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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编制合理化的综合性技术指标
根据地基的基础性工程施工标准完成相关的准备过程,编制合理的内容、对重点问题进行突出分析认识,变更多种适当的技术指标、实现合理化的商务标准分析,为整体工程的后期施工过程创造较为合理化的成本管理条件分析。为了合理化的增加综合性的经济效益基础,针对工程的相关实施阶段,保证合理化、有效化的综合性技术标准分析过程•,从而逐步完善相关的技术水平要求分析。
1.2签订合理的综合性承包过程控制分析
针对综合性的造价管理控制制定合理的承包过程签订控制。在施工前对整体的造价情况进行合理的分析,制定合理的有效化的工程造价比例数据规范管理,从而实现法律法规的工程合理性。严格按照投标的相关文件完善综合性的内容填补和充实。
1.3合理的控制综合性的地基基础成本
针对工程的相关额定标准,控制整体工程中的相关成本预测数据,从而逐步加强整体化的科学预测效果控制。针对科学化的成本预算分析,提高整体施工中的相关财务管理,防止出现一系列的相关管理失误,防止造成一系列的相关成本失控,产生一系列的严重后果问题。针对综合性的成本预测数据分析,合理的控制地基基础建设过程中的工种、项目工人、材料、机械细节,从而改善各项不同施工中的方案分析过程,制定合理的综合性施工措施管理,提高整体经济施工的效果,积极的降低整体成本预算,节约工期,实现有效化的综合性成本过程分析。
1.4签订周密的科学化分包和整包过程控制
针对施工工程的相关成本制定有效化的周期签订分包和总包合同内容。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合理的认定施工项目中的各个阶段的相关竞争机制,管理有效化的综合性调度措施控制过程,从而逐步实现高效化的合理工程使用效果控制。合理的改善整体项目的综合性进度水平,针对相关的整体质量、安全情况制定细致的分析制约处理过程分析。在合同中实现各项指标的调查和分析,按照严格的标准完善综合性的量化控制。
2地基基础性的建筑施工质量标准造价控制
2.1建立良好的法治法规基础地基规范
以合理的综合性法治法规管理形式实现有效化的综合性企业规范,其高综合性的企业发展过程控制,逐步提高整体意志水平评价,实现统一化、规范式的综合性程序文件分析。按照整体科学化的民主判断过程分析,实现一体化的综合性企业法制法规分析管理,从而逐步明确工程的综合性法规质量控制,制定合理的综合性管理方案、制定集体或个人的法律法规监督约束,制定合理化的文件质量管理。加强整体教育的培训工作过程控制,实现质量体系环境下的一系列的施工特点制定,从而保证施工程序文件、施工适应性、可操控性、标准化、质量体系认定控制和运行等一系列的相关步骤的处理过程控制。建立地基基础性的责任管理制度控制,实现项目经理的综合性执法。保证制度和质量的有效化奖惩控制,改善综合性的实施效果力度,提高职业化质量体系的责任水平自觉化管理,从而逐步实现言行统一、力度控制合理。
2.2建立良好的地基基础性施工质量控制要点分析
合理的认识相关项目的质量过程,针对项目经理的质量策划内容,完成包括建立、资源准备、编排和审核的综合性问题控制管理,制定合理的原材料质量控制分析,从而建立良好的综合性地基基础型施工过程控制,保证整体材料的有效化控制,对相关的主材钢筋、钢绞线、混凝土和砂石进行有效化的控制管理。保证相关的供料厂商的优质性,加强材料的检查过程,实现对材料质量的把关,从而逐步采用复合形式的综合性验收处理过程,完善整体工程项目的交底、验收,实现有效化的检查和核对,从而逐步改善综合性的材料可靠性供应。做好综合形式的项目交底工作控制,从而保证相关环节的有效化沟通,对不同的环节进行设计人员施工意图控制,保证施工项目的技术人员的综合性施工交底,从而逐步保证整体施工项目技术的图纸清晰化管理。合理的控制地基基础施工参数的相关差异,从而逐步完善综合性的特殊过程控制,按照规定完善整体控制过程中的相关方法,严格按照整体的相关步骤进行处理,实现每一项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中方法控制的合理化。
3保证地基基础建筑施工中的工期造价管理
针对工程的工期进行合理化的控制,从而实现地基基础性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分析。制定合理的综合性计划、组织、协调安排。合理的实现有效化的各个阶段的目标分析和控制,从而逐步完善整体工程工期的相关步骤,提高施工过程中的各个阶段的目标控制,从而保证工期的有效化实现过程。工期过程的控制前提是制定一个合理化、科学化、使用化的综合性进度计划控制,针对各项工作结构中的相关方法实现划分基础的单元分析,制定工作中的各项逻辑关系控制过程,保证各项逻辑关系的网络结构图控制,逐步测算相关的工作时间参数,从而完善整体优质化的计划调整。
4结语
关键词:地基处理;结构设计
1软弱地基的工程特征及主要处理方法
(1)软弱土包括淤泥、淤泥质土、冲填土、杂填土及饱和松散粉细砂与粉土,这类土的工程特性为天然含水量高、孔隙比大、压缩性高、渗透性差、抗剪强度低等不利的工程性质,如何去保证在软弱地区修建的建筑物稳定性和正常使用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重大的技术课题。
(2)目前软基处理的主要方法有:①换填垫层法;②挤密法;③深层搅拌法;④灌浆法;⑤强夯法等。
换填垫层法。换填垫层法主要作用是提高地基的承载力。其方法是将基底下一定范围内的软弱土挖去,换填砂、碎石和素土等散体料,并分层夯实成低压缩性的地基持力层。
挤密法。挤密法即先往土中打入桩管成孔,然后在孔内填入砾石、砂、石灰,灰土等捣实而成。此法适用于含砂粒、瓦屑的杂填土及含砂量较多的松散土地基,对粘性大的饱和软土地基,由于渗透性小,在加固过程中不能排出很多水分,故挤密效果不大。
深层搅拌法。此法通过特制的搅拌轴的轮叶,从地面开始破土搅拌至加固的深度,打开阀门将水泥浆或水泥粉由搅拌头注入地基中,用搅拌头强制搅拌均匀。
灌浆法。用钻机成孔,将注浆管放入孔中需要灌浆的深度,钻孔四周顶部封死。启动压力泵,将搅拌均匀的水泥浆或水泥砂浆压入土的孔隙和岩石的裂隙中,同时挤出土中的自由水。水泥浆凝固后,土体与岩石裂隙胶结成整体。此法基本上不改变原状土的结构和体积,所用灌浆压力较小。适用于卵石、中、粗砂和有裂隙的岩石。如是粘性土,则用较高的压力灌入浓度较大的水泥浆或水泥砂浆。
强夯法。强夯法是将重锤起重到一定高度,然后自由下落,重复夯打,以加固地基,使强度提高,压缩性减小。此法一般适用于无粘性土,杂填土和半饱和土。
2建筑结构设计中采用的措施
(1)增强结构整体刚度。建筑物常因功能的需要,使本身具有一定的刚度,一般工业及民用建筑刚度比较大的有两种,一种为绝对刚性,如钢筋混凝土筒仓,烟囱等;另一种为相对刚性,如多层砖石房屋,多层钢筋混凝土框架,它具有一定的刚度,可是它的强度较低,不能与它的刚度协调一致,其抗拉能力尤弱,因此碰到软土地基时应适当增加其关键部位的抗拉强度,这样有利于利用建筑物的刚度来调整建筑物部分不均匀沉降。此外在建筑物的相应部位可设置沉降缝以减少不均匀沉降。沉降缝设置的部位应在:①建筑物长高比过大的适当部位。②平面形状复杂建筑物的转折部位。③地基压缩性有明显不同处。④建筑结构类型不同处。⑤建筑物高度和荷载差异处。⑥分期建造房屋的交界处。⑦拟设置伸缩缝处。通过以上部位设置沉降缝可大大减少由于地基土软弱引起的不均匀沉降缝。
(2)注意相连建筑物的相互影响。建筑物荷载不仅使本建筑物下的土层产生压缩变形,在它以外一定范围内的土层,由于受到基础压力扩散的影响也将产生压缩变形,这种变形随着距离增加值逐渐减小,由于软土地基的压缩性很高,当两建筑物之间距离较近时,这类附加不均匀压缩变形甚大,常造成邻近建筑物的倾斜或损坏,若被影响建筑物的刚度强度较差时,危害主要表现为产生裂缝;当刚度强度较好时则表现为建筑物的倾斜。
