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保安工作方案范文

保安工作方案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保安工作方案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保安工作方案

第1篇:保安工作方案范文

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为了维护公司治安秩序,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做好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消除企业各种不安全隐患,坚决遏制不安全事故发生,保全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为企业生产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思路:

安全保卫工作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有效控制”的原则,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根据公司安全保卫工作要求,确立单位保卫负责人,建立值班工作日志,对当班的安全情况进行如实登记,对各个要害部位进行巡逻监管排查,负责安全,从而使自己责任更加明确。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㈠坚持预防为主、群防结合的工作思路,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㈡完善厂区安全防范体系,强化人防、物防和技防的有机结合,实现全年厂区无事故发生。

㈢进一步加强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好各项治理防范措施,确保厂区及周边良好治安环境。

三、警卫室从人防、物防、技防、制防“四个角度”入手,全方位抓好内部治安防范防火工作。

加强公司生产保卫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管理从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的方针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加强公司要害保卫工作。

㈠加强保卫人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安全思想教育,重点做好纪律作风建设,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保卫人员素质,逐步建立健全教育培训、监督制约和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对保卫人员及其他门卫人员的督查,促使他们文明执勤,严格管理,热情服务,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㈡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一切危害人身安全和单位安全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

㈢加强厂内治安环境建设:

⑴抓好厂内的治安防范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大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稳定。

⑵落实好安全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加强厂区巡逻检查值班制度,隐患整改和事故汇报制度。保卫人员做到,有警必接,闻警必行,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

⑶加强门卫管理,强化门卫值班制度,加强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管理,做到管理和服务相结合。做好厂区出入厂门制度和携物出门查验制度,确保资产和员工个人财务不发生丢失、被盗。

⑷调解处理好厂区内部发生的治安纠纷,维护好厂区的整体安全。加强员工管理,登记造册,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⑸加强对员工的饮食管理,把好食品卫生进货关,就餐环境卫生关。

⑹做好厂区安全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第2篇:保安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区“七保”工作通知为指导,强化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角度出发,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将“七保”工作打造成民心工程。

二、工作目标

全乡上下要严格按照区“七保”工作通知精神,把“七保”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暖冬”,确保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七保”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各村、各部门一定要各负其责,加强配合。要加大“七保”工作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明确责任。要高度关注困难群众,加强摸底工作,做好贫困救济物资发放工作,不让一个群众挨饿受冻。

(一)保供粮。我乡是山区乡,部分村组对外交通极为不便,如遇大雪天气更为复杂,各村要提前落实1-2个粮食临时储备点,确保紧急情况下的粮油供应,同时要提前告知广大农户做好冬季粮食储备工作,并告知临时应急售粮供应点,方便农户就近购买。一旦出现大雪封路,农户粮油短缺,要派出应急小分队向交通不便的农户运送粮食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确保供应不断档、不脱节,群众不挨饿、不断炊。

(二)保御寒。由乡民政办牵头,各联村领导带队进村入户,对全乡低保户、五保户、贫困人口、孤寡老人、因灾因病困难人口、缺粮缺衣缺被人口进行一次全面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做到底数清楚,台账清晰,并根据调查情况储备并发放必要的御寒棉被,确保在极端恶劣天气条件下群众不受冻、不挨饿。同时各村要强化查灾核灾工作,一旦发生灾情,要快速反应,及时核灾上报,确保救灾款物足额发放到位。

(三)保安居。各村要对本辖区内危房户、倒房户和住房困难户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并随时关注,对破旧严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房屋,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加固或进行转移安置,确保不因工作失误造成房屋倒塌而发生责任事故,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保就医。乡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要加强冬季传染病报告监测,广泛开展防冻、防病等知识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防病和安全意识;要做好冬季常见疾病防治药品的储备,确保广大群众在可能发生冰雪灾害期间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够及时得到有效处置。

(五)保市场。乡社会事务办要积极配合区商务、物价等部门做好食品、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确保货源充足、价格稳定。同时要加强市场监管,坚决打击掺杂使假、垄断货源、囤积居奇等违规经营行为。

