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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汽车驾驶模拟器;驾驶培训;应用;优势
[DOI]1013939/jcnkizgsc201537064
1汽车驾驶模拟器的应用情况
早在20世纪60年代,国外就已经开始将汽车驾驶模拟器运用到驾驶培训当中了,发展到70年代,美国有3500多所驾校配有模拟器,80年代,日本也有一千余所驾校配有模拟器,这些驾校所培养的驾驶员占日本总体驾驶员数量的90%以上,并且日本随后推出相关法律规定,汽车驾驶培训学校必须配备汽车驾驶模拟器。绝大多数欧洲国家也相继出台了关于使用模拟器进行驾驶培训的法规,比如运营驾驶员每年在模拟器上驾驶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小时等。
汽车驾驶模拟器进入我国的时间比较晚,不过迄今为止也取得了较大发展。2011年,国内第一台八自由度的交通行为与安全模拟实验平台在同济大学首次投入使用,而后我国对于智能驾驶模拟系统产业的投资规模以每年超过100%的速度在飞速增长。特别是近两年,越来越多的驾校开始采用汽车模拟器进行驾驶培训教学,并基于模拟器的应用开办了驾校自学课程,将汽车驾驶模拟器从高科技研究层面转入平民日常应用层面。
2汽车驾驶模拟器在驾驶培训中的优势
我国当前的汽车驾驶培训大多数仍然采用传统的实地实车“一对多”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法效率较低,教练重复对同样的知识进行说明,在一位学员上车训练的同时,其他学员需要在原地等候,这不管是对教练而言还是对学员而言,都无疑是一种时间上的浪费。另外,在这种教学模式下,教练车一天到晚运转,油耗极大,车辆容易损坏,排出的废物会造成环境污染,加之实地培训时,教练车需要较大的运转空间,并且在路考培训时会占用正常运输车道,容易阻塞交通,甚至造成交通事故。另外,由于培训力度不足,各位教练员的知识涵养和技能素养不同,教学能力也参差不齐,无法保证良好的教学质量。
与传统驾驶培训模式相比,运用汽车驾驶模拟器进行驾驶技能培训具有相当大的优势,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理论知识更全面、更权威。传统教学模式中,理论知识的传达主要依托教练员,因而学员的理论知识素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练员的理论知识水平与教学能力。尽管目前我国各大驾校都对教练员的从业标准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范,但其整体水平仍然远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无法满足学员对于交通法规、事故处理、汽车理论、驾驶技能等方面的知识需求。而汽车驾驶模拟器则融合了安全驾驶所必备的各类知识、技能和交通安全法规,借助各种先进的高科技手段,将这些理论的传授转化为生动、有趣的视频动画,不仅以简单易懂的方式多维度地向学员展示了这些知识及其运用,满足了各个层次学员的知识水平和理论素养,还以其较高的趣味性赢得了学员对于交通及驾驶知识学习的关注,极大地激发了学员的学习热情,提高了教学效率。
第二,教学不受时间、地点及天气情况限制。传统的汽车驾驶培训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时间、空间和天气情况的制约,很多学员由于白天要工作,不能到教学现场参与学习,而大多数驾校晚上又下班关闭,导致这些学员只能凑在周末去学习,周末时段驾校内人满为患,很多人在驾校等候一天,在车上练习的时间却连一小时都达不到。另外,由于驾校所占空间较大,一般都要建设在远离城市的郊区,这对于大部分学员而言空间距离都较远,极其不便利。雨雪天气道路状况不佳,更是进一步对学员到驾校学习产生极大限制。而汽车驾驶模拟器则可以完全克服时间、空间和天气因素的影响,学员可以依照自身的情况,在不同时段、不同地点、不同的天气情况下进行模拟驾驶练习,还可以选择不同的场景来体验多种交通情况,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学员的学习时间,提高了时间利用率和学习效率,培训质量自然也得到极大提升。
第三,节能环保,安全可靠。传统驾驶培训对车辆、汽油、场地等资源的要求都比较高,教练需要进行一对一实车教学,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同时,由于实地教学需要占用公用交通道路资源,一方面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交通压力,另一方面教练员需要不断反复指导,学员一边学习一边操作,一不小心顾此失彼就会引发交通事故,因此存在很大的教学风险,教练员全天都要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工作强度极大,对其身心状况都会造成不利影响。而汽车驾驶模拟器则无须考虑这些因素。学员在仿真环境下进行模拟训练,不需要损耗汽车和汽油,可以实现零排放,从环保层面而言毫无疑问是一个绝佳选择。此外,学员利用驾驶模拟器,无须真正到现实公路上便能体验各种交通场景,这就间接地缓解了交通压力。教练则可以同时兼顾多名学员,模拟器默认采用安全操作模式,严格遵照道路交通法规,在潜移默化之中培养学员的安全驾驶意识和安全操作能力,形成对道路状况及气候环境的良好感知能力,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从实践层面而言可以说是百分之百的安全可靠,对于教练而言劳动强度降低、教学成本减少、实践风险几乎降为零,工作效率却显著增加,对时间和资源的利用率都显著提升。
第四,教学形式丰富,道路环境多样。传统的驾驶培训中,学员只能在相对风和日丽的天气下、相对宽阔平坦的道路上进行实践操作,而无法体验其他道路环境和气候特征,这一方面是受驾校环境的制约,另一方面则是出于教学安全的考虑。通常而言,一位合格的驾驶员必须能够掌握在各种道路环境下行驶的技巧,能够正确应对各种紧急及突况。汽车驾驶模拟器就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难题。学员在使用模拟器进行驾驶仿真实践时,可以选择各种道路条件,例如城市街道、高速公路、山间隧道、山区道路、桥面等,可以体验各种气象特征,例如雨雪天气、大雾天气等,能够选择白天或者夜间驾驶,还能够选择体验各种突况,比如行驶中突然爆胎、制动失灵、转向失灵等情况。中央控制台通过分析驾驶人的操作行为,分析出其中不利于安全驾驶的因素,并通过模拟驾驶平台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教学,强化驾驶人的安全驾驶意识,提升他们的紧急应变能力,从而有效地弥补传统实地教学的缺口。
第五,经营成本降低,应用前景广阔。传统驾驶培训需要购置较大的场地、较多的车辆,聘请多位教练员,场地和车辆则需要定期维护,需要极大的前期投入。如果投入不足,就不能够保证学员的培训时间和培训效率,投入过大则容易造成资源浪费。采用驾驶模拟器进行辅助教学,既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投入力度和经营成本,还能保证学员的学习时间与学习效率,可谓是一举两得。另外,随着人们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以及可持续发展意识的不断提升,人们对于驾驶模拟器的呼声也将越来越高,相关产业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广阔的应用领域,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将不断攀升。
关键词:虚拟驾驶;驾驶培训;三维模型 ;Unity3D
中图分类号:TP3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16)26-0088-03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of Vehicle Virtual Driving Training System
DONG Chun-xia, SI Zhan-jun
(School of Packaging and Printing Works, Tianji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ianjin 300222, China)
Abstract: At present, virtual reality technology has been widely used in the automotive industry, automobile virtual driving training system has gradually became an important research direction in the field of virtual driving. In this paper, a driving training system was developed for non-driving experience based on Unity3D development engine. Firstly, the environment material was produced by multimedia technology and 3D modeling technology. Secondly, the training scene was set up by Unity3D software. Finally, the diversified interactive function of the system was realized through the preparation of C#, JavaScript scripting language. The development of virtual driving training system not only allows users to experience the visual and auditory perception, but also has the effect of energy saving, safe and efficient driving training. This research has a certain application value and broad market development space.
