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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自治县妇女发展规划》和《**苗族自治县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两个规划》)自20xx年制定实施以来,我县把妇女儿童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各职能部门的目标责任范围,在全县各级政府和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两个规划中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妇女参政议政能力明显增强,女干部、女党员队伍不断壮大;妇女就业状况和社会保障得到明显改善;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不断提升;妇女儿童生命健康更好地得到维护。全县妇女儿童工作形成了网络齐全、部门重视、措施到位、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现将《两个规划》的实施成效、工作措施以及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总结如下:
一、实施情况及主要成效
截至2009年3月底,我县《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主要定量目标基本完成(具体见附件《〈**苗族自治县20xx—20xx年妇女发展规划〉贯彻实施情况统计表》和《〈**苗族自治县20xx—20xx年儿童发展规划〉贯彻实施情况统计表》)。《**苗族自治县妇女发展规划》42项主要定量目标,有29项已达标,占69%;9项预期达标,占21%,达标难度较大的4项,占10%。《**苗族自治县儿童发展规划》36项主要定量目标有28项已达标,占78%;4项预期达标,占11%;达标难度较大的有4项,占11%。
在贯彻实施两个规划的过程中,部分指标完成情况令人欣喜。在全县20xx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目标的78项定量监测指标统计中,57项指标已经达到20xx年终期目标,达标率为73 %。其中,教育指标实施情况较为稳定,并在逐年提高: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83.92%;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99.8%;初中毛入学率达96.5%;青壮年识字率达99.88%。其次,妇女儿童生存环境不断优化。我县在加快推动城乡经济发展的同时,十分关注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投入不断增加,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得到加强;农村改水改厕、粪便无害化处理及改善饮用水清洁等力度显著增强,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也有很大改善,环境系列指标除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指标外,均已提前达标。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形成合力。
一是县政府十分重视妇儿工委的工作,不断加强对妇儿工委工作的领导。**县人民政府于20xx年组建了有23个单位参加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时地召开了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会议,并就两个规划的指标内容,进行了责任分解。20xx年,由于人员调动,县人民政府又一次下文调整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妇儿工委主任,同时分管教育的县委办副主任和县妇联主席担任妇儿工委副主任,县妇联副主席担任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县政府经常听取妇儿工委办公室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二是部门齐抓共管,认真做好两个规划的贯彻实施和监测评估工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对两个规划的贯彻实施和监测评估工作十分重视。各成员单位平时对照本部门指标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推动两个规划的落实,并以两个规划的中期监测评估为契机,加强对各项指标的统计,对未达标指标进行全面的预测和分析,做好指标的预警,如实地向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反映情况,并递交相关的文字材料。
三是妇儿工委办公室积极发挥其组织、协调和沟通的作用,在人员少,工作量大,时间紧的情况下,克服种种困难,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加强统计、汇总和信息反馈工作,积极有效地促进两个规划的实施和评估工作。20xx年,妇儿工委办公室在县人大内司委的领导下,组织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场妇联在全县开展了一次《湖南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调研活动。在时间紧,经费缺的情况下,县妇儿工委采取问卷调查、个别走访、代表座谈和部门总结的办法收集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中各种情况,及时地撰写调研报告——《积极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切实推动妇女事业发展》。该调研报告内容翔实,分析具体,建议合理可行,得到市人大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广泛宣传,积极推动,加强督导,努力营造有利于贯彻实施两个规划的社会环境。
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利用每年的“三·八”维权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协调各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认真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广大妇女学法、守法并依法维权。广泛的宣传活动让全社会了解实施“两个规划”和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妇女儿童工作,积极参与“两个规划”的实施,提高了社会各界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20xx年,由政法委牵 头成立维权联席会议制度。20xx年,全县建立12个反家庭暴力举报站,法院聘请县妇联副主席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妇女儿童类案件的审理。上述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在20xx年中期监测评估之后,及时总结了两个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了对成员单位的指导与督导。