(六)保安全。由乡安委办牵头,与乡直有关部门、洽舍派出所一起联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抓好道路交通、烟花爆竹、企业消防、食品安全、建筑施工现场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各村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控和外来人员的管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护林防火巡查,切实管住野外火源,确保“零火险”;要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着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对于即将到来的寒假,学校要对学生及学生家长做好安全教育宣传工作,保证学生假期安全;要注意交通安全,单位及个人的机动车辆,要加强保养,安全驾驶,严禁酒后驾驶和无证驾驶,确保人车安全。要在辖区内的危险路段设立警示牌,提醒群众安全出行,一旦出现雪情,各村要立即启动道路清障预案,做好除雪铲冰工作,保障主路段的安全畅通。

(七)保稳定。针对岁末年初的新形势,对涉及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进行再摸排,重点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程款支付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对已排查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要迅速、限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和稳控工作。同时要密切关注苗头性问题,尽量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辖区社会稳定。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七保”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稳定大局。当前,已进入冬季,天气形势多变,我们要从以前曾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性事件中汲取经验和教训,各村、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做细做实各项工作,做到一旦发生突发性灾害天气,能够快速应对,战胜灾害,确保群众安全越冬。

(二)健全组织,强化领导。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民政办,负责日常具体事务,由李小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各村均要及时成立工作领导组,强化领导责任,确保“七保”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三)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全乡上下立即行动,积极开展向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奉献一片爱心,乡、村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帮助低保、五保等困难群体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确保他们有房住、有饭吃、有衣穿,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四)完善应急机制,严肃工作纪律

1、制定预案。各村、各部门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小分队,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做好“七保”各项工作。

第3篇:保安工作方案范文

为落实市政府五保供养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敬老院及散居五保供养安全管理年”为主题,强化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措施,积极探索和创新监管方法,着力提升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全区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管理工作形势稳定,全力促进全区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管理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意识、体制机制、管理本领、管理效能和安全管理队伍等五项建设,达到“九安全”:即设施安全、用电安全、用水安全、药品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交通安全、行为安全、住宿安全,最终实现责任事故零目标,确保全区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管理形势持续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责任,建立机制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要坚持五保对象安全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社会事务办主任、敬老院院长(常务副院长)落实具体职责。建立健全各级各层职能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是加强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由乡镇与区民政局签订安全工作管理责任书;各敬老院与乡镇签订安全工作管理责任书;各村与乡镇签订散居五保安全管理责任书。严格对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将安全管理工作实绩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完善制度,确保落实

一是要有紧急处置预案。各乡镇要按《市区敬老院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文件要求,建立完善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预案应包括领导机构及职责、安全事故责任及处理程序等。

二是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各乡镇要按《市区敬老院安全管理制度》文件要求,建立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管理制度。制度应包括院内、室内、消防、食品、疾病、用电、锅炉使用安全管理等。

三是要明确岗位安全管理职责。各乡镇根据实际,设置门卫、院内、室内、消防、食品、疾病、用电、锅炉使用等各安全岗位,岗位、职责明确到人,确保层层抓落实。

四是要落实散居五保供养“三项制度”。各乡镇必须克服“重集中供养、轻分散供养”的倾向。在今年内,各乡镇务必建立健全三项制度,即:五保对象年审制度、巡视走访制度、包保责任制和监护制度。特别是每个五保对象要落实1个包保责任人或1个监护人(无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五保对象落实监护人),各乡镇要建立五保对象包保责任人、监护人台卡,明确责任,动态管理,切实维护散居五保对象合法权益,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三)搞好排查,杜绝隐患

一是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各乡镇要以安全管理年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开展各项安全教育活动,搞好安全应急演练;对散居五保对象落实“防高温、防雷击、防水淹、防火、防盗、防跌、防走失、防食物中毒、防流感、防传染”等十防措施。

二是落实敬老院“三设置”要求。即在敬老院内重点部位按要求设置灭火器、设置安全通道、设置应急照明灯。

三是拉网排查杜绝安全隐患。各乡镇要在6月底以前组织人员对本乡镇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对象住房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排查,并做好排查记录,落实整改措施。敬老院要实现“三杜绝”:即杜绝用电用火(吸烟)安全隐患、杜绝饮食卫生安全隐患、杜绝老人外出安全隐患。区民政局在7月份会同消防、安监等部门对全区敬老院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四)建好队伍,抓好培训

