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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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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第1篇: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范文

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离不开采购管理,企业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技术服务领域中的招标管理已有明确法律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进行规范,但未达到招标条件和招标限额的非招标采购管理成为企业管理中的肓区,使企业非招标管理存在如顶层设计不完善、理解不一致、操作不一致、管理不规范等诸多问题,不仅增加了企业的采购成本,降低效率,对非招标采购领域容易生产腐败,成为影响企业有质量、有效益发展的瓶颈。笔者通过对油田企业非招标采购存在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进行探析,并提出对策。

关键词:

非招标采购方式;问题;对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从法律层面进行了规定,已经成为降低采购成本,有效遏制腐败的有效手段之一,招标采购方式应用比较广泛和成熟,但其程序冗繁,效率低下,交易成本较高也是招标采购的缺点。与招标采购方式相对应的非招标采购方式,是对招标采购方式的有效补充,具有相对灵活性、交易成本较低的优势。加强对非招标采购管理和监督,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报,本文从非招标采购的定义、类型及适用范围入手,试对当前非招标采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对策进行探讨、分析。

一、非招标采购定义、类型及适用范围

1.非招标采购定义。

非招标采购是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之外的方式取得货物、工程、服务所采用的采购方式和招标限额以下的大量的采购活动。

2.非招标采购方式。

非招标采购方式主要包括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

2.1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2.2询价:采购人向3家以上供应商发出询价函,让其报价,在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了比较,最后确定最优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2.3单一来源采购:采购来源渠道单一或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以保证原有采购项目货物的一致性等原因,采购人按规定程序向单一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

3.非招标采购适用范围。

3.1竞争性谈判适用范围: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招标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3.2询价适用范围:按有关规定,采购规格、标准统一,市场资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采购活动需要在短时间内完成的,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3.3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条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

二、加强非招标采购管理的必要性

1.加强非招标采购管理是执行国家法律规定的外部要求。

中石油作为中央企业,所有权属于政府,因此,只要是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占主体的资金来源的应该适用于政府采购法。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与之配套的《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后者从2014年2月1日起执行,实施非招标采购管理有法可依。

2.加强非招标采购管理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

当前,集团公司提出突出质量效益发展的总体目标,从过去注重规模发展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发展转型,现阶段规模速度的发展与质量效益不同步的矛盾较为突出,投资回报率较低,成本上升较快,因此,相对于招标管理的规范,加强非招标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符合集团公司质量效益原则,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规范非招标采购管理行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益,应该是有非常大的潜力可挖。

3.全面引入竞争机制,促进非招标采购活动健康发展。

在非招标领域中引入充分的竞争机制,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杜绝不正之风,防范采购人员的不廉洁行为,加强对非招标领域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预防腐败,促进企业采购活动健康发展。

三、非招标采购方式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1.化整为零,应招标项目未招标。

在实际采购中,存在以地域限制化整为零,肢解项目,规避招标,以非招标采购方式取代招标方式。如将钻前工程排障施工项目以区域划分为两个项目,标的总金额达到800万元,采用竞争性谈判确定承包商;油田大量使用的通用化学试剂未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等问题。

2.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理由不充分。

目前,未达到招标限额的工程、物资采购和技术报务项目基本上选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的单位单一来源方式高达92.42%,如钻前工程现场监理、管线防腐施工、无损检测、安全验收评价等施工和技术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理由不充分,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不足,采购方式的单一性造成采购成本较高,也易存在腐败现象。

3.将比选作为非招标采购方式之一。

《政府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非招标采购只有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三种方式。部分单位将比选作为非招标采购方式之一,比选应该是采购中遵循的一种基本原则,比选这种方式没有法律上的定义,是市场为了避开公开、邀请、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法定方式而创立的一种采购方式,因此,不能构成法定非招标采购方式的一种。

4.对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选择不恰当。

在选用非招标采购方式,对于竞争性谈判、询价的选择不恰当,《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中明确询价采购方式不适用于工程和服务采购项目。对于项目较复杂的维修工程,项目维修型号较多,对应的价格也不相同,采用询价的方式不利用价格的谈判和服务项目的确定;询价适用于价格比较单一的物资采购。如天然气装置维修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设备维护型号较多,辅助材料也较多,采用一次性报价,不能达到竞争性谈判的效果。

5.未建立非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就目前而言,集团公司制定了招标采购等管理办法和业务流程进行规范,对非招标采购方式仅在《合同管理办法》、《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简单提及,但未按照业务分类统一制定非招标采购相关规定,明确非招标采购方式的范围、标准、适用条件、谈判实质性内容、具体工作流程等内容,造成各单位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非招标采购,如成立谈判小组的时间、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编制要求、确定供应商名单的方式、谈判中是否公布供应商报价执行不一致等不规范的问题。

6.采购信息不够公开。

集团公司对招标信息公开有相应的管理办法,但对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信息未明确信息渠道、采购公告内容、采购公告公示期的时间、成交公告公示期的时间等内容。

7.供应商评定的标准操作性不强。

非招标采购的成交原则应该是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但在项目实践中,“质量与服务相同的情况下”这一原则较难判断,不同品牌的产品质量有差异,不同供应商、承包商和服务商的水平也有差异,因此,如何衡量质量和服务标准难以确定,以“最低报价法”原则成交,可能会导致低价低质的采购;以服务和质量采购又可能造成价格不是最低的现象。

8.以不恰当方式排斥潜在服务商。

在油气田企业,技术服务领域选商方式大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如土地复垦技术方案按照行政区域划分标段规避招标,也以行政区域选择服务商,而不是按照服务商所持有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所规定的资质等级来确定服务商。

9.以行政干预确定承包商、供应商和服务商。

部分单位、部门以会议纪要等行政方式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和技术服务的承包商、供应商和服务商的选择,未进行公开、公正和公正的选商。10.承包商库准入不够,可供选择的承包商竞争不充分。如定期检验FD1、FD2(含在线校验)在油田企业仅准入一家,且此家没有取得HSE准入资格;如化工、净化装置、炉窑工程施工,车辆GPS导航定位服务等仅2家准入施工单位,套管防磨技术服务仅1家准入单位,承包商库准入不够,不能形成充分的市场竞争。

四、原因分析

以上问题的存在,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上的原因,也有客观上的原因,既有管理制度不健全,也有监督措施不得力的原因,有的则和领导干部不能廉洁自律、相关人员与供应商内外勾结腐败有关。

