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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更深层次的根源在于中国整个社会和企业经营的大环境存在问题。
第一,整个社会,包括企业的经营者、管理者、其他参与者,也包括对企业比较关注的利益相关者,其实对法人治理的整体意识非常淡薄,理念是偏颇的,所以才出现这么多的新兴企业,还是一种个体户管理企业的形式。甚至很多人现在都还不明白什么叫公司治理,认为公司不就是老板的嘛,就应该是老板说了算。甚至不排除如某些名人所说的,企业家经营企业就是要狠一些,就是要独断专行一些等等。对什么是法人,什么是自然人,并不了解,意识淡薄,理念缺乏。
第二,也是一个社会现象的问题,就是明星企业和明星企业家的个人效应在某一个时段内过于放大了,使其获得了超越制度的特权。这次光伏产业不行了,下次其他产业又热起来了,可能又会出现尚德式的问题。整个社会对这种企业,缺乏问责的制度。社会上应该有一种自然的机制存在,就像美国的华尔街日报,在特定版面每天总有一些企业的负面报道,相应的企业都会在这里出现,面对公众的质疑,这就是一种约束机制。
笔者觉得中国应该存在这样一种机制,很多问题靠企业内部的力量是解决不了的。既然是公众企业,就应该存在社会的机制协助解决企业内的问题。
比如现在我国官员的问责机制,就是从舆论监督开始的,曝光其实就是一种问责。
第三,整个国家的法制不够健全,公司治理本身就暗含了法律的意识,包括行政管理规范和法律规范等,这不仅仅是公司内部的小规范,而是大规范,比如财务管理制度,都是以国家的最高行政管理机构的,但是我国的法律管理并不是很健全,再加上大股东缺乏法律意识,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使得上市公司诚信等问题愈演愈烈。
最后,缺乏舆论、教育包括管理培训机构等方方面面的倒逼机制,其实企业建立法人治理机构,并不困难,因为建与不建,都是有一套标准的,其标准就是有没有这套规定及其匹配的相关机构,但你能说有了这些东西就算建立起来了吗?实际上有些机制根本就得不到执行,为什么?关键就是大的环境缺乏一种倒逼机制。
上市对很多中国企业来说是一个免费获取收益,犯罪成本比较低的事情,企业上市可以圈到钱,却不必为圈到的钱埋单。整个国内A股大的环境就是这样的,能圈到钱就可以了,至于这个企业好与坏并不重要。所谓的监管板子敲下来真正问责的是极少的,我们现在能知道的就那么几个吧。没有说把谁搞得倾家荡产,死刑或者无期的,国内的这种处罚是很轻的。
尚德现象还有一些值得反思的问题。譬如,政府引导产业政策,政府宏观上指导一个产业的发展并且细到发展路径,笔者认为这根本不是在搞市场经济了,比计划经济还计划经济。尚德当年为什么这样大红大紫,主要是全国范围内,政府制定了产业发展的路径图,投资几千亿,几乎每个省都在大规模上光伏项目。如果政府能冷静一些,那些企业和企业家不可能获得那么多的发展特权,企业的发展也许会更加冷静一些。
重组后的尚德,如能浴火重生,当认真考虑以下两个问题:
为发展繁荣全区文化事业,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确保全区文化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成立文化事业工作义务监督员队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文化事业工作社会监督员的聘任
文化事业工作社会监督员是指义务承担文化事业监督工作、向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反馈文化事业发展及文化设施管理使用动态的志愿人员。监督员由各街道根据实际情况每个社区推荐1—2名适宜人员。此外,通过媒体等面向社会招聘部分人员。
二、文化事业工作社会监督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热爱文化事业工作;
(二)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廉洁,联系群众,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和一定的社会影响;
(三)身体健康,男女不限,在30—60岁之间;
(四)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心、支持文化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五)了解文化事业工作管理政策、法规。
三、文化事业工作社会监督员的职责范围
1、宣传文化事业工作政策、法规,了解文化事业工作有关要求和重点工作部署,让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文化事业工作;
2、对区文新局及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举揭发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3、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文化事业工作的意见、建议,重点是街道和社区文化中心的建设管理使用情况。每半年至少提报一份工作建议或意见,电话、信函、邮箱均可。
4、积极协助区文新局开展的其它工作。
四、文化事业工作社会监督员的职责履行
(一)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和政府的法律法规;
(二)主动参与全区群众文化活动;
(三)参加文化行政部门组织的文化事业工作相关辅导、调研活动;
(四)参加文化行政部门召开的工作例会、年末通报会等专题会议,并对文化事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公正履行监督职责,不吃请、不收礼,保持清正廉洁。
五、文化事业工作社会监督员的奖惩
依据实际情况,对为我区文化事业工作建言献策、工作积极、监督有力、社会反映良好的社会监督员给予通报表彰;对敷衍塞责、工作消极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资格。
六、文化事业工作社会监督员聘任程序
一、主要问题
机关作风是反映政府效能建设的一面镜子,机关作风问题也是影响政府效能和党政形象的关键问题。目前,就友好区机关作风建设情况来看,总体是好的,但因缺少社会有效监督,部分少数机关干部的作风与当前的形势和效能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服务理念服务意识转变不够到位。友好区少数单位部门干部把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存在看身份办事,看好处办事,看关系办事的现象。个别机关干部和执法人员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口气大,架子大,以管理者自居,盛气凌人,言谈举止不够规范,存在“官气”、“傲气”、“霸气”的现象。不能把为群众服务当作份内的事,不能想人之所想,急人之所急而进行积极协调,主动服务。更有少数干部宗旨观念淡薄,自我要求不严,做了一点工作就讲待遇、要好处,遇到矛盾绕道走,见到困难就躲避。
(二)少数机关干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在机关干部群众中,友好区少数人工作作风漂浮,工作不扎实,思想上因循守旧、安于现状、得过且过,缺乏创新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进取心不强,怕担风险、怕担责任,困难面前裹足不前,对区域经济发展、单位发展、个人发展缺乏信心,工作因循守旧,按部就班。
(三)制度存在漏洞导致落实不够得力。友好区一些单位部门缺乏作风建设的公开透明监督制度,或是已有的制度也不够完善,缺乏量化、细化、刚性化的具体规定。有的制定了相关制度,然而制度上了墙、发了文,就大功告成而束之高阁,不能很好的落实而成为摆设。形成了制度越制定越多,而约束力越来越弱的现象。这种制度本身的缺失和制度执行的不力,导致一些机关作风建设不能有实质性的进展。
二、原因分析
我区机关作风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主观原因方面,主要是在个人思想认识上、宗旨观念的重视上不够,落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力度还不够,机关作风建设的制度、机制也不够完善,实际工作操作上还缺乏必要的监督监管措施;客观原因主要是社会大环境的影响而形成的。近年来,随着林区林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各种经济加速的转型,社会上一些消极的思想、腐朽的观念和堕落的现象对部分机关干部的思想影响也日渐凸显,在客观原因影响下机关作风问题反复性特征更加突出。
