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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理财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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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理财论文

第1篇:公司理财论文范文

摘要:随着股份有限公司和金融市场体系的完善与发展,公司理财的重要性也逐渐的显现出来。理财目标是理财主体在特定的理财环境下,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所要达到的目标。从根本上而言,理财目标和公司的治理结构存在较大的联系,随着公司治理结构的变化,公司财务决策的出发点和归宿必然要相应变化,也就是作为财务进行驱动的理财目标也要相应变化。

关键词:理财目标;治理结构

国内外各相关学科的学者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也有一个逐步深化的发展的过程。

一般说来,公司理财的目标的选择主要有以下几种:

(1)营销最大化。

(2)扩大市场占有率。

(3)利润最大化。

(4)每股收益最大化。

(5)股东财富最大化。

前两者的实质即收入最大化。在现代企业“经理革命”之后,西方发达国家公司理财的目标就基本锁定在“公司股东财富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上了。

1西方发达国家公司理财的目标的选择

从上图可以得到,不同的国家对公司的所有者持有不同的看法,这也造成不同的国家公司理财的目标的差异。总的来说为以下两种情况:

1.1美国的树形持股模式

树形持股的集团公司内,各子公司之间通过资本纽带建立联系,理论上联系的方式可以是绝对控股,也可以是参股,但实证分析发现绝对控股方式的公司基本不存在,因而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是企业经理,而不是股东,股东的真实权利体现在分红收益方面。显然,对于经理人而言,如果不能经营好企业,不但股东会选择用脚投票,企业因此不能获得新的股权投资进而影响到债权投资,而且该经理人的职业经营生涯也可能从此结束。可见,在树形持股模式下,企业的经营决策者实际上是企业的经营者,而理财的目标却必须锁定在股东利益上,“股东财富最大化”就是必然的选择。至于内部人控制下的各种可能弊端,则由企业经营者选择决策机制、社会监督制度、法律法规等去避免。

1.2日本的环形持股模式

环形持股的集团公司内,企业之间以相互持股为特征,此时企业的股东实际上由于权利的互相制衡,即使对“子”公司具有绝对控股的股权,也很难对“子”公司的经营指手画脚,因而,环形持股模式下的经营者控制更加明显,但企业经营者却需要股东、债权人、员工等的支持,不以股东为第一利益者,而以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为理财对象,就成为环形持股的理财目标选择,这就是“企业价值最大化”。

从“树形持股”和“环形持股”两种模式的分析可以看出,西方发达国家公司理财的目标选择直接与市场的健全和完善相联系,有效的“经理市场”和有效的“资本市场”,才有公司以“股东财富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可能性。

2我国公司理财目标选择的现实状况

与西方发达国家公司理财目标一致性不同的是,我国公司理财目标一直存在较大争议,选择上存在许多不同。且理财目标表现出随意性和盲目性,常见如下选择:

(1)选择利润最大化作为目标;

(2)选择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目标;

(3)选择企业资产保值增值作为目标;

(4)选择社会效益作为目标;

(5)选择企业员工收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6)选择企业各关系人(股东、经理、员工、债权人、客户等)利益平衡作为目标等。

3问题分析

问题主要集中于以下六个方面

(1)股权过分集中。上市公司多以国有企业为主,而国有企业的股权又十分集中。流通股在上市公司总股本中所占的比例相对较低。

(2)内部人控制严重。公司的信息主要集中在少数人的手中,内部人操纵公司运作,进行大量关联交易。

(3)中小股东、债权人权益得不到合理保护。公司大股东拥有公司的绝对或相对控制权,中小股东的投票权难以与大股东相抗衡,致使中小股东失去监督大股东的有效方式及动力。中小股东的权益难以得到司法程序上的有力支持。在企业破产程序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难以得到真正保护。

(4)董事会的功能难以发挥。公司董事会结构不尽合理,执行董事所占比例过高。

(5)法律环境不完善。《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信息披露、会计准则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中存在许多与现实的公司运行环境不相宜的规定,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孱弱的法律体系已在事实上阻碍了公司治理结构的持续改善。另一方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也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

(6)地方政府的不合理干预。一方面,政府直接干预企业运营的情况还十分普遍,在一些地方,企业决策往往受到政府的干预。有些需要破产的企业也不能履行破产程序。另一方面,国有银行对企业的贷款往往会受到来自政府部门的压力。

4实际案例

根据有关调查发现,公司治理中一个较为严重的问题是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现象大量存在。据不完全统计,曾有680余家上市公司存在被控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占用资金的情况,资金总额达970亿元,有超过20%的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1993年,猴王焊接股份公司从猴王集团中“剥离”出去,改组为猴王股份公司上市,猴王集团公司成为猴王股份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但此次资产重组实际上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剥离”,猴王集团和猴王股份从未在人员、资产和财务上实施真正意义上的分开剥离。这也就为后来的猴王集团破产以及猴王股份演变为“空壳”埋下了祸根。

猴王股份公司自上市以来,经营状况江河日下,1999年开始出现亏损。由其2000年公布的债务往来可以看出:自1994年以来,借贷给猴王集团的长期借款高达8.91亿元,未还款数额为5.9亿元;自1998年4月份以来,猴王公司为其下属企业提供信用担保金额45862.4万元。由于突然宣告破产,有近3亿的担保金额血本无归。这两项数额加起来达近9亿。而根据猴王公司2000年中期报告的数据,猴王公司总资产才93408万元。也就是说,随着猴王集团的破产,猴王股份公司已经变成一家空壳公司,几乎没有什么净资产而言。

第2篇:公司理财论文范文

日前,国内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形式多样,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基本模式:集权制财务管理模式、分权制财务管理模式和混合制财务管理模式。企业集团财务关系所涉及的内容与采取的财务管理模式密切相关。

在构建集团公司财务关系时,不能完全采用集权制财务管理模式或分权制财务管理模式。过度集权,由总部掌握着几乎所有的财务管理控制权,把整个集团公司当作一个大企业来管理,过度的插手,一方面使总部把过多的精力放在日常事务的控制上,不利于其对集团整体发展战略的把握;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也抑制了子公司的灵活性和创造性,事事上报,致使其成为母公司的附属,缺少自己要发展的积极性,且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缺乏应对的应变性。子公司同时感觉到处在母公司的掌控下,难以伸展手脚,限制了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自。相反,分权过多过滥,又容易导致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监管不力或失控,可能造成子公司不从整个集团发展的战略高度统一安排投资或融资活动,仅追求局部最优而损害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从而弱化了集团公司整体优势和综合功能的发挥。

因此,针对集团公司各子公司核心作用与否、与主业配合关系的密切程度、控股程度大小等,财务管理的深度和侧重点也应有所不同。

二、集团母子公司之间的财务管理体制框架设计

有效的财务控制框架主要包括:

(1)强有力的母子公司财务控制体系,能够控制和协调所属企业的活动,这是集权与分权问题的直接体现;

(2)设置合理的组织结构,包括有效的相关财务职能的组织结构和其他牵制财务职能的组织结构;

(3)有效的财务监督体制,经验表明,母公司对所属企业的一个最重要的监督手段是财务监督。

根据不同种类的财权,母子公司之间,就公司的财权配置做出如下构思:

1、投资决策权

对外投资权归母公司,子公司不得有对外投资决策权。对内投资决策上可在集权基础上适当的分权,母公司对控股公司的分权程度要大于对全资子公司的分权程度。流动资产投资决策权以及简单再生产范围内的技术改造权利完全授权于子公司;在扩大再生产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应限额,母公司审批后才能投资超限额的项目,或者根据子公司自身情况、资本多少给予一定的确定性内部投资权;在有效期内,子公司无论投资项目多大或投资额多少,只要投资总计还没超过授权比例,子公司都可以任意投资,在没有经过母公司审批情况下,超过比例无论项目大小都不能再投资。

2、融资决策权

母子公司需保持合理的资本结构,以便更好地控制整个集团的融资风险,杜绝和避免因融资不当而危及集团生存。

以下融资决策权母公司需牢牢把握:

在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融资方面,超过资产负债率安全线的举债融资,以及导致母公司股份比例变动的融资,增加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融资,子公司的并购融资与租赁融资,发行债券、发行股票,以及子公司改制中所涉及的融资等问题。母公司在集中重大融资权的同时,赋予子公司的融资决策权仅限于:在资产负债率安全线内的限额举债、提存的折旧费、税后利润留成、与自行决策的投资相配合的融资,如流动资金借款、技改借款;子公司自行决策的融资项目,则应由母公司审查或备案,以监督为主。

3、资产处置权

子公司的对外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关键设备、成套设备、重要建筑物、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处置必须经母公司审批,流动资产及其余资产的处置可由子公司自主决定,但需报母公司备案。子公司拥有资产的日常管理权。母公司对子公司重要资产的处置拥有监控权。

4、资本运营权

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合并、分立、转让、改制等资本运营活动决策权限集中在母公司,各子公司一般没有这一权限。集团公司财务部应该拥有更大的资本运营管理权限,以适应集团发展对财务管理提出的新要求。

5、资金管理权

母公司对内部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子公司主要负责资金的日常管理、制定资金内部管理办法、编制资金收支计划、组织资金收支平衡、进行资金收支业务的核算。其它的都有母公司管理,具体来说,就是将集团内部的资金结算、各子公司超过限额的对外资金支付、子公司在银行开设账户、子公司的资金收入以及子公司间的资金调剂等事项由母公司统一办理和审批。为保证子公司经营的灵活性和零星开支需要,母公司应该给予子公司限额以内的资金支付权。

