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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市场还无法达到这一要求,其资本市场的建设还不是很完善,并且,还需要建设既充分又竞争的交易市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市场的活跃性。与此同时,只有成熟的市场才可以保证市场的活跃性一直存在,所以,加强市场经济的建设,也是利用较低的成本来获取十分可靠的公允价值计量的一项必要的条件。因此,只有保证市场经济可以快速的发展,生产要素、资本和商品市场才能够被建立并完善,以便为商品成本和市场价格的定价奠定良好的基础,从而有效的通过商品来进行公允价值计量。
二、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素养
由于公允价值计量在实际的应用时,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会计工作人员素质的影响,所以,提升相关人员的工作素质,对于保证公允价值的准确性与可靠性具有较高的意义。目前,能够有效的提升会计人员专业素质的方法有:第一,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和道德意识方面的培养,提升其思想道德境界,从主观上遏制此类人员产生利润操纵的思想动机,这不仅保证公允价值可靠性的重要手段,也是防止部分人借用公允价值进行造假行为的根本举措。在强化法律意识教育时,要引导会计人员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会计工作的处理;在进行道德素质教育时,要加强对诚实守信方面的教育力度,帮助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其次,加强对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对公允价值计量的具体应该的程序的方法,增强其处理相关会计事物的能力,减少会计信息出现失真的概率,从而降低公允价值计量出现偏差的概率。
三、优化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
对公司来说,会计工作在其内部治理结构中占有重要的位置,是整个结构的中心环节。从目前我国现有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构成来看,其会计工作的最高管理权限在公司的领导层之中,所以,企业会计工作的各项日常安排都是由其管理者记性控制和指挥的,这也使得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将会被质疑。由于企业的会计信息对其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年度或者是季度的业绩、年底评价与道德监督水平具有重要的影响,而其信息又由此部分人掌控,所以就是的公允价值计量的合理性在很大程度上都会受到此部分人的影响。因此,要想保证该价值在我国市场的有效应用,我国现有的企业就一定要对内部的治理结构进行改革。对此,可以在企业内设立一个独立的董事会,并将会计工作交由此部分董事会管理,进而对内部董事会形成有效的监督。
四、结语
制度经济学告诉我们,当政府为了引进一项新“制度”而颁发法令,那么法令的实施在一定的经济、政治和社会背景下经常产生意想不到的后果。比如,在一些国家,政府为了模仿发达国家的公司控制市场,颁布了私有化法令,其中的一个意外后果是公司控制权普遍被内部人掠取,像原国有企业的经理,他们在经济“转型”前已经掌握了实际的控制权。这种情况有些类似于将实验室研制的药品用在人体身上,因人体的复杂性而出现副作用。意外情况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在理想计划和现存制度环境之间缺乏必要的“耦合”。从这个角度来说,对于公允价值的引入,我们应该考虑制度方面的问题。从财政部颁布的38项企业会计准则中仅适当地引入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可以看出,在我国的转轨经济制度背景下,还不能全面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因此,在实际应用中我们还是要考虑如何在我国的制度内合理使用公允价值。
一、公允价值的涵义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1995年6月的第32号国际会计准则(IAS32)中,对公允价值所下的定义是:“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结算的金额。”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2000年2月的第7辑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FAS7)中,对于公允价值的定义为:“在交易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即排除强迫或清算的情况),当前资产(或负债)的购置(或发生)或出售(或清偿)金额。”
FASB在2004年6月的《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中,对公允价值所下的定义是:“资产或负债在熟悉情况、没有关联的意愿参与者的当前交易中进行交换的价格。”
我国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对公允价值所下的定义表述为:“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从内容上来看,公允价值的定义略有差异。总的来说,它是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但是,这个金额是在许多限制和假定条件下取得的,正是这些限制和假定条件才使公允价值具有了特殊的内涵。首先是公平交易。它是取得公允价值的必要条件,是指交易双方处于完全竞争市场环境,双方都独立竞争,不存在相互关联的关系;其次是完全市场。参加交易的各方必须充分了解市场情况,缩小信息不对称的程度,更好地确认交易价格,这是获取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的重要条件;再次是时态观。公允价值计量的时态观是动态的,有别于历史成本计量的静态时态观,使企业会计报表信息更加相关、对决策更有用,这也是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优于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主要原因之一;最后是价格估计在交易或事项尚未发生时按照当前的市场情况,对市场价值发生变化的资产和负债重新计量。由于公允价值的计量有条件约束,许多因素都要依靠判断和估计,所以价格估价也是公允价值的突出特点。这就要求对于公允价值的运用要有严格的经济制度与之相适应。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以及美国会计准则之所以全面、深入地运用了公允价值,正是与其成熟的现代市场经济制度密切相关的。
二、我国转轨经济时期公允价值的适用性
我国转轨经济时期特殊的经济形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经济体制的转轨,指我国正在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变到市场经济体制,这是制度选择;二是发展阶段的转型,指我国正在从不发达状态迈向现代化。转轨经济形态就是要通过制度选择改善发展的激励条件,同时发展对制度选择、形成也具有反作用,因此制度选择和发展阶段之间存在契合关系。当两者还不能完全契合时,就会带来矛盾和结构性失衡,导致经济建设的诸多问题,如产权管理体制不顺、市场约束不强等。正是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公允价值在我国还不能全面地推行,具体表现如下:
(一)市场不活跃,缺乏公平价格的形成机制。对于绝大多数资产和负债而言,很难找到可以观察到的市场价值。我国现在还处于市场经济初级阶段,市场化程度还较低,各类要素市场的运作还不够正规,中介机构尚难以真正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中介职能。还有一些中介机构缺乏诚信,对一些资产或负债的评估有失公允,资产评估的科学性还存在较大欠缺。这些反映了我国目前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价格波动较大,这样公平交易就不能完全实现,进而通过资本市场交易的一些资产和负债的市场价格也就不公允。
(二)我国证券市场是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萌芽,并伴随经济转轨的脚步快速成长起来。但是,证券市场“边干边学”的制度变迁本质决定了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中必然存在诸多问题。公司治理结构、独立董事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有待完善;公司治理效率有待提高;公司资本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股东会、董事会与经理层面的权利制衡关系还有待建立;证券市场监管透明度不够。证券市场上金融衍生工具的市场价格处于不断变动的状态,这是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一大原因,但是前面所说的我国证券市场的诸多问题使得金融衍生工具市场价格动态性的信息无法及时传递给投资者,那么金融衍生工具市场价格的确认也就不公允。