三、存在的问题
(一)规划中指标完成情况不平衡。
从规划实施整体情况看,我县大部分指标已提前达到20xx年终期目标。但妇女参政议政的情况不容乐观,人大女代表数不到总数的10%。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仍达不到《规划》要求。妇女生殖健康水平低,农村卫生院妇产科建设远远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很多乡镇卫生院没有设立儿童保健室,不能满足农村儿童的健康需要,造成儿童健康环境不理想。
(二)部分指标数据未能科学反映客观实际的情况。
一是由于统计口径发生改变,造成指标不准确。二是由于数据监测不完善导致。如“妇科常见病普查普治率”由于卫生和计生部门都承担着该项工作任务,彼此没有明确的分工,造成受检人群在进行妇科病的检查中存在交叉、遗漏的现象,致使该指标数据不准确。三是由于指标的内涵不明晰,造成个别指标不准确。如现在,各级劳动技能培训很多,但并不颁发绿色证书,在统计中就会出漏统失实的情况。
(三)个别指标的攻克难度较大。
现在离两个规划的终期监测评估只有一年的时间了,根据我县目前的发展情况,有些指标是难以如期达标的。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要求达到60%,但我县还达不到40%。资金缺口大,一时难以实现。乡镇卫生院妇产科的建设跟不上规划的要求,妇幼保健人员培养跟不上需求,且培养一个,走一个的现象严重。女生受教育的平均年限太低,才达到7年,比男生少两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才达54.4%;我县的青少年缺乏校外活动场所,新修的青少年活动中心,迟迟不见启用,教育前景堪忧。规划指标数据空缺现象仍然存在。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目标管理,强化实施规划的政府行为。
《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提出了我县妇女和儿童事业发展的目标和方向,实施两个规划是推动妇女儿童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县政府应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到政府是实施规划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强化职能部门的职责,将实施妇女儿童规划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的目标管理及政绩考核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加强督促检查,整合资源,为切实推进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提供政策、资金、人员和组织上的保障。
(二)加大经费投入,分步推动重点难点指标解决。
从两个规划实施的总体情况来看,我县实施规划的进展情况良好,但仍有个别指标难以达到预期目标,需要政府进一步增加经费的支持,加强指导监控的力度,通过先易后难、重点攻破的方式,分步骤推动这些指标的实施。一是认真分析,采取措施。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薄弱环节的扶持力度,做到有目标、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指标达标进程。做到年前制定实施计划,年中落实工作内容,年底攻破难度指标,以提高规划指标达标率。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健全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妇幼卫生网络建设。农村则应该加强乡镇卫生院急救、产儿科建设,为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提供必要的条件,合理解决乡镇卫生院妇幼人员的编制和经费问题,加强对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医疗诊断和治疗技术水平,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建设,为提高“孕产妇保健管理率”、“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两项指标提供必要的保障。三是强化保障机制,促进儿童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各级政府要注重幼儿教育的平衡发展,尽快解决农村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偏低的问题。在办好农村公办园,发挥公办园示范作用的同时,适当在经营上扶持农村集体办、民办幼儿园,促进其加快发展,缩小幼儿查字典乡差距,目前我县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仍然偏低,尤其是边远乡村该两项指标有较大的缺口。四是加大对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我县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力度,将工作落实到实处。希望各级政府能够将改水改厕工作纳入部门的目标管理及政绩考核体系当中,纳入创建卫生文明镇、文明村等活动中,按照定量目标任务的要求,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真正为农民办好事,逐步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
(三)加大监管监控和督导检查的力度,推进指标实施进程。
目前距离终期目标达标时间还有1年多时间,各级政府和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推动规划实施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组织和协调,相互配合协同攻关。一是加强对重点指标的监控。二是继续加强调查研究,推动重难点指标突破。三是加强对各成员单位实施规划的督导检查。要严格按照部门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加强指标预警机制的建设,坚持目标考核、工作报告、监督检查、督办反馈、宣传培训、档案管理,调查研究等制度,加强对两个规划的督导。各成员单位要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对未达标指标的成因做出科学的分析,通过制定工作计划,每年确定1-2个指标进行攻坚,配合全县终期目标的全面实现而共同努力。
(四)建立对流动人口的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