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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现场会是厅党组决定召开的。会议要研究和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如何把公路改革推向深入,如何进一步提高养护质量,如何因势利导将农村公路建设引向深入。昨天大家亲眼目睹了通化市农村公路建设及公路环境整治情况,今天上午通化市又作了系列经验介绍。应该说,通化市的经验是全面的、综合性的,是非常好的,是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大家看了听了,我觉得通化市的主要特点:
一是市、县两级党委政府责任意识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政策好,对交通工作真重视、领导的力度大。
二是交通部门开拓创新意识强,主动当好参谋,充分发挥交通建设的主力军作用。
三是以改革为动力,公路系统改革平稳推进,做的扎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四是坚持建设是发展,养护也是发展的方针,公路养护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请各地结合实际和特点,学习借鉴好通化的经验,创新思维、创新方法,把交通各项工作做的更好。
上午张跃同志通报了全省公路改革、养护管理和农村公路建设情况,并且对后几个月的公路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这些意见克志厅长事前听过汇报,非常赞同,并提出重要意见。下面我受克志厅长委托,仅就公路系统改革、公路养护管理、农村公路建设三个方面的工作讲一些意见,借大家参考。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公路系统改革
从96年开始的“国路民养”改革,经历8年的艰苦实践,从试点摸索、理论探索,到模拟法人的培育;从“一分为三”的突破,到第一个民营养护公司的诞生;从公路养护市场框架的确定,到“两分离”改革的基本完成,公路管理体制和养护运行机制的改革螺旋式上升,平稳推进,成效可观。目前,全省三级公路管理机构全部完成“两分离”改革任务,组建养护公司的工作也已接近尾声,一个较为完整的公路养护市场已初具规模:公路管理体制实现了由生产与管理合一向“事企分离、管养分离”的转变;养护生产实现了由定员管理向定额管理的转变;养护管理手段实现了由行政管理向契约化管理的转变。这些都标志着公路管理体制和养护运行机制的改革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公路养护市场化已见曙光。
改革摧毁了旧的、传统的计划体制下形成的思想根基,广大干部职工思想方式、思维方式发生了明显变化,改革意识、市场意识普遍增强;改革调整了旧的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阻碍,使养护运行机制逐步适应了养护生产发展的需要,解放了生产力;改革为建立精简高效、职能明确、权责一致、结构合理、运转协调,办事规范的新型公路管理机构奠定了基础;改革也取得了直接的经济效益。
这次改革由于走了前人没有走的路,而且较大地调整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对传统观念提出了挑战,因此,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矛盾,遇到各种阻力,出现一些上访现象,这都是正常的,是可以理解的。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在改革推进中宣传解释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还不到位,职工对有些政策不十分理解,不十分清楚;二是有的县、市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不够规范,或者是违规操作。克志厅长收到几封上访信,反映操作不规范的问题,都批给公路局。公路局认真进行了调查,并针对具体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三是也不排除个别单位的领导缺乏应有的责任感。不作为、失职、失责。
我们提出公路管理体制和养护运行机制的改革是实现养护市场化,即:建立起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公路养护市场体系,确保公路养护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公路管理水平和队伍素质明显提高,社会效益、企业效益及职工个人收益明显提高。现在看距这个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和问题。如新组建养护企业税金的落实问题,欠发职工工资的落实问题,养护市场的管理和完善的问题,新的养护运行机制的建立,机关人员结构的调整所涉及的对外招聘人才的落实等问题,都有待我们下大力气去解决。为此,我们还要进一步坚定信心,把改革向纵深推进。
第一,要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的认识,统一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的核心是与时俱进,“三个代表”的核心也是与时俱进。改革是发展,改革是创新,改革就是与时俱进。要从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角度,认识改革是大趋势,是交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各级领导干部有所作为的具体体现,必须不断推进;要从改革发展的目标看,最终公路养护质量和效率会提高,公路管理水平和队伍素质会提高,社会效益,企业效益和职工收入会提高,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勇气;要以市场经济的理念去加深认识改革的必然性,从而坚持改革不动摇,把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第二,要进一步化解矛盾,平稳推进。所谓改革到了攻坚阶段,实质性阶段,就是利益碰撞阶段,即改革已到了不能马上给人们带来即得利益的阶段。因此,已经完成公路管理机关改革的处、段,要搞一次“回头看”,检查一下操作程序是否有不规范或违规操作的问题,如果有,要加以纠正。在运作过程中,一定要坚持民主程序,原则问题必须经过职工民主讨论通过,职工提出合理的方法和建议要采纳,要做到改革全员参与,全员互动,共同推进。二是要切实加强解疑释惑工作,要加大改革政策的宣传,要把政策给职工讲清楚,让职工吃透精神。几次上访证明,就是我们对政策解释的不清楚,讲清了多数员工会理解,他们是通情达理的,而且也是善解人意的,无理取闹的只是个别人,要分而治之,个别做工作。要给职工讲清,要正确处理好眼前和长远的、暂时和根本的、局部的和全局的利益关系。以九台为例,早改早主动,早改早受益。眼前可能会有一些利益的牺牲,但长远看,经过调整后的新的生产关系必将推动生产力进一步发展。无论企业或职工个人利益,随着改革和事业的发展肯定会越来越好。要让员工明白,改革是大势所趋,不改革就没有出路,不改革就越来越落后,不改革就要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
这里再强调一点,就是各级政府和各级交通部门的领导一定要自觉地担负起改革的责任,为政府当好参谋,要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去研究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具体问题要敢于负责任。不能简单从事,也不能有矛盾就往省里推。有的人通过地方人事部门的关系,30多岁就办了退休手续,在省里统一核查时还要省里承认,这是没有道理的。不符合政策的要按责、权划分,地方要负责纠正过来。当然,作为行业我们要协助政府解决困难,化解矛盾。在合理的范围内,行业正在努力做工作,关于社保问题已定下来要全员参保。目前员工欠发工资的核实工作也已经接近尾声。相信只要我们省、市、县各级政府和行业一起努力,改革会平稳、健康推进。
第三,在推进的过程中要把握几个原则。一是改革规则无情,操作有情,要切实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我们的改革决不能以牺牲职工的利益为代价,要树立这样一个理念,群众提出的事情无大小,都要认真研究,认真对待,切实加以解决。二是依法规范运作,做到政策透明、阳光操作。要以省政府41号文件为总的指导,按照省厅30号文件和有关的法律法规为操作依据,确实体现民主的原则。三是坚持转岗不下岗的原则,妥善安置好每个职工。改革是动力,稳定是前提,发展是目的。克志厅长始终强调改革一定要在能驾驭得了的层面上推进。这就是要求我们要处理好改革、稳定、发展的关系。但要发展必须改革,发展是硬道理。始终驾驭不了,也是不行的。你在那里干了几年,山河依旧,别人已经在享受改革后带来的利益,你还在困惑不前,将成为罪人。做为领导愧对人民,愧对岗位。
第四,要不断培育和完善养护市场。各级交通部门和新组建的公路管理机构要提高对养护市场的调控能力,尽快在市场管理中定位,调整好角色。一方面要制定和完善市场运作的规则,使养护市场依法运行。要实行公平竞争,就要拿出一个操作性较强的养护市场管理办法,逐步开始推行招标养护,并且逐步放开市场,吸引更多的有实力、资质高的队伍进入养护市场。要尽快推行合同管理。合同是契约的表现形式,而契约化管理则是市场运作的根本手段。公路局已拿出了一个合同样本,要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要注意培养一批养护骨干企业和“龙头”企业,整合和优化配置养护的生产资源和市场资源。要引导、指导和规范养护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配合劳动部门监督好劳资关系,保护好职工利益。
另一方面,要为新的养护企业的发展壮大助力加油。要“扶上马送一程”。要在舆论上给予支持。省公路局机关部分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近200人转为民营企业。要鼓励原公路管理部门的领导带头办企业。公路局的副局长马占江,白城公路处的副处长邱福才在这次改革中主动提出不当局长、不当处长去当经理。还有一些段长、副段长也都纷纷“辞官下海”,带领员工办企业,闯市场。这些同志带头闯难关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他们的事迹要大力宣传。就是要营造一种支持有作为、有勇气的人干成事的氛围,为新组建的养护企业选好带头人。要在政策上给予鼓励和支持。特别是在资产确权、处置,人员身份转换和改革成本估算等方面,在法律范围内采取积极的政策。通化用优良资产进行平衡调剂的办法值得借鉴推广。省里也将对改革成本不足问题加以重视。要在法律上给予保护。要为新组建的养护企业提供各种法律依据,包括行业规章制度,便于新的企业尽快依法投入运营。要在服务上给予便利。为新的养护企业提供必要的和尽可能多的服务。
此外,要研究好在新体制下养护管理机制问题。省、市、县公路管理机构与养护企业的新的管理关系、运转模式我们做了几年的探索。省局要继续总结,尽快提出指导性意见,减少由于新旧体制转换出现管理失控影响事业发展。