(三)存在大量利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现象。企业产权中有政府、债权人、所有者、经营者和其他与企业相关的个体等利益主体,由于他们具有不同的行为目标,存在着不同的利益驱动,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利益冲突。此外,企业的经营者比所有者在获取信息方面拥有更大的优势,从而在实际中出现了大量利用债务重组、投资、非货币易中公允价值伪造会计信息的现象,不仅直接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而且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运行。
由此可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确定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时,应充分考虑我国的制度背景,做出谨慎的改进,在引用上应只是趋同而不是照搬。西方发达国家的现代市场经济已经很成熟,市场体系很完善,地位也很牢固,而公允价值恰恰又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同时,西方发达国家在公司治理、综合监管体系、信用中介体系等内外部经济制度都较为先进,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很高,具有适合公允价值全面、深入应用的土壤。而我国特殊的转轨经济形态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成熟市场经济体制还有差距,因此,新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适度引用是符合国情的。
三、对公允价值推行的制度建议
由于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发育不成熟,保护投资者和惩罚财务舞弊的法律制度不健全等制度因素的限制,公允价值还不适合在我国全面的推广。但从长期来看,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必将对传统的历史成本计量属性提出挑战,也会为公允价值的使用提供直接的现实需求。这时就需要我们设计一项可以实现既定目标的制度,只要我们建立了与之相适应的成熟的现代市场经济制度,那么全面、深入的应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也是可行的。
首先,建立健全活跃的市场体制,使各种资产或负债的市价很好地反映其真实价值。在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下,价格是所有市场参与者在充分考虑了收益和风险之后所达成的共识。此时,价格才能成为真实的、准确的市场信号。这样才能创造一个有利于公允价值全面推广的现代市场经济制度。
1、公允价值用于的企业合并企业的合并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同一种集体和组织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另一种是不同集体和组织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第一种情况下由于合并者和被合并者并没有严格按照市场的行为进行定价交易,不能用于公允价值的计量,只能按照历史记账的计量方法。第二种情况是合并者和被合并者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也就是说双方达成的价值反应双方的对价值的需求可以代表公允价值。
2、公允价值用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某些属性和投资性房地产的某些属性就有相似性,因此可以用公允价值反应投资性房地产。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还不成熟,房地产行业的法制不健全,信息不透明对房地产计量时多采用成本计量模式。
二、公允价值在财务会计领域的运用存在的问题
由于财务会计领域和资产的多样性及市场的变换莫测导致公允价值在财务会计领域的运用存在三方面的问题。公允价值计量的缺乏可操作性。
公允价值计量的缺乏可操作性有多方面的原因,比如企业的资产种类较多,有固定资产和非固定资产,有有形资产和无行资产,对公允价值的计量带来很大的麻烦。不同的市场也会影响资产价值,市场的变动性对公允价值的计量也带来麻烦,在实务操作中多采用估计的方法进行计量。同时因不同投资者之间、投资者与管理当局之间对投资的期望报酬率不同,对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这同样使得在具体的技术操作存在很大难度。公允价值计量的缺乏可验证性。
所谓可验证性是指,对于同一资产拥有相同来历的财务从业者,利用相似的计量方法进行公允价值的计量得出的结果应该具有相似性。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发现由于,信息传递方式的改变和市场行为的变换导致,市场的交易信息随时发生变换,这也导致同一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很大的变化,因此公允价值计量要想具有可靠的验证性,必须进一步规范操作细则,使结果具有可信性。
公允价值计量增加企业成本。公允价值计算比历史计算有很大的进步性就在于其考虑到市场的行为,因此在利用公允价值计量时,要求企业去搜集整理全面的信息,得出的结果才更符合市场的价值,这样就会在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分析中增大企业的成本。
三、结语
(一)资产评估机构标准不一
理论上,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是由熟悉房产的买卖双方之间进行房产买卖的价格。在实务中,这个价格通常是由资产评估机构运用评估技术分析市场信息后确定的。但目前,我国的资产评估机机制尚不完善,资产评估师隶属于财政部门、房地产评估师隶属于建设部门,土地估价师隶属于国土资源部门,这就造成了各部门间对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评估基准的不同,评估权威性不够高等问题。
(二)监管机制不够健全我国的法律没有对会计舞弊的规范条款,缺乏对舞弊责任的明确规定,对应的处罚机制也不够健全。这使得企业可以利用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对企业利润进行调整来到达舞弊的目的。我国的国家经济监督机构包括证监会、国家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而它们的监管能力是有限的,一些房地产企业利用这些监管漏洞非法牟利,导致投资性房地产信息的不公允和不公开,严重影响了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完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对策
(一)提高投资性房地产的估值技术为提高对房地产地产估值的准确性,就必须首先明确量化房地产价格的标准。相关标准的制定机构应充分考虑该地的经济发展与人们的平均收入情况,根据相关经济信息,采取部分指标作为其量化尺度。再寻找出相似的房地产后,借鉴资产评估中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的方法,根据它们之间的不同制定修正系数,以达到提高估值准确性的目的。另外,相关机构还需建立房地产行业统一的市场信息数据网络和数据库。统一的市场信息数据网和数据库能方便企业获取该地区权威完整的信息,使评估人员有了运用估值技术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公允价值评估的依据,保证了结果的客观准确性。
(二)逐步完善准则体系完善的会计准则体系是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能够得到广泛运用的条件。我国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引入时期较晚,大部分都引用于国外的研究成果,未能有效的与我国的市场经济环境相结合。在制定公允价值运用框架时,应结合我国的国情,充分考虑其可操作性,使会计政策能够真正解决经济中的实际问题。这就要求对计量目标提供明确的阐述,例如,对一般性或偶然性的投资性房地产,应规定是采用当时当笔的交易价格,还是充分竞争的交易方式来作为其公允价值。
