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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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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

第1篇: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范文

关键词:国家,基本权利,义务

 

国家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是统一不可分离的。国家享有基本权利,同时又必须承担尊重他国基本权利的义务。在国际关系中,不容许有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的特权国家,也不应该有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的无权国家。所以,讲述国家的基本权利也就包含着国家的基本义务。

一、国际法的基本主体——国家

国际法主体是指具有独立参加国际关系、直接承受国际法的权利和义务的能力的集合体。免费论文。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有独立参加国际关系的能力;有直接承受国际法权利义务的能力;是一个集合体。[1]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是指国家在国际法律关系中处于一种最主要的、基本的地位。

二、 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发展史

在国际法学界,一般都承认国家拥有基本权利,承担相应的基本义务。但是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根据是什么,存在不同看法。自17世纪以来,当主权国家的观念兴起以后,整个国际法学说为自然权利理论所控制,每个国家除了为国际共同体的利益而让渡部分权利外,还保持着其拥有天赋权利的自由。随后学者们按照其意愿任意增减基本权利清单,他们认为基本权利包括独立权、主权、平等权等。至于可供考虑的义务范围就更加受限了,因为学者们在论义务时通常都局限在与权力相关的方面,一国的权力对另一国的就是义务。

19世纪末,由于条约法的发展,观察家都意识到基本权利理论的随意性和有害性。一些学者试图恢复基本权利理论,同时为其构建新的基础,而不仅仅只是把它们视为是先于社会存在的天赋权利,国家的权利因而不再是道义规则,而成为法律规则。免费论文。学者们试图将国家的权利和义务罗列到一份宣言中,欲使其成为国际社会的宪法性文件。这一运动由美国国际法律协会在1916年发起,并起草了一份宣言;1919年由国际法律协会发表的较完善的方案,这些努力意义深远。[3]

三、国家的基本权利

传统国际法把国家的权利分为基本权利和派生权利两大类。基本权利是国家所固有的权利是由国家主权直接引申出来的,派生权利是指从国家基本权利中引申出来的权利。他是运用国家主权或行使国家基本权利的结果,因而各国享有的派生权利是不同的。作为国家的基本权利具体包括的内容有主权、平等权、独立权,除此之外还有自卫权以及禁止使用武力、和平解决争端、尊重人权和保护环境等义务。根据国际实践,国家的基本权利包括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和管辖权。

1、独立权

独立权是国家主权在对外关系方面的体现,在一定意义上独立权就是主权。它是国家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其对内和对外事务而不受任何其他权利的命令或强制,不受外来干涉的权利。国家依据其独立权,可以独立自主的选择它的社会制度、政治制度、经济制度;采取立法、司法和行政措施;决定它的对内和对外方针政策;处理它的国际关系,如派遣和接受外交使节、参加国际组织、与外国缔约或结盟等。

2、平等权

平等权是指以平等的身份参加对本国有约束力的国际法的制定的决策过程这一涉及法律制定资格和能力的平等。国家不受自己不同意的条约的约束,在国际会议中需做出决定时,不分国家大小强弱承认其相同的投票价值。但是,如果是国家自愿同意的条约和决定,内容即使是不平等,也不能视为违反了国家平等原则。

3、自卫权

自卫权是指当国家遭到外来的武力攻击时,实施单独的或集体的武力抗拒攻击者,以保卫自身的生存、独立和安全的权利。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国家有权使用自己的一切力量,进行国防建设,防备可能来自外国的侵犯;二是指当国家遭到外国的武力攻击时,有权行使单独或集体的自卫。免费论文。《联合国》第51条的规定不仅确认了国家自卫权,同时也为国家行使自卫权规定了条件限制,国家行使自卫权既不得对他国造成侵略和威胁,又必须遵守国际法基本原则和与此有关的国际义务。

4、管辖权

管辖权是指国家对其邻域内的一切人、物和所发生的事件,以及对在其领域外的本国人行使管辖的权利。所有主权独立的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所有人和事及在其范围内的所有案件,包括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应拥有管辖权,这是国家主权的基本属性。管辖权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地域管辖,是指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和物以及所发生的事有权行使管辖。领域包括一国的领陆、领海及其领空和底土,也包括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国际常设法院在1927年“荷花号案”的判决中称:“一个国家……不得以任何方式在另一个国家的领土上行使它的权力,管辖权不能由一个国家在他的领土外行使,除非依据来自国际习惯或一项公约的允许性规则。”

(2)国籍管辖,是指国家对一切在国内和在国外的本国人,有权行使管辖。在“诺特波姆案”(1955)中,国际法院指出:国籍就是一种法律纽带,这种纽带的基础是一种相互依存的社会事实,是相互权利和义务的真正联系。事实上,赋予个人国籍的国家比其他国家与该个人有更实际的联系。这构成了对其行使管辖的司法表达。

(3)保护性管辖,是指国家对于外国人在该国领域外侵害该国的国家和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有权行使管辖。这种管辖的适用范围一般都是世界各国所公认的犯罪行为。

(4)普遍管辖,是指根据国际法的规定,对于普遍的危害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全人类的利益的某些特定的国际犯罪行为,各国均有权实行管辖,而不问这些犯罪行为发生的地点和罪犯的国籍。国家行使管辖权的根据是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四、国家的基本义务

国家享有国际法确认的基本权利,同时也必须要承担一些基本的国际义务。传统国际法提到国家的义务时,主要是尊重他国的权利、遵守条约上约定的义务,即意味着对他国和国际组织的相对义务,而对整个国际社会义务的意识非常淡薄。现在作为国际社会的成员当然应遵守的普遍义务,是对整个国际社会所负的义务。《条约法公约》第53条规定与一般国际法的强行规范抵触的条约无效便是基于这方面的考虑。国际法院也在1970年巴塞罗那电力公司判决中认为国际法上的义务有两种,除对他国负有的相对义务外,还存在所有国家对有法律利害关系的整个国际社会所负的义务。普遍义务包括禁止侵略战争、禁止种族灭绝和种族隔离已经不存在异议。这些义务涉及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民主与发展的根本利益,因此也是各国必须遵守的,不可推卸的根本性义务。国家基本义务的核心内容是尊重别国主权和由主权引申出来的各项基本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不得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的任何其他方法侵犯别国的和政治独立;(2)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法直接或间接的干涉别国的内政;(3)用和平的方法解决与别国的争端;(4)善意履行依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以及有效的国际条约所负的义务。