一是抓好敬老院院长、常务副院长队伍建设和培训。各乡镇要多渠道、宽视野的选拔人才,将政治素质好、有爱心、有热心、有耐心、敢于负责、善于管理、乐于奉献的同志选任到敬老院院长的岗位。同时,区民政局将在区福利服务中心、西眉敬老院建立敬老院院长培训基地,拟于8-9月份对全区敬老院院长、常务副院长进行一轮培训,并将建立培训的长效机制。

二是抓好敬老院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和培训。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合理设置安全管理岗位,并将责任明确到人。同时加强安全岗位工作人员安全管理意识、管理本领、管理效能及应急能力等方面的培训,一年每个岗位不低于两次的安全演练。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学习阶段(6月1日-15日)。各乡镇认真组织学习市局《通知》精神,提高思想认识,营造开展安全管理年活动良好氛围。

(二)方案制定阶段(6月15日-6月30日)。各乡镇按照安全管理年活动目标,结合实际开展调研,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以“六个一”工作为载体,制定工作方案。

(三)全面推进阶段(7月1日-8月31日)。各乡镇落实敬老院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要集中人力、物力,对各敬老院进行摸底调查,按照目标要求全力推进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工作实效,继续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并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探索建立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整改提高阶段(9月1日-11月30日)。各乡镇要将在开展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改工作工作方案,并从解决瓶颈性问题着手,按计划、按步骤,扎实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五)检查总结阶段(12月1日-2013年1月15日)。各乡镇社会事务办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结,区民政局对在此次活动中探索出好的经验、做法要树立典型在全区积极推广应用,更好地巩固“敬老院安全管理年”活动成果。同时区民政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乡镇开展敬老院安全管理年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量化打分的方式。检查结果将由区政府通报,得分最后一名,要向区民政局提交整改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本“敬老院安全管理年”活动的领导,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能职责见遂安民政〔2013〕65号文件)。同时,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明确职责。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根据活动的总体目标和活动内容,按照职责进行分工,把“敬老院安全管理年”的每一项工作内容分解下达,明确职责,不留死角,充分调动积极性,分阶段、分目标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第4篇:保安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利用现有社区义务巡逻队资源,参与社会治安巡逻,通过警民联合巡逻、单位协同巡逻、看楼护院等形式,加强辖区“联防、互防、自防”三防一体的防控网络体系,全面维护社区正常治安秩序有一个良好环境,保障广大居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保稳定、创平安、促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达到“秩序好、发案少、群众满意、社会稳定”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在社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面开展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如下:

组长: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副组长:社区民警

副组长:社区治保主任

成员:城物管经理

厂物管经理

小区联合支部

钟表生活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区民警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治安巡逻活动的各项工作、日常检查、补贴发放、工作总结等。

三、巡逻防控安排

整个治安巡逻活动由领导小组具体安排部署,社区居委会负责指挥协调。以治安巡逻队为主,以各单位治安力量和党员义务巡逻队为辅。实行24小时全天候、全方位巡逻。同时,要加强联防联动,与相邻单位建立互联互动的社会治安防范机制,做到与周边社区无逢链接,并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共同维护周边的治安秩序,实现社会治安防控全面覆盖。

四、工作措施

(一)、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接受社区居委会和公安民警的政治思想、巡逻技能指导,定期开展培训、交流和总结。

(二)负责社区治安巡逻的主要领导将不定期检查和督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要加强信息报送。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和掌握巡逻情况,做到每日有巡查、每周有讲评、每月有小结,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社区领导小组。

(四)面对特殊时期,调动辖区保安力量和党员义务巡逻队共同参加协防,最大限度为维护社区安全与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五、工作要求

(一)此次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的成立,是构建“平安”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确保一方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要发动单位、居民和党员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创新工作理念,克服治安巡逻工作中面临的各种困难,坚决杜绝困难面前绕着走、巡逻不认真的做法。要实现社区每个角落24小时巡逻工作无缝衔接,确保无死角、无盲区,真正形成全民动员、警民团结共同防控的良好局面。

(二)巡逻队巡逻时,应严密注意巡逻区域内可疑人、事、物,依法盘查可疑人员。预防、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

