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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理论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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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理论论文

第1篇:社会学理论论文范文

在威廉斯看来,文化问题的研究有两个基本前提:一是文化并非是独立的,它的发展始终受到物质生产方式的制约;二是文化绝不是由物质简单派生出的从属现象,它有自身独特的结构与发展规律,文化生产也是一种社会的、物质的过程,它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生产是一种不断制造和产出意义的过程(即文化生产是一种表意的实践活动)。要准确把握文化的社会学性质,必须抓住以下环节:

1.构形(formation)。在文化问题的研究中,威廉斯一直不满意关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划分以及他的反映论思想。威廉斯认为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二元划分不仅否定了文化等因素的自主性,也否定了文化生产在日常生活中的意义与影响,更忽视了文化生产在物质生产中的地位。如果说马克思那个时代文化生产还没有直接参与到经济生产中去,这种划分还有一定意义的话,那么,在当今资本主义社会文化生产已成为重要的经济现象时,这种划分的局限性就显现出来了。另外,反映论总是把文化看成是社会物质过程的一种反映,这实际上否定了艺术活动自身的特质。在威廉斯看来,艺术活动的产物———艺术品,既是物质性的,又是想象性的。当然,威廉斯并不是要完全否定的唯物主义性质,而是希冀以新的理论成果充实这一理论。在他看来,要准确说明文化发展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性质,在文化理论中引入“构形”概念是十分必要的。威廉斯的构形事实上就是文化的一种能动创造,这种创造不仅表现在文化内容上,而且还表现在文化形式上。为了更好地说明这一问题,他从艺术理论中的“典型性”概念切入。在他看来,“典型”具有两种方式,一是作为“形象象征”或“符号象征”,二是作为某种具有重大意义的事物类别的表征性的实例。第二种方式在那里是经常被应用的,但第一种方式却鲜有提及,它是被法兰克福学派等西方提出并加以发展的。威廉斯认为,典型的第二种方式十分重要,它对理解文化特别是艺术活动的独特性起着关键作用。威廉斯提出的典型的第二种方式,实际上是一种组织结构或塑造形式的过程,即“构形”。为了更好地说明问题,我们以威廉斯对语言问题的分析作参照(在威廉斯看来,文化问题的研究离不开对语言的分析,只有准确理解了语言的实质,才能准确理解文化的实质与发展。因为,文化总是要借语言的形式存在与发展。换一个角度看,文化也是众多符号之一,文化发展规律自然也要符合符号共性规律)。威廉斯认为,正是沃洛希诺夫的语言理论使语言问题的研究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沃洛希诺夫认为,语言符号具有“二重性”,它既跟外部世界有关,又跟符号系统的内在结构形式有关;但是符号既不等同于客观对象及其所指示或表达的事物,又不完全取决于结构形式,而是结构形式与外部关系约定俗成的结果,是一种“接合表述”(articula-tion)。这种约定俗成不是任意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个人言语活动与社会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威廉斯认为沃洛希诺夫语言理论的独特贡献就在于,“他是把整个语言问题放在那种总体的理论格局当中加以重新考虑的。这使他能够把‘活动’(洪堡之后的那种唯心主义强调之所长)看做是社会活动;又把‘系统’(新的客观主义语言学之所长)看做是与这种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而不是像某些一直被人们袭用的观念那样,把二者看做是相互分离的。于是,一方面,他吸取了这些不同的传统之所长;另一方面,他又逐个使它们显露出相关的缺陷”②。在威廉斯看来,“典型”的第二种方式就是要发现文化是如何在不断构成结构或模型中发展的。不过,对待这种文化构形,必须像沃洛希诺夫对待语言符号那样,把它放在总体理论格局中加以把握。既要看到这种文化构形对文化发展以及社会与个人发展的影响,更要看到个人活动与社关系的变化对这种文化构形发展的影响。

2.霸权(hegemony)。只了解文化的构形方法,对文化社会学研究来说显然还不够,必须进一步了解文化存在的样态。对此,威廉斯采取了与一般把文化纳入意识形态研究不同的思路与方法。在他那里,文化研究是不包括意识形态问题的,甚至文化处于意识形态之外;意识形态是指相对正规的、被清晰表达出来的关于意义、价值与信仰的体系,而文化则相对而言是指不那么正规的、不完整的关于意义、价值等的思想意识;意识形态影响的范围比较狭窄,而文化影响的范围则相对广泛,它几乎影响到人们生活的每个方面。他认为,人们在现实社会中存在着财产、能力、地位的不平等,由此导致文化的差异与权力关系。对这种差异与权力关系最好的解释方式就是“霸权”。由于统治阶级掌握着社会财富,在社会关系中处于统治地位,因而他们的文化必然在社会中处于霸权地位。不过,霸权不等于强权。他说:“葛兰西对‘统治’(主导)和‘霸权’作出了某种区分。‘统治’体现为直接的政治方式,体现为紧急时期采用的直接或有效的高压强制手段。而在更为通常的情况下,它却是一种由许多政治力量、社会力量和文化力量组成的复杂关联体。至于‘霸权’(根据不同的解释),则或是指这种关联体,或是指作为这种关联体必要成分的那些能动的社会力量和文化力量。”①由于文化渗透在人们生活的全过程,并随着生活的变化而变化,因而想用一种精神力量统摄所有领域这几乎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工作。在威廉斯看来,霸权的影响力不完全在于强制人们接受,更在于通过自我确证让人们自觉接受,并以此付诸行动从而实现人的社会化过程。因此,霸权不是一种统一的总体力量,不是一种系统或结构,而是一种由种种彼此分离甚至完全不同的意义、价值和实践适当组合而构成的复合体。依赖这些从根本上体现特定经济现实活生生意志(从广义上讲,即政治意志)的意义、价值与实践,霸权就完成了组构文化秩序与社会秩序的功能。由于现实生活是发展的,总会出现一些新的领域和新的因素,因而霸权也呈现为一种流动的过程。它随着新领域与新因素的出现不断发展自身,并在与对抗因素斗争中修正自身。所以,威廉斯感叹地说:“在复杂的社会中,文化分析最有趣又最困难的部分是试图在霸权的那种能动的、构成性的但也是发生着变化的过程中把握霸权本身。”②3.主导文化、残余文化与新兴文化。有霸权自然就有对抗与斗争。为了更好地说明霸权与对抗的关系,威廉斯提出主导、残余与新兴三个概念。威廉斯认为,在对文化霸权与对抗的关系分析中,首先必须考虑的是“时代”概念,这个“时代”可用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等来表征,与此相对应的分别是封建文化、资本主义文化与社会主义文化。时代文化是对不同时代以生产方式为核心的社会整体的反映,体现的是一种文化体系。这种文化体系可以从总体上影响相应时代的文化特征。但由于时代文化过于抽象,若仅仅停留于此,就会失去对不同时代具体阶段文化特征特别是对文化发展具体过程的把握。要想具体了解这一过程,就必须认真分析不同时期文化主导与残余、新兴的关系。所谓残余,就是有效地形成于过去,但却一直活跃在当前文化过程中的事物;它既是过去的某种因素,也是现在的有效因素。残余在社会中存在,不仅因为它是作为传统的组成部分对文化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威廉斯认为文化发展是离不开传统的),更因为任何社会中总会存在一些用主导文化术语无法表达或确认的经验、意义和价值,它们往往会保留残余文化及相应术语。这就决定了残余文化与主导文化之间有着复杂的关系。由于残余文化涉及的都是主导文化无法涉猎的领域,在某种意义上它就取代了主导文化(至少在残余文化涉及的领域是如此),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与主导文化存在对立关系。但主导文化对残余文化这一特点十分清楚,它总会设法渗透或收编残余文化。威廉斯认为,在社会发展的某一阶段特别是当主导文化在某一特定时期存在明显缺陷时,残余文化的作用就会凸显。人们会因为主导文化没有很好解决,而残余文化却可以解释某种现象,进而对主导文化产生质疑,并由此对残余文化产生一定认同。尽管如此,威廉斯仍认为真正代表文化发展方向并对主导文化产生重大威胁的不可能是残余文化,而是新兴文化。威廉斯指出:“在任何一种现实的社会结构中(尤其是在这种社会的阶级结构中)总是存在着某种适应于文化过程中那些要取代主导的或与主导对立的因素的社会基础。在理论核心论述中,有对于这种基础中的一类所作的精彩的阐发:某一新兴阶级形成了,新阶级的意识觉醒了,并且就在这种形成和觉醒中,(通过现实的过程)新的文化构形因素(常常以不平衡的方式)兴起了。由此可见,工人阶级作为一个阶级的这种兴起在文化过程中显得格外突出。”①不过,在威廉斯看来,仅看到新兴文化的阶级基础还是不够的,还要看到新兴文化可能产生的社会领域。跟残余文化类似,新兴文化首先产生的领域往往是那些主导文化没有涉猎或无法确认的领域。在威廉斯看来,任何一种文化都不可能涉及人类生活的所有经验领域,越是渗透力强的主导文化,问题会越多,暴露的矛盾会越尖锐。这样反而刺激了新兴文化的产生与发展。当然,新兴文化的发展之路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但它最终会发展壮大并代替主导文化,成为未来社会的新主导文化。威廉斯说:“在我们这个时代(同其他时代一样)里,新兴文化实践的客观存在是不可否认的,它同客观存在着的能动的残余文化实践一道,构成了未来的主导文化必要的复杂因素。”②