第五,要把改革的政策落实到位。省政府41号文件对全省公路管理体制和养护运行机制改革相关的政策规定的非常明确。当然省政府的规定是原则性的,需要我们各地结合实际去研究,提出具体的落实措施。省厅根据省政府41号文件精神下发了30号文件,这个文件在政策上做了较为详细具体的规定。但是和全省9个地区、50个县(市、区)的具体情况也不可能完全相符,有些政策需要地方结合实际进一步提出具体的落实办法。比如新组建企业的所得税,土地方面的优惠政策,身份补偿金标准,合理处理债权、债务等问题,都要各个县(市、区)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去落实。全省改革进度之所以参差不齐,发展不平衡,主要的就是地方落实省里的政策措施力度不一样。力度大的进展就快,力度弱的进度就缓慢。现在看全省还有部分县(市、区)没有完成组建养护企业的任务,这就需要地方政府在落实省政府41号文件的政策上下功夫。各级交通部门要主动为政府当好参谋,争取政府的支持,协调好人事、社保、税务、财政、土地等相关部门落实好各项政策。
改革是发展的根本动力,各级交通部门和公路管理部门的领导一定要坚定改革的信心,用改革的成功推动交通事业的发展。
二、要牢固树立养护也是发展的思想,提升公路养护地位
公路建设是发展,公路养护也是发展,这是我们从实践中得出来的历史性结论。通过大规模建设,解决的是公路基础设施总量不足和规模不适应的问题,而通过公路养护管理,要解决的则是巩固建设成果,提高路网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建设投资效益,确保持续发展的问题。因此,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是公路事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公路建设的成绩越大,养护管理工作的任务也就越重,两者相辅相承。从另一个角度讲,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公路养护管理的现代化程度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仅要通,要畅,还要美,要舒适,还要心旷神怡,追求一种精神上的享受。我们谓之“公路文化”。因此说公路管理部门的责任也就越大,各级交通部门,公路管理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养护管理的重要性,做一个负责的行业,努力营造“畅通快捷、安全舒适、经济方便”的公路交通环境。过去我省养路员工曾经提出“宁肯辛苦我一个,要让车辆天天满意过”的口号,这是最朴实的对提高养护管理水平意义的认识。我省公路养护几项指标评定近几年在全国已跻身前列。连续几年好路率、综合值都排在第4位、第5位。这个成绩的取得是广大公路养护战线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我们不能满足现状,要继续努力。过去好的做法要坚持,还要有新的思路和措施。要有更高的要求,更高的标准。要牢固树立建设讲质量,养护管理也要讲质量;建设讲成本,养护管理也要讲成本;建设讲时效,养护管理更要讲时效,要一切为了行车人,一切为了行路人的观念和理念。
(一)讲科学
养护市场已经初步建立,要完善这个市场,对市场管理的手段必须科学,这也是新的养护运行机制对各级公路管理部门提出的新课题。
要加快公路管理信息化步伐。信息化是一场带有深刻变革意义的科技创新,对公路管理水平的提升也是一项战略措施。几年前我们提出了公路管理信息化问题,但重视程度不够,进展速度不快。如路面和桥梁评价系统的开发和引进比较早,到现在仍没有真正发挥作用。20*年曾提出以“五化”方式即:微机网络化、业务数字化、资源共享化、办公自动化、决策科学化集成我省公路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先实现机关办公自动化,然后实现全省系统广域互连,引进开发相关业务管理软件,建立共用数据库、全省公路系统的主流业务实现网络化运行,从而从根本上改变全省公路管理手段落后现状。但目前这项工作还处在硬件安装调试阶段。这就要求要加快工作进度,逐步装备自动化路况采集设备,建立大型的、准确的、动态的、共用的公路管理信息资源库,确保决策科学、准确、快捷,提高公路养护效率和效益。
养护要向机械化方向发展。随着公路里程的逐步增加,特别是高等级公路的不断增加,过去传统的以人为主的养护形式和原始的养护工具已经不适应了,必须向机械化方向发展。而且养护市场建立后,养护机械化水平的高低,也将是养护企业立足市场,参与竞争的关键因素。因此,各级交通部门,公路管理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养护机械化在养护质量提高上的重要性,要积极探索提高机械化养护管理的新思路。今后要引导新的养护企业加大机械化养护投入。特别是“两分离”改革后,更要增强市场经营意识,要把提高养护质量、养护效率和养护水平同发展机械化养护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市场竞争手段逐步引导企业向机械化方向发展。
要大力引进和推广先进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提高养护质量,如防止坑槽当年补当年坏的现象,除了按规范操作外,还必须有先进的技术作支撑。在引进开发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上我们要眼光再放宽一点,思路再开阔一点,力度再大一点。除了国内的一些先进技术外,要多看看先进国家的。翻开相关的公路交通方面的杂志资料,几乎每期都有新材料、新工艺的介绍。引进应当说是最快捷而又最经济的途径。这几年我们在预防性养护上推行了稀浆封层、碎石封层等先进技术,但力度不够大,在技术的掌握上也不够理想,玻璃纤维布防治翻浆、裂缝等用的也不多,都要加大力度。另外,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养护、桥面的养护、隧道的渗水、照明等,许多难题都有待引进开发先进技术,对此,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落实。
(二)讲成本
要引入成本意识,要研究养护成本。实际就是讲核算问题,要讲投入产出,要做好四件事。一是要严格设计审批。二是在建设上就要为养护打基础。去年公路局搞了一个路网遗留问题的调查,提出了整改意见,很好。今后在工程竣工验收中,一定要认真按设计进行,凡是遗留问题,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不能往养护上转嫁。这是降低养护成本的一个方面。三是养护管理部门要树立成本意识,要研究成本构成,改革后实行定额管理,定额就是成本的构成,要在实践中完善。要加快小修保养定额的出台,真正实现计量支付,实现花钱买好路。四是加强预防性养护。
(三)讲安全
我们讲为社会提供畅通、快捷的道路环境是在安全的前提下讲的。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应当是我们公路养护管理的第一准则。
一是从设计开始,就要有安全意识。从确保安全的角度考虑一些必备的设施。比如东部山区的山体滑坡、泥石流的预防,就要有相应的防护设施和安全保障设施,特别是山区公路急弯陡坡路段必须有防撞墙、波型板等设施。要从安全第一的角度出发,针对易发生滑坡和碎落石的地段加强设计工作,并认真实施。要加强公路标志标线的管理,该设的一个不能缺,特别是警示标志,缺少一块就存在一处隐患,此问题务必引起充分重视,在设计上决不能少。设计单位要重视,设计审查也必须重视,这决不是能否降低造价的问题,而是对人民生命财产是否负责的政治问题。
二是要消灭危(险)桥。公路桥梁是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施状况直接影响行车安全和道路畅通。我省公路上的危险桥主要表现为荷载标准低,使用年限长,大部分是六、七十年代建的,得不到及时养护。针对这种状况,省厅20*年、20*年进行了几次普查,并集中进行了加固和维修,仅20*年以来就解决了150多座危险桥。在今年的交通会上克志厅长提出在干线要消灭危桥、险桥、险涵,并且强调进行动态管理,发现一座,处理一座。现在看解决的不错,但新发生的险桥还有一些因为认识不够,重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没有得到及时解决。各级交通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把危桥、险桥的维修改造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严格按照省交通厅关于危桥、险桥改造、加固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建立起行之有效的责任制体系,层层负责,把责任落实到人头。养护管理部门对桥梁一定要实行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相结合的检查制度,发现危桥、险桥要及时上报,马上处理。由于及时发现桥梁安全隐患,没有造成过往的行人和车辆出现安全事故,经公路局现场鉴定确属危桥、险桥的单位和人员,要给予适当的奖励;对因为责任心不强,没有及时发现危桥、险桥而造成了过往人员和车辆出现安全事故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对经省公路局鉴定,确属危险桥,需要改建、加固维修的,各地要落实责任,签订目标责任书。
在危桥改建、加固维修过程中,要把质量、安全放在首位,制定周密的施工方案和保证措施,在桥头两端适当位置设立危桥的施工标志,限速、限载,做到质量优良,安全不出事故。各级交通部门一定要把解决危险桥问题当作政治任务,要充分论证,认真加以解决。
三是加大超限运输的治理力度。近年来,超限运输危害公路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在我省由于二级以上公路只有4900多公里,占全省公路总里程的14%,而且由于公路桥梁和设计荷载较低,未得到及时改造,大量超限运输在公路上行驶,一方面致使公路、桥梁损坏严重,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另一方面,超限运输加大了行车事故的隐患。如极易引起制动失灵、车胎爆裂、弹簧钢板折断、车架变形等。据有关部门统计,载货车辆的交通事故十有八九与超限有关,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也给人们带来痛苦和灾难。几年来在我省境内因超限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屡见不鲜。如今年1月28日,吉林市一客车(吉林至大连)在大连返回吉林市途中,凌晨三时左右,行驶至辽宁高速昌图段时,超越前方一公主岭运输钢板的超限车辆,由于所运钢板严重超宽,超车时将客车右侧整体撕裂,造成18人当场死亡,多人受伤。又如在营白公路上一台12吨车拉了50吨挂面,因严重超载,造成翻车事故。也是在营白公路上,一辆山东的车,拉了60吨化肥,因车辆制动性能失灵冲进人群,造成13人死亡的恶性事故等。由于超限运输带来的桥梁破坏,今年全省已有十几座。因此,不仅从保护公路的角度要治理超限,就是从保证行车人、行路人安全的角度,也要加大治理超限力度。对超限运输治理涉及公安、技术监督、交通和“三乱”办等多个部门。但作为交通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从负责任的行业角度出发,要切实加大治理力度。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进一步了解超限的危害,从而自觉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其次是加大超限运输检测力度。去年全省共建了十三个测验站点,高速公路6个,普通公路7个,但检测手段还不理想,卸载的场地不够规模,抓卸载的力度也不够,这些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要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则尽快把工作抓起来。还有一个就是要尽快提高超限治理执法人员的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树立良好的交通形象,让社会和车主理解我们,支持我们工作。同时还要加强同其他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形成治理的合力,强化集中治理的工作局面,为社会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道路交通条件。
