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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关于情绪的认知作用一直存在着两种观点,一种认为认知评价是情绪产生的必要前提;一种认为情绪的产生并不一定需要认知评价的参与。本文认为分歧的存在主要是对情绪的内涵、情绪认知评价的路径等问题缺乏一致的理解。为此,本文通过对已有研究的分析,阐明了情绪的认知观点既可用概念也可用经验表述和检测;解释了认知观点下情绪产生先于认知评价的现象;强调了情绪的认知评价具有多种形式;支持了评价是情绪产生基础的观点。
关于认知与情绪的关系,虽然目前有多种观点,但主要分为两种:一种认为认知评价是情绪产生的必要前提;一种认为情感状态可以发生于认知评价之前,即有些情绪的产生并不一定需要认知评价的参与。鉴于不同研究所用证据和视角不同,因而有研究者认为认知评价是一种重要但不是唯一的情绪产生因素。分歧的存在主要是对情绪的内涵、情绪认知评价的路径等问题缺乏一致的理解,没有共同的操作解释所致。为此,本文旨在通过对已有研究的分析,阐明认知观点的概念性和经验性;以认知观点解释情绪先于认知评价的现象;强调情绪的认知评价有多种形式,但情绪与认知评价不可分离,自动化的、有条件的和恢复的情绪仅仅是情绪评价恢复的表现。
一、情绪的内涵
(一)情绪的定义
研究表明,情绪一般具有认知、动机、躯体和主观体验四种成分。认知成分是情绪含义的表征或者是与人们感知世界的一些情绪性相关方面的个体差异的表征,这些表征可能是有意识的也可能是无意识的。动机成分涉及了影响个体如何解释世界的倾向,并与现实中的行为相关。躯体成分涉及了自主和中枢神经系统的激活以及它们对内脏和骨骼的影响。这个成分的一个特征是以躯体为中心的情绪的改变,但是神经化学和神经解剖的过程使得情绪的产生成为可能。最后,主观体验成分是情绪的所有的“主观感受”部分。假设这些成分在人身上特别精细,常常涉及对情绪的标签,以及对情绪、信念、欲望和身体感觉的整合的意识,为此,当考虑这些成分彼此相互作用以及情绪强度和持续时间时,很难说情绪是什么。
一些研究认为评价理论关于情绪认知成分的类型是无法测量的。例如,将某种情绪的特征定义为“预期到不期望事件时产生的不愉快”,其情绪可称为“恐惧情绪”,其中评价就可视为情绪的成分。这里认为恐惧情绪的产生是因为把特定结果评价为不期望事件出现的可能,这种观点仅是一种假设。如果除了评价,恐惧的其他所有成分都存在,那么这个关于恐惧的例子则不合适。但这种观点是与日常所言情绪方式相关,与人们的情绪体验一致。另外,对评价进行定义不会使情绪因涉及评价的观点而变得不合理。比如,考虑“疾病”这一概念,疾病被定义为由特殊的病原所导致的症状,没有相关的病原所产生的症状就不是疾病。但是,概念定义仍很有用,部分原因是为衡量疾病的减轻,可以指向病原的概念和引起疾病的病原。通过类似的方式,为衡量情绪痛苦的减轻,可以指向组成情绪的特殊评价方式。
由此,可以认为情绪可以通过评价来定义(概念),也可以通过评价来组成(经验)。而且,类似情绪这种复杂现象的定义要随时根据新的研究证据予以修订。例如,如果一个人认为责备是愤怒定义的一部分,但是研究发现大多数人定义的愤怒中没有责备,那么这个定义就是不充分的。对词语的含义可以进行具体定义,但是对现象就不能这样做。一种现象的“含义”要在理论和解释中呈现,而不是在定义中。如果此观点成立,那么,针对复杂现象术语含义这种棘手的问题就可以使用这种方法来解决。为此,情绪术语这一复杂现象的含义并不能在定义中充分展现,只能说术语“情绪”仅涉及了情绪理论所围绕的现象。
(二)情绪与非情绪的界限
假如情感状态的认知基础不存在,则定义问题显得尤其重要。例如,沮丧和持续焦虑也许由纯粹的生物化学原因引起,因此沮丧和焦虑的情感没有任何认知评价也能产生。研究认为情感具有关键的认知成分,并不是针对所有的情感,而仅针对情绪。
在情绪定义中,情绪是针对某事有目的、有意图的情感(即积极或消极效价)状态,但并非每种情感的出现都构成情绪。例如恐惧程度是直接指向特定目标的情感状态,可谓之情绪;而焦虑程度则是无特定目标的情感状态,可谓之非情绪。因此,当人恐惧时,恐惧所指向的特定事物是关键;而当人感觉焦虑时,焦虑并不特指任何事物。从生物学视角来看,恐惧系统的特殊活动是不分情绪、心境的。但从心理学视角而言,两者的区分很重要,因为情绪与应对密切相关,而心境则没有。心境仅是情感状态,它完全由生理原因唤醒。焦虑像恐惧感,但焦虑传递的信息并不一定是关于现实情境的反馈。
然而,认识到心境和其它无目的的情感状态易于转化为情绪很重要。持续的情感焦虑可使无目的的焦虑情感转化为有目的的恐惧情绪,无目的的焦虑情感导致充满威胁的解释和其它模糊的情境。虽然,从认知的观点看,无目的的焦虑和威胁感之间有重要差别,但由这些感知觉所产生的新情感和先于它们的无目的焦虑并没有生物学意义上的区别,而有目标的新情感既谓之为情绪又可作为情绪起作用。
情感信息假说表明先前存在的情绪可影响评价过程。该假说认为人们倾向于体验情绪反应发生那一刻的情感。因此,判断和决策期间伴随出现的持续性情感可考虑作为目标判断和决策的反馈经历。近期研究发现,冒险评估任务中所经历的焦虑情绪可增加对威胁事件觉察的可能性,这一结果证明了上述假说。因此,当焦虑情绪被看作是威胁事件即将来临的信息时,焦虑的人可感受到害怕。
因为情绪有目标,所以情绪促使问题指向应对。在适度焦虑的个体中,这可导致形成担忧和谨慎个性风格的倾向,而持续性焦虑或沮丧者去应对因其情感所提供的具有威胁的信息可能是徒劳的。然而,试图控制其情绪感知的失败可导致习得性无助。
总之,正如情绪不可避免要包含现象的各种理论,定义术语也要涉及复杂的现象。因此,尽管有不同意见,但评价理论的原则既是定义性的,也是经验性的。事实上,解释非情绪的情感状态不是情绪认知理论的任务。特别是没有必要担心情感是先于认知评价的情况。与已有情绪研究观点一致,情绪是有目标的情感状态。如果按这种方式从其它情感状态中区分出情绪,那么根据情感信息假说,源于非认知的情感就可为真实情绪评价过程提供信息。
二、情绪评价的路径
(一)自下而上的路径:情境分析
基于情绪评价理论的观点,评价模型分为“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且二者相对。自下而上模型系指评价的实现主要依赖人们对源自感知世界信息的整合解释。该观点认为人们要不断地对与其关联的情境进行即时评价,而无论情境是好是坏。例如,一位女性得知她的朋友从其工作的书店中偷取并转售书时很生气。根据自下而上模型分析,当她知道自己朋友的行为违反了重要标准时,她体验到了不赞同的情感。另外,她对事件的叙述也说明她对此事件也感到生气,因为维持其友谊的目标受到了威胁。同样可预期这种知觉会导致生气,因为当不赞成的行为(违反标准)和对事件不愉快的结果(阻碍目标)结合时,会引发类似生气的情绪。
为此,在知觉基础上,存在目标、标准和态度三种价值结构。特别是事件结果的评价是根据其是促进还是阻碍目标和愿望的实现进行的,而标准是与行为评价相关的,不是与事件相关的。评价行为是赞扬还是责备,主要依赖行为是否高于或低于道德、社会和行为标准。最后,态度与偏爱共同为评价目标提供基础。无论什么被视为目标时,人们或体验其为吸引人或体验其为不吸引人,两者差异的原因取决于目标与个人喜爱、态度是否一致。
由此可见,不同的价值来源会引发不同的情感反应。当目标是价值的来源时,个人对符合愿望的评价结果感到高兴,而对不符合愿望的评价结果感到不高兴。当标准是价值的来源时,要唤起赞同或不赞同的情感反应取决于行为是否被评价为值得赞扬或值得责备,而当态度或喜爱是价值的来源时,人们喜欢具有吸引力的目标,而不喜欢缺乏吸引力的目标。值得注意的是,具体情绪则是这三种情感反应的一个或更多分化的结果。对事情的结果感觉高兴或不高兴的方式包括高兴、悲伤、希望、恐惧、失望、信念、满足和遗憾的情绪。引起哪一种情绪取决于结果是过去的(高兴、悲伤)或是预期的(希望、恐惧),及其关心的自己或他人的结果(满足、遗憾)。
相反,一些情绪是以标准作为基础。骄傲、害羞、羡慕和责备是一个人赞同或不赞同行为的情感反应形式。具体情绪取决于行为是针对自己(骄傲、害羞)还是针对他人(羡慕、责备)。例如,当某人在晚会上饮酒过多失去控制时产生了害羞的情绪。害羞被认为是在公共场所违标准的一种反应。
另一些情绪是以态度或喜好为基础的。像暂时的爱、恨、厌恶等情绪都是喜欢和不喜欢的情感反应形式。目前,关于喜好和偏爱是如何形成的,仍是一个难解的问题。显然,即使在这一领域,认知也起作用。最后,除了以目标标准或态度为基础的情绪,像生气和感恩这样的情绪,包括目标和标准两种价值的组合,一个人的生气程度主要依赖对事情结果的不满程度和相关行为应受责备的程度。
在任何给定情境中,已有的情绪经历会随一个人对结果、行为和所包含目标之间的注意转移而发生变化。因此,相同的事情可使人在短暂的时空中感到许多不同的情绪。在这一认知方式中,每种情绪类型都以一个正式的情绪规范作为自己的特征。例如,恐惧类型的情绪涉及对不愉快事件的预期,害羞类型的情绪涉及对自己应责备行为的不赞同,而厌恶情绪涉及对不吸引人目标的不喜欢。令人不愉快或愉快事件的觉察概率是影响恐惧或希望的认知变量之一,而个人觉察有关自己学业成绩低于正常期望的程度影响害羞情绪的程度。
总之,情绪具有认知成分并不意味着情绪自身就是认知事件。有研究认为情绪是元认知的或是元表征的,情绪不仅是对评价过程认知结果的反应,而且是评价的非认知形式,与其说评价导致有关情境的信念,继而引绪,不如说评价直接引起作为代表情境重要性的情绪和信念。因此,评价是将未加工的感知觉使其具有情绪意义心理表征的转换,在这一意义上,情绪具有认知成分。然而,情绪是多面性的,它包括生理上、体验上和认知上的情绪意义的同时表征。