五、 国家享有基本权利和承担基本义务的原因

国家之所以享有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和管辖权,是由于各国拥有主权。主权是指国家可以不受任何他国的支配和命令,对其领土内的所有的人、物、行为行使排他的管辖,并对其领土有处分的权利。它是独立和最高的统治权称为主权。基本权利就是由国家主权直接引申出来的,是国家所固有的权利,一切主权国家在享有国家的基本权利上没有差别。因而拥有主权的各国是相互独立的、地位是平等的,有权保护本国及其国民的安全、抵御外国及其国民的侵害。

国家之所以承担相应的基本义务,是在国际社会倡导和平共处的大背景下各国尊重他国主权的体现,他是由主权引申出来的各项基本义务,而尊重他国主权也就是对本国主权的尊重。一个主权者在任何方面都不服从于另一主权者,不受另一主权者的影响或受到另一主权者义务的约束而减损其本国的尊严。只有在获得明示的许可时,一主权者才可进入另一主权者的领土;或者虽然没有明示的规定,但是确信另一主体者通过默示保留一独立主权的豁免,那么该主权者会享有豁免。在他国领土内行使管辖权,除非有对方国家的同意或条约上的根据,否则是被禁止的,因为在没有得到许可的情况下,在他国领土内行使管辖权,将直接侵害对方国家的主权。

综上所述,国家的基本权利和各项基本义务都是由国家主权直接引申出来的。国家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是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

参考文献:

[1]江伟钰、陈方林著:《国际法案例精解》,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版,第64页。

[2][日本]松井芳郎等著:《国际法》,辛崇阳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版,第15-18页。

[3]褚俊英主编:《国际法学》,云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版,第43页。

第2篇: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范文

海外利益是国家利益的海外延伸,是国家战略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的海外利益是世界强国的标志之一。《中国海外利益蓝皮书・2016》提出,中国海外利益的发展经历了起步、丰富和拓展三个阶段。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国家利益突破传统地域的限制,迅速向海外延伸与拓展。中国海外利益体系主要包括海外经济利益、海外资源利益、海外制度利益、海外文化利益和海外安全利益。

书中还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海外利益的内容发生了三大变化:一是中国海外利益的性质和范围发生了巨大变化,迅速从经济领域扩展到政治、安全、能源、文化等领域;二是中国海外利益由原来单纯的地理空间扩展到国际制度层面,中国参与国际机制的程度更深,在调整既有国际机制和创建新的国际机制过程中中国的作用越来越大;三是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以互联互通为发力点,构建基于基础设施、制度规章和人员交流三位一体的全方位链接,构建沿线和平、稳定的发展环境。“一带一路”陆海兼顾、东西统筹、南北呼应、双翼齐飞,是新时期中国维护与拓展海外利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两只“翅膀”。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中国国力的提高,中国海外利益的发展面临难得的战略机遇期,同时势必造成中国海外利益的敏感性和脆弱性也同步增长。拓展与维护中国的海外利益,要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从国家战略层面加强国家能力、国家关系、海洋强国、国际形象和国际制度等五个方面的建设。其中国际制度建设是当下的重中之重。《中国海外利益蓝皮书・2016》一书指出,国际制度是指在国际关系某一特定领域行为者在认识上趋于一致的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主要以国际组织、国际机制和国际惯例的形式在国际社会发挥作用。国际制度能力是国家在国际社会参与、改革、构建和实施国际制度的能力。国际制度框架内的投票权、决策权、话语权、代表性及其相关的权益,既构成国际制度参与者的海外制度利益,又是实现和维护海外利益的重要手段。中国可以通过四个路径拓展海外制度利益,即参与国际制度、改革国际制度、创新国际制度和积极参与全球治理。

作为国内第一部以中国海外利益为主要内容的蓝皮书,《中国海外利益蓝皮书・2016》有创新性、系统性、战略性和时代性这四大特点。迄今国内外尚无关于中国海外利益的成熟著,一些研究论文也只散见于贸易、投资、资源能源、国际金融、国际制度、国际法等相关论述,本书的出版填补了这一空白。是为创新性。本书从中国海外利益的概念、发展历程、主要内容、面临的主要风险、维护战略与策略等方面对中国海外利益进行了系统性研究,确立了研究框架,为今后的研究奠定了基础。是为系统性。书中认为,中国的海外利益已经凸显为未来10年?30年影响中国与外部世界关系以及中国国家战略调整的一个重要因素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战略议题,并就此提出了政策建议。是为战略性。书中提出,中国海外利益已经进入到拓展阶段,一是“海外中国”迅速成长,二是国际制度利益重要性越来越突出,三是中国提出了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这是中国在拓展海外利益的进程中向世界提供的最耀眼的公共产品。是为时代性。

第3篇: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范文

那么,我们如何认识亚洲的巨变呢?从总的来说,二战后的亚洲巨变是由以下的重要发展构成:一是亚洲国家摆脱西方殖民制度的枷锁获得民族独立;二是经济现代化进程加速,具有代表性的,先是日本和“四小龙”经济的相继腾飞,再是东南亚经济的迅速发展,目前则是中国和印度的崛起;三是区域合作的发展,由东盟的合作作为先导,现在发展起了多层次、多构架的区域经济、政治、安全合作。

奈比斯特指出,“过去的亚洲,曾经被文化、语言、政治观念、和地理环境所割裂,而当代亚洲靠经济联系、高科技、特别是发达的通讯和人口流动紧紧铸为一体,使它看起来更像一个完整的地区”。当然,亚洲还仅仅是看起来更像一个完整的地区,距离一个紧密联系与合作的完整地区还有很大的差距。真正形成完整的地区,首先取决于亚洲各国自身的发展,同时也取决于地区合作与联合的发展。目前,经济不发达、政治不稳定、地区关系紧张甚至冲突,仍然是亚洲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或许,一个像欧洲那样的联合起来的完整的亚洲很难实现,但是,亚洲将会继续发生深刻的转变,各国的现代化进程将会加快发展,亚洲的区域合作也会进一步在探求适合自己模式的基础上得到深化。

