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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增值税;管理措施;检查
防治增值税作为一种流转税,其税负高低对公司经营成本有较大影响,因此控制增值税税负,将有助于实现企业经营目标,提高企业竞争力。此外,进行增值税有效管理有助于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增值税管理也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公司进行税务筹划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从而降低涉税风险。因此,公司财务部门要对财税法规做到心中有数,办理税务事项做到清楚、规范和完整[1]。某建筑公司采取相关增值税管理措施,取得较明显的管理效果。具体内容包括建立完善增值税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税务管理、定期检查结合不定期检查增值税管理实际执行情况、根据检查结果制定整改措施,出现管理漏洞及时防治等。
一、建立完善增值税管理机制
结合某市级建筑企业依据自身特点,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增值税管理机制,建立较完善的管理策略及控制流程,从近几年的应用情况来看,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实行的效果反映良好,现简介如下,供相关企业参考取用。
(一)明确部门分工和职权全面营改增改革进行后对本公司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首先,可以降低一部分服务费用。全面营改增后,扩大了公司增值税可抵扣的范围。这样,在同等服务质量及费用的情况下,企业可以优先选用可以开具专票的供应商,从而间接降低公司的服务费用。其次,票据取得对增值税进项抵扣的影响。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是以取得专用发票为基本前提,但不包含过路过桥费用及交通费用等。如果未取得专用发票,则间接提高了公司的税负。因此,公司财务部门指定专人对项目成本、费用分别进行管理和控制,并参与项目成本及费用的合同签订,负责跟踪并对合同的执行过程进行复核检查、控制项目成本及费用的发票取得及支付等。
(二)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该公司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进行的过程中,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总经济师为执行副组长的增值税管理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公司的营改增工作,从组织形式上高度重视营改增应对工作。同时公司财务部门抽调专业人员组成增值税具体实施工作小组,及时、有效处理营改增工作遇到的具体实施问题。此工作小组的职责不仅包括负责增值税改革过渡阶段即营改增的具体管理工作,而且负责与增值税改革相关工作,以及增值税管理相关工作。例如,对国家的通知及公告进行理解和研究,吃透文件核心内容,并提出相应的管理办法。对于三部委(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公司内部培训工作,并相应进行调整相关报账单据等工作[2-4]。通过建立专门工作小组,建立直接的垂直领导关系,充分理解和消化国家关于营改增的相关法规和制度,大大提高公司相关工作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制定相关文件该公司增值税专门工作小组及时、深入研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相关文件、通知和公告,结合公司目前实际产生经营的业务情况,梳理及核对在手合同,经咨询公司外部独立中介机构,基于他们给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公司相应增值税指导意见和管理文件。(四)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沟通我国增值税相关税收法律政策还在不断的改革完善,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在进行增值税涉税业务时可能会遇到定义不清、概念含糊、难以界定的情况。因此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加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沟通与联系。特别是在处置增值税疑难问题时应积极进行沟通。充分了解税务机关对该事项的解释和释疑,透彻理解税收政策的含义。按税务机关指导意见进行处理,从而更好指导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加强公司财务管理
为保障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顺利进行,该公司进一步加强公司相关税务管理,采取一系列管理措施,主要有[5-6]:
(一)加强财务人员培训该公司加大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及二次教育投入。经常分批次派出财务人员进行相关业务的学习和交流,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此外,公司还经常组织财务人员进行网上学习,充分利用网络学习资源,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技能。最后,公司要求财务部门能够及时掌握国家税收政策,以及相关法规的制定及变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能充分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二)加强分公司税务管理公司加强对各分公司财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各分公司依据总公司所制定的增值税指导意见,进行适用于各分公司的财务制度制定并完善。定期开展分公司财务工作的管理自查工作,对自查阶段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自纠。
(三)定期检查结合不定期检查增值税管理实际执行情况公司通过定期检查结合不定期检查,检查财务部门及各分公司增值税管理的实际执行情况。检查发现公司财务部门能够较好按照国家要求和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核算,执行效果总体良好,当然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首先,部分分公司未能充分享受国家政策允许的进项税额抵扣。例如,依据国家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的相关文件和通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桥涵等通行费,凭通行费发票上标明的收费金额,可按照国家规定方法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例如,对于高速公路通行费,其可抵扣进项税为通行费发票上标注的金额除以1.03后再乘上0.03的系数。对于一、二级公路等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为通行费发票上标注的金额除以1.05后再乘上0.05的系数。但在实际的公司检查时发现,分公司过路过桥费均未按照相关文件予以抵扣进项税额。其次,公司报销专票取得所占比例相对较低。根据国家及相关规定,费用如住宿费、咨询费、材料费等及公司、分公司采购的固定资产,开具专票均可抵扣进项税。在销项税额已明确的情况下,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越大,公司税负则越低。公司通过某次抽样统计发现,在某月住宿费专票所占比例为17.3%,采购的固定资产专票所占比例为53.2%,材料费专票所占比例为18.6%。由此看出,专票取得所占比例相对较低,因此造成公司税负较大,会影响到公司的利润和竞争力。此外,虽然费用报销发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公司财务部门并未依法进行抵扣。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除七种情况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外,其余均应依法进行相应抵扣,并将抵扣联单独进行存放,以备税务机关核查。但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存在不属于规定七种情况的费用报销核算时,公司财务部门未依法抵扣进项税的情况,而且在分公司检查发现,存在发票抵扣联装订在凭证后的情况。