6、成本费用管理权

母公司通过预算控制手段(下达预算——检查进度——考核结果)对各子公司和下属单位的成本费用进行间接管理。从预算执行的正负差异中分析原因。对各子公司的成本费用管理控制情况制定具体的监督检查办法,定期监督检查。

7、收益分配权

在集权方式下,全资子公司的可分配利润应该由母公司统一支配、调度,但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角度考虑,有必要给予子公司一定比例的利润留成,全资子公司的收益分配方案由子公司董事会制订,上报母公司审批后执行。而对于控股、参股子公司,其收益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子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3篇:公司理财论文范文

关键词: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集中

随着我国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发展,国内各种优秀的财务软件不断提升、完善,企业会计核算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在财务管理方面却还存在着很大的不足。主要是因为长久以来,我国是计划经济体制,在理论上财务与会计不分,在实践中,大部分财会人员财务管理方面的知识水平不够,意识不强,财务管理没有形成一套有机的体系。面对当前日趋激烈的全球化市场竞争,以及飞速发展的信息技术、Internet和电子商务浪潮构成的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宏观环境,使我们传统的财务管理受到新的挑战,特别是集团公司的发展,对财务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集团公司及其在中国的发展背景

在美国,集团公司(groupcompany)只是一个商业术语,而非法律术语,一个集团公司可以是一种松散的、交叉持股的公司集合,美国的“集团公司”一般是控股公司(holdingcompany)。当我们谈到摩根斯坦利集团(MorganStanleyGroup)或花旗集团(CityGroup)时,通常指所有公司在一个控股公司的结构之下,而不是说这些公司松散地、通过交叉持股而相互联系。

在我国,集团公司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部分国有的集团公司的前身是以前的事业单位或政府机构,如中国电信由电信局改制而来、物资集团一般是各地的物资局等。我国集团公司从萌芽到发展壮大,至今已经走过了20多年,关于集团公司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也在不断的进行之中,集团公司的组成也从单一的国有集团公司向国有控股、民营、外资等多元化转变。

一国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必然会出现一批大企业、大集团,2005年世界500强中国企业有18家,比2004年增加了2家,同时,排名出现上升;而以连锁超市为例,九十年代初,基本上只有单打独斗的食品店、杂货店,1991年9月,上海联华超市商业公司在一个居民区开设了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超级市场,到2004年,全国百家连锁企业的门店总数达到30416个,基本遍布全国的各个大中城市,百家连锁企业实现零售4968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3%.根据某国际知名咨询公司的分析预测,到2010年,中国零售业最大的前4家零售集团的食品销售额将占社会食品销售总额的25%左右。

随着社会的发展,集团公司将会不断壮大,今天,集团公司已经成为现代企业的标志和民族产业实力的象征,是名副其实的中国经济的脊梁。但我们应该看到,我国集团公司管理水平的提高明显滞后于组建速度,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财务管理水平相当薄弱。

二、集团公司财务管理现状分析

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战略和财务管理重点主要依托于集团公司的管理体制,财务管理是集团公司的主要职能,它适应、服务于总体战略目标并起着主导作用。但目前,我们大部分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尚处于初级水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不足:

1、集团资源集约较差,效率不高。

集团公司下属各企业设置多级独立法人,集团公司缺乏集约的功能,各公司多头开户,资金分散占用,而且,投资的随意性大,资金失控,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2、报表的准确信和及时性难以保障。

多个法人的设立必然需要设置多套帐务报表,实行层层合并,最终报表的产生需要较长的时间,而且会产生会计核算不准,报表不真实等问题,出现信息滞后、管理失控等现象。

现代企业已经进入了一个信息化的时代,从过去的信息匮乏到当前的信息爆炸,财务管理需要在准确的时间里拥有准确的信息,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可是当今大部分集团公司决策仍处于被动状态,公司的许多决策将受到影响。

3、财务管理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

会计电算化解决的都是会计核算问题,并都侧重于事后核算,很少考虑如何进一步利用会计核算信息,且都不具备财务管理所需要的事先预测、事中控制、事后考核并为管理者提供决策信息的功能。而且财会人员忙于做账,无暇顾及监控企业财务运营状况。集团公司缺乏健全、有效的财务管理手段。

4、国际化的要求难以达到。

WTO的加入,国内竞争国际化,资本市场的多元化,使我们越来越多的集团公司主动地或被动地走向了国际,参与全球化的市场竞争,到世界各地筹资、投资,客观上要求其财务管理应从国际化的角度来审视自己。市场竞争的加剧,经营风险的加大,必然要对财务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

三、网络化是提高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

面对当前日趋激烈的全球化的市场竞争,以及飞速发展的信息技术、Internet和电子商务浪潮构成了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宏观环境,使传统的财务管理受到新的挑战,尽快提高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水平迫在眉睫。然而,集团公司财务管理的这一系列的变革离开计算机网络技术是很难实现的,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可使财务管理从空间、时间和效率三个方面能满足财务管理的要求。

A公司是一家国际上有名的大型零售企业,1994年进入中国市场,到2004年底,在中国拥有大型综合超市60多家,是中国大型综合超市业态的领先者。从2000年开始在中国实施其全球ERP项目,有效地整合了A公司在中国的资源,网络化极大地提高了财务管理水平和企业基础管理水平,为A公司以后地良性发展打下了坚实地基础。

1、项目实施以前的财务管理模式。

a、从财务组织结构看,主要通过门店财务部———区域财务部———中国区财务部三级管理A公司在中国的所有业务。

b、从职能分工看,门店财务经理需要负责一家门店的所有财务工作,包括资金管理、供应商发票的核对、单证结算付款、财务核算、税务、财务分析等工作,因此,财务人员也较多,一般每家门店需要15人以上;区域财务经理主要是负责区域内各门店报表的合并和整理,为区域经营情况提供分析报告;中国区需要将各区域报表合并,生成中国区的合并报表,上交亚太总部;再由亚太总部层层汇总至集团总部。

c、从时间上看,基本上门店报表可以在下月7日前结束,区域至少需要1周时间汇总、检查;中国区同样至少需要一周时间进行合并、平衡;一般情况下,中国区的报表在下月底可以产生,集团总部的报表则需要在一个月以后。

d、从实现手段看,基本上都是手工作业。门店的所有凭证需要手工输入财务软件(各区域的财务软件各不相同),门店与区域之间、区域与中国区之间的报表则全部通过手工的Excel表格归集、汇总。

2、实施网络化后的财务管理模式

a、从财务组织结构看,主要通过中国区财务部各主要部门———门店或城市单证等直接对应部门的二级管理A公司在中国的所有业务。

b、从职能分工看,门店财务经理转化为业务监控(businesscontroller),主要负责分析门店的经营情况、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为门店管理层提供财务管理的分析报告;中国区财务部各专业部门直接负责相应的会计核算、资金管理、业务监控及结算等工作;集团总部直接通过网络从系统中得到相应的报表,从各专业部门得到相应的分析报告。

c、从时间上看,门店报表在月底关账后即可直接通过系统生成报表,通过网络在第二天传递到相应的数据库;各区域报表、中国区报表、集团报表理论上是可以与门店报表同时生成,关键需要各级财务凭证及时输入系统。

d、从实现手段看,基本上是系统自动生成,各系统之间通过接口传递数据信息;极少数付款凭证需要手工录入。

3、网络化实施后,财务管理的提升效应

a、财务数据更加准确、即时。运用网络化的系统之前,每月的财务数据至少需要1-2周时间才能汇总到中国区总部,到全球总部基本需要1个多月,因为需要层层汇总,生成相应的管理报表。实施网络化管理后,在各级财务人员将当月凭证输入电脑后,第二天就生成了各级部门需要的报表,同时,由于减少了人工输入,保证了数据的准确性。

b、财务人员工作效率提高,人员更加精简;实施网络化后,业务系统、结算系统、付款系统、人事系统的数据通过接口自动导入财务系统,凭证、报表由系统直接生成,可以相应减少30%以上的财务人员。

C、资金运用更加有效;施行网络化管理后,集团大部分的对外付款集中在总部,同时,各企业的资金基本集中在总部开设的网络银行帐号内,由集团统一调度,避免了资金的分散,同时也增强了资金的安全性。

四、实现网络化财务管理的可行性分析

网络化是提升集团公司财务管理的有效途径,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集团公司内部计算机应用已得到普及,实施网络化财务管理,提升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水平是可行的。这是因为:

1、会计电算化为网络化财务管理提供了数据准备

财务与会计二者联系紧密,财务管理所需要的数据主要来自于会计核算,同样,网络化财务管理系统中的大部分数据来自于会计电算化系统,其中所需数据可以从会计电算化系统直接转换获得,亦可以与会计电算化系统共享。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成功运用为网络化财务管理系统所需的规范、准确的数据提供了直接来源,为网络化财务管理提供了基础保障。

2、会计电算化为网络化财务管理奠定了应用基础。会计电算化是我国计算机运用方面最成功的几大领域之一。会计电算化系统的运用,一方面使人们消除了对计算机的“神秘感”,另一方面使企业充分认识到了计算机的作用。同时还培养了越来越多的既熟悉电子计算机技术,又熟悉经济管理专业知识的人才,并使他们在计算机管理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3、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为解决网络化财务管理提供了技术基础。多数财务管理问题属于非结构化决策问题,计算机网络技术拥有高速、大量信息和复杂的处理能力,能帮助财务管理者建立决策时的信息。