当前,最引人注目的是中国和印度的发展。作为两个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其迅速发展已经并且会进一步提升亚洲的地位。中国和印度都曾是历史文明古国,考虑到两国的人口规模、发展速度、市场潜力、地缘重要性和文化影响力,两国的崛起不仅会极大地改变亚洲的面貌,也会极大地改变世界的格局。

关注和研究亚洲的发展变化,不仅是当今学术界,而且也是政界、商界的热点。中国社会科学院亚洲研究中心2006年设立了关于亚洲发展的课题项目,面向本院国际学部的年轻研究人员。本书汇集的是部分年轻研究人员的研究论文,内容涉及亚洲的区域合作和地区关系以及部分亚洲国家的政治、社会、文化问题。虽然本书在结构上并不连贯,但书中的分析研究可以帮助读者对亚洲发展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形成更为深刻的了解和认识。

亚洲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应该对亚洲研究给予更多的鼓励和更大的支持,希望有更多更好的研究成果问世。

东亚有十几个国家、近30亿人口,如今又是全球经济成长最快的地区,因而美国、欧盟、俄罗斯等也都从不同角度对东亚区域合作的走向给予了特别的“关切”。东亚区域合作的发展不仅会直接对地区各国的经济发展、政治稳定以及安全保障产生影响,进而也会对现存世界政治、经济秩序形成冲击。

在先后经历了市场驱动、金融危机后加速发展两个阶段后,东亚新地区主义正处在制度化方向发展的进程中。在这一进程中,传统的东亚国际关系的基础正在经历深刻的转变。作为该进程的结果,东亚地区的安全结构、安全议程与安全合作的模式也正在经历深刻的转变。

东亚新发展模式的产生不会仅仅因为中国经济的增长而自然形成,东亚地区国际关系的缓和将对经济合作的深化具有重要作用,中国提出的构筑和谐国际社会的主张因此而具有深远意义。

东亚经济合作毕竟只是整个东亚区域合作进程的一个领域,但却是十分重要而且最为现实的第一步。东亚最终要走向政治、经济、安全等多个领域的全面合作,其实质是走向一个“东亚共同体”。

第4篇: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 国际法基本理论 自然主义 实证主义 科斯肯涅米

自然法学派和实证主义法学派在法的概念、原则和方法论上持有不同的主张,国际法理论的发展也深受两种主流法学派的影响。然而,世界政治和经济形势的巨大变化为国际法理论的革新带来契机,批判性国际法研究方法应运而生。作为批判性国际法研究方法的代表人物,赫尔辛基大学的国际法教授马尔蒂·科斯肯涅米在《国际法的理论和原则》和《国际法的方法论》中批判性论述了自然法和实证法下的国际法理论、原则和方法论,他认为国际法话语摇摆在相对立、排斥的观念之间,因为前提相互矛盾,所以国际法话语内在不一致。本文对科斯肯涅米的两篇文章进行了介绍和评析,以探求在自然法和实证法的语境下,如何以新颖的视角看待国际法的概念、原则和方法论的发展趋势。

一、国际法的理论和原则

在《国际法的理论和原则》一文中,科斯肯涅米主要谈论了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国际法的普遍性;二是如何解释国际法的约束力;三是国际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四是规范性原则和社会性原则之间的冲突。为了全面描述每个方面问题的研究情况,科斯肯涅米梳理了国际法理论的发展史,即从维多利亚、格劳修斯、普芬道夫论述的自然法和国际法开始,一直到当今国际法学界采用的学科间多领域交叉式的研究模式,揭示了国际法存在的理论冲突。笔者认为,这种冲突最终应当归咎于“自然主义”和“实证主义”之间的理论冲突,文中最后谈到了“规范性原则”和“社会学原则”的冲突就是上述冲突的具体化。

科斯肯涅米在文中谈到,国际法的普遍性在国际法诞生之初就存在,例如16世纪关于西班牙对于印第安人统治合法性进行的讨论。为了证明荷兰争取海上权益的合法性,格劳修斯创立的“自然权利学说”发挥了重要作用。“自然法”指出权利的平等性和不可侵犯的特征,国家之间的交往是平等的,他们都要受到“自然法”的约束,这种普适性是论证国际法普遍性的理论基础,因而“自然主义”理论是支持普遍国际法的。“实证主义”强调国际法与社会学、心理学等实用学科之间的交流融合,而二战之后多元化的国际法理论也可以佐证国际法的普遍性理论。笔者认为国际法的普遍性与国际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民族国家的增多,国家之间密切的交往和联系,国家之间的冲突矛盾也日益增加,国际法管辖的范围也在扩大。普遍适用国际法中的条约和习惯性规则是处理现代国家关系的前提,一个无法忽略的事实是国内稳定发展与国际和平和安全休戚相关,根据实用主义的观点,为了实现国家利益的最大化,在遵守国际法下处理国际关系已经是国际社会的共识。

第5篇: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范文

关键词 日本环境外交 兴起 实践

中图分类号:D830 文献标识码:A

一、日本环境外交的兴起

日本作为一个面积狭小的群岛国家,自然资源匮乏。20世纪初,日本连续十几年实施发展重工业、化学工业战略,忽视环境保护,在追求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造成大规模的产业公害,使得东京湾、濑户内海等工业集中的沿海地区和附近海洋污染十分严重,居民健康也受到损害、威胁。环境污染逐渐成为日本严重的社会问题,骇人听闻的公害事件相继发生。从60年代起,国内掀起了此起彼伏的反公害浪潮,日本开始重视环境问题,扭转了重发展轻环境的政策基调,针对环境问题制定了公害对策基本法,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行政体系、环境政策评价体系,有效地抑制住了环境的继续恶化,并逐渐向好的方向发展,日本也由此演变为当今的环保先进国。