(四)根据检查结果制定整改措施公司通过定期及不定期检查发现一些相关财务问题,经专门工作小组及财务部门研究讨论,形成财务整改报告,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自纠及整改办法,以防止问题再次发生。具体办法有以下几点。首先,通过多种措施提升专票所占比例。公司要求各分公司应认真学习国家财务相关政策,以及的通知、公告。在此基础上,领会公司增值税指导意见,从源头上提高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从而增加专用发票所占比例。因此,公司针对性采取一些措施,对发票获取进行严格和规范管理。一是在索要发票时,尽可能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便进行进项税抵扣。二是尽早及时进行进项税抵扣。企业要及时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便尽早与销项相匹配。若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取时间延迟太久,则会造成销项税远大于进项税和提前缴税的情况,降低了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是当企业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需在主管税务机关及时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只有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进行进项税抵扣,从而使企业达到相对减税的目的。此外,入账时财务部门要加强票据复核的力度,从而进一步提升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占比例。其次,公司提高对财务人员发票管理的宣传和贯彻力度,通过不同形式宣传,如典型案例分析,进行财务政策的反复培训和强化,不断提高财务人员发票管理的及时、规范、合法意识,严禁出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未予以抵扣的情形。同时,对于其他与财务密切相关部门,如原材料采购部门等,公司也组织人员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教育和培训,以求尽可能提高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占比例。最后,定期、不定期组织公司财务人员对国家的增值税相关政策、通知的学习及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公司财务人员能够及时掌握国家税收法规的制定及变动内容,充分领会国家财务政策的核心,使公司充分享受到国家税收政策的利好,增加公司的竞争力。
1、地方财政收入结构有待完善由于地方政府承担着地方行政管理费、地方公检法支出、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因而出现了严重的财政吃紧现象,不少地方政府为了改变困窘的财政状况,过渡依赖土地出让和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以弥补地方财政收入不足。
2、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有待调整当前我国中央财政收入却增长过快,特别是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之后,中央企业上缴利润,中央政府财政收入将会出现爆发性增长。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尽快完善分税制改革方案,调整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分配比例,取消不合理的共享税,扩大地方留存比例,切实有效地增加地方政府可用财力,由地方政府从容处理历史债务问题。
二、我国铜加工企业进口环节增值税现状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铜消费国和生产国。过去20年中,我国对铜的消费步入迅速发展时期,其中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大规模的基础建设是促进铜消费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而发达国家制造业向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转移的战略也是我国铜消费增长的重要因素。因此造成中国的精铜消费占世界消费量的比例不断攀升。同时我国也是一个缺铜大国,铜资源相对短缺。随着近年来国际制造业不断发展,铜资源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国内铜精矿自给率逐年下降,每年需要进口大量铜精矿,从而形成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激增。
以安徽省铜陵市为例,铜陵市的支柱产业是铜产品的生产与加工,而铜产品生产与加工主要集中在铜陵有色公司。铜陵有色公司是我国最早建立起来的有色金属特大型企业,属于国家“一五”期间156个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公司成立于1952年,属国有特大型企业。经过50多年的建设,现已发展成为以有色金属、化工和机械制造为主营业务的特大型企业集团,公司与世界3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关系,数十种产品分别出口到10多个国家和地区,现为中国500强企业,中国进出口额最大的500强,全国有外贸经营权100强,安徽省重点扶持的十大工业企业之一。
随着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进口原料增长较快,铜精矿等资源性大宗商品进口量逐年增加。公司生产主产品电解铜和电解铅所需原料铜精矿和铅精矿除少量自产和部份国内采购外,其余大部份以一般贸易方式全部从国外进口。受国际市场价格上涨和税率提高等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受2009年1月1日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的影响,导致铜陵有色公司进口海关增值税大幅上升,2010年与2009年相比缴纳进口增值税税额翻了一翻。按增值税税法条例规定,当期上缴海关进口增值税可以抵扣当期实现的销项税,从而造成国内应缴增值税大幅下降。按目前分税制体制相关规定,进口环节增值税入库级次属于中央,征收税款全额上缴中央,地方无分成。铜产业是我市市支柱产业,有色公司每年上缴税款占本市税收收入一半以上。
铜陵海关征收的进口环节增值税主要来自于有色公司进口铜精矿缴纳的增值税。但是由于受到供求关系和出口退税等税收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国际市场铜价长时间高于国内市场价格,而进口铜精矿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定价,使得铜冶炼产品增值空间越来越小。进口环节增值税大幅上涨,必然使得国内增值税大幅下降。也从客观上造成地方财政可支配收入大幅减少,这种状况的继续存在,直接影响地方经济发展。
建筑业作为我国支柱产业,影响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后,给建筑企业发展造成巨大影响,尤其是增值税改革后进项税额抵扣额度,直接决定着建筑企业经济效益。现就营业税改增值税下给建筑企业财务会计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提出了应对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方法,从而保证我国建筑企业顺应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改革形式,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关键词:
建筑企业;营业税;增值税
增值税实行改革前,我国采用的税务制度为增值税与营业税共存制度,但这种税务方式给我国税收造成严重影响,导致建筑企业出现税收负担不均衡,严重影响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虽然给建筑企业发展带来一定契机,但建筑企业还不能完全适应税收政策改革。因此,探究营业税改增值税下建筑企业财务会计的应对方法显得极为重要。
一、营业税改增值税给建筑企业财务会计造成的影响
(一)给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造成的影响价格与税额有着密切联系,税分为两种,一种是价外税,另一种是价内税,其中价外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营业收入发生变化,即缴纳增值税后的剩余金额为企业营业收入,可见,企业入账金额大大降低。不动产与无形资产作为固定资产的主要部分,入账金额也存在差异,大大增加了建筑企业会计核算难度。从建筑企业财务管理来看,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发票管理与项目核算两个部分。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的发票管理与以往存在差异,增值税须具备专用发票,且由纳税人按照相关规范开出,具备相应的抵扣条件,如果发票超过抵扣范围,买方可少抵、多抵税额,这种方式法律是不允许的。就大型建筑企业而言,因其分布范围广、工程项目多,因此,汇总发票时存在较大难度,这需要财务会计人员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建筑企业核算各项目财务时,需要指挥部、项目部为基础,独立核算施工项目,税务登记履行工商机构与项目部存在较大差异,项目部不具备纳税资格,因此,对税金管理与核算的要求越来越高。
