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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纠纷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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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纠纷

第1篇:造价纠纷范文

工程合同方面的纠纷,归根到底是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分歧,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建设方不重视前期的造价控制工作带来的合同纠纷

长期以来,人们普遍忽视工程建设项目前期阶段的造价控制,而往往把控制工程建设项目投资造价的主要精力放在施工阶段、审核施工图预算和严格结算阶段。这样做尽管也有效果,但毕竟是“亡羊补牢”,事倍功半。常有一些工程项目不顾客观规律、缺乏长远规划,忽视对项目决策阶段的评价,造成有的“建了拆、拆了建”的现象,有的采取边施工边设计造成修改返工多导致成本提高等,这些极大地影响项目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这是原本在项目前期就可以通过工程造价有效控制手段加以避免的浪费,也是与可持续发展理念相违背的。同时,因为前期工作不到位而产生一些合同纠纷。

1.2招投标阶段,不重视招标的相关细节而带来的合同纠纷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投标是一种最普遍、最常见的择优方式。招标人通过招标活动来选择条件优越者,使其力争用最优的技术、最佳的质量、最合理的价格和最短的周期完成工程项目任务;投标人也通过这种方式选择项目和招标人,以使自己获得预期的利润。招投标阶段在造价控制上是一个承上启下的阶段,关系到项目能否按预期顺利实施。而现实中,有的业主片面的强调“少花钱多办事”和“主导控制”,利用自己招投标的主导地位,在招标中设立一些所谓控制造价的条条框框,如压低标底上限价、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显失公平的强制条款、转嫁资金成本等等;也有的业主从根本上忽略这个环节,关系工期、质量、造价等等的约定含含糊糊,无限风险或约定风险范围和遇到风险的解决方式不明确,招标文件的条款根本没有去深究等等;而施工单位多半是怀着先进去再说的心态,实施过程中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寄希望“偷工减料”和“索赔补偿”,给合同纠纷留下了较多理由和隐患,也是合同纠纷的源头。

1.3施工阶段不规范管理带来的合同纠纷

工程施工中管理不规范,变更签证内容不清楚、不按程序办事、责权不清等,是造成工程结算扯皮、项目造价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重要原因。一方面,业主不重视合同的精细化管理,包括如现场签证不及时和设计变更管理混乱等;不采取主动控制,而采取拖、压、靠等被动方式,如现场签证不及时或者含糊、搞秋后算帐,随性大;又如被动的变更、修改设计等设计变更管理混乱。另一方面,施工方打着设计变更、施工索赔的借口,提出天价索赔、漫天要价等。

2减少、防止纠纷和造价控制的措施

2.1紧抓投资决策及设计阶段

不论何种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工作核心是编制符合实际的项目投资估算额,准确确定项目投资估算额,这对于以后控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实现投资者预期的投资效果有着重大的影响。此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对整个建设项目来说,是项目是否真正可行的决定因素,节约投资的可能性也最大。投资决策阶段影响造价的因素较多,对造价的控制应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目标,如安全、质量、工期、环境保护等因素,而不应该将造价控制孤立起来,才能对项目依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作出最适合的投资决策。

设计阶段一般决定了建设工程全寿命周期所有的费用:设计方案直接影响着建设项目的造价,如结构选型、材料设备型号的选用标准等;同时设计的质量好坏间接影响的建设造价,设计质量问题往往引起工程停工、返工甚至报废,造成安全隐患、质量事故,从而引起成本费用的极大浪费;工程设计不合理引起建设项目的使用阶段费用增加。在工程设计阶段如何正确处理技术与经济的对立与统一的关系,是控制项目投资的关健环节,是保证有效控制投资的手段。

2.2重视招标环节

招投标管理工作先从源头上抓起:树立正确的造价控制理念、规范控制招标文件的编制,从内容到格式和可操作性等各方面着手。

32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并避免因工程量计算不准确而发生纠纷。但清单编制要注意清单项目设置要规范、描述要到位,还要保证计量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2.2制定合理招标上限价。招标时,有个别业主通过多种方式达到刻意压低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和工程总造价目的,且要求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不得超过标底、上限值,而投标单位即便存在上限价偏低的情况也照投不误,既扰乱了客观市场规律,也引发工程项目后续实施过程中诸多工程结算纠纷。招标人总希望“少花钱多办事”,但这个少和多只是相对的,承包人不可能做亏本买卖。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是控制造价的前提,所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合理的上限价,才是控制造价的最有效手段。同时,施工单位亦应本着诚信、负责的态度参加招投标活动,不能寄希望通过偷工减料来降低投入或者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谋取收益从而降低报价获得中标。

2.2.3慎重确定合同类型:恰当选择合同类型有利于取得竞争性报价,也可合理分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对于大中型工程一般多采用以单价合同为主,总价合同为辅的合同形式。对于规模小、技术不复杂、工期短的工程,可采用总价合同。

2.2.4在招标时合同条款就应尽量细化、责任明确,公正地维护双方的利益。在编制合同条款时,应注重有关风险和责任的约定,注重对造价的动态控制,注重对价格调整以及工程变更、索赔等方面的约定。

(1)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注重专用条款的细化。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和完善。合同专用条款用语应规范,概念清楚,定性、定量准确;不能写成“见通用条款第几条第几款”,这样就完全失去了专用条款的意义,也就不能体现该工程的特征,为今后工程合同管理及工程结算带来很大的隐患.为了根除隐患便于合同管理,合同的专用条款必须量化、细化、深化。

(2)程序性条款。程序性条款贯穿于合同行为始终,包括信息往来、计量、工程变更、索赔处理、价款支付等,编写时注意明确具体步骤,约定时间期限,目的在于规范工程价款结算依据的形成,预防不必要的纠纷。

(3)有关合同价格调整的条款不得简单填写为“按实调整”,应明确调整的具体范围、内容和方法,尽量减少模棱两可带有争议性的条款出现,少留活口,为以后工程变更结算拟定操作性强的条款。

(4)工程计量条款。注重计量、计算方法的约定,严格确定计量内容,加强隐蔽工程计量的约定。

(5)双方权责条款。为进一步划清双方责任,量化风险,应对双方的权责进行明确,尽量减少索赔和争议的发生。应注意合理分摊风险,这也是合同正常履行的有力保证。

另外招标准备工作、招投标过程中的组织工作及合理的评标方法,也有利于招标人选择合理报价的投标人。总之,在招投标过程中,要认真对待每项工作和细节,保证招标工作顺利进行,本着多赢双赢的想法、将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水平上。

2.3施工阶段建设单位的管理

做好设计变更管理和签证工作是建设方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关健。首先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有效工程变更签证的认定原则,明确工程变更签证审批程序和时限,并严格按规定执行。现实中,既有承包人为了省事、省成本而擅自修改设计,也有发包人为了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或者降低工程造价而擅自进行设计变更。这些不规范的“设计变更”管理行为,是施工阶段造成造价失控、质量安全隐患的重要原因。

其次签证单必须及时和规范,必须明确签证的原因、位置、尺寸、数量、材料、人工、机械台班、价格和签证时间,“拖延”、“蒙混过关”战术是不可取的。设计变更管理工作最重要的还是设计变更应尽量提前,变更发生的越早,损失越小,反之就越大。如在设计阶段变更,则只需修改图纸,损失有限;若在施工阶段变更,除上述费用外,已施工的工程还须拆除,势必造成重大变更损失。为此,必须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尽可能把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初期或者施工之前,尤其对影响工程造价的重大设计变更,更要用先进行技术经济评价后合理变更并获得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2.4施工阶段施工单位的管理

项目管理是多方面的,而造价控制应该是一条主线。也就是说造价控制应该是一个全面反应项目管理好坏的重要要素,质量、进度、安全等等都要以成本为衡量标准。同时,对成本的控制应综合考虑安全、质量、工期、环境保护等各个因素,而不应该片面的孤立的强调成本。如震惊全国的“重庆虹桥垮塌事故”主要原因是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和隐患,再如“凤凰堤溪沱江大桥坍塌事故”、“长沙上海城二期工程安全事故”、“株州高架桥坍塌事故”等等,都是因为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管理与工程成本控制的巨大矛盾而引起,造成了人员伤亡和无可挽回的经济损失。

