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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总结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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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总结

第1篇:学校食品安全总结范文

2018年,按照区局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部署,餐饮股监管工作以创建食品安全先进区为主线,以体现“四个最严”为原则,以强化“四有两责”为抓手,大力开展重点食品综合整治,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了全区人民的食品安全。现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学校食堂持证情况、食品加工及从业人员卫生、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及登记、餐具清洗、消毒及保洁、食品贮存、食品留样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全区52家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了监督检查,覆盖率百分之百,户均监督频率达2次以上,发现食品安全分险隐患49条,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到位,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是开展学校食堂集中培训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协同区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及其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围绕春秋两季开学和中高考等重点时段,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8月17日,开展“幼儿园学校食堂开放日”,邀请7所学校园长、部分学生家长代表走进幼儿园食堂实地参观。9月17日-9月21日。利用五天的时间集中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共计200余人参加培训,有效规范了餐饮服务操作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保证学生餐饮食品安全。

三是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规定的通知》(食药监发〔2017〕64号)文件要求,依托各镇街所,全面深入开展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工作,在完成上级下达的量化分级管理目标的基础上,力争实现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全覆盖。截止目前,全区共完成了822家餐饮服务单位风险分级评定工作,实现了餐饮环节风险分级管理全覆盖。

四是深化餐饮环节食品抽样工作。本年度贯彻省、市县等各类文件精神,严抓群众关注的热点食品、焦点食品,深入研究我县食品安全的实际情况,拟定县级食品安全监督监测计划,精心安排,完成国抽3个批次,省抽72个批次,市抽357个批次,县抽364个批次,不合格率分别为13.9%、3%和6%,位列全市第一名。通过各级抽检有效防范了餐饮安全区域性风险,及时有效排查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维护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五是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结合我区实际,先后开展食用油专项整治、网络订餐专项整治、食安护佳节等活动。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10起,结案10件,罚没款11048元,移交公安部门案件3起,卫计部门1起,超额完成区局下达任务数。

六是是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安全保障。针对每次保障活动都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分工,责任到人。圆满完成农博会、中高考、汇东杯篮球赛、志交会、省市领导考察等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保障了5000余人用餐安全。   

七是深入开展网络订餐“净网”行动。为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订餐量的前20家入网餐饮单位,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26个批次,并将抽检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通过对我区开展网络订餐业务的“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进行责任约谈,建立了入网餐饮单位信息档案284份,检查网络订餐服务单位186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9份,责令改正通知书37份,有效降低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了公众饮食健康。

八是积极创建食安品牌。为有效提升我区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将“食安示范一条街”和“名厨亮灶”工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并多次召开工作会进行专题部署,目前示范街的改造工程已进入尾声,今年成功创建食安餐饮示范单位2家,使我区“食安山东”品牌餐饮单位达到14家。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切实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完善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落实主体责任,实施驻点监控,确保餐饮安全。

二是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认真落实省、市下达的监督抽检任务,以不合格检验结果为导向,加强食品安全监督,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三是切实加强食堂管理。对包括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在内的食堂加强监管力度,重点在提高持证率、抓规范管理上下功夫,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观摩示范单位、现场监督指导等方式,实现食堂管理的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第2篇:学校食品安全总结范文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自3月21接到“通知”后,我校领导班子马上召开紧急会议,在集中学习上级“通知”后,成立了“整治专项小组”由任组长,任组员,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全权负责,认真检查,随时监督、加强管理。3月22日召开全体师生大会,由专项小组负责,向全体师生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认识,会上由做了《我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报告、做了集中的总结。会后“整改专项小组”责成各班主任、食堂管理员、小卖部经理、本着对学生负责的精神;继续加强教育、提高认识。

二、组成检查小组、集中检查、有的放矢

3月22日下午,由任组长的检查小组对食堂、小卖部及学校水井进行了认真核查,对各种食品的抽样检查结果显示:这些商品来货渠道正规,经过严格的卫生检验且在保质期内销售,水井附近清洁无污染。学校食堂卫生状况基本符合要求。

三、确立规章制度,定期抽查、责任到人

1、与学校小卖部法人代表签定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A、严禁学校小卖部出售“在无食品”

