在社区范围内实行普遍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有关社区的重大事项通过民主程序进行决策,通过宣传教育的手段不断培养居民的社区意识、民主意识。
(三)健全社区自组织
首先要理顺政府与社区自组织的关系,政府培育社区自组织并不是要从政府手中夺权,而是能够更好的为居民服务。利用社区自组织既可以有效率的完成工作又可以减少开支。社区自组织的发展既惠及了群众又方便了政府。政府可以利用手中的资源帮助社区自组织发展,培育社区自组织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社区中许多公共事务可以交由社区自组织去做,对社区自组织既要有管理职能也要有服务职能。同时政府也要引导社区自组织的自身建设,培养专业人才,加强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四)培育社区共同的利益
人们参加社区事务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受到自身利益的驱动。所以培育社区的共同利益,是促进居民参与、社区自组织蓬勃发展的根本动力。社区提供好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居民的满意度就高,就会自然的产生对社区的依恋感和归属感,随着时间的推移就会慢慢的把社区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
(五)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
国家层面上,1989年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伴随着经济进步和社会发展,这部法律有许多地方需要进行修改。夏建中教授认为,这部法律限制了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的发挥,他认为修改后的“居委会组织法”表现是:第一,明确居委会地位和职能,党和国家不得以任何借口干预居委会工作;第二,修改和完善有关社区发展的法律规定和各项政策;第三,为社区居民自治提供制度上和法律上的保障。社区层面上,根据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社区居民公约和自治章程。社区居民公约规定社区居民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社区自治章程涉及社区自治的原则,社区自组织产生、性质、职责、工作程序,居民代表的选举、罢免、居民的权利与义务等。它们从制度层面上为社区治理提供规范化保证。社区自组织方面,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对社区自组织进行法制化管理,明确它们的法律地位,将它们的发展纳入到法治化的轨道。为社区自组织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和制度环境。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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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基层服务意识;现状;成因分析;培养策略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5)16-0054-02
医学生的培养目标是成为我国未来医疗卫生事业的建设社和接班人,医学生基层服务意识的培养对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推动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医学院校应认清毕业生就业现状并分析其成因从而采取和制定培养策略。
一、医学生基层服务意识的现状
近年来,根据某些医学院校关于毕业生就业去向的调查研究数据显示,医学院校毕业生在就业机构的选择上更愿意选择城市或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而对于经济相对弱后的农村基层、西部山区则较少考虑。少部分选择继续深造读研,极少部分学生会选择进入基层乡镇医院或者从事农村医疗卫生事业。这些现象突出表明医学生普遍缺乏基层服务意识,缺乏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奉献的大局意识,畏难怕苦心理明显。
我国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仍处在缺医少药的艰难阶段,尤其相对偏远的山区,基层医疗条件差,医务工作人员紧缺,医疗卫生服务与需求严重脱节等问题迫切需要医学生投身基层,迫切需要我国医学院校在培养和教育上具有基层服务意识的医学人才方面加大力度。新形势下,医学生应该树立扎根基层,为国贡献,以推动和建设基层医疗卫生事业为人生价值的最高体现,树立高尚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从思想上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二、医学生基层服务意识淡薄的成因分析
(一)社会环境因素
改革开放30多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环境发生巨变,当前阶段社会处在大变革时期。近年来,国家经济结构的构成,基层经济发展跟不上步伐,经济水平较低。政府发展思路更倾向于城市化建设导致贫富差距的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硬件设施的投入较少,基层医疗卫生跟不上,工作和生活条件差,基层医务工作者的待遇不高,后期发展潜力小,再就业难等问题成为阻碍学生去基层工作的重要原因。
从总体上来看,由于长时间积累下的发展差距,国家对于基层的资金投入相对发达地区来说依然偏少,大学生到基层就业的工资相对较低,甚至难以满足生活需要,进而磨灭了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热情和信心。
(二)学校引导因素
现阶段的医学院校开展就业工作大致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在为数不多的春冬季两次双选会上,绝大多数的用人医院单位来自省级或市县级医院,其中也包括部分省外医院机构。双选会所营造的就业环境势必影响医学生的择业取向;另一方面,学校对开展支援西部、服务基层就业引导方面的工作较少,对国家出台的基层就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除医学院招收部分定向生必须回到基层就业之外,极少数的毕业生会选择走向基层,服务群众。学校应该在学生大一进校开始,让大一新生了解国情,走向社会,走进农村基层,加强大学生的职业理想信念教育,逐步推进医学生基层服务意识的培养工作,贯穿整个大学生涯阶段,学校应从国家全局出发,调整人才培养目标,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做到多管齐下。
(三)个人选择因素
影响医学生基层就业的直接因素来源于个人的家庭和自身心理因素,相对于其它专业的毕业生来说医学生的培养成本普遍较高,医学生3-5年的基本培养费用少则四五万元,多则六七万元,高额的培养费用进一步促使医学生和其家庭对就业的期望值增高,直接导致很多的医学生进校之初就定下了将来的择业方向,基层服务意识从源头上就给磨灭了。另外,大学生自我期望较高,功利倾向突出如今,不少大学生抱着“学而优则仕”的思想观念,认为上了大学便高人一等,对于自己的未来也有着相当大的期望。然而,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目前大学生普遍存在的高不成低不就的就业心理。许多医学生碍于“面子”,认为大学生到农村基层单位工作没有前途,更没“面子”。另一方面,随着社会文化的多元化发展,许多大学生把工资报酬的多少作为判定一份工作好坏的标准,个人价值的实现脱离了社会价值,还有部分医学生担心去了基层出来难,下了基层没人管。一些医学生觉得自己的能力在基层不能充分得到展示,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也与城市有较大差距,导致医学生畏惧基层工作的艰难环境,从而使其基层就业意向大幅降低。
三、医学生基层服务意识培养策略
(一)国家加大基层医疗卫生的扶持,大力投入基层医疗设施建设,制定并出台激励政策,鼓励医学生深入基层