(三)发现治安事件时,队员要相互配合,一旦发现警情处理不了时,第一时间报110,依法保护现场,疏散周围群众。同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详情并做好记录。

(四)巡逻队要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巡逻区域、巡逻路段,制定治安巡逻部署图和重大问题处置预案。巡逻中当队员正当防卫或意外受伤,应立即告知巡逻队主管领导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人员赶来处理。

(五)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做好宣传工作。各单位要通过宣传栏、公告等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统一标志,保持阵容严整。参加社区治安巡逻值勤人员,要按要求统一着装、佩戴袖标。坚持严格考勤制度,树立强烈地社会责任感,树立文明执勤、依法办事的良好形象。

第5篇:保安工作方案范文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力度,按照“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梳理问题、分类处理,认真整改、确保安全”的总体思路,全面深入排查街道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隐患,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夯实环境保护工作基础。通过采取“限期整改一批、停产整治一批、取缔关闭一批”等措施,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着力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二、检查内容

(一)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重点检查火电、化工、印染、冶炼、造纸、电镀、机械制造、电子制造等行业的工业企业,存在废水、废气、危险废物等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主要排查污染物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规范化贮存处置情况、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持证(排污许可证或排水许可证)排污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及落实情况。

(二)工业园区污染防治情况。主要排查街道新华工业园、富民创业园、南区工业园规划环评执行和环境防护距离落实情况,园区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园区环境监测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落实情况。

(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全面排查企业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验收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未验、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重点检查纠正以“封闭式管理”、“挂牌保护”、“预先报告”、“企业宁静日”等名义限制环保现场执法、阻挠环保突击检查;以加快项目建设为名擅自降低环保准入门槛、违规或越权审批;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以减轻企业负担为名违规减免排污费或者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

(五)重点环境案件化解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情况。重点检查近三年以来群众反复举报投诉的案件和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主要梳理排查到部、赴省环境问题化解情况;环保部和省通报、交办重点环境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媒体曝光重点环境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历史遗留环境问题解决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本次大检查实行属地负责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查、村(社区)检查、街道抽查的方式进行。

(一)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全街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指导、督促、调度相关村、社区开展大检查工作,抽点地区,对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村、社区按照街道统一部署,细化大检查方案,全面组织开展大检查,负责组织辖区内工业企业开展自查,审核汇总大检查情况,上报街道环保科。

(三)各企业负责对本单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如实填报《环境保护大检查企业自查申报表》,按时报所在地村、社区,街道直管企业报环保科。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1日前)。完成全街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企业自查阶段(4月30日前)。村、社区采取向企业直接发送通知或召开会议等形式,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三)全面检查阶段(5月1日至9月30日)。村、社区组织对辖区内的企业开展全面检查,街道组织力量进行抽查督查。

(四)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总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成效,查找不足,分析原因,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切实做好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的跟踪督办工作,迎接上级部门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环境保护大检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村、社区要在街道统一领导下,将大检查与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协同推进。各地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对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要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方案,实施分类治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联动。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合力做好大检查的相关工作,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农经中心、环保、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做好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工作;农经中心要加快淘汰化解落后产能,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环保科做好协调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问题。

第6篇:保安工作方案范文

一、分析形势,查找风险隐患

召开局办公会议,分析、吸取市防范应对“7.21”暴雨灾害的深刻教训。围绕我局担负的防震减灾工作职责,认真研究分析了汛期应对和防范其他各类灾害事件的工作形势。尽管较好地坚持落实了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入夏全市地震监测台站年度防雷检测检修、各类观测仪器设备每季度巡查维护、办公环境用电防火每半年安全检查、应急指挥车辆定期保养和驾驶员每月安全培训等主要安全防范措施,但与全面、高标准防范应对汛期其他各类灾害事件的要求相比,仍存在风险点、隐患点和薄弱环节:一是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还不够细致、完善;二是局应急预案内容还不够全面,只注重突出了对上级的汇报请示、内部人员地震业务岗位的应急和地震事件的应对,淡化了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应急联动、对汛期其他各类灾害事件的应对;三是应急物资储备有欠缺;四是居住在这样地势的沿海城市,个别人对防汛的重要性存有认识不够高的现象。