4、市场经济的发展,竞争的国际化对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财务管理网络化。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挑战,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将出现下列趋势:

a、财务预测将广泛得到运用。预测是集团公司日常管理的信息依据,随生产经营的日益复杂,资本市场竞争的加剧,财务预测将得到广泛应用。没有快速、及时、准确的数据支持,预测将成为空谈,因此,网络化是财务预测准确的技术保障。

b、财务决策数量化。集团公司筹资规模、资金成本、资金结构的确定以数量为依据,日常管理的预测、控制将运用数学模型;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测定及最优方案确定将运用计量模型和经济数学方法。

c、注重财务风险和投资风险分析。将风险因素作为企业财务决策的主要参数,并对风险程度做出比较准确的计量和评估。从现代财务管理发展趋势看,财务管理过程实质上是一个处理财务信息的过程,信息是现代财务管理的基础,财务管理中信息处理的正确、及时以及财务人员具有的信息处理能力决定着财务管理的能力和效率。使领导可以直接对市场进行反映和决策,在形式多变的情况下判断方向,操纵企业的生死存亡。因此,借助现代化的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主要手段的网络化财务管理,就成为财务管理改革和发展的现实选择。

五、网络化财务管理带来的积极效应

1、统一数据库在网上实现整个公司集中记账,集中资金调配。

由于集团总部与分、子公司处在不同的物理区域,相距遥远,集团可以通过网络财务管理系统实现远程报表、远程报账、远程查账和远程审计等各项功能,使得集团财务可以对所有的子公司实现集中记账、集中资金调配。将公司局域网广域网紧密联系在一起,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并基于网络财务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对资金进行统一的调配,真正发挥企业集团财务资源的聚合效应。

2、帮助集团总部加强对各分、子公司的监管。

集团财务监控的本质是充分授权并实现真正的数据共享。网络财务管理系统可以突破空间的局限,使物理距离变成鼠标距离,在集团财务部电脑前就可以实时地了解到所属各分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时各分、子公司或机构的财务人员也可以通过集团的授权,查看权限范围内的数据资源。这样使得集团对分公司的监控变得简单易行,分公司也可在第一时间获得需要的财务信息。

3、智能化的决策支持。

以现代化的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主要手段的网络化财务管理,为公司提供决策支持的工具,使公司在决策分析的过程中把注意力集中在分析的数据上,引导公司对数据不同层次,不同角度进行观察和分析。领导简化使用内部数据的复杂过程,从而更好的进行日常决策,自动化程度大大提高。

4、良好的外扩展性与业务关联。

集团财务管理属于集团核心业务结构,这一特点决定集团财务管理系统的高度开放性,财务模块、采购模块、生产模块与经营模块高度整合在一起,并通过INTERNET/INTRANET在各个不同的业务部门与业务环节之间建立起关联的业务流,从而实现业务数据共享,提高信息价值。

当然,实施网络化的财务管理需要作很多的基础工作,首先,需要整理集团公司各单位的历史数据,统一会计科目反映的业务,建立集团内标准的管理报表;其次,要对外部的供应商、集团内部的各单位等建立统一编码;最后,需要信息系统的支撑,没有信息系统,网络化的财务管理只能是空中楼阁!

参考文献:

[1]潘飞。九十年代管理会计战略成果及未来展望[J].会计研究,1998,(9)。

[2]石人瑾、谢荣等。管理会计[M].上海三联书店,1994。

[3]王化成。再论财务管理目标[M].财务与会计,2005,(10)。

[4]颜光华。企业财务分析与决策[M].1996。

[5]金占明。战略管理[M].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

[6]吴维库。企业竞争力提升[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

第4篇:公司理财论文范文

(1)概念的重新定义

信息化条件下,采购管理的基本概念应重新梳理,例如:采购的内容和范围、采购计划、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采购方式、供应商、组织机构、工作岗位等,必须有明细的界定。

(2)建立物资分类和编码体系

物资分类和编码是采购的内容的具体呈现,与工程公司的业务内容密切相关,是连接设计与采购的桥梁。越早制定科学合理的物资分类和编码体系,越有利于信息系统的应用。

(3)建立文件编码规则

以项目文档管理为线索,定义采购过程文件的编码规则,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数据的关联与检索,极大地方便采购全过程信息集成,快速形成可供决策的信息流。E工程公司借助良好的工程项目文档编码系统,快速实现了OA采购信息综合查询与统计分析,在系统升级的过程中,降低了数据转化的难度。此外,供应商档案数据项、紧急或特殊情况下的备用方案等前期准备均是重要的采购信息化平台顺利推广的基础。总之,管理基础准备工作应在信息化建设的调研阶段抓紧落实,主动将管理需求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进行改造。

2.创新管理工具

(1)主要平台工具的对比

目前,市场上流行的主要采购信息化管理工具有三种:OA系统、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和ERP。复杂的系统可以集成简单的系统,系统之间也可以有数据接口。

(2)E工程公司的平台建设路径

依靠自身的人才优势,E工程公司最初的信息化建设就是依靠自主开发,实现了供应商管理和合同管理的信息化。随着采购管理需求的增长,继而引入OA办公系统,结合自身力量和第三方软件公司,实现了主要采购作业网上审批,打通了从供应商选择到合同签订的整个采购流程。近两年,E工程公司有机会应用到先进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一步实现与外部供应商的在线互动,极大地提高了采购信息化水平,业务数据规模大幅提升。下一步,将要走ERP与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结合的道路。E工程公司将信息技术的最新成果与企业管理实际结合,走出了一条持续发展之路,企业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

(3)培养自己的信息技术开发团队

企业发展最根本的依靠是人才,而最靠得住的是自己人。因此,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打造一支自己的信息技术开发团队,既能将管理需求与信息技术高效结合,又能节约后期维护成本。

(4)发挥后发优势

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当下,后来者不一定落后,反而具备后发优势。新技术总会兼容并超越老技术,管理理念变革、互联网思维、年青一代走上工作岗位、法治社会对规则的敬畏等社会变化催生了信息化改造传统业务领域的原动力。采购管理作为对规范性、透明性需求极高的传统业务领域,必然处于信息化的前沿阵地,也是企业快速提升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3.再造业务流程

物料需求计划的确定必须执行严格的审核程序,计划变更也需要审批。系统会自动拒绝执行没有经过规范化审批的采购需求。通过规范化管理提高需求计划及时性和准确性。系统不允许未经过认证的供应商进入拟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确定采购方案后,具体的采购实施过程公开透明,具有权限的人员可以随时查看。经办采购业务的采购员,在采购什么物料、采购数量和金额上都有权限规定。系统会按照流程设定的要求执行逐级审批程序,每一级审批权限又都有严格和明确的规定。合同的进度和质量信息嵌入相应的流程节点,形成全流程的信息链。付款处理和供应商考核评价是基于上述采购流程的二次开发功能,依靠数据集成,满足更高层次的采购管理需求。采购业务流程不是绝对一成不变的,只要设置合理,是允许增减删补的,但是一旦做完调整,又是规范的。工程公司普遍面临采购变更管理的难题。目前,国内多数工程公司对严格的流程管理不适应,反而在市场竞争的重压下,希望采取更弹性、变通的管理方式。根据我们的经验,规范化管理是最终目标,但是具体国情也必须充分考虑。解决采购变更管理的出路只能是实施精细化管理,通过数据分析,区分稳定和不稳定的采购需求,设计更细致的流程和管理措施。同时,要将采购管理重心向需求管理、设计管理前移,通过上游工作质量的提高,减少后续采购工作的不确定性。另外,对于来自业主方的需求变化,应给予充分的尊重。

4.集成信息数据

采购信息化建设的最终落脚点是信息数据的集成,按照采购管理需求进行数据的排列组合、统计分析、筛选过滤、重复利用等增值处理,实现数据的滚动增值,充分挖掘采购信息的管理价值,最终服务于管理提升和公司决策。信息集成的理念要贯穿采购信息化系统开发的全过程,初期应提出主要信息集成目标值,过程中要最大化数据源,上线后应深入进行数据挖掘,实现数据价值最大化。按照岗位角色进行定制化的采购信息集成,每一个人在自己的数据权限范围内工作,不同岗位、不同部门之间可以实时协同作业,信息共享。

5.引导人的发展

采购信息化系统建设与采购业务人员的职业发展不能脱节,平台仅仅是一个管理工具,最终还要依靠人的创造性和能动性,因此,必须规划好员工的转型和培养方案。首先,充分利用年轻人的优势,加强培训和引导,迅速提升年轻人的信息化业务技能,树立成功典型。其次,客观面对部分人员对新的管理模式的不适应和不理解。这里的原因比较复杂,例如:有些人的工作可能被平台替代,新技能尚未掌握,存在危机感;曾经的业务骨干需要重新面临竞争,有被超越的可能;部分管理人员思路转变不及时,旧的工作方式和方法不太奏效;国有企业固有的惰性模式与信息化的快节奏不匹配等等。任何管理变革都不会轻轻松松,更不会一帆风顺。国有企业的改革更是如此。好在我们整个国家正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期,积累了大量的改革经验和应对措施。在采购管理业务领域,要重点用好这几类人:对信息数据敏感,思路灵活的人;专业技能过硬,职业道德高尚的人;管理经验丰富,不拘一格的人。给予他们足够的时间和机会,引领他们正确转型。信息化管理是一个竞争性的管理机制,优劣等级全凭数据说话,总会存在一部分人被淘汰的情况,这是企业竞争力提升的必经之路。

6.结语

第5篇:公司理财论文范文

内容提要:公法对私有财产权的确认与保护主要是通过规范和控制公权力,以促进公权力有效运行来实现的。公民的私有财产权相对于政府的义务来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自我实现的权利,对此,政府负有不作为的义务,不得侵犯;另一类是靠政府履行作为的义务才能实现的权利,对此,政府要积极履行职责保障其实现。同时,公法通过设立正当的程序及设定相应的责任与救济机制以防止政府恣意与专断,抑制公权力违法与不当行使,保障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并使公民受损害的权益得到恢复与补救。