(二)给企业成本与收入造成的影响营业税改增值税前,工程造价是建筑企业缴税的重要依据。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后,由于价外税包括增值税,故增值税的工程造价不属于缴税范围。借助价税分离公式,含税收入/增值税销项税率=不含税收入,可以看出,降低了企业收入。同时,在营业税改增值税前,价税分离是不可缺少的,决定成本的因素以价税合计数为主,且存在分支:进项税额与实际成本。营业税改增值税税改革后,抵扣需要以相应的销项税与进项税发票为准。可是,现阶段我国建筑企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不具备较强的开具发票能力,且抵扣数额的决定性因素与供应商开具发票能力与是否为一般纳税人有关,因此,增加了企业的税负,使企业利润降低。
(三)给税负与进项税抵扣造成的影响企业在购入设备与原材料时,即可获取增值税发票,进而抵扣增值税,使纳税人的税负降低。这对于建筑企业来说是十分有利的,既能减少企业职工劳动强度,又能增强企业经营规模,促进企业机械化程度与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但在营业税改增值税后,使建筑企业财务核算面临新的问题,例如部分材料费、人工费、甲供料和已购置的机械费等仍然无法纳入进项税抵扣,另外,与其他行业相比,建筑行业工期通常在半年与3年内,这种情况下,致使建筑工程项目已经竣工,但仍无法决算。如果在没有将拖欠的工程款收回的情况下,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那么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只存在销项税税额,而没有进项税额,这时就无法抵扣。根据实际增值税与税负率公式,可以看出建筑企业税负率呈增长趋势。
(四)给企业现金流造成的影响现阶段建筑企业常用的纳税方式是预缴税款方式,税务机构在收取企业税金时,依照企业工程完成百分比,并实行多退少补。可是,采取此税务收取方式,大大增加了建筑企业的缴纳税款额,使其超过实际税额,该现象是目前税务机构收取建筑企业所得税与营业税存在的问题。这种情况下,占用了建筑企业现金流。另外,因完成建筑工程所需的工期较长,故致使建筑企业的财务报表中有许多税金未缴纳,一旦申报导致建筑企业资金出现严重不足,加之工程款收回具备滞后性,使建筑企业承担现金流压力显著增加。
二、建筑企业财务会计应对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方法
(一)加强财务管理营业税改增值税下,建筑企业要加强财务管理,充分发挥建筑行业的优势,树立优秀的企业品牌形象,对实际财务分析进行模拟,重视企业现金流与损益。构建科学、合理的工程预结算、成本管理与财务会计系统,确保会计核算信息具备准确性,另外,建筑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增值税申报表,从而使建筑企业在营业税改增值税下提升自身企业经济效益。
(二)实行纳税筹划建筑企业要根据自身企业实际情况,实行纳税筹划,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合对比分析现有的供货商,准确的定位供应商,分析其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二是签订建筑合同时以包料包公为基础,或者由建筑企业与甲方指定供货方签订包料包公合同。三是因建筑企业子公司的增值税抵扣无法实现全面供应,故可以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采取抵扣方法解决建筑企业的进项税问题。四是建筑企业要严格要求选择的业务合作对象,使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从而减轻建筑企业承受的税负负担,减少抵扣进项税额。
(三)优化现金流管理参照现行的《增值税暂行条例》,条例中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应税劳务或销售货物,取得索取销售款项或者取得销售款项当日,为增值税纳税人义务纳税时间。建筑企业在获得业主确认完成签证或者取得销售款项时,对税款进行缴纳、计算,这样,有助于调节建筑企业现金流,保证建筑企业资金充足。
(四)注重建筑企业人才培养在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逐渐深入的趋势下,对建筑企业财务人才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所以,建筑企业要加强人才培养,定期培训财务会计人员与税务相关的知识,促进企业员工整体素质的提升。建筑企业要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选拔人才时,以是否具备专业的财税法律知识与理论知识作为依据,成立优秀的纳税筹划团队,提升建筑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五)改革项目管理模式建筑企业改革生产、经营与管理模式,改变以往小作坊管理模式,实施科学化管理,减少工程成本,同时,做好发票票据回收工作,提高企业抵扣额度,促进建筑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对进项税额凭证牢牢把握,尽可能降低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给建筑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
(六)提升企业融资能力我国建筑企业以中小型为主,因它们的融资渠道狭窄,只能通过银行放贷进行融资。但在经济建设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为了防止房价日益上升,制订了相应的政策对银行贷款额度进行限制,加之中小型建筑企业在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中承担较大的经济负担,使企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为了解决该问题,建筑企业要采取相应措施提升自身企业融资能力。例如可以采取抵押担保方式实行发债融资。该融资方式的评级方式简单,资金回流迅速,即使建筑企业财务水平一般,也能采取该融资方式。委托人仅能在债券发行者违约的情况下,拍卖抵押担保物,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筑企业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的融资能力,才能适应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减少新税收模式给企业造成的影响。
三、结束语
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给建筑企业的经营收入造成负面影响,不仅增加了生产经营成本,还造成企业现金流量出现严重不足,限制了建筑企业发展。因此,建筑企业要加强财务管理,积极开展实行纳税筹款,优化现金流管理,提升自身企业融资能力,改革项目管理模式,加强对建筑企业财务会计专业人才的培养,以减轻承受的税务负担,实现建筑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王小珍.建筑企业的财务会计如何应对营业税改增值税[J].财经界:学术版,2014(12):219
[2]胡金星.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建筑企业财务的影响分析[J].企业导报,2015(17):28
[3]时强.浅谈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建筑企业财务的影响对策[J].财经界:学术版,2014(36):256
[4]刘彩玲.谈施工企业财务会计如何应对“英改增”[J].山西建筑,2014(25):251-253
关键词:商业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3月14日
一、税务筹划
所谓税务筹划,是指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国际惯例的前提下,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对经营活动进行事前的筹划和安排,优化选择纳税方案,尽可能减轻税收负担,争取税后利润最大化或现金流量最大化综合方案的纳税优化选择。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不仅可以为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也可以提高企业的税收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税收筹划已成为企业经营管理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值税是我国的主体税种,根据不同的纳税人设定了不同的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客观的条件。特别是商业企业增值税占企业整体税负的50%~60%以上,对增值税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意义非常重大。
