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农业社会化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新时期的发展中,逐渐形成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囊括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服务,各种服务性经济实体对农业提供的服务,还有国家经济技术部门为农业提供的服务等,在统计方面,统计指标的设计应从服务体系的实际出发,紧密联系生产的服务的全过程,并尽可能做到不重复、不遗漏,全面而又简明,使其为后续的农业发展服务。
一、统计指标的选择原则
在实施农业化社会化服务统计的过程中,为了达到统计结果及后续评价的客观、全面和真实,一般要遵循以下三个统计指标的选择原则:一是导向性原则,也就是选择和设立的指标要以反映该服务目前的特征为目标,也要考虑到当前农村服务业发展的趋势,重视指标参数的适应性,更要保持指标体系总框架的稳定性,并要保证对趋向性和前瞻性指标的引入;二是综合性原则,也就是选择的指标要能反映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要因素,使得后续的评价更加具有全面性;三是可操作性原则,也就是力求指标的简单明了,实现此设计下对统计范围的清晰和明确表示,为了完善设计,还应选取现有统计资料中的公认的指标,便于后续收集和处理数据,促进了统计的效率。
二、指标体系的设计
新时期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过程中,基于其发展目标和任务方面的特殊性,笔者将其评级指标分为三个层次,以下为其具体内容:
第一层次,总体指标,主要内容是对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总体的展现,笔者将其具体指标分为6项。
第二层次,分类指标,这一层次的指标从6个方面对当前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水平进行了考察,分别为农村经营管理服务、农业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农业机械化服务、农产品与生产资料流通加工服务、农业保障支持服务、农业科技与信息服务,因为科技成果通常要转化成信息的形式,来实现其大范围的推广,所以将农业科技服务和农业信息服务归为了一个分类指标。
第三层次,群体指标。这一层次的指标是对当前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水平的衡量指标,更细化和具体,这一层次的群体指标共21项。每个分类指标又包含了多个群体指标,具体情况见表1。
三、评价方法与步骤设计
(一)确定指标的标准值
在此内容的设计中,标准值就是对个体指标比较分析后,从其中找出一个较合适的标准值,将其实现值进行比较,依此观察出此指标目前所处的水平。后续比较中,若发现某项指标达到了标准值,就预示着此指标值达到了较高水平,基于此,也可以称标准值为目标值,在各个地区间的不同时期,个体标准值存在的很大的不同,这也使得其与工业化国家不能进行直接比较,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确定合适的标准值是相当困难的,根据笔者参照国外发展经验值,结合我国农业发展社会化服务发展的现状,确立的各评价指标的标准值如表1。
(二)确定指标的权重
笔者在确定权重指标方面运用了德尔菲法,依据各项指标的具体情况赋予权重,设计中,笔者先进行6项分类指标评定权重,紧接着对其分类的各项群体指标给定权重,具体情况如表1。
(三)建立评估模型
依据上述设置的指标体系,笔者结合各指标权重的确定,在此基础上,进行对发展水平总体评价模型的设计,如下:
[Zi=i=1nwiZi]
上述模型中,总体指标值用Z表示,分类指标的值用Zi表示,其中[i=1,,2,3,.......n,,],n为指标体系中分类指标的总个数,Wi为第i个分类指标的权重。
[Zj=j=1mwiZj]
Zj表示第i个分类指标中第j个群体指标值,[j=1,2,3...m],m为第i个分类指标中群体指数的个数,wj为第i个分类指标中第j个群体指标权重。
[Zj=xjxj]
其中,[xj]表示各群体的标准值,Xj表示各项群体指标的实现指,当[xj]>Xj,给定的[xj]=Xj,使[Zj]≤1。另外,当[Xj]
(四)评价等级划分
依据上述模型,能将区域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总体标准值Z计算出,其8取值范围为[0,1],在评价的过程中,若赋予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水平的满分为100,则可依次极端出 所在区域服务水平的总体得分,笔者将其划分为四个阶段,分别为:起步阶段[1.45];快速发展阶段[45,75];逐步完善阶段[75,90];以及全面实现阶段[90,100]。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当前的农业发展中,作为农民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农业社会化服务可以反映出一地域的农业发展水平,笔者通过设计指标体系等,最终设计出了农业社会化服务统计指标体系,并完善了后续的评价等,为当前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有效评价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服务渠道;农户渠道选择;满意度
中图分类号:F303 文献标识码:A DOI编码:10.3969/j.issn.1006-6500.2011.06.018
Study on the Channel Selection and Satisfaction of Agricultural Socialized Services
――Based on the Survey Data of Jujube Growers in Xinjiang Area
YUE Yong-hai1, CHEN Hua2
(1.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Huazh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Wuhan, Hubei 430070, China; 2.Changjiang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onsulting Company Limitted,Wuhan,Hubei 430010,China)
Abstract: Through a typical survey of farmers of the jujube industry in less developed regions of Xinjiang, this study has analyzed the factors that influencing the channel selection and satisfaction of agricultural services of jujube industr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farmers.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agricultural services were mainly supplied by the government, with traditional channel supplemented, lacking of agricultural collective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s and leading business services, which indicated that the services were far from market-oriented. Family background characteristics of household had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 satisfaction degree of agricultural services. Based on this result, it was suggested that the industrialization of underdeveloped areas in Xinjiang needed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agricultural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s and leading companies, supply targeted agricultural services, and consolidate the dominant position of farmers in the market.
Key words: agricultural socialized service;channel of agricultural service;farmers’ channel selection;satisfaction
自1978年实施和农副产品市场化以来,“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呈现并日益尖锐起来。学者周立群等[1]认为消除“小农户、大市场”的矛盾关键在于引进适当的中介组织和连结机制,实施农村经济组织创新,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研究发现,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要具备以下几个要素:龙头企业、主导产业、农产品基地(农户)、利益分配机制以及管理制度[2],其基本内涵便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户为基础,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系列化农业服务为手段,通过实行种养加工、销、农工商一体化经营与服务体系,将农业再生产过程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结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3]。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关键在于各种配套服务设施的完善,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包括专业经济技术部门、乡村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其他方面为农、林、牧、副、渔各业发展所提供的服务(国务院[1991]134文件),核心在“服务”,本质在“专业分工”[4-6],通过各部门互相衔接,形成一个网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系统。通过社会分工所形成的高效、低成本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目的在于满足农户的生产需求,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7-8]和现代农业建设[9],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10]。
研究发现,发达国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共同特征在于通过国家、合作社以及企业或个人组成协作系统[11],其服务体系大致可以分为市场导向型(美国)、物流导向型(荷兰)和政府导向型(巴西)[12]。中国处于计划与市场“双轨制”经济体制下,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并结合本国国情,通过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在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上与农民经营有机结合,逐渐形成了以政府主导加农户需求的综合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13]。在中国实行“双轨制”体制和大力促进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农业社会化服务呈现多样性的特点。然而,由于地区之间经济发展存在差距,导致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区域发展不平衡,整体供给不足[14]。新疆欠发达地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不足无疑会制约整个地区的产业化发展。
在之前的研究中,诸多学者从多角度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问题作了深入研究,诸如胡瑞法等[15]、钱永忠[16]、何传新等[17]学者从农业科技推广角度分析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问题;王洋等[18]则从可持续发展角度对供给主体与农户之间的博弈过程进行分析;金兆怀[14]从制度角度分析了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目前研究大多都是从全国大范围内研究供给问题,对区域尤其是西部欠发达地区的研究较少[19],多数是基于宏观制度层面,以农户视角的研究较少[20]。
学者研究表明,实施农业规模经济与产业化经营是导致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内在动力[4]。红枣产业在西部地区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一直以来都是新疆地区农户的主要收入来源。然而,新疆受地域限制,导致农户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不足。为此,笔者试图对新疆红枣产业的社会化服务深入研究,从农户视角分析社会化服务的渠道现状以及影响农业服务满意度的因素。从而完善新疆红枣产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新疆地区的红枣产业化经营提供建议,实现农民增收与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1 农户背景特征与农业服务渠道选择状况分析
1.1 样本选择及其分析方法
