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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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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第1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领导对安全工作的指示和省、市、县政府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路,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为契机,进一步解决我镇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执法监管、综合治理、基础保障、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真正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薄弱点补上来,把超载超限问题治下来,把社会各界人士高度重视的安全工作抓起来,促进全镇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明显改善。

二、整治目标

具体目标有:辖区内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辖区内机动车辆安全排查率达100%,机动车辆驾驶人和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教育率达100%;落实“三整顿三加强”措施(整顿驾驶人员队伍、路面行车秩序、危险路段,加强责任制、宣传教育、执法检查)和开展道路交通“五进”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治理辖区无牌无证驾车、非客运车辆载客、客货混装、客车超员、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制订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力量施救率达100%;成立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镇村干部安全三包(包线、包车、包人)责任制。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实施、有效推进,特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如下:

四、工作步骤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筹备组织阶段(1月2日-3月3日)

一是设置相应办事机构,落实办公地点、人员,建立相关制度、台账,设置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专题召开工作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工作。二是组织“大排查”行动,建立完善相关台账。三是镇政府与镇级部门、镇属单位、各村(社区)签订安全责任书,相关镇级部门、镇属单位、村(社区)根据排查情况与辖区货运企业、业主、货场等签订不得超载超限的安全责任书。四是相关镇级部门、镇属单位、各村(社区)组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细化措施、完善制度。

(二)综合整治阶段(4月1日-9月30日)

一是在一些重点地区的村(社区)设立劝导点,配备劝导员,常态化开展劝导工作。二是协助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和取缔货车违规销售和非法改装作业。三是根据统一部署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查禁超载超限车辆。四是加快推进安保工程的建设,按时间要求确保工程进程。五是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巡查工作,每周由交管办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责任单位、人员立即整改。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根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归纳、总结、提升、优化,对行之有效措施要进一步深化形成长效机制;对成效不明显、不突出的措施要进一步优化提升;对未完成的基础设施建设、台账等督促完成;对依然存在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研究解决。切实抓好提炼总结,将整个道路交通管理整治工作成效形成固化于章的制度成果,全面提升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

五、整治内容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攻坚年共有五项工作任务:

(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工作任务:明确各村(社区)、镇属单位、镇级部门关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主体、责任、任务和区域。落实部门和人员摸排收集、梳理上报、研究解决辖区公路隐患,做到应排尽排、科学论证、区分路级、分类登记、及时解决。治理措施和落实情况要追踪落实到底,重点做好防冰雪、防大雾、防自然灾害的行车安全准备工作,对事故多发路段、急弯、险路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清除妨碍行车安全的路面障碍物,完善危险路段、施工路段行车指引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

2、责任部门:牵头责任部门为镇交管办。协作责任部门为派出所、城区交警中队、安办、农机站、各村(社区)。

(二)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1、工作任务:以S309省道、叙蔺路、蔺郎路及各村主干道等为整治重点。强化运输安全管理,对不具备车辆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未获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行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严查严处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车、摩托车违法载人和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2、责任部门:牵头责任部门为镇交管办。协作责任部门为镇安办、派出所、农机站、城区交警中队。

(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1、工作任务:建立八项制度和相关台账:

一是建立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台账,明确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劝导员。原则上全体村(社区)干部均为辖区协管员,协管员、劝导员负责在当地村“两委”领导下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日常巡逻检查;在重点区域设置劝导点和劝导员,开展交通安全“五劝”。村“两委”主要领导实行日常管理带(值)班,定期不定期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进行交通安全巡逻,及时纠正查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台帐内容包括:机动车、驾驶员信息,协助处理交通事故登记,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点段排查整治统计,说服教育、安全工作记录、责任书签订等。由各村(社区)负责完善资料、及时更新内容。

二是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各村须设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墙体标语2条以上,要会同公安、农机部门经常对农用车及拖拉机驾驶人、学生、沿路村民等重点群体面对面宣传教育,群众交通安全知晓率达到100%以上;教育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内容;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单位每月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机动车驾驶人必须主动自觉参加所在单位(所在村社)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同时,全镇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示范村、社区、学校、单位创建活动。

三是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由镇分管领导牵头、镇交管办负责,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议,解决突出问题。

四是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相关道路交通隐患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核实,给予一定经费奖励。

五是建立预警通报机制,一旦发现隐患立即设置警示标志,告知相关部门解决。四是建立完善责任倒查制度。镇目督室、交管办、安办等部门全镇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实行责任倒查。

六是设立镇道路交通安全基金。由镇财政安排1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交通管理考核奖励等。

2、责任部门:牵头责任部门为镇交管办,协作责任部门为派出所、安办、农机站、城区交警中队、联村部门、各村(社区)。

(四)常规工作督查督导

1、工作任务:根据整治工作部署和推进进度,突出重点,适时组织专项督查行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通报,推动整治行动整体纵深发展。

2、责任部门:牵头责任部门为镇交管办,协作责任部门为镇纪委、派出所、安办。

(五)交通违法责任追究

1、工作任务:完善交通事故责任倒查机制,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对事故中暴露出的车辆和驾驶人管理问题的,要认真进行分析,查找漏洞,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

2、责任部门:牵头责任部门为派出所,协作责任部门为镇目督室、镇安办。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村(社区)、镇级部门、镇属单位要深刻认识各类交通安全事故的深刻教训,杜绝盲目乐观、麻痹大意的思想,要采取有效措施、营造有利环境,切实增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范能力。

第2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范文

根据省、县〈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我乡道路交通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乡政府决定在2014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相关责任;严格执行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排查整治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车辆超载超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道路运输企业源头管理,使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明显提高,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整治内容