日本提出并推行环境外交也受到了诸多国际因素的影响。第一,全球环境问题日益严重。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环境问题逐渐从地方性和区域性问题演变成全球性问题:温室效应与全球变暖、臭氧层损耗、大气污染、土地荒漠化、水资源匮乏与水体污染、森林锐减、生物多样性丧失等一系列全球性环境问题已经开始严重威胁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使得世人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度不断提高。第二,国际环保意识与合作快速发展。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社会先后举行了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显示了国际社会应对全球环境挑战的决心。第三,东北亚区域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东北亚地区近年来经济发展加快,工业化水平跃居世界前列,与此同时这一地区的环境状况不断恶化,主要包括大气污染和海洋污染。区域内的中国、日本和韩国是全球较大的废气排放国家,持续不断超量排放的污染物使空气质量下降、酸雨频繁发生和温室效应明显;东北亚诸国大多濒临海洋,所临海域多是半封闭的、极易受到化学污物的污染;此外本地区还存在严重的核污染问题。

1989年,日本外务省发表了《外交蓝皮书》,第一次将环境问题作为日本的外交课题之一。同年日本外务省设立了有关环境问题的特别小组,研究在环保领域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开展国际合作等问题,这是日本推行环境外交的开始。此后日本在环保领域表现日益活跃,日本外交路线逐渐向气候问题倾斜。

二、日本环境外交的实践及评析

日本作为发达国家积极参加或主持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会议,广泛签署国际环境条约,目前日本已经签署了国际上已签订的150多个多边环境条约中的绝大多数条约。2002年8月,在南非约翰内斯堡召开的世界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上,日本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环境养护倡议。2008年10月在东京主办了“世界大都市气候先导集团”气候变化会议,商讨全球气候变暖带来的影响和对策。日本也很重视国际环境条约的履行,积极参加了许多环境组织,包括关于气候变化的政府间小组、联合国环境计划署、联合国人口基金会、全球环境组织等,并积极在其中发挥作用。

同时,自1954年日本正式参与到国际ODA中,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政府开发援助捐助国,日本在2005年的官方发展援助达到4850亿美元,约占世界官方发展援助总额的1/5。除了中央政府之外,由地方自治体开展的环境领域国际协作已在许多城市展开。例如北九州市利用自身在消除公害时积累的经验,与相关国家和国际机构合作,开展国际研修活动和召开国际研讨会,进行了广泛的环境领域中的国际合作。

对日本而言,环境外交是其争取未来国际社会的主导权、改善自身国际形象、从经济大国迈向政治大国的便利途径,同时也可促进对环境资源的保护,有利于其作为资源匮乏国家的生态安全,更好地维护国家的利益。随着国际环境谈判向纵深发展,环境问题直接触及到各国的政治、经济和环境利益。日本积极开展环境外交意图之一就是争取在国际环境领域的主导权,借此争取在21世纪发挥大国对国际秩序的主导作用。扩大在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力,进而谋求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一直是日本追求的政治目标。由于环境保护领域和节能技术领域的国际协作是一种非军事性的、技术性协作,容易得到国际社会,特别是其周边国家的认同。增强日本在国际环保事务中的发言权和主导权,有利于日本以环境为基轴参与其他国际事务。

日本政府积极开展环境外交,是基于国际形势和自身优势的基础上,实现国家利益的战略性选择,日本在推动区域内的双边与多边环境合作,推进亚太地区可持续发展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也存在借环境合作争夺地区主导权,将环境合作政治化,向周边国家转移污染等阻碍地区环境合作进一步深化的消极行为。因此,客观地分析日本的环境合作政策,将有利于更好地解决面临的环境问题,实现亚太地区及全球的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青岛大学法学院 国际关系)

参考文献:

第6篇: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范文

关键词:新安全观;政治安全;非传统安全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168(2012)04-0026-06

一、引言

一般而言,安全从客观意义上讲是指没有危险、不受威胁的状态,从主观上讲是因这种客观状态的存在而排除心理上的恐惧。安全是一个十分特殊的术语,一旦与政治产生关联,便立即成为政府权威部门优先处理的公共事务,从这个意义上说,安全涉及国家和民众根本利益,是执政者不可回避的首要责任。

传统的观点把安全等同于以国家为对象的军事安全,或者把安全界定为保卫国家免受外来的颠覆和攻击,其内容是维护国家领土和完整。随着冷战的结束,对于安全的问题领域和范围的认识发生了根本的转变,那就是逐渐突破了国家中心和军事政治领域,并向社会的其他领域推移。如哥本哈根学派在安全主体和安全领域两个维度上扩展了安全研究的外延。纵向上,将安全的主体由国家发展到个人、次国家集团、地区及全球体系。横向上,将安全的议题领域由军事政治安全扩及经济、社会和环境等非传统安全领域[1]。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非传统安全语境中,安全的问题视角开始聚焦到“人的安全”上,这无疑是最具道德说服力的,同时也是极具包容性和综合性的概念。如联合国提出“人的安全”包括经济安全、食物安全、卫生安全、环境安全、个人安全、社会安全以及政治安全[2](p.24)。虽然“人的安全”作为一种安全观念在很多方面也反映出其内在的局限性,如忽视了国家层次的安全认同,客观上只能导致“虚无主义”;还比如把所涵盖的七类问题都提升到安全层面,容易导致“人的安全”概念的泛化,等等。但对“人的安全”的这些批判并不妨碍这一概念被联合国大力倡导,并在现代社会日益涌现的威胁与不确定的情形下得到众多不同政治背景的政府、非政府组织和民间团体的积极回应和更多的接受度。

作为“人的安全”的核心内容,政治安全无疑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随着传统安全观念中军事-政治安全比重的相对下降,政治安全相对于以军事防御为中心的传统国家安全而言,其内涵和外延获得空前的拓展,在国家倡导的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基本内容的“新安全观”的指引下,关于政治安全的研究逐渐脱离狭隘的国家间安全体系的零和博弈思维,从而获得更加宽广的研究路径。