笔者研究新疆欠发达地区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水平,考虑到便利性和样本代表性,运用典型调查方法,选取新疆阿克苏地区红枣产业种植农户作为本次的调查对象。2010年7月,笔者在新疆阿克苏红枣产业种植地进行为期7 d的调查,调查对象主要是红枣种植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同时也是当家人和决策者。整个调查中,笔者总共发放问卷400份,有效问卷343份,问卷有效率为85.75%。
笔者运用归纳研究方法,通过对红枣产业特征以及新疆地区现状进行初步分析设置问卷。然后进行试调查,根据试调查结果咨询专家调试问卷,最终获得实证分析数据结果并依据结论提出政策建议。首先,笔者运用spss17.0软件检验红枣种植农户家庭背景特征(年龄、文化、种植年限、耕地数等)的卡方值,并分析新疆红枣产业种植户农业服务渠道现状;笔者运用对农业服务的满意程度为因变量,农户基本背景特征为自变量(引入虚拟变量),利用回归分析研究农户基本背景特征对农业服务满意度的影响。
1.2 农户背景特征分析
通过表1发现,样本性别特征中男性占86.5%,女性占13.5%,这与男性为家庭的主要决策人特征吻合。新疆农户当家人年龄主要处于31~50岁阶段(占79.5%),大部分农户都处于青壮年时期。从文化程度看,当家人的文化水平处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占54.8%,高中学历占29.2%,大专及以上占16%。从红枣产业种植年限看,5 a以下占34.2%,6~10 a占33%,11~15 a占16.1%,由此发现农户种植红枣年限大部分在10 a以下(占67.2%),种植时间不长。生产支出方面,有64.3%的农户生产支出为6 000元以上,然而家庭总收入为17 000~30 000元,占23.5%,30 000元以上占45.5%。红枣种植规模主要集中在1.5~3.5 hm2,占53.4%。从以上指标来看,符合红枣规模化种植特征。笔者通过卡方检验,从表1可以看出性别、年龄、种植年限、生产支出、总收入、种植规模都呈现显著差异(P
1.3 农业服务渠道选择及其趋势分析
通过对新疆红枣产业社会化服务的调查分析,红枣产业服务主要涉及产前、产中、产后三方面。包括红枣种苗服务、化肥等农资服务、农机服务、红枣产品流通服务(加工、运输、销售)、知识技术服务(生产与管理技术、知识培训)、市场信息服务、人力雇佣服务、金融政策服务(农业保险与法律服务)、信贷服务。农户主要通过政府渠道、村一级农民合作集体组织渠道、农业“龙头”企业或者经销商所组成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市场渠道以及传统依靠亲戚及家庭方式。
从表2农业服务渠道看,农户购买红枣种苗依次是通过政府渠道(占52.23%),传统渠道(占37.39%),企业交易市场渠道(占16.02%)以及集体渠道(占6.82%)。作为非盈利组织的政府部门比例达到52.23%。主要因为红枣种苗是多年生植物,红枣种苗好坏直接影响红枣产量,其质量优质、安全,对于农户来说及其重要。所以大部分农户倾向于政府渠道购买种苗,也有部分农户基于对以前种苗的了解,通过对其进行扦插和嫁接,自我获得具有优势的种苗,节省了成本。
农资方面诸如化肥、农药以及塑料等选择渠道依次是企业市场渠道(占57%以上)、政府渠道(占30%左右)、传统渠道(占12%左右)、集体渠道(占6%左右),集体渠道所占比例较小。可以看出,农资购买渠道主要涉及企业交易市场。农户对产品具有较高的辨别能力,一般考虑购买的便利性。对于红枣一些特定的病虫害,农户会求助于政府服务组织购买相关的农药等产品。
农机设备主要是大宗机械,购买渠道主要是政府部门(占46.04%)、企业市场等盈利部门(占32.31%)、传统方式(占17.4%)以及集体组织渠道(占15.9%)。大型农机设备是耐用品,价格较贵。针对国家推进现代农业所制定的农机价格补贴政策,依靠政府部门购买价格便宜。
知识技术服务渠道主要依靠政府(占52%左右)和传统方式(占38%左右)。农户对红枣的生产与管理技术、知识培训多数来源于政府公益,以及家庭和亲戚朋友的传授。公益占主导,传统方式的技术传播为辅,有偿性技术服务不足。
人力雇佣服务渠道主要倾向于传统方式(占56.3%)、企业市场渠道(占36.6%)和政府与集体部门(占30.06%)。从这方面看出,人力雇佣还是处于依靠亲戚朋友和自我家庭人员为主,企业市场有偿雇佣为辅。
红枣产品流通主要涉及非盈利组织政府部门(占35%左右)、企业市场(占33%左右)和传统方式(30%左右)。红枣产品加工主要依靠政府部门,其次是企业服务组织;运输服务主要依靠政府、自我运输以及盈利组织的有偿服务;销售主要依靠政府、集体、自由市场等。为此,新疆阿克苏地区的红枣产品还处于政府统购统销阶段,企业等盈利组织收购红枣产品过于缺乏。产品流通环节市场化程度不高,农户与市场缺乏深度接触。
市场信息获取主要依靠政府与集体组织(68.71%)和传统方式(38.99%),企业市场比例只占15.48%。新疆地区红枣市场信息由非盈利组织和传统方式获得,农户无法真正与市场接触,没有真正实现“购与销”的双重接轨,不利于红枣产业市场化发展。
生产所需要资金服务主要以政府部门和集体组织进行贷款(占74.9%)为主,以传统方式自我出资或者亲戚借款为辅(占39.1%)。与盈利部门相比,农户认为非盈利部门和传统方式的利息率较低。
金融政策服务主要依靠政府等非盈利部门(占70%左右),盈利部门企业组织等只占有10%左右,企业组织提供的金融保险产品服务显著不足。
整体来看,新疆阿克苏地区红枣产业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呈现趋同性,种苗、农机、知识技术、产品流通以及金融政策服务主要依靠政府部门,集体与企业市场组织比例小;农资服务主要依靠企业市场渠道;人力雇佣主要依靠传统亲戚朋友或者家庭人员,企业组织有偿性雇佣形式发展快速,已初步形成规模。整体而言,政府部门的公益占有绝大比重,传统获取方式比重较大,农户合作集体组织与企业市场组织非常缺乏,在新疆阿克苏地区未形成以农户为主的市场化服务和产业化经营。
2 农户背景特征对农业服务满意的影响分析
2.1 农户对红枣产业农业服务满意程度总体评价
调查研究表明,农户对红枣种苗满意占89%;农资服务(化肥、农药、塑料)满意占89%;农机设备服务满意占80.1%;知识技术服务(生产、管理技术、知识培训)满意占86.9%;人力雇佣服务满意占78.4%;流通服务(加工、运输、销售)满意占86%;市场信息服务满意占79.4%;金融政策服务(农业保险、法律服务)满意占78.8%;信贷服务满意占81.4%(注:非常满意与比较满意合并为“满意”项,非常不满意与不满意合并为“不满意”项,一般选项不变)。
总体来说,农户对该地农业服务的满意程度较高,呈现一定的趋同性。相对而言,人力、市场信息、农机、金融政策以及信贷服务满意程度稍低于其它农业服务。
2.2 农户背景特征对农业服务满意度的影响分析
上述研究表明,农户对农业服务满意度呈现显著趋同性,对各项农业服务都具有较高满意度。然而,引起农户对农业服务满意因素很多,主要涉及农业服务质量等。Richard[21]对消费者的期望程度进行试验,发现满意程度较高的顾客会花费较多的心力来获得一项产品或服务,并持续对其产生满意感。而这满意感也受到消费者特征、年龄、性别等的影响[22-23]。为此,本研究利用农户家庭背景分析对农业服务满意程度的影响。
本研究将农户对红枣种苗、农资、农机、人力、知识技术、产品流通、金融政策、信息、信贷方面的服务满意度设定为因变量。引入虚拟变量,将性别(男设定为1、女设定为0)、年龄(20~61的连续数据)、文化程度(0~20 a教育连续数据)、种植年限(0~31 a种植连续数据)、生产支出(0~9 000元连续数据)、家庭收入(0~30 000连续数据)、红枣种植面积(0~10 hm2连续数据)以及将农业服务渠道选择方式虚拟变量化,将以上设定为自变量,然后利用回归方法分析农户背景特征对农业服务满意度影响。
从表3回归结果看出,农户背景特征对农业服务满意度有显著影响,其具体分析如下:
(1)影响农户种苗满意度的农户背景特征因素为种植年限、收入因素、种植规模面积因素(其Beta值分别为0.032、-0.197、-0.263)。对农户来说,种植年限越高表明农户经验越丰富。根据多年种植经验,对原来使用的种苗越信赖。
(2)影响农资服务满意度的农户背景特征因素为性别、年龄、年限、种植规模因素(其Beta值为-0.103、0.172、0.284、-0.355)。对农资服务而言,女性对农资服务的满意程度较高。年龄越大、种植年限越长,农户会对农资服务产生信赖,满意组织所提供的产品。种植规模越大,所采用的农资较多,所消耗的成本和支出就越大,满意度不是很高。
(3)影响农机服务满意度的因素为年龄、年限、种植规模、渠道选择方式(政府、集体、传统渠道)(其Beta值为0.193,0.287,-0.355,0.325,0.201,
0.221)。年龄和种植年限越大,对农机满意程度越高。种植规模越大,对农机的满意程度较低。渠道购买方式诸如从政府或集体渠道,传统渠道方式都会对农机服务具有较高的满意度。主要因为农机为大机械物品、耐用品,农户要找信赖的渠道才会产生较高的满意度。
(4)影响知识技术服务满意度的因素为年龄、文化、年限、生产支出、收入因素、种植规模、渠道选择方式(企业市场、传统方式)(其Beta值为0.198,0.134,0.315,0.136,-0.128,-0.407,-0.159,
-0.155)。随着农户年龄、种植年限的增长,通过不断积累的技术和知识提高了红枣的产量,提高了农户的满意度。文化程度越高,对技术知识的接受与判别程度越高,为此更能辨别技术好坏。生产支出越大表明知识技术并未使他降低成本运营,从而导致对其满意降低。通过企业市场渠道所获得的知识技术,农户一般不愿意进行有偿支付获取技术。传统方式所获得技术经验对红枣大规模增产以及抵御病虫害作用不是很明显。
(5)影响人力雇佣服务满意度的因素为年龄、年限、渠道选择方式(其Beta值为0.129,0.222,-0.216)。年龄和种植年限越长,由于年老等原因导致对人力雇佣服务满意度较高。由于市场渠道需要有偿,通过市场渠道获得的服务满意度较低。
(6)影响产品流通服务满意度因素为年龄、文化、年限、规模、渠道选择方式(其Beta值分别为0.142,0.137,0.349,-0.313,0.23)。从年龄、文化、种植年限三方面看对服务满意度产生正向影响。种植规模越大,对流通服务满意度越低,这可能与产品流通体系配套设施不完善,导致产品无法更好流通有关。通过政府部门所进行的统购统销方式让农户感到满意。
(7)影响市场信息服务满意度因素为年限、规模、渠道选择方式(其Beta值为0.294,-0.234,-0.2)。年龄越大,通过多年的观察,对市场信息掌握越准确,为此满意度较高。种植规模越大,表明所需要的市场信息量越大,当前的市场信息无法满足产业化发展需求,导致满意度越低。通过集体获取的市场信息无法满足自身的需要,导致对市场信息的满意度较低。
(8)金融政策和信贷服务满意度因素为文化、年限、规模、渠道选择(金融政策服务Beta值为0.181,0.394,-0.118,-0.14;信贷服务Beta值为0.174,0.289,-0.334,0.173)。文化程度越高,表明对整个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资金和防范风险的认识较高,为此金融政策和信贷服务的满意度较高。然而通过市场获得的金融保险等服务,由于是营利性企业提供,导致服务质量没有达到农户期望,满意程度较低。而通过政府渠道的信贷服务可能利率较低,农户对其满意度较高。
从上文分析结果来看,影响农业服务满意因素主要是年龄、文化程度、种植年限、种植规模以及农业服务渠道选择方式等特征。其中种植年限、种植规模以及农业服务渠道选择方式影响大部分的农业服务满意度。生产支出、家庭收入以及性别等只影响一项服务的满意度。影响农户对农业服务满意度的因素是种植年限、规模和农业服务提供的组织。
3 研究结论与政策含义
3.1 研究结论
从农户渠道选择现状看,农户对种苗、农机、知识技术、市场信息、信贷以及金融政策的选择渠道主要是以政府部门为主,具有较强的趋同性。主要原因是新疆处于西部大开发地区,国家政策扶持力度较大,由政府部门所组成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较多,服务力度全面。农户比较信赖政府提供的服务,服务满意度较高。而农资为化肥、农药、塑料等生产资料,多为便利品和易耗品、产品种类繁多,农户主要依靠企业市场渠道进行购买,农户对农资的满意度也较高。但是,服务渠道以政府部门为主体,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程度上缺乏由农户所组成的农业合作集体组织和龙头企业。众多研究学者表明,农业合作组织与龙头企业是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矛盾的关键,也是实施产业化经营和市场化进程的关键。基于新疆阿克苏地区红枣产业发展情况,农户对政府依赖性太强。整个产业没有形成以农户为主体,龙头企业为依托的高度市场化体系,整个红枣产业化经营还没有成熟起来。
实证研究表明,农业服务的选择渠道之所以趋同,主要局限于当前地区市场化程度。而农户对农业服务表现出较高满意度,其影响因素主要涉及农户自身约束。对多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满意度分析,不同资源禀赋的农户对农业服务满意程度不同。文中对9种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满意程度少有影响的是性别、生产支出以及家庭收入,影响农业服务满意程度的主导因素是种植年限、种植规模以及农业服务渠道选择方式。不同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满意程度的影响因素又有差别,不尽相同。
3.2 政策含义
(1)研究表明,农户对农业服务渠道选择具有趋同性,以政府为主,市场化程度不强。农业服务基于政府组织形态,自由化企业市场组织发展态势受限,产品流通方式在于政府统购统销,对政府的依赖性太强,农户无法直接了解市场信息。政府应大力加强以农户为主体的农业合作集体组织建设,通过合作组织贯穿于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弱化政府的作用,积极加强农户市场化参与程度,形成农户与市场“购”“销”双层接轨,使农户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主体。通过农业合作集体组织建设,加大市场化进程,有助于使农民的经济行为向“购”、“销”两个领域延伸,巩固农户的市场经济主体地位。建立“生产在户,服务在社”的合作形式,增强合作社的横向合作与纵向选择。横向合作提高农户对初级产品的谈判力和议价能力,纵向选择主要是通过农户引进加工企业,使整个产业链向后延伸,提高产品的后续价值增值。
(2)积极加强西部欠发达地区龙头企业建设。实施产业化经营必须依托于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实现产、供、销一体化。吸引其它大中小型企业进入西部地区,通过实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把农户与农户、农户与市场联结起来,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整个西部地区的产业化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使农村经济得以稳固可持续发展。
(3)根据不同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制定不同的项目推广计划。根据不同的农业服务特点,结合红枣种植农户自身条件约束制定服务计划。不同农业服务满意度因素差距告诉我们,结合农户自身特点才是全面提高农业各项服务水平的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1] 周立群,曹利群.农村经济组织形态的演变与创新――山东省莱阳市农业产业化调查报告[J].经济研究,2001(1):69-75.
