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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整改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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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整改报告

第1篇:巡查整改报告范文

县防汛办:

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贯彻落实省市县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做好防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镇旱汛指发电【2018】7号)文件精神,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抗旱防汛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2018年7月9日至16日我乡积极组织各村及相关单位对全乡防汛安全进行隐患排查整改,对辖区范围内的沟渠河道、乡村主干道路、居民点、危房危窑等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隐患大检查,强化了隐患治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落实整改防患措施,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受灾情况:

受连续降雨天气影响,2018年7月9日至10日,我乡出现持续强降雨天气,部分村组遭受洪涝灾害。截至目前,经初步统计,此次降水致使我乡11个村不同程度受灾。其中:因灾倒塌房屋5户10间,严重毁坏房屋10户10间,一般损坏房屋5户5间,围墙倒塌5户25米。造成我乡村组砂石路8处塌方,塌方面积120㎡,水毁道路2公里,其中砂石路1公里,土路1公里,此次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估计达80万元。

二、工作措施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7月9日接到通知后,政府乡长李宝龙第一时间作出重要安排,要求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排查整改我乡防汛工作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重点区域,做好我乡安全度汛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对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抢险队伍人员和相关单位责任再次明确,做好值班值守,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强化防洪抢险队伍,提高防洪抢险能力。严格落实各村和全村工作人员的值班纪律,各村小范围安全隐患由各自村24小时巡查,并重点加强对地质灾害监测点的监测力度,汛期落实专人进行24小时值班,发现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有序组织人员疏散,并及时上报情况,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重点区域监测员和淤地坝管护员电话通知关注雨情做好防范,进行了责任再明确,落实巡查值守,关注天气情况,做到通信畅通,做好信息报送。

三、对我乡的防汛物资进行排查。针对物资短缺情况,按照“抗大灾、防大患”的要求,不断充实防灾减灾物资储备,我乡和个体经营者签订协议,储备铲车、砂石、麻袋、铁锹、帐篷、雨具、简易食品等各类防洪抢险工具物资。

四、乡街道雨污排水沟运行正常,未出现堵塞情况。

五、对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如学校、医院、新农村等进行重点排查,疏通排洪沟道,排除安全隐患。

六、组织各村对我乡5个存在灾害安全隐患易发生山体滑坡的地段进行现场排查,落实责任强化预警措施。

七、对村级公路所造成的遗留问题积极与建设单位联系,争取尽快将村级公路沿线的弃渣弃土清理,将毁坏的排洪沟道修复,保证出行村民的安全。对水毁道路设立警示标志,防治安全事故发生,同时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对损毁的道路进行修复。

八、山区部分群众居住危窑危房,汛期内发生暴雨山洪存在安全隐患,已通知危窑危房户做好观察,注意防范,责令村委会在汛期内加强监管,发现雨情,做好信息传递和防范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思想发动和督查检查,统一思想认识。利用会议、培训、微信等方式,加强防汛宣传报道,统一防大汛的思想,在全乡范围内营造良好的防灾抗灾宣传氛围。各行政村、各乡直单位在前阶段检查的基础上,再组织全面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前段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看看还存在哪些安全隐患,检查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挡。

2、进一步落实责任和预案,提高应急能力。防汛责任人认真履职,迅速到岗到位,深入各自责任区,熟悉情况,解决问题。

第2篇:巡查整改报告范文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农村开展家园清洁行动的通知》和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09年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根据市府办《关于建立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巡查制度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确保“*”末完成全区80%乡镇、村庄农村垃圾治理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巡查工作,以巩固已验收合格的乡(镇)、村能长期保持家园清洁,推动全区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深入开展。现就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巡查工作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是贯彻省委、省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协调城乡发展,推进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体现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乡风文明具有重要意义。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巡查督察工作,形成快速反馈和及时处置机制,及早发现和减少垃圾“回潮”,对巩固农村垃圾治理成效,提高垃圾治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二、巡查范围、内容

(一)巡查范围

1、省级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验收合格的镇(乡)、村(详见附表1)和列入省2009年度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镇(乡)、村(详见附表2);

2、九龙江、汀江等重要流域及城镇水源保护地周边的镇(乡)、村;高速公路、国道以及省道的镇(乡)、村;历史文化名镇(村)、旅游景区的镇(乡)、村;

3、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的落实情况,尤其是保洁员制度的实施。

(二)巡查内容

1、沿江、沿河、沿路、集镇生活垃圾治理情况;