(一)当前体制机制存在客观的不足。机关工作人员大都是行政事业编制,都认为自己吃的是“皇粮”,端的是“铁饭碗”,无形中就让部分机关干部觉得已经买了“终身不失业的保险”。工作中存在极大的惰性,年龄大的,工作干得再好,也没有提拔的希望;年纪轻的提拔没有位子,导致产生工作做多做少一个样,做好做坏一个样的思想。甚至是做的越多还会惹来越多的麻烦、引来越多的是非、招来的矛盾越尖锐,工作上的事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推就推、能躲就躲、能溜就溜。
(二)机关工作人员自身素质有偏差。当前伊春林区正处在快速转型期,社会上一些消极的思想、腐朽的观念和堕落的现象对部分机关干部的思想影响也日渐凸显,加之一些机关干部平时不注重理论学习,对一些重大问题缺乏政治鉴别力,对党和国家一些路线、方针、政策理解不深,执行不严。导致一些机关干部将组织和人民赋予的权利看作自己谋求利益的资本、干工作、办事情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讲关系,不讲奉献讲报酬。
(三)实际工作中奖惩监管机制缺乏。有些机关对干部的考核、使用存在诸多弊端,有时仅片面看数字、看名声而不顾实绩,导致一些干部在数字上做文章,在创名声上下功夫,更有甚者靠接关系“走后门”。当这些人得以重用、提拔时,不仅不能激励先进,反而助长了形式主义等不良风气的泛滥。有些机关奖惩制度不严明、不科学、不合理,对违反制度的干部姑息迁就,对责任人不能进行有效的问责,使得制度的执行力度大打折扣,客观助长了干部队伍中的不良风气。还有外部监督特别是社会和舆论监督,知情极少,渠道不畅,也是心有余力不足。
三、对策及建议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加强对作风建设的监督,解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是一项长期任务,不能一劳永逸、一蹴而就,必须常抓常新,一以贯之。建立有效社会监督网络,是体现社会成员对于政治体系的一种利益表达以及对公共利益的一种维护方式,是权力制约机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腐倡廉、防止权力滥用、改进作风建设的可靠保证。为切实加强机关干部作风监督主体的监督意识不强、保障机制不健全、监督体制不顺、政府行为透明度不够等问题。我认为要从以下三方面下功夫。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监督意识。要紧紧围绕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行使监督的参与意识,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方面,以全体政协委员为重点,全面加强对工、青、妇等社会团体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等重要文献的宣传,引导广大政协委员及社会团体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认识加强民主监督的重要性;从反腐倡廉的实际需要,认识加强民主监督的紧迫性,帮助他们牢固树立有所作为、尽职尽责的思想,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另一方面,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加大对《宪法》及《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范政府及其公务人员行为、加强社会监督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懂得自己才是国家的主人,帮助他们克服传统的特权观念、等级观念等非平等思想,逐步树立起平等意识、主人翁意识,从而调动人民群众行使社会监督的积极性,提高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进行社会监督的能力。
半月谈杂志社为广大读者从社会新闻事件中,梳理出2010年度中国社会建设十大新闻。透过这些事件,我们欣见政府与社会组织的互动正在加深,社会建设的文化与制度环境进一步改善。
四川巴中市白庙乡“政府”
2010年3月起,四川巴中市巴州区白庙乡政府公示该乡的公务开支明细表,详细地记录了每分钱公务花费,而且就连“花1.5元购买信纸”,招待上级官员烟酒都悉数公布。如此透明,被网友称为“政府第一例”。白庙乡“”的意义,是财政预算真正实现了公开透明,这是对公民知情权、监督权的尊重,体现了政府践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诚意,是社会建设进程中坚实的一步。
2、社会组织“华丽转身”
继深圳2009年“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采购”后,2010年,北京、上海等地政府与社会组织实现深度合作:北京市财政拨款上亿元,购买300个社会组织的公益服务项目,主要涉及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扶贫救助、扶老助残、医疗卫生、妇幼保护、促进就业等十大领域,每个项目将获得3万元到30万元不等的资金支持。
3、新一轮工人维权思考
“中国工人”作为一个群体正彰显其全球的影响力:继2009年入选《时代》年度人物后,又登上美国道琼斯公司旗下杂志《财智》2010年“全球最具影响力人物”榜单。然而,不时发生的劳动者维权事件,却真切地将中国工人群体身影勾画上悲情的轮廓。2010年5月29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工作的意见》中指出:维权是维稳的前提和基础。此后,主动为工人维权,正成为各地工会的主要工作。
4、基金会中心网开通运营
2010年7月8日,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等15家公募基金会和南都公益基金会、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等20家非公募基金会机构发起筹建的基金会中心网启动,全国1800多家基金会相关的资助项目、财务收支及捐款信息将通过中心网向公众披露。此举标志着基金会行业自律迈出重要一步。
5.陈光标公开信折射中国财富伦理的进化
中国的慈善正在社会部分存在的“仇富”与“逼捐”等压力中前行。2010年9月,私营企业家陈光标发出离世后捐出全部财产的公开信,“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富人应该回报社会”的观念在中国激起千层浪。超过一百位的国内企业家通过来信、来电、传真的方式响应其“裸捐”的号召。
6. 世博会凝聚志愿精神
从奥运会到世博会,再到亚运会,志愿者不再是一个普通的称谓,更代表着一种使命和责任。上海世博会办得“成功、精彩、难忘”,离不开一大批拥有志愿精神的工作者。在参与和接待人数上,上海世博会接待观众人数远超北京奥运会,实现了让参观者“在任何位置脑袋转动180度即可寻找到志愿者身影”。
7.“专拍哥”用镜头改变108名儿童命运
刘向阳,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20多年来,他奔波于300多个村庄,共拍摄生活在极度贫困中孩子的照片13000多张,为400个失学儿童建立档案,并将这些照片、资料到网站,呼吁全国各地的爱心人士给予关心和帮助。在他努力下,目前已有108个孩子得到了救助。
8. 抑制“诽谤罪公诉化”的舆论监督
“诽谤罪”属刑事自诉案件,但眼下正日益呈现“公诉化”苗头:继河南灵宝青年举报政府非法用地被以涉嫌“诽谤政府”名义遭跨省追捕之后,2010年,兰州网民王鹏举报马晶晶在宁夏公务员考试中舞弊,被宁夏警方以“诽谤罪”之名跨省刑拘。“诽谤罪公诉化”严重损害了公民权利。虽然这些“跨省刑拘”案件在媒体的监督之下得到了纠正,但无不付出了高昂的社会成本。
9. 首届“中国社会创新奖”在京颁奖
2010年11月29日,由中央编译局、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华夏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共同发起的首届“中国社会创新奖”20个入围项目揭晓。选出的入围项目中,“城市社区参与式治理能力建设”(北京市东城区社区参与行动服务中心)、“搭建公民权利圆桌对话平台”(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新老市民共建共享融合模式”(浙江省宁波市社会融合组织促进会)等,都体现了以公民参与促进社会建设的创新精神。
关键词:制度现状问题与对策
社会保障基金作为国家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制定,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而创建的专款专用资金,成为社会保障制度的物质根基,也成为百姓的养老基金。由于我国社会保障基金规模逐渐提高,人口老龄化压力逐步扩大,保障需求持续提升,令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中的现状及问题愈发明显。