[2] 尹成杰.关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思考[J].管理世界,2002(4):1-6.
[3] 牛若峰.农业产业化的理论界定与政府角色[J].农业技术经济,1997(6):1-5.
[4] 龚道广.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一般理论及其对农户选择的应用分析[J].中国农村观察,2000(6): 25-34.
[5] 樊亢.美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兼论农业合作社[M]. 北京: 经济出版社,1994:318-321.
[6] 郁大海.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创新研究[J].农业经济,2010(1):6-8.
[7] 王学林.论我国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D].成都:四川大学,2003.
[8] Diao X S,Hazell P B R, Resnick D,et al. The role of agriculture in development: Implications for Sub-Saharan Africa[M]. Washington DC:International Food Policy Research Institute,2007:1-112.
[9] 孔祥智,徐珍源,史冰清.当前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现状、问题和对策研究[J].江汉论坛,2009(5):13-18.
[10] 李炳坤.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J].管理世界,1999(1):195-202.
[11] 郭翔宇,范亚东.发达国家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的共同特征及其启示[J].农业经济问题,1999(7):60-63.
[12] 朱院利,李双奎.主要国家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述评[J].福建论坛:社科教育版,2009(12):57-59.
[13] 庞晓鹏.农业社会化服务供求结构差异的比较与分析[J].农业技术经济,2006(4):35-40.
[14] 金兆怀.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国外借鉴和基本思路[J].当代经济研究,2002(8):38-41.
[15] 胡瑞法,黄季. 农业生产投入要素结构变化与农业技术发展方向[J].中国农村观察,2001(6):9-16.
[16] 钱永忠. 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与推广资源合理配置分析[J].农业科技管理,2001(1):29-32.
[17] 何传新,窦敬丽.当前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现状及对策[J].中国科技产业,2004(10):57-60.
[18] 王洋,郭翔宇. 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博弈分析[J].中国农学通报,2010(14):443-448.
[19] 谈存峰,李双奎,陈强强.欠发达地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供给、需求及农户意愿――基于甘肃样本农户的调查分析[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3):1-8.
[20] 熊鹰.农户对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的实证分析―基于成都市176个样本农户的调查[J].农村经济,2010(3):93-96.
[21] Richard N C.An experimental study of customer effect,expectation and satisfaction[J].Journal of Marketing Research,
1965(2): 224-249.
[22] Vikasm,Wagner A K.Satisacfaction,repurchase intent,and repurchase behavior:Investigating the moderating effect customer characteristics[J].Journal of Marketing Research,
2001,38: 131-142.
[关键词] 农业 社会化 服务体系 福建省
所谓农业社会化服务,是指运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包括政府部门、农业组织和其它社会组织面向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而提供的系列化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1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效
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努力,福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快发展。主要体现在:
一是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截止2005年,全省县以上政府部门所属农林牧渔业研究与开发机构有40个,拥有县、乡级农技推广机构6450个(其中种植业类推广机构1289个),各类农业技术人员21635人(约占农民总数的0.1%),配备村级农民技术员40886人。全省已基本形成以农技站、农机站、水利(水保)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水技站、经营管理站等为主体,省、市、县、乡(镇)、村五级共同发展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
二是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明显提高。近年来,福建积极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联动体系,重点扶持综合性、专业性农村社会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农产品安全防控体系、病虫害防控体系、流通体系等项目建设,为广大农民在生产资料供应、先进适用农业生产技术推广、农机维修和农业生产管理等方面提供广泛有效的服务。在“金农工程”建设的推动下,全省52个县市建立了农业信息体系,“八闽农网”、“福建农业信息网”等5大省级农业网站也已先后建立,并与省内外70多个涉农部门网站和130多个涉农企业网站实现了互联互通。“十五”期间,福建实施了“数字农业”工程,在全国率先开通了全省统一的969155农业服务热线。全省所有区市和县(市、区)都开通了969155热线,广泛开展农业技术、市场信息、涉农政策法规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在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实现了新的突破。
三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壮大。农村专业合作社(协会)发展壮大,全省已有农产品专业协会1700多个,拥有会员10.8万人,各类农民合作组织5060个,直接加入合作组织的会员达26万户。并形成了以龙头企业(公司)带动型、部门依托型、能人和专业大户牵头创建型、农民自发组织型、供销合作社转制型及“支部+协会”型为主体的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成为农村科技推广的主力军。“十五”时期,全省累计建设各类农业成果核心技术中试熟化示范区306个,部省级科技示范场62个,引进示范新品种1518个、新技术240多个,熟化、培育和集成配套技术近100项,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职能得到了有效发挥。农业科技贡献率已经由2000年的52.2%上升至2006年的56.8%,提升了4.6个百分点。
四是农村教育培训体系发展加快。农村职业教育和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加快,全省已基本形成了以农业高等院校为龙头,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为骨干,农广校、农函大、文技校等农民职业技术教育机构为补充的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有效推进了农村职业技术的教育、培训和应用。“十五”以来,福建以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作为农业新知识、新技术的传播基地,并通过下派科技特派员制度,普遍对农民开展科技知识培训,经常性地组织技术人员到乡镇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技术咨询等服务。截止2006年底,全省已累计下派科技特派员约20490人次,培养农村技术员41729人,实施项目超过5000个,发放科普资料数十万份,培训农民数十万人。
2 当前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2.1 农村社会化服务不适应农业发展的要求
目前乡镇农业社会化服务主要还是以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或责任状)和上级布置的中心任务为主,是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行政命令来落实,针对性、适应性都不强。目前,大多数乡镇财政比较困难,农村税费改革减轻了农民负担,但也直接减少了乡镇财政收入,乡镇无力为社会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乡镇农技推广网络缺乏财力支撑,机制不活,对农村、农民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低。
2.2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管理体制需要理顺
目前福建不少乡镇建立了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或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管理以乡镇为主,业务由县级业务主管局指导,人员工资由乡镇发给,工作安排、职务职称聘用则由乡镇决定。农业技术干部许多时间都围绕乡镇中心工作运转,从事专业农业科技服务工作的时间、经费等难以保证。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人员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位、在位无作为的现象严重。
2.3 农村专业技术人员流失严重、队伍不稳定
基层农技人员工作和生活条件差,福利、社保、津贴、下乡补贴等常常无法兑现,更享受不到一些政策性的行业津贴。由于缺乏激励机制,农技推广服务人员积极性不高,缺乏服务创新动力。加上缺少经费,农业新技术项目的试验、示范、推广和培训工作难以正常开展,农业科技人员得不到基本学习培训的机会,技术知识得不到新的补充,农技干部“跳农门”情况比较突出。
2.4 民间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需要进一步发展与完善
目前,为农业提供服务的主要仍然是以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民间服务组织特别是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尚处于起步阶段。由于缺乏制度规范和政策引导,组织机构与服务功能不健全,经营行为不规范,普遍缺乏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机制与动力。从规模化经营的角度看,组织规模小,整体实力弱,覆盖带动力差。
3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3.1 发挥政府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上,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法律体系,优化政策环境,使农业社会化服务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参与体系建设。采取有力措施改善农村交通、通讯设施条件,加快农业信息和农产品市场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对农业教育、科研、推广体系投入,降低商业交易成本,降低农民获取农用技术的成本。
3.2 建立健全乡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管理体制
乡镇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上来。着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防灾减灾(动植物防疫)、生态环境建设、粮食安全、农村信息收集、整理与等信息建设、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验检测、提高农民综合素质(通过教育与培训)等。进一步明确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职能定位,科学配置各种农村科技资源,提高农业科技推广机构与组织的服务设施、服务水平与经济实力,为农业服务中心向市场化运作打下基础。要积极为分流出来的乡镇干部和工作人员创造条件,发挥他们来自农村、来自基层,对农业农村情况相对较熟悉的优势,在农村一线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使之成为乡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一支中坚力量。
3.3 鼓励和扶持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由农民自主联合形成的合作组织,更能代表农民的利益,它能降低服务费用,使加工、销售环节利润回流,有助于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目前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多限于村级,乡镇乃至更高层次的经济组织在生产领域中远未形成气候,经济实力薄弱,缺乏健全的组织网络,覆盖区域的狭窄和组织数量的不足,使农业经济组织难以实现为农业服务的目的。要大力鼓励兴办经济实体,健全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农村各种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主体作用。
3.4 鼓励合作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
