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土地档案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在现代数字化的土地测绘资料信息管理系统当中,需要遵循稳定性、实用性、安全性与共享性等原则。其中,稳定性原则所指的是信息管理系统所输入的信息,要根据类型设置一定约束性,对于错误类型的信息,系统能够给出错误提示,便于用户进行及时改正,而管理系统不可由于应用者错误的操作出现管理文件丢失或者损坏,存档测绘资料要在文件夹下设为只读属性,以保证土地资料不会丢失。实用性原则所指的是档案管理系统要具有登录文件、信息查询、打印输出与图形调阅等功能,并依据本专业特点,对专项统计进行设置,如细部点、测图面积及控制点数等。对于归档管理中的各种文本、数据及图形等文件,除了专门管理人员负责之外,还要备份数字化资料,条件允许的话,可制成活动硬盘或者光盘,保证资料的安全性。在土地测绘的档案管理中,格式不同的数据文件应设置为统一数据格式,便于信息数据源的共享,文本文件也应该设为统一格式存档,不同格式文本要在存档之前给予转换,通常图形文件是以dwg格式进行存档的。
二、土地测绘资料的档案管理措施
1.加强土地测绘资料的档案意识,重视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向公众普及档案法及测绘法,让人们了解土地测绘档案工作的实际作用与地位,并树立相关的法律意识,运用典型事例扩大土地档案管理工作的社会影响,而管理者也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严格要求自己。随着计算机与测绘技术不断发展,测绘档案管理服务已趋向信息化及现代化发展,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土地开发管理,政府部门应加强财政支持,为其提供档案建设的经济保障。2.加强土地测绘档案类目的科学划分测绘资料档案应该按照相关的档案管理法规实施统一领导及归口负责制度,其专业的土地测绘档案,应该由专业部门给予自行管理,并将测绘档案分成以及类目与二级的属相类目等,测绘系统要制定档案分类、归档范围与档号编制等有关标准作为依据。对于一级类目要根据土地测绘科技的活动职能进行分工划分,和一级类目划分结果进行一致保持,而一级之下的类目划分法则因类而异,例如综合类的可按照保管年限、问题性质及年代等进行分类。而测绘生产类的则可按照地域、专业活动及载体等进行分类。在分类当中,同一层的类目要应用统一标准,防止上下位类出现交叉及重叠现象,并且类目设置要根据馆藏实际情况,有档案就设置,无档案则不设置,档案少可少设置或粗略设置,对于标记符号及类目名称,则应力求简明、准确与易懂,方便人们使用及掌握,考虑类目的扩展需求,对于类目编号要预留一定空号。3.加强地理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为有效发挥土地档案的实际作用,对土地测绘的资料档案应严格收集、整理与保管,并在服务上进行创新,这需要档案人员要加强管理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并加强开放意识,增强服务广度与深度,并强化土地测绘档案管理信息化的建设,在信息安全意识下,确保档案信息不丢失不泄密,并且运营现代科技新管理方法与成果,有效提升土地测绘档案的管理水平及效率,以实现土地测绘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加强地理信息资源的充分开发利用。4.提升土地测绘档案管理队伍建设,强化档案管理系统的维护工作在各级的土地测绘档案管理人员中,应树立优良工作作风,具有强烈责任心,遵循相关职业道德,面对工作中的新问题,要强化宣传,增强测绘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意识,在现代科学技术下,提升测绘资料的档案利用率。档案管理人员提高工作意识同时,要培养其管理及服务能力,精通现代技术下的信息管理技术,专业知识丰富,构建复合型人才,土地测绘档案的管理人员要由合理的知识结构与年龄梯度,多开展技术交流,积极引进专业的人才,以提高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及业务能力。在现代信息化档案管理下,需要档案人员具有一定的设备维护技术,做好档案管理系统的维护工作,避免出现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的情况发生。
三、结语
关键词:土地开发;档案资料;管理
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档案资料的意义
为了能更好的监督项目的进程,能让日后项目的管理更容易,就需要管理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档案资料,因为这样才能全面并及时的了解整个项目管理的过程和项目建设的进度情况,能够及时发现建设中的问题并进行处理,还能提供一些项目建设管理的信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档案资料是非常重要的,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出来:(1)整个项目建设过程的资料信息等都包括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档案资料当中,日后接受各级部门审查等也都是要把这个作为依据的。(2)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档案资料可以整治项目建设中的不良行为。(3)要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档案资料对项目进行质量检测,日后出了问题也需要用到这些资料进行追查。(4)在建设其他项目时也可以参考这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档案资料。(5)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规范化的要求土地开发整理的管理模式有了一定的转变,国家也开始重视土地开发整理,只有不断完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才能让国家投入的资金不浪费,让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有好的效益,而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中,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档案资料是很重要的。整个项目管理活动的记录都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档案中,这其中保存和积累着项目的工作成果和工作经验,项目中有些关键地方的施工记录也在其中。由此看来,在项目管理中,项目档案管理是必不可少的。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比较晚,很多方面的管理都不完善,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方面也是漏洞百出,而且也只是有一些零散笼统的文件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方面的问题也有很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地方:(1)填写的一些资料内容不准确。有许多原始资料在项目进行的时候不能及时填写,从而造成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档案资料内容与施工事实情况不相符,进而就导致了有些建筑材料没有完整的合格证和质保书等,最终就不能知道项目工程质量的具体情况,达不到符合要求的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管理的质量。(2)没有完善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许多企业都没有完善的项目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甚至有的企业就没有建立这个制度。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在乎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只偏重于质量等方面的问题。(3)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在施工过程中,档案资料的格式各式各样、内容不符合要求,不容易装订,这都是由于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没有统一档案资料的格式而造成的。资料的内容方面,有的资料是因为档案员在编辑的时候不了解施工的进度和相关情况,导致了编辑的资料和事实情况不一样,还有的是因为不清楚施工的操作过程在填写表格的时候造成了多填、漏填的现象。还有的资料中有错别字,内容叙述的没有逻辑关系,有的资料没有领导签字、盖章等,资料中出现的这些问题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后期竣工资料的编制。(4)没有专门的人负责管理档案。目前,很少有企业设立了专门管理项目档案资料的职位并由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大部分的项目档案资料管理人员都不是专职人员,都只是身兼多职的人,这些人员都没有受到过专业的培训,不了解档案业务,而且他们平时还有原本的职务工作要做,就没有了时间去深入的学习了解该如何进行档案管理,这样他们就很难管理好。资料越来越多,他们又没有办法跟上节奏整理,渐渐地需要整理的资料越堆越多,也就越来越难整理,再加上取阅档案资料时不进行手续登记,最终就导致了档案的丢失。所以,项目档案资料一定要有专门的人进行管理,而且管理人员一定要有相关的专业知识。