确立私有财产权公法保护的方式是围绕对公权力的规范与控制而展开的,只不过在不同国家、不同历史时期,具体表现有所不同。总体来讲,公法可以从实体、程序和救济等方面来设计保护私有财产权的方式。

一、界定政府活动范围,为政府设定不作为的义务

私有财产权是个人、组织享有的一项可以用来对抗政府对自己的私有财产行使专横权力的自由,属于一种“防御国家的自由”(freedomfromstate)。这种自由是与“有限政府”的理念相契合的。私有财产权在本质上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拥有财产;二是抵制非法剥夺。公法对私有财产权的确认与保障,旨在明确公民权利的同时,勘定政府权力的界限,表明政府权力不是无限的,它须以公民的权利存在为界碑,须以保护公民的财产安全和人身自由为使命。“对私有财产权的承认是阻止或者防止政府强制与专断的基本条件。如果不存在这样一种确获保障的私人领域,那么强制与专断就不仅会存在,而且还会成为司空见惯的现象。”[1]“个人自治的核心是个人对其财产的独立的排他的支配权,连治产的权利都没有,哪有权利治身。”[2]詹妮弗·内德尔斯基指出:“私有财产权至少在150年间是作为政府权力之界限的个人权利的最典型的例证,财产权划定了受保护的个人自由与政府合法范围之界限。”[3]

政府存在的正当理由就是保护公民的包括私有财产权在内的各项基本权利。公民基本权利的配置状况及行使的有效性构成了制约国家权力的基本力量。“基本权利是设立权利、客观法律规范和一般解释原则的基础,对一切国家权力和国家机关具有直接的约束力,只有根据法律或者通过法律才能限制基本权利。”[4]“一个立体乃是这样的政体,其中的私人领域得到保障,不受行使政治权力的侵犯。”[5]美国宪法学家路易斯·亨金说道:“意味着应受制于宪法,意味着一种有限政府,即政府只享有人民同意授予它的权力并只为了人民的目的,而这一切又受制于法治。”[6]

公法的基本精神在于授予并控制政府权力,划定政府的活动范围,为政府设定相应的义务与责任,以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公法通过界定政府活动的范围,划定公民私人自治的领域。在这一领域内,公民享有自由,而政府不得随意侵入,政府对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应当持有尊重乃至敬畏的态度。公法为政府设定的不作为的义务既约束政府制定规则的活动,也约束政府具体的管理行为。政府在制定规则时,要严格遵循法律保留原则和法律优位原则,不得随意创制限制或剥夺公民财产权利或为公民设定某种财产义务的规范,否则无效。如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法律可以设定任何处罚种类,法规、规章可以依法一定的处罚种类,行政机关制定的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任何处罚种类;在具体的管理活动中,要求政府不得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不得非法没收,不得违法采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等等。在现实生活中,大量情况是,只要政府履行不作为的义务,行政权力不随意介入和干涉私域,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就能够实现。在近代以来的自由主义时期,由于商品交换对于自由的本能要求,西方国家对待私权利的态度就是尽可能少的介入和干预,奉行的是“管得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的理念,政府权力仅限于处理纠纷、保卫国家安全等有限的范围内。所以当时的法治理论认为,只要政府不干预,权利就能够实现。这成为自由主义时期法治理论的核心理念。[7]到了现代(无论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现代化使得国家职能日益扩大,干预社会的力度不断增强,政府不仅负有保障公民权利不受侵犯的责任,还负有维持法律秩序、保障人们具有充分的社会和经济生活条件的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完全介入私域,“公域”与“私域”之间仍应有一条界线,应该有各自的活动范围。行政权介入或干涉公民私有财产权的行使,必须有明文的法律规定,法律无明文规定的,行政权力就不得介入或干涉。德沃金乃至主张,如果某人对某物享有权利,那么政府要剥夺他的此项权利就是错误的,即便这样做有利于一般利益。[8]

以行政审批为例,我国曾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行政审批权极度膨胀,渗透到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几乎到了泛滥成灾的地步,严重地限制了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自由,阻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还导致腐败现象的大量滋生与蔓延。为了治理审批过多过乱的现象,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我国于2003年颁布了《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1日起实施),以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将行政许可纳入法治的轨道。该法压缩了行政许可范围,削减了行政审批权限,简化了行政审批的手续,强化了对公民权利的保护。《行政许可法》第12条规定了行政许可的范围[9],并在第13条中规定:“本法第12条所列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行政许可法》第20条还规定,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认为通过本法第13条所列方式能够解决的,应当对设定该行政许可的规定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可见,在设定行政许可时,要遵循市场调节、行业自律、公民自主优先的原则,政府只能在市场失灵、社会与公民不能的领域发挥调控作用,而不是直接取代市场与社会,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在于“弥补市场缺陷”,绝不能让政府成为市场的主角。《行政许可法》明确地将政府职能的定位逻辑从“先政府、后社会、再市场”扭转为“先市场、后社会、再政府”。它的颁布与实施,对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扩大公民自由活动的空间,创建一个有限、透明、诚信、责任的政府有极大的推进作用。

二、为政府设定作为的义务,促使政府积极履行职责

公民的私有财产权相对于政府的义务来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自我实现的权利,对此类权利只要政府不侵犯,即只要政府履行不作为的义务,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就能够实现;另一类是靠政府履行作为的义务才能实现的权利,如公民的房屋产权,需要得到政府的确认,颁发产权证书;公民使用国有土地需要得到政府的许可,颁发许可证书;因发生自然灾害而使公民陷入困境时,政府要履行救助的义务;等等。公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为政府设定作为的义务主要体现在:(1)政府有义务确认公民的财产权益,如产权确认。通过政府的确认,使公民的财产权益取得法律上的承认,从而保护公民各种已经存在或已经取得的权利,并且使其权利为他人所认同。(2)政府对因特殊原因或处于特定条件下的个人与组织有提供救助的义务,以帮助其维持正常的工作与生活。“现代国家由于国民之生活对行政机关依赖与日俱增,给付行政已成为国家作用之重要机能。”[10]我国宪法第45条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与此相对应,国家相继颁布了一些涉及到救助与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将公民获得救助的权利进一步具体化。对于有关行政机关来说,提供救助是一种法律上的职责或义务;而对于被救助的相对人来说,获得救助是一种法律上的权利。(3)政府有义务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争议进行裁决,如对权属纠纷的裁决、对侵权纠纷的裁决和对损害赔偿纠纷的裁决等。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裁决,以有效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及时保护当事人的财产权益。(4)政府有义务对那些为国家和社会做出显著成绩、突出贡献或者模范地遵纪守法的组织和个人进行奖励。通过行政奖励,充分调动和激发个人和组织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引导人们更多地实施有益于国家和社会的行为。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当考虑到人们对经济利益的需求,充分发挥物质奖励的作用,这既是对个人、组织应当获得的物质利益的保护,又能激发人们以更大的热情投身于经济建设中去,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5)政府有义务对具备条件的个人、组织予以许可。个人与组织一旦获得许可,即可从事某种活动,并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其行为受法律保护,对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6)政府有义务对侵害公民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予以制止,以保护受害人合法的财产权益。

随着社会发展,公民的需求日趋多样化,权利的内容也日益丰富,即个人享有法律权利的范围、内容的广泛丰富程度与社会发展进步程度是成正比的,权利总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而逐步扩大和增多。社会文明程度愈高,人们对权利的渴求愈是强烈,法律也会相应赋予人们更多的权利。因此,赋予人们尽可能多的权利和承认人们更多的行为自由是社会发展的趋势。根据法治理论,国家公权力与公民权利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国家公权力存在的目的就是保卫与增进公民的各种自由与权利。政府的全部职责就是“尽其所能保护每一个在其管辖下的人的人权,并且必须尊重因而绝不以任何行动侵犯与它有关的所有人的人权。”[11]在现代,财产权已具备了新的时代特征,财产权的含义与内容已越来越广泛。1964年美国学者查尔斯·雷齐提出一个至今仍很著名的观点,即各种形式的政府赠与物应被看作一种“新的财产”,因而应给予适当的法律保护。在此基础上他认为政府正在源源不断地创造财富,主要包括:薪水与福利、职业许可、专营许可、政府合同、补贴、公共资源的使用权、劳务等。这些财产是现代社会的重要财产的形态,而对这些财产的分配是通过公法实现的,而不是私法。[12]一些新型的财产权的出现,对政府提出了挑战,要求政府积极履行义务,主动采取措施,以保障公民获取利益和实现其财产权。而在此过程中公法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三、设立正当法律程序