(二)自上而下的路径:评价恢复
并不是所有情境都经得起自下而上认知分析的检验。如一个老兵报告在一个温室里工作时被惊慌所击败的事例。显然,温室中的炎热、潮湿和热带树丛引发了他在战争时期感到的创伤性反应。在这样的反应中,目前经历的平凡片段生动地恢复了早期的经历和其所具有的情绪意义。这种反应第一次出现时,确实感觉陌生和奇怪,并且因此对认知理由提出了质疑。
上述情况表明情绪价值存在另一根源,既来自于早期情境先前评价的复原,而不是根据新情境当前目标、标准和态度的即时评价。研究者认为这两种情绪价值的根源都是情绪初始评价所期望的,并且认为人们常常利用过去的类似经验去评价新的情境,正如温室中的老兵一样。
总之,情绪反映关于情绪个体目标和忧虑的认知评价,而且不仅体现在与评价和情绪直接的案例中,还体现在像恐惧老兵类似的案例中。恐惧是对威胁评价的一种反应,老兵对温室具有威胁评价是无意识的,是感伤的错误,是基于目前情境与过去体验过的威胁表面上是否相似决定的。当情境呈现特殊意义时,会唤起特殊情绪。无论情绪唤起是源自过去情境的相似性,还是源自新的分析,引绪的是情境意义深层结构的激活。这恰恰使情境具有了产生生气、害怕、害羞或悲伤的特殊意义。但是,这样的意义可能以多种方式出现,而恢复仅是其中之一。
三、评价恢复的证据
弗洛伊德认为日常生活中的情绪意义可追溯其早期经历的起因,因而,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创伤性情境如何通过联想引发了许多后续的情绪案例,其中包括常在梦中、诗中和幽默中出现的具有明显诗意的、比喻的和象征性的联想。他认为特定的情绪源于童年期所经历的创伤情境,这些情境包括出生创伤、恋母情节情境等等,而焦虑是对压力刺激的一种过度反应,它可在最初过度压力体验的基础上加以解释。“出生是焦虑的第一次体验,因此也是情感焦虑的根源和原型”。
弗洛伊德假定其它早期情绪同样也会在以后生命中的类似情境中重新产生。例如,对权威父亲的反应可作为后来对其它权威人物反应的一个原型,而对父母和兄弟姐妹早期的正反情感并存的体验则可迁移到权威、同事、下属、爱人、朋友和英雄等。
弗洛伊德认为现实情境可以因早期事件与象征性的联系而产生情绪力量。例如,恋爱是最常提及的情绪,恋爱其实是父母的形象和令人兴奋的新人之间无意识联想所引发的早期依恋的恢复。他把有时出现在恋爱关系中的妒忌、敌对和矛盾情绪看作是和父母矛盾没有很好解决的证据。为此,心理疗法试图发现这种无意识的关系冲突与象征性权威人物间的矛盾,并尝试加以解决。
研究表明早期生活中的关键性情绪反应是形成后期情绪的基础,特别是恋爱和依恋,这也是婴儿依恋理论的中心思想。有研究者主张“如果一个人不知道依恋系统如何影响恋爱和选择配偶的过程,就不可能理解浪漫关系的行为”。把损失一利益关系模型与依恋模型相对比,假设婴儿具有与其最主要看护者形成强有力的纽带和依恋的进化倾向,当儿童与看护者分离时,这一纽带在强烈的情绪反抗中十分明显。
早期依恋模式最主要研究的是“安全”、“回避”和“焦虑”。依目前研究的观点,依恋情绪中的这些个体差异仍保持完整,并随时会在成人浪漫依恋中恢复。由早期依恋情境的重现引发的情绪恢复,实质是浪漫卷入和情绪结合的产物。
关于人们从他们早期经历中学习的观点在恢复论中不突出,但是当前情境能使人回忆起所有的早期经历而不是源于早期经历或其所暗示的抽象规则这一思想却十分明确。少数关键性的创伤事件是全部其它情感源泉的思想同样支持了评价恢复的观点。总之,持恢复理论的研究者都预期了基于认知方式的重要性。
四、评价恢复的认知本质
像当前情境能使人回忆起早期情绪情境一样,通过早期情绪意义的恢复,情绪能被诱发,而且在某些情境下,人们会对这些情绪的出现感到惊讶,但这不会改变诱绪的条件,即基本的认知本质。某些情绪令人惊奇的事实和它们微妙而复杂的结果并不是反对包含认知的证据,这些结果在非情绪领域容易观察到,它们明显出现的地方有认知原因。具有情绪或非情绪性质的激活物可能结构复杂且高度组织化,因此评价复杂结构表征的任何部分都可能引发广泛的认知卷入。
研究表明,只要目标仅仅有一点态度倾向就能自动地激发原有的信念,甚至可以以其他方式诱发个体。认知材料自动激发的结果是复杂和令人惊奇的,复杂认知结构所诱发的不仅是潜在的知识,而且是明显的行为。甚至当未意识到加工过程时,记忆中新刺激所激发的材料仍是广泛、复杂的,且能产生令人惊奇的结果,不管是否包含情绪。
像这些结果所显示的,自发发生、惊奇等现象有时归因于情绪的非认知性质的特点是认知加工过程的一般特征,尽管该特征同样具有整合一系列情绪事件的能力。为此,表面没有意义的认知事件会产生令人注意的结果,其原因是当对特殊结构激发所产生的意义与一个特殊种类的情绪诱发条件相匹配时,情绪的诱发是自动的。
人们被自己的情绪蒙蔽的事实使情绪似乎超出了认知解释的范围,但是记忆中非情绪物质激发的结果同样令人惊奇,这种惊奇可归因于记忆中物质的结构化本质,不包含作为陈述性知识代表的程序性知识,以及人们没有意识到每件事情是这些过程结果的事实。因为有情绪意义的知觉和情绪诱发之间的联结是自动的,当一个知觉确实有情绪牵涉时,它也能引发包含情绪状态过程的整个范围。虽然评价和情绪之间的联系对情绪是唯一的,但评价中发生的认知过程并不是唯一的。
尽管情绪唤醒有两种不同的方式,但无论何种方式,在忽视其特殊情况下所涉及的具体方式,情绪的本质是相同的。不论恐惧或愤怒是来自对环境即刻的估计、条件的改变、他人的模仿,还是来自对特殊物种倾向,恐惧永远是对明显威胁的反应,愤怒永远是对明显侵犯的反应。例如,尽管情感和生理活动并不发生在愤怒的每个案例中,但引发愤怒的所有情境仍然包含所有生气的人涉及生气的所有原因的一般感知觉。一个情境是令人生气而非恐惧或高兴之间的一致性,被认为是愤怒情境的深层结构。一个深层结构可能有许多表象,使情境引起愤怒的不是诱发了愤怒情感、思想、表情、话语、语调或行为,而是诱发了表面一致的愤怒,其意义的深层结构。
总之,评价是情绪的成分,情绪必然反应情境意义的评价。评价是由两个不同过程引发的,但一般认为情绪这两个不同的路径反应了认知过程的本质,因而对情绪不是唯一的。情绪的一些成分在其原因完全意识到之前已被触发的事实并不与认知观点矛盾。对于自动化的、有条件的、模仿的和恢复的情绪来说,所有这些都是情绪评价恢复的表现。
五、结论
1.评价是情绪的成分,而且也是情绪产生的必要条件。定义术语是非常复杂的现象,如同情绪现象拥有各种理论一样。因此,评价理论的原则或是概念的或是经验的,评价既是情绪的成分也是情绪的原因,这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经验只能提供限于经验发展起来的那些明确概念。
2.情绪评价有两条路径,分别平行对应于以经验为原型和以理论为基础的两种类型,并可对不同或矛盾的目标进行情绪调整。然而,尽管获得情境的情绪意义有多种途径,但仅需一种途径就可以产生有明确意义的情绪。
【论文摘要】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是建立在劳动价值基础之上的。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是由英国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提出的,经历了威廉·配第、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等多位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的发展,最终由马克思创造了劳动价值论科学的体系。新时期,对于劳动价值论的深化认识在于坚持价值来源于活劳动的一元论,确立生产精神性产品的的劳动和第三产业的服务性劳动也是生产性劳动的观念,并且做好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避免因为各个产业发展的不协调导致经济危机的发生。
马克思创立的科学的劳动价值论至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它是马克思剩余价值论的基础,也是政治经济学的基础。马克思有关于政治经济学的所有理论都是构建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的。对于劳动价值论,在新时期有必要对其进行更深人的认识。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由来与演进
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基础是由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所奠定的。
(一)英国学者威廉·配第最先提出劳动价值论
1,配第在价值理论方面的成绩
配第在价值理论方面的成绩主要表现为在政治经济学发展史上第一个考察了商品价值问题,第一次有意识地把商品价值的源泉归因为劳动,从而确立了劳动价值理论;揭示了价值量和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关系,提出了商品价值量与劳动时间成正比,与劳动时间成反比;认识到劳动分工会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不仅认识到商品价值量取决于劳动,也意识到货币的价值量也是由劳动决定的。