1.油田企业快投快建是影响非招标采购管理行为遵循规范性的客观因素。

当前,市场对天然气的刚性需求,使油田企业采取超常措施加快产能建设,一方面狠抓老气田稳产,另一方面勘探开发快速高效推进产能配套和重点工程建设快速推进,为达到快投快建保障天然气供应,在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和技术服务等采购中存在应招标项目未招标,选商方式不符合规定、提前做完成未进行竞争性选商等逾越、简化程序的问题,使企业在非招标采购管理的规范性受到一定影响。

2.企业管理理念不到位,主观上不愿意采用竞争性选商。

部分单位领导对竞争性选商的理念认识不到位,业务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未有“货比三家”的竞争性意识,习惯于“随用随购”,认为单一选商方便实用,主观上存在不愿意采用竞争性谈判和询价等有利于企业加强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的采购方式。

3.企业管理存在管理缺位,未从顶层设计建立非招标管理制度。

国家财政部第74号令颁布了《政府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明确了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管理,但集团公司未建立非招标管理制度,仅在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中简单提及,没有建立制度和业务流程,存在管理缺位,油田公司也未建立非招标管理制度,采购业务部门对非招标采购的认识不足,操作规程不熟悉,造成非招标采购方式的不规范。

4.个人私利益驱动,单方选商易于操作。

个别领导和业务人员受个人利益驱动,以此方式灵活、周期短、程序少、工作量小、易操作可以有效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和技术服务采购为理由,大量采用单方谈判选商,搞意向内定、达到个人获取利益的目的。

五、对策

1.从制度层面完善管理缺位,建立健全顶层设计。

集团公司执行《政府采购法》、《政府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法律的同时,对非招标采购活动中制定实施细则和一系统规章制度,将法律法规一些原则性规定具体化,增强其可操作性。对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适用标准、采购信息公开渠道管理、采购程序、供应商确定、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违规违纪处罚规定以及业务流程等进行具体规定,从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使非招标采购管理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用制度保障采购活动的阳光操作。

2.加大对非招标采购方式应用的考核检查,促进管理的规范。

采购主管部门应加大对非招标采购方式的考核检查,充分运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追求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采购到性价比最优的货物和服务;规范使用询价采购方式,采用最低报价与综合评审相结合,合理确定成交供应商;谨慎选择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于此方式应严格审批程序,规定公示内容,杜绝腐败现象,对于各种方式应加大考核力度,将竞争性谈判比率纳入物资采购管理的考核指标,提高竞争选商的比率,降低采购成本,让采购在阳光下规范运作。

3.加强对非招标采购管理的持续监管,有效提升监督效果。

对非招标采购要由现在的事后审计向事前、事中全过程监督转变,由披露问题向预防问题、控制风险转变,由阶段性审计向持续性监督转变。借助集团公司现有的合同管理系统应用平台,对非招标采购活动过程进行在线适时、连贯的监测和修改,将审计关口前移,实现事后向事中、事前转变;利用审计查证和审计咨询相结合的方式,由披露问题向预防问题、控制风险转变。通过持续监督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的预防和警示作用,改善非招标采购的内部控制管理,使企业问题越来越少,问题出现的概率越来越低,实现审计监督的“免疫”功能作用。

4.以完善和构建资管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目标,探索建立物资采购廉政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实行廉政风险评估和预警,有利于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预见性、针对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物资廉政信息采集、分析、反馈处理制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怀问题,及早提出对策、完善和构建物资采购管理惩治和防治措施。

5.实行供应商分类管理,形成供应商竞争机制。

通过建立供应商资源库,在保证充分竞争的前提下,每年按业务类型补充一定比例的优秀供应商,淘汰不合格供应商,对供应商考核实行“黑名单”制度。同时,采取ABC分类管理法对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按照油田公司物资供应的重要性进行分类,对不同的供应商采取不同的供应商管理策略,一方面通过竞争机制激励供应商不断改善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采购方也可以根据自身实力和需要在供应商名单内自主选择供应商,合理有效利用企业资源,保证物资供应稳定,提高运作效率,降低采购过程中的风险和成本。

6.强化培训力度,提高采购人员专业化水平。

加强对采购人员专业化水平的培训,现有采购人员对非招标采购的法律法规不熟悉,理解不到位,习惯型、经验型采购人员居多,对非招标采购的操作应用仍处于起步阶段,应用中存在诸多问题,应加强采购人员专业化水平培训力度,促进采购工作效率和效果的提高。

作者:刘锦屏 单位: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审计中心

参考文献:

[1]张建边.建设项目项目采购管理[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7.

[2]张栋天.非招标采购项目的信息如何公开[J].中国招标,2007(2):22-24.

[3]陈世龙.竞争性谈判需把握15个”节点”[J].中国政府采购,2007(8):63-67.PMT.

第2篇: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管理创新 采购成本 定额管控

1.概述

2012年,企业生存和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市场形势愈加复杂和困难。创新发展,抢抓机遇,降本增效,成为企业战危机、保生存、求发展的必然出路。

基于宣钢公司低成本战略,采购仓储配送公司(以下简称采储公司)按照宣钢公司提出的“挖潜增效”总体目标及要求,改变工作管理思路,以定额管理为基础,实施多种降低采购成本策略。通过规范采购程序,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有力地提高了企业采购管理水平。

2.市场经营现状分析

在市场形势严峻、企业资金极度紧张及生产模式不断转变的背景下,谋求最低成本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国内,劳动力、土地、能源、资源等要素价格上涨已呈长期化趋势,成本推动上游原料价格上涨的压力持续存在。同时受产能过剩影响,钢材的市场价格持续走低。数据统计显示,2012年,主流钢企基本上处于零利润或亏损状态,靠市场拉动钢材价格来保障企业的利润水平难上加难。因此,我们要牢固树立成本理念,始终将成本作为管理的重心,既要健全制度、从严管理,又要创新机制、系统优化。

就物资采购而言,受国家深化资源产品改革和国际市场输入性通胀影响,物资市场价格的不确定必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一是所采购物资价格的不确定性,某些物资市场价格出现波浪式的起伏;二是所采购物资市场价格的不均衡性,即同样的大市场环境,价格有升有跌,如钢铁产品价格回落,石油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价格上涨等;三是某些物资市场供应出现阶段性的紧张,如油品、化工、特殊设备备件等;四是主要供应商资金原因形成供应不及时或断档等情况;五是承兑汇票贴息率的不确定性带来的经营风险等。

