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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规则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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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规则

第1篇:合同管理规则范文

京国土房管征[2003]606号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拆迁单位、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第十四条规定,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现予印发,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二三年七月十日

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

第一条、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第十四条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拆迁集体宅基地房屋的补偿价(以下简称房屋拆迁补偿价),按照本规则计算。

第三条、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面积按照《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确定;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由区县人民政府以乡镇为单位,依本规则第四条的规定确定并公布,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第四条、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按下列公式计算:

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情况综合确定。

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

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安置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户均宅基地面积,原则上暂统一按0.3亩(200平方米)计算。

与国有土地相邻的集体土地,其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可以参照《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87号)确定。

第五条、按照《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以经济适用住房或其他房屋定向安置被拆迁人的,依本规则计算拆迁补偿时,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分别为经济适用住房价、定向安置房屋价。

第2篇:合同管理规则范文

关键词:工程项目;管理;问题对策

0引言

工程项目管理的管理过程具有较强的系统性,要对工程中的质量、进度和安全、成本等方面进行综合的管理,以此来保证工程的高效、顺利的进行。做好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不仅能够推动企业和工程项目的发展,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还能使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得到提升,使企业和国家都能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1.1缺乏完善的相关政策

由于目前还没有相关工程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工程项目管理单位的定义、涉及范围、职责等还不够明确,导致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在进行工程管理时,只能根据经验操作。虽然我国建设部2004年颁发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但是并没有出台相关工程项目管理的法律和法规,所以《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也无法真正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完全实现。工程项目管理单位的资质、标准、职责,都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导致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在进行项目管理时,各项工作都没有依据,对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发展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

1.2管理人员素质较低

目前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大部分来自于传统建设管理体系,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也比较丰富,但在协调能力和综合管理方面水平较低,所掌握的知识较少,严重缺乏经济、法律和管理方面的知识。这就导致他们无法创新工程项目管理,不能跟上国际的脚步,管理水平也无法得到提高。除此以外,由于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管理规则不够熟悉,在进行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咨询的过程中,管理人员无法很好的遵守工程项目管理规则。另外专业培训的缺乏也导致管理人员综合素质较低,不能完全使用工程项目管理业务。

1.3缺乏管理经验

相对于国外的发达国家,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经验仍然处在较低水平,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就是没有在工程项目中完全实现项目管理的全面性和系统性,专业化较弱。据调查发现,我国已有上百万人在从事项目管理,大部分人都属于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各类企业。他们的实践几乎很少,几乎没有经验可积累,导致他们的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也无法提高[1]。而在国外的发达国家中,中、高层项目管理人员的专业性越来越强,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行业。他们必须要通过培训获得专业资质证书,还要参加行业学会或者协会。而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工程项目管理是一种新的管理模式,但目前仍然有很多人无法适应这种新的管理模式,一直在使用传统老套的工作方法,导致项目管理无法真正实现。

1.4信息化管理水平较低

随着建设工程项目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它的发展趋势也越来越趋向复杂化、国际化和大型化,其中的信息交流也越来越多。传统的管理模式早已无法适应目前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使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才能真正满足目前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需要。无论是企业还是国家和政府部门,都极其重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信息化,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投入也越来越多,我国近几年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也因此越来越高。但目前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仍然较低,建设工程项目的信息化管理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主要是因为大部分企业都只开发单机版的应用软件,没有将网络很好的利用,信息也没有得到自动传送和共享。而且只有实力较强、对计算机技术和管理方法比较重视的设计企业才会使用计算机来完成工程项目的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的信息化管理应用面较小[2]。

2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的对策

2.1成本管理对策

若想加强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首先要强化预算管理。只有预算管理得到较好的控制和落实,企业对资金的分配才能更加合理化,并符合企业的经营目标。预算管理是集项目预算、现金流预算、筹资预算和财务预算为一体的现代化预算管理体系,这个体系能够详细分析企业的经营计划,使成本管理的水平和效率得到提高。企业进行全面预算时,要组织专业人员考核和监督执行情况,利用合理的考核方式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成本的控制,企业也要加以重视。要对外部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合理的使用;建立完善的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对工程项目动态进行成本监控时,可以使用台帐月报和信息化系统。对于工程项目所用的设备和材料,也要做好相关的核价工作,在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管理上要加以重视,工程的预结算管理要落实好。若是工程项目中出现纠纷事故等,要处理妥当。同时还要定期对成本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施工现场的管理上,管理人员也要进行定期的监督和检查,相关记录要定期汇总。

2.2合同管理对策

企业要保证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确保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最大程度的防止纠纷的产生。由于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是由合同内容的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决定的,所以应当要按照工程自身的特点来决定合同中的价款调整条件。在拟定合同时,要严格详细的对验收标准、双方权责、违约处理方式等内容进行文字表达,必须能够准确表达合同签订双方的意愿,防止合同内容上的模糊和漏洞。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也要安排专人定期监督和检查合同管理和执行的情况,若是出现了与合同规定和先关规范要求不符、违法的操作,一定要立即制止。除此以外,还要对设备材料的差价调整加以重视,要严格的执行结算支付程序,以此来保证工程过程中合同管理的质量和效果。

2.3质量管理对策

对一个工程项目来说,工程的整体质量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必须要加强质量管理,才能真正实现对工程项目的管理。为了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工作能够贯彻落实好,应当建立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的质量保证体系,在建立质量保证系统时,企业要对工程项目的实际特点进行一定的考虑。为了更好的落实质量控制工作,可以编写质量控制手册,确保质量保证体系的顺利运用。工程项目中的技术控制力度必须得到加强,可以采用预先控制和技术措施先行的质量管理方法。集中工程项目中的重难点技术问题,对于比较常见的质量问题,要制定科学合理的预先控制方案。在工程中的工艺和技术方面,也要不断的进行创新和改革,以此提高工程质量和工程效益。另外,工程人员的素质对于整个工程项目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要加强对所有工程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工程人员的应变能力、组织能力和业务水平,从而使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水平得到提高[3]。还要建立完善的企业人才机制,吸引综合素质较强有责任心的人才加入企业的管理队伍当中,为企业的工程项目管理提供充足的人才资源。

3结语

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涉及了多方面的专业内容,它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和规范性。目前建筑企业的竞争愈演愈烈,只有提高企业的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才能使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得到提升。只有对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具体对策,才能真正提高企业工程项目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参考文献

[1]周松杰.房屋建筑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探讨[J].江西建材,2014(23).

[2]赵隆峰.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门窗,2014(11).

