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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单位(乙方):
为确保建设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发、承包方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雇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范围:
四、协议期限: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
一、发包方的安全责任:
1、工程项目发包前,发包方安全监察机构必须对承包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并出具资质和条件审查书,合格后方可参加工程招、投标等活动。
2、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2.1持有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有施工简历和近3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2.2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3配备的机械、工契据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2.4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保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2.5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有兼专职安全员。
3、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开工前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并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生技和安监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4、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整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工程合同总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工程,发包方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工程监里机构全过程进行监理,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工程合同总价在50万元以下的工程,应派专人或委托有资质的工程监理机构进行全过程安全质量监督。所有发包工程在竣工移交前,必须按标准逐项严格验收合格。图纸资料、试验报告、现场测试数据和试验项目不全,不得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1、承包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生技、安监和委托的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2、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发包方安监部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4、承包方工作人员必须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否则不得参与工作。凡已注册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5、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6、承包方进行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项目施工时,必须事先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从事电气上的工作,一切施工活动都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或工作票),并派员监督。
7、承包方应自觉接受发包方安监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发包方安监部门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发包方安全监察部门。
8、承包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9、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0、承包方承建的项目,禁止再行转包,非主体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须报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安监部批准。总包方必须对分包方进行安全管理与监督,分包工程发生安全事故时,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11、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12、乙方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三、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四、安全施工保证金:经承发包单位协商一致,本工程所提取的质保金,同时作为施工安全保证金,由发包方负责在工程预付款中提取,安全施工保证金扣除办法如下: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设备事故,扣除全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除50%保证金;
3、发生人身轻伤或严重未遂事故,扣除30%保证金;
4、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擅自调换人员,又未经安全教育的,每人次扣除1-10%保证金。
按上述条款执行后,仍追究其它责任。
五、承包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发包方安监部门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承包方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六、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发包方设备事故,由发包方按事故调查规程处理,承包方安全监察机构参与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因承包方的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并通知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发包单位(章): 承包单位(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甲方(全称):首钢**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全称): **金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等。为了确保生产安全,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就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施工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1条、建设内容
工程名称:首贵谷脚农场道路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贵州省**县谷脚镇
第2条、乙方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
乙方的资质名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乙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许证字【2005】000608-01
说明:乙方应将资质、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资料原件送给甲方审核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资料复印件交到甲方工程指挥部备案。
第3条、乙方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乙方现场负责人:黄俊波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王**
第4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向乙方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对乙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协调和管理,对违规、违