(3)减轻建筑物的自重。减轻自重可减少建筑物的总沉降量,从而有利于对不均匀沉降的控制。也可在预先估计沉降量大的部分减轻自重,用以直接调整不均匀沉降。由于一般砖石结构民用建筑墙身重量所占比例很大,故若能用轻质材料和改变结构体系来减轻这部分的重量,对控制沉降会有明显效果。另一个减轻自重的途径是采用架空地面来代替填土,一般此部分约占地基容许承载力地10~40%,因此这部分若应用得当会有很好效果,此时基础形式可做空心基础,薄壳基础,沉井等,有时也可做成地下室,在大量减轻自重的同时,还会增加一定的使用价值。
3软土地基的处理方法综合应用
由于地基存在的问题往往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除土质条件外,不同的构造物对地基有各种不同的要求。单一的处理方法,由于受工期、资金等多方面限制,往往难以解决问题,如饱和软粘土为软弱土层,其作地基的主要障碍是含水量大(呈饱和状态),因此沉降量大、承载力低、强度和稳定性差。要使其固结并具有足够的承载力,一般情况下难以办到,若单一采用堆载预压来提高承载力,则短期内难见成效;若采用复合的方法,综合发挥几种方法的各自优势,问题就不难解决。
1.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和地质报告矛盾。
2.地下工程防水混凝土底板混凝土垫层应按《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要求不应小于C15,厚度不应小于100%26amp;nbspmm,在软弱土层中的厚度不应小于150mm.防水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
3.地下工程防水混凝土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要求不应小于50mm.并应进行裂缝宽度的计算,裂缝宽度不得大于0.2mm,并不得贯通。设计中许多设计人将地下室防水结构构件的计算弯距调幅、有的下端按铰接、有的未考虑荷载分项系数、多层时未按多跨连续计算等,也不进行裂缝计算,导致违反强条。
4.地下室外墙和底板连接构造不合理;外墙钢筋的搭接不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根据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修正搭接长度的要求。
5.地下室外墙设计中应考虑楼梯间,车道等支承条件不同的外墙计算和设计,不能和一般外墙相同。当顶板不在同一标高时,应注重外墙上部支座水平力的传递新问题。
6.地下水位较高时,应非凡注重只有地下室部分和地面上楼层不多时的抗浮计算,采用桩基时应计算桩的抗拔承载力。
7.高层地下室采用独立柱基或条基加抗水底板时,应在抗水板下设褥垫,以保证实际受力和设计计算模型相同。
8.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应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26amp;nbsp50007—2002)3.0.2条进行地基变形设计。
9.对一下建筑物的桩基应进行沉降验算摘要:(强条)
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桩基。
2)体形复杂、荷载不均匀或桩端以下存在软弱土层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桩基。
3)摩擦型桩基。
桩基础的沉降不得超过建筑物的沉降答应值,并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26amp;nbsp50007—2002)表5.3.4的规定。
10.对建筑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的变形观测要求,设计人普遍不够重视。变形观测工程范围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26amp;nbsp50007—2002)第10.2.9条(强条),下列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变形观测。
a.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
b.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
c.加层、扩建建筑物;
d.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
e.需要积累建筑经验或进行设计反分析的工程。
观测的方法和要求,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26amp;nbsp8—97)的规定。
11.沉降缝基础和偏心基础摘要:
砌体结构的沉降缝基础作成下图形式摘要:根据力的平衡原理,大部分基础存在零压力区,所设计基础不能提供设计所需的地基承载力。许多柱边和基础对齐的偏心柱基也同样存在新问题。零应力区不能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26amp;nbsp50011—2001第4.2.4条的要求。
12.防潮层以下墙体采用水泥砂浆时应注重验算其强度。(因为水泥砂浆对强度的折减)。
13.个别工程的柱基高度不满足柱纵向钢筋的锚固长度要求。柱基的抗冲切、抗剪不够。
14.墙下条形基础相交处,不应重复计入基础面积。
15.砌体结构的地下室新问题。(240)
16.地基承载力应为特征值。
地基基础设计时,所采用的荷载效应最不利组合和相应的抗力限值应按下列规定摘要:(《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第3.0.4条)
A.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基础或承台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其对应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B.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功能。相应的限值应为地基变形答应值。
C.计算挡土墙土压力、基础或斜坡稳定及滑坡推力时,荷载效应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但其分项系数均为1.0.D.在确定基础或桩台高度、支挡结构截面、计算基础或支挡结构内力、确定配筋和验算材料强度时,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效应和相应的基地反力,应按承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
17.地下一层墙体能否作为筏板的支座新问题。这个新问题在砖混及混凝土结构中都存在。
18.地下室墙的门(窗)洞口应按计算设置基础梁。
19.基础零应力区的面积新问题摘要:高宽比大于4的高层建筑,在地震功能下基础底面不宜出现拉应力;其他建筑,基础底面和地基土之间零应力区面积不应超过基础底面面积的15%.在设计轻钢结构时,应非凡注重。
20.地下室顶板作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上部的嵌固部位时,不能采用无梁楼盖的结构形式。
21.位于地下室的框支层,是否计入规范的框支层数的新问题摘要:
若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则位于地下室的框支层,不计入规范答应的框支层数之内。
22.确定建筑的抗震等级时,假如地下室顶板不作为上部建筑物的嵌固点,建筑物的高度该如何确定?是从室外地面算起还是从基础算起?