2,配第在价值理论方面的缺陷
配第在价值理论方面的缺陷主要表现为混同了价值和交换价值这两个不同的范畴;其价值和价格概念也含混不清;没有把创造价值的抽象劳动和创造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区分开来;把使用价值及价值混为一谈。
(二)亚当·斯密对劳动价值理论有所发展
斯密是英国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建立者。斯密明确提出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他区分了使用价值和价值,而且还对价值规律及其作用做了一定的分析。但是斯密的劳动价值论也有不彻底性,他认为:(1)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决定的;(2)商品的价值是由交换时所购买到的物品中所包含的劳动量决定的;(3)商品的价值是由“多种收人”,即工资、利润和地租决定的。斯密的第三种价值决定论被后人称为“斯密教条”。
(三)大卫·李嘉图提出了在资产阶级限度内最彻底的劳动价值论.是英国古典经济学完成者
大卫·李嘉图对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关系有了更正确的认识,实际上他是把使用价值看作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着,并且他始终坚持商品价值是由劳动时间决定的观点,对斯密劳动价值论中的错误观点进行了批判。他同意斯密的商品价值分解为“三种收人”,但不同意“三种收人”决定价值。但李嘉图无法从价值规律的范畴内说明价值规律同利润规律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无法解决价值规律同平均利润之间的矛盾。所以说,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不能完整的解释价值规律。
(四)马克思的科学劳动价值论的创立过程
马克思在巴黎期间的笔记中否定了李嘉图的“劳动创造价值”理论,同时在方法论上反对李嘉图在价值理论中所用的抽象方法。在《哲学的贫困》和《雇佣劳动与资本》这两个著作又开始承认李嘉图的价值理论学说。随后在《1857一一1858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最终形成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并最终在《资本论》中完成了科学劳动价值理论体系建设工作。马克思创建的科学劳动价值理论的内容包括包括:商品二因素理论,劳动二重性理论,价值量决定理论,价值形成理论,商品拜物教理论,价值转型理论,国际价值理论,生产劳动与非生产性劳动理论等。其中的核心内容概括起来就是:人的活劳动是价值产生的唯一源泉,其他劳动与生产要素都不创造价值,不能成为价值的源泉。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在相同的时间里,复杂劳动所创造的价值是简单劳动所创造的价值的倍增,等等。
二、当今现时代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再认识
(一)生产精神产品的科教文卫劳动,以及第三产业中的服务性劳动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创造问题
在当今这个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商品生产大大超过以往任何时期的时代,马克思的科学劳动价值理论仍然能够对现有的经济现象进行科学的解释。而且尽管处于信息时代,但必须承认在商品生产和交换中耗费的活劳动,即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才是创造新价值的唯一源泉。北京大学胡代光教授就对否定马克思的劳动创造价值的“生产要素创造价值论”进行了批驳。他这样说道:“有人提出了所有生产要素共同创造价值论。认为进入新世纪和新技术发达时代,还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一元论,那肯定被认为脑子出了问题,而且聪明的马克思、恩格斯也会在坟墓里发笑”。这种理论“将马克思的基本原理化为乌有了。”从劳动价值论角度来分析,胡代光认为,生产要素在现今,不但包括资金、厂房、机器、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等要素,这些新要素都具有资本化特点,都不具体创造价值,只有和具体的生产性劳动相结合,才能够创造出来新的价值。而生产性劳动则是既包括体力劳动,也包括脑力劳动;既包括生产物质资料,又包括生产精神产品的科教文卫劳动,以及第三产业中的服务性劳动。“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科学技术工作和经营管理作为劳动的重要形式已愈益对其起着重要作用,所以,劳动者整体既包括工人,又包括科技人员、管理人员,乃至被雇佣的指挥劳动或监督劳动的人员,他们都以各种不同方式参与商品价值的创造。”仔细揣摩其涵义,笔者认为,做这样的论述的原因是:这些生产精神产品的科教文卫劳动,以及第三产业中的服务性劳动,既创造了使用价值,又创造了价值,在作为商品出售时,也同时包含了剩余价值。“我国轻视知识和排斥知识分子的问题有着深刻的经济、社会和思想根源,主要是来自小生产方式的局限性和由此产生的民粹派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劳动的分工体系来说,知识生产、智力创造也越来越独立于生产环节之外,脑力劳动作为一种复杂劳动就越来越成为价值的主体。但是劳动价值论不仅适用于工业经济时代,而且同样适用于知识经济时代。”只不过这种商品或服务在购买时与物质性的商品的不同点在于:这种劳动就是劳动者的具体劳动本身,而不是凝结在商品中的转化为物化劳动的活劳动。
所以就存在这样一个问题:转化为物化劳动的活劳动与其他的生产性劳动,特别是服务业的生产性劳动的最大不同在于,转化为物化劳动的活劳动是最终凝结在物质资料当中的,而其他的生产性劳动,特别是服务性劳动,其劳动并不是凝结在物质资料当中的,在购买时就意味着对这种劳动的即时消费。比如:擦鞋工为顾客擦鞋,理发师傅为人理发,在其劳动力的购买中就直接实现了消费;而不是像金银等物质财富的提炼一样,在消费的同时有人的劳动凝结在待加工的原材料上,最终使其转化为金银,并能在其物质的存在期内一直具有相应的价值。服务性劳动等其他未凝结在物质资料中的生产性劳动在消费的同时就已经消耗的尤影无踪。但由十这两种劳动都具有相应的价值与使用价值,所以,除了由于两种生产性劳动的作用对象存在差别而使其最终存在方式不同外,其本质都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即活劳动,具有相同的性质,应当同样予以重视。其本质上都创造了社会财富。
(二)第一部类与第二部类和第三部类之间的协调发展问题
如前所述,凝结在物质资料中的活劳动与不凝结在物质资料中的生产性劳动是有区别的。正是由于这两种生产性劳动是不同的,在经济运行中就应该认清这两种生产性劳动的具体特性。如果不能弄清这两种生产性劳动之间的不同特性,在经济建设中极易造成经济发展的失衡。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中已经根据性质将生产物质资料的部门分为生产生产资料的第一部类和生产生活资料的第二部类,而且第一部类与第二部类之间的扩大再生产要按照比例协调发展。我们如果将不凝结在物质资料中的生产性劳动所属的生产部门称之为第三部类,那么第三部类与第一部类和第二部类等三个部类也要协调发展。
假设在三大部类不扩大再生产的条件下,所生产的所有产品和劳动都进行交换和消费,那就应该是这样的情况:第一部类能够为第二部类提供全部固定资本投资和向第三部类提供部分固定资本投资,而巨第二部类能够为所有部类提供物质生活资料和向第三部类提供部分固定资本投资;同时第三部类应该能为前两个部类及自身所必需的不凝结在物质资料中的生产性劳动。而这种情况在现实生产中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在现实生产中存在的是扩大再生产。只有扩大再生产才能够提供人们的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和新增加人口的消费需要。那么在扩大再生产中就应该也是第一、第二、第三部类协调性的出现增长,不能出现不协调而使经济出现不健康的增长进而引发经济危机。这样产生的不健康增长应该有如下几种:
第一,当第一部类所占有的资源过多时,有可能会由于没有相应的消费品与劳务(此处指没有凝结在物质资料中的生产劳动,下同)与其交换,从而导致消费资料和劳务的缺乏,大量的生产资料生产部门因为找不到买主而破产,进而可能引发经济危机。
第二,当第二部类生产消费品过多,而第一类没有相应的物质补偿,第三部类没有相应的劳务提供,根据价值规律,生产资料和劳务就会价格急剧上涨。这样可能会维持一段时间的经济虚假增长,但最终经济会因发展过于不平衡而陷人经济危机。