Key words: Virtual driving ;Driving-training ;3D modeling ;Unity3D
1 简介
虚拟驾驶训练系统是虚拟现实、计算机成像和其他现代高科技技术的组合[1]。在虚拟驾驶环境中,用户体验贴近驾驶的真实体验。用户和虚拟驾驶环境相互作用,实现汽车驾驶的虚拟训练[2]。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驾驶模拟系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仿真精度和逼真度也不断提高,推动了虚拟驾驶系统的不断优化,并将有一个很好的前景。
2 虚拟驾驶培训系统的优势
1)标准化教学方法。由于教练员和地区的不同,在教学上会有差异,缺乏统一的教学管理模式。虚拟驾驶培训系统可以遵循专家的学[3]。如果学生使用它来练习,他们将能够掌握正确的驾驶姿势,锻炼身体的协调和操作的连续性。
2)缩短的培训周期和提高的培训效率。据研究,实体车训练的平均时间利用率在初始阶段为10-20%,中期为30-40%,后期为50%。在保证相同的训练效果的前提下,虚拟驾驶训练系统可以减少30%的训练时间[4],提高了教学的速度和安全性。
3)热情高。虚拟驾驶训练系统对学习有积极的影响,可以提高用户的学习积极性,同时有助于减少用户在操作实体车时的压力。
4)低成本、节能环保。与实体车相比,仿真培训可以减少汽油的使用以及各种类型的成本,有利于达到环保节能的目的[5]。
3 设计思路
该系统的目标受众是缺乏驾驶经验但要学习驾驶技能的人。本系统使用PhotoShop、Audio、3D Studio Max和Unity3D完成制作,在微软系统平台上,输入设备为键盘和鼠标,输出设备为显示器和音频设备。
3.1 设计原理
1)具备友好的人机交互和用户体验。
让驾驶用户在模拟驾驶器中浸入式地体验模拟驾驶的行为,沉浸在计算机创造出的模拟三维环境之中,还原模拟实车驾驶的完美体验,即要满足虚拟现实的“3I”特征:沉浸感、交互性和构想性。
2)确保模拟系统在PC机上运行的流畅性。
在计算机性能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尽可能地提高驾驶环境的仿真程度,优化场景渲染特征、简化算法机制、提高显示速度和质量。
3)提高系统的商业可行性。
在硬件和软件的选择方面,应满足通用性、可扩展性原则,比如,在场景设计上,应该设计些大众认可并熟知的模型和情境;在输入输出设备上,要预留API,为未来可能运用到的技术提供拓展的空间[6]。
3.2 设计准备
模拟驾驶系统的内容遵循最新规定―机动车驾驶被许可人的申请和使用规定。结合用户的需求,开发场景分为六个,包括:开始驾驶、交叉路口左转、换车道、调头行驶、逆向停车、平行停车。
该系统的功能分为两部分:驾驶控制和提示功能。驾驶控制功能包括:转向灯控制、车辆速度控制、手动换档功能和离合器功能。提示功能包括:通过GUI的界面按钮,提示用户如何操作;在模拟场景中,用户可以得到驾驶提示信息,指示用户如何进行操作系统,这些信息也解释了一些交通规则。
4 制作过程
4.1 制作驾驶场景素材
在开发之前,有必要对交通规则和驾驶行为进行调查和分析,结合目标用户的特点,设计和开发仿真系统框架的层次和功能框架;其次,利用多媒体软件来制作和处理模拟驾驶系统所需的模型、动画和其他多媒体资源;3Ds Max软件制作汽车车身模型和场景模型,并导入到Unity3D重作为预置文件。此外,在Unity3D中制作地形、场景模型和其他材料制作和设计。
4.2 编码实现
4.2.1 汽车驾驶控制
我们在获得从3DMAX中导入并整理的Perfab汽车文件之后,首先我们需要定义并设计出此车体的质心(Center Of Mass)并设置其刚体;其次通过了解本车体的尺寸等特性,设计本车的悬挂系统,悬挂是另一个影响赛车的重要因素,它的功能是使轮胎和地面之间的摩擦力达到最大;其次针对每个轮胎加入车轮碰撞器(Wheel Collider);最后就是设置速度,转弯和传动档位转置,在此应该将其进行微调,以保证可以模拟真实驾驶的较为低速的情境。
4.2.2 交互制作
1)添加触发器。添加触发器的目的是让用户驾驶模拟汽车抵达终点处结束任务,因此可以在终点添加一个触发器,用户触发后跳转至另外一个场景画面。值得注意的是,触发器有三种不同的触发形式,function OnTriggerEnter、OnTriggerExit和OnTriggerStay。在停车任务,需要用户将车辆完全停在触发器内部才能完成任务,在这种情况下运用OnTriggerStay触发器。此外还需要将Inspector面板中的level字符串改成a,这样做的好处是不用每次都新建脚本文件实现跳转,一个脚本就实现了跳转功能,并且可以应用在不同的情境中。
2)添加双摄像机切换的功能。通过第一视角和第三视角的切换,用户可以更好地完成驾驶模拟任务,以及更好地模拟真实驾驶的情境。
3)添加手动换挡功能。通过在屏幕的左上角出现一组具有换挡作用的GUI滑块,用户对滑块进行拨动,实现切换不同的档位,改变驾驶的速度。具体代码如下:
由于滑块的两端所出现的滑块值vSliderValue不同,初始态的值为0终点的值为10,所以当用户将滑块滑动到另一端时,vSliderValue值变为10,则激发该位置的档位,若用户依次滑动滑块,则档位也将依次增加,速度也依次增加,达到换挡的目的。
4)控制左右转向灯。为了更好地模拟驾驶情境,需要用户控制转向灯的开启和关闭,并需要在规定的时间打灯转向,例如起步前、转向前还有变道前。具体的实现形式就是:当用户按下键盘的规定按键后,通过GUI函数的调用,在显示屏上显示出转向灯的提示。
5)添加模拟驾驶提示功能。模拟驾驶系统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功能便是提示功能,在合适的情境下给用户以操作提示,或者交规说明,可以更好地让用户理解到如何在真实的驾驶环境下正确的驾驶和操作。
4.2.3 设计并制作GUI
使用Unity作为平台编写脚本来实现以下几点:1)制作系统首页及关卡选择页面,2)需要将每个关卡串联起来,3)在用户模拟训练的界面,需要存在有提示信息,指导用户该如何操作。Unity有一个非常强大的GUI脚本API,它允许使用脚本快速创建简单的菜单和GUI。一个好的用户界面,可以给用户良好的用户体验,提高仿真培训的效率。
4.3 功能测试和
Unity基本版允许把游戏部署为一个独立的应用程序(Windows和Mac),加载完游戏场景文件后和最终成EXE应用文件。测试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部分。系统生成之后,邀请目标用户,并观察其在进行模拟测试的时候是否存在认知障碍和停顿,根据收集的数据进行系统的完善和优化。
5 结束语
本文基于跨平台开发引擎Unity3D,设计开发了一款针对于提高驾驶学员驾驶技巧和驾驶兴趣的的模拟驾驶培训系统,本系统具有很强的模拟感,和更加真实的场景反馈。该系统有利于非驾驶经验的人提高驾驶技能和驾驶兴趣。此外,它不仅有利于推动学校开展学,提高教学效率,而且在安全和环境保护中有着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张彤. 基于Quest3D的汽车虚拟驾驶培训系统的研究[D]. 焦作: 河南理工大学, 2012.