确定建筑的抗震等级时,建筑物的高度是从室外地面算起。
23.场地采用桩基(包括搅拌桩)不能改变场地的类别。
24.地下室底板钢筋及基础梁钢筋的搭接新问题。
在开展电信基础设施共享工作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监管层面问题。在电信基础设施共建中,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够,同时在相关电信设施建立方面的法律依据上,存在法规条文缺失现象。其次,是技术监管层面。在电信基础设施共建中,对于几方天线改造与搭建上,存在承重、信号干扰等难题。最后,是财务监管方面。由于电信设施在共建共享存在多方面联系,使搭建改造费用以及共建后的产权归属都成为重要解决问题。
二、电信基础设施共享策略的重要意义
低碳经济发展理念下,提出电信基础设施共享策略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影响。
(一)节约资源,减少重复建设
通过建立电信基础设施共享,能够改变目前我国各大电信企业建立专属自己的基础设施的现状。由于电信基础设施自建自用的现状,出现的最直接的问题则是各电信企业的管线交叉密集分布。密集程度较高的铁塔在城市中的建立,使各电信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中投资巨大,重复建设是对资源应用的一种浪费。同时,密集的电信网络造成电磁污染问题。通过进行基础设施共享,有效减少了电信也的重复建设,使建设成本大大降低,是对资源节约的有效体现。
(二)维护电信市场公平性
目前我国的电信竞争行业,往往通过电信资源的占领情况判断够电信企业的优势。通过对电信资源的垄断,即一方一旦建成电信管线,其他电信企业则不得进步。这种电信基础设施的垄断,对新型电信企业存在不公平性,由于对资源的占领和垄断,造成电信市场的竞争不公平。通过建立电信基础设施共享,能够有效打破这种不公平,维护电信市场竞争秩序,促进多方电信企业协调统一发展。
(三)促进电信也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电信基础设施共享策略的提出,除了对单一的某电信企业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外,对中国电信整体行业的发展也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通过基础设施以及资源的共享,实现电信行业全面协调发展。例如,我国目前的三大电信运营商,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对中国电信来说,可以利用中国移动铁塔建设基站,尽快地完成CDMA网络建设;对新联通而言,同理依靠中国移动铁塔资源尽快完成WCDMA网络建设非常有价值;由于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缓解了其它运营商基站选址、投资等建设矛盾,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短期内追赶中国移动的网络质量有利;对中国移动而言,在短期内往往被视为对其已有投资回报与网络优势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但实质上中国移动可以充分利用中国电信丰富的管线资源和小灵通基站完成TD的室内覆盖。
三、提高电信基础设施共享效率的有效对策
为有效提高电信基础设施共享建设的有效性,在实现设施共享的过程中要从多方面进行完善和管理,以保证基础设施共享策略应用的科学性和发展性。
(一)加强政府干预
为保证在实行电信基础设施共享的过程顺利,政府应加强干预,以提高资源共享的强制性。实现电信基础设施共享,是低碳经济发展下的重要开展措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政府在加强干预的过程中,要以保障公共利益为基本原则,为促进资源的共享,减少重复建设的浪费,提高资源利用率。
(二)完善共享模式
为提高电信基础设施共享效率,在实现共享的同时,应注重共享模式的有效性和完善性。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电信企业发展现状,可以应用的电信设施共享模式可以分为:站址共享、无线接入网共享以及地区性管线资源共建共享。
(三)加强法律规范
在开展电信基础设施共享上,加强法律规范作用,能够有效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性。通过法律手段的干预,促进电信运营商之间问题的协调处理,将资源共建共享进行大力宣传和普及。当电信运营商之间出现不能解决的共享问题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干预,进行最后的仲裁决定。
四、结束语
【关键词】高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
随着我国经济的腾飞和城市人口的急剧增加,高层建筑逐渐成为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它可以减轻城市用地压力、人口压力,是城市建筑物的极优之选。但是由于高层建筑自身高度大、体积大等特点,特别是近年很多高层建筑需要设置单层或者多层地下室、地下商城、地下车库等,使施工难度逐渐加大,尤其体现在地基基础设计方面,探讨高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问题,以期对高层建筑结构的安全与稳定有所帮助。
1 地基基础设计的重要性
建筑施工设计首要考虑地基基础设计,它是建筑物建设的首要部位,是一个建筑的根本和立足点。地基基础设计的难度较大,因为地基深埋于土地之中,不仅要经受复杂且变化多端的地质情况,还要受到地下水等因素的影响。根据有关数据统计,普通地基基础和地下室造价在整个土建造价中占 5~6%之间,若是地质情况复杂,埋置较深,需要经过特殊技术处理的地基基础,其造价更可达10%以上。由此可见,地基基础造价对整个建筑物来说是比例较大的部分,所以,设计过程中通过对不同基础形式方案的比较,择优而用,降低造价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
2 高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的基本要求和主要依据
2.1 高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的基本要求相比普通多层建筑,高层建筑在地基基础设计时设计要求相对复杂,受到的影响因素也比较多。高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的基本要求是要满足建筑结构的抗震性与稳定性;满足地基的牢固性,确保地基竖向的承载力和横向抗滑移能力;注意地基土层压力变形范围和抗压能力;还需要注意沉降指数等问题。因此,在设计地基基础时,既要考虑建筑外观要求,也要考虑地面条件和建筑结构要求,并且将后者作为考虑重点。在科技发展的推动下,日益成熟的勘测技术和模拟技术也为高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提供了反复模拟、修改的可靠数据和便利条件,满足了高层建筑的安全性需求。
