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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工作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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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工作方案

第1篇:考核工作方案范文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等重要指示精神,把抓好省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方法为引领,以问题整改促责任落实、以问题整改促工作提升,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如期完成民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整改原则

(一)强化责任担当。紧扣责任链条,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持清单化管理,严肃精准问责,推动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统筹推进。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把问题整改与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结合起来,与持续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结合起来,与落实养老服务扶持发展政策结合起来,一体研究推进。

(三)聚焦精准施策。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落实落细兜底保障和扶贫就业各项政策,严把贫困退出关,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脱贫攻坚的质量。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整改方案。制定印发《市民政局关于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民政部门要在5月上旬前结合实际形成具体工作方案,列出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

措施清单:

1、组织开展农村贫困劳动力有外出务工意愿且有意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排查,并建立台账。

2、会同当地人社部门聘请养老护理专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

3、积极推荐培训合格人员在本地或周边有用工需求的养老机构就业。

整改措施:对有意愿外出的贫困劳动力开展养老服务技能培训

(二)严格落实救助政策。持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确保不低于国家现行扶贫标准,稳步实现“两线合一”任务目标。严格落实省制定出台的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建立健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确保贫困人口持续稳定脱贫。

(三)开展养老服务技能培训。

1.调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5月5日。民政部门要组织专门专门逐村排查。建立台账,排查人员要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一是农村贫困劳动力;二是有外出务工意愿;三是有意从事养老服务工作。

2.培训阶段。5月6日-5月31日。民政部门要会同当地人社部门,聘请养老护理专业人员开展好相关技能培训。培训要保证质量、保证时间。

3.推荐就业阶段。6月1日-6月15日。民政部门对培训合格人员,要积极向本地或周边有用工需求养老机构推荐,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

四、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养老护理技能培训是助力脱贫攻坚的具体举措。民政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组织好、动员好开展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落实,确保技能培训工作取得成效。

二要实事求是。要充分尊重贫困劳动力个人意愿,做到有意愿的培训到位,无意愿的不勉强,不强制推派培训人数。培训工作要以提高技能、助力就业为出发点,切实保证培训质量。

第2篇:考核工作方案范文

一、建设任务

完成高速公路、国省道沿线、水及其主要支流两岸第一层山脊以内,城市周边可视范围内的荒山造林绿化。取缔“三边”范围内的砖瓦窑、石灰窑、采石场、采砂场,并完成“两窑两场”的植被恢复。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全面消灭“三边”的宜林荒山荒地、四旁空地,实现绿化达标。

二、考核对象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林业工作的副乡(镇)长、林业站站长以及林业、国土、公路、水务、交通、环保、城管、高速公路管理等县直部门负责人。

三、部门职责及质量标准

(一)林业部门。负责完成“三边”范围内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造林小班起测面积为0.5亩,造林树种以枫香、五角枫、桤木、马褂木、樟树、杜英等速生乡土阔叶树为主,造林方式实行针阔混交。高速公路、国省道沿线100米以内以及城市周围栽植多年生阔叶树或常绿大苗,其它区域营造阔叶林或针阔混交林,阔叶树所占比例在40%以上;造林成活率、保存率达85%以上,前三年按速丰林生长标准验收,第四年郁闭度达0.4以上,可视范围内不见露土(经济林除外);现有林分全部纳入公益林管理范围,实行封禁保护,严禁采伐。

(二)水务部门。负责完成水及其主要一级支流河道范围内的水土保持林建设。选择速生、常绿、防护功能较好的树种营造水土保持林,小班起测面积为0.5亩,造林密度:针叶树每亩167株以上,阔叶树每亩100株以上,造林成活率、保存率85%以上。

(三)交通、公路部门。以常绿绿化大苗为主,乔、灌、草合理搭配,负责完成国省道、主要县乡公路干线宜林路段的道路两旁绿化,树木成活率在90%以上,宜林路段绿化率达到100%。