章有权制止,限期整改,并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3、甲方有权责成有资质单位或个人对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审批和检查落实,对无方案、无措施和措施不落实的有权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第5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责。
2、乙方的安全目标应与甲方总体安全目标相一致。
3、严格执行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标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现场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文明施工制度。
5、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
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同时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必须持本岗位有效证书上岗。
6、乙方投入现场的各类机械及各类生产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遵守操作规程。
7、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并将保单复印件交给甲方被查。
8、根据工程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水、用气等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9、施工过程中对人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控制。严格按照安全是公共要求进行施工,杜绝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和违章作业现象出现。
10、乙方现场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单位负责人负责,服从政府有关部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11、按部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2011)》标准要求施工现场进行有效控制。如有严重违反《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2011)》标准保证项目条款,甲方单位有权提出停工并罚款。
1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政府、监理、甲方签发的安全整改通知单应无条件的整改。
13、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14、在每月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甲方上报各种安全统计数据。
1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生产事故发生后,乙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同时作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不得将事故隐瞒不报。
16、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损害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7、签订施工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安全保证金。
18、如果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条款,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将取消其资格,不再继续与其合作。
第6条、其他
1、本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任何一方
同意不得私自改动或终止。
2、本合同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与工程合同一致,如果工程合同工期有变动,本合同期限也随之变动,工程成果责任期结束以后,本合同也一同解除。
3、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第一条 甲方: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
第二条 施工项目: 签订时间:
第三条 有效期限20XX年06月至20XX年06月
第四条 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三次不听从整改,今后不得承接我司业务。
2、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3、材料进场需要检查是否有出产合格证,同时应经甲方现场负责人或监理工程师验证后方可使用。
4、施工期间,乙方应指派专职安全员作为安全工作联系和现场安全管理。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臵施工。
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进场施工单。进场施工人员应挂牌施工。
7、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8、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日产、日清,确保施工场地卫生整洁。
9、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做好施工临时用电;按规范要求搭设脚手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和乘客安全。
10、建立整改责任制,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落实专人负责监控,确保质量安全。
11、现场工地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文明生产工作,一旦发生各类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和妥善处臵。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2、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场站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施工过程中,因违反工程相关规定的,被相关管理机关勒令停工的。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设臵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八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乙方: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投资的西都大厦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责任,特对安全施工措施费用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基本费、现场考评费按徐建发(XX)77号文件规定执行,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但奖励费不支付。
二、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合理投入,严禁挪用基本费与现场考评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三、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临街交通要道施工等方面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由此而发生的防护措施费,经工程师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四、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乙方应当做好现场保护保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检查监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甲、乙双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乙方应确定一名施工负责人为现场安全、防火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将所有施工人员基本情况表交至甲方备案。