3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建议
结合上述项目档案资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来看,想要土地开发工程建设有快的进度,就一定要重视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3.1增强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意识
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有很多重要的图表、文字、影像、图片等资料可以为其他的土地开发项目提供经验等。所以,加强对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意识是很有必要的,这样就能够让那些档案资料完整的保存下来了,而且还能对档案进行妥善的管理,从而避免发生资料丢失的情况。所以,一定要让档案资料管理人员有充分的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意识,认真学习相关的管理知识,认真对待工作。
3.2制定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在建设性工程当中,土地开发项目是具有很大规模的,而在土地开发项目中,最重要的就是有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把项目档案资料的内容进行准确的分类整理,并进行统一的规划是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的基础。在整个土地开发项目中,有许多方面的需要都要与其他企业进行交易等,交易过程中就会有许多的报告、文件等,要把这些资料进行划分归类,进而再统一的进行存档,这样在日后查询资料时就会更方便。
3.3加强管理人员的技能学习
整理、规范项目档案资料是需要非常认真严格的,所以具备专业的知识技能和认真的工作态度是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档案资料管理人员的硬性要求。牢记土地开发整理的政策法规,了解项目工程中需要的所有的资料,能认真准确的把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等,能完好的保存完整的资料,这些都是这些管理人员需要具备的知识技能。
3.4建立专人负责制度
管理人员需要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技能,管理过程中必须要遵守政策,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是很复杂的,而且时间长,项目资料的内容也很复杂,因此想要能够保证这个工作有效率的进行,就一定要让专门的人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而且还要让这些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等,提高他们相关的管理知识和技能,进而更好的保证档案管理的进行。
4结束语
一、土地登记档案的一般特性
土地登记档案是土地登记制度(亦是法律制度)的一种体现。它是土地管理部门代表政府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有关法定程序所建立的反映有关土地位置、面积、用途、使用条件等情况的图纸、簿册等文件材料。它具有区域性、政策性、公正性、可变性等不同于其它专业性档案的特性。
1、区域性。《土地登记规则》第四条"土地登记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组织进行。"显然,土地登记具有极其鲜明的区域性。土地登记的两个主要内容:一是土地权属的状况;二是相邻宗地的相互关系。也就是说:土地登记档案是在基层土地管理部门实际工作中形成,按照区域特定编码而整理装订成卷的。
2、政策性。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做出确定的档案资料,都是经过土地管理人员,严格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依据国家不同历史时期有关土地政策、法规,在工作中运用的结果。也可以说,它是不同时期国家关于土地政策在实践中具体真实的记录。
3、公正性。土地登记档案必须有申请人、相关人和经办人表达正确意见的书面形式的载体。由土地权利人主动向土地管理机关申请,经土地管理工作者权属调查、实地测量,其结果以公示的方式并由审核机关核准终结。
4、可变性。与其他档案文件资料不同,土地登记文件资料中的一部分需随着土地权属和主要用途的变更而经常变化。如土地登记卡,地籍二底图等这些文件、图册资料的内容,要在变更土地登记中不断变化,如不及时更改已经发生的土地登记文件资料,将使国家多年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所形成的地籍资料失去准确性和保存价值这一特点,决定了其特殊的管理方法。
5、产权的不可移动性。土地作为一种固定财产,其土地权利人不可能像对其他商品那样随意搬迁,移动。档案中将土地权利的主、客体内容记录在册,土地权利人所取得的所有权、使用权及他项权利只能在依法确定的范围内行使自,不能随意向周围(四至)相邻宗地实施主观意向。
二、土地登记档案的管理措施
(一)应提倡规范化统一管理。
随着土地出让数量增多和房地产业务的迅速发展,以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为主要内容的变更土地登记数目逐年增加,如果不尽快对土地登记档案实行规范统一管理,十几年所建立起来的地籍调查成果将失去意义和价值,后果将是不堪设想。规范、统一管理是当务之急。1、原国家土地管理明文规定,土地档案的业务管理,由市(县)级以上档案局、馆,进行直接的业务监督,指导。
2、土地登记文件资料管理,由负责土地登记工作的业务部门完成。在进行土地登记文件资料更新时,由负责土地登记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向档案室办理借阅手续,然后根据变更土地申请和调查,核实的结果在有关的登记文件资料上作相应的更新。待更新工作结束后,将整理的卷宗移交档案室存档。土地登记文件资料更新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必须建立和健全档案更新制度,履行更新审批手续。
3、专业技术资料的更新,按照《地籍调查规程》技术要求,以行政辖区为单位,按街道、街坊、宗地进行编号,建立档案检索合帐,使辖区内每一宗地均有户头,每一次交易就办理一次登记。对其变更的宗地,按变更地籍调查要求编号。此方法对于初始土地登记档案及变更(包括权利人多次变更)均可在一个地号内便可检索到,对每变更一个土地权利人,在变更前案卷上,加盖注销印章,并在相应的卡、册及检索台帐中注名宗地的去向、编号。这样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一块土地的历史演变过程的文字和图册记载。政府通过办理土地登记,审核房地产交易的合法性、规范性,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等,对房地产市场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并使之规范化。
(二)注重现代化管理手段。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房地交易市场的良好发展趋势,以加入世贸组织为契机,以更加全面、科学、快捷、准确的土地档案资料,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档案管理事业提供有利的支持和更加优质的服务,以增强全民依法使用土地的自觉性,提高土地资料的合法性、权威性和知名度。