第三,当第三部类占用资源过多,相对于可提供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来讲,那么就出现劳动力的大量过剩,同时由于第一、第二部类资源量占有不足,所以就出现物质资料的相对不足。物质资料的相对不足,那就是物质资料的价格出现上张,同时伴随着经济发展的停滞,导致经济危机的发生。
(一)医学研究生人文素质教育评价体系基本内容
医学研究生人文素质教育评价由自身素质、学习研究素质和拓展性素质,依据这三个指标的内涵和外延的扩展范围,进一步确定分级指标,才可构素质教育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内容,探索或实施有自身特色的医学研究生人文素质教育评价体系。其中自身素质指标应该包括在日常的思想政治、生活、工作中所体现的各种人文素质;学习研究素质指标应该包含在研究生开展的学习科研活动中所体现跟人文素质相关的创新能力、创造能力、推理能力等;拓展性素质应该包括医学研究生在日常的体育活动等拓展性的活动中体现出来的人文素质。
(二)医学研究生人文素质教育评价方法
从上面各具体指标可以看出,高校已经认识到医学研究生人文素质教育评价所要考虑的多方面的子因素,但各高校测评方法参差不齐,差别很大,高校还在沿用传统的定量的测评方法,把许多测评的内容量化。目前,高校运用最多的医学研究生人文素质教育评价的模式是“1+X+Y”模式,“1”指的是医学研究生在一学期所开设的所有关于人文素质提升的相关课程的成绩,“X”指关涉人文素质提升的各奖项的总数,“Y”是指其他跟人文素质相关活动的开展。
二、医学研究生人文素质的评价体系的实施
医学研究生人文素质的评价体系的实施首先需要在高校根据确立的教育指标评价体系的分项指标,组成由控制相关指标的相关职能部门人员构成的教育评价领导小组。负责评价体系指标的确立和宏观政策的制定;同时要成立具体的教育评价工作小组,由相关的人文素质课程教师、学生工作部门的领导、部分学生干部等,负责具体评价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1.构思任务,搭建支架
构思和建架是教学前的必要准备,其中,构思是任务支架教学的重要前提,搭建支架则为开展教学提供了框架支撑。教师只有精心构思任务,才能激活学生已有的认知和经验,激发他们参与活动的兴趣,增强参与、理解、完成任务的效果。在本节支架教学前,教师一要紧扣课标,积极构思和把握好教学目标,明确知识目标、能力目标、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二要把握教学重难点;三要针对学习对象,梳理任务流程,注重任务及环节的预先构思。构思的同时,教师围绕任务主题“股票、债券、商业保险”,初步设置了任务框架:①股票、债券和商业保险的基本含义、特点及其收益与风险;②通过学习,明确股票、债券、保险等各种投资方式的特征以及在国民经济建设和个人生活中的意义;③通过学习,结合生活实际,学会学以致用。在架设任务框架时,教师必须面向学生,紧密结合学生的“最近发展区”,重视对学习对象的研究分析,明确学生主体在各任务环节中应承担的任务角色及发挥的作用,来有效引领他们在教师给予的任务情境之下明确学习任务,积极参与活动,领会任务实质,圆满完成任务。
2.引入情境,呈现任务
呈现任务是开展任务支架教学的首要环节。教师针对任务主题,积极从教材、学生的生活、学习、交往环境等多种渠道获取任务的输入材料,并以这些鲜活的生活素材为基础创建教学情境,借助情境的引入来呈现任务。如在本节新课一开始,笔者就借助播放视频歌曲《挣钱不容易》为情境来导入新课:师:俗话说“你不理财,财不理你”。看了视频,我们深刻地感受到“挣钱不容易”啊!我们手里如果有了余钱,那又如何让这些余钱能保值、增值呢?你看,视频中的主人公老王、老张最近就比较烦。他们烦什么呢?那就是,他们闲置的钱不知怎样科学处理。他们想招聘一个高级理财师,帮他们理一理财。我们当中谁愿意参与竞聘呢?谁能上台来表演下,让大家好好看看他的表现,好吗?在此,教师利用富有生活趣味的生活实例作为输入性材料,以媒体支架形式展示情境,来呈现任务“如何科学投资和理财”,把学生引入一定的任务环节,使他们在一种自然贴切、真实可信的生活情境烘托下,理解了任务指令和要求,领会了任务,从而为执行好任务做积极的准备。学生在明确的真实性的任务驱动下,激发参与课堂活动的兴趣,使他们的学习过程在任务支架的支撑下增强了学习的目的性和自主性。
3.执行任务,探索学习
呈现任务之后的重要环节就是执行任务,这是任务支架教学的核心环节。在这一环节中,教师坚持由易到难、层层深入的任务设计原则,优化创设一系列的“任务链”,并在各种形式的任务支架形式引导下,循序渐进地指引学生参与独立探索、合作学习,使学生在多样化的任务驱动下,善用方法,激发思维,参与具体任务的完成过程,获取执行任务过程的成功体验,培养起独立探索和合作学习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素质。
(1)独立探索。
如在本节教学进入到“股票”教学环节时,笔者设置如下“任务链”:①股票的含义;②股东的权利;③股票流通的特点;④股票投资的收益;⑤股票投资的特点;⑥股票投资的作用。在此,任务支架仍然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教师在以上设置的“任务链”中,围绕每一个所给定的概念框架的特定属性,按照知识逻辑的顺序进行有效排列,引导学生结合“任务链”中的任务要求,指导他们参与独立探索和学习,并适时加以启发和提示,指引他们自己去分析、探究、解决任务,让他们顺利地沿着概念框架逐渐攀升,直至完全放手让他们自己独立探索,而不再需要教师的引导,也能在支架的支持下独立自主地学习了。
(2)合作学习。
在教学进行到“债券”和“商业保险”环节时,笔者注重利用小组合作、讨论学习的方式方法来开展,设置如下“任务链”:①比较债券和股票的性质、收益、偿还方式及联系;②比较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风险性、收益性及联系;③比较储蓄存款、股票、债券、保险几种理财方式的优缺点。通过教师设置的支架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小组合作、讨论分析,并且组内成员之间互帮互助,取长补短,很好地完成了任务。在这样的任务支架支持下,学生在合作学习中获得了比单独学习更确切、更明晰的认识,对知识体系的密切联系有更深、更全面的理解和把握,他们的学习状态越趋明朗;在组队合作学习中又共享了集体思维的智慧,一起品尝到合作学习的成果,获取共享共进的成功体验,从而实现了任务支架支撑下的知识的有益建构。
4.展示成果,评价总结
所有知识点讲授完毕并不意味着完整教学过程的完成,成果展示和评价总结是任务支架教学的最后环节。
(1)展示。
教师适时总结,围绕所学新知,注重突出任务主题,开展有针对性的能力迁移训练,来展示获得的成果,验证学生在完成任务进程中掌握的知识和练就的技能,运用在现实生活中的能力。如在本节教学结束,笔者布置了“家庭任务”:师:俗话说“不要把所有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这其实就是点明了我们今天所学的“如何科学投资和理财”的问题。那请同学们回家之后,结合自己家里情况,拟一份家庭理财计划或方案,并说明应注意哪些投资和理财的原则。完成之后,我们让一些同学来展示下他们的研究性学习成果。事实证明,“家庭任务”完成情况非常良好,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很高,他们都能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收集素材,讨论分析,完善成果。特别是在“投资和理财的原则”的研究成果展示上,列出了四个要则:①既要注重投资的收益,又要注重投资的风险;②要注重投资的多元化;③要量力而行;④投资要利国又利民。学生还在课堂中与同学们一起相互展示了他们的“家庭理财计划”,表达他们完成任务的过程和成果,交流互动的气氛非常融洽。
(2)评价。
对任务的评价可从学生自我评价和学习小组成员的互评两方面进行,比如,学生对自己的学习和完成任务的表现进行自查和评价,教师对学生个体的独立探索和学习能力的点评,对学习小组中合作学习的任务完成情况的总评,对学生“家庭任务”完成情况的成果肯定等等。教师对任务进行评价,这是对学生参与任务活动的实际情况的检查与落实,肯定取得的成果,指出不足之处,从而有效巩固任务成果。
二、应用任务支架应注意的问题
1.要善用任务支架
首先,应用任务支架,应充分认识任务支架的重要作用。其次,必须重视任务支架的有效设置,既要善于把握时机,又要恰如其分。任务支架的创设应临近学生的“最近发展区”,以有益于、服务于学生的能力和素质的发展为要义。在课堂中,并不是任意设置、生搬硬套的任务都可以成为有效的任务支架,只有那些能让学生“跳一跳,摘到桃子”,适应学生能力发展水平的支架才是适合的有益的支架形式。2.要善思教学得失教师必须积极反思任务支架教学中的得失成败。比如,教师创设的任务呈现不适当,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不高,自主性不强;教师在任务支架应用过程中,没有真正发挥引导和支持的作用,师生的合作与互动不到位,沟通协商不融洽,学生的思维得不到激发和发展,结果是“任务有余而思维不足”等,都是任务支架教学中的失败之处。