顺周期效应是指一些主要金融变量与实体经济之间出现的同方向运动。这一效应在金融界普遍存在,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金融监管政策和财务报告的关联性。“决策有用性”作为财务报告的基本目标已得到公认,公允价值会计也在此基础上得以产生和发展。这种方法使财务报表中单个资产的价值信息比历史成本法下更接近该资产的市场价值,但这种方法也引起了财务报告中公允价值与收入费用体系的冲突。二是公允价值会计估值的随意性及信息披露的不健全。前文所讲的三个计量层级中,只有层级1的交易价格可以得到确切价格,层级2和层级3的可交易价格却更多地依赖分析人员的主观判断或市场假设建立的估值模型,这不可避免地会导致会计信息难以真实反映金融资产的情况。三是投资群体存在“羊群效应”。在金融市场中,中小投资者往往难以获得全面有效的公司信息,容易受其他投资者的影响,往往会出现“不考虑自身需求、一味模仿他人决策”的非理,结果是个人的理性造成了集体的非理性。就顺周期效应的影响而言,一是变量间的共同作用效应会出现在任何一个经济周期里,因而是不可避免的,只能因势利导、择时防范;二是这种机制会加大经济周期的波动,加剧金融的不稳定性。换句话说,经济向好时,金融机构确认了大量的投资收益,计提了较少的贷款减值准备,这导致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价格飙升,投资者乐观情绪高涨,跟风性买进,泡沫逐渐放大、进而破裂;而经济衰退时,产品的市场价格大跌,市场对产品定价功能缺失,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下降,迫使其加大了对资产的抛售力度,投资者悲观情绪蔓延,市场陷入无序和混乱。
二、后危机时代的逆周期化策略
笔者认为,历史成本会计在后危机时代仍旧无法取代公允价值会计的地位。有两点理由,一是若重新使用历史成本计量,账面价值反映的是历史成本,这会掩盖当前市场变化信息,特别是市场回升信息。由于投资者受信息不对称的影响,缺乏对市场真实情况的了解,因而会选择更为保守的投资方式,这不利于经济的回暖。二是当前金融市场正处在企稳回升的阶段,若继续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在市场博弈环境下,由于金融资产具有很强的流动性,金融市场对公允价值又有很高的灵敏度,所以投资者大多都会对金融资产采取流动持有的策略,并随时准备从市场上低价购进优质资产,这推动了市场的投融资活动,加速了全球经济的复苏。就此,笔者提出以下两点逆周期优化策略:
(一)引入动态减值处理方法公允价值设立的初衷在于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帮助信息使用者更好地做出决策。目前的估值方法对未来可能发生损失的信息涵盖量少、可靠性差,对信贷风险的管控制也存在滞后性。引入动态减值会计处理方法,不仅能降低顺周期效应,同时还能提升金融机构的信息透明度,增强金融稳定性。动态减值准备不是一种单纯的盈利管理策略,而是一种事先约定规则的透明性资产减值会计处理方法,是建立在对金融资产(如贷款)的充分研究和数据统计基础上的客观处理。其会计核算的具体方法是,在经济繁荣期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以提高未来偿债能力和银行的风险管理意识;而在经济收缩时少提拨备,以增强银行利润、维持资本充足率水平,从而削弱公允价值顺周期的影响程度,达到平滑经济周期的效果。笔者认为引入此方法有助于提高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的相容性,减少金融机构经营的顺周期性。
(二)增加公允价值相关信息的披露前文提到,对金融资产采用“脱手价”进行计量评估会导致这些资产账面价值的变动,从而形成公允价值损益。但事实上,这些损益并未真实发生,而只是报告主体对未发生交易或事项的一种未来预期。按照当前的报表核算模式,这类由主观判定所生成的损益会与其他已实现利润一起在表内确认,并成为净利润的一部分,但由于报告主体与外部使用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外部使用者不可能准确地判断未实现损益的组成要素及比重,这直接影响了信息使用者做出的决策。笔者认为,在内容上应当加强对公允价值计量潜在风险的披露。对按现金流限制确定的公允价值项目(层级2),应在未来现金流测算、折现率选择等方面,对预测可能产生的结果进行分析;对按估值模型确定的公允价值项目(层级3),应从相关系数、主观判断以及结果可靠性等方面,对选取模型的原因及方法进行分析说明。在形式上应在表内区分已实现和未实现账户,并注明两者对利润的影响程度,必要时还可设置辅助类财务报表,负责对未实现损益的组成部分和影响因素进行及时披露,以消除未实现损益对报表使用者的误导。
三、结束语
引言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证券界、学术界人士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这是继1993年会计改革后又一次具有重大意义的会计改革,标志着中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正式建立,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和加速中国融入全球经济具有重要意义。但也引发了一些投资者的担忧,投资者担心与忧虑的问题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公允价值对投资者的决策会产生什么影响,二是公允价值能否成为上市公司进行利润操纵的工具。笔者就这些问题,对新《企业会计准则》公允价值的差异、应用、影响展开了较详尽的分析,并融入了个人的观点及建议以供广大投资者和财务监管人员参考。
一、公允价值的涵义和本质
(一)公允价值的涵义
公允价值的英文是“FairValue”,Fair的相关解释是“公平的,正直的,公正的”,而中文将其翻译成“公允”,则包含了公正、允当的意思。在会计领域,各国会计准则对于公允价值的定义不尽相同。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1995年6月的第32号国际会计准则(IAS32)中,对公允价值所下的定义是:“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结算的金额”。
我国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对公允价值所下的定义是:“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二)公允价值的本质
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并不是对立的概念,它是客观经济等环境变化的产物,并随着客观经济等环境的变化,其表现形式也不断发展,包括历史成本、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变现净值和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是对经济环境和经济实质的反映。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最能公允反映一项资产真实价值的是公平交易市场上的价格。由于在一个公平交易(交易必须本着自愿原则进行,清算及其它非持续经营下的价格或强迫交易的价格不是公允价值)的市场上,集中了来自各方面的供给者和需求者,人们通过各自掌握的信息和估计进行竞价,从而消除了个别供给者或需求者的偏见。在交易或事项尚未发生时,对市场价值发生变化的资产和负债以当前市场情况为依据进行重新计量,有时在缺乏市场价格时还要应用现值技术。这种计量因为有各种条件的约束,在很多情况下不可能绝对的准确,只能是一个估计金额,即相对公允的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理念下,编制报告日或交易日以后的任何新计量日,企业必须根据报告日的新情况,对各项资产和负债项目进行重新计量,动态地、及时地反映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变化,并在报表中予以反映,使报表信息更相关,对决策更有用。
二、公允价值应用的分析比较
(一)投资性房地产应用公允价值计量与原制度差异分析比较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中规范了投资性房地产,指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为赚取租金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等。
新准则在确认初始计量部分明确规定只有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是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对后续计量公允价值模式的条件进行了限制,要求只有在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才能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而且还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二是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它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该准则为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提供了成本模式与公允价值模式两种可选择的计量模式。在成本法下投资性房地产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规定处理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准则计提折旧或摊消,并在期末进行减值测试,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在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企业才能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时不计提折旧或土地使用权摊销,以会计期末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企业利润产生影响,而不单独计算。