二、增值税税务筹划的具体方式、方法和效果
1、增值税纳税人类别的税务筹划。根据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同的类别纳税人适用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征收方法,这就为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空间。就商业企业而言,可以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在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之间作出选择。通常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较重,但如果销售的商品毛利率较高或购进的货物较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无法进行进项税抵扣,则小规模纳税人税负相对较低。
在具体的筹划中可以采用不含税增值率判别法、可抵扣进项占不含税销售额的比重判别法、含税进货金额占含税销售比重等方法进行测算,决定何种纳税人身份对企业有利。下面主要阐述不含税增值率的判别法:
在税率相同的情况下,税负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企业取得进项税额的多少或增值率的高低,增值率与进项税额成反比,与应纳税额成正比。计算公式如下:
增值率=(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进项金额)/不含税销售额
如果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时,则纳税平衡点为增值率为17.65%,此时两种纳税人税负相等;当增值率低于17.65%时,小规模纳税人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反之,则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轻于一般纳税人。
在企业设立之初通过税务筹划合理选择纳税人身份,并根据相关规定作好纳税人准备。
2、进项税额抵扣的税务筹划。增值税实行的是凭票抵扣制度,作为一般纳税人只有取得合法、可用于抵扣的票据,才可以在纳税申报时进行抵扣。对一般纳税人的商业企业来说,进项税额的税务筹划主要是供货方的选择。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供货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如果购进的是农产品,凭普通发票可以计算进项税进行抵扣;如果购进的是一般货物,小规模纳税人委托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专用发票上列明的税额进行抵扣,否则,供货方小规模纳税人自己开具的普通发票,不能作为一般纳税人抵扣税款的凭据。因此,企业进货时,必须考虑进货发票抵扣的不同情况,谨慎选择供应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不能进行税款抵扣,或只能抵扣3%,为了弥补因不能抵扣进项税款而产生的损失,就需要小规模纳税人在价格上给予一定的优惠作为抵补,这样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进货才有利,否则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税负可能会加重。
作为一般纳税人商业企业在采购货物的时候,无论是从一般纳税人还是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都要计算比较销售价格以及增值税的影响,以从哪些单位采购能更多地获得税后利润作为选择的总体原则。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商业企业因不存在抵扣进项税的情况,在选择供应商时也需要注意,增值税作为价外税,当供应商报价为不含税的情况下,报价相同时小规模纳税人从小规纳税人购进货物税负较轻。
3、采购结算方式的税务筹划。对于商业企业采购时所采用的结算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现金采购,另一种是赊销。无论采用那种结算方式,作为采购方税务筹划的基本原则都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尽量采取有利于本企业的结算方式,延迟付款,为企业赢得无息贷款。
增值税相关法律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未在规定时间认证和申报抵扣进项税款以后不允许抵扣。因此,商业企业可以按如下方法进行税务筹划,第一:在采购合同签订时,与供货商协议采用赊购的方式或分期付款的方式,以尽可能延缓货币资金流出的时间,取得货币资金时间价值;第二:与供应商协商尽可能早地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使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提前,减少当期增值税义务。企业可以在减少当期现金流出的前提下,达到效益最大化的目的。
4、销售方式的税务筹划。商业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为了达到增加销售额、吸收消费者的目的,可以采用多种促销方式,如返还现金、礼卷、积分卡、打折等等,不同促销方式下,企业取得的销售额不同,相关的税负有差异,企业获取的利润也不一样。所以,企业在策划促销方案时必须结合税务筹划一并进行,否则可能达不到预期促销的目的。
如A百货商场准备十一黄金周开展促销活动,商品毛利率35%,现有三个方案:方案一,让利25%销售,即7.5折销售;方案二,满100元赠送25元购物券;方案三,返还25%现金。假如消费者同样是购买价值为100元的商品,成本为65元,在不同的促销方式下商场的税负和利润水平如下:
方案一:让利25%销售。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让利销售这种促销方式,折扣额和销售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的,可以按折扣后的净额计算增值税。企业应税情况及税后利润情况如下:
应纳增值税=100×75%/1.17×17%-65/1.17×17%=1.45元
城建税及附加=1.45×(7%+3%)=0.15元
会计利润=100×75%/1.17-65/1.17-0.15=8.40元
税后利润=8.40×(1-25%)=6.30元
方案二:满100元赠送25元购物券。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销售货物按照全额计算增值税,赠送购物券方式销售的赠送部分视同销售,也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企业应税情况及税后利润情况如下:
应纳增值税=(100+25)/1.17×17%-(65+13)/1.17×17%=6.83元
城建税及附加=6.83×(7%+3%)=0.68元
会计利润=(100+25)/1.17-(65+13)/1.17-0.68=39.49元
税后利润=39.49×(1-25%)=29.62元
方案三:返还25%现金。对于返还的现金的促销方式,返还部分不属于视同销售的范畴,只需要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企业应税情况及税后利润情况如下:
应纳增值税=100/1.17×17%-65/1.17×17%=5.09元
城建税及附加=5.09×(7%+3%)=0.51元
应替顾客缴纳个人所得税=25/(1-20%)×20%=6.25元
会计利润=100/1.17-65/1.17-0.15-25=4.76元
税后利润=4.76×(1-25%)-6.25=-2.68元
从上面分析的结果可以看出,方案三最不可取,方案一或方案二都可以选择,具体要根据商场促销的最终目的进行选择。对于不同商业企业可能促销的目标不同,各种促销方案也就没有最优方案,只有选择最适合的方案才是最好的方案。
5、销售价格的税务筹划。商品的销售价格的制定对商业企业至关重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纳税人有自由定价的权利。纳税人可以利用定价的自由权,制定“合理”的价格,获得更大的销量,从而获得更多的收益。在销售价格的税务筹划中,需要特别注意价格的高低对商业企业税负可能造成的影响,同时还要结合当地消费水平及购物对象承受能力,否则可能销售价格提高了,销售量却减少了,有可能导致总收入水平下降,使企业的利润受到影响。
三、结论