二、整改措施及进度安排

按照突出自身防震减灾职责,突出防汛工作,强化大局意识,强化协调配合,全力防范应对各类灾害事件的防灾减灾思路,针对存在的风险点、隐患点和薄弱环节,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完成。

(一)修订完善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重点充实细化值班员职责、领导带班职责;严格界定包括地震在内各种突况的处置、信息上报的时限和责任;明确规定全局每个人24小时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能接听电话、找到人,不论何时凡是离开城区必须向局办公室报告、登记。

此项工作由副局长牵头,科技监测科具体负责拟定制度修订稿,提交局全体会议讨论拖过,下发实施。8月2日前完成。

(二)修订完善局应急预案。在原预案基础上,重点充实完善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震情信息通报及震后应急联动、处置地震以外其他灾害事件的协作配合及应对联动等内容,并将所有应急工作全部细化到小组和个人。

此项工作由书记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拟定预案修订稿,提交局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下发执行。8月3日前完成。

(三)充实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库。按照以地震事件震后应急的设备、器材、物资为主,兼顾储备其他灾害事件应急所需物资,二者互补利用的原则,根据省地震局关于市、县地震部门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进一步充实完善市地震局和各市区、开发区地震部门的应急物资储备库。

1.市地震局应急物资储备库。8月底前,按照市政府集中采购程序,完成相关器材、物资的招标采购,建立完善库房专管人员、物资出入库登记、设备器材日常维护保养等制度,建成较为规范的应急物资储备库。

2.市区、开发区地震部门应急物资储备库。下发补充通知,督导各市区、开发区尽快充实、完善、建成自己的储备库。

(四)进步一提高防汛防灾思想意识。召开局办公会议、全体会议,剖析市“7.21”暴雨灾害、2011年大雨灾害及近年来各地发生的汛期灾害的典型案例,学习各级相关防汛防灾文件、指示,结合实际分析我市防汛防灾形势,围绕“假如的暴雨灾害发生在,我们应该怎么办?”展开大讨论。警示、引导全体人员进一步提高对防汛的思想认识,协力做好汛期防范应对各类灾害工作。

此项工作由局长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7月30日前完成。

三、建立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

1.每天24小时值班值守,科室负责人以下人员全部参加,三名局领导轮流带班。每日交接班时,在值班簿上认真记录履行值班、带班职责情况,正常情况下每月在局全体会议上汇总讲评值班、带班情况,遇有突发事件当即讲评。讲评情况登记于值班簿,作为年终总结、评比的台账。

第7篇:保安工作方案范文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为确保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到位,我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刘英庚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张俊峰副局长、娄玉闽副局长、钟敬本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容科、环卫处、城管各中队主要领导组成,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具体措施

(一)加大执法力度,取缔店外店及流动摊点

1、从即日起,驻镇街中队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市容综合清理整治活动,重点对6条示范街5条达标街、主要活动场所的周边开展集中整治,包括清理卫生死角以及乱拉乱搭、乱堆放等,查处各类显见性市容违章行为。

2、6月5日起,市容科、环卫处上路检查辖区各项保障工作落实情况;结合市容管理评估检查工作,对11条道路进行抽查。

3、6月15日至20日,机动中队、辖区中队对主要道路和“6.18”重点活动区域市容环境保障情况以及组织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工作.

(二)继续做好乱张贴和违章广告的清理。

城管执法队伍突出做好充气拱门、楼体布幔、店招店牌、门楣条幅、门前移动广告等违章临时性广告的清理;6月1日起,各中队局每天组织人员全面清洗临街店面、电杆、卷帘门、护栏、灯箱广告牌等设施上的乱涂写、乱张贴。

(三)加强对渣土运输管理工作。

即日起,渣土办进一步强化路面建材、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工作,加大建筑工地净车出场落实力度,及时查处违章行为和清洗“滴漏撒”路面;6月15日至6月23日,由市环卫处每天安排一部高压冲洗车和两部洒水车待命,并随时做好对“滴漏撒”污染路面的清洗、压尘工作。

