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稳控工作方案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医院控烟实施方案120XX年我院将根据控烟相关的文件精神及创建三甲医院的要求,持续开展无烟医院的创建工作,为推动我院控烟工作的深入开展,使广大职工和群众远离烟草危害,减少因吸烟引发的各种疾病的发生,促进整个社会健康水平的提高,现将我院20XX年控烟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明确目标,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
根据医院20XX年度工作安排,进一步明确控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主管控烟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控烟工作机构。后勤保障部负责控烟工作并负责细化分解各项措施,各科室紧密配合,积极开展控烟工作。创建无烟单位作为我院的年度目标,把控烟工作纳入医院的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控烟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检查、有落实。
二、落实责任,强化各种控烟措施
进一步巩固医院《创建无烟医院奖惩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切实保证医院控烟工作制度的落实,每个科室按照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做好禁烟宣传教育工作,各科室甄选员工为兼职控烟监督员,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并劝诫吸烟行为。医院将科室控烟情况与科室绩效考核相结合。特别加强戒烟门诊的力度,控烟门诊由原来的每周一天,更改为每周五天;主治医生加强住院病人的管理,认真询问病人的吸烟史,并针对患者的情况进行健康教育。
三、切实开展各项控烟宣传活动,营造控烟良好氛围
1、营造控烟氛围。将医院控烟工作计划、控烟制度及健康指导等利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控烟公益广告宣传,使全体干部职工都知晓并自觉遵守。在办公室、会议室、走廊、等所属区域醒目位置设置控烟警语、标示和监管部门电话,随时提醒院内职工和院外群众不要吸烟。
2、开展主题日宣传活动。利用爱国卫生月(每年4月)世界无烟日(5月31日),控烟工作领导小组要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义诊,发送宣传单等形式,提高广大群众对烟草产品的认识,控制烟草危害。
3、医院今年6月以前将增加医院内的电视滚动屏宣传。
3、将控烟工作纳入科室健康教育考核。要求各临床科室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关于控烟工作的健康教育,并将此作为健康教育内容确保落实到位,根据医院的相关奖惩条例进行奖惩。
四、加强管理督导
控烟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医院各科室的控烟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年底进行评比。通过20XX年度控烟工作的落实,医院尽力为群众营造一个无烟、无污染的健康环境,争取达到三甲医院A条款的标准。
医院控烟实施方案2各科室:
根据卫生部等部门《关于20XX年起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为在全院开展控烟活动,禁止医务人员在医疗公共场所吸烟,倡导医务人员率先戒烟,创建“无烟医院”,医院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医院控烟活动,提高医务人员控烟意识,降低医院职工吸烟率,帮助吸烟者戒烟,达到卫生部《无烟医院卫生机构标准》的基本要求,逐步实现人人自觉戒烟、医院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无烟的目标。
二、总体要求
在医院内所有诊疗场所、办公室和会议室等区域禁止吸烟,在医院设立戒烟门诊和固定的吸烟区并有醒目标示,进一步加强领导,严格考核管理,确保控烟活动长期、有效、深入开展。
三、具体实施方法
1、广泛宣传:利用医院网站、宣传栏、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医院简报和新闻媒体等对吸烟的危害、戒烟的益处、如何戒烟等内容进行广泛的宣传。
2、张贴宣传画和禁烟标识,制作控烟宣传栏,设立固定的吸烟区。
3、控烟培训:开办控烟知识讲座、竞赛等系列控烟活动,加强和促进医务人员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
4、设立控烟告示牌:告知医院职工、患者和家属及来访者禁止在医院吸烟,不向医生敬烟。
5、在医院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区域禁止吸烟。
6、在全面禁烟前设立固定的吸烟区域,吸烟者必须到规定的吸烟区吸烟。
7、控烟办公室将组织定期检查监督各部门开展禁烟情况,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8、调查我院目前的吸烟率,创新控烟措施,针对吸烟人群加大控烟工作力度。
四、创建无烟医院管理制度
1、医院成立控烟领导小组,下设控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检查和监督。
2、医院控烟工作实行院科二级管理制度,医院与科室签订控烟工作目标责任制。各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成立以科室负责人为组长,护士长和一名控烟骨干为组员的控烟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本科室域内控烟管理制度,并根据医院工作计划开展控烟管理工作,在病区内以及病区门前进行监督和劝阻吸烟者。医院保安与保洁员,负责院内及病区巡查吸烟情况,发现烟头及时处理。
3、医院内所有室内场所,包括候诊区、治疗区、病房、检查室、手术室、实验室、医护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行政后勤各部办,以及有天花板的大厅、走廊、楼梯、地下停车场等公众场所全面禁烟。吸烟者只能在设有吸烟标志的室外吸烟区吸烟。
4、设立戒烟门诊,设在预防保健科。
5、全院职工应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全院职工不得在病人面前吸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内外任何区域吸烟。
6、医院内禁止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和赞助活动。
7、禁止医院餐厅等区域销售香烟。
8、禁烟场所必须设置禁烟标志,不得摆设烟具以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9、每位医院工作人员都要成为控烟工作的宣传员和监督员,如在非吸烟区发现吸烟者,应大胆管理,耐心劝阻,坚决制止,劝阻无效时可报告医院控烟办公室。
10、将控烟工作纳入到各科室的工作计划,列入日常工作和年度综合目标任务考核检查内容,与年度评优工作挂钩。
附件:
1、创建无烟医院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创建无烟医院各组织机构工作人员职责
二0xx年二月一日
医院控烟实施方案3为了保障“创建无烟医院”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创建无烟医院目的
1、为患者和医院职工创造健康良好的就诊和工作环境;
2、提高医务人员戒烟意识,掌握戒烟方法和技巧,降低医务人员的吸烟率,保护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
3、完善医院控烟制度,建立科学的医院控烟模式,推动医院控烟工作持续开展;
4、为履行《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准备;
5、总结医院控烟经验,为国家推广控烟政策及在全社会推动控烟工作
提供依据。
二、创建无烟医院目标
1、医务人员率先戒烟,创造医院无烟环境,并积极参与社会控烟工作;
2、20XX年达到《“无烟医院”评估标准》,争创“全国无烟医院”。
三、目标人群
1、重点干预对象:400名临床医生、重点考虑呼吸内科、胸外科、
心内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肿瘤内科、乳腺外科、骨科、耳鼻喉科等。
2、一般干预对象:全院职工
3、宣传覆盖对象:病人及病人家属
四、实施步骤及办法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
1、成立医院创建无烟医院项目领导小组;
2、制定创建无烟医院实施方案;
3、召开创建“无烟医院”控烟工作动员会,部署创建工作。
(二)实施阶段(20XX年3月—12月)
1、建立科室项目工作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控烟骨干组成;
2、医院设立控烟宣传员、控烟督导员和巡视员;
3、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职责;
4、进行基线调查(每科设立一名基线调查员)
1)对科室基线调查员进行培训;
2)采用实名制或记工号方式对400名医生控烟知识、态度、行为进行基线调查;
3)基线调查表录入数据库,上报北京市;
4)北京市对医院50名患者进行拦截调查。
5、医院控烟措施
1)院内工作场所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
2)院内小卖部及自动售货机不出售烟草制品;
3)院内所有的室内不摆放烟具、烟灰缸;
4)医院职工、病人及家属不得在办公室、病房及户内楼道吸烟;