(四)国土部门。负责一次性关闭“三边”范围内所有的砖瓦窑、石灰窑、采石场、采砂场,并做好“三边”范围内“两窑两场”的植被恢复,植树造林成活率、保存率达85%以上。

(五)环保部门。会同国土部门关闭“三边”范围内的砖瓦窑、石灰窑、采石场、采砂场,协助水务部门完成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绿化工作。将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建成流域特色风景区。

(六)城管部门。负责城区造林绿化,以栽植多年生阔叶树或常绿大苗为主,乔、灌、草合理搭配,树木成活率在90%以上,绿化率达到100%。

(七)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负责完成怀新高速公路新晃段管辖区内造林绿化,植树造林成活率、保存率达85%以上。

四、督查验收

县政府每年安排两次,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的“三边”造林绿化工作进行督查验收。第一次督查安排在当年的3月份,主要督查各乡(镇)和县直部门“三边”造林绿化工作进度、质量等工作;第二次督查安排在当年月份,主要任务是按照“三边”造林绿化技术标准和目标管理责任状,逐小班、逐地段进行检查验收,并按百分制进行考评打分。

五、考核兑现

考核得100分的为先进单位;全面完成年度任务,并考核得分85-100分的(含85分)为合格单位;考核得8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考核为先进单位的,县政府给予一定奖励。不合格单位的,第一年给予黄牌警告,第二年考核再不合格的,将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把“三边”绿化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专门的领导和工作班子,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理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任务完成。

2、科学编制规划。要根据县里下达的“三边”造林绿化任务,科学合理地做好规划设计,明确造林树种、造林方式、实施时间、管护措施,并将任务落实到村组、到地块(地段)。

第3篇:考核工作方案范文

本次年度考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成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王亚伟为组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考核领导小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疗工伤保险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二、考核工作安排

(一)考核采取自查自纠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将年终考核与日常监督检查、费用审核、市“6+1”季度考核结果相结合。

(二)抽查考核的对象为二甲以上医院及其他有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其余医疗机构主要以自查自纠为主。

(三)各定点医疗机构对照《考核标准》(附件),逐条进行自查自评,写出书面年度总结报告,未被抽查考评的于年8月20日前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疗工伤保险科(标题用二号宋体字,正文用三号仿宋体字,纸张统一用A4)。

(四)年7月底前为各单位准备阶段,8月8日至8月18日为抽查考核阶段。

(五)抽查考核方法、内容。

1.情况汇报:听取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工作情况汇报。

2.查阅资料:根据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考核标准,查阅有关文件、病历档案等相关材料。对住院病历的抽取,由考核组在医院病案室随机抽取病历20份(离休干部病历不少于2份),对其检查分析结果综合运用。医院提供门诊处方100份。

3.现场检查:考核组人员深入病房、门诊、医技科室进行检查;并采取问卷、询问等形式,了解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执行情况。

4.初评:各考核小组根据检查的情况对照考核标准进行初步考核评分。

5.确定考核结果: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各考核组的情况汇报,医疗工伤保险科、市社保局医疗监督科、费用审核科结合日常监督检查、费用审核、市“6+1”季度考评结果进行统计计算,形成最终考核结果,并以通报形式公布。

三、奖惩办法

(一)综合考评在90分以上者,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按协议将质量保证金全部返还给定点医疗机构,并予以通报表扬。

(二)综合考评在80-89分者,返还给定点医疗机构全部质量保证金。

(三)综合考评在70-79分者,返还给定点医疗机构80%质量保证金,其余20%质量保证金并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四)综合考评在60-69分者,返还给定点医疗机构50%质量保证金,其余50%质量保证金并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五)综合考评在60分以下者,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并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并在全市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六)综合考评在60分以下,且有下列严重违规行为之一的,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终止服务协议。一年后方可重新申请定点。

1.有串换药品或出售保健品等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

2.有挂床住院、分解住院、延迟出院等情况,情节严重的;

3.推迟与治疗终结患者结算10天以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4.聘用无执业医师资格人员执业的;

5.统筹年度内定点医疗机构因服务质量被投诉达5次以上,经查证属实的;