2.2 高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的主要依据高层建筑的地基基础设计受很多因素影响,需要同时满足不同要素需求。地基基础设计的基本依据是地面土质结构和地下的岩土成分等;限制依据是地下室层数和建筑的内部结构对地基的压迫程度;更高的设计依据是对于抗震等外部问题的的要求。
3 高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应注意的问题
3.1 地基土与结构的共同作用把高层建筑、基础和地基三者看成一个整体,并要满足三者在接触部位的变形协调条件,这就是高层建筑与地基基础的共同作用。具体是指:地基与基础里的刚性桩、柔性桩、半柔性桩等各类型桩共同承担上部结构荷载,两者之间的荷载分担比列是按照基础变形协调条件确定的。从这里可以看出来:共同作用概念具体运用表现在,用沉降控制来设计地基基础。根据基础沉陷量大小的控制要求,确定地基补强的程度和发挥原地基土承载力的程度,以此来进行地基处理或地基加固。而基础刚度大小、基础形式、地基土的土性等都是影响地基土与基础荷载分担比的重要因素。
3.2 沉降缝问题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可能会引起建筑物各部分的破坏,因此需要设置一道垂直缝,即沉降缝。由于建筑建造时所处的土质基础各不相同,并且建筑物相邻部分的荷载、高度和结构形式差别较大,常会因为各部分不均匀的沉降而导致开裂或错动,为有效防止此类问题,通常在差异处设置垂直缝隙,将建筑物分割成若干个独立单元。但是,在实际工程效果中,沉降缝并不适用于高层建筑。因为高层建筑本身的结构压力会使建筑地基基础设计十分复杂,而沉降缝的设计会对地下室在土层中的嵌固作用产生一定的影响,产生额外的压力负担,不利于高层建筑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并且高层中沉降缝对于设备、安装以及后期使用都会带来不便,所以在高层建筑中,尽量不留沉降缝,而是用不同的基础类型或采用不同的地基处理方式来协调不同地地基条件引起的沉降差异。
3.3 地下室底板受力现代高层建筑通常会设置地下室。地下室底板受力问题是地基基础设计时常要考虑的问题,许多设计人员在地下室底板计算中,只片面的考虑到底板的水浮力和活荷载。采用常规桩基础时,会下意识的假定底板与土是脱离状态,在此基础上,就算完全考虑底板底面以上的全部荷载,也不过是一种假定计算。研究表明,以侧阻承受荷载为主的桩,由于实际情况下土与底板底部常有接触的情况,使得底板承受荷载最大可达上部的 24~30%,因此,这部分荷载也是底板计算时必须考虑的,否则可能会有不安全因素。
3.4 关于桩端进入持力层的最小深度(1)持力层通常应选择岩石层或者较硬图层,如果以d为桩径,那么,强风化软质岩和砂土不宜小于1.5d;桩端进入持力层深度,对粘性土、粉土不宜小于2d;对于碎石土及强风化硬质岩不宜小于1d且不小于0.5m。(2)桩端进入中、微风化岩的嵌岩桩,通常情况下,桩全段面进入岩层的深度不宜小于 0.5m,若嵌入未风化硬质岩,嵌岩深度可根据具体情况做减少,但最好不小于0.2m。(3)如果场地中有液化土层,桩身必须穿过此类土层进入下方的稳定土层,根据具体情况计算进入深度,对砾、粗中砂、碎石土、密实粉土和坚硬粘性土不应小于 0.5m,对其他非岩石土不宜小于1.5m。(4)当桩身进入膨胀土或者季节性冻土时,进入深度应通过抗拔稳定性验算确定,通常情况下,其深度不应小于4 倍桩径。
4 几种常见的地基基础处理方法
4.1 采用分层填土的方式换土垫层部分湿润膨胀的土体,通常承载力较小,会影响到地基基础的强度和稳定性。为了减少土层沉降,提高地基基础的强度,需要用高强度和高稳定性的材料来替换掉这种软土层。在选定符合要求的施工材料之后,需要采取分层填土的方式来替换原有的软土,这样可以避免施工过程中土体出现孔洞和缝隙,确保土壤密度不遭受破坏,保持其原有承载力。
4.2 碾压和夯实碾压和夯实是一种软土处理技术,通过碾压夯实可以对地基中的松软土质产生极大的冲击力,提高其基础强度,进一步提高基础土质承载力。这种方式能最大化地降低高层建筑物在竣工后地基产生的沉降量。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可选择振动夯实法和机械碾压法两种地基基础处理技术。
关键词:道路改造;软土路基;处理方法
一、软土路基成因
路基强度及稳定性与路基干湿状态密切相关。路基干湿状态是由土中含水量的高低决定的,而含水量的高低取决于各种湿源的作用和延续时间。由于路面宽、路基低、排水设施不全或失效,使得雨水和生活污水向路基内渗透、地下水位升高,路基长期处于潮湿状态,加上土的水稳定性差等原因,导致路基软化。
二、软土路基判别
(一)测定方法
所谓软土,比规范[1]中的定义广泛,包括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湿粘土。对软土路基的测定可以采用弯沉测定:
将相对完好的砼板块逐一编号。采用两台5.4m贝克曼梁及一台BZZ-100标准车,按每车道双向往返检测。选取位于横缝、断缝附近的板角等荷载最不利位置作为检测点,测点分主点(受荷板)、副点(未受荷板),主点位于板横缝前10cm,副点在横缝后10cm,分别测定主点弯沉和副点弯沉。[2]
在非不利季节检测时,弯沉值根据经验进行季节影响修正。实际取其系数=1.1~1.2。
(二)判别方法
平均弯沉值反映了原结构的承载能力,而弯沉差则反映了加铺后沥青路面反射裂缝出现的机率和严重程度。造成原结构承载力不足的原因有板底脱空、基层强度低和软土路基。采用排除法通过值来判别软土路基。当45≥≥20时,进行压浆处理;>45时,先将砼板打裂压实,使其与基层紧密结合;再次检测,仍然有>45,表明基层强度严重不足或有软土路基;挖除路面结构后,通过路基顶面弯沉的检测,或者通过路基土的干密度、天然含水量综合判定。
三、软土路基处理方法的比选和优化
(一)做一个模拟软土路基方案其具体条件和基本要求
1.公路自然区划为Ⅳ3,路基干湿类型为潮湿,但不加高路基,不增设地下排水设施,只对地面排水设施进行修复;
2.软土路基处理最小面积=4.2×5.0m,即一块砼板的面积,属于局部软土路基;
3.大部分软土路基为稠度=0.5~0.9的湿粘土,不易破碎晾干;
4.软土路基深度<2m,其中上部为路基工作区,对强度和稳定性的要求高;
5.软土路基处理不能对原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带来不利影响,处理后应达到强度与原路基基本一致、工后沉降为零、水稳定性好的要求;
6.雨季施工,行车干扰大,工期三个月。
(二)比选
软土路基处理方法按处理深度分为浅层处理和深层处理。浅层处理的深度≤3m,因此拟处理的软土路基属于浅层处理的范围。
浅层处理施工工艺简单,投资少,是施工中经常采用的方法。浅层处理一般有换填法、晾晒法、垫层法、动力固结法、加筋法、灌浆法、排石挤淤法和爆炸排淤法。
