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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产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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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产

第1篇:公共资产范文

一、日韩模式:由财政部直接负责政府公共资产的管理

日本、韩国两国的行公共资产管理模式可以概括为“财政部--主管部门”模式。即由财政部门负责综合管理,由各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管理。

日本将国家提供的用于国家事务和事业的资产,如政府办公楼、公务员宿舍、国立学校等称为公用资产。日本公用资产的综合管理由财务省负责,具体管理由各相关省、厅负责。财务省的综合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对各行政机构资产“购置”和“处置”进行审批,以及统计汇总各省、厅国有资产情况等。

韩国将政府用于办公、事业和公务员居住的财产,如办公楼、公务员住宅等称为公用财产。韩国财政经济部是统筹和管理全国国有财产的部门,中央政府的各部门、团体负责本部门、团体国有财产的具体管理。但需要配置和处置财产时,各主管部门要制定处置计划和预算,报财政经济部;财政经济部再根据各部门的情况制定统一的计划和预算,报国务会议审议,最后由总统批准。财政经济部有权要求各主管部门提交国有财产管理报告和有关资料,有权要求各主管部门停止或改变国有财产的用途,也可改变国有财产的主管部门并转走国有资产管理预算,或者由财政经济部直接管理。

二、德澳模式:由隶属于财政部的专门机构负责联邦政府公共资产管理

德国和澳大利亚,联邦政府资产由财政部门所属的机构负责,并在全国成立分支机构管理分布全国的联邦资产,其特点可以概括为“财政部一直属局”模式。

(一)在财政部下设立资产管理局统一管理政府资产。德澳模式的突出特点就是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所有政府资产,并通过下设资产管理局来实施具体管理。德国在联邦、州、乡镇三级政府设有隶属于同级财政部门的专门资产管理机构。联邦资产管理局是管理联邦资产的主要部门,负责资产管理的大部分具体工作,财政部负责资产的预算管理,并对一些重要资产的出售,如土地及其附属物的出售,实行审批。澳大利亚联邦资产主要由财政部下属的资产管理局负责,具体包括房产、车辆的配置、维修和保养。联邦、州和地方政府中实施具体的资产管理的机构,都要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资产管理的情况。同时财政部对资产管理机构及其他部门的资产保留一定的控制权,主要表现在财政部要制定资产使用、消耗、转移等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资产管理机构必须向财政部证明他们有能力对资产实施有效管理;财政部有权向资产管理机构提出相关要求等。

(二)从形成到处置的全过程资产管理。澳大利亚财政部下设资产采购局、资产管理局、资产出售局,分别负责政府资产采购、管理和出售,构成了从形成到处置的资产管理链条。同时资产管理局、采购局和出售局必须向财政部定期提交资产和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财政部向国会提交预算并汇总资产管理情况,必要时对政府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三)政府办公用房和设施设备商业化管理。澳大利亚联邦政府通过财政部和金融管理部下设的资产管理机构对政府资产实行商业化管理。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为政府各部门提供办公楼宇、设施设备维护、安装和建设服务,以帮助用户更好地利用他们的办公楼宇、设施设备。该机构在全国各地都有分支机构和仓库网络。其商业化管理方式包括计划管理、项目管理、整体项目服务、合同管理、专家咨询等。它通过为政府公共部门用户提供诚实的、职业化的服务,来实现政府资产的保全和有效利用。

三、美加模式:管理制度、资产预算由财政部负责,日常管理由独立于财政部的机构负责

美加模式中,财政部负责政府资产预算管理,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法规,并设立相对独立的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负责政府公共资产管理的具体事务。该模式也可以概括为“财政部一管理局”模式,以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为代表,主要有以下一些做法。

(一)联邦政府的公共资产由专门资产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美国总务署是联邦政府资产管理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管理事务,专司联邦政府机构的政府供应和采购管理、车辆购买和租赁服务管理、动产管理,以及政府闲置资产和房产管理。加拿大联邦公共工程和政府服务部为政府公共资产管理机构,并负责为整个联邦政府提供后勤服务。

(二)严格的预算管理及绩效考核。美国和加拿大的政府资产预算管理都特别严格,政府各个部门的物资采购有预算控制,各个部门内设专人负责采购工作。美国财政部及总统行政预算管理办公室负责联邦政府资产的预算管理。办公用房新建、修缮、日常管理等预算费用,由总务署统一向财政部和总统行政预算管理办公室申请;房产以外的其他政府资产如计算机、汽车等,预算则体现在使用部门的预算当中,由各部门分别申请,上述预算都必须经国会批准才能执行。加拿大公共工程和政府服务部向财政部和国库委员会申请房产购置预算,按统一标准配置各部门的办公用房。美国总务署公共建筑服务中心还对联邦政府的房产绩效进行监管。该机构对房产管理绩效的目标设置和考核工作有许多指标:每平方英尺的营运费用、营运成本、营运盈余资金、无收益面积、客户满意度调查、安全满意度调查、租赁成本与私营公司成本比较等。这些指标考核的内容,与预算安排直接挂钩。

(三)集中化、专业化的车辆及房产管理。车辆及房产是政府公共资产中单位价值较大的主要资产,对其实行集中管理、专业化管理是美国和加拿大的共同做法。美国总务署下设的联邦供应服务中心,专司联邦政府机构的政府供应和采购管理,为各联邦机构提供车辆购买和租赁专业化服务;公共建筑服务中心,专司政府闲置资产和房产管理。加拿大公共工程和政府服务部房地产服务公司集中统一管理联邦政府所有房地产(包括国家公园、军事基地、监狱、港口、机场等),并为各部门提供工程设计等专业和技术服务。这种管理方法的优点是政府房地产资源能得到有效配置,既能及时满足各部门办公用房的需求,又使办公用房得到充分合理利用。

(四)规范化、程序化的闲置资产处置管理。重视闲置资产的处置管理也是美加模式的一个显著特点。加拿大法律规定,联邦政府及各部门闲置资产,必须交由公共工程和政府服务部集中统一处理,其他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出售。政府不需要的动产,包括旧飞机、船舶、汽车、家具等,一般集中处理,或以旧换新。处置政府闲置资产坚持以下原则:使资产获得最大经济价值;为各部提供的服务效率高、效益好;按闲置资产现状就地销售,减少交易的法律责任;出售要有竞争,公开、公平、公正,经得起检验。美国联邦政府闲置资产交由公共建筑服务中心负责处置,有调拨给其他联邦机构、州、地方政府,赠与合格的非盈利性组织,公开出售等几种处置方式。规范化、程序化、公开化的闲置资产处置,提高了资产再配置的效率,杜绝了政府公共资产“出口”的腐败,为政府树立了公开、公正的形象。

四、巴西模式:由计划预算管理部的联邦资产秘书处负责日常管理

巴西的政府公共资产由计划预算管理部负责,下设联邦资产秘书处负责具体管理。由于巴西与其他国家不同,管理预算的部门不是财政部,因此形成了特殊的“预算部-管理局”管理模式,但其管理特点的实质与“财政部-直属局”模式相同。

(一)巴西联邦政府公共资产的主管机构为联邦资产秘书处。1998年以前,联邦资产秘书处(副部级)设在联邦财政部,1999年,为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将联邦资产秘书处由财政部划入计划预算管理部(巴西联邦政府预算编制职能由计划预算管理部负责)。联邦资产秘书处总部下辖7个局;在全国分设27个地区资产管理局和2个区域性资产管理代表处。联邦资产秘书处主要负责联邦政府不动产的管理,管理对象是 2.4万个政府大楼和52.4万块土地。联邦政府的动产由各部门自己管理。

(二)巴西政府以法律形式确定对公共资产的保护和管理。巴西联邦宪法是政府公共资产管理的根本法律基础,对联邦政府公共资产的范围及管理原则作了明确规定。巴西政府的公共资产分为以下三类:1、一般资产,即人民共同所有、共同使用的资产,如公路、铁路、码头等等。2、特殊资产,即各级国家机关占有、用来为公众服务的资产,如各级立法、行政、司法机构占有使用的办公楼、车辆、设备等。3、自然资产,即公有的土地、森林、湖泊、河流、矿产资源等。

