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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府〔〕144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经区政府同意,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核查清理,推进我区城乡低保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转变,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不应保坚决不予保”。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地查找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确保核查清理工作中的每个环节都事实清楚。
(二)坚持收入标准。必须将家庭人均收入是否低于低保标准作为核查清理工作唯一的“度量尺”,对高于低保标准的坚决予以清退,对低于标准的及时纳入低保。
(三)坚持应保尽保。正确理解“应保尽保,不应保坚决不予保”,不能盲目的为了降低保障人数而下指标、定比例、设门槛,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拒之门外。
(四)坚持维护稳定。加强工作力量,做好风险评估和应对预案,切实防范和化解核查清理工作中的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三、责任主体
各镇街为本次核查清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承担行政区域内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区民政局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镇街核查清理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核查清理范围及重点
核查清理工作的范围是所有在册城乡低保对象,做到“家家登门、户户核实、人人见面”。重点对不按程序审批、不按动态管理要求、不经听证评议公示纳入、村(居)委会干部“优亲厚友”、轮保骗保、平分低保金等进行清理整顿,主要是核查清理以下不符合条件的对象:
(一)家庭成员因死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
(二)在我区享受低保的劳动年龄段的人员;
(三)在我区享受低保且同时已领取社保退休金的人员;
(四)享受低保人员虽下岗、失业、但其配偶在行政、事业单位有固定收入或在私企工作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子女大学毕业或成年已正常就业的;
(五)享受低保人员的家庭成员中有开商店、办公司、工厂、从事客车、货车营运的;
(六)享受低保人员因年幼、年迈无劳动能力,但其法定赡养、抚养人、扶养人具备明显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底前)。
1.制定方案。制定《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方案》,并下发各镇街,各镇街根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2.召开会议。召开区、镇街两级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开展对镇街、村(居)委会参与核查清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为开展清理核查做好准备。
(二)申报阶段(11月1日至10日)。
全区所有享受城乡低保的居民,以户为单位,填写《市区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续保申请书》,在享受低保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进行申报。
(三)核查清理阶段(11月10日至12月10日)。
1.入户调查。按照“家家登门、户户核实、人人见面”的要求开展入户调查工作。通过听、查、看、访对其家庭情况、家庭人口及收入、就业情况、水电气支出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填写《年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调查表》,镇街和村(居)委会调查人员要对调查结果签字负责。
2.民主评议。组织由所在村(居)委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退休干部职工代表、村(居)委会干部召开评议会议,对申报对象是否符合城乡低保享受条件进行民主评议。
3.镇街初审。镇街对村(居)委会上报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报送《城市(农村)低保家庭人口收入无变化家庭名册》,对不符合低保条件和家庭收入有变化的报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调增、调减家庭名册》、《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家庭名册》、《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审批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享受对象家庭收入变化情况及低保金调整审批表》。
4.两榜公示。一是村(居)委会对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的结果进行一次张榜公示;二是镇街对初审结果进行二次张榜公示,并于12月10前将《年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调查表》、各类审批表报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2月20日前上报核查清理工作总结。
(四)审批阶段(12月10日—12月20日)。
区民政局根据《年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调查表》,对初审通过的城乡低保对象作进一步审核,对各镇街报送的低保审批表进行审批。
(五)总结验收阶段(12月20日-12月25日)。
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对各镇街核查清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各镇街要组织人员重新核查清理。核查清理工作结束后,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总结并向区政府报送专题报告,区政府对此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违反低保政策的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区政府副区长彭洪森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民政局,具体负责本次核查清理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此项工作及政策的宣传报道;区财政局负责加强低保资金的管理和落实清理核查工作经费;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国土房管局负责配合做好数据比对及低保的联动机制等工作;区公安局、区办负责做好维稳工作,对扰乱清理工作正常开展的要依法予以处置;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区审计局等部门负责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各镇街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核查清理工作。
(二)精心组织,确保稳定。
各镇街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严格按照低保政策法规办事。既不能放宽政策将不属于低保制度解决的对象纳入低保,又不能置困难群众于不顾,限制符合条件的应保人员享受低保。对矛盾突出的投拆,要积极引导,妥善处理,防止简单粗暴,激化矛盾。既要搞好核查清理工作,又要确保社会稳定。
2012年全县民生行动计划涉及我局的共有4大项、15小项工作,为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我局领导班子几次召开会议,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特别是如何对弱势群体进行救助和保障工作方面,做到了思路创新,措施有力,扎实推进。主要抓好以下几点:
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
一
、城镇低保
二、农村低保
一是对农村低保档案进一步规范;二是对群众上访的事件进行及时处理,不合理的得到纠正。
三、慈善救助
“两节”慰问活动共使用善款16万元,送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对全县10所高中的贫困学生进行救助,救助资金30万元,每名学生为300元。
四、老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
按文件规定,已把各类优抚对象提标款足额发放到位。