B、严禁学校小卖部出售过期变质食品。

C、小卖部的售货员必须定期体检。

2、学校食堂设专门管理人员、学校与管理员鉴定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A、要采购放心肉、无公害蔬菜,严禁人情肉、关系菜。

B、储藏和保管、要做到“四隔离”、对储藏室要定期消毒、通风。

C、剩饭剩菜要即产即淌、及时处理、不准卖回锅菜。

D、餐厅要做到空气清新,地面、墙面整洁、无积尘蛛网、卫生状态良好、餐具摆放有序、分类分架

E、卫生消毒措施要齐全、并有专门的消毒人员

F食堂工作人员要每个月做一次体检

3、学校水井责成负责,并由校医定期化验水质

对于小卖部、食堂、水井、整改小组定期抽查、责任到人,一旦出现问题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明确监督方案、设置投诉电话、举报箱

为保证食品安全整改工作落到实外,收到实效,特在学校橱窗明确监督方案、主要有以下四点:

1、学校食堂、小卖部应对全体师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随时随地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2、全体师生有权利对小卖部的“三无产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进行举报。

3、全体师生有权利对食堂变质的饭菜进行举报。

第3篇:学校食品安全总结范文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镇学校食品安全,有效遏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XXX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对所辖区新保安中心校、中学、校周边的食品小摊点及门店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镇领导高度重视,统一部署,集中行动。

此次检查工作,对全镇X所小学、X所中学及X所幼儿园的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小摊点和门店进行了监督检查。

二、检查内容

1、学校食堂供餐的准备工作;

2、学校对食品加工安全把关情况;

3、《食品安全法》的落实情况;

4、学校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建设、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

5、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堂基本设施建设,餐饮具消毒管理、食品留样、食品及其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验收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三、检查情况

1、学校领导的食品安全意识有很大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自身管理水平也有显著提高。各食堂都在开学时做好了供餐准备工作,生产加工场所的设备设施、用具、餐具都进行了彻底清洗、消毒,库存食品及原料都在保质期内,所有加工设备设施都处于运转状态,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了培训档案,同时各食堂都建立了从业人员的晨检制度。

2、认真执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从业人员遵守操作规程,使用的工具及容器都有生熟标记,做到定位存放。食品存放做到生熟分开,饭菜都在备餐间内分餐。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守法经营,不做凉拌菜,同时做到每餐食品留样,建立留样记录。食堂在采购食品原料时进行了索证、索票,建立了进货台账。

四、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1、设施陈旧,消毒设施、保洁柜等硬件设施数量不全,采购的食品索证不全。

2、用餐留样数量不够。

我们对检查中存在问题,对其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将进行复查验收。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消除了我镇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的食品安全隐患。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努力抓好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各项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4篇:学校食品安全总结范文

《__年__市绩效评估指标表》涉及我局部分主要是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多措并举在生产环节从严把关食品质量,以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的,突出获证企业后续监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小作坊监管三个重点,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总体上有明显好转,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得到有效治理,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现将有关绩效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基础工作,落实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1、建立食品质量档案。针对我市食品生产企业分布广、数量多、规模小的状况,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作用,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区域责任,明确责任人员,全面摸清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数量,实施动态监管。全市7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已登记建档,12家企业划分了监督管理质量等级。

2、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组织瓶装水、大米、食用油等企业质量管理、检验人员20多人参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员培训。开展“3.15”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广泛宣传食品质量安全知识。我局6月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质检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1000余份。

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巡查、回访、监督抽查、后处理、执法检查等日常监管工作力度,督促企业主动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监督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并结合实际情况实施严格的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的原辅材料进货验收制度是否有效进行,是否按规定使用、管理食品添加剂,是否使用非食品原料和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生产场所、生产加工过程质量控制记录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实施产品批批出厂检验,标签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7月9日,我局召开了全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大会,50余家食品生产企业递交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向社会庄严承诺。

4、严格生产许可,扎实推进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改进食品生产许可申办程序,严格按照新修订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审查通则的要求,严把准入关,确保许可质量。对今年申报的8家企业,我局到现场从严要求,帮助其改善生产条件,指导其建立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其生产台帐,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