首先要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现代化制度,制定相应的专业化标准;二要改善档案管理设施,增加经济投入,改变过去管理人员简单机械提取、存放档案,以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三要积极开发应用软件,使信息化、网络化在基层档案管理中得到广泛应用,使土地档案管理真正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把地籍档案的价值和管理功能充分发挥出来,做到取之于社会,服务于社会。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管理;信息化管理;制度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生产结构也在逐渐发生变化,土地作为生产资料在遵循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情况下也随之发生自由承包或流转以解放生产力优化资源配置。因此,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档案管理务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及《档案法实施办法》为基础和指导,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寻找一种合法、合情的档案管理办法。
一、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档案管理亟须规范化
土地是我国农村重要的生产资料,随着经济结构的变化,农村土地流转现象越来越多,城乡建设频繁征占用农户承包地,农户土地承包状况时常发生变动,这就使得相关合同和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关系到切实维护农民的正当权益,另一方面有助于促进党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落实与贯彻,事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维护保障。
调查显示,由于种种原因,当前许多地方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的管理不够规范化,保护措施疲软,诸如:有的地方不能对相关合同和档案材料及时立宗归档,可能导致信息遗失;还有工作人员变动时对档案资料交接不到位,也容易造成信息遗漏和档案损失;再者就是传统的书面办公中存在的材料填写不规范、笔迹潦草等等。诸如此类显现出当前许多地方的土地流转合同管理没有跟上社会经济的发展步伐,不符合《档案法》的规定,更与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的精神相悖,甚至带来实际的消极影响,给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工作带来重大影响。
二、如何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管理工作
各级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规范管理的紧迫性,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探索契合当地实情的管理方式,加强责任意识和忧患防范意识,以期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为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流转和经营中的纠纷、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流转权益奠定基础。
1.普及档案管理法制知识,提升管理能力
档案管理必须全面依循国家的档案管理法制,要注意宣传法制知识。首先,要进行分级培训。对档案管理法制知识的了解要从基本知识到重点知识和案例进行全面化的分级培训,加深大家对《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管理条例》以及土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促进各单位依法开展档案工作。其次,要保证档案员能够持证上岗。也就是说要在学习法制内容后进行全面的考核,考核合格后领取《法制培训合格证》,然后才能参加档案管理工作,这样一来就可以将法律学习培训纳入全员岗位培训内容,在综合培训中加强法律知识的培训,以增强全员的法律意识。
2.明确管理责任,严格依法归档
各级单位对土地流转合同档案管理有不同的针对对象和责任,明确管理权限和责任是规范管理的基础,只有这样才能落实依法归档,才能保证档案材料不至混乱、遗失及其责任的相互推诿。比如,签订五年或五年以上土地流转合同的,必须一式五份,县、乡、村、当事人各存一份,还有一份由乡镇管理机构集中向当地综合档案馆移交备份实行一体化管理。另外,土地流转过程中生成的其他档案资料可以由形成单位依法保管,不得遗失。
一般来说,目前土地流转相关归档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农村承包土地调整方案批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土地承包情况汇总清册、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明文件、现场勘界确认材料、公告材料、登记核准文件、登记台账、权属变更登记材料、登记发证原始材料、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备份等交由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归档保存;土地承包工作小组名单、承包土地调整方案、土地承包方案、土地流转委托书等档案材料,由村民委员会归档保存……唯有如此才能对号入座,责任由归,防止管理上越俎代庖造成混乱,杜绝责任追究中李代桃僵等不规范的事情发生。
3.严审档案质量,规范收集整理
传统的档案大多是手写体,其中不乏字迹潦草给工作带来困难者。所以在档案规范管理中,土地流转相关合同务必经过严审确保材料真实有效,要求数据准确、字迹工整、图谱易读,落款、日期及公章签字等清晰明确,具有可标识性和合法性;纸质合同档案要使用不易褪色或消失的中性笔用工整的楷体填写,纸张及装订要严格按照档案保护的要求,不易损坏和失散。
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才能确保合同档案的准确不失。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及时将合同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完成归档。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私自处理抑或拒纳归档。为了便于检索和查询,合同整理归档后,应编制目录以备查询。
4.注意安全保管,完善信息管理
合同和档案的原始材料一般都是纸质媒介,如果遇到潮湿、水浸、燃烧等就会完全损坏,所以档案管理要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具体做法如下:(1)土地流转档案管理设置专橱,分专人负责,防止人为损坏、遗失;(2)做好各种防范措施,切实做好防虫、防火、防水、防化学药品、防污染等工作,防止非人为的破坏和损失;(3)不具有保管权限的档案盒材料应及时交由相关法定部门进行保管,不具备保管条件的单位,应及时完善条件或暂交由上级部门协助保管。比如,县、乡(镇)两级档案须依法在保管一定期限后及时、完整地向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以上是笔者对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档案规范化管理必要性的认识及策略要点。笔者认为档案管理除了科学、合法的管理制度以外,我们还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尤其要加大对乡(镇)和村级档案工作的指导督查力度,防止土地承包档案损毁和丢失。对档案管理不善和违规反纪行为要依法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1]南京市档案局.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档案管理[J].兰台世界,2010(09).
[2]房山区经管站.“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座谈会”典型材料之一:房山区认真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加强承包合同规范化管理[N].中国农业信息网,2012-02-01.