程序是交涉、沟通、协调、选择的方式与过程的总和。“程序的本质特点既不是形式性也不是实质性,而是过程性和交涉性。法律程序就是交涉过程的制度化。”[13]在现代国家实行法治的过程中,程序扮演着承载民主、自由、人权、正义价值功能的角色。近现代民主、法治所催生的现代程序,在要求程序本身的正当、合理、人道的基础上,强调程序限制恣意和防止权力滥用的价值功能。[14]正当法律程序具有防止恣意、专断,抑制公权力的违法与不当行使,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的作用。正当法律程序是对权力的根本性制约,是对权利的最低限度的保障。英国1215年《自由大》第39条规定:“凡自由民,非经其具有同等身份的人依法审判或依照王国的法律规定,不得加以扣留、监禁、没收其财产、剥夺其自由权或自由习俗、褫夺其法律保护权、放逐或施以任何方式的侵害。”这是封建贵族利用法律程序对王权的限制,体现了法律程序对自由和财产的初始保障。在爱德华三世时代,1354年英国国会通过的第二十八条法令即《自由令》正式出现了现代所说的“正当程序”的条款,用以约束国王的言行,其第三章规定:“未经法律的正当程序进行答辩,对任何财产或身份的拥有者一律不得剥夺其土地或住所,不得逮捕或监禁,不得剥夺其继承权,或剥夺其生存的权利。”该条规定首次以法令形式表述了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并扩大了正当程序的适用范围。受英国程序正义观念的影响,美国也接受了正当程序的概念,并使正当程序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在美国,如果说权力分立为权力的行使划定了范围,那么正当法律程序则是权力行使的边界或底线。“正当法律程序条款一直起着协调个人利益与公共福利冲突的角色。”[15]美国最早、最完整规定“正当法律程序”是1780年的马萨诸塞州宪法:“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任何人的生命、财产不得剥夺。”美国1791年12月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五条规定: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不给予公平赔偿,私有财产不得充作公用。1868年7月通过的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第一款规定: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在州管辖范围内,也不得拒绝给任何人以平等法律保护。“第五条和第十四条中的正当程序条款可以说是整个权利典章的核心,它暗示了两个前提:第一,承认任何人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的天赋权利;第二,政府如果要剥夺人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利,必须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16]正当法律程序已经成为美国的基石,使美国宪法成为“活的”宪法,真正成为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正如美国著名法官本杰明·卡多佐所指出的,“不经正当法律过程,无人应被剥夺自由,这是一个最具普遍性的概念”[17].

在英美国家首先确立的“正当法律程序原则”作为保障公民权利的一道屏障,已超越了英美法系的传统文化藩篱,为许多国家所认同和效仿,并在程序立法中确立下来,成为公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现代公法主要以程序为导向,程序对权力的制约是长期而稳定的。美国有学者指出,正当程序本身就是对财产权重要的实质性的保护,它“包括了所有对政府干预财产权的行为所作的来自宪法的明示和和默示的限制”[18].从宪法保护私有财产的历史过程来看,现代宪法已经放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宣告,反而比较强调对私有财产权被政府限制或剥夺时的正当程序保护。“程序不是次要的事情,随着政府权力持续不断地急剧增长,只有依靠程序公正,权力才可能变得让人容忍。”[19]“从某种意义上说,程序控制(权力)比实体控制更重要,因为权力的划分是相对稳定的……而职权的行使却是经常性的,若无程序规则约束,则会时时构成对人民权利、自由的威胁。”[20]程序控制方式注重对权力运行过程的控制,它能弥补实体性控制的不足,通过将公民纳入到权力运行的过程中来,以解决权力运行中的失控问题。程序控制要求政府在行使权力时都必须遵守公开、公正、公平的程序规则,当剥夺公民的财产、自由时,应当听取相对人的意见,让他们享有陈述与申辩的机会和权利,通过赋予公民程序抗辩权,实现公民权利对政府权力的制约,促使政府行使权力、作出决定时要具备正当理由,保持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促进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的结合。萨恩斯坦指出:“对财产权的程序而非实体保护。它是指,在政府干预公民财产之前,要给他听证的机会。这种条款可以完成两项任务:第一,它有助于正确发现事实。独立的法庭主持的听证,保证财产不会被随意地、忽发奇想地或基于歧视性和无关的理由而被征用。在听证中,必须列举事实,以证明对财产的剥夺,是有法律依据的。第二,听证的权利发挥了重要的尊严性和参与。不经听证不能剥夺公民的财产,就是说,政府在对公民做出不利行为之前,必须听取他们的意见。这个限制也增进了政府的正统性。有充足的证据表明,在对相对人的利益采取损害行为之前,政府给予他们听证的机会,能使人们感到更加安全和值得信任。”[21]

在我国,长期以来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并导致具体法律制度中程序规定零散、不科学、不合理现象普遍存在。在传统观念中,程序仅仅是实现某种特定外在目的的工具和手段,缺乏用程序制约权力以保护公民权利与自由的“正当程序”理念。这与现代建设及法治建设的目标是不合拍的。我国宪法中缺乏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的规定。有学者从程序的角度反观中国宪法以及公民在宪法上所享有的实体权利,认为就实体性内容而言,中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与西方国家宪法的规定并无不同,但权利实现的程序和形式却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宪法中缺乏对有关权利之实现和保障的程序性规定。[22]我国目前尚无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但1989年颁布、1990年10月1日起实施的《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行为程序合法提出了要求,首次输入了行政行为要遵守正当程序的理念。在一些单行的法律、法规中也出现了体现正当程序精神的规定,如在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和2003年颁布的《行政许可法》中,就规定有告之制度、说明理由制度、情报公开制度、听证制度等,这对克服和防止行政权运行的随意性和随机胜,保护的公民财产权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也为制定统一的程序法奠定了基础。现在我国理论与实务界已对正当程序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倾注了大量的精力研究行政程序立法问题,制定统一行政程序法可以说是呼之欲出、指日可待的事情。

正当法律程序并非只具有消极的控权作用,通过正当法律程序所搭建起来的对质、交流、沟通的平台,有助于将公民纳入政府行为的过程中来,增强公民在公共行政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公民在公共行政中的作用,以减少政府与公民之间的隔膜、冲突和对抗,增进双方的了解、信任与合作,这既有利于政府管理目标的实现,又有利于公民权利的实现与利益的增进,从而形成一个互动的态势和双赢的结果。

四、设定责任与救济机制

政府在保护私有财产权的过程中享有职权和职责,与此相对应,就必须为政府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做到权责一致。“权力受其本性使然,一旦脱离了责任的规制,就注定会恣意妄为,践踏人间正义。如果权力是烈马,责任制度就是不可缺少的龙头。”[23]在现代民主法治社会中,权力与责任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没有无责任的权力,也没有无权力的责任。只有将职权的行使与职责的履行置于责任的状态之下,才能促使职权的合法公正行使、职责的正确及时履行,也才能促使政府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不变形走样而收到预期的效果。这具体要求:第一,法律赋予政府一项职权与职责时,必须同时设定相应的责任,做到责任法定。第二,责任的轻重要与职权及职责的大小相适应、相均衡,做到权责相当。第三,设立一套追究责任的制度与机制,以及时有效地追究责任,做到有责必究。

财产权与救济是紧密相连的,救济是法律的灵魂,权利离不开救济(Rightsdependuponremedies),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凡权利受到侵害时应有法律救济之方法,此为权利本质。”[24]“法律和救济,或者权利和救济这样的普通词组构成了对语。”[25]“很难设想有一种没有救济办法的权利;因为缺少权利和缺少救济办法是互为因果的。”[26]“私权利和公权力的碰撞在任何一个社会都是不可避免的,与公权力相比,私权利总是脆弱的,难以对抗强大的公权力。”[27]公法以规范和制约公权力、保护公民权利为使命,当公民权利受到公权力侵害时,不能提供有效的救济,公法的功能就难于彰显。健全、有效的公法救济制度对切实保护公民的权利,建设法治政府,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没有权利救济,特别是对公权力侵害的救济,整个权利的大厦必将倾覆,整个国家的法律制度必将名存实亡,而整个人类必将苟活于专制与恐怖的世界里。”[28]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公权力的侵害或者受到公权力侵害后获得及时补救,公法上设定了一系列的救济途径与手段,如违宪审查、申诉、、苦情处理、议会监察专员、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司法审查)、国家赔偿等。通过这些救济途径与手段的综合运用,形成一个保护公民财产权益的链条。有学者认为,公民权利之所以能以微弱之力抗衡国家权力,其关键在于建立和强化权利的救济制度。健全而有效的权利救济制度,一方面使微弱的公民权利获得了制度支持,权利的实现有了法律保障,即使权利受到侵犯也能依法定程序得到救济;另一方面,权利救济对国家权力也发挥着抑制和监督的作用。[29]就对公权力中行政权造成损害的救济而言,现代各国行政法,都强调对行政权的控制和对公民权利的救济与保障,都设立了相应的行政救济手段。如在英国,行政法上的救济手段是公民的权利和利益受到行政机关不法侵害时或可能受到侵害时的防卫和申诉途径,公民可以通过向部长、议会、行政裁判所、法院以及议会行政监察专员申诉而得到救济。在美国,有行政裁决、司法审查和行政赔偿等专门的行政救济制度。在日本,行政救济是指“关于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作用以及填补行政作用所造成的给人民利益带来的财产损失的行政上救济制度的总称。日本的宪法、行政不服审查法、行政案件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及灾害对策基本法等都有关于行政救济的明文规定。在法国,行政救济制度主要是通过”行政救济“、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来体现的。在我国,已设立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救济途径,并制定了《条例》、《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对这些救济途径的运作作了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与履行职责的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财产权时,可以依法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国家赔偿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为适应社会发展和保护私有财产权的需要,我国还应积极完善救济制度,包括拓展救济的途径,扩大救济的范围,强化救济的力度,以增强救济的有效性。

注释:

[1][英]哈耶克著:《自由秩序原理》,邓正来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71—174页。

[2]刘军宁:《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政治理论视野中的财产权与人类文明》,载《公共论丛·自由与社群》,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41页。

[3][美]埃尔斯特、[挪]斯莱格斯塔德编:《与民主》,潘勤、谢鹏程译,生话·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279页。

[4][德]哈特穆特·毛雷尔著:《行政法学总论》,高家伟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07页。

[5][美]埃尔金、索乌坦编:《新论:为美好的社会设计政治制度》,周叶谦译,生话·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61页。

[6][美]路易斯·亨金著:《·民主·对外事务》,邓正来译,生话·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11页。

[7]孙笑侠著:《法的现象与观念》,群众出版社1995年版,第135页。

[8][美]博登海默著:《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80页。

[9]《行政许可法》规定以下六类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是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二是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须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三是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有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四是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须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五是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须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10]参见王和雄著:《论行政不作为之权利保护》,台湾三民书局1994年版,第19页。

[11][英]A.J.M.米尔恩著:《人权哲学》,王先恒等译,东方出版社1991年版,第293页。

[12]PrivatepropertyRightandAmericanConstitution,NewHaven,Conn,1977.转引自梅夏英:《当代财产权的公法与私法定位》,载《人大法律评论》2001年第3辑。

[13]季卫东著:《法治秩序的构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0页。

[14]吴建依:《程序与控权》,载《法商研究》2000年第2期。

[15]JerrylMashaw,DueProcessintheAdministrativeState,YaleUniversityPress,1985,p.6.