(三)资产购置与处置的管理。联邦政府各部门不动产的购置,均须报经联邦资产秘书处审核、批准。联邦资产秘书处对各部门资产购置的申请,一般是按照调剂--承租--购买的程序研究解决。各部门动产的购置,由各部门在正常预算内自己决定和购买。巴西政府公共资产的处置是指资产产权的转移和核销,包括资产的出售、交换、赠送、报废等多种形式。资产的出售,必须先由联邦资产秘书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评估,确定底价,然后按照《拍卖法》通过拍卖等方式处置。资产的转移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在同级政府之间的转移,由资产调出、调入的两部协商并报联邦资产秘书处核准即可。二是跨政府级次的资产转移,需要报联邦资产秘书处进行调查评估和公示,然后由资产管理秘书处办理资产划转手续。三是国家机构将资产转让(租)给非公有单位,需要报联邦资产秘书处进行价格调查和评估;如价格合理,且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则向社会公告;最后,由资产秘书处办理公共资产划转手续。

(四)资产的使用及收入管理。巴西法律明确规定,各部门不能将占用的政府公共资产(办公用房及各种设备)用于经营活动。资产处置收入一律上交同级财政国库。联邦资产秘书处可以将掌握的闲置公共资产(土地、矿产、水资源等)通过一定法律程序转让(租)给个人或私营部门使用,具体转让(租)的方式包括授权使用、许可使用、特别许可使用等等。使用公共资产的个人和私营部门必须向联邦资产秘书处交纳租用费或转让费。联邦资产秘书处的各项资产收费收入,必须全额上缴联邦财政国库。为保证资产收入管理的规范,堵塞漏洞,各种资产收入和国家税金、罚款一样,按照联邦财政部统一印制的税费收缴凭证上缴国库。

(五)资产的信息化管理。巴西政府非常重视利用信息化手段管理联邦政府资产。各部门在资产管理中,普遍使用了资产条形码扫描采集技术,实行计算机管理。联邦资产秘书处建立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将资产登记、资产配置、资产处置、资产收费等工作统一纳入了信息系统,提高了资产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目前,联邦资产秘书处正在筹建联邦资产管理信息共享系统,将现有的联邦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国库、中央银行及财政监察等系统联网,以实现管理数据共享,提高工作效率。该系统建成后,将大大提高巴西联邦政府资产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五、各国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共同点

世界各国虽然没有统一的政府公共资产管理模式,但是却有一些共同的管理特点。

一是财政部门主管。世界各国虽然没有统一的公共资产管理模式,但是却有一个共同的管理特点,那就是世界主要国家都是由财政部门(预算主管部门)主导政府公共资产管理,区别之处只是在不同的管理模式下,财政部门的职责范围有所差异。在政府干预型市场经济国家,财政的职责最强,如韩日模式中政府公共资产管理直接由财政部门负责。在自由经济型市场经济国家,财政的职责范围较小,如美加模式中,财政部门仅负责政府公共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预算管理。但无论在哪种模式下,政府公共资产的管理都没有脱离财政部门的职能范围。

第2篇:公共资产范文

【关键词】 土地流转收益;农业公共资产;村民小组;会计核算

一、引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国际化及农业经济的迅速发展,农业现代物质装备条件的完善、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现代经营形式的普遍运用、新型农民的兴起,出现了现代农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征。为了更好地发展农业现代化实现规模收益,我国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

显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即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从经济的角度可以认为,农户把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资本或者叫做“股本”,投入到耕种土地的农业企业中,而农户根据“股本”分享农业企业的农产品生产经营成果及利润。

然而,以发展现代大农业经济为前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必将引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变化,产生农户个体、农业大户、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农户+基地经营组织、法人经营组织、任意经营组织等多种农产品生产经营组织体并存的现象。面对这种复杂的组织关系,如果以农户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资产作为 “股本”的话,并任意由农户把自己那部分“股本”投入到不同企业,那么分散的股权最终会导致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失。那么,农户如何获得土地资产的长期收益,持久分享到现代大农业经济发展成果,达到国家实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目的呢?

因此,必须建立以村民小组组织体为单位,在村民小组范围内形成土地承包经营权联合,作为农业公共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并加强土地使用权流转服务和收益管理。

二、实行农业公共资产核算的理论依据

在我国现代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在多种农产品生产经营组织体并存的条件下,客观上不同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进行不同的农业生产经营及农业投资决策,产生不同的农业成本及带来完全不同的收入,实现不相等的利润。

然而,实行土地流转制度下,契约双方都将面临如下现实问题:第一,现有承包责任制度,农户个体分别拥有少量分散的土地使用权,由农业企业分别跟农户个体分别订立契约,使分散在农户手中的土地顺利流转到农业企业形成规模,这样就会增加土地流转的契约成本;第二,农户家庭人员变动情况的准确把握,在册农户土地使用权的连续、公平性管理问题;第三,农户的土地经营权再流转契约管理问题;第四,承包土地流转的价格确定和收益估算;第五,在土地承包责任制下,农业生产经济资源的土地村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经营权双重制度保证性;第六,农户对流转出去土地收益的合法请求权的组织保障等。最主要的是村集体如何对农用土地、山林等农业公共资产的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进行长期有效管理,将是农民生存生活长久保障的关键。

因此,为了保障农民生存生活的长久利益,客观要求建立以村民小组为主体的会计核算组织,准确确认及计量村民小组集体范围的农业公共资产,及时反映村民小组集体及农户的财政状况、土地经营权资产流转利益,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成本效益及收益管理。

三、农业公共资产会计核算的模式及运行特征

在村民小组及农户实行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在村民小组集体范围内,把农户个体现有的土地、山林等经营权,作为集体农业公共资产确认及计量,并反映农户对公共资产的所有权关系,实行村民小组及农户的农业公共资产的会计核算。

(一)确立村民小组会计核算主体

根据目前我国集体所有制的土地政策及土地山林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和经营权属农户所有的特点,确立以村民小组为会计核算主体,能够把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有效结合,并形成农业公共资产的核算及投资规模。

建立村民小组的首期会计报表,首先,对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湖泊、房屋固定资产等农业公共资产集中在会计报表中进行资产确认及计量;其次,在村民小组范围内,根据现在在册农户村民数量,把农业公共资产折合成为村民小组的总股份,在会计报表的所有者权益中记录“股本”数;再次,根据每户人口数决定每个农户家庭的股份数量,并以农户为单位建立土地经营权资产明细账;最后,确认村民小组的负债,同时健全会计制度,为村民农户个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流转、分享农业企业的农场品生产经营成果、正确核算流转的土地收益提供基础。

(二)农业公共资产的会计核算与反映特征

以村民小组为核算主体的会计核算,不仅对农业公共资产进行首次确认、计量,也要对村民小组的农业公共资产的使用性质、经营范围及流转投资去向的变化进行确定和反映。

首先,明确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池塘、湖泊等农业公共资产的农用性,房屋固定资产的商用性;根据农业公共资产的基本收益,确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在不同的会计期间,按照农户明细账反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变化。同时,在农户“资本公积”部分反映国家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相关补贴额。

其次,建立农地山林经济资源的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反映农用公共资产价值。结合土地经营现状及使用政策、农用土地山林的成本效益特征,建立农业经济资源的成本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并根据流转土地现在的用途、级别及经营项目内容,预测该项资产的经营成果和土地山林资本收益,合理反映农用公共资产价值,做好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管理。

(三)农业公共资产收益核算的内容特征

以村民小组为核算主体的会计核算,不仅要及时反映农业公共资产的价值,也要对农业公共资产的收益进行准确核算,以加强村民小组的农业公共资产收益管理。

由于实行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农户流转出去的土地、山林、池塘、湖泊等农业公共资产将由龙头企业等承包商进行生产经营。其中,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销售农产品成本”、“销售林木成本”、“经济林木投产后的管护费”和农业“管理费用”等各项支出和“农产品销售收入”及与农业公共资产的“其他经营收入”形成的农业收益等都由龙头企业等承包商进行核算,并在此基础上对本年度农业收益进行分配。

可见,村民小组及农户的农业公共资产收益核算过程实际上就是核算来自土地经营权流转接收对象(如龙头企业等承包商)的本年度农业“收益分配”得到的分配额。这一分配额度就是所谓流转土地经营权股份分配的股利,也是村民小组及农户以土地经营权作为投资的唯一投资收益。而村民小组及农户的这份唯一的农业公共资产投资收益数量的多少,却决定于龙头企业董事会的分配制度。根据农业公共资产的会计核算与利益管理运行机制,可以通过图1显示其特征内容。