【关键词】信息系统构建 信息化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管理
1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管理信息化构建概述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管理信息化就是指利用计算机和网络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信息的进行收集、传输以及储存的活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管理信息化的内容一般分别是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信息数字化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传递网络化。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管理信息化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管理的工具,能积极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管理信息化进程。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管理工作信息系统的建立有两个好处。第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管理内容的信息化同时也系统化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内容,软件的使用可以最大限度解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信息本身的价值,提高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信息的使用效率。这有利于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信息的利用和挖掘。第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管理信息化的一大特点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信息易复制、所占存储物理空间小、传输快捷,降低了成本的同时也极大地便利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管理工作,使其能服务于更多的人群,有效扩大服务对象范围。
但在工作中,应注意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本身的不足。便利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信息管理可以造成极为突出的安全性问题。计算机软件使用和网络的引入在信息化过程中是无法回避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信息被窃取的风险就增加了,因此,需要在信息化的同时做好软件及网络安全工作,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新时期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管理信息化的策略
2.1 加强软硬件建设
实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管理信息化,首先要加大软硬件方面的建设力度。一是硬件设施的到位。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信息化管理中,不仅需要使用到台式电脑,与之配套的dvd刻录设备、扫描仪等办公设备和良好的网络条件也不可或缺。因此,要加大在的硬件购买方面的资金投入,配置完善的硬件环境,完善网络条件,保证将信息使用主体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管理设备的稳定链接。第二,管理软件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应考虑当地网络、硬件、服务对象范围后,决定软件的使用。另外,很多管理软件的漏洞较多,若不及时升级,会使得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管理平添安全风险。所以应综合考虑软件的各方面情况,根据其成熟性、公司实力、售后服务等方面选择各方面较稳定的软件。
2.2 建立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管理信息化标准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管理信息化是管理工具,目的是实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因为,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管理的各个环节中,由于各地工作条件不一,方法各不相同,在这种情况下,要做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信息的共享工程量较大。因此,必须有效建立起一套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管理信息化标准,对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的整理、统计、服务标准等进行统一规定,以此作为进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这种统一的标准的使用,使各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信息在合并统一管理、查询时无阻碍,大大提高了信息的利用率,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与管理十分有利。
3 “3S”技术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应用
“3S”技术(GPS、GIS、CIS)在发达国家的各个产业中应用得都相当广泛,而我国在基础测绘、土地利用、城市规划、国防建设等方面也大规模使用此项技术。从国内外目前的使用经验来看,对主要农产品的种植面积、土地流转等农业经济信息的全面采集、管理,完全可以利用“3S”技术带来的便利,为更好地服务“三农”打下坚实基础。
(1)信息采集与整理。首先,需要用GPS获得基础土地数据,之后使用GIS系统,将采集的数据导入,再将相关因子输入。之后,要运行核对、查漏补缺等程序模块。通过此一系列操作,农村土地承包基本资料可以较完整地获取。在后续环节中,底图应选择宗地勾绘图,以方便在计算机上描绘宗地界限,标注宗地内业号。最后,选择比例尺,建立图表关联,查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表,进行出图工作。而宗地位置图、绘制图等无需另外的工序,可以直接生成。
(2)纸质文件相关处理。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的必要程序来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申请书、登记簿等纸质文件的填写,在一般情况下,会耗费大量的工作时间和人力资源,且容易出现人工错误。而“3S”技术结合经过一定设计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打印设备或系统,各种纸质文件的输入和输出均可准确、快速地实现,不仅保证了纸质文件的统一、规范与完整,还杜绝了承包期间文件被篡改的可能性。
(3)数据库建立。应按照较高标准的要求进行工作,积极引进先进的测量技术和数字化管理平台,将所有采集到的信息数字纳入微机管理,提高合同管理信息的查询效率,为后期的产业发展规划和农业资源保护管理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另外,具体数据库类型的选用要根据各地数据规模、软硬件条件适当选择,在保障工作顺利进行的条件下,注重性能与后续升级服务的便利与成本。
4 结论
总之,信息化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管理是未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管理的发展方向。为了实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信息共享,应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针对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统一的管理标准,应用先进的技术,另外,软硬件的选用和数据库的建立要兼顾性能、可持续性等方面。目前,我国的农村经济信息信息化建设的程度并不不一致,各地在推进自身信息化建设时还应结合自身的特点进行。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整合利用