一、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现状
我国当前社会保险监管制度是通过行政监督为主,经由审计监督以及社会监督为辅相结合的社保基金监督方式。当前时期,审计监督成为国家审计部门以及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内部的审计部门,肩负监督社保基金财务的收支情况。社会监督通常包含了工会组织、企业团体乃至社会舆论监督等有利于监控社会保险收支状况及管理状况。
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中的问题
(一)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在社会统筹方面较难实现长期平衡
当前时期,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在社会统筹中较难实现长期平衡,通常仅可把控当前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无法控制未来或许会产生的经济危机乃至人口老龄化问题,因为我国未来人口老龄化的状况,一定会有众多人员进入养老金领取行业,这一收支不平衡的状况,也会为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形成众多问题。并且,个人账户存在收支平衡时间过长的状况,较易遇到通货膨胀等问题,因此假如我国出现一些较大的金融或经济问题,则会令养老金个人账户无法规避贬值风险。并且,对于当前我国社会保险的模式来讲,社会中低收入或者负担过重的人群并不能透过预提本身积攒的保险金确保退休后的生活基本所需。
(二)机制转轨当中具有庞大的资金欠缺
对于我国当前状况而言,我国社会保险机制透过现收现付的形式,逐渐靠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融合的方式。不论透过资金流动机制,还是以其他层面而言,这一过程中均具有以一代人为基数的庞大的资金欠缺,目前劳动者不仅需为自己缴费,还需为已经退休的上一代缴纳以此充足的基金,以便将资金的缺口补充完整,以便确保这一机制的有效循环。
(三)社会与经济的发展造成的不稳定因素
由于企业出现倒闭、破产、重组等状况,从而令劳动者出现下岗、待业状况,从而形成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压力随之增大。在这一状况中,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不平衡的状况会导致社会统筹入不敷出,从而令收入分配具有较大差距。
(四)政府财政收入支持较难到位
国务院对于社会保险的政府财政投入而言,虽然颁布了一些政策,可是因为未明确财政基金来源乃至相应投入的方法及力度,令政府财政支持并不理想。
三、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的措施
(一)制定完善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法律体系
社会保险法作为我国社保方面的首要法律,建立了一个社会保险法律的旗帜,其所指定的相应社会保险政策均需以此为准绳,不断给予完善。我国当前存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乃至失业保险等,养老保险又包含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所有险种共存,并且我国本身状况繁琐,并不能通过一部保险法完善所有,这则需制定各类不同相符的细节规定,以便令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制定执行有效的社会保险监管制度,确保基金的完善。当前我国依旧不具备专门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法律,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仅在决定及办法中体现。所以需尽快将相应制度给予完善,确保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能够有效执行,将收支两条线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以便能够令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源头进行独立和分开。为基金的监管给予法律依据,并且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确保基金监管具备法律依据,确保百姓的权益有所保障。
(二)不断完善社会保险运转机制
将经办社保的部门进行统一,将社保信息进行整合,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部门,提升服务效率,提高社会保险形象,提升政府满意度。与政府其他机构相结合,创建统一的信息平台,以免避免重复参保、冒领社保基金等违规行为。打造统一的政府服务平台,将财政、审计、银行等信息进一步整合,提高沟通增进联系,将工作中的问题进一步分析,对各部门进行工作尤为有利。
(三)提升社会保险审计监管人员素养,提高社保监管服务能力
提升社保基金监管人员的准入标准,聘用具备保险精算、审计稽核、法律、金融投资等方面的人才,提升监管能力。公开挑选具备相关专业的社保基金人才,学习把握社会保险的运作流程和所有社会保险法律政策,执行资格制度,注重法律,令所有社会保障制度能够真正落实。对审计监管人员执行实践与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组建考核、学习与培训。提升审计监管团队的责任意识,提高审计监管人员的使命感,强化反腐教育,保障审计监管团队能够健康化发展,确保社保基金监管落实到实处,减少社保基金监管的风险,确保社保基金利益的最大化。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只有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提升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性,才可以确保百姓老有所依,保障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参考文献:
[1]李鲲.社保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J].价值工程,2010
[2]汪霏.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财税金融,2015
近年来,社保基金欺诈行为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中都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单位和个人违规谋取不正当利益。例如,伪造病历材料,虚开特殊门诊药品、住院费或治疗费,冒名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收受贿赂,违规办理提前退休,骗取养老金;利用代缴社会保险的职务之便,办理虚假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虚记个人账户骗取养老待遇;违规使用医保卡或者社保卡套取社会保险基金,冒用他人医保证件就医开药;退休人员死亡后继续领取退休金;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为不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办理参保手续;企业规避员工社保义务等等违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目前,如何监管数以万亿的社保基金,已成为相关机构的重大课题。监管社保基金,首先要保障其安全性,其次才是保值、增值,否则就会酿成“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惨剧。因此,作为基金的监管部门要从多方面入手,找到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
一、筑牢工作基础,提高经办管理能力
(一)加大学习培训和廉政教育力度