一是鼓励支持协会与学会(研究会)结合,依托各种专业学会、专业技术研究会,以农业技术交流、信息服务为主,加强学会、研究会的联合和协作,围绕地区主导产业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的综合服务。二是鼓励支持专业协会与农户结合,依托乡村经济、技术服务实体,以农村专业技术人员、能工巧匠、“土专家”为骨干,在会员内部开展技术交流、信息传递、资金融通、统一销售等协作服务。三是鼓励支持专业大户与农户结合,鼓励农村专业大户、有一技之长的能人(或“土专家”)以及农村经纪人,把当地农户联合起来从事农副产品的生产、加工、经营活动,发展规模经营。四是鼓励支持集团承包,以科技团体为主体,集中组织开展区域主导产业和重大开发项目的技术承包,结合当地行政力量,突出农业区域开发工程中的工作示范性、起点高位性和技术超前性,促进区域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关键词:农技推广;提升;社会化服务;科学技术
1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现状
1.1科技成果推广缺乏时效性
由于科研、技术服务与生产三部门之间缺乏有机的、紧密的联系,导致科研院所的许多科研成果不能有效地进入农业生产一线,技术服务部门掌握储备的实用技术少,推广的多数是些简单的常规性技术,而对于生产者急需的高新技术却得不到及时推广,从而使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竞争力均受到很大影响,农业生产效益得不到提高,群众增收幅度不大。
1.2农技推广体制不顺,管理脱节,整体系统运行不畅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业生产追求的是产品的数量、品质和综合效益,需要各种技术的综合配套推广,当前的问题是农业技术综合协调推广的困难大,大部分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建设的状况仅是各专业机构的简单叠加,没有形成技术门类齐全的综合机构,重建设、轻管理问题突出。
1.3农技推广人才不足,专业素质较低
我国目前还缺少必要的农业技术人员,在人才的储备和分配上还有着严重的缺陷,被分配到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中的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较低。而且一些地区受人员编制的限制,无法及时吸收农业院校的毕业生,农技推广队伍得不到及时补充和更新,人才出现断层和老龄化现象,无法适应新时期农技推广工作的要求,严重地阻碍了农业技术推广的发展。
1.4技术推广方式简单科技推广机构缺乏深入了解市场和群众的需求,只从本部门单方面的主观意愿出发开展技术推广工作。生产与技术推广的衔接不够密切。技术推广后的后续评估工作严重滞后,往往只注重短期效益,而对于技术的实施效果如何、是否值得继续推广方面的调研、评估工作做得极少。
1.5基础设施不全
信息和技术是当前农业生产中最活跃的生产力,由于农技推广经费不足,部分地区农技推广设施设备严重滞后,现代化的信息设备无法配备,很难掌握先进的科技信息,造成农技推广服务手段落后,推广效率偏低。
1.6资金不足
对农业技术推广缺乏必要的支持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由于个别领导对农业技术推广缺乏清晰的认识,不能给予积极的配合和必要的物质与资金上的支持,挫伤了推广人员工作的积极性,而在政策上的一系列措施,又影响了农民对农业技术推广的热情。
2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实施
2.1深化改革,加强建设
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创新管理体制,强化公益性职能,明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公益性定位,科学选择推广机构的设置方式,强化农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指导责任,合理核定并落实农技推广人员的编制。加强基层农技队伍建设,保障人员经费,完善人员聘用、管理和考评办法。
2.2建设农业科技试验基地
按照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以“一业为主、多种示范”为原则,依托现有的技术推广单位,建设试验示范基地,制订完善展示计划。建立管理档案.标明主导品种、统一挂牌,主推技术和技术负责人等信息,提高基地管理水平。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展示和技术培训等工作,使其成为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农情信息采集和传播基地、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基地.以及农技人员、种养大户和农民科技培训基地。
2.3提升基层农技人员业务知识
根据农技人员工作需求与需要,制订科学合理的培训方案。通过多途径、多形式对农技人员进行知识技能提升培训,逐步提高基层农技人员的业务素质及能力。培训内容包括重点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农技推广理论与方法、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和管理统计技能;农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等。
2.4明确基层农技人员职责
明确农技人员的服务区域、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量化工作指标和目标要求。农技推广职责包括农业技术推广、试验示范(基地)、病虫害防治、农情信息调查、农民培训、信息上报、示范户培育、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报道等方面。
2.5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结合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条件建设,根据农业服务中心的实际情况,改善工作环境,在仪器设备方面,每个农业服务中心分配了农药残留速测仪、病虫调查统计器、土壤肥料养分速测仪、电脑等相应的设备。条件的改善在很大程度提高了基层农技服务的综合能力。
一、河南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河南省加快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步伐,初步建成了以政府公共服务机构为主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和经营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为农业生产提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服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基本形成服务主体多元化的格局。我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供给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即政府公共服务机构、合作组织、经营组织和科研教育单位。
一是政府机构的公益持续发挥作用。我省建立了省、市、县、乡(镇)四级政府公益机构,主要以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据初步统计,全省现有基层农技推广机构2530个,其中县级农技推广机构628个,县以下1902个(包括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848个、区域站54个);全省县、乡两级农技推广机构从事种植业技术推广实有人员近2万人(其中县级1.45万人,乡镇及区域性农技推广机构0.47万人)。在畜牧业服务机构方面,全省畜牧技术推广机构有627个,动物疫病防控机构省级1个、市级18个、县级有160个;我省率先在全国建成了省、市、县、乡(镇)畜牧兽医综合执法体系,全省18个省辖市全部成立了畜牧兽医执法支队。
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服务能力日益增强。近年来,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呈快速发展态势。据农业部门统计,目前全省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3.9万家,实有入社成员204万户(占全省农户的十分之一),合作社成员人均收入高出非成员农民人均收入20%以上。其中,全省农机合作社4421家,拥有大中型农机装备31万台,耕种土地面积达1751万亩,小麦机播、机收率分别达97%和98.7%,玉米机播、机收率分别达83%和60%以上。全省各类植保专业合作组织1148个,从业人员4.9万人,拥有各类机械装备40多万台套,其中高效远程喷雾机、大型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烟雾机6000多台,年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4000万亩次以上,小麦条锈病、蝗虫等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重发区实现了专业化统防统治,草害发生面积的80%实现了统防统治。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服务对象主要是合作社自身和社员,有余力的合作社为社外农户提供服务,农机合作社基本实现跨区域作业。很多合作社通过流转土地形成自己的基地,实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合作社为社员提供统一供种、统一耕种、统一购买生产资料、统一灌溉施肥、统一病虫害防治等服务,发展较成熟的合作社还能提供统一收购、加工、销售等服务,一些规范的合作社还能够提供农民培训、农业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服务。随着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其服务能力快速提高,出现了“合作社+社员”、“合作社+基地”、“合作社+公司”、“合作社+会员”、“合作社+公司+农户”、“合作社+协会”等社会组织模式。
三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初具规模。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涌现了大批农产品加工、购销和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龙头企业有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较健全的农业生产机具设备,服务能力较强。目前,我省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635家,实施“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的企业,除了服务自身之外,还向合作社、合作农户提供多项农业社会化服务。没有实施“公司+农户”模式的龙头企业主要服务企业自身,个别环节服务于企业之外的农户。一般来说,龙头企业规模越大,服务内容越全面。许昌天和公司除了融资、保险、科研、教育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之外,大多数服务都能靠自身解决。
四是科研教育单位的服务辐射范围越来越广。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充分发挥科研实力强的优势,在育种、供种、栽培等环节,通过兴办公司、建立基地,或与合作社、龙头企业合作等方式,将自身研究出来的新品种和新技术直接应用于农业生产,向农业生产者传授先进农艺技术,做到科教、产学研相结合。
(二)基本形成服务内容“多样化”的格局。
一是公益服务与经营服务相结合。政府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等公共监管服务机构,与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专业服务公司、农村经纪人等,发挥各自优势,有机结合,为农户提供多种形式的便利化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公益性农业服务组织覆盖不足、服务缺位的问题。
二是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结合。适应农户需求,社会化服务组织不但提供农资、施肥、植保、机耕、机收、加工运输、农产品销售等专项服务,还提供技术、信息、经纪等综合,并越来越多地从简单专项服务转向内容全面、形式多样的综合服务。
(三)基本形成服务方式“机制化”的格局。各类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根据农民需要,结合各地实际不断探索创新服务机制。“订单农业”框架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采用的合同制服务,提供种子、化肥、技术培训等服务,签订收购产品协议;种养大户采取示范辐射式服务,为周边普通农户提供技术、信息、种子、种苗、种畜(禽)、疫病防控、机耕、机收等服务。创新开展“农超对接”产销衔接服务,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开展“原料对接”,在出口农产品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实行“基地对接”,在批发市场、学校和农业生产单位中进行“产销对接”,较好地拓展了农产品销售服务。
(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需求多元化。从许昌市的情况看,农业生产服务需求的满足程度约为40%,农民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评价满意的占37%,评价一般的占37%,评价较差的占26%,多数服务还不能让农民满意,亟待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
一是服务主体与需求主体均呈多元化趋势。随着土地流转加快,以家庭承包经营体制下小规模农户为主体的需求格局逐渐发生变化,越来越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既是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提供者,又是需求者。尤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对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越来越旺盛。
二是服务需求多样化。随着大量农村青壮劳动力外出打工,以及农业生产逐步向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农民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需求由单纯的“产中”环节逐渐向资金、技术、信息、金融、保险、仓储、运输等“产前、产后”环节扩展。尤其是种养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产前和产中环节的融资需求、对产后的仓储、加工、销售等需求逐渐增加。普通农户对良种选择、施肥、植保、灌溉、采收、销售的系列化需求逐渐增多,近年来“地管家”、“农地托管”等模式正因此而生。
二、河南省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要做法