5)结合“世界无烟日”组织大型宣传教育活动;
6)利用院内局域网、宣传栏、院报、展板、健康教育视频等载体进行控烟宣传教育;
7)向医务人员发放《医生控烟知识宣传材料》、《医院控烟指导手册》;
8)对医务人员进行控烟知识、控烟方法和技巧培训;
9)院内设戒烟门诊或戒烟咨询医生,设立咨询电话,提供戒烟指导和服务;
10)院区设立户外吸烟区;
11)不接受烟草商资助和采用任何标明有烟草广告的物品。
五、评估与总结
按照实施方案与无烟医院标准进行评估与总结,并将项目执行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北京市。
六、申报全国无烟医院(20XX年12月)
医院根据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和中国医院协会有关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提出全国无烟医院申请。
经过多次调研和探讨,针对我区各医疗机构现状,单独建立医疗风险基金或实施医疗责任风险均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医疗责任风险的问题。结合全区实际,先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 背景
近年来,全国各地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医患矛盾日渐突出,出现了以下几种现象:一是医疗治疗中有过错,患方主动索赔,但是坚决不走法律途径;二是医院尽力医治无效后死亡,虽然院方无过错,但是患方为了寻求安慰而想方设法找医院索赔;三是患者有时将就医过程中琐事、生活或其他环境中的不如意直接发泄到医务人员身上,甚至出现伤及医务人员的行为发生。
一些纠纷通过协商解决了,一些纠纷升级为维稳事件等等。医院和医务人员只能无奈面对纷繁复杂的各类纠纷,在没有建立医疗责任风险良好地化解机制前,有的单位和个人往往只能是选择退避,要么让病人转院,要么自己离开。
二、思路
根据《关于卫生应急示范区建设专题会议的纪要》精神,结合实际,建议采取建立医疗稳控基金和医疗责任保险相结合的医疗风险化解方案。
三、方案
(一)医疗稳控基金
基金规模:100万元以内,财政投入50%左右,剩下的从各医疗机构中按比例提取。基金实行总量衡定原则,如当年未动用该风险基金,下一年度不在增补;如当年使用风险基金,下一年度按最初建基金的比例补齐基金。
使用要求:一般纠纷不予动用,主要用于解决全区范围内公立医疗机构发生的难以化解的医疗纠纷或影响到全区稳定、有区域内较大影响的医疗纠纷,基金使用由医疗纠纷防控领导小组联席会议通过后使用。
监督管理:风险基金实行专业账户、专款专用,专用账户设在区卫生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负责风险基金的缴纳;区卫生局、区财政局负责风险基金的使用和支付等日常管理工作,区纪委(监察局)、区检察院、区审计局负责对风险基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审计。
(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按照等文件精神,在我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工作,从根本上建立化解医疗责任风险的机制。
参保范围:全区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院、个体诊所、卫生所、门诊、村卫生室)。
承保单位:按照市上规定,选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溪支公司承保。
费率标准:由保险公司按市上确定的医疗责任保险责任限额及保费计算标准进行测算。
一、全面开展各类矛盾纷纠排查,及时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五个不发生”
对辖区矛盾纠纷进行“地毯式”排查,并将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按照“三到位”(即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调处到位)、“五包”(即包调查、包处理、包疏导教育、包结案、包息诉罢访)的工作措施。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前、在早、在小。特别是抓好目前仍未解决的矛盾纠纷的稳控工作。共排查各类纠纷和不稳定因素12宗,成功调解12宗,涉及人员255人、资金231万元;通过有效排查调处措施比去年同期下降25%,没有出现突发。
一是针对辖区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特殊行业多的特点,制定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方案,坚持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特别防护期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健全完善维稳工作前置处置机制,“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守土有责”,发现问题想方设法调处化解,将各类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五个不发生”,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
二是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以社区为单位,实行挂点领导负责制,相关挂点科室、社区工作站、社区警务室民警配合劳动保障所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和调处工作。挂点领导、挂点科室将所挂点社区的社会稳定、矛盾纠纷排查、矛盾调处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完成,指导、协助社区工作站开展辖区的维稳工作。挂点领导、挂点科室及社区工作站认真落实“属地负责、分级管理”、“谁挂点、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落实,确保排查工作领导到位;对挂点社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挂点领导及挂点科室负责人及时到达事发现场进行调处,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三是重点个案实行特殊稳控措施,维护辖区社会稳定。防止辖区重点稳控对象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处置辖区重点稳控对象非正常赴省进京上访工作小组。积极做好重点人员情况的收集了解工作,准确掌握上访人的基本情况及上访诉求,认真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特别在“两会”、奥运会圣火在深传递期间,对辖区老上访户曾宪开、邹秀峰,张国裕,赵国莉以及体育局职工宿舍问题,办事处采取一系列稳控措施,“两会”期间赵国莉到某上访,由于我们信息准确,措施得力,通过公密结合手段,在进京途中的火车上及时将上访人稳控住,同时为了保证将上访人安全劝返,经请示市、区、街道有关领导同意,包车从某长途跋涉40多小时将赵国莉带回深圳,同时协助区有关部门做好她在深“两会”期间稳控工作。对曾宪开、邹秀峰的稳控,专门请了8个人对他们进行稳控,张国裕、田碧清问题,办事处派人上门做好思想,特别是敏感时期,每个个案都有一套方案,一个组织机构进行稳控工作。确保在此期间实现**辖区的零上访目标。
通过街道各部门的相互配合,上下联动,共同努力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重点个案采取一切可行办法稳控对象,全国两会召开、奥运圣火深圳传递期间没有发生一起越级上访、上街游行等现象。
二、扎实推进三项整治行动,社会面进一步净化
扎实推进三项整治行动,综合整治重点区域和治安突出问题,组织召开各职能部门专项会议认真研究和制定方案,协调辖区各职能单位按照职责任务,统一部署,全面开展对治安复杂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辖区社会秩序整治行动效果明显。
一是综治办先后组织开展了六次大规模的路面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查缴了各类非法营运车辆531辆。组织协调公安、城管等部门坚持专项清理和日常清理相结合,成立执法联合专业队,并非法营运违法违规人员依法留置,有针对性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对非法营运违法违规人员信息,建立资料档案,对多次非法营运扰乱社会秩序人员给予了辖区良好的交通秩序。
一、工作目标
以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7.26”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和我市关于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根据常态化推进“六个一”基层走访调研工作方案,在巩固和深化上一阶段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转入“集中开展安全稳定隐患深入排查”阶段,切实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能化解的及时调解消除矛盾,暂时不能化解的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限期整改到位,努力实现“三个确保”:确保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为党的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矛盾纠纷化解。对涉军群体,是否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具体贯彻举措和落实情况。对参与各类P2P等投资受损群体底数摸排和稳控情况,对本地涉及从事线上线下非法集资活动摸底排查情况。其他可能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矛盾纠纷。是否结合“百日攻坚”活动,推动积案化解。