[2] 罗冠. 虚拟人的运动生成及控制技术研究[D]. 西安: 西北工业大学, 2004.
[3] 玉昭. 河北驾培:科技兴驾增效节能[N]. 中国交通报, 2007-07-27B03.
[4] 祖国忠. “模拟+实车”组训模式在汽车驾培业的应用概述[J]. 中国商界:上半月, 2009(6): 73,75.
关键词:农机安全驾驶;培训;教育效果
中图分类号:S27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3)-04-0186-1
1 农机驾驶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1.1 教学人员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相对落后
对新型农机及柴油发动机新技术掌握不多,新型配套机具的使用调整缺乏资料,多媒体视频教学、远程网络辅导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不会使用,培训水平明显滞后,难以跟上时代的发展。
1.2 部分农机驾驶培训机构对学员学籍档案管理不够重视,存在不规范现象
学员学籍档案中存在学员申请表、培训情况表及培训记录中学员信息资料不完整现象,农机驾驶培训记录中理论教员、实践教练员签名采用盖章的方式代替签名,有的学校在拖拉机驾驶培训记录中的培训内容、培训学时等方面的记载与教学大纲要求不符,且档案编号的填写不符合规定。
1.3 有些农机驾驶培训程序过于复杂,多数学员难以接受
一些农机虽然保有量较大,但在农村多数只是代替牛、马耕作或用于农田作业运输,维修、保养都是农机维修点为其服务的,有的地方要求也必须参加理论知识和实践驾驶操作技能的学习,这样要经过多次考试,时间跨度太长,占用学员时间较多,所以大多数学员并不是自觉到培训机构报名,只是靠执法人员进村入户做工作或在路检路查时无证驾驶才来参加培训。
1.4 《农机驾驶培训情况表》定期不上报或少报
有的培训机构因诸多原因造成,每次培训结束后都不上报或少报《农机驾驶培训情况表》,导致培训数量与农机监理部门掌握的申领驾驶证数量差距较大,难以全面掌握其培训的实际情况。
1.5 农机管理部门监督管力度不大
省、市级农机管理部门监督管理职责、权限不明确,特别是市级农机管理部门监管力度不大,缺乏政策的支持,经费开支难以保障,没有行之有效的处理和处罚手段,在规范管理上难度很大。
2 提高农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育的效果
要提高培训教育的效果,作为一名教员,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2.1 要了解参训人员的组成结构
从参训人员的来源看,有三个特点。一是来自不同的单位和地方,既有农机管理人员、生产销售人员,维修维护人员,也有农机大户及农机手等人员,具有多样性。二是从参训人员的素质看,有初中学历的,也有本科学历的,既有农机安全管理基础知识的,也有从未参加过安全培训的,每个人的文化程度及知识结构各不相同。三是从参训人员的心理看,有认真参加学习的,也有的仅仅是为完成任务,拿个证书而已。因此,在每次培训授课前,要对参训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掌握人员的构成、素质和心理状况,只有这样,才能了解参训人员的实际需求,做好教学准备工作。
2.2 要注重教学内容的针对性
在开展培训时,一是要按照材和培训大纲的要求,认真编制切实可行的教案,使教学内容符合参训人员的需求,能够学以致用。二是要根据每次参训人员组成结构的情况,在保证完成教学大纲的前提下,灵活调整教学内容,做到既保证重点、又有针对性和实用性。三是要采取通俗易懂的语言,将理论知识部分内容,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使大多数参训的人员都能听懂并掌握。
2.3 要开展教学方法创新
要避免照本宣科,坐着念书与划杠杠的方式,注重创新教学方法。一是要充分利用多媒体手段,将文字、声音、图形、图像等相结合,集中学员的注意力,使抽象的问题形象化,增强了直观性,使枯燥的文字叙述变得生动有趣,从而提高培训质量。二是要善用案例教学,以身边发生过的人和事作为典型案例,采用典型案例分析的方法,使参训人员加深对所学内容的理解,深刻掌握所学的农机安全理论知识。三是要开展教学互动,用开放、互动的方式,鼓励参训人员亮出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畅谈自己的想法和做法,同大家一起探讨,分享收获,听取别人的经验和体会,互相启发,互相学习。
关键词:经营战略,企业战略,经营管理,经营理论
Abstract: to carry out effective enterprise management strategy has become China's automobile driving training enterprise prosperous development of the primary issue. Research on business strategy management, especially business strategy management is of important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Keywords: management strategy, enterprise strategic management, management theory
中图分类号:F279.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企业经营战略概述
(一) 企业战略及其性质
战略一词来源于希腊字stratagem,其含义是“将军指挥军队的艺术”。后来,演变成泛指重要的、全局性的谋划。今天,在企业经营中运用这个词,是用来描述一个企业打算如何实现它的目标和使命,包括对实现企业目标的各种方案的拟定和评价,以及最终选定将要实行的方案。企业战略是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根据企业内外环境及可取得的资源情况,为求得企业生存于长期稳定的发展,对企业发展目标、达成目标的途径和手段地总体谋划,是企业经营思想的集中体现,是一系列战略决策的结果,同时又是企业规划和计划的基础。企业战略是一个庞大复杂的大系统,可以分解为不同层次的子系统。一般来讲,一个成熟的、多元化企业,其经营战略包括几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企业总体战略,是企业战略体系的土体和基础,起着统帅全局的作用。第二层次是事业部发展战略,它把企业总体战略中规定的方向和意图具体化,成为更加明确的针对各项经营事业的目标和战略。第三层次是职能战略,将企业战略按照专门职能进行落实和具体化,一般包括营销战略、生产战略、投资战略、研发战略和人力资源开发战略等等。
(二)经营战略概述
经营战略是企业职能战略形式之一,从属于企业总体战略,它的制定、部署和实施应当符合企业总体战略的要求,支持企业总体战略,这是由于高层次的战略决策对低层次的战略决策起着决策性作用。同时,在一定时期和一定条件下,经营战略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制约、支持着企业总体战略的制定、部署和实施。由于企业经营战略所关注对象是企业战略实施所依赖的关键资源之―资金。因此经营战略在企业发展战略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l、企业经营战略是企业发展战略得以实现的物质条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企业的生产、市场营销、研究与开发等各种单项生产经营计划,首先具有相应的人力,物力作保证。而这些人力,物力的取得都必须借助经营来实现。没有业务的支持,各项发展战略都将落空。可见经营战略是企业长期经营的物质保证,完整的企业发展战略必须包括经营战略。
2、企业经营战略是企业发展战略的综合平衡的工具。
现代企业发展战略由各种单项战略组成,如:生产战略、投资战略、经营战略、市场开发战略、技术创新战略等。企业发展战略的科学与否和能否得以实现要以其具有综合平衡性为条件。所谓企业的综合平衡就是指为制定和实现企业发展总目标和实施方案,制定和实现组成总体战略的各单项战略,必须统筹兼顾,合理确定各单项战略之间的内在关系及其与总体战略目标的关系,科学的使用人力,财力,物力,使经营保持平衡的一种综合性管理活动。
二、成长期企业经营战略
经过创业期发展,企业销售收入增长率、产值增长率、人员增长率、资本增长率、利润增长率、固定资产增长率等指标的增幅逐年上升,表现出企业成长的态势,标志着企业进入成长阶段。
(一)成长期企业经营状况分析
1、财务运行状况
企业进入成长期后,随着销售的顺利增长,利润逐渐增加,财务运行状况开始出现好转,企业生产、销售势头良好,现金流量增多,周转速度加快,企业价值链各环节连接开始顺畅、资产运用效率提高,但在资金需求方面,由于企业会面临原有的生产设备不能适应生产,需要增加员工人数,进行设备投资,增加产品种类等扩大在生产,资金仍然紧缺。
2、权益和偿债能力
在资金供给上,企业内部融资能力虽然增强,但仍满足不了企业迅速发展的需要。同时,企业效益、资信等级的提高开始使金融机构放宽了对企业的贷款政策和条件:,企业大规模负债成为可能,负债额度逐渐增加,资本结构趋于合理,在财务运作良好的条件下可以获得财务杠杆收益。
3、财务收益状况
企业成长期扩大生产规模、加强成本控制,加之销售渠道的畅通,使企业收入保持稳定增长,企业盈利能力不断提高。
(二)成长期经营战略模式
通过创业期的经营,企业在行业内开始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并不断扩大,财务分析结果良好,企业步入了成长阶段。作者认为,企业在成长期的发展基础仍很薄弱,不宜进行多元化投资,该阶段的首要任务应该是把主营业务“做大”,边投资,边回收,以增大现金流、扩大市场占有率为经营战略的主导思想.因此对于传统企业在成长期经营战略本文倾向于以扩大生产规模为主的投资模式。
扩大规模的主要目的在于:第一,会使企业比小规模时更具有成本优势。在价格敏感的市场中,规模大的企业易于把这种成本优势转移到消费者中,扩大市场份额,最终把小企业驱逐出去。第二,扩大规模会提高行业的进入壁垒,避免因新的挑战者进入而使企业发展的延续受到冲击,第三,企业规模的扩大是企业进行多元化投资和实施纵向一体化的基本前提,而多元化和纵向一体化又是企业发展的主要形式,第四,规模扩人后的企业通过内部资金融通可以导致资金利润率的提高,为企业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三)成长期企业投资规模分析
企业的投资规模带来的规模经济效益并不是无限的,当投资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如果再扩人规模,规模经济就不会再提高效率,相反会带来新的困难和问题。并导致成本上升,效益下降,产生投资规模的不经济性。企业投资规模变化时,投资规模的经济性与不经济性总是同时存在。因此,确定适度的投资规模,通常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1、对市场状况进行分析。安德森根据德国的统计资料进行研究,得出在卖方市场中,小企业的资金利润率高于大企业。而在买方市场,大企业的规模效益表现较为明显。因此,投资规模的确定首先应当预测市场对投资产品的容纳规模及企业销售战略确定的市场份额。
2、考虑企业行业特点。不同行业企业规模的扩大与否及扩大程度取决于该行业的集中度(CR)。集中度是指某一行业最大的几家企业的销售额的合计数占该产业相应指标总数的百分比。一般认为,CR40%既为低集中度,40%