第3篇:合同管理规则范文

关键词:公路施工 施工技术管理 重要性

中图分类号:X734文献标识码: A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公路的发展也得到快速增长。在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计划中,公路建设首当其冲的成为第一要点。公路工程作为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之一,在我国今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将是其发展的鼎盛时期。公路设施系统是由路基、路面、桥隧涵构造物、沿线设施等相互联系、共同组成的有机体,这些各个部分共同决定着公路的使用性能和质量。技术管理的意义在于施工企业对生产技术工作进行协调、组织指挥和控制的总称,它可以对项目目标进行控制而达到最终的预期效果。

1.公路施工技术管理的内容

公路施工技术管理包括工程测量管理、技术方案编制、工程试验管理、施工过程的日常技术管理、工程变更管理和工程技术档案的管理等工作。其内涵在于按合同条款和技术规范为依据,通过各种有效方法,使工程满足设计要求,并最终达到质量要求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2.公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性

公路施工技术管理是一个公路施工的重要核心,它是判断一个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的标准。通过公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在能达到 质量和工期的要求前提下,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成本,获得最大收益。这就要做好施工前的各种准备工作,对施工工程的轻重难易进行正确分配,科学管理施工现场,从而降低资源浪费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就能对预期的施工目标起到保障作用,才能确保公路施工的正常顺利实施。施工技术管理在很多时候决定着该施工企业最后的经济利润和企业信誉,甚至能决定企业存亡的问题。因此,在公路工程施工中,必须要重视技术管理工作,。

目前来说,公路工程技术管理不仅存在一些常见的技术性的问题,还受到经济和责任等方面的约束,所以我们要找到适合我国国情的最佳技术管理方式,提高工程质量和工作效率,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经济竞争中拥有立脚之处。

3.我国公路施工的现状

到现在为止,我国公路施工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发展的还不够完善,从整体上来说还处于传统的粗放型管理状态下,技术管理只有在技术施工参数、控制文件管理俩方面,而且很多的分包商管理水平有限,对施工技术的管理非常低,致使中标企业也无法集中管理,最后影响公路施工质量。

4.如何做好公路施工技术管理

1.提高施工准备阶段的技术管理

施工前的准备阶段,是检查工程顺利完成建设工作的先决条件。该阶段的主要特点是通过了解进展情况和分析要求,根据不同的施工条件,及时在材料,建筑设计的制造,开发,批准的变更,并行的人力和组织改进施工工艺和其他的测试和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技术审查的设计技术,确保连续性和平衡调节。请确保该项目的时间表交付。要做到这一点,你必须如下放置建筑施工技术管理的进步。

第一,建立各级技术责任。建立一个从顶部到底部的人事制度,分配他们的技术管理工作,如明确负责业务和技术管理的有关工程师,总工程师,各级总工程师,专职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的责任。

第二,建立完善的施工技术管理体系。要有一个严格的检验制度和明确的目标内容,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组织科学的技术管理,开展技术活动为技术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这将能够确保管理规则,避免故意行为。

第三,建立技术图纸和设计变更的批准分流制度。这使主要的结构合法性、完整性,如设计,采购材料,施工技术设备等,其他方面的设计品种、质量、规格、性能和混合视图的图纸数量要与所选会审一致。避免因绘制自身造成严重后果的错误。对于设计变更、科研质量和功能的技术审批应使用反馈机制。

第四,建立技术交底制度。测试技术应该在拆分子项目建设之前进行。建筑工人,技术试验,施工工艺,材料规格,品种,实际质量评价标准和测试规范以及建筑施工安全和生产设计,样品测试。要了解施工技术要求,并组织开展建设规划。

第五,建立工程验收制度,除了在施工过程进行逐项质量标准检查,还应根据公路建设的特点建立隐蔽工程验收制度、中间验收制度、竣工验收制度,确保公路安全交付使用。

2.技术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与革新

公路实施技术管理工作也需要跟随时代的进步而进步,要与其他企业进行学习交流,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吸收外界一些优于自己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手段。主要是提高机械化提高劳动生产率水平,组织技术,建立并实施建筑技术和组织提高了技术领导和机构的控制。负责系统技术的实施,已设计技术总监,以防止所有的技术文章,以消除分管建设的现象或没有歧义,以确保您有责任。您可以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已经实现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和技术认真的测试。当你画一个混合结构,你必须有领导和秩序。无施工图,您不得使用混合结构。为了降低建设成本,提高建设质量,维护建设资源合理,保证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和等级评定工作部分,关系到施工进度层次管理对于意图是使所有工作人员,为最大限度地测试技术加固施工效率和变更管理风险认知。为了使被用于提高效率和施工机械和改革,提高利用率和原材料消耗,创新的方法和建筑技术旧的操作,先进的管理技术主要是优化工具该应用解决方案和新技术,以提高实用技能和重大变化,如本的建设,通过创新和施工组织和技术的实施,不断提高生产水平,主要最终可行性。

3.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管理

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管理也就是施工现场的技术管理,是施工 技术管理的主要内容,作为项目部为了实现质量、工期、成本、安 全的预定目标,必须加强施工过程的技术管理,其具体内容包 括:

(1)搞好图纸会审,坚持按图施工;

(2)编制并优化施工方案或施工措施;

(3)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

(4)及时检查施工进度和 计划执行情况,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5)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 工程检查记录;

(6)做好施工资料的积累和整理,确保与施工进度 同步。

总而言之,无论是在施工准备阶段的技术管理还是施工过程 中的技术管理都需要我们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认真地对待,要有严谨的态度去摸索、去总结,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只有这样才能 保证工程的高质量、高标准按期完成并节约成本,我们相信由此 而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应该是很明显的。

4.加强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

为进一步规范我国建筑市场秩序,妥善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质量安全及工程合同条款不落实等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工程质量、成本、工期等不按照工程合同条款履约的行为,加强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强化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指导各有关单位搞好工程合同管理,认真执行合同条款,促进建设领域各合同主题依法良性竞争,构建和谐社会环境。通过开展培训、考核、提高建设领域参建各方的管理能力和职业能力,增强企业竞争力和人才发展意识,发现、培养一批熟悉工程项目管理、建筑业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合同条款操作规则,具有过硬的实操技能和协调沟通能力、职业素质较高的专业化师资资格人才队伍。

结语

这些年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脚步,经济得到快速发展,而交通作为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显得尤为重要。这就要求我们拥有一流的建设队伍,一流的建筑设备,一流的管理技能来建设出一条条质量到位的公路,以此满足社会的需求。公路施工要时刻创新施工技术,改进技术管理,形成完善的管理机制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是企业得到稳定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咏梅 .浅析公路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方法 山西建筑,2007,22(24).