二、落实监管职能,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行动

1、加强食品监督抽查和后处理工作。共抽查69家食品企业,抽查69批次,合格57批次,不合格12批次,合格率为82.6%。我局对不合格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认真帮助其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方案,促使企业整改到位。现企业已申请复查,生产的食品送衡阳市食品检验所检验,复查结果全部为合格。

2、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开展对饮用水、白酒及湿米粉三个行业的专项整治,打击卫生条件差、标识不规范、质量不合格、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30人次,巡查6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发现安全隐患18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20份,回访企业20家,立案查处12起,惩处了一批违法企业,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从而促进各食品企业合法经营,健康发展,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

3、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我局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常抓不懈,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管理,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配料人员、原材料采购人员签订《防止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责任书》,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到目前为止,我市未发现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一年来,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取得的主要成效:经过分类整治和帮扶,不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数量下降,质量合格率稳步提升,行业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有些小作坊完成了食品企业的转变,取得了生产许可证。在取得成绩的同时,食品安全还存在不少问题:我市生产加工单位数量大、规模小、缺乏知名品牌,企业普遍科技含量不高,设备和技术工艺不先进,规章制度不够健全,部分小作坊改造升级进展缓慢。监管 人力资源不足。

三、加强我市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监管的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发挥乡镇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的作用,配备街道、村协管员、信息员,实现监管重心下移,触角延伸。

2、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手段。在做好食品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和分类监管的基础上,建立黑名单制度,作为银行贷款、立项、用地、房屋租赁、使用单位参照的依据。完善群众举报和曝光制度。

3、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投入。政府要给予经费充足保障,加大技术检测设备的投入和人员的培训,增加巡查经费。

第5篇:学校食品安全总结范文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确保公众饮食安全”这一中心,按照提出的“四个最严”的要求,完善食品安全体制机制,大力开展重点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与水平,全省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继续稳定向好。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关于跟踪检查食品安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大常办传〔2015〕41号)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体制改革,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一)机构改革基本到位。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整合监管队伍,强化基层工作力量。目前,全省共有10个设区市、23个县(市、区)实行食药监、工商“二合一”,1个设区市和67个县(市、区)实行食药监、工商、质监“三合一”市场监管模式。已到位的市场监管局,全部保留食品药品监管局牌子,并加挂食安办牌子。全省共设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906个,已组建到位并履职的822个(含与乡镇食安办合署办公)。今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每个所人员配备原则上不少于8名,至少配备1辆执法车及专业化信息化执法装备,执法人员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在领导干部任用方面强化基层导向,要求县级市场监管局中层干部应具备3年以上市场监管所工作经历,新录用人员必须在市场监管所工作3年以上。完成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能调整工作。

(二)监管责任层层落实。一是落实政府责任。年初,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涵盖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和《审议意见》重点关注的问题。二是完善考核评价制度。9月份,省食安委出台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新增一年2次的暗访和年中督查,明确了“一票否决”和减分的各类情形,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今年7月,省政府组织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督查暗访,并将结果通报各市政府,督促及时整改落实。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制定出台我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食品安全行政责任约谈办法》,及时督促各地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三)基层责任网络有效运转。目前,全省1335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全部成立食安委、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2472名;行政村(社区)设立社会治理小网格8.7万个,配备协管员、信息员8.2万余名;成立食品安全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138支。2014年至今,全省乡镇食安办受理投诉举报2800余起,协调开展联合执法6400余次,开展宣传活动1.2万余次,协管员、信息员巡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0余万户次,发现并上报违法违规行为1万余起。省食安办组织编写出版《乡镇(街道)、村居食品安全工作实务手册》,有力促进了基层食安办和协管员、信息员能力提升。举办省、市、县三级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实务知识竞赛活动,全省累计有1.5万名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参加比赛。开展全省优秀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评选活动,在全省掀起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全程监管制度