在旧企业会计制度下,人们将企业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一般的固定资产看待,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用于对外出租的,在存货或固定资产科目中核算,土地使用权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并按其估计使用年限提取折旧或摊销费用,如果后续支出使可能流入企业的未来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要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而增值后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此外的后续支出计入当期费用;减值准备会计期末可按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这种固定资产净值往往不能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因为投资性房地产在经过数年以后,它们的市场价值不仅可能高于其账面净值,还可能高于其账面原值的数倍甚至数十倍。以商品房为例,自从国家推出货币化分房的政策以来,商品房的市场价格基本都在上涨,近几年涨势尤甚。若一个企业进行房地产投资,在旧会计制度下此应按历史成本记入企业的固定资产,并按其估计使用年限提取折旧。然而当对这个房地产进行多年的折旧后,原本净值无几的该房产,依然可以在市场上按现价卖出大于净值许多的价值。显然,这种方法在很大程度上低估了房地产的市场价值,歪曲了企业投资的真实含义,不利于会计报表使用者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并给企业当局进行利润操纵提供了机会和空间,极大的损害了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利益。所以,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一般的固定资产计量和提取折旧显然是不适合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十条规定: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第十一条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期末将投资性房地产按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估值,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房地产或存货,以转换日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或存货的账面价值,转换日公允价值与投资性房地产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日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将其差额在已计提的减值准备或跌价准备的范围内计入当期损益,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可见,新会计准则规范了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与期末估值,提出以公允价值为标准,这样对企业本身、投资者、债权人、企业主管部门及社会公众都有益。
com(二)金融工具应用公允价值计量与原制度差异分析比较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它企业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嵌入的衍生工具)。企业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再如企业不作为有效的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如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合同等),企业可以基于风险管理需要,或为消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会计确认和计量方面存在不一致情况等,直接指定某些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这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其报告价值即为市场价值,且其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这意味着如果企业能够较好的把握市场行情和动向,其业绩即会随“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而提升;相反,如果企业的投资策略与市场行情相悖,其当期利润就会因此受损。由于金融及金融衍生工具具有短期在市场中价值变化比较大的属性,所以用历史成本等其它方法计量是不能正确反映市场价值的,而用公允价值计量能更好的反映其市场价值。例如,一家上市公司以每股20元的价格在证券市场买入1000万股股票,到期末该股票涨到40元,如按照历史成本的计价方法该公司的20000万元的账面所得是不能计入当期利润的,体现在报表中的股票价值仍然是按照20元的成本计价;如果按照公允价值的计价方法,这部分股票将按照40元计价,可为公司增加20000万元的投资收益。FASB在1988年的第133号财务会计准则(FASB133)《衍生工具和套期保值活动的会计处理》中明确指出:“公允价值是计量金融工具最佳的计量属性,对衍生工具而言则是唯一相关的计量属性。”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条第一款、第八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条规定都可以看出,新会计准则对金融工具初始确认和计量、后续计量、期末估价、减值等都是以公允价值为标准的,其实质是要求对交易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因此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被认为是一把“双刃剑”与旧准则采用历史成本法等计量“只报忧,不报喜”致使金融工具报告价值经常被低估的孰低法有很大的不同。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新准则对投资的分类不再局限于旧制度按时间长短来划分短期投资与长期投资,而是从投资交易的目的性和经济实质反映经济内容来分类.(即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及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而且分类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2.填补了初始确认和终止的确认标准的空白;3.将旧制度仅在表外披露的衍生金融工具纳入表内核算;4.采用了公允价值核算来调整所产生的损益。新准则的确定有利于商业银行对单只债券的质量研究和市场行情预期判断以及对市场风险的考虑和防范,不但能够更好的反应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且适合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客观需要,还能够满足会计报告使用者决策的需要。
三、公允价值的应用是我国市场经济日趋成熟的标志
(一)公允价值的应用,是我国会计与国际趋同迈出的实质性一步
近年来,国际会计准则及美国等一些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会计准则,纷纷将公允价值作为重要甚至是首选的计量属性加以运用,以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从计量属性角度看,公允价值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财务会计的发展方向。因此,其应用的范围和程度也就成了衡量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一个组织会计国际化程度的重要标志。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明确地将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属性之一,并在17个具体会计准则中不同程度地应用了这一计量属性,这表明我国会计向国际趋同迈出了实质性一步。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意味着我国传统意义上单一的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被历史成本、公允价值等多种计量属性并存的计量模式所取代。在基本会计准则中果断引入并在具体会计准则中广泛应用公允价值,明确了我国基本会计准则计量的属性,充分反映了我国会计实现国际趋同的信心和决心。