第4篇:合同管理规则范文

摘要近年来,随着物流业的快速发展,物流业发展的瓶颈日益凸现,法律纠纷此起彼伏。造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是中国物流法律业法制体系不健全,为此,应加快完善物流业的立法,以保障物流业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词 现代物流 法律体系 完善

任何行业都需要在统一、公平和高效的法律环境中发展,目前我国物流业发展的瓶颈恰恰在于法律环境滞后。物流业已进入高速发展期,物流环节已成为企业的“第三利润源”,我国物流法律法规的不完善越来越凸显出来,严重影响着物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构建完善的物流法律体系,已经成为我国物流业发展的迫切问题。

一、目前我国物流法律环境

在当前法治环境下,任何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法律规范,物流要实现物尽其流必须依靠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行为,保证物流管理者和被管理者能够有法可依、依法办事,整合物流各环节,协调各产业,这样才能保障整个市场稳定运行。

改革开放以来,为了促进物流行业的发展,我国在各物流领域先后出台了大量的规范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交通运输业为例,公路运输方面,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之外,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汽车货物运输规则》《道路货物运输服务业管理办法》《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道路零担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规范;铁路运输方面,主要有《铁路货物事故处理规则》、《铁路货物运输杂费管理规则》《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等;航空方面,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外,有《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开办民用航空运输企业审批权限的暂行规定》等,航空运输在国际方面,我国先后签署、批准了20 多个国际公约和协定书,并有80 余个国家签订了双边航空运输协定,形成了我国的民用航空运输法律体系。

但是,现代物流已发展成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复合型产业,各相关职能分属于不同部门,而现行的物流相关法律法规多是各部门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的规章,这使得物流法律法规比较分散。另外从法律效力角度看,现行的物流法律法规主要有三类:法律,如铁路法、海商法等;行政法规,如公路、水路、铁路、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等;由中央各部委颁布的规章,如关于商品包装的暂行规定、商业运输管理办法等。实践证明,目前物流法律法规远远不能满足物流业飞速发展的需要,物流立法方面存在许多问题:

1.法律效力较低。目前,我国直接具有操作性的物流法律法规多是由中央各部委、地方制定颁布的条例、办法、规定和通知等,位次较低,法律效力较弱,规范性不强,甚至有些规范性文件还带有地方、部门分割色彩。在具体运用中缺乏操作性,难以产生法律效力,多数只适合作为法庭审判的参照性依据,不利于调整各物流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缺乏对物流主体行为的制约作用。缺乏对物流主体行为的制约作用。

2.法律系统缺失。目前,我国现代物流标准只有《物流术语》,执行的有关物流方面的法规和直接为物流或与物流有关而制定的法规从内容和行业管理上分散于海陆空运输、消费者保护、企业管理、合同管理以及各部委分别制定的有关规程和管理办法,立法上涉及交通、铁道、航空、商业、外贸等十多个立法部门,形成多头而分散的局面,缺乏物流行业系统专门的法律规定,加上各部门协调不够,难以整合物流各环节和各功能之间的关系,不利于形成行业优势推动我国物流业的发展。

3.法律制定滞后。目前,我国执行的物流法律法规是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法律规范延续而来的,加之现代物流业与最初相比发展了新业务,因此相关法律出现了适用范围有误、规制内容过时以及法律交叉、法律空白等问题,不仅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环境下物流的发展,更难以适应我国加入WTO 以后物流国际化发展的需要。法律体系从技术上普遍缺乏对实践的具体指导和调整作用,宏观调控能力和微观约束能力不足。

二、完善我国物流立法的对策

针对我国物流立法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构建物流法律法规体系的要求,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

1.制订统一的物流发展规划,提高物流立法的协调性。制订统一的物流立法规划,应防止政出多门,打破地区、部门和行业局限。从疏通各单行法律法规之间的承接关系着手,修订、整合、补充现有物流法律法规,形成一个层次分明、协调严谨的法律框架,提高物流法规的集约性、系统性,增强其综合调控能力。物流系统主要由运输、储存、装卸、配送及信息传递等主要环节和功能构成。而随着现代物流的发展,传统的运输、仓储业,已经由追求服务的安全、切实、迅速、经济,向追求物流的综合治理、提高物流系统的整体经济效益方向发展。因此,用现代综合物流的理念,建立高度系统化的物流法规体系,才能促进我国物流以最佳的结构、最好的配合,充分发挥其系统功能和效率。

2.建立完善的物流法律体系,提高物流立法的系统性。制定和完善适应物流国际化发展需要的技术标准法规体系。目前我国物流业的标准化程度还很低,尤其在包装、运输和装卸等一些流通环节,缺少必要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导致物流成本上升,严重影响了物流产业的迅速发展。我国加入WTO 后,这个问题日益明显。为适应国际物流发展的要求,必须大力推广和普及相关的国际标准体系,或在此基础上制定和完善与国际标准接轨的通用的国家标准,以实现物流活动的合理化和现代化。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明确物流经营活动市场主体的基本要求和基本资格,规范物流主体市场准入门槛;明确物流活动各环节及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使整个物流活动合法、有序、公平;调整国家和物流主体之间以及各物流主体之间市场监管关系,防止垄断与不正当竞争,形成统一、高效、透明物流市场;制定和完善物流计量标准、技术标准、数据传输标准、物流设施和装备标准、物流作业和服务标准,为提高物流效率奠定基础。

3.重视他国的先进经验,提高物流立法的实效性。物流业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表明,健全而完善的物流法制是现代物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依托和动力,营造良好的物流法制环境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这就需要我们具备国际视野,大胆吸收和借鉴发达国家物流立法方面的成功经验,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一方面要研究和分析发达国家的物流法律制度,结合我国实际进行大胆吸收和借鉴;另一方面物流立法要经过科学论证,提高立法技术和立法水平,取得各方共识,充分发挥物流社团组织、专家学者在物流立法中的作用,增强物流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前瞻性和稳定性,提高立法质量。

4.重视物流协会的作用,提高物流立法的完善性。在建立健全我国物流法律法规的同时,要特别重视行业协会的协调自律作用,特别是在国家法律没有调整或者不便于调整的领域发挥的重要作用,逐步将以往政府过多的管理职能逐步交给行业协会行使,同时在法律上对协会的功能、作用、职权加以必要规定,充分发挥民间组织所固有的协调功能和专业知识;要善于发挥联合会的综合、协调和引导作用,将行业内各代管协会、各地方协会和企事业单位尽可能地团结在一起,把大家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共同为促进行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结束语