二、政治安全的内涵界定

对政治安全这个核心概念的内涵及其边界进行准确界定是研究相关问题的逻辑起点,这直接关涉政治安全行为体的行动策略和行为边界。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很难把政治安全和社会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等其他领域的安全问题明确区分开来。哥本哈根学派的代表人物巴瑞?布赞就曾说过:“政治领域是最大的一个领域”,“在某种意义上,所有的安全事务都属于政治的范畴”。“政治安全”这个概念带有明显的意识形态或价值判断因素,一般社会性问题只有经过特定的“安全化”机制运作之后才会成为真正的安全问题,当这些安全问题被政府作为最优先应对的事务后,促进政治安全的行动就成为“超越一切政治规则和政治结构的一种途径,实际上就是一种所有政治之上的特殊政治”[3](pp.3237)。

一般说来,围绕政治安全研究的基本问题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一是对政治安全主体的认识,即谁是政治安全的主体和它代表谁的利益:国家、政府(某个部门)、族群、市民社会、社区、个体或是一套内在的制度机制?被强调的相关问题是否包括这些行为主体或机制之间的互动和合作?二是政治安全的议题领域。对威胁来源的认识,即不安全的根源是什么?除了确定存在某种威胁之外,我们也要考察对于威胁的性质是否在多种行为主体之间存在一致性看法,这就涉及价值判断的问题。三是对政治安全范围的认识,即政治安全的核心构成要素有哪些?其相互关系如何?四是对政治安全手段的认识,即如何达成政治安全目标,如何构建政治安全的体系。

近年来,学界对政治安全涉及的以上问题进行了积极探讨,产生了不少研究成果。但总体上还是偏重于对国家安全理论的研究,特别是对国家安全外部防范机制的研究成为国际关系、国际政治学界的热点议题,而对于政治安全的学理研究相对不足,特别是对其核心内涵及体系构建缺乏系统性研究,研究成果显得过于分散。笔者对近12年来(截至2012年4月)两大数据库进行检索的结果显示,以“政治安全”作为题名的学术论文不足200篇,远远低于以“国家安全”为主题的学术论文数(详见表1)。因此对政治安全的内涵、体系构建及其相关问题的系统研究仍然极具理论价值。

对于政治安全的内涵界定,目前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以下四种。

第7篇: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范文

1.学科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学校按照“巩固文理,完善管理,发展工学,拓展医农”的学科建设思路,不断完善学科建设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学科建设水平。

实施高水平学科建设计划,全力实施学科建设“三五工程”,即打造五大学科高地,建成五大学科集群,培育五大学科新优势,致力于建设一批高水平学科。通过建设,实现微生物学、化学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民族学、政治学、生态学、微生物学4个学科进入国家学科评估排名前10。

继续实施基础学科振兴计划,加大基础学科建设投入,引进和培养了一批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团队,产出了一批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实现了在基础学科领域内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的全覆盖。继续推进学科区域建设,形成了“生物学―特色资源利用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医学―农学”“民族学―社会学―民族文化产业管理学”和“中国史―国际关系―中国边疆学”三大学科区域的建设新格局;启动了国际关系大学科群建设,整合校内现有学科资源,文理并进,构建全国体量最大的国际关系学科体系。

2.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学校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创新教学机制,稳步提高了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一是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形成了涵盖11大学科门类、89个本科专业,新增3个小语种专业,形成“校―省―国家”三级试点专业综合改革体系。二是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弹性学制。三是深化通识教育改革,严控教学质量,引进优质教学资源,保持开课数量稳中有升。四是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成立了“云南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五是探索拔尖学生培养模式,加大了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创新实验区的建设与改革力度。六是推进了联合培养、协同育人,同国内外高校开展联合培养、协同育人。七是探索高考招生制度改革,不断扩大自主招生规模。2012年,学校被教育部列入内地63所对港免试招生普通高等学校之一。

全面实施“质量工程”。一是加强专业建设,依托现有的国家级特色专业和省级特色专业,着力打造具有学校特色、体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特色学科专业群。二是加强课程建设,通过1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和33门省级精品课程的示范作用带动课程建设的全面发展,建设优质课程资源共享平台。三是加强教学团队建设,依托4个国家级教学团队和11个省级教学团队,开展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四是加强实验实习基地建设,现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个、国家级野外综合实习基地1个、校内外教学实习基地269个,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近100项。

3.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长足发展

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取得长足发展,学位授权体系不断优化,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学位授权体系日益优化。与2010年相比,新增1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36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4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和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10个一级省级立项建设学位授权学科,实现了基础学科领域内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全覆盖、学术型学位与专业学位全面发展。

研究生培养规模稳步扩大。学校现有博士研究生934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 103人、在职硕士研究生6 777人、外国留学生160人,博士生、硕士生的比例趋于0.1∶1,研究生与本科生比例趋于1∶1。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深入推进。民族学、人类学“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连续4年入选教育部“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法律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圆满完成。立项建设14部研究生优秀教材、15门研究生精品课程,遴选9名博士生进行优秀博士论文培育。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稳步推进。一是修订了研究生培养方案,以学科发展需要和研究生能力提升要求设置专业课程。二是完善了研究生国际交流与合作机制,出台研究生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规定,利用区位优势,与红河学院等合作招收留学生。三是制(修)订了一系列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严把奖助学金评审公示关。四是健全了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严把学位授予关。五是完善了导师管理制度,严格导师遴选与招生。

4.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十二五”期间,学校围绕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建设需求,依托重大项目研究,加大了技术创新力度,学校科技创新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参与国家科技创新。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研究领域,学校承担了国家“973”、国家基金重大计划及重点科技项目近10项,资助经费1.4亿元;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74项,资助经费2亿元;获省部级科技奖25项,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获各级各类项目865项,立项总经费0.62亿元,其中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98项,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48项;获全国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4项,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成果奖9项;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54项。