(二)突出治安问题整治。重点路段、重点目标、重点时段巡防情况。重点关注流动人口和群租房、出租屋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排查村(社区)是否存在有恶势力、黄赌、制售假以及危害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类的突出治安问题。村(社区)治安监控安装情况,是否存在点位不合理、设施陈旧、光源不足等问题。辖区寄递物流公司、营业网点、从业人员情况,村(社区)对“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个100%的要求是否向村(居)民宣传到位。
(三)突出重点人群引导和管控。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及性格偏执人群心理疏导情况,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稳控情况,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重点青少年、等涉人员稳控情况。重点走访调研涉军群体、涉众型经济案件利益受损人、民代幼教师群体、事改企人员、农民合同制工人等群体。
(四)突出安全生产排查。是否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常态化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两客一危”、城市燃气、电气火灾、高层建筑消防、民爆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推进落实情况。事故挂牌督办和责任追究情况。是否存在道路、桥梁、危房、燃气等方面公共安全隐患,特别是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和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安全隐患。工业集中区内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配备到位,日常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居民家中和企业内是否存在非法存放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液化气钢瓶等易燃易爆物品的情况。
(五)突出基层基础建设。村(社区)网格化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网格长”制度是否确实到位。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稳定责任是否落实。区镇基层安监机构能力建设情况。村(社区)联防队伍是否按照标准配备,实际人数、管理考核、车辆器械装备等情况如何。
三、工作要求
(一)围绕工作重点列出工作清单
1.我委挂钩镇村,围绕矛盾纠纷化解、治安问题整治、重点人群引导和管控、安全生产排查、基层基础建设五个工作重点,要主动参与、共同协商,结合实际,配合所在村里存在问题分别列出五份工作清单。(责任部门:办公室)
2.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我委主要涉及电力行业和天然气长输管道的安全监管。按照上述五个工作重点,根据各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市电力行业和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深入排查矛盾隐患,列出相应工作清单。(责任部门:能源科)
上述工作清单是“集中开展安全稳定隐患深入排查”阶段的重要工作基础,要列明列细,动态调整,市委“六个一”基层走访调研工作办公室将适时依据清单督查实效。
3.按照《市级机关部门走访调研工作指南》,深入挂钩的镇村,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现场、督查工作台帐等形式,深入排查安全稳定隐患。具体分工安排见附件2。(责任部门:各走访调研小组)
(二)组成调研组开展回访
针对工作清单列出的问题,结合本单位情况,组成重点回访调研组,定期对挂钩联系点开展回访,深入走进去,对重点难点问题可会同属地单位联合走访调研,做好详细的现场书面记录(见附件1),真正做到排查见底,把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挖出来。(责任部门:各走访调研小组)
(三)提高问题收集、交办、整改和跟踪效率
1.及时录入l2345平台。走访收集到的矛盾问题经各走访调研小组组长确认,并报委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于2个工作日内录入工作平台。(责任部门:办公室、各走访调研小组)
2.第一时间落实整改。问题提交12345平台后,市便民服务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交办相关区镇或单位,受理单位要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情况。对于我委提交的问题,委办公室要及时跟踪问题办理情况,发现超时未办理的,要主动和办理单位沟通协调,办理结果要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走访对象。(责任部门:办公室、各走访调研小组)
四、组织保障
(一)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参加会商会办会议,对“集中开展安全稳定隐患深入排查”工作进行系统部署推动。
(二)领导率先垂范。各分管领导要强化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深入所联系村和企业,深入所分管的行业领域,结合督查市委全会精神贯彻情况,重点督查调研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工作清单制定、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指导和协调解决各种突出矛盾和隐患。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相关部署,严格落实《安徽省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1〕3号)、《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宣城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等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继续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措施;县级以上主城区内施工现场严禁露天(或未密闭)搅拌混凝土、砂浆和灰土拌合,其中市规划区建筑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砂浆。实现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属地相关部门联网。
(二)持续提升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质量。根据《安徽省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标准》要求,排查和解决标准落实不高、措施不严等问题。指导企业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和完善内部管控机制。配合属地政府做好搅拌站布点规划和取缔无资质搅拌站工作,积极推进绿色搅拌站建设,实现搅拌站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全覆盖。
二、职责分工
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市市政园林公用建设管理处、市公共重点工程建设处负责各自在建工程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落实建设单位扬尘防治首要责任;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市规划区(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除外)其他在建工程和混凝土搅拌站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开展各自辖区内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扬尘防治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为切实强化当前我市建筑施工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防治工作,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建工程、市政工程及混凝土搅拌站等3个专项行动,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标准》落实责任,确保“六个百分百”等措施落实到位。
1.开展房建工程施工扬尘防治专项行动。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扬尘防治专项行动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牵头,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配合;重点工程扬尘防治专项行动由市公共重点工程建设处牵头。