3.创新企业采购管理的需求论证

为更好地增强自身管控能力,整合供应商队伍,变被动适应市场为主动开拓市场,以此提高市场适应能力。采储公司从实际出发,立足管理职能与职责,转变成本决定价格的传统观念,制定出了适合宣钢发展的采购管理模式优化组合方案。突出创新机制的管理诉求,强化计划的严肃性、准确性、及时性,严格按各项分解指标控制计划申报量,杜绝无计划、超计划采购;充分调动供应商多面能动性,全面提升采购物资的性价比;严格消耗定额,降低吨钢消耗。在保证生产所需和缓解采购资金短缺带来的极大压力的前提下,进而提高采购效率和效益。

4.企业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的有效途径

钢铁产业物资采购涉及的材料、备件品种共有10万多种规格型号,使用的物料具有品种多、批量小的特点,使得采购管理模式趋于多样化。为此,采储公司以计划工作为龙头,创新物资采购管理,通过合理的采购管理模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保供质量,并形成了降低采购综合成本的保障体系。主要举措如下:

4.1强化计划定额管理工作

优化计划流程,细化计划结构,严格控制采购计划。首先,计划科每月根据吨钢工艺材料消耗指标及钢材产量,计算出当月实际消耗,下达至各需求单位,作为计划定额。并根据上个月各单位计划的到货量、消耗量和实际生产情况适时与各厂联系沟通,优化使用单位的需求计划,做到计划科学、合理、缜密,实现了资金利用效益最大化。其次是缩短计划周期,加快计划节奏,采购计划本着服务到位、管理到位的原则,紧紧围绕材料、备件的紧迫性、重要性、不可替代性等相关内容,建立有效计划、申请、采购过程,使精准化的计划管控流程贯穿采储公司物资供应的全过程

4.2由成本主导型盈利模式向品种质量效益型盈利模式提升

以市场为导向、用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日益深化,抗市场风险能力和产品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对企业而言,无论是质量不足或过剩,都会造成质量成本的增加,可通过质量成本管理加以调整。根据现场技术要求、重要程度选择合适的产品档次,扩大中档产品进货量,既满足生产使用,又降低采购成本。从质量成本管理上要效益,逐步由抓经济运行提高成本控制力向提升品质增强产品综合创效能力方面过渡。

4.3由改善指标追求局部效益向系统优化提升综合效益深化

强化对标机制,努力降低采购成本。将综合效益最大化的理念、系统优化的方法贯穿于生产经营各个方面,系统运用工艺革新、结构优化、流程再造等管理和科技创新手段,不断深化对标挖潜机制,实现降本增效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推进。如通过与集团内唐钢公司、承钢公司对标,掌握市场信息和市场状况以及供应商状况等,并在此基础上商谈,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

4.4继续建立健全采购工作管理制度体系,为降低采购综合成本打下良好基础。为此,采储公司陆续完善了《零库存管理办法》、《新增物资计划价维护管理办法》、《控制材料备件采购价格的管理办法》、《物资采购审批程序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同时规范和完善了无图测绘的工作程序和细节要求,提高了采购决策的科学性与成功率。

4.5基于信息化管理,应用计算机网络操作,引入并逐步实现阳光采购电子平台系统。通过与ERP系统实施无缝连接,强化了采购过程的公平与公正。与其他网上采购系统相比,采储公司依托阳光采购电子平台系统,健全完善了计划管理、供应商管理等在线管控,严格计划审批,扩大招标、比价比例,确保审批流程进一步科学合理,并且准确迅速地传递物资材料的招标、比价及采购计划信息,缩短供需距离。事实证明:利用互联网资源来减少和杜绝中间环节,可实现价格透明化。

4.6加强物资验收管理工作。采储公司高度重视物资到货验收管理工作,通过各种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质量意识,对于质检组给予组织人员和制度等方面的充分保障,通过不断加强严把物资质量关,保证所采物资手续齐全、质量过硬。

第3篇: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范文

1.国有企业采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国有企业相对于其它一些企业来说必然具备着一定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的存在导致国有企业在采购管理中面临着更多的困难,进而导致了当前我国国有企业采购管理中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影响着采购管理的质量,其中主要表现在统一性、规范性和考核等三个方面。

1.1统一性差

虽然我国国有企业都具备自身的管理制度,其中对于采购管理来说也具备相关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但是这些制度具体来说都指向了具体的采购操作层次,在一些较高层次的统一性管理上还存在着一些欠缺,其中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1)对于国有企业来说一般都是一些较为大型的集团企业,其涉及到了很多的分公司,对于这些子公司之间的采购统一性的规定并不是十分完善,没有做好相应的协调工作,进而影响了国有企业采购管理的质量;(2)另外一方面则是在分公司或者子公司内部各个部门之间也存在着协调性不足的问题,尤其是在生产部和采购部之间存在着交流不畅等问题影响着采购的合理性,进而导致了采购工作可能出现一些失误影响着企业的采购管理。

1.2规范性差

针对现有的我国国有企业的采购管理制度来说因为其制定和实施的经验较少,所以其中仍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尤其是在规范性上还需要我们进一步的完善,其中最为明显的一个问题就是当前我国国有企业采购管理中对于相关采购过程的具体操作规定不够详尽,而仅仅是对于采购办法进行了泛泛规定,这就导致了具体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面临着更多的问题和困难,导致我国国有企业在采购管理的执行中出现一些问题,此外,在当前国有企业信息化规范管理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着采购管理的效果,不仅不能够很好地利用信息化的优势,还对于我国国有企业采购管理的效果产生较大影响。

1.3考核办法问题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在采购管理中存在的另一份问题就是考核过程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大多数国有企业当前对于采购人员进行考核都是采用领导决定制度,一切都是由领导对于采购人员进行评价考核,决定采购人员的工作质量,这在很大程度上来看是不合理的,甚至会因为对于领导缺少必要的监督导致出现现象,进而影响考核的公平性,最终影响到国有企业采购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导致采购管理质量低下,所以说,考核办法问题也是当前困扰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质量的一个主要问题。

2.提高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水平的对策

针对当前我国国有企业采购管理现状,我们必须进行详尽的分析,然后制定出对应的政策,采取有效的办法来提高我国国有企业采购管理的质量,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具体来说,我们可以采取的措施有以下几点。