3.要善于找准任务支点
找准任务支点,就是教师在任务支架设计过程中,必须基于学生的“最近发展区”,找寻任务支架的最佳起点。只有科学把握学生的“最近发展区”,设置符合学生的发展实际的任务支架,才能有效指引他们参与任务探究,为获得有效学习提供有力支撑。
三、结语
关键词: 马克思; 劳动价值理论
中图分类号: FD1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2)08-0025-01
目前对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理论界可谓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但其中也存在一些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认识上的偏差。对此本文想一一加以评判,因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对有一些似是而非的,甚至是模糊的认识进行一定意义的探讨,我认为是有必要的,因为深化对的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必须是建立在尊重劳动价值理论的原创精神的基础上的。故本文拟在若干问题上与同仁们共同商榷,以求澄清劳动价值理论之内涵。
一、正确认识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方法与适用条件的区别问题
商品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有价值,所以分析商品实质上就是分析价值。无论简单商品经济社会还是发达商品经济社会,商品都是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的经济现象,只有从此人手,才能了解价值的内涵,才能进而说明货币、资本、剩余价值等比较复杂、比较具体的范畴。劳动价值理论对价值问题的研究是遵循唯物辨证法的基本要求即从抽象到具体、从简单到复杂,逻辑的展开和历史的发展相一致的要求。而劳动价值理论所揭示的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基本规律,只要是处于商品经济条件下,劳动价值理论所包含的基本规律就会发生作用。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们尚处于初级阶段,商品经济在相当多的地方很不发达,只有自觉运用价值规律,才能促使生产力向更高的层次发展,并由此带动生产关系向前发展。如果简单的以所谓的现实已经超越了劳动价值理论的适用条件为由而断章取义地曲解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并且认为劳动价值理论过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有害的。对于部分学者所提出的劳动价值理论只适用“有条件性”论断,应该说是一个重大误解。
二、正确认识价值的决定因素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指出:“不论财富的社会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内容,而这个内容最初同这种形式无关。我们从小麦的滋味中尝不出种植小麦的人是俄国的农奴,法国的小农,还是英国的资本家。使用价值虽然是社会需要的对象,因而处在社会联系之中,但是并不反映任何社会生产关系。”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生产价值必须以生产出使用价值为前提,生产使用价值的条件同样也是生产价值的条件,但绝不能混淆生产价值的条件和价值形成的源泉,也不能混淆价值形成的源泉和财富形成的源泉。
三、正确认识价值和价格的关系问题
1.在价值和价格的关系问题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作了详细地阐述,他指出,价值决定价格,而“价格是物化在商品内的劳动的货币名称”即价格只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因为商品是客观存在的,看得见、模的着,价值虽也是客观存在的,但却和商品不同,看不见、摸不着,价值要表现出来,只有通过和货币发生交换关系。故商品所有者要想把该商品的价值表现出来,“必须把自己的舌头塞进它们的脑袋里”,也就是说内在的价值只有通过外在的价格才能得以表现,价格只是价值的表现形式而已。
2.马克思肯定了价格与价值在量和质上存在背离的问题,马克思指出,“虽然价格作为商品价值量的指数,是商品同货币的交换比例的指数,但不能由此反过来说,商品同货币的交换比例的指数必然是商品价值量的指标。”这就是说,虽然商品的价值量必须通过价格才能表现出来,但并不意味着价格一定要和商品的价值量完全—致。对于价格和价值量的背离情况,马克思指出,货币和商品的比例关系,既受价值量的决定,又受其它诸如供求等因素的影响。此时的价格“既可以表现商品的价值量,也可以表现比它大或小的量”,而商品就是按这种较大或较小的量来让渡的。
3.马克思同时也指出“价格是由供给和需求共同决定和影响的现象”的论断还有着致命的错误,它根本无法回答当供求一致的情况下,商品的价格是由什么来决定的这一问题。因为在资本主义经济尚未出现以前的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价值规律就已经起支配作用。如果把供求作为决定价格的源泉,那么在供求一致的情况下,一辆汽车和自行车为什么是有不同的价位?显然是无法回答。
四、正确认识劳动价值理论在现阶段的指导意义
1.劳动价值理论最核心的内容就是价值规律理论的揭示。商品生产的价值规律以及竞争规律是商品经济条件下,刺激生产力发展的强大动力。只要人与人的关系还表现为利益关系,只要社会不能直接地调节这种利益关系,商品生产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最适宜的形式,商品生产过程中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运,必然会促使每个商品生产者设法提高劳动生产率,进而普及全社会,使生产力向前发展。市场化改革二十年的成就证明只要我们尊重价值规律,我们的事业就能向前发展;相反,如果忽视价值规律的作用,我们就必然走弯路。
2.看一个理论能否经的起历史的检验,关键是要看这个理论本身是封闭的还是开放的,封闭的理论必然抛弃,随着历史的前进而不断丰富和发展的开放的理论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事实上,我们对劳动价值理论和价值规律的认识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发展,并不断运用于实践的过程。从计划和市场的排斥论到消极结合论到积极结合理论再到十五大所确立的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过程是我们丰富和发展价值规律理论并自觉地运用于实践的过程。价值规律伴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五、正确认识科学地发展地看待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的问题
本文认为对待的态度应该是在坚持中促进发展和在发展中丰富。坚持就是要坚持的宇宙观和社会革命理论。即坚持运用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坚持观察问题的方法、立场;坚持根据历史观和剩余价值展的客观规律坚定社会主义必胜的信念。这是根本原则问题。坚持的基本原理,并不是要把它们当作—成不变、恒古不移的教条,而是要在坚持的同时与时俱进敏锐地把握时代、形势和实践的新变动,以新的实践为基础,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历史地科学地对待,只有这样,才是真正者的态度。
参考文献:
[1] 《列宁选集》第二卷,第712-713页.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4卷,第22页.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1013页.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23页.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16页.
[6] 《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第49页.
[7] 《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第50页.
[8] 《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第65页.