一、确权登记归档内容
《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中指出,承包地确权工作验收时将同步验收承包地确权档案,凡承包地确权档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过承包地确权工作验收。由此而知承包地确权档案是非常重要的基础性资料,因此对承包地确权档案的管理必须严格,即必须严格按照《档案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有关法律知识和《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对承包地确权进行物权保护,可以真正保护农民利益,为土地流转、调处土地纠纷,进行农业补贴和征地补偿等提供法律依据,这些资料的完整归档,对于数据的溯及与跟踪、责任的划分以及开发利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具体而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摸清农村土地面积底数。以社为单位开展农村土地面积的摸底和清查工作。通过调查摸底和实际测量摸清本村(社)的农村土地面积,并将地块、面积、空间位置、地类、权属清查落实到农户或其他承包方。
(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以二轮土地延包以来建立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为基础,依据清查核实的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农村土地承包底册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实,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相关文件档案,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准确、齐全、完整,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形成系统化、规范化、经常化的承包地地籍信息。
(三)进一步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依据完善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初始登记。依法对承包地被征用、占用面积发生变化的,因分户、人口变动导致经营权分割、合并,经营权转让、互换,以及承包地灭失或全户消亡等情形实施变更登记。
二、确权登记档案数据整合
加强确权登记颁证档案资料管理,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制度,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健全登记薄册、颁发权属证书、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保护,这一系列的整合,为开展土地流转、调处土地纠纷、完善补贴政策、进行征地补偿和抵押担保等提供重要依据。在此基础上,应加快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保证档案资料完整有效,方便群众查询,有利服务管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范围包括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和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家庭承包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统一将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一种承包方式。其他方式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将“四荒”地、养殖水面等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一种承包方式。
(一)其他承包方式登记。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依法承包农村土地的,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对境外企业、组织和个人租赁农村集体土地,暂不予登记。开展其他承包方式登记参照家庭承包方式登记的相关程序。
(二)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承包期内,因下列情形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变动或者灭失,根据当事人申请,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并记载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1、因集体土地所有权变化的;2、因承包地被征收导致承包地块或者面积发生变化的;3、因承包农户分户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4、因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5、因结婚等原因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并的;6、承包地块、面积与实际不符的;7、承包地灭失或者承包农户消亡的;8承包地被发包方依法调整或者收回的;9、其他需要依法变更、注销的情形。
三、确权登记档案数字化管理
(一)统一服务利用。各级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分工,协同配合,全力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实现档案工作与承包地确权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验收、同步总结、同步考核,确保承包地确权档案达到“内容真实、信息完整、整理规范、安全保管”的目标要求。
(二)扎实做好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通过承包地确权档案,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承包地确权档案登记的过程,是进一步查清宗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建立土地登记簿的过程,从而确认农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
底图除了具有复用率高、数量多、幅面大的特点以外,还是科研生产活动的历史记录,它不同于一般的信息资料,这是特定的形成者在当时当地直接使用的原始文件的转化物,不是事后编写或随意搜集的材料,因而具有原始性的特点。底图原稿,往往只有一份孤本,丢失或破损严重会给生产和科研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这也是底图档案更为宝贵的原因之一。所以,底图档案的管理工作非常重要。
底图档案管理的科学性
底图归档:在归档过程中档案员要认真检查如下内容:归档底图应有设计、审核、工艺、标准化、批准的签署和日期;图号、图形尺寸、文字说明、幅面大小、格式等必须符合标准化规定;图面整洁、字迹工整、无揉搓破损;归档底图必须按照明细表齐套;底图归档若有密级应填写《密级界定表》交保密部门存档,然后填写《归档文件资料清单》,一式两份,由归档人和档案室各留一份备查。
底图的分类与编号:档案员将归档底图按照“底图流水号―课题分类号―袋号―底图按明细表排列的顺序号”顺序进行编号,同时填写底图总账、打印柜签、袋签及底图明细表,如有借图,还要打印借图明细表,以便查找。
底图的更改:原则――设计更改是对已批准发放的设计文件所做的更改。在进行设计更改时,应说明更改原因;在采购、生产、检验、装配和其它生产活动中发生的工程设计更改必须严格控制;设计更改必须考虑其合理性、可行性、经济性和生产的可能性;设计更改要求正确、完整、统一、协调,保证科研生产的顺利进行。如果设计更改将引起其它相关的更改时,应同时进行相应的更改。更改通用件必须与有关设计人员协调。如果其它产品不能继续应用或不宜作相应更改,则应编制新设计文件;设计更改要保证产品的图样、底图、复印件二者相一致。更改程序及实施――应按照企业相关的文件和法规执行,需指出的是作废底图需封存l0年后方可实施销毁。