五、村委会换届选举
参加了省里召开的全省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视频会议和省民政厅组织的此次换届选举培训班。在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会议召开、培训、宣传和人员方面做了前期准备。在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两委”换届选举的先后问题、无提名候选人和定岗选举试点和组织领导存在的问题上向县里提出了建议。
六、城乡医疗救助
正在起草制度《**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和《**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流程和管理方式》,待县里通过后下发。
七、救灾救济工作
为做好当前的救灾救济工作,下拨国家春夏荒补助款138万元。成立**县减灾委员会。对五保对象进行重新审核,规范五保档案。
常规工作
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批准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民办养老机构方面
审批合格一家民办养老机构,联合消防和卫生对其它七家民办养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的下达整改通知单。
四、烈士陵园管理方面
“清明节”前,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和局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县烈士陵园的卫生进行彻底清扫。
五、婚姻登记工作
严格执行《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没有为不到法定婚龄办理结婚手续的行为。一季度,共办理结婚登记3448对,离婚登记482对。在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劝解下,有50对离婚当事人没办理离婚手续。
创新工作
一、农村贫困户住房改造工作
此项工作由发改局牵头,民政部门只负责贫困户的认定工作,目前还没有开展。
二、农村福利中心院办经济建设工作
正在实施开展“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创新年”活动。
一年来,在市民政局和镇领导的正确指导下,民政办努力做好民政救助和残疾人的相关工作。现将几项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民政部分:
一、社会救助工作有序开展。我镇低保户在档xxx户,享受人员xxx人。结合本年度低收入农户调查,正在审核的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为x人,还有困难户正在陆续上交当中。对低保和低保边缘户的审核认定,重点在家庭收入、子女赡(抚)养、社保缴纳情况、家庭车辆情况、家庭房产情况等的调查,除了通过审批表认定、入村入户现场了解,还从村干部、村民等多方打听,确保纳入的低保户情况真实,手续完整有效。对已审批为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的,实行动态管理,如低保家庭有子女成年可养家,或通过努力家庭条件改善等,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另外,困境儿童、五保户等工作也在有序办理当中。
二、临时救助工作。我镇今年的临时救助额度达到xx万元,更加有余地救助需要帮助的人。截止9月底,我镇已救助xx人,救助金额xx元。临时救助针对的是家庭突发变故,如遭遇火灾、洪灾的,个人身患严重疾病需要大额医疗费而家庭无法支付的,子女入学缴不起学费或其他导致家庭困难的情况。
三、居家养老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我镇建成中心为xx家,正常运行的xx家,停止运行的xx家,运行率为xx。
四、自从市里发文深化殡葬改革后,我办落实政策,健全入葬机制,共有xx名死亡人员葬入公墓,基本实现新增死亡人员入公墓安葬,申报村级星级生态公墓xx个,我镇水库移民项目已完成即可进入验收阶段;老年证接收制作xx张,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老年生活补助办理31人。
五、XX省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个人信息采集录入人数共计2120。
七、我们XX镇共有xx个残疾人。2月份,为xx名残疾人自己本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给予补贴,共计发放xxx。3月份组织20名残疾人参加残联的残疾证重新评定;为解决重度残疾患者因常年瘫痪在床、路途遥远而造成的办证难问题,我镇上报了1名对象申请作证,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了残疾人家庭。为4户残疾人申请安居工程,为xx户重度残疾人申请无障碍设施进家庭项目,为17名种养殖大户申请农资补助,共计发放xxx公斤化肥。截止11月份已经纳入护理补贴xxx人,共计发放xxx元/月,1-11月新增xx人;已纳入生活补贴xxx人,每月发放金额是xxx元,有xx人正在申办中。7月份开展xx年度全市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我镇共计xxx名残疾人完成书面调查,已经录入系统xx名。调查低保残疾人、特困残疾人家庭中是否有孩子在上学的,为他们办理残疾儿童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为残疾学生办理助学项目。截止7月1日,为全镇xx名残疾人办理意外保险,目前有5名残疾人已经享受到意外保险的理赔。开展两次就业创业培训,合计培训xxx名残疾人。
明年民政、残联工作计划
一、社会救助工作对低保和低保边缘对象复核,做到应保尽保。
二、全域建设田园社区推进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
三、巩固生态墓地建设成果,开展“无坟村创建”和村级生态墓地星级创建。
四、居家养老照料中心运行率达到90%以上。
五、做好其他工作
残联工作:
1、2月份做好残疾人个体参保养老保险对象的补贴工作,让残疾人能够得到实惠,
2、3月份做好残疾人安居工程申报工作,做好无障碍进家庭调查摸底,残疾人种养殖大会进行申报。
3、4月、5月对我镇的未成年残疾人进行抢救性康复工作,
4、6月、7月做好残疾人学生的调查摸底工作,积极申报残疾人及其家庭中的贫困大学生、高中生、初中生、小学生、幼儿班的残疾学生或者残疾户家庭的学生助学工作。
5、8月、9月对上半年申请残疾人无障碍、安居工程的对象进行督促,确保按照标准完成上级领导的要求。
6、10月迎接上级的验收。
回顾2017年工作,我们工作队着力在精准扶贫户的识别、脱贫规划、扶贫项目实施、贫困户帮扶四个方面务实工作。
一、精准识别贫困户。
在精准识别贫困户的工作中,我村历经了三轮评审,即:2017年评审,2017年10月比对复查,2017年12月开展“回头看”再审查,其目的是达到贫困户确定精准。村2017年评审结果确定贫困户152户459人,2017年10月通过比对复查结果确定贫困户147户439人,2017年12月通过开展“回头看”活动再审查结果确定贫困户111户490人。在2017年10月贫困户的对比复查中,我村按照“一会三评三公示”的办法,先以社为单位召开村民大会评议张榜公示,再以村为单位召开村民大会集体评议张榜公示,在此基础上,召开党员、干部、村民代表会议复议,以张榜公示,群众无异议后,上报乡政府审查。最后确定建卡贫困户147户439人,剔出了43户172人,新增建卡贫困户38户152人,全村减少建卡贫困户5户20人。在2017年12月开展“回头看”活动中,我村又以村为单位,集中召开村民大会,重点宣讲“六个不准”,并对已确定的147户439人建卡贫困户再次复议,张榜公示。对在公示中反映出的15个问题,进行入户调查,走访农户64户。在村民代表、党员、干部集中评审会上,剔出建卡贫困户36户,最后确定村建卡贫困户111户490人。通过三轮的调查、评议,基本做到了精准识别贫困户。
二、科学制定脱贫规划。
通过反复深入农户座谈,真实了解村民意愿,通过多次召开村民议事会,联系村情、立足村情,结合建卡贫困户的现状。一是制定了建卡贫困户分年度脱贫规划,村2017年脱贫19户85人,2017年脱贫20户97人,2017年脱贫32户139人,2018年脱贫40户175人。二是制定了“五个一批”扶贫规划,村建卡贫困户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48户231人,移民搬迁安居11户51人,低保政策兜底13户57人,医疗救助扶持29户65人,灾后重建10户43人。三是分户制定了产业发展规划:全村111户建卡贫困户,户户全部建卡。四是制定了村2017年至2018年五年发展规划和2017年至2018年分年度发展规划。
三、认真落实帮扶活动。
全村共落实村社干部12人,帮扶建卡贫困户60户,普通党员4人,帮扶建卡贫困户4户;典型户3人,帮扶建卡贫困户3户;县人民法院干警33人,帮扶建卡贫困户38户;乡政府机关干部6人,帮扶建卡贫困户6户。
四、大力实施扶贫项目。
今年,村大力实施了城乡环境治理项目,实现项目资金投入40万元,新建污水处理池7口,垃圾池4个,安装污水处理管道5000米;大力实施了小农水工程项目:实现项目资金投入212万元,整治维修山坪塘6口,新建蓄水池7口,维修整治水渠8公里,新建水渠1700米,安装引水管3000米;大力实施了人畜饮水项目工程,实现项目资金投入10万元,全村62户村民,251人受益。
总结2017年的工作,从机关到农村,从执法到扶贫,工作角色的转变,工作职责的变化,在农村一线、扶贫一线深受锻炼,感受颇深。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必须坚持以精准扶贫统揽农村工作,加快农村建设与发展,万众一心,合力攻坚,决战贫困实现全面小康。