(一)食用农产品准入准出机制建设稳步推进。省农业厅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签订食用农产品合作备忘录,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检验检测资源共享等合作机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下发《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各项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分级分类监管要求,积极稳妥推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严格查验供货商主体资质、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和合格证明,大力推行农产品批发市场一票通制度,实行供货商“一户一档”全登记,做到票、货同行,鼓励引导有条件的批发市场建立IC卡结算制度。严格督促落实不合格产品退市销毁制度,严防不合格产品重新流入市场。

(二)全程追溯体系初见成效。省政府确定了五年内90%规模以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纳入追溯体系的建设目标。今年,农业部门、海洋与渔业部门进一步深化农产品、渔业追溯平台主体信息库建设。目前,全省已有3.7万家规模主体纳入信息库管理,82万条快速检测数据进入平台,4261家主体实现主体责任追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定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探索建立农产品智慧监管系统,在全省统一执行《农产品市场信息分类与计算机编码》,形成食用农产品统一编码系统。截至9月底,全省539家城区农贸市场已建成全程追溯体系和快速检测体系,占全省城区农贸市场的50%以上,其中快速检测体系免费向公众开放。

(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生猪屠宰、农资打假6个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5万余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3.5万家次,发现问题451起,行政执法立案520件。在水产品养殖环节,以“五水共治”为契机,重点实施养殖塘生态化改造、稻鱼共生轮作减排、禁限养区划定与整治以及规模化水生生物的增殖放流四大工程,累计改造面积达150万亩,实现整治与转型并举,促进现代生态循环渔业转型升级。在食品生产环节,召开食品安全风险专题研讨会,梳理归纳24大类食品主要存在的不合格和风险问题,形成相应风险提示和监管提示,指导各地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组织开展对2014年度抽检监测不合格和问题样品处置情况“回头看”。组织实施“地产食品533安全保障行动”,以冷冻饮品、肉制品、水产制品、乳制品、白酒等五类食品为重点,加强“飞行检查”和抽检监测,治理安全隐患,建立长效机制。在食品流通环节,以乳制品、散装食用油、肉制品、酒类、糕点、米面制品为重点食品,以农贸市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以及农村市场等问题多发场所和监管薄弱区域为重点,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并根据排查结果,开展了饮用水、临保食品、网络食品等的专项整治。在餐饮服务环节,建立全省餐饮环节被行政处罚单位、食物中毒发生单位、食品抽检不合格单位、被投诉举报核实单位数据库,将上述四类餐饮单位列入“飞行检查”重点名录和重点约谈对象,要求对其检查覆盖率达到100%。1-10月份,省级共开展餐饮环节明察暗访和“飞行检查”220家次。在突发事件应对方面,省食安办建立日常舆情实时监测、专项舆情动态跟踪和月度、半年度及年度舆情汇总分析的舆情监测工作机制,前三季度共编发《每日舆情汇编》186期,相关舆情信息750篇,专项舆情监测30期。制定《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防范处置规程》,及时核实信息权威,妥善处置20余起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及舆情事件。

(四)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圆满完成。2013年至今,省政府连续三年把“千万工程”列入对各市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今年是收官之年,各地将“千万工程”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经费投入,注重学校食品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强化校园周边食品专项整治,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截至目前,全省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定点采购)率达97.8%、学校饮用水城镇管网接入率达98.5%、学校食堂A、B等级达76.6%、品牌超市进校园比例78.4%,上述指标均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五)社会共治格局不断深化。一是宣传教育立体多样。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建设工作,设立市级科普宣传展示中心12个,区级科普宣传基地45个,基层科普宣传站1700多个,开通“浙江食品药品监管”官方微信公众号,全省共创建食品安全公众微信号67个。在浙江经视开辟《食药聚焦》电视专栏,每周日20:40播放。开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直通车”、“三品一标”宣传周、“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百部公益广告宣传活动”、“食品安全五进”活动,全方位宣传食品安全工作。二是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力推进。出台《浙江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成立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政保对接会,研究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示范性文本。加强对保险机构落实事前事中事后服务“六个一”措施情况的督查,切实推动保险为食品安全工作服务。目前,全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单位5169家,保费规模比上年增长5倍多。三是“四个你我”活动有声有色。以“四个你我”活动为载体,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去年以来,全省共组织“我执法,你参与”活动7160余次(期),参与人数8.8万人次;开展“我宣传,你传递”活动12580余期(次),开辟媒体宣传专栏772个,宣传报道3747期(次),参与人数134.4万余人次;通过“你点题,我检测”活动,抽检10.78万批次,检出不合格1883批次;开展“你举报,我查处”活动,受理公众举报线索19355条次,查实举报7577起(次),发放举报奖励金90余万元。四是农村食品安全征信体系建设试点成效初显。在丽水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将食品安全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库,实行差别化信贷措施,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正在总结经验拟在全省推广。五是食品安全义工队伍不断壮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省消保委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全省食品安全义工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指导义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前全省登记在册的消费维权义工有7548名。组建“食品安全消费维权义工队”,开展食品安全义工“啄木鸟”公益行动。成立“产品质量百姓买样团”,委托百姓购买最关心最担心最想购买的样品进行检测,公布检测结果,做好后续处理。六是行业协会作用有效发挥。引导各类协会组建 “社会共治监督员队伍”,加强会员单位管理,强化行业自律,指导和督促会员单位诚信经营。省保健品行业协会实施保健品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公益工程,免费为从业人员开展培训。