(四)成长期企业规模经营战略实现方式
模经营战略的实现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外延型投资实现方式
这种投资方式主要是通过基本建设投资增加劳动资料为主要手段来实现经营战略。具体形式主要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
2、内涵型投资实现方式
内涵型投资实现方式是在现有企业的基砒上,用先进技术代替原有相对落后的技术,现有工艺和装备代替落后的工艺和装备,实现内涵为主的扩大再生产,以达到提高产品量、促进产品更新换代,节约能源,降低消耗,扩大生产规模,全面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目的。具体方式主要有:设备更新改造、产品更新换代、工艺改革、零星固定资产的购等等。
3、兼并投资实现方式
企业经营战略实现的兼并方式即企业通过对其它企业兼并实现扩大再生产的方式。兼方式最突出的优点在于节省投资时间。一般情况下,凡是实行兼并的企业大都因被兼并业管理不善造成的,所以被兼并企业的生产设备、工艺经过改造即可纳入兼并企业的生序列,且被兼并企业有着大量的可供利用的设备、技术禾!管理人员。这就大大缩短投资间和生产准备时间。兼并方式的另一个明显特征是投资风险小。传统的投资方式,工期一般几年,甚至十几年,在建设期中,经济的调整,通货膨胀的加剧,利率的升高,原材价格的上涨,都会增加投资风险。而采用兼并的方式,投资时间很短,上述风险就会大大降低。总之,企业之间兼并能有效扩大企业规模,是优化存量资源配置的一种较好的方法。
4、收购投资实现方式
企业收购是指企业用现款、债券和股票购买另一家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权,以获得该业的控制权,从而增强企业实力。收购投资能以较少的投资额获得对另一家企业的控制,加强自身的优势地位,是一种最省钱的扩张方法。其具体方式有公开收购和杠杆收购两种。
三、结论
随着我国加入WTO,展全球化特征日益明显,企业不仅面临国内竞争的压力,国际竞争也日趋激烈。一个企业将自己的产品、市场仍停留在某一个地区或国家,仍满足于对人、财、物的封闭式管理,就等于束手待毙。企业经营管理必须要敢于面对市场竞争压力进行外向型、开拓型管理,敢于迎合市场变化,向市场融资、投资,向市场要效益,进行负债经营和风险经营。要做到这一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就必须关注外部环境的变化,关注市场利率的变化、国家金融、经济政策的调整及证券市场的变动,结合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调整企业经营策略和政策,保证经营战略的实施。
参考文献
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是指以培训学员的机动车驾驶能力或者以培训道路运输驾驶人员的从业能力为教学任务,为社会公众有偿提供驾驶培训服务的活动。包括对初学机动车驾驶人员、增加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员和道路运输驾驶人员所进行的驾驶培训、继续教育以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等业务。
第三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社会化,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第四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交通部主管全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六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依据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和培训内容实行分类许可。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分为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三类。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根据培训能力分为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三类。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根据培训内容分为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两类。
第七条获得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可以从事三种(含三种)以上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获得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可以从事两种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获得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只能从事一种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第八条获得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许可的,可以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培训业务;获得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许可的,可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培训业务。
获得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许可的,还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第九条获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许可的,可以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
第十条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健全的培训机构。
包括教学、教练员、学员、质量、安全、结业考试和设施设备管理等组织机构,并明确负责人、管理人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培训质量管理制度、结业考试制度、教学车辆管理制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教练场地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三)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
1.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理论教练员。理论教练员应当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理论教练员总数的8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以下简称《教练员证》,式样见附件1)。
2.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驾驶操作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学历,符合一定的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驾驶操作教练员总数的9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教练员证》。
3.所配备的理论教练员数量应当不少于教学车辆总数的10%;每种车型所配备的相应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不少于该种车型车辆总数的110%。
(四)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包括理论教学负责人、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教学车辆管理人员、结业考核人员和计算机管理人员。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教学车辆。
1.所配备的教学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装有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2.从事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大型客车、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含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汽车(含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含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其他车型(含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等九类车型中三种(含三种)以上的车型,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0辆,且每种车型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辆;从事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上述九类车型中的两种车型,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20辆,且每种车型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辆;从事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上述九类车型中的一种车型,且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10辆。
(六)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租用教练场地的,还应当持有书面租赁合同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明,租赁期限不得少于3年。