6.定点单位名称、住所、性质等发生变更时,未及时报经办机构的。

(七)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单项违规特别严重行为,将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终止服务协议。二年内不得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

1.伪造病历、冒名住院、虚报医药费用等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数额较大的;

2.出售假冒伪劣药品,造成不良影响的;

3.擅自延伸医疗保险刷卡服务的。

第4篇:考核工作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粮食安全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市政府对我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年度考核工作,特制定2019年度*****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内容

根据长治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开展2019年度长治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长粮安考核字〔2019〕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长县政办发〔2016〕61号)要求,结合我市粮食安全新形势、新任务,本着“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原则,2019年度我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为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等6个方面14个重点考核事项45项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同时取消“定性评价考核指标”。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评分。2019年12月20日前,承担考核任务的各牵头部门要按照《2019年度*****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评分表》(附件1)确定的年度考核目标任务要求,完成对2019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自评打分和总结报告,备齐自评打分依据的文件资料,并按照《自评材料上报要求》(附件2)上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报告要全面客观反映考核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情况,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各部门要对自查自评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部门抽查。2018年1月1日前,领导小组根据各牵头部门的自评报告和部门评审意见,确定抽查对象,组成联合抽查小组进行实地考核,并形成抽查考核报告。

(三)综合评价。2018年1月10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部门自查评分和抽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和考核结果运用建议报领导小组审议。

(四)考核通报。考核结果经县政府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向各部门及单位通报,同时,抄送县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部门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考核工作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我市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和复杂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责任意识,深刻认识和领会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实质要求,端正考核态度,突出工作实绩,杜绝形式主义,务求达到考核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促进的效果。要切实加强对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部署,确保粮食安全责任制年度考核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要围绕年度考核目标任务,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全面客观真实反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第5篇:考核工作方案范文

一、考核方式

1、考核工作由局党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局综合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2、主要考核10项重点工作(详见考核重点内容),考核总分100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实行倒扣分,直到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3、12月25日前由乡镇民政办根据考核内容、目标任务实际完成情况向县民政局写出书面自查报告,局相关业务股室根据统计数据、年报和平时抽查掌握的情况,分项考评计分报局办公室,办公室汇总报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审定。

二、考核重点内容

1、及时上报灾情信息,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每出现一次扣1分;及时查灾核灾,妥善安置灾民,因灾民安置不到位,每出现一次上访扣1分;每个乡镇创建1个减灾示范社区,未完成任务扣1分;执行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精细化管理,按时上报公示救灾款物发放情况,每缺一次扣1分。(10分)

2、辖区内所有村必须全部建有不低于12平方米的标准固定村务公开栏,并按要求公开内容,每缺1个村未建或未公开的扣3分。(10分)

3、乡镇、村(居)必须常年公示城乡低保对象、各类社会救助情况,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发现未公示的每个(次)扣1分。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凡死亡、领取退休金未及时取消的,发现一例扣1分。开展入户核查,实施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率和核对率必须达到100%,每差一个百分点扣1分。(15分)

4、乡镇农村福利院管理提档升级,按规范服务标准和要求创建“十星级”农村福利院,每年考核一次,每所福利院每缺(减)1颗星扣2分。(15分)

5、6月31日前完成本辖区内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未按时完成的扣3分。每个乡镇必须有1-2人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无人参加考试的扣2分。(5分)

6、建立和完善孤儿、老年人信息数据库,数据库不及时更新的扣1分;加强享受高龄津贴人员动态管理,一季度检查一次,凡死亡未及时取消的,发现一次扣1分。已成立的农村养老互助活动中心,要按规章制度开展活动,建立台账;2014年新成立的农村养老互助活动中心要挂牌,并开展活动。未开展活动的扣0.5分,未建立台账的扣0.5分。(5分)

7、按月、季发放到人的资金,县局下达计划指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人,发现一次发放不到位或推迟的扣1分;其他资金在3个月内使用达70%以上,达不到比例的每次扣2分;违规操作或违规使用民政资金的,发现一次扣2分。(10分)