1.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拟定学习计划,强化对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根据《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后相关政策条例的调整修改,定期开展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2.落实定期交流制度。定期开展工作交流会,重点在政策薄弱环节和政策衔接处如何增设防范措施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在强化资格审核、防止冒领等方面开展案例分析,积累经验,提高业务经办能力和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
3.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在学习培训中始终贯穿廉政勤政教育,强化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识,提高廉洁自律和防腐拒变能力,增强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为民服务观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发挥内控制度监管督查作用,强化内控制度落实自查工作
既要在检查工作中总结经验、健全措施、完善制度,并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落实和管理,又要在优化业务经办流程、实施精细化管理上下功夫,更要在业务风险点建立约束机制,在待遇审核、基金支付、业务维护等重要业务运行环节加强管理。另外,还要在会计出纳、记账复核等基金财务部门和岗位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在内审监督、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监管环节落实措施,优化内部监管体系,为基金监管夯实基础。
(三)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责任制
由纪检监察和基金监管科室通过责任分解和专项检查,把基金管理和安全责任落实到分管领导、经办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并对基金运行过程实行全程监督;由基金监管科室拟定监管工作方案,定期组织情况分析,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合理设计业务流程,严格执行内部审计、内部监控制度,严把审核、复核、对账、稽核关,在各个环节严防死守,形成密不可漏的安全网,确保基金万无一失。
二、强化预算监管,提高征缴工作实效
(一)加强社保基金征缴预算工作
建立基金征缴预算工作机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对其工作目标任务数、扩面指标数、应参保单位数、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清理追缴指标数等基本数据摸清做实,编制出社保基金征缴预算,确保应征缴的社会保险基数明确,促进基金征缴工作有步骤、按计划科学推进。
(二)加强社保基金收支督查监管
1.建立定期督查制度。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工作督查会,分析情况,研究方法,解决问题。
2.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联系财政和地税部门,通报基金征缴和支付情况,征缴扩面工作任务和进度完成情况等,加强问题研究,确定工作举措,确保基金征缴工作科学有序推进,高效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加强沟通协调,促进信息资源共享
(一)强化信息比对
1.建立内部信息比对工作机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公共业务管理办公室、基金财务科室定期开展信息比对工作,针对比对工作中发现的数据不一致、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要及时研究,采取措施,尽快解决。
2.建立外部信息比对工作机制。定期对社保部门基金征缴计划数、地税部门的开票数或入库数进行比对;定期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数据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比对,确保收支数据准确;定期将社会保险征缴支付情况与财政进行沟通交流,争取财政支持。
(二)促进信息共享
建立人社与地税、银行等相关部门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地税部门对社保基金征缴、银行对社保基金支付、社保部门提出的计划的完成情况等信息要实现资源共享,确保收支数据准确。建立人社与公安、工商、民政、卫计等部门信息资源的共享机制,引入公安户籍管理、工商企业注册、税务登记等详细信息,通过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避免因部门信息系统分散和系统割裂造成的重复参保、冒领骗保等基金流失情况发生。
四、强化社会监管,增强基金监管效力
(一)加大社保政策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电台、报纸、网络等载体,加大对《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不断熟悉各类保险政策法规,为营造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和提高社会监督效果夯实基础。落实有奖举报制度,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设立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对举报属实的人员给予奖励,不断提高社会监管效能。
(二)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合力
强化财政部门的监管,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障资金投入。强化审计部门的监管,准确定位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目标,以社保体制机制及制度执行、社保基金筹集管理和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为重点,掌握社保基金的收支结余情况和基金的管理情况,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整。
(三)建立社会保险义务监督员制度
发挥义务监督员工作职责,定期反映参保单位、定点服务机构和参保人员的建议和意见;客观评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参与对参保单位和定点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监督和举报参保单位、定点服务机构、参保人员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违保险相关政策规定的行为。
(四)发挥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作用
强化社会保障监管委员会职责,通过召开监委会会议,听取社保基金监督部门工作报告,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调查,公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情况,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中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调查等形式,依法组织开展对社保基金征收、支付等基金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作者单位为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考文献
[1] 王卫华.关于完善社保基金监督体系的思考――内部监督是完善基金监督体系的基础[J].职业,2009(29).
[2] 姚春辉.完善社保基金监督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基于武汉市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制的实证分析[J].四川经济管理学院学报,2009(2).
[3] 刘瑞慧.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市场,2012 (13).