因此,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在村民小组集体范围内形成联合,扩大流转规模,从而获得龙头企业董事会资格参与利益分配过程。还要根据流转经营权的土地等农业公共资产的使用性和经营项目内容,预测该项资产的经营成果和土地山林资本收益,全过程了解农产品收成及资产收益情况,准确把握龙头企业的利润分配,并把利润分配列入村民小组的利润管理内容中,保证农户流转土地和农业公共资产的收益归属村民小组成员。这样才能保证现代农业发展带来的农业增收与农民的增收保持相对一致,才能使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真正成为农民的“特殊社保”。

四、农业公共资产会计核算的职能特征

建立以村民小组为主体的会计核算机制,形成以村民小组集体为资产管理整体,以有效发挥会计利益核算、资产保全、资产收益调配及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职能。

(一)村民小组集体会计核算与农业公共资产保全的职能特征

通过以村民小组集体为单位的会计核算,能够准确核算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农业公共资产产权及农户明细资产经营权;能够在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确保农业公共资产的农业专用资产性,保证农业公共资产产权及资产经营权的双重性和原村民小组及农户集体共有性质,以有效保全村民小组及农户组合集体的农业公共资产。

(二)村民小组集体会计核算与农业公共资产收益核算的职能特征

在实行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以村民小组集体为单位形成的会计组织遵循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把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等农业资产经营权作为投资资产进行投资管理时,可以比较不同的流转对象企业的盈利能力,从而选择获得最佳收益的投资方案。并且继续在未来的会计期间,不断评估农业公共资产的投资收益,有效发挥资产的收益核算职能,做好农业公共资产经营权流转的投资决策。

(三)村民小组集体会计核算与资产收益调配的职能特征

以村民小组集体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对农业公共资产进行集中确认、计量,增大资产投资规模,能使分散的农业土地经营权形成相对规模的农业公共资产,有利于土地经营权流转时形成集中的资产投资规模,取得相对多的“长期股权投资”,从而成为投资农业龙头企业的董事会成员,参与投资的龙头企业的利润分配,有利于发挥现代会计的利益调配职能,确保本村民小组及农户全体成员的农业公共资产收益。

(四)村民小组集体会计核算与土地经营权流转

管理的职能特征

以村民小组集体为会计核算单位,可使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农业公共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有机结合,在形成农业公共资产的同时形成流转规模;并能以村民小组集体组织的形式,与复杂的流转关系进行契约交涉,有利于发挥组织作用,节约土地经营权流转成本,增加农业公共资产收益,有利于加强成本效益管理,有效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

可见,通过建立以村民小组为组织的农业公共资产会计核算体系,有效发挥会计核算的职能作用,将能够适应现代农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发展需要,在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的同时,加强农业公共资产的收益管理。

五、建立农业公共资产的会计核算及利益管理模式的作用

我国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保福利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农业经济土地经营权资产的科学流转,为实现农业资产增收创造了条件,同时对农业资产收益管理的方式方法及组织也客观提出了新要求。

首先,建立以村民小组及农户集体会计核算组织,有利于保全村民小组及农户组合集体的农业公共资产, 形成现代农业经济规模的同时,有效保证原村民小组及农户集体对其农业公共资产产权及资产经营权的双重长期所有权。

其次,以村民小组及农户集体为单位,进行农业公共资产确认计量,有利于扩大土地经营权资产的流转规模,减少流转交涉契约成本,能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增加流转力度,增强土地经营权流转资产收益分配的请求权。

再次,有效实现土地经营权流转资产收益的分配和再分配,加强农民社会福利的持久保障管理。通过村民小组集体会计核算管理,使土地承包经营权资产形成规模流转,更多地获得投资份额,自主参与农业收益分配,更多、更好地分享土地承包经营权资产规模流转成果。并通过村民小组集体组织再分配管理,使村民小组内的老弱病残人员、进城务工农民、儿童等全体成员得到了长期、有效的社会保障。

综上所述,农业经济生产经营组织的变革必然引起会计核算组织及管理的转变。目前,实行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就是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到既有资本实力又有技术水平的经营组织手中,从分散耕种到集中组织规模经营,实现农业市场经济。建立农业公共资产的会计核算及利益管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组织的会计利益核算、资产保全、资产收益调配及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职能,有效保全农业公共资产的多重属性。为此,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与管理,有利于土地经营权流转资产收益成为农民的持久“特殊社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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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M].2000.

[3] 财政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M].2006.

[4] 崔之元.市场经济中的公有资产与全民分红[J].商务周刊,2006(17).

第3篇:公共资产范文

关键词:公共体育场馆 国有资产 管理体制 创新

问题提出

公共体育场馆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投资或筹集社会资金兴建的,由国家委托各级体育行政部门管理的,供人民群众进行健身锻炼以及运动训练、体育竞赛的体育活动场所。

上海市按照中央提出的建设“一个龙头、三个中心的要求”,将城市发展目标定位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而完善的体育设施无疑成为一个城市现代化的标志之一。作为全民健身的主阵地、体育产业重要载体的公共体育场馆,目前,上海市体育场馆的管理与利用与人们的需求和产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随着上海市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公共体育场馆也面临着转变职能、深化改革的挑战。因此,为克服上海市公共体育场馆运行中的缺陷、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行效率、规范公共体育场馆的管理、盘活公共体育场馆这部分体育国有资产,有必要对上海市公共体育场馆的国有资产管理进行分析,以对我国其他地区的实践有所启示。

上海市公共体育场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创新的必要性

随着体育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广大市民全民健身意识的增强,上海市体育场馆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尤其是随着体育社会化和产业化进程的加快,民营体育场馆增长的速度更加惊人。据第五次全国场地普查的资料,在全上海的14426个体育场地中,体育系统所属380个场地,占到总数的2.63%,民营体育场馆占到70.21%。与民营体育场馆相比,公共体育场馆也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但场馆改革的进程仍显滞后,市场的独立性和活力与民营体育场馆存在一定的差距。

究其原因,主要是上海市公共体育场馆体制和机制基本上还是沿用计划经济的模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虽然在改革的进程中,个别公共体育场馆逐渐脱离事业单位编制,企业化和市场化程度不断增加,例如上海东亚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卢湾天育实业公司(卢湾区体育中心),虹口足球场暨鲁迅公园联合发展公司等,这些场馆体育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发展较快,已逐渐摆脱事业单位的属性。但是大多数公共体育场馆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机制依然带有浓厚的计划体制的色彩,没有摆脱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性质。公共体育场馆在产权关系上的模糊和委托上的问题,是发展中的体制性障碍,这些问题限制了公共体育场馆的生机和活力,导致公共体育场馆运营效率低下,也同时激发了公共体育场馆管理创新的动力。

根据调查,73.17%的公共体育场馆认为有必要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方面进行改革,占到被调查公共体育场馆的大多数(见图1),这说明作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共体育场馆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竞争和挑战,现有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已暴露出缺陷,有必要进行深层次的改革与创新。建立符合体育产业规律、促进上海市公共体育场馆进一步发展、创新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能够改变旧有束缚公共体育场馆的机制,创造有利于体育场馆产业健康运行的局面。

据本文调查,公共体育场馆认为实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可以产生积极的效果。其中,有29家(占70.73%)公共体育场馆意识到改革有利于加强彼此间的合作;有28家(占68.29%)场馆认为改革有利于主管部门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的宏观调控;有27家(占65.85%)公共体育场馆认为改革有利于公共体育场馆资源的共享;有25家(占60.97%)公共体育场馆选择了“有利于做大、做强公共体育场馆产业”;有20家(占48.78%)公共体育场馆认为体制改革有利于建立场馆之间的有序竞争;有15家(占36.58%)场馆认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有利于产生改革联动效应,推动公共体育场馆产业融投资体制的改革,如表1、图2所示。

上海市公共体育场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创新的理论依据

(一) 现代产权理论

我国现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三种模式

1988年以后,经过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实践,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种具有代表性的模式:“深圳-上海”模式、“一体两翼”模式、“98”模式。

“深圳-上海”模式。这种模式在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实践中最早提出,它的主要架构包括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国有资产控股、参股企业三个层次,这就是通常所指的“三层次管理模式”。

在第一个层次上,国资委的设立,实现了政府国有资产所有权职能的机构与社会经济管理职能的机构分离;在第二个层次,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设立,实现了国有资产的运营职能与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能的分离。在第二个层次与第三个层次之间,既实现了企业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相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的产权规范,又在政企分开的基础上建立了合理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和产权代表制度,解决了在第三个层次中,国有资产出资人“缺位”的问题。