二、必须学会弹钢琴的农村工作方法,才能驾驭纷繁复杂的农村工作。
三、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大事小事同群众商量、讨论,认真开展好村民议事活动,只有充分发挥“四个民主”的作用,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支持,工作才能顺手。
四、必须坚持在千头万绪的工作中,明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才能实现整体推进,否则将会挂一漏万。展望2018年,精准扶贫工作任重而道远,我村重点在四个方面抓突破。
一、加大扶贫项目争取力度,让更多的项目、资金进入村。
二、突出增收产业培育,将规划变成现实,让百姓见到效益。
2019年主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一、扶贫脱贫工作:
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扶贫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2018年4户12人建档立卡户实现脱贫出列,2019年1户3人建档立卡户实现脱贫出列,目前我镇所有贫困户均已实现稳定脱贫。
继续实行包保责任制度,建立镇村两级走访联系机制,落实定期走访制度,记好帮扶台账;以户为单位制定了一户一策并完善了切实可行的帮扶方案和精准脱贫计划,实现产业就业覆盖,为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安装光伏发电设备;继续巩固落实低保困难救助等政策,对符合提标的4户建档立卡户纳入低保提标范围。确保脱贫不脱政策,巩固成果防止返贫。
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对存在致贫风险的“五类重点”人员开展人员防贫监测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建立完善防贫机制,及时将新发现重点户纳入防贫监测范围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消除了边缘户致贫隐患,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二、防火工作
镇政府狠抓春秋防火工作,首先,对原有的风力灭火机、防火专用车进行了维修。其次,采取不同形式加大了防火工作的宣传力度,两辆防火车全天候宣传,出动宣传车300余次、悬挂防火旗800面、制作横幅140面、袖标300个、张贴各类禁令560份。由于措施得力,火警、火灾次数较去年同期相比大幅度下降。
三、河长制工作
严格落实《双桥区河湖清理专项实施方案》,健全河长制工作制度,积极组织开展河湖“四乱”清理整治行动,成立河湖“四乱”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逐级分包责任制,明确任务,细化职责。辖区各村加大资金投入,动用大型机械,配备专职人员,对河道及岸上的各类垃圾、废弃物、堆积物的清理力度,确保河道畅通和干净整洁。
完成了河长云APP全镇数据整理录入、河道关联等工作。
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调查和国家财政专网录入工作
经调查、核实全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共涉及8个村,45个村民小组,993户,面积1532.39亩,调查结果在村显要位置进行了公示,按程序报送到区农业农村局,并在国家财政专网录入,补贴资金以“一卡通”的形式发放农户手中。
五、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工作
全镇耕地面积3409亩,且大部分为山地和坡耕地,今年计划压减玉米面积809亩,主要以油葵、蔬菜、马铃薯及小杂粮为主。截至目前已完成油葵检查验收工作,全镇共种植油葵41.2亩。
六、农村清产核资和股份制改革工作
为解决村级家底不清,台账不详、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利用近半年时间,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全镇11个村农村资产进行了清理、核实,全部数据已完成录入。农村股份制改革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年底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
七、洁净型煤推广工作
制定洁净型煤保供推广实施方案,确村、确户分解任务。通过广播、公告、发放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指导各村做好村民订购登记、收付款、协调配送到户、汇总审核上报等各项工作。截至目前,我镇共确户2505户,购煤量4080.85吨。
八、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已经完成,应开展11个村,实际完成11个村,全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此项工作。各村在清产核资工作中,严格按照账面登统、现场清点核实、处理遗留问题、公示等程序步骤进行操作,认真及时地完成了我镇的清产核资工作。各村清产核资数据已经村、镇审核,现予上报,同时通过全国农村集体清产核资管理系统报农业部。
九、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我镇已完成三个股改示范村的界定、组卷等工作,现等待相关赋码登记工作。其余村的初步成员身份界定工作已于 6月底前完成,现正在核实整理工作中。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站会继续按照时间要求,稳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确保年底保质保量完成该项工作。
2020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做好扶贫脱贫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原有5户脱贫户稳定脱贫、不返贫。做好“五类人员”动态监测工作。
二、继续做好农业结构调整管理、检查验收工作,并将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农户手中。
三、完成好农村土地确权发证工作和农村股份制改革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区有关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做好全镇防汛工作,排除隐患,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自力更生和政府扶持相结合,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扎实稳妥推进,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安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将根据各乡(场、区)镇农村危房改造调查摸底数进行分配,重点考虑分散五保户、低保户、残疾贫困户和地质灾害区群众。县城区规划范围一律不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建制镇和集镇、场、规划区范围的农村,危户改造原则上不作安排。根据省、市要求,我县在今年12月底之前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两批危房改造任务。目前市政府已下达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600户,其中新建510户,维修加固90户。第一批计划任务数,详见附表。
三、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1、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农户。各乡(场、区)镇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认真确定补助对象。
2、补助标准。翻建、新建房屋的困难农户每户补助标准不低于1万元;维修加固房屋的困难农户,每户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1500元。
四、危房改造的基本要求
1、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经鉴定为整栋(D级)危房的要拆除重建,为局部(C级)危房的要维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并有代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技术可靠的施工队伍代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新农村建设点、受地质灾害威胁区域困难农户实施危房改造。