二、乙方应在施工中制定消防应急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三、施工现场有明显防火宣传标志,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施工作业应佩戴出入证,防止治安、伤害事故的发生。
四、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应有防火要求和措施,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五、乙方应制定使用电气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措施。
六、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业,应严格按规定进行,并要对有关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七、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由施工队负责人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用火手续,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动火前需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
八、搭建临时建筑或木板房,需符合防火要求,并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九、禁止将施工现场建筑物作仓库使用或长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十、不准在施工建筑物或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十一、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十二、施工现场及库区、料场禁止使用俗称“小太阳”的强热光源照明。
十三、不准在施工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十四、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和使用要有防火安全措施,禁止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十五、施工现场未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批准使用的电热器具要符合电气安装规范。
十六、施工材料、设备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十七、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库分类单独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照明等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规定。
十八、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
十九、严禁在现场喝酒、、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和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二十、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市府有关规定制定关于安全、防火的奖励和惩罚条款,并报甲方备案。
二十一、施工现场应有专职负责人,检查督促落实上述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十二、施工期间在施工工地如发生火灾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二十三、搞好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尤其对刨花木屑等易燃易爆杂物必须随时清扫,清除火灾隐患。
二十四、施工人员要按物业服务中心指定出入口进出及公共区域,按指定的路线进入施工区域。
二十五、禁止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二十六、乙方应按消防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量的灭火器及水桶等,乙方配备的灭火器进场,须经物业服务中心检验合格。
二十七、对违反上述有关的单位及个人甲方视情节轻重及态度好坏,给予批评、书面通知、赔偿直至交公安消防机关处理。
此协议经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保留协议全文,甲方只留存签字页及协议样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建单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本地电话网用户线路工程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够的情况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通信建设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建设责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设条件,确保线路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
第二条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乙方需进行如下施工
1.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与甲方线路的距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长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在以上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如下安全措施来保证甲方线路的安全。
1.架空电缆、光缆与原有线路跨越的,与原有线路的交越隔距必须达到0.6m的最小净距,不达标的必须整改;
2.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
第四条责任划分
甲乙双方线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况下,发生下述情况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新建一方线路和电力线路交越时因没有进行安全保护,发生强电侵入,导致原有杆路出现线路故障及经济损失,由新建方承担责任;
2.新建方杆路与原有杆路隔距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若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已建杆路损坏电路中断的,新建方负责赔偿损失;若原有杆路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新建杆路损坏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费用。
第五条双方义务
甲乙双方在发现对方的线路发生问题时具有告知对方的义务。
第六条双方权利
甲乙双方对由于对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均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法律、法规。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 _________省通信管理局进行协调,_________省局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定,涉及技术性的问题,要邀请相关专家论证,并做出仲裁。以上决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执行本协议未涉争议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甲:
乙:
为确保工程顺利竣工和全体职工的身心健康,加强各工种人员的安全意识,特订立安全协议书如下:
一、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保证身份证真实到位,并且经由本人介绍来的对其具体情况要充分了解,保证其没有恶行记录和犯罪嫌疑。并负责对其行为进行监督。
二、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两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三、工地各种防护设施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拆装,进入施工区域应先检查所处环境防护是否到位有效,发现不可靠情况做出妥善解决后方可进入操作。
四、上班不准穿拖鞋和带钉易滑鞋,不得赤脚光膀,禁止大声喧哗和打口哨。
五、班前和上班时间不得酗酒、闹事、打架斗欧,上班不得聚集说笑打闹。禁止吸烟和无证明火。
六、严格遵守工地作息时间和规章制度,打饭不强行拥挤,不,不传看音像刊物,不随意留宿他人,无事不外出,请假外出不惹事生非。
七、发现身体不适及时治疗,不可强行硬撑,否则出现事故自行承担责任。同事间互相帮助,在工作和生活中互相照顾,发现同事的工作环境存在不安全因素及时提醒,以减少不测事件的发生。