第2篇:社会学理论论文范文

20世纪以降,学者们坚持不懈、殚精竭虑地探索学习的有效模式,各种理论相继登场。20世纪上半叶,行为主义学习观占主导地位。行为主义基于巴甫洛夫的刺激反应理论认为通过加强刺激,反复强化,就能学会知识。以斯金纳(skinner)为代表的语言学家认为学习就是在外界正反馈的刺激下,通过反复操练,逐步形成习惯,学习成功的关键是适时提供正反馈。但是由于这种学习理论过分强调死记硬背,忽略了有意义的学习,因而遭到质疑。20世纪60~70年代认知心理学兴起,认知心理学家将人与计算机对比,认为“学习发生在个体内部。人脑好比信息处理器,它将外界输入转化为摄入,作为陈述性知识存储起来,再经过不断练习,逐步转化为程序性知识。其间学习者形成假设,通过外界反馈检验假设,修订假设,使自身的语言体系不断完善。学习的进步体现在大脑内部知识体系的变化,其学习过程呈现出普遍性的特征。”这种理论将学生视为个体的信息处理者,有将人的学习孤立化、简单化的趋向。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将注意力转移到社会因素对语言学习和发展的制约作用上来。以前苏联维果茨基(vygotsky)为代表的学者提出了社会文化理论。

1 社会文化理论的主要内容

社会文化理论的核心概念是中介论和内化论。中介论认为人所特有的高级认知功能在低级生物性功能(如听觉、嗅觉)的基础上产生,以社会文化的产物——符号来中介个体和社会物质世界的关系。人是运用符号工具作为辅助手段来控制和重组低级生物心理过程(这种过程大部分属于自动的对外界刺激的反射),这种控制使人区别于其他物种,是自觉而有意的,以间接地调节与他人、与自身、与世界的关系。本文由收集整理符号工具包括数字、计算系统、音乐、艺术成果、文学作品,尤其是语言。通过社会互动,语言符号才开始在行为中由外到内发挥心理工具的作用,也就是将自然的心理过程转化为高级认知功能。

中介的一种形式是调节。调节分成物体调节、他人调节和自我调节。物体调节指个体直接受周围环境的控制和影响;他人调节指儿童的思维和行动依靠成人的语言;自我调节指儿童能够依靠自己的语言思维和行动。

在二语学习中,他人调节指学习者在老师、父母、同伴等的指导帮助下进行协作式交谈的学习;自我调节指学习者具备了自主运用语言的能力。学习是从他人调节到自我调节的中介过程,依靠面对面的交流一起解决问题。

内化指社会成员把交际活动中的符号产物转化成心理产物以中介自己的心理活动的过程,是从社会关系或更具体说是社会相互作用逐渐向个人内心品质转化的过程,并使个人掌控自己的大脑。维果茨基指出,内化过程是从人际活动的心理间平台转化成个体的心理内平台的过程, 内化是通过模仿机制形成的,内化的关键在于人具备模仿他人有意识活动的能力。但这种模仿并非机械重复,而是受制于社会文化调节,只有当学习者积极参与社会交流或者在自我话语中创造性地模仿他人的话语时,语言输入才起重要作用(lantolf & thorne, 2007:201)。

社会文化理论还有一些其他概念,比较重要的是最近发展区和搭架子。

最近发展区(the zone of proximal development, zpd)指“儿童独立解决问题的发展水平在成人指导下或在有能力的同伴合作中解决问题的潜在发展水平之间的差距”。最新研究表明,最近发展区可以:(1)在专家与新手之间的互动中,能力通过社会互动转移给新手;(2)在新手与新手的互动之间,能力相当的同伴通过合作、讨论得以构建(donato, 1994)。

最近发展区是由教育所创建生成的,两种发展水平之间的距离也由教学动态来决定,且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最近发展区的向前发展就是学生学业的不断进步。维果茨基认为“教育学不应当以儿童发展的昨天,而应当以儿童发展的明天为方向。只有这样,教育学才能在教学过程中激起那些目前处于最近发展区的发展过程。继而他发现,就教育过程而言,重要的不是着眼于学生现在已经完成的发展过程,而是要关注那些正处于形成的状态或正在发展的过程。

而搭架子指任何成人——儿童或专家——新手的协作的行为。儿童或新手还不能独立运用某些知识和技能,但可以通过谈话借助对方给予“搭架子”的帮助获得期望的结果。儿童或学习者通过专家或较成熟者进行协作式交谈,实现共同理解而最终获得新的知识与技能。wood 等认为支架式帮助有以下六个特点:激化完成任务的兴趣;简化任务;维持任务目标的方向性;突出任务的关键特征,以及目前任务完成状态和理想状态之间的差距;控制解决问题过程中的挫折;提供示范。

2 社会文化理论与认知语言学的主要区别

在二语习得研究方面,目前主要有两大学派:认知派和社会文化派,二者的语言观、学习观、研究对象和哲学倾向都不同。一般来说,通过分析事物对立面,更能认识事物本身。这也是社会科学的重要研究方法。因此,这里谈谈社会文化理论与认知语言学的主要区别。

在语言观上,认知派认为语言是心理现象,由抽象规则组成,存在于个人大脑中;社会文化派则认为语言是社会现象,与文化混为一谈,无法分割,存在于人们的交际活动中。在学习观上,认知派认为学习发生在个体内部,学习者将输入有选择地整合到已有的知识体系中,通过不断输出,逐步将陈述性知识转化成程序性知识;社会文化派则认为学习是社会参与的结果,学习者运用语言参与社会交际活动,获得语言和文化知识,转而成为个人脑内活动的材料。在研究对象上,认知派主张二语习得研究的对象是第二语言的运用,而不是语言习得,语言的使用和语言习得是不可分割的,研究的焦点在于社会/互动因素

及其对语言使用产生的影响。认知派认为学习的最终状态是学习者的语言水平达到目的语水平或者出现僵化现象;社会文化派认为语言学习没有最终状态,学习者永远都处于学习状态之中。在哲学倾向上,认知派主张现代派观点,坚持人和社会环境互为独立实体的二元论观点,认为无论社会环境因素发生多大改变,二语习得终究是心理过程,语言学习所处的社会环境变化不会引起习得方式大的变化;社会文化派主张后现代派的观点,认为社会文化环境中的语言使用对二语习得起着根本性而不是辅的作用,人类心智机能的起源和发展都包含在社会和文化的互动之中。

3 社会文化理论对大学英语教学的指导

3.1 充分学习中外优秀文化

前述内化论认为社会文化理论认为语言学习并不完全依靠学习者对语言知识的内化,批评认知框架下的二语习得研究忽视了社会文化环境对学习过程的影响,进而强调社会环境对语言学习的重要作用,强调人类心智机能的起源和发展都包含在社会和文化的互动之中。因此我们在大学英语教学中要教育学生充分学习中外优秀文化,从中吸取丰富的营养,加深自己对世界、对社会、对人生的理解。这对内化学生学习能力有益处,学生能够更好地把握语句隐含的意思,领会作者的意图,掌握语篇结构,真正学会英语,有效提高交际能力。

3.2 引导学生参加用英语做事的社会实践

社会文化理论强调社会文化因素在人类独特的认知功能中的核心作用,把语言习得看作是将社会活动和认知过程联系在一起的社会文化现象(lantolf & thorne, 2006)。因此,在大学英语教学中我们要引导学生参加用英语做事的社会实践,在实践中创造性地模仿地道的英语。只要我们指导学生多动脑筋,多下功夫,就会找到许多用英语做事的社会实践,比如到在本地召开的涉外商务洽谈会、博览会、体育比赛中做翻译助理、志愿者,到外国人经常出入的场所兼职,主动找外国人交流,在网上和外国人聊天等等,方式多种多样。

3.3 激发学生的最近发展区

如前所述,维果茨基认为,就教育过程而言,重要的是关注那些正处于形成的状态或正在发展的过程,因此我们在大学英语教学中要想方设法激发学生的最近发展区。对学生刚学到的英语知识和英语技能要趁热打铁,及时复习,及时运用。这样,学到的东西才能过手,真正变成自己的东西。为此,我们要认真分析哪些是学生的最近发展区并据此制定及时循环,及时复习的计划。这样坚持下去,学生的能力一步一步稳固形成,学生英语综合素质的提高就指日可待。

3.4 引导学生协作式学习

前述搭架子是通过协作实现共同理解而最终获得新的知识和技能。这种协作可以是成熟者与学习者之间的,也可以是学习者之间的,因此在大学英语教学中,我们要注意与学生的协作,了解学生的学习目标、学习时间、学习习惯、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困惑等等,也让学生了解老师的教学风格、教学思路、教学安排,相互沟通,协作学习。我们也要鼓励学生相互之间协作学习,互相请教,互相探讨,顺利地从他人调节过渡到自我调节。只有完成这一过渡,学生的英语学习才会更轻松,效果才更好。