第5篇:合同管理规则范文

企业行政管理是企业参与社会化大生产及市场竞争的客观要求。要有效地组织企业生产经营,就必须有一定强制力的权威与服从机制把企业各环节、各部门连接成一个健康运行的有机整体。否则,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目标就可能因缺乏组织性而不能实现。(1)计划工作。即确定管理内容的目标和决定如何达到这些目标。现代企业行政管理必须具有计划性,做好预测工作,对企业行政工作进行指导,这是企业实现行政管理科学化和行政管理成功的必要条件。(2)组织工作。企业的组织机构是企业运作的基本框架,企业的各级行政管理人员必须明确要完成的任务是什么,谁去完成任务,任务怎样分类组合以及各种决策应该在哪一层级上制定。企业要逐级建立自上而下的责权关系,保证行政管理渠道的畅通无阻,这样才能使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有的放矢。要做好这一环,就需要合理选择和设计行政组织机构。企业行政管理是依赖行政机构渠道进行的,所以,选择和设计符合企业内外特点的组织机构是保证行政命令、指示等迅速流动贯彻的重要前提,是达到行政管理目标的必要条件。(3)指挥工作。即企业行政管理中采取的具体措施,确定好企业员工之间的分工合作关系;明确人们在职、责、权方面的结构体系;调动各级行政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协调各级行政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解决组织人员之间的冲突。做好这一环,就要建立行政首长(厂长或经理)负责制为首的指挥系统,这是科学行政管理的基础。(4)控制工作。即对指挥工作的各项措施进行监测、控制与调整,包括建立激励机制、监督系统和制定奖惩条例并认真执行。通过控制保证任务按照既定计划执行,通过控制来判断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是否合理,是否还有改进之处,从而增强行政工作的有效性及合理性。确立正确引导、准确评价与适当奖励相结合的激励机制。企业行政管理的最佳化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被管理者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实施。因此,对人的管理是现代企业行政管理的核心,而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是有效实施对人的管理的重要保障。

2企业行政管理效率低下的原因

(1)行政机构庞大臃肿。我国的企业行政机构过于庞大臃肿,几度精简,收益甚微,结果是“精简、精简,有增无减”,没有必要设立的行政机构大量出现。(2)权力集中缺乏制约。权力过分地高度集中而又缺乏应有的监督制约机制,导致一些企业工作人员严重,家长制、人身依附等封建主义的影响依然存在,严重影响着决策民主化、管理科学化的进程,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企业员工的积极性,使企业行政系统缺乏活力和效率。(3)行政法律和体制不健全。行政管理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在于行政法律制度不健全,有些行政法规虽然已经制定,但没有很好的执行。现代行政管理需要建立起科学的工作程序和全面规范的管理规则。因此,行政管理体制不全,机构设置不合理,规章制度不科学、不完善,以及对现代社会新的科学技术方法推广应用不力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4)行政机构运转不灵、效率低下也是重要原因。由于部门和环节过多,造成行政机构某些部位和环节运转不灵,往往因扯皮现象导致行政效率低下。主要表现有:解决问题的客观条件己经具备,只因少数人反对,而长期得不到解决,如已经作了正式决定,而且又是正确的,只是触及到某个部门、单位的利益,这个单位和个人就找借口拒不执行。(5)行政人员素质不高。企业行政工作人员的选拔、录用、培训、考核、奖惩、升降、淘汰和辞退等人事制度不健全,缺乏必要的竞争、激励机制。一些行政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不高,知识能力素质不强,遇事怕负责任和不负责任,合自己利益的就干,不合自己利益的就不干,直接影响着行政效率的提高。

3提高我国企业行政管理效率对策分析

(1)对不同的行政管理层次提出不同的重点和要求。上层行政机关的主要活动,是规划、决策、控制、沟通等全局性工作,追求的是社会总体效率。重点要从领导方式、决策程序、组织结构、信息反馈、协调监督等方面改进工作,提高效率。(2)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和认真执行行政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工作程序以及一系列规范化表格、图表等,从而建立起行政部门的法治秩序。提高行政效率,必须加强行政管理法规的建设,健全必要的工作制度,以法律和规章制度的形式促进行政效率的提高。(3)提高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每一个行政工作人员都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使自己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作为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应该是知识水平高,各方面素质优良的公共管理者。企业行政人员素质的提高可以提高组织管理的有效性,能够实现科学而又艺术的管理。经济的全球化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在未来的管理中必须有国际眼光,熟悉国际游戏规则,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4)引入科学的企业管理方法。引入科学的企业管理方法如目标管理、绩效评估、成本核算等。当前企业行政效率在管理方法上陈旧僵化,仅注重行政规章和行政命令,无法调动行政官员的积极性。通过将企业管理讲求投入和产出、讲求成本核算的精神引入企业行政管理之中,可以提高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同时还可以科学地衡量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4对策

(1)对不同的行政管理层次提出不同的重点和要求。上层行政机关的主要活动,是规划、决策、控制、沟通等全局性工作,追求的是社会总体效率。重点要从领导方式、决策程序、组织结构、信息反馈、协调监督等方面改进工作,提高效率。(2)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和认真执行行政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工作程序以及一系列规范化表格、图表等,从而建立起行政部门的法治秩序。提高行政效率,必须加强行政管理法规的建设,健全必要的工作制度,以法律和规章制度的形式促进行政效率的提高。(3)提高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每一个行政工作人员都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使自己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作为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应该是知识水平高,各方面素质优良的公共管理者。企业行政人员素质的提高可以提高组织管理的有效性,能够实现科学而又艺术的管理。经济的全球化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在未来的管理中必须有国际眼光,熟悉国际游戏规则,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4)引入科学的企业管理方法。引入科学的企业管理方法如目标管理、绩效评估、成本核算等。当前企业行政效率在管理方法上陈旧僵化,仅注重行政规章和行政命令,无法调动行政官员的积极性。通过将企业管理讲求投入和产出、讲求成本核算的精神引入企业行政管理之中,可以提高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同时还可以科学地衡量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5结论:企业行政管理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高低将直接影响企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但是,当前我国企业行政管理存在着机构庞大臃肿、权力集中缺乏制约、企业行政管理人员观念陈旧保守、运转不灵、效率低下、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是由于缺乏经济效益观念、行政法律和体制不健全、旧观念的束缚等原因造成的。实践中,我们要充分运用先进的企业行政管理方法,尽量适应企业员工的需要和特点,顾及社会因素及其各方面的影响,努力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大力提高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充分发挥和利用人的内在潜能,获得最佳管理效果。

参考文献

[1]贾俊玲,李建.合同法与企业合同实务[M].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9.

[2]张华.合同管理工作浅谈[J].理论界,2006(9).

[3]李守君.加强经济合同管理的策略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7.