(一)大力推进公路安保工程建设。

公路安保防护设施是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的重要设施,我乡把公路安保工程建设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按照《四川省2013-2015年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实施方案》(川交发〔2013〕84号)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落实财政配套资金,确保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内的公路安保建设任务。

同时,加强对辖区内现有道路临崖、临水、陡坡、急弯等危险路段隐患以及路侧护栏已被损毁的危险路段的排查。

(二)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要求,我乡成立了以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监办,负责日常工作。同时,聘请3至5名专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提供办公室、资金、装备等必要的工作条件。同时,在行政村设立交通安全宣传员、信息员、劝导点,负责对辖区内的机动车(小型面包车、低速载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车主和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提醒,劝导制止超员超速超载等行为。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进一步加强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组织发动乡、村干部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民特别是机动车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争取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14年1月1日-3月31日)

全面启动公路路侧护栏、乡(镇)交管办和劝导点、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平台、道路交通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二阶段(2014年4月1日-6月30日)

全面查禁超载超限车辆;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加快公路路侧护栏建设,路侧护栏设置完成全年目标任务50%以上,完成车辆及驾驶人员信息平台、乡镇交管办和劝导点建设。

第三阶段(2014年7月1日-12月31日)

固化治超站点职责任务分工,建立健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全面完成道路交通智能监控系统2014年建设任务及公路路侧护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工作直接体现党委和政府的执政形象、社会治理水平和管理能力。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乡直各部门,驻乡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形势的严峻性,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全乡安全生产工作最重要的内容之一,痛下决心、综合施策,深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中的突出问题,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根本好转。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人民政府是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相关部门是实施主体。乡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下东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并抽调专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整治工作。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乡直各部门,驻乡有关单位要重视此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第3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范文

牢固树立“人命关天、安全为天”,“事故可防、事在人为”,“有责必履、执法必严”的理念,齐抓共管,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着力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严格源头监管,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大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确保综合管控效应明显提升。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於旌方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系统各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会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办。联系人:,具体负责“百日会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排查整治一批重点运输企业

1、大力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督促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大力开展“营转非”客车清理,严把驾驶人聘用管理关和营运车辆安全状况关。(责任单位:运管所)

2、加强重点运输车辆安全监管

对运输企业所属客货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校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性能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杜绝隐患车辆上路行驶。全面排查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情况,对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道路运输运输企业,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国务院“84220”规定。(责任单位:运管所)

3、加强重点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对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准驾车型不符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督促企业解除聘用合同。对于因企业负责人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客货运车辆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以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罪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责任单位:运管所)

4、加强重点客货运车辆动态监管。深入客货运企业检查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和校车是否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监控主体责任,落实专人实行24小时动态监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规定不落实的,严肃追究企业管理责任,责令立即整改、停止营运。(责任单位:运管所)

5、开展重点车辆违法清理。每月对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辆进行排查,发现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和交通违法未处理3次以上等情况的,责令运输企业及驾驶人限期清理。(责任单位:运管所)

(二)排查治理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6、排查公路安全隐患底数。6月底前,按照《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组织力量集中对所有省道、县乡公路、村村通交通安全隐患点段和事故多发点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公路安全隐患底数,健全隐患基础台账。(责任单位:公路局、农村局)

7、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开展乡道及以上农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平面交叉等重点隐患大排查,建立底数台账。报请政府,落实整改资金,逐步开展隐患治理,改善道路通行环境。(责任单位:农村局)

(三)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8、加强重点运输企业及驾驶人交通安全警示和提示教育。每月深入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公司等重点运输企业,采取集中授课、典型案例宣讲、满分学习教育等形式,加强对重点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提升重点驾驶人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文明交通常识知晓率。(责任单位:运管所)

(四)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9、组织开展整治行动。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防控中心任务,针对影响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协调公安等部门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构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五)持续开展联合治超行动

10、按照市政府的相关部署,以205省道超限超载检测站固定治超站点为依托,联合公安、国土等部门,持续开展联合治超行动,实现“城市形象有效改观,公路设施有效保护,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责任部门:治超办)

一是重点打击路面超限超载行为。重点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和超限超载率100%以上的严重超限超载车辆,特别是运输砂石料、钢材的重型车辆以及无覆盖车辆,同一车辆连续两次以上(含)因严重超限超载、抛洒滴漏被查处的,一律按处罚标准上限严处。对货源单位允许非法改装车辆进、出场(厂)配载货物的,抄告其主管部门依法严处。

二是重点打击非法改装行为。对于路面查处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要依据规定予以处罚和切割。

三是加强重点货源单位源头监管。要加大对货源单位的源头监管,督促源头单位落实岗位责任制,杜绝非法改装车辆和超限超载车辆进、出场(厂)。

四是严厉打击恶意闯卡、遮挡牌照等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会战”,是市委、市政府为有效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势头,彻底扭转被动局面而做出的重要部署。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尤其是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具体指挥、具体检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主动谋求与相关部门的配合,狠抓落实。

(二)摸排底数,找准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全面摸清辖区内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运输车辆、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事故易发段底数,切实把握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基本情况,认真组织分析和研判,找准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管控措施。

第4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范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平安社会的目标,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努力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XXX大队长任组长,大队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五进”工作,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在4月15日前对辖区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的行车安全教育,同时宣传到辖区所有的运输企业、车主,全面开展警示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继续在车站、车管办证大厅播放宣传光盘,在社会上营造“压事故、保畅通”的交通安全严管氛围。责任单位:宣教科。