(一)省财政积极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是支持农业实用技术推广应用。2007年以来,筹措资金42亿元,加大对农业科研和科技推广的支持力度,主要用于科技入户、农作物生产技术研究与示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万名科技人员包万村行动、测土配方施肥等。通过依托农业科研单位、基层农技推广部门、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农业标准化技术培训,进一步推广了新品种、新技术,提高了农业生产率,农业科技支撑能力明显提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1%。
二是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筹措专项资金、科技研发经费、中央产粮大省奖励资金,支持“豫南稻区籼改粳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等重大农业科技项目。每年新增创新专项资金1000万元,改善科技基础条件,支持青年人才创新研究。
三是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十一五”以来,筹措农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4.2亿元,对符合支持条件农业主导产业重点县和农业产业化企业进行扶持。从2009年起,省财政设立了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共筹措资金3亿元,重点扶持239个农业产业化项目,推动全省农产品加工产业升级。目前,全省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6248家,其中省级以上635家。“十一五”期间,省财政累计筹措资金2亿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整合品牌、引进技术及规模化生产,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了农产品竞争力。
四是支持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素质。“十一五”以来,共筹措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资金7.45亿元,对163.3万农村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累计拨付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资金4.15亿元,引导和鼓励120万贫困家庭子女和有外出务工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提高留守农民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
(二)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典型做法及成效。
一是创新合作社运作机制,摆脱单一合作社发展的资金困境。罗山县在巩固“合作社+土地流转+农机服务”、“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公司+技术服务站+合作社+农户”等运作模式的基础上,提出“种植合作社+农机合作社+资金互助合作社”三社合一的运作模式,形成合作社之间互补,实现合作社发展共赢。焦作市创建“公司+合作社+银行”的模式,引导龙头企业为合作社及其社员提供担保,满足合作社和农户发展所需的资金,增加农民收入。武陟县创建了“合作社+担保公司+银行”的担保贷款模式,为农业生产提供发展资金。河南菡香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依据自身实力,首先注资财政局下属的中小微企业担保公司成为股东,然后借助担保公司从银行借款,有效解决了合作社和农户的资金季节性需求。
二是创新合作社联合运作,有效控制单一合作社经营风险。建立合作联社,扩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领域,提高了服务水平。修武县以菡香合作社为核心建立的沿黄稻米合作联社,修武的生猪联社、博爱的蔬菜联社,建立起以某类种植或养殖为中心的整合上下游产业链的合作组织:一方面,以核心社为整合主体,跨空间和地域以及行业限制,实现了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激发和调动了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构造有效的利益共享和协调机制,从整体上推动了合作社及其社员生产效率的提升和投资效果的提高;另一方面,以分工和专业化为基础,以合作性竞争为主导,促使不同合作社以及合作社内部的协调,提高了合作社的市场竞争核心力,实现了合作社的良性发展。合作联社的建立,提高了内部不同合作社提供社会化服务的能力,扩大了社会化服务领域,使得不同区域的合作社及其社员获得农业生产服务。
三是持续增强农业科技成果应用。2012年,省农科院实施了“521农业科技支撑行动计划”,即在全省创建5个农业科技成果综合示范县、20个特色高效农业示范基地县、100个不同类型的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样板,通过开展跨区域、跨学科、跨专业大联合、大协作,实现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基地与企业衔接,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三、存在的问题
(一)服务组织职能定位不清晰,服务功能弱化。在当前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中,提供服务的各类组织职能定位不清晰,社会化服务领域存在重叠,形成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问题。
一是政府主导型的服务机构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定位不清晰,参与较多的应由市场提供的服务事项,导致不合理的人员配备和过多的委托层级,造成农技推广宣传和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等公益供应不足,提供的公益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远不能满足各类主体的需求。
二是合作社等集体组织由于政府没对其提供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给予应有的引导和扶持,致使其偏向企业型,提供社会化服务项目过于单一,服务水平较低。
三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由于着重于企业自身发展和区位关系,缺乏向企业自身以外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内在动力。
(二)服务组织发育不完善,服务能力较低。当前多数社会化服务组织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组织运行较不规范,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管理水平不高、服务不到位、服务单一等问题,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不能满足农户等农业参与主体的多样化需求。
一是政府主导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部门化”现象严重,内部人员不是按照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进行配备和构建,缺乏专业性。如部分地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人员中非农专业人员占50%以上,使得这类组织难以有效从事公益型农业社会化服务。
二是多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种粮大户等内部管理不规范、经营能力较弱,提供的社会化服务缺乏相应的政策扶持,致使这类组织服务水平较低,多数为单一服务,难以真正为农民提供科学合理的社会化服务。
三是合作社等集体组织规模较小,基本是农民自发形成的,导致合作社提供的社会化服务只局限于本村、本乡内,缺乏跨区域合作和不同组织之间的合作,相关社会化服务不能满足农户生产发展的需求。从合作层次上说,多数合作社的业务停留在开展技术信息服务和初级农产品生产销售的初级合作层次上。
(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供求脱节,需求不足和供给短缺并存。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供求信息不对称,服务组织与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脱节。目前,农业金融、保险、信息等服务较缺乏,难以满足农业生产发展结构调整资金需求和农业保险需求。农民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是其市场经营的理性需求, 但由于农业比较利益低, 农民从土地上获得的纯收入少,增加服务的投资并不能与从农业中得到的回报相匹配, 加上当前从事农业的多数农民观念落后,素质不高,因而农民对技术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不是很迫切。如粮食种植比较利益低,导致对机械化和专业化的农作物植保等社会化服务需求乏力。与此同时,河南省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需求由单纯的生产环节服务向资金、技术、信息、金融、保险、经营管理等综合扩展,但当前多数服务组织功能单一,导致这部分需求供给短缺。
(四)现行政策体系衔接不到位,缺乏制度保障。目前,我国各级政府规范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供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少,且规定过于宽泛,缺乏操作性,不利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制度建设的滞后性和相关政策体系衔接不到位,使得服务组织供给社会化服务时缺乏有效的政策措施保障,影响其内部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降低了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是金融信贷政策与农业生产的客观现实不衔接。虽然政府鼓励金融资本投资农业,但由于农业投资回收周期长,面临市场和自然风险大,加上银行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的约束,使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缺乏开展农业信贷业务和保险业务动力。大多数合作社、种粮大户由于受到自身发展水平和农业比较利益低的制约,难以获得银行信贷资金和农业保险支持。
二是政府补贴政策难以促进农业良性发展。我国各级政府的农业补贴政策基本是围绕承包权进行的,而非经营权,致使补贴获得者不是农业生产经营者,严重制约了这类组织提供社会化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导致财政投入到农业生产方面的补贴难以发挥应有效益。
三是农业生产分散经营格局制约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目前我省现有农村承包耕地9612万亩,承包农户1978.5万户,户均耕地4.86亩,是典型的分散经营格局,致使合作社等各类集体和市场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难以获得发展空间。
四、总体思路和具体建议
(一)总体思路。以十精神为指导,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为目标,以保障农民基本权益为准则,以组织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为主线,以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壮大生产经营规模、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能力为重点,坚持“重点完善,突出培育,加快提升,促进规范”的总体发展思路,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机制灵活、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重点完善政府主导型公益体系,突出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加快提升市场化服务质量,促进规范各种服务体系运行机制。
(二)具体建议
一是支持公益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根据区域布局,支持县乡政府整合基层农业生产服务机构和人员,扩大服务半径,设立农业生产服务区域站,避免人力资源闲置和浪费。整合相关涉农专项资金,加大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培训,改善其知识结构单一老化问题,全面提升公益能力。支持实施信息惠农工程,改善公益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方式,积极利用科技、气象、粮食等涉农服务网络,搭建省级农业信息服务平台。支持农业生产监测预警系统、农产品和农资市场信息服务系统、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系统等应用系统建设。支持粮食生产核心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建设农业气象自动化观测网,提升农业气象灾害监测能力。支持政府向具有相应资质的农民合作组织或龙头企业购买服务,对当地农业生产进行统一指导、统一服务,对病虫害实施统防统治,发挥补贴政策的整体合力。
二是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提高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力度,支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覆盖面和带动力。支持发展农业合作经济和股份合作经济组织,推动土地、资金、技术、装备和劳动力的联合和协作,扩大基本生产经营单元的生产规模,逐步形成适应工业化和产业化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格局。支持开展以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建设为载体,推进试点县、乡镇和合作社工作,重点围绕破解政策、资金、金融、土地等制约难题,积累经验、探索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的新型农业生产现代化经营主体发展的新路子。
三是支持农业产业化集群建设,加快提升农业生产市场化服务质量。统筹安排相关涉农资金,按照“基地支撑、龙头带动、流通服务、特色高效”的原则,以当地资源优势为依托,以产业关联为纽带,以涉农经济组织协作为基础,突出基地化、标准化、规模化、信息化、产业化,选择一批上下链接、合作紧密、以就地加工为主的农产品产区,支持推进产供销、农工贸一体化,努力打造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的农业产业化集群。