分析后认为,晾晒法等七种方法不符合上述条件或要求。换填法通常用于软土路基分布范围较小,深度≤2m的情况,换填料可视具体情况用砂、砂砾、改良土或其他适宜材料,因此初步决定采用开挖换填法处理。
(三)优化
原路基为粘土填筑,若采用砂、砂砾等材料换填,虽然保证了自身的强度和稳定性,但此类材料具有透水性,其内部的干湿变化,会引起四周路基土的软化或二次固结,导致路面的不均匀沉降等病害。若采用风化石换填,存在着风化石粒径、强度、土石比例的问题,粒径大、强度低、石含量多,施工时不易压碎压实,除存在与透水性材料相同的问题以外,其自身的强度和稳定性也难以保证。若采用粘土换填,由于施工面小、地下管线多,填土难以压实,浸水后自身的强度和稳定性同样无法保证。
土经改良后不但强度提高,还能呈现出板体性和一定的水稳定性,弥补了上述材料的不足。为使换填部分的物理力学性质与原路基基本一致,选用了与原路基土质相近,<40%,<18,含水量适宜的低液限粘土(CL)进行改良。
改良土常用的改良剂有石灰和水泥,由于水泥改良土工序少、早期强度高,适用于春融期、多雨季节、地下水位高、工期紧迫地段。最后确定采用水泥改良土换填的处理方法。
四、软土路基施工工艺
(一)换填深度
开挖过程中可以观测到,随着深度的增加,坑壁四周路基土的密实度逐渐降低,含水量逐渐增大,上部1.0~1.2m范围内的密实度高含水量小,并且有明显的分界线。表明路基工作区深度为1.0~1.2m。
当软土路基较薄,有硬底时,清除后直接换填。当软土路基较厚,应挖到坑底土与四周路基相同土层的密实度一致时的深度,一般为1.0~1.2m;当坑底土过湿时,下挖到保证上部回填压实时不出现“弹簧”的深度,一般为0.4~0.5m,总的换填深度=1.4~1.7m。
(二)水泥掺量
换填土的强度过高或过低,都会使其内部及四周结构产生附加应力和变形,造成路面病害,因此应与原路基保持基本一致。
由于难以准确检测原路基土的无侧限抗压强度,水泥掺量无法按常规试验确定。路基的回弹模量不但是路面设计的基本参数,更是衡量路基质量的基本指标,并且设计值已知,因此水泥掺量通过回弹模量室内试验确定。由路基设计弯沉值=200,计算出路基回弹模量设计值=47MPa,再根据公式[3]反算得到室内试验回弹模量标准值=135MPa。水泥掺量不宜小于3%,实际控制在3~4%,否则难以拌和均匀。为提高下部改良土的早期强度,使上部工作区能尽早换填,上下部采用相同的水泥掺量。
(三)压实
压实功愈大、分层愈多愈容易出现弹簧。由于对工作区以下密实度的要求相对较低,故采用挖掘机铲斗击打配合双向振动平板夯(工作重量123kg)压实。待具有一定强度后再进行工作区范围内的换填,尽可能采用胶轮压路机碾压,边角用双向振动平板夯压实,压实度≥95%。
五、结语
1.与沥青路面的承载能力检测不同,水泥砼路面的检测有主、副点之分,必须配备两台贝克曼梁。用一台贝克曼梁只能检测出、,混淆与、与两者的概念会造成误判。采用双向往返法检测,贝克曼梁的支点和主测点不在同一块砼板上,消除了支点变形对测点弯沉值的影响;测完后检测车驶离受荷板,消除了后轴落点对主点弯沉值的影响。贝克曼梁法检测的是回弹弯沉,自动弯沉仪法检测的是总弯沉,落锤式弯沉仪检测的是动态总弯沉。贝克曼梁法是规范规定的标准方法,采用其它方法必须进行标定换算。同样,现场承载板法是路基回弹模量的标准检测方法,采用其它方法也必须进行标定换算。测定弯沉和模量时,都应将季节因素考虑在内。
2.与公路不同,道路由于两侧人行道和建筑物地基高于行车道,加上排水设施不完善等因素的影响,路基长期处于潮湿状态,容易产生病害。
3.与新建道路不同,改建工程是对道路功能的恢复和提高,应遵循一切服从于老路,一切有利于老路的原则,达到新旧一体,路基稳定、密实、均质,为路面提供均匀的支承。经过几十年地运营,绝大部分路基已经稳定,已适应了所处的水文地质环境,应充分利用。
4.与地基中的大面积软土路基不同,路基中的软土路基一般都属于局部浅层软土路基,处理后要求工后沉降为零,并具有较高地强度和良好地稳定性。尤其是路基工作区,对保证路面强度与稳定性、满足行车要求极为重要。
每一种软土路基处理方法均有其针对性、适用范围以及局限性,必须根据具体条件选择符合设计要求的软土路基处理方法,才能取得理想的处治效果。对能达到处理效果的方法进行使用阶段技术可靠性、施工难易程度、工程造价、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等方面的综合评比,确定最合理的软土路基处理方案,并不在于技术的先进与否。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TGD30-2004公路路基设计规范[S].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4.
对于地基的要求就是相对稳定、不易受到大自然或者是人为的破坏,以免产生地基滑动的现象。岩土工程勘察指的是根据建造所需的条件对建筑场地的岩土、环境特征以及地质等因素进行一系列的分析、查明与评价,最终完成岩土工程勘察的编制工作,总体来说就是指对建筑场地的地质条件进行定量分析与评价。
2地基处理与岩土工程勘察的关系
在岩土工程勘察的项目中,关于地基的稳定性与均匀性是最主要的研究项目。在对地基的稳定性能进行评估的时候主要是采用地基失效验算方法,这样得到的数据可以作为设计师的设计依据,一旦出现地基变形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地基压缩变形现象会直接影响到整个建筑的施工质量。地基的均匀性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着建筑后期工作的进行情况,对于地基均匀性的测量可以反映出地基深层的地质特性,如果选择的地基不均匀会给建筑造成不小的麻烦。
3地基处理与岩土工程勘察过程中的长存问题
3.1操作不规范
相关的技术人员在对地基设计与岩土工程勘察的过程中常存在着操作不规范的现象,这样就严重地影响了建筑工程的质量与效率,耽误了后续工作的展开。操作不规范具体表现在由于受到岩石勘察地区的限制,技术人员无法保证地基设计的准确性与合理性;再者就是操作人员只是加大了对重点区域的勘察力度,却忽略了一些非重点区域的勘察工作。这样做都会造成对所选地基的数据不确定性,进而影响建筑施工的全局。
3.2准备工作不充分
在勘察工作开展前要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它是建筑工程可以顺利开展工作的前提。但是就目前的形势来看依然存在着准备工作没做好的现象,对建筑工程产生了相当不利的影响。准备工作没做好主要表现在施工相关材料准备不齐全、对勘察地形地貌不了解、对勘察地区的海拔高度了解不够,这会使得后期的勘察工作根本没办法正常运行,甚至是对勘察人员的生命健康造成不小的威胁作用。
3.3勘察报告不专业、勘察方法无创新
长期以来关于岩土工程的勘察手段都没有得到有效的创新,勘察手段过于单一,严重制约着岩石工程勘察工作的发展。再有就是技术人员在撰写勘察报告的时候存在着报告内容不全面、报告问题不规范的现象,他们只是简单地罗列相关的数据,并没有对其进行数据分析并得出结论。这样造成的结果是非常严重的,会直接导致在地基的设计问题上存在缺陷。
3.4部门间的沟通合作不顺畅
现在的勘探过程依然是采用最主要的纸质媒介来传达信息,但是这样不但耽误了大量的时间还会使得各部门之间得不到及时的资源共享。如果各部门之间不就探测到的数据进行有效的交流与沟通很容易使测量的数据与真实值之间存在巨大差异,这样就会分析错地基的各项数据,进而影响建筑物的稳定性。