8、户口在所辖区域内的同一对象到县上访(重点涉军、社会救助)达2次、或赴市、省、进京上访1次的,分别扣1分、3分、5分、10分。(10分)

9、完成年度慈善募捐任务,每差1个百分点扣0.5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每超一个百分点加0.5分。(8分)

10、完成福利彩票即开票销售任务,每差1个百分点扣1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每超一个百分点加1分。(12分)

其他工作为日常工作,按相关要求落实。

三、考核结果奖惩

1、奖励等次:年终依综合考核结果得分,从高到低确定获奖名次,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按获奖等次颁发证书奖金。目标考核结果向各乡镇人民政府通报。

第6篇:考核工作方案范文

一、总体要求

按照河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加快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危害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引导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展开,为农村可持续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环境保障。

二、主要任务

通过目标责任制考核,重点实施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农作物废弃物综合利用、清洁能源推广等综合治理措施,使整治后的村镇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环境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农民素质整体提高,环境监管能力明显加强,推动全市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文明”的发展新道路。

三、考核实施

(一)考核依据: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规定、要求,以及国家和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标准,环保部关于开展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的部署等。

(二)考核范围:各县(市)、区的部分乡镇、村﹙按照河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确定﹚。

(三)考核内容:《河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确定的相关内容。

(四)考核办法:在各(县)市、区自查基础上,由市政府统一组织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

四、工作安排

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市环保局、市委农工委有关领导为副组长,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局、卫生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协调。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10月15日前,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工作方案,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乡镇、村名单,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名单(包括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的实现。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结合城乡统筹和新民居建设,明确分管领导,制定方案,突出重点,搞好调度,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二)创新工作措施。各县(市)、区要在资源整合、技术保障、财政支持、投融资机制、监督管理体制等方面,积极探索、积累经验,并学习借鉴先进省、市的成功做法,找出一条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村环境保护发展的新路子。

第7篇:考核工作方案范文

为加强对2014年度我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2014年度考核工作主要以个人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内容。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水平。

勤是指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学习进取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遵章守纪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我办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公务员,共计27人,其中公务员13人,事业编制公务员14人。

四、考核办法及程序

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每月机关干部绩效管理考核和年终主管领导评鉴、群众测评为主要依据,平时考核占40%,年终考核占60%。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总结(述职)。被考核人按照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个人年度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群众测评。组织群众测评会,村两委、直属单位负责人以及部分村民代表参加,被评议人员作书面述职报告。

3、分管领导评鉴。分管领导根据个人述职、平时考核记录和群众测评等情况,实事求是的提出评鉴意见。

4、确定考核等次。街道党工委负责最终审核。主要依据被考核人考核得分情况,确定考核等次。机关公务员的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事业编制公务员的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总分100-90分为优秀等次分值,总分89-65分为称职(合格)等次分值,总分64-60分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分值,总分59分以下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分值。对考核优秀人员要在本单位公示5天,对公示有异议的要重新审核。

5、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结果确定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的本人意见栏签字。

五、优秀比例确定

考核评优比例以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为基数,优秀比例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我街道办事处今年参加考核干部人数为27人,其中公务员13人,事业编制14人,评定优秀等级人数为4人。

第8篇:考核工作方案范文

一、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全体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学校领导干部的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到农村挂职任教人员由接受学校考核。外借人员由学校根据其在外借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外借人员有关情况由现工作单位提供。

今年,市教育局下达我校的“优秀”名额为9人,“优秀”人员将在不同类型和不同职务的人员中合理确定,重点放在教学一线的教师。校级领导干部经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不计入单位优秀等次基数。嘉奖人数为6人。对200年-200年以来连续三年优秀的可推荐记三等功奖励,不受名额限制。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是指政治态度、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的表现;能是指业务知识,教育教学技术水平,教育管理和工作能力;勤是指出勤情况和勤奋敬业的精神;绩是指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果;廉是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教情况。

(二)学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等次的标准: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工作实绩显著,有团结协作精神,清正廉洁。