四是加大对粮食生产规模化经营的支持力度。目前,我国粮食生产分散经营方式不利于粮食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不利于标准化集约化经营,不利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粮食科技推广要有完善的农业基础设施、产业化的经营模式和农民看得见的效益。但对我国户均只有7亩地的小农经济而言,往往因粮食生产周期长、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大和比较效益低等因素的影响,使粮食科技对农民的吸引力减弱。另外,由于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方式,增大了粮食生产科技应用推广和管理成本,制约了粮食生产科技的应用和转化。因此,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是新时期的重要举措。建议中央研究出台加快土地流转的财政支持政策,设立专项引导资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种粮大户流转土地,引导和鼓励其增加土地经营规模,推广应用现代农业科学技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农产品生产品质和效益。
今天,市农业局召开全市农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今年我市农业农村工作,我认为非常及时,很有必要。刚才,永宁、国华、宏裕同志分别对去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回顾,并对今年的农业农村经济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请各地务必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
一、认清形势,坚定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的信心
20*年是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一年来,各级农业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克服了灾情和疫情的影响,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的健康协调发展,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奋斗目标。概括起来,我认为有四个亮点:
一是农业总产值和农民人平收入继续实现“双增长”。预计20*年全市农业总产值(生产价)98.2亿元,比上年增长5.2%,农村居民人年均纯收入40*元,比上年增长4.3%。完成粮食种植面积159万亩,总产51.4万吨,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粮食考评指标。在大灾之年能够取得这样的好成绩是很不容易的。
二是畜牧业发展势头良好,肉类总产量首次突破10万吨大关;
三是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新突破,农村安居工程成效明显。20*年以来,共投入资金6697万元,完成了20*年省下达的3250户危房改造任务的93.45%。其中竣工2249户,在建788户,进度排在全省15个地级市的第六位;“大禹杯”竞赛活动和扶贫培训有较大进展,“一保五难”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四是农村社会大局稳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有效开展,农村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各项事业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同时,流动渔民协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农业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的团结奋战和辛勤努力分不开的,市委、市政府对农业部门的工作是满意的。在此,我谨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全市从事农业农村工作的同志,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但话说回来,目前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仍然处于攻坚爬坡阶段,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如农业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农业发展越来越受到资源和市场的双重约束,农业产业化、农业科技水平不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农民增收困难,城乡差距不断扩大等等。但我们也要看到,农业的发展正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诸多有利条件。近几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在发展方略上,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在发展方针上,实施“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在发展政策上,对农民实行普惠政策,逐步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为农业农村工作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政策环境。特别是省委省政府在粤东召开的会议,对“三农”工作给予了诸多政策和资金的支持,省财政将一次性安排500万元作为我市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启动资金。因此,各级农业部门要牢牢把握发展新机遇,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坚定信心,扎实推进农业农村工作的发展。
二、凝聚力量,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农业农村工作
20*年是贯彻落实省粤东会议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二年,做好今年农业农村工作,对于保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意义十分重大。按照省委、省政府对粤东提出的“三年打基础、五年大变化、十年大发展”总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下面,我提几点看法,主要是“五个加快”,“一个加强”。
1、加快结构调整,建设农副产品加工、绿色产业经济带,发展效益农业。
在刚刚结束的市委四届七次全会上,市委提出要构筑“三大经济带”建设,其中一条就是要建设农副产品加工、绿色产业经济带。这个任务就落在大家的身上了。因此,各地要围绕市委的战略部署,坚持以发展效益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为重点,突出区域优势,调整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大力发展优质蔬菜、高值水果、花卉、南药、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大力培育农业名牌产品,结合“一乡一品”项目,选择具有地域特色和市场前景的品种作为开发重点,逐渐形成主导产品和支柱产业,并通过“兴科技、建基地、抓加工、促流通”,全面提升农业整体水平。
2、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增长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要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抓实抓好。重点抓好二点:一是进一步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市场体系和农产品加工业三大农业产业化载体的培育发展力度,巩固壮大3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培育国泰、五丰、绿洲农贸和海丰食品企业集团为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二是乘助粤东会议的东风,高起点规划好建设好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农业机械示范园区,促进全市农业的优化升级。
3、加快村务公开进程,强化农村民主管理。
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全面推行“村账镇”,实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提高办事透明度和村民参政议政的主人翁意识。完善农村财务审计制度,加强管理监督,规范村干部的行政行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快农村安居工程,确保高质量完成扶贫开发任务。
各级扶贫部门要切实抓好产业化扶贫、“大禹杯”竞赛活动等各项扶贫开发工作,突出抓好农村安居工程和扶贫培训。今年全市农村安居工程任务要完成4万多户,时间紧,任务重。要强化领导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坚持分类指导,调动各方力量,确保20*年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农村安居工程。同时要把开展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培训、促进就业作为作为扶贫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
5、加快畜牧兽医体制改革步伐,切实抓好畜牧业养殖和防疫工作。
各地要以深化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按照有利于加强基层,有利于提高综合防控能力的原则,全面加强各级畜牧兽医机构和队伍建设,特别是巩固和加强乡镇畜牧兽医机构和队伍建设。同时,要一手抓生产,一手抓重大动物疫情的防控,全方位加强各项防控工作,确保我市新的一年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6、加强农业部门自身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各级农业部门要重视农业干部队伍建设,从政治上关心和爱护农业干部,加强人才培养和选拔,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做好新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能力。广大农业干部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自加压力,勤奋工作,进一步增强开拓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工作水平,以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过硬的工作作风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关键词农业机械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其主要标准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5个方面充分体现了新农村建设的丰富内涵。从近几年集安市新农村建设的实践看,无论是发展农业生产、改善村容村貌,还是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都与农机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可见,农业机械化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了主导作用[1-4],农业机械化作为现代农业的标志,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
1农业机械化在农业生产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
从20世纪60年代起,集安市农业机械化从无到有,发展到今天,全市已经拥有各类拖拉机 4 600台,包涵了大型履带拖拉机、大中型轮式拖拉机、小四轮拖拉机和手持式拖拉机多个品种,农业机械总动力达14万kW。截至目前,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都有农机化的影子,农民已经从农机化发展中尝到了甜头,越来越多的农户中购置了农业机械。可以说,随着农艺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业机械产品也按着农艺的要求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伴随着农业科技水平 的飞速发展,农机化已成为农业生产力不断增强的永恒发展动力。农民投身农机化,使用农业机械的热情不断高涨,形成了农业机械化发展热潮,也必将带动农业科技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生产发展”列为第一要素,就是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而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关键在于不断创造和运用先进的生产工具,农业机械就是最重要的先进生产工具,是农村生产力发展最具活力的要素,是农村、农业、农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当前,农业机械在集安市得到广泛的应用,机械作业量迅速增长,作业领域深入到农业生产和农村建设的各个方面,农业机械作业效率的不断提高推动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全面提高,从而大大加快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步伐,因此实现农业机械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由之路。农业机械化不但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土地产出率、农业资源利用率,而且为促进农业综合能力的全面提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起到主力军作用。
2农业机械化是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的基础