1仿人假手系统介绍
本文所控制系统设计以HITV代手为控制对象。该手略小于成年人人手,具有5根手指,每根手指2个指节,大拇指还另有一个内旋/外展关节,共有11个活动关节,整个手由6个直流电机驱动,每根手指安装有力矩传感器、位置传感器、指尖六维力传感器。控制系统采用模块化设计思想,将整个系统分割成几个模块,通过通用接口建立相互连接,使整个控制系统可以放置在仿人假手内部,实现机电一体化。
2基于FPGA的控制系统设计
仿人假手电气控制系统用于实现假手各手指的驱动控制、多种传感器信息的采集以及与上位机(PC或PCI控制卡)之间的通信。该控制系统由10个模块组成,分别为:由FPGA组成的主控芯片模块、USB接口模块、拇指控制电路模块、食指控制电路模块、中指控制电路模块、无名指控制电路模块、小指控制电路模块、肌电信号采集模块、电池管理系统模块、电刺激反馈模块。模块化设计方法增加了控制系统的灵活性与独立性,便于对模块单独进行调试与修改。电气系统总体功能框图如图1。
2.1FPGA主控芯片模块设计
FPGA主控芯片模块采用Altera公司CycloneⅢ系FP-GA芯片EP3C25F25617作为控制核心,负责肌电信号和多种传感器信号的处理、与手指电路的通信、USB通信、CAN通信接口等功能。同时,主控芯片模块还负责大拇指内旋/外展自由度驱动电机的控制。各个功能通过VHDL语言进行编写,FPGA中嵌入双NIOS核构成双核处理器,其中一个NIOS核用于肌电信号处理,另一个NIOS核用于通信;双核通过2M的EEPROM进行通信。FPGA功能框图如图2。RS—485通信通过在NIOS核内自定义元件AutoSCI控制RS—485收发接口芯片MAX3362实现。MAX3362收发芯片可通过3.3V低压实现高速数据传送。CAN与LVDS通信采用复用电路设计(图3),通过更换接收发送接口芯片完成功能转换。CAN通信采用TI公司的CAN收发器SN65HVD230QD作为接口芯片。LVDS通信采用TI公司的半双工LVDS收发接口芯片SN65LVDM176,构成PPSeCo高速串行通信系统与PCI控制卡通信,通信速率可达25Mbps,保证控制信息与传感器信息传送的及时性。拇指内旋/外展自由度驱动电机由NIOS核中自定义元件PWM控制。元件功能通过VHDL语言编写,PWM波周期和占空比均可调。电机驱动芯片采用MPC17531A,其内部集成双H桥,可直接控制直流有刷电机。
2.2手指运动控制模块设计
五根手指的运动控制模块采用相同的设计方案,增强系统的互换性与通用性。该模块由DSP作为控制核心,直流有刷电机驱动芯片MPC17531A作为电机驱动芯片,负责手指电机的驱动,力矩传感器、位置传感器、电机电流传感器信号的采集与处理,以及与触觉传感器系统的通信,最后各项数据通过RS—485通信接口与主控芯片模块通信。控制模块如图4。该模块采用的DSPTMS320F28027运行速率高,封装小。内部集成的16通道12位A/D转换器可实现对力矩、位置、电机电流信号的采样。串行异步通信接口通过RS—485收发接口芯片实现与主控芯片模块通信。EPWM模块可直接控制直流有刷电机驱动芯片MPC17531A。如图5,关节力矩传感器信号采集系统包括力矩传感器、处理放大电路、滤波电路和A/D转换电路。力矩传感器基于应变原理,采用仪表放大器INA337组成半桥电路对力矩信号进行放大后通过RC滤波电路进入A/D转换芯片。如图6,关节位置传感器信号采集系统包括位置传感器、处理放大电路、滤波电路和A/D转换电路。位置传感器基于旋转电位器原理,采用集成运放MAX9618对电位器信号进行放大后通过RC滤波电路进入A/D转换芯片。
2.3肌电信号采集模块设计
肌电信号采集模块用来采集肌电电极的信号以及对信号的滤波和D/A转换后存储在CPU中,包括RC电路组成的滤波电路、D/A转换电路和电压转换电路。数字信号通过电压转换芯片转换为3.3V电压,通过SPI接口输入到CPU中央处理器。
2.4电池管理系统模块设计
电池管理模块包括电池、电流传感器、蜂鸣器电路、LED显示电路。电流传感器实时监测电池输出电流大小,通过LED显示电路和蜂鸣器电路显示充电状态和电池电量过低报警。
3软件实现
人力资源只有进入了市场,把人力资本作为资本进行交易,人力资本价值才得以体现。人力资本价值构成主要有内外两个方面:内生价值和外生价值,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人力资本。内生价值是外生价值形成的基础,是外生价值的载体,也是通过外生价值表现出来的,外生价值是对内生价值的开发,是对内生价值的发挥,通过内生价值发挥收益性效应。
1.1人力资本内生价值的形成内生价值主要是指人赖以存在的生理机能,是人力资本最原始的价值存在,是不以任何意志为转移的;正如同志所说的,“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一个正常健康的体魄,使人们拥有无限的能力价值,在这一点上,我们国家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水平较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普及温饱的情况下,开始或正在向全面小康迈进;与此同时,无论是人的寿命、身高、体重,还是智力发展水平,也都有了很大的长进。内生价值除了人的生理机能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那就是自我教化。
1.2人力资本外生价值的形成人力资本外生价值的形成要以内生价值的存在为基础,但外在价值的形成要比内在价值的形成复杂得多。只有内生价值与外生价值共同作用,外生价值才能建立。可以通过教育、科技、文化、信息、职业培训等各种途径对外生价值进行投资。学校教育投资:主要是指通过各种学校的教育,发挥教育“知识效应”和“非知识效应”的积极作用。职业培训投资:在现阶段我国职业培训的内容包罗万象,从上岗培训,专业证书培训,到科研培训,模拟仿真试验,一直到高级专业培训,培训已成为人力资本外生价值形成的主要投资内容之一,因为他们都意识到社会是在飞速发展,知识的更新换代速度越来越快。成长、教化的投资:成长投资额主要包括生育、抚育、关爱、言传身教等。虽然投资的主体是父母,而非本人,但按照家庭活动的基本功能来看,父母亲愿意收益的只是荣誉和满足感,以及关爱的理想表达,而将投资的产权全部无偿地赠给本人,可以认为本人等同于投资主体,特别是在我们这样一个东方文化氛围的国度里,父母用于子女成长教化的投资更是如此,父母都把希望寄予自己的子女,这是不容置疑的。
2人力资本的作用
人力资本状况影响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实力乃至综合国力的强弱。人力资本数量、质量的提高不仅是推动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根本动力,也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具体来说,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人力资本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关键所在在生产过程中深刻认识生产过程及生产要素,有效运用机器设备,可以增加有效劳动和提高物质资本利用效率,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以更快的速度增加产出,扩大再生产。
2.2人力资历本是促进产业结构变化和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20世纪80年代以来,高技术产业特别是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就业机会的扩大,传统产业的效率倍增,造成这方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起决定性作用的仍是现代科技的进步和人力素质的提高。随着现代化科技大规模化,工农业生产的技术基础被高新科技所武装,劳动和智能、技能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可以在节约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情况下,得到同等数量和质量的产品。这样,在第一、第二产业就业人数减少而产值增加的情况下,就为第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物力、财力和人力资源,因此,人力资本的积累和提高就成为产业结构高级化产业发展的“推进器”。据有关资料显示,随着世界产业发展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一些经济发达国家和新兴产业发展较快的国家都非常重视脑力劳动在就业人口中的比重,并因此大力发展教育,加大人力资本的投资和积累高素质的人力资本不仅是促进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衡量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准之一。
2.3人力资本发展的益处有利于提高人们的认识能力和思想道德素质,有利于更新观念和转变生活方式,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智力支撑和精神动力。人的现代化是指与现代科技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的素质的普遍提高和全面发展,它是一个国家实现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和先决条件。人的现代化,其实质是人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生活方式,实现传统人到现代人的转变,其中思想观念的现代化是人的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经济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先导。思想观念的更新和行为方式的转变是以人的科技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为前提的,因此,发展教育提高劳动者的科教文化素质、增加人力资本积累,就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先导。
现在,信息技术越来越发达,人们获得信息的途径越来越多,同时,各种信息参差不齐,小学生由于年龄较小、经历较少、各种思想还不成熟,如果做不到很好的指引,可能会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做出对社会、自身不利的事情。德育教育是一切教学活动的根本,小学是人生中思想道德教育接受的第一站,直接决定着学生将来对于人生的态度,小学班主任是德育工作的领导者和实施者,在小学生心中是像神一样的人,小学生会在不知不觉得模仿班主任的举止、言行,因此小学班主任必须重视德育教育工作,帮助小学生迈好他们人生的起步。从接班开始班主任的工作就是一个长期的、不间断地、系统性全面的工程,这个工作的根本就是德育。