(四)讲时效
养护工作的规范管理不仅要讲质量,讲成本,更要讲时效,这也是做一个负责任的行业,“一切为了行车人,一切为了行路人”所要求的。讲时效性,首先要有科学的安排,有时限的要求。根据季节性养护的要求,每个季度都干些什么,什么时间完成要统筹安排好。不要到了6月份还在处理翻浆,补坑槽,7、8月份还在搞大中修,一场暴雨来了,手忙脚乱,既影响工期,又影响防汛抢险。从明年开始,4月份开始搞公路路况恢复养护,6月末在汛期到来前,就要搞完大中修养护工程,下半年搞补强设计,秋季搞好养护备料,冬季及时除雪防滑。总之,要努力把公路养护管理抓细一点、实一点、科学一点。
其次,讲时效还有一个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问题要引起注意。要有应急抢险预案,一遇突发事件就能立即组织投入抢险。这次搞了一个抢险演练,摸索了一些经验。会后,各个地区都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针对以往出现过的险情做个抢险预案,并且选择一定时机搞一次演练,打有准备之仗。
三、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健康快速发展
今年我省抓住国家加快发展农村公路的大好契机,新一轮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启动力度相当大,计划从年初开始先后几经调整,从2700公里到3600公里,最后又到5000公里。到9月25日已完成6805.3公里,工作量42亿元。三个市达到1000公里以上,辉南、通化两个县今年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村村通水泥路目标,发展前所未有,形势确实喜人。但交通人不能由于胜利喜悦起来,一定要冷静下来,要看到这只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在发展中有些问题让人担忧,有经验也有不足,国债晚,项目确定晚,工程启动慢,管理力度薄弱,质量问题仍是薄弱环节,仍不容乐观。为把明年工作做的更好,讲几点要求,也是重申。
第一,要进一步修定和调整规划。要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工作。好的规划、科学的规划是保证农村公路健康发展的前提,也是确保质量的前提。只有规划目标与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应,并适度超前,才不违背客观规律,才能真正起到指导的作用。所以各级交通部门要根据今年的实际情况,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按照量力而行、适度超前、先通后畅,逐年上等级、上标准、上水平的原则,重新对规划进行认真地调整,给政府当好参谋。要进一步做好勘察、调研,搞好规划的可研。在调整时,注重区域生产力的布局,要与城镇化,以及综合运输规划相一致。根据本地实际,平原区应力求于畅,路的等级可以高一些,路面可采用高级结构形式,山岭重丘区还是先考虑保通。要加大前期工作力度,做好明年工程准备。
第二,必须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管。必须坚持质量一点不能差,差一点也不行的要求。要推行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实行的“四制”。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的特点,按等级、按规模、按工程复杂程度分类管理。在组建项目法人时,可采取灵活的做法,多个小项目可捆在一起,成立一个项目法人,做到管理规范和建设的统一。村屯公路等小项目也应施行项目业主责任制。按《招标法》的要求,通过招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大宗材料也要招标采购。建设项目都要实行监理制。针对监理人员有限的实际,可增加监理控制面,用增加检查频次的办法加以弥补。所有的建设项目均要实行合同管理。要在推行“四制”的同时,严格质量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承担建设质量责任。要突出抓好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就是平时我们讲的严把“六关”。严把设计质量关,农村公路也要严格设计审查。严把招标关,规范招投行为。严把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进场。把好设备进场关,对设备的进场进行控制。严把试验和检测关,控制检测预审,保证试验检测的真实可靠。严把验收关,在验收别对过程的检查和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对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工程要严格规范管理,不得简化任何程序。要充分动员和依靠社会监督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社会监督农村公路工程质量。修农民放心路、满意路,让农民群众监督是最好的办法。要将主要控制标准,如宽度、厚度向农民群众和社会公布,聘请农民当义务监督员。冬季要搞好培训。有些县(市)的老百姓自动当义务监督员已尉然成风,他们手里拿着尺子,盯在路上量宽度、量厚度,尺寸不够就不让进行下道工序。有农民监督是好事,工程质量会有更可靠的保证。要变自发行为为有组织的行为,组织起来,冬季搞好培训。
第三,要用足、用好政策,要把国债资金管好、用好,防止出现腐败。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从中央到各级政府都出台了一些非常好的政策,我省以政府名义下发了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若干意见。全省已有30多个市、县也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实践证明好的政策是化解资金矛盾的最好措施,因此各级交通部门必须把这些好的政策用足、用好,为政府当好参谋,使政策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在用足、用好政策的过程中,有一个问题要引起注意,就是必须管理好国债资金。国债资金是国家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最直接投入,管不好,花不好,都是对农民兄弟的不负责任,甚至会出现腐败问题。前几天中央焦点访谈反映了一个省水利工程国债资金1000万元不知去向的问题,发人深省,也给我们敲了警钟。我们要为政府做一个管好、用好国债资金负责任的参谋,国债资金一定足额用于公路建设上,决不能挪挤占,更不能损失浪费或挥霍掉。希望各地能够对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稽核,做到心中有数,避免出现问题。
第四,要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长效机制。要想使农村公路的服务功能更持久,必须在建的同时注重养护管理。从93年初开始启动农村公路建设之始,厅党组就确立了建养并重的指导思想。随着大规模农村公路建设的发展,养护管理问题更要引起我们的重视。不仅是路面,还包括路基、防护工程和绿美化等。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1)必须解决养护资金来源问题。从行业角度,省厅始终强调农拖费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针对目前我省农村拖拉机养路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存在征收机构、征收票据多样化和征收范围、征收标准不统一等问题,省厅正在进行专题调研,拟建议省政府对农拖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实行“四统一”,即统一征收机构、统一征收范围、统一征收标准、统一征收票据。农拖费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设立财政专户,确保有80%以上的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使农村公路养护有稳定、足够的资金。(2)要建立各种形式的养护机制,要学习柳河经验,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省、市(州)两级公路主管部门要建立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考核机制,对达到优良标准的,省厅将以奖,给予倾斜。
总之,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要把规划、建设和管理这三个环节作为一个整体来抓,才能保证农村公路建设健康发展。今年工程结束后,省厅将由厅计划处、建设处和省公路管理局有关人员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农村公路进行严格检查验收,在检查评比中,一定贯彻实事求是、认真严谨的原则和作风,把公平、公正贯穿检查评比工作的始终。若发现有虚报规模、路面宽度、路面厚度、路面结构等舞弊等行为的,除对项目属地的市(州)、县(市)给予收回省厅投资并降等直至取消评比资格的处罚外,还将对有关当事人给予必要的处理;若发现厅督导组、厅检查组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调离现有工作岗位并直至其他纪律处罚。
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农村建设被重视,促进农村经济的良性增长,近几年、农村公路的建设有了一定成就,大幅度改善了路面状况,便利了人们的生活。2014年至2018年xxx镇结合上级总投资约xxx万元,建设改造通达道路总长约xxx公里,路面宽度xxx米,初步实现镇区外循环架构,对外道路畅通、内循环初见成效,为发展农村经济打下了良好基础。然而在建设农村公路中,受农村的自然环境、设计标准、建设资金的影响,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农村公路在建设中的常见问题
1、少高标准规划设计
新农村的建设规划和农村公路规划不同步,公路的专项规划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整体建设和前期规划的统一性不足,农村公路的初期技术等级、通达要求和设计规划建设标准不高,注重短期效益,导致公路建设质量较差,没有几年公路就破损,出现重复性施工(xxx公路由于当时设计标准不高,不到5年时间路况条件下降),对农村道路的系统化布局造成影响,出现早期道路质量差、后期道路质量高的现象,导致地区差异加大,发展不平衡。
2、少资金