(二)公允价值的应用,是我国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竞争的基础条件
(一)公允价值计量的必要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经营业务模式不断趋向于多样化、复杂化,企业对公允价值的内在需求日益增长,实际上有些企业已经在会计处理中变相地引入公允价值这一概念。近年来,中国经济始终保持着强劲的增速,不动产和基础材料的市场价格不断上涨,无形资产的价值也日益体现。对于一些历史悠久的老企业来说,其会计报表在现行准则框架体系下基本无法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回避公允价值的使用导致企业在会计处理上前后不一致,在相关性、可靠性及可比性上无法找到较好的平衡点,同时也使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始终存在较大的差异。
例如,对于不动产和固定资产我国采用的是历史成本计价,国际会计准则(IAS)在固定资产的计量时除按其账面价值来计量外,还允许按公允价值进行重新估价;在所有者作为资本投入的无形资产计量上,我国是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计量,IAS规定按公允价值计量;对于非货币易,我国是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不确认利得或损失,IAS规定所有的资产变换交易均应以公允价值计量,除非该项交易不具有商业性质,或者收到资产和所放弃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地计量。此时,以所放弃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收到资产的成本。如果主体能可靠地确定收到资产或放弃资产的公允价值,应按所放弃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收到资产的成本,除非取得资产的成本更加可靠。
(二)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计量的必然联系
公允价值之所以被拿来与历史成本作对比,是因为我们常常将公允价值计量理解为按报表日的市价重新计量,如此则公允价值成为公允的现时价值,从而顺理成章地完成了与历史成本的二元对立。实际上,公允价值每期必须进行新起点的计量,静态的历史成本只能量化企业所投入的努力,而预期的资本增值则结晶于动态的公允价值。不过因此指责公允价值不如历史成本可靠却不一定站得住脚。说历史成本更可靠实际上是就可靠性中的可验证性而言;但若究及可靠性的另一层含义的“真实反映”,则公允价值的可靠性也许要超过历史成本,至少不比历史成本不可靠,比如涉及重大摊配的自建资产。
二、公允价值的含义及其计量
(一)公允价值的含义
公允价值是指一项资产或负债在自愿双方之间现行交易时,不是强迫销售所达成的购买、销售或结算的金额。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对公允价值的含义进行理解:
1.虽然公允价值必须在公平交易的不受干扰的市场中才能产生,但若无相反的证据证明所进行的交易是不公正的或非自愿的,市场交易价格即为公允价值。
2.计量客体的价值凡不是在市场上达成的,而是其他不同主体的主观价值判断形成的都不能视作公允价值,因为不同主体得出的价值信息缺乏可比性。
3.在某些事项不存在实际交易的情况下,则可在市场上寻找相类似的交易价格作为其公允价值的计量基础。
4.有时在市场上也寻找不出相类似的交易价格,则必须在公允、合理的基础上估计相关的计量属性,除非市场上存在相反的证据证明该估计是非确当的。
(二)公允价值的计量
1.通常情况下,最符合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市场价格。公允价值最适用于对金融工具尤其是期货、期权、远期合约等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的计量。这是因为很多金融工具的交易和事项并未实际发生,签约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亦未履行,也不可能有历史成本的发生,传统的会计很难对其进行计量,采用公允价值即现行市场交换价格计量可解决这一问题。此外,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也是按购销双方达成的现行市价即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的,存货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是部分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2.会计人员无法取得可观察的市场金额时,可用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计量。现值计量更能反映形成公允价值的各种要素,包括对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对现金流量的金额和时点的各种可能变动的预期、用利率表示的货币时间价值和包含在资产或负债价格中的非确定性以及一些难以识别的其他因素等。因此,现值计量在公允价值的计量中具有了相当重要的地位。
三、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分析
公允价值作为一种新的计量模式,从相关性的角度来看,有其自身的优势。它与决策有用的会计目标是相一致的,尤其是在市场有效的情况下,能够提供相关的会计信息。但其缺点也是明显的,正如前面提到的,公允价值的确定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给人为操纵提供了便利。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从以下几方面来看:
信息质量的可靠性方面。选择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这样一个非确定性、变动性和集合性的模糊性计量概念来作为会计计量的目的和手段,相对于客观性、确定性和可验证性的从事实性基础出发的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虽然在财务报告中能提供更为相关性的信息,但在可靠性的质量要求上却不敢保证能提高多少或至少不会减弱。
市场环境的预知性方面。公允价值是通过市场确认的,但市场环境是复杂多变的,有的会计要素或会计事项可以确认或寻找相类似的市场交易价格,有的却无法寻找而只能估计,尤其对于长期性的应收应付之类的项目,在市场环境的预知性上难以把握。
企业主体计量的一致性方面。企业主体对某些会计要素或会计事项价值的确定,通常是基于其未来收益(或损失)与不确定性的计量(估计),而不是通过市场交易形成的,这种价值信息一般更有助于投资者的预决策即更能提供对企业管理当局有用的信息,但往往与其公允价值不完全相符。
公允价值计量的难度性方面。有许多会计要素如资产和负债在市场上很难找到可供观察的交易价格,将未来现金流量按一定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计量,往往就成为公允价值计量的重要技术手段。但因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点和货币的时间价值等等都是不确定的,在计量的操作上往往难度很大,因而现值计量的复杂性亦就是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不易推行应用的难点。
总之,公允价值会计计量模式在其属性和应用上存在着诸多的困惑,加之影响会计计量模式择用的因素又是多种复杂的,不同的会计要素本身就具有不同的特点和对计量属性的不同要求,不可能将所有的会计要素或会计事项都统一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因此,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会计系统的不断完善,中国经济逐步与世界公认的计量方法接轨,一种自然的选择就是取长补短、兼容并存,适时地选择相应的计量模式,所以,多种计量模式并存会是一种趋势。
参考文献:
关键词:保险公司负债 公允价值 价值评估
通常认为,保险负债的公允价值,是指对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的一种公平的、能够被交易各方承认和接受的评估价值。它实质上是公允价值会计针对保险行业的特殊情况而对保险负债采用的评估价值。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下属的保险指导委员会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特别对于保险负债,公允价值是在评估当日将保险责任转移给第三方承担而不得不向其支付的金额。”