第6篇:合同管理规则范文

关键词: 造价管理合理性信息化管理风险预估绩效考核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在于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目标在于提高工程效益。合理确定是有效控制的基础,有效控制是合理确定的保证,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有前面两者达到了有效的搭配与补充,才能够抵达最终的目标。虽然现在政策并不完善,也存在很多不讲理的建设方、强势的地头蛇,不过随着我国造价管理模式和体制的逐步发展,相信未来在企业诚信、政策完善和投资环境方面都会有长足的进步和改善。

2.强化财务、法务部门的指导

2.1财务部门对工程项目造价管理的指导

财务评价指标用来反映企业的策略、业绩对净利的提高是否具有帮助。对一切盈利性的组织来说,竞争力提高的一个重要的可衡量的标准则是财务业绩的提升,盈利能力的增强。财务指标的实现既是组织的终极目标,又是确保组织改善内部运营流程,提高员工能力,实现客户价值最大化的坚强物质后盾。这使得财务指标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2.2法律法务部门对工程项目造价管理的指导

因为建筑行业发展迅速,市场上对法律服务需求量逐年增大,由于建筑业法律法务的特殊性,全国律协和中国建协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建筑业企业法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200多家特级资质企业和5000多家一级资质企业都有自己了法务人员。近年来,许多私营建筑企业如雨后春笋般的建立,很多地区已形成建筑企业集团化,建筑市场已由买方市场转为卖方市场,建筑施工企业为了争取到工程,相互恶性压价也为常态;市场缺乏信用考评,多数房产企业拖欠工程款也嫣然成为一种控制手段,农民工工资的拖欠、非法分包和违章施工造成的楼宇垮塌、火宅等问题已成为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所以并非不是没有法律、法务部门,而缺乏的是法务部门对项目的指导,造成的后果也是企业乃至政府难以预料的。

就目前现状来看,国有建筑企业有法律部门的很多,但工作内容基本都停留在公司与公司的层面上,只专门针对合同审查、诉讼这一块,而对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没有足够的关注。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目前国内最复杂的合同之一在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中,合同管理更是主心骨,简单的说,造价管理工作的开展全部都是围绕施工合同展开的,其中重要的包括设计变更、签证费用的申请、工程款的申请、承包范围的确定、工程价款的确定等等。

3.促进信息化管理手段与造价管理的融合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建筑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同时随着现代工程建设项目规模的不断扩大,施工技术难度与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建设领域施工管理的复杂程度和难度也越来越高,传统的管理理念和手段已无法适应快速发展的要求,因此,施工企业必须进行管理创新和信息化建设,通过先进实用的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来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项目管理,采取责任分解、目标控制、动态管理、核算考核等一系列措施,以争取更大效益,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关于信息化管理与造价管理的融合,根据本文提出的三个信息化管理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各省市造价管理规则不同,存在差异化的问题。随着信息化管理市场的发展,可以采用统一标准化,对所有市场上的管理软件进行统一标准化以后,就可以制定出统一规则,然后作统一解释和指导。可以参照国家统一的清单定额编制模式一样,使信息的分类更为明确和汇总分析反馈更为准确。

(2)针对信息化建设增加造价人员工作难度的问题。信息化建设的确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建议可以试着扩展信息化软件用途,比如,现在的每月产值报表或者内部的成本分析,都是信息化管理程序录入以外再重新做的,如果在录入信息化资料后,能同时打印出报表和分析表,就可以减轻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另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也需要制定信息化管理相关人员的绩效激励考核制度。

(3)针对老员工在信息化管理中工作难度问题。信息的管理技术迫切需要一批造价管理方面的技术性人才,这需要企业制定出相应的战略目标,推进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培养或招聘大量适应工程造价管理又能胜任信息化管理的综合性人才,以老员工教导新员工造价管理知识,新员工协助老员工完成信息化管理的方式完成新老员工的交替,

4.提高风险预估和应对能力

工程项目一般工期较长,涉及业务范围广,伴随风险也就非常之多。这些风险的防范需要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对策:

(1)首先在施工合同签订之前对公司自身的净现值做分析,然后根据项目和市场情况做敏感性分析、场景分析,特别是现在的国有建筑企业,并非全部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企业还承担了一部分社会责任,所以在风险的分析上并不是很全面,需要不断的改善。

(2)在合同签订以后针对设计图纸和设计要求做项目成本分析,合理的安排人力、物资和资金。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图纸会审、技术交底,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返工。

(3)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施工图预算、工程款申报、变更签证工作、现场施工记录等工作,确保合同内工作内容不超预算控制,合同外工作内容都能有书面认可。

5.建立完善的激励绩效考核措施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作为国有企业,更是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由于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的特殊性,许多经济方面的决策都需要它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如果负责人由于个人业务能力和责任心不足,会给企业带来难以察觉的巨大损失。国有建筑企业要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就必须在工程造价控制所涉及的重要环节上,建立完善的激励绩效考核措施。

(1)强化国有建筑项目的绩效考核。为了进一步完善分配管理制度,强化员工的责任意识与成果意识,逐渐淡化“大锅饭“的思想及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可以根据每个项目的特有环境情况和实际工作的需要,灵活运用并加以修改,但都必须是以指导、帮助、约束和激励全体员工,真正实现收入与产值、安全、质量挂钩,收入与平时工作业绩挂钩为最终目的。

(2)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为了让企业广大员工团结一致,共同实现企业既定的发展目标,就必须要求企业的这个目标要真正体现员工利益和目标,要和广大员工一起分享企业发展成果。建筑行业比较特殊,特别是国有建筑企业基本都是以项目为中心,在各个地域和城

市设有分公司和项目,所以许多员工长期与上层领导不会见面,这种状态下让公司员工清楚的了解公司战略目标就非常重要,只有员工明白了公司会怎么发展,自己该做什么,了解了自己的未来怎样与公司的发展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使员工尽心尽力,让员工工作起来充满动力。

[1] 李刚.浅论工程造价管理和控制[J].科技信息,2009

第7篇:合同管理规则范文

关键词:工程造价;全过程审计;问题;对策

1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的具体内容

1.1建设项目开工前的审计内容

在项目建设之前,主要的审计内容为对相关文件进行审查。主要的有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以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等方面的内容。此外还有对招投标过程的检查,对合同条款的审核等等。

1.2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审计内容

在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的概算执行情况、合同履行情况以及内控制度的执行与检查等情况,此外还有施工现场的签证手续以及变更手续的审查,以及材料、设备的价格的控制方面的审查。

1.3建设项目竣工阶段的验收和决算审查

在工程项目的竣工阶段,主要是对工程量进行审查,对于工程造价来说,工程量是造价计算的重要基础,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直接影响到竣工阶段的造价控制水平。因此,相关审计人员应当注重这一问题。在材料价格合理性的审查方面,重点对材料单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以免在审查的过程中出现施工单位以次充好,将价格抬高的情况。另外,在审查的过程中,还应当对隐蔽工程的验收进行审查,并且对变更签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以免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

2工程造价全过程审计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2.1规章制度未健全导致全过程审计存在风险

对于工程项目的建设来说,造价全过程审计的主要含义就是对施工的方案以及技术选择等内容,需要经过相关审计部门的同意之后才能够进行。对于工程整体建设而言,设计人员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与此同时,也是风险承担的主导者。在审计部门中,应当将相关管理方案付诸实践,对相关人员的自身行为加以约束,以免出现违法乱纪的情况,对部门工作造成影响,同时使得工程管理中出现风险问题。对当前我国的过程建设审计工作进行分析,发现在相关政策制度的制定方面仍然缺乏一定的时效性,不管是在制度还是在执行方面,都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2.2工程造价审计结构缺乏合理