建设农村公路的资金主要是地方上的配套资金和国家投资,而地方政府因财政问题往往无法切实做好建设和养护农村公路的工作。道路建设分前中后三段,上级资金主要集中在中段,前段和后段都需要镇级财政大比例甚至全额配套。比如建设的xx公路中期建设费用xxx万,其中需要镇级配套xxx万,建设前期路基加土、障碍清理、杆线迁移、绿化移栽等准备工作投资近xxx万,建设后期交通安全设施、道路绿化亮化等配套工程的投入资金接近xxx万,给原本不丰的财政带来了压力。
道路建设七分靠养,由于工作资金不足,道路养护不足,目前镇村道路破损只依靠镇级财政支持,许多道路维修不及时,养护工人工资虽然由上级财政拨款,但是工资低留不住人,只能聘用村中年龄较大的劳动力,他们缺乏扎实的道路养护知识,养护效果不佳。
3、少统筹
大部分农村公路都是在原有的土路或堤坝上修建的,在选择项目建设的方案上,有的技术指标满足不了规定要求,道路线性和走向不佳,普遍存在陡坡、急弯、路肩窄等问题。一些公路上的危桥、窄桥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得到改造升级,存在桥头变线或窄桥宽路的问题,对道路建设和通行有着直接影响。
二、应对问题的方案建议
1、多高标准设计规划
农村公路前期规划,要站在全域角度,重视有效衔接综合运输、城镇化、区域生产力等规划,考虑推动农副产品、特色经济和旅游业、乡镇企业和商品集散地的建设和发展,为交流信息、流通货物、城乡交往提供顺畅的通道,构建高效公路运输网络。
农村公路设计要对其所在地地形条件、地质因素、环境气候等做充分考虑,高标准设计规划道路,实现中长期道路不落伍的目标,就目前我们道路建设是4层灰土加一层水稳一层混凝土、宽度5.5米,是否满足未来乡村振兴发展的需求,需要论证。
2、多资金渠道
我国建设农村公路的资金主要用于改造路面,路基资金则是地方自筹。当前时期农村道路桥梁上级资金项目种类多,有农村通达工程提档升级、财政农桥、一事一议、国土土地项目等等,从顶层设计将这些资金整合,合力做好一件事,同步完成道路、桥梁、路基、绿化乃至后续的管养护工作,减少地方尤其是贫困地区的配套压力。
在确保公路建设质量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工程成本,改建或扩建现有的道路。在公路建设中可以采用沥青热再生的技术,能够使建设材料得到有效节约,降低施工成本。
3、多监管人才
在建设农村公路中,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施工。在建设农村公路中要建立时间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和质量。道路监管人员需要在施工现场实时监管,对建设农村公路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在重要路段的建设中,要一天不间断地监管。
监管工作具有一定的难度,要引进具备专业水平及责任心的监理,同时加大对乡镇农路办工作人员的培养力度,让他们对工程、工序、法律都有一定的了解,从而尽快将施工问题找出来,提供可行性的建议,确保顺利建设公路。
4、多管养队伍
1.1模拟计算方式
所谓的模拟计算法就是针对建设地实际情况以及公路建设方案进行模拟计算,合理规划公路建设的相关指标和具体数据,在选择公路建设方案时选取与模拟结果最为接近的方案。容耀华(2006)在对某高填方软土路基特殊路段处治方案进行比选时,借助于数值模拟手段,对路堤与江堤并行特殊路段的处治方案进行模拟,重点研究了路堤施工过程路基的变形及其对江堤安全的影响。通过对不同设计方案计算结果的分析,从安全可行及经济的角度进行了方案的比选,从而确定了最终设计方案。通过模拟计算能够有效分析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技术问题,简化了设计的难度,保证建设质量。
1.2优缺点对比分析方式
不同的环境下不同设计方案都有各自的优点和缺点,优缺点对比分析法就是针对特定的环境下不同方案所产生的优缺点进行对比分析,从而选择优点较多的设计方案。康华刚(2007)在研究西康高速公路秦岭终南山特长隧道消防设计方案比选时,采用优缺点列举对比分析法对灭火设施组合、消防干管布置、消防水源选择等关键性方案进行了比选。
1.3价值工程法
针对公路建设方案应该建立相应的价值评定指标体系,从而判断各个方案的工程价值,确定方案选择。而价值工程法就是在这一基础上构建起来的。在公路建设过程中通过结合实际条件客观的评价不同工程的机制,通过分析指标权重来选择公路设计方案。秦志斌(2011)在研究山区公路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多目标评价时,首先构建了三级评价指标体系,然后运用主观赋权法(层次分析法AHP)和客观赋权法(熵值法)结合起来确定评价指标的权重,根据各评价指标的权重大小来确定其对于目标的重要性和对实际问题(山区公路路线对环境的影响)的作用大小。
2对不同公路线路设计方案比选方式的评析
在公路线路设计过程中选择不同的比选方式会对设计方案有较大影响,上文所介绍的四种设计方案对比方式在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是比较常用的,但是不同的对比方式具有不同的特点,具有一定的优势和缺陷,接下来就对这四种方式进行深入分析,从而在实际公路建设过程中可以选择更适合的方式来进行方案对比分析,提高公路建设质量。
2.1五种对比方式优点
五种对比方式都有其不同的优点,比如多指标综合比选法通过分析公路建设方案的不同指标来判断线路方案是否适合当地的公路建设,这种方式可以利用指标来衡量建设方案质量,更加直观。而模拟计算方式可以通过模拟还原实际建设状况,使建设方案更加贴近建设环境,符合建设需要。在设计方案差别较小,而且方案较多的情况下优缺点对比分析方式可以更加客观的反映各种方案的优势和缺陷,从而根据实际需要引导建设者选择更为适当的方法。通过衡量方案价值确定选择何种公路建设线路,价值工程法能够更精确的判定线路的价值,从而全面反映不同方案的价值,为线路选择提供必要的帮助。
2.2五种对比方式缺点
不同的对比方式除了各具优势以外还存在不同的问题和缺陷。多指标综合比选法的却缺点是过分偏重于指标衡量,虽然涉及的指标较多但是仍然缺乏实践性,不能够反映方案是否真正符合实际建设需要。而模拟计算方式虽然可以通过模拟计算实际环境来确定方案的实效性,但是在计算过程中如何选择适当的指标仍然存在问题,特别是计算过程中由于计算较为复杂,所以经常存在计算错误。优缺点对比方法能够直观的反映各种方案的优缺点,但是仅仅局限在现有的方案之中,不能通过对比判断实际建设所需要的具体方案,从而影响建设质量。通过衡量方案价值尽管能够确定方案的价值,但是并没有规定何种价值的方案更符合各地建设需要,不能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所以仍然具有局限性。
3结束语
*村民组位于**乡东南部,东北与宁国市及本县家朋乡相接,东南毗邻浙江临安市马啸乡。该村民组现有农户103户,人口383人,境内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和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独特的森林及地势山貌得到很多专家及旅游开发商的青睐。具林业部门森林资源调查该地森林覆盖达到97%,木材储藏量3.1m3。再是上核桃年产量25吨,人均1000多公斤。新种的山核桃约500多亩,产量将逐年攀升。
*公路的建成将成为以**乡通道为主干线,与全乡54个村民组形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是实现县委提出的“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战略目标,加快当地农村奔小康步伐,切实摆脱贫困村落后面貌的现实需要。当地群众改路修路积极性很高,愿意集资、投劳。建设*公路极大改善该区的交通条件,促进深山地区农民群众的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共同富裕。
二、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村*公路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村民组
项目责任单位:**乡人民政府
项目责任人:
三、项目建设综合条件评价
1、地形
项目区属山丘区,四面崇山峻岭中间地势平缓,是典型的盘地形状。整个项目区地势较高,平均海拔820m以上。
拟建路线与**公路相衔接,地形标高在610m至820m之间,全长2.2公里,路基宽4.5m,行车道宽3.5m。
2、水文、气候、地质
溪流两边居住农户,溪水汇入**河流入浙江省属钱塘江流域。
该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湿润区,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年平均降水量1820mm,平均气温12℃极端最高气温33℃,极端最低气温-12℃,无霜期180天。
项目区沿线大量分布花岗岩、石灰岩、平板岩与泥土混合工程地质条件好,就地取材简易。
3、筑路材料及运输条件
石料可采用路段边开采边利用,一举两得。间砂可在**河开采筛选。所需间砂、水泥、钢筋等材料以农用车运输为主,直接送往工程工地。
四、项目建设标准、规模
根据当地具体地理位置,发挥的作用和功能及经济发展的需要,再结合资金、施工技术等因素确定主线采用乡村公路建设标准,路线全长2.2km,路面宽4.5m(弯道5—6m),最大纵坡7%。
五、工程概算
人工工资:根据我乡相继几条公路建设惯例和当地农民群众修路的积极性,人工粗工工资不作编制说明,主要实行自愿投劳施工。技术工资根据基本建设工程的有关规定,技工1500工,按40元/工计算,计6万元。
材料:石料、河砂就地取材。原木按工程需要实行农民自愿捐助,不作编制说明。钢材3T,钢材3600元/T,计1.*万元。水泥80T,按410元/T(含运费),计3.28万元。炸药、雷管、钢扦及轰钻设备等估计3万元。
土地征用、三费补偿:水田征用3亩,按1.4万元/亩计4.2万元。坡耕地8.0亩,按0.7万元/亩计5.6万元。经济林(主要是山核桃林)补偿7万,共计16.8万元。
其他费用及不可预计费用3万元。
总计所需资金概算33万元。
六、工程的实施计划
根据当地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对工程进度如下安排:
20*年3月份前做路线测量、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经济林补偿等前期准备工作,6月开工。
20*年8月底完成土石方开挖,档墙、路基、桥梁涵洞。
20*年10月前完成排水沟及路面整平工作,并竣工通车。
第一条为促进公路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强公路建设监督管理,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建设的单位和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是指公路、桥梁、隧道、立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和公路渡口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的活动。