2.开展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专项行动。由市政园林公用建设管理处牵头,督促参建各方主体落实扬尘防治责任。对国有投资为主的市政道路,严格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标准》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组织编制并上报本项目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并加大对此类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检查频次和监管力度。
3.开展混凝土搅拌站扬尘防治专项行动。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牵头、建筑业科配合,一是对照《安徽省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和《标准》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三单制台账”,对照台账中问题,限期整改到位。重点解决已建料场大棚规模不能满足产能需求问题,铲车作业区无抑尘措施,筒仓和搅拌主机收尘不符合强制性脉冲除尘设施要求,废水废渣管控不严等问题;企业需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提高搅拌站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率,并与属地有关部门联网。三是推进绿色搅拌站建设,新建、迁建搅拌站原则上按照绿色搅拌站要求建设,扶持有条件搅拌站改建为绿色搅拌站。四是配合属地政府做好非法混凝土搅拌站的依法取缔工作。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按各自监管职责开展相应扬尘防治专项行动,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督查建设单位在开工和拆除前组织编制并上报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实际落实情况;施工单位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监理单位扬尘防治监理责任落实情况。对扬尘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项目,要加大监督整改力度;对屡改屡犯、消极整改、拒不整改等情节严重的责任单位,要加大处罚力度。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书面和电子版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做好差异化管控,开展秋冬季扬尘防治攻坚行动
秋冬季静稳气象条件,不利于空气扩散,重污染天气频发,是全年大气污染防治的关键期。为切实做好秋冬季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根据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控形势实施差异化管控,我局决定自2021年10月9日至2022年3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秋冬季扬尘防治攻坚行动。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落实,确保工地封闭围挡、易扬尘物料覆盖、土方开挖除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渣土运输密闭等措施落实到位。持续提升建筑施工工地及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质量,对违规施工单位和企业,责令停工,并依法处罚。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按各自监管职责开展相应秋冬季扬尘防治攻坚行动,并于2022年1月1日前上报攻坚行动阶段性总结,于2022年3月25日前上报攻坚行动总结,阶段性总结和行动总结均需将书面和电子版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三)实行重污染天气期间分级分类管控,强化部门联动
结合《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和本地实际,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协调联动,在属地大气办统一指挥下,互通工作信息,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分级分类管控,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时严禁“一刀切”。注重奖优罚劣,差异化管理,对扬尘治理成绩突出的工地,优先推荐申报文明示范工地、省市优质工程等。
(四)提高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信息水平
积极推动“智慧工地”建设,推广和应用先进的扬尘防治技术和设备,发挥科技在扬尘防治中的作用,提升施工现场文明和智慧化施工、信息监管水平。规模以上建筑工地需按要求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鼓励试点超标预警,远程控制施工现场降尘设施联动自动降尘措施。建筑工地出入口安装的视频监控系统对车辆冲洗情况应可进行核查,视频监控资料需保留1个月,供监管部门核查和倒查。
(五)加强清单管理制度和首要责任落实
一是建立健全扬尘防治“三单制台账”(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清单动态管理。各类建筑工程(含市政道路)开工前要严格落实《标准》主要措施,相关监管部门强化现场督导,定期开展检查,监管部门负责建立辖区内“三单制台账”,按月更新“三单制台账”。二是督导建设单位定期检查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方案,检查“六个百分之百”等扬尘措施落实情况。压实建设单位扬尘防治首要责任,严格检查建设单位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方案和扬尘防治费支付情况,对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新开工项目要暂缓开工。
(六)深入开展《标准》宣贯,强化《标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积极开展《标准》宣贯、做好“六个百分之百”实际操作层面上的具体解释工作。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做好宣传,对照《标准》边查边改。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创建高标准的项目或企业,树立典型引路,适时开展建筑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企业扬尘防治观摩活动,使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广大从业人员人人知晓,提高扬尘防治意识。二是开展《标准》宣贯督查工作,把《标准》实施落到实处。
(七)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
加快我市装配式基地建设,坚持质量安全和宜装配则装配原则,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地区的钢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技术,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培训宣贯
2021年是大气污染防治“十四五”开局之年。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强化对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实现扬尘治理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要认真组织,深入到企业和施工现场宣贯《标准》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用好农民工培训学校,对照《标准》边学边改,使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广大从业人员人人知晓,提高扬尘防治行为自觉。
(二)严肃监督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为切实加强扬尘防治工作开展,强化责任落实,我局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实行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暗访暗查相结合,对按照《标准》评定为不合格的建筑工地要加大监督整改力度,对扬尘防治不到位、不履行职责的建设、施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加强信用监管。对屡改屡犯、消极整改、拒不整改等情节严重的责任单位,要加大处罚力度;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监管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倒逼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行扬尘污染防治职责。