在当前的建筑行业发展过程中,外部环境对行业的发展所产生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各种新理念新技术的出现使得审计的弊端日益显现,旧有的审计结构已经不能够与当前的行业发展相适应,并且各种问题也影响到了建筑行业的发展。其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包括部门设置不合理,层次性比较复杂等,从而使得审计部门的结构不合理,造成审计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

2.3招标机构巧用专长,暗箱操作

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招标机构是重要的机构之一。对于招标机构来说,其主要的工作职责是将机构中的所有成员集思广益,为企业提供科学的服务。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出现一些招标机构诚信低下的问题,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没有按照相关的规范流程来进行工作。甚至在一些机构中,某些人员为了谋取私利而出现不道德的行为,对招标的时效性产生非常大的影响。例如,在招标过程中,一些机构收到好处之后就会暗地帮助其竞标成功,出现文件设置不合规定的情况,这种行为也大大的扰乱了招投标行业的有序发展。

2.4工程造价审计合同存在问题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一般需要签订一些合同从而对企业的权利与义务进行划分。但是,在实际的合同管理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合同纠纷的情况,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造成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对合同的审计工作没有落实到位。就合同的签订内容来说,应当对合同中的一些细节加以认真的审核,以免合同细节出现问题,更重要的是能够将工程实践过程中的意外有效的避免,降低合同纠纷出现的概率,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3工程造价全过程审计的完善措施

3.1对工程造价审计制度和监管制度进行完善

在工程造价的全过程审计过程中,应当先对审计制度方面进行加强。在制度的制定过程之中,可以对国外的先进经验进行借鉴,并且与我国当前的实际发展情况相结合,从而将我国的工程造价设计制度不断的完善。在制度的建立过程之中,应当要以科学的造价管理模式为重要基础,保证审计程序的规范性。在造价审计制度建立完成之后,可以以当前的造价审计中存在的问题为主要依据,对相关规范进行统一,从而保证各部门与审计部门之间的工作更加协调,提升造价审计工作的科学性。与此同时,在工程造价的审计过程过程中,应当以造价审计内容为基础来保证相关制度的执行,从而使得造价全过程的可靠性与合理性得到有效的保证。审计人员也应当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重视,对施工现场的进度做好记录与观察,对隐蔽部位的工程问题进行妥善的处理,从而保证工程造价审计工作能够有序的进行。

3.2加强对建设行业招标机构资格的动态监管

在过程造价管理中,通过招标的方式,来获得项目实施的合法权利,并以招标的相关内容对后续准备工作有序的开展。以《招标投标法》中的相关规定为重要依据,招标机构在进行竞标的过程中,应当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条文来进行,从而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某些在招标过程中无辜泄漏相关招标细则或者是弄虚作假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当对其进行惩罚,并且在全国建筑市场的诚信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布,也可以在网站上进行公示。除此之外,国家对于招标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则,对招标机构的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对不规范的行为加以约束,从而使得招投标市场的良好发展。

3.3对工程造价合同审核进行完善

针对上述合同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对于相关部门来说,应当合同的审计工作加以充分的重视,在合同审计的过程中,应当与实际的造价情况相结合。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应当将事先的造价审计工作落实到位,对合同审查的过程中,也应当保证工作的合理性与严密性,从而保证合同签订的内容更加的完善。对工程造价的内容做好重点审查,保证合同能够与工程实际相符,从而保证施工过程中合同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3.4提高工程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对于工程审计人员来说,专业基础扎实是必须具备的一项素质,并且也应当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以及良好的沟通技巧。更重要的是要对行业所涉及的相关法律规范有一定的了解。所以,就需要在实际的工作中,对人员素质定期的进行培训,保证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可以不断的得到提升,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降低审计过程中风险发生的概率。此外,造价设计人员也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与职业道德,在设计过程中可以秉公办事,通过优秀的业务能力促进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且应当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应当严谨细心、有条不紊。最后,审计人员也应当掌握一些先进的技术,例如计算机软件的操作,从而将审计工作的效率大大提升。

3.5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建设,打造行业诚信体系

在进行诚信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应当以当前的建筑市场形势为重要基础,对市场做好动态的监督与管理,从而保证建筑行业具有良好的市场环境。在当前的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当中,应当依据实际的需求以及建筑市场的实际发展动向为重要基础,建立诚信信息以及诚信监管平台,从而保证建筑行业能够积极的发展。为了有效的提高各个部门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保证各部门能够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工作,可以指定有效的奖励制度,对考核合格的单位可以进行奖励,而对于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单位,应当加以惩处。

总的来说,对于工程造价管理来说,全过程审计工作应当以实际情况为基础,才能够有效的保证工作的开展。通过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的开展,能够对工程项目的预算以及成本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的控制,从而保证企业能够有序的发展。所以,要充分提高审计工作的参与度,把握审计工作的重点,落实相关制度的建立,从而保证工程造价的审计工作更加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作者:周建坤 单位:云南昆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郭慧丽,严伟,姜子国.浅析建筑工程项目造价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动态性[J].价值工程,2016,33:32-34.

第8篇:合同管理规则范文

【关键词】:客运专线铁路变更梳理概算

中图分类号:F53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铁路项目变更设计和梳理概算的重要性

铁路项目基本上都采用施工总价承包合同,合同总价一般由投标实体工程量清单章节小计与总承包风险包干费构成,按以往铁路项目建设的惯例,总承包风险费可以全部计价。近几年来,由于国家审计的介入,对总价承包合同有了新的解释:即所有总承包风险费必须以实体工程、甲供材料调差等有资料支持的方式结算,铁路项目施工总价承包合同实际上执行的是设计概算总额为上限的单价合同。因此,在设计概算控制的前提下,要想取得好的经营效果,除加强内控制度与监督外,还要求熟悉、掌握铁道部相关政策法规和常规做法,真正理解掌握施工总价承包合同的相关规定,重视项目变更设计与梳理概算工作,增加合同外收入。

2变更设计的依据和原因及分类

2.1变更设计的依据

设计变更的目的就是为了减小施工难度、缩短工期、化解风险、创造效益、降低成本,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追求项目利润的最大化。

2.2变更设计的原因及分类

变更设计共分为以下5种原因:

①完善设计的变更,是指对设计文件缺陷、错误、遗漏的修改、补充完善或优化;

②工程质量事故的变更,是指按《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48号)界定的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

③标准的变更,是指铁道部批准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模的变化引起的变更设计;

④不可预见的变更,是指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等引起的变更设计;(地质条件的变化在此条中已包含)