第3篇:社会学理论论文范文

1.1社会营销理念的提出与应用20世纪70年代,Kotler和Zalman首次提出社会营销的理念,他们试图将成功的商业营销策略用于推广对社会和公众有益的观点、态度和行为,并将这种理念称为“社会营销(socialmarket-ing)”。社会营销通过使用市场营销的原理与技术影响目标受众,让他们自愿地接受、拒绝、改变或放弃某种行为,从而促进个人、集体或社会整体利益。社会营销将健康行为、健康服务理念看做“产品”,要想让目标受众接受这些产品,就必须以消费者为中心,围绕他们的需要和想法开展营销策略。社会营销通过行为改变策略、营销组合的运用等,影响受众群体的观念和行为,并通过受众细分等方法,按照不同受众群体对资源的需求合理配置资源,将有限的资源分配给最需要的群体。近几十年来,社会营销被社会学和心理学工作者成功地运用于一系列社会运动和公共健康活动,如促进母乳喂养,减少高脂肪食品的消费,控制吸烟,减少酒后驾车,预防艾滋病等。这些成功案例说明社会营销是一种改变目标受众行为的有效工具,也促使我们思考社会营销理念应用于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可能性。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也可以看作学校为学生提供的一种心理健康服务。这里我们将心理健康工作看作一个大的范畴,其中不仅包括个体和团体心理咨询,也包括心理健康教育、朋辈辅导、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等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开展的心理健康促进形式。如何充分利用现有的服务条件为学生提供最有帮助的服务,是本文关注的重点问题。

1.2社会营销理念和心理健康服务的共通性社会营销与传统的市场营销的本质区别在于,社会营销的价值导向是目标受众的利益,而非营销者的利益。所有社会营销策略都是为了让受众最大限度地接受某种有益的观念或行为。它和心理健康工作的方法和原则有很多相似之处,这些天然的联系为社会营销理念应用于心理健康工作提供了契机。首先,前者的立足点是目标受众的利益,而后者以学生的利益作为核心价值和工作导向,目的在于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扰,获得个人成长,达到心理健康。其次,两者都尊重学生的独特性。心理健康服务针对学生的不同需求为他们提供服务,最大限度地尊重和满足每个个体独特的需要。同样,社会营销要求服务提供者根据不同受众对象的需要、价值观、能力、兴趣、文化背景等,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这样才能激发受众接受和保持期望行为的兴趣,最终改变学生对心理健康服务的态度和行为。最后,两者都遵循自愿原则。一般而言,学生是否接受心理健康服务、接受何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服务完全出于自愿。对于有必要接受咨询但本身不愿求助的学生,不适于采用强制手段(除按照《精神卫生法》需实施非自愿住院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外)。社会营销利用行为改变的原理和技术,通过转变观念,提升动机,最终改变行为,相比于法律、政策等强制手段,是一种更为温和、更为人性化的行为改变方式。社会营销理念与心理健康服务之间的上述共通性,为将其引入到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奠定了基础。

2社会营销的工作原则

社会营销是传统的市场营销理论和方法在一个新领域里的运用。在商业领域里所采用的市场营销的原理和技巧,大多都可以运用于社会营销。概括地说,社会营销的工作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行为目标(behavioralgoals):社会营销关注的基本问题是行为改变。为了使营销计划切实有效,营销者要始终关注自己的策略能否影响目标受众,以及怎样影响。对受众知识和态度的改变是通往切实的行为改变的手段之一,因此社会营销可以和教育、宣传工作相结合,以便发挥长期作用,使某种观念、态度深入人心,但社会营销更关注如何将观念、态度转化成行为。为了达到行为改变的目标,营销者可以将最终目标划分成一些易于实现的行为步骤,并根据不同的行为目标发展出相应的营销策略。受众细分(audiencesegmentation):社会营销不提倡“为所有人做所有事”。根据受众细分原则实施目标行动,来达到营销目的,让社会营销者能利用有限的资源获得最大限度的成功。受众细分的过程是将庞大的异质性群体划分成同质性相对较强的亚群体,划分依据就是那些会影响他们对营销策略的反应的特质,如年龄、性别等人口统计学变量,而更常用的划分标准是受众目前的行为、未来的计划、改变的意愿、产品忠诚度,以及心理统计学特征,如生活方式、价值观、人格特征等。这种将服务对象细分的方式,有利于根据不同亚群体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营销策略,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将资源有效地分配给最需要的群体。竞争分析(competitoranalysis):任何妨碍受众群体产生目标行为的因素都可以看做竞争,具体通常指能满足受众群体需求的其他行为选择或产品。社会营销者必须了解自己的产品面临哪些竞争,使自己的产品具有吸引力,比其他产品更能满足受众的需要。心理健康服务面临的竞争通常是其他解决心理障碍的途径,比如就心理咨询而言,其面临的竞争有求助于亲友、自我心理调节等,每种途径都能满足大学生特定的心理需求,对解决问题也有一定帮助,营销的关键是揭示其他方法不具备的心理咨询的特有优势。虽然在直接提供行为指导方面,心理咨询不如求助亲友,在降低污名和求助风险上,心理咨询不如自我调节,但心理咨询的优势在于让求助者获得人格的成长,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获得情绪的自我调节能力,这些作用是其他方法难以企及的。营销组合(themarketingmix)的运用:营销组合是指营销策略实施的核心要素,这些要素主要包括产品(product)价格(price)地点(place)和推广(promotion),因而又被称为4P营销理论。从心理健康服务代价与获益的角度理解4P理论,心理健康工作者需要提升学生参与心理健康活动的获益(产品策略),降低代价(价格策略),确保服务可以方便的获得(地点策略),并以有说服力的方式向学生呈现以上信息(推广策略)。

3社会营销理念下心理健康工作的具体措施

3.1现状和需求调查为了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服务,首先要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现状和心理服务需求进行调查。社会营销者认为,“不要急于向受众强调意识、接受程度和知识,而是应该先搞清楚人们需要什么服务,想从服务中获得什么益处,以及我们面对什么样的障碍[16]。”细致全面的调查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宣传和干预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心理健康服务需求调查,心理健康工作者需要回答三个基本问题:学生心理健康和心理障碍的状况如何?学生对心理健康服务需求的状况如何?是什么因素阻碍或促进了学生利用心理健康服务?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帮助我们了解心理服务的潜在需求和资源配置的侧重点,对第二个问题的回答便于针对学生的需要制定相应的干预形式和措施,对第三个问题则能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提供依据。现阶段国内心理健康工作者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需求的了解主要是凭主观经验,实证数据大部分来自已经接受咨询的学生,样本缺乏代表性,难以了解学生总体情况。为了保证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应尽量使调查对象能够代表某范围内的学生总体。如果大范围的调查难以实施,则可以通过严格控制抽样方法的小范围调查结果推测总体。对心理服务的需求所包括的内容有:对心理健康服务的接纳和认可程度;希望从心理健康服务中获得的益处,需要的心理服务方式,如个别咨询,心理健康课程,朋辈心理辅导,团体咨询等。以上调查内容需要结合学生的人口学特征、心理障碍的特点等展开。综合以上各因素,心理健康工作者可以将工作范围内的学生总体拆分成同质性较高的亚群体,然后针对每个群体的特点进行宣传和干预。

3.2有针对性的宣传有时候,心理服务的潜在使用者并不清楚他们需要什么服务,他们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需要帮助,还可能拒绝帮助,这使得心理健康服务的宣传工作至关重要。社会营销理念下的宣传不仅包括告知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的存在以及获得途径,更应该告诉学生如何明智地利用有限的服务资源选择适合自己的心理服务。基于现状和需求调查结果,心理健康工作者可以根据亚群体的特点制定宣传策略。例如,就心理咨询服务的宣传而言,有些学生并不了解咨询如何工作,也不知道如何识别心理障碍,这时要重点宣传有关心理健康的知识,如心理健康和心理健康状况的判别,心理咨询的工作范围、工作方式、有何作用等。有些学生对咨询有基本了解,但因为对咨询工作的水平缺乏信任而选择不求助,这时强调咨询的专业性和咨询效果是宣传的重点。有些学生本身已经有较高求助意愿,研究表明,对这样的学生可以通过建构积极的求助网络,强调平等人文的咨询关系,尝试提高他们作为咨询当事人的自我效能,降低他们对咨询风险的预期,来促进专业求助行为。

3.3层次化的心理健康干预心理健康状况和服务需求的调查将学生细分为不同的亚群体后,层次化干预即针对这些亚群体的特点,给予不同强度、不同形式的干预。国外一些高校以心理障碍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为划分标准实施分级干预,其工作模式值得借鉴。例如,美国一些高校建立了心理咨询分级制度,将学生的心理障碍划分为不同级别,并给予相应的干预措施。日本大学的心理辅导由三级不同的心理援助构成,一级心理援助的服务对象是全体学生,援助的特征是预防性的,其目的是促进发展和适应环境;二级心理援助的服务对象是在学习、心理、社会和升学就业等方面出现问题的学生,援助的特征是预防和早期发现;三级援助服务的对象是有特别援助需求的学生,如那些有明显心理问题的学生。由于每个学校的情况不同,并非每个学校都要开展相同的活动。鉴于国内高校普遍人手不足、资源有限,可以用面向大多数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总体心理素质和健康水平,预防心理障碍的发生;开展有针对性的讲座和知识普及解决学生的发展性问题;用团体辅导、朋辈辅导解决一般心理问题;对问题比较严重的学生提供个体心理咨询和治疗。要适时开展我国大学生心理咨询的循证研究,提高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规范性,克服当前普遍存在的干预实务工作的随意性。循证心理咨询会使接受心理健康服务的学生获得有关咨询目标、咨询过程、咨询时长等方面更多、更确切的信息,这将促使他们变得更加主动,从而有效增强来访者的自我改变动机,同时降低阻抗发生的概率。循证心理咨询也能帮助初级心理咨询师更清晰咨询目标与干预策略间的关系,即使具有丰富从业经验的咨询师,也能通过循证心理咨询提供跨流派的、更为灵活的专业技术支持。