(三)及时更新台账,认真做好信息报送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及局属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房建工程、市政工程及混凝土搅拌站等各类报表统一改为季报(详见附表),每季度次月3日前报送。2022年1月4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及真实性将纳入市级督查内容。信息和工作总结请发至电子邮箱(地址:xcsjgj@sina.com),联系电话:0563-3023220。
2020公司复工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如下:
一、
成立应急小组
公司成立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
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领导小组及公司全体职工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要求员工在认真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对于发烧、咳嗽的员工,及时发现并建议其及时诊断出病因
,进行休息治疗,痊愈后再上班工作。
公司所有办公场所,按照领导小组和卫生防疫部门公布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各项卫生防疫工作。
二、主要职责
1、综合管理部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
2、财务部保障购买应急物资及必需品的资金。
3、业务部xxx负责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4、销售部及其他部门保护易感人群,协调公司综合管理部等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5、xx货场、xx货场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根据发展公司的信息,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三、预防疫情
公司各部门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重点,主要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1、通风工作每天上、下午上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尽量不使用空调
,
要使用空调,必须定期换气。
2、消毒工作除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外,员工个人要注重个人卫生。
四、应急对策
1、疫情一旦发生,员工马上上报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小组及时向卫生部门汇报单位出现的疫情,并部署开展疫情处理和进一步防治工作。
2、应急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员工送卫生部门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3、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员工到医院等卫生部门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4、疫情发生时,公司要以疫情的防治工作为重点,安全运行部作为安全归口部门,要认真协调应急小组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综合管理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后勤保障工作。
5、疫情发生时应急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和工会部门一起做好员工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的尽早过去。
2020年返岗复工人员疫情科学防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全市机关和事业“返岗”人员科学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X疫情防指〔2020〕X号)《关于印发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返岗”人员科学防控实施细则的通知》(X疫情防指〔2020〕X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防控工作部署,坚持“群防群控、稳防稳控、常防常控”,做到“外控源头防输入、内断传播防蔓延、中建机制强督导”,为“返岗”人员提供安全健康工作环境。
二、工作目标
各单位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返岗”人员防控措施得力;机关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建立,责任明确,功能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完善;单位内部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毒消杀防疫及时;办公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经常;单位进出车辆、人员进行登记、检测严格;全体人员体温检测每日落实;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有效。
三、实施办法
(一)建立防控工作机构。市直机关建立“返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防控工作总体安排、部署、检查、指导工作。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X担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X,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X,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X担任副组长;下设五个工作组,综合组由市委办副主任X负责,督察一组由组织部干部科科长X负责,督察二组由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负责,督察三组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X负责,督察四组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X负责。各组联络员由负责同志自行指定。
(二)加强岗前疫情检查。人员“返岗”前,要切实做好人员管控和健康防护,如实准确填报所有返岗人员相关信息,特别是返岗前活动轨迹和接触人员情况,按要求上报市委办,经分类汇总后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直各单位有后勤服务保障人员的,由其管理使用部门负责统计,并按规定时限及时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汇总。以上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确保纵向到边、横向到底,不漏一人,为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科学防控提供准确无误的数据信息。对已经进行居家隔离的工作人员,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一次体温检测,检测结果报市委办,隔离期满未发现异常的,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批准后方可返岗。
(三)做好卫生消毒工作。各单位要按照防疫要求,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办公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办公场所、会议室、接待室等,保证自然对流通风,确保充分通风透气。要对“五小”场所(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浴室)等重点部位采取定时消毒、清洁、通风换气等措施,保持卫生清洁。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严禁垃圾偷倒乱倒。
(四)加强食堂就餐管理。做好市直机关餐厅及各单位自管餐厅的卫生管理工作。食堂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体检,确认健康后方可上岗。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时必须佩戴合格口罩;各单位要积极改善生活条件,为进出取餐人员提供饭前洗手的必要盥洗设施和洗手液;要加强食堂餐具、食材、食品留样、电器、电力、燃气等安全管理,确保餐饮安全。要采取灵活、分散方式保障员工用餐,严禁出现
“扎堆就餐”等现象。