一、保险负债公允价值评估的方法
(一)市价法。如果金融工具能够在一个足够的深度、广度和开放程度的市场中进行交易,金融工具的市场价格就是其公允价值。例如保险公司绝大部分的资产由现金、银行存款、债券、股票或证券类基金等组成,这些资产都可以直接从公开交易的市场上观察到其市场价值,因此保险公司的公允价值的计量相对非常容易,市场价值即为资产的公允价值。
(二)复制法。有些保险产品同其他金融产品很类似,特别是保险风险非常低的投资性产品,例如保险风险不显著的递延年金、投资连结保险等,使用一些可公开交易的金融工具可以大体复制出该负债的现金流。
(三)现值法。如果市场价格不可用并且无法使用可交易的金融工具来复制现金流,则用未来现金流的现值来估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对于绝大部分的保险公司负债而言,现值法是最可行、最常用的方法。
二、使用现值法估计保险负债的公允价值
(一)直接估计法。考虑到为了直接估计负债的公允价值,那么负债的公允价值是合同本身所涉及的所有赔付的价值,因此,它把保险公司的负债从保险公司的具体经营中提出来单独考虑,其公允价值或者说市场价值只与保险合同本身有关,而与保险公司的资产以及经营状况无关。直接法主要有两种估计方法。
1.调整贴现率。即直接把在保单下可能发生的一系列现金流贴现到当前时刻的现值作为负债的市场价值,贴现利率由反映现金流时间价值的无风险利率和作为承担风险的补偿两部分组成。但是,对保险公司来说,它是负债经营,属于负债市场,而大多数负债无法找到完全可比的产品,因此,必须考虑用别的方法来确定合适的风险利差,可以直接对各种复杂的风险进行建模,将它们体现为对未来现金流的影响,而不是用贴现利率来反映。
资本成本法是一种典型的直接调整贴现率的方法,其基本的思想是,投资者的预期回报与其承担的风险成正比,预期回报越高,承担的风险就越大。可以用资本回报和风险水平之间的关系来确定负债的风险利差。在理想状况下,假设某公司的负债无风险,即负债的公允价值就是按照无风险利率贴现的现值,期间无现金流变化,无税和资本的流入与流出。则有:
ΔL=L×rf
ΔE=ΔA-ΔL=(A-L)×rf=E×rf
其中E、A、L,都是以公允价值表示的保险公司的权益、资产和负债,rf为无风险收益率。这时,资本回报率=ΔE/E=rf,说明当负债无风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的投资E不承担任何风险。
但是在现实中,保险公司的投资往往面临各种风险,如精算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所以保险公司要求的资本回报率将从rf上升到rE。推导过程如下:
由:E×rE=(E+L)×rf-L・rL
得出:rL=rf-E/L×(rE-rf)
可以看出,负债的风险利差rL要比无风险利率rf小,其差值依赖于资本与负债的比例和市场的资本回报率(rE)。因此,如果能够获得持有类似的资产/负债的市场持有人的相关数据就能够推导出rL,从而也就可以结合负债的现金流状况贴现推导出负债的公允价值。
2.调整现金流/期权定价法。期权定价法又称为“多重情景法”,这种方法的实质是估计现金流可能发生的各种情景,然后通过一定的方法折现,来对未来现金流进行估值。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利率敏感型负债。
(二)间接估计法。所谓间接估计负债的公允价值,是指首先估计资产和所有者权益的市场价值,二者的差额就得到负债的公允价值。
间接法把保险公司的负债看作保险公司经营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负债的市场价值等于公司的资产价值减去公司本身的市场价值。假设存在潜在的投资者欲购买该保险公司,其买价就是该保险公司的市场价值,它由公司未来可分配盈余的现值决定,然后用资产的市场价值减去未来可分配盈余的现值即购买价格就得到该保险公司负债的市场价值。即:
MVL=MVA-MVE
其中MVL表示公司负债的市场价值,MVA表示公司资产的市场价值,而MVE表示公司未来可分配盈余的市场价值,间接法的核心就是计算这一项。
利用间接法评价负债公允价值的具体步骤是:首先,在随机经济情境下产生期望未来现金流,其中要考虑支持资产的投资收益、会计准则调整、所得税和风险资本需求;其次,按照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成本折现未来现金流(可分配盈余),求均值后得到可分配盈余的现值;资产的市场价值扣除递延税收负债后减去可分配盈余的现值即得到负债的公允价值。
对于确定保险公司负债的公允价值的方法――直接法和间接法,如果假设设置具有一致性的话,这两个方法本质上是等价的。
三、保险负债公允价值评估的作用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保险负债是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提供高质量会计信息的要求。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保险公司往往持有大量的投资组合和衍生工具,其资产负债表中的大多数资产都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而资产负债表对应的负债一方未反映现行利率的变化,采用了各种不同的计算基础,这实际上人为地扭曲了保险公司的利润和权益等相关信息。具体来说,负债的公允价值评估对保险公司有着以下几方面作用:
(一)绩效评估的基础。减轻会计错配问题的另一办法是对负债进行公允价值评估。在市场利率频繁变化的环境下,现行会计系统对负债评估仅仅报告其账面价值,不能反映保险公司真实的风险、收益情况和公司经济价值的变化。保险负债的公允价值评估将克服现行财务报告对公司价值的扭曲,揭示公司的真实业绩,财务报表的使用者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管理,更有可能提高公司价值。
(二)资产负债管理的基础。资产负债管理建立在两个基础之上:第一,资产负债管理采用公司实际经济价值,即资产现金流减去负债现金流。因此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传统会计对公司价值的衡量不适用于资产负债管理。第二,资产负债管理的中心目的是管理公司实际经济价值对市场利率变化的敏感度,因此公司应该控制或管理市场利率对公司价值的影响程度。要实现这两个基础,就必须对负债进行市场定价。报告保险公司负债的公允价值、建立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财务报表,将使得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过程与公司财务报告趋于一致。
(三)新产品定价的基础。许多保险产品都包含内嵌期权,例如保单贷款期权、投保人的退保期权等。实务中许多公司都是在假定利率和保单持有人行为不变的基础上确定保费,并没有对内嵌期权给予足够的重视。但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市场利率频繁改变,保单持有人频繁行使这些内嵌期权。传统的定价方法不能完全反映出内嵌期权的价值,加大了公司定价风险。易变的市场利率也促使保险业使用负债的公允价值评估方法对其新业务进行定价。
(四)用VAR方法进行风险管理的基础。为了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盈利性,建立全面、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对公司是非常重要的。近年来,保险公司普遍运用在险价值对市场风险进行衡量和控制。而VAR方法是建立在市场价值基础之上的,保险负债公允价值评估支持保险公司的VAR管理过程。
四、保险公司负债的公允价值评估应注意的问题
(一)保险风险的公允价值调整。在计算保险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困难之一就是如何决定一个合理的风险调整。在缺乏市场的时候,可以应用本文所述的方法来获得保险负债的风险市场价值。
(二)信用风险在评估中的考量。信用风险主要从增加投资风险或降低资本水平两方面对负债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投资风险的上升导致投资回报上升,从而增加了负债评估率rf并降低负债的价值。资本比率E/L的下降同样增加负债评估率从而降低负债的价值。
(三)保险负债的公允价值的局限性。第一,公允价值评估非常复杂。首先,需要确定建立在各种精算假设之上的现金流。其次,需要用经济情景产生器来产生利率经济情景。最后,它是建立在复杂的精算模型之上。此外,保险负债公允价值评估太耗时间,对于某些假设太过敏感。第二,公允价值评估的成本高。对保险价值进行公允价值评估需要上万次的现金流规划,所需要的计算成本也很高。此外,评估过程需要的经济情景器及其维修花费和咨询、购买精算软件的高级应用模块、数学和精算人才的花费都很高,昂贵的费用阻碍了负债公允价值评估的应用。第三,评估没有统一的标准。保险负债公允价值评估缺乏标准化。各公司根据自己的经验和方法计算的公允价值结果之间缺乏可比性。尽管许多公司公开披露时会说明其使用的关键假设和方法,但由于计算的复杂性和专业性,一般公众和监管者都不甚了解,导致负债公允价值评估仅限于公司内部的衡量指标和内部绩效评估系统。
参考文献:
1.周立生.公允价值会计对保险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J].保险研究,2011,(9):60-66.