3.4层次化的分工和专业技能训练针对大学生心理障碍性质和特点的层次化干预,需要心理健康工作者具备相应水平的专业技能。心理健康工作涉及的范围和内容比较广泛,为了保证服务的质量和专业性,不同的工作内容之间应该形成层次明确的分工体系。在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的很多高校,学校的心理健康工作注重多学科整合,形成了专职心理咨询师、辅导员、专业辅助人员、教师、学生朋辈辅导员、社会工作者相结合的心理辅导网络。现阶段我国高校,普遍存在心理咨询师兼任心理健康课程教师、思想政治教师(辅导员)兼任心理辅导老师的现象。工作内容的杂糅,使得心理健康工作者很难发展精深的专业技能,因此服务质量也难以保证。为了提高心理健康工作者的专业素质,首先有必要厘清各个岗位主要针对哪个层次的心理健康问题,而后针对该层次心理健康问题所需的专业技能,对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提供不同的培训。例如,专职和兼职的心理咨询师应该具备识别各种心理障碍的能力,心理咨询,包括危机干预的知识和技术;根据服务对象和形式的不同,团体咨询师和个体咨询师,发展性咨询和障碍性咨询的技能培训也各有侧重;心理健康教师主要的工作是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提升心理素质;而对于辅导员兼职心理咨询工作,本身即存在专业能力薄弱、针对性减弱、角色定位模糊和管理模式限制等弊端,并不适于开展专业的心理咨询,因此对辅导员的培训重点可以放在有能力识别心理障碍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并及时转介。

第4篇:社会学理论论文范文

大学生社会实践是促进大学生素质全面发展,加强和改进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和成才的重要举措,是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培养创新精神、协作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的重要途径。

今年五一的社会实践工作,得到了学院领导的高度重视。院成立了由党政领导、专业教师、学生辅导员组成的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和社会实践成绩评定小组,对全院系学生社会实践做出部署。团委书记多次开会强调实践的重要性和相关细节活动,加班加点赶在学生放假前对学生提出明确要求,做出指导安排。根据学生处、团委《关于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精神,组织全院学生进行五一期间社会实践暨招生宣传实践活动,我本人负责xx地区社会实践学生的选拔和组织工作,现将活动情况简单汇报如下:

一、精心准备,运筹帷幄高度重视,认真选拔社会实践活动得到了全校同学的积极响应,有近200名大一、大二的学生报名参加,经过自行的筛选工作,xx地区共筛选出较为优秀学生48人,定点实践,波及面较广,涵盖了xx地区,影响较为广泛,效果良好。

召开安全会议,明确责任根据学校部署制定详细、周密、安全的措施,明确责任,确定地区负责人和各县负责人,并统计联系方式,确保各位实习同学人手一份,公布组织老师和地区负责领导的电话,抓好落实。

为取得了令人满意的宣传效果,召开专门的社会实践课题宣讲会对学生进行培训,讲授社会实践的组织开展及注意事项等方面的知识。积极派发资料、开展宣讲活动、解答学生问题。

二、走向社会,感悟生活本次社会实践活动呈现出主题明确,分布地区广的特点。同学们深入到工作中,把实践要求化为责任,没有一丝的懈怠。

实践过程中同学们得到了负责领导的关心,领导和老师带冒着酷暑来到实践地区看望同学们,这让每一个人心里都热乎乎的。老师们耐心询问了同学们的实践感受、心得等。同时,学院充分考虑到外地同学的住宿交通花费问题,特意为同学们发放了社会实践基本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和通讯补贴,给同学们切实提供帮助。

三、及时总结,不断提升五一假期刚结束,同学们便纷纷递交了社会实践活动心得体会和总结报告,从同学们认真的态度和言语,我们可以感受到学生收获不菲。

我们还举办了实践小分队的总结交流会。实践队员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汇报了在实践活动中的所见所闻,认识及感想,在场的同学们纷纷表示社会实践拉近了学生与社会的距离,也让自己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才干,提高了自身素质。

今年的五一社会实践已经结束,但社会实践给学生带来的巨大影响却远没有结束。他们走出了校园的象牙塔,走向社会,到社会的大课堂上去经受风雨,见识世面,检验知识,锻炼能力,为今后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广阔的社会,还有许多未开拓的领域等待着年轻的大学生们,人文的莘莘学子们将在不断的学习与实践中,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以他们所拥有的理论知识、创新精神和拼搏精神,去展示新世纪大学生的风采。

大学生社会实践总结(二)

一个月的暑期就这样匆匆结束了,还有我这一次的社会实践。整日呆在学校中的我,尝到了生活的现实和不易。或许,这种真切的体会,才是我最宝贵的收获。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社会真的是很残酷,很现实。我唯一庆幸的是我还是一名在校学生,我只有真正的把本领学好,才能在未来真正进入社会时不至于这样不知所措。这一次参加社会实践,我明白大学生社会实践是引导我们学生走出校门,走向社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投身社会的良好形式;是促使大学生投身改革开放,向人民群众,培养锻炼才干的好渠道;是提升思想,修身养性,树立服务社会的思想的有效途径。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助于我们在校大学生更新观念,吸收新的思想与知识。社会实践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让自己在社会实践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才干,半个月的社会实践,一晃而过,却让我从中领悟到了很多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将让我终生受用。

一、待人要真诚

踏进办公室,只见几个陌生的脸孔。我微笑着和他们打招呼。从那天起,我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天早上见到他们都要微笑的说声“早晨”或“早上好”,那是我心底真诚的问候。往往一些细微的东西容易被我们忽略,轻轻的一声问候,却表达了对同事对朋友的关怀,也让他人感觉到被重视与被关心。仅仅几天的时间,我就和同事们打成一片,我想,应该是我的真诚,换取了同事的信任。他们把我当朋友,也愿意把工作分配给我。

二、要善于沟通

沟通是一种重要的技巧和能力,时时都要巧妙运用。认识一个人,首先要记住对方的名字。了解一个人,则需要深入的交流。而这些,都要自己主动去做。

三、要有热情和信心

其实,不管在哪个行业,热情和信心都是不可或缺的。热情让我们对工作充满激情,愿意为共同的目标奋斗;耐心又让我们细致的对待工作,力求做好每个细节,精益求精。激情与耐心互补促进,才能碰撞出最美丽的火花,工作才能做到最好。

五、要主动出击

当你可以选择的时候,把主动权握在自己手中。我想很多人和我一样,刚进实习单位的时候,都做过类似复印打字的“杂活”。或许同事们认为你是小字辈,要从小事做起,但有些时候,是因为他们心中没底,不知道你能做什么。做“杂活”是工作的必需,却无法让我学到什么。我决定改变自己的命运。有些东西不能选择,有些东西却可以选择。份内的工作当然要认真完成,但勇敢的“主动请缨”却能为你赢得更多的机会。只要勤问、勤学、勤做,就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六、要讲究条理

如果你不想让自己在紧急的时候手忙脚乱,就要养成讲究条理性的好习惯。“做什么事情都要有条理,”这是经理给我的忠告。其它的工作也一样,讲究条理能让你事半功倍。

第5篇:社会学理论论文范文

以笔者所在单位为例:2013年的大型毕业生洽谈会上,236家企业进入我校招聘,经分析:236家企业的招聘需求量达5957人,而企业的需求中对学生的沟通能力、数据应用能力、信息处理能力等职业核心能力提出要求的达到了83.2%。笔者对录用我校毕业生的20家企业进行了调研,数据显示:企业对学生评价较低的是学生的创新能力、与人沟通、协作能力和吃苦精神;而企业录用人才最看重的素质排名前三位的是:人际沟通能力、协作能力和学习能力。企业调研数据告诉我们:社会对人才的职业核心能力需求较高。正像大众汽车公司职业培训部的邦加尔德所说的:“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技术发展速度极其迅速的时代,企业和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着眼于未来,迎接伴随技术发展出现的挑战。这讲究要求从业人员具备一种直到今天还未被人们普遍了解的自我重塑和自我适应的技能,那就是核心能力。”

2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提升高职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是有效的途径

2.1当前高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种类

2.1.1专业技能型的社会实践活动根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目前高职院校学生的实践课程比例设计较高,除了课程中设计的实践之外,还有实训周、实训月以及毕业前的顶岗实行等专业实践安排。

2.1.2非专业技能型的社会实践活动

(1)有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目前,在高职院校中,有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主要包括团委牵头组织进行的各级各类校内社团活动、“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等。

(2)学生个体的自发社会实践活动。高职院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比例高,自发进行社会实践活动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的学生较多,他们多数利用学校周围的有利条件,利用个人的业余时间广泛进行社会实践活动。