3变更设计方面的做法和体会

3.1施工前期的认识和准备及过程中的控制

根据铁路项目的特点,在施工前应建章立制,成立专门的变更设计管理小组,编制《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具体做法为:

3.1.1进场以后,立即加强与业主、设计代表及监理的有效沟通,为日后的方案优化、变更设计的运作提供通畅的沟通平台;

3.1.2明确项目经理为变更设计第一责任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项目总经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变更设计管理小组。并指派责任部门具体负责变更设计工作,保持人员的稳定性,因工作需要确需发生人员调动的,对工作接任者留有书面交接材料,保证变更设计工作的连续性与衔接。

3.1.3建立健全完善的变更设计制度体系,编制制定《变更设计管理办法》,明确变更设计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程序、资料准备、文件编写、奖罚政策等。负责变更设计的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工作的积极性。

3.1.4加强成本核算,做好标后预算及变更策划工作

新项目进场后,首当其冲的工作应该是进行成本测算,找到盈亏点,并针对严重亏损的项目、影响节点工期的项目进行变更策划,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了解、充分论证,制定切实可行的变更方案。

3.1.5由于这几年国家加大铁路投资,铁路设计院任务比较饱满,设计图纸很难做到十分完善,项目组织进场后一定要立即派人和设计院进行紧密沟通,联系设计院出图的同时要仔细核对图纸、分析每一道工序,清理工程量,争取把变更、工程量差、地质变化等问题解决在出图前。

3.1.6坚持变更风险评估制度

对一些影响施工生产、经营效果的重大变更,变更设计管理小组要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变更思路及操作方法。

3.1.7正确对待减量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尽量不要做减量变更。在操作减量变更的同时要充分理解铁路合同管理规则,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利润流失。

3.1.8正确对待工期提前

鉴于铁路工期只能提前不能推后的现状,需谨慎对待业主的赶工承诺,不能盲目加大投入,所有增加的投入须做好原始记录,尽可能找监理签字确认,以便日后梳理概算时用到。

3.2铁路项目设计变更的基本原则

铁路变更设计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基本条件:①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确保设计变更的可实施性;②确保工程质量和设计的使用功能,保障施工进度和安全;③各部门通力合作、正确、及时的处理好设计变更,提高项目盈利空间,保障工程施工进度。

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其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铁路项目变更设计的原则一般为:

3.2.1积极争取操作成Ⅰ类变更

通过与业主、设计院加强沟通,力争将费用较大的项目按Ⅰ类变更申报,但是,Ⅰ类变更需要铁道部的审批,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业主对此的认定标准,以及初步设计核批单位对业主解释的认同,风险较大,但利润极高。

3.2.2对无利可图或严重亏损的项目做取消或减量变更。

3.2.3提前操作有利润的Ⅱ类变更

根据成本核算的盈利项目,施工时要提前操作有利润的Ⅱ类增量变更设计,但要注意适当控制额度,主要是考虑到Ⅱ类变更费用占风险费用。

3.2.4多操作费用减少、利润大同时又能降低施工难度或加快施工进度的变更。

3.2.5变更时要结合总体施工组织设计计划安排,关键线路上的工程项目变更要不影响总工期为前提,对需要加大投入确保工期或施工成本严重超合同价的工程项目坚决进行变更,尽早完善变更手续,其它项目尽量不要变更,以免影响总工期,造成后期要加大投入抢工期。

3.3变更设计方面的工作技巧

3.3.1变更设计沟通的一般程序

先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向设计代表反映图纸的差错漏或现场地质与设计不符等问题,并通知业主、设计院和监理单位到现场核查,在业主、设计院、监理相关人员核实后,由业主组织召开变更会议,形成四方会议纪要。

依据纪要精神准备申报资料,并通过与设计院专册工程师的联系与沟通,完成工程量与变更费用的跟踪;业主同意变更设计后会以变更通知单形式确认变更费用(Ⅰ类变更设计报铁道部鉴定中心审批)。

3.3.2Ⅰ类变更设计费用申报时,考虑到铁道部的核减,应尽量将变更费用做大。

根据铁路Ⅰ类变更的申报程序和经验,Ⅰ类变更设计院上报费用(非施工单位上报)至少要达到350万元以上,才有可能成功,否则很有可能被划为Ⅱ类变更。

3.3.3注意加强与业主、设计代表及现场监理的沟通,并及时取得签字确认,完善变更设计手续。

对于设计缺陷引起的变更,如施工图量差、设计原因造成的废气工程,地质类变更、过渡工程方案变化类变更、以及业主原因引起的变更,注意与业主工程部、设计院现场专业工程师密切联系,尤其是隐蔽工程需及时取得第一手音像资料与签证。

3.3.4归集的变更理由应尽量向Ⅰ类变更原则靠拢,且要与国家政策相符

Ⅰ类变更设计的理由尽量从铁道部及业主的文件要求、标准提高,铁道部建设方案调整,地方政府要求等方面的找原因,不要找设计缺陷,更不能提自身原因,要尽量不提工期原因(会影响赶工措施费用的申报),还要与国家政策相符。

4梳理概算方面的体会

除了搞好设计变更工作外,还要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梳理概算的日常工作,定期对施工中发生的设计标准提高、地方性收费、施工方案的调整、甲供材料的调差、甲控及当地地材的涨价、工费上涨以及施工图量差等进行清理,并取得监理签认,加强各项资料管理,为后期梳理概算做好准备。

梳理概算一般需要收集以下资料:

1、工程变更的会议纪要、图纸及工程数量确认资料,变更工程数量必须经监理、设计院专业负责人及业主专业工程师签字确认,属于风险包干费外的变更原因主要有:标准提高、新增工程、建设规模及方案变化、建设单位及地方要求等;

2、及时将业主、设计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口头指令转化为书面指令;

3、国家及铁道部政策性调价文件,如材料及工费调差等;

4、征地拆迁的协议、发票及付款凭证;

5、材料的供货合同及发票,主要指铁道部价差系数补贴以外的特殊材料,如地材、支座、伸缩缝、防水材料等;

6、地方性收费的有关文件及付款凭证,如公路占规费,河道占用费、运杂费等;

第9篇:合同管理规则范文

[关键词]出版物;数字化;版权保护;版权风险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06.113

[中图分类号]D923.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06-0-02

互联网目前已经成为获取数据的主要渠道,云存储改变了固有的数据存储方式,物联网成为大数据搜集的重要来源,社交网络把人类真实世界映射到网络智能终端,所有这些给人类世界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丰富鲜活的数据。但与此同时,数字化大踏步的发展也使著作权侵权行为更加频繁、更加隐蔽。