2、加强调查研究。迅速对今年以来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进行一次全面、综合分析研究,在主观和客观方面深刻查找发生事故的原因,对辖区交通安全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认真的调研和梳理,提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需要市委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向市委、政府报告;对带有普遍性、全局性,需要全市统一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责任单位:秩序科。

3、加强源头管理和隐患治理。对辖区(包括县乡道路)的道路状况、“黑点”路段、车辆情况和驾驶人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及时发现和处置山洪、塌方等毁路毁桥等险情,发现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采取领导挂片,科室中队负责人包区域,民警包路段的方式,谁排查谁负责。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加以整改。此工作4月14日前完成,各单位形成书面材料报秩序科,由秩序科汇总上报。责任单位:各辖区科中队。

4、加强路面监控。当前正值雨季,“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是道路交通事故易发期,各单位必须全员上路执勤,严查严管严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结合治理“双超”、反盗抢机动车辆专项工作、“三无”车辆、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整治工作,重拳打击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超载、违法超车、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客运车辆夜间在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通行等交通安全违法现象,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5、深入开展平安问候、安全提醒活动。在集中统一行动中把“平安问候、安全提醒”活动推向深入,做到交通民警只要看见交通违法行为,都要不受管辖区域的限制,进行平安问候。将平安问候、安全提醒作为每一位民警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作为每一位民警的自觉行动来落实。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于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全队民警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必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交通事故高发势头。

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大队采取领导挂片、中队包区域、民警包路段的方式,落实管辖责任。对民警上路的出勤率进行量化考核。中层干部须向大队领导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整治期间,全队一律取消休息,按照执勤安排表上路执勤。

3、切实加强民警自身的安全防护工作。集中整治工作中,要高度重视路面执勤民警的安全防护工作,科室中队责任人在上路前和执勤时应对民警安全防护装备进行督促检查及进行安全提醒,切实保保障民警自身安全。

第5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范文

接到通知,我部门马上组织学习,并成立了以部门经理王天印为组长的自查自纠小组。就部门日常办公环境、出入交通等方面进行认真自查。坚决做到:

(一)每天下班后保证饮水机、电脑断电,门、窗上锁。

(二)养成午休期间办公室无人就锁门的习惯。

(三)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形成办公成员轮流值日制度。

(四)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不酒后驾车、不违章行驶等。

二、项目管理方面

第6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范文

关键词:市政道路整治安全交通

中图分类号:TU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工程概况

近年来“33929”、“三口五路”、“一纵三横”、“五纵六路”、“两纵三横”等道路综合整治工程的相继实施,杭州道路交通条件和城市面貌不断改善,城市整体品位和综合竞争力全面提升,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日益改善。大关路道路综合整治为其中重要的一横,道路整治完成后与教工路、沈半路形成贯通西部、北部地区的干路系统,减轻中心区交通压力,对大关路综合整治进行设计。

大关路位于杭州主城北部,呈西南-东北走向。本次设计范围南起莫干山路,北至绍兴路,共跨越两条河道,分别为京杭运河、红建河,均设桥梁通过,全长约2.34Km,规划控制红线宽度40米。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建河拼宽设计。

二、道路施工

1、高黏度改性排水沥青混凝土摊铺施工:

(1)、排水式沥青混合料摊铺应采用机械摊铺,要求摊铺平整,不宜人工修整,摊铺速度应控制在约3m/min,摊铺温度宜控制在175-165℃。

(2)、碾压前宜配备足够数量的压路机。碾压时,压路机距离摊铺机不宜过长。初碾、二次碾压宜选用10-12t滚筒式压路机,终碾宜选用6-10t多轮式压路机或8-15t胶轮式压路机。碾压应采用静压方式,其方法与一般沥青混凝土面层相同;初碾速度宜控制在2km/hr,温度应控制在160℃-140℃, 复碾速度宜控制在3km/hr,终碾速度宜控制在2km/hr,温度应控制在90℃-70℃;并应填写测温记录。

(3)、排水式沥青混合料的接缝处不允许重叠。纵向接缝宜铺筑成梯形,便于邻接的面层粘结牢固,确保接缝两侧密度相同。加热时,应避免将面层直接暴露在火焰下。

(4)、排水式沥青面层纵、横向接缝,以及与附属构筑物的衔接部分需充分压实,粘结紧密。

(5)、在铺筑面层时,需对透水管进行保护,避免沥青混合料堵塞透水管孔眼,确保透水性路面结构中的雨水能顺畅地排至透水管。两侧排水边沟应有足够的排水坡度,确保排至边沟的雨水能够迅速排出。

(6)、沥青混合料碾压成型后,应避免车辆进入,直至终压4个小时后或表面温度低于50℃,且足够坚硬后方可开放交通。

2、玻纤土工格栅

(1)、玻纤土工格栅铺筑时,应先将一端用固定,然后用机械或人力拉紧,固定另一端。

(2)、铺设玻纤土工格栅时,应保持铺设平顺,拉紧,横向搭接长度为100mm,纵向搭接长度为200mm , 并根据摊铺方向,将后一端压在前一端之下。

(3)50×50×0.3mm的固定铁皮,要求平整不翘角,2英寸8cm长钢钉固定。固定铁皮纵向间距2m,横向间距0.5m。

三、排水施工

大关路为现状道路改造,现状地下管线非常复杂。根据规划及现场勘察,现状道路除已建有雨、污水管道外,还建有电力沟,通信、给水、煤气管道;本路段东南有架空电力线;两侧有架空通信线,其中东南侧与电力线同杆;道路两侧上方有电力架空线。施工情况主要表现在:

1.排水管施工从下游向上游施工,先深后浅。

2.道路路段最低点处设置雨水口。为方便清通管理雨水口均落底;在道路最低点处,机动车道上设四篦雨水口,在非机动车道上设双篦雨水口。

3.雨污水检查井均做流槽,雨水落底井,落底0.5米。

4.道路路段最低点处设置雨水口,道路交叉口处最低点的雨水口布置,根据道路交叉口竖向设计图进行调整。

5.管线采用开槽埋设,施工时注意施工现场及沟槽的排水降水工作。

6.现状雨污水检查井位于现道路中央隔离带或机非隔离带处如不能进行井筒改造时,在检查井井盖处对道路侧石进行改造。

7.基坑施工前,须事先对沿线两侧已建的建筑物基础及管线作以详细调查,然后根据基坑深度及地质情况采取必要的加固保护措施。接入现状管道,需在施工之前复测已建管道位置、管径及标高,若有出入,报设计院以便施工前调整;伸长或拼宽的雨污水管道标高、管径应按实测为准。

四、桥梁施工措施

本桥梁位于杭州市大关路1+784.886处,原桥位处为一座14m跨简支桥,根据道路改造平面要求,本桥在南北两侧需拼宽4m,为了避免在水中作业,桥梁跨径布置为25米,同时对老桥的桥面系进行改造。

1.对于栏杆底座等预埋连接的钢筋,在现浇板时应注意相应的位置,并要求预先埋入板内。

2.在桥梁施工时按所采用的伸缩缝型号之设计参数预留好安装槽并布置好预埋锚筋;安装伸缩缝装置前将预留槽清理干净并校正预埋锚筋。

3.必须保证铰缝的结构尺寸,铰缝砼须捣实,铰缝连接钢筋扳平焊牢,浇筑铰缝桥面铺装砼之前,须用钢刷清除结合面上的浮皮,用水冲洗后浇筑C40细石子砼,震捣密实,然后浇筑桥面铺装,并切实注意钢筋网位置和捣实养护工作。

4.在欲安装支座时支座垫石顶面除去浮砂,表面平整清洁无油污。

五、扬尘控制具体措施

根据本工程特点及施工部署,本工程主要产生扬尘的工序为道路砼破除、人行道板拆除、沟槽开挖、现场临时堆放的施工用土、沙石材料、桥梁搅拌桩施工泥浆产生扬尘等,针对以上产生扬尘的来源,将采取主体控制措施及被动控制措施进行防护。每日对路面进行清扫、洒水控制扬尘。

5.1主动措施

主动措施在技术上主要为各分部分项工程采用流水线施工,各道工序无缝连接。每到工序及时报监理组织验收,施工质量确保一次到位,力争将施工扬尘控制到最小状态。

道路施工

施工前浇水湿润混凝土路面和路基,再使用镐头机破混凝土,并及时清运出场,破碎时经常洒水、保湿,确保破碎后的混凝土始终处于湿润状态;进场通道安排专人清扫,定时适量洒水湿润,不得使施工现场有泥浆产生,如有必要在现场安装钢制洗车溜槽,始终确保进出车辆不带泥上路。侧平石、道板铺装、切割石材过程中带水切割施工,并及时打扫清理作业区域,防止扬尘。

排水施工

沟槽开挖前根据开挖深度以及管道埋设深度计算回填土方量,多余土方全部使用密闭车辆随挖随外运,回填土方在现场堆放时使用土工布或塑料彩条布全封闭覆盖;所有水泥全部使用桶装水泥,固定地点安放,水泥出放口用塑料彩条布包裹,水泥桶周围经常清扫、洒水确保现场整洁、无灰尘沉积,开挖沟槽回填土方完成后,在基层未施工前全部使用沥青临时恢复,确保道路表面平整。

桥梁施工

场地硬化、净车出场,现场材料堆放整齐,灌注桩施工现场安放泥浆灌,所有泥浆使用车辆外运到指定地点弃放处理;盖梁施工主要控制挖土和模板施工,模板施工主要的扬尘控制采用钢木结合,大面积采用钢模板,部分转角处使用木模填补。桥梁道板铺装及栏杆安装切割时全部带水切割。

生活区扬尘控制

生活区扬尘主要产生在厨房灶具产生烟尘、生活垃圾堆放等。厨房烧饭使用煤气灶及电蒸箱,所有生活垃圾固定地点堆放,全部袋装外运,安排专人负责清理。

5.2被动措施

1.施工场地周边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2.1米,围挡间有插销连接,底端设置防溢座。

2.施工期间如若使用自拌混凝土或者进行密闭搅拌并配备防尘除尘装置,散装水泥罐并有专门防尘、抑尘措施,进场后要进行密闭覆盖。施工完成,工完场清,所有垃圾全部装袋外运。

3.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组建一支专人负责的文明、安全施工班组,并配备专用机动洒水车1辆,人力洒水车4辆指定专人、根据天气情况及时洒水并指定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扬尘源密闭、覆盖、洒水作业和车辆清洗工作。

4.施工现场设立垃圾场,对施工垃圾要及时打包,集中堆码并及时清运出场;生活垃圾集中放入垃圾桶内,统一管理,及时清运,在清运过程中不得遗撒。

5.渣土运输车辆全密闭化管理,装载的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禁止出现“抛、洒、滴、漏”现象。

六、交通管理措施

本工程处于市区繁华地段,沿街商铺、居住区较多,安全文明施工及交通管理难度较大。为现状道路整治工程,施工过程中,不能封闭交通。现状道路过往车辆及行人较多,施工难度大,只能先施工北半幅。待北半幅施工完毕后,再施工南半幅。以保证车辆及行人通行。施工前对施工区域直线段进行固定围护,固定围护采用彩钢板,基础为砖砌基础。交叉口处采用活动围护。围护顶设警示灯带及警示红灯。按照人车分离,各行其道,单向组织交通,配足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所必须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设备、交通诱导系统、路口渠化等设施,确保交通安全。行车系统的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设备、交通诱导系统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控制,承担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执法的任务,保证工程路段的交通畅顺。