八、宿舍内不私拉乱接用电线路,禁止随便动用电气设施和机械设备。与他人和睦相处,搞好室内和环境卫生。
九、不擅自动用工地消防器材和本工种非指定机械设备,不擅离职守,不浪费材料。
十、杜绝违章操作和无证操作,反对违章指挥,工人有权拒绝在不安全环境下作业,不得在建筑物周围无故逗留,严防事故发生。
十一、任何人不得随意盗用和私拿他人和集体财物,严禁蓄意破坏公共财产和机具设备。
以上逐项望认真执行,如有违反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本项目部概不负责。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x公司第二项目经理部安全组
乙方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内容:SC200/200施工电梯安装、使用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执行。
第一章: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 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 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 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章 甲方的具体责任
一、 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全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核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 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三、 在乙方工作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全技术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四、 对乙方进场职工进行按名单负责项目级安全教育,乙方负责队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五、 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机型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并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拆除。
六、 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 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第三章 乙方的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中安全功能工作负直接责任,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一、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二、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三、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报甲方审批执行。
四、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登记注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如有人员调整时,立即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人员和未满16岁的童工,不得安排50岁以上的施工人员从事强体力劳动。
五、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的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六、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及工器机具、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和设施。
七、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发生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此协议作为分包合格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
协议签订时间:
协议签订地点:
关键词: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安全事故管理措施
1.前言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主要对象是施工人员,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加强施工人员活动防护意识和被动防护措施保证安全。安全问题在工程施工中十分重要,因此,加强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妥善处理安全事故,减轻因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从而使工程顺利进行到底,是工程施工管理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是对投入资源和条件的安全管理,进而对施工生产全过程及各环节安全生产进行管理的过程。按工程形成过程的时间阶段来划分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的管理:一是施工准备,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施工生产的各要素管理。二是施工过程,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实际投入的生产要素的作业,管理活动的实施状态和结果所进行的管理和控制。
2.“工程施工安全”的含义及导致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因
施工安全从广义的方面概括如下: 一方面是指工程建筑本身的安全,即质量是否达到合同要求,能否在设计规定的年限内安全使用。设计本质安全性能和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本身的安全,二者缺一不可;另一方面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特别是合同应“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在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诱发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建设工程的特点导致施工中容易发生安全事故。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配套,采用的工艺技术是否合理以及建设工程规模大,周期长,劳动强度高,照明、通风情况等都会给安全带来隐患。
(2)参建各方缺少以人为本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机制。业主作为项目的投资方往往只重视监督而忽视生产过程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大部分承包商缺乏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现场职工和农民工得不到应有的安全培训。
(3)工程承包企业的成本因素导致减少安全防护措施
①低价投标,各个工程承包企业为了得到项目,竞相压低报价,有的甚至以低于成本价投标。
② 分包转包,实行转包和劳务分包的工程,由于总承包商和中间承包商层层分包,层层收取管理费,大大压缩了一线施工队伍的利润空间。
③业主拖欠工程款项,政府企业或私人企业的业主拖欠承包商工程款项的现象十分普遍。鉴于以上三种情况的出现,导致承包商不得不拼命压缩成本,也必然会减少安全生产措施的投入。
④施工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缺乏应有的培训,建筑工人大多来自农村,他们一方面缺乏安全常识,不懂得在劳动中合理地保护自己,另一方面维权意识很差,一旦出现了安全事故,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也提醒了承包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
3.人、物、环境条件、管理条件的管理以及对施工安全的影响因素
(1)人的管理
人是施工生产活动的主题,也是项目建设的决策者、管理者、操作者、工程建设施工全过程是通过人来完成的。人员素质是影响工程施工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人员的素质,即人的文化水平、技术水平、决策能力、管理能力、组织能力、作业能力、控制能力、身体素质及职业道德等。建设行业实行建设市场安全管理,建筑业企业资源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以及各类行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等,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指导管理,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人员素质的重要管理措施。综合多年的施工经验,分析众多施工安全事故,绝大多数是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违章违规所致,因此,加强人的安全管理,进行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是保障施工安全的重要因素。