三、整合检验检测资源,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一)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强势推进。市级层面,11个设区市均整合食品检验检测资源,组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湖州、衢州、金华、丽水、杭州、嘉兴等6个市级食品检验能力项目列为中央投资项目,累计获得中央投资3546万元。县级层面,2015年拨付专项资金4800万元支持县级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61个需整合食品检验检测资源的县(市),已有45个启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其中3个列入全国试点。

(二)检验检测能力逐步提升。经过近年来持续投入和建设,我省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基本建成了“省级强龙头、市级创特色、县级重基础”的发展格局。截至目前,全省共有223家食品检验机构,取得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机构31家,国家食品复检机构8家,我省食品检验能力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全面轮训基层食品检验人员,多层次举办检验检测业务培训,邀请省内外权威专家授课,有效提升各级食品检验人员业务水平。坚持开放检测市场,引导市场力量服务监管,通过公开招标确定11家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参与食品检验。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目前省、市两级疾控机构设备配置率分别为83.3%、78.6%;在全国率先建成省级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溯源平台,率先推广食源性疾病报告卡与医院信息系统整合工作,提高监测效率与报告质量。

(三)食品抽检监测全面覆盖。持续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检测,安排食用农产品、水产品、林产品1.7万余批次。安排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1.5万余批次,比去年同期增长约40%,实现地产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品种全覆盖。同时,加大专项抽检、评价性监测的力度,根据应急处置、举报投诉及案件查处、专项整治,以及考核评价等工作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抽检或评价性抽检,实现对食品安全隐患的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

四、破解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治理

(一)全面推进餐桌安全治理行动。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2015-2017年)》, 对食品安全整治提升工作进行系统、全面部署。以实施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进口食品、“三小一市场”和餐饮具及食品相关产品等六大质量提升工程为载体,以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共治为原则,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风险隐患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进一步完善从田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程管控体系。9月份,省政府对各地餐桌安全治理行动情况开展首次督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创新“三小一市场”监管。以属地管理为主,采取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手段,破解“三小”整治难题。在小作坊监管方面,积极探索负面清单与申报登记制度,初步做到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底数清、情况明、安全可控,为规范管理、提升发展打下较好的基础。启动《小作坊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地方标准制订工作,为基层加强日常监管提供明确的依据和规范。在小餐饮监管方面,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实施监管重心下沉,强化乡镇(街道)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同时,扩大持证小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范围,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等级公示,提升消费者理性消费意识。目前,全省共有持证小餐饮14.22万余家,等级公示率达91.7%。在小摊贩监管方面,各地结合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全面整治流动摊贩,引导小摊贩定点定时经营。在农贸市场监管方面,目前全省共建成539家农贸市场快检室并免费开放,提前完成今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指标。检测室设立统一标志标识,张贴免费开放信息牌,每日公示检测结果,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