企业要想在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必须转变观念、加强管理、提高素质、注重技术进步,必须靠自己的能力在市场上进行竞争,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要;要利用自己良好的经营管理水平来降低成本而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如采用科学的施工组织和正确的施工方案、采取合理先进的施工工艺和机械设备、有效的组织材料供应和采购、减少二次搬运和材料消耗、均衡安排施工、合理运用人力和资金,这都是一些不老的项目管理课题。当然还有要注重索赔工作,注意方式方法的同时,也要尊重实事求是的原则,千万不能演变成“我亏了,我不会亏着走”等等的流氓老赖,要业主为施工单位的管理失效买单,这样就谈不了什么发展,失了企业的形象、断了自己的路!即使一次得逞,也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2.5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制

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其核心是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满足建设单位追求“建设工程物美价廉”的愿望,并使这种愿望转化为建设各相关单位提高科技水平、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的压力和动力,从而促进整个建筑业社会生产力的加速发展。

诚实守信是保证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也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素。靠政府相关强制、监督手段,更靠相关主体单位的自觉遵守、维护。

3结语

由上可知,减少或者防止合同纠纷,是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的保障。要从根本上减少合同纠纷,就得从造价控制的每一个细节抓起。我们说造价控制是一个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是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成本、各个因素的控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决策、设计、招标投标、施工、运营过程。在造价控制上,只有做到首先紧抓投资决策及设计阶段,其次重视招标环节,最后落实到施工阶段,才能达到合理使用资金、有效控制造价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2篇:造价纠纷范文

【关键词】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处理办法

工程造价纠纷的出现,让本身就处于劣势地位的施工单位处于更加被动的局面,低价中标、固定总价、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的签证索赔不勤,质量保修金等约定不明,都可能造成施工单位微薄的利润付诸东流。加强工程造价管理,从源头上避免造价纠纷,是施工单位节省成本,增加利润的妙药。笔者将从纠纷原因分析工程造价纠纷的预防以及在发生纠纷时,委托工程造价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时问题的处理。

一、造成工程造价纠纷的原因

1、低价投标,漏估工程量。“僧多粥少”的局面使得多数施工单位为取得项目而采取低价投标策略,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招投标项目分部分项工程数量径直编制投标报价,甚至漏估工程数量而欲低价中标。施工单位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一定要以设计图纸和《计价规范》为依据,自身认真核对所有清单项目,看其是否全面反映拟建工程的全部内容,尽管清单是由发包人提供,但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通常都会约定“招标时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供乙方投标报价时参考,甲方不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负责”。所以,施工单位不应为了投中项目而盲目地低于成本进行报价,而应如实地对工程数量进行评估报价,假如果真低价中标,则应做好签证索赔工程,勤于签证来弥补损失。

2、约定固定总价。建设单位为节省开发成本,采用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的做法越发普遍,而施工单位对约定固定总价存在的风险认识不足。比如:材料涨价,如果在合同中约定由乙方包工、包料,但没有约定材料费用的调整方法,一旦材料涨价从而使施工单位成本增加,施工单位再以材料涨价要求建设单位进行补偿,建设单位可能会以双方签订的是固定总价合同,材料款已包括在总价范围内来进行抗辩;又如:工程变更价格计算方法约定不明,如果合同中未约定工程变更、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引起的价款变动如何计价,将可能导致一方主张按市场价或造价部门市场信息计价,另一方则坚持按承包人投标时的单价进行计价的情形。所以,采用固定总价时施工单位应再三考虑其他风险因素,在承接工程之余将风险降至最低。

3、签证索赔问题。施工单位在签证索赔中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对零星工程忘记签证,不按合同中约定索赔时间进行索赔,不保留索赔证据原件,甚至对什么事项应该签证,索赔报告如何撰写不清楚,这些问题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于施工单位中。所以,在实践中,施工单位首先应注意签证、索赔的约定,如约定向谁签证,签证索赔文件的送达方式、索赔文件的内容等;其次,应严格按照签证、索赔的时间向建设单位提出。如有些建设单位在合同中约定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工程量的签证必须在实际发生后多少天内提出,并经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确认方有效;对索赔的提出,也应按照合同约定程序进行,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为例,通常在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书,发出意向书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或经济补偿等,这些过程都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再次,施工单位应注意约定索赔文件如发包人在多长时间未给予答复,将视为默认。这点是保障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故意刁难时能获得索赔的好办法。

4、质量保修金约定不明。实践中,建设单位通常会约定工程结算价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二年后30天内甲方支付5%的工程余款给乙方。在这里,如果施工单位没有注意而签订了合同,这工程结算价的5%的质量保修金将可能拿不回来,对于某些利润就在这5%里面的施工企业来说,无疑是很大的损失。所以,在约定质量保修金时,应注意区分质量保修期和预留质量保修金的期限。我们通常在合同中约定的其实是预留质量保修金的期限,但因为施工单位不注意,在合同中约定为质量保修金的期限,如上述约定在保修期满二年后30天内甲方支付5%的工程余款给乙方,那么这保修期满如按质量保修期来理解,将产生纠纷,因为质量保修期针对不同工程项目期限是不同的,最长的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究竟是适用地基基础工程的保修期呢,还是适用装修工程的保修期呢,还是其他保修期将难以确定,一旦产生纠纷,建设单位将以保修期约定不明为由拖延支付施工单位的工程余款,施工单位将处于被动局面。

二、造价鉴定所遇到的难题如何处理

笔者以上仅仅是从施工企业招投标至竣工保修期间所容易产生的对工程造价有影响的部分因素进行分析,在施工过程中还有其他很多因素影响工程造价,下面笔者将对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产生造价纠纷申请造价鉴定遇到难题时如何处理进行分析阐述,首先笔者认为施工单位对造价单位出具的审价报告需注意如下几点:

1、审价人员存在认识偏差。认识偏差最典型的体现就是代替法院行使审判权。一方面,在法院未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并认定的情况下,代替法院认定证据。审价单位这样做,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代替法院行使审判权的表现。另一方面,对于法律问题,特别是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的理解及解释问题等,代替法院做出认定。审价单位的这种认定往往是建立在主观臆断,虚构事实等方面,这样是不可能得出公正得鉴定结论的。

2、审判人员也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审判人员的认识偏差主要表现为三种情况:第一种偏差情况是,应当认定的事实不及时予以认定,而是通过预设,也就是假设的方式来进行后续的程序。主要表现为(1)工程质量是否通过竣工验收尚未确定就委托司法审价;(2)双方当事人各主张一套审价方案,合议庭不经审查就要求审价单位按两种方案进行审价。这些实际上都隐含了一个假设。实际上,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应该对工程是不是通过竣工验收,及时予以认定;按哪种方案审价,按照合同约定还是按照定额,应该做出认定。第二种偏差的情况,审判人员认为工程审价是审价单位的事,与法院无关,有错误也不是法院的错误。主要表现为(1)在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某异议为法律问题,需要法院做出认定的情况下,法院仍然要求审价人员给出结论;(2)就某异议,审价人员认为属于法律问题,需要法院做出认定的情况下,法院仍坚持要求审价人员给出结论。第三种偏差的情况,审判人员以审价人员就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了口头解释或回答,而且解释或回答尚属合理为由,认定鉴定报告可以作为认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针对以上可能出现的问题,笔者认为施工单位应及时提出,并对造价单位出具的审价报告进行质证,从以下几方面解决此问题:

1、质证意见或质证异议的组成。从横向角度来看,第一、从专业问题的角度提出异议。比如说,工程量计算错误,定额、取费标准的适用错误、适用不当,这些就是从专业问题的角度提出异议。第二,从法律问题的角度提出异议。比如说对鉴定材料的采用问题,一方自制的、没有对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文件,审价单位作为鉴定材料使用,这涉及证据的质证及认定问题,显然也属于法律问题。法律问题还有是否应当审价、审价范围如何确定、审价依据如何确定,等等。对这些法律问题如果审价单位采用不当的话,那我们当然要提出异议。第三、对一些异议要进行总结,并且要在异议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要求。比如说,要求重新鉴定、要求补充鉴定、要求做出说明、要求对错误进行纠正等。第四、我们提出的异议一定要有依据。比如说,证据材料、定额文件规定、法律规定、合同约定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提出异议时应该提供的证据。从纵向角度来看,我们的质证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指出就什么内容提出异议,也就是说对审价报告的哪一点、在哪个地方提出异议;第二、指出这个地方、这一点存在的问题是什么;第三,阐明认为这一点存在的问题理由;第四、正确的应该是什么;第五、为什么说是正确的;这样的话,从纵向、从深度的角度来提出异议,异议才可能具体。

2、质证意见的准备,概括出来要由两类人来准备,第一类是专业人员。比如说工程造价管理人员――造价师、预算员;第二类人员――包括律师、包括公司法务人员。因为质证意见的组成包括专业的问题也包括法律的问题,专业的问题当然由专业人员来提出异议,来进行异议的准备,法律问题由我们律师法务人员来准备。一般质证意见的顺序是先由专业人员先提出书面的异议,然后人员与专业人员讨论异议,把专业人员的异议理解透彻。最后,由人员起草书面异议。