第十一条申请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
1.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同时具备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小型汽车(含小型自动挡汽车)等四种车型中至少一种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和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大型货车等两种车型中至少一种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具备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大型货车等两种车型中至少一种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
(二)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
1.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配备2名以上教练员。教练员应当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道路旅客运输法规、货物运输法规以及机动车维修、货物装卸保管和旅客急救等相关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具有2年以上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教练员总数的9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教练员证》。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配备2名以上教练员。教练员应当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危险货物运输法规、危险化学品特性、包装容器使用方法、职业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具有2年以上化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教练员总数的9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教练员证》。
(三)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1.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配备相应的机动车构造、机动车维护、常见故障诊断和排除、货物装卸保管、医学救护、消防器材等教学设施、设备和专用场地。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还应当同时配备常见危险化学品样本、包装容器、教学挂图、危险化学品实验室等设施、设备和专用场地。
第十二条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教练场地。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JT/T434)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设备,办公、教学、生活设施以及维护服务设施。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JT/T434)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三)具备相应的安全条件。包括场地封闭设施、训练区隔离设施、安全通道以及消防设施、设备等。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JT/T434)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四)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包括教练场安全负责人、档案管理人员以及场地设施、设备管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责任制度、教学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第十三条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四)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五)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
(六)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
(七)教学车辆购置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
(八)各类设施、设备清单;
(九)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
(十)根据本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在递交申请材料时,应当同时提供由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安全驾驶经历证明,安全驾驶经历的起算时间自申请材料递交之日起倒计。
第十四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规范的程序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行政许可。
第十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材料中关于教练场地、教学车辆以及各种设施、设备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
第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明确许可事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实行有效期制。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6年;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4年。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并编号,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和管理。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第十八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向原作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实施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应当向原作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九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前30日到原作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第三章教练员管理
第二十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每年举行两次。
第二十一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交通部制定的考试大纲、考试题库、考核标准、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
考试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考试合格人员核发《教练员证》。
《教练员证》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并编号。
《教练员证》的有效期为6年。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在《教练员证》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第二十三条鼓励教练员同时具备理论教练员和驾驶操作教练员资格。
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按照统一的教学大纲规范施教,并如实填写《教学日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简称《培训记录》,式样见附件2)。
第二十五条教练员从事教学活动时,应当随身携带《教练员证》,不得转让、转借《教练员证》。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随车指导的教练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教练员证》。
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对教练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驾驶新知识、新技术的再教育,对教练员每年进行至少一周的脱岗培训,提高教练员的职业素质。
第二十七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对教练员教学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教练员的教学水平和职业道德进行评议,公布教练员的教学质量排行情况,督促教练员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八条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对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实行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制度。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应当包括教练员的基本情况、教学业绩、教学质量排行情况、参加再教育情况、不良记录等。