1.国家会计监督的地位
健全的国家会计监督制度,是开展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和社会会计监督的保证。其作用在于引导会计监督的方向,为内部会计监督和社会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提供外在动力,支持他们开展工作;发挥再监督的功能,解决内部会计监督和社会会计监督中出现的问题,克服他们实施监督所面临的困难,纠正两种监督中的违规行为,实现会计监督目标。
2.国家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
(1)各监督部门之间的分工不够明确。由于财政、审计、税务、银行等部门的职能不同,他们的会计监督范围、重点、要求和方式存在差异,如果职责权限划分不清,必然出现顾此失被、相互矛盾、滥用职权、推诱责任的现象,削弱国家会计监督的效率和效果。
(2)多头监督、重复检查的现象相当严重。导致被监督单位疲于应付,负担太重,怨言不绝于耳。更有奇怪的现象是,经济效益越好的单位,接待的检查团越多,这方面的开支也越大。而效益差特别是陷入困境甚至绝境的单位,往往无人再去监督,使人不能不怀疑这些检查和监督的真正企图。
(3)有关部门在行使监督,存在泄漏被检查单位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现象。反映出一些监督人员的保密意识和综合素质较差。
(4)监督机构存在执法不严的现象,被监督单位屡查屡犯,屡禁不止。对监督责任的追究还很不到位。
3.解决问题的对策
(1)明确规定财政部门为各企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首席监督部门,对各单位的会计监督具有主导权。这是法律赋予财政部门的重托和厚望,也是财政部门应当承担的神圣职责。
(2)明确限定其他监督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范围、内容和形式,有效防范重复监督。国家会计监督是一项系统工程,它需要政府各监督部门之间合理分工,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就现阶段而言,最紧迫的任务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及时抄报给相关部门,以便信息共享,尽量减少被监督单位的负担,立足推动被检查单位改进工作,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此外,必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最大限度地抑制监督过程中的不良现象。
(3)强化监督检查部门及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这是对实施监督检查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保密要求的规定。这是因为会计资料涉及国家利益或者关系企业长远发展和竞争力的秘密。如果不能保守这些秘密,必然会损害国家利益和被检查单位的合法利益。
(4)建立严格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建议成立以财政部门为主的会计技术鉴定委员会,对检查中遇到的难题进行合议和审视,合理界定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做到赏罚分明,以理服人才能达到国家会计监督的目的,提高被监督单位的法制意识,规范其经济活动和会计行为。
二、社会会计监督
1.社会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
(1)注册会计师执业不规范,出具不真实或不恰当的审计报告。具体表现为:①无审计资格的小型事务所违规承办大型企业的审计业务;②审计工作底稿混乱,或仅有审计过程没有审计结论,或没有进行三级复核,或与审计报告不一致等;③违反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迁就企业的不正当要求,甚至帮助企业弄虚作假,瞒报重大问题;④审计走过场,未取得充分的审计证据,随意出具审计报告。
(2)同行业竞争无序,为招揽业务而不择手段。具体表现为:①置审计质量和审计风险于不顾,通过降低审计收费标准或加大返还比率等手段排挤竞争对手,获取被审计单位的委托;②继续利用事务所成立初期形成的挂靠关系封锁门户,包揽业务,阻碍优秀的事务所染指本行业或本部门所管辖的范围;③金钱开路,通过拉关系、走后门傍政府部门的实权人物,搞权钱交易,为自己赢得业务。
(3)处理被审计单位的重大违规行为时,往往会受到来自权力部门的干预,要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严重影响社会会计监督的独立性和客观公正性。
2.解决社会会计监督问题的对策
(1)转变观念认识,确立社会监督的主体地位。社会监督扮演会计监督的主角己经成为一种趋势,如果我们无视这一事实,继续把社会监督看作是国家监督的补充力量而不敢或不愿追认其应有的地位,不仅会阻碍我国会计监督体系的发展和完善,而且危及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准。①改善社会监督的外部环境。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政府职能,为社会监督队伍坚守职业道德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从体制上杜绝监督队伍淡化甚至放弃职业道德的现象。②加强职业道德准则的建设。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至少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没能准确反映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本质;二是可操作性差。因此必须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把公众利益和社会责任作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最高规范。只有如此,才能有社会会计监督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前者是后者的本质表现。同时,借鉴国外职业道德建设的成功经验,建立起既有职业行为原则,又有具体操作规程和相关办法的职业道德框架结构。③强化职业道德的教育。会计职业道德作为行为会计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从业人员遇到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矛盾时,能够妥善解决的决定因素。因此必须把职业道德教育贯穿于会计教育的全过程,要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育手段,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④坚持德为基础,才为保证的原则,改变注册会计师通过考试一锤定音的办法,实行考试决定资格,考核决定上岗的措施,把好上岗关,保证德才兼备的人员进入社会审计行业。⑤建立注册会计师执业记录制度,制定执业检查办法。凡在事务所工作的人员,必须有详细、具体、真实的执业记录,以备考核,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对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开展职业道德检查,对不合格者加大处罚力度,决不姑息迁就。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农村社会保障
中图分类号:F323.89文献标识码:A
一、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选择
从国内看,中国长期实行城乡有别的二元社会保障体制,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侧重于城市和市民。目前,城市居民大部分已纳入了社会保障体系。农村和农民却被隔绝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在农村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农民还没有得到最基本的社会保障,目前农村社会保障仍是中国社会保障建设中最薄弱的环节。
从国际上看,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普遍存在的二元经济结构,农业经济的分散化经营特征以及众多的农村人口使社会保险的正规制度在农村的覆盖面非常有限。占世界人口3/5左右的20亿农村人口还没有任何类型的社会保障。
二、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性
第一,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降低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从本质上说,社会保障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调节器”,社会和谐发展的“减震器”,实现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的“平衡器”。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改善农村弱势群体和贫困群体的生活,减轻家庭负担,增加农民福利,促进社会和谐,缓和社会矛盾,降低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目标。
第二,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农村发展的“调节器”和“安全阀”,在坚持效率优先的前提下,通过对不同阶层和劳动者按不同的比例筹集社会保障基金,这不但有利于保障低收入者基本生活,而且有利于缩小农村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
第三,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增长。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消费能力,改善农村消费环境,稳定农民消费预期,极大地刺激农民消费行为,实现扩大内需、推动经济稳定持续增长的目标。
第四,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农民增收,实现社会公平,保持社会稳定。没有农村的小康社会,也就没有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一定要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
第五,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完成“十一五”规划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建立和完善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完成我国“十一五”规划的客观要求。