2.1加强监督。一般说来,国有企业进行采购都是事先制定好相应的采购计划,然后再按照相应的采购计划进行实施,在这一过程中要想切实保障采购的有效性和质量,我们就必须加强整个环节的监督工作,不仅仅要在采购计划的制定过程中加强对于计划制定的监督和控制,确保采购计划的合理性,避免采购过程中的浪费,还应该加强在具体采购过程中对于具体采购人员的监督,对于采购计划中的物品数量、种类等进行详细监管,避免采购人员的失误,加强采购质量。

2.2审查申报价格。在我国国有企业采购管理中最为主要的就是针对采购价格进行管理和控制,所以我们也必须加强对于采购物品申报价格的审查力度,尤其是针对当前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来说,更应该加强对于市场中采购物品的报价审查力度,确保申报价格的合理性,减少国有企业的损失,具体来说,可以针对市场具体状况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采购物品的具体价格,然后汇总成采购物资审价表以供采购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

2.3审查采购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国有企业采购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所以,为了确保国有企业采购管理的质量,我们应该加强对于采购合同的监管和审查,加强对于采购合同的管理和审查能够有效地避免一些问题的出现,并且能够明确采购资金的去向,确保国有企业的采购工作能够有据可查,进而提高了采购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2.4检查采购物资质量。国有企业的采购管理针对整个的采购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所以,我们还应该加强对于具体采购物资质量的监督和审查,确保采购物资的可用性。具体来说,加强采购物资质量的审查不仅仅能够有效地避免国有企业的一些不必要的损失,减少因为物资质量问题产生的浪费现象,还能够有效的对于整个的采购过程进行监督,避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一些失误,甚至是的现象。

2.5审查采购票据。对于国有企业采购行为的管理应该重点加强对于资金的审查和监管,这是一个核心内容,对于资金的审查不仅仅表现在对于物资报价的审查上,更应该加强对于采购过程中所有票据的审查,这些票据因为内容过于繁杂,所以一般较难进行管理,具体所来,我们需要审查的票据主要包括检验报告单、运费单据、入库单以及购货发票等,只有把这些所有的票据都进行详细的审查才能够真正的确保国有企业采购资金的有效利用,进而做好采购管理工作。

2.6审查会计信息。对于采购管理中相关资金的审查还应该包括对于会计信息的相关审查,会计师是国有企业采购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员,也是和采购资金联系最为紧密的一员,加强对于会计信息的审核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确保采购资金的有效性,不仅如此,加强对于会计信息的审查还能够有效规范整个国有企业的资金运转,避免一些相关人员的违规行为出现,保障采购过程总资金使用的合法性。

结语

第4篇: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范文

物资供应部于7月底成立,成立三个月来,部门各项工作逐步正轨,流程不断优化,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1、采购管理

截止10月底,本年累计签订合同97份(不包括单价合同),合同金额3210.08万元,其中:发电项目合同签订86份,合同金额3125.91万元,水泥项目合同签订11份,合同金额84.17万元。其中公开招标采购53项、竞争性谈判采购23项、询价采购21项及单一来源采购2项。

2、基建合同管理

基建设备合同(包括补充协议)共签订了185份,合同金额为16.31亿元。截止10月底,付款全额审批了60份,付款审批金额14.59亿元,已经付款金额13.4亿元,审批未付款金额1.19亿元,未履行审批手续金额1.73亿元,合计基建期设备欠款共计2.91亿元。预计,今年年底基建设备合同(有争议的除外)付款审批工作全部结束。

4、库存管理

截至2018年10月31日库存金额646.17万元。其中液氨库存0.68万元;油脂库存14.38万元;石灰石库存77.3万元;材料费库存488.42万元;点火柴油库存48.77万元。库存环比增加71.71万元,增加比例14.94%。

5、其他工作

部门成立以来,面对千头万绪的工作,重点放在两个方面:

1、规范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从需求计划填报、采购计划审批、采购方式、到货验收、出入库管理、物资稽查等各环节进行了规范,目前制度已通过审核,下发后正式执行。

2、规范库房管理。因客观原因,公司库房位置分散,剩余物资较多,存放混乱,库房未统一规划设置,同时人员几经调整,库存物资底数不清。目前正在进行库房标准建设工作,将现有库存物资重新统一盘点、整理码放。计划11月底前完成材料楼库房的整理,12月底前完成基建库房室内设备整理;2月底前完成全部整理。

3、结合以上两项工作进度,部门还修订了危化品运输车辆出入厂管理办法;部门4名员工进行了特种设备操作培训取证;危废品处置、电子商务采购平台建设、部门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1、物资出入库程序严重滞后,目前尚有2018年8月前物资 425.77万元未正式办理出入库手续,其中2017年273.76万元,2018年188.01万元;物资报销结账程序滞后,目前还有26份合同已开具发票未办理结算程序,计划11月底前全部完成。

2、基础资料不全:主要表现在台账登记不全,原始数据缺失,约有40%的库存物资无台账、无记录。因MIS系统没有登记,造成需求计划填报、平衡库存等后续一系列环节都存在问题,库存物资居高不下。

3、物资摆放混乱,因未统一进行规划设置,现在基建移交备件、剩余物资、经营期购买物资、已出库未领用物资、退库物资交叉堆放,且没有登记,存在较大安全和管理隐患。

4、库房硬件设施不足。表现在三方面:第一基建库房因属于临建设施,经过5年的使用,门锈蚀严重、房顶漏雨、四周密封不严,且因地势较低,夏季易遭受水淹。第二厂内材料库房未按存放要求设置温湿度仪、通风机、空调等设施,不具备保管精密卡件、危化品等特殊物品的条件;第三固废项目库房面积较小,且未设计露天库,无法满足后续需求。

5、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严重滞后,部门现有人员均未进行过类似的专业培训和学习,未从事过相关岗位,无生产现场经验,对物资的招投标管理、备品备件的管理标准、库房的管理基本都属于摸着石头过河,自己想着干,工作没有标准,好坏不会判断,需下大力气开展相关培训,规范行为。

6、安全管理基础落后,部门所辖范围大、种类多,无论从硬件还是软件还是人员意识上均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比如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油脂保管、危废品的分类管理处置、废旧物资的保管处置,硬件上未单独规划库房,交叉存放现象较多,存在火灾隐患,同时库房现有监控系统严重缺乏,不能实现对物资的有效监控;软件上未人员对所辖物资的材质、危害不清楚;意识上人员对以上物资的危害性和后果认识不足。