[16]徐亚文:《欧洲人权公约中的程序正义条款初探》,载《法学评论》2003年第5期。

[17][美]本杰明·卡多佐著:《司法过程的性质》,苏力译,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46页。

[18][美]伯纳德·施瓦茨著:《美国法律史》,王军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17页。

[19][英]威廉·韦德著:《行政法》,徐炳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93页。

[20]姜明安:《健全行政程序立法是完善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载《中国法学》1995年第5期。

[21]参见[美]萨恩斯坦:《与财产权》,刘刚译.

[22]参见季卫东:《程序比较论》,载《比较法研究》1993年第1期。

[23]齐延平:《权力运行的道德底线与责任制度》,载《法商研究》2000年第6期。

[24][英]威廉·韦德著:《行政法》,徐炳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95页。

[25][英]戴维·M·沃克编:《牛津法律大辞典》,邓正来等译,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第764页。

[26][英]威廉·韦德著:《行政法》,徐炳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475页。

[27]江平:《财产权的重要性法律有待完善》,载《人民法院报》2002年12月4日。

第6篇:公司理财论文范文

近几年来,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案不断冲击着我国的证券市场,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了巨大损失,也引起了社会对财务报告舞弊审计的极大关注。如何对舞弊进行审计,已成为审计界的一个不断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舞弊审计最初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以美国和加拿大为首的西方国家异军突起,并完成从传统审计查错纠弊的职能到一个独立的审计类别的转变。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8号——错误与舞弊”指出,舞弊“是指导致会计报表产生不实反映的故意行为”。主要包括:(一)伪造、编造记录或凭证;(二)侵占资产;(三)隐瞒或删除交易或事项;(四)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五)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可以看到,我国独立审计准则对舞弊的定义与美国会计界对职业舞弊的定义是基本相同的。挪用财产和都是侵占资产的具体方式,“虚假会计报表”的编制过程实际上就是采用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8号——错误与舞弊”中所指出的(一)、(三)、(四)以及(五)这四种方式。

我们知道,舞弊审计是为防止、识别和用文件证明贪污、盗窃、欺诈、腐败这类舞弊行为而进行的审计活动,与财务审计关注各种财务报表和会计数据不同,舞弊审计需要更多的思维形式而不是常规的技术方法,它重点放在研究和分析例外、古怪的事,以及会计违规事项和行为结构上,而不是放在对会计报表的错误和遗漏上。舞弊审计人员的知识主要是从经验中,而不是从审计教科书或上年的工作底稿中学到的。因此,对于舞弊进行审计就要采取与传统的财务审计不同的方法,很多在财务审计中适用的方法在舞弊审计中却不适用。

舞弊审计就是要创造一种环境,激励审计人员有意识地去查询和预防经济活动中的舞弊行为,要想成为一名合格地舞弊审计人员,就要了解舞弊人员的思维方式,舞弊审计人员头脑里最重要的问题不是检查会计系统和内部控制是否遵循会计标准和审计准则,而是要思考“在企业会计控制制度的各个环节中,哪个是最薄弱环节,哪些人会利用这些环节,哪个环节最容易诱发舞弊行为等。

在具体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要充分关注那些容易引发舞弊的会计“信号”,比如一些非常交易事项,像非主营业务占公司业绩主导地位的事项、非货币易、关联交易、复杂股权控制关系等事项。另外某些会计变更、资产重组涉及诉讼纠纷等重要会计事项以及经营出现危急的事项也是舞弊行为经常发生的地方,应引起审计人员的关注。

在舞弊审计中,审计人员必须始终保持正确的心态:怀疑、谨慎。在关注每一个审计环节时都要假定它是有问题的,存在着舞弊行为。然后要搜集容易产生舞弊风险的信息。比如,询问公司管理当局、内部审计部门,以及关键管理人员;有效运用分析性程序识别、评估造成舞弊风险的因素等。

1、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怀疑精神,并将其贯穿于审计过程的始终。“职业怀疑主义”观点是由美国SAS第99号提出的,它为注册会计师如何履行职业谨慎这一概念提供了具体的指导。第99号首先假设不同层次上管理层舞弊的可能性,包括共谋、违反内部控制的规定等,并要求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保持这种精神状态。它要求审计舞弊必须先了解舞弊环境及特征,强调计划阶段审计小组就应集中讨论和思考舞弊可能会怎样发生及会在哪发生,促使其对潜在的舞弊保持更高的警觉,以共享审计经验,共同提高发现舞弊的意识和能力。还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的全过程保持职业谨慎,获取必要信息,识别和评估舞弊风险,并据此作出适当反应。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每个项目时都要保持高度的职业怀疑精神,应首先思考是否有舞弊的嫌疑,不能推测管理层是诚实可信的。

我国目前上市公司造假成风。大部分的上市公司业绩都不可信,都存在粉饰报表嫌疑。因此,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审计必须要有足够的专业怀疑精神,如果注册会计师不能搜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被审计单位的报表是公允的,就应认为其不能公允反映企业情况,存在舞弊嫌疑。

审计人员不仅应了解会计审计问题,对于客户的营业性质与风险及交易的经济实质,也必须彻底了解。作为一个优秀的审计人员,必须要有好奇心及敏锐的观察力,对于看似无关的问题或线索,能锲而不舍。

2、充分关注审计风险点,并借助新的舞弊风险评价模式进行评价。审计风险点对注册会计师起着提示和导向作用,因此,精心设计并有效制定审计风险点,对审计人员发现舞弊起着重要的作用。审计风险点包括控制环境、控制活动、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和监控等方面的因素,还包括宏观政策、法律限制等方面的因素。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通过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分析性程序的运用,应能识别企业存在的重大风险信号。新的舞弊风险评价模式,将重点放在舞弊产生的根源上,而非舞弊产生的表面结果。该准则建议注册会计师将足够的注意力放在舞弊产生的主要条件上,这些条件可以归纳为:压力、机会和借口。当三个条件同时成立时,就意味着出现舞弊的可能性很大,注册会计师必须给予足够的关注,采取有效的审计程序以控制风险。

3、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是企业的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对企业既有防错防弊,又有促进经营管理效果的作用;能起到事前预防、事中、事后及时发现工作漏洞。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可以从对内部控制的审查和评价来发现舞弊的存在。

从审计角度分析,舞弊的存在与发生,说明被审单位组织管理上有漏洞,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因此,实施舞弊审计时,需考虑并注意对内部控制的审查,评价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有效,以及相应地检查和评价经营业务的各个部门可能暴露的风险,来发现舞弊。为此,审计人员应确定被审单位是否建立了现实的企业目标,是否有书面政策以说明具体的规则及在发现违规行为时应采取的行动,是否建立和保持了恰当的授权政策,是否已制定了用以控制一些活动和保护资产的政策与程序及其机制,是否具有为管理层提供足够、可靠信息的通讯渠道,是否具备能够保证控制的控制环境,是否需要提出一些协助防止舞弊的建议等。

第7篇:公司理财论文范文

关键词:跨国公司财务风险管理

财务风险管理是风险管理的一个分支,是一种特殊的管理功能。它是指经营主体对其理财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度量和分析评价,并适时采取及时有效的方法进行防范和控制,以经济合理可行的方法进行处理,以保障理财活动安全正常开展,保证其经济利益免受损失的管理过程。财务风险的实质就是企业财务成果的风险和财务状况的风险,是企业未来财务收益不可能实现的概率。相应的,财务风险管理的实质,就是在财务风险和财务收益之间进行权衡,以便能做出科学的财务决策,将财务风险控制在企业所能承受的限度之内,努力提高企业的收益,从而增加企业的价值。

一、新阶段我国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的外汇风险

1.外汇风险的定义和分类。跨国公司财务管理中的外汇风险是指因汇率变动,公司以外币计价的资产和负债、收入和支出的价值量增加或减少,从而发生损失或收益的不确定性。在进行财务管理及经营的全过程中贯穿着国际资本的流动,跨国公司不可避免地会在国际范围内收付大量外汇或拥有以外币表示的债权债务。一旦汇率发生变动,,将会给公司运用外汇带来巨大的不确定性。

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的外汇风险主要有以下三大类:

(1)交易外汇风险。交易外汇风险是指企业对外投资及经营中以确定的外汇进行交易,在交易与价格结算期间内,因汇率发生变动影响企业收入或支出金额的可能性。交易风险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己经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应付款项目。

(2)会计风险。会计风险是由于汇率变动使企业的资产价值在进行会计结算时可能发生的损益。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企业的外币资产、负债、收益和支出等,均需转换成本国货币来表示。境内母公司在每一个会计年度期末需将境外投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合并成汇总报表,在将子公司报表以东道国货币计价的会计科目折算成母国货币的过程中,由于汇率变动有可能给境外企业带来损失。由于外汇市场的汇率频繁波动,使会计账目中的本币数也会发生相应变动,给企业带来损失或收益。