“一体两翼”模式。这种模式的主要内容是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国有资产管理局和税务局作为其“两翼”,归口财政部门管理。

“98”模式。这种模式是将国有资产的出资者所有权分别交与不同的政府部门,不同部门分别行使国有资产的产权变更、投资、监管、改制、人员选择等职能。

公共体育场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创新策略

建立“政府主管部门(或国资办)——中间层公司——公共体育场馆”的三层次管理模式,在明晰公共体育场馆产权和功能定位的前提下,建立政府主管部门和公共体育场馆的委托关系。既有对公共体育场馆的监管,防止“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委托问题的产生,保证公共体育场馆的公益型职能的实现,同时也赋予公共体育场馆更多的自主性,增加对场馆的激励,使公共体育场馆在市场的竞争中更具有活力。

在三层次的第一个层次——政府主管部门,建议在体育局设立公共体育场馆国有资产的专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监管公共体育场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但是设立这一机构,并非在原有的结构中新增一个行政管理层次,而是通过法律契约的形式界定其宏观调控、监督监管的职责。此策略的关键是中间层公司的设立,中间层公司的设立可以采用三种类型。一是按照公共体育场馆的意愿,自由组合,自我重组,跨地域、跨项目组建中间层公司。二是按照场馆项目的特点、规模的大小、产业的相关构建中间层公司,做到资源的共享,资源配置的最优。三是政府牵头,将公共体育场馆在经营发展过程中自然形成的、业已存在的集团公司,经改造和经政府认定为中间层公司,赋予该中间层公司对集团内的公共体育场馆行使国有权权能,将原本不属于该集团的其他一些公共体育场馆划归这个中间层公司管理。

鉴于公共体育场馆发展的历史原因及规模大小,“三层次管理模式”的建立应分阶段、分层次进行。考虑到公共体育场馆地域性强的特点,中间层公司就可以采取分区、分类等方式逐步建立,先选择规模较大、企业化程度较高、经济效益较好的公共体育场馆为龙头,组建公共体育场馆产业集团,整合各场馆的资源,做到信息沟通顺畅,资源配置合理,以便发挥不同场馆的项目优势和区域优势。

参考文献

1.登姆塞茨(HDemsetz).关于产权的理论[M].上海三联书店,1991

2.樊纲.分类和界定国有资产与国企改革的新思路[J].中国企业家,2005.3

3.陈明.政府在体育服务业市场中的角色[J].体育文化导刊,2009.5

在现代西方经济学中,产权经济学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属于自由主义学派。产权理论主要以产权和交易费用为概念基础,研究产权及其结构与安排对资源配置和效率的影响。现代产权理论认为,产权是一种社会强制而实现的对某种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利。一个完整的产权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其中每一种权利又可以细分。20世纪80年代以来,改革开放给经济带来巨大的发展,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和深化,西方现代产权理论在我国掀起了一股 “产权热”。事实上,现代产权理论对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起到了有益的启示。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方向,这标志着国有企业的改革由以承包制为核心的经营体制调整阶段转为以明晰产权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创新阶段。

产权经济学认为,要减少交易费用、降低社会成本、提高社会经济运行效率,一套科学完整的产权制度是必不可少的。在法律上完善的产权制度有以下要求:对产权的界定要明晰化,产权的独立性,产权权能分解化以及产权主体多元化。以产权理论为基础,分析上海市公共体育场馆的产权制度,本文认为上海市公共体育场馆的产权制度存在着明显缺陷,不符合现代产权理论对产权制度的要求。

具体来说,上海市公共体育场馆产权的界定实质上是模糊的;缺少产权的独立性;公共体育场馆产权主体单一,产权权能未能得到有效分解;公共体育场馆产权流通不畅,未能实现产权在市场的流通和优化。

第4篇:公共资产范文

今年3月,英国著名的Global Water Intellegence 杂志以“管理中国资产价格膨胀”为题,列举了我国某些城市给排水企业对外出让股权中的资产“溢价”情况。

资产收益与资产溢价悖论

从理论上讲,资产溢价是资产收益增加的货币化表现形式。它首先不能脱离市场买卖或交易关系。其次,有了交易关系并不意味一定会产生交易结果。你欲以500万的价格出售原值300万的房产,但如果无人问津,你所谓的溢价只是一厢情愿,没有任何意义。所以卖方试图得到的溢价收益必须以买方愿意支付的溢价成本为实现途径,愿卖愿买。第三,买方之所以同意支付溢价甚至高额溢价,取决其效益预期,例如觉得资产经营收益很好,或有进一步升值的空间,物有所值。

众所周知,城市水务行业属于公用事业范畴,是典型的国计民生行业,一直受到政府的严格监管且其服务价格也经常被控制在较低水平。一方面,我国许多城市水务企业的资产收益一直很低,多在“保本微利”甚至出现亏损,但另一方面,其资产却通过剧烈溢价的方式实现增值和对外出让,以至于超出资产原值数倍的溢价居然可以在一朝一夕中快速实现,其间的“悖论”实在令人费解,究竟是卖方过于精明,还是买方过于愚笨?

“溢价”背后的冲动

公共服务价格属于世界各国公共监管的核心内容。尽管价格监管模式多种多样,但大多都由“成本定价”模式延伸而来,即首先核定厂商的资产成本基数,以此决定或限定其资本利润率。例如我国现行的《城市自来水价格管理办法》,就规定自来水行业的资本利润率为8%的水平(成本回收期内允许到12%)。如果厂商投资成本是500万,8%的利润率意味着利润总额不得超过40万元,假如厂商擅自把利润率水平提高到16%而获取80万的利润,属于违法。

然而厂商可以通过一种既有效又合法的途径找到来实现80万元的利润。假设水厂的设备投资本来只需要500万,但如果把投资成本“蓄意”扩大到1000万,并以此作为成本基数来计算利润率,这时候人们发现,虽然允许的利润率依然是8%,但利润总规模照样可能达到80万元。

由此似乎可以恍然大悟,某些公共资产的“溢价”固然可能是因为资产实际价值的增加或未来投资的需求,但在政府严格限定利润率的条件下,通过资产作价资产转让投资成本等系列性运作或变通,完全有可能通过资产规模扩大的途径,堂而皇之地扩大成本基数,进而在利润率不变的条件下,放大利润总规模。

早在上个世纪30年代,一些外国学者就关注到了“合法成本”与“合理成本”之间的关系,即要防止厂商通过合法途径获取不合理利润的问题。美国联邦法院对此还有过实际的判例。其中的一个结论就是,在传统的“成本作价”模式下,厂商往往具有扩大成本规模的“理性冲动”,通过资产价值的“溢出”来实现利润规模“溢出”,属于非常精明的算计。鉴于目前我国对公共服务价格的严格控制,期望通过提高利润率的方式来增大利润总额显得非常困难,因此,蓄意制造资产溢价并以此来扩张成本规模,同样可以成为一个既合法又有效的途径。

谁为“溢价”埋单

资产价值的“溢出”有可能导致利润规模的“溢出”,但问题并未结束。由于资产成本在价格基数中占据主要地位,因此,成本总规模的大小还会影响消费价格水平。换言之,外商不可能无收益地支付溢价成本,政府亦不可能无成本地享受溢价收益,“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一句话对于双方同等适用。溢价成本或溢价收益最终要通过某种方式实现转换。

首先,这种转换会直接影响社会消费价格,即通过消费价格提升所形成的现金流量来清偿溢价成本。某城市以数倍于原值的价格出让了本地的水厂,签约仪式上杯盏交错,皆大欢喜。事后在厂商要求依据现行法规并根据“成本定价”模式调整水价时,主管部门心境大变,原来“溢价”=“提价”。其次,这种转换会影响公共财政。从表面上看,对溢价成本的清偿有时并未引起消费价格的变化,但却有可能增加今后的财政支出。而某一公共支出的增加意味着另一些公共支出的减少,从性质上同样会影响社会总福利,“羊毛出在羊身上”。

第5篇:公共资产范文

一、认真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一)完成了全市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上报工作。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编报2018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们认真组织市本级和五县两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全面的资产报表编制。所属应列入资产范围的单位,全部进行了资产报表编制,做到不重不漏,汇总报表相关指标间勾稽关系正确、报表数据指标合理,有关指标与部门决算数据一致,所属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与报送的资产报表数据完全一致。