第二十九条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教练员档案,使用统一的数据库和管理软件,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教练员信息。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是教练员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十条教练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一)提出注销申请的;
(二)年龄超过60周岁的;
(三)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的;
(四)发生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
原发证机关发现有上述情形之一未办理注销手续的,应当公告《教练员证》作废。
第四章经营管理
第三十一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开展培训业务。
第三十二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其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等情况。
第三十三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注册地开展培训业务,不得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允许社会车辆以其名义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
第三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学时制,按照学时合理收取费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将学时收费标准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对每个学员理论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6个学时,实际操作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个学时。
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时预约制度,并向社会公布联系电话和预约方式。
第三十六条参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人员,在报名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员登记表》(以下简称《学员登记表》,式样见附件3),并提供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参加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的人员,还应当同时提供驾驶证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应当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七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培训结束时,应当向结业人员颁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以下简称《结业证书》,式样见附件4)。
《结业证书》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全国统一式样印制并编号。
第三十八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员档案。学员档案主要包括:《学员登记表》、《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结业证书》复印件等。
学员档案保存期不少于4年。
第三十九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标准并取得牌证、具有统一标识的教学车辆。
教学车辆的统一标识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教学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保持教学车辆性能完好,满足教学和安全行车的要求,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更新。
禁止使用报废的、检测不合格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不得随意改变教学车辆的用途。
第四十一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建立教学车辆档案。教学车辆档案主要内容包括:车辆基本情况、维护和检测情况、技术等级记录、行驶里程记录等。
教学车辆档案应当保存至车辆报废后1年。
第四十二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在道路上进行培训活动,应当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并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学车辆。
第四十三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保持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充分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提高培训质量。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培训记录》以及有关统计资料。
《培训记录》应当经获得相应《教练员证》的教练员审核签字。
第四十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执行教学大纲、颁发《结业证书》等情况,对《培训记录》及统计资料进行严格审查。
第四十六条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评体系,制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监督管理的量化考核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考核结果。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评应当包括培训机构的基本情况、教学大纲执行情况、《结业证书》发放情况、《培训记录》填写情况、教练员的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培训业绩、考试情况、不良记录等内容。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四十七条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科学、高效地开展工作。
第四十八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不得乱收费、乱罚款,不得妨碍培训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四十九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应当指派2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出示交通部监制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执法人员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教练员、学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并可以要求被询问人提供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明材料;
(二)查阅、复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及其他资料;核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技术资料;
(三)在违法行为发现场所进行摄影、摄像取证;
(四)检查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教学车辆和教学设施、设备。
执法人员应当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并按照规定归档。当事人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第五十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在许可机关管辖区域外违法从事培训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对其予以处罚,同时将违法事实、处罚结果抄送许可机关。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练员、学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二)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对于接受非法转让、出租的受让方,应当按照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
(一)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的;
(二)未向培训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
(三)向培训未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
(四)向未参加培训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
(五)使用无效、伪造、变造《结业证书》的;
(六)租用其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结业证书》的。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一)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证件的;
(二)未在经营场所公示其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等情况的;
(三)未按照要求聘用教学人员的;
(四)未按规定建立学员档案、教学车辆档案的;
(五)未按规定报送《培训记录》和有关统计资料的;
(六)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及设施、设备从事教学活动的;