(3)经济外汇风险。经济外汇风险是指由于汇率变动引起境外投资企业的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导致业务现金流量可能发生变动而产生的经济损益的风险。

2.外汇风险的防范控制和管理措施有以下几点:

(1)管理策略。跨国公司可以通过建立外汇市场情报系统,及时掌握外汇汇率现状和预测汇率变化,在此基础上结合公司具体投资行为做好预测工作。(2)生产策略。公司应选择生产要素成本较低的地域并通过灵活的采购政策,以抵制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获得生产上的相对成本优势。同时加强研发力度来提高产品差异化程度,维持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减少外汇风险影响。(3)市场策略。跨国公司可以通过调整产品定价、促销以及多元化等市场策略来规避外汇风险。

二、新阶段我国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的管理风险

1.管理风险的定义和分类。

(1)组织风险。企业在财务管理中面临与本国截然不同的经营环境,内部组织机制与外部环境变化的冲突再所难免。无论企业由于惰性而保持原来的组织结构,还是为了适应新的竞争环境而变革,都必然充满风险。这种风险的表现形式随着企业对外投资成长阶段的不同而变化,依次表现为领导权风险、自风险、控制权风险、组织作风风险和企业再造风险

(2)财务管理风险。企业对外投资不仅包括实业投资,也包括金融投资,在此过程中企业财务管理所涉及的内容复杂,包括资金的来源管理、资金的运用、境外筹资管理等各个方面,加上企业会计制度与东道国制度或是国际惯例的差异,使得企业财务管理的风险也相当复杂。

(3)人力资源风险。企业的人力资源投资是企业海外投资的重要形式之一。投资的内容主要包括员工招聘投资、培训投资、福利和社会保障投资、劳动力配置投资等多个环节。与企业物质投资风险不同的是,人力资源风险不仅来源于市场,更主要来自于主观因素。

2.管理风险的防范控制和管理。

(1)管理制度风险防范。第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进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方式;第二,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强化国内母公司对境外投资企业的控制;第三,加强企业的外部监督和约束,降低资产经营风险。

(2)财务风险防范和管理策略。第一,建立财务风险的审查制度,确定海外投资财务风险管理目标;第二,依据风险的类型,选择适当的资本结构,强化资金流动的管理;第三,强化资金融通的管理;第四,选择多个投资方案的组合,利用国际上比较先进的财务方法防范风险。

(3)人力资源风险与文化风险的防范。第一,重视跨文化理解与沟通;第二,创建共同的经营理念与企业文化;第三,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四,利用外部资源为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

三、新阶段我国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的经营风险

1.经营风险的定义和分类。

(1)宏观经济风险。宏观经济风险是指由于东道国宏观经济运行失调,发生不景气变动,出现如通货膨胀、债务危机、经济衰退等现象,从而给外国投资者带来经济损失。东道国经济政策的稳定性同时也反应其政治风险的大小。

(2)微观经济风险。即商业风险,是指由于境外投资企业微观经营环境如市场、价格、汇率等因素的变化给企业投资造成损失的可能。微观经济风险与东道国经济或产业的竞争程度和企业对市场信息的掌握与应变紧密相关。主要有市场风险、汇率风险、信用风险、价格风险等等。

(3)企业运营风险。企业运营风险是指海外投资企业自身由于对海外投资项目的选择、论证以及在市场开拓和决策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出现偏差而引发的运营风险。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第一,市场进入风险。由于国际营销环境的错综复杂,国际竞争的日趋激烈以及国家间文化的差异,任何境外投资企业不可能完全适应市场的要求。因此,如何选定目标市场,以何种模式进入目标市场,这一过程必然充满风险。第二,产品风险。是指企业产品在开发过程和其后的商业化过程中因受产品的各个层次因素和与产品相关的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产品价值波动的不确定性。

2.经营风险的防范控制和管理。

(1)系统分析财务管理的经营环境。由于我国跨国公司普遍缺乏财务管理的经验,因此在财务管理的时候首先一定要重视项目投资前的可行性分析,必须做到对海外市场的经营环境的全面分析和评估。评估重点在于对企业在东道国经营影响重大的经济政策、制度的稳定性,公共管理和服务体系的质量,社会环境,法律体系,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等各方面因素。其次应采用循序渐进的方式,先选择东道国大型竞争对手不太重视的产品市场,以优异的质量和合理的价格打开市场,条件成熟后,进一步进入主导产品市场。在区域策略上,先选择竟争对手势力薄弱的周边市场,积累经验和实力,然后向核心市场发展。

(2)培养公司全球业务活动的整合能力。我国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的产业主要集中在贸易、资源开发和制造业等全球性产业,这在客观上需要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和管理进行有效的协调,以获得全球竞争效率,降低经营风险。通过对企业全球资源的整合,可以更好的利用国际机会,通过利用海外子公司与国内母公司的整体优势和有效协调增强应对风险和危机的综合能力。

(3)建立全球学习能力。跨国公司为保持在海外市场可持续的发展能力,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和危机,必须形成自己的全球学习能力。我国跨国公司经营管理者必须以一种不断质疑、挑战、激励和创新的态度,促使企业整体积极面对市场的变化,保持企业在激烈竞争的环境里的忧患意识和替觉意识。四、新阶段我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技术风险

1.技术风险的定义和分类。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国际市场上竞争各方由于技术水平的差异,从而产生竞争优势的高低。技术水平低的国家或地区会出现由于缺乏技术而产生的风险。这种风险是竞争中各方在创造和使用技术后产生的不平衡风险。其实质是由于各国的社会、经济、技术等综合因素的作用,导致企业技术研发、取得和运用活动中的失败、中止、延期从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1)产品开发风险。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需要根据东道国市场需求的特点,开发相应的产品。而新产品的开发是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的,无论是自行开发还是合作,是购买还是引进关键技术,都是高风险的项目。特别是当对外直接投资企业规模普遍较小,技术研发能力不足,产品开发风险很大。

(2)技术保护风险。技术是一个企业的生命,但由于受到东道国或第三国相关企业、组织和个人非法的侵害,境外投资企业的有形和无形资产会遭受巨大损失。在对外直接投资活动中,技术保护主要通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来进行。但如果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不力,企业就会面临技术外泄的巨大风险。同时企业专有技术是无法通过法律形式保护的,因为其技术内容和诀窍处于机密状态,不能让其他经营机构知晓。但企业在技术管理上的漏洞往往会被利用,竞争对手会利用对方企业少数人的疏忽大意或功利心理,采取各种办法达到窃取技术机密的目的。

(3)技术引进风险。技术产品存在无形损耗,因此先进技术也只能在一定时间内才能发挥效用。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引进技术的风险主要包括:企业一哄而上,重复引进:对引进的技术项目不加论证,导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技术开发后,应用效果并不明显;引进的技术作价过高而且成熟度低:技术合同落入专利保护期或专利循环等不利于企业的境地;使用许可技术生产的产品受到返销限制,造成企业法律上的侵权。

(4)技术壁垒风险。技术壁垒风险是指一国或地区以维护国家及地区安全、保障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等为由而采取的一些强制性或自愿性的技术措施。技术措施越来越多的被用作贸易和投资的保护手段来限制国外商品和投资对本国产业的冲击,技术壁垒己成为实施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的高级形式,已经成为各国企业对外投资不可忽视的重要风险之一。

2.技术风险的防范控制和管理。

(1)重视技术研发、转移、保护等方面的论证和咨询。对外直接投资总是伴随技术的输出,从而涉及到专利、专有技术、品牌等无形资产的保护。因此,在技术外移之前,应该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法律专家、财务专家、投资专家等对投资项目中的技术方案进行先进性、合理性和实用性的可行性论证,充分估计技术实施后的问题和困难,对结果进行预测。

(2)健全技术开发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行为,防止其操作失误造成的风险和损失。特别是对人员接触机密技术、携带资料出入、样品送检、技术交流、技术档案借阅、技术机密和商业机密的管理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提高技术研发的关键科研人员的待遇,防止人才流失带来的技术流失。

(3)加强投资项目的技术保险。对于风险较小、无法投保的技术项目,对我投资的公司需要根据自身的投资赢利水平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建立保险基金以补偿可能发生的损失。对风险较大的技术项目,则需要去东道国或母国保险公司投保。同时,为降低境外技术风险程度,还可以选择资信好的东道国企业进行联合技术研发,选择合适的合作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部分转移技术风险。

(4)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技术壁垒的风险。首先加快产品和技术的国际标准化进程,不断提高企业的生产素质和质量,产品按国际标准生产,考虑以国际先进技术标准作为企业技术创新的方向,并积极参与国际上行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的工作。其次,加强与国内和国外技术咨询机构的联系,及时了解东道国技术壁垒的信息。

参考文献:

[1]薛媛媛:论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模式及其选择[J].技术经济,2003,(02)

第8篇:公司理财论文范文

(一)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评价按照上述方法与诊断指标体系,针对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数据,在财务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财务诊断分析。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分析指标如表2所示。由表2数据可知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年的盈利能力较好,资本的运用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高,各项指标均呈上升趋势,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208.40%、401.25%、54.94%,指标数据相对于同行业较高,净资产收益率大于8%,营业利润率也大于10%,可见发展趋势较好;营运能力相对不错,整体呈下降趋势但下降速度缓慢,资产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率年均下降比率分别为3.65%和7.71%,资产周转率比值超过行业平均水平,流动资产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率比值较小,企业的资产状况和质量情况良好,但也需要加强资金的管理利用;而负债能力和成长能力都较差,短期负债能力先升高再降低,比值太小,偿还负债的能力不足,长期偿债能力值太高,负债经营风险高;成长能力是以上年企业财务指标数据为基的纵向分析,能反映企业未来发展前景与发展速度,但其指标值均较小,主营业务增长率持续下降并出现了负增长,应予以重视和提高。