(二)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2019年,按照省委、省政府批复的《**机构改革方案》,市级机构改革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按照《**机构改革中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方案》(天财资[2019]11号)文件精神,审核批复了xx笔资产划转、报废事项,涉及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约xx万元;审核批复了x笔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事项,涉及固定资产账面价值xx万元。

(三)认真开展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月报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地方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要求,夯实行政事业型国有资产报告的数据基础,财政部于今年2月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试编工作,资产月报内容包括报表封面、资产情况单户表、资产情况汇总表和资产分布情况表。我科室按照要求,克服科室人员调整、业务衔接等困难,从强化基础工作入手,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初步建立了月报工作机制,月报质量稳步提高。开展资产月报编报工作,对于动态了解国有资产变动情况,进一步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数据、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四)认真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及市属企业可变现资产清理清查工作。为了加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规范公共财政收入体系建设,促进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和国有资源有效利用,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以出让国有资源资产和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补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本金工作实施方案》(天政办发[2018]25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可变现资产清理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对国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等进行清理清查。清查市属企业可变现资产、企业改制后剩余资产、“三供一业”资产接管及可转让股权,清查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及市房管局直管公房,根据可变现资产的不同类型,提出不同的解决意见,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认真开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一)认真完成2018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市本级和五县两区开展了2018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制工作。上报企业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有关法规制度,以真实的交易事项、完整的账簿记录为依据,在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和权益以及进行年终审计等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上报省财政厅2018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确保决算数据的真实完整。

(二)认真开展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的编制工作。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是反映经济运行情况的重要信息,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健全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的基础性工作。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我们认真组织开展填报工作,做好月报的审核及汇总工作,按时报送,做好月报数据的核对工作,确保月报数据的全面、准确。

(三)认真做好市属相关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工作。根据《**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的通知》(天财资[2019]26号)要求,我科会同市国资委,开展2018年度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审核、复核及上缴工作。48户市属企业如实全面进行了申报,经国资委审核及我科室复核,符合条件的x户企业应上缴2018年国有资本收益xx万元。市非税局已开具“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国有资本收益已直接上缴国库。

三、认真做好归口单位的经费划转及管理工作

根据局党组会议决定,划转市国资委、机关事务管理局至我科室,我们积极衔接行政政法科追减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专项经费,及时下达各预算单位。积极走访、调研归口单位,了解单位的经费、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合法。加快年初预算执行进度,及时追加目标责任奖、正常晋升等人员经费xx万元,同时督促单位专项经费的支付进度,确保完成全年支出任务。

四、认真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按照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我科室认真学习,守初心就是牢记根本宗旨,鉴定你想信念,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担使命就是要牢记职责使命,积极主动作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以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提现出行和使命。要时刻加强学习,珍惜每一次学习机会,对于每一项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满腔的热情,提高业务本领,一步一个脚印的做好本职工作。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践行于科室日常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中,2019年多次入村入户,注重宣传引导,脱贫入户调研,掌握村情民意,深入村户进行对接,找准帮扶户的立足点和切入点,提出了合理化发展建议。

五、2020年工作打算

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完成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

(二)做好2020年资产采购预算审核工作。

(三)做好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月报编制工作和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的编制工作。

(四)做好全市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决算工作和2019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

(五)做好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一是做好全市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纠纷调处、资产统计、财务快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等基础工作。二是加强国有资产处置、变动、交易、损失核销等监督检查,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第6篇:公共资产范文

(一)建立健全资产配置标准体系。资产配置标准是制定支出标准的基础和主要依据。目前亟需由财政部门制定的主要是业务用车标准、通用办公资产配置标准及部分专用资产配置标准。

1.业务用车配置标准。由于业务用车配置一直疏于管理,已成为各单位公车膨胀的重要因素。许多单位业务用车数量大大超过公务用车数量;不少单位把超过公务用车编制的车统统划到业务用车范围中,有关部门难以控制和监督。如果只管公务用车,不管业务用车,将难以有效控制行政事业单位公车的数量和费用。要在科学界定业务用车范围的基础上,尽快制定部门和单位业务用车的标准和编制。配车标准可分为一般业务用车标准和特殊业务用车标准:一般业务用车标准建议参考一般公务用车标准执行,特殊业务车标准可根据实际需要,由各部门从严核定,并报财政部门备案同意。各部门业务用车的编制,建议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2.通用办公资产配置标准。通用办公资产主要包括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包括单位价格标准和数量标准两个方面。单位价格标准可根据目前政府集中采购的平均价格确定;数量标准可以按每人占有数量或处(室)占有数量核定。个人用台式计算机、办公桌椅、文件柜标准建议按每人占有标准核定;公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复印机等其他用办公资产,建议按处(室)占有标准核定。在具体标准的制定上可参考目前各部门的平均占有水平、实际工作需要以及国家财力等因素综合考虑。

3.专用资产配置标准。专用资产是指有关部门为满足专项业务需要而购置的资产,如一些科研设备、医疗卫生设备、进出境检测检疫设备等。对一般的专用资产的配置标准,建议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制定;对一些特殊的专用资产配置标准,可由相关业务部门制定,报财政部门备案。

4.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配置标准的修订。目前执行的办公用房标准是1999年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但从实际情况看,一些单位并没有按照上述标准执行,也有一些单位反映上述标准不符合实际。公务用车配置标准在实际执行中也不规范,超标超编配车问题时有发生。财政部门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实际,抓紧修订有关标准。鉴于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能和工作任务不同,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保障水平也不相同,因此建议由各级财政部门制定本级的资产配置标准。财政部制定中央级配置标准,但可抄送地方参考。

(二)完善工作流程和审核机制。研究完善财政部门内部预算审核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从实践情况看,做好资产配置预算的难点和关键是财政部门内部有关司(处)之间的职责分工和协调配合问题。鉴于中央部门2009年资产配置预算审核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对财政部内部审核流程作适当调整:各部门司和两个资产处同时对部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进行审核,由两个资产处提出分单位预算控制建议数,经会签预算司同意后送各部门司;各部门司在两个资产处提出的建议数内,对部门预算进行审核,如确因特殊情况需增加的,部门司需与两个资产处协商一致后再作调整。在预算执行环节,待编预算、追加预算及部门专项中涉及资产配置的,也应参照上述要求和流程进行审核。建议预算司及时对《中央部门预算管理工作规程》中相关内容作调整。同时,加强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工作的协调配合。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审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各单位在编报资产配置预算时,财务部门要充分征求资产部门的意见,资产部门要主动加强与财务部门的工作沟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合理的工作机制,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研究开发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监管。开发建设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动态监管,是做好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重要基础。目前,财政部组织开发的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已经在中央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推广实施,并于今年在全国推广。系统的实施应严格按照横向“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纵向“中央—省—市—县—乡”的架构进行部署。原则上各级财政部门及主管部门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该系统为标准版本,以保证资产管理信息的统一规范和通畅传输。系统实施涉及到硬件配置、网络布设、操作培训、软件应用等多个方面。当前,应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保障经费,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在“金财工程”统一框架下,实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其他系统的有机衔接,并保障资产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

(四)切实加强国有资产收入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薄弱是当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性质不同、情况各异,应区别对待、分类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要全部缴入国库,严格管理。对行政单位的出租出借收入应按照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先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先上路,后规范”,待条件成熟后再纳入国库管理;对事业单位的出租出借收入要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建议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尽快出台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单位上缴收入和未脱钩经济实体上缴收入管理办法。

(五)做好重点资产与大型资产的配置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数量、种类繁多,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审核范围上,应突出重点,主要抓好重点资产和大项资产的配置,如房、地、车和大型设备(交通工具)的配置;对一般性的资产,由各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预算限额内自行掌握,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资产配置预算是一项新业务,应该先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开。当前要首先抓好对房屋、土地、车辆和一定价值以上的大型设备的审核工作。

(六)加强监督,严肃制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财政监督、财务检查等各方面的作用,加强对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工作的监督检查。在资产配置管理制度中应明确规定,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资产配置预算执行,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配备购置;对预算执行中,因特殊需要,需追加预算并临时购置资产的,也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经财政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购置;对各部门未申报购置预算的资产,不得安排经费。建议强化审计部门、财政监督部门在资产配置预算监督检查方面的责任;进一步明确各地财政专员办对驻地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资产配置实施财政监管的责任义务和实施方式。对违反上述规定购置资产的,应在审计和财务检查中作为重要问题查处;对有关单位超标、超编配置资产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