三、2019年工作计划

1、做好库房规划设置,尽快完成库房标准化建设工作,努力实现5S管理标准。目前,已聘请四公司原设备科科长指导进行这项工作,通过这项工作,第一规范物资码放,做到整洁、整齐;第二摸清现有库存物资底数,重新建立台账,做到账物卡相符;第三培训人员,借机熟悉现有备件的规格、型号,学习库房保管要求,为下一步管理打好基础。同时把固废项目的库房规划设置及交接工作一并纳入本次工作中来,确保固废项目备件交接有序、清晰。这项工作难度很大,因为人员对备件一无所知,库房现存物资量很大,分类困难。同时部分基建剩余物资已基本不具备使用价值,需要会同专业人员共同分类确认。同时因竣工决算还未完成,涉及固定资产的处置存在困难。

2、尽快完善部门内部规章制度。目前《废旧物资管理办法》、《高压气瓶物资管理规定》《危化品物资管理办法》《物资仓储管理办法》《物资领用管理办法》《物资验收管理办法》《物资盘点管理办法》《修旧利废管理办法》等8项部门内控制度正在编制初稿,计划12月下发执行。通过制度,规范人员行为,明确工作流程、提出工作标准,让员工知道该怎么干。

3、开展人员培训工作,重点培训国家、集团的招投标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等,熟悉仓储管理标准,尽快提升。

4、进一步加强原材料供货、采制样管理。堵塞原材料的管理、质检环节存在的漏洞。

5、做好平衡物资工作。根据物资的特殊性及种类等合理划分标段,比如钢材、油品、轴承等可以根据目前的年消耗量预估下年的消耗量进行年度计划采购;对现存物资做到心中有数,避免重复购买,加强与专工沟通,对部分可以高代低的现有物资做到充分利用,减少采购量。

第5篇: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范文

1.1非招标采购的产品种类杂、总量大,采购管理难度比较大

现阶段很多高校的工程建设项目已经基本完成,正处于维修、扩建时期。很多高校目前的基建项目基本上都是一些零星的维修工作和少量的建设项目,这些项目的采购工作一般来说比较冗杂:维修项目涉及检测和鉴定、施工等多个方面,这些项目通常的采购金额一般数量并不大,但是小而繁杂;很多任务比较紧急,因此通常采取非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积少成多,小项目多导致总采购量大,管理难度很大。

1.2非招标采购制度不完善,流程不规范

现阶段,不少的高校对于非招标采购工作并没有形成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对于采购的流程和操作规范也缺乏明文规定。虽然我国有专门的投标和招标管理法律,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不少项目的招标决定权仍由采购的执行方掌握,存在很大的风险;法律对于非招标采购只规定了谈判和询价程序,对于审批程序却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导致采购项目存在很大腐败风险;调查显示,目前我国的高校建设项目虽然有一些基本的招标规章制度,但是对于涉及金额少、非招标的项目却没有相对有效的管理办法,采购制度不完善,导致采购环节存在很大廉政风险。

1.3缺乏有力的监管措施

现阶段,为数不少的高校并没有对监察工作进行明确的职能划分和责任分配,在进行采购管理时,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导致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十分有限:询价和谈判文件中会涉及采购物品的参数和工程要求等信息,但是监察工作人员受专业能力的限制无法有效识别项目管理者的特殊要求,导致审查环节无法发挥出应有的作用;采购的物品不仅要考虑成本,还要兼顾工程质量和施工要求,但是现实却是采购信息的过于随意;监管人员水平有限,对于基建项目的管理往往只停留在表面,专业知识的缺乏使得他们对于腐败问题的发生并不能起到有效遏制的作用;采购时或依据以前经验或者是经济利益的牵扯,很多的基建工程非招标采购存在定点采购的现象,供应商相对固定。

2加强高效基建工程非招标采购管理中风险控制的对策建议

2.1完善非招标采购的管理体制

由于现阶段我国的高校基建工程采购一般是管理部门下设采购中心负责采购或者高校招标采购中心负责采购工作两种情况,后者的管理方式明显更为先进。因此,管理体制的完善首先要明确高校采购中心的优势,利用体制优势控制采购风险;采用这种模式的要点是保证工作人员的素质,确保其人员构成的合理性,最好从基建工程和监察部门、审计部门等多个部门随机选取人员来组成采购小组;对于成员的要求相对严格,一般要保证其具有专业知识基础和廉洁作风,责任心要强。

2.2完善高校基建工程非招标采购的相关管理制度

鉴于高校基建工程在非招保采购管理中缺乏完善的制度支撑,现阶段的高校基建工程要想做好风险控制,就必须首先完善采购的相关管理制度,为采购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很多基建施工项目采取化整为零方式逃避招标管理,给腐败现象的滋生提供了温床,使得采购管理难度增大,为了改变这一状况,就必须完善非招标采购的管理制度,从根本上解决非招标采购环节中的腐败问题,确保高校基建工程的建设秩序。举个例子来说,重庆某区在2010年颁布的非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于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单一来源作出了明文规定,值得借鉴和参考。总的来说,针对非招标采购实施集体决策并逐级审批的管理办法和制度,有利于避免高校基建工程的腐败犯罪,是加强廉政风险控制的有效举措。

2.3对于供应商要加强信息库建设,并进行合理选择

高校基建工程采购部门可以效仿省市地区的方法建立供应商的信息库,将材料供应商分为不合格、达标、优秀等三个种类,并进行信息库的不断建设和完善。对于不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参照省市公布不法企业名单,坚决抵制;对于高校以前合作过的企业,要及时进行经验结语,产品质量低劣或者企业信誉差的公司,要及时列入不合格名单,以后不再与之继续合作;对于产品供应商要形成科学评价体系,可以通过建立采分点来实现,达标和优秀的供应商要进行客观的评价,在采购的时候要综合考虑高校的基建工程的实际要求和成本预算进行合理的选择,采用最优方案。