(五)严格人员进出管理。各单位要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对办公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以单独的办公楼(院)为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原则上封闭办公楼(院)大门,做到办公场所与外界封闭。外单位办事人员必须提前预约、佩成口罩、详细登记、量体温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入内。在办公楼入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体温检测设备。准备足够数量的医用口罩,确保每一名工作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储备足够的消毒剂并掌握其配制使用方法。严格落实全员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办公场所人员进出档案,做好排查和登记。对进出办公场所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严格管控人员出
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外出流动。
(六)严禁借调借用人员。在疫情结束前,各单位原则上不再新抽调挂职锻炼和借调人员,不得使用来自重疫区人员,特别是来自湖北省和省内X、X、X、X、X、X、X等重点疫区的工作人员及有接触史的工作人员。14天内有过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人员,需立即报告工作单位,自返回或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起,居家隔离观察14天。
(七)严管交通运输工具。返岗单位的公务车和工作人员乘坐的私家车等交通工具应经过严格消杀过程,原则上以上交通工具疫情结束前不得往返疫区,确需前往疫区办公的需经单位党委(党组)批准后进行,以上交通工具严禁在重疫区所在城市区(高速服务区)下车逗留,并安排专人负责过程中各项疫情防治工作。以上交通工具出差返回后,要集中进行消杀,严防疫情进入我市及办公场所。
(八)加强应急情况处置。各单位对每名返岗人员都要登记造册,及时掌握工作人员的动态信息,密切关注返岗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出现相关症状,应及时启动诊断、隔离、治疗等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各单位应制定疫情处置工作应急预案,提前与市卫健委协商,明确收治医院,一旦发现工作人员出现疑似症状,确保及时送院诊治。
(九)强化防疫常识普及。各单位要通过办公楼电子屏、发放防疫常识小册子、微信公众号信息、张贴公告通知等形式,帮助“返岗”人员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沟通,一旦发生疫情,要第一时间上报“返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要按照“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上下左右协调配合、密切沟通联防联控”的要求,建立领导组织机构,统一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相互掣肘。各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防控一线,及时发声指导、掌握疫情、采取行动,全面加强信息报告、物资保障等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遏制疫情在基层蔓延扩散。
(二)严明纪律规定。全市各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委(党组)要充分认清疫情严峻形势,切实加强返岗人员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迅速行动、周密安排、科学调度、细致工作
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以十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农业“1115”工程规划》,统筹兼顾畜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管理的关系,严格执行《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城市治理条例》等“禁止在市区饲养家禽、家畜”的规定,本着“严控、规范外延”的原则,发挥多部门协作优势,大力开展畜禽养殖场所综合治理工作,为“亚青举办、青奥筹办”和文明城市建设保驾护航。
二、治理范围和清理对象
(一)治理范围
“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所。根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城市治理条例》等地方法规明文规定的有关畜禽养殖的“禁养区”和“外延区”的划分,明确绕城公里以内为“禁养区”。经研究,将我区南苑、兴隆、莫愁湖、沙洲、双闸、江心洲等6个街道及潜洲均列为“禁养区”,纳入综合治理范围,依法予以清理,取缔畜禽养殖行为。
(二)治理内容
对“禁养区”范围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所,依法予以清理。
(三)清理对象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区畜禽养殖场所综合治理专项指挥部。由分管区长为组长,区城管局、区农办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区商务局、区社管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公安分局、6个街道分管领导等为成员单位,明确相关部门、街道的主要职责和工作重点。指挥部设立办公室,由区城管局、区农办分管领导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区城管局:负责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行处置或帮其处置;负责提供城区街道畜禽养殖场所本底资料;负责对相关街道“禁养区”内家庭违规饲养畜禽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依法拆除全区违章搭建的畜禽养殖棚舍、建筑物及辅助物。
区农办:负责提供涉农街道畜禽养殖场所本底资料和涉农街道合法养殖户名册等基本情况;提出养殖场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明确被列入清理场所的畜禽出栏检疫和防疫监督;配合城管局“禁养区”内违法饲养的查处工作。
区商务局:明确违规畜禽养殖场所生猪处置标准、处置政策、口径等,指定宰杀地点;规范销售渠道,配合城管查处违规饲养畜禽行为。
区环保局:对“禁养区”内外群众投诉存在的畜禽粪便排放、恶臭严重、噪音扰民等问题的违规场所的查处。
区社管局:负责处理“12345”政府呼叫热线有关问题的举报投诉以及无理诉求办理。
区卫生局:畜禽处置后,做好社区环境消毒灭源;对进入市民“菜篮子”畜禽,严格把控食品安全关,配合辖区综合治理工作。
公安分局:对拒不配合、暴力抗法的违规畜禽养殖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置,全程做好综合治理司法保障工作。
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化管理和职责分工,做好辖区内畜禽饲养场所的政策宣传、场所排查、综合执法以及维稳工作。依据《工作方案》要求,成立街道畜禽养殖场所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并按照区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书面报告重难点问题基本情况、前期做法和处置存在的困难。待治理工作结束后制定相应长效常态管理机制,巩固治理成果,确保此类问题不回潮、不反弹。
四、实施步骤
本次综合治理工作时间为2013年6月25日至7月31日。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认真排查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利用公告、横幅和发放一封信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着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综合治理工作要求,营造综合治理氛围,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鼓励畜禽养殖户、散养户自行处置。以属地化管理为依托,以街道、社区(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多部门和街道、社区(行政村)参与的排查工作组,根据区农办(提供三个涉农街道及潜洲)和区城管局(提供三个城区街道)提供的本底资料为基础,对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核实,形成综合治理菜单。
(二)全面清理、明显改善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依据排查菜单,由区城管局、农办牵头,区商务局、环保局、社管局、卫生局、公安分局以及6个街道等成员单位参加的畜禽场所综合治理专项指挥部,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所开展集中排查、全面清理,达到“禁养区”无场所、无畜禽。对已列入拆迁范围的养殖场所优先启动拆迁,对未列入拆迁范围的养殖场所由街道会同拆迁部门先行登记造册,待后期拆迁时按政策法规办理,保护好合法养殖场所的正当权益。
(三)治理难点、落实长效机制阶段(7月21日至7月31日)。采取“纵向联动、横向联合”的形式,组织相关力量,对前一阶段未能清理的畜禽养殖场所开展综合执法,坚决清理违规畜禽养殖场所和散养户,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成员单位、相关街道要把本次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深入基层,带队排查、带头执法;建立相应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建立周例会制度,确保治理工作顺利、高效开展。