2、乡镇垃圾处理设施(焚烧、填埋、中转)运行情况。

三、巡查工作责任

1、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巡查工作由新罗区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区建设局)牵头,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效能办、建设局、爱卫办、环保局、龙管委负责组织开展巡查督察工作。

2、区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巡查示范镇(乡)、示范村、验收合格的镇(乡)、村和2009年度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镇(乡)、村。

3、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巡查本区域内沿河、沿江、沿路村庄和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验收合格的村及2009年度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村。

巡查工作要采取集中巡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采取定期或不定期以及明查暗访的方式巡查,区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要在6月10日前集中进行一次专项巡查,对巡查发现的垃圾问题将予以通报;各乡镇每月至少巡查两次。

四、规范巡查工作

一要建立巡查机制。为防止农村垃圾治理回潮现象的发生,巡查中发现问题要登记造册,按照巡查要求每个环节都要有详细记录。如现场检查记录、回访记录、整改记录等,及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二要建立整改制度。巡查中发现巡查区域存在问题的,及时采集第一手资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区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第一次巡查发现问题的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第二次巡查发现问题的再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给予“不良记录”“黄牌警告”;第三次巡查发现问题的,提请区政府给予责任人“效能告诫”,同时在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上曝光。

三要建立巡查报告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每月向区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书面报告一次巡查情况,区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要每季度向区委、区政府书面报告一次巡查情况。

第3篇:巡查整改报告范文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对报告指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认真细致的研究,并逐条进行整改。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具体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现场缺少安全警示、温馨标语

经查,我公司部分现场警示标识及温馨提示标语缺失,未达到该有的警示效果。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

2、关于公交车停车场的灭火器未规范摆放

消防设施定期巡查,并按期填写巡查表,进项消防培训工作,保证消防用具正确使用无阻碍,从而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维修保养及合理安置点,并按期为灭火器完成年度检测 。

3、关于西拓公交车停车场未设置栏杆,存在安全隐患

严格要求施工组织对西拓公交车停车场进行栏杆的设计及位置的规划,规范审批程序。对照方案中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着重检查落实的请况。

二、整改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做好安全事故防范工作,定期进行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严明工作纪律。把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监督加快整改,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4篇:巡查整改报告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wgl19900822”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对大气污染预警网格排查整改工作的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平台》显示,2021年1月份我县区域内编号为S1582492的热点网格,因PM2.5月均浓度最高,被列为预警网格。收到预警后,我局及时向网格所属地东华街道办事处以及住建局、执法局、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交警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送达了排查整改通知,要求网格长带队对预警网格内涉气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部署

根据《富平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属地管理”原则以及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划分要求,我局及时向富平县东华街道办事处以及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交警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任务分解,要求按照《热点网格排查整改指南》对预警大气网格内涉及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烟尘、粉尘、VOCS等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汽修行业、供暖设施、堆料场、建筑施工工地以及宾馆、饭店、村庄、住宅小区等进行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或限时整改整治,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排查

预警网格区域内共排查37个涉气污染源。其中:村庄和居民集中居住区5个,共有5207户居民,日常生活基本使用天然气和电;3座专科医院和6家餐饮酒店全部使用天然气或液化气;加油加气站1家安装有三次油气回收装置;汽修企业1家,其他企业20家,排查过程中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三、预警分析

结合我县1月份实际情况,经分析该网格被预警主要为以下原因:

1、该网格区域内有县城环城东路、荆山大道、京昆高速公路,高新技术产业园道路等多条主干道路,尤其是环城东路连接京昆高速,高新技术产业园道路直通阎良区和关中环线,大型载重车辆较多车流量大,尾气排放现象较为集中,道路扬尘较为突出。

2、该区域属于城乡结合部,人口密度较大,居民使用的主要燃料为天然气,在日常生产生活中也产生一定的污染。村民在家里焚烧树叶杂草垃圾现象时有发生,也是导致PM2.5浓度较高的原因之一。

3、该区域有热电联产企业一家,废气虽然达到了超低排放标准,但废气排放基数较大,致使局部污染物浓度较高。

四、整改落实

1、增加该网格内主干道路洒水喷雾频次,并对经过该路段的污染排放超标车进行检测查处,目前道路扬尘和尾气超标排放现象已有改善。

2、加强对餐饮行业油烟排放监管力度,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停业整顿,有油烟净化设施的坚决杜绝设施运行不正常现象。