税务筹划作为纳税人的一项重要的涉税行为和理财活动,越来越受到重视,是企业战略管理活动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贯穿于企业设立、经营、投资等的全过程。商业企业的税务筹划思路的成功实现必须通过企业领导层面统筹安排,企业内部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并且在税务筹划的设计及操作过程中要谨慎注意规避涉税风险,要多与税务相关部门沟通,熟悉税收法律法规及细则规定,了解税务政策的导向,最大限度地合理节税避税。
主要参考文献:
[1]盖地.税务筹划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关键词】完善税制 会计核算 法规
自我国实施增值税税制改革以来,在完善税制、公平税负,促进企业竞争、发展经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从几年来的实践看,我国现行增值税制与国际上规范的增值税相比还存在许多问题。增值税税收法规与财务会计准则之间存在差异,财务会计不可避免地受到税法的影响。
一、我国现行增值税税制概述
(一)增值税的性质
增值税是以商品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增值额是纳税人取得的商品销售收入超过购入商品支付金额的差额,通俗地讲就是进销差价。我国增值税采取价外税形式,税负具有转嫁性,由最终消费者来负担。
(二)我国现行增值税征收范围
增值税征收范围包括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四个环节,此外还包括劳务活动中的加工和修理修配。对加工和修理修配以外的劳务服务暂不征收增值税。
(三)增值税计税方法
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实行购进扣税法,即以每一生产经营环节上发生的货物或劳务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然后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货物或劳务的整体税额(即销项税额),同时通过税制抵扣方式将外购项目在以前流通环节已纳的税款(即进项税额)予以扣除,从而计算出应纳税额,并通过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销售方纳税义务及购货方进项税抵扣的证明。
(四)增值税类型
以扣除项目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为标志,可将增值税划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人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
(五)增值税税率
我国现行增值税税率设置了一档基本税17%和一档低税率13%。此外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同时对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按6%的征收率计征增值税。
二、现行增值税税制存在的问题
(一)征收范围过窄
现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从社会再生产诸环节来看,主要集中在工业企业生产和商业流通两个环节,没有延伸到交通运输、建筑安装和其他第三产业;从课征的对象来看,主要涉及不动产和劳务,没有涉及到不动产。由于征收范围较窄,在实践中产生以下弊端:
导致增值税进项抵扣链条不完整,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制度不能得到正常发挥。
导致企业税负不平衡,影响了科技型企业的发展以及生产企业对技术投人和研究的积极性,不利于知识经济的发展。
(二)实行生产型增值税的弊端
生产型增值税导致了重复课税。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因此,产品成本中包含了这部分增值税,等于固定资产在购进时征一次税,在以后各环节征收产品或商品的增值税时又重复征收一次增值税,引起了成本的增加,从而挫伤了企业更新设备、改进技术和进行扩大再生产的积极性。
生产型增值税使增值税中性原则没有得到彻底贯彻。由于行业间的资本有机构成不同,设备的先进及其所含的价值不同,因此体现在产品成本中含税程度也不一样,含税程度越高,竞争力越差。
(三)容易导致人为调节应纳税额的现象
由于增值税税制实行的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抵扣的制度,纳税人应纳税额决定于其销项税与进项税之差,使得纳税人有机会利用各种手段达到少缴或不缴税的可能。
三、增值税税法与会计准则规定的差异
(一)计税销售额与会计销售收人不一致
税法规定,采取折扣方式进行销售的行为,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可按折余额计算增值税,否则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均不能从销售额中减去折扣额。而企业会计准则认为,商业折扣是为促进销售而给予购买方的价格折扣,所以只按扣除折扣后的净额确认销售收人。
(二)税法规定计税时间与权责发生制的冲突
增值税法规定,工业企业购进货物必须在购进货物已经验收人库后,才能申报抵扣项税,对货物尚未到达企业或验收入库的,其外购商品所含进项税不得作为纳税人当期进项税予以抵扣,这显然有别于企业会计准则的权责发生制原则。
四、完善现行增值税制,改进增值税会计核算
针对现行增值税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增值税会计核算的影响,需要尽快完善和改进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制及其会计核算方法。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扩大征收范围,完善“链条式”管理
把征收范围扩大到与生产领域直接相关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讯业等,这是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的第一步。
(二)尽快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是我国增值税转型的必然选择。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短期看来,生产型增值税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暂缓一时的财政困难,但从长远来看,生产型增值税对技术进步和产品竞争力的抑制可能使财源大幅度减少,最终导致经济萎缩。
考虑到我国目前的财政承受能力,这种转型可以分两步走:当前,可以将消费型增值税当成产业政策来利用,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高技术、交通、电力、能源等基础产业中采用定向的消费型增值税,以促进产业结构、地区结构的优化,而对其他产业目前仍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使二者在一段时间内同时并存,待时机成熟以后,在全国范围内所有征收增值税的产业中采用消费型增值税。
(三)实行实耗扣税法,走出“以票管税”的怪圈
实行实耗扣税法后,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是企业购进货物的原始记帐凭证,只是待抵扣税金,要进行实际抵扣必须以实现相应的销售收人为前提条件。这样,增值税专用发票将失去“第二现金”的地位,税务局也就彻底走出“以票管税”的怪圈。
【关键词】 建筑企业 营业税 增征税
建筑企业是专门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扩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服务类企业,按照我国目前的税收体制,建筑类企业主要需缴纳的税种为营业税,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征税对象为企业的营业额,而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其征税的针对对象为企业在流转增值过程中的增值额,是可以抵扣的,我国的此次税改试点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试点范围不断扩大正逐渐波及全国,从交通运输业和服务业开始,建筑企业的改革也是箭在弦上,那么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建筑企业有何影响,本文给出自己的分析,并为建筑企业如何应对此次税改提出自己建议。
一、建筑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影响的利弊
建筑类企业营业税改收增值税是国家税收改革的大势所趋,此次改革对于建筑类企业适应新的市场环境、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既带来了机遇,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
1、有利于建筑企业减轻税负、避免重复征税