第7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范文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是动员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全力以赴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刚才,3个部门作了表态发言,讲的都很好,决心很大,我完全赞同。下面,根据县政府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依托鲁南经济带和东陇海产业带,大力实施工业化带动、城市化推进、外向型扩张、服务业突破、新农村提升战略,不断加强和巩固县域经济基础,每年都推进和实施一批城建交通重点工程,落地一批新项目,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全县财政收入总量在全市保持在前三位,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保障了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投入。去年以来,启动了一批道路交通重点工程。建设了沂河路、白马河堤顶路、古城路、富民路,改造提升了郯东路、北大出口景观带,有效缓解了城市交通压力,带动了沿路开发建设。农村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开工建设汤郯路、郯胜路,改造黄李路、马涝线、港重路、东郯线、重坊至省界等5条县乡公路。交通标志标线更加齐全,施划道路标线30公里,在城区、国道、省道、新建设开通的道路增设各类指路、指示、禁行标志60余套,在城区新增设灯控路口二个,固定测速二处,205国道郯城南段新增固定测速一处,主要路口控制率达100%。今年,县委、县政府还将着力推进兴郯路、郯胜路、沭河滨河路建设,构建新的城区西外环、北外环、东外环,完善环城路网结构,拉开新一轮城市发展框架。

可以说我县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在方便群众出行和外商来郯投资兴业,促进全县城乡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从全国来看,我国正处于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道路交通事故总量比较大、万车死亡率比较高,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居世界第一。

近年来,我们连续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全县各级以“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总体平稳。可以说,在全县经济飞速发展、道路通车里程大幅度增加,人流、物流高速增长的情况下,取得这些成绩非常不容易。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差。部分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差,出行不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部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仍然存在。部分企业重生产、轻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系统管理缺失,教育培训滞后,职工交通安全意识差。更为严重的是,农村经济条件逐步好转,摩托车成为人们代步工具,农村妇女、儿童无证驾驶现象越来越多,造成极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二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道路通车里程与交通安全设施滞后的矛盾突出,新形成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多。企业、单位只注重经济利益,不重视对交通安全隐患的治理,超员、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多发;对挂靠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监管不力,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非法拼装、改装和无牌无证的摩托车、农用车、送子车的车辆上路行驶现象增多,存在重大交通事故隐患。三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低。除县城建设了交通智能监控系统外,县域其他道路交通智能化管理水平还很低,交通安全监控设备建设还不到位,加之警力不足,造成了大量路段失控漏管,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现象严重。四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全。

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对于维护经济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扎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道路交通安全的总体要求,是要做到人、车、路的和谐统一,核心是以人的安全为根本,第一要义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畅通。解决好人、车、路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就能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为此,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很好的思考在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上,如何进一步处理好人、车、路三要素的关系,强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

(二)扎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是促进我县道路客运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近几年来,我县积极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极大地促进了道路客运事业的发展,全县现有各类客运车辆235台,从业人员达542余人。去年我县客运车辆客运量已达283.1万余人次。但在客运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多方面的问题,大量的农用车、微型货车、三轮车在县乡道路从事非法载客,特别是乡镇集市的“黑车”非法从事道路客运,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扰乱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班线客车站外揽客、中途超速抢客、飙车现象时有发生;城区电动三轮车不按规定路线载客,乱停乱放、逆向行驶,造成极大地交通安全隐患,因客车、出租车、三轮车争抢客源而引发的矛盾纠纷相当突出。这些问题和矛盾严重影响了全县的经济发展环境,道路交通秩序必须下大力气全面整治,促进全县客运市场步入良好的发展轨道。