3、安排网格内各村、社区加强污染物排放巡查管控,减少污染物排放。

5、开展铁腕治霾巡查工作,采取昼夜巡查和节假日巡查的方法,对工业企业、建筑施工扬尘、秸秆禁烧等大气污染源进行巡查整治。

6、建立长效机制,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加强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日常监管工作,切实做好责任落实,加强网格区域涉气污染源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即查即改,推动县域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第5篇:巡查整改报告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zss333”为你整理了这篇贯彻落实全省旅游行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发现问题整改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民乐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公室:

根据民乐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民环督整改办发〔2020〕7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发现交办问题分解表,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启动编制旅游规划,排查旅游设施,整治外围生态环境,结合扁都口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实际,现就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省市县文件收悉后,我局立即行动,召集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文件精神,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对标对表中央、省、市新精神、新要求来审视整改工作,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识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极端重要性,把整改旅undefined业生态环境问题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抓好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严格按照《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发现交办问题分解表》,列出整改清单,认真归纳梳理,立即进行整改,切实把旅undefined业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到位,坚决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

二、启动编制旅游规划。认真贯彻落实undefined新时代生态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统筹景区、县城和镇村旅游资源,加强规划衔接融合,按照《祁连山国家公园总体规划》“三线一单”相关要求,高标准、高起点编制《民乐县“十四五”文化旅游体育规划》《民乐县现代丝路田园综合体A级旅游景区创建规划》,修编《民乐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在规划中重点加入对祁连山现有旅游资源科学、系统评估篇章。目前,各项规划正在启动编制中,力争12月底编制完成。

三、系统排查旅游设施。在扁都口生态休闲旅游区已设置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牌的基础上,更新石灰窑河道北侧、原一号停车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牌3块。对扁都口景区开放运营区域与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边界处破损围栏、标识标牌进行维修加固,同时在封育区围栏处更新生态环境保护警示宣传标识8块。组成环卫人员,对景区实验区、外围保护地带破损的遮阴网、陈年垃圾进行清理。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修订完善《民乐县扁都口生态休闲旅游区长效监管责任书》、《民乐县扁都口生态休闲旅游区环境保护制度》,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充实监管内容及巡查范围,增加巡查次数,建立巡护台账。同时,加强景区值班值守,确定专人定期不定期对植被恢复区域进行监督、巡查和管护,确保生态整治成果。

第6篇:巡查整改报告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沙漠渔翁”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大气热点网格预警整改工作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平台》显示,2020年9月份我县编号为S1579788的热点网格因PM2.5同比去年且环比上月改善情况最差,被列为预警网格。对此,我县高度重视,县政府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县生态环境局、大程镇等单位认真开展现场检查,强化调度、多措并举,及时对预警网格内涉气污染源进行排查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S1579788网格位于经度:109.052134~109.079580、纬度:34.680519~34.653804,东至东周;南至斜利王;西至北徐;北至苟家村,该预警网格属于大程镇范围。S1579788网格预警原因为PM2.5同比去年且环比上月改善情况最差。

二、工作部署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划分情况,我局及时会同大程镇按照《热点网格排查整改指南》对预警网格内涉及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烟尘、粉尘、VOCS等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汽修行业、供暖设施、堆料场、建筑施工工地以及宾馆饭店、村庄、住宅小区等进行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或限时整改整治,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排查

经排查,预警网格区域内一所学校使用天然气;加油加气站三家均安装有三次油气回收装置,无汽修企业,排查过程中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经排查9家工业企业涉气污染源,其中陕西华盛农资有限公司于九月份停产至今,其余八家企业三原荆原干燥设备厂、陕西永固废旧利用科技有限公司、三原金盟桥医疗机械有限公司、三原龙生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华盛农资有限公司、三原昆仑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陕西天行建化工技术有限公司、陕西秦王乳业有限公司、陕西宏达植物化工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暂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大程镇按照县政府热点网格专题会议安排,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成立了工业企业、道路交通、餐饮饭店3个专项检查组,由网格长王东辉镇长带领镇环保站、企业办、公安检查站和市场监管所、自然资源局开展检查。共排查该预警网格内工业企业、“散乱污”、印刷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性摊点、道路扬尘等污染源。

四、预警分析

根据排查情况,结合县大气热点网格专家组分析结果,该网格预警注意为以下原因:

1、三原县关中环线大程中段国道210未进行清扫保洁,造成扬尘污染严重,过往车流量较大,造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严重;