(七)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的;
(八)未定期公布教练员教学质量排行情况的;
(九)违反本规定其他有关规定的。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一)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教学的;
(二)填写《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弄虚作假的;
(三)教学过程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
(四)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的;
(五)未按照规定参加驾驶新知识、新技能再教育的;
(六)违反本规定其他有关规定的。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关键词]驾校;驾驶员培训;学时
[DOI]10.13939/ki.zgsc.2016.32.192
1 驾校学员培训中出现的问题
为确保驾校学员培训质量,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部门出台一系列文件要求驾校学员必须达到规定培训学时,才能凭交通运管部门签章的培训记录到公安交警部门预约报名参加驾驶证考试。为此,运管部门对驾培机构培训质量的管理,很大一部分精力用在对学员培训学时的审核把关上,对达到培训学时的学员在其培训记录上签章,同时也需花费较大精力与公安交警部门衔接沟通,请其在驾考约考时对培训记录(含培训学时)进行检查把关。通过近年来强化这方面的管理和部门协作,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驾校的培训质量,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交警部门与运管部门的衔接配合问题。运管部门对驾驶学员培训学时的管理离不开交警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只有交警部门对未达到学时的学员不予约考,学员的学时才能真正到位,这也就是培训记录在驾校、运管与交警部门间的作用。但在具体执行中却颇显尴尬。虽然部门文件要求公安部门受理驾驶证考试申请时要凭交通部门签发的培训记录,但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均未将驾校的培训记录作为驾驶员驾驶证考试许可的条件,因此公安部门认为,部门文件违反《行政许可法》增设许可前置条件,从而在执行培训记录的审核把关上不坚决,有顾虑,导致交通部门在培训学时的管理上难度加大,并且单靠交通部门把关也难以奏效。据了解,湖北省部分地市公安部门受理驾驶证考试申请时不需要培训记录,有些地方虽然也审核培训记录,但也不严格,可有可无。
二是存在学时造假问题。《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国发〔2012〕30号)、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货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2〕5号)要求全面推广应用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督促落实培训教学大纲和学时。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应用后,学员的培训学时由计算机计时系统自动记录,未达到规定学时的学员将无法由系统打印出培训记录,从而无法在交警部门预约考试。交警部门和运管部门通过这种科技手段对学时把关严格后,部分驾校、教练员和学员为能顺利在交警部门约考,通过跑马机、指纹套等各种手段作弊,破解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实行学时造假,甚至有的管理人员和计时系统运营商还通过修改计时系统后台的学时数据来进行权钱交易,被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三是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学时不尽合理。驾校和学员普遍反映,绝大部分学员虽未达到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学时,但都能顺利通过交警部门的考试。公安部、交通部、农业部《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员队伍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04〕50号)中要求“在预约科目一、科目二考试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查验培训记录后应将培训记录退还驾校,在预约科目三考试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查验培训记录后,应收存归档。”,但在实际工作中,交警并不是按要求在学员每个科目约考时都对学员的培训记录进行审核,而是先直接考科目一、二和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直到预约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时才一次性对科目一、二、三的学时进行审核,导致学员科目一、二和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都已通过,但学时却仍未到位,无法参加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学员只有再回头补不够的学时。这样引起了驾校和学员对教学大纲中学时政策的不满,同时也促使驾校和学员通过一些不合规的手段实行学时造假。
2 强制执行固定培训学时标准不合理
这些问题迫使我们反思培训学时是否应该作为行业管理的重点?不可否认,机动车驾驶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通过高质量的培训培养出合格的驾驶员也的确很有必要,虽然培训学时与培训质量之间有一定的正比关系,但增加培训学时并不是提高培训质量的唯一方式,笔者认为通过强制执行固定的培训学时标准来提高培训质量的方式有如下不合理之处。
一是培训学时实行“一刀切”的做法不妥。教学大纲规定了各种车型的培训学时,但每个学员的情况不一样,学习所需的学时也就不一样,因此行业管理部门在审查时严格要求达到规定的统一学时不合理。
二是不符合国家简政放权政策。教学大纲的培训学时本应仅是个参考,由各驾校根据实际情况可灵活掌握,而管理部门对学时进行严格核查,要求达到教学大纲规定的学时,实属管理部门过多干预企业内部经营,管得过死、过细,手伸得太长,限制了企业经营的活力,与国家简政放权的政策相悖。
三是驾校学员和自学直考学员的学时政策不一致。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中指出“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参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内容和学时要求,指导自学人员学习,真实记录学习过程”,对自学直考人员只提出参照学时要求,并未作强制要求,并且也未要求任何部门对自学人员的学时进行监督管理,而通过驾校学习的学员的学时却要强制达到大纲规定的学时,并接受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的严格审查把关,造成自学直考和驾校学考的不公平竞争。
四是学时不合理导致收费的不合理。为促进驾校培训服务质量的提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在《关于做好2016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的通知》(交办办〔2016〕3号)中提出了“改革传统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模式,2016年推行计时培训、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服务模式的驾驶培训机构覆盖率50%以上,到2018年实现覆盖率100%。”的目标,如果通过行政手段制定了固定的学时标准,并强制执行,学时的不合理自然会导致计时收费也不合理,从而影响学员的利益。
五是学时监管缺乏手段和依据。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交通部门督促驾校落实培训教学大纲和学时,由于交通部门负责培训管理,交警部门负责考试管理,学员的直接目的是想参加考试取得驾驶证,如果交警部门在约考时不对学时把关,学员就可绕过交通部门的监管直接参加交警部门的驾考,使得对学时的监管流于形式。而交警部门在约考时对学时把关也只是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法律法规并未将此事项设置为驾照许可的条件,使得交警部门在约考时审查学时依据不足,无法操作,从而不能真正对学时监管到位。
关键词:驾驶员培训 培训管理 管理策略
引 言
当前,我国的驾驶员数量增长已经进入到了一个飞速发展的阶段,在给我国道路交通带来极大压力的同时,也给驾驶员技术培训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尤其是培训压力的增加,导致当前的培训方式已经难以使得新驾驶员能够在复杂拥挤的道路环境中安全行车。如何对当前的驾驶员培训模式以及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形成一个高效、稳定的驾驶员培训模式,最终为广大驾驶学院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成为了当前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重点关注的内容。
1、当前汽车驾驶员技术培训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当前我国的驾驶员培训机构都属于独立的法人,采用自主招生的方式,根据交通部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来进行针对性的组织和培训。从这个角度来讲,驾校在培训学员的过程中应该严格的遵循对应的规则和制度来进行。例如,以C1驾照的培训为例,新学员首先应该参加驾驶学校组织的28个学时的理论培训工作,在完成了统一的科目一理论考试合格之后才能上车参加实际的操作训练。同时,还对每天的上车练习时间进行了规定,要求练车时间不能超过2小时。直到在完成了32个学时的桩地、场内道路的实际驾驶技能培训之后,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结业考试,合格之后才能参加科目三的26学时场外上路练习。在练习完成之后,驾驶学校组织学院参加统一的考试,考试合格之后颁发结业证书。对于这些要求,公安部采用部令的形式,在经过修订之后对机动车驾驶证的颁发业务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要求规定学员在公安部的受理岗预约科目一、科目二以及科目三考试的过程中,申请人必须出具对应的培训记录,公安部在收存驾校出具的培训记录之后在出具、核发预约考试凭证。