(三)扎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是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人、车、路的矛盾日益突出。首先,从路来讲,我县目前公路通车里程已达到2200余公里,并且随着公路等级的逐年提高和农村新硬化道路的迅速增加,平均车速在不断加快。其次,从人和车来讲,农民购买三轮车、摩托车的经济能力不断提升,但入户率、办证率低下,一些交通事故黑点没有得到有效治理,交通安全设施缺失大,给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防控带来了沉重的压力,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对于提升郯城形象,加快经济发展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四)扎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是确保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不和谐因素,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既不投入人身财产保险,也没有家庭可动产资本,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车毁人亡,没有能力赔付,有的受害者就到处上访,造成社会不稳定和不和谐因素。各级各部门要充分结合“平安郯城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平安畅通县区创建”、“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等四项活动,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突出重点,全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平安郯城”的重要内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不仅是一个安全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是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体现。今年10月份全国第十一届运动会将在我省举办,我市设分会场,同时,也是建国六十周年庆典即将来临的政治敏感期,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为开展好这次活动,县政府成立了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印发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明确目标,找准重点,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扎扎实实地做好这次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一)抓宣传,营造全社会重安全的氛围。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制、安全和道德意识,是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治本之策。要本着“谁的人谁负责、谁的人谁宣传、谁的人谁教育”的原则,切实落实教育管理责任,确保交通安全宣传落到实处。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的优势和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集中报道整治工作情况,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各单位要大力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促使其自觉学习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自觉遵章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工作,加强对客货运输企业、中小学校、幼儿园、公路沿线村庄等重点单位和区域的交通安全宣传,重点抓好对车辆所有人、驾驶人、中小学生、公路沿线村民等特殊群体的交通安全教育,营造有广度、有深度、有规模、有影响的宣传声势和社会氛围。近期,县里初步打算搞一个全县车驾人员教育培训基地,县交警大队要好好研究,选好场地,适时推进开展。该项工作启动后,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好本单位的驾驶人员定期培训,全面提高我县车驾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素质,为“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抓整治,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目前,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还比较薄弱,要实现控制交通事故事故总量、减少人员伤亡的目标,必须以这次集中整治为契机,加大执法力度,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县交通部门要对全县的营运驾驶人的从业资格及挂靠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整改;交警部门要严把车辆检测关和驾驶人考试关,要实行倒查责任制,严格落实各类车辆管理的各项措施,确保做到“病车不上路,驾驶人上路不违法”。二是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管理。由于我县是农业大县,农用车、拖拉机等违法载人现象比较严重。要按照实施意见确定的7类整治重点,严格执法,联合整治。要突出短途客车、低速载货车、送子车、农用车、摩托车等车辆的检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超员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无牌驾驶、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三是严点交通违法行为。要针对205、310、232等3条国、省干道和乡镇、村庄重点路段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和事故特点,科学调整勤务安排,加强夜间巡查,按照“点上测、线上巡、卡上查”的工作要求,进行统一布局、分层设防,突出重点、区域联动,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和处罚力度。同时要加大对途经辖区各类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三)抓排查,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各乡镇政府要组织交警中队、派出所、交管所等单位深入各村街、逐人、逐车进行排查,摸清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号牌、报废拼装、非法营运等机动车辆的底数,6月底前报县交警大队。交警、交通、公路等部门要对道路事故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确定的事故多发点段,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尽快整改。对于能够整改未整改、不能按时完成的,要进行通报。公路、交通、城建等部门要定期对主要道路进行检查,发现路面破损、凹陷、标志标线损毁、缺失、井盖丢失等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确保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切实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

三、落实责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树立“大交管”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意见中确定的相关牵头部门,要成立专门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抓好相关措施的落实,要深入研究,切实解决道路交通安全深层次问题,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是要明确责任分工。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重点搞好国、省道及城区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要把国道、省道和重要县乡道路作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主战场”,全面加强路面执法,做到严防、严管、严治、严惩,要在客运主要线路设立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加强对客车、校车、旅游包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消除隐患。交通部门要牵头搞好客运出租车辆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城区三轮车载客的监督管理,打击非法营运,规范客运市场经济秩序;教育部门要牵头搞好接送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车辆管理工作,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学内容,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督促中小学校完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要对校内送子车进行清理整顿,严禁拼装车、报废车、未年检车、三轮车等不符合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联合交警等部门对非校内车违规接送学生的行为严格查处,确保学生安全;各乡镇政府要牵头搞好道路集贸市场的治理工作。前段时间县委、县政府专门组织开展了205国道沿线村镇环境综合整治,效果较好。这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乡镇集贸市场是个重点,特别是在205国道、省道、县乡主干道逢集的村镇,如高峰头曹村集市、港上集市等,诸如这些集市,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需要彻底整治。各乡镇要结合各自实际,有计划地建设一批集贸市场和停车场,方便群众生活。目前能搬迁的要立即着手搬迁,暂时不能搬迁的,要认真规划场地,9月底前全部搬迁完毕;质监、工商部门要牵头搞好电动车辆生产、销售的清查工作;旅游局要牵头搞好旅游景点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管理,严把驾驶员考试考核、拖拉机牌证发放和机械检验关。安监部门要做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依法对有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督促有关部门、企业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交通运输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城市道路及依附于城市道路的附属设施的管理,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市道路和市政配套设施的投入;公路部门要加大对国省道打场晒粮,污损路面的车辆和人员的整治,同时对国、省道沿途乡镇的出租车等车辆在国、省道乱停、乱放行为的检查执法力度,确保路况良好。城管、国地、税等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开展。这次集中整治涉及的范围比较大,县里决定采取联合执法行动,由交警、交通等7个牵头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相关执法人员和车辆根据整治工作需要进行抽调,相关的单位要密切配合,不能敷衍应付,要积极出人出车,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三是要严格执法。超速驾驶、客车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特大恶性事故的直接原因,而纠正和查处不力,是造成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因素。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坚决依法从重处罚。该吊销驾驶证的,要坚决吊销。该拘留的,要坚决依法拘留。要通过严格执法,维护良好的路面秩序,维护法律的权威。要建立实施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加大非现场违章的执法处罚力度,以严格执法来营造遵章守法的氛围。

第8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为抓手,清醒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巩固“政府统一领导,公安、交通部门主抓,安监部门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健全事故预防综合机制,进一步认真开展有针对性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系统、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最大限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努力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现根据《全省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省政府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纪要》(〔〕89号)要求,今年下半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要突出六个重点:一要突出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的整治。二要突出加快标准化建设步伐,全面落实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三要突出重点车辆(工程运输车辆<土方车>校车、私家车、摩托车)的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四要突出隐患路段排查整治,确保在年底前全部完成已确定的事故隐患路段的排查整治工作。五要突出驾校的清理整治,力争在2015年底前打造出7家管理规范、制度严密、教学认真、师资队伍雄厚、培训质量良好的精品驾校。六要严把高速公路路口关。通过综合整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形成合力,分兵把关,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并比去年明显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重有所下降,严防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交通事故,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恶通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到10月31日):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及工作职责,深入研判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剖析当前影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突出问题,主动查找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和对策措施,明确整治目标,细化实施方案,落实措施要求,确保整治工作落实。