2、部分“散乱物”企业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造成区域大气污染。

五、整改情况

根据预警分析结果,一是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关中环线大程镇全段城市主干道加强了交通管理,汽车尾气排放大大减少。同时加大了该区域的道路洒水降尘作业,尾气排放和道路扬尘现象已有明显改善;二是大程镇加大对“散乱物”企业排查整治力度,从严查处取缔死灰复燃的“散乱物”企业。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日常监管巡查力度。尤其对网格内工业源及各类扬尘源开展重点巡查。由街办牵头,职能部门配合。

二是扩大巡查范围,加大宣传,提升治霾合力。借助网格化工作多部门联动,以点带面形成辐射,促成全民参与、共防共治的铁腕治霾新局面。

三是持续加压,开展督察巡查,铁面问责。各镇办及牵头部门建立督导检查和突击检查机制,持续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治效果。对履职不到位、推诿扯皮、工作推进不力的,坚决通报督办一批、约谈一批,问责一批。

第7篇:巡查整改报告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土资源部“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的总要求,做好保增长保红线工作,维护我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服务当前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

(二)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理”的预防查处机制,准确掌握崔召镇区域的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发现和消除违法违规隐患,依法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对崔召区域的全面巡查监管,带动和促进全市动态巡查工作,为实施15号令和全覆盖卫片执法检查奠定基础。

二、巡查方式和主要任务

(一)巡查方式

1、采取自查、核查方式。在国土所自查基础上,市局组成联合巡查组进行核查。

2、巡点。在全面巡查的基础上,加强对梳理出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线索的重点检查;对在建项目的全面核查,对城乡结合部、主要道路两侧、风貌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矿产聚集区的重点巡查。

(二)主要任务

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向上级报告;对涉嫌违法具备立案条件的同步立案查处;排查消除存在的重大国土资源违法违规隐患;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收集巡查防区信息;保护耕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国家利益,遏制和惩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借农业结构调整之名进行非农建设,借临时用地进行永久性建筑的苗头性问题。

三、工作分工和时间安排

(一)时间安排

1、部署准备阶段(7月8日至7月10日)

进行动员部署、明确责任、具体分工、准备有关事项(国土所准备事项:①提供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②土地利用台帐③新总建设用地台帐④违法违规用地台帐⑤动态巡查用地台帐)。

2、自查统计上报阶段(7月11日至7月14日)

按照本方案规定要求,国土所对本辖区内违法违规用地、非法采矿情况进行梳理统计汇总上报市局。

3、市局核查阶段(7月15日至7月17日)

市局组织联合巡查组进行核查,对自查上报所有违法违规用地、非法采矿点进行实地核查,并将核查成果报告局党委。

4、分析研究整改阶段(7月18日-7月25日)

市局针对每宗案件进行分析研究,逐宗提出处理意见,进行整改。

5、总结验收阶段(7月26日-28日)

市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本次开展巡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整理收集成果,查摆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形成巡查总结报告和成果报表,为下步开展重点巡查探索经验。

四、政策界限和工作要求

(一)政策界限

1、重点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非法批地、以租代征以及借新农村建设之名占地、圈地搞房地产开发、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等土地违法行为和重大、典型矿产违法案件。

2、对2012年10月以来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项目原则上一律拆除,不能拆除的,要逐宗书面说明不能拆除的理由。

3、对违法违规用地涉嫌犯罪、违纪的,都要分别向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追究刑事或纪律责任。

4、对自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构)筑物(或非法采、选矿设备),没有造成大的经济损失,承认错误作出书面检查的,可以免于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

5、对已经建成的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农村村民住宅、确定属于公益性的项目和政府投资的基础性建设项目,且具备补办用地手续条件的,在当事人书面保证接受依法处罚并同意按照规定条件补办用地手续后,可以暂缓拆除或没收地上建(构)物,限期补办用地手续。

(二)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动态巡查防区责任制,确保动态巡查全面到位。对巡查或在今后的卫片执法检查等执法监察活动中、通过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发现有案不报、压案不查、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必须严格按照15号令和《省市以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执法监察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2、按照方案部署要求,全面进行巡查,并做好工作记录。注意搜集双保项目的相关资料,梳理巡查发现存在的违法违规隐患,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巡查总结和填报有关统计报表,形成巡查工作总结报告。