第三条交通部主管全国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监督管理。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委托公路管理机构具体实施;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委托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四条各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对公路建设实施监督管理。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各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公路建设监督检查,并给予支持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碍。
第五条公路建设活动及各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监督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第六条公路建设监督管理的职责包括:
(一)监督国家有关公路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执行;
(二)监督公路建设履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三)监督公路建设市场秩序;
(四)监督公路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
(五)监督公路建设资金的使用;
(六)指导检查下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工作;
(七)依法查处公路建设违法行为。
第七条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一)交通部负责全国国道主干线和国家、部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二)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和省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三)地(市)、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四)采用中外合资、合作、贷款及BOT形式的公路建设项目,由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在履行公路建设监督管理职责时,有权要求:
(一)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公路建设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工作现场进行检查;
(三)对发现的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以及其他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第三章基本建设程序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公路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
各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必须按职责权限审批公路建设项目,不得越权审批或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十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公路建设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根据规划,进行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
(二)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四)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五)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
(六)根据批准的项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结果和公路建设计划,组织项目招标投标;
(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等施工前准备工作,编制项目开工报告;
(八)根据批准的项目开工报告,组织项目实施;
(九)项目完工后,编制竣工图表和工程决算,办理项目验收;
(十)竣工验收合格后,组织项目后评价。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职责权限组织公路建设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和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公路建设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应按照国家颁发的编制办法编制,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质量和深度要求。
第十二条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当依法选择勘察设计、施工、咨询监理单位,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办理开工报告,组织项目实施,准备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
第十四条公路建设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重大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应当报原初步设计审批单位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第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和监理规范的要求,采用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形式对工程实施监理,对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责令施工单位返工。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十六条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交工验收合格的,经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试运营,未进行交工验收或交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试运营;试运营期最多不超过两年,试运营期结束前必须组织竣工验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可转为正式运营使用;在试运营期限内未组织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停止使用。
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必须符合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第四章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公路建设实行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从事公路建设的勘察设计、咨询、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和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从业单位)进入公路建设市场必须符合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建设市场准入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依法对公路建设市场进行管理,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禁止地区分割和行业保护。
第十八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从业单位从事公路建设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当承担公路建设相关责任和义务,对建设项目质量、投资和工期负责。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必须依法开展招标活动,不得接受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不得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禁止指定分包和指定采购。
第二十条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公路工程资质证书和资信登记,并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无证或越级承揽工程。
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必须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
第五章质量与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路建设实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委托权限内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并对监督工作质量负责。
第二十二条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配备必要的试验、检测设备,根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交通部制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鉴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鉴定工作。
