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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越南广告协会(VAA)的材料,越南广告业仅有20年的发展时间却能快速增长。广告市场2005年的收入5亿越盾,2011年达20亿,包括电视广告、网络广告、报纸、公关及举办活动等。其中,来自电视及报纸广告的收入占70%至80%。去(2012)年上半年因经济不景气,已有20%至30%企业减少广告开支,因此广告市场总收入约9亿越南盾,相当2011年同期的56%%。
另外,越南的广告业还年轻,资金及人才还不足,越南企业之间仍存在很多不良竞争,导致企业的服务质量降低。相反地,外资企业虽少,但具有资金、科技、创意及经验丰富的专家等因素,因此发展良好。
越南全国约5,000家广告公司,其中外资及其分公司约30家,但国外企业每年占80%市场收入。目前,世界一些大型广告公司如WPP、Omnicom、Dentsu、Publics、Interpublic、J. Walter Thompson 及McCann等已进入越南。为了避免与国外企业竞争,许多越南企业选择与对方合作,例如Dat Viet广告公司已转让30%股份给WPP。
越南目前有一个国家电视台(VTV),一个数字电视台(Vietnam Multimedia CorporationVTC),65个地方电视台及一些有线电视台。电视广告是各电视台主要的收入来源。据报导,VTV及胡志明市电视台(HTV)一年的电视广告收入可达1兆3,000亿越南盾(约6.5亿美元),其中20%是用来制作电视节目。
根据越南尼尔森市场调查报告,虽然新形式的媒介如手机及网站等陆续出现,电视广告的增长率仍达到75%,报纸广告为45%,户外广告则为49%。
电视频道最能吸引广告(2010年收入超过10亿越南盾),远远超过第二位的报纸广告(1.5亿越南盾),接着是杂志、网络及电台广播。这个排名与全球的排名没有太大差别,唯一的区别在于杂志及网络的位置。在全球,因网络的普遍及优越功能,广告领域中杂志排名是倒数第二。
据越南Kantar Media公司从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进行的一项关于广告市场的调查,受调查的10个网站广告收入达2,631万6,500美元。其中,前四名分别为.vn(780万美元)、.vn(580万美元)、.vn(430万美元)及.vn(260万美元),收入最低的是(30万美元)。
前四名的网站已占该10个网站75%的广告收入。使用网络进行广告销售的前20家企业中,以 Vinaphone及VMS-Mobiphone领先,并有6家企业是著名的汽车生产商。
越南Unilever是广告支出最高的企业,在应用网络广告的企业排名中占第五名。经营品项跟Unilever差不多的P&G是第二大广告支出企业,但在网络广告方面仅排146,可见企业的广告宣传手段因各有策略而有差别。
另据越南广告协会的统计资料,每10亿美元的广告收入,户外广告占2亿美元。在越南,户外广告可分为四种类型:“Billboard”设置在户外高处的广告板,适合建材、汽车、电视、冰箱等产品;“Street furniture”设在低处的广告,如在公车站或路上的横幅,适合日用品、快餐及美容保健等产品;公共交通工具的“Transit”移动广告;POSM (points of sale materials)如传单、海报等。户外广告必须经过申请及有关部门的批准,因而越南企业在这方面较占优势。
根据越南公司KantarWorld Media调查报告,柔软精及洗发精生产商在电视广告方面花费最多。越南一些大型企业如Vinamilk、Mobifone、Tan Hiep Phat、Nutifood及TH True Milk等才有足够财力在电视打广告,而一般中小企业无法支出这么多费用。
尽管经济不景气,各企业仍花钱拍电视广告,相对于2011年同期,电视广告已增加30%。2011年电视广告收入约5亿美元,2012年上半年达3亿7,000万美元。
60%的广告来自国外企业,40%属于本国企业。其中领先的仍是联合利华(Unilever)及宝洁(Procter & Gamble P&G)。电子公司方面,韩国三星(Samsung)在去年上半年斥巨资拍电视广告,因此市场占有率从28.6%增加到32.9%。越南企业如饮料、中药及保健食品等也花费资金于电视广告。另外,广播及报纸广告则下降,广播广告最多下降15%,日报广告下降13%,周报则降2.3%。
为加强管理广告市场,越南国会于去年6月21日正式通过新的广告法,并于今(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重要内容如禁止刊登广告产品名单、广告法严禁的广告行为及针对不同广告形式的规定等。
报纸广告面积不得超过15%报纸总面积或20%杂志总面积(广告专用报纸、杂志除外),并有划分广告跟其他内容的记号。不可在杂志封面及报纸第一页刊登广告。对于电子报,广告部份不可混在内容里面。属于非固定位置的广告,要设计让读者可以主动开关。
个人、组织要得到收件人同意才可通过电子方式发送广告内容。广告发送时间从早上7点至晚上10点。24小时内,不得发送超过3个短信或邮件到同一个电话用户或电子邮箱。收件人有权拒绝或停止接受广告信,而不需付任何费用。
在户外设置广告版、横幅不可遮挡交通信号灯及公共指示牌。横幅悬挂时间不超过15天。户外大屏显示的广告不可发出声音,一般的户外电视将按照环境法规定音量。违反广告法的个人、组织将根据其违反程度、性质而决定采取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若造成损坏将按照法律规定赔偿。
胡志明市政府于2009年6月5日颁布39/2009/Q-UBND号规定,不允许在公共汽车车身进行广告。但日前,胡志明市政府打算补充、修改该规定,允许实施公共汽车广告。
越南广告的一个大限制是企业的广告支出不得超过总支出10%,对于刚成立的企业则不超过15%。2001年广告费被控制在5%,2002年是7%,从2004年至今是10%。广告费的限制减弱越南企业的竞争能力,因此越南企业及官方部门曾多次建议提高该比例但目前仍无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