资产管理从生到死有3个最为重要的环节,即资产购置、资产使用和资产处置。在目前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尤以资产处置环节最为薄弱。

日前,财政部的《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受到了地方各级行政单位财务人员的高度关注,这恰是因其将焦点对准了国有资产的处置管理,并提出了诸多切实有效的加强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从“进口”到“出口”的全程管理。

资产处置环节薄弱

之所以要针对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专门出台该《办法》,主要是因为资产处置是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薄弱环节。

“资产购置和资产处置构成了国有资产管理的进口和出口,这两个环节更容易产生管理问题,也更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高级讲师刘用铨表示,相对而言,目前,我国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购置环节的制度相对比较健全。这主要是因为我国早在2002年就出台了《政府采购法》,而且各地方在2006年后也针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出台了资产配置标准等一些具体的配套规定。

那么,为什么资产处置环节会成为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比较薄弱的一个环节呢?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财务处处长任红梅表示,实际上,资产处置环节比较薄弱不仅体现在地方行政单位中,也体现在各层级行政事业单位中。不同于资金的直线型管理,资产的管理链条非常多,因为资产存在的状态就是非常分散的,分布在很多资产使用者手里。

很多时候,资产管理者根本见不到资产,即便是进行一次全面的资产清点都存在难度,更何况是进行资产处置。

江苏省工商局审计处处长朱昌兵表示,在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长期以来资产处置制度缺失或规定过于笼统,导致资产随意处置现象较为普遍。另外,资产管理涉及资产管理、财务和资产使用多个部门,由于部门配合不力,很容易出现资产账账、账实不符的情况,家底不清也给资产处置带来一定的难度。

任红梅还表示,以往的制度对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标准、程序、处置收入管理等规定得不够细致。对于什么样的资产需要进入处置环节没有确切的标准,对于处置需要履行的程序没有明确规定,对于处置后所获收入的管理缺乏相应的制度等,这些都是造成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环节相对比较薄弱的原因。

处置新规亮点较多

无论是业内专家,还是实务工作者,在通读该《办法》后都表示,这个《办法》不仅针对当前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中的难点出台了有针对性的措施,而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任红梅表示,该《办法》对报损、报废等以往国有资产处置中模糊不清的问题进行了明确定义,非常有必要。这也让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者感到该《办法》非常清晰,很接地气,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朱昌兵表示,鉴于地方征地拆迁补偿不到位较为普遍的情况,该《办法》对涉及房屋征收的资产置换作出规定。虽然该规定在篇幅上仅短短一条,但其对维护地方行政单位的权益很有帮助。

另外,朱昌兵也表示,该《办法》中对上级单位向下级对口单位配发、调拨资产进行了限制,这是一项非常好的规定。这是因为,一方面,上级向下级单位配发的资产不一定是下级需要的,容易造成浪费;另一方面,该规定也能有效防止上级单位随意处置资产、提早更新资产所带来不必要的支出。

刘用铨认为,该《办法》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创新就是规定了“资产处置收入应当纳入公共预算管理,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定上缴国库”。实际上,新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已经做出了类似的规定,但有一些地方在管理实践中没有严格做到“上缴国库”。

刘用铨介绍说,根据以前的办法,资产处置收入属于行政单位的其他收入,属于行政单位自有收入、可支配使用的财力,现在则属于政府非税收入,资产处置的收入在性质上发生了重大变化,且属于公共预算管理范畴。这样,一者将资产处置收入全部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体现了综合预算的理念;二者在我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这四本预算体系中,明确了资产处置收入属于一般公共预算而非其他预算。

有力推进全程管理

若翻开一家行政单位的财务报表,你会发现,其中固定资产一栏数额庞大。针对行政事业单位重资金轻资产的状况,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视和引导由来已久。

2006年,财政部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重点对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等进行了规范,其中对资产处置的部分仅作了框架性规定。

在此之后,财政部针对中央层面行政事业单位了《中央垂直管理系统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实施办法》,针对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处置出台了一系列的办法。这使得中央层面的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除了2006年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外,针对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未有其他相关办法出台。日前的《办法》是对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重要补充和更新,也标志着我国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从资产购置到资产处置的全过程管理流程基本建成。

第7篇:公共资产范文

【摘要】中央银行2003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第一次将保险业发展问题列入其中,报告在总结我国保险业发展状况的基础上,特别强调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从政策环境、保险业资金运用能力等方面努力提高保险资金的运用效益,是我国保险业进一步发展中面临的重要问题。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获准设立资产管理公司,是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本文从受托资金范围、投资渠道拓展和提高保险资产管理水平三个方面分析了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经营相关的几个问题。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特别是人身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保险公司的可运用资金不断增加。统计资料显示,2002年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5799亿元,比2001年同期增长56.6%。在保险资金快速增长的同时,保险资金运用的收益率却呈下降趋势:2001年度为4.3%,2002年度为3.14%。资金余额的增加和投资收益率的下降,使保险公司面临的投资回报的压力不断增大。一方面,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保险公司的承保利润空间进一步缩减,迫切需要通过投资收益进行弥补;另一方面,人身保险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投资性寿险产品的发展,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保险业不但要化解过去累积的利差损、不良资产等潜在风险,还将直接面对国际同业的竞争,如不尽快改革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开放保险资金的投资领域,改善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收益水平,将使保险资金运用的潜在风险不断累积,从而影响我国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国际保险业的资产管理模式大体可分为三种:保险公司内设投资部门、由保险公司同属一集团、控股公司的专业化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和外部委托投资方式。目前国内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是采取内设投资部门的管理模式,对于规模小、经营历史较短的保险公司来说,这种管理模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有利于公司对其资产直接管理和运作,便于监督和控制。而对于规模较大,投资管理专业化要求较高的保险公司来说,这种模式已与其发展不相适应,不利于保险投资运作效率的提高。人保、人寿两家的资产管理公司获准设立,是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对保险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对我国保险业界来讲是新生事物,由于现行保险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未对保险资产管理的法律地位做出明确规定,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也面临若干新问题,很多问题尚处于探讨阶段。

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经营受托资金的范围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首先涉及到的问题是其业务定位,即可以经营的受托资金范围,它包括委托对象和资金性质两个方面。在国外金融混业经营体制下,保险集团的资产管理公司被视作投资性公司,所从事的业务范围十分广泛。从委托对象看,欧美主要保险集团的投资公司不仅接受母公司委托从事资产管理业务,负责本身的保险资金运营,还为外部客户服务,委托管理其他客户资产;从管理的资金性质看,除保险资金外,还涉及养老金、共同基金、不动产、现金管理和股权管理等领域。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近年一些国家保险公司资产管理的发展还表现为受托管理养老保险金的趋势。这是因为,一方面,世界范围内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制度出现支付危机,政府主办的公共养老金计划资金供给日益不足,政府通过税收优惠和补贴来鼓励发展企业和个人养老金计划,并推动各种形式的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场化管理,以提高基金的整体管理效率。另一方面,由于养老金计划和年金产品具有的相同的精算基础,其负债特性大致相同,都是资本市场的长线稳定投资者,保险公司提供的资产管理在内的综合服务,可以满足养老保险基金运作的要求。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可以扩大资产规模,分散风险,还可以从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取得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我国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受托资产的范围虽然目前尚未做出明确的规定,但笔者认为现阶段应做以下考虑:第一,按照现有金融分业经营体制的要求,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毕竟是保险集团内的企业,主要是受母公司的委托管理自有保险资金(狭义的保险资金)和其他资产;第二,受托管理的保险资金可以拓展到广义的保险资金,即除接受母公司的委托的保险资金外,还可以受托管理企业年金,以及社保基金。

(一)自有保险资金和其他资产

1.自有保险资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托管理的首先是集团内的自有保险资金,包括自有资金、通过承保业务和其他负债业务筹集的资金,以解决大型保险公司目前所面临的急迫问题。2003年上半年,仅中国人寿的保险资金运用总额就超过2000亿元,这部分资金由集团的投资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为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创造了条件。

2.其他资产。指保险法颁布前遗留下来的房地产、经营实体和不良贷款等,有些保险公司这部分资产在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前,本来就是公司内部的投资部负责管理和清理工作,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后,理应受母公司委托管理这些资产。