第二十三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从业单位应当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工程实施中应加强对职工的教育与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落实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四条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项目法人应在24小时内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同时报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受委托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调查处理一般质量和安全事故;交通部会同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重大公路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事故;特别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含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公路建设项目,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必须对公路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建设资金的安全。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和使用公路建设资金。
第二十七条公路建设资金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及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专户存储、不准侵占、挪用的管理规定;
(二)工程项目是否有擅自改变、扩大和突破建设规模和标准的问题;
(三)是否严格执行概预算管理规定,有无将建设资金用于计划外工程;
(四)资金筹集来源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到位及时;
(五)是否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有无高估冒算,虚报冒领情况,工程预备费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六)是否按合同规定提取使用建设管理费、提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有无乱摊乱挤建设成本的问题;
(七)财会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并配备相适应的财会人员。各项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凭证帐册、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内部制约制度等基础性工作是否健全规范。
第二十八条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公路建设资金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制度;
(二)审核、汇总、编报年度公路建设支出预算、财务决算,审批年度公路建设财务决算;
(三)合理安排资金,及时调度、拨付和使用公路建设资金;
(四)监督管理建设项目工程概预算、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包括年度计划调整)、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财务决算、竣工验收;
(五)监督检查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及时纠正违规问题,对重大问题提出意见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
(六)收集、汇总、报送公路建设资金管理信息,审查、编报公路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分析报告;
(七)督促项目法人及时编报工程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第七章社会监督
第二十九条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开公路建设进展、工程质量情况、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等信息。
第三十条公路建设施工现场实行标示牌管理。标示牌应当标明该项工程的作业内容,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主要负责人姓名,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一条公路建设实行工程质量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路建设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都有权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检举、控告、投诉。
第三十二条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公路建设活动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社会监督员聘用办法由交通部另行制定。
第三十三条对举报内容属实的单位和个人,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予以表彰或奖励。
第八章罚则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拒绝或阻碍依法进行公路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越权审批或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可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项目法人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和资信登记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开工报告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制改正,视情节可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工程设计,责令限期改正,可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工程,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按合格予以签认的,责令改正,可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施工单位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未经监理签认的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责令改正,可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未组织项目交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责令改正并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对收费公路项目应当停止收费。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项目法人指定分包和指定采购,随意压缩工期,侵犯从业单位合法权益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万元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从业单位弄虚作假、无证或越级承揽工程任务,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可给予通报批评、停业整顿,取消1一2年资信登记的警告处理;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能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监督的,可停止其行使政府监督职能,限期整改,整改结果报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项目法人和从业单位忽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对项目法人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或暂停资金拨付;对从业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1—2年资信登记的警告处理。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期限的,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项目法人侵占、挪用公路建设资金,擅自改变、扩大建设规模,乱摊、乱挤建设成本,责令限期整改,可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达州市人民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统一规划、干部引导、村民自治、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运行机制,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输一体化发展,走科学创新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发展道路,促进农村公路建设健康有效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今年将凤凰村2.3km、李馥村2.2km、互助村2km的农村公路硬化,在“十一五”期间,到2010年底实现我乡村村通公路的目标,其中60%的建制村通水泥路,基本形成农村公路运输网络,以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求。
三、具体实施步骤
1、成立李馥乡农村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乡长雷长春同志担任,分管农村工作的副乡长邓仁庆同志任副组长,杨晓琼、李彪、余小秋、雷全林、王光辉、吴平、曾杰、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邓仁庆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宣传发动。
按照总理在通江县考察公路建设时的讲话精神,即“公益事业要靠群众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农民以自己的双手改善与生活息息相关的、直接受益的像乡村公路这样的公益设施,不能算是增加农民负担,农村公路建设要学会用民主协商的办法”,利用院坝会、群众会、广播电视、标语等进行广泛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发扬“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和“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精神,尊重民意、爱护民力,形成农民群众自愿改善公路通行条件的强烈愿望和强大动力。