底图的保管:底图档案保管工作的基本任务有两条:一是维护底图档案的秩序状态,使档案在存放和使用中始终有序;二是保护底图档案的理化性状,使其在存放和使用中不受或少受人为的或自然因素的损害,并尽量延长其物质形体的“自然寿命”。底图档案具有复制工具的功能。在底图纸的生产过程中,采用的特殊原材料和工艺措施,带来了一些不利于底图耐久性的因素,比如现在造纸用了很多酸,纸张的边缘时间长了容易发黄、发脆。另外,底图在多次复印的过程中,经过反复的高温照射,机械强度和耐久性有所降低,很容易脆裂破损。因此,底图保管的要求是严禁折叠放置。其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折叠的印迹容易断裂,影响底图的保管寿命;二是折叠造成底图不平整,影响图面复印的清晰度。为此,底图应在特制的底图柜中存放。底图存放的方法有两种,一种为平放,即按整体顺序将底图平放在多层抽屉的底图柜中。这种方法能较好地保持底图的平整,存放比较方便,有力于保护底图,也便于查找利用,是一种比较好的保管方法。另一种为卷放,即将底图按套或案卷卷成筒状排放在底图柜中。具体可以将底图卷成小圆筒或者用薄木板、纸板作衬,将底图卷成扁平卷。重要和加长的底图卷好后可放进特制的底图筒里。卷放的优点是节约库房面积和空间,但同平放相比取放不够方便,经常卷绕会增加底图磨损。但特大特长幅面的底图还是以卷放为好。保护底图,可采用边缘加固的方法。如将底图四边折双层,使用缝纫机扎边;或者通过压边机将胶纸粘在底图四周,底图周边强度增加,会明显减少底图的破损。总之,底图应保证在不撕、不折、不受挤压,尽量减少磨损的条件下保管。此外,还要对底图档案实行“八防”,即防火、防水、防潮、防霉、防虫、防光、防尘、防盗。
蓝图发放的闭环管理:所谓闭环管理是指档案室根据生产命令把所需的底图晒成蓝图,并加盖带有发放日期的受控章。领图人签字后负责图纸的保管,并按生产需要将图纸发给各生产单位,用后的废旧蓝图再由档案室回收处理,领图人的保管责任结束,由档案室负责对下发蓝图的回收而形成闭环。
晒制蓝图。申请晒图人员应填写《复制蓝图申请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晒图室,另一份留档案室备查。晒制的蓝图应符合如下要求:图形、线条、尺寸、数字显影清晰、纸质优良;装订成册的蓝图应按明细表齐套;蓝图要统一折叠成“手风琴”式A4图纸(297×210ram)幅面大小,折叠时右下角的标题栏应漏出以便查阅,如需装订,左边应空出装订线,装订要整齐牢固,严禁用金属件装订。登记与发放。检查完毕的生产用蓝图要加盖档案室带有发放日期的受控章,在《蓝图发放回收销毁登记表》“发放”一栏逐一进行登记;成套蓝图按成册受控资料管理,如随机资料等。蓝图发放前应要求领图人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在“领图人”一栏签字,防止出现漏晒、漏盖章、领图人丢图而推卸责任等现象发生。回收与销毁。回收蓝图时,档案员应和领图人一起在《蓝图发放回收销毁登记表》“回收”一栏的“交图人”和“收图人”处签字盖章;销毁回收的蓝图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指定专人(两人以上)负责在指定地点监销,防止档案遗失和泄密。之后应在《蓝图发放回收销毁登记表》“销毁”一栏中的“销毁人”和“批准人”处签名盖章。
底图档案的数字化
有效保存和利用底图档案的新方法是将底图档案数字化,因为大幅面扫描仪(或称工程图纸扫描仪)、大容量存储设备的出现,已具备了图纸档案数字化的条件,而且我国已有众多单位进行了图纸档案的数字化处理。这里简述如下:
底图档案数字化就是通过扫描仪将底图档案转化成计算机文件的过程。目前,该过程主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将底图扫描后以图像文件(也称光栅文件)保存,二是将底图扫描后形成的图像文件进一步转化成CAD能识别的矢量体或称矢量文件。目前,光栅图形矢量化是图形处理的新技术。
底图档案数字化的软硬配置。底图档案数字化系统由相应的计算机系统构成,包括性能好的微机,扫描软件、矢量化软件、图纸档案管理系统等软件,一般还需配置双CPU、1GB左右的内存、多个热插拔硬盘;核心部件――扫描仪,目前一般使用A0大幅面工程图纸扫描仪。
底图档案数字化的制作程序为:原稿处理―扫描制作―内容核对―建立图纸档案数据库一矢量化。
提供底图档案数字化信息网络利用。底图档案在信息网络利用中,必须考虑其安全与保密问题。由于底图档案比一般的档案更具有保密性和安全性要求,所以最好对图纸的下载、打印也设置相应的权限,一般用户是不能随意下载或打印图纸文件的。
关键词:房地产交易档案 功能 利用 社会化服务
中图分类号:F293.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2-246-02
房地产交易档案是房地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房地产权属管理的前提和基础。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房地产交易已成为房地产管理的重心,对于预测房地产市场的走向、制定房地产调控政策、规范房地产权属管理、建立统一有序健康的房地产市场体系等方面,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影响。如何充分发挥房地产交易档案的多重功能、提升其社会化服务水平,是当前房地产交易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谈些看法和意见。
一、对房地产交易档案多重功能的定位
房地产交易档案与其它类别的档案一样,具有着档案的基本功能:
1.保管作用。通过收集、整理、归类、装订,把分散、零乱的各种资料,集中统一管理,具有一定的保密性。
2.鉴证作用。通过查阅、复制档案,可以对某一事件、某一物品的有关情况,提供其真实存在或归属的证明。
3.编研作用。通过对档案所反映的内容进行分类整理、分析研究,形成对曾经发生过的事情的正确认识,对以后类似事情有引导、规范特别是借鉴作用。
同样,任何类别的档案,由于其自身内容和性质的不同,也必然会在基本功能的基础上有延伸,形成自身独特的功能。就房地产交易档案而言,其功能也是多重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对房地产权利人交易行为的保护功能。房地产交易是依法依规、按权利人的真实意愿进行的,其交易行为受法律保护,交易完成后各种资料统一归档保管,既使权利人的交易资料得到安全管理,又为权利人提供一定程度的保密服务,是国家和政府主管部门对权利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
2.对房地产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鉴证功能。当权利人的房地产权属受到他人的质疑、侵害或形成纠纷时,房地产交易档案可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原始凭据;当权利人的房地产用于质抵、担保、融资或是转让时,房地产交易档案可提供合法的权益证明。同时,也可以为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提供有力的佐证。
3.对房地产交易双方乃至更大范围提供的服务功能。在房地产交易之前,交易双方可先行对拟交易的房地产的有关政策和权属情况进行了解、查询或复制有关资料,为顺利实现交易奠定良好基础。同时,应在保护权利人隐私的前提下,通过一定的信息平台,为更大范围的人群提供房地产交易档案公开查询的服务。
4.对房地产交易市场动态的监测功能。房地产交易量大小,反映了市场的活跃程度。某一类房地产(如集资房、二手房等)交易的突显或低迷,反映了某一类房地产在政策调控下的现实状态;房地产抵押量的多少,则反映了金融政策的变化。通过对房地产交易档案作统计分析,可以对市场运行作调整,对于制定房地产发展宏观政策和规范房地产市场有着重要的决策参考作用。
二、目前房地产交易档案利用中的主要症结
随着房地产交易档案管理的不断规范,档案利用也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是,就房地产交易档案的功能发挥,特别是社会化服务水平而言,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很大差距。主要表现为:
1.缺乏统一的档案利用规范要求。尽管住建部门实行了房地产档案管理规范化考核,但仍然偏重于管理,突显的是“保管作用”和“保护功能”,对档案的利用则缺乏刚性要求。比如,既讲公开查询又讲要保密,但没有具体明确的类别和范围;具体到一宗交易行为,哪些应保密、哪些可当事双方查询、哪些可供公开查询、哪些可供司法机关人员和纪检监察部门查询或复制,没有具体的规定;再者,查询、复制的无偿提供与有偿服务如何区分界限,也没有统一的规定。
2.缺乏对房地产市场的动态监测。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是否良好,直接反映在交易档案上。但从目前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内容和方式看,主要是看商品房销售价格,很少有人从房地产交易档案方面作分析;调控房地产政策更多的是依赖于行政措施,从交易市场反映的内在规律作分析不够深入。事实上,也没有赋予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统计分析的职能,更不用说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和信息平台。