2006年9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经过三年多反复研究讨论之后了单独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公告(SFAS157),目的是统一和改进其公认会计原则(GAAP)中的公允价值计量指南及相关披露,为进一步拓展应用做好铺垫。2005年9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也将“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列入日程。SFAS157后,IASB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角度对其主要理论和方法进行分析研究,初步形成了对一些关键问题的看法;2006年11月,IASB将这些看法与SFAS157一同,作为其“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的讨论稿[1]。SFAS157及IASB的相关研究将对国际财务会计计量领域产生深远影响。我国新准则体系将公允价值列为基本计量属性并在许多具体准则中应用,了解FASB的公允价值研究成果对我国改善公允价值应用、推动会计国际协调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背景
FASB整理了GAAP中的公允价值定义和计量指南,指出:有40多个准则要求或允许主体使用公允价值计量资产或负债;但是SFAS157之前,不同的公允价值定义并存,指导应用这些定义的指南也非常有限;这些指南分散在要求公允价值计量的不同会计文告中,不同指南导致公允价值计量多样化(尤其是非活跃交易项目),增加了应用的复杂性。FASB制定SFAS157的目的是增强公允价值计量的一致性、可比性并增加披露。SFAS157没有要求拓展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但对一些主体而言,执行SFAS157会改变当前的操作方法。
三、主要内容
SFAS157制定了一个统一的公允价值定义,建立了一个详细的公允价值计量指导框架并要求扩大公允价值计量披露,其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计量和披露三部分。
(一)范围
SFAS157适用于现有会计文告中要求或允许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但SFAS123“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公允价值计量的实务例外以及计量近似于公允价值但确无意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除外。
(二)计量
计量是SFAS157的核心,具体包括公允价值定义、估价技术和公允价值级次三部分。
1.公允价值定义。公允价值是指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收到的或转让负债支付的价格;SFAS157明确指出,公允价值计量的目标就是确定计量日出售资产收到的或转让负债支付的价格,即脱手价格,即使采用不可观察参数估价,“脱手价目标”仍保持不变。为了更清楚地说明定义,FASB还解释了与定义有关的术语。市场参与者(marketparticipants)是资产或负债主市场(或最有利市场)中的卖家和买家,他们独立于主体、熟悉市场情况、有能力并自愿交易。主市场(principlemarket)是指主体出售某一资产或转让某一负债交易金额最大、交易活动最活跃的市场,它要根据主体的具体经营活动来确定。例如,经纪人交易商可以在批发和零售两个市场中交易,而其客户也许只能在零售市场中交易。如果主体没有某一资产或负债的主市场,则需确定最有利市场。最有利市场(themostadvantageousmarket)是主体出售资产收到价格最高、转让负债支付价格最低的市场。交易成本在确定最有利市场时要扣除,但计量公允价值时却不能。例如,某主体可以在A、B两个不同市场中出售某一资产。该资产在A市场中的售价是$50,交易成本是$5;在B市场中的售价是$48,交易成本是$2。如果A市场是该资产的主市场,则该资产的公允价值是$50。如果两者均不是该资产的主市场,则将B市场确定为最有利市场。因为,在B市场中销售该资产获得的净额是$46,多于在A市场中的销售净额$45。但是,交易成本在计量公允价值时不予扣除,因此在没有主市场的情况下该资产的公允价值是$48。
估价前提(valuationpremise)是对市场参与者可能使用一项资产的方式所做的假设。SFAS157要求主体在计量资产的公允价值时以“最高最价使用”为基础来确定估价前提。最高最佳使用(thehighestandbestuse)是资产评估中的一个概念,它是指市场参与者能够使某一资产或其所在资产组价值最大化的使用。据此可以确定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两个估价前提:(1)在用(in-use),如果某一资产主要通过与其他资产联合使用方式给市场参与者提供最大价值,该资产的最高最佳使用是“在用”,其公允价值通过“在用”估价前提确定;使用“在用”估价前提时,资产的公允价值依据当前交易中的出售价格确定,并假定该资产与其他资产联合使用。(2)在交换(in-exchange),如果资产主要以单独形式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最大价值,该资产的最高最佳使用是“在交换”,其公允价值通过“在交换”估价前提确定;使用“在交换”估价前提时,资产的公允价值依据当前交易中单独出售的价格确定。资产最高最佳使用是从市场参与者角度考虑确定的。
2.估价技术。与资产评估实务一样,SFAS157确定了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估价技术。市场法(marketapproach)依据相同或可比资产或负债的市场交易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进行估价;收益法(incomeapproach)运用某些估价技术将未来多笔金额(如现金流量)转换成当前单笔金额(贴现后的);成本法(costapproach)使用当前重置一项资产的服务能力所需支付的金额进行估价(常指当前的重置成本)。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要同时使用三种估价技术,它们也不可能适用于所有情况。SFAS157要求使用适合环境、信息充分的估价技术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但没有具体指出在什么环境下应使用什么样的估价技术,因此,确定某一环境下估价技术是否恰当需要依靠判断。
3.公允价值级次。公允价值级次(fairvaluehierarchy)是根据公允价值计量时估价技术所用参数的可靠程度所划分的等级。SFAS157将估价技术所用参数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参数是计量日主体准入的活跃市场中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报价(未调整);二级参数是一级参数之外、可直接或间接获得的其他可观察市场参数,包括活跃市场上相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上相同或相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报价之外的可观察市场参数及其他得到市场证实的信息;三级参数是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参数。公允价值级次是评价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是否可靠的重要依据,也是影响公允价值计量披露范围的重要因素,公允价值级次越低,要求披露的信息越多。