加强科研平台建设。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研究领域,新建各类科研平台15个。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成立中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云南研究中心,非洲研究中心和肯尼亚非洲经济研究所首批入选“中非智库10+10合作伙伴计划”,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获批建设,3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获准设立。

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国家水专项重大项目、阳宗海砷污染治理等一大批科研成果较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共出版5种蓝皮书服务于相关部门决策。累计发表研究咨询报告151份,被教育部相关司(局)采纳2份,评优3份,获省部级领导批示4份。另外,滇西发展研究中心系列成果较好地服务于教育部滇西片区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

5.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明显

学校以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为重点,抓住师资队伍建设“培养、引进、留住、用好”四个重要环节,着力提升师资队伍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

师资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在师资规模上,学校现有教职工2 870人,其中在编教学、科研人员1 750人,师生比低于1∶16;在学历结构上,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75.73%,具有博士学历的比例为54.35%;在职称结构上,教授、副教授占教师比例的 53.8%;在学缘结构上,在校外完成半年以上进修或完成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的教师已达60%,有国外留学、访问和研究经历的教学科研队伍显著增加。

师资队伍建设内容不断深化。大力实施学术领军人物和优秀学科带头人引进和培养计划等师资队伍建设计划,成效明显。新增“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科技领军人才计划2人,新增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2人等;引进包括优秀学科带头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在内的各类优秀人才35人;1个团队入选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4个团队入选省创新团队。

师资队伍建设环境不断改善。把师德建设与“三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完善了学术评价机制和学术惩戒制度,加强了教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重视教师发展,加大了中青年教师培养力度,不断改善教职工待遇和工作条件,让教师能够潜心治学、专心育人。

6.国际化进程加快

学校发挥多学科优势和区位优势,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高质量地推进了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了国际化进程。

留学生教育和汉语国际推广继续推进。留学生招收规模在扩大,培养层次在提高,目前有在校留学生1 000余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在深化,现有的3所孔子学院(学堂)运行良好,基本实现从汉语教学转向汉语教学与研究并重,多次获得国家汉办表彰。

国际合作与交流领域不断拓宽。国际合作办学进展顺利,与澳门科技大学合作建设“香山大学”项目正在推进,与法国蒙彼利埃高等商学院等数个海外联合培养项目进展顺利。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学生规模不断扩大,有长短期海外交流项目35个,每年派出学生人数达150余人。

教师队伍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利用国家公派出国项目,累计出国境进修学习的教师和管理干部达60余人。做好了引智工作,新增泰语、越南语、缅语外籍专家和教师6人,年均聘请外籍专家70余人次。

区域性国际科学文化交流中心正在形成。承办了教育部援外培训项目,迎接了美国“春晖计划”代表团到校访问,举办了“东盟―中国青年关爱与共享活动”等。

7.优秀大学文化建设持续推进

学校围绕建设优秀大学文化目标,营造人文氛围,建设优良校风,弘扬主旋律,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文化价值建设持续推进。一是传承独具特色的云大文化,出版了《云大老档案》等系列历史文化丛书,在《光明日报》等报刊刊登了100余篇云大历史文化主题文章。二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了“弘扬传统美德、践行当代价值”主题活动,举办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大讲坛,弘扬尊师美德和中华孝道。三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融入办学育人的全过程。

文化载体不断丰富,文化符号建设得到加强。打造老校区为文化精品校园,做好老校区以及老校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维护、修缮、改造工作,实施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2012年,中央电视台把学校评为中国最美的六所大学之一。

营造校园文化环境,规范师生文化行为。加强了老校区、呈贡校区的绿化、美化工作,实现建筑形体与自然生态环境的融合,发挥校园环境的育人功能。

文化活动丰富多彩,舆论阵地建设加强。举办了“东陆高端学术论坛”“西南论坛”等高水平讲座论坛。加强了校报、网络、校园广播等舆论阵地建设,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话语权。

8.办学条件不断改善

学校多渠道扩大办学资源,推进校区建设和管理,完善校园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校区功能布局,强化优质资源共享,办学条件不断得到改善。

校区建设不断加快,功能布局日渐合理。目前,呈贡校区已完成一期建设面积60.75万平方米,其中56万平方米的教学生活设施如期投入使用。加快了校本部的改造工作,出售空置公有住房解决部分教职工住宿问题。

筹资能力和资源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在筹资能力方面,年度办学经费年均增长25%以上,远远高于8%的规划目标,自2012年起即实现年度办学总经费达10亿元的发展目标,保证了学校建设与发展的资金需求。

“数字云大”建设有序推进。建设新一代校园网,加强了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校园网有线无线接入全覆盖和新老校区双核心、双链路,提高了网络和数据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建设绿色数据中心,开展了与复旦跨区域存储系统项目,实现校内软硬件资源共享,提升数据中心服务能力。加强了应用系统和教学科研资源建设,持续改善了师生校园信息化应用系统。

文献资源建设大幅提升。当前,学校馆藏纸质文献总量288.64万册,中外文电子图书73.82万册,有中外文数据库23个,文献总量合计362.46万册,完成馆藏图书350万册的发展目标,与“十一五”末相比,新增纸质文献29万余册、数据库8个、电子图书近20万种/册,较好地为教学和科研提供文献资源保障。

校园安全保障体系和后勤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平安校园”建设取得实效,已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安全工作体系。实施了“师生满意工程”和“质量提升工程”,注重节能和安全,后勤保障服务质量稳步提高,后勤管理效益稳步增长。

9.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日益深化

学校深化了以目标责任制为核心的学院制建设,推进了依法治校,提高了办学绩效,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取得实效。

以建设现代大学制度为目标,学校不断深化以目标责任制为核心的学院制建设,改革创新学校的教学、科研、人事分配等制度,不断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运行体制与机制,全面提高管理水平。

第8篇: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国家经济主权主要体现在自然资源维护权、经济发展权、经济安全权等方面。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国家的经济主权受到了国际经济组织、跨国公司的挑战。国家必须从经济安全、化解外资风险、加强国际合作的角度维护经济主权。