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却发现依然存在着一些具体的问题:首先,当前学员在驾校进行培训时,普遍是在预约科目三的考试时菜对交通公安部门所颁发的审核证明以及驾校的培训记录进行审核,存在着两部门工作步调不协同的问题;其次,交通公安部门在对属于驾校培训的申请人进行检查时,还应该对驾校所出具的培训记录以及条款等内容的表述不够清晰,尤其是没有针对其中相关的查验、收存培训记录等技能型详细的规定,没有提出清晰的操作标准和时限等;再次,对于申请考试的驾校培训者,没有对预约条件等进行明确的规定,给一些具体的操作留下了空间,导致交通部门对相关培训的具体要求时间成为了驾校的负担,而驾校则往往是通过各种方式让学时管理成为形式,基本没有达到交通部门所要求的学时。尤其是当科目三的结业考试不收缴学院的培训记录时,交通部门的相关学时要求更加成为了摆设,行业管理地位以及监督管理权限完全丧失。
只有在学院的练习时间得到充分保证的基础上才能再去谈驾驶学校的管理以及教学水平。国家公安部门是驾驶员考试的主要责任机关,而其所确定的各个科目培训时间明显比国家交通部门所提出的要求要少,这是导致驾校培训时间严重不足的主要原因。长期以来,公安、交通部门对驾驶员培训进行平行管理,这对于传统的由公安部门统一进行培训、考试的单方管理中存在的监管不力有明显的改善,对提高驾驶培训的整体质量,合理避免培训、考试一体化带来的监督弊端等有积极作用。但是,这中平行管理也直接造成了政府机关部门之间缺乏对应的沟通与交流,导致针对驾驶学院培训的行业管理不能协同,造成了当前重考试而轻培训的局面。为了保证考试通过率,驾校都将过多的精力投入到了考试科目的培训方面,而其他必要的技术培训却严重不足。而管理部门不能对这种做法进行监管。
2、驾驶员技术培训管理改革策略
为了有效提供驾驶员的培训水平,提高驾驶员的驾驶技巧。在针对驾驶员技术培训进行管理时,应该从源头来进行,从根本上来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畅通。交通部门应该积极的研究驾驶学院培训过程中的各种质量控制问题,通过提高管理水平以及丰富管理手段的方式做好培训过程中的管理工作,这样才能从完全意义上进行管理和培训。当前,我国的道路交通状况正在进一步的加剧,若不能加强对交通管理体制的充分研究,就不能提高驾驶员的驾驶技术,对道路交通的正常运行造成影响。
当前,在管理的过程中可以针对性的提出一些新的考试举措,例如:公安部门的驾校管理处可以通过制定实名制以及分时段的机动车规划的方式对驾校的培训工作进行管理。当驾驶学员在报考机动车驾驶培训,并完成了理论学习之后,由驾校根据自身的情况提供一个统一的考试计划,然后由公安部门的驾校管理处派专人进行理论抽查,通过抽查合格之后才能进行正式的报考。这种方法便于加强公安部门对驾校的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提高驾驶学院的整体素质,避免道路上出现驾驶技术不合格的司机。
但是,这种方法仅仅只是对考试方法进行了改变,没有从根本上触动之前的管理体制。为了杜绝驾校出现学员缺学时报考的现象,必须确保学院学习时间的达标,甚至将考试报名的额度上限进行设定,要求驾校的单次考试通过率达到一定的比率后才能进行后续的报考。否则,将反过来对该驾校的培训质量进行审核与考查,促进驾校培训水平的提高。同时,还应该建立起一个畅通的联系体系,将每次考试的结果及时的通报给交通管理部门,而交通管理部门再适度的通过管理手段确保证驾驶员的培训质量。
3、结语
本文从当前我国驾驶员技术培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适度的分析,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驾驶员技术培训管理改革的若干策略,对完善驾驶员技术培训管理制度体系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参考文献
关键词:汽车驾驶学校;雷击;调查分析
中图分类号: TU976+.55文献标识码:A
引言:
雷电是自然界中雷云之间或是雷云与大地之间的一种放电现象。其特点是电压高、电流大、能量释放时间短,具有很大的危害性。雷云与大地之间的放电,由一次或若干次单独的闪电组成,每次闪电都携带若干幅值很高、持续时间很短的电流。一个典型的雷电放电将包含二次或三次的闪电,每次闪电之间大约相隔二十分之一秒的时间。大多数闪电电流在10000至1000000安培的范围之间,其持续时间一般小于100微秒。雷电的危害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直击雷危害,指雷电直接击在建筑物或其物体上,它的高电压和大电流脉冲产生的热效应和机械效应应会造成建筑物损毁、人畜伤亡、火灾、爆炸等。二是雷电静电感应和电磁感应危害。雷电静电感应是指雷雨云闪电时产生强大的脉冲电流使云中的电荷与地面中和,从而引起静电场的强烈变化。雷电的电磁感应是指雷电电流在50-100微秒的时间内,从0变化到几十万安,再由几十万安变化到0安,在其周围空间会产生瞬变的强电磁场。处于空间变化的强电磁场中的物体,由于电磁感应,在其内部就会产生很高的感应电动势;三是雷电波侵入危害,由于雷击在架空线路或金属管道上产生的冲击高电位沿线路或管道传播造成的各种损害。
近十年来,随抚州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如雨后春笋般发展,由2003年的3所人工考试学校增加到2012年的26所自动控制考试学校,这些驾驶员培训学校全部采取电子设备自动控制考试,但由于防雷装置的不完善,驾驶员培训学校每年都有雷击事故发生,造成经济损失并影响正常的考试工作。
一、雷击事故调查
(一)雷击发生时气象条件:
据闪电定位资料(雷击点误差
(二)雷电灾害现场资料:
2012年4月12日10时05分,抚州市市区雷雨交加,抚州市交警支队驾驶员培训学校(N28°00'、E116°35')部分设备遭受雷击,场地考试大部分设备遭雷击损坏,不能正常考试。抚州市交警支队驾驶员培训学校2005年开始选新址建设,于2006年竣工,2007年只有移库考试场地安装有自动考试装置,场地考试自动考试装置于2008年安装, 2009年投入使用,抚州市交警支队驾驶员培训学校地处抚州市金巢开发区,四周空旷,无高大建筑物,该地年平均雷暴日为58.6天,属多雷区。据工作人员介绍,当时闪电打雷时间持续近1个小时,时值正在进行考试,10时05分,设备遭受雷击后,便停止了考试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余元。经2012年4月12日16时现场勘察,发现雷击情况如下:
控制中心:控制中心击坏计算机1台。
二、雷击事故原因分析:
抚州市交警支队驾驶员培训学校长160米,宽160米,建筑物有综合楼一栋,为3层建筑物,长36米、宽12米,高10.2米。
(一) 建筑物防直击雷装置:
抚州市交警支队驾驶员培训学校只有一栋建筑物,该建筑物为综合建筑物,集办公、理论考试、场地考试控制中心为一体,按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在屋面安装避雷带进行直击雷防护。
(二)设备接地、等电位:
抚州市交警支队驾驶员培训学校综合楼利用桩基础作自然接地体,并外引与场地人工接地网地网相连,人工接地网长约1200米,场地人工接地体大约打入2米长,5×50镀锌角钢300根,均匀布置,23组机箱用16mm2铜芯线外引与场地人工接地体连接,另一端接入机箱设备接地端子。整个考试场地组成一个大的等电位网,避免了设备之间的雷电流反击。
(三)线路屏蔽:
抚州市交警支队驾驶员培训学校从综合楼引出的电源、控制信号等线缆均为无屏蔽线缆,电源线采用双股2.5mm2的铜缆,控制信号线采用386传输线,以上线缆从综合楼直接套PVC管引下,埋地接入场地。
(四)接地装置电阻值:
抚州市交警支队驾驶员培训学校采取了等电位连接,接地网冲击接地电阻在1.2Ω—1.5Ω之间,符合接地网冲击接地电阻小于等于4欧姆的要求。
2.5 电涌保护器:
抚州市交警支队驾驶员培训学校综合楼、场地考试的电源、信号均未采取电涌保护措施,是造成本次雷击事故的主要原因,雷电流从控制中心机房网络信号线引入,击坏计算机网卡。场地考试由于雷击产生强大电磁场感应到场地考试机箱电源线、信号线上入侵设备造成设备损坏,之前该学校的多次雷击事故均属防雷装置不完善造成的。
三、保护措施
抚州市交警支队驾驶员培训学校需要进行雷电综合防护的设施为综合楼、场地考试处。场地考试电源、信号线路均从综合楼控制中心引出。总电源从城市一架空变压器埋地引入一路380伏电缆至综合楼低压配电柜,从低压配电柜暗敷至各楼层分配电。场地考试分移库考试场地和场地考试场地。移库考试共3组机箱,分大车移库与小车移库两种,为同种项目同种机箱。场地考试分小车侧方位停车、上坡路定点停车与坡道起步、通过单边桥、起伏路驾驶、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左角拐弯、曲线行驶、百米加减档,共9个项目21组机箱。
(一)直击雷防护:
抚州市交警支队驾驶员考试学校综合楼有完善的直击雷防护装置,但场地考试无直击雷防护装置,在场地考试四周及中间位置安装5根17.5m高避雷针进行直击雷保护。
(二) 涌保护器安装:
1、综合楼一楼总配电安装380V标称80KA(8/20μs) 电涌保护器;楼层分配电安装380V标称40KA(8/20) 电涌保护器;理论考试、控制中心机房配电安装220V标称10KA(8/20μs) 电涌保护器。
2、 场地考试机箱内安装220V标称20KA(8/20) 电涌保护器; 安装12V标称10KA(8/20μs)电涌保护器;户外监控系统安装220V标称10KA(8/20) 电涌保护器;。
(三)等电位级屏蔽措施:
1、 综合楼电涌保护器与等电位端子排相连,场地考试电涌保护器与机箱等电位端子排就近相连,摄像头就近与接地网相连。
2、 进出建筑物及机箱内电源线、信号传输线可采用屏蔽电缆线,电缆线屏蔽层两头就近接地。如未采取屏蔽线,套金属管进出建筑物机箱,金属管两头与接地连接。
四、建议:
4.1目前,抚州市16所驾驶员培训学校大部分没有完善防雷装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这就要求防雷工作者要做好宣传工作,使雷电防护工作落实到位,减免雷电灾害。
4.2场地考试中心的机箱位置较小,安装电源、信号一体化防雷产品可节省机箱空间。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1、科目一,又称科目一理论考试、驾驶员理论考试,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
2、科目二,又称小路考,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是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的简称,考试项目包括倒车入库、侧方停车、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直角转弯、曲线行驶五项必考。
3、科目三,又称大路考,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是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的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