1 数字化背景下出版作品独创性认定标准探析

在数字网络技术高速发展的同时,相应的配套制度却始终滞后。作为调整著作权人权益和鼓励创新的著作权法与其他法律相比则体现出更为明显的滞后性和不确定性。

然而,著作权法在设计之初虽不能完全预见新时代的新变化,却也有其化解问题的良方――作品独创性标准理论。该理论既是认定作品的标准,又是判定作品侵权的标准。在数字时代中,更应该正本清源,重新厘清作品独创性标准理论。

1.1 独创性的认定标准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可见,独创性是作品的判断标准,更是著作权法体系的基本范畴和逻辑起点。

在数字化、大数据时代下,新的作品表现形式层出不穷,从“微博”到“微信朋友圈”,从电子书到APP产品,判定这些“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是新环境下提出的难题。如前所述,独创性认定问题的重要程度又使其成为不可回避之问题。

1.2 独创性的法律标准

我国立法虽然明确了独创性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前提,但是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解释都没有明确独创性的含义及判定标准。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在20多年的司法实践中还是形成了较为统一且稳定的判定标准:独立创作标准。例如,在《我的前半生》著作权纠纷案中,独创性可以被定义为是表达方式的原创,而不只是思想的原创。即便两个作品讲述的是同一个故事,事实、人物和事件来源于同样的历史资料,并且具有相似的主题安排,但作者用新颖的表现手法重新编写中国最后一个皇帝的故事,也可以认为是具备独创性的。

1.3 独创性的市场标准

从长期的出版市场实践中,对判定作品独创性提炼出两个标准:其一是独立性,即作品是作者独立创作的,而非抄袭或复制的;其二是创造性,即作品必须对人类文明有适量的个性贡献。对独立性而言,其为否定作品属抄袭、复制的必要条件,属于判定作品是否被著作权保护而应当进行的形式审查的标准之一;对创造性而言,其为作品是否确实经过作者的智力活动而产生的且含有能区别于其他作品的独特贡献。创造性是判定作品是否被著作权保护而进行实质审查的标准之一。

1.4 数字时代下独创性判定应有的态度

数字时代下,大量的传统作品通过数字新技术改造产生的新的作品形式不断出现。对待数字时代中的著作权独创性问题需要有一个明确且清晰的独创性评判方向和原则。这是在著作权立法过程中,人们面对新环境应有的理性态度。

首先,面对不同形式的作品,应当始终把握住作品独创性标准的实质。无论是何种技术手段产生的作品,究其根源均为人类智力活动产生的成果。由此,无论新时代中出现了何种新形式的作品,在判断其独创性时都应当始终贯彻两点:第一,作品是否属独立创作;第二,作品是否具备了最低要求的创造性。

其次,对于单一作品的独创性判断问题,不应该是固化不变的,而应该根据作品的具体形式具体对待。例如:传统的地图作品属于绝对的事实作品,只具有唯一表达,不具备独创性,而如果地图通过技术加工改造成为电子地图,则就具备了独创性,应当认为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因此,在坚持实质原则的基础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重视独创性认定问题上的特性。

2 数字化背景下出版单位版权风险的防范

数字化时代,出版单位在版权领域中侵权风险较以往更大,承担更多的责任。大部分出版单位正处于数字化转型阶段,在技术日新月异的大变革时代里,应从思想层面上转变,主动适应产业的新形势,调整自身的规章制度,转变思路,改变原有定位,对新时代出现的各种作品媒介形式,需要了解、学习,未雨绸缪。

2.1 完善版权审查制度

一方面,出版单位在合同管理上,应充分认识到数字化给出版行业带来的新变革,不再沿用传统的合同内容,而应制定符合需求的新合同模板,对自身享有的权利形成完整有效的保护;另一方面,出版单位应建立并完善版权审核部门及审核制度,不能仅靠合同约定即欲免除合理注意义务。例如:在出版合同中往往有约定“作者保证对其所提供的作品拥有真实、完整的著作权,若侵犯他人著作权,作者独自承担全部责任”的类似条款,而实际上,出版物一旦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权,出版者仅以作者提供的著作权无瑕疵担保予以抗辩会无济于事,并会因未尽到应尽的合理注意义务而与作者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出版量较大的出版单位应当制定全套的版权审查制度,设置知识产权专员或部门,以应对来自各方面的著作权危机。

2.2 建立数字化版权证据存档机制

证据是决定司法诉讼中最为关键的要素。因此,掌握了证据优势,既能在庭审中占据更有利的地位,也可相应地化解版权风险。

在数字化时代,各种电子文件都可能成为证据,对电子图片、文档、数据、聊天记录等证据的新的表现形式都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存储方式,使其固定下来,并经过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的证据三原则的有效筛选,最终归档保存下来,建立版权证据库和配套的管理规则和标引,方便对已有证据的有效性筛查,以应对各类版权纠纷,提高纠纷胜诉率。另外,版权侵权的证据可能产生于出版单位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这些文件可能产生于编辑部、市场部、宣传部、财务部等部门,所以,要协调各个部门,建立统一的数字证据归档制度。

2.3 维系出版单位与作者之间的良性关系

出版单位避免上述著作权危机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从作者方环节入手,确保所有出版物无侵权危险,降低被侵权可能。因此,处理好与作者之间的关系,也为出版活动正常运转提供了前提和保障。在数字时代下,新的媒介出现让作者有更多表达自己思想的途径、更多的选择,这意味着作者作为智慧成果的“持有人”理应得到足够的重视,获得充分的尊重。

出版单位在工作中如果忽略与作者的沟通,对作者的观点及作品的定位、内容、结构、表述等不认真研究,不积极与作者讨论,就极有可能侵犯作者的著作权。例如:将编辑个人观点强加于作者,甚至对作品随心所欲地乱删乱改就有可能侵犯作者的修改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第九条第三项:“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和作品完整权(根据《著作权法》第九条第四项:“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出版单位不应仅认识到作者是重要资源,更应当认识到作者的作品――这一智力成果同其他形式的财产一样不容他人侵犯。真正落实这一点,需要出版单位加强全流程控制。首先,从合同签订流程开始,就应当尊重作者真实自由的意思表示,平等磋商,而非将格式合同、霸王条款强加于作者一身;其次,在制定稿酬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到整个图书市场的现状,在合理的前提下满足作者的利益诉求,实现出版单位与作者方的双赢;最后,在日常交际细节中,应加强与作者的沟通,收到稿件后应该尽早回复作者,对于合作模式要进行细致、全面的探讨以搭成共识,书稿内容、结构等应体现作者的思想、观点及方法,而不能仅从出版的角度去修改,即修改建议也要有理有据,并获得作者的认可。只有站在作者的角度,才能搭建起沟通的桥梁。

主要参考文献

[1]吴伟光.数字技术环境下的版权法――危机与对策[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

[2]于玉.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应对数字网络环境挑战[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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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迁.网络环境中的著作权保护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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