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给一个国家的经济主权带来了新的挑战。如何认识经济全球化时代经济主权的内涵,正视其面临的挑战,采取措施维护经济主权,成为当前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此,本文以经济全球化时代经济主权的体现为切入点,探讨经济主权面临的问题。

一、 经济全球化时代经济主权的内涵分析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和新科技革命迅猛发展的条件下,国家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发生了一系列深刻变革,随之而来的是,经济主权这个新概念得到广泛传播,无论是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给予这个问题以高度的重视。在传统的政治安全以外,经济主权的提出表明国际关系的重点开始向经济领域转移,国家经济安全显得日益重要。

经济主权出现以来,对于其体现及其内涵有不同的理解。其中主要有四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一是从国家经济自然资源的角度来认识,具体表现在以下两种观点:一种是20世纪60年代联合国的提法,即经济主权是指“所有公民为他们自己的目的自由地处置他们的天然财富和资源的权利”…;另一种是20世纪70年代联合国的观点,即经济主权是指“每个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充分的永久的自主权”,“它包括拥有权、使用权 和处置权在内,并可自由行使此项主权”。二是从经济发展权的角度来认识,认为它是指“经济繁荣、科技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权益”。三是从国家处置内外经济关系的角度分析,认为“经济主权主要体现的是发钞、征税和各种经济政策的制定与调整”_4 J。四是从保护民族经济能力、保护国家经济安全的角度谈经济主权问题,认为“国家经济主权主要是指国民经济完整权及国家对宏观经济的自主管理权。比如,如何调适国家与国家之间、国家与个人之间、国家与国际巨型投资之间的诸种关系等,都需要相关法律规范的确立、健全、完整和切实践行”。

以上人们对经济主权的认识,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经济主权的表现及其内涵,它是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人们对国家主权认识不断深化的产物,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笔者认为更为完善的提法应是,经济主权是国家主权历史发展的产物,是国家主权在经济领域中的体现,是一国“所有公民为他们自己的目的自由地处置他们的财富和自然资源的权利”,“它主要体现在发钞征税和各种经济政策的制定与调整等方面”。笔者对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发展中国家主权的思考,也正是以此为基点,着重探讨发展中国家的主权问题。

二、经济全球化时代国家经济主权面临的问题

经济全球化对国家主权的挑战是多领域的,最重要的是体现在经济主权方面,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主权面临更为严峻的问题。肯尼亚总统莫伊说:“经济全球化削弱了发展 中国家确立宏观经济政策 的自主权。”首先,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公司和非政府组织影响力上升,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越来越多地涉足各国国内经济问题,这一切向国家经济主权提出了挑战。例如,一国的发展规划、债务、贫困、资源生态环境等越来越多地受到国际组织的干预。其次,国际经济机制的建立限制了民族国家的经济主权。例如由于当前国际上普遍采用市场经济体制,因此,绝大多数国家也必须在国内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否则,就会受到国际社会的限制和排斥。中国加入 WTO谈判受阻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西方 国家认为中国是一个非市场经济的国家。同时,国家在决定本国经济体制时的决策权受到限制,要对同国际体制不相适应的外贸、金融、税收体制进行改革,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限制一个国家的经济主权。再次,要参与经济全球化,国家就必须对外开放跨国公司如果投资于土地和资源,就会侵蚀一国的“自由处置他们天然财富和资本”的经济主权。另外,引进的资金技术也会影响一个国家对经济的调控力,从而影响国家经济的宏观决策权力。最后,随着跨国公司的迅速发展,出现了“无国籍论”,再加上民族国家企业的所有权多元化,使国家经济主权保护本民族经济发展的能力弱化,国家经济主权 日益受到新的国际生产和国际分工的潜在威胁。此外,目前世界上大量人口的贫困化大范围的粮食危机,不同国家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等全球性问题的解决,超出了一个国家或部分国家的能力范围,必须通过所有国家的努力,包括“让渡”“自由处置天然财富和资源”的绝对经济主权。

三、经济全球化时代经济主权的维护

经济全球化给国家经济主权提出的挑战表明,在经济全球化时代,经济主权已成为国家主权的主要内容之一,维护国家主权最重要的是要注意维护国家的经济主权。首先,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经济安全概念出现于 20世纪80年代,到了20世纪90年代,伴随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 ,经济安全引起全球各国的重视。一般认为“所谓经济安全,指的是在与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相区别的经济领域 里,各国为实现本国的经济独立、内部发展的可持续 、各个部门的平衡等 目标所确立的保障和过程,涉及金融安全、贸易安全、投资安全,避免世界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冲击,本国经济开放的速度和范围等内容”。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没有经济安全,国家的经济主权就无从谈起,维护经济安全就成为维护经济主权的重要任务。各国不仅在维护经济主权的考虑中,重视把经济安全战略纳入统一的国家整体安全战略之中而且都对经济安全保持了高度的戒备和警惕。越来越多的国家清醒地认识到“保障国家安全应把保障经济安全放在第一位”。参与经济全球化,意味着本国经济发展处于国际动态环境之中,政府调控难度加大,受世界经济发展的影响更深,不注意经济安全,世界经济动荡就会使国家经济陷入混乱。因此,各国都注意采取措施防范经济风险,维护经济主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更应注意防范外国资本投机,以保证国家经济安全。其次,化解外资风险。经济全球化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国际资本流动量增大,各国都坚持对外开放,加大力度吸引外资。外资的大量涌入,为本国的经济建设和发展解决了资金问题,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负面效应,往往是一国的经济速度是数量型、粗放型增长,结果导致国家经济发展严重依赖外资流入量,宏观经济决策力下降,使本国经济形成虚假泡沫,使国家陷入经济困境。爆发在东南亚的金融危机,就与外资的流动有关,这个惨重的经验教训,使许多发展中国家认识到,在引进外资时,要重新审视经济增长方式,采取措施防止对外贤的依赖,尽量避免泡沫经济的出现。再次,注意进行国际合作。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国际间的经济联系不断增强,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经济主权不仅仅是一个国家的事情,单靠自己一国的努力难以实现。经济安全往往和政治军事安全相互交织,日益成为跨国界的世界性的综合因素构成的复杂的整体。这就需要通过全世界不同发展程度、不同社会性质的国家共同合作,达成一致共识,共同努力。一方面,西方发达国家必须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经济安全和经济主权是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经济主权密切相关的,如果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经济主权得不到保障,也会影响到发达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经济主权。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也应注意经济全球化带来的相互依存性,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机制的重建和改革,加强南南合作,促进南北对话,不断提高维护经济安全和经济主权的能力。总之,在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的条件下,经济主权和经济安全日益重要,成为各主权国家面临的重大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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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粱守德.冷战后国际政治中人权与主权的关系[J].国际问题研究,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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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屈学武.从法制角度确保人世后我国经济的繁荣与安全[N].光明日报,2001—10—30.