(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相关街道要对照《工作方案》抓推进、促落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监管,建立长效。各成员单位、相关街道要将开展此项工作的效能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明晰责任、标本兼治,建立相应常态巡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确保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场所清理到位,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根据省、市、县“干部入企“专项行动工作安排及有关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人口密度大,疫情防控形式严峻,同时企业多、种类全,复工复产任务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镇“干部入企”企业复工复产行动工作领导组
组长:xx镇长
副组长:xx副镇长
成员:xx
二、服务对象
全镇各类工业企业
三、工作任务
(一)督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服务辖区各类工业企业,宣讲应对疫情惠企政策措施。
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中难点问题。
(三)督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工作,做到符合条件能复尽复,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复。
(四)企业复工后按照疫情防控方案,做好监督落实
四、复工复产时间
2020年2月10日起启动我镇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五、复工复产基本原则
按照“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重点培育企业”优先,分批分次的原则,对能够实行封闭管理和半封闭管理的企业和对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备检修到位、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或者对本地经济贡献大的企业优先安排复工。
复工企业要坚持“精准复工和生产人员最少化”原则,优先组织核心岗位、关键岗位、一线岗位的职工投入生产,其他部门可延后上班或轮流上班,尽可能采用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手段,减少现场工作人员。同时,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六、复工复产程序
(一)复工复产验收前置条件
复产复工前,各包村干部和村委干部要按照属地原则配合相关部门督促企业从严落实主体责任,除达到环保和安全相关要求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要成立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监督管理组,每日对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企业要认真开展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要提前掌握返岗返工人员信息,建立“一人一档”,了解其返企时间和交通方式,合理安排员工返程,提倡自驾返回,员工返企在途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个小时。要建立主动健康申报制度,返岗复工人员必须由居住地相关村和社区网格长出具封闭期间情况证明,内容包括近14天本人活动轨迹、与病人接触史及本人与同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要加强职工管理,居住地与企业之间的衔接不能超过半天,经过体温检测后,再入厂封闭管理。
3.企业要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或临时隔离室,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
4.企业要在职工返岗前,对企业工作环境进行全面整治,重点对办公区、食堂、卫生间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彻底做好环境清洁,消除卫生死角。
5.企业要严格进出管理制度,实行门卫登记检查制度和出入证管理制度。
6.企业要加强对职工的宣传引导,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明白单,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7.企业要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开展两次体温监测,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应阻止其进入工作场所并采取相应隔离和就医措施。
8.企业要加强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加强餐厅的通风和预防性消毒,采取错时错峰分散就餐,避免员工集中用餐,就餐时相隔1米以上,减少人员聚集。
9.企业要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要加强通风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空调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并暂停使用中央空调;每日定点定时对公共场所、公用物品、公共接触物品、物体表面和地面消毒,特别是办公室设备、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重点消毒。
10.企业要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防护用品、应急预防性药物和相关必备药品、消毒等物资,员工每人每天至少需要配备1个口罩。强制实行职工正确佩戴口罩制度,职工在工作操作中、上下班途中均必须佩戴口罩。同时,要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车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班车要按照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技术指南做好消毒。
11.企业要具备各相关主管部门系统内所要求的复工复产必备条件。
(二)复工复产需要提交审核的资料
1.经由镇领导小组备案的企业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和由县级主管部门审核过的复工复产方案。
2.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
3.企业复工复产员工疫情防控自查表。
4.企业承诺书。
(三)复工复产的审核
1.各企业向主管部门提交复工复产申请、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和复工复产方案。
2.企业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由主管部门初审,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签字后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煤炭和危化品生产企业复工方案由县应急管理局初审;煤炭洗选企业由镇政府初审。
3.具体分工:煤炭洗选企业由县能源局负责,规模以上企业由县工信局负责
规模以下企业(归行业主管的企业除外)由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
4.县验收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经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县工信局下发企业复工复产通知书。
5.企业收到复工复产通知书后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产方案要求组织生产。
七、镇范围内企业复工复产人员的管理
(一)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全面实行复工人员网格化管理。
对镇范围内复工复产企业实施网格化管理,由县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网格化的实施监督,在企业与班组长之间、班组长与员工之间层层建立网格管理。
规模以上企业总网格长为县工信局,二级网格长为镇人民政府,三级网格长为主体企业。
规模以下企业(归行业主管的企业除外):总网格长为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二级网格长为镇人民政府,三级网格长为各村村民委员会,四级网格长为各主体企业。
(二)对本地返岗人员和外地返岗人员,分类施策,科学管理。
各企业主体对返岗人员要最大限度进行精减,优先本地职工返岗,严格实行以人定产,本地返岗人员名单由企业统一提供,由所属各级网格长审批后,签发出入证,供进出厂区和住所使用。
对市外返岗人员,各企业主体要及时向上级网格长和县卫健局报备,并严格执行集中隔离14天的要求,各企业要制定隔离方案,落实隔离住所,落实专人看护,隔离期满后由所属各级网格长审批签发出入证后,方可正常上班。
(三)要全面推行封闭式和半封闭式管理。