2.2社会实践前后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变化分析

笔者对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后的学生代表进行的调查显示:在同一岗位上实践3个月以上的学生,他们的沟通协作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学习能力和创新革新能力等职业核心能力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学生认识职业核心能力的角度和深度也有较大的变化。实践后再接受职业核心能力训练,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幅度提高。企业需求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效果告诉我们: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提升高职学生职业核心能力是行之有效的途径。

2.3高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2.3.1缺乏科学的设计高职院校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根据分类不同,分别由校团委、学生处(学工部)、教务部门、二级院系等不同部门进行组织,多数侧重于学生的专业技能提升和社会调查等内容,实践项目缺乏科学的统筹;实践过程中缺少专门的职业核心能力提升指导,更没有有效的评估和反馈机制,学生完全靠个人领悟去完成实践任务,出现沟通协作、创新革新等问题时,不懂得如何有效地去解决。

2.3.2没有专业的指导实践活动,学生重视技能操作训练,忽视职业核心能力的历练在如火如荼的全国职业技能竞赛气氛的带动下,高职学生对待技能操作课程的态度也从表面认知到高度重视。他们希望通过大赛脱颖而出,他们能够一丝不苟地进行技能操作的练习,可在练习过程中,指导老师和学生都忽视了竞赛需要的人的气质、沟通、创新等核心能力的历练。最终真正能够脱颖而出的是那些“综合素质”高,即与人沟通能力、问题解决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职业核心能力突出的学生。

2.3.3缺少评估与反馈实践活动中学生重视课外活动的参与,轻视活动收获的总结与提升。高职院校的学生多数是高考的“失败者”,他们更急于在学习之外的领域中找到被认可的途径。所以,高职院校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较高。调查显示,有意愿主动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中,75.33%的学生愿意自行寻找个人感兴趣的企业和岗位,而不愿意接受学校和家长的硬性安排;在社会实践目的的调查中,97.26%的学生选择社会实践的目的是为了赚钱。以这样的目的为出发点,学生在实践的过程中过分关注金钱的收入情况,根本无心关注个人职业核心能力的提升,不进行总结,更谈不上提升。

2.4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提升高职学生职业核心能力的意义

2.4.1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提升高职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是学生个体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在职场上,劳动者既要处理人机关系,也要处理人际关系;既要具备硬技术,更要具备支持硬技术的软技能;既要适应今天的工作,也要为明天的发展做好准备。在这个转型的过程中,职业核心能力的储备是关键因素。学生具备较好的职业核心能力,可帮助自己适应更高层次和更好岗位的选择,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具备得天独厚的竞争优势。

2.4.2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提升高职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是高职院校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的需要总理2007年9月7日在大连考察职业教育时指出:“教、学、做不是三件事,而是一件事,在做中学才是真学,在做中教才是真教,职业教育最大的特征就是把求知、教学、做事和技能结合在一起。职业学校的教师不仅要培养孩子们的求知,而且要培养思想道德,学会共处,学会做人。”科学规划设计,通过第一、第二课堂的有效训练,提升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符合高职教育的要求,是高职院校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办出高职特色的有效途径。

2.4.3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提升高职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是满足企业人才需求的需要。人力资源是企业的根本发展动力。由于职业核心能力具有普遍适用性,员工职业核心能力强的话,企业可在产业调整和转型过程中避免人才短缺的风险。

2.5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提升高职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的对策

2.5.1构建第二课堂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科学体系,全面提升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统筹规划第二课堂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原有的社会实践项目的作用,利用军事训练、社会服务、科技发明等项目锻炼学生的观念与道德,实现提升职业核心能力意识的内化,提升学生解决问题与创新革新能力。利用“三下乡”、“四进社区”等项目让学生了解社会、国情、开阔学生的视野,提升学生的沟通协作能力。利用勤工助学、社会调研等活动内容,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外语应用能力。除了原有的统筹项目外,逐步探讨将学生的自主课外独立实践纳入提升学生职业核心能力的研究中。高职院校应统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构建第二课堂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科学体系,将职业核心能力理论深入渗透到每一项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让社会实践活动切实成为职业核心能力提升的有效载体,让职业核心能力贯穿社会实践活动的始终,使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大幅度提升个人的职业核心能力。

2.5.2加强学生社会实践的指导,发挥第一课堂提升学生职业核心能力的主阵地作用将提升职业核心能力的设计思路与专业实训、项目计划有机结合。请专业教师在指导学生专业技能训练过程中,全面渗透提升职业核心能力的要求。将技术技能考核与职业核心能力考核并举,实现一手练“技能”,一手练“能力”的双赢局面。充分发挥辅导员在学生社会实践中提升职业核心能力的指导作用。高职院校的辅导员在学生的成长成才过程中承担着“引路人”的职能,在思想政治教育的领地中,全面渗透职业核心能力的价值和意义,实现学生对职业核心能力认识的提升。加强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组织者的培训,提升组织者的职业核心能力水平和专业水平。无论哪个职能部门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都安排职业核心能力训练老师对团队的组织者进行全面的培训,让团队在完成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全面贯彻职业核心能力的训练,让每一项社会实践活动都成为提升职业核心能力的有效载体。

2.5.3加强对社会实践活动提升职业核心能力的科学评价加强对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职业核心能力项目提升的考核是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提升职业核心能力的必要手段。目前,多数职业核心能力训练项目没有考核,所以,学生的意识和重视程度明显不强。我们可借鉴美国巴克教育研究所的“6A”法则(即:真实性、严谨性、应用性、实践性、咨询性、展示性)对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提升职业核心能力训练进行科学评价。对学生参与的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全过程的评价与反馈,使学生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切实提高职业核心能力。

第6篇:社会学理论论文范文

关键词:体育人文社会学;范式;范式理论

一、引言

“范式”(paradigm)一词首先由美国著名科技哲学家托马斯•库恩在其著作《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提出,其含义是指科学发展中的一种公认的模型、模式或体系。范式是指一般框架或视角,字面含义就是“看事情的出发点”,它提供了观察生活方式和关于真实实体特性的一些假设。理论指用来解释社会生活特定方面的系统化的关联性陈述。因此,理论赋予范式真实感和明确的意义。范式提供视角,理论则在于解释所看到的东西。随着“范式”一词被广泛地推广和应用,它已经成为涉及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科学等多个研究领域的模型或模式的代名词。而体育人文社会学作为体育学下设学科,是体育文化发展的理论基础。那么,在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发展过程中有没有可资借鉴的模式或体系呢?或者说有没有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范式?基于这样的思考,本文将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范式这个命题作为研究重点,以原有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以及有关“范式”的框架体系为基础,建构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范式的基本理论和体系。

体育人文社会学作为一个研究领域分化以来,在体育体制改革、体育可持续发展、体育产业发展、体育发展战略、竞技体育举国体制、奥运战略、全民健身计划实施等领域和问题的探讨上取得了较高的研究成果。但是纵向比较来看:应用对策性研究,尤其是奥运经济、文化、战略等相关研究较多,基础性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较少,特别是体育人文社会学学科自身的研究较为薄弱、零散,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基于对体育人文社会学和理论范式的分析和思考,在对国内外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进行整理的基础上,发现至今为止理论界尚无关于“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范式”的提法。于是,本文将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范式作为研究和考察的主要内容,希望通过吸收已有体育人文社会学过程中潜在的理论范式,找出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研究的一般规律,规范体育人文社会学学科概念体系,在此基础上建构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范式及体系,将范式理论引入到体育研究领域中所进行的具有一定总结性和开创性的研究,不仅对体育人文社会学健康而深入的发展起到一定的规范和引导作用,并能够拓宽相关学科的研究视野,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同时,在理论联系实际的基础上,又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二、理论范式概念在体育人文社会学中的解析

库恩“范式”是一个科学技术哲学的术语,它是建立在对自然科学史广泛考察和分析论证的基础之上而提出,其内涵得到逐步演绎而明晰,同时,其结构日益明显,要素日益明朗。这个“范式”概念对考察和分析自然科学史起着试金石的作用。然而,我们必须看到,把从自然科学研究中催生的“范式”完全不变地移植到社会科学的研究,特别是体育人文社会学的研究有其不妥之处。因此,我们必须对库恩“范式”进行改造,才能用于体育人文社会学的研究。