3、质证主体的人及专家证人。人包括两类:一类是律师或公司法务人员,另一类是当事人的造价工程师,对有些案件而言,确实要参加。此外,我们可以选择专家证人对专门的问题做出说明或者向审价人员进行询问,它的法律依据是《证据规则》第61条,该条规定,就案件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可以对鉴定人员进行询问。司法实践中,我们可在有些案件中采用,申请专家证人出庭,目的是揭示审价报告的错误。

4、质证意见的口头表达方式。对于质证意见,一种表达方式是直接说明异议;第二种表达方式,就是质疑,也就是质询。它的好处就是,一方面不清楚的我们弄清楚了,可以全面掌握审价报告的内容,可以更好地提出异议。经过质询,可以针对审价人员的回答,再提出异议;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质询,让法官了解审价单位的错误所在,是非常好的方法。

5、质证后应当提出要求。这也是质证的要求之一,审价报告质证完了,应当提出要求:第一,对未做出正面回答的问题,要求正面回答;第二,对于一些错误,要求纠正;第三,视情况要求补充审价,或重新审价。

根据以上分析,如施工单位出现纠纷问题可提出如下几点质询:

1、通过书面的质询意见提出审价依据属于法律问题,采纳哪些审价依据应该由法院决定。

2、质证时明确提出鉴定材料的审核认定、鉴定材料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应由法院依法做出认定,避免审价单位错误行使审判权并导致鉴定错误。

3、以表达不明或缺乏依据等理由,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通过口头以及书面的形式对审价报告进行质证,能较清晰地分清专业问题和法律问题。

综上所述,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减少造成造价纠纷的因素,如真遇造价纠纷需进行审价时,一定要区分专业及法律问题,不要让审价单位代替法院做出判断,亦不要让法院错误地做出审价决定。在质证时应针对上述几个问题提出意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作者:佘立中,出版社: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

第3篇:造价纠纷范文

关键词:安置保障房,清单模式,全面介入,造价管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的实施,强制性要求国有投资项目要求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也为实现工程造价的动态造价管理提供新的思路和方向,对经济适用房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必然产生重大的影响。为了能够建设设计新颖、划科学、设施配套、质量合格、功能合理、适当超前、环境优美,给安置房的老百姓提供安全、方便、舒适的居住环境,建设单位只有对经济适用房建设过程的造价进行动态全过程有效控制,合理规避市场风险,确保略有盈利,期望能为广大造价管理人员提供借鉴。

1经济适用房开发的原则

1.1成本最低化原则

经济适用房建设三大原则之一就是花小钱办大事,提高国有投资资金利用率。在实行成本最低化原则,建设单位要重点关注做好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指标的有效匹配,最大限度发挥国有资金的投资效益,事前事中事后采取各种控制措施和手段,确保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达到可能实现最低的目标成本的要求。建设单位管理层从战略的角度出发挖掘各种降低成本的能力,把握好降低经济适用房项目成本的可能性与合理性;甲方工程师要从经济适用房施工现场出发,制定通过主观努力可能达到合理的最低成本水平的经济技术措施,确保经济适用房开发低成本控制。

1.2动态控制原则

建设单位管理层应该把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开发成本控制的重点放在项目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上,如果到竣工结算阶段再进行控制,由于成本盈亏已成定局,即使发现了偏差,也已错失了纠正机会,将一发不可收拾,浪费了国家投资。所以要实施在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动态控制,发现经济适用房造价管理发生偏差,现场甲方工程师要及时纠正。

1.3节约原则

节约成本,降低消耗,是经济适用房成本控制的一项最重要的基本原则。在经济适用房建设过程中应注意抓好四个环节:一是建设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执行成本开支范围、费用开支标准和有关财务制度,加强内部监管;二甲方工程师一定要提高管理水平,优化施工方案,降低人、财、物的不必要的消耗;三甲方工程师要重点采取预防成本失控的技术组织措施,制止可能发生的浪费。四甲方项目部要合理地设置岗位,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项目部人力成本支出。

2全面介入造价管理理念

所谓经济适用房全面介入造价管理理念:就是甲方管理人员根据经济适用房建设程序与规律,围绕有效工程造价动态管理这个中心,前期财务费用和工程费用的审核;审查项目施工进度是否按计划完成,对造成工期延误的原因进行记录,并做好相应签证工作;对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记录和核实,审查工程进度款的拨付是否合理、支付单审批手续是否到位,工程进度款是否按合同付款约定支付;检查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资金流失,确保建设资金的使用安全,促进加强廉政建设,遏制舞弊行为的发生。

3项目概况

某经济适用住房C二期工程总用地面积53462平方米(其中建筑用地面积46571平方米,带征道路面积68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8089平方米,其中住宅104404平方米,物业、社区等配套公建用房6660平方米,架空层及自行车库5825平方米,地下室31200平方米。小区共有13栋住宅建筑(其中11栋独立建筑、2栋公寓楼),建筑层数分别为15层、18层、20层不等,总户数2211户。工程估算总投资64219万元。

4造价管理方案

4.1建设项目前期准备阶段造价管理

4.1.1社会保障房的优化选址

房地产开发选址关系到土地价格、配套成本,选址时地方政府应当起主导作用,本着有利工作,方便生活,节约用地的原则,社会保障房一定要选择在市政配套成熟的地段,严格执行“合理布局、统一规划、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综合开发”的建设方针,优化比选选址地点。

为了确保经济适用住房C小区的规划选址更加合理,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住宅建设规划的要求,我公司多次与规划局沟通协调,确保C小区与附近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干道、邻近小区及商业中心等保持合理的距离确保其可达性,尽可能利用现有的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降低了公共设施、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成本,减少投资支出。

4.1.2设计方案优化

公司管理层主动邀请技术、经济和材料方面的有关专家对C小区设计方案进行跟踪比选及强化督促,采用ABC重点选择法、价值工程、矩阵法等方法对C小区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必选,重点从整体布局、项目特殊要求、建筑造型、结构设计、使用功能上开拓创新,选取造价合理等多角度论证分析,选择结构适宜的单体建筑设计方案,从而在源头上控制了预算。当发现C小区建筑设计方案超出批准的投资限额,与设计单位沟通协调解决方法, 以免日后给施工结算增加不必要的争执。

4.1.3经济适用房配套设施优化

社会保障房居住区建设项目公建配套水平,应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配套设施在满足公共服务基本配套的前提下,如C居住小区应配建小学和文化活动场所,尽量依托周边的公共服务设施条件,对配建项目进行合理的归并、调整和删减。

C小区的绿化尽量利用现有的地形地貌,因地制宜设计景观,尽量利用乡土树种和当地材料,以最大限度降低成本。养护管理是整个绿化工程重要的一环,是关系到苗木的成活和恢复的关键。根据天气,土壤的干湿度等因素,制定好每天的浇水计划,特别是雨季要注意排水,可设明沟排水。根据不同树种生长情况做好总耕松土,施肥,除杂草等计划,保证根系的通气和生长。对病枝必须及时剪除,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及时补种植死的植株,并对所有植物做好修剪工作。

4.2建设项目实施阶段造价管理

施工阶段成本控制的关键,社会保障房甲方项目部重点抓以下方面:甲方工程师工程师重点通过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执行过程进行检查,评价其合规性和绩效。包括对工程量编制单位和编制过程的审查和监督,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进行复核,对工程量清单内外的工程量包括隐蔽工程的工程量进行管理,对工程量清单内外的工程结算进行管理,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及税金进行管理以及工程工期及施工索赔的管理等。甲方工程师对经济适用房C小区二期工程重点部位、隐蔽工程等施工图无法精确反映的数据或认为实际施工与施工图有差距且无变更要求的数据进行收集,以作为结算、索赔依据。

对于承包商的索赔要求,首先界定签证范围, 是否为合同外项目,哪些项目是合同内的,工作内容是否已在投标价中, 是否属于外包项目可以另行支付等。甲方工程师主动配合公司造价工程师共同核准工程变更单,并从造价的角度认定C小区工程变更单的性质,按照施工合同识别招标清单以内的项目和招标清单以外的变更项目,防止施工单位虚报清单外项目,有效地防止工程结算时出现的纠纷现象,有效控制了C小区工程造价。