2、改造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要确保质量安全,并达到抗震设防的要求。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的前提下,要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现象。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向两边扩建或者向上加盖。农村危房改造集中建设点要积极编制村庄规划,统筹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等方面的资金,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卫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
3、强化质量管理。各地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县城建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要开设农村危房改造咨询窗口,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
五、资金筹集与发放
1、资金筹集。翻建、新建房屋财政按每户不低于1万元标准安排补助资金。维修房屋财政按每户不高于1500元安排补助资金。同时,县政府将整合新农村建设、农村住房救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移民搬迁、地质灾害移民搬迁等项目和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和农户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各乡(场、区)镇要安排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2、资金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要实行专款专用。各乡(场、区)镇政府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将各渠道筹措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统一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设部门要定期将核定的补助对象及发放金额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及时将核定资金拨付到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各地要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发放管理办法,不得挪用、挤占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并合理确定补助资金分阶段发放比例,及时拨付资金到户。保证项目动工时先按审批补助额度拨付50%的补助资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余款。
3、资金监管。县财政局要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对补助资金的配套落实、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县审计局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六、操作程序
1、个人自愿提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残疾人证明、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材料。
2、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议定是否属补对象,并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建房申请审批表》或《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维修申请审批表》,贫困户和无房户还要按照《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和无房户认定工作的通知》(赣农户办字[]10号)要求,分别填写《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情况登记表》、《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无房户情况登记表》,并上报乡(场、区)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入户审核。乡(场、区)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场、区)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不符合条件的,乡(场、区)镇政府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乡(场、区)镇政府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审批和公示。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接到乡(场、区)镇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并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作出鉴定意见,核定补助方式及标准。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审批,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要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同时,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和乡(场、区)镇政府要组织做好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5、竣工验收。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县建设部门会同发改、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住房进行全面自查验收。
6、设置标识牌。翻建新建、修缮加固房屋经验收合格后,各乡(场、区)镇政府应在补助对象住房的显著位置悬挂“政府资助援建”标识牌。标识牌由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办公室统一订制,挂牌所需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七、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
1、调查摸底、登记造册阶段。由各乡(场、区)镇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调查摸底工作于6月20日前完成。
2、明确任务、分解落实阶段。制定年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各乡(场、区)镇也要制定实施方案,并于年6月30日前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危房鉴定、组织实施阶段。计划任务下达后,各乡(场、区)镇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申报的危险房屋进行技术鉴定,确保危房等级,填写《江西省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各地要摸清需新建、维修加固的危房数量,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建房对象和改造方式。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结果要进行“三榜公示”。危房鉴定和补助对象确定工作要在7月20日前完成。
4、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阶段。各乡(场、区)镇在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进行自查验收,并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年12月份,县农村危房改造小组对全县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省、市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八、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已成立了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另发文),各乡(场、区)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配合协同抓、乡镇干部包村抓、村组干部包户抓的工作机制,通过结对帮扶、邻里互助、投工投劳等措施帮助困难户改造危房。