三、农村社会保障现状及原因分析
1、农村社会保障现状
(1)农村社会保障发展不平衡,地区差别很大。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农村社会保障发展水平不平衡。一般说来,经济较发达的东部地区,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亦较高,而经济不发达的西部地区,集中了中国大多数贫困人口,农村社会保障程度仍然很低;二是农村地区各种社会保障项目发展不平衡。在东部部分农村地区已经建立了较好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会养老制度、社会医疗制度的同时,中西部农村地区还有一部分贫困人口连基本生活也难以维持。
(2)政府在农村推行的保障项目实质是社区保障,并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性质,保障项目的实施范围窄、覆盖面小。
(3)传统的“土地保障”方式严重阻碍农村的发展。实行后,每个农村居民都获得了一块长期使用的集体土地,土地成为农民生活保障的基础,形成了农村特殊的土地保障。同时,土地保障职能的存在,使得农村人口即使完全不再从事农业生产,他们也不愿放弃土地的使用权,并仍将土地作为将来遭遇困难时的最后依赖,这对农村农工商的合理分业、土地的规模经营以及农村城市化都是不利的。
(4)现行农村保障项目管理混乱,不够科学规范。管理体制不顺,表现为政出多门、管理多头;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成本高,一些地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费用曾占到实收保费的30%以上;基金运营不合理,保值增值程度低。
2、农村社会保障缺失的原因。二元经济结构下形成的二元社会保障使城乡保障差别过大,城乡劳动者的境遇不平等。我国长期实行城乡有别的二元社会保障体制,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侧重于城市和市民,农村和农民被隔绝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城乡社会保障的不平衡发展,极大地制约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扩大了城乡差别,不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对建立农村社会保障认识的误区,政府在财政方面投入偏向城市,对农村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偏少。农民参与社会保障的意识差,自身缺乏利益诉求的渠道。
四、构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建议
1、各级党政部门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力争早日建成我国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
2、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理论研究,以指导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实践。
3、搞好农村社会保障的普及教育和宣传,增强农民的社保意识,调动农民参与社会保障的积极性。首先,要让广大群众有知情权,宣传农村社会保障的法规及农民的权利与义务;其次,要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电台、电视等向农民群众全面宣传;再次,政府定期对本地区社会保障执行情况向农民公示,允许农民咨询和投诉。
4、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增强集体补贴能力和个人缴费能力,为农村社会保障提供强大的经济基础。
5、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构,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分工,实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科学化、社会化、法制化,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6、加强对农村社会保障的监管,包括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这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者单位:1.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山东省莘县地方税务局)
主要参考文献:
[1]潘莉.社会保障的经济分析.2006.
为认真做好我县社会保障工作,完善监督机制,促进社会保障监督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今天州检查组的各位领导不辞辛苦到我县检查指导社会保障监督工作。在此,我谨代表×县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对检查组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各位领导长期以来给予×社会保障监督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县开展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调研工作情况向检查组的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
一、检查调研情况
为认真贯彻执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调研工作的通知》精神,更好地摸清家底,堵塞漏洞,找准问题,把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搞得更好、更完善,我县及时抽调人事劳动、财政、监察、审计、民政、地税、人行、邮政等部门人员组建综合调研检查组,于××××年×月×日召开了全县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调研工作会议,认真传达了有关文件精神,对工作日程作了布置安排。调研检查组在参保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参保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整改补缴通知,限期进行了整改,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是:
(一)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检查调研情况
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地税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业务调研情况。我县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地税部门在征收社会保险费的过程中,严格执行财政部、劳动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联发的财社字〔〕号文件。每年初,社保机构按照当年最低缴费工资,核定各参保企业的缴费人数的工资总额并提供给地税部门,地税部门根据社保机构提供的数据在征收时核定各企业的缴费申报表,然后开出凭证征收,在当年内企业若有人员增减变动,社保机构及时书面或者电话通知地税部门,每月末社保机构凭地税部门收入收据做帐。由于州县两级地税部门、社保机构在收缴上的考核标准不统一,地税部门只要完成当年核定的征收任务,就把收入账门封存,企业缴纳养老基金全部要求用现金缴纳存入地税部门的过渡户,到次年启封账门后再把过渡户的基金转入收入户,致使当年已收到位的基金有一大部分反映不出来,当年收缴的数据不真实。
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工作流程规范情况及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情况。经办机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对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配备专职的会计和出纳人员,基金的收支、预算、决算和各类收缴台帐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操作。建立健全各种工作流程内控制度和规章制度,加强与地税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配合地税部门追收基金。
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财政部门基金缴存划拨工作程序规范情况。每月末,经办机构及时将地税部门收在基金转入户的基金转入财政专户,支出时由社保机构填制社会保障基金用款计划表,报财政部门核实后拨款,财政从基金专户拨款到社保机构的支出户,到年末将社保机构收户和支出户上的所有余额全部转入财政专户。截止××××年月,养老保险基金结余万元,定期存款万元,其余全部在活期存款上,目前定期存款的万元(是社保机构认为结余较大,长期放在活期上会影响基金的增值,向财政部门提出后由财政部门转存定期的)。
应参保单位户数及人数。截止××××年,全县企业职工都参加社会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现有参保户数户,在职职工人,离退休人员——人,并已纳入社会化管理。
已破产企业户数、职工总数、提前退休人数。到目前为止,我县没有破产企业。
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情况和社会保障待遇、标准确定、支付情况。()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情况。对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的检查,在编制“社会保险缴费清册”,委托地税部门征收或自己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未发现擅自调整、更改缴费基数和缴费比率,导致增提、减免社会保险费的问题。各缴费单位已按照规定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每年均核定各企业的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欠费情况和补交欠费情况报地税部门,由各企业填报申报表进行征收。通过深入企业进行实地稽核检查,××××年中发现户参保单位涉及位参保人员少报、漏报或隐瞒缴费基数元,导致单位少缴养老保险费元,工伤保险费元,生育保险费元;个人少缴养老保险费元。××××年中发现户参保单位涉及位参保人员少报、漏报或隐瞒缴费基数元,导致单位少缴养老保险元,工伤保险费元,生育保险费元;个人少缴养老保险费元。目前,已向需要补缴的企业发出整改补缴通知,限期进行整改。()对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确定、支付的检查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确定和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时,严格按照各类相关的政策规定执行,未发现违反政策增发或拖欠、减发社会保险待遇、侵犯保险对象合法权益的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放机构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全部合规合法。