4.3建设项目竣工交付阶段决算管理

甲方造价工程师重点核对了:C小区项目合同条款,审核竣工结算工程量编制范围及费用计取范围。C小区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是否一致;审核结算方法、计价方法、优惠条款等是否符合合同;竣工资料与实物是否一致,审查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工程价款结算是否与合同条款一致;合同中关于工期质量等奖惩条款的实际执行情况,工程量的真实性以及工程量单价与取费的准确性;重点核实增加的项目的综合单价是否按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进行编制,编制是否合理等。

5结束语

由于新的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即将进一步强制性推广, 甲方造价工程师认真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注重经验和技能积累,必须熟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及其特点,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才能够建设设计新颖、划科学、设施配套、质量合格、功能合理、适当超前、环境优美,给安置房的老百姓提供安全、方便、舒适的居住环境,不负群众所托。

参考文献

[1]严福生.YAN Fu-sheng 工程项目造价全过程造价管理方法研究[J]-江苏建筑2009(6)

第4篇:造价纠纷范文

【关键词】建设单位;造价风险;分配;防范措施

因我国深入推行工程造价,坚守“竞争费、指导价、控制量”的工程造价原则,导致了“市场形成价格,业主自主定价”的新格局出现,企业、市场就成为了工程造价权利的交放地。承包方和建设单位因为“量价分离”的特点,在招标时就形成了“博弈”关系。因工程建设的风险性,建设单位就想通过和承包商签订合同来使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分配风险的不平衡,纠纷不断,使工程的质量和进程都大大的受到影响。因此风险的合理分配对于工程进度有巨大影响。因此,合理以及科学的风险分配与防范对于工程项目的进度与造价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现实中怎样将工程造价风险分配与方法这一项工作做好对于建设单位而言具有一定的难度性以及复杂性。

一、关于风险分配的原则

(一)对等原则

对等原则就是建设单位和承包商承担相等的风险,尽可能的做到公平分配,如在招标文件约定材料价格因波动可以调整的幅度,可以约定实际施工期价格与招标控制价所采用信息价偏差超出±5%-10%以外的超出部分可以由业主承担,而偏差在±5%-10%范围内由承包商承担。这就体现了对等原则。

风险责任与权力利益成正比的关系。风险责任越大得到的权利利益就越多,反之越少。

(二)效率原则

效率原则就是在合理的风险分配下,既能降低风险控制的成本又能降低风险管理的成本,最后达到节约项目成本的目的。在风险分配时,把风险进行具体的分析,分析各项风险在建设单位和承包商两方中谁能更好的控制,谁能更好的控制就把风险留给谁。

(三)激励原则

激励原则就是激励建设单位和承包商积极的管理风险和控制风险。相对于承包方来说,工程量清单计价属于个别成本,若承包商想要降低成本就必须让投标企业在管理水平上有所提高。在此同时,因建设单位要把工程量清单给提供出来,他们就必须提高管理水平和自身的业务能力。

二、预防造价风险的措施

(一)在投标阶段出现的风险的防范措施

1.在招标机构的选择上,一定要选择称职、有能力的招标机构。招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的编制全过程非常的熟悉,另外还必须要具备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和招标经验,这是风险防范的重要环节也是首要环节。

2.设计图纸的进一步完善:第一、建设单位应该减少项目前期的花费时间,尽量缩短时间跨度。这样就能留更多时间来完善施工的设计图;第二、在设计单位的选择时,可以采用方案竞选和设计招标这两种方法。在设计的过程中,要实行设计监理,并派技术人员严格审查施工设计图,若设计图出现了缺陷或者设计的不完善时,立刻解决所出现的问题,这样就能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设计图不完善而造成的风险。

3.工程量清单的严格审查。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谁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风险就由谁来承担责任,为了避免索赔风险和争议在实际施工中的发生,工程量清单在招标前就应该经过建设单位的严格审查,避免工程里出现少记甚至漏记的现象。至于图纸不符合要求而出现的不平衡报价的现象、抬高工程造价的现象和工作量描述的不细致现象,我们必须在审查工程量清单时就立即的解决。在审查清单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清单在描述每个项目特征时都应该非常的清楚、全面、准确,这样才能让投标人了解需要的全部费用;第二、详细的说明主要材料的型号、规格、质量等特殊要求,并给投标人提供同一档次的参照品牌以方便他们选择。建设方为了确定合理的投标限价,就应该认真的审查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预算和招标单位编制的预算。

4.编制招标文件时需严谨周密。明确的说明在工程造价中容易改变的因素,把投资控制上出现的风险通过编制招标文件来进行回避和转移。如:措施费的确定。在评标方法上,轮廓性评标原则是远远不够的,还要紧扣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内容,并遵从权值与内容的比重都科学合理设置的详细细则。在评标过程中,尽可能的量化评标指标,为防止暗箱操作禁止变更评标指标。

5.预测投标过程中的报价风险。在低价中标模式和计价中标模式的采用中,承包商承担着“价的风险”,而业主承担着“量的风险”。承包商经常采用不平衡报价策略来获得超额利润。如果招标人不及时的进行预防,就会发生低价中标,高价预算的现象,从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另外,因生产要素的不稳定,价格随时都存在着波动,这对在投标报价过程中风险的预防上加大了难度。关于投标人采用的不平衡报价,我们要研究掌握其手法,识别其特征,制作防范措施来实现真正的低价中标。

(二)在签署合同阶段出现的风险的防范措施

1.全面、合理的订立合同。在合同的签订中,采用固定的单价合同并在示范文本上签订。现如今,合同和招标文件一般都是同时编制和的,并要求投标单位在第一时间对合同作出承诺,若中标了,就正式的签订合同。合同工期、质量和价格的确定过程实质上就是招标投标的过程。

2.合同管理的意识需加强,合同的管理体系需健全。建设单位应该培养合同的管理意识,不能凭习惯管理或经验管理。对过去的合同管理体系进行完善,并建立健全新的制度体系。在经过多方审核并确定没有问题的情况下才签订合同。在施工过程中,也必须严格的按照合同来实施。

3.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风险或者降低风险。在合同中,我们规定业主承担因为不可抗力而造成的风险。建设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全面的分析工程项目中的各种因素和情况,从风险管理和风险分析两个方面来对合同的每个条款进行全面的审核,培养强烈的风险意识。合同一般有这两种风险,第一种,合同不完善风险,主要表现为合同条款有漏洞、部分条款违法、叙述不严密、存有陷阱、条款不完整。对于这种风险,可以补充合同条款或者完善合同条款来进行弥补。第二种,纯合同风险,合同条款规定导致的风险。建设单位在选择计价形式时,应当全面的了解工程项目的特点,这样就能使合同风险降到最低。

(三)、施工、结算阶段出现的风险的防范措施

严格工程变更,实行“分级控制、限额签证”的制度。严格现场签证管理,对必要的变更,应做到先算账,后花钱。严格逐项核审承包方的工程结算书,严把造价风险防范最后一关。

三、结束语:

工程风险不会随人意志的改变而转移,它是客观存在的。建设单位在风险上比承包商有优势,建设单位可以通过和承包商签订合同来使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但是要正确的认识这种优势。若建设单位合理分配风险并对存在的风险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预防,那么就可以在节约成本的情况下顺利的完成工程建设。

参考文献:

[1]李海鹰.建设单位造价风险分配与防范[J].山西建筑,2009,35(34)

[2]杨文军,张伟.工程量清单计价环境下建设单位造价控制的风险防范[J].公路交通技术,2009,(4)

[3]杭斌.建设单位在降低工程项目造价中的风险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21)

[4]张怡.建设单位在降低工程项目造价中的风险管理[J].中华民居,2011,(8)

[5]付先莉.建设单位在降低工程项目造价中的风险管理[J].科技创业月刊,2010,23(4)

第5篇:造价纠纷范文

【关键词】市政工程;给排水工程;造价控制

前言

市政给排水工程建设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它建成后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而只能是产生社会效益。众所周知,市政给排水工程属于线型工程,多处于市内或市郊,影响控制因素很多,如地上及地下障碍物、交叉作业、施工作业点多且散、工期短、质量要求高等客观因素及政府部门行政指令等主观要求,所有这些因素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工程造价。而给排水工程的本身特点又决定了它的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的投入和地方的资金筹集,一般来说,市政工程投入资金量较大,控制工程造价就显得尤为重要。如何在市政给排水工程全过程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一、给排水工程造价控制管理概述