(四)加强“两车”停放管理工作。大会活动期间,镇街各中队应组织人员,加强主干道周边“两车”停放秩序的管理,确保停放有序。

(五)加强日常保洁,搞好市容环境卫生

第8篇:保安工作方案范文

一、主要任务

以雪为令,迅速启动应急机制,按应急方案调集动员物资、车辆全力以赴投入到清除清运积雪工作中,以最快的进度打通道路交通,以最强的力量抢险救灾,最大程度地降低暴雪造成的损失。

二、组织领导及主要职责

市局成立防范暴风雪工作办公室:

主任:刘明亮负责全面指挥;

副主任:赵明太主要负责后勤保障组工作;

侯巨波主要负责门前五包监察组工作;

王喜民主要负责抢险机动组工作;

孙生主要负责协调指挥组工作;

黄渤主要负责宣传报道组工作。

后勤保障组成员:郑玉梅、宋明亮。主要落实应急用的食品、饮料、照明器材,准确的通信号码表和少量的住宿客房。

门前五包监察组成员:高金生、杨万宏、李正富、陈志宝、姜义同、周家诚。主要落实协助各分局督促检点街路两侧商业网点和单位的义务除雪情况及牌匾、广告的安全检查工作。

抢险机动组成员:王金山、李光辉、李承宏、马永洪、葛运东。主要落实处理临时救助、机动支援工作。

协调指挥组成员:冯振勇、王立新。主要落实卤水车辆的调动、分配,督促检查铲车落实、集中、使用情况和检查验收道路除雪质量情况。

宣传报道组成员:由昌利、付云利、张妍。主要落实联系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单位采访、宣传,掌握防范暴雪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录制第一手材料,及时上报工作情况。

三、工作实施

1、各分局、科室以雪为令,迅速集合所有人员,做好各种准备。

2、最少准备12台卤水洒布车,提前装货,宁可不用给点损失费,防止发生急用时调不来车的情况发生。

3、卤水的布洒以市府路和新兴大街为重点,每个分局两台,按三分局、二分局、四分局、一分局、五分局的顺序指派,具体数量根据雪情而定。

4、各分局提前做好调用社会铲车的准备工作,市局视情况提前集中铲车以检查准备情况的落实。

5、积雪清除工作的时间,主要在中午12时至凌晨1时之间进行,避开人流、车辆高峰和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经费开支数量。

6、积雪是否清运由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后及时通知。

7、各分局每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表给市容科,以便组织检查验收、掌握情况。

四、保障措施

1、通信保障:各分局、机关科室重新拟制通信联系号码表,以科室分局为单位上报后勤保障组,分局局长和机关人员确保二十四小时不关机,上报号码要准确,住宅电话必须上报,确保通信畅通。

2、车辆保障:以雪为令,所有车辆集中到各单位门前,防止雪大车辆被堵的现象发生。每个分局动员五台铲车、五台运输车,市政公司的铲车由市局负责联系调动,视情况机动给分局或执行救助任务,支援有关政府机关。

第9篇:保安工作方案范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含部省属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参保职工)。

第三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市职工生育保险工作。

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负责职工生育保险的登记、申报、支付、征缴管理等业务工作。

第四条市财政、卫生、物价、税务、人口与计生等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职工生育保险有关工作。

第五条生育保险按照属地原则实行社会统筹,设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征缴。各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六条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向经办机构申报,地税部门按月征收。生育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和监督,按照《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按财政、税务部门规定的渠道列支。生育保险费不计征税费。

第八条用人单位撤销、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终结的,应依法清偿欠缴的生育保险费,向经办机构一次性缴纳。

第九条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项目构成: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二)基金的利息收入;

(三)滞纳金;

(四)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十条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计息,所得利息并入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市财政、审计部门依法对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津贴;

(二)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四)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十二条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条件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其中:缴纳生育保险连续缴费不满6个月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连续缴费满6个月,累计缴费不满12个月的,按50%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连续缴费满6个月,累计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的,全额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新设立的用人单位(个体经济组织除外)依法参保,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纳入本办法实施范围,新参保的单位不受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的限制。

第十三条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女职工生育或流(引)产,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为:

(一)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异位妊娠、葡萄胎,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二)妊娠3个月以上(含3个月)7个月以下流(引)产的,享受1.5个月生育津贴;

(三)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引产和正常分娩顺产的,享受3个月生育津贴;