(三)破解过期食品与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置管理难题。在过期食品监管方面,制定下发《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行)》,指导企业落实临保食品提示、临保食品专区(柜)、临保食品退货、过期食品处理等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将过期食品作为日常监管和各项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超过保质期食品台账,如实记录退货、回收、处置台账。在加强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置管理方面,省政府出台《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行动计划》,利用5年时间,开展设施能力建设、收运体系建设、资源化利用产品管理,全面推进我省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在杭州、宁波、嘉兴、绍兴、金华、衢州6个市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督促餐饮单位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处置台账、日产日清和流向追溯制度。

(四)开展食品冷库与进口食品安全重点治理。上半年,针对目前肉制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进口和使用未经检验检疫肉品等8种违法行为、冷库和仓储等7个区域为重点,全省开展了肉品和水产品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期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4万人次,检查食品冷库等各类重点区域或场所18.53万个,排查发现风险隐患817个,查扣问题肉品、水产品760余吨,涉案货值1600万元;行政立案4385起,行政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18起,公安部门刑事立案139起,形成了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强大声势。同时,各地积极探索冷库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冷库管理标准,建立冷库经营档案。目前,杭州、宁波、台州、湖州等地冷库管理试点已取得实效,拟在全省推广。

(五)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队伍建设,6个市、29个县(市、区)相继挂牌成立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专门机构。强化涉食品犯罪问题打击工作,明确5大类食品安全犯罪打击重点。召开部门联席会议,梳理可能涉嫌食品犯罪的种类,解决农产品种植中使用禁限用农药等的定性问题。截至9月底,全省共侦破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517起,刑事打击1065人,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8%、11.2%,端掉犯罪窝点110个,破获公安部督办案件40起,破获的3起走私牛肉等冻品案件被公安部表扬通报。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省食品安全工作仍处在食品安全风险高发、监管职能磨合和监管力量薄弱的“三期”叠加阶段,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基层监管力量不足。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以来,食品安全监管的力量得到有效整合,但一些地方也存在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削弱、专业人才流失的现象。基层食安办虽已全部组建,但运行机制、经费保障仍显不足,协管员、信息员发现问题、排查隐患的能力相对欠缺。市、县渔业、林业主管部门缺乏专职的质量安全监管编制和人员,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设置尚有84个未组建到位,仍有5个地市、61个县(市、区)未设立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门机构。二是难点问题巩固成果难。食用农产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时有发生、常用农药残留超标现象仍然存在。“三小一市场”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秩序虽有明显改观,但尚不稳固,无证经营、脏、乱、差等现象容易死灰复燃。三是食品安全犯罪打击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食品犯罪呈现跨省、跨区域、组织化、网络化趋势,案件侦办成本高,影响全链条、全环节的犯罪打击。对于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定性问题,法律适用上缺乏统一标准。同时,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方面也存在检验鉴定不规范等问题。四是食品行业基础薄弱。目前我省乃至全国食品产业发展仍处于低、小、散、乱阶段,产业层次和集聚程度低,安全风险隐患还比较高,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不强,严重制约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也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很大的困难。

下一步,我们将以省人大常委会跟踪执法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餐桌安全治理三年行动为抓手,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创建为主线,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食品安全的审议意见,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一是进一步推进“两个创建”。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对于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今年,国家已同意我省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杭州、宁波两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下一步,我们将把“两个创建”作为重点工作,围绕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完善政策举措,加强经费保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局、取得实效。

二是进一步强化基层监管力量。推动基层市场监管所应设尽设,加强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基层监管力量,强化执法保障,改善基层监管条件。组建专业讲师团队,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培训,提升基层监管能力与水平。深化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健全各项运行机制、保障机制,切实发挥协管员(信息员)作用。

三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加快推进食用农产品准入准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善食用林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执法机制。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犯罪专门侦查机构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线索通报、信息交流、案件会商、倒查督办等制度,充分发挥刑事打击精准有力、震慑违法的作用。

四是进一步深化餐桌安全治理行动。继续开展餐桌安全治理六大提升工程,着力治理农产品源头、小餐饮、小摊贩、小作坊、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进口食品等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深挖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抓紧开展我省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相关地方性法规制(修)订的前期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订和清理工作。通过组织举办全省食品安全论坛、食品安全法征文比赛、食品安全知识展览等活动,进一步深化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