(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检查调研情况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作流程及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情况。我县医保经办机构在医改启动之初就从强化管理,规范运作入手抓好基础管理工作。首先,规范了就医流程和医保中心工作流程,方便了患者就医和参保单位到医保中心办理医保业务;其次,建立健全医保中心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中心内设室即办公室、业务室、审核室、结算室、财务室,形成了岗位不混、职责明确、相互监督、密切配合的内部牵制制度,确保了基金的运行安全。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财政部门基金缴存划拨工作程序规范情况。医保经办机构与财政部门基金缴存划拨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执行,基金收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医保中心在我县国有商业银行(农行)开设了“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进行核算。“收入户”存款月末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发生支出时,由医保中心报计划、财政部门审核后从“财政专户”拨款到“支出户”使用,并建立了医保中心、开户银行、财政三方对帐机制,按月对帐,做到帐帐相符。结余的医保基金无购买国债情况。
应参保单位户数及人数情况。截止××××年底,全县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共户人,实际参保户人,参保率达。按照逐步扩大,阶段实施,分批参保的方法,基本实现了“广覆盖”目标。
医疗保险缴费和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确定、支付情况。
()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在检查医保经办机构征收医保费情况时,我县医保中心在××××年、××××年两个年度征收医疗保险费过程中,无擅自调整、更改缴费基数和缴费比率,不存在增提、减免医疗保险费情况。在检查缴费单位申报缴费人数、缴费基数、缴费情况过程中,对报表基础数据进行核对,并进行拉网式检查。通过检查,-××××年,发现户参保单位涉及位参保人员少报、漏报或隐瞒缴费基数元,导致单位少缴医疗保险费元,个人少缴医疗保险费元。()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确定和支付情况。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严格按照屏政发〔〕号文件确定的标准执行,符合政策规定,无违反政策、乱开口子、擅自扩大基金开支范围和拖欠、少报医疗保险待遇、侵犯保险对象合法权益的情况,支付的医疗保险完全合规合法。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检查调研情况
严格履行财务制度,规范基金管理运行。实行出纳、会计两人负责制,各自设立自己的帐务。实行月末出纳与银行、出纳与会计对帐制,季末由财政与会计再进行一次帐务相核,做到帐务日清月结,出入清晰明了。自年以来,我县就一直遵守“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收支户”从未出现过支取现金,季末全部上缴地方财政,不留余额;“支出户”用于平时发放失业人员的失业救济金,始终遵循专款专用,未发生挪用和用于平衡其它支出的现象。
参保单位自查情况。综合汇总参保单位交来的《×省职工社会保险年缴费工资清册》、《缴费工资总额核查表》,××××年参保户人,交失业保险金元;××××年参保户人,交失业保险金元。大围山宾馆、大围山风景区、石油公司分别解体,未列入检查对象;邮政、电信、农行三家金融部门由州级检查,致使参保单位、人员、所交金额与当年报表数字不相吻合。
稽查小组采取“拉网式”稽查结果。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稽查小组,对参保单位进行“拉网式”核查,鉴于有些单位只提供几个月的工资花名册,甚至仅供某月。这样就只有采取推算出某单位的工资总额,当然也有个别单位态度非常诚恳,全面提供所需的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通过稽核人员认真细致的核定,排除已解体的单位,最后的核查结果为:××××年参保户户人,发现户参保单位涉及位参保人员少报、漏报缴费基数元,导致单位少缴失业保险费元;职工个人少缴元,合计元。××××年参保户户人,发现户参保单位涉及位参保人员少报、漏报缴费基数元,导致单位少缴失业保险费元;职工个人少缴元,合计元。
(四)民政部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检查调研情况。民政局在开展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城市低保条例》、《关于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发〔〕号),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一是领导重视,配备专职人员。县人民政府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每年都将低保配套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配备了低保工作的专职人员;二是加强领导、严格管理、互相沟通,维护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问题,保证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三是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好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的测算工作,在调查测定家庭收入中,严格按照《×省民政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定的通知》精神,深入细致地对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进行合格测定;四是多轮启动,多渠道帮助下岗职工和失地农民,解决生活问题。由于城镇建设征用土地后,政府帮助失地农民解决农转非问题,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对象,符合招干招工条件的录用时优先照顾。近几年来,政府已解决了部分城镇建设失地农民的子女就业就学问题,并对享受低保后家庭仍然困难的下岗职工实行副处级领导挂钩帮扶制度。
五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调研情况
社会保险费征收合法、合规性及转存“收入户存款”或“财政专户存款”情况。地方税务局自年月承担全县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任务以来,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省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实施办法》,逐步健全、完善和规范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收、结报和数据统计报送制度,不断加大了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力度。在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收过程中,严格按照社保中心提供的征收清册按月向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对缴费人的缴费申报与缴费清册进行核对,及时纠正错误缴费申报。征收方式采取银行缴款和现金缴纳,银行缴款方式征收的费款直接通过微机或手工开具《×省基本养老保险缴款通知书》,按日缴入社保中心的“收入户存款”账户;现金缴纳方式的费款,针对其金额和业务量较小、缴费时间不固定等特点,在银行开设过渡账户,于月终连同利息,一次性开具缴款书,缴入社保中心“收入户存款”账户。对于所征收的费款月终结统计时,均已全额缴入社保中心的“收入户存款”账户,无截留和提取征收费、管理费、业务费等现象发生。费款的结报采取与税款相同的结报制度,由县局计会股进行审核和监督并联合监察室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保证了费款的安全完整,杜绝了隐瞒和转移收入的现象。
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履行情况。在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时,严格按照社保中心提供的缴费清册中各缴费企业及个人缴费基数,按月向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征收费款。同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台帐、欠费台帐和缴费(欠费)大户台帐,详细反映各缴费户缴费情况,准确掌握重点费源征收情况和欠费户欠缴费情况。对于欠费企业,每月按其经营状况、经济能力、财务收支状况分别以相应的方式和力度进行催缴。
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衔接及社会保险费的及时、定额征收情况。按时向社保中心报送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统计快报月报表,及时核对收入情况,保证收入数字统计的正确性。与社保中心共同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稽核和扩面工作,详细了解和掌握缴费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参保和缴费情况。联同社保中心加大欠费清缴力度,已回收的欠费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各企业因资金困难无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形成的每月新欠。-××××年,分别完成年计划缴费任务和,保证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及时、足额入库。