2、明确工作职责。发改部门会同建设、财政、民政部门负责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十二五规划和安排年度投资计划。建设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具体做好农村危房的技术鉴定、危房改造计划安排、项目规划选址、农民建房技术指导、质量监管、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和牵头组织工程验收。民政部门负责做好补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认定,参与项目工程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工程验收。财政部门会同发改、建设、民政等部门负责安排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制定资金管理制度,保障工作经费。国土部门负责解决农村危房改造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指导新旧宅基地整理、复垦。残联负责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对象的核实。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帮扶危房改造村庄的道路建设。监察部门负责对危房改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扶贫、环保、水利、农业、卫生、民族宗教、地震等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尤其是对危房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产业发展、抗震设防给予支持和指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按照县纪委要求,镇上召开专题会议,对我镇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决定由镇纪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工作期间,镇主要领导还多次召开协调会,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督促各村、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就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及时给予了纠正和整改。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针对这次专项检查的主要任务,我们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落实情况。
1、粮食直补和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直补情况
为了确保粮食直补资金和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补贴资金直接便捷地发放到广大农民手中,方便农民领款,镇财政所通过与邮局协调联系,给农户开设了存款账户,将粮食直补资金及粮食综合补贴直接发到农户的储蓄卡上,各农户持本人的身份证件即可领取。农民补贴“一卡通”,为农民建起了一条助农资金安全、快捷的发放渠道,保证了补助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有力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今年截至目前,全镇已发放粮食直补36.6万元,退耕还林资金14.2万元,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直补资金255.3万元,良种补贴15万元,均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种粮农户、养殖户和购机户进行了补贴,并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没有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现象存在。
2、救灾、农村低保资金发放情况
一是认真搞好全镇救灾、救济等社会保障工作,今年共救助雪灾受灾户216户,发放救灾款5.5万元。二是做好农村低保对象审核工作为做好农村低保审核工作,我们组织村社干部对全镇贫困家庭重新进行了摸底调查,共确定上报农村低保对象户270户864人,在上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是及时发放各类救助款物。从元月到十月份共发放救济、救灾、低保等款物共计32万多元,向受灾群众和困难户发放救灾面粉900袋、救灾大米30袋,为贫困人口、“五保”供养对象和优抚对象提供了生活保障。
3、教育“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了“两免一补”的优惠政策,强化资金管理,设立了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专户,凡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的各项资金,均进入专户管理,实行封闭运行,统一拨付到镇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分校核算,分校拨付,保证专款专用。今年,全镇共落实教育“两免一补”资金1525997元,其中免杂费994135元,贫困住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531862元。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乱收费的管理力度,各中小学认真贯彻落实“两免一补”优惠政策,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没有发现超标准收费现象,学校收费秩序正常,群众满意率较高。
4、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我们严格按照有关奖励政策要求,今年截至目前,计划生育特困救助9户共9000元,两女户结扎奖励7户共21000元,特别扶助44户共发放扶助资金45840元。
5、转移支付资金到位和村干部工资、办公经费发放情况
一是设立专户。按照“村财镇管、镇管村用、专户专账”的方式由财政所集中统一管理,分村核算,支出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实行报账制,确保村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工资统发。村干部报酬由镇财政所直接划入村干部个人账户,确保村干部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三是严格办公经费核发。按照规定,分批及时拨付办公经费,坚决杜绝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的情况发生。
6、合作医疗报销情况
尽量简化合作医疗报销手续,设立了专门报销机构,并逐步建立报销审核信息化网络管理系统,更加方便群众就医和报销。截至目前,镇、村卫生院、所共收报代金券19.73万元,卫生院收治住院病人78人,转诊191人,报销医疗费用3.686万元,真正解决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后顾之忧。
7、抗震救灾物资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今年,镇上积极筹措民政救灾应急资金达3.7万元,用于救灾应急和贫困扶助,由镇民政办设立专户进行管理。四川大地震发生后,镇党委、政府及时通过镇政府网站、媒体等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呼吁社会各界积极伸出援助之手,踊跃奉献爱心支援灾区人民,帮助他们共渡难关。社会各界纷纷行动起来,向灾区捐款、捐物,全镇共累计捐款达169637.7元,按照规定,统一上缴县民政局。同时,镇上及时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广大党员也通过交纳“特殊党费”方式支援灾区,全镇940名党员共交纳“特殊党费”54570元,也已全部上缴县委组织部,并按照规程开据了“特殊党费”收缴发票。
三、存在的问题
1、由于客观方面的诸多原因,对部分惠农政策宣传地不够深入。
2、对已经落实了的惠农政策,其软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3、个别部门存在着制度落实不够具体的问题。
四、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党委将根据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全镇惠农政策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凡是不按照政策要求落实的人员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一、基本情况
(一)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不断扩大。截止目前,全区10134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和194名即时帮扶人员,已有6188人纳入低保救助范围,1221人纳入分散特困供养范围;近年来,共给予9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予以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9.8万余元。社会救助兜底政策综合覆盖率达到72.6%。