大力发展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条件,为医学生深入基层开展工作提供保障措施,提高对深入基层做出贡献的医务工作者给予奖励和高度肯定,提供将来走出基层继续深造的平台和机会,政府健全大学生基层工作机制,加大优惠扶持,增加薪酬补贴,提供更多的进修培训、晋级晋职机会等。医学院校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对选择支援西部服务基层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宣传;学校应加强专业知识的教育提升其对本专业的信心;培养医学生自学和终身学习的能力,科学、合理宣传各级医疗机构的卫生职能,帮助其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
通过加强医学生理想信念教育、职业理想教育以及艰苦奋斗的精神教育,开展系列主题思想教育活动等增强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培养高尚医德,将思想转化为行动,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根基层,服务基层。
首先,开展“服务基层,奉献社会”为主题的思想理论讨论会、学习会和形势教育课,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基层服务意识、志愿服务基层的明辨会,让基层服务意识走进校园,走近学生,而不再是遥不可及的高尚情操。
其次,开展以“我的中国梦”、“我为基层出把力”等主题的团组织生活、团日活动或主题思想班会,培养医学生家国情怀、奉献精神。因地制宜、因材施教的在医学生当中开展“我的中国梦”等主题的班会活动对于提高医学生思想政治理论、人文综合素质以及高尚医德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开展基层先进人物事迹宣讲会,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建功立业。基层的生活条件虽然艰苦,但我们却不难发现那些扎根基层谋发展,与国家的未来紧紧相依的基层工作典范。
(三)积极开展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及公益志愿服务活动
通过暑期“三下乡”实践活动,组织大学生深入农村,感受农村真实生活,参与农村社会实践,加强医学生对国情、社情、民情的认识体会,激发大学生的基层服务意识。建立社会实践长效机制,通过短期或中期实践基地的合作项目建立长期对点合作模式,鼓励医学生参与进来,从而带领学生走进基层,体验基层生活。所以,基层社会实践是激发广大青年学生服务基层意识的重要方式。在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的“中国梦”的道路上,农村的发展对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大学生只有深入到基层群众的生活中去,亲身了解农村的真实情况,了解农村的发展需求,才能进一步锻炼自己的意志,增长自己的才干,坚定自己服务基层、建设农村、实现自我价值的信念,从而进一步激发自己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精神,更加坚定地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做贡献。
(四)加强就业引导,学校相关部门加强联动机制建设
首先,医学生就业最机密相关的学校职能部门就是学校的招生就业处。以招生就业处牵头,通过和校党委宣传统战部、校团委等职能部门的合作,在校内开展国家基层就业相关政策推广宣传活动,通过组织辅导员老师以及学生代表进行政策学习,在校内层层推广和学习。党委宣传部和团委在校内积极对服务基层优秀典型进行表彰和宣传,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感染学生。其次,加强校地合作,通过组织学生参与中短期的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医学生适应基层环境,了解风土民情,树立基层生活信心,为医学生毕业以后扎根基层打下基础,同时毕业后选择基层就业的毕业生给予适当生活补贴,用奖励的方式鼓励学生,提高医学生服务基层意识,推动医学生基层服务行动。
(五)加强医学生专业培养教育,打牢专业基础
一、领导重视、加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街工委和办事处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街的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群众自治及基层民主法治化建[文秘站网-找文章,到文秘站网]设、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冲突,社会矛盾纠纷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并且呈现主体多、范围广、原因复杂等特点,民间纠纷数呈上升趋势。许多纠纷如果不能及时疏导、化解,有可能发展成为,甚至激化为刑事犯罪等重大性案件,严重干扰街的中心工作,影响对地区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及改革发展的大局。我们街扩大人民调解组织,认请形势,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巩固和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努力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最坚实可靠的“第一道防线”,为维护我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抓住机遇,落实措施,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首先各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是广大人民群众民主自治的较好形式之一。真正做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就做到哪里”。今年,根据本街实际情况23个居委会都建立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今年6月份,我们对各社区居委会综治主任组织了培训受到了很好的效果。
其次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工作方法和工作程序。坚持依法调解、自愿调解、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积极开展调解活动,调解过程,必须符合人民调解的工作程序和规则。我们要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积极吸收一批政治素质好、专业素质和文化水平高、年富力强、热心于人民调解工作且群众威信较高的人员进入调解员队伍。聘请一定比例的热心公益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法律知识的离、退休干部等志愿者但任调解员。加大了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文化专业知识和调解业务的培训力度,重点是对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的规则性和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制作进行了培训。加强了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设施,为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尽快使人民调解工作走上“社会化、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三、以防激化为重点,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我街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工委、办事处和区司法局的指导下,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街工作大局,紧紧围绕防激化这个重点,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广泛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我街经过认真研究新时期民间纠纷的特点和规律,通过综合运用排查调处、专项治理等手段,认真调处涉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建立了“社区警务室”和健全了各项制度,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纠纷隐患和苗头,积极预防因拆迁、还迁、环境卫生、低保、就业、供热等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各类案件和群体性上访等重大社会事件。同时,还根据形势发展,在抓好传统的婚姻、邻里、家庭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调解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并根据各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指导,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培训,不断提高调解水平,增强调解效果。