3.5地基处理与岩土勘察工作脱节
现在勘察人员存在着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许多的岩土勘察人员根本没有设计地基的经历,导致地基人员对地形没有全新的认识。这种地基处理与岩土勘察工程分节的现象造成了勘察资源的大量浪费,降低了整体的施工效率。
3.6地基处理工作忽视了环境的影响作用
在建筑工程的施工建设中关于地基的设计与处理都与周围的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尤其是出现复杂地形与复杂天气的时候一定要准确地分析,特别是对环境因素要进行全面的分析,以期将天气的影响作用降到最低。
4处理问题的相关对策
4.1加大对纲要的编写与审查力度
在以后的建筑施工过程中要积极编写具体的纲要,要让勘察顺序严格按照所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对相关的勘察纲要进行严格的审查,以免出现报告结果不合理的现象,最大程度地保证岩土工程勘察结果的准确性与可靠性,为建筑项目的施工做好准备工作。
4.2加大施工准备工作的监督力度
充分的准备工作是建筑施工顺利进行的前期保障,在以后的监察工作中要加大施工准备工作的监督力度,为地基处理与岩土工程勘察做最好的准备。
4.3提高各线操作、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
各线上的操作与施工人员是整个建筑项目的最主要参与者,他们的业务水平决定着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要想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就要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与专业技能,从根本上提高建筑项目的施工质量与施工效率。可以说,如果各线操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与技术水平都上升一个台阶的话,中国的建筑行业将会得到长足的进步。
4.4做好部门间的沟通工作
在以后的工作过程中,各个部门要团结协作,做好各项数据的交底工作,以期实现数据资源共享的目的。特别是地基处理与岩土勘察工作这两个环节是决不能分开来各自工作的,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它们是一个有机的结合体,它们共同决定着建筑的整体质量。
4.5提高对施工区域的重视程度
中国是一个地域辽阔的国度,地质条件比较复杂、区域性所表现出的差异很大,因此在地基处理和岩土工程勘察过程中要从实际情况出发,选择最合适的施工方案与勘察技术。与此同时也要提高对施工区域以及周围区域环境的重视程度,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勘察数据的准确性与实时性。
4.6积极引进先进的勘察技术
勘察单位要积极地引进先进的勘察技术,提高岩土工程的勘察水平,要将眼光放长远,着眼世界、着眼未来。在岩土勘察的分析过程中为了得到更为准确的数据要多使用多道瞬态面波勘探技术和高密度点法。现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加大计算机的使用力度将会使各项工作变得简单化、精准化。
5结语
1.黑龙江的出口贸易总额总体呈增长态势。
黑龙江省出口贸易近年来呈现明显增长趋势,这一趋势也顺应了国家和世界经济发展的大环境。自2001年我国加入WTO之后,黑龙江省的出口贸易额显著上升,但在2008年爆发的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对黑龙江省的出口贸易产生了严重影响,导致2009年的出口量急转直下。为了应对这一变化,从2008年11月起,我国和黑龙江省实施了近两年的刺激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的政策,2010和2011这两年黑龙江省的出口状况基本恢复了金融危机之前的状态。2011年中国开始由高强度的刺激政策变为温和的中性政策,2012年黑龙江省的贸易出口额出现回落。但总体来说,黑龙江省的出口贸易一直处于增长的状态。
2.出口商品科技含量低。
黑龙江省近几年出口产品结构发生调整,产业结构逐渐得到优化。具体表现为提高了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的份额。例如机电产品,在2002年的出口比重为17.31%,在经历了贸易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后,其出口比重达到了30.4%。但低技术含量产品的比重仍然很大,除了少数的铁道零部件、整机等附加值和技术含量较高的机电产品之外,余下的大部分机电产品都是劳动密集型的初级加工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的统计数据直到2009年才出现,说明在此之前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比重较小。
3.外商投资偏重高耗能出口企业。
虽然黑龙江省一直在调整并优化各出口商品的比重,但是问题依然存在。以密集型劳动力为基础的产品仍然占有最高份额,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状况依旧不容乐观。此外,其他国家逐渐将低附加值和能源密集型的行业迁移到黑龙江省。外商直接投资为黑龙江省改善了生产技术方面的缺陷和不足,推动了黑龙江省出口贸易的发展,特别是有关高新技术商品的出口,这些都有助于黑龙江省提高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此外,第二产业以制造业和采掘业为主导,然而这些产业会带来大量污染,消耗大量能源。同时,外商大多会将目光集中在这类产业上并加大对其投资,这对于黑龙江省产业结构失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产业与贸易结构又有着密切的关系。外商投资的偏重导致黑龙江省出口产品的高碳化。
4.出口市场高度集中。
虽然黑龙江省的出口策略倾向于将产品出口到更多的国家,但实际情况表明最终出口地仍为某些常规地区,与其他地区并没有更多交涉。黑龙江省对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依赖程度较高。这些发达国家技术都先进,国际社会上大多数贸易规则都由他们制定,比如绿色贸易壁垒的提出,低碳经济的倡导等。这些发达国家会对出口到其地区的产品制定更高的要求和标准,而黑龙江省目前各方面发展都不完备,在经济规模上仍以粗放型为主,商品生产上依旧以“三高”产品为主。因此,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黑龙江省应该改善出口产品结构。
二、低碳经济下黑龙江省出口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