3、群众商议,民主决策。
农村公路在乡人民政府的组织协调和县交通局的支持帮助下,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大会讨论决策。在实施中采取“村民自治、一事一议、群众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严格执行“四算”(即:修不修路,修多长,什么时候修,投资多少由群众商议说了算)。按照“照顾大多数、群众能负担、大部分群众满意”的原则,坚决不修群众不满意修的路,不修群众不参与修的路。
4、确定建设模式和标准。
通村公路建设承包不允许总体发包,宜采用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实行公示制度。通村公路基本宽度原则上不低于4.5m,特别困难路段不低于3.5m,路面宽度原则上不低于3.5m,特别困难路段不低于3m,并注意公路排水系统的完善及错车道设置和必要的安全保障设施。
5、组建机构、定案审批。
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民主挑选成立宣传动员组、资金筹集组、工程质量监督组和后勤供应保障组。建设方案由村民民主协商,村民大会通过后报乡人代会审批。
6、资金筹措。
村道公路的建设应充分调动群众已有的热情,争取做到资金筹措到位。
7、竣工验收。
通村公路竣工后,需经县交通局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做到六不验收,即:①没有设计和预算不验收;②宽度达不到标准不验收;③没有管护措施和公示牌不验收;④排水不畅不验收;⑤安全措施不完善不验收;⑥质量不合格不验收。
四、补助资金拨付与管理
1、通村公路建设资金拨付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要求通村公路建设资金由村民委员会发动群众多方筹集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的60%,并实行专户储存。县交通局再下达补助计划。
2、计划建设资金根据资金的到位情况验收合格后分批拨付。
一、明确指导思想,进一步落实通村公路建设任务
全市通村公路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通村公路通达深度、通行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为重点,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养并重,协调发展”的思路,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实现通村公路网络化、等级化、规范化、舒适化,为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生产生活改善提供安全、便捷、经济的公共交通服务。
当前,根据国家扩大内需的要求,国家交通运输部提出今明两年完成中部地区通村公路建设任务,省下达我市2009年通村公路计划共1824.5公里,初步确定2010年建设计划为920公里,全市通村公路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在县级人民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帮助下,做好本村村道建设和日常养护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抓住这次通村公路建设的难得机遇,把加快通村公路建设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荆门崛起的重要工作来抓,着力打好通村公路建设攻坚战,力争用两年时间建成比较完善的农村路网,实现“村村通”目标。
二、科学调整规划,进一步完善通村公路网络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村路网合理布局、有序发展为总要求,结合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科学调整完善全市通村公路建设发展规划,把通村公路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移民新村建设相结合,与促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相结合,统筹安排,一次规划,分步实施。要按照“外连干线、内通环线”的要求,适度调整发展规划,在农村形成畅通的区域路网和内部环线;要统筹考虑通村公路建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将通农业板块基地和养殖小区道路纳入建设规划;要将农、林、渔场道路建设纳入通村公路建设范畴,调整规划满足要求;要将通往旅游景区的村级道路建设纳入规划,重点旅游乡镇公路向村延伸。
三、积极筹集资金,进一步加快通村公路建设步伐
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通村公路建设筹资体制,确保通村公路建设有稳定的资金渠道,是加快通村公路建设的关键。各地要按照“国家扶持引导,地方主体投资,群众捐资投劳相结合”的原则,积极筹措建设资金。
(一)市、县两级交通部门要在积极向上争取计划和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确保国家补助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二)充分发挥广大农民建设通村公路的主体作用,依法组织和引导农民自愿捐资投劳。严格按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各项规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筹措通村公路建设资金。积极争取国家、省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促进通村公路建设。
(三)对于高速公路建设等征地补偿资金村集体使用部分,要优先用于通村公路建设。
(四)各县(市、区)要加大支农资金对通村公路建设的投入,对贫困村应适当提高资金补助标准。同时,对通村公路建设中的施工企业营业税实行即征即返,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
(五)有效整合土地平整、移民后扶、水利建设、贫困帮扶、迁村腾地等涉农项目资金,与通村公路补助资金捆绑使用。
(六)积极动员社会捐资,进一步发动各方人士、受益工矿企业等对通村公路建设进行赞助。
(七)将通村公路建设作为市直和县(市、区)直单位驻点包村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实行部门帮扶,建设通村公路。
要严格通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建设资金的监督和审计,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超范围使用项目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四、加强质量监管,进一步提高通村公路工程质量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全市通村公路的总体规划,合理确定通村公路建设标准、建设规模,优化工程设计,降低工程造价。要加强质量监管,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推行挂牌施工,创建优质精品工程。各级交通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建立完善“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四级质量保证体系,规范建设项目的施工、设计、监理等各方主体的行为,严格落实质量责任,保证工程质量。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加强现场监督。工程质量监督、监理覆盖面要达到100%。工程竣工后,市、县交通主管部门要严格组织验收和评定,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完成通村公路建设任务
今明两年通村公路建设里程长,投资规模大,涉及面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通村公路建设这项惠及千万农民的民心工程办实办好。要建立健全“领导重视、部门配合、上下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行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加快通村公路建设的强大合力。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项目名称)工程施工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处罚。
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第七条、本合同作为(项目名)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至甲乙双方监督单位一份。
业主:(单位全称)(盖章)承包人:(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刚才,明生同志作了工作报告,全面总结回顾了我县“十五”时期的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明确提出了“十一五”农村公路发展目标,安排部署了今年的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季家镇、雍溪镇作了大会交流发言,介绍了各自富有特色的工作经验,值得大家学习借鉴。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十五”期间是我县发展机遇抓得最好、公路建设成效最大、群众得实惠最多的五年
公路不建,经济难活,群众难安。**在资源、能源、区位不占优势的情况下,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全面小康、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全力加快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把环境做好做优,促进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聚集。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强化借力发展意识,实施大开放、大引进战略,抓住**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组建投融资集团的重大契机,成功引进并紧紧扭住高投司等一批大企业集团开展项目合作,为全面完成第十个五年计划、实现“三步走”发展战略的第二步发展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以“125”工程为抓手,实现了农村公路建设的历史性跨越,非常值得一书。