三、披露
在公允价值级次中,一级公允价值计量依据客观市场参数,但二、三级却介入了主观因素,给主体遗留了一定的利润操纵空间,这是当前市场条件下无法避免的。为弥补这一不足,SFAS157要求扩大披露,尤其是扩大三级计量披露。SFAS157披露的信息涵盖三个方面:①主体应用公允价值计量资产和负债的范围;②主体计量公允价值所用的估价技术和依据的假设;③公允价值计量对主体当期损益的影响。SFAS157要求三级计量披露期初、期末公允价值计量的余额变化,分别列示:①实现和未实现利得或损失总额、收益中的利得或损失及其来源;②购销、发行和结算时发生的金额;③转入或转出三级估价的金额。此外,SFAS157还要求中期和年度报表的数量披露以表格列示,年度报表要说明计量所用的估价技术及其变更原因。这些披露全面充分、易于理解,便于报表使用者全面掌握主体公允价值计量情况,对主体财务状况做出正确判断。
四、对SFAS157的评价
SFAS157明确提出“脱手价计量目标”、全面引入“市场参与者观”并制定了兼顾计量和披露的“公允价值级次”,它是国际公允价值会计研究的最新成果,将对财务会计计量领域产生深远的影响。统一的公允价值定义、明确的公允价值计量目标,辅以详实的计量指南,会增加公允价值计量的一致性、可比性和实务操作性;扩大公允价值计量的信息披露,将为财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更好的决策信息。但是,目前看来,SFAS157已经突破了现有概念框架的范畴,如FASB的SFAC5没有将公允价值看作是一种计量属性,而SFAS157则认为它是对资产和负债均适用的计量属性,这可能会使SFAS157缺乏充分的理论支撑。另外,随着公允价值计量应用范围的拓展,公允价值计量结果的可审计性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在当前经济环境下,在要求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中,存在活跃市场的是少数,没有的是多数。从公允价值级次的角度来分析,一级内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较少,二级、三级内计量的资产或负债较多。因此,如何确保二、三级内计量结果的可审计性,是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制定者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在SFAS157生效后,可审计性可能会成为影响准则实施的重要问题。
五、SFAS157对我国的启示
借鉴SFAS157的理论和方法,笔者认为我国公允价值计量研究应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
1.明确公允价值计量目标。《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将活跃市场中的现行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价的首选,将活跃市场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作为第二选择,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要求采用估价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该准则同时指出,企业已持有的金融资产或拟承担的金融负债的报价,应当是现行出价;企业拟购入的金融资产或已承担的金融负债的报价,应当是现行要价。上述规定充分说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隐含的公允价值计量目标也是“脱手价”,即已持有资产的报价是现行出价、已承担负债的报价是现行要价,只有在活跃市场报价不存在情况下才把采用估价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作为公允价值计量的权宜之计或替代方法,这些理念与SFAS157是基本相同的。笔者认为,我国应借鉴SFAS157,将隐含的“脱手价计量目标”明确化。首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也将资产和负债定义为经济利益的流入和流出,脱手价计量目标符合我国的资产和负债定义。其次,脱手价计量目标有利于统一会计界对公允价值的认识,集中精力解决公允价值计量应用的实际问题。
2.制定统一的公允价值计量指南。制定全面统一的计量指南是提高公允价值计量操作性的重要途径。在我国17项直接要求应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新准则中,仅《资产减值》、《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年金基金》三项提供了具体的公允价值计量指南,且前两项的指南还不一致。《资产减值》将销售协议价格作为公允价值计量的首选,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将活跃市场中的报价作为首选。要进一步提高公允价值计量的实务操作性,尚待制定更为完善的公允价值计量指南。
3.划分计量级次、增加计量披露。分析《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的公允价值计量指南,不难看出该指南也隐含了公允价值级次理念。当前活跃市场报价为一级、近期活跃市场报价为二级、采用估价技术为三级。限于级次的隐含性,该指南未能对不同级次的公允价值计量区别对待并要求根据各级次的可靠程度进行不同范围的披露,因此该级次理念不能充分地发挥作用。通过级次划分将可靠程度不同的公允价值计量区分开来,在披露上区别对待,对增强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可靠性有重要作用。
4.重视会计界与评估界的合作。在公允价值计量中,二、三级计量不同程度地介入了主体的估计和判断,这些估价和判断受制于主体的利益取向,会降低估价结果的市场性,破坏计量的公允性。独立资产评估机构不受主体利益取向的影响,其评估结果与真实公允价值的差异一般是由于技术误差造成的。因此,在可观察价格不存在的情况下,独立、合格的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成为可靠公允价值计量的重要依据。陈小悦(2006)认为,我国企业应尽量委托合乎资格的评估师或评估机构来估算会计计量所涉及的公允价值。刘玉廷(2006)指出,会计与评估行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相关性,评估界与会计界形成联动机制是大势所趋。因此,我们应重视会计界与评估界的相互合作,鼓励主体通过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对其资产和负债进行公允价值计量。
主要参考文献:
[1]FASB,StatementofFinancialStandardsNo.157FairValueMeasurements,2006。
[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3]陈小悦:《资本市场呼唤企业价值评估—2006年中国评估论坛演讲摘要》,《中国资产评估》2006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