二、小学班主任在德育教育中的作用
小学班主任在德育教育中的作用不同与其他任课老师不同,具有特殊性。小学班主任需要组织班级活动,与学生的接触比其他老师要更频繁,更了解学生的心理,在日常中对学生的影响也更大。小学班主任的主要工作就是德育教育,因此,小学班主任在德育教育中的作用更加重要。小学班主任是小学德育教育工作的主要组织者、主要监督者、主要领导者和标杆榜样。小学班主任是德育教育的班级环境营造者。
三、小学班主任做好德育教育
1.在班级内形成良好的德育氛围
好的氛围有巨大的引导力量,可以约束、激励人,小学班主任在班内要注意培养良好的德育氛围,争取慢慢形成人人做好事、不良行为无处存的风气,让小学生清楚的知道对错善恶,并对“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付诸行动,良好的班风,具有一种无声的教育力量。
2.利用社会实践进行德育教育
如今,大多数的小学生都是独生子女,在家里受着两代人、八个家长的宠爱,习惯于大家都围着自己转,慢慢形成了自私、霸道、攀比的性格,因此,针对小学生身上出现的这些不良习惯,小学班主任除了在课堂进行德育教育的同时,也要注重小学生的实践活动,要通过生活中的小事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例如,鼓励学生在家中打扫卫生、整理房间、洗完等,例如,利用课余时间带小学生出去进行敬老活动、让小学生理解要尊敬老人、孝敬父母。让小学生帮农民拔草,让学生体会劳动的辛苦,不浪费粮食、不韭菜麦苗不分。如举办“举办学习雷锋活动月”“、每日一好事”活动,让学生学习助人为乐,乐于奉献的精神。
3.结合社会现象,举办德育教育的主题班会
德育教育的是为了学生能够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与思想认识,更好地投入到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小学班主任可以结合当前关于德育的社会现象,举办主题班会,让学生发言,例如”扶不扶“,让学生即要提高思想警觉,又要培养正确的思想认识观。
4.在进行德育教育时考虑到年龄差异因素
小学生虽然综合年龄较小,但年龄差异任然存在,一年级与六年级的学生的思考方式和思向深度差距很大,因此,班主任在进行德育教育时,要考虑年龄因素,例如,对一、二年级的学生可以利用讲故事的方式进行教育,告诉学生那些是对的,那些是错的,像狐假虎威的故事、孔融让梨的故事、揠苗助长的故事等等,或通过看有教育意义的动画片,让学生学习动画里人物的优秀形象,尤其小孩对动画里的人物都很崇拜,这些方式的德育教育不会生涩难懂,效果显著。对于五六年级的学生,他们的思想虽然不健全,但已经有自己的想法,班主任可以结合社会现象讨论进行德育教育。
5.尊重、激励学生
班主任只有得到学生从心底的敬佩,在讲道理时,小学生才能接受,班主任要真的尊重学生,才会达到学生从心底的尊重,而不是害怕,要达到这样的效果,小学班主任首先要认真考虑学生的想法,站在学生的角度考虑一下,平时课下相处,要像朋友一样与小学生相处,这样学生才会与班主任敞开心扉。另外,班主任应尽量多鼓励学生,能表扬的不批评,这样有助于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尤其对那些胆小的小学生,更应该多鼓励,鼓励他们勇敢站起来回答问题,即使回答的不完美,也要给与表扬,鼓励他下次回答的更好。
四、总结
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功能解读,必须与我国刑事诉讼领域的鉴定制度以及当前案件侦查的实际相结合。当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也带动案件审查越来越多地借助高科技手段,司法鉴定在查明案件事实方面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在《刑事诉讼法》修改之前,“鉴定结论”被认为是科学的判断,具有绝对权威和不可置疑性,这种权威性往往导致对“鉴定结论”的审查流于形式,司法实践中也经常出现错误鉴定或多方鉴定等问题。《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将“鉴定结论”改称为“鉴定意见”,这实际上是将“鉴定结论”拉下了“绝对权威”的神坛,使其恢复到证据的基本属性。同时,新的《刑事诉讼法》对专家辅助人制度的规定,赋予了专家辅助人出庭协助当事人就鉴定意见向鉴定人发表质询意见的权利。这一制度使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到刑事庭审活动中,并通过其专业知识协助当事人质询或辩护,这不仅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基本权益,同时也极大地帮助审判人员科学、全面审查和认定鉴定意见。由此,我国建立专家辅助人制度的最大意义在于,在较大程度上有助于实现鉴定领域专家间的较量,进而在较大程度上形成了对鉴定人的有效制衡机制,打破了鉴定人垄断对专门性问题判断的桎梏,避免了“科学”成为法官的主人或由平民法官利用生活经验常识任意宰割“科学”的命运。①2同时,专家辅助人参与诉讼,也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控辩双方的诉讼力量,弥补了辩方在专业知识方面的不足,有利于形成更加公平的庭审环境。
二、我国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制度的适用困境
如前所述,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有专门知识的人”可以出庭就鉴定意见发表质询意见,但是,对于该制度的具体运行程序却没有作过多的规定,相关司法解释也对此没有作出进一步的说明。虽然,学界普遍认为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建立是新《刑事诉讼法》的一大亮点,对于促进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法律规定的模糊性,专家辅助人制度在我国刑事诉讼领域的适用上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专家辅助人诉讼地位存在模糊性新《刑诉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四款只是简单规定了“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适用鉴定人的有关规定”,从此条规定来看,专家辅助人也应当属于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但《刑诉法》第一百零六条却没有将“有专门知识的人”罗列到“诉讼参与人”之中。学界对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存在不同的看法。有学者认为,专家辅助人的职责是接受当事人或司法人员的委托,协助其就审查结论发表专业意见,所以专家辅助人在诉讼地位上具有附属性,是一种附属性的诉讼参与人;①3也有学者认为,专家辅助人具有双重地位属性,即一方面具有当事人证人的身份,另一方面又具有类似当事人律师的身份;②4还有学者主张,专家辅助人应列为与鉴定人、翻译人等并列的一类诉讼参与人,③5并将其视为独立的诉讼参与人。可见,由于立法规定的不完善,专家辅助人诉讼地位的模糊性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在诉讼地位没有明确的情况下,如果将专家辅助人制度简单地引入审判程序,不仅不能实现预期目的,而且可能造成法官在鉴定意见认定上的困难,使该项制度在适用上出现不确定性。
(二)专家辅助人的资格认定不明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公诉人、辩护人及诉讼人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法庭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可见,专家辅助人是否参与诉讼程序是由庭审法官来决定的,但对专家辅助人应当具备什么样的资格,法条并没有明确规定。如前文所述,对专家辅助人的任职资格要求并不像鉴定人那样严格,只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即可。而对具备专业知识的具体标准是什么,是否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要求,是否需要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以及在专业领域的工作年限等问题的规定不明,这不仅容易导致法庭在确定专家辅助人任职资格方面适用标准不一,也给法院的审判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所以,无论是从保护当事人利益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帮助法庭审判工作顺利开展的角度来看,都应当进一步对专家辅助人的任职资格进行规定,仅用“专业人员”或“专门知识”等模糊性的表述显然不能适应当前司法实践的需要。
(三)专家辅助人参与刑事诉讼的程序设计不完善由于立法对专家辅助人参与刑事诉讼的程序并没有作过多的规定,仅将专家辅助人是否出庭的决定权赋予了庭审法官,相关司法解释也没有进一步对专家辅助人参与刑事诉讼的程序进行说明,这就容易导致实践中该项制度由于适用上的困难而出现虚置化。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引入专家辅助人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庭审,一方面促进鉴定意见更加科学化和完整化,为法官裁判提供更为完善的参考意见;另一方面打破鉴定意见的绝对权威性,促进控辩双方诉讼力量更加平衡。专家辅助人制度能否更好地发挥前述功能,其首要条件便是该项制度的运行程序是否完善。由于立法对专家辅助人制度的运行程序规定不完善,该项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并不多。我国首例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出庭的案件是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警察方卫、王晖涉嫌故意伤害案,①6作为专家辅助人制度在刑事诉讼领域的首次探索,该案的最终判决采纳了专家辅助人刘良教授的观点,两被告人由十年有期徒刑分别减为三年半、三年有期徒刑。从审判结果来看,首次探索是取得了成功。但是,从该案专家辅助人制度的运行程序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并非专家辅助人对鉴定人及其作出的鉴定意见提问,而是律师对专家辅助人提问,就程序来看更像是美国式的专家证人制度。②7在该案中,虽然法庭最后采纳了专家辅助人的意见,但是,专家辅助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完全与制度设计之初的就鉴定意见发表质询意见所不同。可见,由于程序性规范的不完善,导致该项制度在适用上更加难以掌握和统一。所以,为了保障专家辅助人制度预期目的的实现,立法应当对专家辅助人参与庭审的程序予以规范,这不仅包括专家辅助人出庭程序,还应当包括专家辅助人启动和决定程序等。