(二)残疾、未成年、困难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一是扎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成年人生活保障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建档立卡孤困儿童325人,其中困境儿童70人,事实无人抚养211人;孤儿44人;留守儿童476人,三年来共发放资金420万元,并且全部确定了监护人,签订了监护协议,100%落实了保障政策。二是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全区现有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3240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5614人,两项补贴全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三是保障困难老年人生活。全区2763名60—99岁低保老年人中,有2155名60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待遇,已全部按月发放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
(三)慈善助力脱贫攻坚持续发力。2015年至今区民政局慈善总会累计出资581.72万余元,助力全区脱贫攻坚战,为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必备家具、过冬棉衣被、电暖气等物资。会同区扶贫办建立了“情暖水城”爱心众筹平台。开展了情暖万家、朝阳助学、夕阳扶老、康复助医、爱心助残等五大救助项目。
(四)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区民政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动员全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工作方案,两次召开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推进会;创立了“党建引领+精准脱贫”品牌。全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项目22个,投入资金47万元。
二、民政扶贫领域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了各项民政救助兜底政策。近年来,区民政局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总体部署,一是相继配套出台了我区社会救助兜底政策相关文件,进一步细化完善了社会救助工作在脱贫攻坚中制度、能力、信息、资金、监管等五个方面统筹的政策措施,二是按照《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文件规定,通过进一步放宽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的认定条件,将89名建档立卡残疾人新增纳入低保单人保救助范围;并且进一步延长贫困户家庭不在符合享受低保条件后的渐退期,由原来的延保3-6个月延长至现在的6个月,低保政策与扶贫政策进一步得到有效衔接。三是严格执行市民政局《关于指导基层落实民政社会救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对于贫困家庭刚性支出的有关规定,在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低保核算家庭收入时:1.将贫困户中残疾人康复治疗、配备康复器材的必要支出进行扣减;2.将贫困户中大病患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门诊费用、长期服药费用等必要支出进行扣减;3.将贫困户中因教育产生的必要支出进行扣减;4.将贫困户因就业产生的交通费、培训费、伙食费等必要支出进行扣减;进一步加大了低保政策的覆盖面。三是为确保困难群众遇到突发状况时能够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区民政局进一步简政放权,将临时救助审批权直接下放至各镇(街),并于2019年10月份在全区14个镇(街)、园区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为各镇(街)总计拨款95.99万元,用于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截止目前,全区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共公开展临时救助9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9.8万余元,有效保障了贫困户面对突发困难时的基本生活水平。
(二)全面开展大排查、扶贫数据比对工作,确保精准扶贫。今年是脱贫攻坚验收之年,区民政局结合全区民政兜底政策自查活动,对全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逐人逐户的入户排查。一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使用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全区未纳入低保范围的1300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进行了一次全面摸排,通过这次排查,将其中符合条件的146户贫困户纳入了低保救助保障范围,并且对剩余不符合低保条件的1154户贫困户建立了动态管理台账,对于其中重残重疾、有返贫风险的贫困家庭进行重点关注,定期进行复查。二是今年6月份,区民政局结合兜底政策自查活动,通过系统内提取各项疑似数据,并进行逐条分析整改,坚决杜绝“错保”、“漏保”、“该吃五保吃低保”等问题的发生,确保民政兜底政策“不漏一人、不漏一户”。1.通过低保系统提取出497名60岁以上建档立卡单人低保户,并逐人逐户进行核实,将其中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220人转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于107名符合特困条件但坚持自愿要求享受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县级民政部门与其签订协议并留存备查。2.通过与扶贫办数据比对,提取出89户低保户疑似存在“保人不保户” 问题,通过调查核实,将其中确实应该纳入低保范围的5名家庭成员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剩余84户低保户家庭成员因去世、出嫁、成年就业等原因不能纳入保障范围。三是对因“漏发”、“错发”造成未足额领取救助资金的贫困户全部予以补发资金。今年上半年以来,通过自查自纠,社会救助科对因转五保时审批不及时,导致低保金发放断档的79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发低保资金4.6万余元;养老科对因申请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不及时造成少发补贴的383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发资金12.89万元;社会事务科对462人建档立卡残疾人补发困难生活补贴4.4万元,对378人建档立卡残疾人补发重度护理补贴6.4万元。
(三)切实逐年提高民政兜底保障水平。近年来,区民政局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逐年提高低保、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财政足额安排配套资金,周密做好了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截止2020年6月,农村低保标准线由2015年的每人每年2600元提高至现在的每人每年516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2015年的每人每年3500元提高至现在的每人每年6708元;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一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其他等级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尤其是今年上半年,开展全区民政兜底政策自查活动以来,区民政局对全区1847户建档立卡低保户统一提高低保标准,每人每月低保金提高至225元以上,有力保障了我区建档立卡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水平。
(四)持续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兜底政策人人知晓。今年6月份,区民政局印制12000余份民政兜底政策宣传彩页,并张贴在全区10328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显眼位置。宣传页内容涵盖低保、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孤困儿童政策,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说明每一项民政兜底政策的申请、审核、审批流程,资金发放金额,让贫困户一看即懂,真正足不出户就能了解民政兜底政策。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各镇街专职民政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导致在低保审批、审核过程中存在对申请对象家庭基本情况识别不深入等问题。在今年9月底,区民政局组织全区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参加了市局组织的全市民政社会救助工作培训会,对社会救助政策认真学习领会,读懂弄通吃透文件精神,