农业机械化的广泛应用,把农民逐步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救出来,极大地改善了农业生产和农民的生活条件,要使农民生活富起来最主要就是增加农民收入,“三农”问题的核心也是农民增收问题。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让农民尽快致富,目前的办法:一是推动农村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变人口优势为人力资本。当前,农村存在着农忙时嫌人少、农闲时嫌人多的实际用工情况。农民外出务工必须签订半年或者1年以上的合同,农民因为还恋着自己的土地所以就产生了农忙和外出务工的矛盾。解决这个矛盾最有效、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实现农业机械化发展生产力。要想使农民富裕起来,就必须大幅度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把大量剩余劳动力解放出来,转移到第二、第三产业,为社会家庭开创第二职业,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生活水平。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中不仅可以代替人力,而且可以直接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使农民有能力、有条件向第二、三产业输出更多的劳动力。20世纪80年代以前,农村1年中的农时季节一般在4个多月,而现在农民充其量用2个月的时间就完成全年的农业生产,尤其是在耕整地的环节、后勤加工和场上作业环节、运输环节,农民都基本上实现了机械化,提高了农业生产率,解放了劳动力,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二是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大量农民转移出去后,农村的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运输业等大量农活都要靠少数农民来完成,农民迫切需要使用农业机械来完成人力无法完成的作业项目,因而要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设施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目标,真正让农民富裕起来,农业机械化是强大的支撑。
3农业机械化是乡风文明的保障
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改善了农业劳动条件,减轻了农民劳动强度,使农民生产、生活水平全面提高,同时加快了城镇化建设,促进了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了农民“学科学、用科学、学法律”的良好氛围,使文明之风进入千家万户。
4农业机械化是改善农村面貌的重要手段
农业机械化在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自然资源利用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如农机化保护性耕作技术的应用可减少土地风蚀水蚀、防止水土流失、改善土地结构。农业机械化不仅是改造自然环境、治理水土流失、美化农村城市的前提手段,并且在改变农村的不良卫生习惯、促进农村村容村貌的改变上也发挥着巨大作用。
(下转第230页)
(上接第224页)
5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可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依靠产业作支撑。做大做强农业主导产业、区域优势产业、地方特色产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强大的产业支撑,农机部门的任务重大而紧迫。农业机械化的全面推广应用,可以创造出更好的农产品,在农副产品加工的产业链条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6结语
由此可见,农业机械化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基础性、主导性和决定性作用非常重要,农业机械化的持续稳定发展,必将极大地改善农业劳动生产条件和农村的村容村貌,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因此,要把农业机械化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把农机化工作全面落实到到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实际行动中去,推动农机化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7参考文献
[1] 魏显山,鹿凤启.农业机械化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0(7):285-286.
[2] 张吉营.农业机械化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J].农业科技与装备,2008(4):120-121.
【摘 要 题】理论探讨
【关 键 词】兼业化/人口压力/工商政策/李约瑟之谜
【 正 文】
传统农业社会中农户兼业化行为产生的动因
中国小农经济的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具有一个很显著的特征,就是小农户家庭生产中的兼业化倾向,这个特征几乎伴随着小农经济存在的始终。兼业化主要表现为小农户在小规模土地上的农业生产经营间隙,或多或少的进行着一些其他如纺织业、小商业、小手工业等的具禀赋优势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这种倾向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农业生产的特性提供了兼业行为所需的时间、空间甚至原料方面的保障,在技术上为其提供了可能性;其次在土地资源过度分割,每一农场的规模小于维持家庭生计的最低限度时,农户需要谋求非农行业的收入来满足生存要求的必要性;还有学者认为这是商品经济下小农户最大化自身利益的必然选择等等。这种种因素分别在传统农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中影响着农户的行为,造成了他们的兼业化选择。
黄宗智在他的《华北的小农经济》一书中强调,在分析这一问题时,小农个体性质的认定起基础性作用。部分农户在商品经济程度不高,无力参与市场交换时,这种兼业行为为维持家庭生计提供了基本的保障,虽然并不是出于主动参与商品经济和交换的需要。这种类型在中国传统农业小农经济体系中占有相当的比重,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户不需参与市场交换,形成了耕织结合的家庭生产方式,并因此导致了我国农业社会“自给自足”的基本特征。在这种方式下,一方面小农户进行着类似于简单再生产的循环活动,在租金和粮食自足之后所剩无几,来自于衣食住行其它方面的需求难以从市场上解决;另一方面,却模糊了社会生产专业分工的界限,阻碍了市场机制的形成与扩大。从各种史料记载中都体现出,在当时的社会状况下,国家对于这种结构的组合方式始终采取了支持鼓励的态度。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在这种组合方式下,个体小农户可以承受来自于国家对更重的租税的索取而依然能维持最基本的生存保障,在均田制下的国家这种欲求暴露得最为明显。这种“自给自足”的生产模式带来的负面效应是:首先,极不利于农户经营单位自身积累剩余,扩大投资和经营规模,使生产完全处于一种简单的再生产状态;其次不利于商品市场的扩大和广大个体农户需求的分工和深化,阻碍了商品生产交换的发展。
事实上,国家因控制土地资源而产生的对经营者租税收入无限膨胀的索取欲望,加剧并强化了农户的兼业化选择。正是在这种欲望的支配下,封建王朝依靠所固有的强制力(暴力潜能)支持,小农的经济能力往往被压制在最低生活线附近,因此不得不做出多元化经营选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对经济资源的控制力逐渐弱化时,这种兼业化选择的动因也开始发生了变化。
即使是在国家对经济资源控制最强,也就是均田制能够得以实施时,也有过小农生产者因不堪忍受国家租税以及人工调用等各类经济与非经济的剥削和控制,宁愿逃避到大土地私有者的庇护下耕作。这些大土地所有者往往产生于国家统治的官僚体制之下,更可能逃避对封建国家承担的赋税义务。小农作为有限度自由的劳动者,相比较成为国家的附庸,拥有更强的谈判力量,从而在通过大土地所有者与土地结合的同时,也拥有比与对国家博弈更为有利的地位。小农争取获得更多生产剩余的过程,也就是小农经济地位更高,生产活动经营决策更经济的过程。这一博弈的过程可以从后半期中租佃关系变迁中有所显示:从分成制到定额制再到永佃制,体现了两者间力量的对比发生的变化,地主阶级为了更大化利益总额向小农一步步做出了妥协。
在这种趋势下,小农可能掌握更多剩余产品进行储蓄投资和消费,因此其生产活动越来越多的体现了市场经济下的利益最大化的色彩,他们根据市场价格调节自身行为,“小而全”的生产方式逐渐不再经济,市场的需求逐渐开始使具有相应资源或技术禀赋的小农更多的为满足市场需求而进行生产,不再局限于提供自身再生产的必需品的目的。这时,小农兼业行为逐渐导致了小农的区域间差异性开始产生,小农阶层发生分化。有学者研究发现,清江南地区的小农工农结合体内部结构已发生变化,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的结合方式不是以自给型农业和自给型手工业的结合为主,而是以自给型农业和商业型手工业、及商业型农业和商业型手工业结合为主[1]。这导致了某种被学者称为“收入重心转移”[2]的现象发生,当农户经营规模狭小,农业收入低于维持家庭生计的最低限度时,农户不得不做出兼业化生产的决策,当非农业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时,农户就必然会选择粗放耕种农场。据有关研究,苏南的大农场比小农场具有更高的土地产出率,因此小农户粗放经营农业的机率要比大农户大的多。部分小农家庭,因非农产业的效益和收入比重不断上升,使得农业收入本身在其家庭经济中所占的份额逐步的缩小;因此农户会自动放弃对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的追逐,而仅仅满足于其土地产出率相当甚至低于当地的一般水平,仅达到维持其生存或经营的需要,缺乏激励加大对农业生产的投入,从而可能导致在部分地区农户将土地的耕种作为他们的“副业”[3]。这在我国封建社会晚期商品经济相对发展的地区表现得更为突出,有关研究表明,明清时期在江南地区无地少地农民对棉纺织手工业生产的依赖加大,在部分小农家庭中,棉纺织手工业由副业逐渐转化为主业,手工业收入超过农业收入,成为农民家庭生活的第一经济来源。
这种小农兼业化现象的产生犹如一把双刃剑,对于当时的经济有双重的作用。首先这种兼业化的经营促进了当时农村市场的培育和发展,使得一些非农产业的分工逐步细化、深化,技术水平有所提高;另一方面,“收入重心效应”所起到的作用,可能会造成某些重心已经转移至非农产业的农户对土地进行“粗放化”经营,失去更大发掘土地效益的激励,从而局部的使农业生产率增长停滞、效率降低。
这类兼业化生产因为依附于家庭农场的经营单位之下,因此多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且较集中在农闲时间进行。这样并不利于适合以分工协作为基础的工商业生产的组织方式产生,也不利于提高家庭非农产业的生产效率。对促进市场经营的发展,非农产业分工的细化、深化作用是有限的。
意识形态领域的约束也在这里体现出来。因为对未来经营不确定性的预期,出于对安全的偏好和规避风险的目的,以及“以农为本”观念的根深蒂固,使得即使在家庭收入重心已经转移到非农产业收入的情况下,大多数家庭农场仍要“兼营”农业,以保证自身对粮食消费方面的需求。
确实有迹象表明,这种不完全的工商化只是一种过渡阶段,转化仍然在进行中[4]。随着粮食供给的市场化程度提高,农业与非农产业相对收益差异的继续扩大,以及意识形态领域的约束随现实世界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弱化[5],退出农业领域专营工商业生产的阶层开始崛起。因此这一领域的约束更多的是来自内生于家庭农场产生的先天性障碍。这种自发转型受到家庭生产方式的影响,小家庭农业生产的剩余积累约束,共同导致了对非农产业的投资规模约束,成为阻碍工商业生产经营的规模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因。
由家庭农场兼业化发展起来的小型工商业,完全是根植并服务于家庭经济的,它与资本主义国家中通过资本的原始积累逐渐建立起来的以雇佣工人、分工协作产生规模经济、追求资本增值的工商业化有截然不同的路径。这种内生于小农业生产组织的路径使得非农业发展传染上了农业领域里小型家庭农场暴露的问题:规模小型化、分散化、科技创新的动力和能力不足、投资不足等,因此对于资本积累,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做准备的作用极其有限。
人口压力、土地政策和工商政策下的兼业化经营
人口是长期困扰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的一大问题,约束着中国现代化的进程和路径,因此受到广泛的关注。很多学者认为人口问题既是约束了当时社会发展的阻碍条件,更成为历史对现实遗留下的苦果[6]。
为了控制更多的资源,拥有更强的政治、军事、经济实力,中国古代封建制国家一直采取了鼓励生育、吸引和争夺劳动力的政策,这一政策与当时农业生产水平是密切相关的,劳动密集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农业意味着投入更多的劳动就会有更多的产出。除了为提高农业产出,国家还制定了其他制度来加强其人口政策的导向,以控制“非农人口”和农业流民的产生与存在。比如很多学者都提到的“多子均分制”[7],是我国法定的家庭财产分配方式,其主要内容是无论田宅、生产工具或其他,每一家庭的财产最终都必须在诸子中进行均匀分配。历史上的授田于民的政策中,大多数朝代对土地的分配都是根据人口数量(甚至包括奴婢、牲畜)作为分配单位,那么家庭成员与占地数量的增减间就必然存在正相关关系。这种土地政策同多子均分的分配制度相结合,更加强了小规模的农业经营格局。
尽管如此,本文仍然认为中国历史上被众多学者所强调的人口压力并非是一种绝对量的压力,恰恰是一种相对意义上的人口过剩。这种人口过剩是对于农业生产部门与农业劳动者而言的。有学者研究并比较了中国传统农业社会晚期与当时西欧的人口密度,得出结论当时中国的人口压力客观上并非已到达某种极限和临界点,而与其他农业社会同期的水平相当[8]。真正使人口压力显得异常沉重突出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还没有走出“古典的增长方式”,经济增长方式没有发生质变,无法使经济资源对人口的容纳提升到新的层次而体现出的危机。这就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角度,重新思考和认识中国的人口问题。
认识这一问题,如果我们把视野仅仅局限在农业生产部门已经不够了。虽然伴随着封建社会本身带来的种种制约和不彻底性,但由于中国土地资源很早就成为一种可私有买卖的商品,作为农业生产的必要资源,人地结合的一个根本点,某种程度上,必然会伴之兴起令各王朝深感头疼想要极力安抚的失业大军,我国古代称之为“流民”。大量无地农民的出现并非偶然,纯粹是农业生产部门的劳动力后备军而已。事实上,在农业部门产生的大量过剩人口本应存在着疏通的可能,那就是非农产业的经营,即农业人口向非农业领域进行转移。如果这种转移曾经有规模的发生,那么中国的经济史亦将重书。很多国家所谓增长方式的转变往往可溯源于专营工商业者的兴起,但这种产业间的大规模人口流动而且足够影响社会经济结构的事件,却因为中国封建国家的政策导向,未能发生[9]。