(二)组织实施(11月1日至12月25日):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重点区域、行业(领域)监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分类函告、限时申报阶段和自查整改、自评申报阶段工作,严格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路面交通秩序管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健全交通安全管理综合机制,确保综合整治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三)考核验收(12月26日至12月31日):市安委会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对我县开展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全面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明确改进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分工

各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健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应急救援装备、事故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有关部门要定期对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必要时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有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和乡镇交通安全委员会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中的作用,并对各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办给予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

安监部门要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要针对省道、县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特点,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路面管控,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积极联合司法、教育、新闻主管等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车管、驾管、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等窗口开展阵地宣传教育工作,强化交通参与者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觉守法意识,消除交通事故隐患。严把车辆报牌关、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关和发证关,加强车、驾管业务工作的管理,监督机动车检测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组织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提出整改建议上报政府并配合开展隐患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营运车辆违法违规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向有关部门和客运企业公布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严重违法的运输企业和客运车辆名单。

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要加大对有关道路交通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力度,严格审查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条件、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加大对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公路建设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将安全设施费用纳入公路建设项目概算,落实公路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按照职责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危险路段的隐患整治工作,逐步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组织有关部门查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无牌、无证、报废等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加强汽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汽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按规定实施培训,负责汽车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工作,严把营运驾驶员准入关。

住建部门要加强工程运输车辆(土方车)管理,确保施工运输生产安全。要督促城区道路交通建设项目业主将安全设施费用纳入城区道路建设项目概算,按照“三同时”要求有效落实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城区道路建设、养护工作,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组织职责范围内城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整治。

住建部门要加强公共交通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公共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公交汽车安全设施配备。督促公共交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鼓励、引导公共交通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卫星定位系统。

教育部门要监督指导各类学校落实校区道路、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指导督促各类学校校区内的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师生员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安全出行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校车档案信息管理,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监督管理,打击各类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非法、违法行为。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计量认证和检验资格许可,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校准,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所需的检测设备依法实施计量检定。

财政部门要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监管必需的工作经费。

司法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普及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新闻主管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督促指导有关新闻单位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取得实效,县安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适时对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整治工作结束后将对整治期间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大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作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安监局、公安局、交运局、住建局、教育局、财政局、司法局、广电局、旅游局、卫生局、行政执法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公路分局、农机站、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为成员,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作日常事务。综合整治工作由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作组负责牵头组织,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具体实施。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成立整治工作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细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区域的整治,明确整治方向。县政府决定对今年来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发生比例较大的乡镇及路段进行重点整治;对问题较多、监管较为薄弱的工程运输车辆(土方车)、校车、私家车、摩托车实行重点整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超常规的办法、创新的管理模式,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死亡率降下来。

(三)突出主体责任,落实整治任务。客运、货运、公交等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我县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要求,狠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必须全面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不断加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自觉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管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考评细则》、函告单、达标时限等文件送达每一家道路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务必做到一家不漏;要严格督促客运、货运、公交等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认真做好“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自查整改、自评申报阶段工作。交通运输、交警、安监部门要全面排查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以及驾驶人从业资格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跟踪督促落实整改。要对2010年以来发生1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道路运输企业,实行挂牌督办,要坚决采取限期整顿直至依法限制、取消其相应的经营范围等处罚措施;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安全管理混乱的,责令限期整改。

(四)突出重点车辆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全面抓好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行动的谋划和组织实施,集中整治重点车辆(私家车、摩托车、校车、土方车)安全隐患和各类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继续抓好道路客运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客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严厉打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区域性统一行动。坚持依法严管,集中力量加强客运班线集中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查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疲劳驾驶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教育等部门强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适时组织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依法从严查处校园周边机动车辆乱停放、乱调头、超速行驶、逆行、闯红灯、乱鸣喇叭、人行过街横道不让行人、“黑校车”接送学生、摊点占道经营以及校车驾驶人酒后驾驶、校车超员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教育部门要严查“黑校车”,加强对校车的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防止校车交通事故。特别是要大力开展对农村及山区接送学生的非法校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非法拼装车和“摩的”等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

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从严整治二轮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超载、超速行驶、闯红灯、酒后驾车、不按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或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二轮摩托车(电动车)擅自加装遮阳蓬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扭转摩托车交通事故多发态势。

公安交警、行政执法、住建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建筑废土管理规定的通知》(政文〔〕131号),由住建局牵头,各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运载沙、土、石及建设渣土、垃圾的车辆和搅拌工程车辆的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依法从严查处报废车辆等不合格车辆上路、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行为,依法查处遗洒、飘散载运物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严查、严管、严惩、严治的方针,着力打击整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期间,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要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即依法应当拘留的一律拘留,应当吊销的一律吊销,应当暂扣证照的一律按最高限暂扣,应当扣留车辆的一律扣留。

(五)突出隐患路段排查整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对省、市两级确定的8处事故隐患路段及其他排查的道路安全隐患,各有关单位务必从关心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关爱生命的角度出发,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在财政上要确保资金投入到位,在整改上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务必在年底前保质保量全部整改完毕。对今后排查确定的事故隐患路段,都要分级挂牌督办,并形成机制。要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严格落实道路工程建设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督促建设单位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费用纳入道路建设项目概算,并作为道路工程验收的必备条件,未经验收不得交付使用;对已通车但尚未配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监控设施的道路,要健全该路段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并尽快明确和实施安全及监控设施的建设计划。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37号)和公路隐患路段排查有关督办标准要求,对本辖区内的隐患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要按部门分类制定整治方案和整治计划,落实资金来源,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实施单位和验收单位责任,并逐一建立档案,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路段要纳入地方政府挂牌督办。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对道路的安全防护,将“安保工程”延伸至农村的县、乡、村公路,加快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及长下坡等路段安防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普通公路防撞墙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的工程建设。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和道路施工路段现场的交通秩序维护和安全监控,发现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设施养护或管理部门设置标志;要进一步对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进行排查与完善,清理整治不规范的标志标线,推动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六)突出驾校的清理整治。交运局要把整治驾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按照我县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要求,制定一套严密可行的考核方案,每年严格组织考评,严格实行末位淘汰制,逐年减少驾校数量,力争在2015年底前打造出7家管理规范、制度严密、教学认真、师资队伍雄厚、培训质量良好的精品驾校。