由于范式概念是库恩整个科学哲学观的中心,他试图以此来概括和描述多个领域的现实科学,而不仅仅是对科学史和哲学感兴趣,因而从不同方面、不同层次和不同角度对范式概念作了多重的界定和说明。很多人没有注意到库恩思想的这一特征,往往根据自己的需要引述库恩的某一解释来阐述自己的问题。因而不免出现某些偏差。英国学者玛格丽特•玛斯特曼对库恩的范式观作了系统的考察,他从《科学革命的结构》中列举了库恩使用的21种不同含义的范式,并将其概括为三种类型或三个方面:一是作为一种信念、一种形而上学思辨,它是哲学范式或元范式;二是作为一种科学习惯、一种学术传统、一个具体的科学成就,它是社会学范式;三是作为一种依靠本身成功示范的工具、一个解疑难的方法、一个用来类比的图像、模型及体系,它是人工范式或构造范式。虽然范式的首要含义在哲学方面,这也是库恩范式的基本部分,但是,库恩的创见和独到之处则在于范式的社会学含义和构造功能。与一般科学哲学思维的抽象性相反,库恩特别强调科学的具体性,并把具体性看作是科学的基本特性,因为他认为,一套实际的科学习惯和科学传统对于有效的科学工作是非常必要和非常重要的,它不仅是一个科学共同体团结一致、协同探索的纽带,而且是其进一步研究和开拓的基础;不仅能赋予任何一门新学科以自己的特色,而且决定着它的未来和发展。这样一来,库恩也就把具体性作为自己哲学思想的核心,在实际的“图像”“模型及体系”和“哲学”之间划了一条界限,使自己的思想与其他科学哲学区别开来。库恩的构造范式就是这种实际的“图像”和“模型”,它不仅使常规科学解疑难的活动得以完成,从而成为开启新学科的契机和手段,而且在应用模型和形而上学之间建立起一种新的相互关系,解决了从一般哲学理论转向实际科学理论的途径问题。笔者对本文分析和研究主要是运用范式作为一种理论的模式、体系来研究体育人文社会学发展理论体系的。

三、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范式建构的基本内容

(一)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范式的观念范式

所谓观念范式,它包括:某一学科的研究视角(PersPective)或出发点(Springboard),以及该学科现代化进程中研发人员所依据的理论基础。观念范式是整个范式结构中的基础。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范式的观念范式应当解读为:以体育人文社会学为研发对象的科研人员应当以科学世界观和人生观为基础,以体育社会观和体育人文观为指导,以人文社会学和体育基础理论为研究的基本理论来源去从事研究,并以体育领域中的人文现象和社会现象作为其研究的对象。因而,在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范式的观念范式层次应当包括:对基本概念的理解与界定以及对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对象的分析。

随着我国体育事业的稳步发展,以体育教育、竞技运动、娱乐健身,以及开展地如火如荼的全民健身运动为代表的各项体育实践活动蓬勃兴起。与此同时,以体育运动为事业的社会政治运动和以体育运动为产业的经济活动,也得到了空前的重视和发展。在这一现实实践基础上,关于体育理论的探索和讨论也不绝于耳,形成了一系列的体育理论。其中,完整阐述体育人文社会学的概念,对体育人文社会学做出科学界定,不仅是体育发展史上的重大突破,也是体育发展实践的客观要求。

体育人文社会学是在体育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两个母学科基础上发展建立起来的一门综合性学科。卢元镇在其所著《体育人文社会科学概论高级教程》一书中,将体育人文社会学科学地界定为一门研究体育运动领域中各种人文现象和社会现象的综合性学科。

(二)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范式的界定

虽然给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范式精确的界定有一定困难,笔者还是尝试给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范式做一个大致的界定:所谓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范式是指在原有“范式”理论基础之上,在系统论指导之下,借鉴现代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运用多学科的语言论域为体育人文社会学的研究提供多种视角和研究方法,在多元视角下审视、探究和建构体育人文社会学基石范畴和理论体系,为理论研究和学术争鸣提供一个全新的理论体系和交流对话的平台。

(三)对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对象的解析

当代科学发展趋势是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迅速发展起来并走向科学的前沿,成为当代大科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人文社会学正是体育领域内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的有机结合。社会科学主要是指对人类关系的学习和研究领域,包括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人口学等。而人文科学则是关于人类思想、文化、价值和精神表现的学科,包括语言学、文学、历史学、法学、艺术、音乐、舞蹈、戏剧、美术、哲学等。在英国,尽管有Humanit1es(人文科学)一词,而是以精神科学(或人文科学)将其统摄和概括。在我们看来,这里的分歧,从根本上说根源于人类知识在其发展过程既深度分化又高度综合的复杂情况,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文社会现象的复杂性,以及人文社会问题研究的多样性和综合性。综上所述,人文社会科学是以人文社会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因此,体育人文社会学是以体育领域内的人文现象和社会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

(四)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范式的规则范式

所谓规则范式,是指在观念范式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被科学共同体所共识的研究工具和方法,以及该学科的学科定位。规则范式因学科不同而各有特点,同一学科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其规则范式也有所不同。因此它是理论范式中最具有动态性质的一个层次。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范式的规则范式包括:对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及分析的工具或研究方法,对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的基准点。具体可解释为体育人文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学科属性,及在相关学科体系中学科定位。

四、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范式的特征及研究价值

(一)“范式”这一概念在库恩哲学里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具有多种属性和特征。而作为理论范式在体育人文社会学领域的具体一个分支,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范式既体现了理论范式的固有属性又彰显出体育学的独特特征。

整体性,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范式具有结构性和整体性的特征。体育人文社会学的理论范式系统是由观念范式、规则范式、操作范式等要素构成的有层次有结构的有机整体,不单单是一堆杂乱的范式构件,这种结构性和整体性的特征正是体育人文社会学科学性与系统性的表现。

稳定性和灵活性,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范式具有稳定性和灵活性的特征,稳定性在于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范式具有很强的坚韧性,有抵抗反常的能力;灵活性在于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范式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由于范式的自我扩张功能,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范式必然会随着体育实践活动的发展而有所变化。

社会性和历史性,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范式具有社会性和历史性的特征,这是因为对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范式的探讨必然处于一定的社会历史环境之中,离不开环境的影响,就必然使其具有一定的社会性,主要表现在受一定时代的生产和科学发展状况、社会需要、社会心理和社会价值标准、哲学、宗教和社会制度,甚至一个民族的习惯和传统等的影响。众所周知,系统的演变具有不可逆性,不同的历史时代有不同的科学认识共同体,这就使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范式不可避免的打上了历史的烙印。

工具性和实践性,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范式具有工具性和实践性的特征,一门学科理论范式的构建与完善既是其学科发展的阶段性总结,又为该学科在纵深层次、更宽领域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框架和研究方法上的指导。这既是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范式的特征所在又是我们研究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范式的价值所在。

(二)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范式的研究价值,范式在具有精神工具作用的同时还具有实用工具的作用,不论其精神工具的作用还是其实用工具的作用,都是从不同的层面体现出了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范式的研究价值。具体说来,这种价值可表现在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范式的如下四个功能方面:

约束功能,作为“范式系统”中的承担者,科学共同体也就是相关科研人员,是“范式系统”中的要素之一,服从“范式系统”的规律,即科学共同体接受范式作为其共同的信仰,并在共同信仰的指导下,推动科学活动的进程。成为范式的重大科学理论总是在某种世界观的作用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并无不表现着一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定向聚焦功能,对于相关科研人员也就是科学共同体来讲,范式的作用是双重的,它既可以开阔思路,又要约束人们的思绪,规定研究的具体方向。把常规研究集中在选定的狭小领域。这实际上符合系统的层次理论的解释,系统层次随着层次结构由低向高推进,各层次结合的紧密程度由大到小递减,因此,在观念范式的基础上,科学工作者可以集中到可以解决的问题上,也不必一切工作从头再来,从而使科学在常规时期较之“前范式”时期进步更快,发展更有效。

自我保持的稳定功能,“范式”以系统形式存在,并具有一定的结构和层次,因而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因为作为观念范式层的低层系统的结合力较大,破坏其系统则需要更大的能量,所以使“范式系统”显现出具有抵抗反常的能力,具有很大的韧性,表现出相对的稳定性。

自我扩张功能,以“观念范式”为基础层的“范式系统”已经把共同成员的认识活动纳入了已有共同理论框架,完成了该范式所隐含的价值观念为蓝本的对共同成员心理价值意义的重构与再塑,使得他们去解决“范式系统”所限定的领域中的同一类相似问题,而且作为“范式系统”的较高层的“操作范式”在与“范式系统”的承担者――共同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不断提出问题,使“范式系统”在解决既定疑点的情形下不断前进,这可以指导科学家以解难题的形式扩展自己的领地,扩大与外部世界的接触面。因此,范式系统能在一定历史时代提出自己要解决的问题,并由此规定自己的发展方向,来完成范式系统的自我扩张。

参考文献:

[1]卢元镇.体育人文社会科学概论高级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2]杨文轩,杨霆.体育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3]叶孟理,李锐.人文科学概念[M].江苏: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

第7篇:社会学理论论文范文

二语习得领域长期占据主导的两大心理学理论基础是行为主义(Behaviorism和认知心理学(Cogni-tivism)。这两种理论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都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学习者所处的社会环境对学习过程的影响。随着研究者逐步认识到学习者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尤其是学习者的母语社会文化及语言背景,20世纪90年代在前苏联发展心理学家LevS.Vygotsky的心智发展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社会文化理论(So-cioculturalTheory),不仅对当代心理学研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而且对二语习得领域的研究与外语教学也产生了巨大的指导意义(Lantolf,2000b;Arnold,2004)。本文主要从社会文化的角度讨论外语课堂中的语言与文化教学。