第8篇:巡查整改报告范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确保全体员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结合本公司的情况,特制订以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 公司办公室,负责全公司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全公司消防器材的定期维护更换保养(消防器材年检);负责检查、督促各基层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2. 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3. 各基层单位需设立专职(兼职)消防安全员,负责消

防器材的日常检查、上报。

4.对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如研究、部署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需在公司安全生产例会中提出议程。

二、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制度

1.每半年组织一次对本单位员工的集中消防培训。

2.对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

3.消防培训由各基层单位和公司办公室组织实施,应有培训通知、签到、记录、试卷等形成工作台账。

4.消防培训包括下列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5)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5.各基层单位应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119消防日活动、重大节假日和季节变化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活动。

6.消防宣传应采取张挂消防横幅、标语、图片、设立消防宣传专栏、开展知识竞赛、组织参观消防站等形式。

三、防火检查制度

1.各基层单位的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单位应每月一次,填写好检查记录。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2.防火检查应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岗位负责人组织实施。

3.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8)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9)火灾隐患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4.防火检查时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四、防火巡查制度

1.各单位设立专人开展防火巡查;

2.各单位需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3.防火巡查时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4.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发现的问题,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5.防火巡查时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

6.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五、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的购置、更换、年检统一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各基层单位的行政部门负责消防设施日常检查和维修。

2.各基层单位消防工作职责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公司办公室进行维修。

3.消防设施所在部位岗位是对应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管理责任部门、责任人,要严格遵守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规定。

4.单位应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5.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专业消防机构备案。

6.消防设施管理符合下列要求:

(1)灭火器应有明显标识;

(2)生产设备、机械设施、配电设施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3)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7.消防器材配置及摆放要求:

(1)灭火器的配置要严格按照办公楼、车间厂房的消防设计图纸进行配置,使用单位不得随意更改灭火器的数量。灭火器的类型要根据配置场所的火灾类别、危险等级进行配置,使用单位不得随意更改灭火器的类型。

(2)灭火器应设置在消防栓下方,车间厂房需设置在入口等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3)灭火器需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放置在画有警戒线的专设区域,灭火器的铭牌要清楚,外观无灰尘; 灭火器上方须粘贴标示牌标示。

(4)灭火器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如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5)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六、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各基层单位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归口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

2.将具体安全疏散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责任分解到具体部门和人员,明确管理和使用状态要求。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以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2)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它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3)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4)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5)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6)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七、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制度

1.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1)每年对消防灭火器进行年检一次,保证压力在正常范围。

(2)每半年对建筑消防设施(消火栓)进行一次检查,保证消防栓出水压力在正常范围。

2.消防安全疏散系统

(1)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事故照明灯每季全部检查一次;

(2)每周对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检查一次。

3.消防设施其它方面

(1)对配置的移动式灭火器材每天检查,每月清洁、保养一次。

(2)对消防设施检查、测试后,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3)及时修复故障和损坏的消防设施。

(4)检查情况及时向单位分管领导汇报。

八、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基层单位在防火巡查、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各基层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并对整改完毕的进行确认。

3.对于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

4.公司应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保障。

5.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6.对专业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消防专业机构。

7.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整改。

九、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各单位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采购电器、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3.电器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4.对电器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5.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确应生产经营需要拉接临时线路应履行单位内部审批手续,进行负荷核算,后由专业电工操作。

6.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7.下班后应切断生产、经营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十、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1.火灾事故的现场,要严加保护。

2.认真调查访问,切实掌握起火前和扑救中的情况,确实起火时间,取得佐证,弄清起火原因。

3.仔细勘察现场,确定起火点,收集起火原因的物证。

4.搞好综合分析,将调查访问现场勘察和技术鉴定取得的种种材料连贯起来。

5.写出调查报告,火灾原因的最后确定,要严肃谨慎,重证据,重调查研究,防止主观的轻率下结论。

6.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处理事故规定,要在24小时内进行快报。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1.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及《机关、团体、创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单位给予精神及物质奖励。

(1)认真开展防火安全工作,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在预防和防止火灾事故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2)发生重大、特大火灾、自然灾害时,不顾个人安危,奋力参加扑救、抢救国家、集体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成绩显著的;

(3)勇于对破坏消防设施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顾个人利益的;

(4)防火安全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表彰记功的;

(5)经常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队学习和训练,成绩突出。

2.各基层单位、各部门没有按照《机关、团体、创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开展防火安全工作,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尚不够负刑事责任的,部门或直接责任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和记录处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警告。

(1)私自将消防器材挪用;