2.4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实行监督管理的主要对象是采购文件和评标专家。由于采购文件的内容专业性较强,实行监督管理必须依靠专门的技术人员进行监管,确保文件中的失误和遗漏能够得到及时的纠正和补充,使采购文件趋于规范、合理;评标专家的构成要合理,因此最好从专家库中进行随机的抽取,为了确保其能够客观公正的评标,对于确定专家人选的过程要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专家人员要做好保密工作。监督管理措施的实行有助于高校基建工程的非招标采购管理效率的提高,对于避免腐败案件的发生意义重大,是确保采购工作规范操作的重要保障,在高校基建工程的廉政风险控制中发挥着极大的作用,高校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重视。

3结语

第6篇: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范文

(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江苏·南京)

摘要: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在校学生人数与日俱增,财政拨款与事业性收入逐年增加。为了提高高等院校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水平,各级政府及高等院校加大了经费投入。本文调研了具有代表性的十余所高校的采购管理的机构设置及制度建设状况,针对高等院校采购管理的特征,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高等院校;采购管理;机构设置

一、采购管理机构设置

目前高校负责采购的机构名称尚未统一,不同高校对采购部门的称谓也各不相同,如南京师范大学的资产管理处、苏州大学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武汉大学的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南京大学挂靠在财务处的招标办公室、中山大学挂靠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的招投标管理中心等。

按照组织形式可以分为集中模式、分散模式、兼管模式三大类。集中模式:采用这种模式的高校成立了专门的机构,通常称为“招投标管理中心”或“招投标办公室”,是一个独立建立的部门,有运营开支,并且还兼有管理和服务职能,所有学校的采购工作统一由该部门负责,统一操作,如武汉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已采取此模式。这种模式更有利于管理,具备专职人员和专门场所,对采购工作的管理也更规范。但是,由于权力过度集中,容易滋生腐败,不利于加强监管。分散模式:采用这种模式的高校,既没有专门的招投标机构,也不是某一职能部门集中负责,而是根据业务要求,不同的采购项目,由不同的职能部门负责:基建处负责重大建设和维修工程,后勤处负责后勤物资如药品、食堂用具的采购及零星修缮工程,实验室负责专业仪器设备采购,图书馆负责图书采购,教务处负责教材和教科研设备采购。南京林业大学采取该模式。这种模式具有针对性和灵活性,但采购机构过于零散,不利于监管,给监督招投标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兼管模式:采用这种模式的高校没有专门从事采购工作的机构,且没有配备招投标管理的专业人才,采购管理由某个职能部门集中负责,采购管理只是其工作的一部分。如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均采取这种模式。这种模式既能宏观控制,又能微观操作,一事一议,职责分明,监管到位,缺点是人员配备必须加强,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二、采购管理制度建设

高等院校在招投标过程中,以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为基本法律依据,在具体工作中,突出政府采购法的行政管理性质,并注重招投标法的招投标具体流程。一些高校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适合本校的各项采购和招投标规章制度,这对我国高校的基建和采购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

笔者调阅了上述几家高校的校内采购和招投标规章制度并进行比较后得出以下结论:首先,所有高校的规章制度建设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为依据;其次,所有高校都有自己的招投标管理制度,并在制度中明确表明采用不同方式进行采购的限额标准,如江苏某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的《校内招标采购工作程序》;第三,部分高校将招投标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形成了关于服务类项目、工程类项目、仪器设备类项目、教材图书、进口设备等的招投标管理制度,如西安交通大学的《小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苏州大学的《教材与文献资源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购置进口免税科教用品若干规定》;第四,少数高校制定了评标专家管理制度,如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的《招标和验收专家组产生办法(试行)》、苏州大学的《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未见高校有关于信息化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高校的采购管理必须与时俱进,并进行相应的改革和完善。如果高校不改良或变革原有的管理制度以适应社会的发展与时代的进步,会在一定程度上使高校与社会脱节,采购管理工作无法顺利进行。尤其是在科学和技术的迅猛发展的当下,社会已经进入电子信息时代。学校是否可以考虑在招标投标中整合信息化系统,尽量减少经济成本,提高综合效益。

三、采购管理的特征

(1)经费来源复杂,归口管理部门多。总的来说,高校的经费来源多样,并呈现出交织复杂的态势。按经费来源分类,高校资金可以分为政府拨款、市场筹措和学术项目。按经费性质分类,高校资金可分为财政性资金和非财政性资金。按经费类型分类,高校资金可分为专项经费、教育经费和科研经费。

(2)经费使用时效性强,计划性差。按照国家规定,财政拨款按年划拨,专项经费也有一定的使用期限,到期没有用完的经费,需要收回,并影响到下一周期的拨款额。除此之外,某些经费的数额和到位时间也很难事前了解,因此,一旦经费到位,使用部门为了不至于第二年经费清零,就要求采购部门尽快安排实施,以便早日投入使用,导致无法按时进行采购计划的编报,采购计划性较差。

(3)设备专业性高,所需数量少。高等院校的专业和学科门类众多,导致所需教科研仪器设备的品种多样,差异性较大。由于用于教科研的仪器设备仅用于有限的专业和学科领域,属于专用设备,性能指标专业性高,不同于一般通用设备的采购工作。然而,高校对于单一种类的设备需求量不大,有时一个实验室或一个学院,甚至整所学校仅购置某一种一台设备。

(4)涉及部门多、时间紧、任务重。高等院校的采购项目往往涉及校内的多个部门,如使用部门、职能部门、财务处、采购处、校领导等,甚至有的项目还需要到教育厅或财政厅备案,这就要求采购人员在有限的时间内快速做好各单位、各部门的协调工作,但是时间往往紧迫,给采购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例如江苏某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14年8月份需要采购一批钢琴,因数额较大委托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作为招标承接本项目的招标工作,学前学院为使用部门、教务处为职能部门、艺术学院为技术控制部门,作为资产办的工作人员,需要同时与招标及校内多个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四、采购管理存在问题的成因

(1)采购手续繁琐,周期长,效率低。从项目申报至验收付款,需要经历项目申请单、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单、发票的填写,校领导需要对项目申请单、合同、验收单、发票进行审批,采购部门需要对项目申请单、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验收单进行存档。通过对各个环节的分析,发现时间主要浪费在部门间信息的传递、对文件的审批、反复的检查等非增值活动中;而在增值活动中,大部分活动都是串联进行的,耽误了大量时间。引入BPR核心思想和信息化系统可有效简化流程、缩短采购时间。通过信息化系统来完成整个采购周期,不仅能规范采购步骤,而且更有效率、更便捷。