3.缺乏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平台。服务是双向的,你能提供哪些服务、我需要你提供哪些服务,有了交流互通的平台,服务才能有针对性、有实际作用。现在房地产交易档案服务的社会化程度很低,主要就是交易双方办手续时查阅、复制有关资料,出于保密考虑其他人不能查询,提供的信息量很少,没有能与房屋买卖、租赁等中介服务融合形成一个大的平台。
4.缺乏与土地交易档案的有效整合。现行管理体制下,在一些较大城市和土地房屋统一管理的地方,房地产交易是整体进行的,但在中小城市,房产与土地整体交易严重受阻,房产交易与土地交易是由不同的管理部门负责的,各自按本身的交易程序进行,形成各自的交易档案,把本不应分割的一宗房地产人为分割,各自所管理的交易档案都不能反映出该宗房地产的全部交易内容,更谈不上发挥交易档案的功能和作用。
三、提升房地产交易档案社会化服务水平的现实途径
着眼于房地产交易档案的功能定位,分析目前房地产交易档案管理和利用中的症结,得出的结论是:必须充分发挥房地产交易档案的多重功能,从而提升其社会化服务水平。笔者认为,目前应选择和积极探索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应尽快制定实施统一的房地产交易档案利用规范。坚持“管用并重、服务社会”的方针和“保护中利用、利用中提升”的指导思想,由省级以上制定并实施房地产交易档案利用规范。应把握的原则:一是安全保密的原则。利用档案必须在保护权利人隐私的前提下进行,不得泄露权利人个人信息。二是分类界定的原则。应在规范中明确哪些档案、哪些内容可逐级公开,哪些数据应定期向社会公布,哪些档案的查询或复制是有偿服务。三是权责法定的原则。应当明确对于权利人或交易双方而言,涉及本人房地产权属的内容,可以随时或多次有偿或无偿查阅,对于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可凭有效证明调阅档案;对于其他人凭有效证件可查阅无特定权利人的档案。目的就是,让查阅档案成为查阅人的一种法定权利,提供档案成为档案管理部门的一种法定义务。四是方便快捷的原则。设定的档案查阅或复制等利用程序,应便民利民、高效快捷,提高档案利用效益。
2.应抓紧建立完善统一的房地产交易动态监测和信息平台。立足于建立安全、全面、准确、及时、开放的房地产交易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寓保护、鉴证、监测、服务功能于一体,面向社会提供更全面、更及时的服务。具体来说:一是对房地产交易档案进行全息扫描。在交易申请受理时,即把申请人提供的各种资料进行扫描,办理中形成的审核资料和办理后提交的成果资料同步扫描,在纸质档案形成的同时,完成电子档案的建立。二是建立房地产交易档案电子信息库。对交易档案进行分类归档、电子编目,并吸纳房地产权属调查测量图形成果,实现坐标定位、图库一致。三是实现房地产交易档案公开查询。根据房地产交易档案利用规范的有关程序和要求,查阅人通过登陆系统网站查阅有关资料,属有偿服务的付费后可下载。四是实行房地产交易信息定期制度。对逐日交易情况进行,对每月、每季、每年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定期分析报告。同时,可对某一类房地产交易进行专题分析,为交易双方以及房地产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3.应逐步建立和推行统一的房产与土地交易协调机制。从目前房地产管理体制的现状出发,因地制宜,逐步推进。比较稳妥的办法有:一是强化前置要件审查。严格按房地产管理法的要求,规范房产和土地登记程序,坚决制止和惩处不依法定程序登记发证行为,杜绝房产部门不管土地是否登记、土地部门不管房产是否登记现象,该哪个部门先登记的,后登记的部门必须作为强制性要件,否则不得登记。二是试点实行房产与土地登记联合会审办法。由同级政府行文明确,由先受理申请的部门作为牵头单位,另一部门作为协办单位,共同参与审核、共同勘测绘图、共同报请同级政府审批、同时颁发两证。这样既方便了办事群众,也各自保管了完整的房地产档案。三是逐步实现房产交易与土地交易的联网。在同级政府的统筹下,按照“数据共享、平台共建”的原则,实现房产交易与土地交易的网上同步运行,进而构建一站式的房地产交易网。
4.应加强对房地产交易档案的编研工作。档案编研的目的,是为了在更广范围内利用档案,使受阅者更全面地了解我国房地产交易的有关政策,交易市场运行情况,是一种更广泛的宣传和服务。通过编研成果的发行或,增进全社会对房地产交易的了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房地产交易档案的运用,从而提升房地产交易档案的社会化服务水平。
关键词:档案利用;应注意的问题;方式;途径
中图分类号:G2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房地产权属档案是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房地产权属登记、调查、测绘、权属转移、变更等房地产权属管理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音像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是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的真实记录和重要依据。近几年来,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和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活跃,房地产权属档案的价值得到了前所未有的体现。如何利用房地产权属档案,让其有效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成为了一个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课题。
1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利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1.1 正确处理利用档案和档案利用的关系
两者既有密切联系又相互区别,“利用档案”是利用者为了研究和解决各种问题而查阅使用档案,“档案利用”是指档案工作运用各种方式和手段向利用者提供档案材料。这两者存在密切联系:有了利用档案的需要,才有档案利用工作,有了档案利用工作,才能实现对档案的利用,两者有机结合才能充分发挥档案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档案利用工作是档案工作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在社会历史发展的各个阶段,档案工作总是为一定的经济、政治、科学、文化等事业服务的,并且在服务中得到加强。
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有深刻的指导意义。利用档案是档案利用者的要求,提供档案是档案工作者的职责。这就要求档案工作者明确“主动”和“被动”的关系。虽然档案利用工作是一项“被动”的工作,但是,档案工作者应明确自己的职责和范围,加强档案利用工作的目的性,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做好档案利用工作,不断提高档案利用工作水平和成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
1.2 正常处理利用和保密的关系
利用档案不是无原则的提供利用服务,不是无限制的开放利用,也有保密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档案,档案的所有者有权公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城市房屋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机构应该严格执行国家档案管理的保密规定,防止房地产权属档案的散失和泄密;定期对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密级进行审定,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密级”。第二十六条规定:“查阅、抄录和复制房地产权属档案材料,应当履行审批手续,并登记备案”。