1.低碳技术水平落后。
“低碳技术”的发展是以低耗能低污染为依托,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碳减排技术,指的是针对高能耗的节能减排技术,煤炭领域的高排放,以及清洁和高效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的勘探和开发技术;第二类是无碳技术,如核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技术;第三类是去碳技术,典型的是二氧化碳捕获与埋存(CCS)。在当前形势下,黑龙江省的低碳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不仅有差异,与全国范围内的发达地区也有非常大的差距。环保技术和绿色能源是低碳经济的技术基础,而这两项在黑龙江省的发展状况都不乐观。环保技术虽已经被很多从业人员提出,但很多公司、企业并没有给予高度的关注度。黑龙江省蕴藏着潜在的绿色能源,但是大多的厂商还是不愿放弃原有的生产模式和使用燃料的方式。因为如果放弃原有的模式,使用绿色能源,需要调整和更新各项设备机器,这种绿色能源的成本会比普通能源高出很多。第二种途径是资源循环技术,是通过构建资源循环产业链,建立生产与更新循环资源寿命之间的渠道,最终达到资源的有效利用,减少对于自然资源的需求,以和谐的方式,尊重自然循环的方式,来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共同发展。由于不同的行业和不同的生产过程之间,没有接洽的联系,或缺少相应的必要关系,因此对资源的循环利用纽带仍旧没有建立起来。第三条技术途径是废弃物的处理后排放。这一途径是利用对废弃物的处理,降低生产与生存活动对生态情况的负面。但目前仍有很多商家或企业不愿这样去做,因为无害化处理需要特定的设备和人员,不同的有害物质处理方式还有所不同。对于企业而言,这个过程会极大地增加产品的成品,最终反映在市场上的结果就是,该产品的竞争力被削弱。所以,很多商家宁愿污染环境,破坏可循环体系,也不愿迈出这正确的、科学的一步。上述因素都会成为阻碍黑龙江省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最终是对黑龙江省向低碳贸易转型不利,也就是制约了出口商品的结构优化。
2.出口企业不具备低碳技术自主创新能力。
目前,黑龙江省发展低碳技术的能力欠缺,更谈不上与国内先进企业和国际企业相提并论。另外,大部分的外贸企业,缺少独特的想法,很少有企业将目光放在创新上,即便少数的企业做到了,他们也不会去申请专利来保护自己团队的创造。例如在低碳技术专利申请领域,很多外贸企业申请方向和种类很零散,某些年份根本就没有申请。即便其他的一些企业花费了足够的精力去研究,但是大多结果均以理论的形式展现出来,或仅仅停留在试验阶段,并没有真正地投入到实际应用当中,而且也难以达到国际标准。外贸企业欠缺自主创新能力会影响到低碳产品,使其系统化、技术水平和配套化水平不高。再加上节能减排措施不能够有效、及时地落实,还有企业管理体制不健全,最终会体现在黑龙江省产品出口结构上,商品的竞争力也会被大大的削弱。
3.矿产能源存量下降。
黑龙江省是矿产能源大省,目前已发现的矿产达131种,已探明储量的矿产有74种。优势矿产中,大庆油田为大型油田,其储量及开采量均居全国首位。煤矿储量居全国第12位,但煤质好。黄金储量居全国第三位,其中砂金储量居全国第一位。因此,黑龙江省的出口产品多以高污染、高排放、高耗能的为主。但随着多年来的连续开采,黑龙江的矿产资源优势已经大不如从前,若是不改变生产方式,不调整出口产品结构,还是以“三高”产品作为主要的商品出口,对于黑龙江省得生态环境会造成很大的破坏。在能源越来越少的情况下,向低碳经济转型,调整出口商品结构绝对是必要的。
4.企业普遍缺少低碳经济意识。
当前,黑龙江省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但是各方对与保护环境没有产生共鸣。虽然国家早就出台了相关政策,即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要及时关注环境问题,避免出现不可挽回的现象,政府机构也在宣传、呼吁环保节能。但是大多数的居民和企业,公司,并没有对此事件显现出太多的兴趣。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人们对低碳经济的意识不强烈,认识不充分,明显缺少对低碳经济的重视。另外,缺少相关专业性文件,专业的测量等生产制造技术跟不上,加之原有的生产力得不到及时更新,严重地制约了低碳经济的稳健发展。而且很多人认为低碳经济这个问题与黑龙江省关系不大,主要应由各大一线城市、经济特区来承担,有人甚至认为低碳经济是国际政治行为。显然他们没有明白低碳经济的社会地位,以及将随之而来的巨大转变。因此,由于人们和企业意识的缺失,导致低碳经济不能正常或快速发展,最终会对黑龙江省的出口产品结构优化产生阻碍作用。
三、低碳经济背景下促进黑龙江省出口发展的对策
黑龙江省正处于老工业振兴阶段,又蕴藏着丰富的化石燃料,这决定了未来一段时间,生产工厂和企业将不可避免地进行大量的碳排放和能源消耗,这也说明了节能减排项目任重且道远,既需要大量的资金和科研活动支撑,又需要大量的时间。碳排放,不仅仅对环境有巨大的伤害,在经济发展方面也具有负面作用。为了达到出口产品结构优化、出口贸易碳排放量降低与黑龙江省经济发展统筹兼顾,就要在注重发展的基础上加大对科技的投入力度,真正达到出口产品技术含量的提升。
1.企业层面的对策。
(1)加速出口商品结构转型升级。
在这方面政府首先要加强监管力度,帮助企业引进环保型的设备和先进的技术,限制污染严重的企业、经济附加值低的商品进行出口贸易。这个策略一方面能保证出口商品的质量和结构的合理。商品出口到别国,如果质量或其他方面没有达到出口要求的标准,那么出口商将面临被退货、或是降价处理等要求,最终对出口商会造成严重的打击和经济损失。此外,在政府做出这个决定之后,那些因未达标而不能够进行出口贸易的企业会加紧步伐,做出各种调整,以应对政府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会有更多的商品质量提高,更多的企业减少污染排放量。
(2)注重低碳技术研发,加强出口企业低碳化生产。
激励黑龙江省外贸企业发展低碳化生产。相关企业应建立高效、清洁、低碳的生产经营模式,为达到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做好充分准备。同时,在产品设计、原材料选用和工艺改进等方面有应该提倡低碳、环保、绿色。如果能达到国际环境标准,对于企业来说将会是非常理想的生产状态。此外,政府方面,对于出口低碳产品数量较多的公司、企业应给予更多的经济支持、技术帮助和管理建议,全方位推动企业创建低碳生产模式。
(3)推进市场多元化发展。
黑龙江省的商品出口多集中在俄罗斯、美国、欧盟和韩国等国家和地区。但是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环保技术水平较为先进,随着低碳经济的兴起,这些国家和地区对于进口商品的检验要求将更加严格,这对黑龙江省日后的出口产生了负面影响。因此,可以选择一些发展中国家作为日后商品出口的新市场,扩大黑龙江省出口市场的范围,加强与这些新市场的贸易联系并保持长期合作,以推动出口市场多元化发展。