(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诊断的归因分析1.盈利能力指标的归因分析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2013年的盈利能力水平较高,净利润逐年提高,年平均增长率为246.76%,股东权益总额也是逐年小幅度提高,年均增长率为12.84%,净资产收益率的大幅度提高主要是因为净利润的高额增长超过了股东权益总额的增长率。较高的净资产收益率反映了该公司投资带来的收益的提高,也表明了自有资产的运用效率高。营业利润率以年均406.36%的速度大幅增长,营业成本的变化率是以年均6.51%的速度下降,营业收入先上升后下降,变化率是以年均0.16%的速度小幅上升。营业利润率是考虑成本的因素下获取利润的能力,它的增速较大是由于营业利润的高速增长,其中2011年、2012年比率值较低是由于营业成本数值较大,然而营业利润率在2013年有了较大的提升,达到了较理想的数值。总利润以年均194.17%的速度增长,财务费用和平均资产的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63%和4.02%,总资产报酬率近三年的均值在7%左右,数值小于20%,说明企业整体资产的运用效率和总体获利能力一般。2.营运能力指标的归因分析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变化率是以年均0.16%的速度上升,平均资产值以年均4.02%的速度连续上升,营业收入增长率小于平均资产增长率,所以资产周转率比率下降,近三年的比率均值为53%,说明全部资产的管理和利用效率良好,但仍需要加强。营业收入和平均流动资产值先升高后降低,2012年营业收入增长比率低于平均流动资产,所以2012年流动资产周转率降低,但其均值在99.8%左右,说明流动资产的周转速度较快,相对于资产周转率的比值较大,反映了非流动资产所占的比例较大而且利用效率不高。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平均应收账款先升高再降低,后两年上升幅度较大,应收账款周转率近三年均值为239%左右,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较大,但是应收账款的流动性好,能及时收回,这也提高了资产的使用效率。3.偿债能力指标的归因分析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的流动负债相对降低,而流动资产值上升,所以流动比率在2012年上升;2013年流动负债值大幅度提高而流动资产又下降,所以2013年比率又降低。存货连年下降,但是下降比率的影响小于流动资产和负债,所以速动比例的趋势和流动比例相似。该公司的流动比率均值是0.3656,说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差,公司的短期变现能力较弱,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处理存在不合理之处;相对于流动比率(不考虑存货的影响,速动资产变现能力相对较强,速动比率一般在1左右),该公司的速动比率均值是0.2911,数值较低,可见该企业可迅速变现的资产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弱,企业存货数量较大。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权益额以年均12.84%的变化率增长,负债额以年均2.58%的变化率下降,所以负债权益率呈下降趋势但是数值太高,说明了该企业的负债资本高,受到所有者权益的保障较弱;而资产总额以年均1.16%的速度增长,所以也呈下降趋势,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值在74%左右,这也可以得出相同的结论,即公司的负债资本较高,借款是其主要的筹资方式。4.成长能力指标的归因分析影响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是售电量和上网电价,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2013年的售电量分别为2957.17亿千瓦时、2854.55亿千瓦时、3000.03亿千瓦时,2012年同比减少3.47%,2013年又同比上升5.1%;而2011—2013年上网电价分别为491.8元/兆瓦时、506元/兆瓦时、494.33元/兆瓦时(以北京市为例),上网电价的总趋势为先升高再降低。该公司主营业务增长率的持续降低,说明公司主营业务大幅滑坡,主营业务发展状况不良,同时应收账款占到营业收入的11%,应该关注应收账款的实现,确保收入完成。所有者权益逐年提高,以年均12.84%的变化率增长,但是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负债额较高,所有者权益小于负债额,股东权益对负债的保障程度弱,但增长的趋势较好。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连年上升,但2012年、2013年的总资产增长率相对于2011年降幅很大,且均低于2%,表明企业发展能力较弱,发展潜力不足。

二、基于归因分析与财务诊断的问题与对策

通过以上分析,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应该注重降低营业成本,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以增加收入;同时控制应收账款的数量比例,并提高其流通性,降低坏账、呆账等的发生率,确保收入有效地实现;加强对存货的管理和推销,提高变现能力;着力于解决高额的负债,拓宽融资方式,寻找更多的融资渠道,以减少借债所带来的资金量,降低资金的负债比率;加强资金的综合管理和经营,提高资本运用效率,促进资本积累率的提高;在重视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注重成长能力的发展,改善营销策略,延长企业的生命周期,努力达到并维持发展和繁荣阶段,使得企业更健康地发展。近年来,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慢、能源资源的日益紧缺、节能减排要求的日益强烈、国家逐步加强对高耗能产业的限制和改造等这些都是企业财务报表数据以外的影响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外部因素,影响营业绩效和经营结构,所以应适应环境、响应国家政策,采取积极合理的措施,为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决策的持续改进提供有效依据,使得企业更好地发展。

三、总结

第9篇:公司理财论文范文

我国的物业管理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仍然是物业公司在新时期发展的重点和难点。目前我国大多数物业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都不高,没有在全行业建立起完善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体系,因此各个公司各自为政,导致很多物业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难以适应新时期的发展要求。

(1)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制度不完善

当前我国很多物业公司都没有建立起与新时期的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体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基础资料不完善,财务人员没有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账目进行分类,也没有及时的建立账目,导致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在物业公司中经常出现打白条的现象,没有完善的会计资料和手续。特别是一些重要的物业服务业务都没有签订相关合同,很难入账。由于体制的不健全,会计科目中的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难以区分,没有对公司财产进行定期的盘点或者盘点不仔细。这些问题都会造成物业公司内部的账目不清,影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范性。

(2)对资金的管理缺乏力度

物业管理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因此资金的合理利用和充足的流动性对于物业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就要求物业公司必须对资金进行高质量的管理。物业公司资金的来源主要是楼房建设的启动资金和维修资金,还有向委托人收取的管理服务费,以及一部分经营性收入,这些收入的数量相对有限。物业公司总体上的规模较小,资金实力有限,而物业公司对资金的重视程度不够,对资金的管理缺乏力度,没有形成资金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3)成本核算方式不合理

目前我国很多物业公司都没有建立起合理的成本核算方式,大部分都是由公司的财务部门来对成本进行集中核算,设置出成本的明细科目。而相关的管理处和职能部门都没有参与成本费用的核算。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和管理区域较广,一个物业公司通常要管辖多个小区,这就要求对成本核算进行精细化管理,根据项目的不同类别设置更为详细的成本账目,包括明细分类账目以及辅助核算账目。合理的成本核算能够为物业公司提供更优质的管理,并为公司的决策层提供更为准确的决策依据。

(4)会计核算体系不统一

物业公司没有建立起统一的会计核算体系,难以吸收先进的会计核算理念和经验。目前大多数物业公司的会计核算体系都比较松散,大多根据物业公司的经营情况来决定。这种不统一的会计核算体系阻碍了物业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5)陈旧的成本管理模式

当前物业公司对成本的管理无非是依靠企业的规模效益、与供货商进行谈判、控制运营费用,降低预算等几个办法。这些都只是从初级阶段来降低成本,没有触及成本降低的根源。这种成本管理模式只在物业公司的内部管理中进行,而没有涉及到物业公司的对外服务上,没有充分考虑物业公司的品牌和市场形象,影响物业公司的全面发展。在整个成本管理的过程中容易出现管理漏洞,造成财产损失。

二物业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方面的改进措施

(1)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制度

物业公司要满足新时期的发展需求,就必须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建账,重视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建立并执行严格、科学的会计管理制度和会计监督体系。提高对原始凭证的重视,加强审核和稽查工作,做到保质保量。

(2)对资金进行科学的财务分析,合理使用资金

资金对于物业公司的发展非常重要,物业公司要对资金和收益进行合理的财务分析,合理调配,确保资源利用的最大化。物业公司的收入主要有几个方面:物业公司向委托人收取的服务费用;物业公司实行多元化投资所得到的投资收益。其中物业公司收取的服务费是物业公司的主要日常收益,也是维系物业公司日常运转的资金。物业公司必须对资金进行科学的财务分析,对财务情况进行调查并及时向委托人公开。物业公司要对自己的资产和负债情况进行了解和核算,以判断未来的运营风险,以决定未来的发展走向。

(3)完善公司内部的绩效考核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物业公司提供给委托人的不是产品而是服务,这就离不开人才的作用。物业公司在运营的过程中,人工成本占据了百分之七十到八十的管理成本,因此要提高物业公司的服务水平,减少运营成本就必须降低人工成本,提升公司内部的管理水平。物业公司要建立起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不仅对财会人员要进行绩效考核,更要将绩效考核的范围扩展到所有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以及整个公司的管理效率,节约人工成本,从根源上提升财务管理的水平。

(4)加大资金管理的力度

物业公司要适应新时期的发展趋势,提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水平,就必须加大对资金的管理力度。对资金的运作水平进行提升,对资金要实行跟踪管理,资金的使用和调度必须规范,绝不能出现挪用和贪污行为。对于应收的账款要及时催收,促进资金的回笼速度。特别是在新时期市场经济环境下,物业公司要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分配进行了解,及时将闲置资金用于他用,提高资金的利用率,控制公司的运转成本。

三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