(2)故意损坏消防设施情节轻微的;

(3)消防机构组织不健全、不完善,不组织职工学习和训练;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各基层单位或部门责任人处以警告。

(1)所属单位负责人不制定本单位消防管理制度,不制定防火预案;

(2)灭火器材缺失,没有及时配齐。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由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9篇:巡查整改报告范文

一、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乡镇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将渔业安全生产纳入全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范围,统一部署,同步落实,切实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和乡镇、村的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要围绕控制指标的要求,落实渔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隐患报告、隐患治理整改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结合各地的渔业生产实际,层层分解落实控制指标,切实将渔业安全责任制落实到村、辖区的所有渔船船主和网箱业主,形成区、镇、村和生产业主的四级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二、明确镇、村日常监管责任人的渔业安全监管职责

各乡镇、村要建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分工负责制,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辖区内监管全覆盖”的原则,将渔业日常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乡镇包片领导、片长、组长和包村工作人员,以及村主干、包组村干部(各镇、村渔业安全日常监管责任人员分片区、港口、沃口、岸段名单见附件),做到全面监管、职责清晰、任务明确、工作落实。各乡镇、村及相关日常安全管理责任人务必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宣传教育到位、管理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切实履行相应日常管理职责。

乡镇包片领导、片长、组长和包村工作组人员主要职责:

1、加强渔业安全宣传教育。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警示教育大会和座谈会,以具体案例教育和法律法规为重点,强化船东船长主体责任和安全意识;进村入户上船开展面对面教育,提高渔民群众的安全操作技能;开展现场咨询、安全宣传进校园“小手拉大手”活动和织组收看渔业安全宣传警示片,努力扩大宣传教育面;在重点渔港、码头、岸段制作安装安全警示牌,刷写固定标语,悬挂安全横幅,出动宣传车巡回广播宣传,定期组织开展渔业安全应急演练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组织开展职务船员培训教育,督促辖区渔船职务船员配齐配足。

2、落实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制度。签订年度镇与村的渔业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书,督促辖区各村签订村与生产经营业主的渔业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书;督促辖区船东、船长依法办理渔业船舶相关证件(书)和接受安全检查,督促渔船配齐救生、安全、一键通等应急通讯终端、AIS终端并检查保证其开机使用;督促渔船主落实编组生产、自救互救、渔船安全值班、瞭望制度等渔船安全生产制度。

3、加强渔业安全日常巡查。建立健全渔港、沃口、岸段巡查工作制度,大力开展日常安全巡查,每周不少于1次,重点对进出港(沃)口的渔船登临检查,检查渔船标识,渔船证书、船员配备及证件,安全设备配置及状态等情况,严禁渔船超抗风力等级、非法载客载货、携带电、毒、炸等禁用渔具或擅自改变作业方式出海生产;严禁“三无”、“老旧”、高危作业渔船或辅助从事捕捞作业的渔船出海。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渔船要禁止其离港,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订整改措施,督促其整改到位,并上报渔业、边防等有关部门查处,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率达100%,并建立完善相关巡查记录。

4、加强恶劣天气预警和值守巡查。气象预报8级以上风力、浓雾、大浪等恶劣天气,要及时将台风、大风、大浪、浓雾等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和要求发送给渔区、企业和渔民,提高灾害预警信息能力,并立即组织开展辖区渔港、沃口和岸段安全巡查,坚决制止渔船擅自出海生产。

5、认真做好节假日和“两会”期间的安全值守。元旦、春节、中秋、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和“两会”期间,要组织开展辖区渡口、港口、沃口等值守检查,劝阻和制止渔船从事非法载客载货,严禁带安全隐患渔船出海生产。

6、积极做好渔业防汛工作。接到大风或台风等撤离警报,要立即启动预案,密切注视台风发展动态,及时通知并组织辖区渔船及时进港和渔排工作人员撤离上岸,在全部撤离到位后要加强24小时巡查,严禁在警报解除之前渔船擅自出海和渔排人员返流。

7、加强渔船建造的源头管理。对辖区各渔船修造厂、点加强巡查,严禁未经批准擅自非法建造渔船,对沙滩船厂、无证船厂(点)等非法建造点组织工商、边防、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坚决予以取缔。

8、其他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辖区安全事故应急、防台等应急预案,配合做好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督促村主干、包组村干部等履行渔业安全监管职责,以及法律、法规和上级单位规定的其它渔业安全生产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