该《办法》同时规定,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第八条更对查询原始登记凭证的主体资格进行了限定:“原始登记凭证可按照下列范围查询:(一)房屋权利人或者其委托人可以查询与该房屋权利有关的原始登记凭证;(二)房屋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可以查询与该房屋有关的原始登记凭证;(三)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可以查询与调查、处理的案件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凭证;(四)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可以查询与公证事项、仲裁事项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凭证;(五)仲裁事项、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可以查询与仲裁事项、诉讼案件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凭证;(六)涉及本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在国家安全、军事等机关同意查询范围内查询有关原始登记凭证。”该办法第九条,也对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档案的保密性作出严格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军事等需要保密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须经国家安全、军事等机关同意后方可查询。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其查询范围和方式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所以,正确的做法是: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管理的规定及《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房地产权属档案的性质和特点,健全和完善房地产权属档案查询保密制度和手续,并严格遵守,做到既便于利用,又利于保密,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2 档案利用的方式
提供档案利用服务,主要以原件提供利用、以档案复制品提供利用和以档案史料参考资料等提供利用三种形式,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种方式。
2.1 在查询机构指定场所内进行查询
由于房地产权属档案多为“孤本”,具有唯一性,并涉及个人信息保密,档案原件一般不得外借。为此,查询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应当在查询机构指定场所内进行。查询人不得损坏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的载体,不得损坏查询设备。如设立阅览室,便于接待利用者查阅档案、传播档案信息,提高查阅档案的周转率和利用率,有利于档案工作人员对房地产权属档案进行规范性的监督和保护,掌握利用情况,解决利用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不断改进服务工作,更好地为利用者服务。
2.2 档案的外借
在特殊的条件下,经过严格的批准,房地产权属档案可以暂时外借,外借档案应有严格的审批、登记、交接、清点、催办手续,外借档案要注意跟踪督促归还,不得转借、复制,注意保护和保密,不得遗失和损坏。值得注意的是,涉及查询原始登记凭证的,依照法律规定一律不得外借,如需查询应该由查询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查询,查询人不能直接接触原始登记凭证。
2.3 制发档案复制件和档案证明
这是房地产权属档案利用的主要方式。房屋拆迁,房屋买卖,房地产抵押,企业改制,资产重组,权利公告,解决房地产纠纷,公安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查询、冻结、查封、财产保全等行为都是以这种方式进行利用。这种方式的好处有:可以保护档案原件,减少对原件的机械磨损,避免遗失原件,并同时满足不同利用者的需要。
3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利用途径
房地产是不动产最典型的表现形式,兼具消费和投资功能,是自然人或法人最重要的财产之一。特别是《物权法》颁布实施后,加强了对合法私有财产的保护,房地产权属档案的极端重要性不言而喻。随着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各种房地产权属登记活动如初始登记、交易抵押变更登记以及城市房屋拆迁等行为为房地产权属档案利用工作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如何更为快捷、优质、有效地提供档案利用服务,成为当前迫切解决的问题。
3.1 丰富馆藏房地产权属档案
丰富馆藏档案是做好房地产权属档案利用工作的物质基础和可靠保证。只有门类全、内容全、信息全的房地产权属档案材料和档案信息,才能满足社会各界各方面的需要。为此,一要对在房地产权属登记活动中形成的档案信息资料及时归档上架;二要在房地产权属登记信息电子化的基础上,加大房地产权属登记信息输入力度,及时完善机读目录;三要建立健全功能强大、信息齐全的房地产权属登记信息数据库。同时,要按照《城市房屋权属档案管理办法》中“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对各种房地产权属档案材料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归档”的规定,遴选档案,确保档案的质量。既要数量,更要质量。
3.2 促进房地产权属档案信息的电子化
随着办公自动化的电子政务建设的推进,档案信息数字化、电子化必须同步推进,利用计算机管理房地产权属档案,建立和完善房地产权属档案全文数据库,计算机检索时数据中的每个产权要素都可以作为检索点,包括产权人信息、房屋坐落、自然信息、产权证管理信息以及模糊条件组合检索等,利用计算机的强大贮存和处理功能,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发挥网络优势,形成计算机检索与手工检索相结合的档案信息查询管理体系。提高房地产权属档案资料的利用率、查全率、查准率,为档案利用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查询服务,即保护了档案原件,又高效地满足利用者的需要。
3.3 提高专业人才素质
档案技术人才是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中至关重要的因素,抓紧培训具有档案管理专业知识,房地产业务知识和微电子技术的复合型档案管理人才是当务之急。只有全面掌握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的特点和形成规律,才能根据利用者的不同需要,通过不同的途径和方式进行检索,迅速而准确地为利用者提供所需信息,进而促进房地产权属档案利用工作的发展。为此,一是要开展在职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及时更新知识,提高服务本领,适应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事业发展的需要;二是要引进电子计算机和房地产专业技术人才,改变目前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不大适应工作的状况;三是发挥自身资源和优势培训档案管理后备人才,形成专业人才梯队,为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事业注入新鲜血液。
3.4 加强房地产权属档案编研工作
编研成果利用范围具有广泛性、提供利用具有主动性、查找阅读具有灵活性的特点。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机构要了解社会需求,发挥馆藏档案资源优势,对学术研究价值大且可以公开的房地产权属档案信息进行整理加工,汇编档案文献,编写参考资料,举办依法可公开的房地产权属档案展览,变“死档案”为“活档案”,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主动出击,向社会广泛宣传,充分发挥房地产权属档案信息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如针对近期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可以举办反映某辖区房地产市场在限购政策下的变化情况之类的展览会,让广大市民可以更好地理解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变化情况,为有需要购房的人群提供更为准确的官方参考数据。
4 结束语
总之,房产权属档案的利用既要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经济技术发展服务,同时也要依法维护相关管理者的权益,严格查询范围和手续。作为房产档案管理部门,我们必须始终将档案安全工作放在档案工作的首位,在此基础上,争取提供快捷、方便档案利用方式及途径,使房产权属档案产生更广泛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