(七)严把高速公路路口关。对不符合高速公路行驶要求的车辆要坚决卡在关口外,从本月起,每个路口由高速交警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分别派人进行联防联动,24小时值守,严把车辆上路关。各有关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要强化路面勤务管理,严查高速公路超速驾驶等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技术手段的作用,实行全方位实时监控,即时纠正违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震慑超速等违法行为。

(八)突出宣传造势,营造整治氛围。一要充分发挥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及时报道综合整治动态,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树立一批典范,形成良好的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氛围。二要在主要道路、主要路口及车站、学校、景区景点、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各单位醒目位置悬挂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利用LED显示屏、公交车车内广播,播放交通信息和法规知识。三要建立健全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与“文明单位”评选挂钩机制以及公务用车、公职人员严重道路交通违法抄告制度,震慑违法行为。四要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教育部门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教育计划;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刊播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开辟专题专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运输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农机部门要认真开展“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公安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逐步引向深入。

(九)进一步强化客运车辆驾驶人的日常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所监管行业从事道路交通运输客运驾驶人的管理和监督,督促相关企业进一步完善对客运车辆驾驶人的聘用、体检、学习、培训、离岗、奖惩、解聘等管理办法。公安交警部门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尤其是申请增驾大、中型客车驾驶证的,要严把考试关、落实责任倒查制度,严肃查处考试把关不严、违规办理驾驶证等行为。要建立数据平台、提供便捷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客货运输企业及机动车、驾驶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健全管理档案,利用手机信息平台,为客货运驾驶人提供临时交通管制、道路通行情况告知、重特大交通事故概况通报等相关信息服务,增强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觉遵章守法意识。交通运输、农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含农机驾驶人)、教练员、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资质和培训质量的监管,严把机动车教练员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关,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无培训许可证件经营、租赁经营、挂靠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促进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严处理严重违法的客运驾驶人,对存在超员20%以上、超速5O%以上、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酒后驾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客运驾驶人,公安部门要依法从严处理直至吊销其驾驶证,并抄告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及时注销其从业资格,通报并责令相关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予以解聘或调整岗位等处理。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市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人员“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市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管理制度》、《市道路运输汽车驾驶适宜性检测和技术考核办法》要求,从源头上把好运输安全生产关,从机制上建立营运驾驶员进入和退出机制,健全从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凡新招聘的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都应进行驾驶适宜性检测和技术(含应急操作技能)考核,经检测考核合格后企业要再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同时,客运、公交企业要根据汽车驾驶适宜性检测报告提示驾驶人员的注意事项和技术考核的综合评定意见,对驾驶人员操作技能和应变能力差异进行分类,根据驾驶人员的差异分门别类建立档案,按照驾驶人的安全、技术、应变能力差异,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以提高驾驶人员的整体素质。

(十)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场整治。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把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站经营资质关,对所有客运企业、货运企业、危货企业、客运场站经营资质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的,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或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由原许可机关按照相关规定责令停业或吊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制度。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客运站安全源头管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台帐,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按规定配置安检仪,由专人负责并做好检查台帐记录。严格“两部一局”规定,对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三级及以下的公路,严禁班车夜间发车。坚决做到道路路况不明的、车辆状况不好及已出现及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不发班。站场合理设置消防栓和适用于扑灭汽油、柴油、燃气等易燃物质燃烧的消防设施。安全出口要设置通用标志及照明设施,安排专人现场调度指挥,疏导营运客车进出站场停车、发车,保障旅客上下车通道安全畅通。公安、交运、安监、质监部门要对客运车辆的定期检查情况、安全技术状况、GPS系统安装使用情况和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凡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交强险过期,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非法改装、技术状况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第9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及省、市会议精神,以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减少一般通事故为总体目标,杜绝公路“三乱”,严厉打击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非法营运载客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加快建立安全交通的长效机制,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专项整治活动的时间:年6月20日至7月20日。

三、专项整治活动的内容严厉打击全乡范围内①无证驾驶机动车辆;②机动车无牌上路行驶;③机动车超速超载;④客运车辆、接送学生车辆超员、人货混装;⑤拖拉机、货运机动车和摩托车非法载人;⑥非营运车辆非法参加营运;⑦机动车不按规定检验或检查不合格车辆上路;⑧机动车不依法办理法定责任保险;⑨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四、工作方法与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至25日)乡安全领导小组和各相关村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通过张贴通告、上门做工作,规劝非法营运和载客行为,为集中整治打下基础。

2、集中整治阶段。(6月26日至27日)(1)上路检查。乡安全领导小组联合通江岭交警中队伍,进行大规模的集中整治活动。(2)进行处理。对不听劝告,仍然存在违规驾驶、非法营运载客的行为,扣留该车驾照,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经济处罚。

3、巩固提高阶段。(6月28日至7月10日)集中整治后,乡安全领导小组和各相关村要继续在公路上进行巩固,确保整治成效不反弹。

五、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乡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各单位负责人组成。各蹲点领导与蹲点村安全工作挂钩,负责所在村路段的安全工作。所有成员单位都要相应地成立整治机构,配备专门的分管人员,确保有人管事,有专人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