市政给排水项目的建设是一项涉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系统工程,决定其工程造价的因素多而复杂,因此必须对建设全过程的各个阶段实行严格高效的动态控制,将工程质量、进度与成本管理相结合,最终实现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作为市政建设的基础事业之一,给排水工程与广大市民的生活质量及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并在完善城市规划、绿化城市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然而该工程庞大的资金链条使市政建设部门合理控制成本的工作面临很多实际困难,如投资金额受到限制、资金筹集渠道比较缓慢等等,如果不能从科学的项目决策、合理的规划设计、严格的招投标管理、高质量的施工以及准确的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对项目工程的全过程给予细致、深入、高效的价格管理,就可能为国家、政府、企业以及市民都带来巨大的损失和不利影响。

二、造价控制的具体过程和要点问题

1、项目决策阶段的控制要点。市政工程建设具有涉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特点,因此必须从城市政治经济发展的宏观角度出发,充分参考区域环境、施工条件以及工程施工对市民生活的影响,深入研究项目的合理性后再进行决策。传统造价控制理论普遍重视招投标阶段和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工作,但近年来的调查资料显示,项目决策与初步设计影响工程投资额的可能性在75% ~90% 左右,可见项目前期规划是否可行对工程造价的决定性作用。实际建设中,造成给排水项目投资效益低下、三超现象屡禁不止的,也恰恰总是由于前期投资估算的偏差,而前期工程造价管理的失误也往往成为后期施工阶段的技术变更和投资超额的风险隐患。有鉴于此,造价控制工作重点应有意识地向工程前期转移,即注重最佳投资方案的选择,工程造价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或土建等相关部门尽可能准确地计算出包含土地成本、工程造价、资金成本及管理费用等可能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的费用,做好项目经济评价,主动发挥 “经济参谋”的作用,为决策层做好正确的投资决策服务。在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控制点包括:项目规模的决策,建设标准的确定,建设地点的选择,资金的筹集等等。以建设选址为例,应尽量选址平整度高、土方量小、占地面积小的位置,并使其符合施工的地质水文要求。此外,还应重视当地资源与施工季节中有利因素的充分利用。

2、工程设计阶段的控制要点。在给排水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其施工质量与进度的保证以及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是由项目设计的合理性决定的。因此设计人员应与造价管理人员相互配合,树立起现代经济核算观念。参建单位应参与到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中,设计人员也应对整个施工环节给予监督,一旦发现实际施工与设计存在差异,则应在征得监理方同意更改的意见后,及时与造价管理人员审核费用的增减情况并详细记录。设计阶段的控制要点有: (1) 强化对设计单位图纸质量的外部监督与审查,充分发挥设计图纸审查中心的职能作用。 (2) 要充分体现设计阶段的经济性,就必须制定限额设计标准。在保证工程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总概算等开展投资估算和设计,在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内保证各专业达到工程的技术指标,实现最经济、最先进的设计成果。 (3) 设计招标可以发挥各个设计单位的优势特点,通过优选设计单位和设计方案,有效降低工程造价。在设计招标中,工程主体及其配套项目的设计招标应尽量一同进行,即从整体布局、健全功能、统一造型等角度全盘考虑,在多家竞投后组织相关专业综合评价,最终使优秀方案脱颖而出。(4) 将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元素融入设计方案,也是提高给排水工程综合效益的重要手段。

3、招投标环节的控制要点。由于给排水工程的施工环境复杂、工程材料投入量大、不可预见的因素较多,因此更要注重招标文件细节的编制。在招标过程中,首先应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严禁借用资质或分包转包等不利于控制造价的投标方式。招标应以公平竞争、合理低价为原则,并充分参考投标单位的经济实力、社会信誉及人员、设备状况等信息综合评定,避免低价掠标后导致的工程造假、工期延误等问题,在按时完成工程任务的前提下降低工程造价成本,兼顾招投标双方效益的实现。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即由招标人按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并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视自身的技术、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以及市场价格进行自主报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对透明招投标活动、减少施工合同纠纷、开展合理竞争等都有非常积极的作用,值得在造价管理中推广。

4、工程实施阶段的控制要点。实施阶段是把设计图纸、原材料、半成品、设备等变成工程实体的过程,也是建设项目价值实现的主要阶段,因此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对提高投资效益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该阶段的控制要点包括: (1) 认真严格地对待现场签证,施工过程出现变化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充分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核实。 (2) 加强设计变更的审查。设计变更应尽量提前,变更发生得越早则损失越小。而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设计变更,应做到先算账后变更。此外,还应加强施工各环节的总体管理水平,在源头上减少索赔现象的发生。

5、竣工结算阶段的控制要点。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工作主要包括根据建设单位提交的决算书、招标文件、合同以及设计变更等材料,将项目进行过程中各个控制点的工程计量、签证、变更及索赔的核定整理汇总,对应执行条款中包含的费用及属于风险包含的费用和未按照合同条款履行的违约等费用应进行严格审查,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最终金额进行审计,坚决避免高估冒算或重复计算现象的出现。

三、结语

市政给排水工程造价控制涉及到工程建设的诸多方面,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只有加强对每个环节的造价控制,通过科学的管理和控制来发现项目投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促使投资管理的不断完善,提高投资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率,才能节约大量的建设资金,实现最大化的资金使用率和投资效果。

参考文献:

[1]盛秋元. 市政给排水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措施分析探讨[J]. 广东建材,2009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S].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第6篇:造价纠纷范文

关键词:深基坑开挖;基坑周边环境;控制;工程造价

中图分类号:TU723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结合城市建设和改造的开发,各类用途的地下空间诸如高层建筑的多层地下室、地铁车站、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等得到大力开发,这使得基坑工程的数量日益增多,基坑规模日益增大,基坑开挖深度日益加深,中心城区新建基坑周围环境越来越复杂,对基坑施工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深基坑周边环境的安全因素包括地表、建筑物、道路的沉降等。因此,对深基坑在施工过程中的全方位监测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针对深基坑开挖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控制技术与工程造价做一个简单的分析和探讨。

一、工程概况分析

某基坑工程,基坑宽度为48m,深度为15m,地下结构全部位于淤泥质粉质粘土中。土层分布上部为24m的淤泥质粉质粘土,下部为粉细砂。围护结构采用地下连续墙的形式,插入比1:1,深度为30m。基坑开挖共设置4道支撑:第一道位于地下0.5m处,第二道支撑位于地下5.5m处,第三道支撑位于地下9m处,第四道支撑位于地下12m处。

二、基坑施工引起的地表变形

1、基底加固影响范围

该工程地下构造位于淤泥质粉质粘土中,施工中采纳对基底进行加固处理,以提高基坑的抗隆起稳定性,减小施工期对围护构造、周边环境及后期沉降的影响。基底加固对减小围护构造顶部水平位移和周边地面沉降量作用显著,特别是加固规模为1~3m时 (地面沉降由23mm降至12mm)。而当加固规模进一步加大时,基底加固关于减小围护构造顶部水平位移和地面沉降量的作用增量已不如加固1~3m时显著(基底加固规模为3~6m时对应地面沉降为12mm至6mm)。因而,在实践施工中,应当思考施工需求,在变形操控与工程造价间进行加固规模的优化挑选。但是,在较多情况下,因为施工条件的约束,基底加固在靠近围护构造的有些地段无法正常进行,而在加固区与围护构造之间留下一段未加固的区域。这一现象使加固区域充当底撑的规划目的无法彻底实现。边际空地对加固作用的影响很大(基底无加固时,地面沉降为23.1mm;基底加固完好时对应地面沉降为10.1mm,而加固边际有1m空地时,地面沉降为15.2mm)。因而,当加固边际有1m的空地时,对全体加固的作用削弱达40%。

2、基坑边超载

基坑施工时,由于场所约束、施工需求或组织不妥,基坑边际通常会有超出规划规模的附加荷载(简称超载)。经过核算,基坑超载对围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和周边地面沉降影响很大(无超载时,地面最大沉降为10.1mm;而存在20kPa超载时,地面最大沉降为70.7mm)。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合理组织,尽量减小基坑边的超载大小及超载作用。

3、基坑开挖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

基坑开挖会导致周边路面的不均匀沉降,进而对修建物的安全构成威胁。修建物的基础不同对基坑开挖的影响就不一样。基坑开挖对桩基础的修建物的影响不是很大,沉降量(2.2mm)和沉降差(0.02mm)都很小,而对浅基础的影响却很大(沉降量为17.3mm,沉降差为5mm)。因而,在施工之前,应对周边修建物基础状况进行调查,对基坑施工会导致修建物危害的要预先采取办法(例如采纳锚杆静压桩和注浆进行加固),并加强施工监测。