合格等次的标准是: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遵守职业道德,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工作实绩较好,清正廉洁。

基本合格等次的标准是: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工作纪律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票否决”,一律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1.当年主要工作受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有关科室或年级的主要负责人;

2.工作失职,使学校部门工作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科室或年级主要负责人。

3.师德较差,经常违反《教职工公约》的教职工。

4.在年度会考中,学科综合名次列市直中学最后一名的任课老师。

5.平行班学科教学成绩人均分相差5分以上的任课教师。

6.备课笔记、作业批改等检查不合格的。

7.听课笔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8.事假超过15天;升旗、开会等无故缺席3次以上;无故旷课达1节,迟到早退达5次以上的。

9.工作不满负荷且不服从学校安排的。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德、能、勤在基本分以上,且没有“一票否决”事项的,可直接定为“优秀”等次。

1.普通班班级工作成绩显著,班风正,无流生,无安全事故,学生满意度高,得到领导和群众公认的班主任。

2.学科成绩在市直中学会考中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三项指标的综合名次列前3名的学科备课组长或主要贡献人。

3.普通班学科成绩在市直中学会考中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三项指标综合名次列市直前3名的任课老师。

4.在中考中成绩突出的年级主任、班主任、任课老师。

5.学校工作受市级以上表彰的主要贡献人。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不能评为“优秀”外,且视具体情况可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工作不服从调配,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不完成指令性任务造成负面影响的。

2.体罚学生、乱收费或其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属一票否决的;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4.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人员及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

5.因班风差导致班级学生成绩明显下降或班级流生、违法犯罪数明显增加的班级班主任;

6.违背学校有关政策或严重违背校纪校规的;

7.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在编人员。

三、考核的方式方法

(一)对校级领导干部的考核:

1.撰写述职材料。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6月25日前,认真做好述职述廉有关准备工作。校级干部要在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对个人本学年度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进行全面小结,认真填写《学年度考核登记表》、《校级领导干部学年度工作实绩自我评价与民主评议表》。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还要形成述职报告。填报工作实绩,以写实的方式,报告本学年度完成效果较好的主要工作(最多可列五项)和做得不够的工作。陈述成绩应简洁实在,客观恰当;陈述不足,不得敷衍塞责和隐瞒应当报告的重大问题。学校领导班子述职报告须提请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2.召开述职会议。(6月30日-7月5日)学校全体教职工,本单位离退休老同志代表、退休及退二线的原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主要负责同志报告领导班子及本人的工作实绩。其他班子成员对本职工作完成情况作简要说明。

3.进行民主测评。述职大会结束前,发放《校级领导干部学年度工作实绩自我评价与民主评议表》,进行民主测评。

4.实行实绩公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材料除在述职会议上测评外,还要在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时一并公布市教育局监督电话。

5.召开校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在进行学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召开座谈会,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党内外人士意见,并于7月15日前召开校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二)对教职工的考核:

采取学生或服务对象代表及所在部门、中层干部和领导考核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民主测评工作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民主测评中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的分值分别为100分、80分、60分和40分,民主测评量化积分=(优秀票数×100+合格票数×80+基本合格票数×60+不合格票数×40)÷某类参加测评对象的总有效票数,分类统计积分。

1.学生或服务对象对教职工的考核评价。学生对任课教师的考核评价主要从师德、教学效果与质量两方面进行。根据学生的认知规律,初中学生对任课教师考核测评的权重为25%。职员、工人可请服务对象的代表评议,其分值在25%范围内。

2.教职工所在年级、处、室考核评价。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其权重占25%。

3.校级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的民主测评权重各为25%。

四、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可分四个阶段进行。

1.学习动员及准备阶段(6.19—6.30):组织学习有关考核工作文件,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学年度考核方案,对考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

2.评议考核阶段(7.1—7.29):

①个人总结与认格。对照考核内容,本人填写《年度考核表》,并按照《量化考核表》的内容进行自评;