(2)专业设备技术指标具有倾向性。在前期的调研中,一些仪器设备供应商会借机和项目申请部门进行串谋,致使学校在招标采购文件中公布的技术参数倾向于某种品牌,甚至出现仅有一家能满足要求的情况。这种倾向性或排他性的技术要求显然有违公平公正原则,容易滋生腐败行为。招标办作为采购部门,不可能去了解每一种专业设备的技术参数,此时可运用两阶段招标法来确定具体参数。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在这一阶段,招标人与投标人可以就技术方案进行充分沟通、反复商讨以及随时要求增加补充有关资料。第二阶段,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3)后续服务工作不到位。高等院校的采购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的工作,不仅包括设备的采购,还包括合同的签订、设备的安装、调试和培训、付款等环节。长久以来,高校对设备、工程和服务都是重采购、轻管理。

(4)付款流程不完善。所有项目款项,均由使用部门提出付款申请,财务处按合同办理。对于一般的设备采购,这样的机制不会出现问题。然而,高等院校中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需要送审后才能确定最终金额,且该金额与合同约定出入较大。但是审计部门与财务处并没有共享信息,导致出现多付款的现象。在高等院校引入信息化系统,将审计系统、采购系统、合同管理系统、财务系统进行对接,可以有效防范类似事件的发生。

高等院校采购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机构设置不合理,部门之间的职责范围不清,缺乏必要的协调机制;二是制度建设不完善,管理工作中每个环节的衔接没有充分考虑;三是没有引入信息化系统,导致信息传递不通畅,信息共享不及时。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对高等院校的采购管理流程进行重组,界定各部门职责及完成工作的时间与质量,简化审批手续,引入信息系统实现信息的及时共享。

参考文献

1.盛志佳.对高校设备采购管理的思考——以湖南农业大学为例,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2 (1).

2.尹勇,高校招投标机构的设置原理及法律依据.高等建筑教育,2009(1).

第7篇: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范文

一、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形成了一个部门一本预算,一本预算管一年的格局

从20*年开始,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教育局、区城建四局进行部门综合预算改革的试点。通过总结和完善试点单位综合预算管理,制定了《*区部门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将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另外,通过对部门预算收支状况调研分析,按其工作职能、特色工作和资源占有状况,制定出不同类别的部门预算定额标准,人员支出按政策、公用支出按定额、项目支出视财力,统筹安排、分类管理、综合平衡。对不同性质的部门采取不同类别的预算编制方法,执收执罚部门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编制综合预算;城建部门按预算内外资金统一包干,预算外部分以收定支编制综合预算;街道办事处按街道财政体制管理办法编制综合预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按预算内外统一标准编制综合预算。到20*年全区所有的51家一级预算单位、184家二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形成一个部门一本预算,一本预算管一年。部门预算推行以后,不仅使全区一、二级预算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得到加强,也使财政分配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公开性得到较好体现。

二、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实现了财政资金“中转”变“直达”

20*年底,全区所有一二级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所有预算资金支付全部实行网上运行。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大网上直接支付力度,将纳入财政工资统发范围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实行“二卡合一”,对人员经费及政府采购资金全部实行网上直接支付,实现财政资金使用中“中转”变“直达”格局,有效控制了预算单位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资金行为。与此同时,还制定了《*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至20*年8月,统一撤销全部预算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98个,集中资金13,500万元,实行财政资金统一管理,分户核算,增强了财政宏观调控能力,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推进收支两条线管理,切断了部门执罚收入与自身利益的“链接”

20*年,区财政部门首先对政法系统、城管执法大队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彻底收支脱钩。由过去的预算内定额包干、预算外补充经费不足,改变为现在的以“收支两条线”管理为核心的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对收取的非税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列为财政收入;取消比例返还,不再实行收支挂钩,未纳入预算的资金,部门一律不准使用;部门履行其职能所需的经费支出全部通过编制部门预算由财政予以解决(人员支出按政策,公用支出按定额,项目支出按财力)。这一做法既保障了执法部门的正常工作经费,又切断了部门执罚收入与自身利益挂钩的“链接”。在政法系统、城管执法大队实行彻底的收支脱钩的基础上,20*年,全区所有执收执罚部门全部实行了彻底的收支脱钩,从源头上避免了因收支“链接”而产生的腐败问题。

四、推进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实行了“采”“管”分离,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政府采购行为,增强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化、程序化、制度化,区政府出台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区政府每年印发*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使全区各单位政府采购意识得到不断增强,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断提高。按照《政府采购法》,于20*年率先在全市城区中实行采管分离,区采购办和区采购中心各司其责,区采购办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能,区采购中心负责实际采购活动和定点采购服务的管理工作,完善了政府采购管理体制。20*年,财政部门把全区教育系统中小学的工程采购作为管理重点和突破口,深入推进全区政府采购工作。截止20*年年底,全区工程采购规模突破千万元,占全部采购规模的四分之一,同比增长295%,采购规模达到区历史最好水平。与此同时,为配套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对全区公务用车的定点管理办法作了重大调整,制发了《*区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管理办法》、《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暂行办法》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管理办法》,规定凡属于财政性资金即不论是预算内资金还是预算外资金负担的公务用车必须全部纳入定点管理范围,全部定点供应通过招标来确定。实现了新的公务用车管理方式、资金结算方式和车辆费用节约激励方式,充分调动了各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第8篇: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范文

2018年经营1科部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国家局《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公司《采购方式管理程序》组织本部门所属范围的采购活动,加强物资计划管理,大力推进集中采购,按“能招尽招、应招尽招”的规范要求认真组织物资采购工作,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公司生产经营及各项工作提供坚实可靠的物资材料保障。

对新增供应商的资质能力进行评审,对供应商的供货及时性和供货质量进行评价。按照《合同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与中选供应商签订合同,加强对合同履约全过程的管理,所采购的物资都经过严格验收把关,各项记录表单并按“一项一卷”的要求整理成册。

   2018年新增采购项目共计26项,2018年全年共签订采购合同29份,没有发生经济合同纠纷。其中公开招标16个项目金额约957.79万元,单一来源(不含全资三产子公司等)3项金额约79.13万元,2018年招标比例达到92.37%。