4、施工降水的影响。

该基坑施工时发生了4次管涌,使周边路面与建筑物发生较大的沉降。此外从监测数据分析可得:管涌对周边沉降的影响很大、影响时间也较长。但管涌的影响与距离没有必然的联系,而是受地质与地下水条件控制。

三、基坑开挖施工的建议

1、土方开挖建议

土方开挖方案应遵循分层、分区、分段、对称、限时的原则。竖向分层可按支撑情况明确分层,严格执行先撑后挖,每层支撑挖到支点以下30~40cm时,即架设钢支撑并施加预应力,把支护桩变形减小到最低程度。横向分区应控制分区的长度以满足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土方开挖并架设预应力支撑(坑中坑的支撑),当开挖至基坑设计底面时,开挖完成后应立即浇筑一定宽度的砼垫层以起底撑作用,严格控制无撑暴露时间在24h以内。纵向分段不宜过大,注意临时土坡的稳定,防止出现过大变形导致工程桩与立柱桩的超量变形和断裂现象。

2、施工降水建议

由于河西地质条件变化剧烈,建议在降水井施工时,施工方应在现场记录降水井位置的地质情况,已方便后期的分析研究与事故处理。降水井抽出水必须是清水,应当提前20天抽水,可以查明围护结构的止水效果或渗漏情况。及时布设坑外观测井,主要起观测作用,监测坑外水位变化情况,但在必要时可以做回灌井使用,其井深应至下部粉砂层。

3、其他措施

严格控制围护结构的施工质量。如果围护结构施工质量较差,坑壁在动水压力作用下会出现流砂流土,造成基坑周边地表塌陷,危及周边环境安全,对于此类问题应早发现、早处理。采取基底加固。基底加固应保证基底加固与围护结构间的紧密接触,建议采取抽管注浆的方法加强基底加固部分与围护结构间的接触。做好对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情况的调查了解。施工前应预先对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的情况进行调查,根据不同建筑的荷载、结构类型、基础形式、距基坑边的距离等情况进行分类判断;对基坑施工可能会危及其安全的建筑物应进行预加固,而不宜事后处理。减少地面附加荷载。注意承重汽车的运行路线,减少车辆荷载对支护结构的影响;限制基坑边的堆载重量与距离。

四、工程造价控制方法分析

根据深基坑工程影响因素分析及工程造价计算模型中的各计算参数,确定基坑工程造价的控制因素为:工程地质条件、现场施工条件、运输条件、弃土条件、环境条件、管理条件、工程变更条件、资源条件、分项项目、工程数量、资源价格、相关费率、索赔损益、组织措施、合同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将前述十七个控制因素概括为八个约束条件、“项、量、价、率、赔”五个控制指标及四类控制措施,形成如图1所示“854”控制模型。在深基坑工程实施过程中,采用各种方法对项目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因素敏感性、数据真实性、程序合法性等进行综合控制。深基坑工程造价计算与控制涉及许多复杂多变的影响因素,因此,需要采用组织措施、合同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等控制措施进行综合控制,以达到预期目标。

结束语

在进行深基坑开挖时基坑周边环境(如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及施工因素)是基坑支护体系方案的重要依据,在地质勘察阶段应查明基坑周边环境,并考虑施工条件进行设计,施工过程中应避免对基坑周边环境造成损害。要保证周边建筑物的安全,加快地下工程施工进度,避免基坑底部在后续施工工程中积水,地下部分施工完毕后及时回填。大型深基坑工程的工程造价影响因素复杂多变,建设方通过工程造价全过程分析,将工程各主体的利益与工作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将各方资源最优化、经济化,强化激励,实现工程造价快速计算与有效控制。

参考文献:

[1]彭红涛,邱忠毅,姚新宇,程娉,朱敏.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跟踪审计运行模式研究[J].施工技术.2011(04).

第7篇:造价纠纷范文

关键词:混凝土;材料选择; 生产工艺。

A new process of create concrete aid ash and air

Wang Ai-ling

([1] Qingdao star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Qingdao 266000)

Abstract: Through two important aspects of simple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rom raw material production and processing exposition the production process of create concrete aid ash and air, discussed the problem appear in the produce process that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summed up the advantages under the conditions of our new process of production aerated concrete.

Keywords: concrete; material selection; production technology.

中图分类号:TU522.3+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0引言

加气混凝土是一种轻质多孔的建筑材料,它是以水泥、石灰、矿渣、粉煤灰、砂、发气材料等为原料,经磨细、配料、浇注、静停养护、切割和蒸压养护等工序而制成的。因其经发气后制品内部含有大量均匀而细小的气孔,故名加气混凝土。它具有轻质、保温性能好、可加工及原料来源广、生产效率高、生产耗能少等优点。加气混凝土的发展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在我国也已经有40多年的发展历史,约有596家生产企业,总设计生产能力超过4650万m3,是我国推广应用最早,使用最广泛的可达到节能标准的轻质墙体材料之一。在建筑行业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现将加气混凝土制备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简要论述,并在施工中不断总结这方面的经验,以生产出性能更好的产品。

1.原材料的选择

1.1 粉煤灰

粉煤灰是本产品的核心原料,也是加气混凝土硅铝成分的主要来源。应符合(JC/T409-2001)标准(见表1-1),其质量要求适用于普通粉煤灰(CaO≤10%)。

表1-1粉煤灰的技术要求 %

注:细度可选用0.045mm或0.080mm方孔筛筛余量判定

1.2 水泥

水泥是生产加气混凝土的重要的钙质材料之一,是粉煤灰加气混凝土强度的主要来源。它为加气混凝土提供了主要的钙质材料。生产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的水泥,主要应从水泥的品种和标号两个方面选择,以保证加气混凝土对其化学成分、矿物组成以及其他物理力学性能方面的要求[1]。在生产中首先应该选用5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在一般情况下,为降低生产成本,宜选用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为好。在配置水泥混凝土时,如何正确选择水泥的品种及强度等级,直接关系到水泥混凝土的质量。

1.3 石灰

石灰也是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生产的主要原料之一,它的主要作用是提供有效氧化钙,使之在水热条件下与硅质材料中的SiO2、Al2O3作用,生成水化硅酸钙与水化铝化钙,从而使制品获得较高的强度[1]。因此,石灰是本产品的主要强度来源之一,用于生产加气混凝土的石灰有效氧化钙含量应大于65%,最好大于80%。应符合(JC/T621-1996)标准。

1.4 石膏

石膏在粉煤灰加气混凝土中是发气过程的调节剂。石膏的调节作用主要体现在抑制生石灰的消化速度,有利于料浆浇注稳定[1],石膏的主要化学成分是CaSO4。目前,市场上的石膏有三种:生石膏、硬石膏和熟石膏。另外,在化工生产过程中也有废石膏产生。如磷肥生产排出的磷石膏、氟化学品生产排出的氟石膏、钛白粉生产排出的钛白石膏等等。这些石膏成本低,可取代天然石膏,降低生产成本。另外,陶瓷厂的废模型石膏也可选用。

1.5 发气剂[1]

粉煤灰加气混凝土必须有发气材料作为发气剂,使混凝土产生气孔,才能形成轻质多孔结构。发气剂有金属发气剂和非金属发气剂,如金属发气剂有铝、锌、镁等活波金属,非金属有液体发气剂双氧水和固体发气剂碳化钙、碳酸钠加盐酸等,可根据需要进行选择。

1.6 稳泡剂

生产加气混凝土,要在料浆中造成大量稳定而均匀的气泡是一个关键的问题。气体和成泡液体是造成气泡必须具备的两个必不可少的条件。而其中一个关键的问题是在成泡液题中所溶解的使泡沫得以形成和稳定的物质,这种物质就是稳泡剂。WD-88型复合稳定剂主要用于加气混凝土料浆的浇注,同时它还有一定的稳泡剂作用,可以和稳泡剂配合使用,增强稳泡剂的作用。

2生产工艺

传统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的生产,均使用原状粉煤灰、石灰、石膏等原材料。新工艺却不使用原状的。采用预活化工艺,并在配方、工艺流程、技术参数等方面都做了相应的调整和改进。与传统产品相比强度更高、成本更低、性能更好、密度更小。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2.1生产技术参数的选取

(1)钙硅比(C/S):进行加气混凝土生产时,为料获得必要的水化产物,必须使原材料重的氧化钙与二氧化硅成分之间维持一定的比例,使其能够进行充分有效的反应,这个参数就是钙硅比。钙硅比决定了设计生产加气混凝土配合比的原则,从我国主要的三种加气混凝土来看,水泥—矿渣—砂加气混凝土的钙硅比在0.54左右,水泥—石灰—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的钙硅比在0.8左右,二水泥—石灰—砂加气混凝土的钙硅比在0.7~0.8左右。