(六)财政部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检查调研情况
县财政局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认真落实州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分别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障基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基金、离休干部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个财政专户,对基金进行了核算管理,并认真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财政法规,保证专户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与完整。
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每月及时办理社会保障资金的缴存、拨付业务,实行统一管理,按资金种类分别建帐,分账核算,定期、不定期地向政府报告财政专户的收支和结余情况,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和劳动保障等主管部门及社会的监督,经常与银行和经办机构进行对帐,核对财政专户内资金的收支和结余情况。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由出纳、会计管理、印章分管、职责分明。财政专户基金没有截留、挤占、挪用和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也没有与其他预算内外资金调剂使用。
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与经办机构票据传递情况。每月初,财政社保部门认真审核社保经办机构上报的社会保险基金使用计划,审核无误后,按时将基金拨付经办机构,兑现到保障对象,月终,各经办机构按时将所收基金及利息,缴入财政专户,财政部门及时做帐,季末,财政社保部门将财政专户利息单,复印后交经办机构做帐,确保基金金额一致。
七开户银行及发放社会保险费用银行检查调研情况
开户银行在工作中,认真组织财务人员及经办人学习文件精神,使其尽快熟悉业务,在受理各有关行政、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的社会保险费用时,做到配合单位,企业财务人员按时、按量、上划和支会参保人员,在外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协助办理银行卡,款到及时入账,保证异地人员支取生活费及各项费用。
八对邮政部门离退休费用异地汇款业务检查调研情况
邮政部门受理代汇款业务手续完备,严格按照邮政业务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开展工作。×邮政异地汇款业务具有规范性和安全性。在自离退休人员生活费发放以来,能够严格按照邮政规章制度,按照与社保部门的协定开展工作,从未发生过故意拖欠离退休人员生活费发放时限,故意拖欠汇款时间,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离退休费用的情况。实现专款专储,开创业务存储账户。使用汇款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费时,存储于我县邮政储蓄账户中,实行异地内部业务结算。从而,保证完成了异地离退休人员生活费的发放。多年来,我县尚未发生过离退休人员有理由申告邮政部门的现象,真正体现了邮政部门离退休人员生活费发放迅速、准确、安全、方便,实现了既安全,又方便,既简单,又快捷,既保密,又守信,“人民邮政为人民的服务宗旨”。
二、主要做法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社会保障监督工作的领导,我县于××××年×月×日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主任,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审计、财政主要领导任副主任,民政、司法、药监办、人行、经贸、卫生、地税、总工会、烟草公司、一中、人民医院、自来水厂、电力公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级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并结合实际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委员会成员。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及时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到主要领导直接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员单位协同抓,确保了检查调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广泛宣传,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检查组不论走到哪里,在工厂、在企业,都及时准确地宣传社会保障有关政策,特别是对企业领导,对于一些不理解社会保障政策的企业领导,耐心、细致地讲解有关政策,并赠阅有关文件,组织人员到公共场所发放宣传资料,增强了社会保障意识,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协作,齐抓共管
积极配合税务部门收缴养老保险费,认真核对相关数据,做到应收尽收,共同制定清欠计划,保证养老保险费的及时、足额入库;配合民政部门做好低保工作,保证低保资金的合理使用;配合银行、邮政、财政部门管理好基金,保证基金的安全、完整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几个部门齐抓共管,及时交换信息,相互沟通,为检查调研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四)建立科学、规范的监督机制,确保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实施
自税务局承当养老保险征收以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严格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实施办法》管理基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地税征收后进入财政专户,再由财政专户划拨养老金支出费,其他保险费的支出都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避免基金的流失,确保了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保险欠费问题突出
随着“五大保险”的全面开展,不同程度地影响了企业的缴费能力,加之企业过分依赖“两个确保”政策,导致部分企业拖欠社会保险问题日益突出。一方面,由于企业效益普遍不佳,无力缴纳社会保险,部分企业不仅未补缴欠费,反而发生新的欠费,造成恶性循环;另一方面,有些企业领导缺乏公仆意识,无视职工利益,彰显现实成绩,以各种理由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致使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欠费不断加大。此外,尽管生育保险基金额不大,但多数企业都因享受不到此项待遇而以各种理由拒绝缴纳。
(二)社会保险“续保”工作难度大
一是随着县内企业改制步伐的加快,部份企业改制后,出现了大量的下岗失业人员,但由于政策上对“续保”缺少相应的制衡机制,企业的大部分人员没有及时续保,使参保人员流失较大;二是非国有企业还存在着劳动用工不规范的问题,职工人数及工资总额难以核实,加之参保意识不强,企业虽然有很大的扩面空间,但工作较难开展。
四、整改措施及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一)整改措施
针对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调研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疏理和分析研究,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社会保险欠费方面,一是利用会议形式,召集企业领导及财务人员、劳资人员进行社会保险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企业领导的参保意识和缴费意识;二是积极履行职责,社保机构人员及时向地税部门提供企业欠费的相关资料和有关情况,社保机构、劳动监察、基金监督、财政、地税等部门组成工作组深入到欠费企业,督促欠费企业补缴欠费;三是对欠费大户,且参保人员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采取“补一退一”的办法,清欠历年欠费(例如:×大理石厂、县茶厂、双龙茶厂)。
社会保险“续保”方面,一是加大城镇个体工商户及自谋职业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权利和义务的宣传力度,对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人员,按个体户的性质“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对不按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逾期不予补缴中断年度的养老金;二是定期不定期地对参保企业的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进行稽核。查阅企业会计原始凭证后,凡发现企业有瞒报、漏报、虚报缴费工资总额现象的,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通过对全县户企业进行全面的社会保障监督调研检查,查出××××年度户参保单位少报,漏报或隐瞒缴费工资总额元,个人少报缴费工资总额元,因少报基数需补缴金额元,其中:养老保险元,失业保险元,医疗保险元,工伤保险元,生育保险元。查出××××年度户参保单位少报、漏报缴费工资总额元,个人少报缴费工资总额元,因少报基数需补缴金额元,其中:养老保险元,失业保险元,医疗保险元,工伤保险元,生育保险元。限期进行整改的企业户,现已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户,补缴社会保险费元。
(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