营业税是针对企业的营业额,而增值税针对的是货物流转中的增值额,两者征收的对象不同,现行税收制度下对于建筑企业自然会难免重复征税,而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使得两条并列的税赋征收链条合为一条,减轻了建筑企业税负;通过增值税税额抵扣,减轻了建筑企业的税务负担,由于建筑企业的行业特殊性,建筑企业施工设施比较多,如大型的铲土机、挖掘机,因而大部分的建筑企业中的固定资产较多,根绝我国的现行税收准则规定购买的固定资产的税金按照营业税缴纳,营业税税额是难以抵扣的,如果是按照改革后的政策规定按照增值税缴纳,则相关的进项税额就可以抵扣,减轻了建筑企业负担;而且由于建筑企业的行业特性,其所购买的建筑施工材料占建筑企业成本的最主要组成部分,一般都在总的工程价款的百分之六十左右,而在建筑生产的过程中,购买的建筑材料所缴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全部计入了工程成本,在税改之前该部分增值税是难以抵扣的,但是在税改之后所需要缴纳的销项税额就有了对应的进项税的抵扣,减少了企业所交的税款,举例:A建筑企业施工后所得价款共计100000元,如果按照营业税缴纳,那么需要交3300元税款,而如果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按照增值税缴纳,假设施工材料款为6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百分之十七,则进项税额为10200元,税改后建筑企业所确定的增值税率为百分之十一,则要缴纳的增值税额为11000元,此时用11000-10200=800,此时只需要缴800元的增值税,比3300元的营业税少交了2500元的税款,由此可见税改一定程度上能减轻企业税务负担。
2、有利于扩大建筑企业规模,提高建筑企业层次,优化建筑企业产业结构
税改之后所带来的税负的减轻某种程度上将会刺激建筑企业扩大运营规模、提升企业质量的积极性,由于改革后固定资产这一部分能够为企业带来一定的税收抵扣,会促使企业加大购买大型的固定资产等施工设施的力度,客观上促使建筑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同时税改也使得建筑企业在税收筹划方面有了更多的发挥空间,由于建筑材料在工程总成本的比例很高,所以在购买建筑材料时,企业既可以选择向一般纳税人购买,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增值税的抵扣,也可以选择向小规模纳税人或其他购买,虽然是一般增值税发票,不能抵扣,但是往往价格便宜,购买方便;另一方面可能会促使建筑企业扩大经营范围,由于根据税法规定的施工原材料的运输费用也可以以一定的比例抵扣,而建筑类企业购买建筑材料量大且频繁,为获得更多的税收抵扣,尽可能地提高企业效益,可能会促使建筑企业成立自己的运输公司,扩大企业的规模;税改为建筑企业带来一定的利润上升空间,能使企业看到发展的希望,无疑为促使建筑企业内部改革带来的有利条件,对提高工人工资、加大研发投入、促使建筑企业的经济的转型、甚至于带动建筑企业由劳动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转变等一系列有利于提升建筑企业档次的转变带来契机。
3、建筑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能带来的问题
首先,财务核算面临的问题,对于大型的固定资产,由于前期会计处理上已经将其以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方式将其计入生产成本,此时已经没有可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账务处理困难;而且建筑企业所需要原材料种类繁多,有相当一部分在购买时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计抵扣和做账困难,加大财务工作负担;再者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处理在账务处理上大不一样,可能会给企业财务的前后衔接带来问题,且由于增值税的核算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获得以及税款的抵扣处理等,程序繁琐,给建筑企业财务人员带来一定的考验。其次增值税征收点确认不好可能会使抵扣不好实现,给企业带来损失,由于建筑企业的工作特性,一般一个工程任务的工期为半年甚至几年不等,使得改征增值税的时点不好切入,一旦切入不好,导致到期确认了收入并且确认了应交的增值税额时,却发现没有应该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甚至是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不能抵扣必然为企业带来惨重的损失。
二、面对当前的税改形势,建筑企业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似乎是势在必行
当前我国建筑企业的主要任务就是认清形势,分清利弊,扬长避短,并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事先做好分析,预先提出解决方案应对即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从而实现建筑企业自身的安全平稳过渡。
1、加强税收筹划,扬长避短
建筑企业目前应该积极认清国家改革的形势,做到未雨绸缪,扬长避短,充分利用税改中对自己有利的因素,加强税收筹划,减轻自身的财务负担。由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能给企业带来税收筹划空间,建筑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充分利用税改带来的有利条件,将购买建筑材料从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购买所获得的政策上的抵扣优惠和从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价格上的优惠进行体统的核算比较,选择适合自身的购买方式,减轻企业负担;面对即将到来的税改,由于改革后购买大型固定资产可以实现税收的抵扣,所以此时建筑企业应该在是否购买大型固定资产上慎重考虑,具体是现在购买合算还是现在租赁将来再购买以实现增值税抵扣后核算做一个具体的分析,再做出决定;同时现在就开始积极寻找新的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去粗取精,因为有的建筑企业的供应链稳定,差不多就是固定的合作伙伴,但是面对此次的税改形势,就要及时获取最新的消息,尽量从税改开始试点的地方获取合作的供应商,实现抵扣优惠,以尽量减轻企业负担;同时积极分析国家政策规定,对于税率的确定、税改的切入点等要及时获取最新的消息,加以分析并制定行之有效的筹划应对方案。
2、积极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内部管理
建筑企业要审时度势,调整产业结构,为将建筑企业由劳动密集型转为科技密集型企业而努力,由于我国建筑企业长期以来一直是劳动密集型的企业,劳动力成本较高,占工程总成本的比例也极高,但是人工成本是难以实现增值税抵扣,所以建筑企业应该抓住这次改革的契机,调整产业结构,加大科技的投入,减少人工的投入,充分利用税改增值税抵扣的优势,合理避税,实现企业更好发展;国家通过税改是为了使得税收体制更加完善,减轻企业负担,实现企业的更好发展,所以建筑企业应该抓住机会,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及时跟上国家的改革步伐,加强内部结构的优化,综合考评各个部门绩效等,引入竞争和奖惩机制,提高工人工资,提升工人积极性,同时要提升工人的专业水准和职业素质,实现建筑企业管理体制上的日臻完善,从而实现建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加强对建筑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会计核算效率
由于建筑企业财务人员之前接触有关增值税的东西较少,因而建筑企业在税改之前必须要加强财务人员在这方面的培训工作,提高会计核算效率,为即将到来的改革做好准备。首先,加强对财务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建筑企业财务人员对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相关税法知识和增值税具体的会计上的处理要进行系统学习,在具体会计处理上适用的税率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差异也要有大致的了解。其次,对于此次税改的大体内容要做好相关的指导工作,及时跟进国家改革政策,相关人员做好心理准备。再次,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抵扣、认证等具体环节要认真细心,因为增值税的处理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凭证,在处理上要做到细心再细心,保证相关凭证的完整,才能保证税收抵扣的最终实现。
总之,建筑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是势在必行,面对改革形势当前,建筑企业必须要积极应对,建筑企业要充分利用税改的优势,扬长避短,既要抓住机遇,又要做好应对挑战的准备,以实现建筑企业自身更好更快发展。
【参考文献】
[1] 胡玉兰:增值税取代营业税对企业财务影响浅析[J].企业家天地,2011(12).