(2)水料比:水料比不仅是为了满足化学反应的需要,更重要的视为了浇注成型。在一定的工艺条件下,每个配方都有它的最剂配合比。 水泥—石灰—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的最佳水了比一般在0.6~0.75左右。

(3)设计容重:设计容重和抗压强度是进行配方设计和试验的基本目标,也是进行物料计算的基本依据。

2.2 生产流程图如下:

粉煤灰+水+磷石膏经混合搅拌粉煤灰浆罐 加入水泥和石灰 灰浆搅拌罐经搅拌混合均匀1分钟后加铝粉再搅拌约45秒浇注 静停切割蒸养成品。

2.3生产配方:现以绝干容重600公斤/米3的粉煤灰加气混凝土为例进行配方设计。

生产配比: 水泥:生石灰:粉煤灰:石膏=13:17:67:3;每立方米制品需干物料:563Kg/m3(取每立方米化学结合水为37Kg);水料比:0.6:0.65。

(1)每立方米制品的干物料如下表:

(2)注: 灰浆经验比重为1.34千克/升,废浆经验比重为1.25千克/升,废浆加入量一般在5%左右为最佳,当石灰质量有波动时,可以酌情调整配比。

3注意事项

对于建筑材料的混凝土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本着以下原则:

(1)满足结构物强度的要求为了保证结构物的可靠性,在配制混凝土配合比时,必须考虑到结构物的重要性、施工单位施工水平、施工环境因素等,采用一个比“设计强度”高的“配制强度”,才能满足设计强度的要求。但是,“配制强度”的高低一定要适宜,过低不符合强度要求,过高可能会造成浪费。

(2)满足施工工作性的要求,按照结构物断面尺寸和形状,钢筋的配制情况、施工方法及设备等,合理确定混凝土拌合物的工作性,若要满足不同环境的要求比如温度,空气湿度等,必须考虑允许的“最大水灰比”和“最小水泥用量”。在满足混凝土的设计强度,工作性,耐久性的条件下,在配合比设计中要尽量降低高价材料(如水泥)的用量,并考虑应用就地材料和工业废料(如粉煤灰),以配制成性能优良、价格优良且符合环保要求的混凝土。还必须考虑原料价格,应用施工工艺对混凝土拌合物流动性要求及各原材料的品质、类型和物理力学性能指标。

4新工艺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的优点

加气混凝土之所以能得到快速的发展,主要是因为它有许多其它墙体材料不可比拟的优点。

(1)重量轻:加气混凝土的主要特点就是重量轻,以轻取胜。所以它的干体积密度一般只有400-700kg/m3,相当于粘土砖的1/3,普通混凝土的1/5,和一般轻骨料混凝土及空心砌块、 空心粘土砖等制品相比也要低的多。

(2)优异的保温隔热性:加气混凝土具有极低热透过率,因而有良好的保温隔热性能。它的导热系数常为0.09-0.22w/(m·k),仅为粘土砖的1/4-1/5,普通混凝土的1/5-1/10.它的气孔和微孔率约70%,这是它具有保温隔热性的主要原因。

(3)可加工性良好:加气混凝土不用粗骨料,具有良好的可加工性,可锯、刨、钻、钉。在使用时可根据需要任意加工。并可用适当的粘结材料粘结。给建筑施工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4)吃灰量大、利废率高:粉煤灰等废渣占其总配比量的75%以上。可大量消化粉煤灰、煤矸石、废砖头、磷石膏、电石渣等工业废渣,有利于治理环境污染。

5.小结

本文的生产工艺是根据多年的工作现场经验总结出来的,具有一定的优点,适用于框架结构、现浇混凝土结构、建筑的外墙填充、内墙隔断, 也可应用于抗震圈梁构造多层建筑的外墙或保温隔热复合墙体, 还可用于建筑屋面的保温和隔热。与传统的黏土砖相比,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可以节约土地资源,改善建筑墙体的保温隔热效应,提高建筑节能效果。因此,大力开发和应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制品,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本文工艺可以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场地大小、资金状况,可年产5万m3、10万m3 、20万m3及30万m3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可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加气混凝土生产工艺》 加气混凝土工业丛书 张继能 顾同曾编 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

2.《加气混凝土生产技术》职工培训教材 中国加气工业协会

参考标准

GB175-1999硅酸盐水泥 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344-1999 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JC/T409-2001硅酸盐建筑制品用粉煤灰

JC/T621-1996 混凝土建筑制品生石灰标准

JC/T407-2000 加气混凝土用铝粉膏标准

GB/T5483-1996 石膏、硬石膏国家标准

第8篇:造价纠纷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给排水;造价;控制措施

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节能减排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主要问题,建筑给排水建设过程的费用控制也成为管理的首要工作。为了弥补在建设过程中管理工作的薄弱力量,业主单位能更好的进行建设工程的费用控制,在建筑给排水项目建设过程中进行造价控制成为趋势。

1、建筑给排水造价控制的内容

建筑给排水造价控制体系构建主要分为4个阶段:设计阶段、投资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

1.1建筑给排水系统在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在此阶段,建筑给水排水造价控制体系的构建主要分为2个阶段:第1个阶段是初步设计和扩大初步设计阶段,阶段2是施工图设计阶段。在这2个阶段中,造价控制机构可与设计单位合作,在制订资金支出初步概算之前,参考一下设计人员的设计方案,按照概算结果和施工步骤估算所需资金,节约利用好投资资金;与此同时,由于不同的设计方案和采用的材料不同,所需成本也会相对变化,造价控制机构有责任协助设计人员进行设计,提出有效建议的同时确保设计方案满足投资限额。除此之外,建筑给水排水项目工程师可就设计作品的实际可实施性提出专业的见解以减少日后的重复设计及返工现象,以节约建设成本。在设计阶段,造价控制服务的介入能使建筑给排水项目工程概算控制在甲方投资估算的范围内,避免“三超现象”的发生。

1.2建筑给排水系统在投资决策阶段的造价控制

投资决策阶段控制工程造价是正确确定建筑给排水项目计划投资数额的关键,对项目投资者正确控制投资目标值具有重大意义。而且,相对于建筑项目的其他后续工作来说,总价控制服务人员在投资决策阶段介入控制造价,对建筑项目经济效果好坏的影响最大,且能使后续工作的开展更加顺利,因此,在此阶段控制好工程造价,对整个项目而言,节约投资的可能性最大。

1.3建筑给排水系统在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实施过程是整期施工中最重要的环节,不仅影响着工程整体质量与效率,也影响着企业的投资效益。首先,就施工过程中的选材流程而言。采购环节是造价控制中比较复杂、繁琐的一项工作,由于施工材料使用量巨大,涉及的成本计量覆盖面十分广泛,因此对于建材的选择必须专业、合理而严肃。其次,就施工过程的管理层面而言。管理工作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有针对性的强化管理机制,并运用科学有效、合理有序的管理手段加以辅助,不仅可以保障整期工程的质量与效率,也有利于企业净额成本的高效提升。再者,要重视施工承建单位的选择、签署合同的规范性以及施工竣工后款项的支付方式等。

1.4建筑给排水系统在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

建筑给排水项目施工达到竣工条件进行竣工结算,是项目工程施工周期的最后一个程序,也是项目成果转入生产使用的标志。所有的建筑给排水项目都要及时进行组织验收,进行项目的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有效地控制着一阶段的工程造价,对其最后造价的确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阶段项目造价控制机构参与全过程造价管理业务的工作内容有:第一,协助甲方及业主整理本工程项目合同文件及有关资料,收集有关工程费用方面的签证资料,核价单据并及时归档;第二,根据甲方及业主要求,审核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需要时出具身价报告;第三,协助业主进行竣工验收工作;第四,帮助业主编制竣工决算表。

后期竣工,是对整期工程建设项目的有机整合。这个换机不仅检验了工程整体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与态度,对企业各部门协同合作、分支配置以及完善总结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更重要的是,后期竣工也代表着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的结束,在评估造价咨询工作完成质量的同时,也考量着企业对工程流程投资等资金运动的真是性与获利程度。

2、对建筑给排水造价控制机制的完善建议

2.1重视设计方案的优化

设计质量和尝试是否达到国家规定、功能是否满足使用要求,不仅关系到建筑项目一次性投资的多少,还影响建成交付使用后项目的经济效益。因此,施工单位在审查设计单位设计时,要重视设计方案的优化,利用各种指标对厂区总平面图设计、工业建筑的空间平面设计进行分析比较,这两方面的设计不仅对工程造价产生重大影响,而且对施工及投资后的生产、经营都有重大影响。在选择工艺技术方案是,应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以提高投资效益为前提,积极而稳妥地采用先进的技术方案和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