(二)民政部门和扶贫行业部门相关政策衔接不够。督促各镇(街道)将农村低保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更新动态管理措施,对系统显示已享受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已纳入低保的或显示已退出低保家庭但还未退出的,深入进行信息调查,对各类人员依据现实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系统信息。
(三)基层民政政策宣传力度不够,还有部分群众因对低保、五保申请、临时救助等政策不了解而导致未能及时申报。通过发放社会救助政策明白纸以及利用新闻媒体等群众喜闻乐见的途径和形式,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及力度,多角度宣传社会救助工作的功能定位和制度特点,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社会救助方面
1、重点排查已享受低保的贫困户中是否还存在“保人不保户的问题”。下一步,区民政局将继续加大督导、排查力度,由各镇(街)每月提供本辖区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和低保户名单,通过每月一次对比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家庭人口数和在保贫困户名单人口数,确保“保人不保户”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通过比对,对数据有出入的第一时间反馈给各镇(街)民政所进行核实,对符合纳入条件的及时变更增加家庭人口,确保扶贫验收期间不出问题。
2、重点排查在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是否还存在“该吃五保吃低保”,以低保政策代替特困政策的问题。下一步将继续通过系统,定期提取60周岁以上建档立卡单人保名单,并反馈给各镇(街)民政所进行核实。重点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仍有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符合条件的将遵循贫困户个人意愿,同意转入的要第一时间为其办理特困供养手续,不同意的要与其签订县级民政部门放弃协议。
3、重点排查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政策的贫困户是否还存在因重病重疾刚性支出较大,没有纳入低保问题。区民政局下一步将通过前期我局开展“兜底政策自查活动”时,各镇(街)建立的未纳入低保、特困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台账,重点关注其中有重病重疾的人群,是否存在因治疗刚性支出较大造成返贫的,一定要第一时间纳入低保范围。对因重病重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医保报销完二次报销后还个人自负金额巨大的,将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4、继续巩固低保长期公示制度。结合我区实际,继续加大对全区已经纳入保障范围的城乡低保对象公示力度,对群众有异议的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对整改后的户数、人数各村(社区)进行长期公示,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机制。对于新申请的低保户要求附镇、街一级的公示照片。对在保低保户按要求进行长期公示,做到每季度更换一次,区民政局不定期对公示情况进行抽查。
(二)社会事务方面
1、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发放明白纸、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解读宣传。各镇(街道)、园区经办人员在办理低保证和残疾人证时,要当面告知残疾人应享受的相关政策并发放明白纸,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地落实。
2、继续与残联组织对持有残疾人证但没有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进行排查。将“两项补贴”数据与火化、低保和残联残疾人证数据进行比对,可疑数据逐一排查核实,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及时更新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信息系统,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3、进一步延伸服务手臂,切实杜绝因残疾人不了解政策、主动办理有困难等情况而领取不到补贴的现象。安排各镇(街道)、园区民政所采取主动上门办理、电话邀请办理、代为办理等方式,进一步增加服务手段,确保应保尽保。
(三)养老方面
1、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落实好经济困难老年人申领程序。要重点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聊民发〔2018〕209号)文件规定,明确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由老年人本人(申请人)或由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提交《老年人补贴申请表》。本人或其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要夯实村(居)民委员会责任,要由村干部帮其代为申请。
2、继续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经济困难老年人排查力度。养老科下一步将对全区所有低保户中60周岁以上人员进行排查,并重点筛查扶贫办下发扶贫名单中60岁以上低保老人,发现符合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条件的建档立卡老年人但是未领取待遇的,将及时给与补发。
(四)建档立卡未成年方面
1、继续组织开展建档立卡未成年人政策落实情况摸排走访工作。要通过逐户逐人的核对情况,及时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条件儿童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2、全力保障建档立卡孤困儿童的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困难儿童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特殊群体,资金的能否及时有效的发放,决定着困难儿童的基本生活水平。因此,区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申请建档立卡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费的简化审批流程,当月审批当月发放,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3、充分发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和帮扶责任人的作用。区民政局通过夯实未成年人帮扶责任人的帮扶责任,进一步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和帮扶责任人对农村留守儿童、孤困儿童的家庭探视责任,第一时间了解需要监护或照料的儿童情况。
一、扶贫救弱,做好社会救济工作。
1、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工作
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和低保边缘户制度,落实应保尽保。最低生活保障和低保边缘户制度是目前最重要的社会救济手段,作为政府重视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存权的重大措施,把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居民纳入保障范围,到XX年10底全镇共有农村低保108户158人,城镇低保2户2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促进了社会稳定。今年新增低保8户13人享受低保,7户家庭脱贫注销低保,3名低保户死亡注销低保。今年放宽了对低边的纳入限定,尤其是患有重大疾病的群众,做到应保尽保,尽量不落下一人。到目前为止全镇共有农村低保边缘户21户35人,城镇低保边缘户2户、2人,其中今年新增14户22人,死亡注销低边1户。今年截止11月7日,我镇共发放低保救济金519134元,低边救济金19585元。与此同时,将低保和低边工作做到规范和完善,做到公开、公正,并按村务公开的要求,对落实低保和低边对象严格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我办已按照省、市、区的要求已于今年8月对全镇低保和低边对象进行全面的清查工作。