各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企业,要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做实做细员工排查、住宿、就餐、通行、会议、生产办公、后勤供给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严格控制人员流动。
其它不具备封闭管理的条件的企业要实行半封闭管理,严格按照防输入、防聚集、防扩散的目标,根据各自生产流程环节,结合各自实际,周密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加强管理,严格落实。
春节期间未停工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周密制定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并加强管理,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八、严格疫情防控责任
(一)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法人负责制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包村干部和村民委员会对辖区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
各村和企业要坚持稳控当头,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各级网格长要加强所属内企业的疫情防控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督促属地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户企业,确保每户企业将各项工作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开工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毒安全检查、未经审核报备的企业,严禁复工生产。
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的企业,或者未按要求落实有关防疫责任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获悉情况后,惠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立即立案、严肃处理、追究责任。惠州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合力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并举一反三,对全市所有自然保护区类似情况进行了彻查。目前,白盆珠违建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下一阶段,惠州市将重点推进类似问题的防范工作。
问题:违规开展旅游开发大面积毁坏林木
惠东莲花山白盆珠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惠东县东北部,由原惠州市莲花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和白盆珠水源林市级自然保护区合并而成,2004年1月升格为省级自然保护区。
近期有媒体进入莲花山白盆珠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域调研,发现通往此次事发地点之一的新庵布心村东流村小组有一条新开挖的山道,山道路面沟壑纵横,水土流失严重。路边仍堆放有不少河沙、水泥等建筑材料,部分路基和两边山体稍平坦处已开始复绿,密集栽种着1尺来高的小树苗。被挖开的山体边仍堆放着多个枯树桩及大树根,树桩横截面直径约20厘米。山边有一栋贴着琉璃瓦的祠堂状建筑,附近还有简易工棚和几台已报废的建筑机械。残留的景象依稀可以看出当日的破坏状况。
惠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技术人员调查核实,此次被毁坏林地森林类别为生态公益林,林种为自然保护区林。该林地现状分三种类型:一为开挖山体部分,二为修筑房屋部分,三为原有林区道路扩宽进行开挖并部分修筑排水沟。该案件毁林面积共93.45亩,其中建房毁林1.8亩(核心区)、推填土毁林27.16亩(核心区)、修建道路毁林64 .49亩(缓冲区和实验区)。
记者从当地村民了解到,大规模的毁林主要源于当地开展的旅游开发项目。从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资料可以看到,此前因毁林被抓的布心村村委会主任雷某娘于2011年3月21日登记成立“惠东县莲花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后来还引入在惠阳淡水经营超市和地产的老板吴某林,准备开发旅游项目。
“吴老板出钱,包括修路、建房,至少投了好几千万进来。”村民称,吴某林开发旅游项目的时候还盖起了别墅,别墅分上下两层,占地约1000平方米,周边还开垦有菜园。
此外,布心村委会东流村小组2009年还曾与当地企业“莲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东流生态家园重建”项目。该项目在莲花山白盆珠省级自然保护区内,总面积10000亩,按规划项目总投资6 .8亿元。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这些开发建设,显然违背了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对莲花山白盆珠省级自然保护区带来了巨大破坏。
处理:违建建筑彻底清除,毁坏山林得到基本复绿
事件发生后,惠州市委市政府要求立即立案、严肃处理、追究责任。惠东县迅速组织力量对违建项目进行清拆,“去年底,政府说这些建筑是违章建筑,实施了全面清拆。”据当地居民反映,当地政府去年底雷厉风行,对相关违建建筑实施了彻底拆除。
拆除后的山地全面实施复绿,已先后种植各类苗木约1万株,边坡植草1800平方米,全面完成复绿提升工作。近期记者走访的时候也发现,违章建筑已经彻底清除,拆迁后的土地上种植了树苗,已经开始成长。当地政府还坚持每周开展复绿区域巡护工作,确保复绿效果,防止再次破坏。
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雷某娘和吴某林被实施逮捕,其他涉案人员5人被处以刑事拘留。纪检部门对惠东县林业局、县国土局、白盆珠镇政府等部门共14人工作落实不到位启动了问责。
为进一步做好该案件的后续工作,惠东县要求相关部门继续落实好防止边坡造成水土流失的相关措施,制订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工作方案,统筹化解自然保护区村民农事耕作、人工林采伐、宅基地建设、村庄道路建设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相矛盾的问题,并做好东流村村民的思想引导和稳控工作及违章建筑工地工人遣散和稳控工作。
与此同时,惠州市环保局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要求全市各保护区每年制定管理计划,定期报送相关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移交涉环保违法行为线索,由环保部门从严查处。环保局还专门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提出将加强被毁林地复绿管护,及时进行补植、浇水和施肥,对边坡进行植草以减少水土流失,尽快恢复原貌。及时处理和解决自然保护区与邻近山区出现的山林权属争议问题,严肃查处非法侵占自然保护区林地以及破坏自然保护区的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惠州市林业局制定了《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摸底调查,已排查出35起非法占用林地问题,已办结24宗。各级林业部门还就村庄、村民基本情况、宅基地建设、村庄道路建设等需求、历史遗留问题和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调研,拟制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建立长效机制,及时解决村民诉求,化解社会矛盾。
后续:规范保护区管理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出现
“接下来,我市还将加快编制和报批自然保护区发展总体规划 (2017-2025),进一步明确全市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发展目标,科学合理设置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确保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惠州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表示,惠州市将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实际上,保护区在水土保持跟环境综合治理方面,也陆续投入了不少的人力物力。白盆珠水库工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莲花山白盆珠省级自然保护区和白盆珠水库工程管理局共同发力,进一步加强植树造林、封禁治理等措施的实施。
2009年以来,为了保护好水源水质,确保防洪安全、生态安全及人居环境安全,中央、省、市及管理局投入近1400万元对白盆珠水库库区水土流失进行首期综合整治。通过综合整治,建设水源涵养林,项目区的库周面蚀、沟蚀得到了有效治理,大量的径流和泥沙被水土保持工程及林草拦截,使泄入白盆珠的洪水及泥沙量减少,改善了生态环境和水质,提高了水库的供水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