2.2提高全过程控制造价意识

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就是在项目决策、设计、施工等阶段对工程造价进行研究比较,把建筑给排水系统的造价控制在科学合理的范围之内,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管理投资目标的实现,力求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以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各阶段的造价控制互相关联,这就要求我们应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建筑给排水造价控制管理体系,使工程规范化制度化,建立一套强有力的监督、检查机制和奖惩措施。[1]

2.3丰富控制建筑给排水造价系统数据库资源

数据库资源的建立不只是模块的简单建立、原始数据的采集和积累,更应该是数据的深度加工和处理,提高信息利用率。因此,在建筑给排水造价控制系统原始数据采集、存储的基础上,应对动态数据进行提取和分析,不断更新工程造价领域相关的信息资源,丰富和充实数据库的内容和使用层次,合理地将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与数据库联系起来,并不断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以满足不同层次信息 使用者对工程造价信息的需求。

2.4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首先,实行从业前岗位工程实例培训制度,通过系统的专业学习和工程实例培训,做到专业理论与实际操作能力的有机结合。其次,完善控制建筑给排水造价项目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保证从业人员与时俱进,了解掌握先进技术,新的计价规定等。最后,应该提高控制造价从业人员的诸如门槛、完善资格考试制度,从源头上保证即将加入造价行业的人员具备相关的必须的专业知识。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如何加快我国建筑给排水造价控制改革的步伐,尽快缩短与国际间的差距,剖析存在的问题,探讨科学的管理模式,是摆在控制建筑工程给水排水造价管理者面前的实际问题,为推动我国建筑给排水系统价格管理的规范化、市场化和科学化进程,每一位参与其中的执业者都应做出不懈的努力和贡献。[2]

参考文献

第9篇:造价纠纷范文

关键词:工程造价; 控制; 措施;

一、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的含义分析研究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是一个周期长、资源消耗量大的生产消费过程,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和条件的限制,工程造价限额的确定是随着建设项目各个阶段的深入,由粗到细分阶段设置,由粗略到准确逐步推进。投资决策阶段的投资控制数是整个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一经批准,投资控制数应作为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设计概算不得超过投资控制数。工程造价控制应该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但是必须突出重点。做好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至关重要。

二、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的必要性分析研究

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即项目决策阶段、项目设计阶段、项目实施阶段和竣工阶段都关系到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统计资料显示,在项目决策阶段及设计阶段,影响建设项目造价的可能性为30% ~75%,而在实施阶段影响建设项目造价的可能性仅为5%~25%。显而易见,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就在于项目实施之前的项目决策和设计阶段,项目决策是决定因素,而设计则是关键因素。控制工程造价不仅仅是防止投资突破限额,更积极的意义是要促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加强管理,使人力、物力、财力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做好工程造价的控制工作,对保证和加速经济发展具有一定意义。

三、控制建筑工程造价的原因分析研究

1、工程建设没有进行成本管理。目前,多数工程成本管理的概念不强,建造一条路、一座桥、一栋大厦需要多少资金投入分析不细,投资的概算也仅仅是主管人员根据经验得出,而对于没有管理过的工程其投资概算的随意性就更大。工程造价缺乏全面而系统的专业分析,缺乏全过程、全方位、动态的管理。由于缺乏管理,也就缺乏控制,从而造成经办人工作责任心下降,导致腐败现象的滋生。

2、工程方案缺乏经济性分析。一个大型工程其方案都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由于工程项目经济性评价中的相关因素复杂且多变,因此其分析经常显得过于片面和主观。同时,有些分析人员为了迎合领导的个人意图,认为只要方案得到领导认可,那么花多少钱是领导决策的事,与具体经办人的关系不大,这样很容易造成工程造价虚高。

3、图纸设计经济性控制差。目前还没有对设计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建设单位也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促使设计单位对工程投资进行控制,其经济性主要靠设计人员的经验和工作责任心来维持。而通常的情况是,由于时间要求紧迫,设计人员没有时间去现场实地考察,也没有时间去精心设计,积极性也不高,甚至经常出现图纸和现场情况不符,经济性当然很难保证,更有甚者,为了获取更多的设计费用或出于保守的个人意图故意加大工程成本。另外,设计水平的高低也影响着工程造价,例如,在大多含钢结构设计的工程招标中,时有设计人员对这类工程规范把握不准,技术吃不透,造成用钢量过高,从而造成成本上升,工程费用加大。

4、设计变更随意性较大。很多建设单位对项目前期工作没有做必要的准备,对投资额度的要求,建筑标准的把握,设计深度的审查,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的合理与完善程度没有严格把关,从而造成边施工边变更,对施工中的工程想改就改,有的项目一改再改,更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缺乏科学的论证和必要的监督,更改后的工程造价没有进行及时总计累加,工程造价未实施动态的管理,更没有对因变更造成的损失进行相关责任追究。

5、现场签证问题多。(1)监理人员对合同认识不深,对造价管理、预结算知识和有关规定掌握不够,以至对不应该签证的项目盲目签证,另外有的监理责任心不够,签证由施工单位填写,且不认真核实就签字盖章。(2)施工单位在签证上巧立名目,弄虚作假,以少报多,蒙哄欺骗,遇到问题不及时办理签证,结算时搞突击,互相扯皮。(3)施工单位为了中标,故意在投标文件中少做或不做某些子项目,在工程决算时再利用施工现场签证,提高工程造价,有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签证金额大于投标金额,严重地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四、控制建筑工程造价的措施分析研究

1、地基处理方案的选择。目前,建筑物逐步走向多层、高层、甚至超高层。对地基的要求越来越高,天然地基已无法满足工程需要,地基处理方案也越来越多。就桩基而言就有好多种,如现浇钢筋混凝土灌注桩、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双灰桩、碎石桩、高压喷射水泥桩、粉喷水泥桩、粉喷石灰桩等。事实上,各方案造价往往有较大差距,选择经济好的方案能大大降低造价。

2、控制层高。在满足建筑功能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层高,会使工程造价降低。有资料表明:层高每下降l0cm,工程造价降低1%左右,墙体材料可节约10%左右。

3、采用“隔震”技术。“隔震”在多层中可采用,其主导思想是将建筑物的基础与主体之间用一种特殊的橡胶垫即所谓的“隔震垫”隔开,使基础和主体之间的刚性连接变成柔性连结。这样一旦发生地震,可大大减轻地震力对上部主体结构的影响。因此,整个结构受力构件的配筋及截面尺寸都可以减小,从而降低工程造价。

4、各专业设计协调配合。在实际中经常发生凿洞拆墙现象,造成人力财力的浪费。各专业应相互配合,及时协调各有关问题,把隐患消灭在设计中。

5、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管理。多年来,我国的建设项目普遍忽视了项目建设前期阶段的重要性,造价控制的重点主要放在项目建设的后期阶段甚至在工程决算阶段,因此经常出现投资超限的现象。有些项目甚至在建成后投资大幅超过计划,从而建设了大量效益不好的工程。所以,我们必须更新观念,重新认识,总结出一套完整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方法。工程造价控制应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但控制重点应转移到项目建设的前期,即转移到项目决策和设计阶段,而一旦投资决策后,控制的重点应放在设计阶段。只要加强设计阶段管理,选用节约方案可以达到经济适用的目的。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是建设全过程的控制重点。在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原则上应按照初步设计标准进行,提高标准增加费用,就使费用提高几倍。在此,设计概算不能正常发挥控制工程造价的作用。分析了上述情况,控制建设市场“三超”的几点措施:必须加强对设计变更的控制监督,堵塞由于不合理的修改变更而提高工程造价:设计人员应深入施工现场,同经济人员一同跟踪对设计的具体施工,当发现设计与实际有差别,材料可以代用时,要及时征得监理人员同意进行更改,并由经济人员检查实际费用的增减,控制在投资范围内;建全专业设计人员经济责任制,实行节约提奖的政策。按照投资概算、预算和结算的不同阶段,将投资按专业分配,控制落实专业经济责任制,使设计过程中的每一环节都在监理控制之中,并应在多层次方位对方案比较,对不负责任的突破阶段造成浪费的要追究经济以至法律责任;建筑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产业及国际通行的惯例相适应,应发挥工程监理单位的作用,实行对建筑预算人员在设计全过程中的作用,使经济人员能参预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密切同专业人员的协调配合,跟踪监督管理。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