2.政府层面的对策。
(1)建立健全低碳经济投资融资机制。
政府应该为高技术企业,特别是环保、节能、低碳企业提供相应的优惠和支持,提倡低碳项目贷款和金融机构节能。发展低碳经济需要相当大的经济支持,尤其是黑龙江省省地处中国内陆而且相关技术不先进,又缺乏经验,政府的呼吁和带头作用是很必要的。另外,政府要实时监管,以便及时改善和调节低碳经济发展的融资环境,创新融资方式。
(2)优化出口退税结构。
政府应降低“高污染、高耗能、低附加值”部门的出口退税率或者取消有关部门的出口退税,增加“低污染、低能耗、高附加值”部门的出口退税率或者扩大其出口退税范围,如技术创新项目、新能源项目和减排项目,并不断优化出口结构。这是一个双赢的策略。一方面政府将更多的出口退税用在了有技术含量的产品身上,使出口退税政策变得更有效果、效率。另一方面企业满足了政府的要求,做到“低污染、低排放、高附加值”的要求,争取到了出口退税的机会,将来产品到了国际市场上竞争力会增强,既能够增加销量,提高黑龙江省品牌在国际上的声誉,又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发展低碳经济,最终达到改善黑龙江省出口结构的目的。
(3)引进清洁发展机制。
关键词:道路桥梁地基处理
一、前言
软土对公路的危害,引起我国公路方面各具部门的重视,科研、设计、施工等单位全力以赴,协同作战,经过多年努力,已摸索了不少对策,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科研部门成立了专门机构,组织机关。交通部下属科研院、所有之,为了承担软土科研及试验工程临时组成科研小组也有之。近年来为集设计、科研与施工为一体专门服务于软基,也兼作其它特殊性岩土处治工程而纷纷出现一些新型的岩土公司,在广东、湖南、辽宁、陕西等省均有,这样的联合配套公司,给软基处理带来新的生机。
(二)勘察设计部门利用他们勘察单位的优势,采用多种勘探,测试手段,尤其近年来不仅用单一的钻探方法而且更广泛采用静力触探、十字板剪、旁压等原位测试仪具以及多种土工仪器进行原状土和扰动土的物理、力学、水理试验项目,为设计提供了可靠的地质资料和各种必需的土工试验数据,大大提高设计成果的可靠度。在设计方法方面更有大的突破,过去对软土的沉降、稳定计算,多用手算,现在采用计算辅助设计,不仅加快了设计进度,而且便于优化设计,且能迅速提供设计成果,也元形中减轻了设计人员的劳动强度。
(三)施工部门由于目前软土部门趋向专业化。公路部门有,航务、铁道、市政、水电……等部门也有。它们拥有专门的施工机械,可使用多种材料进行软基处理施工,并能埋置检测观察仪具体进行监测,从而也保证了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四)其他部门在学术活动方面,不少学会或有关情报单位,不时地举行软土地基经验次序或专题研究会,以提高科技人员素质并收到取长补短加快信息传递的多方面的效果。
在管理工作方面:交通部急生产单位之所急,最近正组织几个单位,经过三年努力,编制出交通行业标准《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施工技术规范》,它的即将颁布与出版,将使我国公路软基无论在设计方面或施工方面,出现了有章可循的局面。
二、路基处理
(一)处理的一般原则
1.以时间换金钱,早在10年前,日本著名换金钱处理软土路堤的方法。即尽早用堆载预压不作深层处理软基的方法,这种以自然沉降逐渐达到路基稳定,是一种最经济也简单的方法。但我国公路基本建设的程序不能尽早拔款、征地、从容施工,而一旦工程项目付诸实施时,又往往限于工期,一般情况用自然沉降法将难以实现。
2.以金钱赢得时间:即在施工工期紧迫,时间有限的情况下,除非个别低路堤地段高度在临界高度以下,可不作地基处理。桥梁采用基础处,其余软土都需采用不同方法处理,只不过可用多种方案进行优选。
(二)勘察、设计和施工
1.软土地区的地质情况首先要弄清楚,工程地质条件复杂,还应进行工程地质分区,以便按分区不同在区别地予以处理。在勘察设计时如地质工作做的不够深,在施工时一旦发现,可作些补充勘察及勘探工作,对地质情况作进一步了解。
2.设计方案要经济又要合理切合当地实际情况。
3.所用材料数量要够、质量要保证;施工机械数量、规格、性能均要满足要求。
4.施工时要严格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办事,以保证良好的质量,软土地段特别要注意控制填土速率,避免和产生路堤滑移或发生其它意外事情。
5.监理工作要跟上,观测仪具事先要埋置好,及时进行监理和记录。以保证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如能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将上述几项工作做好,应该说软土路基施工,可以达到安全、优质的目的。
(三)处理方案的评价
1.处理软土地基常用的方法在公路方面是排水固结,多用各种不同长度和间距的袋装砂井(直径7~10cm)或塑料排水板(宽10nm,厚4.5~6.0)与砂垫层(厚30~80cm)相结合,虽然这些方法是一般的,但却是有效的经济的。
为了加快固结而且可提高地基承载力,也可用直径30~50cm或更小一些的砂桩或碎石桩,但造价比上述常用方法要增加至少3~5倍。
2.轻质路堤:我国轻质路堤采用的材料一般是粉煤灰,国外也有用大块型硬质泡沫塑料。粉煤路堤有三种类型,即单一的、土和粉煤灰互层的和土砂及粉煤灰等混合的。
轻质路堤的作用是减轻路堤自重,减小或加速软土沉降提高土体抗剪强度,同时它作为填料还有节约投资、减少占地等效益。
3.其他辅助方法:土工布(分有纺和无纺的两种,一般多用编织的,个别的也有两种类型组合的,可以达到优点互补)还有一材料是塑料加劲格栅,实际上类似“柴排压枝”的作用,这些材料可提高地基整体性,减少地基不均匀的沉降,对防止滑移尽快施工也有好处。
此处还有浅层拌合和换填优质材料及抛石排淤等处理浅层软土。有的为深层还设有反压护道。
三、桥涵通道处的处理
在软土地区的桥梁,由于基础埋置较深,已穿过软土层,故一般无大沉降。而在桥头与路堤接合处由于沉降差异较大,往往出现台阶在车辆通道处多出现纵坡突变,在车速过快时出现车辆“切线抛出”感觉很不舒适,人、车安全受到影响。
在此接合处处理的方法一般有:
1.涵洞、通道处与路堤一样同时填筑施工,后期再开槽做基础;在桥台处最好前后都填土,或在桥台后背填以渗水性好的砂砾材料。
2.在这些人工构造物处采用超载预压,桥头两侧引道80~100m范围也宜如此,以加速固结,减小通车后过大的沉降。
3.路堤如过高,下部软土层厚、沉降量过大,沉降期过长、如处理地基费用过高,且效果不一定好时就不如改用桥梁跨过,京津塘高速公路软土地区,路堤如超过6.0m,就用桥跨通过。广深高速公路也将不少高路堤设计路段,改用了高架桥方案。
4.桥台处路堤处理:为了加快地基固结,提高地基承载力,减轻路堤与桥台间沉降差,在桥台处的一定距离内采用砂桩,粉喷桩、旋喷桩等加固地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