一是公路建设取得历史性跨越。全县南下北上、东进西出的出境主干道全部打通,区域内公路网基本形成。“十五”期末全县公路总里程达到2156公里,比“九五”期间增加141公里,增长7.1%,居渝西片区第四位;全县公路密度达到154.35公里/百万平方公里,居渝西片区第三位;全县242个行政村全部实现村村通公路,公路通达率达到100%。全县已畅通行政村126个,全县行政村通畅率达52.1%,居**市前列。同时,**“三环”高速公路**段、成渝辅助通道(渝大高速公路)成功纳入市高速公路网规划。
二是公路投资实现历史性跨越。“十五”期间,全县交通固定资产累计完成6.66亿元,比“九五”期间增长42%。特别是我县的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十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投资完成1.97亿元,比“九五”期间增长279%。
三是交通运输生产实现历史性跨越。“十五”期间公路运输工具拥有量达到2509辆,比“九五”期间增长101%。特别是货车拥有量达到了1808辆,同比增长156%。公路运输累计完成客运量1.1亿人,旅客周转量20.87亿人公里,分别比“九五”期间增长10%和21%;累计完成货运量3278万吨,货物周转量11.52亿吨公里,分别增长53%和6%。
回顾过去五年的交通建设工作,我认为有四点值得我们认真总结,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很好地坚持:
首先,科学规划是前提。交通部门在尽量利用老路的前提下优化设计,努力提高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社会经济效益。做到了与全县干线路网建设配套,相辅相成,提高建设后的运输效率;做到了与乡村公路衔接,切实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便利,并注意让沿线农民通过地材供应、劳动力投入等方式,实现直接增收;做到了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山、水、林、路、电科学规划,提高城镇的交通基础设施水平,完善城镇功能,引导乡镇企业合理聚集,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更多更快地转移到城镇就业,聚集人气,为全县推进城镇化工作服务。
其次,工程质量是生命。“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问题事关工程成败,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各级各相关部门把质量作为工程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质量为本,牢固树立质量意识,严格工程管理,加强质量监督。街镇乡和村分别作为乡级公路、村级公路建设质量的主体切实承担起质量管理责任,抓好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监督;交通部门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不断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全县公路建设质量明显提高。
第三,资金筹措是保障。近年来,县乡财政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各部门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争取农村公路建设补助和扶贫专项资金;各街镇乡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重点用足用好“一事一议”等政策,依法组织企业和个人自愿捐款出劳;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筹措资金的作用,加大市场化运作力度,通过拍卖路边资源开发权等多种形式筹集资金。同时,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对农村沥青公路建设的补助政策,面层资金由县政府负责,基础部分资金由各街镇乡负责,工程由县交通局组织完成;对村级锶渣公路每公里补助2万元。实践证明,这些办法是非常行之有效的。
第四,责任落实是关键。为确保全面完成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意见》(足府发〔2003〕72号),落实乡村公路硬化目标任务,并将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对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完成好的街镇乡(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给予一定奖励,并将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街镇乡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据此,各街镇乡强化了主体意识,在制定规章、组织发动、资金筹措、工程管理及建设环境等各个环节加强领导,确保了农村公路建设这一利国利民的德政工程顺利推进。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县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瓶颈”仍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骨架公路网仍需进一步提升,道路等级不高,抗灾能力弱,特别是与主城区缺乏一条直达高速公路;农村客运网络不健全,通畅深度还不够,这些都还有待于进一步努力。
二、准确把握我县“十一五”时期的阶段性特征,切实增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县初步构建“国际旅游胜地、生态经济城市”基本框架的关键时期。当前,全县经济发展整体上正处于负重加压、奋力追赶的阶段,我们必须按照“打基础、提速度、促和谐”的要求,全力加强以交通建设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增添发展后劲。当前我县农村公路建设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
一是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机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今年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重点转向农村,中央财政用于“三农”支出将达3397亿元,比去年增长14%。我们要抓住机遇,努力改善我县农村基础设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三峡工程纵深推进的机遇。继续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国际资本和我国东部地区资本向西部转移,为加快交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和资金渠道,这正是我县解资金“瓶颈”的大好时机。
三是我县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带来的机遇。经过“十五”时期的发展,我县特色产业不断壮大,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工业反哺农业的能力开始显现;以交通建设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良好的发展势头将加速推进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因此,“十一五”时期仍将是我县农村公路建设飞速发展的时期。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历史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对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的重大意义。始终坚持农村公路优先建设的思想不动摇,继续强化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努力做好“十一五”开局之年的工作,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
对于今年的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刚才明生同志已进行了安排部署,我提五点要求:
一是高起点搞好规划。搞好规划是我们搞好农村公路建设的基础和前提。要坚持近期与远期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现状,结合小城镇规划,统筹考虑山、水、林、田、路。要坚持动态管理,对群众积极性高的地方,要优先规划,优先开工建设。
二是既要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又不过分增加农民负担。农村公路建设繁荣了农村经济,促进了结构调整,是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根本利益的大好事。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各街镇乡要坚持做过细的群众工作,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多渠道解决公路建设资金来源。在工作中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坚持做到“五要五不要”:一要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不要修农民群众不想修、不愿修的路;二要合法筹集建设资金,不要强行摊派、集资;三要适当简化程序,不要盲目照搬重点工程建设规程;四要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线形和技术标准,不要任意征用农民宅基地和耕地;五要尽可能利用已有土源和料场,不要乱采乱挖。
三是加大对公路建设资金的监管力度。要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招投标和资金管理制度,尤其要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保证补助资金真正用到项目,严禁挤占和挪用。建设资金的使用一定要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以确保我县农村公路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县上将对公路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对贪污、挪用、挤占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