(二)企业年金

随着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近几年企业年金(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发展呈膨胀之势,发展空间诱人,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作为主要的参与者,保险公司在国内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中将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保险公司在企业年金市场将是最具竞争力的管理者。(1)企业年金计划对养老金产品的特殊需求,需要保险公司介入管理。因为,养老金的年金支付方式决定保险公司在管理养老基金方面的优势。企业年金的资金来源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基于工资、年薪、红利或股权发生的缴费,目的用于受益人的养老,其缴费率的厘定应当与退休年龄和预期寿命关联,这点与人寿保险公司的产品特点相近。保险公司管理企业年金计划可以将受益人缴费阶段和领取养老金阶段统筹安排,为参保人设计和管理终身养老金计划。(2)企业年金与保险资金在性质上相似,可以满足投资运用安全性和稳定的回报要求,便于有效的控制投资风险。(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投资人身份运作企业年金,符合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职责分离的原则,使运作过程更加透明。

待将来我国金融分业经营的局面有所突破,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保险属性逐步弱化,成为保险集团控股的一般意义的资产管理公司时,其受托资金范围可进一步拓宽。

二、拓展投资渠道改善投资结构

投资渠道的拓展不光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所面临的问题,而是整个保险业所面临的共同问题。投资渠道的拓展也不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能自主确定的,有赖于保险投资政策的放宽,但它是探讨公司经营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

从投资的角度看,投资者投入资金的目的是为了使现有资产增值,预期收益最大化是投资的是基本目标。但投资过程的风险与收益是并存的,风险和收益是投资的两大要素,投资者要在风险给定的情况下追求收益最大,或者在收益给定的情况下追求风险最小。保险资金和其他性质的资金没有本质的区别,都表现为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但其投资运用上有特殊的要求,最突出的是保险资金运用必须把安全性放在首位。由于保险费收入形成的保险资金具有负债性,最终要用于赔付。保险投资要在满足安全性的前提下,追求收益性,并满足流动性的要求。要满足以上要求需要运用投资组合方式,其核心是将资金投资于两个或多个风险资产上,建立起多证券或多资产的组合,以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这就要求:第一,具有风险和收益不同的各种金融工具和投资渠道,为组合投资创造条件;第二,在此基础上进行组合投资以追求风险和收益的匹配。

目前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限于银行存款、购买国债、购买金融债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回购业务、购买企业债券等。投资渠道的狭窄导致资金运用结构不合理。比如,2002年末,资金运用余额为5799亿元,其中:银行存款3019.7亿元,占比52%;购买国债1080.8亿元,占比18.6%;购买金融债券403.5亿元,占比6.96%:投资证券投资基金313.3亿元,占比5.4%:回购业务620.4亿元,占比10.7%;购买企业债券183.1亿元,占比3.16%。保险资金运用集中于银行存款和国债,两项占70.6%。资金运用结构不合理会产生不良后果:(1)利率风险高。银行存款占的比例高,银行存款中人民币大额协议存款占72.1%。由于货币市场资金供应充足,带动协议存款利率大幅下调,已由2001年的5%左右下调至目前的3.4%左右。此外,银行存款、债券加上回购在总资产中的占比高达91.52%,这些固定利率和产品利率敏感度很高,受货币政策以及利率走势的影响十分明显。(2)资产负债失配现象严重。不同的保险公司负债结构不同,经营策略出不同,保险投资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不同;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险种,由于期限、费率的厘定、保险人承担的风险不同,对投资收益率的要求不同。这样使资金运作所强调的重心存在较大的差异。如人寿保险合同一般是长期合同,保险资金尤其需要长期的投资工具匹配,而现有的投资渠道不能满足这种要求,长期资金作短期投资使用,导致投资效率的低下。(3)加剧保险资金的风险积累,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保险公司如果在资金运用上缺乏灵活度,会使其失去控制风险的动力。就国内的情况而言,对于那些利差损较大的公司来说,只能靠不断追求销售业绩来保证现金流入,而新增加的保险资金如得不到很好的利用,又将再次形成利差损,导致恶性循环,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按照现有的资金运用渠道,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难以担当所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重任,因此,拓展投资渠道,改善资产结构,是控制投资风险,增加收益的一个必要条件。

(一)扩大企业债券投资

企业债券作为一种投资方式有以下特点:(1)可选择的种类较多;(2)具有偿还性,与股票相比,收益相对稳定,并可以按期收回本金,投资风险相对较小;(3)流动性较好,持有人可以按自己的需要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灵活地转让以收回本金。企业债券盈利性可能高于国债,但比国债风险大。企业债券的特点使其成为保险资金运用的较好途径。1999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保险公司可以购买铁路、电力、三峡等中央企业债券。1999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同意保险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开办债券回购业务。2001年3月,又允许购买电信通讯类企业债券。以上批准购买的企业债券及其回购业务,都对投资比例进行了严格的控制。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目前所面临的企业债券投资条件和环境将得到很大改善。一方面,今年6月2日,中国保监会公布了新的《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的出台,不仅使保险资金投资企业债券的范围有所扩大,而且投资比例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另一方面,从大的政策环境看,本年第二季度《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指出,发展债券市场是深化金融结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应建立全国统一的债券市场,并提出了发展债券市场的四大措施:增加债券市场供给,特别是增加企业债券的供给;改善市场条件,提高二级市场流动性;建立规范、透明、公正的债券评级体系;完善债券托管和结算体系。这些政策变化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扩大投资企业债券创造了条件。丰富的债券品种、完善的债券结构和健全的债券市场运用机制,将满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短期债券和10年期以上长期债券的需要,使其可以逐步降低银行存款、国债投资的比例,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加大保险资金对资信等级较高的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投资比例。

(二)尝试参与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保险资金中80%以上为寿险资金,寿险资金中约70%以上是10年以上的中长期资金,保险资金的大幅度增长和现有的资金运用方式已经形成了很大的矛盾,寿险资金需要寻求长期的、有稳定投资回报的、安全的投资项目。现有的寿险资金运用由于缺少合适的长期投资工具,与非寿险资金一起投资于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大额银行协议存款及部分中央企业债、证券投资基金等,这些投资产品大多难以在期限、成本、规模上与其寿险资金长期负债的特点较好地匹配,以满足偿付要求。

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是寿险资金较好的投资项目。首先,我国基础设施投资在未来中长期内将维持较高水平,需要大量资金。大量的基建项目资金运转的合理年限都在10年以上,有些项目甚至要15年以上才能达到设计的盈利水平,寿险资金能满足这种需要。寿险资金由于具有长期储蓄的功能,拥有大量稳定的长期资金可用于投资大型基建项目,寿险资金负债的性质和基建项目收益的特点相匹配。其次,从投资风险来看,投资基础设施既没有获得暴利的可能,也基本没有血本无归的担心,偿还本息一般只是时间问题。这一风险低、回报相对稳定的投资领域正适合寿险资金运用的要求。至于具体的投资方式,有待进一步探讨,可以尝试以基金、信托、债券化方式参与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

(三)探索直接进入股市

保险资金以证券投资基金方式直接进入证券市场尽管还存在政策和自身经验等因素的限制,但随着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政策面的松动,保险资金间接入市局限的突破,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建立后对投资渠道拓宽、风险分散以提高保险资金运作效益的经营管理目标的要求,保险资金直接人市将是必然的趋势。目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首要的是应通过保险资金借助证券投资基金进行间接投资,熟悉基金的运作手法,学习借鉴他人的经验与成功之处,为自身日后的独立运营打好基础;其次是要根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特点研究和探索各种市场,试验性地进入各种市场,熟悉、掌握相关市场的特征,从中学习有效的风险控制方法,在实践中培养和锻炼人才,为直接入市奠定良好技术和人才基础;三是要探索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科学、有效的运作管理方式,并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

三、提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管理水平和效率

保险资金的运用面临着许多风险,这些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运营风险与法律风险等。前面提到,保险资金与其他性质的资金没有本质的区别,都表现为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但投资运用最突出的一点是对安全性的要求高。由于保险资金的负债性和寿险资金偿付的特殊性,使其承受风险的能力差。保险资金运用的失败会危及偿付能力,严重的会导致保险公司破产。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若干大型寿险公司破产,1997年以来日本日产、东帮、第百、千代田、协荣等生命保险公司的接连倒闭,原因虽是多方面的,但都与资金运用有关,可谓前车之鉴。因此,资金运用渠道拓宽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提高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水平和效率,以保证投资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