(2)物的管理
物的管理包括安全材料、安全防护用具、施工机械、设备等安全物质的管理。安全材料、安全防护用具等安全物质的质量是施工安全生产的基础,是工程建设的物质条件。施工机器、设备(指施工生产)中使用的垂直于水平运输设备,各类操作工具,各种施工安全设施等,是施工生产的重要手段。因此,在工程施工中,应实行现场起重机机械和设备设施验收登记制度,防护用具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3)环境条件的管理
环境条件的管理指对工程施工安全起重要作用的环境因素的管理。环境条件如地质、水文、气象等对工程施工安全的影响特别大,因此必须加强环境条件管理,改进作业条件,把握好技术环境,辅以必要的措施。
(4)管理条件的管理
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其他因素:如工程造价、工期等也会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工程造价可通过优化管理,减少消耗,降低工程总成本来实现,但是,过低的成本无法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工期则是保证施工安全质量的根本,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4.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
科学合理的施工安全管理,是一个相对完善严密又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
(1)加强实施施工安全管理的基础条件
①加强对实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②建立和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
③按建筑施工安全科学管理的基本框架相应调整、充实管理机制、配备所需人力、物力、财力及其他资源;
④深入进行贯彻《条例》的学习,加强施工安全责任管理和推进科学管理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2)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针对具体情况制定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在制定其他管理制度时也应考虑安全管理的因素。安全管理制度种类繁多,要因时因地制宜,既要严格又要合理,便于操作执行。如项目经理安全管理责任制,项目管理人员的定期安全例会制度,安全防水用电制度,各工种和施工机具的安全操作规程,车辆和人员外出安全管理制度,特种材料如爆破材料。使用管理制度,施工人员生活作息制度,工程施工、安装及运行的安全操作规程,岗前安全培训与到岗安全教育制度,安全责任追究与奖惩制度等。
(3)着力改善安全施工作业的环境和条件
为施工作业创造安全环境和条件,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不仅在开始施工时要做好,而且在施工时整个过程中都应保持良好的状态。安全施工作业的环境和条件包括软、硬两个方面: 软件主要为安全施工氛围,硬件则包括现场条件,安全设施条件和安全措施条件。
(4)加强过程安全的监督
设置专、兼职安全管理员,配备专用防水消防器材,架设安全护网、护栏,树立安全警示标志,根据需要配置安全帽绝缘衣鞋,按要求修建爆破材料仓库,配备必要的医疗和急救人员、药品和设施,采取适当措施保证饮用水的安全。还要根据工程的施工期内和结构的特殊性,专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5)落实各级人员安全主体责任
只有初级要求和教育很难达到严格管理的要求,必须认真地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例如: 按编制安全措施中的安全可靠性要求就必须具体和明确地落实到编制和设计计算工作的技术人员身上,有关在施工中的各项安全控制要求,也必须具体地落实到相关的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身上。严格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作为有关安全要求执行情况的记录,对不认真做好相应安全工作和执行安全措施规则的人员,及时进行严肃教育,追究安全责任。随着施工安全科学管理实践的积累,各项安全和管理要求就会逐步充实,细化并达到较为详尽、妥善的程度,成为事实科学管理的有力根据。各级施管人员也会逐步达到熟悉有关要求,自觉负起责任的高度。
(6)施工安全管理的原则
①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②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③坚持系统控制的原则;
④坚持全过程控制的原则;
⑤坚持全方位的原则;
⑥坚持动态控制的原则;
⑦坚持持续改进的原则;
(7)树立安全意识
施工建设中如果完全没有发生事故是不可能的,所以只能把预防工作做的越来越细,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及其造成的损失越小。但这绝不是说就可以轻视和忽视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安全施工中,牢固树立“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这种意识既是全员的:无论是工程管理者还是生产者,也无论是职工干部还是外骋雇员,都要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应贯穿从工程信息追踪,从编投标和谈判签订合同,到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责任区的整个过程;还是立体全方位的:既有空中、地面、地下、又有水上水下。不仅在施工现场以内,而且在工地以外。
(8)做好总结和分析研究工作,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科学管理是在实践中不断加以修正,发展和完善的管理,必须注意做好施工总结和分析研究工作,以便在积累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科学的水平。为此,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①健全设计,施工和管理的原始材料;
②按措施要求认真进行施工中的检测工作;
③做好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及其处置情况的详细记录;
④对于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的编制与积累施工资料的具体要求;
⑤在收集施工资料的基础上,做好施工总结和分析研究工作;
5.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1)现场紧急救护
当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现场救护。对于人身安全事故,造成受伤的,要对伤口进行临时处理;危及生命的要进行急救处理;已死亡的,要打捞和处理尸体,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作进一步的处理,如送医院救治等。对于财产损失,如设备材料变淹、着火等,要进行抢救,转移、隔离、灭火、关停正在运行的机械等。对于工程,就要来驱泄洪、堵漏、甩负等。一般来说工地发生的安全事故,靠承包商项目自身的力量就能解决救护,有的则需要得到业主或总部的支持。
(2)处理善后事宜,尽快恢复生产
一般工程施工期紧迫,出现大的安全事故后可能引起工程局部或全部停工,也可能会在员工中引起情绪波动,要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恢复生产,如安抚动员员工正常上班,安排受淹基坑排水,毁坏机器设备的修复,受损工程的清理重建等。造成严重人员伤亡的,要视具体情况去安排善后处理事宜。
(3)上报安全事故
安全管理报告有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在每月提交给业主和公司总部的工程汇报中,对安全管理问题进行综合评估和总结汇报,属定期报告。而在突发安全事故后形成的报告属不定期报告。安全事故发生后,要视事故的性质和大小,报告事故发生相关情况。小的事故,可在项目内部由下级向上级报告,有的事故则要通报项目全体员工,或报告业主、保险公司、公司总部或受害人家属等。报告有口头和书面形式。严重的事故,项目管理者要亲自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及时上报事态发展及处理情况。
(4)调查原因,追究责任
安全事故发生后,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分析查明事故的原因,评估损失大小,确定事故性质。属责任事故的,要依据制度规定,追究机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要检查项目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存在某些不足,需要加以改进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