关键词:增值税税务风险管控措施
一、新形势下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及意义
在推行营改增前,营改增对于企业的影响主要是现行纳税筹划思路与方法的影响,在进行营改增税务风险防控过程中,主要关注如何保证企业合法权益不受到影响,在营改增过渡期间内使企业保持稳定健康发展。随着营改增全面推行以后,营改增进入常态实施阶段,让企业尽快适应营改增对于旧有财税管理体制改革,让企业顺利进行过渡时期的管理调整。在新形势下,要想尽快适应营改增政策,就要做出更多的管理应对与调整,并不仅仅是维持企业现有发展水平和收益,而应加强学习,利用营改增对于企业的引导,促进自身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充分发挥营改增对于企业的重要影响,促进企业效率提升,这也是推行营改增的初衷。现如今,营改增正逐步进入常态化,企业要加强增值税税务风险管控,就要为企业提供有效帮助,促进企业市场竞争力提升,加快产业结构创新和转型。在新目标的基础上,全面分析和总结增值税税务风险,从而把握税务风险防控方向与办法。
二、新形势下企业的增值税税务风险
随着营改增实施全面进入常态化运作,企业应当及时转变对增值税税务风险防控的认识,摒弃维持企业经济稳定的观念,而逐渐转变到推动企业经济发展中来。正是在这种认识之下,就要求我们能够全面认识增值税税务风险。就当前国内企业发展现状而言,企业增值税主要面临的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一是纳税资格风险。对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工作人员来说,应当取得专用发票开具资格,如果不具备这种资格,也就不能从事专用发票的开具资格,这样一来,企业也就享受不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所以,对企业而言,纳税资格风险是其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要关卡,也是开展税务筹划工作的重要基础。二是税费计算风险。在实行营改增之前,营业税是税费计算过程中的计算基础,不少企业在进行税费计算时,并未开展较多研究。随着营改增正式进入常态化实施阶段,各税率的混合应用也就成了一种新的趋势。对同一家企业来说,采用的税率不同,在计算时就会获得不同的税费计算结果。所以,加强税费计算风险防范将会对企业效益产生直接影响。三是在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时期,因营业税属于价内税,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与商品交易时并未认真考虑与确认。但在推行营改增后,因增值税需要考虑价内税与价外税的问题,企业倘若没有对增值税进行区别和确认,就会影响其交易收益。如果交易数额较大,就会导致企业出现盈亏变化,因此,如果对税费计入与否判断不准确,也会引发税务风险。四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风险。不管是营改增实行期间,还是营改增全面推行开来,企业增值税税务风险主要是由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引起的,但是在营改增过渡时期,盲目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又会造成成本的忽视,大多数企业都面临这一问题。另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会造成企业税务风险增加,这就需要不断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防止企业受到严重的经济损失,还有可能进入法律误区。
三、新形势下企业增值税税务风险管控措施研究
现如今,经济发展形势不断变化,企业加强增值税税务风险防控,是为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尽可能地享受到更多的税收政策优惠,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提升。在税务筹划作用之下,企业应当分析增值税税务风险,不断提升增值税税务风险防控水平,促进企业积极发展。为此,我们需要从风险入手,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
(一)及时转变思想,加强应对管理
管理意识对于管理行为与管理成效有直接决定作用。面临增值税税务风险的不利影响,管理者应当加快思想与态度转变,明确税务风险会给企业造成的影响与推动力作用。同时,还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强化增值税税务管理与筹划,系统性的学习相关理论知识和国家政策,以实现全局统筹安排。
(二)构建增值税税务科学管控体系
对现阶段的企业来说,存在诸多增值税税务风险隐患,仅靠加强制度建设根本无法实现全面风控与管理。所以,有必要构建增值税税务管控体系建设,而对于成熟的增值税税务管控体系而言,就要不断加强合作方管理与企业管理。
1、合作方管理
为了有效加强合作方管理,企业应对现有合作企业或机构进行分析和判断,看其能否开具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判断还有没有继续合作的价值。同时,还要加强对合作方与潜在合作方的审查,看其是否属于营业税纳税主体向增值税纳税主体转型的情况,这样就能做好合作过程中的税务筹划,增强洽谈目的性,提升企业自身权益。为加强合作方管理,应当构建完善的合作方数据资料库,比如说,纳税人主体资格、历史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还要加强合作方数据更新,以便有效确认合作方资格,为企业更好地寻求合作方提供有效参考。
2、企业方管理
第一,应当强化合同管理,对合作方纳税人性质和资格进行深入考察,确认合同中报税价格与合同总价,以免影响到企业预期收益。第二,强化企业计税管理。税费计算是计税管理的内容,比如说,对那些存在多种税率的企业来说,应当确认不同税率项目情况,比如说,如果是劳务、服务以及无形资产等业务,按照营改增后税法规定,一旦不能加强核算,就会根据高税率项目进行征税计算,应当加强确认与准确计算,以免使企业承担负税压力,进而对纳税筹划管理质量产生影响。第三,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中的问题,对资金流、物流、票流进行规范管理核实收款额、销售额以及发票额的一致性,尽量避免出现三者内容不一致,做到“三流一致”。“三流一致”无法防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虚开,提高纳税筹划的规范性,以实现对增值税税务风险的有效预防。除此之外,还要对增值税发票索取工作给予足够重视,既要考虑发票索取,也要分析企业成本控制和预算管理需求,而不是一味索取发票以免引起其他成本增高。
(三)强化问责与绩效管理
对财会管理人员与税务筹划人员加强问责,促进员工工作积极性提升,让其加强自律,与此同时,做好绩效考评管理工作,加强税务筹划,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加大对客户满意度以及员工成长率的考核,使企业实现快速健康发展。
关键词:税收筹划;增值税;增值税筹划
一、增值税的概述
增值税是对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它是一种价外税,其征收范围包括所有的工业生产过程商业批发和零售过程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的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增值税税收筹划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为17%或13%,同时有权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按规定取得进项税额的抵扣权。小规模纳税人则按6%的征收率征收,不能领购增值税税收筹划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二、中小企业增值税存在的问题
1.生产型增值税制度严重影响中小企业发展
我国这几年税收增长的速度远远超过GDP增长速度。税收的增长都是以企业和个人的负担加重为代价的。为保证财政收入遏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膨胀,根据规定,我国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增值税税收筹划直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在这种生产型增值税法的制度下,企业购进生产设备的支出不能抵扣,造成企业负担沉重,不利于企业扩大投资、促进设备更新和技术进步。生产型增值税税收筹划将购入固定资产支付的增值税计人固定资产成本,因此导致对固定资产的重复征税,从而加重企业的税收负担。高新技术企业、高投资企业的资本构成较高,固定资产投资较其他企业要多。
2.骗购、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犯罪行为猖獗
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兼记销货方销项税额和购货方进项税额进行抵扣的凭证,它对增值税税收筹划的计算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直接决定着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多少。因此,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直是不法纳税人进行欠税、偷税、骗税的主要切入点。此类犯罪活动严重干扰了社会正常经济秩序,导致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暴露出税务机关目前在对增值税税收筹划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和管理方面存在着较大的漏洞,同时也正考验着中小企业是否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3.增值税纳税人分两类的做法对中小企业来说显失公平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法,而作为增值税税收筹划纳税人又分成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并对两类纳税人的认定条件作了诸多界定。作为一般纳税人需要:年应税销售额(工业企业10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180万元以上)和财务制度健全、核算准确。有的中小企业因为销售规模不达标而不能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从而丧失了使用增值税税收筹划专用发票的权利,致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不能正常开展,而且大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远远高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率。