第9篇: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范文

关键词:经济人;贸易

一、《国富论》产生背景及其理论内涵

1.重商主义为何已不能适应1776年的英国。随着工业革命,启蒙运动的开展推动,追求商业资本的迅速增加和货币资本的不断积累引起了西欧经济形式和社会阶级关系的变化,进而引起社会各阶层的变化,生产力的大幅增长使旧有的经济体系无法适应现实状况的发展。这点在身为工业革命中心的英国体现的最为明显,重商主义的弊端显而易见,改革势在必行。2.斯密对重商主义的批判。斯密认为,重商主义把金银财富和真实财富混为一谈了,金银并非财富的唯一形态。衡量一国是否富裕的标准不是该国拥有的金银数量,而是其劳动生产率的高低。而且,出于对政府的不信任,斯密反对政府对于商品经济的强加干预,对重商主义进行了严厉批判。3.亚当斯密理论概述。斯密主张自由主义经济,指出政府必须减少其经济作用,国家主要应保护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保卫国家不受外来侵略,他反对政府实行保护贸易政策,主张以自由贸易政策来扩大对外贸易。4.亚当斯密的贡献。斯密提出看不见的手,成为众多国家经济体系的指导,其所著的《国富论》更是成为了市场经济的理论基础。他将个体放在经济的首要位置,一直坚持维护其利益。同时第一次具体阐释政治经济学的内涵,为日后经济学研究打下坚实基础。

二、全球化背景下的世界经济现状概述

1.无政府状态下世界市场中的经济人假设

斯密的自由竞争、自由放任的经济体系理论是以其人性论为基础的。斯密从“经济人”的“利己心”出发,把“经济人”的“利己心”看作是一切经济现象和经济过程的本源。斯密认为,为了利己,每个人还必须考虑利他,损人利己不能达到利己的目的。而且只有激发他人之利己心,才能使之为自己提供某种利益。在斯密看来,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是一致的。资本家在从事投资时,所考虑的只是个人利益,然而结果却是最能增进整个社会的福利。人们出于利己心的这种利人的考虑,就会使人类产生一种交换倾向:人们都以利人之物来换取利己之物的。由于人们这种利己主义的交换倾向,斯密认为满足人利己心的最好途径就是实行经济自由。斯密作为一个经济学上的自由主义者,却信奉国际关系学中现实主义的人性论,即性恶论。因此其在国际层面上一定程度上的矛盾也就在所难免了。首先正如前文论述的,国际关系处于无政府状态,并不存在一个中央政府以及其带来的政治压力。可以说是一个完全开放竞争的市场。由于并不存在一个管理者的角色,国家只能向自己寻求救助而很难相信他国。因此每个国家都力图寻求利益最大化。相信他国是十分困难及危险的。因此造成了国家间合作的困难。这种困难具体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国与国的背叛与欺骗。正如现实主义者指出的,多数国家都陷入一种囚徒困境之中。而在这个博弈中,选择背叛将会使自己方的利益最大化。而显然的,这种利己行为并不是利他的。看不见的手理论很难解决这个问题。在我看来,自由放任主义的背后必然需要一个最终仲裁者,在国家层面,它是政府及其代表的司法仲裁体制;而在国际层面上,我们只能寄希望与重复博弈以及国际制度保障,但很显然,这种制度建设本身就是很脆弱的。(2)国家所期许的是相对获益而不是绝对获益。如果说第一点欺骗与背叛还能靠国际制度来解决的话(隐形的政府),而相对获益却是更难解决的。在国际层次,国家不仅关心自己的收益增加,同时也关心他国收益是否超过本国。举一个例子,对于个人,甲出售木材给乙,交给乙加工出售。甲并不担心乙之后赚得钱超过自己所获得的利润。这样使商品流通起来,社会总财富增加。而国家很多情况下并不如此考虑,譬如中国的稀土资源如果出售给日本的确会带来高昂的利润。但是中国相比这利润更担心日本通过这项合作所获得的收益超过本国,因此并不会促进这项合作。国家在一定程度上本身的目的就是损人的。每一个合作对象都可能是潜在的竞争者。(3)国家利益的综合考量。国家作为一个综合体,其利益并不是单一的经济利益。在交易中它很可能会综合考虑所有国家利益而做出结论。以上文提到的例子为例,中国之所以不向日本出售稀土,不一定是经济原因,也很有可能是担心日本的军事实力,甚至担心自己的国际形象。这些利益交织在一起,使国家间的交易要比人与人之间的交易复杂的多。因此,我们发现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其实必须需要一只看的见的手作为支持。在绝对的无政府状态下,反而会一定程度上失灵。在世界市场这个竞争与合作共存的舞台上。仅仅靠市场规律这只看不见的手是难以达到帕累托最优的结果的。当然,我并不是说市场机制是完全失灵的。一定程度上,国家的利己行为当然是会带来利他的结果的。比如霸权国家为了稳固自己的霸权必然会为世界提供公共产品:开辟新航路,完善国际制度,维持世界安全与稳定等等。这些公共产品当然也方便了世界各国,提升了公共福利,促进了他国的发展。但是,我们不得不注意的事,政府的作用是必不可少的,以上所提到的益处其实都存在着类似政府的阴影(国际制度,霸权国家)。所以斯密的经济人及其看不见的手的理论在国际层面上所能产生效用的地方十分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