三、我国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制度的适用完善
(一)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决定了该项制度的适用起点,如前文所述,学界对专家辅助人的地位问题有不同的观点。但无论是附属性的诉讼参与人说还是双重地位说都存在一定的瑕疵。首先,从专家辅助人的职责来看,其职责是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当事人解决相关问题,在性质上与律师相似,不能因为其受聘于当事人就决定其法律地位的附属性;其次,从整个诉讼过程来看,无论是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证人,在庭审过程中每一位诉讼参与人所承担的职责只有一项,不可能同时承担两项或两项以上的职能。同样,虽然专家辅助人履行职能是接受当事人或司法人员的聘请发表质询意见,但质询意见仅针对鉴定意见本身,专家辅助人不能就其他问题发表观点,所以不具备辩护人的性质;同时,与证人相比,专家辅助人的质询意见在内容和提供方式上与证人证言是完全不同的。可见,双重地位说也存在一定的不足。据此,笔者认为,专家辅助人利用自身专门性知识,就鉴定意见向鉴定人发问,其在地位上不具有附属性,也不具有双重性。所以,应当借鉴有关学者对专家辅助人独立诉讼地位的学说,将专家辅助人与鉴定人、翻译人等列为同一类的诉讼参与人,使其能够独立地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但是,也应当注意到,专家辅助人诉讼地位的独立性并不能否认其履行职责的倾向性,专家辅助人一般都是接受当事人或司法人员的委托来履行职责的。所以,专家辅助人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必然是倾向于委托人的,只是这种倾向性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而且不能因为这种倾向性故意作虚假陈述。
(二)专家辅助人的资格认定专家辅助人资格认定不仅有利于统一该项制度适用标准,也有利于严格专家辅助人制度的适用条件,避免实践中出现冒充专家辅助人参与庭审的现象。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对专家辅助人的申请是否同意的决定由法庭作出,这也就意味着专家辅助人的资格认定权在法院。同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四款还规定:“第二款规定的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适用鉴定人的相关规定。”那么,这是否说明在专家辅助人的资格认定上也适用鉴定人的标准。笔者认为并不必然,专家辅助人与鉴定人是独立的两个诉讼参与人,虽然二者在职能的履行上有一定的相似性,但在资格的认定上应当有所区别。鉴定人是接受公安司法机关聘请,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出具鉴定意见的人,且其出具的鉴定意见具有证据效力,故在鉴定人的选任上必然要相对严格。而专家辅助人仅就鉴定意见发表意见,该意见并不具有证据效力,而且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引入目的就在于平衡控辩双方的诉讼力量,如果再设置过高的资格准入条件,那么必然加重普通当事人聘请专家辅助人的成本,限制了当事人辩护权的行使,甚至有可能造成控辩双方诉讼力量的更加不平衡。因此,笔者认为,专家辅助人的资格认定应该依照以下三个原则进行:其一,专业水平相当原则。即在专家辅助人的选任上应当结合案件所涉及的专业技术知识以及鉴定人的专业技术水平来考量。确保专家辅助人的专业知识与作出鉴定意见所依据的专业知识相当,确保专家辅助人的专业资历与作出鉴定意见的鉴定人的专业资历相当。其中专业资历相当并不意味着专家辅助人必须同鉴定人一样取得相关的专业资格证书,而是在实质上已经达到与鉴定人专业资历相当的水平即可;其二,禁止原则,即担任专家辅助人的消极要件。为了保证专家辅助人制度能够真正发挥其应有功能,必须对不能担任专家辅助人的情形进行严格规定,具体可以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正在接受刑法处罚或被剥夺政治权利人;(3)因学术诚信问题被禁止从事该专业领域相关工作的人员,以及其他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从事该专业领域相关工作的人员;(4)法庭认为的其他不适合担任专家辅助人的情形;其三,回避原则。专家辅助人履行职能的倾向性决定了专家辅助人在庭审中不可能完全中立,而回避原则也不能要求专家辅助人与案件毫无利害关系。专家辅助人的回避原则只能是对重新鉴定的回避,即对于鉴定人和专家辅助人来自同一个机构,如果做出鉴定意见在前,当事人聘请专家辅助人在后,那么鉴于二者之间的意见并不相同,专家辅助人也不必适用回避原则;如果案件需要重新鉴定,那么,原来的专家辅助人必须适用回避制度,即专家辅助人所在的机构不能对案件作出重新鉴定。适用回避原则旨在规避实践中由于利益诱惑而出现的同一机构的鉴定人和专家辅助人相互勾结从而损害当事人利益和法庭秩序的行为。
(三)专家辅助人参与刑事诉讼的程序设计专家辅助人参与庭审的程序构建和完善,是专家辅助人制度顺利运行的保障。我国刑事诉讼领域专家辅助人第一案为探讨专家辅助人参与庭审程序提供了一些示范和借鉴,如专家辅助人的聘请和出庭程序等。但是,我国专家辅助人参与刑事诉讼的程序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结合我国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第一案的司法实践以及相关类似制度的规定,笔者认为,我国刑事诉讼领域专家辅助人参与庭审的程序应当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构建。1.完善我国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准入程序准入程序包括专家辅助人的启动程序和资格审查程序。鉴于专家辅助人在履行职能上与辩护人相类似,在启动程序上可以借鉴辩护人的相关规定,明确专家辅助人的启动是基于当事人的委托或聘请。同时,考虑到实践中有些当事人确因经济困难而无力承担委托费用的,法院也可通过类似法律援助的方式,为其聘请专家辅助人;在资格审查程序方面,在当事人向法庭提出专家辅助人出庭的申请时,专家辅助人制度运行已经进入到了资格审查阶段,此时,法院应当就当事人提出的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的理由进行充分审查,如果当事人仅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但又无法说明理由的,对其提出的申请则不予批准,避免其利用专家辅助人制度拖延诉讼时间。除了审查专家辅助人的申请理由,法院同时也要把好专家辅助人的资格准入关,对专家辅助人的专业、知识、经验等进行审查,必要时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法院资格审查程序结束后,法院应当就当事人提出的专家辅助人出庭的申请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对于同意当事人申请的,法院应当向专家辅助人发出到庭参与诉讼通知书,并在通知书中载明专家辅助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案件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及违反法律规定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专家辅助人在接到到庭参与诉讼通知书后,应当积极查询与案件有关的鉴定过程及相关信息,做好出庭准备工作,充分履行专家辅助人职责。2.完善我国专家辅助人参与庭审程序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专家辅助人参与庭审的程序没有做详细规定,仅在第一百九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第二款规定的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适用鉴定人的有关规定。”专家辅助人制度作为我国刑事诉讼领域一种新的制度设计,如果立法对程序方面的规定过于简单,就可能导致专家辅助人制度在实践适用上出现不确定性。所以,完善专家辅助人参与庭审的程序设计,不仅是保障该项制度顺利运行的需要,同时也是保障当事人实体权利、促进法官正确认定鉴定意见的需要。在安徽方卫、王晖涉嫌故意伤害案中,刘良教授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发表质询意见,在法律规定模糊又无先例可借鉴的情况下,该案做了专家辅助人参与刑事诉讼的首次尝试。在庭审过程中刘良教授排在辩方的四个证人之后出庭,出庭时间约为半个小时,按照原计划,刘良和律师以问答的形式完成了讲述,法官没有对刘良发问,检察官也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只问了个很细节的问题:“你是什么时候去现场查看的?”①8该案中,并没有出现专家辅助人向鉴定人发问等环节,从整体程序来看,还没有完全发挥制度设计之初的功能。笔者认为,专家辅助人参与庭审的程序设计重点便在质询意见的发表和法庭询问环节。案件进入庭审环节后,法庭通知专家辅助人出庭的,首先,必须当庭宣读其庭审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以及故意虚假陈述所应承担的责任等;其次,由鉴定人陈述鉴定意见,然后由专家辅助人就鉴定意见中所涉及的问题发表质询意见,鉴定人和专家辅助人可以就专门问题进行互相询问和辩论。法庭应当充分听取鉴定人和专家辅助人的陈述,并对有争议的部分向双方询问;最后,经法庭允许,公诉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也可就鉴定意见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询问专家辅助人。
四、余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