②组织学生(或服务对象)对任课老师进行测评。以班级为单位,认真组织学生对任课老师民主测评。向学生广泛宣传此项测评的意义,消除学生的思想负担。实行必要的回避制度,确保学生对任课老师民主测评结果真实准确。

③民主评议与推荐。召开年级组(科、室)会议,总结学年度工作,个人对本年度工作进行小结,民主测评推荐优秀等次初步人选。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在教职工大会上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

④确定等次与公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校级领导干部由市教育局负责考核)的考核结果进行统计汇总量化积分。按积分高低排序。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提交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优秀等次,并将优秀等次人选在学校进行公示。

⑤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

3.反馈复议阶段(7.30—8.5):将评议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并由被考核人签署意见。对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的,要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

4.汇总上报阶段(8月6日-8月25日):将考核结果按规定要求汇总,填写有关表格,并将有关考核材料报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9篇:考核工作方案范文

一、考评工作领导组

二、督查及验收时间

考核时间:2015年3月23日--3月30日。

三、考核主要内容

㈠期内主要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1、二多孩政策符合率。

2、政策内二多孩早孕发现率、一孩及政策内二多孩孕情发现率、政策内二多孩无孕情出生比例。

3、期内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期内补报出生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

4、统计准确率。

㈡全员及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建档准确情况。

㈢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范情况。

㈣依法行政、民生工程开展情况。

㈤协会、人口基金工作落实情况。

㈥科技服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㈦群众满意度情况。

四、调查时点

时期指标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生育、节育情况。

时点主要指标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24时。

五、考评方式

采取现场考评和村级业务考评两种方式进行考评,现场调查样本规模在2000人左右。

㈠现场考评主要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分室外和室内两个组。室内组主要负责“2015年第一次现场考核软件资料调查表三”内容的调查。到达样本点村后分5个小组进行,每小组两人,具体负责调查以下内容:1、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生育、节育及长效节育奖兑现情况,同时每个调查小组必须查一户人口基金救助对象的保险卡发放情况,并将调查情况记录到表一“期内生育、节育情况调查表”;2、以表一生育节育对象为主线逐户见面走访调查全员信息至少40户,每小组至少8户达24人以上,具体询问调查每一户中常住人口全员建档准确情况;调查40周岁以内已婚育龄妇女共4名,每小组至少1名,具体询问调查已婚育龄妇女的结婚、怀孕、子女出生、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同时必须询问该育龄妇女2015年10月以来孕环检情况,育龄妇女手册登记孕环检信息和口述参检的均可;3、围绕全员人口调查民生工程对象户2015年资金兑现及新增对象证件的发放情况、绝经期上环妇女发放取环通知书及取环情况、免费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的评估报告书送达情况和人口基金救助户2015年一卡通资金兑现及幸福卡发放情况每小组至少查2名。4、流出市以外的18-49周岁成年育龄人员至少25名,每小组5名,其中18至49周岁育龄妇女不得少于15名,每小组3名,具体询问调查流出人口建档准确情况;5、群众满意度调查采取现场与电话随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主要为现场调查,调查对象主要对有20—40周岁育龄妇女以及四证办理、单独核查、免费优生健康检查、奖扶对象(以下简称四类重点服务对象)等家庭实行调查询问,总样本量为20户,室外五个调查小组主要负责调查20-40周岁育龄妇女一般人群,每小组至少4户。

㈡村级软件考核于3月31日之前完成,详见附件1:各村村级业务考核细则。

六、考核汇总

全员人口及育龄妇女相关信息核对使有3月22日备份数据,流动人口核对使用调查前一天数据。

七、调查纪律

调查员要认真履行调查职责,确保调查质量,在调查过程中要严格按要求不得随意增减调查指标,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样本点小区范围,不能随意更改调查数据,不得故意错登有关信息。

调查员在调查当天不得向被查村泄露调查表入户调查内容情况。

调查组在样本点小区内必须保证足够的调查时间,应不低于3小时。

八、注意事项

㈠调查表格填写完整、字迹清楚。

㈡对样本点村范围内常住户纳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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