(一)加强资产负债管理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是其投资管理的核心,它要求根据委托资金的负债特征,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使投资项目与负债在数量、期限、成本等方面匹配,达到规模对称、结构平衡、成本收益对称,并根据这一要求不断调整资产负债结构,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谋求收益最大化。资产负债管理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以负债的不同性质为依据,确定投资组合的比例。长期负债和短期负债,投资风险是由保险公司承担还是由客户承担,及相应负债不同的资本成本等,要求所对应的投资渠道和投资组合的比例显然会不相同。比如,财产保险业务保险费收入所形成的是短期负债,没有储蓄性,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随机性,因此用于投资的保险资金的主要部分应选择短期性的投资项目,保持足够的流动性,以随时满足保险赔偿的需要。寿险产品的期限较长,从保险费的最初缴纳到给付保险金,中间间隔时间往往是10年或10年以上,是长期负债。基于负债的长期性,资金运用应考虑选择那些期限较长、风险适中、收益较高的投资项目。

再如,传统型寿险产品,其投资风险和收益均由保险公司承担,是利率敏感型产品,投资收益的好坏影响着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为保持资产与负债匹配,比较适宜投资于固定收益证券(主要是债券),这样即使在利率变动的环境下,其收入也相对稳定。创新型寿险产品(尤其是投资连结险),由于保险单持有人承担投资风险和收益,所以可以采取相对进取的投资策略,投资于股市的比例可以高一些。

2.建立不同的投资帐户。由于受托资产的来源、风险偏好、流动性等方面都存在差异,资产管理公司应根据委托人的不同或保险产品的不同,将不同的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建立不同的投资帐户,有利于体现各帐户本身的特点,满足帐户的不同投资需要。同时,也有利于资产负债匹配,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3.加强与保险公司的产品设计及精算部门的沟通协调。寿险资金有其特殊的要求,即投资必须满足收益底线要求。由于绝大部分寿险产品费率厘定包括了固定利率,该利率的高低直接影响产品定价,如果投资回报低于固定利率,就会产生利差损。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托进行保险资金的运作,应加强与保险公司的产品设计及精算部门的沟通协调,一方面保证保险公司在产品定价时听取资产管理公司的意见,另一方面保证在投资时始终把握产品设计和精算部门的意图。

(二)建立完善的投资管理体系

为了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投资管理必须建立资金运用决策系统、执行系统、考核监控系统,彼此形成集权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分权制衡机制。决策系统是保险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系统是具体的保险资金运用部门,考核监督系统是指设立投资绩效评估与风险控制体系。在投资风险控制的顺序上,分为三个阶段: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

事前控制的主要任务是形成一套有效的投资职能体系,明确投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的权限和职责,以便于投资部门有明确的目标、良好的激励约束机制,既要能达到提高投资收益的目的,又要防止资金内部操作和无法控制的局面,确保投资的良性运作。

事中控制是指对于保险投资具体的执行操作的监督和管理,包括战略性资产分配、战术性资产分配、资产选择,三个层面构成了保险投资的决策链条,可以有效地防止高风险的投资行为的出现。它们的作用是:通过战略性资产分配和战术性资产分配,可以及时地对投资中的系统风险进行过滤;而通过对资产选择的深入研究,比如投资组合理论的应用,可以化解投资中的绝大部分非系统风险。

事后控制主要指对于保险投资的绩效考核,其主要功能是对投资决策机构和具体执行机构和实施监控,及时发现和控制投资风险,根据投资原则和法规对投资组合、资产种类、比例限制等进行控制,并对不合要求的行为提出改进意见。此外,还要制定一个完善的绩效考核办法,并保证其得以有效实施。

主要参考文献:

[1]陈■.保险资金运用在压力中寻求突破——对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现状和前景的分析[N].金融时报,2003年02月27日.

[2]徐为山,王宝舟保险公司资产管理的全球趋势[J].上海金融,2003(4).

[3]孙祁祥,朱南军.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即将浮出水面[J].中证网,2003、7、4.

[4]杨燕绥.保险业与企业年金[J].金融时报,2003、2、15

[5]吴小平.保险业与资本市场的互动关系[J].互动保险,2003、3、9.

[6]冯文斌.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相关问题的思考[J].保险研究,2003(5).

第8篇:公共资产范文

6月25号和26,主要是芬姐(谢丽芬)向我介绍了我们资产管理公司的内部架构以及分工,安排我跟随老员工去巡场。在巡场过程中,老员工向我介绍了很多商家的信息。在刚刚开始工作的几天,我对环境很不熟悉,主要是把接受到的信息吸收内化。

在6月29号到7月5号这一周里面,我对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主要从事了以下工作:

1、继续跟随老员工巡场,而且渐渐的可以比较顺利的根据领导指示找到编号商铺的位置。也渐渐的可以试着独自巡场。

2、根据芬姐的吩咐,面向各位商家发放经营情况调查表,讲解宣传此次的“商家直邮优惠促销活动”。这是一件听起来比较简单的事情。但是实施过程中,我其实是遇到了比较多的问题。

① 最初是由于我不熟悉整个创意生活城的商铺位置,独自寻找已经营业的商家,就像是在走迷宫,花费了我很多很多的时间。但也正是在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摸索过程中,我对创意生活城的了解加深了很多。您现在阅览的是中国教育资源网谢谢您的支持和鼓励!!!

② 在发放问卷,向商家宣传了我们这次的活动之后,大部分商家都很热情,表示要积极的响应此次活动。但也有一些商家的反应,让我有点不知所措。比如:达芙妮和小苑服饰店,他们那的服务员的态度比较不友好,直接让我不要跟她们讲,要跟总公司直接汇报。

③ 在发放问卷的时候,我明确告诉他们第二天下午会回收,商家都很爽快的表示没问题,一定会跟老板沟通,填好调查表。但是当我在约定时间去回收时,只有一半商家填好了调查表。其他商家要么表示忘了填,要么说没办法联系到老板。

这些之前没有预料到的局面,让我在后来吸取了教训:跟商家沟通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强调问题的严重性,必须引起商家的足够重视。

从发问卷,讲解此次的活动,到回收问卷,再到问卷结果统计,我前后差不多花了三个工作日的时间。一件听起来比较简单的事情,我做起来事实上是付出了如此的精力,这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跟说是不一样的,说永远比做来的简单,而做永远比说来的实际。

第9篇:公共资产范文

年,全县上下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改善结构、调节分配、稳定增长、促进和谐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经济调控政策和县委全会精神,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在保持投资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经济社会持续、统筹、协调发展,加大对特色产业、优势产业、新农村建设、社会事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领域的投资力度,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引导民间资本拓宽投资领域,扩大投资规模,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健康、稳定、较快增长,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

二、年投资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投资结构。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把握资金投向,资金投向进一步向“三农”、社会事业、民生工程等方面倾斜,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等领域支持力度,推动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突出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学校、医院、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着力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严格控制“两高”行业项目建设,严禁新建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坚决遏制追求奢求、浪费土地的“形象工程”建设。

(二)管好用好政府投资,强化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优先做好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灾后重建项目收尾和竣工验收工作;全面执行《关于加强我省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和竣工验收管理的意见》(陕政办发[]151号),加强省市级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和竣工验收管理;按照中央投资重点方向,加强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凡是申报中央和省市级资金的项目,原则上要完成项目立项、规划选址、土地、环评等手续;同时做好项目申报和对接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加大跑市跑省力度,争取更多的中省投资;投资计划下达前建设项目要具备开工条件;纪检、财政、发改等部门要进一步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和投资效益。

(三)加大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力度。全年安排重点建设项目77个,总投资94亿元,当年计划投资37.79亿元,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50%,其中竞争性项目42个,基础设施类项目22个,公益类项目13个。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和安排,紧抓国家经济政策调控和“关天”规划实施机遇,围绕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民俗旅游、畜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启动建设一批重大项目。重点建设项目的安排要按照“有利于继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有利于促进新农村与和谐社会建设,有利于提高制造业和社会事业投资的比重”的要求筛选、确定,切实体现“十二五”发展规划。项目实施要按照项目建设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要求,做好各项建设管理工作。县项目办要会同县考核办等单位定期检查项目进度,强化考核,加大稽查、监督力度。各乡镇及部门要坚持月报制度,县项目办要定期通报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建设按要求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