第9篇: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范文

1.物资采购管理机制不完善

突出表现在部分企业未明确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并赋予相应的权责,实行物资采购归口管理;有的未明确与子分公司物资采购分级管理的额度权限;有的未对零星物资采购管理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个别单位把物资采购的权责全部交由子(分)公司自行管理,受子分公司管理水平、人员素质因素影响,往往出现制度落实不到位或违规操作现象。

2.物资招投标采购比重不高

据2012至2013年采购情况调查,全局非运输企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价采购方式的比重仅占采购总额的48%,而采取询价采购、零星采购方式的占一半以上。与运输业集中采购实行招标相比,非运输企业物资采购的批量优势没有完全发挥出来。有的企业片面追求闯市场增收入,在内部挖潜降本增效上力度不够,影响了企业整体效益的提高。

3.物资采购过程不规范

个别企业因计划不周或工期紧张等原因,该招标的没有招标,仅以电话询价代替招标;有的企业未遵循询价比价至少要三家以上的规定,有的没有保留完整的询价记录;有的采购合同管理不规范,个别企业未经审批完毕就提前签订合同。

二、加强铁路非运输企业物资采购管理的现实必要性

1.加强物资采购管理是非运输企业完善经营管理机制的迫切需要

物资采购管理是企业经营的关键环节,与经营成本、廉政风险防控息息相关。近年来非运输企业经过一段快速发展,已经具备一定规模。要想进一步提升企业实力,实现由生产经营型向资产经营型转变,实现做大做强的目标,迫切需要完善阳光采购机制,净化采购渠道,优化物资采购管理,促进建立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机制。

2.加强物资采购管理是非运输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

铁路非运输业的加工制造、工程施工、现代物流、旅行服务企业不仅仅服务于铁路旅客货主,更多地参与到市场竞争的多个行业,与地方企业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物资采购成本直接关系到企业竞争优势,关系到能否开辟更广阔的市场。近年来铁路非运输企业生产的工务、桥梁配件及电缆产品成功进军城市地铁、轻轨市场不仅仅靠的过硬的产品质量,成本优势亦十分突出。

3.加强物资采购管理是非运输企业提高经营效益的有效途径

路局运输业对列入运输成本的运输单位物资采购实施计划管理。非运输企业由于列入企业经营成本,且涉及行业门类众多,在采购管理上对路局的要求理解不一,做法不同,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经营的整体效益。因此,在企业努力增收的同时,要进一步在降低成本上下功夫。在当前全路推进资产经营开发,实施多元化发展战略的新形势下,亟需规范非运输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在增收创效的同时,实现降本增效,提高经营管理整体效益。

三、加强铁路非运输企业物资采购管理的对策措施

1.构建权责明确分级负责的物资采购管理机制

1.1明确管理权责。铁路局非运输企业主管部门负责非运输业系统物资采购管理顶层设计,参加铁路局组织的物资采购招投标相关工作,对非运输企业物资采购管理行为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各铁路非运输企业负责按照路局总体部署,实施本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对所属子分公司物资采购行为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企业的物资需求部门、采购实施部门、财务、审计、法律、纪检等相关部门赋予相应权责,构建层次清晰、权责明确、运行有序的物资采购管理机制。

1.2明确管理范围。铁路非运输企业仅负责按路局规定,属于自主采购权限范围的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大维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所需物资的采购管理。对于铁路局实施统一集采集供的物资严格执行规定。

2.实施专业归口分层管理的采购管理制度体系

2.1实施专业归口。各非运输企业要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坚决杜绝多个部门插手物资采购,避免造成管理混乱,甚至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

2.2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涵盖采购全过程,形成物资计划、物资采购、物资验收、物资出入库各环节的有序可控,实现物资采购行为有法可依。

2.3实施分层管理。按全面预算管理要求,各非运输企业应明确界定集团公司、分(子)公司的物资采购管理权限和额度。本着有利于集中批量、降低成本的原则,建立集团本级管理物资采购目录,并报路局主管部门备案。按“不相融岗位分离”原则完善物资采购内控制度,真正落实“谁采购、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采购质量、成本控制责任。

3.强化物资采购过程控制实现降本增效

3.1最大限度集中批量实施招标采购。一是凡采购品种、批量、采购金额或供货厂商数量达到招标条件的,均应实行公开招标采购,不断提高招标采购比重。二是公开招标采购要坚持相同性能和质量条件下的最低价中标原则。三是各企业根据加工制造、工程施工、建筑安装、旅行服务商品等不同类别界定相应的额度,达到额度的必须招标。四是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具备条件的大力开展网上竞价采购,充分挖掘供应商潜力,达到减低采购成本的目的。五是在不具备招标条件时,进一步规范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力争取得最佳的效果。

3.2全面规范询价采购工作流程。各非运输企业制定操作性强的询价采购工作流程,规范零星、小额采购。根据铁路企业实际,实施物资询价采购审批和公示制度,明确采购人、采购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询价采购审批要有各级相关人员、分管领导签字,规范采购程序。同时要确定采购监督部门,定期对采购部门所购物资进行市场询价,落实监督检查责任,构建科学合理、运行有效的询质比价监督机制。

3.3加强物资供应商管理。建立物资供应商信息库,对采购渠道实施动态管理。各非运输企业及下属公司要根据各自权限范围的采购物资,按类别、采购方式建立采购渠道档案。从产品价格、质量和供应服务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考核评估;要制定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内容和判定标准,对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对发生严重问题的纳入黑名单,限制其进入铁路市场。

3.4规范采购合同管理。严格合同签订、审查,落实履约责任。定期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加强合同及相关采购档案管理,严格按合同约定条款和资金管理制度进行资金支付。

3.5实施质量追溯机制。建立采购物资质量跟踪追溯、信息反馈制度,建立质量问题产品的退货、终身索赔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各非运输企业专业技术部门和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将产品设备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反馈物资采购责任部门,作为对物资供应商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形成物资采购质量控制闭环管理。

3.6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物资采购监督检查制度,形成采购决策、采购招标、合同执行、质量验收、资金拨付等环节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的有效机制。把规范管理程序、加强质量控制、廉政风险点控制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强化物资采购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4.开展物资采购管理机制运行评价提升采购管理水平

全局非运输企业要建立物资采购管理运行评价机制,采取季度或年度形式对所属单位物资采购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物资采购办法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工作流程运行情况,物资目录执行情况,节约采购成本的分类对比情况、物资采购质量管理情况,物资采购管理存在的问题,不断优化物资管理机制,在动态管理中提升管理效能。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