二、社会文化理论

前苏联著名心理学家LevS.Vygotsky及其同事于1920至1930年间共同提出了社会文化理论,其核心观点为社会文化、历史是影响个体发展的首要因素,认为发展或学习是先发生于社会而后通过语言和其他符号系统为中介的活动逐步内化于个人的过程。中介(media-tion)、最近发展区(thezoneofproxi-maldevelopment)、活动论(activitytheory)、调节(regulation)、支架(scaffolding)是社会文化论的重要概念。社会文化理论的中心且独特的概念是人脑的高级认知活动(如记忆、注意和理性思维等)受到中介的调节,人们通过各种中介来联系世界;中介包括物理工具,如桌椅和电脑等,和符号工具,如音乐、艺术和最重要的语言(Lantolf,2000,p.80)。根据Vygotsky,我们研究的对象不应该是语言系统本身,比如语法和词汇等,而应该研究人类借助语言的调节机制所进行的社会人际交流。在个体发展过程中,社会文化与个体心理活动紧密相关,人们通过参与外部的社会文化活动,将外界的社会言语(socialspeech)通过语言这一中介内化为个体内部的心理机能(Vygotsky,1978)。

通过协同对话——中介,儿童或初学者能被诱导着培养成一种共享的意识,直至最后吸收新的知识和技能于他们自己个体意识中,因此成功地完成从协同的个体间的活动向个人内在的自主活动转变。这种协同对话过程就是支架(scaffol-ding)。Vygotsky关于学习和发展之间关系的最广为人知的最充分的阐述就是他的最近发展区概念。他(1978,p.85)将最近发展区定义为:“实际的发展水平与潜在的发展水平之间的差距。前者由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而定;后者则是指在成人的指导下或是与能力较强的同伴合作时,儿童能够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最近发展区内,需要大量的指导性参与活动,教学应走在发展的前面并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的潜能。

三、社会文化理论指导的语言与文化教学方法

社会文化理论指导下的外语教学不仅关注在相关情境中合理、灵活使用语言的知识和技能,而且发展学习者分析、评判、识别课堂内外的不同行为方式。接下来我们主要分析外语课堂中常见的几种教学方法,这些方法的总体目标相似,但在课堂中创设的各种教学情境有些不一样。有些多以学习者为中心,学习者的生活环境是课程设计和教学内容的基础;还有些以学习者和知识为中心,其设计的学习环境不仅要帮助学习者理解课堂内外的生活环境,也要开阔他们的交流视野并融入其他的环境中去。

(一)提问法(problem-posingapproach)

这是一种通常用于移民成人以社区为基础的语言学习(adultimmi-grantcommunity-basedlanguagepro-grammes)。这种方法始于学习者的经验,尤其是他们在教室外的社区内面临的问题或复杂事件等。该方法的目标是帮助认清学习者生活的社会、政治和文化基础,提高学习者认识这之间的联系,帮助学习者通过他们认为有益的方式获得必要的交流技巧和知识。提问法的三个基本成分是:听(listening),教师通过在课堂内外观察学习者,并界定其所关心的问题;对话(dialogue),将以上的关心的问题作为起点,教师和学习者以关注或问题及其看法和反应为内容相互对话;行为(ac-tion),这些探讨帮助学习者将他们的所学用于课堂外。

(二)课堂学习者共同体(com-munitiesoflearnersintheclassroom)

课堂活动与学习者的发展有着内在的联系,因此我们要做的就是创造有效的课堂学习者共同体。在社会情境的协同的互利的过程中学习者通过参与课堂活动获得新的理解、学得新的技能,最终发展新的社会文化认识。在此共同体中学与教密切联系不可分割。学习者共同体视课堂为探究社区(communitiesofinquiry),在此探究(inquiry)不是为承担特定课题而使用的特定教学方法。在探究社区中,课堂活动是开放式地探索性地研究,来自群体的真实经历,也是该群体真正感兴趣的问题和话题。这些开放式的话题和问题允许更多的可能性,使得学生彼此协作构建他们的理解和视角。教学活动是在情境中的,有特定时间地点的,需要特定的人在特定的场合完成。教学是手段而非结果。

第8篇:社会学理论论文范文

离婚标准问题,是困扰法院工作多年的老问题。对“夫妻感情破裂”标准的讨论也已讨论多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问题也先后下发了多个司法解释,不断明确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不断使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处理更加人性化,使不幸的家庭尽快分离,使走错围城的人能够“迷途知返”。但是我国《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的规定并不够人性化,还有很多制度阻挡了很多不幸婚姻的解体。

一、关于离婚认识的历史变迁及立法模式

离婚在中国古代乃至近代一直被认为是不光彩的事情。在古代中国,女同志是没有离婚自由的,“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的千年古训一直束缚着中国妇女的命运,唐朝“七出、三不去”的规定更体现了中国男权社会的特征。一直到近代,婉容与溥仪皇帝的离婚开了上流社会离婚革命的先河。离婚逐步为人们所接受,体现了社会进步和人性的解放。但是大规模离婚的浪潮还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和对婚姻质量的提高,人们更注重婚姻生活的精神内涵,正如恩格斯所说:“如果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是道德的,那么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合乎道德。”[1]但是长期以来,在我国结婚并不是真正自由的,在古代结婚因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近现代社会,由于男女经济上的不平等,爱情与婚姻长期存在错位现象,对经济基础的追求超过了爱情本身,也为婚姻的不幸埋下了祸根。正如恩格斯所言:“婚姻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和它所造成的财产关系,从而把今日对选择配偶还有巨大影响的一切派生的经济考虑都消除以后,才能普遍实现。到那时候,除了相互爱慕以外,就再也不会有别的动机了。”[2]

回顾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人类的离婚立法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专权离婚和禁止离婚阶段。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实行专权离婚制度,法律把离婚的请求权只赋予丈夫,妻子无此权利。同样欧洲中世纪教会法也主张“婚姻不解除主义”,夫妻关系恶劣不能共同生活的,只能别居,不能离婚。[3]二是限制离婚阶段。近代,资产阶级提出婚姻自由口号,把婚姻视为民事契约,实行离婚自由。但是资本主义制度在建立之初,法律一方面同意离婚,另一方面又对离婚进行种种限制,如规定只有在一方有重婚、虐待、遗弃等情况下无过错一方提出离婚才能允许。在法定理由之外,夫妻双方不享有离婚请求权。三是离婚自由阶段。自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妇女地位的提高和婚姻家庭道德观念的变化,许多国家相继进行离婚制度改革,1970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颁行了西方世界第一部自由离婚原则的《离婚法案》,规定“不可调和的矛盾导致婚姻无可挽回的破裂”是裁判离婚的唯一理由。到1989年,美国有49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都不同程度的采纳了无过错离婚的理由。

从世界各国的立法例来看,离婚立法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过错原则模式。指夫妻一方得以对方违背婚姻义务的特定过错行为作为提出离婚的法律依据,离婚的请求权只属于无过错的一方。如南斯拉夫塞尔维亚共和国的婚姻法,目前采用这种立法模式的国家较少。二是无过错原则模式。即夫妻双方均无过错,但因一定的客观事实使婚姻目的无法达到,不愿意共同生活的,一方就可以提出离婚诉讼。客观存在的事实主要包括:精神病、恶疾、性无能、分居等。如法国民法典第237条、联邦德国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三是破裂原则,又称自由离婚主义。其根本特点是不问离婚的具体事由如何,只要当事人认为夫妻已难以共同生活,法院确认婚姻关系已破裂到无法挽回的程度,即可判决离婚。

二、对离婚自由的初步分析

自从中国《婚姻法》颁布以来,中国婚姻制度经历了重大变革。我国的结婚制度、离婚制度也同样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拿结婚制度来说,自从2003年10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制度实施后,结婚完全成为私事,结婚不再需要出具单位的未婚证明,同时国家也不再强制进行婚前身体情况检查,结婚实现了由国家审批向国家确认的转轨,实行注册婚姻制度,真正实现了结婚是不需要理由的理想。婚姻是感情的产物,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一个重要方面,恋爱是感性的,结婚时除了两情相悦之外,已无须别的理由,父母或他人的意见已无法阻挡历史前进的车轮,梁山伯与祝英台式的悲剧在现代社会越来越难以发生。婚姻自由是人类自由幸福的基础,也是推动社会和谐进步的齿轮。从前面提供的材料看,绝大多数国家都实现了离婚自由,即根据婚姻关系破裂原则来处理离婚问题,给当事人在婚姻人身关系上以最大的自,各国对离婚的干预主要在于对婚姻财产关系上以最大的自,各国对离婚的干预主要在于对婚姻财产关系和子女抚育关系的处理,以避免离婚对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巨大动荡。我国对离婚自由的限制也是出于对离婚后果的顾虑和社会稳定的因素。但是从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角度看,结婚不需要理由也注定了离婚是随时的事情。在民政部门进行协议离婚的,也不需要出具充分的理由,感情不和或性格不和成为离婚的人最一般的陈述,民政部门也不会对此进行审查,更不会做调解工作,体现了离婚自由原则。而在法院,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如该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接着第32条又规定了准予离婚的5个条件,具备其中一条法院就可直接判决离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仍存在裁量权过大的问题,如如何认定感情破裂。感情破裂只有当事人自己清楚,正如庄子所言‘尔非鱼,焉知鱼之乐’!长期以来法官的主观判断决定了当事人之间感情的破裂程度,离婚成为法律授予法官许可的权利,这使很多尘缘已尽的夫妻不得不多次踏入法院的大门,以证明感情破裂的真实性和严重性。虽然有多名学者提出以婚姻关系破裂代替感情破裂标准,[4]但为了便于群众理解,新《婚姻法》在修改后仍然采用了感情破裂标准,只不过加入了一些客观判断的内容。