四、改善和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
关键词:和谐社会;社区建设
1 充分认识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性
社区是一定地域空间内居民及社会和生产经营的共同体,是城市构成和管理的基础单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城市社区建设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但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城市社区已经由原来单纯居民住区演变成各种社会群体的聚集点、各社会单位的落脚点、各种社会矛盾的交汇点,社区建设面临着许多新的矛盾和新的挑战。突出表现在:一是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不断提高并更趋多样化,社区发展相对滞后、基础公共设施不足,社区服务功能亟待提高;二是劳动者就业结构和方式的深刻变革引发了人员流动性加大,传统单位制的社会结构向多样化方向转变,人员构成复杂化,社区组织管理难度加大;三是下岗失业人员增多,部分群众陷入生活困境,弱势群体被边缘化,社区扶贫帮困工作日益突出;社会贫富差距拉大对社会公平构成威胁,社会利益关系更趋复杂,社区公共安全亟待加强;四是各种思想文化互相激荡,思想、道德、文化多元化结构日趋明显;传统的道德标准和价值取向严重冲突,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尤为紧迫;五是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政治参与意识不断提高,社区自治和民主管理亟待改进,等等。上述矛盾和问题,决定了加强和谐社区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2 创新社区管理机制
面对国家经济生活与社会生活发生的深刻变化和社会管理相对滞后的状况,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分别明确了党委领导核心的地位、政府管理的职能、社会组织协同的功能和公众参与的作用,为发挥社会整合功能,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重要制度保证。
创新社区管理机制。一是加强社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切实承担起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关怀社会、协调利益的职责,确保和谐社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参与和支持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大力开展职能服务进社区活动,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在提高创建效果上狠下功夫。三是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居民自治组织、社会 团体、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合力。四是大力组织开展和谐社区共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驻地企业事业单位的作用,整合辖区资源,齐抓共建,责任共担,资源共享,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3 创建和谐社区的工作目标
和谐社区是社区建设的一种创新,是新的历史条件下社区内涵和外延的进一步拓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进程中对社会单元结构形态的一种实践和探索。和谐社区作为和谐社会的组成部分,应该具体落实和生动体现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六项基本要求,并结合社区的不同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规划和创建标准,明确目标,分阶段组织实施。
制定创建工作目标,既要立足目前,又要着眼长远。近期可以从社区环境入手,从老百姓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从困难群体需要提供帮助的问题入手,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长效管理,消化社会矛盾,创建一个环境优美、设施完备,生活便利的生活环境,促进人居环境和谐,让有困难的人得到帮助,让老百姓得到实惠,增强居民对社区的满意度和认同感;第二阶段,通过和谐社区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基层组织的统筹协调机制和社区民主自治机制,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使大部分社区建成服务完善、文化繁荣、公平有序、安全稳定、和谐融洽的现代新型的和谐社区;第三阶段,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社区公共利益为纽带,以各种社会组织为载体,以资源整和为保障,构建起政府组织与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体通体合作的社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以促进政府、社区、居民、社会、企业、生态各方面关系的和谐,从而营造良好的社区自治环境,提升社区民主自治能力,激发基层社会活力,从而提高构建整体和谐社会的能力,在全社会形成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
4 和谐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
创建和谐社区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社区的所有工作都要以社区居民的需求为导向,以社区居民的参与为动力,以社区居民的满意程度为准则,为社区居民在社区发展中得到实惠,在参与和谐社区的建设中实现自身的发展;二是围绕大局,着眼发展的原则。和谐社区建设要有利于经济、社会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社区管理和城市治理模式的创新,有利于激发基层社会的创造活力,为我国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有序改革,逐步推进的原则。和谐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目标坚实,又不可能一蹴而就,要从实际出发,合理规划,分类指导,一步一个脚印,打牢基础,巩固成果,然后再扎扎实实地向前推进;四是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的原则。充分调动社区内机关、学校、部队、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的共有和共享,努力营造共驻社区、共建社区的良好氛围;五是注重公平,相互兼顾的原则。只有公平,社会才能和谐。要引导人们正确对待差距,正确看待公平,学会互助互爱,学会同舟共济;六是发扬民主,健全法制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