(四)正常分娩难产和剖宫产的增加0.5个月的生育津贴;

(五)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增加0.5个月的生育津贴;

(六)符合享受晚育假条件的女职工增加1个月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第十四条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女职工因下列原因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限额支付,低于限额的按实支付:

(一)产前检查960元;妊娠3个月以下的流产手术480元;妊娠3个月以上(含3个月)7个月以下流(引)产手术1600元;7个月以上(含7个月)引产手术2400元;正常分娩顺产2400元;正常分娩难产2560元;剖宫产3200元。

(二)放置宫内节育器120元;取出宫内节育器120元;实施皮下埋植术160元;实施皮下埋植取出术120元;实施输卵管结扎术400元;实施输精管结扎术256元;实施输卵管复术1280元;实施输精管复术960元。

第十五条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女职工因下列原因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按70%比例支付:

(一)妊娠并发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二)生育并发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超过相应分娩医疗费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

(三)剖宫产手术同时附带子宫肌瘤、阑尾炎等手术,超过剖宫产支付限额的医疗费;

(四)治疗异位妊娠、葡萄胎等发生的住院医疗费。

第十六条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技术鉴定小组鉴定为计划生育并发症的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计划生育并发症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在生育保险基金中列支。

第十七条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以上(含90天)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一次性营养补助费,补助标准为统筹地区上一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每年7月1日随着统筹地区上一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调整而调整。

第十八条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自失业之月起至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生育的,按本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发给生育津贴。住院分娩医疗费、一次性营养补助费、产前检查医疗费、妊娠和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在职女职工的待遇享受。

第十九条符合享受生育保险条件的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其生育时住院分娩医疗费、产前检查医疗费按在职女职工待遇的50%享受。

第二十条在确保生育保险基金平稳运行的前提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会同相关部门逐步开展参保女职工妇科病普查,以提高女职工的健康水平。普查费用在生育保险基金中列支。

第二十一条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实行定点管理制度。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由经办机构会同相关部门确定。

第二十二条参保人员应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除急诊和抢救危重病人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女职工需异地生育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证明到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第二十三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及列入助产、计划生育支付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等规定。严格执行生育保险的管理规定,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参保人员的特需服务或使用自费费用较大的项目,经治医师须事先告知并征得就诊者或家属同意。

第二十四条经办机构应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严格履行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并纳入医疗保险诚信服务信用等级管理。

第二十五条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由本人或委托用人单位在女职工生育或流(引)产后6个月内凭女职工本人《居民身份证》、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颁发的《生育服务知单》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生育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生育医疗费发票、产前检查费发票、费用明细清单、门诊病历、出院记录等相关资料到经办机构核报。经办机构在审核后的次月将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费以直接发放的形式支付给参保职工。

第二十六条失业女职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登记证》、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颁发的《生育服务知单》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生育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生育医疗费发票、产前检查费发票、费用明细清单、门诊病历、出院记录等相关资料,在产后6个月内到经办机构核报。

男职工配偶凭男职工《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颁发的《生育服务知单》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生育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生育医疗费发票、产前检查费发票、费用明细清单、门诊病历、出院记录、配偶《居民身份证》及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以上劳动保障服务所(站)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等相关资料,在产后6个月内到经办机构核报。

第二十七条下列情形发生的费用或相关待遇,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违反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和生育保险规定发生的费用;

(二)因医疗事故发生的相关费用;

(三)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术的费用;

(四)计划内怀孕,因非医学需要或无规定情形自行终止妊娠的费用;

(五)新生儿的婴儿医疗、护理、保健、生活用品等费用;

(六)因自杀、自残、酗酒、交事故以及因斗殴、吸毒等违法行为造成妊娠终止的医疗费用;

(七)参保人员在境外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八)其他不符合生育保险报支范围的费用。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或欠缴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支付。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所称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执行。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骗取生育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造成生育保险基金流失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违反生育保险有关规定和服务协议,造成生育保险基金损失的,由经办机构根据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及服务协议约定,按情节轻重责令改正,追回经济损失和违约金,终止服务协议;情节严重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取消定点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三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因生育保险待遇发生争议的,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和职工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讼。

第三十五条生育保险费率以及生育保险待遇标准需调整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并制订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