2、救灾救济工作
在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和低保边缘户制度的同时,针对个别家庭因病或突发事故而造成困难的情况,有重点地帮助和扶持,开展临时困难救济,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关怀送到困难群众手中。今年1-10月民政共发放救灾救济资金113500元,共帮助73户困难群众渡过难关。慈善共救济困难群众90户,发放救济金146900元。今年全镇共有67户家庭参加了扶贫结对帮困助困专项救济,共发放扶贫救济金90425元,发放大米 120斤,油90升,床用用品四件套4套给困难群众,帮助困难群众缓解燃眉之急。
3、城乡医疗救助和助学工作
今年1-10月我镇共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84730元,共救助236人次。其中民政精神病人住院救助11人次,共发放救济金 51346.5元,精神病人门诊医疗救助202人次,发放救济金8822.5元。民政医疗救助1人,发放救济金1361元,慈善医疗救助22人次,发放救济金23200元。为解决部分困难子女读书问题,我镇积极开展万向“四个一万工程”,全镇共有7名学生享受到万向集团的救助,共发放助学金9200元。我镇慈善分会在新生入学之际,根据市,区慈善总会的精神,在第一时间发放各类助学金,共计63000元,让17位困难学生能顺利的去学校报到。同时,区民政局又通过福彩助学形式,资助3名大学新生共计15000元,使他们能够顺利入学。
4、五保管理工作
全面做好敬老院的管理和分散供养五保户的供养工作,保障其生活。我们镇共有五保户17人,其中敬老院12人,分散供养5人,今年新增五保户2人,注销1人。全年累计共发放五保救助金88200元。加强敬老院的管理,进行逐步整改,完善管理制度,使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二、全面落实优抚政策。
全面落实优抚政策,目前,现有享受定期抚恤、定期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共有15人,其中,三属4人、伤残军人3人、带病回乡7人,参战人员1 人,XX年1月—10月累计发放抚恤金194186元。全镇共有113名农村籍退役士兵年满60周岁,可以按军龄每月享受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贴,到 10月底累计发放退伍军人生活补贴55220元。为了能更深入了解退伍军人的生活状况和他们的思想动态,我办经常深入到优抚对象、退伍军人和现役军人家庭中,检查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关心和了解各个对象的工作、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加大力度,依法做好各项社会事务工作。
我办根据职能的要求,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残联、老龄办、红十字会等工作都按照上级的部署,认真把各项工作做好。
1、加强殡葬管理,做好绿色生态殡葬、文明殡葬工作。由于生态公墓较少,购买的群众多,造成了供求紧张,我办于今年的 月份开始着手实施建造第三、四期生态公墓,已于10月底全部建造完毕,共建造生态公墓120座,于11月开始销售。同时做好遗体火化的一切事宜,1-10月份为止共火化尸体 150具。
2、开展残疾人事业工作。
我镇现共有残疾人590人,今年新增残疾人30人,其中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235人。为了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服务残疾人的意识,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教育、
就业机会,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1)立足于本职,首先从政府救济方面出发,对那些无法解决生活的残疾人,做到着重救济。全镇共有234名残疾人享受了残疾人定期生活补助政策,有XX年1月—10月,累计发放残疾人582人次,救助金357900元。其中无固定收入残疾人181人次,发放救助金127200元。普陀区特困残疾人321人次,发放救济金56700元;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80人次,发放救济金174000元。在助残日期间走访慰问了3名残疾人,发放慰问金2400元,同时开展助学、助困、助医等活动,助学2名残疾学生,发放助学金7000元,发放XX元助困金用于1户残疾人家庭维修房子。
(2)热心帮助残疾人康复和扶持残疾人就业,今年开展了2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2名残疾人报名参加技能培训。全镇有24名残疾人自主创业,成为了个体工商户,有1名成为了种养殖户,其中有6名残疾人贷款创业,贷款贴息申报已经上报区残联。今年残疾人康复工作提标扩面,残疾人康复工程全面推广,截止10月底,全年累计发放助听器42人,助视器3人,安装假肢4人,集中配方辅助器具94件,白内障复明工程30人,肢体康复2人。无障碍社区进残疾人家庭14户,使残疾人能够在无障碍的环境中享受生活。
(3)扎实有序开展残联工作,积极开展爱心乡镇创建工作。鼓励残疾人积极参与区残联举办的趣味运动会、卡拉ok大奖赛等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残疾人日常生活,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3、做好新农合及疾病防治工作。为了建立更加完善的群众医疗信息系统,我镇从7月份开始开展体检工作,安排医生下村体检,在9月份安排常住沈家门的本镇村民去东港卫生服务中心体检,全镇共有2500人参加体检。全面开展了新型合作医疗工作,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于10月底全镇共有 16146人参加了新农合。落实疾病防治工作,对各种流行病进行严密防治;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对全镇的乙肝、麻疹和脊髓灰质炎进行全程监控,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XX年,我镇未发生麻疹和脊髓灰质炎疫情,共有1600多人次接种了乙肝疫苗。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做好4次食品、药品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做好义务献血工作,9月13日,参加献血106人,献血共计24300cc,合计121.5人次,超过区给定的指标120人次。
4、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和爱国卫生工作。
我办认真开展了环境综合整治和除四害工作。今年以来,为了改善人居环境和人们的不良卫生习惯,全镇广泛地开展了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对大岙、南岙经济合作社的卫生死角进行了整治,清除乱张贴80张。开展迎“国庆”爱国卫生活动,制定方案并下发到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部署任务,各单位按照方案对辖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了整治。根据县上要求,今年完成了春季的统一灭鼠工作,发放300公斤灭鼠药。目前我镇的环境风貌正在逐渐改善。
四、积极,踏实地开展劳动保障工作。
在做好全镇45—60周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工作的同时,按时发放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截止到目前全镇有12636人参加居民养老保险,1-10月份全镇有46个人新参保,另有243个人到龄并开始领取养老金。另外有57人因死亡,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等不同原因中断居保
同时继续开展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缴工作,全镇截止到目前为止共有3400人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其中1-10月有727人重新缴费,4 人重新参保。72人次已开始领取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今年六月份根据区渔农办下发文件,积极开展全镇低收入渔农户家庭的调查工作。并录入到浙江省扶贫系统。全镇低收入户总计640户。1661人,其中低保户110户,五保户16户,共计177人。已全部录入浙江省扶贫系统。保证了资料的完善,为以后低收入家庭的救助工作打好基础,下半年要继续开展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工作,保证群众老有所依,老有所靠,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同时进一步了解全镇低收入家庭状况,做到及时更新。另外新农办XX年救助文件也已下发,后续工作将陆续展开。
五、深化劳动就业服务工作,细致调解劳动纠纷,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