三、中小企业增值税收筹划方式
1.利用固定资产投资进行纳税筹划
增值税税收筹划转型后,直接受益人为纳税人,由于新购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准予抵扣,在固定资产购置价款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固定资产的成本减少,各期折旧额减少,各期利润额增加。同时,企业的流动资金状况也会得到明显改善,由于消费型增值税下,固定资产投资的进项税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从而减少了企业的流动资金占用,也将有助于减少企业的资金成本,在目前企业流动资金普遍紧张,实际利率高企的情况下,企业的利润也将因此得到提高。
2.改变购货方式进行纳税筹划
目前《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企业收购农副产品和收购废旧物资的,分别可以按照农副产品收购价的13%和废旧物资收购价的10%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那么,中小企业在收购农副产品和废旧物资时要尽量创造条件来适应税收政策的要求,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减免税规定,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3.对实物折扣销售方式的增值税筹划
实物折扣是商业折扣的一种。一般情况下采取实物折扣方法销售货物,折扣的实物不论会计上如何处理,均应按规定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税收筹划。但是,如果将实物折扣“转化”为价格折扣,则可达到节省纳税的目的。例如某客户购买10件商品,应给1件的折扣,在开具发票时,按销售11件开具销售数量和金额,然后在同一张发票上的另一行用红字开具折扣1件的折扣金额。这样处理后,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折扣的部分在计税时就可以从销售额中扣减,不需计算增值税,节约了纳税支出。
四、解决中小企业增值税问题的对策
1.改生产型增值税为消费型增值税
借鉴国际经验,逐步实现增值税税收筹划转型,由生产型增值税税收筹划向消费型增值税税收筹划转变。这一转型将对我国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的推动作用,也将进一步增强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这样做的优点首先是有利于均衡税负,使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开展公平竞争。其次是消费型增值税税收筹划可以彻底消除流转税重复征税带来的弊端。即彻底消除因固定资产含税而导致的重复征税、税负不平的现象,从而可以克服传统流转税重复征税的弊端,圆满地实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中性目标。
2.依法严厉查处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行为
由于增值税税收筹划专用发票是兼记销货方销项税额和购货方进项税额进行抵扣的凭证,它对增值税税收筹划的计算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直接决定着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多少。因此,所有违法违规的处理当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后果是最严重的。
(1)严格落实复审年检和清理制度
要严格落实复审年检和清理制度,认真执行有关法律规定的纳税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企业,或者按照规定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实行重点监控,堵塞一般纳税人异常申报的源头。
(2)加强发票管理,实行以票控税
将异常申报企业每月列出清单,重点稽核其发票有无虚开、代开、大头小尾等违反发票管理、造成发生偷漏税的行为。
(3)形成“管、查互动”制度
通过在征收、管理和稽查各部门之间建立以查促管、以管促查的查管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纳税申报管理和日常评估、稽查工作。数据评析岗要重点评析纳税人零、负申报的行为,在评析过程中发现有偷税嫌疑的及时转稽查部门重点稽查,稽查部门根据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和总结,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管理建议和对策,让管理机关做到有的放矢,减少异常申报行为的发生。
税收筹划在给企业带来节税效应的同时还具有其他的效应。说明了税收筹划产生的背景,原则,增值税筹划的方式等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政府利用它来引导企业,实现国家税收宏观调控的目标。
参考文献:
[1] 周瑞英,浅议增值税纳税筹划[J],中国总会计师,2010(02)
关键字:增值税抵扣税负率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县级供电企业作为基层供电企业,财务工作面临着多种多样的挑战,作为一名基层开展税务工作的财务人员,探讨通过纳税筹划这一正当途径规划企业的经济活动.对提高盈利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纳税筹划的重要性
(一)企业减轻税负负担,减少成本支出的必然选择。如今,税收已成为电力企业沉重的负担,2012年度我局增值税全年税额达到880万元,成为制约企业利润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企业除了要努力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外,纳税筹划就成为企业降本增效的一个重要“武器”。
(二)有助于提高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降低税收风险。企业若要进行纳税筹划,必须了解本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及未来的发展趋势,研究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理清企业的经营思路和经营方向,才能做好纳税筹划的基本铺垫;同时,这也提供了企业财务员工交流和学习的机会,加强对税法的研究为我所用,可以有效规避税务检查风险,促进员工业务水平的提高,以及做企业“管理者”的理念。
(三)帮助企业更加灵活的运用资金。在生产经营活动开始便已经充分考虑税收负担并合理安排履行纳税义务的时间,是税务筹划择优的必然结果,这在无形之间也缓解了资金需求的压力,创造了资金的时间价值。
二、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切入点
(一) 扩大企业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
目前,县供电企业的进项税抵扣主要集中在购电发票中购入电力费的抵扣 ,企业应利用自身的条件扩大以下环节的进项税额的抵扣工作:
1. 购买具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近年来,县供电企业的材料费、修理费和其他费用随售电量的增长而逐年增多。在进行物资采购议价过程中,首先要明确对方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在同质同价的情况下,我们当然要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合作,这样本企业可以抵扣17%的进项税额了,俗话说不及跬步无以至千里,提高日常的抵扣率会减少增值税的流出。
2.合理抵扣运费的进项税额。目前,运费的进项税额抵扣在县供电企业比较稀少。我国的增值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以及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支付运输费用而取得的运费结算单的同时要求提供相应的运输地点、运输距离、运输台班时间等详细证明材料,但往往由于基础材料不全,企业不能进行抵扣。因此,如果在发生运费时点,就能及时完善各项基础资料,利用税收政策进行合法抵扣,将同样减少企业增值税的流出。
3. 加强企业自身进项税购进发票的管理工作。在物资采购部门取得合法、完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前提下,财务部门应保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申报和抵扣工作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开票之日起180日内认证才予抵扣。所以,在最短时间内按规定完成专用发票认证,不仅能及时抵扣当期的进项税额减少当期的税负,而且同时能为企业争取更多的资金时间价值。
(二)改变企业的工程结算方式
目前,企业承揽的主要是一些包工包料的工程项目,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包工包料的业务就会涉及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从而为企业带来很大的纳税义务。因此,财务部门配合相关施工部门如果能将两者细分开来,分别开具材料的增值税发票和劳务的地税发票,便能有效的减免财税成本。别人看来,这也许是一种降低工作效率的笨办法,但其实,只有这样不厌其烦的细致分类,才能有效维护企业的利益。
(三)巧用不同的购进方式
日前,正赶上县供电企业电力营销系统改革,如果能将目购进的营销部门用的软件系统和相关技术服务费用等混同购进,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样可以增加部分进项税额。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只要多动脑,处处都能发现节流的节点。
(四)延期纳税
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每月15日之前按时交纳增值税款,企业可以于每月的最后期限前划转税款。延期纳税把资金留在企业,用于营运、投资等其他经济活动,从而创造更多的资金价值,有时更可以节约筹资的成本,促进企业的经营活动开展。
三、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