对离婚案件不需要理由的另一个判断来自于法院的实践,当离婚的一方当事人询问法官为何判决不准离婚时,法官往往语焉不详,难以给出有说服力的答案,在离婚案件一审判决后,当事人上诉的案件中,纵览改判的案件,笔者还没有看到一审判决准予离婚,二审判决不准离婚的,而往往是一审判决不准离婚而二审改判准予离婚的,或者对财产侵害及子女抚养进行改判。另外最高院关于离婚案件再审的司法解释中也明确规定,对离婚案件再审的,不对婚姻关系再审,只对其他方面(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再审,这也证明了笔者的判断,在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要求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判决离婚不存在错误问题,离婚是不能用硬性标准来衡量的,因为我今天爱你和你结婚,明天可以不爱你和你离婚,因为人也是动物,有他感性的一面,对夫妻财产侵害和子女抚养问题,因属于法律技术问题和社会伦理问题,需要加以理性判断,法律也能够判断,而感情问题,法律不能越俎代疱,除非要求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即当事人没有能力表达自己的意识和情感。但是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所能提供帮助的是为他选择合适的人,而不是限制另一方离婚的诉求。

三、法官判决不准离婚的原因分析

对当事人双方到法院要求离婚的,法官不会拒绝当事人的离婚请求,判决离婚也在情理之列。但当一方当事人在法院要求离婚,另一方当事人坚决不同意离婚时,法官往往在第一次离婚时判决不准离婚。因为如果感情破裂,为何另一方当事人还爱的死去活来,甚至以各种手段威胁法官,如果判决离婚将如何报复法院和法官。法官是因为害怕当事人报复吗?实践证明不是。因为没有离不掉的婚,法官也不能不办离婚案件(因为总有法官审理离婚案件),所以对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迟早要判离,威胁起不到多大作用。法官判决不准离婚往往基于如下的考虑:一是法律明文规定在某些条件下不能离婚或不能离婚,如《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一方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在半年内无新的理由不得离婚。在上述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受理或判决离婚的。二是传统法官工作习惯传承的结果。“劝和不劝分”、“和为贵”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和思维模式,鼓励当事人离婚的法官很少,而调解或劝说当事人不离婚的占多数,年长的法官往往会将他们审理离婚案件的经验传授给年轻的法官,而审理离婚案件社会效果的好坏在于经验而不在于知识。正如美国大法官霍姆斯所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审理离婚案件的法官尤其需要丰富的社会经验来处理感情问题。在首次到法院离婚有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往往会判决不准离婚(当然要不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5种情形),一方面由于《婚姻法》授予法官此项权利,另外感情问题需要冷静处理,夫妻矛盾可能是暂的非根本性的,出于对离婚的慎重,法官养成了首次离婚不判离的传统,给夫妻双方留出缓和的空间。另一方面因为首次不判离,可能社会效果较好,矛盾不至于激化,而且案件不会办错,法官不至于受错案追究的困扰。三是由于法官的业务水平问题。(笔者作为法官,在美国访问期间曾被美国一同行“感佩”:中国的法官水平高,没结过婚的年轻法官可以办离婚案子!)离婚案件中,决定离不离婚并不困难,难点在于财产侵害和子女抚养,尤其是财产分割。决定离婚的夫妻,家庭财产并不十分透明,法院有时非常难以查清财产的多少,给分割财产造成困难,尤其是在经济发达地区财产形式多样化,股权、债权、物权与婚姻关系的交融加剧了离婚案件处理的难度。为了迫使当事人调解或回避处理该类案件的矛盾,业务水平不高的法官倾向于判决不准离婚,从而回避了财产分割问题,降低了离婚案件处理的难度。通过上述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法官判决不准离婚与夫妻感情破裂问题基本无关。

四、限制离婚自由的因素之法理分析

对离婚自由的限制除了受中国传统思想“从一而终”影响外,还有其他重要的因素,如对不忠诚于婚姻一方进行道德惩罚和出于社会效果考虑。笔者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既不能实现道德上的惩罚,也达不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更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

1、限制离婚与处罚道德犯罪问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行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在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人们对精神生活的要求与日俱增。同时传媒的发达和网络的兴起也拓宽了人们的生活视野,异性之间交往的机会越来越多,也带来了婚姻的危机和离婚的涌现。在法院处理的离婚案件中,第三者插足现象较为普遍,女性往往成为受害者。随着私家侦探等调查机构的出现(虽然公安机关依然认定其为非法的),夫妻一方获取对方不忠诚信息的机会较多,成本也不断降低,使得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会面临幕后“第三者”的尴尬。虽然法律规定在夫妻一方离婚有过错时,法院可以在财产侵害时向无过错方倾斜,但实际上法院将给企图离婚后急于同第三者结婚的一方给以精神上的制裁,满足离婚另一方的要求即不离婚,法官成为处罚思想犯的执行者。道德水平问题属于社会舆论调整的范围,离婚的频率虽然可能反映了一个人的道德水准,但我们不能用法律来代替道德,否则将会泛道德化,进而限制公民的自由。因为法律的要求只是最基本的道德,最低限度的道德。对于离婚自由我们不能限制,但对于在离婚中有过错的一方法律可以体现对其的惩戒,即对其家庭财产在侵害时予以减少,让无过错方获得更多的财产权利和精神安慰。同时在一方对家庭不忠诚时,再维持死亡的婚姻对双方都是不幸的,不管一方是多么爱对方。即使拖延一年半载,想离婚的一方仍然可以到法院离婚,法院也不能再次阻止其离婚请求。与其最后法院还要判决当事人离婚,不如在开始就答应当事人的要求。

2、限制离婚并不能达到好的社会效果。除了个别对离婚有过激反映的当事人以外,大多数当事人都是比较理性的,对离婚暂时接受不了,时间长了人的感情自然会发生变化。离婚对家庭、孩子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但由于离婚时必须对家庭财产及子女抚养作出合理安排,所以也没有必要有后顾之忧。离婚在带来一个家庭不幸的同时,会带来另一个家庭的幸福,夫妻没有感情而勉强维持的婚姻才是真正不幸福的。离婚多了社会效果不好,只是暂时现象,就像潮起潮落一样,符合人类社会的规律。很多时候,离婚的社会效果问题是老人对子女牵挂的托词,是传统的思维在作祟。随着人们物质生活保障水平的提高,离婚对个人的影响越来越小,离婚的社会效果不应成为制约自由离婚的主要因素。

3、限制离婚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法院在当事人时判决不准离婚,并不能降低司法成本,相反法院在一定时期后还要受理当事人的再次离婚请求,对同样的事情进行再次审理,但不能再次得出感情很好或未破裂的结论。因为感情未破裂怎能再次到法院要求离婚?而且婚姻法也规定了感情破裂的法定判断标准,符合该标准法院也不能阻拦离婚,因此法院实际上用两次甚至三次的工作量处理的仍是一个离婚问题,当然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

五、结语

离婚自由与结婚自由一样,应属于可以自由选择的。只是由于夫妻双方在恋爱结婚时是双方合意、两情相悦的,而在到法院离婚时可能有一方不情愿,“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人们在离婚时或许会担心能否再找到如意的郎君或佳人,对自己的不信任或对另一方的爱恨情仇导致了一方当事人对离婚的畏惧和退缩,或许法院为了给离婚的当事人清醒和思考的机会,牢牢的抓住“不准离婚的缰绳”,但法院频繁的不准离婚也可能早就不符合当事人的心意,法院保守的感情思维或许到了该反思的时候了,每次检查案件,发现大量不准离婚的判决,我都觉得不是那么理直气壮,离婚的破裂主义原则在中国真正实行,才能解放法官的思维,使法官不至于过多的为他人担忧,从而给更多的人离婚自由。

注释:

[1]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78-79而。

[2]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78页。

第9篇:社会学理论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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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严慧. 1935―1941:《天下》与中西文学交流[D]. 苏州大学, 2009.

[2]小岛久代. 沈从文研究在日本[J].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6,(4):17-26.

[3]Snow, Edgar (ed.). Living China: Modern Chinese Short Stories[M]. London: George G. Harrap & Co. Ltd. 1936: 15.

[4]徐敏慧. 从《柏子》英译本结尾的改变谈起--翻译社会学视角[J]. 中国翻译, 2013,(4):74-78.

[5]邵绡红.我的爸爸邵洵美[M].上海:世界出版集团, 2005:146-152.

[6]杜昆. 沈从文小说接受研究(1925―2005)[D]. 南京师范大学, 2006:13-14.

[7]郑晔. 国家机构赞助下中国文学的对外译介[D].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12:27-29.

[8]林斤澜. 沈先生的寂寞[J]. 人民文学, 1988,(7):25.

[9]林文艺. 主流意识形态语境中的中国对外文化交流[D]. 福建师范大学, 2014:56-58.

[10]夏志清.中国现代小说史[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5:134.

[11]徐敏慧. 沈从文小说英译述评[J]. 外语教学与研究(外国语文双月刊),2010,(5):223.

[12]张晓眉. 沈从文文学在欧美国家传播及研究述评[J]. 楚雄师范学院学报, 2014,(11):2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