由于封建统治者不愿看到因大量此类人口的存在和流动带来社会不安定的隐患,国家采取了强制农民与土地结合的政策,最典型的就是将有限的国有土地按人头均分下去的“均田制”。除去其它诸多因素,将这些“显性失业”转化为“隐性失业”,将其保证在国家户籍制度的视野之内,生产资料的供给保证了他们最低的维生可能,同时还可以负担起国家税赋和地租,成为维护国家安全、经济利益的万全之策。这种安排在不短的时期内对经济效率的提高功不可没,但是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自然增长,尤其是可分配的国有土地的减少使国家意志力不从心,这种方法显然难以长期维继。据史料记载,商鞅变法之后,封建国家就在原有的商贾户籍上增加了抑商限商的内容,形成了市籍制度,加强了对商贾及相关资源的控制利用能力,抑制和打击私营商业。尤其是针对从农民中转化而来的中小商人,以士科谪、毋得名田、算缗、告缗等进行限制。这种性质的政策在各朝各有差异和不同,但始终是工商政策的主流。即使在宋代“不立田制”、“不抑兼并”情况下,人口与耕地矛盾加剧导致了农民的产业间流动:转向官私手工业、商业、交通运输等部门,但由于种种限制,这种流动仍有很大局限性。
未能产生可以吸纳农业剩余人口的商品市场体系和工商业部门是很关键的原因,自身羸弱的体系当然就无法承受来自农业庞大的劳动力供给。根据很多学者的研究考证和分析,我国在春秋战国时期市场体系就已经初具规模,商品生产和交换非常活跃,甚至有学者认为当时已经形成了相当系统和成熟的全国市场网络[10]。但很快封建国家就发现,经营工商、富比王侯的工商阶层的崛起,会对国家经济政治的权威带来极大挑战,使国家对社会经济、资源、人口的有力控制大打折扣,而且工商业丰厚的利润使得具有垄断力量的国家也不肯主动放弃[11]。因此国家统治者从此开始了漫长的“与民争利”的过程。这在一些关系民生的重要部门尤其突出,比如盐铁禁榷制度等。国家不但垄断了其生产销售以至运输仓储的命脉,对价格的变动和掌握也极其严格。一方面成熟庞大的官僚体系可以使统治者介入到社会经济的各个层次,这样就使得一些本需市场机制来完成的功能存在被政府的行政命令替代完成的可能。另一面对工商领域产生的收益的垂涎,使其以市场主体和市场管理者的双重身份出现,制造垄断并获取工商业利润。至于经营工商领域所需要的劳动力,由于政府控制着规模、组织和技术(甚至工匠的人身自由),其劳动力需求的数量和来源也基本稳定。
意识形态的影响也不可忽视。由于传统农业社会统治者认识的局限,“重农轻商”、“崇本抑末”的统治思想根深蒂固,占据主流思想几千年。这种意识形态统治和影响下的劳动者都更倾向于“置田买产”的小康殷实的耕织自给生活,即使为生计所迫专一从事小的工商活动,也往往是救急的权宜之计,一旦可能仍会回归农业生产。至今,意识形态的约束痕迹仍在某些传统力量厚重的地区中广泛存在着。根据诺思对意识形态问题的分析,意识形态是不会一成不变的,人们会根据社会经济现实的变化修正原有的意识形态而建立新的更有效率的体系。在中国封建国家中,真正起到强制性约束力量的仍然是国家对工商业的介入和对市场机制的替代。
首先,工商阶层的羸弱使有势力的工商市场力量不能崛起,一方面既妨碍了资本主义因素的迅速滋生和可能引起的社会结构和增长模式的巨变;另一方面如前所述,使大量的农业过剩人口游离于农业产业中无法流动和转移。这样就使得农业受人口压力而发生所谓“内卷化”[12]、“过密化”[13]趋向,牺牲了农业生产效率,工商业的发展缓慢、停滞。虽然在宋之后随着授田制的瓦解,人口流动逐渐增强,国家对工商业的控制也被迫放松,工商业开始成长和发育。但由于既有的经济结构特点已经形成,且中间阶层的缺乏,如前文兼业化部分所述,工商业领域以小规模、小型化的家庭经营为主,且多寄生于家庭农场的组织形式上,有着很强的局限性。
王朝更迭、兼业化特征与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延续
中国封建社会中土地所有权结构形式及与其相伴随的种种变化,经历了漫长的过程。这一变化过程极其缓慢且多有反复,从长远的角度观察农业的发展显得比较沉闷。基于这种观察,形成了李约瑟所提的两个谜,也是中国经济史界长期探讨的焦点问题之一,究竟是什么造成了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的长期延续和停滞。作者认为造成这种历史演进的根本原因之一,就在于国家权力意志影响之下的土地制度的设计,与由此为起点的土地所有权结构的演变。由此而引发的农户的兼业化生产选择对整个中国封建社会系统的稳定和停滞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
中国社会虽早在两千年前就建立了大一统的专制国家政权,但天灾人祸、政权的频繁更迭却也伴随着整部经济史。这种政权的周期性更迭是伴随着每一王朝的经济周期与土地所有权结构的变动产生的。每一个王朝建立的初期,国家对政治、军事、经济的控制都最为有力,国有土地也占有较大份额,授田与民的部分实施保障了农业无地少地人口都被分配有或多或少的土地。同时新建立起来的官僚体系能力尚弱,土地兼并因之并不明显,王朝的经济安全是比较稳固的,大型公共物品的供给也成为可能,这些都保障了农业产出的稳定,也使统治者的财政收入有可靠的来源。以至于每每在改朝换代之初,都会有一个所谓的盛世即经济期出现。之后随着农业的发展,人口的恢复增长,官僚贵族地主依靠政权力量开始竭力兼并土地,与统治者争夺垄断租金,使国家对经济资源的控制力下降,财政状况紧张,而忽视甚至缩减农田水利灌溉设施的建设,一旦出现天灾人祸,政权就会产生危机。很多王朝在产生这种危机时,往往有改革者出现,企图力挽狂澜,改革举措也每每集中在土地兼并和财政改革两点上。这时往往就会面对“诺思悖论”中所说的矛盾:兼并的受益者往往是体制内或者与之结合紧密的官僚士绅,这一利益集团对统治阶级而言是极具谈判力量和竞争的威慑力的,触动这一阶层会耗费统治者巨大的成本,且可能直接对王朝带来动乱的威胁。因此往往使统治者只能以放弃部分经济资源的控制权和小农集团的利益为代价,获取人集团的支持。最终危机的积累一旦遇到涨落,系统就会不堪重负只有崩溃。这种三阶段周期几乎在每一个王朝上演过。这样的周期性波动和更迭导致了土地所有权结构的周期性变化,当下一个王朝重新建立时,同样的周期会被重演,大量积累在这种所有权结构安排和经济模式下的能量被阶段性释放,从而保障了系统的整体长期稳定性。
一方面,王朝的更迭造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的明显迂回前进的轨迹;另一面,农户兼业化作为效率很高的精耕细作、劳动密集型中国传统农业的必要补充,稳定和延缓了整个社会系统的演进步伐。在中国古代传统农业所有制结构下,受国家授田于民的政策和“有恒产者有恒心”的激励,产生了极有效率的以家庭农场为经营单位的农业生产方式。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这比领主制下大庄园农奴集体作业更加优越,不同类型的所有者大多都选择了家庭农场的生产方式。国家为自己的编户齐民提供有系统、有组织、大规模的农田水利设施的供给,这种供给为大量分散的小型家庭农场的生存提供了保障,使以小型农场为主体的农业经济体系能够保持稳定和平衡。为安置过剩农业人口进行的家庭授田,阻碍民间工商业发展、阻碍人口流动转移的制度安排,迫使小家庭农业经营者不得不采取兼业化经营方式维持再生产,这种兼业化经营方式给与国家从农业中最大限度获取财政收入的可能,国家对农户的榨取又反之加强了农户的兼业化生产模式。这种种制度与绩效间相互作用,形成自增强机制,使得这种形态的农业特点就会不断地被强化,导致“路径依赖”的产生。
可以说,这是在国家垄断经济资源谋求租金收入最大化时最有可能产生的结果之一。这同大量经济史学家认为中国农业社会之所以会延续几千年,主要是封建地主制下对小农过于残酷的剥削而使得农民的积累发展无法完成相呼应,这也是以阶级分析角度论述中国封建社会发展长期停滞,资本主义因素难以确立的有力证据之一[14]。包括兼业化在内的这些政策的绩效,对于农业和工商业的影响都是巨大的,要一起为中国特殊的经济发展轨迹负责。
[参考文献]
[1][4] 史建云:“从棉纺织业看清前期江南小农经济的变化”,《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3
[2] 曹幸穗:“学术呼唤批评——兼答姚洋对《旧中国苏南农家经济研究》的批评”,《中国经济史研究》1998.4
[3] 同[1]
周玉英:“从文契看明清福建农村经济的商品化趋势和资本主义萌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9.4
[5] 道格拉斯·C·诺思:“意识形态与搭便车问题”,《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4
[6][8] 王国斌著,李伯重等译:《转变的中国——历史变迁与欧洲经验的局限》,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
龙登高:“论个体小农与传统农场”,《中国经济史研究》1996.2
葛剑雄:“宋代人口新证”,《历史研究》1993.3
[7] 赵冈:“过密型农业生产的社会背景”,《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3
[9] 陆建伟:“秦汉时期市籍制度初探”,人大复印资料《农业经济》1999.4
徐东生:“宋代农民流动和经济发展”,人大复印资料《农业经济》1999.1
[10] 傅筑夫:《中国古代经济史概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
[11] 邓福秋:“西汉前期的市场经济和我国历史上的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读史记货殖列传札记之二”,《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4
[12] 农业内卷化:由于家庭小农场都是为生计所需,对过剩劳动力无能为力。因此家庭小农场在单位面积上投入的劳动远大于雇佣劳动的农场,以致于这种劳动力集约化出现了边际报酬收缩的现象。吉尔茨(Ciord Geertz)将这种现象称为农业内卷化。新谷:“外国学者眼中的近代小农经济——《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述评”,读书1994.3
一、动作要快
设施农业建设具有很强的时间性、季节性和技术性,需要一定的建设和生产周期。目前,秋末冬初这种最有利的施工期仅有1个多月,如果这段时间不能把设施建起来,不仅今年见不到效果,而且就连明年春季的生产也会受到影响。“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错过农时,今明两年新建设施化农业10万亩的目标将很难完成。时间非常紧迫,我们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放松和懈怠。各区县一定要迅速行动起来,立即启动工作,立足争取今年完成10万亩任务,抢时间,拼速度,争分夺秒,倒排工期,卡死后路,加紧推进,一切往前赶,抓紧往前干,力争多完成一些。要抓紧做好农民群众的思想工作,抓紧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抓紧落实生产地块,抓紧准备建筑材料,抓紧落实技术措施。冬季之前能够开工建设的项目要抓紧开工,能够完成建设的要力争完成,并认真做好春节前的茬口种植和养殖设施建设,为实现“当年打基础、转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的建设目标奠定基础。会后,市设施办要建立区县设施农业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各区县要将土地流转协议的签订情况一周一报,设施建设进度两周一报,总体进展情况一月一报。
二、标准要高
要实现设施农业发展的高水平,必须坚持建设的高标准。在这个问题上绝不能凑和,更不能因为标准低而反复改造修建造成浪费,形成包袱。各区县一定要按照“布局区域化、经营产业化、设施装备化、质量标准化、手段科技化、服务社会化、环境清洁化、效益最大化”的原则,高标准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经营,力争把我市的设施农业建成国内领先、设施效能最佳、投入产出比最高的现代农业生产集中区。在推动过程中必须严格把握6条标准:一是设施水平要先进。种植设施要重点发展日光节能温室,广泛应用新型复合材料,增强保温性能,满足果菜类周年生产的要求。温室脊高要达到2.8米以上,跨度要在6.5米到7米之间,高跨比达到1:2.1-2.4。同时,积极引进有实力的企业投资建设智能化温室,实现全程机械化作业和小气候自动调节。二是规模程度要达标。种植设施要相对集中连片,不要求一年建成,但规划规模占地要达到1000亩以上;养殖园区中,奶牛园区一次存栏要达到500头;生猪园区年出栏要达到5000头;肉鸡园区一次存栏要达到5万只;蛋鸡园区一次存栏要达到5万只;肉牛园区一次存栏要达到2000头;工厂化水产养殖车间在5000平米以上,池塘养殖园区要达到600-1000亩以上。三是基础配套要齐备。新建种植设施区的田间作业路、沟渠、节水、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要相对完善,并配备小型农机具、卷帘机、物理防治等设施装备;养殖园区要重点配备粪污处理设施,广泛应用现代化的饲养消毒设备,能够按照健康养殖方式组织生产。四是生态环境要优良。种植、养殖设施区内环境要整洁美化,养殖设施园区绿地面积要达30%以上。要严格控制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其它有害物质的使用,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农业生产源头洁净化。五是产业链条要延长。建立健全流通服务组织,完善产地批发市场,加快建立现代农产品物流体系,逐步实现冷藏、保鲜、加工、配送一体化,促进农产品增值增效。六是经营管理要科学。充分运用新技术和现代管理经验,努力搞好农民培训,提升经营管理
水平,提高设施利用率和生产效能。积极培育和引进市场前景好的新品种,优化种子种苗等后续产业结构,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三、机制要活
搞好设施农业建设,充分调动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关键是搞活机制,制定好政策,形成迭加的综合效应。要着力抓好4个方面:一是建立以政府扶持为导向、社会投入为主体、自我积累发展为基础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投入机制。各区县要进一步争取金融、保险等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加大扶持力度,促进设施农业加快发展。二是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积极吸引境外资本、民间资本和工商资本,投资开发建设高标准、规模化的设施农业,促进传统的生产经营方式向现代产业化方向转变。三是积极探索土地流转、租赁经营、股份合作等多种模式,搞活经营方式,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四是合理运用扶持资金,提高设施农业建设标准。今年市级新增的农业支农资金要全部用于设施农业建设,资金使用要向高标准、高效益的设施倾斜。要通过申报、评审、认定等程序,对符合建设标准的农业设施及时给予补助。同时,各区县要出台配套政策进行重点扶持。
四、工作要实
设施农业建设是实打实、硬碰硬的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和马虎。今年的建设任务比以往任何一年都大,工作压力也比任何一年都重。各区县必须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一)要把责任落实。各区县要尽快建立由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设施农业建设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分工负责,责任到人。要建立奖罚分明、操作性强的工作机制,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自上而下层层负责的工作落实体系,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个个肩上有压力、项项工作有着落。会后,市里将组成检查组进行联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实行一月一核查,一月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